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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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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數點利未人中適合服事者的命令,並說明了他們開始服事的年齡和期限(民4:1-3);以及他們各自的服事內容:首先是哥轄子孫(民4:4-20);其次是革順子孫(民4:21-28);然後是米拉利子孫(民4:29-33)。之後,摩西、亞倫和會眾的首領數點了他們當中所有達到服事年齡的人,包括哥轄子孫(民4:34-37)、革順子孫(民4:38-41)和米拉利子孫(民4:42-45)。最後給出了總數(民4:46-49)。
【第1節】耶和華曉諭摩西和亞倫說:
在他們數點了利未人,並用利未人替換了以色列人的頭生子之後,現在他們又奉命第二次數點利未人,並從中挑選出適合服事的人。
你要從利未人中,按著哥轄子孫的宗族、父家,數點他們。
他們要從哥轄子孫開始,首先數點他們。
按著他們的宗族、父家;凡達到下文所提年齡的。他們之所以從哥轄子孫開始,而不是從革順這個長子開始(如前一次數點),原因並非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因為摩西和亞倫出自哥轄,因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之前也應如此。更確切地說,正如哈斯庫尼(Chaskuni)和其他人所言,是因為哥轄子孫負責搬運約櫃和其他至聖之物。然而,真正的原因似乎是為了遵守拆卸會幕、搬運其部件和其中物件的順序。當他們準備拆卸會幕時,最恰當和合理的是首先取出約櫃和陳設餅桌,這是哥轄子孫的職責;其次是拆卸會幕和院子的幔子、罩子和門簾,這是米拉利子孫的職責。因此,按照這個順序,他們被命令數點各支派中適合服事的人。
【第3節】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凡進入軍隊的,都要辦理會幕的事。
這是利未人服事的完整期限,也是人一生中精力最充沛的時期;三十歲時,人達到體力巔峰,五十歲時則開始衰退。《密示拿》中說:F24
凡進入軍隊的;軍隊或戰事;因為雖然利未人免於出征作戰,但他們的服事是一種戰爭;他們自己就是會幕周圍的一個營地,他們的部分工作是看守和保護會幕,使其不被玷污或搶劫。與此類比,傳道事工被稱為一場戰爭,福音的傳道人是基督的精兵,他們的教義是爭戰的兵器(提前1:18;提後2:3;林後10:3-4)。有些人將此解釋為利未人的隊伍、團體或會眾,三十歲的人被接納進入其中服事。
辦理會幕的事;不是在聖所裡,無論是聖所還是至聖所,他們從未被允許進入或在其中辦理任何事,例如獻祭、燒香。而是在會幕中被稱為「會幕」的部分,或者說,是人們在特定場合聚集的院子,正如拉比雅基(Jarchi)在《出埃及記》29:32中觀察到的。
【第4節】哥轄子孫在會幕裡辦理至聖之物的職事,乃是這樣:
接下來的內容(民4:4-15)。
關於至聖之物;亞本·以斯拉將此僅解釋為約櫃,約櫃確實是至聖之物,且位於至聖所中;但還有其他聖物,哥轄子孫的職責在於看顧這些聖物;例如陳設餅桌、燈臺、香壇和燔祭壇,以及幔子和供職的器皿,拉比雅基將這些與約櫃一同列為比所有其他物件更為聖潔的。
【第5節】每逢營地起行的時候,
當雲彩升起,號角吹響時: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進去;進入聖所:
把遮掩的幔子取下;就是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它將至聖所內的一切遮蔽起來,不讓人看見:
用這幔子把法櫃遮蓋;連同其上的施恩座和基路伯,使利未人在搬運時看不見也摸不著。雖然大祭司本人每年只能在贖罪日進入至聖所一次,但在這種場合,當會幕要拆卸,其中的物件要搬走時,他和他的兒子們都可以進入,而沒有危險;因為正如派翠克主教(Bishop Patrick)所觀察到的,神聖的威嚴已從那裡隨著雲彩離開,雲彩發出了營地移動和會幕拆卸的信號。
【第6節】又用海狗皮作的罩子蓋在上面,
