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第23章
本章講述所羅門雖有諸般智慧,卻因娶外邦女子、敬拜別神而犯下的錯誤(列王紀上 11:1-8)。因此,耶和華威脅他,要在其子在位時將國度撕裂(列王紀上 11:9-13),並興起哈達、利遜和耶羅波安為他的敵人(列王紀上 11:14-26)。其中,耶羅波安被先知亞希雅告知將得到以色列十個支派;所羅門得知後便尋求殺害他(列王紀上 11:27-40)。本章最後以所羅門的死與埋葬作結(列王紀上 11:41-43)。
【第1節】當你與官長坐席吃飯時:這裡的「官長」可以是至高無上的君王,也可以是次級的統治者,如貴族、法官、民事長官,或是有尊榮、地位和權柄的人。與這樣的人同席吃飯,有時是被允許的,且總被視為一種榮譽。特別是那些勤奮努力的人,不僅能站在君王和顯赫人物面前,甚至能與他們同席用餐。現在,這位智者勸告這樣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應如何行事:「要仔細思想你面前的是什麼」。或者說,「要思想再思想」【F17】:要特別留意桌上擺放的食物和飲料,並仔細考慮哪些最適合食用和飲用,哪些最安全。因為雖然人可以合法地吃任何擺在面前的食物,神的每樣創造都是好的,只要懷著感恩的心領受,並藉著神的話語和禱告得以聖化;然而,明智之舉是選擇最有利於健康、最不易陷入誘惑的食物,並在所有方面保持節制,不沉溺於暴食和醉酒。他也應該考慮「在他面前的是誰」,這也是這句話可以理解的含義:邀請他並與他同席的官長,要小心言行,以免冒犯對方;還有與他同為賓客的貴族,要以符合他們身份和尊榮的方式對待他們;觀察他們的言行舉止,並加以效仿。甚至,他也應該考慮在場的僕人和侍者,以免行為不端或失禮,被他們向官長或他人報告,對自己不利。然而,與萬王之王同席,與祂的王子們一同用餐,這是何等更大的榮譽啊!當聖徒們享有這份榮譽時,他們應當思想擺在他們面前的是什麼:最豐盛的佳餚,一席盛宴,基督的身體和寶血,這應當藉著信心在靈裡被辨明,而不僅僅是餅和酒的元素。同樣,他們也應當考慮他們面前的人:基督,祂坐在自己的桌旁,以及祂的子民中的王子們與祂同在;因此,他們不應當無所畏懼地、以混亂和不端的方式進食,如同哥林多人被指責的那樣,而應當懷著一切的敬畏和謙卑。
【第2節】並把刀放在你的喉嚨上:在餐桌上要少說話;不要放縱你的舌頭,而要勒住它,考慮你身在何人面前;不要過於隨意,無論是對官長還是同席的賓客;當人們吃喝得好時,他們往往會這樣做,有時會說出冒犯對方的話;人最好保持警惕;參(傳道書 5:2)。或者說,抑制你的食慾;克制自己對某些合意的食物的慾望,這些食物可能會引導你走向有害之事,至少如果過度放縱的話:彷彿把刀放在你的食慾上,並加以治死;這與砍掉右手或挖出右眼是同一回事(馬太福音 5:29, 30)。或者說,當你在這樣的餐桌上,在這樣豐盛的宴席上時,要認為自己處於危險之中,彷彿刀架在你的喉嚨上;如果你對食物或酒水過於放縱,那就像是自刎一樣;如果你是個貪食的人:那麼危險就更大了;因此,這樣的人應該加倍警惕,因為他正處於誘惑之中,誘惑他天生傾向的事物。或者說,「如果你是食慾的主人」【F18】:他爾根(Targum)說:
「如果你是自己靈魂的主人;」
【第3節】不要貪戀他的美食:他的美味食物,那些非常合乎口味的、豐盛的菜餚和皇家佳餚;不要過度地「貪戀」【F19】它們,如同以色列人在埃及貪戀肉鍋一樣:這些食物可以合法地被渴望,但不應罪惡地貪戀;在食用它們時,可以滿足自然需求,但不應以感官慾望所渴望的方式來滿足,那將是犯罪的;因為「它們是欺騙人的食物」;或者說,「謊言之餅」【F20】:它們因其愉悅和合意的味道,在人不知不覺中引導人走向奢華和過度,從而欺騙人;它們承諾給人帶來極大的快樂,但若過度放縱,則會導致疾病和噁心。有些人認為它們之所以被稱為「欺騙人的食物」,是從其意圖和結果來看的;它們旨在引出秘密,而人們在吃喝盡興時很容易洩露秘密。有些人將此應用於錯誤的教義,這些教義有時以非常動聽的方式編造,欺騙單純的人;它們是謊言之餅,是假冒為善的謊言,並且非常有害;這些話語如同毒瘡一樣侵蝕人,而非提供實質的滋養。
