【提多書 第三章】
本章中,使徒勸勉提多要督促基督徒履行各種職責,並提出激勵人心的論證;他給予提多一些關於如何處理異端分子的指示,以及一些關於私人事務和特定人物的教導,最後以問安作結。首先,他吩咐提多提醒聽眾他們的職責,即順服執政掌權者,並樂意履行一切正當合宜的職責;要避免毀謗和爭吵,並對所有人表現溫柔和謙和(提多書3:1-2)。促使他們這樣做的論證,部分來自他們未重生前的舊有狀態:那時他們與其他未重生的人一樣無知和邪惡,因此被勸勉要善待這些人;部分則來自對他們現已蒙受救恩的思考(提多書3:3-4)。這引導使徒闡述救恩的原因和方法:其動機是神的慈愛和憐憫;其實現的方式不是人所行的義,而是聖靈的重生和更新之恩典,這恩典藉著救主耶穌基督豐豐富富地賜下,以及藉著神白白的恩典稱義,憑此人成為永生的後嗣,並懷有永生的盼望(提多書3:4-7)。這些恩典的福分應在聖道事工中不斷強調,以激勵信徒謹慎行善;因為這些教義本身是美好的,對人有益;而那些問題、家譜、爭競和律法上的爭辯則是愚蠢、虛妄和無益的,應當避免(提多書3:8-9)。因此,一個異端分子在至少兩次勸誡後,應當被拒絕與所有基督徒的交往和團契,因為他已偏離根基,犯了罪,並且是自定己罪的(提多書3:10-11)。接著,使徒要求提多在派遣兩位事奉的弟兄(他們的名字已提及)到革哩底後,到尼哥坡立與他會合,他打算在那裡過冬(提多書3:12)。他還吩咐提多為另外兩位(他們的名字也已提及)提供旅途所需的一切便利(提多書3:13),並囑咐他勸勉他所看顧的弟兄們學習殷勤行善,因為這有其必要的用途,並能避免不結果子(提多書3:13-14)。書信最後以問安和使徒慣常的祝福作結(提多書3:15)。
【第1節】要提醒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等等。這裡所指的不是天使,無論是善是惡,雖然有時天使也被稱為「執政的、掌權的」,而是指身居高位的人;是使徒在別處所稱的「神所命定的更高權柄」;使徒彼得將其區分為「君王為至尊的」和「君王所派的官長」。這裡指的是羅馬皇帝和元老院,執政官、總督、省長和島嶼的總督;特別是指那些被任命管理革哩底島的人。使徒之所以勸勉提多提醒他所看顧的人,要樂意順服他們的上級,原因有幾點:首先,猶太人(羅馬人並未將基督徒與猶太人區分開來)被認為是一個騷亂和煽動的民族;他們之所以獲得這個名聲,部分是因為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原則(他們至少私下持有這些原則),例如不向凱撒納稅,或不服從任何異教的統治;部分則是因為加利利的猶大、丟大和其他人所發動的叛亂。此外,革哩底島上也有許多猶太人,而革哩底人本身就容易叛變和反抗。除此之外,那些滲入他們中間的假教師和猶太化傳道人,藐視權柄,不懼怕毀謗尊榮,正如彼得和猶大對他們的描述,他們教導聖徒濫用他們的基督徒自由,將其作為惡意的遮蓋,極大地羞辱了基督教。
要順從官府;指下級官員;在一切符合神律法和正當理性的事上,不違背神的命令,也不侵犯良心的權利和指示;在一切屬於民事性質、有益於社會、不影響宗教和敬拜神的事上。因此,接著說:
預備行各樣善事;這可以理解為一個有限制和受約束的意義,指民事官員所吩咐的一切善事;以及一切屬於官員的正當合法順服,例如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將稅、關稅、敬畏和尊榮歸給當得的人;這些事都應當樂意和愉快地去做。或者,這可以更廣泛地理解為一般的善事,惡人對這些事是敗壞的,不適合的;而那些被聖化的人則適合並樂意去做;儘管這不僅指他們行善的能力、適應性和資格,也指他們行善的熱情、敏捷和積極性。
