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民數記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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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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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迦南人亞拉得王被擊敗的事蹟(民21:1-3);以色列民因繞行以東地而遭遇困難,發出怨言,因此受到火蛇的懲罰(民21:4-6);他們悔改後,神吩咐摩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仰望的就得存活(民21:7-9);接著記載了以色列民的幾次行程和駐紮地,直到他們來到亞摩利人的地界(民21:10-20);他們派使者去見亞摩利人的王西宏,請求借道通行,但西宏拒絕,於是他們與西宏爭戰,擊敗了他,並佔領了他的地,為此流傳了許多諺語(民21:21-32);本章最後以擊敗巴珊王噩作結(民21:33-35)。

【第1節】

當迦南人亞拉得王,住在南地的,聽見以色列人從探子的路而來:
「亞拉得」似乎更像是一個地方、城市或國家的名稱,而迦南人是那裡的王,而不是一個人的名字,因為我們讀到「亞拉得王」(書12:14),參閱(士1:16)。因此,翁革羅斯和耶路撒冷他爾根在此處都譯作「亞拉得王」;約拿單他爾根則說,他改變了居所,在亞拉得作王。亞拉得可能得名於迦南的兒子亞瓦(創10:18)。耶柔米F14說,「亞拉得」(Arath),即亞拉得,是亞摩利人的一座城,靠近加低斯曠野,至今仍可見到,是一個距離馬拉提斯四英里、希伯崙二十英里的村莊,位於猶大支派之地。亞本以斯拉也指出,古人說這就是西宏(亞摩利人的王),他被稱為迦南人,因為所有亞摩利人都是迦南人。但根據雅爾奇的說法,這裡指的是亞瑪力人,正如經上所說:「亞瑪力人住在南地」(民13:29)。約拿單他爾根在此處也如此說。

「聽見以色列人從探子的路而來」:這可能是指以色列人以探子的方式前來,或者更可能是指他們沿著三十八年前探子所走的路徑而來,那條路是南地之路,正是這位迦南王所居住的地方(參民13:17, 13:22, 13:29)。七十士譯本將這個詞未經翻譯,視為地名,讀作「從亞他林的路而來」,撒馬利亞五經和阿拉伯譯本也如此。如果這個地方確實存在於此處附近,那將是最有可能的解釋;因為探子從未被迦南人發現,他們所走的路徑不可能被迦南人知曉;而且,即使被知曉,也不太可能被如此稱呼,因為當時並未發生任何對他們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他就與以色列人爭戰」:他召集軍隊,出兵迎戰,阻止以色列人通行,並與他們交戰。

「擄了他們幾個人」:根據約拿單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的說法,擄了許多人;但雅爾奇說,只擄了一個婢女。

【第2節】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許願說: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懇求幫助,以對抗他們的敵人,並祈求祂賜予他們勝利,同時向祂許下承諾:

「你若將這百姓交在我手中」:確實且完全地將他們交給以色列人,使他們能獲得徹底的勝利。

「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或「將他們獻為聖物」,或將他們完全毀滅F15;殺死人畜,焚燒房屋,奪取財物,不是作為戰利品供私人使用,而是將其保留供神使用;這一切都包含在所許的願中,正如對耶利哥所做的那樣(書6:21, 6:24)。因此,正如亞本達拿所觀察到的,這是一個關於他們進入迦南地後將要做什麼的誓願。

【第3節】

耶和華應允以色列人的話:
在他們的禱告和誓願中;祂悅納並照他們的願望應允了他們:

「把迦南人交在他們手中」:使他們戰勝迦南人。

「他們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也就是說,將他們「獻為聖物」,並將他們完全毀滅;因為他們當時並未實際毀滅他們,因為我們後來讀到亞拉得(書12:14)。但他們在約書亞時代這樣做了,當時整個迦南地都落入他們手中;因為如果他們現在就進入那地,攻取並毀滅了屬於亞拉得的城邑,他們無疑會繼續前進,追逐他們的勝利,而不會再回到曠野,繞行以東,以便從另一條路進入。許多人認為,正如亞本以斯拉在(民21:1)所觀察到的,這段經文是在那地被征服後由約書亞寫的。

「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何珥瑪」:這地方以前名叫洗法,似乎是因發生在此地的各種災難而得名;例如以色列人被亞瑪力人擊敗(民14:45),以及迦南人被以色列人擊敗,後來猶大和西緬又擊敗了此地的居民(士1:17)。它的名字來自「**חרם**」(Cherem),即它被獻為聖物或毀滅。

【第4節】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
在與亞拉得王交戰並擊敗他之後:

「沿著紅海的路,要繞過以東地」:以東地靠近紅海,因此紅海得名,因為「以東」意為紅色;以色列人必須沿著這條路繞過那個國家。

「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因為這條路是往回走,而不是往迦南地前進,而且路途遙遠;他們走的是一條迂迴的路;如果他們能獲准穿過以東地,路程就會縮短;或者如果他們追擊對迦南人的勝利,他們就會直接進入那地;這或許是讓他們煩躁、惱怒和灰心喪志的原因,因為他們被迫回頭,繞這麼大一個圈子,而他們本有機會進入那地;他們也可能因道路的崎嶇難行而感到困擾,因為以東的邊界多岩石和陡峭。原文是「他們的靈或氣息短促」F16;他們呼吸短促,因旅途疲憊和虛弱,或因憤怒,就像憤怒的人在極度激動時那樣。因此,神的子民在今世的曠野中旅行時,也常因罪、撒但和世界所帶來的困難、試煉和麻煩而灰心喪志,變得煩躁和不耐煩;但儘管他們被引導繞行,走了一條迂迴崎嶇的路,卻是通往他們居住之城的正路(詩107:7)。

【第5節】

百姓就怨讟神:
祂在雲柱和火柱中走在他們前面,因為祂引導他們走這樣一條路;也就是說,正如使徒教導我們解釋的,他們怨讟基督(林前10:9),這也是基督神性的一個重要證明;約拿單他爾根也如此意譯:

「又怨讟摩西」:他的僕人,因為他順從主的命令,按照主的指示引導百姓:

「說: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他們將這事歸咎於神和摩西;亞本以斯拉稱之為一個奇怪的詞,因為他們在極度激動中,沒有仔細思考他們所說的話;他們對如此大的恩典表現出極大的忘恩負義,並以錯誤的方式描述這件事,彷彿把他們從那裡帶出來的目的是為了在曠野中殺死他們:

「這裡沒有糧食」:沒有糧食,曠野中沒有任何可以做麵包的東西;沒有他們稱之為麵包或認為是麵包的東西,否則他們就有嗎哪了,正如隨後所承認的:

「也沒有水」:沒有任何適合飲用的淡水,否則他們就靠近海了;他們最近從磐石中得到的水,或許現在已經用完了,而且它不像另一塊磐石那樣跟隨他們:

「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嗎哪;這非常淡薄,這極其淡薄的食物,所用的詞F17的詞根重複,增加了意義:如果理解為清淡易消化,那它就更值得珍視了;但或許他們的意思是,它沒有多少實質和功效,不能填飽肚子和滿足;或者更確切地說,它極其卑賤、低劣和可鄙;他們如此稱呼天上的糧食,天使的食物,這奇妙的護理之恩;同樣地,基督,那隱藏的嗎哪,祂的福音,以及其中寶貴的真理,也被未重生的人和屬肉體的信徒如此對待(林前1:23)。

【第6節】

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
在阿拉伯的曠野和紅海附近有大量的火蛇;但到目前為止,以色列人一直受到周圍雲柱的保護,免受其害,但因犯罪,耶和華允許它們進入他們中間,以懲罰他們;這些蛇被稱為火蛇,要麼是因為它們的顏色,因為在阿拉伯,正如埃利安F18所說,有金色的蛇,與後來製造的銅蛇有些相似,所以迪奧多魯斯·西庫魯斯F19說,在阿拉伯的同一地區也有紅色或猩紅色的蛇,長約一拃,其咬傷完全無法治癒;要麼是因為它們的影響,使被咬的人感到灼熱和口渴;雅爾奇說,它們之所以被稱為火蛇,是因為它們的毒牙會灼燒。這些很可能是飛蛇,正如(賽14:29)所暗示的,它們被神差遣,可能會飛到百姓中間咬他們;在阿拉伯的沼澤地區確實有這樣的蛇,許多作家F20都提到,它們從那些地區飛到埃及,在那裡會遇到一種叫做朱鷺的鳥,朱鷺會殺死它們,因此朱鷺受到埃及人的高度崇敬;希羅多德F21說,它們只存在於阿拉伯,F23還說,那種叫做水蛇的蛇,它們的翅膀沒有羽毛,而是像蝙蝠的翅膀,波查特F24認為這裡指的就是這種蛇:

「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因為,正如前面從迪奧多魯斯·西庫魯斯那裡引述的,它們的咬傷完全無法治癒;索利努斯F25說,同樣的阿拉伯飛蛇,它們的毒液非常迅速,死亡發生在疼痛感覺到之前;關於水蛇這種蛇,利奧·非洲人F26說,它們的毒液極其有害,除了在毒液滲透到身體其他部位之前切除被咬的肢體部分外,沒有其他補救辦法:另一種蛇,Dipsas,其他人認為這裡指的是這種蛇,被咬後會立即引起無法忍受且幾乎無法消除的口渴,而且是致命的,除非最迅速地得到幫助;如果這裡的情況是這樣,那就非常糟糕了,因為沒有水:索利努斯F1說,這種蛇會因口渴而致人死亡;亞里斯多德F2提到一種蛇,有些人稱之為聖蛇,凡被它咬傷的,周圍立即腐爛:這些蛇和它們的咬傷,可能是古蛇魔鬼及其火箭的象徵,也是他所引誘的罪惡的象徵,其後果是可怕和致命的,除非得到神的恩典阻止。