【第4節】不要勞碌求富:不要以過度焦慮的方式,以至於疲憊不堪,正如這個詞【F21】所暗示的,甚至氣喘吁吁。人應當勞碌,以便有足夠的財物養活自己和家人,並施予他人;如果可能,為子女積蓄。但是,人不應當勞苦疲憊地積聚財富,卻不知道誰將來會收取這些財富,更不應當使用不正當和非法手段來獲取財富,決心不惜一切代價致富。相反,人應當為那存到永遠的財富勞碌,在天上積蓄財寶,尋求上面的事,並勞碌以求今生和來世都蒙神悅納;這唯獨在基督裡才能實現。他爾根(Targum)說:
「不要親近富人;」
「但要憑你的悟性遠離他;」
【第5節】你豈要定睛在虛無之物上嗎?等等。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是:
「不要舉目仰望你無法擁有的財富;」
「如果你定睛在他身上,他就不會向你顯現;」
【第6節】不要吃那「惡眼」人的飯:這裡的「惡眼」指吝嗇貪婪之人,他對每一口食物都心懷不滿,與「好眼」或慷慨大方之人形成對比(箴言 22:9);如果他邀請你用餐,不要接受,不要與他同席吃飯:也不要貪戀他的美食;或美味食物,以至於貪婪;(參箴言 23:3 的吉爾注釋)。
【第7節】因為他心裡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他並非口中所說或宣稱的那種人,而是他心裡所思量的;這可以從他的眼神和行為中發現,並應以此來判斷他,而非憑藉他的言語;他對你說:「吃喝吧」,但他的心卻不與你同在;他叫你吃喝,但他並不希望你吃喝,至少是極其節制地吃喝;這只是一種客套,並非真心歡迎。
【第8節】你所吃的那一點食物,必吐出來:當你明白自己不受歡迎時,那食物將在你胃裡翻騰,你無法將其留在胃中;或者你會希望自己從未吃過一口,或者希望自己能將所吃的吐出來;當不受歡迎的想法出現,或當這種情況顯而易見時,這種感覺是如此令人不快;你也會失去你那些甜言蜜語;那些向宴席主人表達感謝、讚美食物、與他及其他賓客在餐桌上愉快交談的話語;當一個人發現自己不受歡迎時,所有這些都會令人後悔。
【第9節】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為那只是徒勞無功,對著風說話;那是把珍珠丟在豬前,把聖物丟給狗。這裡的「愚昧人」指的是惡人,一個沉溺於罪惡、心硬不化的人;他嘲笑一切勸誡和責備,嘲弄神的話語和傳道人,譏笑所有好人以及他們所說的一切;因此,不應對他們說嚴肅和神聖的事,因為那只會成為他們嘲諷和譏笑的對象;因為他必藐視你言語的智慧;不僅是教義、責備和糾正的話語,連這些話語的「智慧」也會被藐視;無論這些話語說得多麼有智慧;因為如果神的智慧和祂的話語,即福音的真理,在這樣的人看來是愚拙的,並被他們藐視,那麼即使是最好的人的智慧,以及他們所說的最有智慧的話語,就更會被藐視了;是的,即使他們傳講神奧秘的智慧,那隱藏的智慧,基督的福音,因此這智慧應當在那些完全的人中間講說(哥林多前書 1:24, 25;哥林多前書 2:6, 7)。
【第10節】不可挪移古老的界石(參箴言 22:28 的吉爾注釋);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去奪取他們的收成,收割他們的麥子,或割取他們的草,或讓牲畜進去吃草;或侵犯他們,佔據他們的一部分田地,或將整片田地併入自己的;因為那些將田地連到田地的人有禍了,更何況是那些侵入並奪取孤兒田地,將其併入自己田地的人呢(以賽亞書 5:8)。
