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提多書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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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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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使徒勸勉提多,要他對所關心的一切人,不論年齡、性別和境況,都忠實履行職責,並從基督福音的本質中提出理由。他總體上勸勉提多,在公開的事奉中,要堅持那些符合純正教義的事(提多書2:1),特別是關於老年男婦、青年男婦應有的行為(提多書2:2-6)。在所有這些教義和實踐方面,他希望提多成為他們的榜樣,以致他的仇敵也會感到羞愧,因為他們找不出任何惡事可說他(提多書2:7-8)。接著,他吩咐提多勸勉僕人要順服主人,努力討他們喜悅,不可頂嘴,並要忠心,好使他們所信奉的「神我們救主」的教義在凡事上都得到尊榮(提多書2:9-10)。使徒之所以要對各年齡、性別和身份的人強調職責,其原因在於福音的本質,它是一種恩典和救贖的教義,傳給了各類人(提多書2:11);在於福音的功效,它教導人棄絕罪惡,過聖潔的生活(提多書2:12);在於對基督顯現時永恆榮耀和幸福的盼望,這是福音所鼓勵的(提多書2:13);以及在於基督為祂的子民捨己,將他們從罪中救贖出來的目的——這是福音的總綱和實質——即他們得以潔淨,熱心行善(提多書2:14)。提多要帶著權柄傳講這些勸勉,並以不被輕視的方式傳講(提多書2:15)。

【第1節】

你倒要講合乎**純正教義**的事。
關於純正教義及其形式,請參閱《吉爾注釋》提摩太後書1:13。合乎純正教義的事,是指美好的生活和行為,以及信徒根據其不同身份、年齡和性別所應盡的各種職責,這些在接下來的幾節經文中有所闡述。這些事合乎基督的福音,並能榮耀「神我們救主」的教義。基督的僕人應在適當的場合和時間講述這些事;他們任何時候都不應緘默,尤其當有許多不服約束、說空話的人時。純正教義應當公開、明確、完整、忠實地講述,帶著極大的清晰和證據,使所有人都能理解和認識;並且要帶著極大的確定性,毫不猶豫,因為它是無可爭議、無可置疑的真理;還要帶著一切的膽量,不懼怕人,不求取悅於人;並且應當持續不斷地講述,無論得時不得時。應當注意,講述時要前後一致,方式統一,避免衝突和矛盾;而那些合乎純正教義的宗教職責,應當被置於其真實的光照和適當的位置上,作為神恩典的果實,並為榮耀神。這些事應當清楚地講述,經常強調,並熱切地敦促,因為它們是合宜的,為著神的榮耀,為著推薦信仰,為著人類的益處,以及為著彼此的服事。特別是:

【第2節】

勸老年人要有**節制**,
或譯「警醒」,即警醒自守,留意自己的行為和談吐,以免其惡行被年輕人效法。這裡所指的不是擔任職務的長老或監督,因為他們的品格已在前一章描述;而是指年長者,即那些信奉宗教並屬於教會的年長弟兄。他們也應當:

**莊重**;在行為、言語和衣著上都要莊重;輕浮的談吐、空洞的言辭和花哨的衣著,對年長者來說是非常不合宜的。他們也應當:

**自守**;在飲食上,特別是飲酒方面,要有所節制,因為老年人最容易沉溺於此。應當注意,不要讓他們過度飲酒,也不要讓白晝在他們不知不覺中過去,因為他們已處於永恆的邊緣。這個詞在提多書2:5中譯為「貞潔」,在提摩太前書3:2中譯為「自守」,這兩個品格都適合年長者。

**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是健全的**;儘管他們的身體可能不健康,因年老而變得衰弱,但他們的心智應當健全;在信仰的教義上要健全,以免引導他人進入錯誤;他們對基督的信心應當顯為純正真實;他們對神、對基督、對祂子民的愛心應當真實誠懇,並應當脫離對世俗、時間和感官事物的依戀;因為這種依戀是老年人常有的惡習。忍耐應當有其完全的功用;不僅要忍受年老帶來的身體上的軟弱;還要忍受在末日為基督和祂的福音可能被召受的一切苦難;並要跑完擺在他們面前的賽程。