【第7節】

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犯了罪,等等。
被蛇咬傷,有些人已經死了,其餘的人都嚇壞了,於是他們來到摩西面前,謙卑地承認他們的罪:

「因為我們怨讟耶和華,又怨讟你」:他們抱怨被帶出埃及,抱怨在曠野中沒有更好的食物;他們斷定自己會因缺乏而死在那裡,永遠無法進入迦南地,他們現在意識到這些罪惡,並承認了它們:

「求你禱告耶和華,叫他把這些蛇從我們這裡除掉」:或「這條蛇」F3,單數形式,代表複數,這種用法很常見;或者像約拿單他爾根所說的,求他除去蛇的災禍,使災禍停止,他們不再受其困擾:他們意識到這些蛇來自神,除了神沒有人能除去它們;他們知道摩西在禱告上大有能力,與神有關係,所以他們懇求他為他們代求,儘管他們曾抱怨他並惡待他:

「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這證明他性情溫和,有饒恕之心;儘管他曾受到如此嚴重的指責,但他仍樂意為他們向神禱告。

【第8節】

耶和華對摩西說:
從雲中說話;或者,摩西可能進入了聖所,在那裡禱告,耶和華從基路伯之間應允了他:

「你製造一條火蛇」:不是一條真的蛇,而是蛇的形像,一條非常像以色列人曾被咬傷的火蛇:

「掛在杆子上」:一個旗杆、旗幟或標誌,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或許是指他們用來扛旗的杆子之一:約拿單他爾根將其譯為「在高處」,以便營中所有的人都能看見:

「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這非常奇妙,人藉著看一條蛇的形像,就能治癒被真蛇咬傷的致命傷;醫治的能力不是來自形像,而是來自神,祂命定要製造它,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被咬的人將會活著。

【第9節】

摩西就製造了一條銅蛇:
這是最適合用來製造它的金屬,以便它能像火蛇,無論是金色的還是猩紅色的:迪奧多魯斯·西庫魯斯F4提到有些蛇的顏色像黃銅,它們的咬傷會立即導致死亡,如果有人被咬,他會感到劇痛,全身流血汗;選擇黃銅也是因為它經過拋光後會閃亮,可以在很遠的地方被看見,摩西可能從他們現在所在的撒摩拿的下一個駐紮地普嫩獲得這種金屬,正如(民33:42)所示,那是一個以銅礦聞名的地方,耶柔米F5說,在他那個時代,那是一個小村莊,被判處礦工刑罰的人從那裡開採銅礦:

「掛在杆子上」:正如他所受的指示:

「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這非常奇妙,如果醫生所說的是真的,正如金奇所記載的F6,如果一個人被蛇咬傷,他一看見一塊黃銅就會立即死亡,那麼這就更奇妙了:將這條蛇掛在杆子上以達到這樣的目的,是基督被高舉的預表,無論是在十字架上,還是在聖道的事奉中,凡憑信心仰望祂的人都可以得到醫治(參約3:14),這段經文詳細解釋了這個預表:以色列人製造這個形像時所處的駐紮地,名叫撒摩拿,意為形像、影子或相似之物,正如銅蛇一樣;根據邦廷F7的說法,從他們上次所在的何珥山到這個地方,有二十八英里:這條蛇並沒有留在它被放置的地方,而是被他們帶走,一直保存到希西家王的日子(王下18:4)。

【第10節】

以色列人起行:
從撒摩拿出發,來到普嫩,根據上述作者的說法,普嫩距離撒摩拿二十英里;不過,有些人認為銅蛇是在這裡豎立的,因為如前所述,這裡有銅礦可以提供金屬:

「在俄泊安營」:根據同一作者的說法,俄泊距離普嫩二十四英里;這個詞的意思是「瓶子」;或許以色列人在這裡取水並裝滿了瓶子,或者,像其他人認為的,他們用摩押的酒裝滿了瓶子,並因此給這個地方命名;它可能就是托勒密F8所說的埃博達(Eboda),他將其置於阿拉伯佩特拉;老普林尼F9也提到了它。

【第11節】

他們從俄泊起行:
他們在那裡停留了多久不確定:

「在以耶亞巴琳安營」:根據邦廷F11的說法,以耶亞巴琳距離俄泊十六英里;雅爾奇說,這是旅客經過尼波山前往迦南地的路,它將摩押地和亞摩利地分開:

「在摩押東邊的曠野」:稱為摩押曠野(申2:8):