【第11節】因為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祂必然大有能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祂與他們同情,憐憫他們,是他們的父,也是他們的朋友;參(耶利米書 50:34;何西阿書 14:3;詩篇 68:5);祂必為他們與你爭辯;或「與你對抗」,如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所言;祂必為他們,也必與你對抗,贏得這場爭辯;因為當祂承擔一項訴訟時,祂會徹底地為之辯護。
【第12節】你要專心領受訓誨:領受父母的訓誨,領受神話語的僕人的訓誨;領受聖經的訓誨,聖經在公義的訓誨上是有益的;領受智慧的訓誨,或基督福音的訓誨,這福音教導與基督和藉著祂得救有關的事:或者說,「將你的心帶入訓誨」【F25】;不僅將你的身體帶到受訓誨的地方,神的殿,也要將你的心帶到那裡;並將你的耳朵傾聽知識的言語;福音的教義,這是認識神和基督,以及所有神聖、屬靈和屬天消息的途徑;也是在認識這些事上成長的途徑;因此,應當勤奮傾聽並衷心留意。
【第13節】不可停止管教孩童:當他犯錯且需要管教時;因為不施管教是毀壞孩童,並非父母真愛的證明,反而是相反的;參(箴言 13:24;19:18);因為「你若用杖打他,他就不至於死」;如果他被適度地責打,他不會在杖下或因所受的鞭打而死亡;此外,這種適度和適當的管教可以成為保護他免於犯下會導致羞恥和非正常死亡的罪行,這樣他就不會死於那樣的死亡;藉著這些方法,透過神的恩典,他可以逃脫第二次死亡,即永恆的死亡。
【第14節】你必用杖打他:或者說,用世人的鞭打管教他,以適度和適當的方式,與所犯的錯誤相稱;並且按照他身體和心靈所能承受的程度;「並將他的靈魂從陰間救出來」;成為阻止那些會導致地獄和毀滅的罪惡的手段;並引導他為所犯的罪悔改;從而拯救他的靈魂,這應是父母在管教子女時應當主要關注的;子女靈魂的救贖對他們來說應當是寶貴的,對於所有真正蒙恩和有思想的人來說都是如此。
【第15節】我兒,你心若有智慧:指智慧歸於良善;如此,便能以屬靈和經驗的方式理解神聖和屬天之事;可以說,擁有智慧之心的人,在某種程度上知道自己的心是什麼樣的,它的邪惡、原始的墮落和敗壞;自己內心的瘟疫;它行善的軟弱和無能;自己的義不足以在神面前稱義;自己靈裡的貧乏,以及心智的愚昧:並且也是「智慧以致得救」的人;他知道藉著基督得平安、赦免、稱義和救贖的道路;他向基督求這些;他建立在基督這根基上;他珍視和看重基督;他在基督裡歡喜,並將救贖的榮耀歸給祂;他領受基督的教義,並順服祂的命令;他以正確的原則接受並宣認基督,並明智地行事,符合他的品格和宣認;「我的心,我的心必歡喜」;它必確實且大大歡喜;這些話語要麼是所羅門說的,他自己有一顆智慧的心,要麼是對他的兒子說的,他渴望兒子也能如此,因為對虔誠的父母來說,沒有什麼比看到自己的孩子變得有智慧,尤其是在屬靈的事上,更令人歡喜的了;要麼是對那些向他求教的人說的,他是在耶路撒冷傳道的人;對傳道人來說,他們的喜樂和榮耀的冠冕不就是他們的歸信者,以及看到他們行在真理中嗎?(帖撒羅尼迦前書 2:19, 20;約翰貳書 1:4;約翰參書 1:4);要麼這些話語是智慧,即基督,對祂的兒女說的;當祂找到他們,或當他們歸信,並在屬靈意義上變得有智慧,並行事為人配得時,祂就歡喜,因此智慧因她的兒女得稱為義(路加福音 15:5, 6;馬太福音 11:19);是的,在天上也有歡樂,天使們在那裡歡樂,甚至基督的父,以及祂子民的父,也歡樂(路加福音 15:7, 10, 23, 24)。
