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腓立比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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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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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中,使徒保羅警戒腓立比信徒提防假教師,他將這些人描述為惡人,並勸勉他們以他和其他忠心事奉的僕人為榜樣行事。鑑於這些猶太律法主義教師試圖使他們偏離基督,削弱他們在基督裡的喜樂和誇耀,保羅首先勸勉他們要在基督裡歡喜,【腓3:1】,並要提防那些人,他將他們描述為犬類、作惡的、妄自行割的,【腓3:2】。他將這些人與真聖徒的特徵對立起來,真聖徒才是他們徒然誇耀的真實樣式,他們在福音意義上是真正受割禮的人,是屬靈地敬拜神的人,是在基督裡歡喜的信徒,並且是不信靠外在事物的人,【腓3:3】。使徒以自己的經歷來闡明這一點,他有充分的理由信靠這些事物,比任何人都多,【腓3:4】,他列舉了幾個具體的事項,【腓3:5,6】。隨後他對這些事作出判斷,並表明這些事在他過去和現在的價值和評價;以前它們被視為益處,現在卻是損失,【腓3:7】。他解釋說,這指的是一切不及基督的事物,與認識基督相比,他更看重基督;他以自己願意為基督捨棄一切來證實這一點;他的目的是要得著基督,並在祂裡面被尋見,不是憑著他自己的義(就是那些假教師所推崇的律法之義),而是憑著神藉著信心所賜的義,這義是唯一使人稱義的;並且他要更多認識基督,更多感受祂的能力,更多與祂相交,更多效法祂,【腓3:8-10】。他所有這些的目標,都是為了達到在基督裡死人復活的榮耀和蒙福的境地,【腓3:11】。為了避免誤解,並預先回應可能對他提出的異議,彷彿他將現今的完全歸於自己,他承認自己尚未達到完全:他所指的只是他渴望得著基督為他所抓住的;為此,他將過去的遺忘,向著前面的事物,就是基督,以及他蒙召所要得的榮耀,努力追求,【腓3:12-14】。接著是各種勸勉,例如要與使徒同心,追求屬靈和屬天的事物,他勸勉那些比別人有更多知識的人;即使他們有不同的想法,使徒深信神也會將同樣的事啟示給他們,【腓3:15】。他勸勉他們,根據他們不同的領受,要按著同樣的準則行事,並思想同樣的事,【腓3:16】。並且要效法他,以及那些效法他榜樣的人,【腓3:17】。他給出這樣做的理由,是因為有些人行事與此不同,令他憂傷,羞辱基督,並導致他們自己的羞恥和滅亡,他將他們描述為放縱肉體、心繫地上事物的人,【腓3:18,19】。為了鼓勵他們效法他和其他人,而不是那些人,他描繪了與他們對立的特徵;那些人的心思是屬肉體和屬地的,而他們的心思是屬靈和屬天的;他們的公民身份在天上,他們正在等候基督從那裡降臨,【腓3:20】。他們從基督那裡所期待的福氣,就是身體的復活,這由其有效原因(基督)、其主體(他們卑賤的身體,如同今生和墳墓中的身體)、其榜樣(基督榮耀的身體),以及其實現方式(基督的全能和能力)來闡明,【腓3:21】。

【第1節】

最後,我的弟兄們,你們要靠主喜樂。
《敘利亞譯本》讀作:「在我們主裡」,即基督。使徒似乎正要結束他的書信;因此,彷彿他正在向這教會告別,並給予他們最後的忠告,他以最深情的語氣勸勉他們,作為他在屬靈關係中親愛的弟兄,要以基督為他們主要的喜樂;無論他們可能因他的捆鎖,或以巴弗提的病而有何憂傷,他指出他們都有理由在他們的主和救主裡喜樂;無論他們聽到他有望再次來到他們中間,以及他們的牧者康復並回到他們那裡,可能令他們歡喜,但基督應當是他們喜樂的主要對象。信徒總是有理由在基督裡喜樂;在祂位格的偉大中,祂本有神的形像,與神同等,因此能藉著祂的順服和死亡,將祂的子民拯救到底,並且在天上有足夠的權柄使祂的代求有效且成功,並有能力保守所有交託給祂的人;在祂位格作為中保和調解者的適宜性中,祂能顧及關乎神榮耀的事,並為罪作挽回祭;在祂位格的豐盛中,祂為祂的子民擁有所有的恩典,這一切都是他們的,他們可以歡喜地從祂裡面救恩的滿溢之井中汲水;在祂位格的美麗中,這超越所有其他,看見祂使人充滿難以言喻、滿有榮耀的喜樂。他們可以,也應當,像他們有時那樣,在祂的救恩中喜樂;在無限智慧所籌劃的救恩中;在祂親自完成的救恩中;以及在祂的靈所施行的救恩中;因為藉此,公義得到滿足,律法被尊崇,罪惡被終結,並帶來了永遠的義。他們也被呼召在祂的復活中喜樂,這復活是為了他們的稱義;在祂的升天中,因為祂那時為世人領受了恩賜;在祂坐在神右邊中,這是在他們的人性中;在祂的代求中,這對他們有利;以及在祂與他們所建立的一切關係中,作為元首、丈夫、父親、弟兄、朋友;以及在一切屬於祂的事物中,如祂的福音、聖禮、道路和敬拜。

我把同樣的話寫給你們,對我來說並不是難事。
使徒發現他有更多的時間,或有新的想法浮現,便繼續寫作,並為寫同樣的事而道歉,這些事他要麼曾寫給其他教會,要麼是他初次在他們中間時所傳講的,要麼是他後來寫給他們的。因為有時重複說和寫同樣的事是必要的,部分是為了讓他們更好地理解,部分是為了讓這些事更牢固地銘記在心;同時,也是為了讓聖徒在現有的真理中更加堅固:他說,

對我來說,這確實不是難事;
或不麻煩;他對此並不抗拒,也不懶惰;他不厭煩做這事,也不覺得疲倦;或使他懶散,如《阿拉伯譯本》所譯;他也不害怕重複他所寫的,或再次警告他們提防假教師,他對此並不懼怕:

但對你們來說,這是安全的;
或「必要的」,如《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讀,這是保護他們免受惡人錯誤的手段;因為雖然聖徒在基督裡是安全的,永遠不會最終和完全被欺騙,但福音和頻繁的傳講是使他們免受惡人欺騙的手段;因為如《敘利亞譯本》所譯,「它們使你們更加謹慎」;當真理被重複並重新確認時,它能防止人陷入可咒詛的異端。因此《阿拉伯譯本》譯為「是你們的守衛」或「堡壘」。

【第2節】

你們要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
這裡所指的「犬類」是那些「猶太律法主義」教師,他們主張將律法的行為和儀式強加於外邦人,視為得救的必要條件;這個稱呼是將他們過去用來稱呼外邦人的名字反加在他們身上;參閱【太15:26,27】;他們也不應認為這過於嚴厲,因為猶太人自己也說F16:

你們要防備作惡的:
指的也是同一批人,他們是詭詐的工人,不忠實地做主的工作,行事詭詐,用詭詐的方式處理神的話語,試圖顛覆基督的福音和人們對福音的信心;他們從惡劣的原則出發,懷著邪惡的意圖;儘管他們聲稱自己行了許多善工,教導稱義和救恩是藉著這些善工而來(使徒在這個稱呼中暗指了這種觀念);然而他們的品格惡劣,是基督在末日將會拒絕的作惡之人;如果沒有其他理由,單憑他們傳講藉著人自己的義行得救的教義,他們就當之無愧地承受這個稱呼,而他們和他們的職事是無論如何都應當避開的。