「向日出之地」:摩押地的東邊(士11:18)。

【第12節】

他們從那裡起行,在撒烈谷安營。
或撒烈溪,如(申13:14)所說的,就在它附近:這似乎與底本迦得是同一個駐紮地(民33:45),根據上述作者的說法,它距離以耶亞巴琳十六英里。

【第13節】

他們從那裡起行,在亞嫩河那邊安營:
亞嫩河是摩押邊界上的一條河:

「這河是在曠野,從亞摩利人的境界出來的」:根據雅爾奇的說法,他們繞過摩押地的南部和東部,沒有進入摩押的邊界,正如耶弗他所說的(士11:18),但在他們到達這裡之前,他們曾在亞門底伯拉太音駐紮(民33:46, 33:47):

「因為亞嫩河是摩押的邊界,在摩押和亞摩利人中間」:這條河將這兩個國家分開,並劃定它們的邊界;摩西在此處記述得更為詳細,是為了表明以色列人沒有從摩押人那裡奪取任何東西,除了亞摩利人從摩押人那裡奪取的,因為他們被吩咐不要騷擾摩押人和亞捫人(申2:9, 2:19),參閱耶弗他的辯護(士11:15-27)。

【第14節】

所以耶和華爭戰記上說:
一本記載古代戰爭的歷史書,是耶和華允許在世上發生的;亞本以斯拉認為,這本書從亞伯拉罕時代開始,因此可能始於他那個時代的列王之戰,並涵蓋後來時代的其他戰爭,特別是亞摩利王西宏的戰爭,以及他征服摩押部分地區的戰役;摩西引用這本書,可能是由這些民族中的某一位所寫,以證明他在此處所說的話:

「他在紅海所行的事」:也就是說,亞摩利王西宏所行的事,或耶和華藉著他所行的事,「在瓦合和蘇法」F12,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要麼是對摩押的一位王,要麼更可能是對摩押邊界上的一個城市,名叫瓦合,或者他是如何用一場風暴或可怕的攻擊摧毀了瓦合城:

「以及亞嫩河的溪谷」:一些位於那條河的支流上的地方,這些地方被亞摩利人從摩押人手中奪走,正如所引用的書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

【第15節】

又在溪谷的斜坡,直到亞珥的住處:
所有沿著溪流延伸的地區,直到摩押的首都亞珥城,稱為摩押的亞珥(賽15:1),

「靠近摩押的邊界」:正如那座城所處的位置;引文從上述書中到此為止,作為亞摩利人從摩押人手中奪取之物的證明,這些地方在以色列人到達摩押邊界時並不在摩押人的佔有之下;因此,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這些地方,並沒有對摩押造成任何不公。

【第16節】

他們從那裡到比珥:
一個因這裡湧出的井而得名的地方,以下是關於這口井的記載:

「就是耶和華對摩西說:招聚百姓,我好給他們水喝的那井」:耶和華應許摩西,不需他們祈求就賜給他們水;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恩惠,為此他們心存感激:對他說:

「招聚百姓,我好給他們水喝」:因為他們現在已經離開亞嫩河及其支流,可能缺水,儘管他們沒有像往常那樣抱怨;耶和華在他們沒有祈求的情況下應許賜水給他們;為了讓他們見證將為他們行的神蹟,他們被吩咐聚集起來。

【第17節】

那時以色列人唱這歌:
因神對他們白白的恩惠和美意而感動:

「井啊,湧上水來!」:他們憑信心禱告,相信神的應許,水會湧上來;因此他們彼此鼓勵,不僅相信,甚至在水實際湧出之前就為此歌唱:

「你們要向它歌唱」:或為此讚美耶和華;或「回應它」F13,因為他們習慣於以回應或交替的方式歌唱。

【第18節】

眾首領挖這井:
各支派的首領和族長:

「民中的貴冑掘這井」:根據約拿單他爾根的說法,是七十位長老:

「是律法師所命定的」:要麼是耶和華自己,祂是祂百姓的律法師,祂指出了地點,並指示首領們在哪裡挖掘,也就是說,祂藉著摩西這樣做;雅爾奇認為摩西是律法師,這並非不對:約拿單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將這個詞譯為複數的「文士」,並將他們解釋為摩西和亞倫:這些首領和貴冑「用他們的杖」挖掘;要麼是他們的拐杖,要麼是他們權柄的標誌;他們用這些杖擊打地面,或將它們插入柔軟的沙地,水就冒出來並流淌而出。肖博士F14選擇將這些詞譯為「以他們一致的讚揚」,或「拍手」,因為迦勒底語中的詞(**נֵס**,nes)就是這個意思;或者可以像亨特博士所說的,他被肖博士引用,譯為「藉著用杖描繪」或「標記出」井的形狀或樣式。艾因斯沃思先生認為這口井象徵基督,是園中的泉源,活水的井;井中的水象徵聖靈和祂的恩典,是湧流到永生的活水泉源;其方法是教會的治理者,基督的僕人,

