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詩篇

第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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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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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51篇導論

交與伶長。大衛的詩,乃是先知拿單來見他,他與拔示巴同房以後。
這篇詩的緣由是大衛與拔示巴所犯的罪,經文以「與她同房」委婉地指「與她同寢」。這罪行極其嚴重,因為拔示巴是別人的妻子,而且是他的僕人兼士兵的妻子,當時烏利亞正為君王和國家冒生命危險。此外,大衛已有許多妻子,身為以色列的君王,他本應為臣民樹立更好的榜樣。這罪行還引發了其他罪惡,例如謀殺烏利亞,以及導致其他幾人的死亡;它也玷污了信仰,並使大衛長期處於麻木不仁、不知悔改的狀態,直到先知拿單受神差遣來喚醒他,使他意識到自己的罪。大衛隨即承認並表現出真誠的悔改。於是,他可能在拿單在場時,或在拿單離開後,寫下了這篇詩篇;讓它流傳下來,作為他悔改的見證,並教導那些犯罪的人如何行事,向何處求助,以及獲得安慰。這一切的歷史記載可見於《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

【第1節】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
大衛在罪的意識下,沒有逃離神,而是轉向祂,將自己投靠在祂腳前,仰賴祂的憐憫。這表明他對自己悲慘境況的認識,以及他看見神有憐憫,這給了他希望;他屈膝禱告,憑著信心祈求憐憫。

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不是按他的功德,也不是按世俗之人所依賴的神普遍的憐憫;而是按神在基督裡永恆不變的愛;這愛是特殊憐憫的源頭,基督是其媒介,特殊憐憫由此臨到世人。特殊憐憫的行動是按神的至高主權旨意而行:祂的憐憫不是受人的功德或苦難所感動,而是出於祂白白的恩典和恩惠;是愛驅動憐憫的運行:這是福音之光最耀眼的一瞥,除了使徒保羅(弗2:4;多3:4-5),其他受默示的作者都未曾見過。

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因為他的罪是複雜的,伴隨著許多其他的罪;此外,在審視這罪之後,他被引導去察看他所有的其他罪,特別是他本性的敗壞,即他所提及的原罪(詩51:5)。他祈求這些罪能被「塗抹」;從帳簿中塗抹,從神的債務簿中塗抹;使它們不再對他不利,因為這些債務他無力償還或彌補;也從他自己內心和良心的石版上塗抹,在那裡它們始終在他面前,似乎被刻印下來;使它們從他身上除去,使他不再有良心的虧欠;或者,使它們被塗抹,如同烏雲被公義日頭的光芒所驅散,帶著祂翅膀上赦罪恩典的醫治;或者,使它們被擦去,如同污穢從人或物上被擦去:這一切都是「按著[祂]豐盛的慈悲」。神的憐憫是豐盛而充足的;祂在憐憫上是富足的,其事例多種多樣;而且祂的憐憫極其溫柔,如同父親對兒女的憐憫,或母親對腹中之子的憐憫;赦罪之恩正是源於這豐盛而溫柔的憐憫(路1:77-78)。詩人提及神豐盛的憐憫,是因為他罪孽深重,需要豐盛的憐憫才能赦免,並以此鼓勵他對赦罪的希望。

【第2節】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滌淨盡,
這暗示著罪的玷污,而且是極大的玷污,除了主自己,無人能除去;當祂著手除去時,祂會徹底有效地完成(參結36:25)。大衛的罪在他身上已久,罪的意識彷彿已侵蝕他,遍及全身,因此他需要徹底的洗滌:「大大地洗滌我」,洗滌全身,徹底洗滌。

潔除我的罪。
唯有基督的寶血能做到(約壹1:7)。詩人在本節(詩51:1)中使用了三個詞來表達他的罪:**פֶּשַׁע**(pesha,悖逆),因為所有的罪都包含著對神這位立法者的悖逆,以及對祂誡命的輕蔑;**עָוֹן**(avon,彎曲/邪惡),罪是偏離神公義律法的平坦道路;以及**חַטָּאת**(chattat,射不中目標),偏離目標或未能達到目標:他使用這些詞來闡明罪的惡性,以及他對罪的極度邪惡有著深刻的認識;這三個詞也是主在《出埃及記》34:7中宣告自己是赦罪之神時所使用的;因此大衛的罪也在赦罪憐憫的範圍之內。