【第2節】不說毀謗人的話;不僅不彼此毀謗,也不毀謗世人,損害他們的聲譽和品格,這些都是敏感的事,應當溫和處理;也不毀謗官長、執政的、掌權的,那些身居尊位和權柄的人,假教師不懼怕毀謗他們,並藉著他們的原則和行為教導他人也這樣做:
不爭競;或「不打架」,無論是動手還是動口;不爭訟好鬥,不為無益之事爭吵,損害和擾亂民政、教會、鄰里和家庭;這與耶穌的跟隨者極不相稱,因為耶穌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但要溫和,向眾人顯出各樣的溫柔;要謙讓,寧願受委屈也不爭吵、爭辯;聽從基督在(馬太福音5:39-41)中的勸告,以溫和謙卑的態度對待各階層的人,無論是上級還是下級,富人還是窮人,為奴的還是自主的,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教會成員還是世人。
【第3節】因為我們從前也是愚昧的。沒有什麼比反思聖徒過去的狀態和境況,他們自己曾經是怎樣的人,更能促進謙卑和抑制驕傲了;這也是為什麼官長,即使是惡人,在善事和合法的事上應當順服,為什麼不應當說任何人的壞話,以及為什麼應當溫和地對待每個人,並以溫柔和謙和對待他們的原因;因為使徒自己、提多以及他為之設計這教導的其他聖徒,在他們未重生之前,曾經就是這樣的人;因此不應當在他們面前誇耀,並以輕蔑的態度對待他們:此外,在他們身上造成差異的同一恩典,也能在這些人身上造成差異,這可能在神自己的時間發生:特別是,既然他們在這些人身上觀察到極大的無知,他們就應當考慮到他們自己也曾是「愚昧的」,對神聖和屬靈的事物一無所知,既不知道自己的狀態和境況,也不知道藉著基督得救的道路;是的,使徒自己,雖然他對神有熱心,卻不是按著真知識;他不知道情慾,也不知道罪惡的極其可憎,直到他被神的靈光照;他對神的義一無所知,卻想建立自己的義,他以為自己的義是無可指摘的;他認為他應當做許多事來反對耶穌的名:
不順服的;既不順服神的律法,也不順服基督的福音;不相信福音的真理,也不順服福音的條例,儘管它們帶著證據而來,並藉著神蹟得到證實。
受迷惑的;被那古蛇撒但所迷惑,牠迷惑了全世界;也被不信的惡心所迷惑,以及被假教師和領袖所迷惑;因此,正如這個詞所暗示的,他們在黑暗和無知中遊蕩,如同迷失的羊,直到他們歸回牧者和靈魂的監督者。
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肉體的私慾是多種多樣的,它們應許順從它們的人帶來快樂,儘管那只是想像的,而且非常短暫,並且使人受制於捆綁和奴役;因為那些沉溺於這些事的人,被它們所勝過,被擄掠,被帶入捆綁,成為罪的奴僕,成為自己敗壞的奴隸;而這些聖徒曾經就是這樣的人:
常存惡毒和嫉妒;他們不僅心中對同胞存有惡毒和嫉妒,而且在生活中也實踐出來;是的,他們的生活就是一連串的惡毒和嫉妒;特別是使徒,他曾將男女從家中拖出,投入監獄;口吐兇言威嚇聖徒;對他們極其狂熱,追逼他們到異鄉,強迫他們褻瀆,並投票處死他們。
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的;在神眼中是可憎的,就他們自身而言,以及就他們的本性和行為而言;應當被所有良善的人所憎惡;他們藉著彼此間不斷的爭鬥、爭吵和敵意,顯示出彼此的憎恨和厭惡。