「藉著傳講聖道,開啟聖經」;這樣的恩典值得歌唱,並要歡樂地從救恩的泉源中取水(賽12:3):

「從曠野到瑪他拿」:從亞嫩河附近的曠野,從亞摩利人的境界出來的(民21:13),到一個意為「禮物」的地方。約拿單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將其譯為:

【第19節】

從瑪他拿到拿哈列,從拿哈列到巴末。
所有他爾根都將此節和下一節解釋為,不是以色列人的行程,而是井的移動,即井從賜給他們的地方,與他們一同下降到山谷,再從那裡到高處,正如這些詞所表示的:事實上,這些地方在以色列人的行程中並未提及(民33:1-56),也不是他們安營的駐紮地,而是他們在到達亞巴琳和基底莫曠野之前經過的地方。

【第20節】

從巴末到谷中:
或者更確切地說,「到山谷」,正如翁革羅斯他爾根所說,因為「巴末」意為高處;然而,根據耶路撒冷他勒目F15的說法,巴末巴力(Bamoth Baal),似乎是同一個地方,位於平原:

「這谷在摩押地」:這山谷屬於摩押,以色列人進入了其中:

「對著毘斯迦的山頂」:並非山谷延伸到山頂,以色列人也沒有走到山頂,只有摩西去了,而是指山腳,這才是真正的意思;因為它指的是毘斯迦的起點,毘斯迦是摩押平原附近的一座高山,這才是它的山腳:

「向著耶西們」:也就是毘斯迦,正如雅爾奇正確解釋的,它俯瞰一個名叫耶西們的地方;耶西們意為曠野,實際上就是基底莫曠野(申2:26),因為接下來的使者就是從那裡被派出的。

【第21節】

以色列人差遣使者去見亞摩利人的王西宏,等等。
亞摩利人是迦南民族之一,是一個主要且強大的民族,他們被註定要毀滅,他們的地也被預定給以色列民;參閱(創15:16),當時西宏是他們的王,摩西奉以色列人的名,從靠近他國家的基底莫曠野,向他發出了一個非常和平的信息(申2:26):

【第22節】

讓我從你的地經過:
穿過他的一部分土地,這將是通往約旦河的一條更短的路,以色列人要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他們在通行中提出的條件,或他們將嚴格遵守的事項,與向以東王提出的相同。(參閱民20:17的吉爾注釋)。

【第23節】

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經過:
因為他不信任他們,不相信他們所作的承諾,認為讓這麼一大群人進入他的領土任何部分都不安全(士11:20),主要原因是他被耶和華硬了心,以便他能被交在以色列人手中,正如所預定的(申2:30):

「西宏就招聚他的眾民」:所有能拿起武器的人都從他的城邑中被召集起來,這無疑是一支非常龐大而強大的軍隊;但當他們被擊敗後,正如他們所遭遇的,以色列人就更容易攻取他們的城邑,因為那裡只剩下婦孺。

