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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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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祭司和利未人的家譜,以及利未人被賜給祭司的事,還有他們的數點和他們要執行的職務。首先是亞倫的兒子們,即祭司的記載(民數記 3:1-4);然後是利未人被賜給他們,服事並協助他們(民數記 3:5-10);這些利未人被選取來代替頭生的(民數記 3:11-13);並奉命按家族數點,這也照樣完成了(民數記 3:14-20);各家族的總數和他們被指派的具體工作也一併列出:革順子孫(民數記 3:21-26);哥轄子孫(民數記 3:27-32);米拉利子孫(民數記 3:33-38);他們的總數也已給出(民數記 3:39);接著,以色列人中從一個月大及以上的頭生子奉命數點,也照樣完成了(民數記 3:40-43);這些頭生子比利未人多出二百七十三人,因此指示這二百七十三人應按每人五舍客勒的價格贖回,贖金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民數記 3:44-48);這也照樣完成了(民數記 3:49-51)。
【第1節】這些也是亞倫和摩西的後代。
這是指他們的子孫後代。亞倫的後代(他被首先提及,因為他是長子)是祭司,而摩西的後代是利未人,雖然他們沒有被非常明確地指出,但他們被包含在暗蘭子孫之中(民數記 3:27);摩西的後代非常默默無聞,只是利未人,而且他們沒有被特別點名,而是被哥轄子孫所涵蓋。以下記載是按照當時的情況:
在耶和華在西奈山與摩西說話的日子。
這並非完全是他在西奈曠野與摩西說話時的情況,因為那時亞倫有四個兒子,但現在其中兩個已經死了,正如後面所觀察到的;這句話似乎主要是為了這個情況而如此放置的。
這些是亞倫兒子的名字。
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摩西的門徒,以色列人的師傅」;摩西的後代沒有一個被明確點名;拉比雅基(Jarchi)觀察到,亞倫的兒子們被稱為摩西的後代,因為摩西教導他們律法;他說,凡教導鄰舍兒子律法的人,聖經就看他如同生了他一樣,參閱(哥林多前書 4:15);
拿答是長子,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正如(出埃及記 6:23)所載。
這些是亞倫兒子的名字,他們是受膏的祭司。
他們被聖膏油所膏,當亞倫受膏時,他們也一同受膏,而且只有他們受膏,參閱(出埃及記 30:30);
他使他們分別為聖,可以供祭司的職分。
也就是說,摩西藉著膏抹他們,給他們穿上祭司的衣服,為他們獻祭,並用祭物充滿他們的手,使他們分別為聖;這正是這裡用來指稱分別為聖的詞語:參閱(出埃及記 29:15-24)。
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死了。
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是因烈火而死,參閱(利未記 10:2);因此,在數點祭司和利未人時,他們已不在人世。
當他們在西奈曠野,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的時候。
這是在會幕設立,其事奉開始之後,且在他們受膏和分別為聖之後不久發生的:關於這凡火,參閱(民數記 10:1)的吉爾注釋;
他們沒有兒子。
這被提及,部分是為了顯示對他們的懲罰,以及他們名聲上的羞辱,因為他們無子而死,沒有人能繼承他們的祭司職分;因為正如猶太學者F14所觀察到的,如果他們留下後代,那些後代將在以利亞撒和以他瑪之前擔任職務;部分是為了表明所有後世的祭司都源於接下來提到的那些人:
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在他們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在亞倫的面前,在他的監督下,並在他的指導下,他看著並觀察他們是否按照摩西所傳達的關於祭司職分的律法行事;或者,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在他還活著的時候,他們與他一同參與並在他之下執行祭司職分;因此七十士譯本翻譯為「與他們父親亞倫一同」F15;但一位猶太學者F16以不同的方式解釋,即「代替他們父親亞倫」;這似乎不是指他們在亞倫生前執行職務時與他有任何聯合,而是指他們在亞倫死後繼承職務;但前一種解釋似乎更為正確。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在他吩咐摩西數點以色列人,並指示他們安營和行進的方式之後,繼續對他說話:
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
將他們從其餘支派中分別出來,將他們分別為聖,專門為聖所服務,讓他們比其他支派有更靠近聖所的位置,或者將他們獻給耶和華,如(民數記 8:11)所示;也要使他們靠近亞倫;因此接著說:
將他們呈獻在祭司亞倫面前。
使他可以接受他們作為禮物,作為服事他的僕人;並且他可以向他們指派並宣告他們的工作,並讓他們開始執行。
他們要看守亞倫的職責,和全會眾的職責。
亞倫和所有以色列百姓的職責,就是保護聖所不被玷污或掠奪:利未人要從事這項工作,從而減輕大祭司和其他祭司以及百姓的負擔,否則這些責任將落在他們身上:
在會幕前。
不是在會幕裡面,無論是聖所還是至聖所,他們都不得進入,執行任何專屬的職務,而是在會幕門口,在會幕的院子裡,以及會幕的房間和廂房裡:並辦理會幕的事。不是在燔祭壇上獻祭,燔祭壇立在院子裡;更不是在香壇上燒香,點燈,擺設陳設餅在聖所裡;更不是進入至聖所,在贖罪日做那裡該做的事;而是做前面所提到的一切,並將百姓的供物帶給祭司,協助宰殺祭物;並將所有不潔淨和被玷污的人擋在會幕之外,正如我們在後來的時代所發現的;他們是會幕的守門人,其中一些是會幕的歌唱者,並負責管理會幕的各種物品:參閱(歷代志上 9:14, 歷代志上 9:26-29, 歷代志上 23:3-5, 歷代志上 23:28-30)。
他們要看守會幕一切的器具。
要小心保管,不讓任何器具遺失或受損,尤其是在會幕移動和從一地運到另一地時;那時,會幕的各部分以及其中的器皿都交由他們保管和負責,具體細節請參閱(民數記 3:25, 民數記 3:26, 民數記 3:31, 民數記 3:36, 民數記 3:37);
並看守以色列人的職責,辦理會幕的事。
參閱(民數記 3:7)的吉爾注釋。
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
作他們的僕役和助手:
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賜給他的。
甚至所有利未人,無一例外;整個支派中未擔任祭司職分的,都被從以色列其餘支派中分別出來,被指派為祭司服務:或者他們是「被賜予,被賜予」F17;重複此詞不僅是為了表明他們是全然被賜予,如我們所譯,更是為了強調其確定性,他們確實被賜予了;特別是為了宣告這禮物的無償性;祭司們是白白得到他們的,也不為他們的服務支付任何費用;他們以另一種方式維持生計,即靠百姓的什一奉獻;事實上,祭司們從利未人的什一奉獻中再收取什一奉獻;他們絲毫沒有為利未人的供養或為他們所做的服務付出任何代價。
你要指派亞倫和他的兒子們。
擔任祭司職分;這事之前已完成,但在此重申以確認,並提醒他們務必謹慎執行,如下所述:
他們要謹守自己的祭司職分。
執行其獨特的職務,無論是在聖所還是在至聖所,在祭壇旁,以及幔子內,這些地方利未人無權涉足;此處提及是為了讓祭司們注意,利未人被賜予他們,並非免除他們作為祭司應盡的任何職務;因為利未人被賜予他們,是為了讓他們能更專心執行職務,並全然投入其中;正如在福音時代,執事被指派管理教會的世俗事務,以便使徒們能專心於神的道和禱告(使徒行傳 6:2-4);