【第4節】但到了那時,在所有這些一連串的邪惡之後;儘管有這一切的愚昧、不順服、欺騙、罪的捆綁、嫉妒、惡毒和惡意;或者「當」這一切發生時,正如這個詞可以翻譯的,在所有這些罪惡之中;當這些人正全速奔向罪惡時,因此沒有做任何預備性的工作,也沒有任何預備性的資格和性情來領受神的恩典:
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慈愛向世人顯現了;向他們顯現了;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向我們」。使徒利用前面對自己和其他人在舊有狀態下的描述,來襯托和彰顯神在他們歸信中的恩典;因此,對立的事物,如黑與白,彼此襯托。這裡的「神我們救主」並非指主耶穌基督,儘管他通常被稱為我們的救主,並且在這封書信中多次被稱為神我們的救主(參提多書1:3;提多書2:10;提多書2:13),他確實是神,也是失喪罪人唯一的救主;他對他們的恩慈和慈愛已在許多方面顯現出來;例如他為他們作保,他取了他們的本性,以及他代替他們受苦受死:然而,從(提多書3:6)來看,這裡的「神我們救主」與那裡的「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有所區別;因此這裡必須理解為父神;他策劃了救恩的方案,指定基督為他的救恩,並與他立約,在約中確保了救恩,並在適當的時候差遣他來成就救恩,並藉著他的寶血、公義和犧牲,拯救他所有的子民:這裡所說的是他對人的恩慈和慈愛;這並非指他普遍的、護理性的良善和恩慈,這恩慈延伸到整個人類,以及人類的所有個體;而是指他在基督耶穌裡所顯明的特殊愛和恩典;天使在基督道成肉身時所歌唱的對人的善意;或是神對蒙揀選之人白白的恩惠和愛,這愛是至高和特殊的,從亙古到永遠,不變且無法言喻,比生命更好;其卓越無法表達,並已在各種情況下顯現出來:它被說成「顯現了」;因為它從永恆以來就隱藏在神的心中,在他的思想、旨意、籌劃和聖約中,並已在時間中顯明出來;特別是,它已在基督被差遣到這個世界,以及藉著他所成就的救贖和救恩中爆發並顯現出來;在其中神已顯明並證明了他的愛,並顯明了他恩典的極其豐盛;也在有效呼召中顯明出來,因為有效呼召是生命的時刻,是愛的時刻,是出於神的大愛,也是他永恆不變之愛的果實和證據;這裡所指的就是這一個例子和顯現,因為它緊隨聖徒本性狀態的描述之後;並且是在他們處於這種狀態時向他們顯明的,藉此他們得以脫離這種狀態。
【第5節】不是憑著我們所行的義;神我們救主恩慈和慈愛的偉大例證就是救恩;使徒否認救恩是藉著任何行為,甚至是人最好的行為而成就的;因為「義行」是按照公義的律法所行的,並順服律法;以公義的方式,從恩典的正當原則出發,憑著信心,並以神的榮耀為目標;否則它們就不是公義的行為,也不是義行;因此,這裡所指的不是歸信前的行為,而是歸信後的行為;因為歸信前的行為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義行:此外,這些是「我們所行的」,我們從前曾如前所述,但現在已藉著聖靈重生和更新,並在基督耶穌裡被造成行善。現在,救恩,無論是整體還是部分,都不是藉著這些行為,無論是作為原因、條件還是方法;(參《吉爾注釋》提摩太後書1:9);**צדקה מעשים**(tzedakah ma'asim,義行)是一個猶太短語,用於指公義或善行 F26