你們要防備妄自行割的:
《阿拉伯譯本》譯為「受割禮的人」;他們選擇這樣稱呼自己,但使徒不給他們這個名字,而是稱他們為「妄自行割的」;或如《敘利亞譯本》所譯,「肉體的割裂」;這指的是【利21:5】所禁止的在肉體上割傷;或者更可能是指他們所看重的肉體割禮,他們主張在外邦人中引入割禮,藉此在教會中造成嚴重的分裂和割裂的工作;他們中至少有些人被「割除」,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譯,從教會中被割除;他們盡其所能地將自己從基督中割除,使基督對他們毫無益處;參閱【加5:2,4】。

【第3節】

因為我們才是真受割禮的,我們藉著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肉體。
而不是他們;他們有其名,我們有其實,或說有律法割禮所預表的實質,即心靈的割禮;這在於因著對罪的真實認識而心被刺透;在於心靈的剛硬被除去,其罪孽被顯明;在於為罪而心痛悔恨,伴隨著羞恥和厭惡,其結果是脫去肉體情慾的身體,【西2:11】,按照先前的行為;也在於在神面前稱義和蒙悅納的事上,棄絕人自己的義。所有這些都是神的工作,而非人的工作,因此被稱為非人手所行的割禮,【西2:11】;它的作者是神,而非人;它的稱讚來自神,而非人;它的所在是心靈和聖靈,而非肉體;那些心受割禮以愛主他們的神並敬畏祂的人,才是真受割禮的。

我們藉著神的靈敬拜。
敬拜的對象是「神」,而且唯獨是祂;不是有生命或無生命的受造物,不是木頭或石頭,不是野獸、飛鳥、人或天使;唯獨是神,父、子、聖靈:父當受敬拜,這無可爭議,參閱【約4:21,23】;子也當受與父同等的敬拜;因為祂本有神的形像,與神同等,是萬物的創造者,是天使和人類的主,並且應當受,也受天使和人類的敬拜;禱告是向祂發出,洗禮是奉祂的名施行,信靠和信心是放在祂身上;聖靈也是如此,祂與父和子同為神,因此應當給予祂與他們同等的尊崇:因此有些人確實將這裡的經文讀作:「我們敬拜神聖靈」;或敬拜聖靈,祂是神。「敬拜」可以是內在的或外在的;內在的敬拜在於對神運用恩典,如信心、盼望、愛、敬畏;外在的敬拜是履行神所要求的一些外在行動,兩者都應當履行:它也可以是私下的或公開的;私下的敬拜是在密室中,或在家庭中,包括禱告、唱詩讚美;公開的敬拜在於遵守神在教會中設立的傳道、禱告、聽道、唱詩等外在聖禮;即所有神所設立,記載於聖經中,並由基督權柄所證實的聖禮。敬拜的方式是「藉著聖靈」;要麼是在神的靈裡並藉著神的靈,沒有祂的恩典和幫助,任何部分都無法好好履行。而《亞歷山大抄本》讀作:「在神的靈裡敬拜」;《康普魯頓合參本》和幾份抄本也是如此。或者是在我們自己的心靈和精神裡並藉著它們,我們的心靈和精神應當以極大的專注、勤奮和熱忱投入到宗教敬拜的每個部分;或者以屬靈的方式,與猶太人屬肉體的敬拜和形式主義信徒的身體操練相對立;這在於以真實、真誠和熱切的心,帶著恩典並運用恩典,親近神:

在基督耶穌裡誇口;
或「以祂為榮」,並以祂為誇耀;因為這裡使用的詞與【腓3:1】不同。那些對自己有真實認識,並對基督有屬靈看見的人,不會誇耀自己,誇耀自己的智慧、力量、財富或義,而只會在基督裡,在祂的智慧和力量中,在祂的財富和義中,並在祂的位格和恩典中誇口:

不靠肉體;
不靠任何屬肉體的血統或出生特權,例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以色列人,或屬於某個支派、家族,或出生於某個父母;也不靠割禮,或任何儀式律法的屬肉體條例;也不靠任何世俗、道德、律法和外在的義,因為這樣做只是倚靠肉體的力量;或者說,不信靠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或不及基督的事物;所有這些構成了基督裡真信徒的特徵和描述。

【第4節】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
他這樣說,是為了避免有人反駁他,說他之所以不靠肉體,不誇耀肉體,是因為他不能;他沒有什麼可誇耀和信靠的,因此他只是扮演了那些輕視自己沒有或不了解的事物的人的普遍角色:但這並非使徒的情況,他有充分的理由,也有堅實的基礎信靠自己、自己的特權和成就,比任何人都多;他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他可以合法地信靠肉體,因為那對每個人來說都是罪惡的,而是說他有同樣好的藉口;如果那是合法的,他可以比某些其他人,甚至任何其他人,更有理由這樣做:

如果別人認為他有什麼可以靠肉體的,我更有。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除了他在【腓3:2】中提到的假教師之外,還有任何其他屬於猶太律法主義派別的人,或任何猶太民族的人,無論他是誰,認為自己有(因為所有這類自信及其基礎都只是表面和想像,而非真實),或在別人看來有理由誇耀和信靠自己以及他的肉體特權和行為,那麼使徒有更多的理由,他在【腓3:5,6】中列舉了這些理由;這並不是說他在某些方面不會被某些人超越;例如,他不是利未支派的:也不是猶大支派的;他既不是亞倫家族的,也不是大衛家族的;既不是祭司血統的,也不是王室血統的;但總體而言,沒有一個人像他一樣,集這麼多誇耀和信靠肉體的理由於一身。

【第5節】

我第八天受割禮。
割禮是神對亞伯拉罕及其男性後裔的吩咐;神將割禮之約賜給他和他們:對亞伯拉罕個人而言,這是一個記號和印記,表明他在未受割禮時所擁有的因信稱義,將在彌賽亞時代,當福音傳到外邦人中間時,臨到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在基督降臨之前,它是區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標誌;它預表了基督寶血的流出,以潔淨原罪和本罪的一切污穢,並代表了心靈的割禮。猶太人非常看重割禮,並因外邦人沒有割禮而輕視他們;他們不願與外邦人進行世俗或宗教上的交往,因為他們未受割禮:但使徒不是外邦人,也不是未受割禮的人;他身上有這個記號可以誇耀,如果信靠它合法的話,就像其他人一樣;他在割禮仍然有效,並在基督廢除它之前,就已經受了這個禮儀;而且是在最初設立割禮時所規定的精確時間進行的,這並非總是遵守的;因為不提猶太歸信者;他們在任何年齡歸信時受割禮,無論是青年、成年還是老年;這順便表明,使徒不是歸信者,而是天生的猶太人;摩西的兒子革舜在出生幾年後才受割禮;以色列人在曠野期間,這個禮儀一直被忽略,直到約書亞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然後他才為在曠野出生的一代人行割禮,其中一些人當時已接近四十歲;在後來的時代,猶太人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通常會將割禮推遲到更長的時間。以下故事可作為說明F17:

是以色列族的人;
這樣說,是為了將他與受割禮的以實瑪利人或以東人區分開來,也與歸信者的兒子區分開來,歸信者的兒子可能在第八天受割禮;但他是一個天生的以色列人,享有【羅9:4,5】所提及的各種特權;因此他有充分的理由像任何以色列人一樣信靠肉體。

屬便雅憫支派的;
他是雅各的真兒子,是雅各與他合法且心愛的妻子拉結所生的。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掃羅就是這個支派的,【撒上9:1,2】,這也是使徒最初的猶太名字,或許因此在這個支派中很常見。耶路撒冷城和主的聖殿都位於這個支派中;當十個支派背叛並在但和伯特利敬拜金牛犢時,這個支派與猶大支派一同保留了對神的真正敬拜,並與猶大支派一同從被擄之地歸回,而其他支派則沒有。使徒不僅能證明自己是以色列族的人,而且能說出他所屬的支派,這是許多屬於一個或十個支派的猶太人無法做到的,這可能是他提及這一點的主要原因。

