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第137章
══════════════════════════════════════════════════════════════════════
本詩篇的寫作背景是猶太人在巴比倫被擄,以及他們在那裡所遭受的待遇;無論是預見的,還是當時正在經歷的。亞本·以斯拉(Aben Ezra)將此詩篇歸於大衛;敘利亞譯本亦然,稱其為:
「大衛的詩篇;是被擄到巴比倫的聖徒們的話語。」
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都認為這是大衛的詩篇,但又加上了耶利米的名字;阿拉伯譯本則稱其為大衛關於耶利米的詩篇。然而,正如提奧多雷特(Theodoret)所觀察到的,耶利米並未被擄到巴比倫,而是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短暫停留後,被迫前往埃及;因此他既不可能是本詩篇的作者,也不是其主題。儘管大衛可能在預言的靈感動下寫下此詩篇,藉此預見並預言巴比倫之囚,以及猶太人將在其中遭受的苦難,正如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在事發多年前所做的那樣;然而,它似乎更像是被擄者中的一人所寫,無論是在被擄期間,還是被擄之後不久。
【第1節】在巴比倫的河邊,我們坐下。如果巴比倫指的是那個國家,那麼它的河流就是基巴河、烏萊河、底格里斯河、幼發拉底河等;參見(結1:1)(但8:2)。但如果指的是城市本身,那麼就只有幼發拉底河,它貫穿城市;之所以用「眾河」來表達,是因為它的廣闊,以及從中開鑿出的幾條運河,供城市使用;因此巴比倫被稱為「住在眾水之上」(耶51:13)。被擄的猶太人就在這些河岸邊;要麼是出於選擇,他們可以在那裡獨處,哀悼自己的命運,沉浸在悲傷中,宣洩自己的悲痛;要麼是按照擄掠他們的人的命令,在那裡受僱,要麼是從船上卸貨,要麼是修復和維護河岸,要麼是做一些苦役;參見(結1:1);他們有時會「坐下」,像哀悼者通常那樣,憂鬱地哀嘆自己的處境(伯2:8, 2:13)。或者這個短語可以表達他們在這裡的居住,以及他們被擄的持續時間和長度,即七十年。是的,巴比倫本身也可以用它的水來指代;就像品達F23在詩中將底比斯稱為底爾刻之水,因為它靠近那裡;
是的,我們哭了,當我們想起錫安的時候。他們模仿著他們所坐的流淌的溪水,用他們的眼淚使其漲滿;他們為自己的罪孽而哭泣,這些罪孽將他們帶到那裡;當他們回想起他們在錫安,他們節期的城市,所享受的特權時,他們的悲傷更加深重;在那裡,他們曾多次看見以色列的支派在以色列的神面前俯伏敬拜;每日的獻祭和其他祭物被獻上;莊嚴的節期被遵守;利未人在美妙的和聲中唱著錫安的歌;最重要的是,當他們在祂的聖所中尋求時,他們的神耶和華的榮美、祂的能力和榮耀。當他們反思錫安現在的悲慘狀況和憂鬱境況時,也同樣如此;城市、聖殿和祭壇都成了瓦礫堆;沒有敬拜和事奉;沒有獻祭,也沒有歌唱;也沒有人來參加她的節期;參見(哀1:2, 1:4, 1:7, 1:16)(詩42:3, 42:4)。
【第2節】我們把我們的琴掛在其中的柳樹上。這些是利未人在聖殿事奉中使用的樂器,這裡說話的似乎就是他們;他們小心保管這些樂器,使它們免遭敵人的掠奪;並將它們帶到巴比倫,希望帶著它們返回,像以前一樣使用,或在被擄期間安慰自己和他人;儘管現在他們無心使用它們,因為他們的悲傷如此巨大,所以將它們掛在柳樹上,視為無用之物:這些柳樹生長在他們所在的河岸邊,正如這類樹木通常那樣;因此被稱為「溪邊的柳樹」F24,以及「水旁的柳樹」(利23:40)(賽44:4);特別是幼發拉底河岸邊,它貫穿巴比倫中部,與此處的短語相符;因此巴比倫本身被認為是「柳樹之溪」或「柳樹之谷」(賽15:7)。