乃是照著他的憐憫拯救了我們;神的憐憫是他的本性和本質,但它對這個或那個對象的行動和運用是至高和自由的,並照著他的旨意;其果效甚多,他富足且豐盛地施予憐憫;它們藉著基督的寶血和公義而流淌出來;這就是救恩的動機:這促使神與他的兒子立約,約中的福分是大衛的確據之憐憫,在其中神憐憫他子民的罪和不義;正是由於神的溫柔憐憫,基督,那從高天臨到的晨光,才造訪了大地;他的榮耀在藉著他所成就的救贖事件中顯而易見;罪得赦免是照著神豐盛的溫柔憐憫;重生源於他的豐盛憐憫;甚至永生也是它的果效。現在,照著這憐憫,神「拯救」了他的子民;救恩不僅是神心中所決定和決意的,而且已藉著耶穌基督實際且完全地成就了,並在有效呼召中應用於聖徒;由於對整個救恩,甚至永恆榮耀的確切享有,聖徒被說成已經得救了;他們也在信心和盼望中得救,正如在基督,他們的元首和代表中得救一樣;(參《吉爾注釋》以弗所書2:8)。接著,作為救恩的手段,
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前者所指的不是水洗禮;因為水洗禮從未被稱為洗滌,也不是重生的原因或手段;原因是神的靈,手段是神的話語:此外,人應當在受洗前重生;他們可能受洗了,但卻沒有重生,就像西門術士一樣;它也不是一個救贖性的條例,也不是救恩的一部分;它也不能像這裡的洗滌一樣與義行相對立;因為洗滌本身就是一種義行;參(馬太福音3:15);如果人藉著它得救,他們就會藉著義行得救,這與經文本身相悖:但這裡所指的乃是重生的恩典,或從水和聖靈而生;也就是說,從聖靈的恩典而生,這恩典因其純潔和潔淨的功效而可比作水:因此,那些重生和成聖的人被說成被洗淨和潔淨了,他們的心藉著信心得以潔淨,他們的良心藉著基督的寶血得以潔淨:後者,
聖靈的更新,是指前者的果實和效果,即在聖靈的影響下,生活和行為的更新;或者是指恩典之工在靈魂上日復一日地漸進增長和進步,藉著聖靈在心靈的靈裡日日更新;或者更確切地說,它與重生是同一件事,之所以加上它,部分是為了闡明重生的洗,表明那不過是在有效呼召中,在靈魂中形成的新的受造物、新人、新心和新靈;部分是為了指出聖靈是它的作者。現在,神就是以這種方式拯救他的子民,即藉著重生和更新他們;這是神對他們之愛的首次顯現和發現;這是他們進入恩典狀態的公開途徑,沒有這個就無法進入榮耀;這是所有恩典和善行的基礎,藉此聖徒顯明是天國產業的繼承人。
【第6節】他厚厚地澆灌在我們身上。「或豐盛地」;要麼是指他將這愛厚厚地澆灌在那些他藉著他的靈重生和更新的人心中;要麼是指他豐盛地澆灌了重生的水,即恩典,可比作水,並使之在罪惡豐盛之處更加豐盛;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將聖靈及其恩賜和恩典,如信心、盼望和愛,以及其他一切,豐豐富富地澆灌在他們身上;參(以賽亞書44:3;提摩太前書1:14)
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父神我們救主的愛和恩慈是藉著他而來;神的憐憫是藉著他而流淌;救恩本身是藉著他而成就的;在重生和更新中傳達的恩典是出於他的豐盛;聖靈本身是從他那裡賜下的;恩典的每一次供應,藉此工作得以進行,都是從他手中而來;凡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在神眼中是蒙悅納的,都是藉著他;甚至神的恩賜,永生本身也是如此。