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
他這樣稱呼,不僅因為他能追溯自己的血統到希伯來人亞伯拉罕,或懂得並能說希伯來語(這是希臘化猶太人所不能的),或他是他們中間的傑出人物,而是因為他的父母都是希伯來人;他父母雙方都是希伯來人;他是一個純正的希伯來人。阿拉伯人也有同樣的說法;在他們那裡,一個純正的阿拉伯人被稱為「阿拉伯人中的阿拉伯人」F21,就像這裡一樣。有些人母親是希伯來人,父親是外邦人;提摩太就是這樣的人,【徒16:1】;還有一些人父親是希伯來人,母親是外邦人;這些人被一些人認為是《他勒目》學者F23所稱的**חַלָּלִים**(hallalim,褻瀆的):他們不被認為像父母都是希伯來人的人那樣聖潔;後者因此而誇耀自己。

就律法說,是法利賽人:
關於律法的解釋和遵守,他遵循的是長老的傳統,而不是律法的字面和真實意義;他屬於法利賽派,這是猶太人中最嚴格的派別,在百姓中享有最高的聲譽:儘管他們對聖經作了許多錯誤的解釋,持守許多錯誤的原則,並非常固執於人的傳統,但他們比撒都該人優越,撒都該人否認死人復活和其他事物;他們在虔誠和宗教上更為熱心,在道德和外在的聖潔生活和行為上更為嚴格。他們因此將自己與其他人區分開來,這也是他們名字的由來;(參閱【太3:7】吉爾注釋)。現在使徒不僅是法利賽人,而且是法利賽人的兒子;他一直是在那個嚴格的派別和嚴厲的方式中長大的,【徒23:6】。

【第6節】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
《武加大拉丁譯本》補充說:「神的」,如【加1:13】。使徒對長老的傳統和神的律法非常熱心,對神也一樣;儘管他的熱心不是按著知識的,而是盲目、無知和狂熱的;這促使他以非常暴力和殘暴的方式逼迫基督的跟隨者,尤其是耶路撒冷的基督教會;他看守那些用石頭打死司提反的人的衣服,【徒7:58】;他同意司提反的死,【徒8:1】;他殘害耶路撒冷的教會,將男女拖入監獄,【徒8:3】;他繼續向基督的門徒發出恐嚇和殺戮的氣息,【徒9:1】;當他們被處死時,他投了贊成票,經常在會堂裡鞭打他們,【徒26:10】,並強迫他們褻瀆基督的名;他對他們極其狂怒,追趕他們到異鄉城市,【徒26:11】,並且比任何單獨一個人更甚地逼迫神的教會。

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他最後提到這一點,因為它包含了他的全部義,包括世俗的、儀式性的和道德的;他幻想自己的義是如此完全,以至於律法中所有的義,或律法所要求的義,他都具備了,而且達到如此程度,以至於他在神和人面前都是無可指摘的;他藉此在神眼中稱義,並且任何人都不能公正地挑剔他,或指責他在順服道德律或儀式律方面有任何缺陷;這必然源於對神的義、祂公義的嚴格性、神的律法及其純潔性、屬靈性和廣泛性(它觸及心靈的思想和罪惡的最初動機)的極大無知;以及對他自己、他自己內心的瘟疫、情慾之罪以及罪惡在每個方面極其邪惡的無知。

【第7節】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
例如割禮和遵守儀式律法,他認為這些是得救所必需的;他從亞伯拉罕而來的自然血統和家系,他認為這使他有權享有神的恩惠和永生,以及外在的特權;他屬於法利賽人這個嚴格的宗教派別,他毫不懷疑,只要他從小到大都堅持這個派別,就能確保他得到永恆的幸福;他熱心逼迫基督的教會,他認為這樣做是為神做了好事,並為自己贏得了天堂;以及他律法上的義,他幻想這是完全的,因此在神眼中稱義,並蒙祂悅納:因為使徒的意思是,不僅這些事在他未歸主之前被他判斷為本身是好的,在某些方面是有用的,而且它們確實是有益的,並能賺取來世的幸福。但歸主之後,他以不同的眼光看待所有這些事,並對它們有了不同的看法:

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不僅是前面提到的那些事,而是任何事物,除了基督之外,或與基督競爭,或不及基督的事物;例如他天生的和後天習得的才能;他所學到的全部知識;他在知識和虔誠方面所享有的所有榮譽、聲譽和人氣;所有世俗的財富、生活的舒適,以及生命本身;以及他歸主之後的所有義,以及歸主之前的所有義;對於那些認識他、他的原則和他的行為的人來說,這點是無可置疑的:所有這些。

【腳註】
F16 Misn. Sota, c. 9. sect. 15. 《密示拿》索他篇,第九章第15節。
F17 T. Bab. Cholin, fol. 47. 2. 《巴比倫他勒目》胡林篇,第47頁第2欄。
F18 T. Hieros. Yebamot, fol. 7. 4. 《耶路撒冷他勒目》耶巴莫特篇,第7頁第4欄。
F19 Misn. Sabbat, c. 19. sect. 5. Vid.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 Misn. Eracin, c. 2. sect. 2. & Bartenora in ib. 《密示拿》安息日篇,第19章第5節。參閱邁蒙尼德和巴爾特諾拉對此的注釋,以及《密示拿》阿拉金篇,第2章第2節,和巴爾特諾拉對此的注釋。
F20 Hilch. Mila, c. 1. 16. 《割禮律例》第一章第16節。
F21 Pocock. Specim. A. ab. Hist. p. 3, 9. 波科克《阿拉伯歷史樣本》第3、9頁。
F23 T. Bab. Kiddushin, fol. 69. 1. 《巴比倫他勒目》基杜辛篇,第69頁第1欄。
【第8節】

「為我主基督耶穌的知識那超越的價值」:「基督的知識」並非指主觀上基督所擁有的知識,無論是祂作為神或人對他人的認識;而是指客觀上信徒對祂的認識。信徒不僅認識祂的位格,知道祂是萬有之上的神,更認識祂是救主和救贖者,並且是他們自己的救主。他們認識祂在所有關係中的身份,特別是祂作為他們的「主」,這不僅是藉著創造,更是藉著救贖和恩典,正如使徒所強調的「我的主」這些話語。藉此,他表達了自己對基督的歸屬感、對祂深切的愛,以及對祂的樂意順服。這種知識並非普遍的,而是特殊的、屬靈的、救贖性的;它是一種在萬有之上認可基督的知識;是一種信靠的知識,與對祂的信心結合,既是經驗性的,也是實踐性的,並且,至少在某些時候,是歸屬於個人的。雖然不完全,但它是漸進的,能夠增長,最終將臻於完美。獲得這種知識,並非藉著自然之光,也非藉著肉體理性的幫助,更非藉著摩西律法,而是藉著神的恩典福音作為媒介;其有效的原因是父、子、聖靈;父在祂的聖徒中啟示基督;子賜予他們悟性去認識祂;聖靈是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人認識祂;而這種知識是極其卓越的。對基督的屬靈知識比一般性的、概念性的知識,或按肉體認識基督的知識更為卓越;福音時代對基督的認識,雖然本質相同,但在程度、廣泛性和清晰度上,比律法時代藉著應許、預言和儀式律法所認識的更為卓越;但最卓越的基督知識是聖徒在天堂所擁有的。是的,即使聖徒在地上所擁有的知識也具有卓越性,並且超越所有其他知識,如果考慮其作者和源頭:它不是來自我們自己,也不是藉著人的幫助;它不在自然之書中,也不在哲學家的學派中;它不屬於地上,也不是屬世的,而是來自遠方,來自上方,來自天堂,來自眾光之父神;它是一種白白的恩典禮物,一種獨特的禮物,而且非常全面、難以言喻、永不改變。至於其對象,它是基督,是萬人中之首;祂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所有的一切,太陽、月亮、星辰、人與獸、鳥與魚、化石、礦物、蔬菜和自然界的一切;因此,對祂的認識必然超越對其他一切事物的認識;而且,更增添其卓越性的是,它使基督寶貴,激發對祂的信心和信靠,影響生命和行為,使靈魂謙卑,並在其中創造真正的喜樂和滿足;而所有其他知識都充滿自愛、驕傲和虛榮,並增加憂愁;然而,這種知識不僅在生命中有用,而且在苦難中,以及面對死亡和永恆時,都能給予支持;藉著它,現在領受恩典,將來領受榮耀;因為它是永生的開始、憑據和保證。信徒為此將萬事看作有損,正如使徒所做的那樣,這是理所當然的;他補充說,為了進一步證實他所宣稱的:

「為祂我已經丟棄萬事」:他為了基督和祂的義,放棄了對自己肉體特權、公民、儀式和道德義的一切信靠;他為這顆重價的珍珠捨棄了一切;他失去了在人中間的好名聲、信譽和聲望,並以各種形式遭受苦難和逼迫;他失去了生活的舒適,常常處於寒冷和赤身露體、飢餓和乾渴之中,並且為了宣認和傳講基督,他隨時準備犧牲自己的生命。

「並且看作糞土」:或狗食;參(腓立比書 3:2);這詞的意思是只適合丟給狗的東西,指一切卑賤、低劣、無價值的東西;如人的糞便、酒的渣滓、落果、糠秕、殘株、金屬的浮渣、糞便等等。因此,他看自己的肉體出身;他的宗教形式和宗派,以及其中的熱心;他歸主前和歸主後的儀式和道德義;以及一切受造之物,或屬於他自己的,以及一切屬肉體的,都如同糞土;他與古時的教會持相同觀點,教會將自己的義,即使是最好的,以及全部的義,都看作「污穢的衣服」。使徒接著表達他這樣做的目的和看法:

「為要贏得基督」:並非要獲得對祂的歸屬,因為他已經擁有,並且知道自己擁有,而且永遠不會失去;此外,對基督的歸屬並非始於時間,而是從永恆開始的;而且根本不是靠著善行、悔改或信心獲得的;因為這些,如果正確和真實,是對基督歸屬的果實和結果,而是白白賜予的。使徒的意思是,他可能獲得或取得對基督更廣泛的認識;他不介意付出任何努力,花費任何代價,也不介意遭受任何損失,為了他所認為最卓越的,為此他已經丟棄了萬事;如果他有更多可失去的,他也會樂意捨棄,以獲得更多這種知識;比較(腓立比書 3:10);或者他的意思是,他可能藉著基督得益,或者基督可能成為他的益處,正如他發現基督是他的益處一樣,也正如基督是每個信徒的益處一樣;藉著為基督捨棄一切,他從基督那裡獲得了許多益處,例如稱義的義、蒙神悅納、平安、赦免、生命、恩典和榮耀。

【第9節】

「並且得以在祂裡面」:這是使徒將萬事看作有損和糞土,並為基督丟棄萬事所懷的另一個目的。加爾文與其他解經家不同,他將這些詞主動地讀作「並在祂裡面找到」,並認為其意思是,使徒為基督放棄了一切,以便在祂裡面恢復一切:確實如此,他因失去肉體特權,在基督裡找到了屬靈的福分;因失去自己的義,找到了另一個更好、甚至神的義;代替被剝奪的外在財物或世俗財富,找到了真實而持久的財富;代替外在的聲譽、平安和豐盛,找到了真正的尊榮、真實的平安和屬靈的牧場;代替生命的舒適和生命本身,找到了屬靈和永恆的生命;儘管如此,最好還是被動地讀作「並且得以在祂裡面」,也就是「在祂裡面」,正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譯;「找到」這個詞在(加拉太書 2:17)(腓立比書 2:8)中也是這樣使用的;他指的不是名義上的在基督裡,或藉著宣稱在祂裡面,而是真實的在祂裡面;這可以是隱秘的或公開的:他從永恆就擁有隱秘的在基督裡,因為他在祂裡面被揀選,被賜給祂,被祂所愛,與祂訂婚,在祂裡面蒙保守,並由祂代表;他在歸主時擁有公開的在基督裡,那時他成為新造的人,在基督耶穌裡被創造,為要行各樣的善事:在這裡,他指的是他更清晰、更明顯地顯明他在基督裡;他的願望是,他可能在生命中、在死亡時、在審判日,並以以下方式顯明他在祂裡面:

「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他指的是他對道德律和儀式律的順服;因為這兩者都同樣是他自己的,而且更恰當地說是他的義:他稱之為「自己的」,因為是他自己所行,並憑自己的力量完成的;他對此評價很高,彷彿它是完美無瑕的;他以前曾將信任和信心寄託於此;也是為了將它與他人的義,即他在基督裡所擁有的義區分開來:他還稱之為「因律法而得的義」;這是律法所要求的,他為順服律法而行,並藉此尋求稱義;這個特徵將它與神的義區分開來,神的義是在福音中啟示的,並在律法之外顯明:他不希望「擁有」這種自己的律法義,也不希望在其中被發現;這並非說他不希望過著清醒和公義的生活,不希望擁有並行公義的行為,而是不依賴它們;他不會將這種道德義視為稱義的義;他知道它是不完全的、污穢的、無益的,而且藉著它他無法稱義和得救,因此他渴望擁有另一種義。

「乃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不是藉著基督自己作為人所擁有並對神(祂的神)所運用的信心;而是藉著祂是其創始成終者的信心,這信心以祂和祂的義為對象;不是藉著信心作為其原因;因為稱義的動機是神的白白恩典,而有效的原因是神自己:由此可見,信心並非我們稱義的實質,也不是我們的義;因為信心和義是兩回事,否則義就不能說是「藉著」信心而得的。這裡指的是基督的義,這是稱義的唯一實質,藉著信心領會、接受和擁抱它而臨到我們;這表明它必須在信心之前,否則就不能說是藉著信心而得;正如水流經橋樑,必須在橋樑之前和之後流過。這種義進一步被描述為:

「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那義是基督(真神)的作者,因此它是純潔完美的,無限的,並為許多人服務;父神所認可並喜悅的,因為祂的律法藉此被尊崇和榮耀;祂白白賜予,並無償歸算給祂的子民,不憑行為:而這義是「藉著信心」而得的,信心看見它的卓越,承認它的充足,放棄自己的義,順服並抓住它,並在其中歡喜;因此,人藉著信心公開而明顯地稱義,領受基督稱義的義:或者這些詞可以譯作「在信心之上」。這種義就像一件衣服穿在信心之上,或者由神穿在那些對基督有真信心的人身上;參(羅馬書 3:22)。最後一句「因信」在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中被省略,似乎被它們讀作屬於(腓立比書 3:10)的開頭。現在使徒渴望擁有並在其中被發現的正是這種義;他這樣說並非假設一個人可以在基督裡被發現,卻沒有祂的義;也不是說他自己沒有這種義,也沒有對它的歸屬;而是為了表明他對它的重視,以及他渴望不斷地對它運用信心,以及他對它所寄託的信任和信心;他深知在其中他是安全穩妥的,免於一切定罪;這將在將來為他辯護;在其中被發現,他就不會赤身露體,也不會無言以對,並且將有權利進入基督耶穌的國度與榮耀。