不是指遮蓋會幕的罩子,因為那是交給革順子孫的(民4:25);而是專為此時使用而製作的罩子,用來保護約櫃免受雨水和灰塵的侵襲;這個罩子不是直接蓋在約櫃上,而是蓋在約櫃上方的其他罩子之上,因此既保護了幔子也保護了約櫃:
再鋪上一塊純藍色的布;這是否也蓋在海狗皮罩子之上,是個疑問;如果按照經文的順序,它應該蓋在海狗皮罩子之上,那麼它如何能起到遮雨防塵的作用呢?這似乎是它的用途,因此它應該是最外層的,就像會幕最外層的罩子一樣?亞本·以斯拉觀察到,有些人說它蓋在海狗皮罩子之上,但他認為,它應該鋪在遮掩的幔子之上;如果確實是為了榮耀和尊貴,那麼前者是對的,但海狗皮罩子是為了防雨防塵:
把槓穿在上面。這些槓在約櫃被遮蓋時被移開了,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否則它們總是留在環中,從不取出(出25:14-15);但在這種場合,它們可能會被取出,然後再穿上,以便搬運約櫃,這是它們的用途;儘管他也指出,有些人說這句話的意思是,他們把槓放在搬運者的肩上,這也不是一個不值得輕視的解釋;除非更確切地說,是指將槓穿過約櫃罩子上預留的孔,並將它們安置和固定在其中,以便更好地搬運。
【第7節】又在陳設餅的桌子上鋪一塊藍布,
這樣,它也不會被利未人看見或觸摸:
把盤子、調羹、碗和蓋杯擺在上面,以備獻祭之用;所有這些都屬於陳設餅桌;其用途見《出埃及記》25:29的吉爾注釋;這些似乎不是直接放在桌子上,而是放在鋪在桌子上的藍布上:
常設的餅也要放在上面;陳設餅被稱為「常設的」,因為它總是放在桌子上;因為當一組祭司移走已放置一週的餅時,另一組祭司會放置新的餅:此時,這些餅似乎也放在鋪有藍布的桌子上;由此可見,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有陳設餅;他們可能從鄰近國家獲得穀物來製作餅,儘管他們自己不需要,因為每天都有嗎哪供應。
【第8節】又在這些器皿上鋪一塊朱紅色的布,
鋪在陳設餅桌的盤子和其他器皿上,以及陳設餅本身上:
再用海狗皮作的罩子蓋在上面;這顯然是最外層的罩子,似乎證實了《民數記》4:6中的觀察;同樣的罩子也是約櫃最外層的罩子:
把槓穿在上面;這些槓屬於桌子,是為在需要時搬運桌子而製作的;見《出埃及記》25:27-28;這裡使用的短語與《民數記》4:6中約櫃的槓所使用的短語相同;這似乎證實了那裡的意思,即在這種場合,它們被取出並穿上,儘管通常是固定的。
【第9節】又拿一塊藍布,把燈臺和燈盞遮蓋,
燈臺裡有燈盞,持續點亮,在聖所中發光:
並把火剪、蠟花盤,和一切盛油的器皿,就是供燈臺用的器皿,都放在上面。用來為燈盞供應油,並修剪燈芯。
【第10節】把燈臺和一切器皿都放在海狗皮的罩子裡,
這裡也是最外層的罩子;約櫃和陳設餅桌有三層罩子,但燈臺只有兩層,因為它們比燈臺更為神聖,尤其是約櫃:
放在抬槓上;「**mot**」(mot)這個詞可能指一種墊子或褥子,燈臺及其器皿,捆綁在海狗皮罩子裡,放在上面,由人抬著槓搬運;七十士譯本和安革羅斯他爾根都將這個詞譯為「槓」。
【第11節】又在金壇上鋪一塊藍布,
香壇,上面包著金子,因此稱為金壇,這在《啟示錄》8:3中有所提及;
用海狗皮作的罩子蓋在上面;在藍布鋪好之後:
把槓穿在上面;穿入環中,這些環都是為在需要時搬運它而製作的。
【第12節】又把聖所裡供職的一切器皿,
祭司在聖所中供職時所穿的衣服,這些衣服存放在適當的地方,他們只在服事時穿著:
都放在藍布裡,用海狗皮作的罩子蓋上;全部捆成一捆:
放在抬槓上;與燈臺及其器皿所用的搬運方式相同(見《民數記》4:10的吉爾注釋)。
【第13節】又把壇上的灰倒掉,在壇上鋪一塊紫紅色的布。
清理完至聖所和聖所後,他們要從那裡出來,進入會幕的院子,那裡立著燔祭壇,這裡指的就是它。由於壇上每天都有祭物焚燒,所以總有灰需要清除;此時,當會幕被拆卸,所有屬於它的東西都要搬走時,這項工作就顯得尤為必要;雖然沒有提到壇上常燃的火,但它無疑得到了保存,並被妥善處理,與壇一起或在單獨的器皿中搬運。派翠克主教(Bishop Patrick)認為它可能被放在爐柵上搬運。
把壇上一切供職的器皿,
鋪在蓋有藍布的壇上;壇上要放置所有屬於壇的器皿:
就是火鼎、肉叉、鏟子、盤子,壇上的一切器皿,都放在上面;關於這些器皿,見《出埃及記》27:3;
又在上面鋪一塊海狗皮作的罩子;以防雨水落在上面,因為這些器皿都是銅製的,容易生鏽:
把槓穿在上面;這些槓是為在這種場合搬運它而製作的(出27:6-7)。沒有提到洗濯盆,儘管七十士譯本和撒馬利亞譯本都有提及,它們補充說:
