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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第10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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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詩篇沒有作者的名字,正如敘利亞譯本所指出的。亞本·以斯拉在詩篇106:47處說,一位埃及的智者(或許是邁蒙尼德)認為這篇詩篇寫於士師時代,那時以色列沒有王;他說另一個人認為它寫於巴比倫。但他認為這篇詩篇是在聖靈感動下,或藉著先知之靈,針對他們當時的被擄而寫的;金奇也持此觀點。詩篇106:47中的祈求「將我們從列國中招聚」使大多數解經家得出結論,認為它要麼寫於巴比倫被擄時期,要麼如某些人所說,寫於安提阿古時代。但將其與歷代志上16:7比較,可知它是由大衛在約櫃運到錫安時所寫;因為其中首兩節和末兩節在那裡被明確提及,在大衛為亞薩所作的詩篇中,用於那次場合的歌唱(詩篇106:34-36)。亞薩在其中可能顧及那些被鄰國(如非利士人)擄去並仍被扣留的以色列人;儘管假設大衛在先知之靈的感動下預見未來的被擄,並代表那些被擄者發言,並沒有什麼困難。正如前一篇詩篇論述了神賜予以色列的憐憫和恩惠,這篇則論述了他們在這些祝福中犯下的罪和悖逆,以及神對他們的良善;儘管如此,他並沒有將他們從一個民族中毀滅,為此他們有理由感恩。
【第1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或作「哈利路亞」;根據阿拉伯譯本,這是詩篇的標題;在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中也是如此。接下來的幾篇詩篇也以同樣的方式開頭;它以與前一篇相同的詞語開頭,也以與其開頭相同的詞語結束;因為神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應受讚美。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永遠,為一切事,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因為我們不配得任何恩典:或作「向耶和華承認」F8;他的大良善和你們的不配;以及你們對他所犯的一切罪過和過犯,唯有他能赦免。
因他本為善;本質上、唯一地、原始地為善;他的良善是可傳遞和廣施的;他是萬善的源頭,而非任何惡的源頭;他是恩慈憐憫的,樂意赦免。
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儘管他的子民犯罪;儘管他有時會向他們隱藏他的面,並在護理中責備他們;儘管他這樣做會帶來憂傷,他仍然對他們懷有憐憫,他的慈愛繼續臨到他們;是的,他的慈愛每天早晨都是新的,就屬世之事而言;而屬靈的慈愛,大衛確定的慈愛,救贖、罪的赦免和成聖,最終導向永生;神的慈愛從亙古到永遠:這些都是他應受讚美和稱謝的理由。
【第2節】誰能述說耶和華的大能作為呢?等等。或作「能力」F9;這與希臘文**δυνάμεις**(dynameis,能力)相對應,指基督的神蹟(馬太福音11:20-21)。金奇在此將其限制於在埃及和紅海所行的奇事:但它們同樣可以擴展到神在從無到有創造萬物、維護和治理世界、藉基督救贖他的子民、罪人歸信以及聖徒永蒙保守等一切大能作為;在所有這些事上,神的能力彰顯得如此之多,以至於凡人的舌頭無法述說和宣揚。
誰能述說他一切的讚美呢?他所行的一切值得讚美的事,它們是如此之多,如此之大?參見詩篇40:5。
【第3節】那些遵守公義的人有福了。或作「遵守」F11公義;神對惡人的公義審判;藉此,他在公義、聖潔、真理和信實上被認識;藉此,世上的居民遵守它,學習行義,如下文所述:或者,它可能指神的話語,他的律法、條例和典章,後來被稱為他的判斷(詩篇19:9,詩篇147:19-20),這些都應當被遵守和遵行,作為我們行為、生活和言談的準則。
[並且]那時常行義的人;持續地憑信心仰望基督的義,並將其穿上作為他稱義的義;藉此他成為義人,正如基督是義的(約翰一書3:7);並從恩典的原則出發,作為重生的果實和證據來行義(約翰一書2:29);以正確的觀點、目的和目標來行義;不是為了藉此稱義和得救,而是因為神要求它;這是為了他的榮耀,並證明對他的順服,以及對從他所領受恩惠的感恩。這應當時常行之;我們不應當厭倦行善,而應當常常多做善工;那些被發現如此行的人是有福的,這樣的人是「蒙福的」:並非他們的福氣在於或源於他們所行的義;而是這描述了那些在基督裡蒙福,罪得赦免,並擁有他稱義之義的人。這些人才是述說耶和華大能作為和讚美的合適人選;他們最有能力,也更有可能比其他人更蒙悅納地完成這事;參見詩篇50:14,詩篇50:16,詩篇50:23。
【第4節】耶和華啊,求你按你待你百姓的恩惠記念我。耶和華有一群特別而獨特的子民,是他所揀選的,與他立約的,賜給他的兒子,由他救贖的,藉恩典蒙召,並被帶入榮耀:他對這些人懷有特別的恩惠,以永恆的愛愛他們;這恩惠已在揀選他們、將他的兒子賜給他們、使他們重生以及永恆救恩中顯明。現在,沒有什麼比在這恩惠中得著一份更值得渴望的了,因為其中有生命,屬靈的和永恆的生命;這是信徒的力量和保障,他們安慰的源泉,以及他們幸福的基礎:被這恩惠記念,就是看見自己在其中有份,舒適地感受它,並藉它應用各樣益處。
求你用你的救恩眷顧我;這是一個禱告,要麼是為基督的降臨,作為神所應許、所期待、所渴望的救恩;要麼,無論如何,是為他所成就的屬靈救恩的應用;為看見自己在其中有份;為現在擁有它的喜樂和安慰,以及將來完全擁有它。這是一個恩典而可取的眷顧!這些請求或這種眷顧的目的如下:
【第5節】使我得見你選民的福樂。選民,是按著神的預知所揀選的;他們在基督裡被揀選,藉著聖靈的成聖和真理的信,以致藉他得救,得享聖潔和幸福;是預先為榮耀所預備的蒙憐憫的器皿,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這些人的「福樂」並非他們自己的任何良善,因為他們本性中沒有良善;他們本性上並不比別人好,沒有人是良善的,也沒有人行善,一個也沒有:而是神為他們預備並賜予他們的良善;基督為他們預備的各樣美善的祝福;在一個安排妥善的聖約中為他們確保的一切美善之事;他們在今世和永恆中分享這些。要「看見」這些,並非膚淺、概念性的認識,如同假冒為善者可能有的;也不是遠遠地看見它們,如同巴蘭和地獄裡的財主;而是要經歷它們,擁有它們,並享受它們。
使我因你國民的喜樂而歡樂;世上萬國都是耶和華的;但有一族蒙揀選的,一個聖潔的國度,是特別屬於他的;一個從一個民族中,不,是從地上所有民族中被選召出來的民族:這些人有他們獨特的喜樂,外邦人一無所知,陌生人也無法干預;一種在聖靈裡的屬靈喜樂;一種在基督耶穌裡,在他的位格、寶血、公義和獻祭中,並在神榮耀的盼望中歡樂;這樣的喜樂是值得渴望的,是一種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
使我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這與他所揀選的子民和國度相同:因為耶和華的子民是他的份,是他產業的份;他們被揀選作為產業,賜給基督,他對此甚為喜悅,視他們為美好的產業;他們是他所買贖的產業,他的珍寶和特別的財富。這些人「誇耀」並非誇耀自己,誇耀自己的力量和智慧,自己的財富和公義;而是在基督裡,在他的公義裡,以及在他為他們所成就的一切事上誇耀。詩篇作者渴望與他們一同,誇耀他們所誇耀的,別無其他;並與他們一同,現在和將來,為他的救恩和從他而來的一切美善之事,將榮耀歸給神和基督。
【第6節】我們與我們的列祖一同犯罪。在他們的始祖亞當裡犯罪;從他們的直系祖先繼承了敗壞的本性;照著他們過犯的樣式犯罪;效法他們的榜樣,以同樣的方式犯罪;犯了與他們一樣的嚴重罪惡:儘管先知的話語和所施加的懲罰已充分警告他們,他們仍繼續犯罪,持續不斷地犯罪,並填滿了他們罪孽的量;他們起來代替他們的列祖,成為罪惡之人的增長,以加增神猛烈的怒氣(民數記32:14)。詩篇作者以以色列民的名義承認了這一點,因為這是他與他們的責任和益處(利未記26:40),正如我們發現舊約聖徒常如此行(耶利米書3:25,14:20,但以理書9:8)。
我們作了孽,行了惡事;這堆疊的詞語不僅用來表示他們罪惡的眾多,也表示其加重的罪狀;他們犯了各樣的罪,不僅是無知、軟弱和過失的罪;更是膽大妄為的罪,違背亮光和知識、恩典和憐憫的罪;違背律法兩塊石版,違背神和鄰舍的罪;這些罪伴隨著許多加重情節:所有這些,一個有知覺的罪人樂意坦率真誠地承認並離棄;這樣的人在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的神那裡找到憐憫:所羅門和但以理也遵循這種認罪形式(列王紀上8:47,但以理書9:5)。
【第7節】我們的列祖在埃及不明白你的奇事。或作「我們在埃及的列祖」F12;當他們在那裡時,他們不明白,或不智慧地思考和留意,在那裡所行的神蹟,降在埃及人身上的災禍。這些事在他們眼前發生,他們親眼看見;然而他們沒有心去領會,去明白這些事的真正用途和目的:不僅這些是為了毀滅他們的敵人,並將他們從敵人手中解救出來;而且這些是神能力的證明,證明他是獨一的真神,與埃及人的偶像相對;並且唯有他應當被堅守、敬拜和信賴。如果他們留意這些事,他們就不會那麼輕易地陷入抱怨和發牢騷的精神,不那麼輕易地不信任神的能力和護理,也不那麼輕易地陷入偶像崇拜,正如他們所做的;參見申命記29:2-4。基督的門徒身上也可以觀察到類似的情況(馬可福音6:52)。
他們不記念你豐盛的慈愛;神賜予他子民的慈愛是多的,包括屬世的和屬靈的;它們數量眾多;總數巨大,難以言喻其巨大:但儘管它們多到無法一一數算,仍應當存感恩的心記念它們;忘記它們是罪,並顯示出極大的忘恩負義。過去的慈愛應當被記念,既是為了神的榮耀,也是為了鼓勵對他的信心和盼望,關於未來的慈愛,以及為了避免犯罪得罪他。這裡所承認的這民族的愚昧和忘恩負義,是他們悖逆神的根源,如下文所述:
卻在海邊,就是在紅海邊惹他發怒;或作「蘇弗海」F13;之所以如此稱呼,要麼是因為它沖刷著一個同名的城市,如希勒魯F14所認為的;參見民數記21:14,申命記1:1;要麼是因為海中有海草和水草,或岸邊生長的蘆葦和燈心草。當他們來到這裡時,儘管剛從埃及的奴役中被帶出來,並看見了耶和華所行的奇事;儘管當時處於極度困境,埃及軍隊在他們身後,大海在他們面前;然而過去的慈愛和眼前的危險都不能阻止他們悖逆耶和華。他們用言語惹摩西發怒;
「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出埃及記14:11-12)。他爾根說:
「但他們悖逆你的話語。」
【第8節】然而他為自己的名拯救他們。並非因為他們有任何價值或配得之處;並非因為他們的義,因為他們是一個悖逆不順服的民族;而是為他自己的名,因為他的名被稱在他們身上,他被稱為希伯來人的神,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以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他們的祖先的神;他曾應許他們迦南地,並且是他們的聖約之神;又因為他的聖約,以及他神聖的完美和榮耀,這些都承諾要實現;因此他拯救了他們,參見以西結書20:9,20:14。同樣,神的屬靈以色列民得救,並非因為他們有任何卓越之處,因為他們絕不比別人好;也不是因為他們的義;而是為了彰顯神的智慧和信實,他的恩典和憐憫,他的公義和聖潔,能力、良善和真理。因此接下來說:
為要彰顯他的大能。不僅在以色列人中,也在世上萬國中;如果他沒有拯救他們,他們可能會認為並說,那是因為他缺乏能力,他無法做到;參見申命記9:28。
【第9節】他斥責紅海,海就乾了。藉著發出強勁的東風,將水吹退,使海變成乾地(出埃及記14:21)。
他領他們經過深處;即,海的深水,這些水堆積如山,兩邊立起如牆,他們從中經過。
如同經過曠野;或更確切地說,「如同在平原上」;因為經過曠野,沒有道路,障礙重重,並不容易;在以賽亞書63:13中,其意義顯然如此,雅爾奇和金奇將其解釋為平坦光滑的地面,一片平原;這個詞在耶利米書9:10中也用來指平原,與山脈相對;那麼其意義就是,神領他們經過乾涸的海,如同他們經過一片平坦開闊的鄉村,沒有任何阻礙他們的行進;這是洗禮的象徵(哥林多前書10:1-2),也是神子民經過這個世界的象徵;(參見吉爾對詩篇78:13的注釋)。
【第10節】他拯救他們脫離恨他們之人的手。正如法老和他的百姓所做的,因為以色列人人口眾多,他們試圖阻止;更因為降在他們身上的災禍;現在又因為以色列人逃離了他們,所以他們懷著極大的憤怒和惱恨追趕他們(出埃及記15:9)。
從仇敵手中救贖他們;這是用不同的詞語表達同一件事;同樣,主基督已將他的子民從所有屬靈仇敵的手中拯救和救贖出來;那些恨他們並與他們爭戰的,如罪、撒旦和世界(路加福音1:71,1:74)。
【第11節】海水淹沒了他們的敵人。他們追趕以色列人進入海中,海水就回流,淹沒了法老和他的全軍,將他們淹死,以致他們像石頭一樣沉入海底,像鉛一樣沉入海底(出埃及記14:28,15:4-5,15:10)。
沒有一個剩下;沒有一個回到埃及,報告軍隊的下落(出埃及記14:28);這象徵著基督徹底毀滅了我們所有的屬靈仇敵;他不僅拯救我們脫離他們,而且完全毀滅了他們;他終結了罪,甚至他子民的一切罪;他擊敗了撒旦及其執政掌權者;他廢除了死亡,這最後的仇敵,並使他的聖徒在一切事上得勝有餘。同樣,這也可以代表末日惡人的毀滅,他們將在普世大火中被完全燒盡,連根帶枝,一個也不會剩下;參見瑪拉基書4:1。
【第12節】那時他們才相信他的話。直到那時才相信;因為這並非為了稱讚他們,而是為了顯示他們心信的遲鈍;他們是眼見才信,而非在此之前,如同多馬一樣;然而,「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9)。當他們看見埃及人死在海邊時,他們才相信耶和華和他僕人摩西的話;摩西藉著他的僕人所說的,他將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他們將不再看見埃及人,即活著的埃及人(出埃及記14:13-14,14:31)。他爾根說:
「他們相信他話語的名。」
【第13節】他們很快就忘記了他的作為。他在埃及所行的神蹟,他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將他們從那裡解救出來,以及他領他們經過紅海如同走在乾地上,並毀滅了他們所有的敵人;所有這些他們很快就忘記了,因為在此之後他們只在曠野走了三天的路程,就開始抱怨並顯示出對神的能力和護理的不信任(出埃及記15:22,15:24)。希伯來原文是「他們急忙,他們忘記了他的作為」F15;他們一出埃及,就急於立刻進入迦南地,並且對沒有立即被領進去感到非常不滿。
他們不等候他的訓誨;他們沒有向神求問訓誨,儘管訓誨屬於他,他在訓誨上奇妙,並按著他自己旨意的訓誨行事;他們也不願接受摩西和約書亞所給的訓誨;他們不願等候神行事的時間和方式;他們急於在神的時間之前進入迦南地;他們急於吃肉,而神的訓誨是每天吃他為他們預備的嗎哪。
【第14節】反而在曠野大起貪慾。或作「起了貪慾」F16,如民數記11:4所載,這指的是那裡所敘述的故事;他們不滿足於每天的嗎哪,儘管它非常有營養且味道甜美;他們貪戀埃及的魚肉和其他在那裡吃過的東西;所以這並非自然的慾望,或對食物和飲料的渴望,以滿足本性,那樣就不會是犯罪;而是一種放縱的慾望,以滿足他們的食慾:正如使徒所解釋的,這是貪戀惡事(哥林多前書10:6),貪戀罪惡之事,或任何不合法的對象,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貪戀任何事物,都是罪。
在荒地試探神;這被律法明確禁止,我們的救主在曠野受撒旦試探時也引用了這條律法:這是一個極其忘恩負義的行為,因為神不試探任何人犯罪;這是一個極其大膽的褻瀆,是首要的罪,其表現是進行試驗,試圖證明神是否在他們中間;並將神置於一種境地,彷彿要他證明他有足夠的能力在曠野供應他們;參見出埃及記17:7,詩篇78:18-20。看來他們試探的是耶穌基督,由此可見他是真神(哥林多前書10:9)。在這兩句中,重點都放在這一切發生的地點——曠野或荒地,在那裡神為他們行了如此偉大的事,在那裡他們無法自救,而是完全直接地依賴他。
【第15節】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豐盛的肉類和飛禽;參見詩篇78:27-29。所以神有時會將惡人所求的賜給他們,盡其所願,甚至超過他們心所想的。