【第10節】

「使我認識祂」:衣索比亞譯本讀作「藉著信心」;敘利亞譯本的意思也相同。使徒確實認識基督,而且是多年前就認識了;他知道他所信的是誰;他為自己認識祂;他知道自己與祂的個人關係;在救恩的事上,他除了祂之外,不認識任何人:但他對基督的認識,雖然非常廣博,卻是不完全的;他只認識一部分,因此渴望更多地認識基督,認識祂位格的奧秘和榮耀,認識祂恩典那測不透的豐富,認識祂偉大的救恩及其益處,認識祂那超越完全知識的愛,並渴望與祂有更新和更廣泛的交通經驗。使徒在這裡解釋了他所說的「贏得基督」是什麼意思,為了這個目的,他丟棄了萬事,並將它們看作糞土;那就是,他可能獲得對基督位格和恩典更深的認識:

「又認識祂復活的大能」:不是指父神和祂自己所發出使祂從死裡復活的能力;而是指從中產生的美德,以及它對許多事物的影響;例如對聖徒復活的影響:它是復活的促成原因,他們將藉著與復活的耶穌聯合而復活;它是初熟的果子,是他們復活的憑據和保證,基督既然復活,他們也必復活;它是他們復活的榜樣和模式,他們的身體將被提升並改變,像基督榮耀的身體一樣;使徒渴望認識、經歷並達到這一點。基督的復活也影響祂子民的稱義;當基督受死時,祂身上背負著他們所有的罪,祂為他們而死,並作為他們的公眾元首和代表被釋放,他們也在祂裡面被釋放:因此經上說祂「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羅馬書 4:25)。現在,雖然使徒熟悉基督復活的這種美德和影響,但他渴望更多地認識它,以鼓勵他的信心,使他以基督為他的義主而活。此外,人的重生歸因於基督的復活;正如歸因於神豐盛的憐憫作為動機,也歸因於基督的復活作為手段或實質原因;因此經上說他們是「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彼得前書 1:3)。使徒已經經歷過這種能力和美德,但他渴望更多地感受到它,以激發聖靈的恩典活潑地運作,提升他的情感,使它們專注於天上的事,並促使他追求它們,輕看地上的事,並使他行事為人有新生的樣式,效法基督的復活,所有這些都強烈地激勵和鼓勵他;參(歌羅西書 3:1-2)(羅馬書 6:4-5)。

「並一同受苦的交通」:要麼是祂個人的苦難,因此意味著分享並參與從中產生的益處;例如罪的和好、與神和好、赦免、公義、與神親近;要麼是祂的肢體為祂和與祂一同受的苦難,基督將這些苦難視為自己的:使徒樂意分擔這些苦難,知道那些以這種方式分享祂苦難的人,將與祂一同作王,一同得榮耀。猶太人所厭惡的,使徒卻渴望;即分享彌賽亞的憂傷和苦難,他們認為擺脫這些是最大的幸福。

「效法祂的死」:要麼是屬靈意義上的,每天向罪死(哥林多前書 15:31),將情慾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加拉太書 5:24),並治死身體的惡行(羅馬書 8:13),因此栽種在祂死的樣式裡(羅馬書 6:5);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身體意義上的,身體上常常帶著主耶穌的死(哥林多後書 4:10),並不斷地為祂的緣故面臨死亡,隨時準備在被呼召時受死。

【第11節】

「或者我可以達到死人復活」:這並非指比喻意義上的,從罪的死亡到恩典的生命復活,基督是其有效的原因,因為使徒已經達到了這一點;除非是指那屬靈生命的完全,在完全的聖潔中,那對他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渴望的了;也不是指代表意義上的,因為這他也已經在基督他的元首裡享受了,當基督從死裡復活時,他與基督一同復活,並在基督裡復活;而是指字面意義上的,並非指義人和不義之人的普遍復活,他相信這一點;因為他知道每個人都必須,也將達到這一點,甚至法老、猶大和最惡劣的人;而是指義人的特殊和特定的復活,那更好的復活,這將是首先發生的,並在基督親自降臨之時,藉著與祂聯合,並以榮耀的方式,進入永生和幸福:當使徒說「或者我可以達到」這一點時,這並非理解為他對此有所懷疑,這與他堅信沒有什麼能使他與神的愛隔絕,以及他對耶穌基督的歸屬有充分的信心是矛盾的;而是表示達到它的困難,因為信徒必須經歷各種苦難和極大的患難,才能達到它;也表示使徒對它的熱切渴望和奮力追求;他不顧要經歷什麼樣的苦難,或什麼樣的憂傷之海,什麼樣的烈火試煉,嚴酷的苦難,或殘酷的死亡,只要他能獲得(正如他所相信的)那榮耀和更好的復活;他不看自己的生命為寶貴,他不愛惜自己的生命,甚至至於死,因為他心中懷著那之後的幸福和快樂的狀態。

【第12節】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或「已經領受了」;他從基督豐盛的恩典中領受了許多恩典;他領受了稱義的恩賜,罪得赦免,並被收養為兒女;他已經達到了對那不能朽壞的產業的活潑盼望,並已領受了對它的權利,並已為它預備好了;但他尚未領受那事物本身,也尚未到達他賽程的終點,因此尚未領受為他存留的公義冠冕;他尚未達到完全的知識,也尚未達到完全的聖潔,也尚未達到完全的幸福:因此他補充說:

「或已經完全了」:他與那些在恩典、經驗和知識上較低層次的人相比是完全的,這個詞在(腓立比書 3:15)和(哥林多前書 2:6)中就是這個意思;他是完全的,因為完全意味著真誠、正直和誠實;事情的根源,恩典的真理在他裡面;他的信心是無偽的,他的愛是沒有虛假的,他的盼望是沒有虛偽的,他在世上的行為是敬虔的單純,他的講道和他在事奉中的整個行為都是出於真誠,並在神的眼中:他作為一個新造的人,在各方面都是完全的,基督在他裡面成形,新人的所有部分都已具備,儘管在程度上尚未完全;這個新人尚未長大成為一個完全的人,或達到其完全的成長,達到基督豐滿身量的尺度;他在稱義方面是完全的,藉著基督的義,他從一切事上都完全稱義了,但在成聖方面卻不完全;雖然他的成聖在基督裡是完全的,但在他自己裡面卻不完全;他的知識是不完全的,他的信心有所欠缺,罪住在他裡面,他有時為此痛苦地抱怨:現在他這樣說,是為了避免被認為他將自己沒有的東西歸於自己:

「我乃是竭力追求」:追求基督這位先鋒,追求對祂完全的認識,從祂而來的完全聖潔,以及與祂同在的完全幸福:這個比喻取自賽跑者,他們熱切地追逐,竭盡全力向前衝刺,以達到終點線,以便領取獎品;因此敘利亞譯本譯作**אֲנָא רָהֵט**(ana rahet,我跑),阿拉伯譯本也是如此:使徒的意思是,雖然他尚未達到終點線,但他卻奮力向前,他將其視為目標,他伸展並竭盡全力,非常緊密地追隨它,希望享受獎品:

「或者我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著的」:他被基督得著,是當基督在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他,阻止他的行程,使他仆倒在地,並抓住他作為自己的,挑戰並宣稱對他的權益(使徒行傳 9:3-6)(使徒行傳 26:13-18),作為父所賜給祂,並藉著祂的血所買贖的人;祂進入他裡面,佔有他,並在他裡面居住,驅逐了那壯士,從此以後一直將他視為自己的;祂得著他,或抓住他,是為了將他帶到(正如祂所應許的)今世的恩典和來世的榮耀中;使他自己認識祂,並使他人認識祂;使他像祂,與祂交通,並永遠享受祂:使徒以極大的熱情追求這些事,以便他可以得著它們,並完全擁有它們;他以接下來描述的方式和方法做到了這一點。

