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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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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內容包括:以色列民的罪,他們的淫亂和拜偶像(民25:1-3);他們因此受到的懲罰,許多人被殺(民25:4-5),並給出了死亡人數(民25:9);非尼哈因殺死兩名惡貫滿盈的罪犯而顯出的熱心(民25:6-8),並記下了他們的名字(民25:14-15),為此他受到稱讚,祭司的聖約也賜給他並得以堅立(民25:10-13);本章最後命令以色列人要擾害米甸人,因為米甸人曾用詭計擾害以色列人(民25:16-18)。
【第1節】以色列人住在什亭。
這是摩押平原的一個地方,因那裡盛產皂莢木(shittim wood)而得名,這木材在建造會幕時屢次提及;它是一種白荊棘,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金合歡樹,因為在阿拉伯曠野幾乎沒有其他樹木生長(參《出埃及記》25:5)。它的全名是亞伯什亭(民33:49)。以色列人一直住在這裡,直到摩西去世,因為這是他們在曠野的最後一站;他們現在正處於迦南地的邊界,即將進入,這使得他們在此地所犯的罪孽更加嚴重,接下來將會提到。
百姓與摩押女子行淫。
也與米甸女子行淫,如《民數記》25:6和31:9、31:16所示。在巴蘭的建議下,摩押人和米甸人設法與以色列人親近,並讓他們的女兒進入以色列人的圈子和交談中。以色列人被她們誘惑和迷戀,被引誘與她們行淫,並因此被帶入其他可憎的行為,這招致了神的憤怒。因此,他們不敢用戰爭嘗試,也無法用巫術和占卜實現的目標,卻通過這些邪惡的手段達成了,即將神的憤怒、咒詛和瘟疫帶到以色列人身上。
那些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她們的神獻祭。
也就是說,摩押和米甸的女子,與以色列人進行非法往來,邀請她們的情人來分享她們偶像獻祭後的宴席;因為獻給偶像的部分祭物會用來舉行宴席,許多人會被邀請參加,而且宴席會伴隨著所有可以想像的歡樂和愉悅,這非常誘人,尤其是對年輕人而言;以色列人因摩押女子的美貌而如此著迷,他們的慾望和情慾如此強烈,以至於他們無法拒絕邀請。
百姓就吃。
吃了獻給偶像的祭物,因此即使這樣做也犯了拜偶像的罪;然後,當他們吃喝快樂之後,他們就被引導去犯其他的拜偶像行為。
又跪拜她們的神。
這是一種明顯公開的拜偶像行為,藉此他們證明了自己對偶像神性的信仰、對偶像的敬畏以及對偶像的順服和效忠。拉比雅基(Jarchi)說,當邪惡的慾望在他們心中強烈,他們懇求摩押女子聽從並順從他們時,她們會從懷中取出毗珥的偶像,說:「敬拜這個。」暗示只要他們這樣做,她們就會滿足他們;因此,淫亂引導他們走向拜偶像,他們為了沉溺於淫亂而犯了拜偶像的罪。
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聯合。
這是一個偶像的名字;是眾巴力之一,巴力是偶像的通稱;為了區分它與其他巴力或偶像,它被稱為毗珥(Peor),要麼是因其開口說預言,如艾因斯沃思(Ainsworth)所說;要麼是因其崇拜中使用的某些淫穢姿勢和動作,許多人認為它與普里阿普斯(Priapus)相同;或者更可能是因其受崇拜的山名為毗珥山,就像朱庇特(Jupiter)因其神廟或受崇拜的山而稱為奧林匹斯朱庇特(Jupiter Olympius)、卡皮托利朱庇特(Capitolinus)一樣;或者來自某位偉人,被稱為毗珥主(Lord Peor),死後被神化;因此這些以色列人被稱為「吃死人的祭物」(詩106:28)。貝德福德先生(Mr. Bedford)F20認為他是含的兒子米斯蘭(Mizraim),埃及人的俄西里斯(Osiris),以及其他異教徒的普里阿普斯。