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箴言

第二十八章

箴言 第28章

本章簡述了猶大王亞比雅的統治(1王上15:1-8)和亞撒的統治(1王上14:9-24);以及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之子拿答和巴沙的統治,巴沙滅絕了拿答的家族(1王上15:25-34)。

【第1節】

惡人雖無人追趕,卻要奔逃;
這是出於有罪良心的恐懼,如同該隱和其他人一樣;他們在沒有直接恐懼原因的地方感到害怕,被自己的影子嚇倒;就像迦勒被山影嚇倒,他以為那是軍隊,正如他的朋友告訴他的(士師記9:36);他們被搖動的樹葉聲追趕,幻想有人在他們身後要毀滅他們,因此急忙逃到安全的地方;參閱(利未記26:17, 26:36;申命記28:7, 28:25);

義人卻膽壯如獅。
獅子不會避開任何遇到的生物,也不會在被追趕時加快腳步,而是無畏地前行,常常在開闊的地方躺下睡覺,像在樹林和洞穴中一樣安全,毫無懼怕;因此,勇士的心被稱為如獅子之心(撒母耳記下17:10);參閱(箴言30:30);品達F26也將勇敢的人比作獅子的膽量。現在,義人像這種生物一樣膽壯,甚至更甚;他們中的一些人曾堵住獅子的口,並在獅子中間安然居住,就像義人但以理一樣:所有義人都是或可以像獅子一樣無所畏懼;他們敬畏神,但沒有理由懼怕任何其他事物;他們中的許多人無懼於人,無懼於人的威脅和責罵,也無懼於人能對他們做的一切;因為不僅天使是他們的守護者,神也站在他們這邊,基督已經為他們戰勝了世界:他們無懼於撒但和牠的權勢;他們已經從牠手中被解救出來;他們知道牠是個懦夫,雖然是吼叫的獅子,但當被抵擋時,牠會從荊棘中逃跑;是的,牠是被鎖鏈捆綁、被征服的敵人:雖然他們害怕犯罪,但他們無懼於罪的定罪權勢;基督已經擔當了他們的罪,為他們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他們因基督的緣故蒙赦免;基督的義使他們稱義,基督的血潔淨他們一切的罪:他們無懼於死亡;死亡的毒鉤已被除去,死亡本身作為一種刑罰的惡已被廢除,並成為一種祝福,是義人的益處:他們無懼於將來的忿怒;基督已經將他們從中解救出來,他們因基督的血稱義:他們像獅子一樣勇敢地為主爭戰,與罪、撒但和世界爭戰,並像基督的精兵一樣忍受艱難;他們知道自己的事業是美好的,基督是他們救恩的元帥,他們的屬靈軍裝已經證明有效,他們確信勝利和冠冕。他們「自信」F1如獅子,這個詞可以這樣翻譯;他們自信神的愛,自信自己在基督裡的份,自信神在他們心中的恩典,並自信萬事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他們自信無論世事如何發展,他們都將永遠安好,因此他們是安全的。他們在神和人面前都大膽無畏;在神面前禱告時大膽,知道神是他們在基督裡的聖約之神,心中懷著基督的寶血和義,並蒙聖靈的幫助:他們在人面前無畏;如果義人是傳道人,他會大膽地宣講神的話,正如應當宣講的那樣,不懼怕任何人的臉面,知道這是基督的福音,是真理,正如在基督裡一樣,是神拯救的大能;如果他是一個普通的基督徒,他就是基督、基督的話語和聖禮的公開承認者,他不恥於在全世界面前承認這些;簡而言之,義人在生、在死,以及在審判之日都將大膽無畏;使他們如此的,是他們的義,他們因此被稱為義人,這義不是他們自己的,而是基督的義。

【第2節】

一國犯罪,其君多變;
要麼是同時有多位君主;也就是說,有多位君主聲稱擁有王位並篡奪它;否則,一個國家擁有許多王室王子,按順序繼承,以維護家族的王權,保衛國家,並致力於國家的福祉,這是一種幸福;但當許多人起來爭奪統治權,或實際統治時,對一個國家來說就是一種審判,就像雅典,三十個暴君同時出現;這會造成派系和黨爭,最終導致壓迫、掠奪和謀殺:要麼是接連不斷,一個接一個地迅速被廢黜:要麼是因死亡而更迭,就像以色列地在士師時代,以及在十個支派背叛之後的以色列和猶大諸王時代;這種頻繁的變革會產生不同的行政管理、新的法律和新的稅收,令人民不悅;而且常常是孩童成為他們的君主,這對一個國家來說總是被視為不幸;參閱(傳道書10:16;以賽亞書3:12);所有這些通常都是因為國家縱容某些罪惡,這會招致神的憤怒,激怒神允許這些變革發生;

惟有聰明知識人,國必長存。
要麼是由一群有智慧、有知識、善良和有道德的人,他們會反對人民日益增長的惡習和不道德行為,並組成團體來改革風俗;「人」這個詞在這裡是集體名詞,指一群人:要麼是由一位明智而審慎的部長或內閣,或一群民事官員,他們將證明自己是作惡者的恐懼,是行善者的讚美:要麼是由一位明智而審慎的君主,他尋求藉著判斷和憐憫來建立他的王位;他將確保在國內執行公義和判斷,並阻止惡習和褻瀆;藉著這樣的人,一個看似瀕臨毀滅的王國的狀態將得以延長,其幸福和繁榮將得以確保和建立;神出於憐憫,可能會長久地保守他們君王的生命,因為一位好君王的長久統治對一個國家來說總是一種幸福。拉丁武加大譯本也持此意:「君主的壽命將更長」;他爾根譯本是:

「那些明白知識的人子將會長存。」

【第3節】

窮人欺壓貧民,
要麼是指一個人在欺壓另一個像他一樣的窮人時,自己也是窮人,無論是通過秘密欺詐還是公開傷害;被欺壓者無法從他那裡得到補償,而有時他可以從富人那裡得到補償: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一個曾經貧窮,但現在變得富有,並獲得了某種權威和利益的人,他應該記住自己曾經的境況;人們可能會期望這樣的人對窮人懷有憐憫之心,因為他知道貧困的滋味;但如果他反而以嚴厲和苛刻的方式對窮人行使權力,並壓迫他們,榨取他們僅有的一點點東西:

好像暴雨沖沒糧食。
就像一場猛烈的急雨;它非但沒有像適度的雨水那樣滋潤種子、草藥和植物,使其生長,反而沖走了播種在地裡的種子,或將成熟的穀物從穗中打落,或將其打倒,使其無法再站起來;其結果是,食者無糧,播種者無種,從而導致饑荒。這句箴言的目的是表明,一個曾經貧窮的人去壓迫窮人,是多麼不自然和不可容忍;就像雨水的作用是使土地肥沃,而不是沖走和毀滅,當它這樣做時,是無法抵擋或轉移的。

【第4節】

離棄律法的,稱讚惡人;
他們與惡人相似;他們像惡人一樣離棄和違犯律法;物以類聚;惡人喜愛罪惡,即違犯律法,也喜愛那些作惡的人。一個貪婪的人會祝福和稱讚另一個被主厭惡的人,並稱讚他的貪婪為節儉和善於持家:一個驕傲的人會稱讚另一個為有骨氣的人,他不會貶低自己,而是維護自己的權威、地位和尊嚴,不屈尊與地位低下的人交往;作惡的人被高舉和稱讚,試探神的人,那些持無神論和自然神論原則的人,不僅免於應得的懲罰,反而因其大膽的精神而受稱讚;參閱(詩篇10:3;瑪拉基書3:15)。或者,「每個惡人都稱讚那些離棄律法的人」,這是舒爾滕斯的說法;

但遵守律法的,卻與他們爭辯。
也就是說,與那些離棄律法和稱讚惡人的人爭辯;他們對這些人感到不悅,並表達他們的不滿;他們用論證與他們爭辯,並努力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愚蠢和邪惡;他們為此責備他們,即使他們可能身居高位,就像施洗約翰責備希律一樣。他爾根譯本是:

「他們與他們爭辯,好使他們回轉。」

【第5節】

惡人不明白公義;
或者說,「作惡的人」F2;他們受罪惡的支配;他們被罪惡所棄,也將自己交給罪惡;他們像亞哈一樣,賣身作惡:這些人不知道人與人之間何為公正和正確,至少不知道如何去行;他們不實際地認識它;他們作惡有智慧,但行善卻沒有知識(耶利米書4:22);他們不認識神的律法,即公義、正直和公平的準則;至少不認識其廣泛性和屬靈性(耶利米書8:7);更不認識基督的福音,福音有時也被稱為公義(以賽亞書42:1, 42:4, 51:4)。他們也不像應當的那樣留意神在地上的審判;他們不思想神的工作和祂手的作為;神對惡人施行的報應,正如雅爾奇所解釋的;他們也不留意將來的審判,他們必須在那裡顯現,並被帶入其中,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將被顯明;

惟有尋求耶和華的,明白一切。
這個特徵描述了所有尋求耶和華的善人,無論是私下還是公開,他們藉著禱告和懇求尋求祂,在祂殿的聖禮中等候祂;也描述了所有有知覺的罪人,他們尋求基督以得公義、安息、生命和救恩,從祂那裡尋求更多的恩典,尋求與祂更深的交通,尋求對祂更深的認識,以及尋求不朽和永生,祂的國度和榮耀。這樣的人「明白一切」;並非以最完全和絕對的意義而言;因為這是神獨有的特權:也不是指所有自然和世俗的事物,真正義人通常在這些方面所佔的份最少,如藝術、科學、語言、貿易和商業的所有分支;事實上,對這些事物的普遍知識並不屬於任何一個人:也不是指所有宗教意義上的事物;不是指所有難解的經文,其中有許多難以理解之處;而是指所有得救所必需的事物;所有與他們墮落、敗壞和悲慘的本性狀態有關的事物,以及藉著基督恢復和得救的方法和途徑;所有與在基督裡對神屬靈和救贖性的認識有關的事物;以及與對基督位格、職分和恩典的認識有關的事物;以及與聖靈在人心中的工作有關的事物;以及與福音教義有關的事物,按照基督恩賜的尺度,並作為他們靈魂的糧食:這種理解是賜給他們的,他們藉著尋求主,並使用知識的途徑,即神的話語和聖禮,來獲得並增長這種理解;參閱(哥林多前書2:15;約翰一書2:20, 27)。他爾根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翻譯為:

「明白一切美善之事。」

【第6節】

行為正直的窮人,
(參閱吉爾對箴言19:1的注釋);

勝過行事乖僻的富人。
或者說,「在『他的兩條路』F3上乖僻」:指在兩條路之間徘徊,或同時使用兩條路;有時轉向一條,轉向右手邊,有時轉向另一條,轉向左手邊;或者假裝走一條路,卻走另一條路;想被認為是個有道德和虔誠的人,走在公義和真理的道路上,而實際上卻走在罪惡的道路上。現在,一個行為正直、按照神的話語和福音真理,在主的誡命和典章中,在信心和聖潔的道路上行走的窮人,勝過這樣的人;他更受尊敬,更舒適,在生和死中都更幸福;他現在有恩典,將來有榮耀。

【第7節】

遵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
指遵守神律法的人;因為雖然他不能完全遵守,但他內心喜愛律法;並以他的靈事奉律法,出於愛心,憑著信心,並以神的榮耀為目標,沒有功利和自私的目的。這樣的人享有平安,並因遵守律法而得到獎賞,「在」其中,而非「為了」遵守律法;所以遵守律法是他的智慧;他可以被真正稱為智慧人(申命記4:6);或者指遵守父母的律法或誡命,這是他們所吩咐的;參閱(箴言6:20, 21);特別是神的律法,它要求尊敬和順從父母,這對兒女有益;他們會蒙福,在世上的日子得以長久,因此遵守律法的人是智慧的(以弗所書6:1-3);這樣一個智慧的兒子使父親歡喜,而相反的則給父親帶來羞恥,如下一節所述;