【腳註】
F14 De locis Heb. fol. 87. K.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87頁K欄。
F15 ( ytmrxhw ) "et anathematisabo", Montanus; "devovebo", Tigurine version. (**ytmrxhw**,ve-heḥeremti)「我將獻為聖物」,蒙塔努斯;「我將奉獻」,提古利努斯譯本。
F16 ( vpn ruqtw ) "et abbreviata est anima", Montanus, Munster, Fagius, Vatablus; "decurtata", Piscator. (**וַתִּקְצַר נֶפֶשׁ**,vatiktsar nefesh)「靈魂縮短了」,蒙塔努斯、明斯特、法吉烏斯、瓦塔布魯斯;「被截斷了」,皮斯卡托。
F17 ( lqlqh ) "levissime", V. L. Pagninus, Montanus, Fagius, Vatablus; "vilissimi",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הַקְּלֹקֵל**,hakkelokel)「極其輕微的」,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法吉烏斯、瓦塔布魯斯;「極其卑賤的」,小儒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18 De Animal. l. 10. c. 13. 埃利安《動物誌》第10卷第13章。
F19 Bibliothec. l. 3. p. 180. 迪奧多魯斯·西庫魯斯《歷史叢書》第3卷第180頁。
F20 Herodot. Euterpe, sive, l. 2. c. 15. Aelian. de Animal. l. 2. c. 38. Mela, l. 3. c. 9. Solin. Polyhistor, c. 45. & alii. 希羅多德《歐忒耳佩》(或第2卷第15章)、埃利安《動物誌》第2卷第38章、梅拉《地理學》第3卷第9章、索利努斯《多史》第45章及其他。
F21 Thalia, sive, l. 3. c. 109. 希羅多德《塔利亞》(或第3卷第109章)。
F23 Euterpe, sive, l. 2. c. 76. 希羅多德《歐忒耳佩》(或第2卷第76章)。
F24 Hierozoic. par. 2. l. 3. c. 13. col. 423. 波查特《聖經動物學》第二部第3卷第13章第423欄。
F25 Polyhist. c. 45. 索利努斯《多史》第45章。
F26 Apud Scheuchzer, Physic. Sacr. vol. 2. p. 386. 謝赫策爾《聖經物理學》第2卷第386頁所引利奧·非洲人。
F1 Polyhist. c. 40. 索利努斯《多史》第40章。
F2 Hist. Animal. l. 8. c. 29. 亞里斯多德《動物史》第8卷第29章。
F3 ( vxn ta ) "serpentem", Montanus; "hunc serpentem", Piscator. (**אֶת־הַנָּחָשׁ**,et-hannachash)「這條蛇」,蒙塔努斯;「這條蛇」,皮斯卡托。
F4 Bibliothec. l. 17. p. 560. 迪奧多魯斯·西庫魯斯《歷史叢書》第17卷第560頁。
F5 De locis Heb. fol. 91. G.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1頁G欄。
F6 Sepher Sherash. rad. ( vxn ) 金奇《詞根書》詞根(**נָחָשׁ**,nachash)。
F7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83. 邦廷《列祖遊記》第83頁。
F8 Geograph. l. 5. c. 17. 托勒密《地理學》第5卷第17章。
F9 Nat. Hist. l. 6. c. 28.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6卷第28章。
F11 Ut supra.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83.) 同上(《列祖遊記》第83頁)。
F12 Vid. L'Empereur. Not. in Mosis Kimchi ( odoiporia ) p. 195. 參見L'Empereur,摩西·金奇《旅程》第195頁注釋。
F13 ( hl wne ) "respondete ei", Montanus; "alternis canite ei", Tigurine version, Piscator. (**עֲנוּ־לָהּ**,anu-lah)「回應它」,蒙塔努斯;「輪流向它歌唱」,提古利努斯譯本、皮斯卡托。
F14 Travels, p. 67. Ed. 2. 肖《遊記》第67頁,第二版。
F15 Sheviith, fol. 38. 4. 《耶路撒冷他勒目》示毘亞篇,第38頁第4欄。

並出兵攻擊以色列,進入曠野;即基底莫的曠野。他不滿足於拒絕和平的信息,反而以敵對的方式出兵攻擊以色列,甚至離開自己的領土;因此,他是侵略者,且未受挑釁,這使得他的毀滅顯得更加公義,而以色列子民對他們所征服的國家擁有更好的權利。

他來到雅雜;這是摩押地的一個邊境城鎮,見(賽15:4)(耶48:34)。根據邦廷 F16 的說法,它距離亞巴琳十六英里。

並與以色列爭戰;在上述地點,他們進行了一場激烈的戰鬥。

【第24節】

以色列用刀劍擊殺了他 殺死了他和他的軍隊,將他們徹底擊潰,並取得了完全的勝利;神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中,否則他們是一個非常強大、有力和好戰的民族;見(摩2:9)。

並佔據了他的地,從亞嫩河直到雅博河;這兩條河,一條在他國家的南方,另一條在他國家的北方;一條是他與摩押人之間的國界,另一條是他與亞捫人之間的國界,如下所述:

直到亞捫人的地界;因為亞捫人的地界堅固;這被視為以色列人不再繼續征服的原因;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主的命令,不要困擾亞捫人,也不要與他們爭戰;儘管拉比雅基將此禁令歸因於他們的強大(申2:19),但這裡給出的理由是,西宏無法將他的征服擴展得更遠,因為它無論是天然還是人工,或兩者兼具,都防禦得很好,有雅博河、山脈和邊境城鎮,特別是拉巴,正如約拿單他爾根所暗示的,那是他們後來時代的王城,一個非常堅固的地方;見(撒下12:26)。

【第25節】

以色列佔領了所有這些城市 這些城市位於亞嫩河和雅博河之間;它們的具體名稱可見於(民32:3 民32:34-38)。

以色列人就住在亞摩利人的一切城邑中;這些城邑被賜給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他們居住其中,作為他們的產業和繼承之地(民32:2 民32:33)(申3:12 申3:16):

在希實本和它的一切鄉村中;或「它的女兒們」{q}。希實本是首都或母城,所有鄰近的城鎮和鄉村都像它的女兒一樣;關於這座城市,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會有更多說明(見賽15:4的吉爾注釋)。

【第26節】

因為希實本是亞摩利王西宏的城邑,等等。這是他的王城,他在此設立宮殿,居住了一段時間,或許他的一些前任也曾如此;因此,當以色列人攻取時,它仍在西宏手中,他們有充分的權利和資格佔有並居住其中:事實上,這正是這裡給出的理由,