【第7節】使我們既因他的恩典稱義。這是神拯救他子民的另一種方式和手段,正如重生一樣;因為他不拯救任何未稱義的人;任何不義的人都不能承受天國;那些沒有婚筵禮服和基督公義袍子的人將被丟到外面的黑暗裡:神所拯救的,他藉著他兒子的義使他們稱義;凡他所稱義的,他就拯救他們。這裡所說的稱義是一種宣告性的稱義,發生在重生之中;而重生是為了稱義,正如這裡所表達的,「使我們既稱義」:重生並不使任何人稱義,而是使稱義的人顯明出來;稱義是神恩典旨意的一個行動,從永恆就在他心中構思,藉此他願意不將罪歸於他的子民,而是歸於基督他們的保人;並且他們應當藉著他兒子的義被算為義;在他旨意的這個行動中,他在他眼中稱義的全部本質就在於此:這在基督復活時,作為他們的元首和代表,在他身上被宣告,那時他作為這樣的一位被稱義、宣告無罪和釋放,他們也在他裡面;這在罪人的良心中,藉著神的靈,在他重生時被宣告,那時他從死亡進入生命;這裡所指的就是這個宣告,這與因信稱義是同一回事;這裡說這是藉著神的恩典,正如稱義在任何方面都是如此,並且與人所行的義相對立,藉著這些義,沒有人能在神眼中稱義;關於稱義如何藉著神白白的恩典,(參《吉爾注釋》羅馬書3:24)。
就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憑著盼望,我們就可以成為永生的後嗣」。永生是一種產業,因此不是藉著勞動和勤奮獲得的,也不是買來的,而是一種白白的恩賜;它是父神賜給他兒女的遺贈,出於他自己的自由美意和喜悅;它只屬於兒女;只有他們是後嗣,他們藉著收養的恩典成為後嗣;重生和稱義都不能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成為生命恩典的後嗣,而是使他們顯明是如此:神藉著他恩典的收養行動,將他們安置在兒女之中,並賜給他們美好的產業;這種收養在基督裡永恆的預定中,在基督裡,產業因此而獲得(以弗所書1:5;以弗所書1:11)。重生顯示他們是蒙收養的,並賜給他們兒女的本性,以及承受產業的資格;稱義則在公義的基礎上賦予他們權利,並為他們享受產業開闢了道路,這與神的公義和聖潔相符;參(加拉太書4:4;加拉太書4:5),因此,那些藉著重生的洗滌而潔淨,心靈的靈得以更新,並因神的恩典稱義的人;這些人顯然是永生的後嗣,是救恩、國度、榮耀、萬物,甚至神自己的後嗣,神是他們的份,是他們極大的賞賜;這樣的人在重生中被生出活潑的盼望,藉此他們得救(羅馬書8:24)。因此,使徒將藉著神白白的憐憫而重生,藉著他的恩典而稱義,以及特殊的收養和繼承權,帶著藉著恩典而來的美好盼望,作為神拯救他子民的方式和手段,這些人本性上與其他人一樣,並將他們帶入永恆的幸福。
【第8節】這話是可信的。指前面所表達的一切,關於神選民的本性狀態;神對他們在有效呼召中顯現的愛和恩慈;他們得救是照著神的憐憫,而不是憑著義行;藉著神的靈重生和更新,其中傳達了如此豐盛的恩典;以及藉著神白白的恩典稱義,作為神拯救的方式;藉此人顯明是永生的後嗣,並懷有永生的盼望:現在,所有這些,以及其中每一項,都是可信的話,是真實的教義,應當被相信、承認和宣揚:因此接著說:
我願你堅定地講論這些事;也就是說,上述的教義;阿拉伯譯本翻譯為,「我願你堅定於這些事」;敘利亞和衣索比亞譯本翻譯為,「我願你堅固他們」:使徒的意思是,他希望提多自己確信這些真理;對它們毫不懷疑或猶豫;並堅定不移地持守它們,以確定、大膽和自信的態度向他人講述它們;並努力在他們身上堅固和建立這些真理:為此,他希望這些真理被頻繁地灌輸和強調;並且帶著這個進一步的目的,