【第3節】

又勸老年婦人**同樣**,
也要對她們講述那些合乎她們信仰、以及她們應當是怎樣、應當做什麼的事:這些老年婦人並非指擔任職務的年長寡婦,她們可能負責照顧窮人;也不是某些人所稱的長老婦人,即長老或監督的妻子,以區別於女執事;而是指年長的虔誠婦女,她們需要被教導和勸勉:

**在行為上要合乎聖潔**;或譯「聖潔的婦女」,即被神的聖靈所分別為聖的;她們是神的祭司,這個詞可以指被基督為父神所設立的祭司,正如男人被祂設立為君王和祭司一樣;這樣的人在衣著、言語以及她們的全部行為和談吐上,都應當符合她們所持有的品格和所宣稱的信仰:

**不可說讒言**;不可說弟兄姊妹的讒言,這是在扮演魔鬼的角色;事實上,這裡使用的詞與通常指魔鬼的詞是同一個;不可散佈關於教會成員的虛假報告,不可對他們提出虛假指控,從而在他們中間製造分歧和分裂。

**不可多喝酒**;或譯「不可作酒的奴僕」,這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非常可恥的,尤其是在女性身上,然而這在東方國家卻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要教導善事**;既要以身作則,也要以言教導,但要在自己的家中私下進行;因為她們不被允許公開教導,也不被允許在教會中發言;這些人應當教導的,不是老婦人的神話、迷信的習俗、儀式和典禮、愛情的陰謀,以及那些污穢和淫穢的事,這些事往往由這樣的人傳給後代;而是那些堅實、實用、有益、誠實、光榮、貞潔和純潔的事。特別是:

【第4節】

好指教年輕婦人**愛丈夫**,
或譯「貞潔、端莊、自守」;或在對待丈夫和處理家庭事務上要明智和謹慎,因為她們在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

**愛丈夫**;盡其所能地幫助和協助他們;尋求他們的榮譽和利益;努力在凡事上取悅他們;確保和平、和諧與團結;對他們表現出深情,並在一切苦難和困境中同情他們;因為這並非主要針對將感情寄託於其他男人,或玷污婚姻床鋪,而是針對暴躁和惡劣的脾氣。

**愛兒女**;不是以一種溺愛、愚蠢、放縱和不受約束的感情;而是要尋求他們真正的益處,不僅是他們今生的,更是他們屬靈和永恆的福祉;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並對他們施以適當的管教和管理;否則,在所有自然的親情中,父母仍可能被說成是恨惡兒女的(箴言13:24)。

【第5節】

**謹守**,
或譯「在飲食上節制」,這個詞在提多書2:2中譯為「自守」;或譯「在身心上都保持清醒」;或譯「在所有行為上,無論在家或外出,都要明智和謹慎」:

**貞潔**;在身體、情感、言語和行為上都要貞潔,對自己的丈夫保持純潔專一的愛,保持婚姻床鋪不被玷污。

**料理家務**;專心處理自己的家庭事務,不外出閒逛;不干涉別人的事情。這是針對婦女容易犯的習性而言的。猶太人認為婦女的特點之一是**תְּצַוְּצָנִיּוֹת**(tetzavtzaniyot,愛閒逛)F24:他們對婦女居家有一些規定;他們說F25:

**順服自己的丈夫**;請參閱《吉爾注釋》以弗所書5:22,以弗所書5:24。

**免得神的道被毀謗**;免得不信的丈夫因妻子的不良行為而被激怒,說福音的壞話,彷彿福音教導人對他們不忠和不順服。

【第6節】

又勸青年人**要謹守**。
在凡事上都要節制、貞潔、謙遜、溫和、明智和謹慎:這是對提多說的,教導和勸勉青年人是他的職責;正如年長婦女教導年輕婦女如何行為舉止是合宜和方便的。

【第7節】

你在凡事上都要顯出**善行的榜樣**;
提多,以及任何其他福音的僕人,僅僅傳講純正的教義,並勸勉不同年齡和性別的人行合乎教義的事,是不夠的,他應當在整個生活言行中,成為他們一切善行的榜樣;因為牧養羊群的人,不僅要用知識和悟性餵養他們,也要成為他們的榜樣,正如在他們看顧下的人,也應當效法他們為榜樣而行;參見提摩太前書4:12。