【第15節】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把聖所和聖所裡的一切器皿都遮蓋完了,
不是指聖所,也不是指至聖所,因為這些不是由他們遮蓋的;而是指其中的「聖物」,如七十士譯本所說,約櫃、陳設餅桌和所有「聖所的器皿」;所有屬於這些聖物,前面已提及的。拉比雅基將「聖所」或「聖潔」解釋為約櫃和祭壇,
和聖所裡的一切器皿;指燈臺和供職的器皿:
營地起行的時候;這使得遮蓋它們成為必要,以便在營地移動時搬運它們:
哥轄子孫就要來抬;或者更確切地說,抬它們,所有聖物及其器皿,並且要扛在肩上:
只是不可摸聖物;即使在搬運時也不可摸,無論是約櫃還是其他任何東西,只能摸槓和抬槓:免得他們死亡;被神直接擊殺:
這些是哥轄子孫在會幕裡所當抬的重物;上述物件,約櫃,他們要扛在肩上,不可使用車輛搬運。
【第16節】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的職責,乃是管理點燈的油,
根據一些猶太作家的說法,以下這些東西,是要由他來搬運;但更確切地說,是將點燈的油,也就是油的器皿,交給哥轄子孫;安革羅斯他爾根和約拿單他爾根的解釋與此一致,他們解釋說:F26
和馨香的香;在香壇上焚燒(出30:34-38);
和常獻的素祭;與早晚的羊羔一同獻上(出29:40, 44);
和膏油;用來膏抹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以及會幕和其中所有的器皿(出30:23-33);
並管理全會幕,以及其中所有的,在聖所裡,和在器皿裡的一切。前者,點燈的油,是他的直接監督和照管;但根據猶太作家的說法,這些東西的監督則由他的兄弟以他瑪負責。
【第17節】耶和華曉諭摩西和亞倫說:
並給予他們關於哥轄子孫這件事一個非常莊嚴和嚴肅的命令,因為他們所從事的工作非常危險:
你們不可使哥轄人的宗族從利未人中滅絕。
或如約拿單他爾根所說,不可給他們滅絕的機會;或如拉比雅基所說,不可因他們的疏忽或不慎,在打包上述物件並交付給他們時,成為他們滅絕的原因。
卻要這樣待他們,使他們活著,不致死亡:
正如後面所指示的:
當他們走近至聖之物時;約櫃、陳設餅桌,以便抬起並搬運它們: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進去;進入聖所和至聖所:
派定他們各人所當辦的,和所當抬的;每個人應做什麼,以及他們應如何抬起和搬運。
【第20節】只是他們不可進去觀看聖物被遮蓋的時候,
他們不應在打包時在場,以免用眼睛看見任何聖物;他們不應進去,直到聖物完全被遮蓋,看不見為止;這可能象徵著在舊約時代,恩典的奧秘隱藏在這些事物之下,甚至利未人自己也不被允許看見它們;見《以弗所書》3:4-5;
免得他們死亡;被神直接擊殺。
【第21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雖然這裡沒有提到亞倫,但他參與了革順子孫的數點,以及哥轄子孫的數點,正如《民數記》4:41所示;
你也要數點革順子孫的宗族、父家。
以及哥轄子孫的宗族;因為雖然革順是利未的長子,但他的後裔並未免除會幕的服事,以及在行進中搬運會幕物件的職責:
按著他們的父家、宗族;所有在各家各族中,達到下文所提年齡的,都要被數點。
【第23節】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凡進入軍隊的,都要數點他們,
數點有多少人達到那個年齡,因此適合服事F1;(見《民數記》4:3的吉爾注釋);
辦理會幕的事;如同其他利未人一樣;見《民數記》4:3;
【第24節】革順子孫的宗族所辦理的,所當抬的,乃是這樣:
亞本·以斯拉將前一句解釋為設立會幕、製作餅(陳設餅)、宰殺(祭物)和看守(即看守和保護)會幕;後一句則解釋為他們在行進時所做的事,即搬運和攜帶後來提到的分配給他們的物件。
他們要抬會幕的幔子,
指十幅細麻布幔子(出26:1);
和會幕的罩子;指用山羊毛製成的帳篷罩子,如拉比雅基所說,見《出埃及記》26:7;
和蓋在其上的紅公羊皮罩子(出26:14);
和蓋在其上的海狗皮罩子;在所有其他罩子之上:
和會幕門口的簾子;拉比雅基稱之為東邊的幔子,是帳篷門口通往會幕聖所的簾子(出26:36)。
【第26節】並院子的帷子,
