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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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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複了守逾越節的命令,以色列人也照此遵守(民9:1-5)。然而,有些人因不潔而無法守節,摩西在他們的請求下向耶和華求問此類情況應如何處理(民9:6-8)。於是,耶和華吩咐這些人以及那些在旅途中的人,應在第二個月的十四日守節,但其他人則應按原定日期守節(民9:9-14)。本章也記載了白日雲彩、夜間火柱顯現於會幕之上,指引以色列子民何時起行、何時安營(民9:15-23)。
【第1節】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曉諭摩西:當以色列子民在那裡安營,尚未從那裡起行之時。在他們出埃及地以後第二年,正月初:以下命令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裡的某個時候頒布的;具體日期未提及,但必定是在正月十四日之前,因為逾越節是按其最初的設立在該日守的。很可能是在會幕設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受膏之後立即頒布的;而且必須是在數點民數、設立旗號、任命利未人並將他們奉獻之前;因為數點民數的命令是在第二個月的第一天(民1:1),但對這些事的記載被推遲到此時,以便敘述一件直到第二個月才完成的事情,因此所有這些都被放在一起:說:如下。
【第2節】「以色列人應當在所定的日期守逾越節。」雖然這條條例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就已頒布並由他們遵守,此後也曾重複(利23:5);然而,若沒有新的誡命或對舊誡命的解釋,他們似乎不認為自己有義務,或者可能不明白自己有義務守節,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出12:25);因此,現在給予他們新的命令來遵守。在所定的日期:這個日期是什麼,接下來就說明了。
【第3節】「這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在所定的日期守逾越節。」即正月,尼散月或亞筆月,相當於我們三月的一部分: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在所定的日期守逾越節:在兩個黃昏之間(出12:6);即使它落在安息日,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根據猶太文獻F25,這是一個安息日:要照逾越節一切的律例和一切的典章守這節: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前者是指羊羔及其要求,即必須是無殘疾的公羊,且是頭一年的;後者,根據他和其他人的說法,是指除去酵、七天的無酵餅,以及與苦菜一同吃羊羔:這些無疑包括了原始律法所規定的一切,除了將血灑在門框上,以及匆忙吃逾越節,束腰、穿鞋、手拿杖;儘管有些人認為後者此時可能也遵守了,因為他們當時尚未安定下來。
【第4節】摩西就吩咐以色列人守逾越節。] 守節的日期臨近,因為他們出埃及已經快一年了。
【第5節】他們就在西奈的曠野,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守逾越節。這裡沒有提到守無酵餅節七天,只提到了逾越節,雖然無酵餅節通常緊隨其後,在後來的時代也是如此;但或許在曠野中,要為如此龐大的人群連續七天提供足夠的麵粉來製作無酵餅並非易事;儘管他們可能能夠從鄰近的國家,特別是米甸,為一餐飯提供足夠的食物,摩西的岳父葉忒羅就住在米甸,那裡離以色列人現在所在的西奈不遠:
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以色列人都照樣行了:這是為了表彰他們;儘管拉比雅基(Jarchi)給出了一個理由,說明為何本書不以這段記載開頭,儘管事情的順序似乎要求如此,因為這對以色列人來說是一種羞辱,他們在曠野的四十年中只守了這一次逾越節;其原因是,在那段時間裡,由於旅行的不便和割禮的危險,他們省略了割禮,而沒有割禮,他們的兒女就不能吃逾越節(出12:48)。