卻使他們的靈魂消瘦。或作「身體」;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讀作「他使他們的靈魂飽足」;他賜給他們肉食,甚至吃到反胃;他們吃得太飽,以致於消化不良;這未經消化的食物導致飽脹,最終引發消耗症;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立即死亡,正如雅爾奇、亞本·以斯拉、金奇和本·米勒所解釋的;因為肉還在他們口中,他們還在咀嚼時,神的怒氣就臨到他們,擊殺了他們(民數記11:33,詩篇78:29-30)。從屬靈意義上說,當惡人的身體得到餵養和嬌慣時,他們的靈魂卻飢餓,最終永遠失喪;就像福音書中那個每天奢華宴樂的財主一樣:世俗的信徒是極其瘦弱的;那些只顧世俗事物的人在屬靈上從不興旺;他們要麼很快放棄信仰,偏離真道,成為叛教者;要麼,如果他們繼續下去,世上的思慮和財富的迷惑會把道擠住;以致於道對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用信心將道與自己混合;因此在最好的方法下也會有消瘦:是的,神的子民的靈魂有時也會消瘦,當敗壞盛行,聖靈的恩典在運用中低落時;當對神的話語缺乏屬靈的胃口時;當他們陷入惡劣的交際,或沒有以屬靈的方式增進彼此的交流時;或過於被世俗事物佔據、誘惑和糾纏時;參見以賽亞書24:16。
【第16節】他們又在營中嫉妒摩西。嫉妒他成為總司令,獨自指揮百姓,成為他們的領袖和首席行政官。使人具備治理國家才能的恩賜來自耶和華,這些恩賜通常會招致他人的嫉妒;這些人雖然聲稱愛國和為國家謀福利,卻是自私自利;他們想取代那些他們嫉妒和誹謗的人的位置;這正是大坍和亞比蘭(流便的兒子)的情況,他們認為自己同樣適合,並且作為雅各長子的兒子,比摩西更有權利指揮。
和耶和華的聖者亞倫;他不僅是一個聖潔善良的人,而且從他的弟兄中被分別出來,被聖化,並被任命為祭司,這引起了許多利未人的嫉妒,其中領頭的是利未人可拉;他們嫉妒他成為大祭司,並且這個職位被限制在他的家族中;現在對這兩者的嫉妒都歸咎於全體百姓,儘管只在某些人身上表現出來,因為百姓沒有反對他們;參見民數記16:1-3。
【第17節】地就開了口,吞下大坍。大坍是反對摩西和亞倫的陰謀者之一;地在他和他的同夥腳下裂開;地自己開了口,立刻吞噬了他們。這是一件聞所未聞的新奇奇事,明顯顯示了神對他們行為的不悅和憤怒;並大大證實了摩西和亞倫的權柄和職分;參見民數記16:30-33。
掩蓋了亞比蘭的黨類;亞比蘭是同謀者的另一個首領。可拉沒有被提及,儘管地吞噬了他和所有屬於他的人,他們的房屋和財物;有些人認為原因是因為眾所周知這是他的情況,而摩西的記載中沒有如此明確地提及大坍和亞比蘭;也因為可拉的兒子們當時作為歌唱者受到尊敬;佩勒的兒子安也沒有被提及,因為,正如金奇所說,他悔改了,並退出了陰謀。
【第18節】有火在他們的黨類中燒起。這似乎是可拉的黨類,或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就是那二百五十個拿香爐的人,因此他們是利未支派的,正如可拉一樣;這火是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下的。
火焰燒滅了惡人;那二百五十個拿香爐的人(民數記16:35);這是將來吞滅那些傷害見證人的火的象徵;或是惡人將永遠遭受的永火報應的象徵。
【第19節】他們在何烈山造了牛犢。一個金牛犢,用他們妻子、兒女耳朵上的金耳環;他們取下這些金耳環,熔化後鑄成牛犢的形狀,或如後來所說的公牛,效法埃及人,他們崇拜公牛;埃及人曾惡待他們,他們剛從埃及的奴役中被解救出來;他們曾看見神降在埃及人身上的審判,埃及人是臭名昭著的邪惡和拜偶像的民族,然而他們卻效法這些人;更甚的是,他們在何烈山這樣做,這座山是神以如此可怕的方式顯現的地方,伴隨著雷電和火焰,他從火中向他們說話;當時他賜給他們一套律法,其中一條禁止敬拜雕刻的偶像;然而他們卻在這個地方製造並敬拜偶像,從這裡他們領受了這條律法;如下文所述。
敬拜鑄成的偶像;當用雕刻工具塑形,製成鑄成的牛犢時,他們說:「以色列啊,這些就是領你出埃及的神」;他們獻上燔祭和平安祭,在偶像面前吃喝,並圍著它跳舞;所有這些都是偶像崇拜的行為(出埃及記32:1-6,哥林多前書10:7)。這是一個如此滔天的罪,以至於猶太人說至今仍未得贖,並且沒有任何懲罰臨到他們,其中沒有一盎司金牛犢的罪孽F17。
【第20節】如此,他們將自己的榮耀。神,他在他本性的一切完美中是榮耀的,他本身就是榮耀,並且是這些人的榮耀;他們最大的榮耀是認識他,親近他,在他中間有對他的真實敬拜,並且他們是他的敬拜者;他雖然在他自己裡面是不變的,但當有另一個被取代並敬拜,或在他之外被敬拜時,就可以說他被改變了;這正是外邦人所做的,而以色列人在這方面甚至超過了他們(羅馬書1:23,1:25;耶利米書2:11)。他爾根說:
「他們改變了他們主的榮耀。」
變為吃草之牛的形像;這是極其愚蠢的行為,竟然放棄敬拜真神,全能的神,那無所不能、無所缺乏,卻維護和支持萬物存在,並為他們提供所需的神;而去敬拜一頭牛,是的,是吃草的牛的形像,靠乾草維生,靠那樣軟弱枯萎的東西支持;他爾根補充說:
【第21節】他們忘記了神他們的救主。不僅忘記了神的作為(詩篇106:13),而且忘記了行這些大能作為的神;忘記了有神;或者無論如何,當他們對鑄成的偶像說「以色列啊,這些就是你的神」時,他們忘記了那獨一的真活神;而更甚的是,他們忘記了那位以如此奇妙的方式,為他自己的名,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的神;並安全地領他們經過紅海如同走在乾地上,毀滅了那些恨他們的人。
他在埃及行了大事:指降在埃及人身上的十災,以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中解救出來。
【第22節】在含地行了奇事。與埃及相同;米斯林,埃及因此得名,是含的兒子;(參見吉爾對詩篇78:51的注釋)。(參見吉爾對詩篇105:23的注釋),這些奇事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災禍,之所以稱為奇事,是因為它們超越了自然的力量;術士們自己也承認其中一災是神的指頭所為;所有這些都可以說是真正的神蹟。
在紅海邊行了可畏的事;或作「在其中」,如敘利亞譯本和其他譯本;例如法老和他的軍隊被徹底毀滅,無一倖免,這是在公義中行了可畏的事;由此可見,神擁有可畏的威嚴;他藉著他的作為顯明自己是可畏的,甚至對地上的君王和王子也是如此;但所有這些事很快就被遺忘了,本以為這些驚人而可畏的事會給他們留下持久的印象。