他曾與摩押的前任國王爭戰;要麼是巴勒之前的國王,要麼是摩押某位曾統治過的國王,西宏(這可能是亞摩利諸王的通用名稱,如同法老之於埃及人)曾與他交戰:

並從他手中奪取了他所有的地,直到亞嫩河;這地已在亞摩利人手中多年;因此,摩押人沒有理由反對以色列人居住和佔有這地,因為以色列人並非從摩押人手中奪取,而是在一場合法的戰爭中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為了證明這一點,經文引用了當時的吟遊詩人和詩人,他們是將著名事蹟以詩歌形式傳給後世的人。

【第27節】

因此,說諺語的人說 那些時代的歷史作家,在亞摩利人中,通常是詩人,他們以詩歌形式記載摩押人和亞摩利人之間的戰爭歷史;就像希臘的荷馬寫特洛伊戰爭一樣;這些古代吟遊詩人的作品簡短精煉,並以諺語、謎語和比喻的表達方式包裝,以便更好地記憶,因此被稱為諺語家。拉比雅基說,是巴蘭和比珥發出他們的比喻,說:

來吧,到希實本;這些詞是這首歌的開頭,其中亞摩利人被描繪成邀請西宏和他的貴族進入他所佔領的希實本,並將其作為他的王城;或者他們互相鼓勵進入並修復它,因為它在被佔領時遭受了很大的破壞,這似乎得到了接下來內容的證實:

讓西宏的城邑被建造和預備;也就是說,讓我們著手重建這座城市,並為我們的國王西宏準備好它,讓它被稱為他的城市,成為他的居所、他的宮殿,以及他的朝廷所在地。

【第28節】

因為有火從希實本發出 這不是在西宏征服它之前,而是在之後,正如拉比雅基所觀察到的;這應理解為他的士兵從那裡出發,在鄰近地區造成破壞,如同強烈的火焰,其猛烈的火勢無法抵擋;耶路撒冷他爾根也是如此解釋:

它吞滅了摩押的亞珥;摩押國的首都,也就是說,他們對此深信不疑,並試圖通過這些作品讓人民也確信,這座城市將會落入他們的軍隊手中並被摧毀,就好像已經發生了一樣;否則,它似乎從未被從摩押人手中奪走,直到被亞述人或迦勒底人奪走;關於這座城市(見賽15:1的吉爾注釋)。

以及亞嫩高地的領主;他們統治著亞嫩河沿岸所有高聳、堅固和設防的地方;經文暗示這些地方將被亞摩利人征服;所有三個他爾根都將其解釋為亞嫩河畔廟宇和祭壇中的祭司和崇拜者;它也可以譯為「亞嫩高地的巴力」,彷彿這些地方的神祇將落入勝利者手中;這似乎得到了接下來內容的一些證實;並且可以觀察到,在這些地區有一些地方被稱為巴末巴力,或巴力的高地,見(民22:41),以及伯巴力米恩,其名稱來自它是巴力的廟宇和居所(書13:17)。

【第29節】

摩押啊,你有禍了!你滅亡了 整個國家毀滅了,或可能毀滅:

基抹的子民啊;這是他們偶像的名字,被稱為摩押人的可憎之物(王上11:7)(見耶48:7的吉爾注釋):

他已將他逃脫的兒子們交出;也就是說,偶像基抹將他的兒子們,即崇拜他的國民,那些從亞摩利人的刀劍下逃脫的人,交出,

和他的女兒們,被擄到亞摩利王西宏那裡;西宏擄走了他沒有殺死的人,或者將會如此,因為他們的偶像基抹無法保護他們,被迫將他們交出:因此,這首歌的作者們嘲諷摩押人的神,正如征服者通常會做的那樣;見(賽10:10 賽10:11)(36:18-20),儘管有些人認為這些是以色列人的話,他們對上述歌曲發表評論,並嘲笑摩押人的偶像。

【第30節】

我們向他們射擊 要麼是亞摩利人向摩押人射擊,要麼是以色列人向亞摩利人射擊;因為根據亞本以斯拉的說法,這些是摩西的話,儘管它們與(民21:29)似乎更像是古代亞摩利吟遊詩人歌曲的延續,描述摩押國被他們毀滅;而這句話可以與下一句一起翻譯為「他們的光,或燈,從希實本滅絕了」F18;或者他們的軛,正如拉比雅基和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說;也就是說,他們的王國和它的榮耀,正如安革羅斯和約拿單他爾根所解釋的,拉比雅基也是如此:

直到底本;這是摩押地的另一個城市;見(賽15:2):

