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29章
本章記載了在一年中第七個月的幾個重要日子裡,各種獻祭的詳情;包括在該月第一天的吹角節所獻的祭(民29:1-6),在該月第十天的大齋期或贖罪日所獻的祭(民29:7-11),以及在該月第十五天開始並持續八天的住棚節所獻的祭。其中,每天的獻祭都特別提及:第一天的獻祭(民29:12-16),第二天的獻祭(民29:17-19),第三天的獻祭(民29:20-22),第四天的獻祭(民29:23,24),第五天的獻祭(民29:26-28),第六天的獻祭(民29:29-31),第七天的獻祭(民29:32-34),以及第八天的獻祭(民29:35-38)。這些祭物是除了他們的許願祭和甘心祭之外,摩西按照神的命令忠實地記錄下來的(民29:39,40)。
【第1節】在第七個月,
這是提斯利月,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說,它約莫相當於我們公曆的九月和十月。這個月因其眾多需要虔誠遵守的日子而聞名,比一年中任何其他月份都有更多的節期。
在月朔,你們要召開聖會;
參閱《利未記》23:24。
你們不可做任何勞碌的工;
因此,在所引用的經文中,這一天被稱為安息日。
這對你們來說是吹角的日子;
關於此,請參閱《吉爾注釋》關於《利未記》23:24的解釋。
你們要獻燔祭,作為馨香的祭物獻給耶和華。
其獻祭如下:
一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
這與在月朔、七日無酵節以及初熟果子日的獻祭相同,只是少了一隻公牛犢(民28:11, 28:19, 28:27)。
他們的素祭,
這素祭是與獻為燔祭的牲畜一同獻上的;所用的細麵和油的份量,對於公牛、公綿羊和每隻羊羔來說,與新月節、無酵節和初熟果子日的獻祭相同(民28:10, 28:13, 28:20, 28:21, 28:28, 28:29)。此時也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如同在那些節期一樣,目的也是為了贖他們聖潔之物的罪。
(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3的解釋)。
【第5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3的解釋)。
【第6節】除了月朔的燔祭和其素祭之外,等等。
這一天所獻的公牛、公綿羊和七隻羊羔,是除了因月朔而獻的兩隻公牛、一隻公綿羊和七隻羊羔之外的,也除了與這些祭物一同獻上的素祭之外;這些額外的祭物並沒有因此而省略。
還有每日的燔祭;
即每日獻祭的兩隻羊羔;這些也照常獻上,所以這一天共獻上三隻公牛、兩隻公綿羊和十六隻羊羔。
和其素祭,以及他們的奠祭,都照著規矩;
這些也與每日的獻祭一同獻上,都按照所規定的律法和條例製作,並且所有這些都是
作為馨香的祭物,用火獻給耶和華;
因為它們是燔祭,並且蒙耶和華悅納,因為它們預表了那更美的祭物,神對此無限喜悅;正是為了預表那祭物,才規定了如此多的獻祭。
在第七個月的第十天,你們要召開聖會。
如前所述,這是提斯利月;約拿單他爾根亦如此說。
你們要刻苦己心;
或指刻苦己身;藉著禁食刻苦身體,藉著悔改和謙卑刻苦靈魂;因為這是一個重要的禁食日,正如《使徒行傳》27:9所稱。
你們不可做任何工;
參閱《利未記》23:28。
但你們要獻燔祭給耶和華。
這與在第一天所吩咐獻的祭物相同(民29:2)。亞本以斯拉認為這裡的公綿羊與《利未記》16:3, 16:5, 16:24中的不同。
他們的素祭,
這素祭所用的細麵和油的份量,對於公牛、公綿羊和羊羔來說,與月朔的素祭相同。
(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9的解釋)。
【第11節】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這隻公山羊,既與為當日事奉所獻的祭物不同,也是在當日事奉之後獻上的;正如猶太文士所觀察到的,那隻在外面獻的公山羊,雖然屬於「穆撒芬」(Musaphim,附加祭),卻不能在當日事奉之前獻上,因為經文接著說:
除了贖罪祭之外;
因此,他們說,我們得知那隻在裡面獻的公山羊,屬於當日事奉的,是在其之前獻上的F14;之後是亞倫的公綿羊和百姓的公綿羊,再之後是贖罪祭的脂油。
和常獻的燔祭,以及其素祭和奠祭;
這些祭物從未因任何節期的事奉而省略,即使是像這一天如此莊嚴的節期。由此可見,在贖罪日這一天,共獻上兩隻公牛、三隻公綿羊、三隻公山羊和兩隻羊羔。
在第七個月的第十五天,你們要召開聖會。
這是提斯利月,雖然它曾是尼散月或亞筆月之後的第七個月,但它曾是該年的第一個月。
你們不可做任何勞碌的工,並且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
這是住棚節,從這個月的第十五天開始。
十三隻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和十四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
這確實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獻祭,因為這些祭物是除了作贖罪祭的一隻公山羊,以及每日獻祭的兩隻羊羔之外所獻的,而每日獻祭的羊羔並沒有因這額外的獻祭而省略;所以這一天至少獻上了三十二隻牲畜。每種祭物的素祭和奠祭,都照常例,如前所述;在接下來的六天節期中,所獻的祭物、素祭和奠祭也相同,只是每天少獻一隻公牛。有人認為這可能預示著百姓罪惡的減少,從而聖潔的增長,或者更確切地說,預示著禮儀律及其祭物的逐漸衰老和消逝;這些公牛的數目最終為七,這個數字可能引導我們思想那所有這些祭物所預表的偉大祭物,藉著基督,那些被聖化的人得以完全。
(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15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16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17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18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19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0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1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2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3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4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5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6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7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8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29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30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31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32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33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34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13的解釋)。
【第35節】第八天你們要召開嚴肅會。
這是住棚節七天結束後的一天;因為這嚴肅會嚴格來說並非住棚節的一部分,而是其附屬。
你們不可做任何勞碌的工;
參閱《吉爾注釋》關於《利未記》23:36的解釋。
但你們要獻燔祭。
這與本月的第一天和第十天所獻的祭物相同(民29:2, 29:8);每種牲畜的素祭和奠祭也相同,如前所述;這一天也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除了每日的獻祭和與之相關的祭物之外。
(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36的解釋)。
【第38節】(參閱《吉爾注釋》關於《民數記》29:36的解釋)。
【第39節】這些事你們要在你們的節期中向耶和華行。
或者更確切地說,在你們所定和所指定的時期,正如猶太文士F15所解釋的;所以拉比雅基(Jarchi)將其解釋為一個固定的時間,這似乎更為恰當;因為上述獻祭並非都在節期中獻上,其中一個是禁食日,即贖罪日。
除了你們的許願祭和甘心祭之外:
這些祭物可以在任何時候獻上,儘管上述祭物是必須且有義務獻的;但這些則由他們自己選擇。
為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
關於這些,請參閱《利未記》7:11-16。
摩西將這一切事都告訴了以色列人;
摩西將所有這些事,即關於上述獻祭的各項律法,連同其補充和解釋,都向他們重複了一遍。
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摩西在神的全家和一切相關的事上,都是神忠心的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