【第16節】是的,我的心腸必歡樂:這只是另一種表達方式,表達了在上述情況下極大的喜樂,並證實了這種喜樂的程度;不僅他的心歡樂,這心是深切關懷他的兒子,兒子與他親近,他常常渴望兒子的益處,而且他的心腸也歡樂;情感的所在也因此歡樂;這表明喜樂是多麼熱烈、真誠和發自內心;「當你的嘴唇說正直話時」;當心有智慧時,嘴唇就會說正直話;這些話語符合正當的理性,符合真理的聖經,神的聖言;符合律法和見證;符合基督的福音及其教義;並且這些話語是美味的、令人愉悅和有益的,並將恩典傳給聽者。他爾根(Targum)說:
「當我的嘴唇說正直話時;」
【第17節】不要讓你的心嫉妒惡人:他們目前的繁榮和幸福,他們似乎享有的快樂、利益和榮譽;所有這些都只是影子,轉瞬即逝且暫時的;然而好人卻容易在心裡嫉妒,即使他們嘴上不說;他們很容易抱怨,認為自己處境艱難,而惡人卻繁榮昌盛,這是不公平的;他們內心煩躁不安,這是他們不應該的(詩篇 37:1, 7;73:2);或者說,不要「效法」【F26】他們,或做他們所做的事,以為這樣就能享受同樣的繁榮和幸福;不要選擇他們的道路,也不要渴望與他們為伍,與他們為伴,或被列入他們之中(箴言 3:31;24:1);「但要終日敬畏耶和華」;讓敬畏神的心常在你眼前和心中;不斷操練敬畏,這伴隨著對主的信心和信靠;對祂的愛和情感,以及在祂裡面的喜樂和歡欣;不斷投入於宗教職責,無論是私下的還是公開的,這都包含在敬畏神之中;這將使你免於嫉妒、抱怨和煩躁惡人外在的幸福;並免於與他們同流合污。亞本·以斯拉(Aben Ezra)以及一些追隨者將其譯為:「但要『效法』【F1】終日敬畏耶和華的人」;要效法他們,做他們所做的事;讓他們持續的虔誠和敬拜激發你聖潔的效法之心,以效仿並超越他們;但前一種解釋是最好的。
【第18節】因為「必有結局」:惡人的繁榮終將結束,那只是短暫的;義人的苦難也將結束,那只是轉瞬即逝的;因此,沒有理由嫉妒前者,也沒有理由為後者煩躁不安;對好人來說,結局將是永遠的平安和繁榮:這裡有些譯本譯為「獎賞」【F2】,是為義人預備的,雖然不是出於債務,而是出於恩典;因此他們有理由期待今生和來世的豐盛;「你的期望必不落空」;或「希望」【F3】;不像偽君子的希望那樣;因為聖徒的希望是建立在基督的位格和義上的,是穩固可靠的錨;他對今生恩典和一切所需供應的期望,以及對來世永恆榮耀和幸福的期望,必不落空;他必享受他所盼望、期待和等候的一切。
【第19節】我兒,你當聽,要得智慧:聽從父親的教訓,聽從智慧之道的教訓,聽從福音傳道人的教訓,這是得救的智慧之道;信心是從聽道而來;屬靈的智慧,以及智慧的增長;神的靈,以及祂的恩賜和恩典;「並引導你的心行在正道上」;行在主的道上,行在智慧和悟性的道上,行在真理和信心的道上,行在敬拜神的道上,行在主的誡命和典章的道上;在所有這些方面,心都應當被引導和指引,否則將毫無益處。
【第20節】不要與好酒貪食的人為伍:指那些過度飲酒的人,否則,只要適度,酒是可以喝的;但與過度飲酒的人為伍是不好的,以免養成過度飲酒的習慣;「也不要與暴食肉類的人為伍」;肉類可以合法食用,但不可暴食,以至於沉溺於暴食和飽足;也不應與這樣的人為伍,以免學會並模仿他們的行為。
【第21節】因為醉酒和貪食的人必致貧窮:他們將自己的財物耗費在肚腹上,吃喝無度;參(箴言 21:17);「貪睡必使人穿破爛衣服」;過度飲食會使人昏昏欲睡,不適合工作,使人懶惰懈怠;將所有錢財花在肚腹上,他們就沒有錢買衣服,只能穿破爛衣服;參(箴言 24:33, 34)。
【第22節】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他對你懷有真誠而熱切的愛,他所說的一切都是為了你的益處和福祉,這是他所關心和重視的;因此,他對你也有權柄,他所吩咐的應當嚴格遵守;而且,他在世上活得更久,必然有更豐富的經驗和知識,因此應當聽從他;「也不可輕看你母親年老」;不要輕看她的勸告、教導和建議,即使她年老;不要因為她年老就將其視為老婦人的寓言,或老婦人的愚蠢言談,年輕人往往容易這樣做。