【第3節】

因為我承認我的過犯;
在神和人面前。承認罪是主所要求的,祂也應許在此基礎上赦免,因此這裡被用作祈求赦免的理由;此外,詩人之前也曾這樣做過,並因此成功,這必然鼓勵他再次採取同樣的途徑(參詩32:5)。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罪常在他面前,直視著他;啃噬著他的良心,使他充滿懊悔和痛苦;以至於他的生命成為他的重擔:因為雖然神已將罪從祂眼前挪去,使祂不會因此定他的罪,他也不會死亡;然而,罪尚未從大衛身上除去,罪咎也尚未從他良心上挪開。

【第4節】

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
所有的罪,雖然是針對同胞所犯,但作為對律法的違犯,都是針對立法者的;事實上,它始於對祂誡命的忽視或輕蔑,正如大衛的罪一樣(撒下12:9);而這罪是針對那位曾賜予他諸多恩惠的神所犯,這對他來說是一個錐心之痛,使他的憂傷顯出是出於神的意思;因此他向主謙卑真誠地認罪,因為唯有主能赦免他的罪。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因為就人而言,這罪是秘密進行的;只有神知道,在祂面前,黑暗與光明都是一樣的。

以致你發言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
並非大衛犯罪是為了讓神顯為公義、純潔、聖潔;而是這罪的結果和後果:神藉著留意這罪、厭惡這罪、並為此責備,顯明祂是公義的存有,祂的眼目比任何事物都更純潔,不能容忍罪惡(參出9:27)。或者,這些話可以與他對罪的承認和告白聯繫起來;這些行動的目的在於,證明神藉著先知拿單的口,對他提出罪的指控,並因此威脅他將遭受災禍,是公義的:或者與他祈求赦罪恩典和憐憫的禱告聯繫起來;這樣,神就能顯明祂對謙卑悔改者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的應許是公義的;特別是,祂能顯明祂因基督的緣故赦罪,是對祂兒子公義和信實的;祂在祂的永恆預旨和應許中,已將基督設立為挽回祭,以顯明祂的公義(羅3:25-26);參羅3:4。

【第5節】

看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
這不能理解為他父母的任何個人罪孽;因為這指的是他在母腹中奇妙的形成,在這過程中,他與他們都是完全被動的,這裡所用的詞就是這種形式;這是神自己令人驚嘆的工作,詩人對此讚嘆不已(詩139:13-16);這也不能指那時被造物主注入他體內的任何罪惡,因為神不可能是罪的作者;而是指他藉著自然生育所繼承的原罪和敗壞:其含義是,一旦人類本性的物質被塑造並賦予生命,或者說,一旦靈魂與身體結合,罪就在他裡面,他就在罪中,或者說他成為一個有罪的受造物。

我母親在罪中懷了我。
這裡的「母親」不能指夏娃;因為雖然她是眾生之母,也是大衛的母親,但不能恰當地說她懷了大衛:這只能指他的親生母親,甚至不是他的祖母,更不是相隔近三千年的夏娃。他被懷在罪中,也不是指他父母在合法婚姻中懷孕生子的罪;這些行為不可能是罪,因為人類物種的自然繁衍是神自己所植入的自然法則;並且符合在無罪狀態下賜給人類的第一條自然律:「生養眾多」(創1:28)。婚姻是神在樂園中設立的制度;在所有時代都被認為是「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來13:4)。這也不是指他母親在「經期」中懷孕,對此沒有證據,純屬想像,也無任何意義;更不是指他是在姦淫中懷孕,正如那些主張人性純潔的爭論者所暗示的;這表明他們被這段經文說服到何種程度,竟不惜犧牲一個無辜者的名譽來解釋它,而聖經中對此毫無暗示;相反,她被描繪成一個敬虔的婦女,大衛也以此為榮,視自己為她的後裔(詩86:16;116:16)。此外,他的目的和意圖並非揭露他人的罪,更不是他父母的罪,而是在承認和哀悼自己的罪孽:他提及他們的罪又有何用呢,特別是他自己並未受其影響,也未從他們那裡繼承敗壞的本性?他所說的罪也不是他自己的任何實際罪行,因此他不像之前那樣稱之為「我的」罪孽和「我的」罪;雖然確實如此,因為他已在亞當裡犯了罪,這罪也在他的本性中;但他稱之為「罪孽」和「罪」,因為這是他與全人類所共有的。由此我們得知人性敗壞的早期性;它在人受孕和成形之時就已存在;並且它藉著自然生育從一人傳給另一人;而且這是所有人的情況:因為如果大衛,一個出生於敬虔父母、以其早期虔誠聞名、且彌賽亞從其後裔而出的人,情況尚且如此,那麼可以斷定所有人的情況都是如此。而這種本性的敗壞是所有罪惡,無論是隱藏的還是公開的,私下的還是公眾的,的根源、源頭和泉源;這裡提及它並非為了減輕大衛實際過犯的嚴重性,而是為了加重它們;因為他從受孕和成形之時起,就只是一團罪惡,一塊罪孽;在他為這些罪的福音性悔改中,他被引導去留意並哀悼他本性的敗壞,因為這些罪正是由此而生。異教徒自己也聲稱,無人出生時沒有罪F3。