使那些信神的人留心行善;因為「使」並非指吩咐的實質內容,或使徒希望堅定講論的內容,而是指其目的,以及最終的結果和結局;沒有什麼比頻繁強調上述恩典教義更能強烈地促使人專心行善了:「善行」所指的,不僅是誠實的行業,以及生活中合法的職業和事業,這些都應當仔細關注和勤奮從事,以便對自己、家人和他人有益處和利潤;而是指每一件善事,每一項職責,無論是道德、公民還是宗教方面的:要「維持」這些,根據所用詞語的含義,就是要超越他人;要勝過他人;要以榜樣走在他人前面,從而激發愛心和善行;並使之成為人一生的工作和事業;對此應當有思想、有謹慎、有專心的關注,特別是那些「信神的人」;那些藉著神的靈重生和更新,並因信基督的義而稱義的人;那些信靠他得平安、赦免、公義、生命和救恩的人:這些人有很大的義務去行善;基督的愛應當激勵他們去行善;他們是唯一能夠好好行善的人,因為他們被聖化,並被裝備好,預備好行各樣善事;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被造成行善;他們裡面有基督的靈,並有基督的力量與他們同在,沒有這些就無法好好行善;他們對基督有信心,沒有信心就不可能討神的喜悅。
這些事是好的,並且於人有益:這不應理解為善行,儘管善行本身是好的,並且在其實效上對人有益;因為它們在人中間,在人面前行出來,為他們樹立了同樣行善的榜樣,而惡劣的交往會敗壞美好的品德;其中許多會帶來他們的暫時益處、利潤和好處:但這裡更確切地是指福音的教義,這些教義前面已簡要論述過,並被稱為可信的話;使徒希望以確定和堅定的態度講論這些教義,以激勵信徒行善;其原因在於,這些教義是「好的」,卓越、有價值、寶貴,可比作金、銀和寶石:它們的作者、內容、目的和用途都是好的;它們來自神;它們是關於耶穌基督和他的恩典;它們包含好消息;它們對於影響信心、盼望、愛心和樂意順服神的旨意極其有用:它們在神的靈手中,對於定罪、歸信、安慰和造就都是有益的;對於使死去的和黑暗的罪人活過來和得光照;對於復興、堅固和建立聖徒;它們是基督的健全話語,是合乎敬虔的,並且是滋養人的,而其他教義則像毒瘡一樣侵蝕人:這個解釋不僅得到前面內容的證實,也得到下一節內容的證實;在那裡,無味的觀念和爭論與這些教義相對立,被視為無益和虛妄。
【第9節】要遠避愚拙的辯論,例如猶太人學派中提出的那些問題;參(提摩太後書2:23)
和家譜;指他們長老、拉比和教師的家譜,藉著他們,他們的傳統代代相傳,他們為確定這些家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參(提摩太前書1:4)以及關於律法的爭競和爭論;指律法的儀式和禮儀,以及律法及其各種誡命的意義,這些在希列和沙邁學派中爭論不休,一個學派這樣解釋,另一個學派那樣解釋;一個學派宣稱根據律法是自由的,另一個學派則宣稱是禁止的;這在兩個學派的追隨者之間引起了巨大的爭競和爭吵,正如《密示拿》和《他勒目》所顯示的:與此意義相符,敘利亞譯本翻譯為,「文士的爭競和爭吵」;猶太教師們,有些站在希列一邊,有些站在沙邁一邊;他們也彼此結黨爭吵,而且常常是為了瑣碎之事;毫無重要性的事;因此接著說:
因為這些都是無益而虛妄的;空洞的事物,毫無用處,不能啟發判斷力,不能提升心智,也不能影響生活和行為。
【第10節】分門結黨的人。異端分子,根據這個詞的詞源,要麼是指那些根據自己的判斷選擇一種意見,與基督教會普遍接受的意義相悖,並將其置於教會之上,頑固地堅持己見;與教會分離,形成一個黨派,並自居為那些被他吸引到與他相同思想方式的人的領袖:要麼是指那些移除和廢棄基督教基本教義的人,特別是影響三位一體教義、父、子、聖靈的神性和位格,尤其是與基督的位格、職分和恩典相關的教義;那些引進或接受毀滅性教義的人;說或宣稱悖謬之事,並吸引門徒跟隨他;或是在這些門徒之中:因為儘管分裂和異端有所不同,並非每個分裂者都是異端分子,但每個異端分子都是分裂者;他在基督的教義中製造裂痕,並在他的教會中製造黨派和分裂;這樣的人不應總是與之爭辯和爭論,而應當迴避和拒絕:
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不要與他有任何瓜葛;不要與他有任何交往;不要允許他進行私人談話;在他被教會命令公開勸誡兩次之後,將他逐出教會團契;因為這不應理解為個人或某些人的私人勸誡;如同處理私人冒犯的情況(馬太福音18:15;馬太福音18:16),而是指奉教會之名進行的公開勸誡。猶太人的勸誡至少持續七天 F1;有人說 F2 三十天;也就是說,在勸誡結束或兩次勸誡之間有這麼多天。
**知道這樣的人是顛覆的**(subverted),或說被推翻和拆毀的;他就像一座建築物,不僅正在腐朽和倒塌,而且是完全被推翻和拆毀的;因此沒有恢復或復原的希望;他處於絕望的境地,因為他已經反對了基督的位格、職分或獻祭;他要麼踐踏了神的兒子,要麼將祂的血視為平常,要麼褻瀆了恩典的靈;在任何一種情況下,就再沒有為罪獻上的祭物了:
**並且犯罪**;這不是指實際的犯罪,而是指教義上的,並且是在他領受真理的知識之後故意為之;他否認他所領受的真理,並且持續如此,儘管神的話語有證據反對他;儘管福音的僕人從神的話語中提出論證來使他信服;儘管教會勸誡他,要將他從魔鬼的網羅中救拔出來:
**被自己定罪**;這並不是說異端者是那種在自己良心上確信自己有錯,並且他所反對的是真理的人;然而他卻頑固地堅持錯誤,並繼續與真理作對;因為這樣的話,除了隱藏真實想法的偽君子之外,沒有人能成為異端者;除非一個人自責,否則沒有人能知道他是異端者;因為沒有人能知道他人的心;而且教會處理異端者,或拒絕並開除他們,將會是不切實際的:但其意義要麼是,他這樣的人,是因自己的行為而定罪自己;因為他不僅與教會的信仰分離,而且與教會本身分離;這樣做,他實際上是定罪自己,或判斷自己不配與教會交通,因此證明教會拒絕和開除他是正當的:或者更確切地說,異端者是這樣的人,他曾宣稱基督教信仰,並接受聖經作為信仰和實踐的唯一準則,並且仍然聲稱遵守同一準則,並且所有教義都應由聖經來檢驗,並根據其與聖經的一致或不一致來批准或譴責,他被那些他自己承認是判斷和決定的準則的聖經所定罪;因此可以說他是自我定罪的。
【第12節】**我打發亞底馬到你那裡去,或是推基古**;這兩位都是福音的僕人;亞底馬在其他地方沒有被提及;有人說他是七十門徒之一,後來是路司得的主教;但這些都是不確定的事情;(參見路加福音10:1的吉爾注釋);這個名字是亞底米多羅斯的縮寫。推基古經常被提及;使徒在(以弗所書6:21)中對他給予了極高的評價,
**你要趕緊到尼哥坡里來見我**;這是一座城市,不在伊庇魯斯,而是在色雷斯,位於涅索斯河畔,因在那裡取得的勝利而得名:使徒希望提多在上述一位或另一位僕人到達革哩底之後,到那裡來見他;因為使徒肩負著所有教會的重擔,他不會將一位僕人從一個地方調到另一個地方,而不為他們安排替代人選:他讓提多來見他的原因,可能是想了解革哩底教會的狀況;或者因為他需要提多的幫助;或者要派他去其他地方:
**因為我已經決定在那裡過冬**;也就是說,在那裡度過整個冬天;不是無所事事,而是要傳講福音,並在那裡為聖徒施行聖禮:而他所說的「在那裡」;這表明這封書信並非從那裡寫的,正如署名所聲稱的那樣;因為如果是那樣,他就會說「在這裡」,而不是「在那裡」。
