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太福音

第二十四章
【第1節】

耶穌出了聖殿,離開了。祂不僅是暫時離開,而是永遠告別,再也不會回到那裡;祂預言了聖殿的荒涼,並藉此行動,部分地立即應驗了預言。門徒們觀察到這一點,並專注於聖殿外在的輝煌和世俗的宏偉,他們為如此美麗的建築將被遺棄而感到擔憂;幾乎認為如此堅固的建築不可能被摧毀。祂的門徒進前來,到祂那裡:當祂走著,一出聖殿,仍在聖殿的視線範圍內時:為要將聖殿的建築指給祂看;聖殿的牆壁和毗鄰的院子,它們是多麼美麗和堅固。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引起祂的讚嘆還是憐憫,希望祂能改變祂對聖殿所下的判決,這很難說;或者這是否表達了他們對聖殿荒涼的不相信,基督在下一節的回答似乎暗示了這一點。馬可說,是「一個門徒」向祂指出這些,他可能與其他門徒同行,並以他們的名義向祂說話;而那人很可能是彼得,因為他通常是他們的代言人;他會這樣對祂說:「夫子,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建築!」路加說:「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裝飾的。」猶太人對希律王修復的第二聖殿讚不絕口;它無疑是一座非常精美的建築。他們說 F16,希律王建造了聖所,「一座極其美麗的建築」;他修復聖殿的美麗「大大超越」了所羅門的聖殿 F17。他們還指出 F18:

「凡未見過希律建築的人,從未見過(**הָן בִּנְיָן**,han binyan,美麗的建築)。拉巴說,它是用什麼建造的?是用綠色和白色大理石的石頭。還有人說,它是用斑駁的綠色和白色大理石的石頭建造的。」

「長四十五肘,高五肘,寬六肘。」

「長二十五肘,高八肘,寬十二肘。」

「在門廊裡,有四排柱子:每根柱子的厚度是三個人伸開手臂,手拉手才能環抱的;長二十七英尺,數量一百六十二根,美得令人驚嘆。」

【第2節】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一切嗎?」等等。「這些宏偉的建築」,如馬可所說;所有這些美麗、巨大且堅固地結合在一起的石頭: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不被拆毀的。或者被打破,正如明斯特的希伯來文福音書所讀的:這個預言得到了完全而顯著的應驗;這不僅得到約瑟夫 F25 的證實,他記載了城市和聖殿都被挖掘並夷為平地;而且也得到其他猶太作家的證實;他們告訴我們 F26:

「在亞筆月九日,一個為懲罰而預備的日子,邪惡的圖爾努斯·魯弗斯(**הֵיכָל אֶת חָרַשׁ**,charash et heichal,耕耘聖殿),以及聖殿周圍的一切,以應驗所說的『錫安將被耕耘如田地』。」

【第3節】

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這山位於耶路撒冷城東 F1,「正對著聖殿」,如馬可所說,祂可以坐在那裡,將聖殿盡收眼底;因為東邊的牆比其他任何一面都低,原因如下:當大祭司在這山上焚燒紅母牛,並灑血時,他可以看到聖殿的門。據說 F2:

門徒暗暗地來問祂;至少是這四位,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如馬可所記載;他們可能是與其他門徒分開,或是與眾人分開:他們可能認為在眾人面前問以下問題不太合適,他們可能認為基督在普通人面前不會那麼樂意清楚地回答他們;而他們可能希望在私下得到祂的恩准。

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有這些事呢?」這殿什麼時候會被撇下荒涼,這些建築什麼時候會被毀壞,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呢?這第一個問題純粹與聖殿的毀滅有關,基督首先從(馬太福音24:4-23)回答了這個問題。

「祢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這兩件事被放在一起,是他們認為會同時發生,並緊隨聖殿毀滅之後的。祂已經道成肉身,是真正的彌賽亞,他們堅信不疑:祂與他們同在,他們期望祂會繼續與他們同在,因為他們沒有祂會離開他們並再次降臨的概念。當祂有時談到祂的死而復活時,他們似乎不明白:因此,他們所詢問的祂的降臨的預兆,不應理解為祂在末日第二次降臨審判世界;而是祂在祂的國度和榮耀中降臨,他們曾觀察到祂在不久前談到過;聲明在場的一些人還沒有死,直到他們看見。因此,他們想知道,他們可以通過什麼預兆知道祂何時會建立祂的屬世國度;因為既然聖殿要被毀壞,他們可能希望會建造一座新的,比這座更宏偉的聖殿,這是一個猶太人的觀念;並且一個新的事物狀態將開始;現在的世界或時代將結束;他們經常從猶太拉比那裡聽到的來世將會到來;因此他們也詢問世界的末了,或猶太經濟中現有事物狀態的預兆:基督在本章的後半部分回答了這個問題,儘管不是按照他們提問的意義;而是按照人子降臨和世界末了的真實意義;並且以一種對他們非常有教益的方式,對我們也是如此。