【第6節】

看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的誠實;
帶著喜悅和快樂,正如這個詞F4所表示的:意指基督,真理和生命,在祂子民心中形成並居住;或者福音,真理之道,在他們心中佔有一席之地;特別是其中向有知覺的罪人宣告赦免的那一部分,這是他們內心希望的基礎:或者,真誠而衷心的認罪,大衛現在正在做的;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內在的聖潔和心靈的純潔,與之前所承認的本性敗壞相對立:這是符合神本性的,是祂聖潔律法所要求的,也是在重生中在祂子民心中所成就的;這是「真理」,真實而非虛幻,真誠而非虛偽;凡有此真理之處,就有對罪的真實感受,對基督的正確認識,對祂的真誠信心,對祂的真誠愛慕,對祂的無偽希望,以及對神發自內心的敬畏;內裡是這一切的所在,主在這些操練中極其喜悅和快樂。

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知智慧。
或者指基督,神的智慧;或者指福音,特別是其中關於赦罪的部分;或者指對罪的真實認識,以及藉著基督得生命和救贖的道路,這是最真實和最高的智慧:而「隱密」或「秘密」一詞,可以指所顯明智慧的本質,即隱藏的智慧,神在奧秘中的智慧;或者指顯明的方式;它以隱藏的方式,私下地,秘密地,不可察覺地,如同風一般,藉著神的靈和恩典顯明;或者指其所在和主體,「隱密處」,正如我們所補充的;內心隱藏的人。大衛開始在神的恩典中操練他的信心,「你必使我得知」除非這些詞被解釋為祈禱,正如一些人所做的,「使我得知」F5,以及接下來的詞。

【第7節】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
或者「你必用牛膝草潔淨我」F6;或者「為我贖罪」;牛膝草曾用於在埃及逾越節羔羊的血灑在以色列人門框上,使滅命天使越過他們(出12:22-23);也用於潔淨麻風病人(利14:4-7);以及潔淨因觸摸死屍而不潔淨的人(民19:6, 18);本節的《他爾根》也提及此事;詩人的這項祈求表明他看見自己是有罪的受造物,處於滅命天使的危險之中,並且像麻風病人一樣污穢,理應被排除在聖徒團契和神的殿之外;他所指的並非儀式性的灑水和潔淨,因為那樣他會去找祭司;而是指基督寶血的灑淨,這是儀式所預表的;因此他向神祈求用基督的寶血潔淨他的良心;正如蘇伊達斯F7從提奧多雷特那裡觀察到的,牛膝草並不能帶來罪的赦免,但它具有神秘的意義,指的是逾越節灑血所預表的。然後他說:

我就乾淨;
徹底乾淨;因為聖靈灑在心上的寶血能潔淨人心中的惡念,潔淨良心脫離死行,並潔淨一切罪惡。

求你洗滌我,
或者「你必洗滌我」F8;暗指潔淨麻風病人和不潔淨之人時的洗滌(利14:8;民19:19);但他所想的是基督寶血的泉源,信徒在其中洗淨一切罪惡(亞13:1;啟1:5)。

我就比雪更白。
他曾因原罪和實際過犯而污穢,但基督的寶血不僅使在其中洗淨的行為衣裳潔白;甚至使深紅和朱紅的罪像羊毛一樣白,像雪一樣白,使聖徒的身體毫無瑕疵(啟7:14;賽1:18;弗5:25-27);「比雪更白」是荷馬F9和其他人用來形容極其潔白的詞語。