【第13節】**你要帶律師西納和亞波羅上路**;他是否受過希臘人或羅馬人的民法教育,尚不確定;他可能是一位猶太律師,或文士,是猶太人中摩西律法的解釋者;因為在他們那裡,律師和文士是同一回事,正如(馬太福音22:35)與(馬可福音12:28)比較所顯示的,並且這裡的敘利亞譯本稱他為「文士」,衣索比亞譯本稱他為「城市的文士」;這看起來像是他擔任的民事職務;但無論如何,他似乎現在是一位福音傳道人,與亞波羅一同,而亞波羅確實是一位傳道人:據說他是基督的七十門徒之一,後來是丟斯坡里的主教;(參見路加福音10:1的吉爾注釋);他的名字是西諾多羅斯的縮寫:使徒希望提多帶他,
**和亞波羅,要殷勤地**;亞波羅是一位生於亞歷山大的猶太人,口才出眾,精通聖經;他曾在哥林多傳道,但現在在革哩底;使徒希望提多為他和西納提供旅途中所需的一切:
**使他們一無所缺**;這可能是他們旅途中所需的,使他們舒適,旅途愉快輕鬆。
【第14節】**並且讓我們的弟兄也學習維持善行**;這不僅僅是指誠實的行業,有些人選擇這樣翻譯這些詞:的確,行業是一種工作;誠實合法的謀生方式是一種善行;這應該被維持、關注和遵循,並且應該學習,以便遵循。猶太人說,不教導兒子一門手藝的人,就如同教他搶劫或偷竊一樣;因此他們的拉比都受過手藝訓練;(參見馬可福音6:3的吉爾注釋);使徒保羅也是如此,儘管他在迦瑪列門下受過教育:這樣的行業應該被學習和維持,以供必要之用,為了自己的益處,為了供應家庭;為了幫助有需要的人;為了支持福音和基督的利益;以及為了救濟貧窮的聖徒;使這樣的人在國家、社區、教會和家庭中不至於無果和無用。猶太人說 F3
「有四件事,人應該盡力恆常去做,它們是:律法、『善行』、禱告,(**Ura Krdw**,地上的道路),或『生意』;如果一個商人,就做他的生意;如果一個商人,就做他的買賣;如果一個戰士,就去打仗。」
【第15節】**所有與我同在的人都問候你**;所有與他同在的使徒、同工和福音的僕人;以及他所在教會的所有成員,都向提多致以基督徒的問候;因為他是一位備受尊敬的人,他的美名傳遍了所有教會:
**問候那些在信仰中愛我們的人**;不僅僅是作為人,作為他們的同胞,作為肉身與他們有關係的人;或因為任何外在的事物,而是作為信徒;因為所宣稱和傳講的信仰教義;以及因為所獲得和擁有的信心恩典;或者說,那些忠實地、真誠地、正直地,從心裡愛我們的人,而不僅僅是口頭上的愛:
**願恩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這是保羅所有書信中常見的結尾問候。這表明這封書信不僅是為提多而寫,也是為革哩底的聖徒而寫的。
這封信是寫給革哩底教會的第一任主教提多的。但這個署名,像許多其他署名一樣,是不可靠的;提多根本不太可能是這個教會的主教;因為他在那裡停留的時間很短,在其他地方也一樣,因為他是一位傳福音者;儘管優西比烏 F4 和索弗羅尼烏斯 F5 都這樣斷言,後者還補充說,他死後葬在這裡:而接下來的,說這封信是**從馬其頓的尼哥坡里**寫的,似乎不正確,正如(提多書3:12)所推斷的。許多學者認為它是從歌羅西或附近某地寫的;儘管當他寫給歌羅西人的書信時,看起來他以前從未去過那裡:敘利亞譯本補充說,「由西納和亞波羅之手寄出」;這並非不可能,因為他希望提多為他們提供旅途剩餘部分所需的一切,(提多書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