我們使他們荒涼,直到挪法,它延伸到米底巴;挪法可能與尼波相同,與米底巴一起被提及(賽15:2),無論如何,它們都是摩押的兩個地方,被提及是為了表明毀滅已經或將會蔓延多遠;而這一切都是為了證明,摩押的這部分地區,現在被以色列人佔領的,不是被以色列人從摩押人手中奪走的,而是被亞摩利人奪走的,而以色列人現在征服了亞摩利人,因此有權利佔有他們所發現的土地。

【第31節】

於是,以色列人就住在亞摩利人的地;不是摩押人的地;而是藉著前面提到的方式;藉著征服他們的國王西宏,他們佔有了這地,並居住其中;這是征服迦南人的開始,也是繼承應許之地的保證和憑據;居住在這裡的以色列人是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

【第32節】

摩西打發人去窺探雅謝 或雅雜,如(賽16:9)(耶48:32)所稱,這是亞摩利人的另一個城市,他們曾從摩押人手中奪取;在十個支派被擄之後,它又回到了摩押人手中,如上述經文所示;根據耶柔米 F19 的說法,它距離希實本十五英里:

他們佔領了它的鄉村;不是探子,如拉比雅基所說,而是摩西手下的以色列人;探子回來報告後,他們就向它進軍,佔領了它以及周圍所有的城鎮和鄉村;因為它似乎是一個主要城市:

並趕走了在那裡的亞摩利人;那些居住在那裡並佔有它的人;否則,如果它和它的鄉村在摩押人手中,他們就不會攻擊它。

【第33節】

他們轉身 從雅謝,在他們佔領它之後,稍微回頭:

並沿著巴珊的路上去;這是一條通往迦南更近的路,一個盛產牛羊、牧場肥沃、以橡樹聞名的美麗國家;它得名於其中的巴珊山,後來被稱為巴塔尼亞;當時它在亞摩利人手中,後來被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中奪取,如下所述:他們為此目的沿這條路行軍,或者至少是神的護理引導他們如此行:

巴珊王噩出來攻擊他們;他屬於巨人族,他本人身材高大,是亞摩利人的國王,如同西宏一樣(申3:8 申3:11),他以敵對的方式出來攻擊以色列,阻止他們繼續前進:

他和他所有的人民:從他的許多城市中,無疑是一支龐大的軍隊:

在以得來爭戰;在那裡他與以色列人交戰。耶柔米說 F20,在他那個時代,它被稱為亞達拉,是阿拉伯的一個著名城市,距離波斯拉二十四或二十五英里,距離亞斯他錄迦南六英里,那是利乏音人或巨人(噩的祖先)的古老居所(創14:5),現在是以得來或亞達拉,噩從那裡出來與以色列人交戰;見(申1:4)。

【第34節】

耶和華對摩西說,不要怕他 噩身材高大,兵力眾多,可能使摩西和百姓有些懼怕,因此耶和華鼓勵他們不要懼怕他和他的軍隊:

因為我已將他、他所有的人民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也就是說,他已決定這樣做,現在應許了,這可以信賴,並視為已經完成:

你必待他,像你待那住在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殺死他和他的百姓,並佔領他的國家。

【第35節】

於是他們擊殺了他和他的兒子們,以及他所有的人民 他們與他交戰,殺死了他和他隨行的兒子們,以及他所有的軍隊;這支軍隊很可能由他所有城市中所有能作戰的人組成;在這場戰鬥中,如此大規模的殺戮之後,這些城市更容易落入以色列人手中:

直到沒有一個活著的留下;在戰鬥中和落入他們手中的城市中,殺戮是如此普遍;他們徹底毀滅了男人、女人和兒童(申3:3 申3:6):

他們就佔據了他的地;其中有六十座城,都有高牆、城門和門閂,此外還有許多沒有城牆的城鎮;這些都被瑪拿西半支派佔據了(申3:4 申3:5 申3:13-15)。

【腳註】
F16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p. 83. 《列祖遊記》第83頁。
F17 ( hytnb ) "filiabus ejus", Montanus, Munster, Fagius, Grotius. (**הַבְּנוֹתֶיהָ**,habbenoteha,它的女兒們)蒙塔努斯、明斯特、法吉烏斯、格羅修斯。
F18 ( Nwbvx dba Mryn ) "lucerna eorum, Heshbon (seilicet) periit", Tigurine version; "regnum eorum periit a Chesbon", Pagninus, Vatablus; "imperium eorum", Munster. (**נִירָם אָבַד מֵחֶשְׁבּוֹן**,niram avad mecheshbon)「他們的燈,希實本(即)滅亡了」,提古林譯本;「他們的王國從希實本滅亡了」,帕尼努斯、瓦塔布魯斯;「他們的帝國」,明斯特。
F19 De locis Heb. fol. 92. G. 《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G欄。
F20 De locis Heb. fol. 87. I. & 92. M. 《希伯來地名錄》第87頁I欄及第92頁M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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