【第4節】

耶穌回答說:祂不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而是為了教導他們有用的知識,這些知識可以提醒他們和其他人提防欺騙者;當他們看到祂的預言應驗時,可以堅固他們對祂的信心;並指導他們,不久將會發生什麼。

「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藉著假裝奉神的名帶來新的啟示,在我離開後自稱為彌賽亞;暗示自己是神所預定要拯救以色列的人,並由祂差遣,以極大的世俗榮耀和輝煌建立一個屬世的國度;應許在其中給予顯赫的名聲和崇高的榮譽職位;這些都是基督知道祂的門徒所喜愛的,並且有被誘惑的危險;因此祂給予他們這適當而及時的忠告和警告。

【第5節】

因為將有許多人奉我的名而來,不是奉祂的命令,也不是帶著祂所委託的權柄和能力;而是會盜用彌賽亞的名號,這名號是祂獨有的;並僭取祂的職位,挑戰屬於祂的尊榮和地位:

「說:『我就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這是耶路撒冷城和聖殿毀滅之前的第一個預兆;由於猶太人普遍期待一位彌賽亞;也就是說,期待一位會興起並將他們從羅馬的軛下解救出來的人,這是這個詞的普遍含義;在這個時期,許多人自稱是拯救者和以色列民的救贖者:他們每個人都有大量的追隨者,他們欺騙了這些人,並將他們引向毀滅。其中之一是提烏達,不是加馬列所說的那位(使徒行傳5:36),因為他是在此之前;而是在革老丟皇帝時代,庫斯皮烏斯·法杜斯擔任猶太總督時的一位;他勸說許多人跟隨他到約旦河,他承諾用一句命令就能將河水分開,讓他們渡過;因此,正如歷史學家所觀察到的 F3,(**πολλοὺς ἠπάτησεν**,pollous ēpatēsen,他欺騙了許多人);這正是這裡所預言的:但他和他的同伴被法杜斯擊敗,他的頭被砍下。還有一個被稱為埃及人,在(使徒行傳21:38)中提到,他製造騷亂,帶領四千名刺客進入曠野;這個人勸說三萬人跟隨他到橄欖山,承諾可以自由進入城市;但他被當時的猶太總督腓力斯擊敗;逃跑了,他的許多追隨者被殺或被捕 F4:此外,還有許多魔術師和騙子,他們假裝行神蹟奇事,並應許人們從他們的苦難中得到解救,他們欺騙了人們,使他們走向毀滅。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其他人自稱是拯救者,他們自稱為彌賽亞。在這些人中,我們可以算上西門術士,他自稱是某個偉大的人物;甚至明確地說他是神的道,神的兒子 F5,這些都是彌賽亞的已知稱號;撒馬利亞人多西提烏斯聲稱自己是基督 F6;還有門安德聲稱,除非奉他的名受洗,否則沒有人能得救 F7;這些都是耶路撒冷毀滅之前的例子,證實了這裡所傳達的預言。

【第6節】

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這是耶路撒冷毀滅的第二個預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和接下來的一些預兆,被猶太人視為彌賽亞降臨的預兆;然而它們卻是他們因拒絕已經降臨的彌賽亞而走向毀滅的先兆。他們認為彌賽亞將在第七年,即安息年和釋放年降臨:

「總不要驚慌。」以至於現在就離開猶太地,放棄在那裡傳福音,好像最終的毀滅即將來臨;

「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這些戰爭和關於戰爭的傳聞,以及因此而產生的恐慌;這些動亂、屠殺和刀劍造成的可怕破壞是必須發生的;因為它們是神所命定,基督所預言,並因猶太人自己的邪惡而降臨在他們身上;在公義的審判中,因他們的罪而遭受。

「只是末期還沒有到。」這裡指的不是世界的末日,而是耶路撒冷和聖殿的末日,猶太國家的末日;這些在這些動亂之後仍然存在,並且確實存在。

【第7節】

和瘟疫:猶太人如此描述瘟疫 F13:

「在世界各地有地震;例如,在革哩底 F14,以及尼祿時代亞洲的許多城市 F15:特別是弗里吉亞的三個城市,老底嘉、希拉波立和歌羅西;它們彼此靠近,據說都在他的統治下以這種方式滅亡 F16;」