凡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凡近前來執行祭司獨有職務的,如獻祭、燒香,無論他是普通以色列人,甚至是利未人,如可拉;任何非祭司的人都被視為外人,因此因擅闖職務而被處死,正如上述之人;亞本以斯拉(Aben Ezra)也將此解釋為,任何近前來與祭司一同執行職務的人,無論是以色列人還是利未人,都必死;約拿單他爾根補充說,是因耶和華面前的烈火而死。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繼續對他說話,並告訴他指派利未人服事祭司和會幕的原因:
看哪,我已將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選取出來。
將他們從其他人中分別出來,並將他們分別為聖,專為聖所服務;這是他自己的行動,是他出於自己的意願和喜悅所做的,他是一位至高無上的存在,他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得反對或與他爭辯:他這樣做,
代替以色列人中所有頭生的,就是開母腹的。
他用利未人來交換那些頭生的;在埃及頭生子被毀滅,而以色列頭生子得蒙拯救之後,他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聲稱後者為他所有,現在他放棄了對他們的權利,取而代之的是利未人;以色列百姓沒有理由反對這一點,也不會為此感到不安,反而會感到高興;因為這樣他們不僅免除了贖回頭生子的費用,而且既然頭生子是屬於耶和華的,他可以指派他們作祭司的僕人;每個以色列人無疑都會選擇為這項服務犧牲一個支派,而不是讓他們的頭生子從事這項工作;而且沒有人比利未支派更適合,不僅因為這是一個小支派,而且因為祭司也來自這個支派,利未人要服事他們;因此,由於他們之間有聯繫,利未人會樂意服事他們:猶太人和基督徒都普遍認為,在此之前,頭生子在家族中是祭司,但現在利未人被選取來代替他們;拉比雅基(Jarchi)特別指出,當頭生子在金牛犢事件中犯罪時,他們被棄絕,而沒有犯偶像崇拜的利未人則被選取來代替他們;但在祭司職分固定在亞倫家族之前,似乎並沒有證據表明家族中的頭生子是祭司並執行職務,而更可能是家族的父親和首領為全家執行,或者每個人為自己執行,就像亞當的家族,他和他兩個兒子一樣;此外,頭生子以特殊方式屬於耶和華,這是一個新近的事件,只發生在希伯來人中,並非作為祭司,只是為了被贖回,現在利未人被贖回來代替他們;他們不是要作祭司,而是作祭司的僕人F18:
所以利未人要歸我。
他將他們賜給祭司,協助他們的工作,這工作是為了他,為了他的榮耀。
因為所有頭生的都是我的。
不僅是普遍意義上的,如同所有受造物都是他的,更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作為他自己的,原因如下:
因為在我擊殺埃及地所有頭生的那日,我將以色列中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
也就是說,將他們分別為聖,作為他自己的特殊產業,或者吩咐以色列百姓這樣做(出埃及記 13:2);因為當他毀滅埃及的頭生子時,他拯救了以色列的頭生子,他對他們有特殊的權利;雖然他是在夜間毀滅埃及的頭生子,但那是該日之前的夜晚,是該日的一部分,即尼散月十五日,當時發出了將所有頭生子分別為聖的指示;儘管,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觀察到的,「日」在此處意為「時間」,因此這兩件事是在同一時間或大約同一時間發生的:
他們要歸我。
這是在他們被吩咐分別為聖歸他時宣告的,但現在他們要被利未人所取代:
我是耶和華。
他擁有至高主權,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包括聲稱頭生子為他所有,然後用利未人取代他們,並指派利未人服事祭司,在會幕中供職。