根據奧維德F25的說法,幼發拉底河岸邊不僅生長著蘆葦和白楊,還有柳樹。現在這些人的狀態是神背道的兒女境況的象徵;他們因著敗壞的盛行、試探的力量和世界的網羅,被帶入一種罪和死的律法的捆綁中,儘管不是自願的;當他們意識到時,這也不是令他們愉悅的(羅7:23, 7:24);他們雖然被召出世界,不屬於世界;但有時卻被世界所勝過,沉浸在世俗的事物中,以至於他們彷彿身在巴比倫。這是這個世界的象徵,象徵著其中的混亂,正如其名稱所暗示的;象徵著其轉瞬即逝的榮耀,以及其中充斥的邪惡和偶像崇拜:他們在這裡暫時坐在肉體享樂的河流旁,直到他們回轉;然後他們為自己的罪哭泣,哀嘆它們;特別是當他們回想起他們以前在錫安所擁有的機會,以及錫安現在因他們自己和他人的行為而處於的低谷時:當錫安處於良好和繁榮的境況時,他們會使用他們的琴(啟14:1-3)(15:1-3);但當教義中存在敗壞、聖禮被忽視或濫用、敵意和分裂盛行、宗教生活和能力衰退、以及信徒的生活令人不悅時;那時他們就會把他們的琴掛在柳樹上,停止他們的歌聲。
【第3節】因為在那裡,擄掠我們的,要我們唱歌。或作「歌的詞句」F26。要重複錫安之歌的詞句,正如後面所表達的:巴比倫人這樣做了,正如他爾根所說;他們是將猶太人擄去的人;這被視為他們將琴掛在柳樹上,如此悲傷的原因,因為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那使我們荒涼的,要我們歡樂。迦勒底人,他們掠奪了他們的財物,將他們的城市和聖殿化為瓦礫堆,正如所用的詞F1所指;或者像拉比雅爾希(Jarchi)所說,他們堆積了對他們的羞辱:這些人不僅堅持要他們重複歌的詞句,而且要他們用某種曲調唱出來,以表達歡樂,或激發歡樂:或者根據金奇(Kimchi)的說法,是「我們的哀歌」;也就是說,是哀歌的作者F2,他們是如此野蠻;
說,給我們唱一首錫安的歌吧。這些歌過去在錫安的聖殿中唱,被稱為聖殿之歌(摩8:3);他們提出這個要求,要麼是出於好奇,想了解一些他們聽說過的聖殿歌曲和音樂;要麼更可能是嘲笑和侮辱處於悲慘和憂鬱境況中的可憐猶太人;彷彿他們在說,現在如果你們能唱,就唱吧:或者為了取樂和消遣,就像非利士人對參孫一樣。錫安的屬靈歌曲是關於揀選、救贖、呼召、赦免和稱義之恩典的歌曲;這些是屬血氣的人既不理解,也無法學習,反而會嘲笑和輕視的。
【第4節】我們怎能在異鄉唱耶和華的歌呢?這是猶太人對上述要求或命令的回應;可能是利未人特別回應的,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唱這些歌:他爾根也是這樣說的:
「利未人立刻說,我們怎能在異鄉唱耶和華的讚美詩呢?」
【第5節】我若忘記你,耶路撒冷。這話是由利未人中的一人或每個人說的;或歌唱者,如亞本·以斯拉和金奇所說;或以色列會眾,如拉比雅爾希所說;由其中一人代表其餘的人說;或由詩篇的作者說。他爾根是:
願我的右手忘記她的技巧。她在音樂上的技巧,特別是彈奏豎琴的技巧;參見(撒上16:16, 16:18);豎琴是用左手握住,右手撥動;根據音符的需要,輕柔或用力,這就是使用它的技巧或精巧之處。或者,如果我如此忘記耶路撒冷,以至於在異鄉用豎琴彈奏錫安之歌,願這事臨到我:或者讓它忘記任何它的工作;讓它完全無法工作;讓它乾枯萎縮,亞本·以斯拉說,根據一些人的說法,這就是這個詞的意思;舒爾滕斯F4根據它在阿拉伯語中的用法,將其譯為「脫臼」或「神經鬆弛」;參見(伯31:22)。或者其意思是,願所有像我的右手一樣珍貴的東西都被奪走:或者,它可以被譯為「我的右手被遺忘」F5;也就是說,如果我忘記耶路撒冷,它就會被遺忘;因為它就像我的右手;亞拉瑪(Arama)也是這樣說的。有些人選擇這樣翻譯:「願你(哦神)忘記我的右手」F6;也就是說,願你不再在我右手邊;不再在我需要時成為我的隨時幫助;不再扶持我,不再成為我的蔭蔽。
【第6節】我若不記念你。在禱告中,在談話中,在交談中;這與前面所說的「忘記」相同,重複是為了確認;