【第23節】要買真理,不可賣掉:指福音的真理,真理之道,救恩的福音,它來自真理的神;以基督為其根基和實質,基督就是真理;人藉著真理的聖靈被引導進入真理;其全部內容都是真理;真理,與律法相對,律法是預表和影兒;與假教師的錯誤相對,與一切虛構或另一種福音相對;與謊言相對,因為沒有謊言是出於真理的:福音中有幾項特定的教義被稱為真理;那些關於認識獨一真神和神格中的三位格的教義;基督的神性與子職,祂的道成肉身與彌賽亞身份,唯獨藉著祂得救,罪人藉著祂的義得稱義,以及死人復活;所有這些都是真理,是對彼拉多問題的回答(約翰福音 18:38);而人應當「買」這真理,不僅僅是書本,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那些解釋和證實真理的書本,雖然這些也應當買;尤其是聖經,真理的聖經;然而這並未完全表達經文的意義:也不僅僅是指人們用錢財支持福音事工,藉此真理得以保存、傳播和延續:真理沒有標價,因為它超越一切;它應當不惜任何代價獲得,無論花費多少:「買」它意味著一個人對它有所認識,認識它的卓越、有用和重要性;並表明他珍視它,對它懷有高度的敬意:這應理解為他使用一切方法並付出巨大努力來獲取它;例如閱讀聖經,默想聖經,參加公開事工,以及為它和更深層次的認識而熱切頻繁地禱告;是的,它意味著一個人為它捨棄一切所要求的;例如他從小所受的或已接受的錯誤;他的好名聲和聲譽,願意為它被視為愚蠢或瘋狂,或狂熱者,或任何事物;甚至在必要時捨棄生命本身;這樣的人會為它奮鬥和爭辯,堅守它,緊緊抓住它,不讓它溜走,這就是「賣掉」它的意思;真理絕不能以任何代價或為任何事物而賣掉;它不應被輕視和忽視;它不應為今生的財富、榮譽和享樂而放棄,也不應為在人中間的好名聲而放棄,也不應為和平而放棄,也不應為避免迫害而放棄;它應當被堅守,不應偏離,即使大多數人反對它,即使他們是富有的、有智慧的、有學問的;即使它可能被誹謗為新奇、不合理和放蕩,並伴隨著苦難;「智慧、訓誨和聰明」;也就是說,也要買這些,不可賣掉;「智慧」應當被珍視勝過一切;它是首要之事,應當獲得;應當使用一切方法來獲得它;它可以不花錢買到;應當向神求,祂會慷慨賜予;一旦獲得,就應當緊緊抓住:「訓誨」聖經所給予的,福音的訓誨,智慧的訓誨,應當被珍視勝過金銀,並勤奮尋求;應當緊緊抓住,不可放棄:「聰明」指對神聖和屬靈事物的理解,應當獲得;獲得聰明的人有福了;在所有獲得的事物中,這應當被獲得,並應使用一切方法來改進和增長它。他爾根(Targum)、敘利亞譯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將這些詞與「賣掉」一詞連接起來,如下:「買真理,不可賣掉智慧、訓誨和聰明」;但正如買和賣都指真理一樣,也指這些。整節經文在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缺失。
【第24節】義人的父親必大大歡喜:或者說,「必歡喜快樂」【F4】,因他的兒子;不是因為他富有,而是因為他公義,真正公義,內在和外在都公義;有基督的義歸算於他,並有公義和真正的聖潔在他裡面作成,因此他生活得節制、公義和敬虔:這必須理解為父親本身是公義的;否則,惡人只要他們的兒子在世上發達,他們就不關心他們作為義人的品格,或他們在神面前的狀態和境況;「生智慧兒子的,必因他歡樂」;特別是如果他在最好的事物上智慧;如果他有智慧以致得救;他可能在自然事物上智慧和有知識,有良好的才智和悟性,並在世俗事物上智慧,這可能會給他的父母帶來自然的快樂;但如果他是一個好人,如果他的兒子在第一種意義上智慧,他將會因他而有更大的喜樂。提摩太的母親和外祖母無疑因他而有極大的喜樂,他從小就認識聖經;那位蒙揀選的夫人也因她的兒女行在真理中而有喜樂;我們的天父也因祂的兒女藉著祂的恩典而公義和智慧而有喜樂。