耶和華在西奈曠野曉諭摩西說。
在他發出命令並作出上述宣告的同時,也在以色列人當時所在的地方,他們不久將從那裡遷徙:說:如下。
數點利未子孫。
他們被排除在以色列人的總數之外,但現在要單獨數點,以不同的方式,並為不同的目的,耶和華對他們有特別的眷顧,並為他們預備了特別的職務:按著他們的父家,按著他們的宗族。這個支派被劃分為家族;「家」似乎是指「家族」,這些是主要的家族;這些家族又分為更小的宗族,從他們那裡分支出來,並根據這些以父親而非母親命名的宗族來數點他們;因為正如猶太學者常說的,母親的家族不算家族;因此,如果一個利未婦女嫁給其他支派的人,她的後代就不會被納入這個數點中,只有父親是利未人的後代才算數,參閱(民數記 1:2);凡一個月以外的男丁,你都要數點他們。這樣做的原因是,他們要被取代的頭生子,在一個月大時就被耶和華聲稱為他所有,並要被贖回;而且這次數點與以色列人的數點不同,以色列人是從二十歲及以上數點,以便在需要時可以召集他們參戰,而利未人則免於戰爭,數點他們是為了聖所的服務;因此,他們從年輕時就要為此受教育和訓練,以便他們能勝任這項工作,並在適當年齡開始執行。
摩西就照耶和華的話數點他們。
他數點了利未支派各家族中所有一個月大的男丁;雖然這裡只提到摩西,但從(民數記 3:39)來看,亞倫也參與其中;是的,在後來數點三十到五十歲之間適合工作的利未人時,以色列人的首領也協助摩西和亞倫(民數記 4:46);照他所吩咐的;他在所有事上都順服神的旨意,包括這件事,儘管這是他自己的支派和他的後代,他們在所有世代中都只能是祭司的服事者,並且在以色列地沒有產業。
這些是利未的兒子們的名字。
這位族長的直系後代:革順、哥轄、米拉利;他們與他一同下到埃及(創世記 46:11)。
這些是革順兒子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宗族。
或者說,革順有兩個家族,以他兒子的名字命名,他們現在被數點,即立尼和示每;他們在其他地方也被提及為革順的兒子(出埃及記 6:17);從此產生了立尼族和示每族,如(民數記 3:21)所示。
哥轄的兒子們,按著他們的宗族。
他是利未的第二個兒子: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正如(出埃及記 6:18)所載;從他們那裡命名了暗蘭族,摩西和亞倫就屬於這個家族;以及以斯哈族、希伯倫族和烏薛族,正如他們在(民數記 3:27)中所稱。
米拉利的兒子們,按著他們的宗族。
利未的第三個兒子:瑪利和慕示;與(出埃及記 6:19)相同;從他們那裡命名了瑪利族和慕示族,他們和前面的家族一樣,在這次被數點:這些是利未人的宗族,按著他們的父家;總共有八個宗族。
革順有立尼族和示每族。
利未的長子:這些是革順人的宗族;他們現在被數點。
他們被數點的,就是所有一個月以外的男丁,按著數目。
在上述家族中;他們被數點的,共有七千五百名。
七千五百人,這既不是利未子孫中最少的,也不是最多的數目。
革順人的宗族。
前面提到的兩個,立尼族和示每族:要安營在會幕的西邊。
這是他們安營時的位置;他們被安置在利未人營地的後方,在會幕和以法蓮營地之間,以法蓮營地也在西邊(民數記 1:18)。
革順人父家的族長。
對他們擁有最高權柄,並在他們所做之事上擁有最高指導權:是以利雅薩,拉珥的兒子;但他究竟是誰,或者屬於革順人哪個家族,是立尼族還是示每族,這裡或其他地方都沒有說明;猶太學者們雖然自稱無所不知,卻也不敢妄言。
革順子孫的職責。