【第23節】所以他說要滅絕他們。他口中說,他爾根補充說;他心裡想著要滅絕他們,因為他們對他的忘恩負義和偶像崇拜激怒了他;他對摩西說:
任憑我吧,使我的怒氣向他們發作,我好把他們滅絕。永恆預旨固然尚未發出,但神的震怒顯然已臨,彷彿毀滅已定;確實有許多人被滅絕,整個群體都受到威脅。
【第11–14節】若非他所揀選的摩西站在破口中,在神與以色列人因他們的罪而造成的破口中;此處的典故,要麼是指被拆毀的籬笆,盜賊由此進入,除非修補起來(結22:30);要麼是指被圍困城牆上的破口,圍攻者由此進入,除非被城中人堵住(賽30:13);要麼是指河堤或水壩被沖毀,洪水由此湧入(撒下5:20)。因此,摩西修補了籬笆,站在破口中;他將自己呈獻給神,如同戰士般衝入,又如同洪水般傾瀉神的怒氣:這應理解為他為這百姓向神發出熱切懇切的禱告,並且成功了。
【第11–14節】轉消他的怒氣,免得他毀滅他們。(出32:11-14;出32:30-32)他爾根亦如此說。
【第24節】他們又藐視那美地,或作「可羨慕之地」F18;即迦南地,一個極其令人愉悅和嚮往的國家,是萬國之榮耀,一個物產豐饒、足以滿足一切所需和享樂之地。那些帶來惡報的探子自己也承認,那地是流奶與蜜之地;但他們認為要佔領那地有無法克服的困難:因此百姓藐視它,因為當他們被吩咐去佔領它時,他們拒絕了,不願在征服其居民時遇到任何困難,也不願冒生命危險去佔領它,儘管主已應許將它賜給他們,並使他們定居其中;但他們似乎更傾向於立一個首領,返回埃及,當時他們正處於迦南的邊界;這被解釋為藐視那地(民14:1-4;民14:31)。這預表著天堂,那遙遠的美地;那更美的家鄉,應許之地和安息之地;那裡有豐盛的供應,沒有飢渴;那裡流淌著生命水的河,立著生命樹,結出各樣的果子;那裡有滿足的喜樂和永遠的福樂:有父、子、聖靈、天使和榮耀聖徒最愉悅的團契;沒有任何事物能擾亂他們的平安和喜樂,無論是內在還是外在。然而,這美地可以說是被那些不願為它經歷任何困難的人所藐視;不願履行宗教職責;不願為基督的緣故忍受羞辱;不願經歷患難;不願走那通往它的狹窄和受苦之路:以及所有不願捨棄罪惡私慾和享樂的人;他們寧願選擇這些和今世的事物,而不願選擇天上的境界。
【第24節】他們不信他的話;即他不信他的應許,就是他必與他們同在,引導他們進入美地,並使他們佔有那地:這種不信他的話語極其激怒了他;因此他起誓他們必不得進入他的安息;又因他們的不信,他們就不得進入(民14:11;來3:18-19)。這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罪,不信那真實、不能說謊的神;這是將他當作說謊者;沒有什麼比這更能羞辱他了;這是離棄他,極其激怒他,且後果極其危險;不信的人必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有他們的份(啟21:8)。
【第25節】反倒在他們的帳棚裡發怨言。在他們的帳棚中,怨言普遍存在;他們常常發怨言;但這裡所指的似乎是他們在探子報告之後的怨言(民14:2;民14:27;民14:29)。向神和他的護理發怨言是極大的惡事;這通常源於以下兩件事之一:要麼是因為人們沒有像其他人那樣擁有那麼多今世的好處;要麼是因為他們忍受了更多的苦難,因此很容易指責神的道路不公;他們沒有考慮到神是至高主權者,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理自己的事物;他們不配從他手中得到任何東西;他們的懲罰或管教比他們所應得的罪孽要輕。
【第25節】也不聽從耶和華的聲音;不聽從他上去佔領那地的命令;他們不信他的話,也不順從他的命令。使徒對此的應用,見(來3:7-8),以及他們其他的惹動,他們的貪慾、偶像崇拜、淫亂、試探神、和向他發怨言,見(林前10:6-11)。
【第26節】所以他舉手向他們起誓。這是一種起誓時的姿勢(創14:22-23;啟10:5-6)。他爾根在此也如此理解:
「他舉手起誓,是為了他們:」
【第27節】也要使他們的後裔倒在列國之中。他們的後裔並沒有在曠野中被滅絕;他們被保留下來,去佔領他們父輩所藐視之地。這指的是後來的時代,正如接下來所說的:
並將他們分散在各地;金奇(Kimchi)將此解釋為他們後來在違背神旨意的情況下,擅自上山頂時,被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擊敗;以及後來亞拉得王俘虜了他們中的一些人(民14:45;21:1)。但這並未在曠野中發生,也不應在曠野中發生:其意義是,神在曠野中舉手起誓,正如以西結所說(結20:23),他必將他們分散在列邦之中;也就是說,在某個時候;他在巴比倫被擄時部分實現了,並在羅馬人手中完全實現了:這正是他們現在的處境,也是這預言的持續證明,以及神誓言的成就。
【第28節】他們又與巴力毗珥聯合,或作「毗珥偶像」,如他爾根所說。巴力(Baal),意為「主」或「主人」,是許多國家偶像的通用名稱;因此,為了區分不同的偶像,會加上一個附加名稱。巴力西番是埃及人的神;巴力西卜是以革倫人的神;而這裡的巴力毗珥是摩押人的神:因為所指的事件發生在以色列人靠近摩押邊界時,巴勒派人請巴蘭來咒詛他們;巴蘭最終建議他引誘他們與摩押女子行淫;這樣她們就可以說服他們拜偶像,這將招致神的憤怒。巴蘭在此事上成功了。上述偶像得名「毗珥」,要麼是因為在敬拜它時所行的淫穢行為,這些行為污穢不堪,不宜詳述,據信何西阿書9:10中有所提及。它似乎是異教徒的普里阿普斯(Priapus)。或者,如其他人所說,是因一座同名山,那裡有敬拜它的殿宇:因此我們讀到毗珥山和伯毗珥(民23:28;申3:29)。蘇伊達斯(Suidas)F20也說,巴力是土星,毗珥是敬拜它的地方。或者,是因一位名叫毗珥的偉人,毗珥大人;他因在摩押人中因其非凡事蹟而聲名顯赫,死後被神化並受人敬拜;這在異教徒中很常見。以色列人與這個偶像「聯合」或「套上軛」,如該詞F21所指:他們脫離了真神的軛,真神的軛是容易的,卻將自己的頸項置於偶像的軛下;這是不相配的軛:或者他們被引誘去這樣做;他們與它犯了屬靈的淫亂,這就是偶像崇拜;他們離棄了他們的第一位合法丈夫,他們曾與他結婚,卻與偶像聯合,並依附於它。這個詞組表達了他們與偶像以及偶像崇拜者的團契;他們將自己奉獻並交給偶像崇拜;正如敬拜真神的人被稱為與他聯合(耶50:6),他們,如七十士譯本所譯,被引入這個偶像的儀式和奧秘之中。