【第8節】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
他已有一段時間未曾聽見;罪惡嚴重地侵犯並打斷了他的屬靈平安和喜樂;因為雖然神的愛和恩惠不會失去,但祂那使人心充滿喜樂的同在感可能會消失;雖然在基督裡的權益永遠持續,與祂的聯合始終如一;但對祂的權益的看見,那充滿難以言喻和榮耀的喜樂,以及與祂的交通,可能會暫時無法獲得:雖然藉著祂的義而稱義,從中流淌出許多平安,是一種不變的福分;但對它的舒適感受可能會被奪走:雖然藉著基督得救是確定的事,但得救的喜樂可能會暫時失去;這正是詩人當時的情況:當他祈求神使他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時,他的意思是,他能得知他的罪已蒙赦免,這會帶給他喜樂:不是藉著從天上發出的清晰聲音,他並不期待;也不是藉著從天上來的天使,這並不尋常;而是藉著先知,他可能尚未向他宣告神已除去他的罪;或者,如果他已宣告,他可能希望重複,以獲得更充分的確據和更大的喜樂;或者藉著祂的靈,在他心中感動,對他說,你的罪已蒙赦免;這會帶給他極大的喜樂,充滿喜樂,甚至難以想像和表達,由「歡喜」和「快樂」這兩個詞所表示。

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一個退後的信徒不僅像脫臼的骨頭(加6:1);而且他的跌倒有時會使他受傷,甚至骨頭折斷;當他意識到這一點時,對罪的敏銳感受就像骨折的疼痛(參詩38:3, 6, 8, 9);這裡骨頭的折斷歸因於神;並非神是導致犯罪跌倒的原因或緣由(雅1:13);而是指因罪而來的苦難、管教和懲罰,有時也用這個詞來表達(賽38:13;哀3:4, 16);大衛曾受此威脅,這使他極度不安;也指律法的威脅和恐嚇,當這些進入他的良心時,便產生了憤怒和恐懼;也指主所產生的真正痛悔之心和破碎的靈,唯有藉著赦罪恩典的顯明才能治癒;這影響了整個本性,其消息使骨頭肥壯,使所有骨頭都說,有誰像你一樣的神呢?(箴15:30;詩35:9-10)。

【第9節】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
在他眼前所犯的罪,他現在自己也為之羞愧,也羞愧讓任何人看見,尤其是他的神;因為這些罪污穢可憎,他知道它們必為神所憎惡,因神眼目清潔,不喜悅看見罪孽;這些罪是違犯祂律法的,必冒犯祂,激動祂榮耀的眼目;他知道這些罪無法承受公義的審查;如果神嚴格追究,他將無法站立在祂面前:此外,在這項祈求中,詩人祈求神不要嚴厲懲罰這些罪,這有時用「將罪擺在祂面前」來表達(詩90:8);並懇求赦免這些罪,或遺忘、不再記念這些罪,使它們被拋在祂背後,投入深海之中。

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如詩51:1所言;這裡重複,以表明他對罪的深刻認識,以及他對赦免的極大懇求;並加上「一切」一詞,包括他所有其他的罪,以及他最近所犯的罪;因為他知道,如果有一項罪未蒙赦免,他將永遠無法為此負責。

【第10節】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
這心現在已被罪玷污,他既已確信,便越來越看見他內心和本性的不潔,他一切邪惡的行為都源於此;他意識到自己無法潔淨自己的心,這是神的工作,而且這工作需要創造的大能,他便向神懇求:因為正如歸信的最初工作無異於創造,或產生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同樣,恢復一個退後者的工作,既然也以同樣的名稱稱呼,就需要同樣的大能;正如起初恩典的植入,特別是信心的植入,是全能的工作;同樣,在犯罪跌倒之後,也必須發出同樣的大能來使信心得以操練;使它能重新與潔淨人心的基督寶血相交,唯有這寶血能使人心潔淨,這正是這裡所指的。

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這裡所指的不是神的聖靈F11;因為祂是更新者;也不是人的靈魂本質;而是指其品質;這裡它表示內在之人的更新,或恩典的增長,並使其在行動和操練中豐盛;它意指一種正直和誠實的靈,與虛偽和假冒為善相對立;一種「預備好[且]樂意」F12行各樣善工的靈(太26:41);一種「堅定」F13不移,不因罪、試探和網羅而偏離對主的順服的靈;一顆堅定信靠主的心,並確信自己有赦罪恩典和憐憫的權益。