與貪食者為伴的,卻使父親蒙羞。
指與貪食者為伴,並與他們一同放縱感官慾望的人;有些人將這個詞翻譯為「餵養」F4這樣的人和自己;指沉溺於享樂主義生活的人:他最終會自取其辱和貧困,從而使他的父親蒙羞;他的父親會被指責忽視他的教育,並縱容他過著奢侈的生活;參閱(箴言10:5, 29:15)。

【第8節】

人以高利和不義之財增加財富,
藉著剝削和壓迫窮人;以過高的利息借錢給他們,以過高的價格出售商品,從而以這種可恥的方式增加自己的財富;因此,高利貸在(利未記25:36)中被稱為「增長」,希臘人稱之為**τόκος**(tokos),意為「出生」,因為金錢是金錢的「出生」,正如亞里士多德F5所觀察到的;拉丁語中的「foenus」也類似,彷彿是「foetus」F6,意為「出生」。這裡的「高利」一詞意為「咬噬」;因此,古典作家F7也說高利貸會「咬噬」;當它增加高利貸者的財富時,它卻減少和吞噬他人的財富;

是為那憐憫窮人的人積蓄的。
不是為他自己,也不是為他的後代;而是為那些(雖然不是有意為之,但最終會)善用這些財富,並將其分發給窮人所需的人。其含義是,神會藉著祂的護理如此安排,使這樣一個貪婪的人以不誠實的方式所獲得的財富,不會由他或他的後代享用;而是會從他手中被奪走,交到另一個會善用這些財富,藉著憐憫窮人來行善的人手中;參閱(約伯記27:16, 17)。

【第9節】

轉耳不聽律法的,
不僅僅是道德律法,而是泛指神的話語,以及其中任何和每一條教義;雖然律法應當被聽從和遵守,包括它所命令和禁止的,它的誡命、威脅和咒詛:確實,聖靈不是藉著聽律法而領受的,信心也不是藉著律法而來;而是藉著聽神的話語,特別是福音;然而,他們卻轉耳不聽,轉向虛構的故事,寧願聽任何東西也不願聽福音;他們像聾蛇一樣,塞住耳朵不聽行法術者的聲音,無論他施法多麼巧妙;這種愚蠢和悲慘的後果將在為時已晚時顯現;

他的禱告也為可憎。
也就是說,在神看來是可憎的;不僅他的不敬虔行為,甚至他外在的宗教操練,這些操練帶有一些良善和聖潔的表象;特別是他向神的禱告,這在正直的人身上是主的喜悅;但在這樣的人身上,卻會被神厭惡;當他處於困境中,向主禱告時,主不僅會對他充耳不聞,就像他對主的律法或話語充耳不聞一樣,而且會輕視和厭惡他以及他的禱告;因為他輕視了主的勸告,藐視了主的責備(箴言1:24-28)。

【第10節】

使正直人走入邪惡之路的,
也就是說,企圖欺騙他們,引誘他們陷入錯誤或不道德,從而陷入網羅,陷入禍患和毀滅;首先是陷入罪惡,以便將他們帶入刑罰的惡中;我說,企圖這樣做;因為神的選民,那些真正正直善良的人,不可能完全和最終被欺騙(馬太福音24:24);

他自己必掉在自己的坑裡;
他為義人所挖和預備的坑,義人藉著神的恩典和良善得以免於此坑;意圖加害善人的禍患,在公義的審判中落到他自己身上(詩篇7:15, 16);

惟有正直人必得美物為業。
或者說,「必承受美物」F8;他們是神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必承受萬物;他們現在在基督裡,與基督同在,並從基督那裡得著一切美物;這些美物不能從他們身上奪走,他們也不能因著人與魔鬼的一切詭計和狡猾而失去這些美物,這些人與魔鬼企圖引誘他們犯罪和陷入網羅,目的就是如此;然而,儘管他們竭盡全力,正直人仍將在此世保有他們的美物,即聖靈的恩典和恩典的祝福,並將來享受榮耀。

【第11節】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將他獲得財富歸因於他卓越的洞察力、智慧和審慎;並受到依附於他的人的奉承;

但貧窮有見識的,卻能將他查明。
一個有良好見識的人,無論是在自然、世俗、道德還是屬靈方面,即使貧窮,因為一個人可以貧窮卻是個智慧人;這樣的人,當他與一個自以為有智慧的富人交往時,他很快就會通過交談發現他是一個非常愚蠢的人,並將他暴露出來;因為財富並不總是屬於有見識的人,或者說並非所有擁有財富的人都是有見識的;一個貧窮的智慧人勝過一個愚蠢的君王;參閱(傳道書9:11, 15;4:13)。

【第12節】

義人得志,大有榮耀;
當他們境況良好時;當他們處於繁榮的環境中;當他們受到所屬政府的青睞和鼓勵時;當他們可以自由地實踐他們的信仰時;特別是當他們被提升到有利可圖、受人尊敬和信任的職位時,這必然會使他們感到高興和快樂;這對一個國家來說是一種榮耀,極大地增加了它的榮耀,並且對其增長和持續有著美好的前景;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當惡人升到尊貴的地位,身居高位,擁有大權,並利用這些權力來壓迫義人和所有善良的人時:義人就躲藏起來:一個好人;他隱藏自己,如(箴言28:28)所示;他因惡人的暴政和迫害而退出朝廷、城市、社交、商業和事務;逃到遙遠的地方,在曠野和山區、洞穴和地穴中流浪;就像舊約時代的一些聖徒所做的那樣,也像福音時代的教會,為了躲避敵基督的暴政而逃到曠野隱藏自己:或者,「人將被尋找」F9,並被搜查出來;因為邪惡的迫害者非常勤奮地尋找和找出那些隱藏自己的人,將他們從藏身之處帶出來,並殘酷地對待他們。