構成環繞會幕的大院子(出27:9);
和院子門口的簾子;通往院子的東門,一個二十肘長的簾子(出27:16);
就是靠近會幕和壇四圍的;也就是說,這些帷子形成了院子,環繞著會幕和燔祭壇;(見《民數記》26:36的吉爾注釋);
和繩子;用來將帷子固定在地上釘子或樁子上,使其拉緊,不被風吹動:
和一切供職的器具;在院子裡使用的,如放置祭物的桌子,以及懸掛和固定祭物的鉤子、繩子和釘子,如亞本·以斯拉所說;見《以西結書》40:39-43;
和一切為這些器具所作的;為供職的器皿,或為會幕,或為祭壇,如同一位作者所暗示的:
他們都要這樣服事;藉著搬運和攜帶它們。
【第27節】革順子孫一切的職事,無論是抬的,是辦理的,都要憑亞倫和他兒子們的吩咐。
按照他們的命令和指示:
革順子孫一切的職事;他們每個人都要分擔,正如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所指派的:
在他們一切的重物上,和在他們一切的服事上;每個人應當搬運什麼,以及他們應當如何履行職責:
你們要將他們所當抬的,都派定給他們。吩咐他們小心保管所有交託給他們搬運的東西,不許丟失一根釘子或一條繩子。
【第28節】這是革順子孫宗族在會幕裡所辦理的職事,
當營地和會幕移動時,他們應當執行的職事:
在會幕的院子裡;他們應當在那裡抬起他們的重物,或者說,這些重物與會幕有關;這是他們應當從事的部分,即照管會幕的幔子:
他們的職責是在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手下。交託給他們照管的物件是由他交付給他們的,他們受他的監督和指導。
【第29節】至於米拉利子孫,
利未的第三個也是最小的兒子:
你要按著他們的宗族、父家數點他們;這是對他們所有人使用的表達方式;(見《民數記》4:2的吉爾注釋)。
【第30節】從三十歲到五十歲,
七十士譯本在這裡,以及在《民數記》4:3和4:23中,都譯為從二十五歲到五十歲,與《民數記》8:24一致,利未人在這個年齡進入會幕,等候並學習他們的職責,但他們直到三十歲才開始服事;
凡進入軍隊辦理會幕的事的,都要數點他們;到了這個年齡,他們就從職責中解除了:
凡進入軍隊辦理會幕的事的;(見《民數記》4:3的吉爾注釋)。
【第31節】他們所當抬的重物,照他們在會幕裡一切的職事,乃是這樣:
應當交託給他們照管和搬運的:
照他們在會幕裡一切的職事;這是分配給他們的部分,這部分非常沉重和笨重,因此他們獲准使用車輛(民7:8);
會幕的板、閂、柱子和帶卯的座;所有這些都屬於聖所和至聖所;見《出埃及記》26:15-37。
【第32節】並院子四圍的柱子、帶卯的座、橛子和繩子,
這些屬於會幕的院子;柱子是用來懸掛帷子的,帶卯的座是用來固定柱子的,橛子和繩子是用來固定帷子的;見《出埃及記》27:9-19;
和一切器具,以及一切供職之物;其他所有用於支持會幕這部分的物件:
你們要按著名字,將他們所當抬的重物,一一派定給他們。每一件,即使是最小的,交託給他們照管,並由他們自己或用車輛搬運的,都要按名字提及;不僅每一塊板、每一根柱子、每一個帶卯的座,都要數點給他們,並特別指出它們的數量、所屬之處、從何處取下、應放回何處;而且每一個橛子、每一條繩子及其用途,這樣當他們再次搭建會幕時,就不會缺少任何東西來固定它,使其像最初一樣堅固:神對他所有子民的關懷如此細緻入微,基督對所有交託給他的人也是如此,傳道人也應當如此對待他們所負責的一切,因為他們有一天必須向神交賬(來13:17)。
【第33節】這是米拉利子孫宗族一切的職事,
馬利人(Mahlites)和慕示人(Mushites),即前面提到的職事,其細節已給出:
照他們在會幕裡一切的職事;與分配給他們在會幕中他們所負責的部分相符:
在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手下。他負責監督這些人,以及革順子孫,正如以利亞撒負責監督哥轄子孫一樣;儘管以利亞撒是利未支派的首領,但人們認為以他瑪是在他手下行事(民3:32)。
【第34節】摩西、亞倫和會眾的首領數點了哥轄子孫,