立尼族和示每族:在會幕中;或者說,關於會幕的物件,當會幕被拆卸並交給他們時;否則他們在會幕中沒有位置,也不得進入會幕,或在其中執行任何職務:是會幕和帳幕;前者不是指會幕的板,那是米拉利人的職責(民數記 3:36);而是指幔子,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或下層幔子,如拉比雅基(Jarchi)所稱,是用捻成的細麻製成的(出埃及記 26:1);後者是指十一幅幔子,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是用山羊毛製成的幔子,作為會幕的頂篷,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觀察到的,參閱(出埃及記 26:7);會幕的罩棚:是用染紅的公羊皮和海狗皮製成的,覆蓋在帳幕之上(出埃及記 26:14);以及會幕門口的簾子;拉比雅基(Jarchi)稱之為幔子;不是指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那屬於哥轄人的職責(民數記 3:31);而是指帳幕門口或通往聖所的幔子或簾子(出埃及記 26:36)。
院子的帷子。
這些帷子構成了環繞會幕的大院子,長一百肘,寬五十肘(出埃及記 27:9-13);
和院門的簾子。
這是一幅二十肘長的簾子,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捻成的細麻織成(出埃及記 27:16);
就是會幕和壇的四圍。
這指的是院子,以及院門的帷子和簾子;這個院子環繞著會幕和會幕外的祭壇,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觀察到的,這祭壇就是燔祭壇,立在這個院子裡;因為介詞**עַל**(al)有時意為「關於」F19,而**סָבִיב**(saviv),「四圍」一詞與之結合,要求這種解釋:
和它的繩子。
這似乎是指院子的繩子,將帷子和簾子固定在插入地面的銅釘或木樁上,使其緊繃,不被風吹動;但拉比雅基(Jarchi)說,這些是會幕和帳幕的繩子,而不是院子的;事實上,會幕也有繩子,就像院子一樣(出埃及記 38:18);院子的繩子由米拉利人負責(民數記 3:37);
以及所有與此相關的服務。
指革順人負責保管的會幕和院子的那一部分。
哥轄有暗蘭族。
因哥轄的長子,亞倫和摩西的父親暗蘭而得名;因此摩西和亞倫及其子孫都包含在這個家族中:
和以斯哈族。
可拉就屬於這個家族(民數記 16:1);
和希伯倫族,和烏薛族。
這四個家族都以哥轄的四個兒子命名(民數記 3:19);
這些是哥轄人的宗族。
其家族數量與利未其他兩個兒子(革順和米拉利)的家族總數一樣多。
所有一個月以外的男丁,按著數目,共有八千六百名。
八千六百人,這是利未人各家族中人數最多的;但考慮到它擁有的家族數量是革順的兩倍,其增長比例並不算大,至少與革順相比,革順的兩個家族只比這四個家族少了一千一百人:
看守聖所的職責。
指聖所和至聖所,以及屬於它們的器皿和器具;並非一個月大的男丁在看守,而是當他們長大成人並有能力時,他們就負責看守,他們從年輕時就接受這方面的教導和訓練。
哥轄子孫的宗族要安營在會幕的南邊。
或在右邊,這是更尊貴的位置,除了東邊或前面,那是為摩西、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保留的,他們是這些家族中的一員;這也是他們獲得這份榮譽的原因,因為他們負責更尊貴的職責,聖所和聖物都交由他們保管;而且他們當中有一人被任命為所有利未人的首領,正如他們在進入迦南地時,也獲得了幾乎與其他兩個兄弟支派一樣多的逃城:他們在會幕周圍的位置是在會幕和流便營地之間,這解釋了可拉,一個哥轄家族的人,如何與流便支派的大坍和亞比蘭如此親密,並一同參與了對摩西和亞倫的陰謀(民數記 16:1)。
哥轄人父家的族長是以利撒反,烏薛的兒子。
就是那個與他兄弟米沙利一同將拿答和亞比戶抬出營外並埋葬的人(利未記 10:4, 利未記 10:5);他出自哥轄人家族中最年輕的家族;有些人認為這至少是可拉不滿並密謀反對摩西和亞倫的原因之一,因為他家族中一個較年輕的家族成員被提升到這個尊貴的職位,而不是他。
他們的職責是約櫃。
也就是說,當會幕被拆卸並從一地運到另一地時,約櫃、施恩座以及所有屬於至聖所的物件,都交由他們保管和負責:
和桌子、燈臺、祭壇。
陳設餅的桌子、純金的燈臺及其燈盞,以及香壇,這些都立在聖所裡;還有燔祭壇,它在院子裡,因為兩個祭壇都由他們負責:
和聖所的器皿,就是他們供職所用的。
所有屬於上述物件的器皿;因為桌子、燈臺和祭壇都有其附屬的器皿:
和幔子。
也就是說,幔子,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解釋的,它分隔了聖所和至聖所;所有其他院子的帷子、院門的簾子以及會幕門口的簾子,都由革順人負責(民數記 3:25, 民數記 3:26):
以及所有與此相關的服務。
指會幕這部分所屬的物件。
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
他是這些家族中第一個,即暗蘭族:
要作利未人眾族長的首領。
管理利未人三個家族的三位族長,他們是革順人的族長拉珥的兒子以利雅薩;哥轄人的族長烏薛的兒子以利撒反;以及米拉利人的族長亞比孩的兒子蘇列:
並監督那些看守聖所職責的人。
哥轄人,他們負責保管屬於聖所和至聖所的物件;這些特別在以利亞撒的監督之下,因為這些是祭司們特別關心的物件;參閱(民數記 4:32)。
米拉利有瑪利族和慕示族。
因他的兩個兒子瑪利和慕示而得名(民數記 3:20);
這些是米拉利的宗族。
利未最小的兒子(民數記 3:17)。
他們被數點的。
上述兩個家族:
所有一個月以外的男丁,按著數目,共有六千二百名。
六千二百人;這是所有家族中最少的數目。
米拉利人父家的族長。
我認為應該翻譯為「米拉利人家族的族長」,即米拉利人的族長,是所有家族的共同父親,對他們擁有最高權柄和權力,因此在(民數記 3:24, 民數記 3:30)中也是如此;
是蘇列,亞比孩的兒子。
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讀到過他,也不確定他屬於哪個家族,是瑪利族還是慕示族:
他們要安營在會幕的北邊。
在會幕的左邊,在會幕和但營地之間。
米拉利子孫所看守和負責的,是會幕的板。
包括聖所和至聖所的板,這些是會幕的牆壁,上面覆蓋著幔子;這些板在行進時被拆卸下來,交由米拉利人保管;因為這些以及接下來的物件都很重,他們被允許使用車輛運載;因此他們獲得的車輛比革順人多,而哥轄人則沒有(民數記 7:6-9);
和它的閂。
這些閂將板子緊密地固定在一起,參閱(出埃及記 26:26);
和它的柱子。
懸掛幔子以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柱子,以及懸掛門簾的柱子(出埃及記 26:32, 出埃及記 26:37);
和它的座。
板子和柱子都插入其中(出埃及記 26:19, 出埃及記 26:32, 出埃及記 26:37)。
和院子四圍的柱子。
環繞會幕的大院子的柱子,帷子就掛在這些柱子上:
和它們的座。
柱子插入其中;關於這兩者,參閱(出埃及記 27:9-17);
和它們的橛子,和它們的繩子。
橛子固定在地上,繩子將院子的帷子固定在橛子上,使其緊繃,不被風吹動;參閱(出埃及記 27:19)。
那些在會幕東邊安營的。
會幕的入口就在那裡:
就是在會幕的東邊,在會幕前。
也就是說,在會幕的院子前,百姓在那裡聚集:
是摩西、亞倫和他的兒子們。
摩西是首領,亞倫是大祭司,他的兒子們是他的祭司;他們擁有最尊貴的位置,位於會幕的前方,在會幕和猶大營地之間。在「亞倫」這個詞上有一個特別的點,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這表明他雖然屬於利未支派,但作為大祭司,他不在利未人的數目之內:
看守聖所的職責,為以色列人的職責。
要麼是代替他們,否則這些職責就必須由他們自己看守;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他們的安全和保障,阻止所有無關人員進入聖所,以免他們死亡,如下所述:
那擅自靠近的,必被治死;這就是說,凡非祭司卻擅自進入聖所的,即使是以色列人,甚至是利未人,或擅自進入至聖所的(大祭司除外),都必致死,或由民事官員處決,或由上天之手擊殺;約拿單他爾根亦作此解。
【第39節】凡摩西和亞倫照耶和華的吩咐,按著家族所數點的利未人,……由此可見,摩西並非獨自一人,亞倫也與他一同數點利未人,且是奉耶和華的命令。希伯來文「亞倫」一詞,每個字母上都有點,原因不明;撒馬利亞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則省略了這個詞。