【第11節】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
如同可憎之物;如同祂不喜悅的器皿;帶著憤怒和忿恨;如同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發怒,無法忍受他在眼前,便叫他離開。對神的兒女而言,沒有什麼比神的同在更可取的了;也沒有什麼比祂的缺席更令他們感到痛苦的了;甚至被剝奪或拒絕享受祂同在的途徑——聖言和聖禮,都會使他們極度不安:被徹底、永遠剝奪祂的同在,是地獄中受咒詛之人的境況,也是他們所遭受的損失懲罰;另一方面,聖徒在天堂的幸福是毫無間斷地享受祂的同在。神的子民永遠不會被丟棄,離開祂的恩惠,或從祂心中的愛中被除去;但他們可能會暫時沒有祂恩典的同在,或看不見祂的面,或沒有祂面光的照耀,或沒有與祂有感官上的交通,這正是這裡所祈求避免的。大衛可能回想起該隱的案例(創4:14, 16);或者更近期的掃羅的案例,掃羅犯罪後,主就棄絕了他,離開了他,他可能擔心自己也會如此(撒上28:15)。

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或者「你聖潔的靈」;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之所以如此稱呼,並非因為「聖潔」這個形容詞是祂獨有的;因為它也用於父和子(約17:11;詩16:10);而是因為祂與他們同樣聖潔,並且是祂子民中聖潔的作者,因此聖潔被稱為聖靈的成聖(彼前1:2);大衛知道,沒有祂,他所渴望的心靈和精神的純潔和聖潔就無法在他裡面更新和增長;因此他祈求不要收回祂;這表明儘管他犯了大罪,祂仍未從他身上除去;他對罪的認識、對罪的承認,以及他對赦罪恩典和心靈純潔的熱切祈求,都充分證明了這一點。神的靈是祂的恩賜,是永不後悔的,一旦祂作為重生和成聖的靈存在,祂就永遠常存:祂外在的恩賜可能會被收回;但內在的恩典是不能朽壞的種子,永遠持續。藉著罪,神的靈可能會憂傷,以至於祂會收回祂恩典的影響,祂大能的運行可能感受不到;這正是這裡所祈求避免的。《他爾根》將此解釋為大衛所擁有的預言之靈,藉此他創作了預言基督和福音時代的詩篇和歌曲,這靈並未從他身上收回(參撒下23:1-2)。

【第12節】

求你使我回轉,得著你救恩的樂趣,
不是屬世的,而是屬靈和永恆的;它指的是基督自己,祂是神的救恩,是祂所指定和預備的,大衛在看見祂是救恩時,曾有許多屬靈的喜樂;或者指祂將要成就的救恩,父神已在祂裡面構思了救恩的計劃,與祂立約要完成,並已指定祂的子民得救:救恩本身是確定的,永不失敗,因為它建立在神的永恆預旨和旨意之上,永不改變;它在恩典之約中得到保障,這約永不廢除;現在它已由基督完全成就,並由祂的靈應用於承受救恩的人,他們必將完全享受它;否則,三位一體在其中的榮耀將會喪失:但救恩的喜樂可能會因犯罪跌倒而暫時中斷和停止,正如大衛和彼得的案例所示;因此,藉著重新顯明對這救恩的權益,特別是藉著赦罪恩典和憐憫的應用,來恢復這喜樂是所渴望的(參詩35:3, 9;51:8)。

扶持我,使我心甘樂意。
或者「願你自由的靈扶持我」F14;這與神的聖靈是同一位;之所以稱為「自由」,是因為祂是一位最自由和慷慨的施予者:祂隨己意將恩典和恩賜分別賜予,慷慨大方,不加責備;也因為祂是神白白賜予的;祂的恩典是白白賜予的,如信心、希望、愛;也因為祂使那些蒙祂賜予的人脫離罪和敗壞的捆綁,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自由人,並將他們帶入神兒女的自由中;因此祂是收養的靈,與為奴的靈相對,藉著祂,他們有自由和膽量稱神為他們的父;藉著祂,他們在恩典的寶座前也有心靈的自由,可以自由地表達他們的請求,並將他們的情況呈現在神面前(參羅8:15-16;林後3:17);祂也可以被稱為「自由」,因為祂使聖徒樂意順服神的旨意,並樂意奔跑祂誡命的道路;此外,祂也是「一位尊貴的靈」F15,或慷慨的,正如一些人選擇翻譯這些詞語;這也符合那些被安置在君王之中,並被立為神的君王和祭司的人:詩人渴望藉著這靈被「扶持」,藉著祂得到加強,以行神的旨意和工作,使他不再像以前那樣跌倒犯罪;使他藉著祂,作為應許的聖靈,得到堅固、支持和安慰;使他不再因目前對罪的認識和罪咎而昏厥和沉淪;並且祂不僅是他在神道路上的引導者,而且祂會扶持他的腳步,使他既能自由行走,又能安全無虞。《他爾根》也將此解釋為預言之靈。