【第25節】你的父母必歡喜:也就是說,當你公義和有智慧時;參(箴言 10:1);或者說,「願你的父母歡喜」【F5】;做一切能使他們的心歡喜,使他們在年老時生活輕鬆舒適的事;藉著供應他們的需要,如果他們有任何需要;藉著效法他們的腳步,跟隨他們的榜樣;藉著生活節制和公義,行為明智;不僅尊敬他們,而且尋求神的榮耀;表現出對宗教的尊重,並盡其所能支持它;這些都是使虔誠父母的心歡喜的事;「生你的婦人必快樂」;你的母親尤其如此,她以如此多的痛苦生下你,又以如此多的關懷和辛勞養育你,如果你真正有智慧和虔誠,她會認為這一切都是極大的回報。有些人將此應用於我們的天父神,以及教會,即在上的耶路撒冷,我們眾人的母親。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這些話並非所羅門對他兒子的教誨,因為這裡有一位比所羅門更偉大的存在;此外,心靈的主權和擁有權不屬於受造物,而屬於神。這些話是智慧,即基督,對祂的每一位兒子說的,這些兒子是父在恩典之約中賜給祂的;他們藉著祂被收養,藉著祂的聖靈和恩典而重生,藉著祂的話語和僕人作為工具而受生,並在祂的教會中出生和成長,而祂與他們之間存在著永恆之父的關係。惡人的心毫無價值,不值得擁有;撒旦佔據它,充滿它,並隨心所欲地影響和牽引它;世界被安置在其中,沒有空間容納其他事物;肉體的私慾和享樂,淫亂、酒和新酒,奪去了人心(何西阿書 4:11);而這勸誡正是針對這些事物,正如接下來的經文所示;其含義是:不要將你的心給予女人,也不要給予酒,而是要給予我。基督應當擁有祂子民的心和情感,而且唯獨祂應當擁有;祂應當被全心全意地愛,真誠地,並且超越一切事物;祂所渴望的是一個良善人的心;一顆破碎和憂傷的心祂不輕看,祂會醫治它;一顆藉著信靠祂的寶血而潔淨的心,一顆新心和新靈,其中有祂的律法被安置和書寫;一顆認識祂、敬畏祂、愛祂並相信祂的心。正如祂要求在運用每一種恩典(如信心、敬畏和愛)時獻上心,同樣在履行每一項職責時也要求獻上心,因為沒有心,這些職責就毫無益處;例如禱告、唱詩讚美、聽道以及其他宗教事奉。基督理應擁有祂兒女的心,因為祂與他們有如此親密的關係;作為父親、丈夫、朋友和兄弟;祂是他們的一切;祂本身是如此可愛的一位,並且如此愛他們,為他們獻上自己、生命、寶血和一切;「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智慧,即基督,在永恆和時間中所採取的道路,為要成就祂子民的救贖;祂在恩典之約中作為他們的保人所踏出的腳步;祂從天降到地上,為要遵行祂父的旨意;祂藉著順服十字架上被咒詛的死而離開此地,藉此為罪成就了和平與和好;祂升天,坐在神的右邊,在那裡祂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祂恩典的各種方法,在呼召和眷顧祂的子民,供應他們的需要,保護他們的身體,並保守他們安全進入祂的國度與榮耀:這些都應當被留心觀察,帶著專注和驚奇,以鼓勵信心,並頌揚恩典的豐盛:還有祂所規定並引導祂兒女行走的道路;例如祂自己,祂是通往父的道路,是生命和救贖的道路;是信靠祂的道路,是關於祂的真理的道路;是祂所引導的聖潔和公義的道路;是祂誡命的道路;是祂自己所行走的道路;所有這些都應當藉著悟性被光照的眼睛來觀察,並加以效法、仿效和行走;應當尊重所有這些道路;它們應當被觀察和遵守,正如它們所指示的,並在信心和愛中,而不是依賴它們。有些人將這句話翻譯為「讓你的眼睛奔跑於我的道路上」F6:徹底而精確地審視它們。在翻譯為「觀察」的詞中,有一個字母被調換了,這導致了不同的讀法;「人的心如何,他的眼睛也如何」;如果他的心歸向基督,他的眼睛就會注視祂的道路;如果基督的道路沒有被觀察,心就沒有歸給祂。
【第27節】因為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井。