而卡爾梅特神父(Father Calmet)F21認為他與俄魯斯(Orus)、俄西里斯(Osiris)和阿多尼斯(Adonis)是同一位;並且「Pe」只是一個前綴詞,而「Or」是名字,無非就是俄魯斯;但這樣的詞源學分析此詞無法支持。這個偶像,摩押人的主神,很可能與基抹(Chemosh)是同一位,基抹被明確稱為摩押人的可憎之物(王上11:7),關於他(參《耶利米書》48:7)。因此,基抹和毗珥被我們的英國詩人F23認為是同一位:以色列人與他聯合,在很大程度上離棄了真神,並被引入這位神祇的儀式中,經常參加對它的崇拜,並全心全意地依附於它,與他們的娼妓一同參與對它所進行的一切事奉(參《何西阿書》9:10)。
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因為沒有任何罪比拜偶像更惹神發怒,因為它直接與神的本性、尊榮和榮耀,以及神的旨意和崇拜相悖;因此,巴蘭和巴勒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實現,巴蘭通過他的邪惡計謀達成了他所有巫術都無法達成的目標;這從降在他們中間的瘟疫中可見一斑(參《民數記》24:1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因百姓的罪而發怒,祂從會幕中或雲中呼喚摩西:
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拿來。
指各支派的領袖,不是要將他們吊死,而是要審判那些敬拜毗珥的人,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解釋的;儘管有些人認為這些族長既然犯了罪,就被命令拿來吊死,作為公開的榜樣;但很難想像,儘管有些人可能犯了上述罪行,如心利,但並非所有族長都犯了罪。
將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對著日頭懸掛。
也就是說,那些犯了拜偶像罪的人:其含義,也是所有他爾根(Targums)所採納的,是這些百姓的族長要在適當的地方,即審判庭,召集起來,命令犯人帶到他們面前,審判、定罪那些他們發現有罪的人,並命令將他們懸掛在會幕附近,在會幕面前,因為他們忽略了在那裡敬拜神,卻事奉偶像;這必須在白天公開進行,以便所有人都能看見並懼怕;如果這個偶像所敬拜的是太陽,正如有些人所認為的,那麼他們被懸掛在太陽面前,是為了表明他們所敬拜的偶像無法拯救他們;反之,在太陽面前,彷彿是對太陽的蔑視,他們被命令懸掛起來;根據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這是在早晨對著初升的太陽懸掛,他們整天懸掛在那裡,日落時才被取下。
使耶和華的烈怒轉離以色列人。
當公義得以伸張,對罪犯施加適當的懲罰,藉此對罪惡表達了公正的憤怒,神也因此得了榮耀。
摩西對以色列的審判官說。
要麼是與百姓的族長相同的人,要麼是根據葉忒羅的建議所設立的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
你們各人要殺那與巴力毗珥聯合的人。
所有在他們各自轄區和管轄範圍內,被發現犯有此罪的人;摩西命令他們殺死這些人,要麼親手殺死,要麼更可能是命令他們指派適當的人員作為執行者來殺死。
看哪,以色列人中有一個人來。
從摩押或米甸的城市之一,根據下文,更可能是米甸;他很可能去參加了偶像的宴席,吃了祭物,敬拜了偶像,並與當地女子行淫;他不滿足於在遠處、較少人認識的地方沉溺於這些不潔之事:
在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眼前,帶著一個米甸女子到他弟兄那裡。
以最公開、最不加掩飾的方式,進入營地中央,經過摩西和許多聚集在一起的百姓,他們正為這莊嚴的場合聚集,尋求耶和華,並在祂面前謙卑自己:
那時會眾正在會幕門口哭泣。