【第13節】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給過犯的人,
大衛既是先知也是君王(參徒2:30);他教導人敬畏耶和華(詩34:11),並引導他們走祂的道路,正如他在此應許的;這裡的「道」是指神所規定並引導人行走的道路,如信心、聖潔和真理的道路,以及祂誡命的道路;或者指祂自己所行的道路;這並非指祂護理的道路,這些有時是無法測透的;而是指祂恩典的道路,祂在救贖人類方面所採取的步驟和方法,藉著制定救贖計劃,藉著揀選,藉著與祂的兒子立約,並指定祂來成就救贖;特別是祂在接納和赦免那些悔改歸向祂的退後者方面的道路和方法;這裡的「過犯的人」可能就是指這些人:那麼其含義是,大衛在蒙接納和赦免之後,會教導像他一樣的人,神如何恩慈地對待他;祂的憐憫何等豐盛;祂何等樂意赦免,以及祂對祂的應許何等信實;從而鼓勵他們歸向祂,承認他們的過犯,並向祂尋求赦罪的恩典,祂會豐盛地赦免,祂的道路不像他們的道路(參賽55:7-9)。

罪人必歸順你。
或者「使罪人歸順你」F16;這是藉著聖言教導的目的,也是藉著神聖恩典的大能,使褻瀆和未重生之罪人歸信的途徑;不過,這裡似乎更指神自己的子民在退後之後的歸信,而非初次的歸信(參路22:32;雅5:19-20)。

【腳註】
F3 "Nam vitiis nemo sine nascitur". Horat. Sermon. l. 1. Satyr. 3. 賀拉斯《諷刺詩》第一卷第三首:「因為無人出生時沒有罪。」
F4 ( חָפַצְתָּ ) "delectari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delectatus es", Cocceius; so Ainsworth. (**חָפַצְתָּ**,chafatzta)「你喜悅」,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你曾喜悅」,科塞烏斯;艾因斯沃斯亦同。
F5 ( תּוֹדִיעֵנִי ) "notam mihi fac", Gejerus. (**תּוֹדִיעֵנִי**,todi'eni)「使我得知」,蓋耶魯斯。
F6 ( תְּחַטְּאֵנִי ) "purificabis me", Pagninus, Montanus; "exiabis me", Vatablus, Musculus, Cocceius, Gejerus. (**תְּחַטְּאֵנִי**,techat'eni)「你必潔淨我」,帕吉努斯、蒙塔努斯;「你必為我贖罪」,瓦塔布魯斯、穆斯庫魯斯、科塞烏斯、蓋耶魯斯。
F7 In voce ( ὕσσωπος ) . 在詞條(**ὕσσωπος**,hyssopos)中。
F8 ( תְּכַבְּסֵנִי ) "lavabis me", V. L.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Musculus, Cocceius. (**תְּכַבְּסֵנִי**,techabsēni)「你必洗滌我」,《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穆斯庫魯斯、科塞烏斯。
F9 Iliad. 10. v. 437. So Martial. l. 7. Epigr. 27. Ovid. Amor. l. 3. Eleg. 6. 《伊利亞特》第10卷第437行。馬提雅爾《警句集》第7卷第27首。奧維德《愛的藝術》第3卷第6首亦同。
F11 Vid. Zohar in Gen. fol. 107. 3. 見《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107頁第3欄。
F12 ( נָכוֹן ) "paratum seu promptum", Gejerus, Michaelis; so Ainsworth. (**נָכוֹן**,nachon)「預備好或樂意」,蓋耶魯斯、米凱利斯;艾因斯沃斯亦同。
F13 "Firmua",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堅定」,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科塞烏斯。
F14 So Vatablus, Piscator, Cocceius, Gejerus, Schmidt. 瓦塔布魯斯、皮斯卡托、科塞烏斯、蓋耶魯斯、施密特亦同。
F15 ( רוּחַ נְדִיבָה ) ( pneumati hgemonikw ) , Sept. "spiritu principali", V. L. Tigurine version; "munifico", so some in Vatablus. (**רוּחַ נְדִיבָה**,ruach nedivah)《七十士譯本》作(**πνεύματι ἡγεμονικῷ**,pneumati hgemonikō,統治的靈);《武加大譯本》作「主要的靈」;提古林譯本;瓦塔布魯斯的一些譯本亦作「慷慨的」。
F16 ( וְחַטָּאִים ) "ut peccatores convertantur", Junius & Tremellius, Gejerus, Michaelis. (**וְחַטָּאִים**,vechata'im)「使罪人歸信」,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蓋耶魯斯、米凱利斯。
【第14節】