所有滿一個月及以上的男丁,共有二萬二千人;即22,000人;但將各支派的數目加起來,卻多出三百人;因為革順子孫有7,500人,哥轄子孫有8,600人,米拉利子孫有6,200人,總計22,300人;有些解經家試圖消除這個難題,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他們說聖經採取了簡略的方式,只提千位數,而省略了百位數。但他認為這不對,也不是本章聖經的寫法:在後來以色列人頭生子的記載中,不僅提到了百位數,甚至連零頭七十三也提到了。另一些人認為,由於抄寫員的疏忽,文本中某些具體數字可能出現了訛誤;他們猜測是在哥轄子孫的數目中,他們認為**שש**(shesh,六)被誤寫為**שלש**(shalosh,三)。但沒有必要假設這些情況,因為沒有任何根據,因為總數中之所以少了三百人,可能是因為利未人中有這麼多頭生子,而這些頭生子不能與其他支派的頭生子交換;他們作為頭生子,是屬於耶和華的,一個頭生子不能贖另一個頭生子;《他勒目》中也如此說道F20,這三百人是頭生子,而頭生子不能贖頭生子,也不能免除五舍客勒的贖價。
【第40節】耶和華對摩西說:在他數點完利未人之後:
數點以色列人中所有滿一個月及以上的頭生子,並記下他們的名字;以便將他們與利未人的數目進行比較,並觀察兩者之間的差異。
【第41節】你要將利未人歸我;為我的事奉,服事我的祭司,並在我的會幕中供職:
我就是耶和華;祂對萬物擁有權利,可以特別揀選祂所喜悅的人歸祂自己,因此祂能夠也確實將利未人歸祂自己:
代替以色列人中所有的頭生子;這些頭生子祂先前已歸祂自己,並吩咐要將他們分別為聖歸祂,且為他們向祭司支付贖價,以供養祭司和會幕的事奉,現在祂的旨意是要用利未人來交換這些頭生子:
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人中所有頭生的牲畜:所有潔淨牲畜的頭生子都屬於耶和華,並賜給祂的祭司;不潔淨牲畜的頭生子則用一隻羊羔贖回,也賜給祭司;現在祂要求利未人的牲畜來代替這些牲畜;這並非要剝奪他們使用牲畜的權利,也不是要將牲畜取來獻祭,而是要讓這些牲畜與他們一同歸於祂,他們應當以祂的名義擁有這些牲畜。
【第42節】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數點了;無疑有他人協助,儘管未提及:
以色列人中所有的頭生子;有些人認為這僅指他們出埃及後所生的,如邦弗雷里烏斯、派翠克主教等人。
【第43節】所有頭生的男丁;因為只吩咐數點男丁,而非頭生的女丁:
按著名字的數目;這些名字都一一記錄下來:
從滿一個月及以上的;因為在此之前,他們尚未歸耶和華為聖,也不受贖價的約束:
其中被數點的,共有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人;即22,273人;因此比利未人多出二百七十三人(民數記3:39)。
【第44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在數點完畢之後,指示他該怎麼做:
【第45節】你要將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中所有的頭生子;耶和華先前已宣告祂已取了他們,現在祂吩咐摩西取他們,摩西已數點了他們,並將他們交給亞倫,代替頭生子,頭生子的數目也為此目的而數點:
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他們的牲畜;但並非要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或祭司們使用,而是要留在利未人那裡供他們使用,他們現在已從其他支派中分別出來,歸入神的事奉;他們既已獻給神,他們的牲畜也同樣獻給神,作為祂僕人的供養:
利未人要歸我;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歸祂,因為他們已獻身於祂的事奉:
我就是耶和華;祂有權這樣做,並期望得到順服。
【第46節】至於那些需要用錢贖回的,因為利未人不足以與他們對應並交換:
以色列人頭生子中,比利未人多出的二百七十三人;因為利未人的總數,如前所述,只有22,000人(民數記3:39),而以色列頭生子的總數是22,273人(民數記3:43),因此後者比前者多出二百七十三人;接下來要處理這些多出的人。
【第47節】你要按人頭,每人取五舍客勒;每個頭生子,或其父母為他,都必須支付五舍客勒,約合我們現在的十一或十二先令,這後來被定為此類贖回的價格(民數記18:16);
你要按聖所的舍客勒收取;即足重,符合聖所所保存的標準:
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參見利未記27:25吉爾注釋)。
【第48節】你要將贖回多餘人數的錢,或超出利未人數的錢,即二百七十三人,他們的贖價,吩咐交給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因為利未人是代替頭生子而取的,頭生子的贖金屬於祭司;既然利未人是基於這個考慮而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並且他們的人數不足以與頭生子對應,那麼將多餘人數的贖價支付給他們是理所當然且公正的。
【第49節】摩西就收了贖金;每人五舍客勒:
那些被利未人贖回而多餘的人;或比被利未人贖回的人數更多。一個利未人贖回一個頭生子,或使他免於贖價,因為利未人是代替他而取的:22,000名利未人可以對應22,000名以色列的頭生子;但由於利未人沒有超過上述數目,因此還有二百七十三名頭生子需要用錢贖回,摩西收取的正是這些人的贖金。
【第50節】他從以色列人的頭生子中收了錢,等等;或「為頭生子」,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譯,希伯來文介詞**את**(et)有時也作此用F21;因為一個月大或稍大的嬰孩無法支付贖金,而是由他們的父母代付,這筆錢由他們支付,摩西為多餘的二百七十三人收取了這筆錢;但這筆錢是向誰徵收,由誰支付,以及誰可以被算作這多餘的人數,除非他們是最後被數點的二百七十三人,這是一個疑問:有些人認為這筆錢是從公共基金中支付的,這是一種便捷的方式,但是否合理則不明顯,因為這些頭生子是特定個人的財產;猶太拉比們普遍接受的做法,根據拉比雅基和亞巴比內爾的說法,以及《他勒目》F23中的記載,是通過抽籤;前者描述了這樣做的步驟:取出22,000張紙片(或羊皮紙),上面寫著「利未的兒子」或「利未人」,另外取出二百七十三張紙片,上面寫著「五舍客勒」;將這些紙片混合在一起,放入一個甕或盒子中,然後吩咐他們前來抽取紙片,根據抽籤結果,他們被允許作為被利未人贖回,或支付贖金:由於這是希伯來人常用的方法,因此並非不可能:
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按聖所的舍客勒計算;1,365舍客勒,這正是二百七十三人按每人五舍客勒計算應支付的舍客勒數目;拉比雅基如此計算:二百名頭生子,一千舍客勒;七十名頭生子,三百五十舍客勒;三名頭生子,十五舍客勒,總計約合我們現在的一百七十英鎊。
【第51節】摩西將那些被贖之人的錢;那些以這種方式,而非由利未人贖回的(如民數記3:49),而是用錢贖回的,每人支付五舍客勒:
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利未人是賜給他們的;這筆錢是作為利未人數目不足以與被交換的頭生子對應的補償:
照耶和華的話;(民數記3:48);
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他照辦了,在神的家中凡事忠心;他沒有將這筆錢轉為己用,也沒有用於神所指定之外的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