【第13節】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他還沒有得著基督所要他得著的:他還沒有達到完全的知識,還沒有到達終點,還沒有領受獎品,也沒有抓住永生;儘管他已經領受了如此多的恩典和恩賜,使他有資格成為使徒;他擔任這個職位已經這麼多年,對福音的奧秘有如此廣博的知識,並且比其他人更豐盛地勞苦,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甚至儘管他曾被提到第三層天,聽見了不可言傳的話語,是人不可說的(哥林多後書 12:2-4),但他對自己並沒有這樣的看法,認為自己是完全的:藉著這種說法,他含蓄地抨擊了那些自稱完全的假教師的傲慢和虛妄自信;並以此引導弟兄們得出結論,既然如此偉大的使徒都沒有達到,他們也絕不可能達到;有些抄本讀作「還沒有」,衣索比亞譯本也是如此:

「我只有一件事」:這是他專注的,不斷關注的,並熱切追求的;這是他所專注的主要和首要之事,他將自己投入其中;這佔據了他所有的思想、願望、情感、時間和勞動;參(詩篇 27:4)(路加福音 10:42)。敘利亞譯本讀作「我只知道一件事」;表示無論他對其他事物多麼無知,他的知識多麼不完全,他對這件事卻非常清楚和熟悉。阿拉伯譯本將整句譯作:「我認為我現在沒有獲得和領受任何東西,只有一件事」;即接下來的內容;

「就是忘記背後」:這並非指他過去生命的罪,這些罪確實已被神忘記,其罪咎也藉著基督寶血的應用從他身上除去,因此他不再有罪惡感;然而他仍然記得並提及它們,部分是為了自己的謙卑,部分是為了彰顯神的恩典:也不是指世俗和屬世的事物,信徒太容易回顧、回想和渴望這些,就像以色列人渴望埃及的肉鍋一樣(出埃及記 16:3);儘管使徒忘記了這些,以至於不再焦慮地關心它們,不再追求它們,不再將情感寄託於它們,也不再信賴它們:也不是指他肉體的特權和律法上的義,這些是他歸主前所追求、珍視和信賴的,但現在他已放棄、否認、不顧,並視為有損和糞土(腓立比書 3:7-8);而是指他歸主後的勞苦和公義行為,儘管他有時會提及這些,是為了彰顯神的恩典,為了捍衛福音,並為了阻止假教師的虛妄誇耀,但他卻在依賴和信賴它們的方面忘記了它們;他既然手扶著犁,就不再回頭,也不再放棄,而是繼續他的勞苦之路,不思想他已經做了什麼和經歷了什麼,也不因擺在他面前的困難而氣餒;他也指他恩典上的成長和神聖知識上的進步,這些都非常巨大;儘管他為這些事感恩,並會將它們歸於神的恩典的榮耀,但他並不信賴它們:他也不會安於現狀,滿足於他所達到的,因此他:

「努力面前的」:追求知識、聖潔和幸福的完全,這些都在他面前,但他尚未達到;但他渴望並以極大的熱情和渴望追求;這個比喻取自賽跑者,他們不停下來回頭看他們跑了多遠,以及他們領先其他人多遠,而是向前看和向前跑,竭盡全力,用盡全身力氣跑向他們面前的終點線;使徒在屬靈意義上也是如此。

【第14節】

「向著標竿直跑」:這個典故是指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賽跑者所衝向的白線或標竿,最先到達的人會獲得獎品;使徒藉此指的是主耶穌基督,祂是**σκοπός**(skopos,標竿)或「目標」,是神所有思想、旨意和籌劃的目標,它們都指向祂,並在祂裡面匯聚;祂是恩典之約的總和與實質,是中保、保人、使者,其中包含所有祝福和應許;祂是真理聖經,舊約和新約的著作都為祂作見證,並在祂裡面一致;祂是律法和福音的終結,祂是律法的終結,也是福音的實質;祂是祂子民心中聖靈所有恩典的目標,信心仰望祂,盼望與祂有關,愛以祂為對象;祂是信徒所參與的所有職責的目標,它們都指向祂,它們都是奉祂的名和能力,藉著對祂的信心,並出於對祂的愛,並以祂的榮耀為目標而行的;因此祂也是他們思想、情感和願望的目標:他們向著這個標竿衝刺,或「奔跑」,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他們在跑他們的基督徒賽程時仰望耶穌;他們將祂放在眼中,並追隨祂,因為祂是他們的先鋒(希伯來書 6:20),也是他們救恩的元帥(希伯來書 2:10);他們將祂擺在面前作為他們的引導者,按照祂的指引前進,以免迷失方向,或偏離左右;他們從祂那裡獲得極大的鼓勵繼續前進,並衝破他們所遇到的困難;此外,他們知道,除非經過標竿,否則無法獲得獎品,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使徒行傳 4:12);而且,凡達到標竿,或相信基督的人,都將享受永生之獎品,這就是接下來提到的:

「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指的是那不能朽壞的冠冕;那永不衰殘的生命、公義和榮耀的冠冕(雅各書 1:12)(提摩太後書 4:8)(彼得前書 5:4),被稱為「神呼召的獎賞」;因為這是神在有效呼召中呼召祂子民所要得的,甚至是一個國度與榮耀,以及永恆的榮耀和幸福;他們對此有所看見,儘管只是模糊的瞥見,並被賜予盼望;他們為此歡喜,並在基督的義中看見他們對它的權利,並為它預備好了:這被稱為「神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因為呼召他們的神在高處,這暗指奧林匹克運動會中的裁判,他被安置在一個高處,靠近標竿,手裡拿著冠冕,頒給最先到達的人;又因為聖徒蒙召的恩典是從上面來的,正如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面來的(雅各書 1:17);又因為他們蒙召所要得的獎賞是由上面的事物組成,耶穌在那裡,是存在天上的盼望(歌羅西書 1:5),也是在那裡為他們存留的產業(彼得前書 1:4);這表達了蒙召者的極大榮譽和尊嚴,他們蒙召得冠冕和國度,從糞堆中被提升,與王子同坐,繼承榮耀的寶座,並被立為神的君王和祭司:這也可能表示,蒙召得此高榮是從上面來的,而非從下面來的;是出於神特別的恩典和恩惠,而非出於人的任何功德;他們蒙召所要得的獎賞,也不是出於那願意和奔跑的,而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羅馬書 9:16):此外,這個呼召被稱為「在基督耶穌裡」;因為人蒙召的旨意和恩典都在祂裡面;他們蒙召時所領受並植入他們心中的恩典,都來自基督並在祂裡面;他們那時親身享受的恩典祝福,都是在祂裡面的屬靈祝福;甚至他們蒙召所要得的榮耀也在祂手中;不僅是永生的應許,還有永生本身;永生的恩賜在祂那裡,並藉著祂而來;是的,他們是藉著祂蒙召的,被稱為基督耶穌的蒙召者;現在這個呼召的獎賞,是神從永恆預備的,基督掌握在手中,並將賜給所有屬祂的人,它具有無比的豐富和永恆的持續,並將賜給所有基督徒賽跑者,或真信徒,這正是使徒所奮力追求的,藉著許多困難,經過巨大的辛勞和努力,勤奮查考聖經,頻繁地在禱告中與神摔跤,並不斷地參加恩典的途徑和福音的聖禮。

【腳註】
F25 T. Bab. Sanhedrin, fol. 98.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2欄。
F26 T. Bab. Sabbat, fol. 118. 1. See Cetubot, fol. 111. 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18頁第1欄。參《婚約篇》第111頁第1欄。
【第15節】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的**(perfect)人,都當**這樣思想**。這裡的「完全」並非指絕對的完全,而是相對而言,相對於那些在知識和經驗上較為初級的信徒;它不是指程度上的完全,而是指各方面的完備。這指的是那些在屬神之事上不再是孩童,而是更為成熟的人,除非這些話是反諷。