或者說,「如同深坑」,亞本·以斯拉如此說;她可以被比作深坑,因為她淫亂的污穢,以及她永不滿足的慾望,還有她從情人那裡所得到的從未滿足。普勞圖斯將她比作大海F7,吞噬你所給的一切,卻什麼也看不見;另一個人F8稱妓女為卡律布狄斯(Charybdis),因為她吞噬和耗盡一個人所擁有的一切。她就像一個沒有底的坑,跌入其中的人會不斷下沉,直到進入無底坑;因為這種可怕的邪惡很少能恢復;「外女是窄井」F9;當男人跌入其中時,他們會因左右撞擊而受到可怕的傷害;而且他們無法自拔;至少不容易,而是非常困難,如果能的話。這可以很好地應用於羅馬的妓女,以及她淫亂的污穢;以及那些被引誘與她行淫的人的可怕境況。
【第28節】她也埋伏,好像搶奪的。
在她的家門口,在街角,在夜色中;為不警惕的人設下陷阱,撒下網羅,以掠奪他們的貞潔和金錢。或者,「如同搶奪的人」F11;一個小偷和強盜,革順如此說;她如此監視並抓住一切機會,抓住人,搶奪他們的財物、健康和名譽;或者更確切地說,「如同掠奪的野獸」;貪婪、吞噬、永不滿足;他爾根如此說:
「如同兇猛的野獸,她用眼睛埋伏;」
「人中的奸詐者,她將他們加給自己」F13;
【第29節】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抱怨?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誰有禍患?」等等。今生和來世,身體和靈魂都有;身體的疾病,心靈的痛苦,財物的耗盡,以及各種邪惡和災難;如果有人有這些,醉酒者就有:從淫亂,聖靈轉向醉酒,這兩者通常並行;並藉著指出醉酒所帶來的禍害來勸阻。誰有憂愁?因身體疼痛,如頭痛,或因心靈的痛苦,良心的折磨,為所犯的罪;或因貧困和匱乏,亞本·以斯拉將這個詞源於「貧窮」之意;因此可以翻譯為「誰有貧困?」F14?醉酒者;參見箴言 23:21;誰有爭鬥?爭吵和訴訟,這往往來自醉酒的狂歡;誰有抱怨?或者「多言」F15?醉酒者容易如此;許多空洞的抱怨,愚蠢的談話,粗俗的語言,嘲笑,尤其是對宗教和虔誠的人;有時這樣的人在酒醉時會滔滔不絕地談論宗教本身,並對其表現出極大的假裝,而清醒時他們卻對此毫無想法和談論;誰無故受傷?從言語,醉酒者常常會因為最微不足道的原因而動手打架;毫無理由地互相毆打,結果自己被打得鼻青臉腫;誰眼目紅赤?醉酒者有,因酒或烈酒而發炎;頻繁過量飲用會導致眼睛疼痛,以及視力減弱;或者,無論如何,會在眼睛和臉部其他部位留下紅色,藉此可以辨認出這些酒神之子:因此,據觀察F16,羅馬皇帝維特利烏斯(Vitellius)的臉通常因醉酒而發紅。希勒魯斯將其翻譯為「眼睛發黑」;這種情況是因受傷而引起的;他認為這個詞與阿拉伯語詞**كحل**(kahl)具有相同的含義,後者意為此:這與前一句相符;並得到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的支持。
【第30節】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就是那流連飲酒」:指長時間飲酒。他們不願離開酒席;整日整夜沉溺其中,被酒所勝,因此招致上述所有禍患;「常去尋找調和酒」:不是指與水混合的酒,那是一般溫和的人在炎熱地區常飲用的;而是指與香料混合,使其更可口,或與不同種類的酒混合,有些非常烈,更易上頭和醉人;或者僅指純酒;「倒出來的」酒,這個詞F17的意思是,那裡有大量的酒;而那些嗜酒的人會去尋找這樣的地方,尋找最好的酒。他爾根如此說:
「他們去尋找混合酒之家,或調和酒;」
「宴樂之家;」
「那裡有宴會和酒會,」
【第31節】你不要看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下咽舒暢。