【第28節】又吃了祭祀死人的物;這些祭物是獻給這無生命的偶像的。因此偶像被稱為死人,以區別於活神(賽8:19)。或者他們參與了為紀念他們已故被神化的英雄毗珥大人而舉行的宴席;參閱民數記25:1-2的記載。這些祭物是獻給冥府之神朱比特(Stygian Jupiter)或普路托(Pluto)的,腓尼基人稱之為莫特(Mot)F23,與摩押人的神基抹(Chemosh)相同;根據耶柔米(Jerome)F24的說法,基抹也是巴力毗珥。
【第29節】這樣,他們以自己的發明惹動他發怒。罪是人的發明:當我們的始祖犯罪時,他們發現了許多發明;從那時起,他們的後裔一直是邪惡事物的發明者;而人的發明在這方面非常迅速。所有錯誤的教義和錯誤的敬拜都是人自己發現的;所有偶像崇拜的行為都是他們的發明,這裡所指的就是這些(詩106:39)。這些都極其惹動神發怒,他對自己的榮耀是嫉妒的,而榮耀卻因此被奪去;即使他赦免了人的這些罪,他也會報應他們的發明,就像這個例子一樣(詩99:8)。因為接下來說:
瘟疫就在他們中間發作:如同洪水般湧入,奪去了兩萬四千人的生命(民25:9)。
【第30節】那時,非尼哈站起來,執行審判。當沒有其他人願意時,他以極大的熱心為萬軍之耶和華站起來;他承擔了民事官員的工作,在行淫時殺死了兩名貴族。他爾根說:
瘟疫就止住了;它被阻止繼續蔓延;不再有更多的死亡。在這方面,他是基督的預表,基督藉著行義,藉著他自己的贖罪祭,以及他的代求,平息了神的憤怒,滿足了神聖的公義,因此凡在他裡面的人就沒有定罪;沒有懲罰的惡事會臨到他們,也沒有瘟疫會靠近他們。
【第31節】這就算為他的義。這並非指他在神面前稱義的義;因為即使是最好的人所行的一切義行,也不能使他們在他面前稱義,更何況是單一的行為:而是他以那種方式執行審判,或殺死上述兩人,被主自己視為義行;主因此止住了瘟疫,並將永遠的祭司職任之約賜給非尼哈和他的後裔;藉此,這行為獲得了永恆的榮譽,並充分免受人的誹謗;人們可能會譴責這是一個私人擅自擔任公職人員的魯莽行為;並認為這是一個殘酷的行為,沒有給罪犯悔改的時間。但所有這些都被神自己認可的見證所推翻;因此它繼續被視為義行,正如經上所說,
直到萬代,直到永遠:每當提及此事,都以讚揚的語氣談論,稱其為義行,表達了對萬軍之耶和華的真誠熱心。此外,與他所立的約,確認了其正義性,這約在撒督(他後裔中的祭司)身上實現,並持續到彌賽亞來臨,彌賽亞是永遠的祭司:見(結44:15;耶33:17-22)。
【第32節】他們又在米利巴水那裡惹他發怒,或作「在米利巴水那裡」F26;即米利巴加低斯,如申命記32:51所稱,以區別於米利巴利非訂,那裡也有爭鬧的水;百姓在那裡與主爭鬧,大大惹他發怒(出17:7)。
以致摩西為他們的緣故受了虧損;他未被允許與他們一同進入美地;儘管他極其渴望,卻無法實現:當他剛到邊界時,他被吩咐上山,觀看那地,然後死去;這一切都是因為在那地所發生的事;見(民20:12;申3:26;申32:50-51)。
【第33節】因為他們惹動他的靈;等等。雖然他是一個非常溫和的人,比地上任何人都溫和(民12:2),然而,因受到極大的激怒,他還是說了一些帶有激情和不當的言辭:這不僅是他的罪,也是那些激怒他的人的過錯,因此才提及此事。他爾根說:
以致他嘴裡說了冒失的話;也就是說,摩西說了,
說:「你們這些悖逆的人哪,我們,」或「我們能,」
「從這磐石中為你們取水嗎?」這些話是以憤怒和激動的方式說的,稱他們為悖逆者,並對從磐石中取水表示懷疑;這正是令神極其不悅的事,因為他們不信他,未能在他眼中使他成聖(民25:10;民25:12)。拉比雅基(Jarchi)如前所述,將此理解為神說話、宣告和聲明,摩西和亞倫不應帶領會眾進入迦南地(民25:18),因此「冒失地」一詞可以省略,只讀作「他嘴裡說了話」;但前一種解釋更為可取。
【第34節】他們不滅絕列國。這裡開始記載他們定居迦南地之後的罪惡和惹動。他們沒有滅絕那地的居民,即七個民族;那地作為產業賜給了他們,迦南人因他們的罪而被趕出,並應被滅絕。
就是耶和華所吩咐他們的;他吩咐他們要滅絕他們;這命令記載在(申7:1-2)。神的命令必須順從;不可增添,也不可減少;他的命令因疏忽或犯錯的罪而被違犯;以色列人可能會以憐憫為由,但這不能成為違背明確命令的藉口:掃羅後來對這些民族之一也犯了同樣的罪(撒上15:2;撒上15:8-9)。那些屬靈的迦南人,即身體的罪惡行為,必須被治死,而不是被放縱和寬恕(西3:5;羅8:13)。
【第35節】反倒與外邦人混雜。不僅與他們同住,還與他們立約、進行貿易和通婚,這都違背了神明確的律法(申7:2-4)。聖徒也不應與惡人交通,尤其是在罪惡和迷信之事上(林後6:14-16;弗5:11)。
學習他們的行為;不是他們的民事行為和行動,他們的行業和生意,而是他們的偶像崇拜行為;接下來的經文詳細列舉了這些:「惡的交通敗壞善的風俗」(林前15:33)。
【第36節】事奉他們的偶像。金銀、木石所造的偶像;人手所造的,無知無覺的受造物;在世上算不得什麼,卻給敬拜它們的人帶來悲傷和痛苦,它們的名字由此而來;見(詩16:4)。他們事奉「他們的」偶像,即迦南人的偶像,迦南人因其偶像崇拜和其他罪惡而被趕出那地;而這些以色列人則取代了他們的位置。他們事奉那些他們被命令要毀滅的偶像;他們認識真神,他們是他的僕人,或者說他們應該是,也自稱是,然而卻事奉在他們面前被趕出的列國的偶像。這些偶像成了他們的網羅;要麼是留在地上的迦南人成了網羅,他們與之混雜,學習他們的行為;這些人誘惑他們,將他們引入偶像崇拜(書23:13);要麼是他們所敬拜的偶像,這些偶像導致了許多邪惡和災難(士2:3);要麼是事奉和敬拜偶像的行為(出23:33;申7:16)。他們藉此如同網羅中的鳥獸,陷入困境和苦難,無法自拔。