我們應當像使徒一樣思想:將過去的所得看作是為基督的損失;將萬事看作是虧損,是糞土,為要得著認識基督的卓越知識(腓立比書 3:8);甘願為基督失去萬事,為要贏得祂;渴望被發現是在祂裡面,是在祂的義中,而不是在自己的義中(腓立比書 3:9);渴望更多認識祂的位格、祂的義、祂的受苦、祂的死,以及祂從死裡復活(腓立比書 3:10);並且要達到那樣的境界,卻又否認一切的完全,承認自己的不完全(腓立比書 3:11-12);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腓立比書 3:13);向著標竿,就是基督,直跑,要得那永恆榮耀的獎賞(腓立比書 3:14)。

**若在任何事上你們有不同的想法**,例如尋求藉著律法的行為稱義,或部分藉著基督、部分藉著律法稱義,以及幻想並期望今生達到完全:

**神必將這事也啟示給你們**。這些錯誤遲早會顯明出來;那日子將會宣告它們,而這些木、草、禾秸將被火焚燒,那火將顯明各人的工程(哥林多前書 3:12-13)。

【第16節】

然而,**我們已經達到的地步**,無論是對基督和祂福音真理的任何程度的認識,都當持守,不可偏離:

**就當按著同一準則行事**。這準則可以是特別指藉著基督的義稱義的教義,這是判斷其他事物的準則;因為其他事物與此教義相符或不符,就應當被接受或拒絕。或者,這準則是指真理的聖經,它是信心和實踐的準則,是衡量和檢驗一切的標準:

**讓我們思想同一件事**。彼此之間要一心一意,彼此相愛(羅馬書 12:10),在福音的教義上持同一判斷(哥林多前書 1:10),並追求相同的目標;特別是向著使徒所追求的同一標竿和同一獎賞直跑(腓立比書 3:14),並效法他,正如腓立比書 3:17所勸勉的。

【第17節】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使徒並非將自己樹立為某個黨派的首領,這正是他一向責備他人的事;他沒有對人的信心妄加權柄,也不尋求轄制神的產業;他也不願任何人效法他,除非他效法基督。凡他所效法的,無論是在教義上還是在實踐上,他都希望人效法他。這裡他特別指前面所說的,關於將所得看作損失;將萬事看作糞土,與認識基督的知識相比;單單仰望基督的義以得稱義(腓立比書 3:9);否認完全,卻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為要得獎賞(腓立比書 3:13);並按著神話語的準則行事。在這些事上,他有一些追隨者,他們是他的屬靈兒女,他曾對他們的歸信和造就有所助益;參見哥林多前書 4:15-16,帖撒羅尼迦前書 1:6-7。因此,他希望這些腓立比人「一同」效法他;這其中包含一個鼓勵的理由或論證,因為其他人已經效法他;或者說,他渴望他們彼此之間,所有的人都效法他;願他們都走同一條路,宣認同一真理,實踐同一件事,同心合意地敬拜主,追求同一目標,並朝著同一方向努力;這樣,教會就如同法老車上的一群駿馬(雅歌 1:9)。

**也要留意那些照此行事的人**;就是像使徒和他的追隨者那樣行事的人;他希望他們留意、觀察、仔細察看;不是像那些製造紛爭和分裂、不順從神話語的人那樣,為了避開、躲避、不與之為伍;而是要效法和跟隨他們,將他們視為次於基督的榜樣:

**正如你們有我們作榜樣**(ensample),或「模範」(type)。信徒應當彼此作榜樣,尤其是傳道人;教會的牧者不應轄制神的產業,而應作羊群的榜樣(彼得前書 5:3),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作榜樣,正如使徒勸勉提摩太的(提摩太前書 4:12);在這些事上,信徒應當效法他們。

【第18節】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tyaynrxa**,**allos**,不同),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補充的;這確實解釋了這些話,並給出了其含義;他們不像使徒和他的追隨者那樣行事;他們像世人一樣行事,像屬肉體的人一樣行事(哥林多前書 3:3),隨從今世的風俗,順從他們不敬虔的私慾(以弗所書 2:2-3);或者說,他們按照摩西律法的儀式和禮儀行事,而不是正直地、按照福音的真理行事。有許多人這樣行事;不敬虔和錯誤的道路都是寬闊的,許多人走在其中,這使得它更加危險;許多人的榜樣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儘管不可隨從眾人去作惡;大部分信徒的行為不應被模仿;撒狄城中那些沒有用錯誤或不道德玷污自己衣服的少數人,應當被視為榜樣(啟示錄 3:4),而大多數人則應當避開:

**我屢次告訴你們**;無論是當面在他們中間口頭告知,還是不在他們中間時書信告知;因為使徒是這教會和所有教會忠心的守望者和提醒者,他肩負著照管這些教會的責任;他勤勉地警告他們提防假教師,因為他知道他們的教義和行為會帶來有害的後果:

**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部分是為了那些惡人,他們雖然有信仰的宣稱,但其境況卻非常糟糕;部分是為了神和基督的榮耀,以及宗教的尊嚴,這些都因他們而遭受了很大的損害;也為了腓立比人,唯恐他們被這些人引誘偏離;以及因為他們對他頻繁的勸告和建議關注甚少。為了讓他們更好地認識他所說的人,並避開他們,他用以下特徵來描述他們:

**他們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這並非指他們雖然可能是猶太人,卻像不信的猶太人那樣,公開且不可調和地敵視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咒罵耶穌,並咒詛祂和祂的追隨者,對他們而言,傳講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是絆腳石和愚拙(哥林多前書 1:23);因為這些人是宣稱信基督的,並假裝傳講基督,以及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他們也不是那些異端,否認基督真實取了人性,真實被釘十字架並死了;並聲稱這一切只是表象,或者說一個影像被掛在十字架上代替祂,或者西門古利奈人被釘十字架代替祂,正如一些人所認為的,這是西門術士和他的門徒巴西理德的異端。這也不是說他們厭惡將情慾與私慾一同釘十字架,儘管這似乎是他們真實的特徵,因為他們是屬肉體的,只思想地上的事;但其含義是,他們不喜歡基督的十字架;他們不願為祂的緣故背起十字架跟隨祂;他們想盡一切辦法逃避十字架;他們藉著順從律法的儀式,並嚴厲攻擊使徒和他的事工,來討好不信的猶太人,以便他們不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此外,藉著強加割禮和遵守律法作為得救的必要條件,他們盡其所能地使基督十字架和死亡的功效歸於無有,使祂和祂的十字架對人的靈魂毫無益處,毫無功效;他們在教義上和實踐上都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因此,所有那些不按福音行事的信徒,雖然他們不是福音(即傳講十字架)的公開和直接的仇敵,但他們是隱秘和間接的仇敵,而且他們的行為對福音造成的損害,往往比福音最尖銳的對手用筆所能造成的更大。

【第19節】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這是指永恆的沉淪,身體和靈魂在地獄中的毀滅(馬太福音 10:28);這是惡劣原則和行為的結局、報應和結果;罪惡和錯誤的寬闊道路通向毀滅(馬太福音 7:13);無論這些道路對人來說多麼令人愉悅,它們的結局都是永恆的死亡;毀滅和悲慘存在於所有不敬虔和異端的道路上;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而且異端,例如那些攻擊基督十字架、祂的血、義和犧牲的功效的異端,都是可咒詛的,會給人帶來迅速的毀滅(彼得後書 2:1);否則又怎會如此呢?因為除了藉著基督的十字架,別無拯救;如果人是十字架及其功效,以及藉著它得救之道的仇敵,那麼就沒有更多的、也沒有其他的贖罪祭了(希伯來書 10:26),只有可怕的審判和烈火的憤怒在等候(希伯來書 10:27);這將是所有貧瘠和不結果子的信徒的結局,他們就像那長出荊棘和蒺藜的土地,接近於咒詛,其結局就是被焚燒(希伯來書 6:8);因為這樣的人,即使他在人中間獲得了聲譽和名望,他基於其信仰宣稱的希望,當神取走他的靈魂時,又有何益處呢?