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或作「脫離諸血」)F17;這並非指本性的敗壞,參(以西結書16:6);雖然擺脫那敗壞,並從其罪咎和定罪中得自由,是極其可求的(羅馬書7:24);而是指他家中因其罪而受威脅的死刑,即流血和殺戮(撒母耳記下12:10)。因此他爾根的釋義是:

「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祂為祂的子民籌劃救恩,揀選他們得救,在聖約中為他們確保救恩,並預備祂的兒子作救恩的創始者,又差遣祂的聖靈來施行救恩。詩人知道,身為神,祂能赦免他的罪,除去他的罪咎,並使他免於受罰的義務,這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做到的;而身為「拯救[他]的神」,以及他的聖約之神,他有理由盼望並相信祂會如此行;

「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這公義是指祂赦罪的良善、恩典和憐憫;因為「公義」有時指仁慈、良善和憐憫,參(詩篇31:1);以及祂信實地成就神聖的應許,赦免那些對罪有知覺、悔改、承認並祈求憐憫的人;或者是指基督的義,大衛對此非常熟悉(羅馬書4:6);這義使人脫離一切罪惡,除去罪咎,並使靈魂充滿喜樂(以賽亞書61:10)。

【第15節】

「主啊,求你開我的嘴唇」他爾根補充說:「在末後」;這嘴唇因罪惡感、羞恥和憂傷而緊閉;雖然在向神祈求赦罪的禱告中,嘴唇已在某種程度上開啟,如本詩篇中的各種懇求所示,但他仍渴望在恩典寶座前有自由的靈和膽量,這是信徒的心被基督的血灑淨,脫離邪惡良心時所擁有的;特別是他的嘴唇在讚美和感恩方面是緊閉的;罪咎封住了他的嘴唇,使他無法像從前那樣歌頌神;只有赦罪恩典的顯明才能開啟它們,為此他祈禱:

「我的口就傳揚你的讚美」:傳揚祂的憐憫、恩典、良善、真理和信實的讚美,藉著詩篇、聖詩和屬靈的歌,參(詩篇103:1-3)。

【第16節】

「你本不喜愛祭物」指律法上的祭物;因為律法中沒有為謀殺和姦淫設立的祭物;

「若喜愛,我就獻上」;他會樂意獻上;

「也不喜悅燔祭」;至少是這類祭物,雖然它們是神所設立的,當時也完全有效和使用;但它們並非神所唯一和主要喜愛和悅納的祭物;若沒有對基督的信心和對罪的謙卑意識,它們根本不蒙悅納;即使以最好的方式獻上,屬靈的順服、憐憫的行為以及讚美和感恩的祭物,對祂來說更為悅納(撒母耳記上15:15, 15:22;何西阿書6:6;詩篇69:30, 69:31);因此詩人提議在(詩篇51:15)中獻上讚美,並補充了以下內容。

【第17節】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這靈因罪惡感而謙卑;對罪有真實的悔改;被神藉著聖靈手中的道所擊打、傷害和破碎,這道如錘子般能擊碎磐石;這不僅是律法上的,更是福音性的方式;為著所犯的罪而憂傷,因為這是得罪了慈愛的神;在赦罪恩典的視角下,因罪惡感而破碎融化;在仰望被刺傷的救主時,為罪而哀慟:這樣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所獻的祭,是神所渴望、認可、悅納和喜悅的;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反而會看重並欣然接受;參(詩篇102:17);主會纏裹並醫治這樣破碎的心靈(詩篇147:3;以賽亞書61:1);祂親近這樣的人,看顧他們,尊重他們,並來與他們同住(詩篇34:18;以賽亞書66:1, 66:2;57:15)。