【第37節】他們竟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這裡的「鬼魔」得名於一個意為「耗盡和毀滅」的詞,因為它們是人類的毀滅者。他爾根將其譯為**אִיקְזִים**(ayqizim),意為有害的靈;但拉比以利亞·列維塔(R. Elias Levita)在他的《提什比》(Tishbi)第233頁中說,將其源於意為「耗盡和毀滅」的詞根是個錯誤;因為那樣的話,他說「達利特」(daleth)應該有「達吉什」(dagesh);但他沒有告訴我們它源於何處。德迪厄(De Dieu)在馬太福音9:32中,將其源於阿拉伯語詞**دَوَى**(dawa),意為「統治」,因為這些鬼魔是英雄、統治他人的王子,因此被列為神祇。正如撒旦,它們的首領,從起初就是殺人的,是我們始祖和所有後裔毀滅的原因;他可以被真實地稱為蝗蟲之王「亞玻倫」或「亞巴頓」(約8:44;啟9:11)。以色列人向這些鬼魔獻祭,如同外邦人所做的一樣(利17:7;申32:17;林前10:20),而且不是獻上羔羊和公羊、綿羊、山羊和公牛,而是獻上他們的兒女;他們不僅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這是一種用火焰潔淨他們,或使他們從兩堆火之間經過;而且他們獻上他們被吞噬,並實際焚燒他們(見耶7:31;結16:20-21)。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罪惡的硬化本質,以及人們如何逐漸被引導去犯下對人性最令人震驚、他們曾一度顫抖的事情。首先,這些以色列人與他們所饒恕的外邦人混雜,而他們本應毀滅這些外邦人;然後,他們在與他們相處中學會了像他們一樣行事,像他們一樣行事在他們虛妄的心思中;然後他們被引誘去事奉他們的偶像,最終將他們的兒女獻給鬼魔;這無異於謀殺,而且是最惡劣的謀殺:如下所述。
【第38節】流無辜人的血。無辜之人的血;並非說亞當的後裔,凡是按常規世代從他而來的,在嚴格意義上都是無辜的,或沒有罪的;自以為義的人曾認為自己就律法的義而言是無可指摘的;有些完美主義者曾聲稱自己沒有罪,但他們並非如此;那些因基督的義而稱義,並在祂的血中洗淨的人,若如此看待,都是全然美麗、毫無瑕疵的;在寶座前是無可指摘的,在神眼中是無可責備的:但若從他們自身來看,他們並非沒有罪;唯獨人子基督是完全聖潔、沒有罪的,因他由童貞女所生,在聖靈的蔭庇下;否則所有從亞當而來的人都在他裡面犯了罪,在罪中受孕,並被罪玷污;潔淨之物不能從不潔之物中出來,一個也不能:儘管嬰兒與犯了實際過犯、活在罪中、犯了許多嚴重罪孽的成年人相比,可以說是無辜的;他們也可以被稱為無辜的,因為他們不應受到這裡所提及的野蠻和不人道的對待。
就是他們兒女的血,他們將兒女祭祀迦南的偶像;這進一步加重了他們的邪惡,因為這不僅是無辜的血,而且是他們自己兒女的血,他們所流的;他們自己的骨肉,他們自己的一部分;他們與兒女的親密關係並未賦予他們支配兒女生命的權力;相反,他們與兒女的血緣關係越近,他們的罪就越大、越可怕;更甚的是,他們將兒女祭祀給迦南的偶像,就是耶和華所憎惡、並在他們面前趕出的民族的偶像,並將那地賜給了他們;因此,這件事包含了多重邪惡。
地就被血玷污了;被無辜的血,他們自己兒女的血玷污了;被謀殺的罪玷污了,如他爾根所說;這只能用謀殺者的血來潔淨(民35:33),甚至這地是耶和華從所有其他地方分別出來賜給他百姓的;他的會幕安置於此,他的敬拜也在此設立,因此被稱為聖地(亞2:12)。
【第39節】這樣,他們就因自己的行為污穢了。不僅是地,他們自己也污穢了;或作「因他們的行為」F1,因他們所學的外邦人的行為(詩106:35),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因他們自己的行為,肉體的行為,尤其是他們令人震驚的偶像崇拜:罪惡具有玷污的性質;它玷污了所有的人,它玷污了人的一切,他們靈魂的一切官能,以及他們身體的一切肢體;除了基督的寶血,沒有任何事物能真正徹底地潔淨罪惡:甚至人的義行也如同污穢的破布,會玷污人,更何況是他們的惡行。
又行淫亂,隨從自己的發明;去追隨別神;偶像崇拜在聖經中常被比作淫亂;以色列和猶大的偶像崇拜在以西結書23:1中被描繪成兩個妓女及其淫蕩的行為;因此,背道的羅馬教會因其偶像崇拜而被比作妓女(啟17:1-2;啟17:5)。
【第40節】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罪是怒氣的原因,怒氣被比作全能者氣息所點燃的火,是無法忍受的;這表明冒犯必然非常嚴重,以致激怒了耶和華,他曾揀選他們超乎萬民之上,作他特選的子民;同時,這也加重了他們的罪,如此高度地激怒了他們曾承認是他們的神的耶和華。對於那些在最高和最佳意義上屬於耶和華的百姓,可能會有因罪而顯現的怒氣。
甚至憎惡他的產業;以色列民,他曾揀選他們作他的產業,是他的份,是他產業的份。這必須理解為百姓的整體,而非每個個體;不是指他們中間按恩典揀選的餘民,因為在所有時代都有這樣的人;因為這將與他的愛和其不變性相悖:而且無論如何,這不是指他百姓的個人,而是指他們的罪;以及他對他們護理的顯現,這些顯現看起來像是怒氣、憤慨和憎惡;因為神不會丟棄他的百姓,也不會離棄他的產業(詩94:14)。接下來的經文解釋了這種怒氣和憎惡。王室聖經中的他爾根是:
「耶和華的道憎惡,」等等。見(亞11:8)。
【第41節】他將他們交在列國手中。在士師時代;例如交在米所波大米人、摩押人、迦南人、米甸人、非利士人手中,他們都成了這些民族的附庸;見士師記。