**他們的上帝就是自己的肚腹**;肚腹是獨眼巨人的神,他們只為自己獻祭,為最大的神,就是他們自己的肚腹獻祭F1;正如金錢是貪婪者的神,他愛慕、崇拜並信賴金錢,同樣,肚腹是感官主義者、美食家和縱慾者的神;他更看重服事肚腹,而不是服事神?這些信徒就是這種性情的人;他們愛宴樂,不愛神(提摩太後書 3:4);他們所有對宗教、對基督和祂福音的宣稱,都只是為了服事自己,服事自己的肚腹,而不是服事主耶穌基督,也不是為了造福人的靈魂:或者說,他們的肚腹被稱為他們的上帝,因為他們將宗教置於遵守摩西律法中允許或禁止的飲食上,而這些飲食對那些從事其事的人並無益處(希伯來書 9:10);因為神的國度,即福音時代,內在的宗教及其操練,不在於這些事,而在於公義、和平,以及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 14:17):

**他們的榮耀在於他們的羞恥**;在他們暗中犯下的惡行中,這些事說出來都是羞恥的;在他們隱藏的不誠實、詭詐的行為和欺騙性地處理神話語的事上,這些都是卑鄙和可恥的(哥林多後書 4:2);在他們用錯誤的教義敗壞福音和基督的教會中;在他們遵守和堅持律法的儀式中,這些儀式已經死了,應當被埋葬;特別是在肉體上的割禮,在身體上造成羞恥的部分,而這正是他們的榮耀(加拉太書 6:13)。偶像巴力毗珥,也就是異教徒的普里阿普斯,被稱為這個名字(何西阿書 9:10);因此,七十士譯本在列王紀上 18:19, 25中稱巴力的先知為「那羞恥的先知」(**τῆς αἰσχύνης**,tes aischynes)。使徒可能指的是這些人的秘密放蕩行為;或者因為他們以肚腹為神,他稱之為他們的羞恥,他們卻以此為榮,這也是加給外邦偶像的名字:

**他們專心思想地上的事**。阿拉伯譯本譯為「他們懷抱地上的觀點」;有些人將「地上的事」理解為律法的儀式,稱為世界的元素和初步教導,這些假教師熱衷於此,並非常勤奮地灌輸和敦促遵守;然而,更可能是指世俗的事物,例如榮譽、名聲和世俗的讚譽,以及財富和錢財;因為他們尋求自己的事,而不是基督的事;他們藉著貪婪,用捏造的話語,販賣世人,為自己積累了大量的金錢;然而他們卻是貪婪的狗,永不滿足,各人從自己的地方尋求自己的利益(以賽亞書 56:11):現在,具有這些特徵的人絕不應被效法,而應效法那些接下來所描述的人。

【第20節】

因為**我們的國籍在天上**。衣索比亞譯本譯為「我們在天上有我們的城」;這些話可以真實地譯為「我們的公民身份在天上」;也就是說,我們是其公民的城是天上的,我們在地上行為舉止,如同那在天上的城的公民:天是聖徒的城;他們在這裡沒有長存的城,但他們尋求那將要來的城,那是永久和持久的;一座有根基的城,其建造者和設計者是神(希伯來書 11:10):他們尚未進入那城,儘管他們是聖徒的同胞,是神家裡的人;他們是地上的客旅、陌生人和寄居者(利未記 25:23;希伯來書 11:13);但他們正在尋求一個更好的家鄉,一個天上的家鄉,神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希伯來書 11:16);他們藉著神的恩典和基督的義,有權利進入那城,並在祂裡面有資格進入;而他們的行為舉止預先就在那裡,儘管他們暫時居住在地上;他們的思想常常專注於那裡;他們的感情寄託在那裡(歌羅西書 3:2);他們的心在哪裡,他們的財寶也在哪裡(馬太福音 6:21);他們靈魂的渴望朝向那裡,他們正在尋求天上的事,並渴望回到自己的城,回到父的家,基督所在的地方;並與祂同在,永遠與祂同在。這是他們現在生活的目的和事業,也是他們心所投入的。敘利亞譯本譯為「我們的工作在天上」;我們生活的事業,我們恩典的操練,都朝向那個方向:

**我們也從那裡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基督現在在天上,在父的右邊(使徒行傳 2:33),在神面前為祂的子民顯現,並為他們代求(希伯來書 7:25);祂將一直如此,直到萬物復興的時候;那時祂將從天上降臨,並從那裡顯現:聖徒等候並期望這事;他們有充分的理由;從祂自己的話語,從祂升天時天使的話語(使徒行傳 1:11),以及從使徒的著作中;他們期望祂不僅僅是作為審判者,因為在這種考量下,祂對不敬虔的人將是可怕的,而是作為救主;祂既然已經拯救了他們的靈魂脫離罪惡及其可怕的後果,脫離律法的捆綁和咒詛,脫離撒旦的轄制,以及脫離將來的永恆毀滅和憤怒,祂也將從墳墓、敗壞、必死和死亡中拯救並救贖他們的身體,如下文所述。

【第21節】

祂將**改變我們這卑賤的身體**。這身體被罪玷污,充滿軟弱,是必死的;死後,它被埋葬在墳墓中,歸於敗壞、軟弱和羞辱:在希臘原文中是「我們謙卑的身體」;罪使身體屈服於軟弱、必死和死亡;而死亡確實使身體處於非常低下的狀態,這對人的驕傲和虛榮心來說是非常謙卑和令人沮喪的。現在,這卑賤的身體,在復活的早晨,將被剝去一切的卑賤、低劣和卑微;並被改變,不是指其本質,也不是指其形狀和樣式,這些將永遠保持不變,就像我們主復活後身體的本質和形狀一樣;而是指其性質,它將從敗壞變為不朽(哥林多前書 15:42),從必死變為不死,從軟弱變為能力,從羞辱變為榮耀,並脫離一切罪惡:猶太人也說F2:

**使它與祂榮耀的身體相似**;或「祂榮耀的身體」,正如祂現在在天上那樣,而祂在山上的變像就是一個象徵和預兆;因為在榮耀、能力、不朽和不死方面,聖徒在復活時的身體將與基督的身體相似,儘管不會與之相等,並將在他們父的國度中像太陽一樣發光。猶太人F3有一個觀念:

**照著祂大能的運行**,祂權能和力量的運行;或如敘利亞譯本所譯,「照著祂的大能」;這大能彰顯在祂從死裡復活上,藉此祂被宣告為神的兒子:

**祂也能叫萬物都服從自己**;不僅是罪、撒旦和世界,還有死亡和墳墓;因此,祂也能使祂聖徒的死屍復活,並改變它們的性質,使它們與祂自己的身體相似:現在,誰不願跟隨這樣的人呢?他們是天上的公民,他們的生活在天上,他們從那裡等候救主基督(腓立比書 3:20),祂來的時候將首先使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復活,使他們的身體像祂自己的身體一樣榮耀(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並將他們接到自己那裡,使他們與祂同在?參見約翰福音 14:3,希伯來書 6:12。

【腳註】
F1 Euripides. 歐里庇得斯。
F2 Midrash Tillim apud Galatin. de Arcan. Cathol. ver. l. 12. c. 2. 《詩篇米大示》引自加拉廷《論天主教真理的奧秘》第12卷第2章。
F3 Midrash Hanneelam in Zohar in Gen. fol. 69. 1. 《創世記光輝之書》中的《隱藏米大示》,第69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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