這些首領可能就是那些與摩西和亞倫一同數點所有支派的人,他們的名字已在《民數記》1:5-16中列出;按照神的指示,首先數點哥轄子孫,然後按順序數點革順子孫和米拉利子孫;《民數記》4:34-48只記載了按照耶和華的命令數點他們每一個人,這段記載的措辭在所有地方都相同;除了他們各自的具體總數之外,沒有什麼需要特別指出的了。哥轄子孫中,從三十歲到五十歲,有能力和適合服事的人數是2750人(民4:36);而他們從一個月大起的人數是8600人(民3:28);因此,他們中適合服事年齡的人數還不到三分之一:革順子孫的人數是2630人(民4:40);他們所有男丁的人數是7500人(民3:22);因此,他們中身體健壯且適合服事的人數略多於三分之一;米拉利子孫的人數是3200人(民4:44);而他們一個月大及以上的男丁人數是6200人(民3:34);他們中身體健壯且適合服事的人數超過一半;正如艾恩斯沃斯(Ainsworth)所觀察到的,這其中可見神護理的智慧,哥轄子孫和革順子孫的服事較輕,交託給他們的物件也較易搬運,因此他們中能幹的服事人員較少,儘管他們總人數最多;而米拉利子孫,男丁人數最少,但他們有最繁重的工作,要搬運重物,裝卸車輛,因此他們中身體健壯的人數超過了其他支派;神就這樣實現了他的應許,他的子民的日子如何,他們的力量也必如何;無論神呼召人從事何種工作和服事,他都會使他們適合。利未人中,在三十歲到五十歲之間,履行職責的總人數是8580人(民4:48);正如上述作者所觀察到的,在神的聖所中進行屬靈爭戰的人數很少,而猶大支派卻為外在的戰爭提供了74600人。
按著他們的宗族、父家;(見《民數記》4:2的吉爾注釋)。
【第35節】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凡進入軍隊的,都要數點他們,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他們按著宗族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這些是哥轄宗族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革順子孫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凡進入軍隊辦理會幕的事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他們按著宗族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這些是革順子孫宗族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米拉利子孫宗族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凡進入軍隊辦理會幕的事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他們按著宗族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這些是米拉利子孫宗族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凡摩西、亞倫和以色列會眾的首領所數點的利未人,
(見《民數記》3:34的吉爾注釋)。
從三十歲到五十歲,凡進入軍隊辦理會幕的事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他們所數點的,
(見《民數記》4:34的吉爾注釋)。
他們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
亞倫和以色列會眾的首領協助數點:
各人照他的職事;在《民數記》4:47中稱為「事奉的職事」,或「服事的服事」,拉比雅基將其解釋為利未人服事的一部分,即用鈸和豎琴唱歌;他說這是一種對另一種服事的服事;儘管哈斯庫尼(Chaskuni)解釋得更好,他認為這是指他們拆卸和搭建會幕,這是所有利未人應盡的職責:
和所當抬的重物;在《民數記》4:47中稱為「重物的職事」;後一位作者將其限制為約櫃、桌子、燈臺和祭壇,這些是哥轄子孫扛在肩上的;但也可以擴展到他們在行進時每個人所搬運和攜帶的:
這樣,他們就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數點了他們;從三十歲到五十歲,正如拉比雅基所觀察到的;因為這是耶和華給摩西的命令,他作為神家忠心的僕人,嚴格遵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