「你不要看酒發紅」:或者說,「因為它發紅」F18;或者顯出紅色。這是迦南地唯一使用的酒,或者說,是最受推崇的,而且是顏色最好的酒;當它呈現出良好、明亮的紅色,或者閃爍,看起來明亮美麗時,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那時就不應當看它:並非看酒的顏色來判斷其好壞是不合法的;而是不應當用貪婪的眼睛看它,以至於極度渴望它,這會導致過度飲用;就像禁止看女人而心生淫念一樣(馬太福音 5:28);「在杯中閃爍」:或者說,在杯中閃爍著它的「眼睛」F19;這種明亮、活潑、美麗的顏色,就像明亮閃爍的眼睛。這裡有一個不同的讀法;經文寫的是「在錢包裡」F20;邊註讀作「在杯中」;拉比雅基的註釋兼顧兩者:
「飲酒的人將目光投向酒杯;而酒商則將目光投向他的錢包;」
【第32節】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雖然它下咽舒暢,但過度飲用卻會留下毒刺;胃部不適,口氣難聞,頭痛頭暈,眼睛無力,身體肢體顫抖,癱瘓,痛風,以及其他非常痛苦和難以忍受的疾病;更糟糕的是,如果良心被喚醒,會有尖銳而刺痛的反思;如果沒有真正的悔改,來世將有無可忍受的折磨;「刺你如毒蛇」:或者「散佈」F21,或者分離和散佈;也就是說,它的毒液。因此《武加大拉丁譯本》:「像毒蛇一樣散佈毒液」,或者「像雞冠蛇」;他爾根和敘利亞譯本:
「像飛行的蛇一樣;」
【第33節】你的眼必看見怪異的事;你心必說乖謬的話。
「你的眼必看見怪異的事」:因酒醉而發炎,會看見女人,別人的妻子,並對她們心生淫念;或者妓女,當他們酒醉時尋找或遇到她們,就會被引誘與她們擁抱;過量的酒會導致淫亂F23。亞本·以斯拉補充了「女人」這個詞,拉比雅基也將其解釋為這個意思;但他爾根將其翻譯為「怪異的事」;許多其他人也是如此:一個醉酒的人,由於升入大腦的煙霧和蒸汽,會幻想看到奇怪的景象;他會看到雙重的事物;想像自己看到樹木行走,以及許多諸如此類荒謬和怪異的事物;「你心必說乖謬的話」:或者說,口,從心中所充滿的,以及心中的想像,會說出與常識和理性相悖的話,與真理和公義相悖的話,與貞潔和良好品德相悖的話,與自己的榮譽和信譽相悖的話,與神和人相悖的話;那時口會說出心中所有平時隱藏的事物。這可能特別指那些對外女說出的不潔、污穢和淫穢的話語,當男人酒醉時與她們相遇。
【第34節】你必像躺在海中,或躺在桅杆上。
不是在開闊的海中,被波浪起伏拋擲;也不是在被海環繞的島嶼上;而是在海上的船中,一個醉酒的人搖搖晃晃,就像船在海上搖晃一樣;因此船及其上的人的動作和晃動,被比作醉酒者的搖晃和踉蹌(詩篇 107:26-27);「或躺在桅杆上」:那裡晃動最大。或者這一切都可能表達醉酒者所面臨的危險,以及他的愚鈍和麻木不仁;因為儘管他處於像所描述的那樣,在海上風暴中的危險境地,卻毫無察覺;這與接下來的內容相符。
【第35節】你必說:人打我,我卻不傷;人鞭打我,我卻不知。我幾時清醒,我還要去尋酒。
「你必說:人打我,我卻不傷」F24;或者「不感到悲傷」F25;或者沒有受傷或皮膚破損;參見耶利米書 5:3。這裡描繪的醉酒者說,儘管他的同伴,那些與他在醉酒狂歡中爭吵打架的人,把他打得很慘,但他卻感覺不到疼痛和刺痛;而且這並沒有給他留下任何疾病或不適;他覺得自己並沒有因此而變得更糟;「人鞭打我」:如同用錘子F26;把他打得稀爛,造成可怕的瘀傷,施加了非常重而猛烈的打擊;「我卻不知」F1;沒有察覺,沒有意識到,當打擊發生時,或者誰打的;因此,他覺得沒有什麼感覺,而且他認為自己安然無恙,他非但沒有因此改掉這個惡習,反而更加堅定,更加渴望;「我幾時清醒,我還要去尋酒」:也就是說,尋找酒和他的酒友,儘管他已經被如此對待。因此《武加大拉丁譯本》:「我幾時清醒,我還要再找到酒?」因過度飲酒而昏昏欲睡,卻又口渴,渴望擺脫睡意,以便再次飲酒,「在口渴上加添醉酒」(申命記 29:19);七十士譯本如此說:
「什麼時候天亮,我才能出去尋找我能遇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