【第13節】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
神可以遮掩人的罪,這是祂恩典的例證,也是祂榮耀的彰顯;但人不可遮掩自己的罪:一個好人遮掩另一個好人的罪是正確的,私下責備他,並自由地饒恕他;但一個人遮掩自己的罪是錯誤的:並非說任何人都必須在法庭上自訴,或應當公開自己的罪,這會損害他的名譽,並玷污信仰;但每當他被指控犯罪,並被他的基督徒同伴責備時,他不應遮掩,也就是說,他應當承認;因為不承認就是遮掩;他不應否認,那是以謊言遮掩,是罪上加罪;他也不應為其辯護,彷彿他做了正確的事;也不應減輕或藉口,或歸咎於引誘他犯罪的他人,如亞當,這被稱為「像亞當一樣遮掩過犯」(約伯記31:33);因為這樣的人「必不亨通」;無論是靈魂還是身體,無論是屬世還是屬靈的事物;他將沒有內心的平安和良心;但遲早會感到罪的刺痛;他甚至無法成功地實現他藉著遮掩罪所期望的那些事;他無法長期遮掩它們,因為沒有什麼被遮掩的會不被揭露;如果不是在今生,這卻常常發生,那麼在審判之日,每件隱秘的事都將被顯明;他也不會逃脫他以為藉著遮掩罪可以避免的羞恥和懲罰,正如亞干的例子所見(約書亞記7:11-25);簡而言之,他將得不到神或人的憐憫,正如下一句的反義所表明的;

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指那些私下和公開地承認自己的罪過,根據罪行的性質,從中得到憐憫的人;但不是向神父告解以求赦免,這是任何人都無法給予的;罪在這層意義上只能向所冒犯的神告解,只有神才能赦免;雖然神知道罪,但祂要求人承認,這應當發自內心,帶著對罪的厭惡,並憑著對基督的信心,將基督作為罪的贖罪祭;僅僅承認是不夠的,還必須離棄,即與罪分離,否認有罪的自我,離開以前的罪惡生活,並放棄以前交往的惡人,並遠離一切惡事;這將是真實看見和感受罪,並有神恩典在心中之人所會發生的情況:這樣的人必蒙「憐恤」,即蒙赦罪的恩典和憐憫,或以憐憫而非功德的方式得赦免;因為雖然罪人承認並離棄罪,但這並非是賺取神赦免和憐憫的功德,神是豐盛憐憫的,喜悅施憐憫,所有這樣的人都可以從祂那裡盼望和期待憐憫;參閱(詩篇32:5;約翰一書1:19)。他爾根譯本和敘利亞譯本也說,神必憐憫他。

【第14節】

常存敬畏的,這人有福了;
不是敬畏人,而是敬畏主;對人應當有敬畏和尊敬,根據他們所處的地位;但對人奴役般的懼怕,阻礙人敬拜神和順從神,這是犯罪的,會帶來網羅;受其影響的人不可能幸福:這裡也不是指對神奴役般的懼怕,懼怕神的忿怒和定罪,或不信任祂的恩典,不斷質疑祂的愛,以及對祂的不悅和報應感到恐懼;因為在這種懼怕中存在痛苦,人帶著這種懼怕絕不可能幸福;而是指一種敬畏和敬虔的懼怕,一種兒女般的懼怕,一種對神和祂良善的懼怕,這是祂放在祂子民心中的;一種懼怕冒犯祂、犯罪得罪祂的懼怕,藉此人會遠離邪惡,並離棄邪惡,也會承認邪惡;但這種懼怕是源於對祂良善的感受:當這種對神的懼怕常在人眼前和心中時,這是美好的;無論是在他們的密室和家庭中,在他們的貿易和商業中,在他們所進入的所有人群中,以及在神的殿和祂聖徒的聚會中,祂都應當被敬畏;同樣在順境和逆境中,甚至在他們寄居此地的整個生命過程中,都要存敬畏的心度日:這樣的人是有福的;神的眼目在他身上,祂的心向著他,祂喜悅他;祂的秘密與他同在,祂為他設立天使守護,為他積存了美善,並豐盛地賜予他;

心裡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
指那些心裡剛硬,不敬畏主的人;既不承認自己的罪,也不離棄罪;彷彿向天挑戰,在自己的邪惡中堅固和剛硬自己,並藉著他剛硬和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直到忿怒的日子;他會「陷入邪惡」F11,正如這個詞可以翻譯的那樣,越來越多地陷入罪惡的邪惡中,這是他心裡剛硬所導致的,從而陷入今生和來世的刑罰之惡中。

【第15節】

吼叫的獅子,咆哮的熊,
這兩者都令人恐懼;獅子因缺乏食物而吼叫,或在捕獲獵物時吼叫;熊則因尋找食物而四處遊蕩,飢餓且「非常渴望」食物,食慾旺盛,有些人認為這個詞F12就是這個意思。他爾根譯本和雅爾奇認為它表達了熊在這種時候發出的叫聲和吼叫,就像獅子一樣;參閱(以賽亞書59:11);提古林譯本亦同。「吼叫」是獅子的恰當形容詞,在聖經和其他作家F13中經常被用來形容它;而熊,據說在東方語言中,它的名字來源於它飢餓時發出的咆哮和咕噥聲;因此有賀拉斯F14的詩句;

惡人轄制貧民,也必如此。
指以暴虐方式統治他們,殘酷壓迫他們,奪走他們僅有的一點點東西,這非常殘忍和野蠻;而他本應保護和捍衛他們,他們無法抵擋他,也不敢反抗他;因此,他對他們來說必然是可怕的,因為他像上述動物一樣殘忍和貪婪。暴君經常被比作獅子(耶利米書4:7, 50:17;提摩太後書4:17);而罪惡之人,即神貧窮子民的邪惡統治者和大壓迫者,則被比作這兩者;他的腳像熊的腳,他的口像獅子的口(啟示錄13:2)。