那些恨他們的人就轄制他們;正如經上所威脅和預言的,如果他們不遵守神的律法,就會如此(利26:17)。
【第42節】他們的仇敵也欺壓他們。藉著稅收,並奪取他們田地的出產和糧食,這常常迫使他們呼求一位拯救者,於是拯救者就被差遣給他們;見(士2:9;士2:15;士5:1)。
他們就在仇敵手下被制伏;或作「在仇敵手下被降卑」,如他爾根所說;他們不僅被迫順服仇敵,而且在耶和華面前謙卑;當耶和華顯現拯救他們時,他們被帶到對自己罪惡的認識和承認中,如下所述。
【第43節】他屢次搭救他們。藉著士師,如俄陀聶、以笏、巴拉、基甸、耶弗他、參孫等人。
但他們卻以自己的計謀惹動他;他們求立一位君王,他就在怒氣中賜給他們,又在憤怒中取走(何13:11);他們又以自己所設計的偶像崇拜惹動他,在但和伯特利設立金牛犢;又向他人求謀,而不向耶和華求謀;向亞述人和埃及人尋求幫助,並信賴他們(賽30:1-2),所有這些都極其惹動他,並在多次搭救之後顯出極大的忘恩負義:或作「雖然他們以自己的計謀惹動他」F2;以他們的發明,如詩篇106:29所說,然而他的恩典和良善如此之大,以致他屢次為他們施行拯救。
他們也因自己的罪孽而衰微:或作「當他們因自己的罪孽而衰弱」或「貧困」F3,以致他們無法自救;例如他們特別被米甸人所困(士6:1-6)。除非這應指後來的時代,如亞哈斯時代,那時猶大因他們的過犯而衰微(代下28:19),以及巴比倫被擄時期。罪惡具有削弱和使人貧困的性質;它削弱了全人類,奪走了他們行善的道德力量;並使他們陷入貧困和匱乏;成為糞堆上的乞丐;陷入無水的坑中;使他們處於絕望無助的境地:是的,它常常使神的百姓在歸信之後陷入低谷,當神因罪而掩面時;試探強烈,恩典微弱,他們對屬靈事物變得冷淡和漠不關心。
【第44節】然而他顧念他們的苦難。或作「他在困境中看顧他們」F4;他看見他們的苦難,就憐憫他們;他遠非厭惡和輕視受苦者的苦難,而是憐憫他們,同情他們;在他們一切的苦難中,他也受苦;他以憐憫和關懷的眼光看顧他們,並幫助他們脫離困境。
當他聽見他們的哀求;或作「他們的禱告」,如他爾根和其他譯本所說;哀求就是禱告;它表示在困境中向神發出的口頭和懇切的禱告;他聽見並應允;他的耳朵向他百姓的哀求敞開。
【第45節】為他們記念他的約。根據亞本·以斯拉(Aben Ezra)的說法,是指在西奈山所立的約;更確切地說,是指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見(詩105:8-10),不是指他們曾應許聽從並遵行耶和華一切命令,卻沒有遵行的約;而是指他的約,他應許將美地賜給他們,並使他們定居其中的約:耶和華永遠為他的百姓記念他的恩典之約,為他們的益處;他記念他在基督裡所作的應許,並加以實現和應用;他記念約中的福分,大衛的確據之恩,並賜予他們;他記念這約是為誰而立的,永不忘記他們;他記念這約是與誰而立的,與他的兒子,這約的保人、使者和中保;他記念他是他們立約的神和父,並將永遠如此;他記念他從亙古以來的慈愛,這是這約的源頭和基礎。
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他的慈愛,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都是豐盛的;尤其是在屬靈的慈愛中,在救贖、重生和罪的赦免中,都顯出豐盛的慈愛。或作「照他豐盛的恩典」,或「恩惠」F5;他的心中有豐盛的恩典,在他的兒子裡,在他的約中,在藉基督而來的救恩中,以及在救恩的每個部分中;這在歸信時顯得格外豐盛;藉著這豐盛的慈愛和豐盛的恩典,他被感動而「後悔」。這有時被否認;確實,他從不後悔以致改變心意,改變他的目的,撤
**拯救我們,耶和華我們的神啊!** 詩人在此代表被擄的百姓,描繪他們祈求得蒙拯救的情景;他們深知除神以外,無人能拯救他們。這種性質的禱告,就屬靈的救恩而言,預設了危險,以及對危險的感知;即他們無法自救,也沒有任何受造物能拯救他們;唯有主,祂既樂意也有能力拯救。信心之禱告即屬此類。
**將我們從列邦中招聚。** 指從巴比倫和其他國家招聚(參《詩篇》106:1的吉爾注釋)。
**為要稱謝祢的聖名。** 將我們從被擄之地帶回我們的故土,回到耶路撒冷,回到那裡的聖殿,為著我們蒙受的憐憫拯救而稱謝祢的聖名;參《詩篇》122:4。
**並以讚美祢為誇耀。** 指以祢的救恩,以祢奇妙可頌讚的作為為誇耀;或在讚美祢的時候。這個詞的意思是「以此為榮耀」;那些深知自己從主領受恩典的人,必以祂和祂的恩典為誇耀,並以此為榮耀;參《詩篇》34:1-3。
【第48節】**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神當受稱頌,因為祂是憐憫之父;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和父;也是祂百姓在基督裡,即真以色列的神和父,與他們立約。稱頌祂的方式是頌揚祂自身固有的福樂;將一切所享有的福樂歸因於祂,視祂為其源頭;並為此將尊榮、榮耀和稱頌歸給祂。
**從亙古直到永遠。** 指此時此地,以及將來,在時間中直到永恆;從今世到來世,正如他爾根所言;亞拉瑪也指出這指的是彌賽亞的日子。
**願眾民都說:阿們!** 願事情成就;為著感謝神,讚美祂的名,並將稱頌歸給祂。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或作「哈利路亞」;這兩個詞,「阿們,哈利路亞」,在《啟示錄》19:4中是並列的。這篇詩篇的結尾與開頭相呼應;因為儘管其中大部分篇幅都在敘述以色列民的罪惡;然而,既然主對他們施憐憫並赦免他們,並且儘管如此仍賜予他們豐盛的恩典,就有理由獻上讚美和感謝。至此,《詩篇》的第四部分結束;第五部分從下一篇詩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