【第18節】

「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亞本·以斯拉提到的一位西班牙拉比認為,本節和(詩篇51:19)是由一位生活在巴比倫被擄時期的聖徒所添加的;不過,亞本·以斯拉本人更傾向於認為,這是大衛在預言之靈的感動下,為將來之事所寫;金奇也認為它們預言了未來之事;預言了第一和第二聖殿的毀滅,以及彌賽亞時代祭物的蒙悅納。錫安在此指福音時代的教會(希伯來書12:22;啟示錄14:1);所祈求的「善」包括了末世基督教會一切美好和榮耀之事;例如其人數的增加,外邦人的豐滿進入,猶太人的歸信,以及這世界的國度成為我們主和祂基督的國度;福音傳遍全世界,福音教義、敬拜和聖禮的純潔,信仰的屬靈性,敬虔的能力,以及弟兄之愛的豐盛等等。神所「美意」行這事,可能指 ( Nwur te ) (et ratzon,蒙悅納的時機),或「美意之時」;即福音時代,如(以賽亞書49:8;哥林多後書6:2)所稱,在此時代中,這些事已被預言,並可期待其成就;或者指這些事的根源和泉源,即神至高無上的美意和旨意,一切恩典和良善的祝福皆源於此;

「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這並非指字面上的城牆;因為在大衛時代,這些城牆似乎並不需要修復或重建;而是指神的教會,這是一個屬靈的居所,由活石,即真信徒所建造;藉著不斷增加信徒,教會可說是被更多地建造起來:它像一座緊密相連的城,其城牆是救恩,城門是讚美(以賽亞書26:1;60:18);關於新耶路撒冷的城牆,參(啟示錄21:12, 21:18, 21:19)。

【第19節】

「那時,你必喜悅公義的祭」這祭物必然不同於他所不喜愛、不悅納的律法祭物(詩篇51:16);而是指福音時代的祭物,如「那時」一詞所示,它將本節與(詩篇51:18)連接起來:首先是指基督的犧牲,這對神而言是馨香的祭物;以及祂的義,神對此甚為喜悅,因為律法藉此得以尊大和榮耀;其次是聖徒本身,他們將自己的身體獻給祂,作為聖潔、活潑、蒙悅納的祭物,他們在蒙愛的基督裡蒙祂悅納;還有他們的善行,特別是慈善和施捨的行為,神喜悅這些祭物;尤其是讚美和感恩的屬靈祭物,這些藉著耶穌基督蒙祂悅納;凡是藉著祂,憑信心,出於愛,並以榮耀神為目的所獻上的,都蒙悅納;參(以弗所書5:2;羅馬書12:1;希伯來書13:15, 13:16);

「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根據亞本·以斯拉和金奇的說法,這兩者之間的區別是,( hlwe ) (olah),或「燔祭」,是每日的祭物;以及額外的祭物,包括牲畜和鳥類(利未記1:1-17);而 ( lylk ) (calil),是祭司的素祭,完全被焚燒(利未記6:22, 6:23);儘管這詞有時也用於牲畜(撒母耳記上7:9);兩者都可能表示對神和對鄰舍的愛;或者一個人將自己奉獻給主,在愛的火焰中,作為獻給祂的全牲燔祭,這比一切燔祭都好(馬可福音12:33);

「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的壇上」;或「牛犢」F18;指嘴唇的牛犢(何西阿書14:2);解釋為嘴唇的果子,即稱謝神的名(希伯來書13:16);這些讚美的祭物獻在基督的祭壇上,蒙神悅納(希伯來書13:10, 13:16;以賽亞書56:7)。

【腳註】
F17 ( Mymdm ) "de sanguinibus", V. L.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Vatablus, Musculus; so Ainsworth. 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蒙塔努斯、提古里努斯譯本、瓦塔布魯斯、穆斯庫魯斯皆作「關於諸血」;艾因斯沃思亦同。
F18 ( Myrp ) "vitulos", V. L. Pagninus, Tigurine version, Musculus. 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提古里努斯譯本、穆斯庫魯斯皆作「牛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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