【腳註】
F26 Isthm. 4. antistroph. 3. col. 1. v. 5. 品達《伊斯特米亞頌》第四首,反歌第三段,第一欄,第5行。
F1 ( xjby ) "confiduat", Mercerus, Gejerus, Trigurine version; "confidet, vel confidere solet", Baynus; "confidit", Michaelis. **יִבְטַח**(yivtach),「自信」,梅瑟魯斯、蓋耶魯斯、特里古林譯本;「將會自信,或習慣於自信」,貝納斯;「自信」,米迦勒斯。
F2 ( er yvna ) "viri mali, (in genitivo casu)", Mercerus; "vel malitiae", Baynus, Gejerus. **אַנְשֵׁי רָע**(anshei ra),「惡人」(屬格),梅瑟魯斯;「或邪惡之人」,貝納斯、蓋耶魯斯。
F3 ( Mykrd ) Heb. "duabus viis", Piscator, Cocceius; "pervertens duas vias", Baynus; "duplici via", Michaelis; "gemina via", Schultens, so Ben Melech. **דְּרָכַיִם**(drakhayim),希伯來文:「兩條路」,皮斯卡托、科克修斯;「顛倒兩條路」,貝納斯;「雙重道路」,米迦勒斯;「雙生道路」,舒爾滕斯,本·梅萊赫亦同。
F4 ( her ) "qui pascit", V. L. Pagninus, Piscator, Gejerus, Schultens; "pascitar", Michaelis; "pascens", Montanus. **רֹעֶה**(ro'eh),「餵養者」,拉丁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皮斯卡托、蓋耶魯斯、舒爾滕斯;「被餵養者」,米迦勒斯;「餵養」,蒙塔努斯。
F5 Politic. l. 1. c. 10. 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第一卷第十章。
F6 A. Gell. Noct. Attic. l. 16. c. 12. 奧盧斯·蓋利烏斯《阿提卡之夜》第十六卷第十二章。
F7 Plauti Pseudolos, Act. 4. Sc. 7. v. 23, 24. "Habet argentum jam admordere hunc mihi lubet", Lucan. l. 1. v. 131. "Vorax usura." 普勞圖斯《偽君子》第四幕第七場第23、24行:「他有錢了,我現在想咬他一口。」盧坎《內戰》第一卷第131行:「貪婪的高利貸。」
F8 ( bwj wlxny ) "haereditate accipient bonum", Pagninus, Montanus; "haereditabunt bonum", Michaelis; so Mercerus, Cocceius; "haereditatem cernent ubertatem boni", Schultens. **יִנְחֲלוּ טוֹב**(yinchalu tov),「他們將承受美物」,帕尼努斯、蒙塔努斯;「他們將繼承美物」,米迦勒斯;梅瑟魯斯、科克修斯亦同;「他們將看見豐盛的美物為業」,舒爾滕斯。
F9 ( vpxy ) "investigabitur", Pagninus, Montanus; "exploratur", Tigurine version; "explorabitur", Baynus; "pervestigatur",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Michaelis. **יְחֻפָּשׂ**(yechuppas),「將被調查」,帕尼努斯、蒙塔努斯;「被探查」,提古林譯本;「將被探查」,貝納斯;「被徹底搜查」,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米迦勒斯。
F11 ( herb ) "in malum", V. L.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Schultens. **בְּרָעָה**(b'ra'ah),「陷入邪惡」,拉丁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林譯本、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舒爾滕斯。
F12 ( qqwv ) "avidus", Pagninus, Montanus; "famelicus", Castalio, Schultens; "esuriens", V. L. Vatablus, Mercerus, Gejerus, Bochart; "adpetens", Michaelis. **שׁוֹקֵק**(shokek),「渴望的」,帕尼努斯、蒙塔努斯;「飢餓的」,卡斯塔利奧、舒爾滕斯;「飢餓的」,拉丁武加大譯本、瓦塔布魯斯、梅瑟魯斯、蓋耶魯斯、博夏特;「渴求的」,米迦勒斯。
F13 "Leo fremit", Plin. Nat. Hist. l. 8. c. 16. "Spumat aper, fluit unda, fremit leo, sibilat anguis"; Licentius de Protheo. 「獅子咆哮」,老普林尼《自然史》第八卷第十六章。「野豬吐沫,波浪翻騰,獅子咆哮,蛇嘶嘶作響」;
【第16節】

缺乏悟性的君王,也是一個大壓迫者。或者說,「多行壓迫」F15;他加增壓迫,在其中豐盛;他以各種方式和手段壓榨臣民的金錢,藉此顯明他缺乏悟性。明智的君王會採取溫和的手段,贏得百姓的愛戴,百姓也會樂意支持他的王權和政府,使其榮耀尊貴;但愚昧的君王則會嚴苛對待他們。這句話也可以譯為:「一個缺乏悟性,且多行壓迫的君王」,他任意地對百姓施加重擔和稅收;「必縮短,而非延長他的日子」F16,這可以從下一句補充而來;要麼是他的臣民會起來反抗他,廢黜並毀滅他;要麼是神出於對百姓的憐憫,並對他的審判,會藉著死亡將他除去;但恨惡貪婪的,必延長他的日子。恨惡貪婪是民事官員、君王或統治者的一項良好品格(出埃及記18:21)。貪婪是邪惡君王壓迫臣民的原因;但若恨惡貪婪,這會體現在溫和的治理和盡可能減輕百姓負擔上;這樣的君王,既得民心,也蒙神喜悅,因他藉神掌權;這樣的人,藉著百姓為他禱告,以及神的恩慈,得以長壽,昌盛統治;並像大衛一樣,在美好的老年,享盡年日、財富和尊榮而逝。