這是百姓通常聚集進行宗教活動的地方;他們在這裡為他們中間所犯的罪惡和可憎之事哭泣哀悼,也為許多人受到民事長官之手所施加的懲罰,以及因一位憤怒的神而降臨在他們身上的瘟疫而哭泣;由此可見,儘管有許多人陷入了這些污穢的罪惡中,但仍有許多人沒有被玷污,他們為他們中間的可憎之事而嘆息哭泣:因為這裡所記載的事實是如此令人震驚的厚顏無恥之舉,「看哪」這個詞被放在描述之前,因為它是在如此公開、大膽和放肆的方式下進行的,而且是在這樣一個時刻,當時已經有許多人因此被吊死,神的瘟疫已經在百姓中爆發,而好人正在為罪惡和其懲罰而哀悼;如果這是在安息日發生的,正如撒馬利亞編年史F24所記載的,那更是罪加一等。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
看見那人如此厚顏無恥地走過,他的娼妓也與他同行;他的靈被激動,他充滿了對神榮耀的熱心,對罪惡和罪人充滿了聖潔的憤怒,以及對神公義律法尊嚴的公正關切;並且,為了防止其他人因如此重要人物的公開榜樣而陷入同樣的罪中,正如後來所顯示的,這個人確實是個重要人物:
就從會眾中起來。
從那些在會幕門口哭泣的人群中,或從為審判和判決被控拜偶像者而設立的審判庭中起來;因為他不僅是大祭司的兒子和繼承人,而且是可拉族人的首領,除了祭司職分外,他還擁有民事權柄(代上9:20)。
手裡拿著槍。
一支標槍或長矛;猶太人說F25他從摩西手中奪過來;根據約瑟夫F26的說法,那是一把劍;但這個詞更傾向於指手持的長矛;他隨手拿起它,追趕那個罪犯。
他跟著那以色列人進了帳棚。
他與他的娼妓一同進入的帳棚;這裡使用的詞與通常指帳棚的詞不同: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觀察到,在凱達林語或阿拉伯語中,有一個與之接近的詞,波查特(Bochart)加上冠詞「al」後說F1,是**alkobba**(alkobba,圓頂帳篷),我們英語中的「alcove」(壁龕)就源於此;亞本以斯拉說,帳棚的形式與此略有不同,正如其他人觀察到F2,其材料也有所不同,這種帳棚是用獸皮和皮革製成的,而另一種是用毛髮、樹枝製成的。阿魯赫(Aruch)的作者F3說,它上面短而窄,下面寬,並將其解釋為妓女居住的地方;因此在《他勒目》F4中,它被用作妓院,一些譯者F5也將其翻譯為此:
將他們二人刺透。
用他的標槍、長矛或長柄武器;
就是那以色列人和那女子,從腹中刺透。
由此看來,他們是在行淫時被殺的;這是一個非凡的行動,由一位具有公眾權柄的人,在一種超乎尋常的情緒激動下完成的,不應被私人身份的人引為榜樣:
這樣,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
這瘟疫已經在他們中間爆發,奪走了許多人的生命;根據約瑟夫F6的說法,這是一種疾病,即瘟疫;瘟疫因非尼哈的這一行為而停止,表明這得到了耶和華的認可。
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使徒保羅說有23,000人(林前10:8)。摩西將那些在瘟疫期間被懸掛在太陽下的,以及那些被瘟疫奪去生命的人都包括在內,也就是所有因此而死的人;使徒保羅只提那些「倒斃」的人,這不能恰當地用於那些被懸掛的人,他們可能有一千人,這樣他們的數字就一致了;但關於這個以及其他解決這個困難的方法(參《哥林多前書》10:8)。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從雲中,或從會幕中,摩西當時正在會幕門口(民25:6),這是在許多人死於瘟疫之後,也是在非尼哈的行為阻止瘟疫之後:說;如下。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
他的家譜和世系如前所述,部分是為了表明他不是一個私人,而是一個具有公眾權柄的人,他做了上述行為;也許他是摩西命令殺死每個人的審判官之一,因此他所做的是根據最高長官的命令;部分是為了表明他是大祭司職位的當然繼承人,按順序他將繼承此職;他的這一行動不應阻礙,反而應有助於確保和確認此職位歸他所有:
使我的怒氣從以色列人身上轉消。
藉著殺死那兩個人,如前所述,使怒氣的影響停止:
因他在他們中間,為我心裡火熱。
為了神的榮耀,祂律法的尊嚴,宗教的信譽,以及祂百姓的益處,這是一個值得熱心追求的善因(加4:18);在這方面,他是基督的預表,基督為神的殿、為其教義、紀律和崇拜、為祂百姓的救恩以及藉此而來的神的榮耀,心裡火熱,以致將自己耗盡(詩69:9);同樣,在祂使怒氣從以色列人身上轉消方面也是如此;罪是怒氣的原因,怒氣因此從天上顯明;神的百姓像其他人一樣應得怒氣;但基督為他們承擔了怒氣,因此將他們從怒氣及其所有影響中解救出來,他們免受怒氣降臨在他們身上:
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滅絕。
藉著降在他們中間的瘟疫,因他們駭人聽聞的可憎之事而極度被激怒。
所以你要說。
摩西奉命將以下內容告訴非尼哈本人,以安慰和鼓勵他,並告訴以色列百姓,使他們能注意到此事,並尊敬他,視他為耶和華所高度看重的人:
看哪,我將我的平安之約賜給他。
這不僅向他保證,他不必害怕他所殺之人的兄弟和親屬,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而且他將享有所有外在、內在和永恆的平安與幸福:巴力哈圖弗里拉(Baal Hatfurira)在此處說,「**שָׁלוֹם**」(Shalom,平安)在幾何學或數字上是彌賽亞;祂是平安,是和平的締造者,也是平安的賜予者,在祂裡面有恩典和平安的一切祝福:如果這個約與下一節的祭司之約是同一回事,那麼它之所以被稱為平安之約,是因為祭司與神有特殊的親近,享有祂的友誼、恩惠和與祂的平安,並且因為他們職分的正確執行是神與祂百姓之間平安的媒介;在這方面,非尼哈也是基督的預表;與基督所立的恩典之約被稱為平安之約(賽54:10;瑪2:5),因為在這個約中,平安與和好的計劃得以形成、同意並確立;基督被指定為和平的締造者,祂也同意如此;因此,祂被差遣並藉著祂十字架的血成就了平安,這平安在永恆的福音中被宣揚,因此被稱為平安的福音。
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祭司的約。
這約和其中所有的祝福;因此,這約與基督及其所有屬靈的後裔堅立不移(詩89:28-29):
因為他為他的神心裡火熱,為以色列人贖罪。
亞倫的祭司職分被稱為永遠的,因為它將持續,並且確實持續了整個猶太時代,直到彌賽亞的降臨,在祂裡面它達到了最終目的。現在,儘管非尼哈按順序在他父親去世後將獲得祭司職分,但這裡因他的熱心而應許給他,既是為了向他保證他將比他父親活得更久,而且不會有任何事發生在他身上,使他無法擔任祭司職分;此外,他將有後裔,祭司職分將在他後裔中延續;儘管他的血脈曾一度中斷,因某些原因,祭司職分被轉移到以他瑪的兒子以利家族;但後來在所羅門時代又恢復到非尼哈家族,並一直持續到被擄時期,甚至到希律時代,以及彌賽亞時代:在這方面,非尼哈也是基督的預表,與祂所立的約不僅從亙古到永遠,是一個不能被破壞、永不被廢除的約;而且建立在其上的祭司職分也是如此,它是由神的誓言所確立的,神向祂起誓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基督的祭司職分是永不改變的,不會從一人傳給另一人;祂的犧牲具有永久的功效和能力來除去罪,祂永遠活著為祂的百姓代求(來7:21, 24, 25, 27):
因為他為他的神心裡火熱,為以色列人贖罪。
藉著對犯罪者執行審判,正如基督藉著滿足律法和公義為祂百姓的罪贖罪一樣:除了已經觀察到的,還可以指出,非尼哈和基督在他們的名字上也有相似之處;非尼哈的意思要麼是「那施恩者的臉」,即神的臉,祂施恩;基督是神的臉,是祂本體的真像,即使祂沒有施恩給基督自己,但祂卻為基督的緣故施恩給祂的百姓;或者「祂將看顧那施恩者」,或「並施恩」F7;也就是說,神看顧祂兒子的位格、公義、寶血和犧牲,並施恩給祂的百姓。
那被殺的以色列人的名字。
被非尼哈所殺,如前所述:
就是與米甸女子一同被殺的。
那女子也被殺了,兩人一同被一槍刺透:
名叫心利,是西緬支派中一個宗族的首領。
或他父親家族的首領;西緬支派有五個家族,這個人是其中一個家族的首領,見《民數記》26:12-13;儘管約瑟夫F8和撒馬利亞編年史F9都說他是西緬支派的族長。他的名字被提及,部分是為了羞辱他,部分是為了榮耀非尼哈,他的熱心和勇氣如此之大,以至於他不懼怕奪去一個在百姓中有如此地位、權柄和影響力的人的生命。
那被殺的米甸女子的名字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
蘇珥是米甸的五個王之一(民31:8),撒馬利亞編年史F11也說,她是一位王的公主,來到西緬支派的一位族長那裡,引誘他吃她的食物,並敬拜她的偶像。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說她名叫塞洛娜(Selonae),是摩押國的領袖巴勒的女兒,她的住處在米甸:
蘇珥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
也就是說,哥斯比的父親蘇珥是;米甸有五個兒子,他們的名字在《創世記》25:4中給出,拉比雅基(Jarchi)由此推斷,米甸有五個主要家族,而這個人是其中一個家族的首領,這並非不可能;這也為非尼哈增添了榮耀,因為他不論國籍,不因他們的地位和品質而有所偏袒。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這是在上述事件發生一段時間之後;具體多久不確定;在摩西去世前不久,見《民數記》31:1-2:
你們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
與他們作戰,用刀劍擊殺他們;不是摩押人,而是米甸人,儘管他們都是以色列的同盟敵人;但神曾吩咐不要與摩押人爭戰(申2:9),他們因羅得的緣故而得蒙寬恕,因為他們是羅得的後裔;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也為了將來要從他們出來的路得;《他勒目》F12中也是如此;儘管他們並沒有完全逃脫神的憤怒,如《申命記》23:3-4所示;但米甸人是首先建議派人去請巴蘭的,巴蘭在被巴勒解僱後,就住在他們那裡並受到款待;看來是他向他們提出了邪惡的建議,引誘以色列人行淫,進而拜偶像,從而使神的咒詛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將這個建議傳達給摩押人,兩者都參與了執行(見民22:4, 7;25:1, 6;31:9, 16)。
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
不是用戰爭,而是用詭計,用狡猾的策略和巧妙的方法引誘他們犯罪,使他們因此暴露在神的憤怒之下:
在毗珥的事上,用詭計誘惑你們。
指偶像毗珥,也就是巴力毗珥;這似乎支持了毗珥是一個人的名字,某位偉人死後被神化的觀點;現在米甸人誘惑以色列人,是藉著派他們的女兒到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與她們行淫,並被她們引誘去敬拜偶像毗珥:
又因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就是他們的姊妹。
他們的同胞,因為東方人習慣稱同國的人為兄弟姊妹:現在米甸人誘惑以色列人,是藉著將這樣一位高貴的女子獻給他們的一位族長,這為米甸的其他女兒樹立了榜樣,使她們效仿,因此許多以色列人被誘惑陷入淫亂和拜偶像:
在瘟疫的日子,因毗珥的事被殺。
或因毗珥的緣故,如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所說,因為敬拜那個偶像;不是說哥斯比是因此被殺,而是瘟疫因以色列人敬拜它而降臨,而且她被殺的那天正是瘟疫發生的日子;由此看來,瘟疫只持續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