願我的舌頭緊貼上膛。就像發燒或極度口渴的人一樣,這表示極大的困境(詩18:6)(哀4:4);其意思是,願我無法使用我的舌頭;願我啞口無言,再也無法唱歌或說話,如果我如此忘記耶路撒冷的悲慘境況,以至於在這樣的時刻,在敵人的國家唱歌;
我若不將耶路撒冷置於我最大的喜樂之上。這裡指的不是神,他極大的喜樂(詩43:4);作為他的創造者、保守者和施恩者,更不是作為他立約的神和父;作為以永遠的愛愛他;作為他一切恩典的神,以及他極大的賞賜:也不是基督,那無法言喻、充滿榮耀的喜樂的對象;在祂位格的偉大、榮耀和豐盛中喜樂;在祂恩典的祝福和應許中喜樂;在祂所做和所受的苦難中喜樂;作為復活、升天、被高舉,並將第二次降臨的祂:也不是藉著信,在對神的榮耀的盼望中,聖靈的喜樂;而是所有世俗的喜樂,或喜樂的緣由;這不是指罪惡的事物,也不僅僅是世人因財富增加而有的喜樂;而是一種合法的喜樂,例如人在家庭、妻子、兒女和自己的健康、幸福和繁榮中所有的喜樂;這是一個人所能擁有的最大外在喜樂;然而,神的教會和基督的利益卻被一個好人置於這些之上;參見(撒上4:19, 4:21, 4:22);這表現在當一個人所有能帶來喜樂的事物都為公共利益和宗教利益而犧牲時;當他因錫安的悲慘境況而無法從任何外在享受中得到安慰時(瑪2:3);當為錫安的益處而喜樂是首要的,並且首先出現在他的思想和言語中時;當這是他喜樂的「頭」或「開始」F7,正如它可以被翻譯的那樣。因此品達F8稱喜樂中最主要、最重要、最偉大的部分為**ἀγλαΐας ἀρχά**(aglaïas archa,喜樂的開始),是喜樂的頂峰和完美。
【第7節】耶和華啊,求你記念以東人在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記念她在受懲罰、災難和毀滅之日,他們當時的行為,並為此懲罰他們;以東人雖然是以掃的後裔,是猶太人的兄弟,也是他們的鄰居,卻恨他們;他們父親因長子名分和祝福而生的舊怨,以及蛇的舊仇,仍然存在於他們心中;他們為猶太人的毀滅而歡喜,助長他們的苦難,並協助巴比倫人掠奪和毀滅他們(俄1:11-14)。他爾根是:
他們說,拆毀它,拆毀它,直到根基。或作「使它赤裸」或「使其光禿F9,直到根基」;拆毀它的城牆,使它們與地面齊平;連根拔起它們的根基,除了光禿禿的地面,什麼也不留下或看見;他們是如此惡毒和懷恨。
【第8節】將要被毀滅的巴比倫城啊。這是根據神的永恆預旨和預言,她將被毀滅;參見(耶50:1-51:64);同樣,奧秘的巴比倫,敵基督,以及那大罪人,因此被稱為沉淪之子(帖後2:3);因為他被預定要毀滅,並且必將進入毀滅(啟17:8);或作「你這毀滅者」,如他爾根所釋義:
那報復你,照你待我們那樣待你的,有福了。金奇(Kimchi)指的是米底亞王大利烏;或者更確切地說,或者無論如何都必須加上波斯王古列,如拉比俄巴底亞(R. Obadiah)所說;他們奉主之命報復她,照她待別人那樣待她(耶50:15, 50:29);這樣做就被宣告為有福,因為他們是主的牧人,在公義中興起,成就祂的旨意(賽44:28, 45:13);虔誠的猶太人在此祝願他們成功。同樣,基督徒君王也將報復奧秘的巴比倫,成為她毀滅的蒙福工具(啟18:6)。
【第9節】那將你的嬰孩摔在石頭上的,有福了。這指的是將嬰孩從母親的懷抱中,或從她們的臂彎中奪走,然後將他們的頭顱摔碎在「磐石」上,正如這個詞F11所指;這雖然看似殘忍,卻是公正的報應;巴比倫人曾對猶太人的孩童做過同樣的事,並且在別處也預言了他們的孩子將會遭受同樣的命運(賽13:16)。這並非出於報復之心,而是為了彰顯神的公義,並使這樣一代殘酷的生物從地上被根除;參見(啟2:2, 2:3)。有些人將此寓意性地理解為壓制和制服心中罪惡的最初衝動;但這種解釋似乎在此處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