【第17節】

對人流血施暴的,就是以暴力方式流人血的;他對人施加暴力,奪取其生命,違背了創世記9:6的律法。或者說,「因人的血而受壓迫的」F17;在自己心中受壓迫;因所流的無辜之血,內心充滿恐懼,良心受折磨:「亞當」(**אָדָם**,adam,人)這個詞中的「達列特」(**ד**,daleth)字母比通常的小;維特林加在以賽亞書34:6中觀察到,這表示一個因血而紅的人,良心受壓迫,被神壓制,這個微小的字母就是其象徵;他認為這適用於以東或羅馬。或者,這表示一個被血親復仇者壓迫、追趕、緊追不捨的人;他必逃到坑裡;無人能阻止他;支持或幫助他。當這樣一個殺人犯逃跑,被追趕,不經意間掉入坑中,或即將掉入坑中時,無人能警告他,或幫助他脫離;或者,如果他逃到坑中躲藏,無人能抓住他或將他留在那裡,或允許他繼續藏身,而是要揭發他或將他拉出來;或者,如果他像殺害兄弟的該隱一樣,終生流離失所,直到進入墳墓的坑中,無人能給予他任何支持或供養。

【第18節】

行為正直的,必蒙拯救。或者說,「必得安全」F18,脫離那些尋索他性命、圖謀害他、射擊他的人,如同惡人對心中正直的人所行的,但主必保護他;在公共災難時期,他甚至安然無恙;主為他預備了密室和藏身之處;他必不致跌倒,這可以從對立的子句中推斷出來;因為他行事穩妥,在基督手中,蒙他保守,不致最終和完全的墮落:他也必蒙永遠的救贖;脫離罪及其一切後果;脫離律法的咒詛,脫離將來的忿怒,脫離地獄和永刑。這並非說他正直的行為是救贖的原因;救贖的動機是神的恩典;救贖的成就者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是唯一的救贖者:但這是一個對蒙拯救之人的描述性特徵;顯然,這樣的人有神的恩典,因此必得榮耀;(參箴言10:9);但道路彎曲的;「在他的兩條路上」,如箴言27:6;或者說多條道路,且都彎曲邪惡:必忽然跌倒;他的毀滅必忽然臨到他,當他毫無察覺,當他對自己說平安、平安的時候:或者在他其中一條路上;在他彎曲的道路中的一條或另一條上。

【第19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足的糧食。或者說,「必得飽足的糧食」F19:必有足夠的糧食,且有餘;各樣的供應,且豐盛;(參箴言12:11);但追隨虛浮之人的;空閒無用之人;與他們為伍,虛度光陰,而此時他本應專注於自己的本職工作:必有足夠的貧窮;或者說「必被貧窮充滿」F20;他必極其貧窮,陷入極度困境,衣衫襤褸,缺乏日常食物。

【第20節】

忠信的人必多蒙賜福。或者說,「忠信之人」F21。一個非常忠信的人,真正忠信的人;在道德意義上忠信的人;忠於職守,信守承諾,履行契約,遵守所承擔的義務;在所託付的每一件事上,無論大小,在每一個職位上,以及在他一生中,都忠心耿耿。這樣的人必多蒙人的祝福和稱讚;所有人都看重他,稱讚他:並多蒙神護理的賜福;他「多蒙賜福」F23,這可以這樣翻譯;既從神領受祝福,也將祝福施予他人;這樣的人通常是慈善和樂善好施的。這也可以理解為在屬靈和福音意義上忠信的人;因為羔羊的跟隨者就是這樣的人(啟示錄17:14)。原文是「真理之人」F24;一個心中有真理恩典的人;一個真實認識神恩典的人;一個擁有福音真理的人;他學習、認識、接受、珍視並持守真理;他與基督有份,基督就是真理,基督在他心中成形、活著、居住;他對基督作了美好的告白,並持守不放,緊緊跟隨他。忠信的品格既屬於基督的真僕人,他們傳講純正的福音,且是全備的福音;他們不求討人喜悅,只求討神喜悅;不求自己和自己的榮耀,只求基督的事和他的榮耀;並在一切反對面前繼續如此行:也屬於普通的基督徒,就是那些在基督耶穌裡忠信的人;他們真正相信他,堅守他的真理,遵守他的典章,彼此忠誠,並持守到底,直到死亡:這些人必多蒙恩典之約的賜福,多蒙基督裡一切屬靈的賜福,多蒙基督福音豐盛的賜福;他們心中有豐盛的恩典,在歸信時賜予他們,信心、盼望、愛心、謙卑,以及許多其他恩典,他們在這些恩典的操練中得以豐盛;他們也多蒙恩典的賜福,罪得赦免,稱義的義,兒子的名分,以及進入永生的資格和權利;他們擁有基督,以及與他同來的一切;因此,他們可以真正地說擁有一切,並且豐盛;但急於發財的,必不免受罰。過於焦慮,過度渴望致富,並竭盡全力追求一切方法以實現其願望的人;日夜勞碌為此;即使他沒有採取犯罪或不法手段,嚴格來說,也沒有做任何傷害他人的事,但他仍不免受罰;他過度的焦慮是有罪的;他也不免於貪婪;參箴言23:4;如果他使用任何不義和不法手段來獲取財富,並決心不擇手段地致富,「per fas, per nefas」(無論合法與否),他必不免受罰,無論在神面前還是人面前:所以他爾根譯為:

「他奔向不義,為要致富;」

【第21節】

徇私情是不好的,等等。在法庭上,因某人富有、是親戚、朋友、熟人或曾施恩於己,而偏袒他,判決有利於他;卻因相反的原因而反對另一個人(利未記19:15;申命記16:19);在宗教聚會中,對富人與窮人區別對待(雅各書2:1-2);這本身不好,也不會產生好的結果,且不能蒙神喜悅,因為神自己是不偏待人的;因為為了一塊餅,那人就會犯罪;違犯神和人的律法;他慣於採取這種不義的行事方式,為了一點點利益,他會做任何卑鄙的事,他會不擇手段,為任何事而做;正如加圖曾評價護民官馬庫斯·科利烏斯說:

「他可以為了一塊餅,被僱傭去說話或保持沉默;」

【第22節】

急於發財的,正如每個渴望財富的人一樣;他想立刻致富F26,無法耐心等待正常的途徑:心存惡意;對他人的財物心懷不軌,想不擇手段地獲取;他是個惡人,採取邪惡手段致富F1;參提摩太前書6:9-10;或者說,是個嫉妒的人;他是個嫉妒的人;如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所言;他嫉妒他人,如武加大拉丁語譯本所言,嫉妒他人的財富;他對任何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都心懷不滿;這使他急於致富,以便與他人平等或超越他人:或者他是一個卑鄙、貪婪、吝嗇的人,不願為幫助他人而付出任何東西,卻貪婪地積聚財富;惡眼與善眼或慷慨的眼相對立,即與一個慷慨大方的人相對立(箴言22:9;馬太福音20:15);卻不思想貧窮必臨到他;因為匆忙獲得的財富,尤其是以不正當方式獲得的,最終會減少、耗盡、化為烏有;它有時來得快,去得也快;它有翅膀可以飛來,也有翅膀可以飛走:急於發財的人不考慮這一點,否則他會採取另一種方法;因為這不是獲取和保有財富的真正途徑,而是失去財富,陷入貧困的途徑;參箴言13:11;20:21。

【第23節】

責備人的,他的朋友和熟人,因他所犯的任何過錯;他以自由和忠實的方式給予責備,卻又溫和、溫柔、充滿愛意。根據重音符號,譯為「後來」的詞,屬於下一句的開頭,被一些人譯為「在我之後責備人的」F2;按照我的指示,按照我所給予的規則;也就是說,在神之後,並按神的命令;或者所羅門,效法他的榜樣,他發出這些箴言和教導。他爾根如此連接這個詞,並將這句話譯為:

「在他面前責備人的;」

【第24節】

搶奪父母的,如米迦搶奪了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士師記17:2);卻說「這不是過犯」;他父母的財物是他的,或者說如同他的,在他們死後會歸他所有;如果他在此之前需要,他認為他應該擁有;如果他們不願意給他,他認為搶奪他們並非罪過;他這樣對自己說,以平息良心,當他做了之後;或者對那些可能指責他的人說:但無論這樣的人怎麼想,對父母的罪比對他人的罪更大;正如弒親比任何其他謀殺罪更大,搶奪父母比任何其他盜竊罪更大;這更為嚴重,特別是當父母年邁,無法自食其力,卻依賴他們所擁有的為生時;而年輕人可以,也應該,並且應該寧願給予父母,而不是搶奪他們所擁有的;這樣的人是毀滅者的同伴;是殺人犯的同伴;要麼他結交了這樣的朋友,使他從事這種邪惡的行為;要麼他很快就會加入這樣的團體,從搶奪父母的人變成攔路搶劫的強盜,甚至殺人犯;他有足夠的邪惡去毀滅父母的生命,以及他們的財物;有時一種罪會導致另一種罪。

【第25節】

心驕傲的,必挑起爭端。或者說,心「寬廣」F3的,或者說心胸開闊的;不是指所羅門那樣擁有有用知識和悟性而心胸開闊;也不是指使徒保羅那樣對人的靈魂充滿愛和情感而心胸開闊;而是指要麼貪婪,其慾望如陰間般擴大,永不滿足於所擁有的,因此不斷與鄰舍爭鬥,為他們的財產打官司,或者不願償還合法債務;要麼是心高氣傲,輕視周圍所有人,不能忍受反對和矛盾;並且心懷憤怒和報復,總是與鄰舍不和,與他們爭吵;參箴言18:15;但那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肥甘。那倚靠耶和華的,無論是屬世的事還是屬靈的事;不貪圖鄰舍的財物,不擾亂他的平安,不傷害他的人身或財產以增加自己的,而是倚靠耶和華供應必需的善物;這樣的人必肥沃昌盛,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產業;他所做的一切都必亨通;他必不缺乏任何好東西(詩篇84:11-12;耶利米書17:7-8)。

【第26節】

倚靠自己內心的,便是愚昧人。因為人心裡的意念和思想,盡都是惡,而且是持續不斷的;它們是虛妄、飄忽、有罪和敗壞的;情感是紊亂的,良心是被玷污的,悟性是昏暗的,意志是悖逆的;其中沒有良善,也沒有任何良善從中發出,反之亦然;它是詭詐的,且是極其邪惡的:倚靠自己內心的人,必然是愚昧人,不認識自己內心的禍患;即使是好人,若過於自信,倚靠自己內心的真誠,像彼得那樣,或者倚靠內心的良好狀態,像許多人那樣,也是行愚昧之事;尤其是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那樣,倚靠自己是義人,輕視他人,更是愚昧人,因為人最好的義也是不潔和不完全的,不能使他在神面前稱義;此外,人倚靠自己內心的智慧和謀略,倚靠自己的聰明,即使在自然和民事事務上,而不向神求智慧,或不聽從人的建議,尤其是在宗教和神聖事務上,也是軟弱和愚昧的行為;參箴言3:5-6;但行事有智慧的;他行事有智慧,因為他按照神話語的準則而行;他以耶和華的法度為他的謀士;他查閱聖經,並遵循其中的指示;他效法基督為榜樣,以聖靈為引導,隨從聖靈而行,不隨從肉體;他與智慧人同行,在所有重要事務上聽取他們的建議,不倚靠自己的智慧和知識;他行事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並遵守其中所有的典章;他對所有人都無可指摘,因此對外人有智慧,對內人有愛心;他行事謹慎,不像愚昧人,乃像智慧人,愛惜光陰;他必蒙拯救;他必從自己詭詐的內心所設的網羅中蒙拯救,因為他不倚靠它;他必從撒但的試探中蒙拯救;他必從路上所遇到的一切苦難和麻煩中蒙拯救;他必從最終和完全的墮落中蒙拯救;他必從永恆的死亡和毀滅中蒙拯救:「他必得救」,正如一些譯本所譯,甚至得著永遠的救贖。他爾根譯為:

「他必蒙保護脫離邪惡。」

【第27節】

施捨給窮人的,必不致缺乏。就是施捨給他們,在他們困苦時幫助他們,供給他們金錢、食物或衣物,並且樂意、慷慨、大方地施捨,按情況所需;這樣的人必不缺乏任何好東西;他不會因所施捨的而變得更窮;他不會感到失去,他的財物也不會減少;他不會陷入貧困和缺乏,反而會變得富足,財物增加,因為這句話所表達的含義比字面意思更多。拉比雅基解釋說,這指的是智者不向門徒隱藏教義,而是慷慨地傳授給他們;但那掩面不顧的;也就是說,不顧窮人,正如他爾根和敘利亞譯本所補充的;他不願看見窮人,不願看見他們的苦難,也不願了解他們的情況,以免他的心被憐憫感動,從而施捨;參以賽亞書58:7。這樣的人必多受咒詛;不僅來自他所硬心對待的窮人,也來自其他觀察到他悲慘和貪婪性情的人;更來自耶和華自己,他厭惡這樣的人,現在就咒詛他們的福分,將來還要吩咐他們離開他,作為被咒詛的人。

【第28節】

惡人興起,人就藏匿。當惡人被提升到權力和權威的地位時,富人就藏匿起來,以免成為他們的獵物;好人也藏匿起來,以免被他們處死;或者因羞於目睹他們的惡行;(參箴言28:12);但當他們滅亡時;惡人,無論是自然死亡還是暴力死亡;或者他們的權威和權力滅亡,被罷免職位:義人就增多;那些先前藏匿起來的人就出現,被安置在惡人的位置上,鼓勵真理和公義,藉此使好人的數量倍增;這對一個國家來說是極大的幸福,也顯示出好官員對國家的有用性和益處。

【腳註】
F15 ( twqvem br ) "multus oppressionibus", Montanus, Junius & Tremeilius, Piscator, Mercerus, Baynus, Michaelis, Schultens. 蒙塔努斯、小儒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梅塞魯斯、貝努斯、米凱利斯、舒爾滕斯:「多行壓迫」。
F16 So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Gejerus, and some Jewish writers in Vatablus. 小儒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蓋耶魯斯,以及瓦塔布魯斯所引述的一些猶太學者亦持此觀點。
F17 ( Mdb qve ) "pressus propter sanguinem animae", Amama, Cartwright; so R. Joseph Kimchi in D. Kimchii Sepher Shorash rad. ( qve ) . 阿瑪瑪、卡特賴特:「因人的血而受壓迫」;拉比約瑟夫·金奇在D.金奇的《詞根書》中「**עָקַשׁ**」(aqash,壓迫)詞根下亦持此觀點。
F18 ( evwy ) "erit salvus", Pagninus, Montanus, V. L. Mercerus, Cocceius, Gejerus. 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武加大譯本、梅塞魯斯、科克修斯、蓋耶魯斯:「必得安全」。
F19 ( Mxl ebvy ) "saturabitur pane", Pagninus, Montanus, Mercerus, Gejerus, Schultens. 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梅塞魯斯、蓋耶魯斯、舒爾滕斯:「必得飽足的糧食」。
F20 ( ebvy ) "satiabitur", Tigurine version, Mercerus, Cocceius, Michaelis; "saturabitur", Pagninus, Montanus, Gejerus, Schultens. 提古林譯本、梅塞魯斯、科克修斯、米凱利斯:「必得飽足」;帕尼努斯、蒙塔努斯、蓋耶魯斯、舒爾滕斯:「必得飽足」。
F21 ( twnwma vya ) "vir fidelitatum", Vatablus, Merceras, Piscator, Gejerus, Michaelis. 瓦塔布魯斯、梅塞魯斯、皮斯卡托、蓋耶魯斯、米凱利斯:「忠信之人」。
F23 ( twkrb br ) "multus benedictionibus", Montanus, Vatablus, Baynus, Michaeiis. 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貝努斯、米凱利斯:「多蒙賜福」。
F24 "Vir veritatum", Montanus. 蒙塔努斯:「真理之人」。
F25 Satyr. 14. v. 178. 尤維納爾《諷刺詩》第14篇第178行。
F26 "Nam dives qui fieri vult, et cito vult fieri", Juvenal. Satyr. 14. v. 176. 尤維納爾《諷刺詩》第14篇第176行:「因為想致富的人,也想快速致富。」
F1 "Sed quae reverentia legum? quis metus, ant pudor est unquam properantis avari?" Juvenal, ib. 尤維納爾,同上:「但對法律有何敬畏?急於發財的貪婪者何曾有過恐懼或羞恥?」
F2 ( yrxa ) "post me",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Baynus; so some in Vatablus and Michaelis, R. Saadiah Gaon; "ut sequatur me", Junius & Tremellius. 蒙塔努斯、提古林譯本、貝努斯:「在我之後」;瓦塔布魯斯和米凱利斯所引述的一些學者,以及拉比撒迦利亞·高恩亦持此觀點;小儒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為要跟隨我」。
F3 ( vpn bxr ) "latus animo",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amplus animo suo":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latus anima", Mercerus, Cocceius. 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林譯本:「心胸寬廣」;小儒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心胸廣闊」;梅塞魯斯、科克修斯:「心胸寬廣」。
F3 ( vpn bxr ) "latus animo",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amplus animo suo":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latus anima", Mercerus, Cocceius. 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林譯本:「心胸寬廣」;小儒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心胸廣闊」;梅塞魯斯、科克修斯:「心胸寬廣」。
F3 ( vpn bxr ) "latus animo",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amplus animo suo":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latus anima", Mercerus, Cocceius. 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林譯本:「心胸寬廣」;小儒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心胸廣闊」;梅塞魯斯、科克修斯:「心胸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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