【第6節】「有幾個人因死屍而不潔淨。」《他爾根約拿單》補充說:
他們不能在那一天守逾越節;就像其他人一樣,在尼散月十四日,因為根據《他爾根約拿單》的說法,那是他們不潔淨的第七天:
他們當天來到摩西和亞倫面前;就在守逾越節的同一天,他們意識到自己的不潔淨,這使他們不符合守節的資格;因此,這似乎是他們不潔淨的第一天,而不是最後一天;否則,他們無疑會在逾越節之前詢問此事;除非他們不潔淨的時間所剩無幾,以至於他們認為自己可以安全地吃逾越節,於是他們尋求建議。
【第7節】那些人對他說:對摩西說,他是主要的官長,儘管亞倫是大祭司。拉比雅基(Jarchi)說,當那些人來向他們提問時,他們兩人正坐在一起,但不宜一個接一個地說話;因為如果摩西不知道,亞倫又怎會知道呢?他說;更困難的事情會帶到摩西面前,由他給出答案:
我們因死屍而不潔淨;他們觸摸了死屍,或曾身處死屍所在之處,或參加了葬禮,因此不潔淨:他們知道這是他們的情況,根據之前提到的律法,他們所說的並非故意犯下的罪,而是不幸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無法避免;他們表達了擔憂,因為這個原因,他們被剝奪了逾越節的條例;這種坦誠的認罪顯示了真誠的性情,而接下來的話則顯示了虔誠、敬畏和奉獻的心態:
我們為何被攔阻,不能在所定的日期,在以色列人中獻耶和華的供物呢?他們非常尊崇逾越節的條例,稱之為「耶和華的供物」,因為逾越節的羊羔是被宰殺的祭物;這是獻給耶和華的,作為感恩,並紀念他們奇妙地從埃及得蒙拯救,也是憑著信心獻給基督這位逾越節羊羔,為他們犧牲;他們因這偶然且不可避免的不潔淨而無法守節,感到非常不安;更令他們不安的是,他們不能在耶和華所定的日期守節,而那時全體以色列子民都在守節;因為對一個好人來說,按照神所指示的方式和時間,並與他的子民一同遵守神的每一條條例,是莫大的喜樂;他們之所以如此急切地爭辯,是因為有人說F1,這是他們不潔淨的第七天,也是最後一天,他們應在黃昏時潔淨,而逾越節要到黃昏才能吃,因此他們如此懇切地爭辯為何他們被攔阻。
【第8節】摩西對他們說:「你們且站著。」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說,他們站在會幕門口:
「等我聽耶和華為你們吩咐什麼。」由於這是一個特殊案例,以前從未發生過,摩西不願自行決定任何事情,而是要向耶和華求問他的心意和旨意;為此,他很可能進入至聖所,耶和華曾應許在那裡與他相會,並從施恩座上與他交通,解決他所詢問的任何難題(出25:22)。
【第9節】耶和華曉諭摩西:從基路伯之間,在他將案件呈報給祂之後,祂給了他答覆:
【第10節】「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不僅是對那些來向摩西求問的人說,也是對全體百姓說;因為耶和華的答覆關係到他們所有人,並包含了一條規則,要在所有後來的世代中,只要逾越節是神的條例,就應在類似情況和其他所提及的情況中遵守:
「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或「一個人,一個人」,或任何私人;因為根據猶太文獻,這條律法只適用於私人,就像那些導致這條律法產生的人一樣:
「或你們的後裔;」或「在你們的世代中」F2,或「時代」;這表明這條律法適用於未來,而不僅僅是當前的情況:
「因死屍而不潔淨;」見(民9:6);邁蒙尼德F3說,這只涉及因死屍而來的不潔淨,而不涉及因任何爬行動物而來的不潔淨;因為那些因爬行動物而不潔淨的人可以獻祭,即使是私人,也可以在晚上潔淨後吃逾越節;但他又在別處F4說,那些有漏症的、經期的婦女,以及與她們同寢的,和產婦,都是不潔淨的,要推遲到第二次逾越節;因此《他爾根約拿單》在此處補充說:「或有漏症的,或患麻風病的:」或「在遠方行路;」根據本革森(Ben Gersom)的說法,這是十五英里;《密示拿》F5及其注釋者也是如此說:他仍要守耶和華的逾越節;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二次,按照(民9:11-14)所給的指示。
【第11節】「他們要在第二個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守逾越節。」即以珥月,如《他爾根約拿單》所說,這相當於我們四月和五月的一部分;這樣,那些不潔淨的人就有一個月的時間潔淨自己;那些在旅途中的人也有時間回家準備逾越節,逾越節不應完全省略,也不應再推遲;而且要在每月的同一天,在同一時間守節,就像第一次逾越節一樣,這樣更能記住他們長子的得救;以及他們當時從埃及得蒙拯救:我們在(代下30:1-2)中就有守這樣逾越節的例子:
「要和無酵餅與苦菜一同吃。」就像第一次逾越節一樣(出12:8);只是沒有提到守無酵餅節七天,有些人認為此時他們沒有義務守七天,只須守逾越節。
【第12節】「一點不可留到早晨。」逾越節羊羔的肉,所剩下的要用火燒掉(出12:10);
「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這也是所吩咐的(參見出12:46的吉爾注釋);
「要照逾越節一切的律例守這節。」就像在所定的時間守節一樣,除了第一次逾越節之後的無酵餅節,以及那些第一次出埃及時守逾越節所特有的儀式;例如將羊羔的血灑在門框上,匆忙吃羊羔等等。
【第13節】「但那潔淨的,」沒有因死屍或類似事物而受任何玷污的:
「不在旅途中的,」不在遙遠的國家;因為如果他在自己的國家旅行,他應該回來參加逾越節,所有來自全國各地的男性都有義務參加;因此,《民數記》9:10的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是錯誤的:「或在你們國家遙遠的路上」;因為無論他們在自己的國家距離多遠,他們都有義務出現:
「卻不守逾越節的,」故意不守正月(尼散月)的第一次逾越節,無論是出於疏忽,還是不願花費和麻煩,或以任何藉口:本革森(Ben Gersom)將其解釋為不守第一次也不守第二次逾越節的人:
「那人必從民中剪除。」要麼被逐出會眾,要麼被神親手處死:
「因為他沒有在所定的日期獻耶和華的供物。」這是憤怒的根據和原因;這是違背神命令的行為,神要求獻上這供物;對神忘恩負義,因為這是一個為一次特殊拯救而獻的感恩祭;而且這因沒有在所定的時間獻上而加重了罪行,因為那是獻祭的適當時機:
「那人必擔當他的罪。」他要承擔罪的罪責,並承擔罪的懲罰;他自己,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指出的,他,而且只有他;而不是他的妻子和家人,因為他是家庭的頭和主人,他有責任為自己和家人預備逾越節的羊羔。
【第14節】「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意向耶和華守逾越節,」那麼他必須成為一個歸義的歸化者,並受割禮,否則他不能吃逾越節(出12:48);本革森(Ben Gersom)將此解釋為第二次逾越節,以及一個沒有義務守第一次逾越節的歸化者,因為他當時還不是歸化者,而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逾越節之間成為歸化者的;亞本以斯拉(Aben Ezra)也將其理解為第二次逾越節,儘管他指出,有些人說是指第一次:
「他要照逾越節的律例和典章行。」無論是以色列人必須遵守的第一次或第二次逾越節的各種儀式和典章,歸化者也必須遵守,這些已經提過:
「你們要為寄居的和本地人定同一條律例。」為歸化者和以色列本地人;見(出12:49)。
【第15節】「立起帳幕的那日,」這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的第一天(出40:1-2, 17);
「有雲彩遮蓋帳幕,就是法櫃的帳幕;」帳幕中存放法櫃的部分,即存放律法的約櫃所在之處,稱為法櫃;這是至聖所;而這雲彩就停留在帳幕或其遮蓋之上,正如本革森(Ben Gersom)所認為的,是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受膏的七天之後;在第八天,當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利9:1, 4),「耶和華的榮光要向你們顯現」(利9:6)時;這裡《他爾根約拿單》稱這雲彩為榮耀的雲彩,因為其中有神的榮耀;參見(出40:34-38);
「從晚上到早晨,帳幕上有火的形狀。」同樣的現象,白天看起來像雲彩,晚上在同一地點則顯現為火的形狀,整夜直到天亮,然後又再次顯現為雲彩:這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記號,是祂保護他們的記號,也是祂在曠野中日夜引導他們的記號;這也是祂在現今的景況中,對祂的教會和子民也是如此的預表;參見(賽4:5)。
【第16節】「常常是這樣。」日夜如此,只要以色列人在曠野,見(出13:21-22)(尼9:19);
「白日有雲彩遮蓋。」「白日」這個詞不在原文中,但從(出40:38)可以輕易且必然地補上;《他爾根約拿單》、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都有,這也是接下來的子句所要求的:
「夜間有火的形狀。」當它作為雲彩時,因夜間的黑暗而無法看見;就像白天,因太陽的光線而無法辨識為火或光的實體;但以這兩種不同的形式出現,日夜都有用處,為了以下目的。
【第17節】「雲彩從帳幕收上去,」或從其上上升,比之前更高,但並未消失,而是像懸浮在帳幕上方的空中,但有一定距離;這是由耶和華親自完成的:
「以色列人就起行;」他們一看到雲彩向上移動,利未人就拆卸帳幕,各人按所分配的崗位搬運,祭司就吹響(民10:2, 4, 8-10)所提及的號角,全營就移動並開始他們的旅程:
「雲彩停在哪裡,以色列人就在哪裡安營。」當它停止不動時,這就是以色列人停止的信號,也是他們按照所給予的安營命令,在旗號旁和帳幕周圍搭起帳篷的信號。
【第18節】「以色列人遵耶和華的命令起行,」或「耶和華的口」;並非有任何形式的命令發出,或聽到任何可聽見的聲音,指示何時行軍;而是雲彩的移動,解釋上就是神命令他們也移動:
「也遵耶和華的命令安營;」當雲彩停止時,他們將其理解為一個信號,作為神旨意的標誌,表明他們也應該停止;這對他們來說就像一個權威的命令,他們順從了:
「雲彩在帳幕上停多久,他們就住營多久。」無論時間長短,正如後面所表達的。
【第19節】「雲彩在帳幕上停留多日,」或多年,因為「日」有時指「年」,在某些地方雲彩停留了數年;或者,即使它在任何地方只停留了一個月或一年,如(民9:22);
「以色列人就守耶和華所吩咐的,不起行。」他們不僅時刻留意雲彩何時移動,或為此目的設立哨兵觀察,而且他們遵守了雲彩停留所預示的命令、指示或誡命,在沒有雲彩移動的暗示之前,他們不嘗試繼續他們的旅程;而且在這段時間裡,會幕也已立起,他們在事奉中遵守了耶和華的一切誡命和條例。
【第20節】「有時雲彩在帳幕上只停留幾天,」或「數日」,少到可以輕易數清:約拿單他爾根將其解釋為一周的七天,彷彿意思是,當雲彩在帳幕上停留一周時:
「他們就遵耶和華的命令住營;」在這幾天裡,無論是一周,或多或少:
「也遵耶和華的命令起行。」當它從帳幕上移開時。
【第21節】「有時雲彩從晚上到早晨停住,」整夜,在此期間他們在床上休息:
「早晨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無論雲彩是白天還是晚上收上去,他們都起行;無論是早晨還是半夜;因為有時,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觀察到的,他們在夜間行進;無論何時,只要他們的哨兵發出雲彩收上去的通知,即使在半夜,他們也會起來準備行進;由此可見,白天和夜間的顯現是同一個被稱為雲彩的實體,儘管在不同的視角下被看到,白天是雲彩,夜間是火。
【第22節】「或兩天,或一個月,或一年,雲彩在帳幕上停住,」有時只停半天,有時一整天,有時兩天,有時一整個月,甚至一年;整整一年,如《他爾根約拿單》和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或更長時間,如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所說,因為在一個地方它停留了十八年,正如邁蒙尼德F7所說;有些人F8說
停留在其上,以色列人就住在帳棚裡,不起行;所以,正如同一位作者所觀察到的,並非以色列人在曠野中迷失方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或該往哪裡去;因此阿拉伯人稱曠野為「流浪的曠野」,也並非他們在其中流浪了四十年之久,而是因為神的旨意是要他們在一個地方停留這麼久,在另一個地方停留這麼久,因此他們在其中停留的時間被延長到如此之久,這都是按照祂至高主權的旨意:
但當它收上去時,他們就起行;即使他們已經停留了很久,而且他們的情況再好。
【第23節】「他們遵耶和華的命令安營,」等等。儘管情況可能極不合意:
「也遵耶和華的命令起行;」儘管情況可能使他們樂於繼續停留;但無論合意與否,他們都順從神的旨意:這句話,或與之等同的內容,在本段中頻繁出現,旨在表明以色列人雖然是頑固悖逆的百姓,而且總體上必定渴望盡快進入應許之地,但在這種情況下,在他們所有的駐紮和旅程中,都順服並聽從神的旨意,正如所有良善之人對幸福應有的態度;那些有神作他們引導,直到死亡的人,是蒙福的:
「他們遵耶和華的吩咐,藉摩西的手,守耶和華所吩咐的。」他們觀察雲彩的停留或移動,即神藉此所表明的命令和吩咐,正如藉摩西的職事和方式向他們顯明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