**在教訓上,要表現出純正、莊重、誠實**;使徒在此要麼是再次回到關於教義的建議,即教義應當純潔無瑕,沒有錯誤和異端,沒有任何人的摻雜和發明;並且要帶著言語和表情的莊重,沒有輕浮的言辭和輕佻的舉止;並且所傳講的應當是純正的靈奶,帶著一切的正直和誠實:要麼這指的是教師的生活和行為,與他的教義相符,並與之並行;其意義是,在教義中,或與所傳講的教義一起,讓生活言行純潔無瑕,遠離世俗的污染,遠離任何主導的惡習;並且要帶著言語、舉止、表情和衣著的莊重;以及在我們與聖徒或世人的一切交往中,都要帶著一切的誠實、忠信和單純。

【第8節】

**言語純正,無可指責**;
在公開的事奉中,應當使用我們主耶穌的健全話語,並盡可能地以聖靈所教導的詞語來表達福音的教義,而不是用人智慧的誘惑之言;應當選擇清晰、易懂、悅耳的言語,傳達正確的觀念;這種言語符合真理的聖經和信仰的類比,因此無法被公正地指責:或者這可能指私人談話,其中不應有任何腐敗的言語或污穢的交通從口中發出;只應有純潔、健全、優雅和造就人的話語;沒有污穢、愚蠢的談笑,這些都是不合宜的,也理應受到譴責。

**使那反對的人,因無可指責的惡事可說你們,就自覺羞愧**。
也就是說,那站在對立面,反對福音真理,與之為敵的人;無論他是異教哲學家、猶太拉比、猶太化教師,還是掛名基督徒的異端分子,都可能因羞愧而困窘;部分原因是他觀察到真誠忠實的傳道人在教義和行為上的純正,而他自己卻缺乏這些;因此,他可能被說服,悔改歸正,並承認真理;部分原因是他對這些人提出的虛假指控和控告。

**無可指責的惡事可說你們**;無論是在教義上還是在實踐上。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將「你們」讀作「我們」。整個群體因一人或多人而受辱。

【第9節】

**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
而不是別人,無論他們是信徒還是非信徒,溫和還是暴躁,他們一切合法的命令都應當順服;請參閱《吉爾注釋》以弗所書6:5。**凡事討他們喜歡**;不僅要順服和服事他們,做他們吩咐的事,還要努力以一種令他們滿意、接受和喜悅的方式去做,從而贏得他們的感情、尊重和稱讚:這應當始終如一地在凡事上做到,只要不違背良心、基督教信仰以及神和自然的律法。或者「使他們在凡事上都滿意」;也就是說,對他們所擁有的事物,以及他們作為僕人的身份和境況感到滿足和知足,並樂意安於他們所蒙召的職分:

**不可頂嘴**;不可對主人的命令或抱怨進行反駁,無論是以輕率、無禮還是抱怨的方式;這是僕人非常容易犯的錯誤,而且極易激怒主人。

【第10節】

**不可私拿**,等等。
或譯「偷竊、侵吞主人的財物,拿走並使用屬於他們的財產,隱瞞部分交託給他們的金錢或貨物」:這個詞在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事件中被使用(使徒行傳5:2),

**卻要凡事顯出忠誠**;在他們所受託的一切事上,證明自己是忠心的僕人:

**好在凡事上尊榮神我們救主的教義**;基督是我們唯一的救主,祂是真正且完全的神,因此有能力成為救主;福音是祂的教義,不僅是祂在世時親自傳講的,更是關於祂的教義;關於祂的神性,祂位格的尊嚴,以及祂作為中保的職分,和祂所成就的偉大救贖;這些都是為什麼應當以合宜的生活和行為來尊榮福音的原因;因為這合乎基督的福音,為福音增添了美感,並使之榮耀;僕人以及其他人都可以,也應當以這種方式尊榮基督的教義:尊榮福音,首先是相信並接受它,然後是宣認它,持守這宣認,並活出與之相稱的生活。司提反的兩個抄本讀作「在」或「在所有人中」。

【第11節】

因為**神拯救萬人的恩典**,
這裡所指的,不是神心中白白的愛和恩惠;因為雖然那愛產生救贖,是救贖的源頭和泉源,並使之顯明,且遠非鼓勵放縱,反而教導真正的敬虔,並約束人順服神的旨意;然而這愛並未向所有人顯現,也未曾向所有人顯明,而是神自己子民所獨有的;它也不是指信徒心中所生發的神的恩典;因為雖然救贖與之緊密相連,且它有力地影響著那些領受恩典之人的生活和行為;然而它並未向所有人顯現,也未曾臨到所有人;並非所有人都擁有信心、盼望、愛心或聖靈的其他恩典:但這裡所指的「神的恩典」是恩典的教義,即神的恩典的福音;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是神恩典和藉恩典得救的宣告:它是聖靈手中的工具,將恩典傳遞到人心,並將其植入其中;在此意義上,這個詞組在使徒行傳20:24、哥林多後書6:1、希伯來書12:15中被使用;這福音被稱為救贖的福音、救贖之道,以及救贖本身,因此可以說它帶來救贖;它帶來並宣揚救贖的好消息;它向人指明救贖之道;它講述救主本身,祂是偉大的神,因此適合成為救主;祂被父神指定為祂的救贖;祂被差遣並來到世上成就救贖;祂已成為救贖的作者;祂是唯一的救主,是一位有能力、樂意且完全的救主:它講述救贖本身;它是靈魂的救贖;它是一項偉大的救贖,包括恩典和榮耀;它是永恆的,完全是白白的恩典;它指明了那些對救贖有份並將享受救贖的人,即所有被揀選、被基督的血所救贖、和好、稱義,並被帶到祂面前相信祂的人:福音不僅在外部傳講中將這一切消息帶到耳邊;它也將其帶到心中,當它不僅在言語上,而且在能力上,並在聖靈裡臨到時,它就是神拯救的能力;或者當它在聖靈的強大影響和應用下臨到時。有些人將這句話讀作「那帶來救贖給所有人的恩典」;敘利亞譯本與此相符,譯為**ܕܡܚܝܐ ܟܠ**(d'makhya kol,那使所有人活著或拯救所有人);阿拉伯譯本亦然:但這不能理解為指每一個個體;因為福音在任何意義上都未曾將救贖帶給每一個人,甚至在外部傳講中也未曾;有無數人從未聽過耶穌基督救贖的外在聲音,更少有人藉著聖靈將救贖應用到他們的靈魂;對許多領受福音的人來說,它一直是隱藏的福音,是叫人死的香氣:它確實接著說,

**已經顯現給萬人**;這假定它曾是隱藏的,正如它曾隱藏在神的思想、旨意和籌劃中;隱藏在耶穌基督裡,祂裡面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隱藏在恩典之約中,福音是其抄本;隱藏在禮儀律的預表和影兒中:它在某種程度上曾隱藏於天使,他們渴望查究;也隱藏於舊約聖徒,他們不像現在的使徒和先知那樣認識它;它完全隱藏於外邦人,神曾不理會他們無知的時代:它暗示著現在它已更清楚、更廣泛地顯現或發光。福音曾像世界某處點燃的蠟燭,只在猶太地,但現在它像正午的太陽一樣發光,顯現給萬人;不是指每一個個體;它既沒有照耀在每個人身上,也沒有在每個人心中;在使徒時代,當它最輝煌、最廣泛、最清晰地顯現時,也沒有照耀在每個人身上;此後各世代也沒有,我們這個時代也沒有;有無數人對它一無所知,既不在其形式之下,也不在其能力之下:但這應當理解為指各類人,各國、各年齡、各性別、各身份的人,無論高低貴賤、貧富、為奴為自由、主人和僕人;這種解釋與上下文(提多書2:2-4、提多書2:6、提多書2:9-10)非常吻合;這些話是使徒為何要對各類人強調職責的原因,因為福音現在已傳給所有人;它已觸及各類人的心;特別是指外邦人,福音以前對他們是隱藏的,他們坐在黑暗和死亡的陰影中;但現在大光照耀在他們身上,福音不再僅限於一個民族,而是傳給天下萬物,或傳給整個受造物;即傳給外邦人,以履行馬可福音16:15中的使命。

【第12節】

**教訓我們**,
不是所有的人,福音在外在的事奉中向他們顯現;因為有許多人外在接受福音並宣稱信奉,但從未被福音有效地教導去棄絕罪惡,或愛聖潔的生活;他們口頭上承認認識福音,卻在行為上否認它;他們有敬虔的外貌,卻否認其能力:但那些被福音有效教導的人,是「我們」,福音不僅在言語上,而且在能力上臨到他們;因此,福音不僅在教義上,而且在功效上教導他們,既有消極的聖潔,也有積極的聖潔,如下所述:

**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一切不敬虔,或直接針對神的罪;或違反律法第一條的罪,如偶像崇拜、私意崇拜、迷信、偽誓等等;以及一切罪惡的情慾,如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這些充滿世界,是世界中盛行的情慾,也是世人所受其轄制的:要「除去」這些,就是憎惡、厭棄它們,並遠離它們,與它們毫無瓜葛:福音教導這種捨己,或棄絕罪惡的自我,並以最有力的動機和論證來敦促;當聖靈伴隨時,它就能有效地做到這一點:因此,

**使我們在這現今的世代,可以自守、公義、敬虔度日**;不僅「節制」,而且明智和謹慎,如同光明之子,福音已照耀在他們身上,並進入他們心中;在人中間「公義」,給予每個人應得的,並按照公平和正義的原則與所有人交往;如同被造成新人,被創造為義和真聖潔;如同藉著基督的死向罪死了,因此活出公義,或以公義的方式生活;如同藉著福音所啟示的基督的義而被稱義:「敬虔」;以敬虔的方式,按照神的話語,並符合神的旨意;在所有敬虔的操練中,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並為榮耀神:並且只要**在這現今的世代**:這個世代臥在惡者手下,其中有許多強烈的誘惑,引人走向相反的生活方式。因此,福音絕不是放縱的教義;它符合敬虔,並教導和促進敬虔;它是一種聖潔的信仰,是的,是一種至聖的信仰;因此,指責它導致生活放蕩,是一種惡毒的誹謗。

【第13節】

**等候所盼望的福**,
不是指盼望的恩典;儘管那恩典是藉恩典而有的美好盼望,是蒙福的盼望,可以稱為蒙福的盼望;然而這恩典在重生時已植入聖徒心中,不能說他們正在等候它:更確切地說,是基督,盼望的對象和基礎,祂是我們的盼望,基督在我們裡面是榮耀的盼望,祂是永遠蒙福的;聖徒將來的幸福將主要在於享受祂;他們等候祂,並期望祂從天上降臨,祂在下一句中被明確提及:但由於這可能與那有所區別,最好將這「所盼望的福」理解為所盼望的事物,即永恆的榮耀和幸福;在其他地方被稱為義的盼望,以及存在天上的盼望(加拉太書5:5,歌羅西書1:5);這將在於對神和基督的榮耀異象;在於對他們的完全認識,與他們相交,並與他們相似;在於天使和榮耀聖徒的團契;在於脫離一切內外邪惡,並擁有一切美善:而等候這一切,就是心懷渴望,將情感寄託於此,渴望享受它,卻又在信心和盼望的操練中耐心等候;因為等候包括信、望、愛這三種恩典;特別是前者,它總是伴隨著後者;因為這種等候這福氣,是人堅信自己將會分享它:重生之人有充分的理由如此等候它;因為這是他父神白白恩典的禮物,是為他存留的;基督已藉著祂的同在、中保和代求去預備它;是的,祂已作為先鋒,以他的名義去佔有它:這個人已重生,得著活潑的盼望;他蒙神的恩典被召入其中;他是神的兒女,因此是它的繼承人;他藉著基督稱義的義而有權利得著它,並藉著聖靈使人成聖的恩典而有資格得著它;聖靈在他裡面是它的憑據和保證:現在,福音,即神的恩典的教義,教導、引導並鼓勵人對天上的榮耀有如此堅定的期望;因為這些話必須與前文聯繫起來閱讀,作為福音的進一步教導,以及接下來的內容:

**並等候我們偉大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這裡所指的不是兩位神聖位格,而只有一位;因為「顯現」這個詞從未用於父神,只用於第二位格;而且如果指兩位不同的位格,那麼在「救主」這個詞前面就不會加上定冠詞;「和」這個連詞是解釋性的,可以這樣翻譯:「我們偉大的神,即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在下一節中,祂被說成是為救贖祂的子民而捨己的:因此,這裡提供了基督真正和完全神性的一個非常光輝的證明,祂將在祂第二次降臨時顯現;因為這些話應當理解為指那次的顯現,即作為偉大的神,帶著祂神性的一切榮耀和完全;同時也是救主,這被提及是為了表明祂將顯現以拯救祂的子民,那時祂將使他們完全擁有救贖;並且祂神聖威嚴的光輝不會使他們懼怕:這次顯現將是榮耀的;因為基督將帶著祂自己的榮耀降臨,帶著祂神性的榮耀,特別是祂的全知和全能將非常明顯;帶著祂作為中保的榮耀,這將被所有聖徒看見;帶著祂作為審判官的榮耀,被父神賦予權柄和能力,這將令罪人懼怕;帶著祂人性的榮耀,現在已被加冕;帶著祂父神的榮耀,就是祂在創世以前與父神同有的榮耀,這榮耀與父神相同,並且是祂作為人、中保和全地審判官將從父神那裡領受的榮耀;帶著祂聖天使的榮耀,有祂所有大能者隨行:此外,聖徒將從死裡復活,並與活著的人一同與基督在榮耀中顯現,組成羔羊的新婦,披戴著神的榮耀;因此,這將是一次真正盛大的顯現。現在,福音引導並教導信徒等候、愛慕、加速、最熱切地渴望,卻又耐心等候,最堅定地相信這將會發生:聖徒有理由帶著渴望、愛慕和喜悅來等候這一切,因為它不僅本身是榮耀的,而且對他們有益;那時他們將與基督一同得榮耀,並永遠與祂同在。

【第14節】

祂為我們**捨己**,
不是為別人,也不是別人的,而是祂自己;不僅是祂自己的東西,而是祂自己;不是世界及其財富,不是金銀和諸如此類會朽壞的東西,作為救贖的代價;不是千山上的牲畜作為祭物;不是人也不是天使,而是祂自己;所有屬於祂的,所有親近和寶貴的,祂的名聲、名譽、信用;祂的時間、力量和服事:生命的一切安慰,以及生命本身;祂完整的人性,靈魂和身體,並且是與祂神聖位格聯合的人性;祂將這一切交在人手、公義之手,甚至交給死亡本身,作為祂子民的贖價,並作為他們罪孽的挽回祭和祭物,代替他們償付和獻上:不是為全人類,而是為許多人;為我們,為所有神的選民,為教會;當祂捨己,或為他們而死時,他們被描繪為不敬虔的、罪人、仇敵:這是一個自由和自願的禮物,是一個無法言喻的禮物;誰能說出「祂自己」這個詞所包含的一切呢?這是最大愛的例證,是超越知識的愛;神因為不能指著更大的起誓,就指著自己起誓;基督因為不能給予更大的禮物,也不能給予更大的愛之例證,就捨己,為著以下目的:

【腳註】
F24 Bereshit Rabba, sect. 45. fol. 40. 3. 《創世記拉比米大示》第45章,第40頁第3欄。
F25 Maimon. Hilchot Ishot, c. 13. sect. 11. 邁蒙尼德《婚姻律法》第13章第11節。
F26 Tzeror Hammor, fol. 5. 4. 《沒藥束》第5頁第4欄。

好,這是一段約翰吉爾《全本聖經注釋》的現代繁體中文翻譯,忠實遵循您提供的所有規則和格式要求:

【第14節】

**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罪惡使人陷入捆綁和奴役,而救贖正是從中得蒙釋放。罪惡將罪責加諸罪人身上,使他有受罰的義務,並使他受制於律法的咒詛和定罪。基督為祂的子民成為罪,成為咒詛,為要將他們從兩者中贖回,並將他們從罪所應得的懲罰中解救出來;祂藉著在木頭上親身擔當這懲罰而成就了這事,藉此祂已將他們從一切罪惡中贖回,使罪惡不致成為他們的毀滅,也不致使他們因此而受定罪;這包括原罪和一切實際的過犯;祂的寶血潔淨這一切,祂的義使人稱義,而神為祂的緣故,白白地、完全地赦免這一切。基督蒙父神呼召承擔這工作,祂也同意了;救贖的計畫在永恆的議會中被擬定,一切都在平安之約中被調整和確立;關於這救贖的應許和預言被發出,及至時候滿足,基督便被差遣,並降世來成就這事;祂藉著祂自己的寶血為我們取得了永恆的救贖,這救贖是任何受造物都無法成就的;在這救贖中,一切神聖的屬性都得了榮耀,這是一個豐盛而完全的救贖;它包含或連結著稱義、平安、赦免、收養和永生等恩典。接下來是基督捨己的另一個目的,或者說是救贖的一個分支,或是救贖的結果:

**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所有人類本性上都是污穢不潔的,他們靈魂的一切能力和官能都是如此;他們也無法藉著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來潔淨肉體和靈魂的污穢。基督在這些人中有一群特殊的子民,一個祂所愛的教會,祂為他們捨了自己,為要使他們從罪中成聖和潔淨;祂藉著為他們流血,並用祂的血洗淨他們而成就了這事,這血潔淨一切的罪,祂已將他們潔淨歸於自己,為祂自己的使用和服事,為祂的喜悅和歡樂,並為祂的榮耀;使他們現在可以成為祂合適的居所;使他們可以為祂預備好,以完成祂與他們之間的婚姻;使他們可以將自己呈獻給祂,成為一個榮耀的教會,沒有斑點皺紋,並與祂同在,無論是在新耶路撒冷的光景中(那裡沒有任何污穢或被玷污的進入),還是在天堂,直到永永遠遠。現在,這些基督為之捨己,並被祂救贖和潔淨的子民,是「特作自己的子民」;基督對他們有特殊的愛,在他們身上有特殊的喜悅,並賜予他們特殊的親近,並將特殊的恩典賜給他們,為他們預備了特殊的供應,無論是今生還是永恆;這些人是基督自己的,是祂的產業,是祂的實質,是祂藉著父神的恩賜、祂自己的買贖和祂恩典的征服而擁有的特殊權利;他們是與所有其他人截然不同和分離的子民,在永恆揀選、救贖、有效呼召和基督的代求中都是如此,在復活的早晨、審判的日子和永恆中也將是如此;而且,這個詞也意味著,他們是卓越而寶貴的子民;他們是基督的份和產業;他們是祂特殊的寶藏,祂的珠寶,祂珍視並照顧他們。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一個新子民」。那些被基督救贖和潔淨的人,藉著祂恩典的能力在他們身上,成為「熱心為善」的子民;這不是為了他們的稱義和救贖,而是為了順服神的旨意,並證明他們對祂的順服和感恩,為了祂的尊榮和榮耀,為了信仰的聲譽,以及為了人類的益處。他們不僅行善,而且是從真理和愛的原則出發,帶著對神榮耀和祂福音榮譽的熱心;並帶著彼此聖潔的競爭,努力在行善方面超越彼此。

【第15節】

**這些事你要講明,勸戒**:純正的教義,恩典的教義,藉著基督得救贖和救恩的教義,藉著祂的寶血得平安、赦免和潔淨的教義;這些事要清楚、明白、公開、大膽、忠實地講明:以及那些與純正教義相稱的事;適合各年齡和性別的宗教職責,棄絕不敬虔和世俗的私慾,過一個清醒、公義和敬虔的生活和行為,要勸戒;並鼓勵聖徒熱心為善,用對那有福的盼望和基督榮耀顯現的期待來安慰他們。

**並用各等權柄責備人**:那些接受錯誤和異端,或沉溺於惡習和邪惡的人,要用基督和祂教會的權柄來責備,奉基督的名,並藉著教會的命令和投票,使責備更具份量;並以莊重嚴肅的方式,與牧職的尊嚴和品格相稱,並以罪行所需的嚴厲和尖銳來責備。

**不可叫人輕看你**:不可叫人輕看你,認為你怠忽職守,或以懦弱的方式履行職責,或在生活和行為上不配你所擔任的職位,因此這也是對提多自己的指示;或者,這也可以被視為是為克里特島的教會和信徒所設計的,旨在教導他們要尊重提多,以敬意待他,而不是輕蔑;這表明這封書信不僅是為提多個人,或為他自己使用而寫,更是為了他人的益處。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不可叫人欺騙你」。

【腳註】
F1 Golius, col. 1219. "altus fuit, eminuit." 高魯斯《詞典》第1219欄:「崇高、卓越」之意。
F2 Hottinger. Smegma Orient. c. 5. p. 70. 霍廷格《東方潔淨劑》第五章第70頁。
F3 T. Bab. Pesachim, fol. 54. 1.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54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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