【第8節】

這一切都是災難的起頭。它們只是災難的序曲和先兆;它們只是對將要發生之事的初步體驗,遠非最糟糕的。與猶太人在可怕的毀滅中所遭受的相比,這些只是輕微的。這裡使用的詞,指的是婦人分娩時的痛苦。猶太人預期彌賽亞時代會有巨大的痛苦和困境,他們用一個與此相應的詞來表達,稱之為(**מְשִׁיחַ יִלְבֵּי**,yilbei mashiach,彌賽亞的痛苦);他們說 F18,(**יִלְבֵּי**,yilbei)指的是婦人分娩的痛苦;敘利亞譯本在這裡也使用了相同的詞。他們將這些痛苦描述為非常巨大,並表達了極大的擔憂,希望從中解脫。他們 F19 問道:

「一個人該怎麼做,才能從『彌賽亞的痛苦』中解脫出來呢?他必須專心於律法和施捨。」

「凡在安息日遵守三餐的人,將從三種懲罰中解脫出來;從『彌賽亞的痛苦』中,從地獄的審判中,以及從歌革和瑪各中。」

【第9節】

那時,人要把你們交給人,叫你們受苦。我們的主繼續告訴祂的門徒,在這段期間將會發生什麼事;與他們期待屬世國度和世俗榮耀的期望完全相反,祂向他們保證會有苦難、逼迫和死亡;大約在這些時候,當這些各種預兆出現,這些災難的起頭發生時;當這些事在猶太和世界其他地方應驗時;猶太人繼續他們的頑固和不信,會把他們交給民事官員,讓他們被鞭打和監禁;或者交給他們自己的公會,就像彼得和約翰一樣;或者交給羅馬總督迦流、腓力斯和非斯都,就像使徒保羅一樣。

「也要殺害你們。」就像兩位雅各、彼得、保羅,甚至除了約翰之外的所有使徒,他們都殉道了,而且是在耶路撒冷毀滅之前:

「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就像使徒和早期基督徒一樣,他們被猶太人和外邦人恨惡;後者被前者煽動,無論他們走到哪裡,都因他們奉基督的名宣講和傳道而恨惡他們,正如《使徒行傳》所顯示的:他們的恨惡甚至到了將所有災難歸咎於他們的地步;例如戰爭、饑荒、瘟疫、地震,正如早期基督徒的辯護詞所宣稱的。

【第10節】

那時,許多人要跌倒。這意味著,許多曾聽過使徒講道,並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他們曾非常喜歡基督教,並曾是其堅定的擁護者,當時情況尚算平靜安穩;但當他們看到使徒中有些人被毆打、監禁;有些人被處死,有些人被迫從一個地方逃到另一個地方;並且因基督和祂的福音而面臨逼迫和苦難時,他們會因此而灰心,並在十字架上跌倒;從福音的信仰和其宣稱中脫離:

「並且要彼此出賣。」這意味著,那些背棄基督教的叛教者,將會對真正的信徒不忠,並將他們的名字交給逼迫者,或告知他們在哪裡,以便他們可以逮捕他們,或親自將他們交到逼迫者手中:這些就是使徒保羅所處的危險中的假弟兄:

「並且要彼此恨惡。」這不是說真正的基督徒會恨惡這些假弟兄,也不會出賣他們;因為他們被教導要愛所有的人,甚至他們的敵人;而是這些叛教者會恨惡他們以前所屬的團契,以及他們曾屬於的人;甚至達到極大的恨惡程度,正如我們經常看到的,那些背棄基督和祂福音的人,會成為其傳道者和追隨者最苦毒的敵人,和最猛烈的逼迫者。

【第11節】

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從基督的教會中,至少是以基督徒的名義;因為這裡指的是假教師,他們持有異端邪說,自稱有預言的靈,有新的啟示,對聖經有更好的理解;例如西門術士、伊便尼派和克林妥,他們否認基督的神性和真實人性;卡波克拉底和他的追隨者諾斯底派,尼哥拉黨人,許米乃、腓利圖斯等人:

「迷惑許多人。」因為他們都有自己的追隨者,而且人數眾多,他們的信心被他們顛覆了;他們跟隨了他們有害的道路,被他們的花言巧語、華麗的藉口和放蕩的行為所欺騙和引誘。

【第12節】

只因不法的事增多,這意味著,要麼是狂暴逼迫者的惡意和邪惡將大大增加;要麼是叛教者的背叛和仇恨;要麼是假教師的錯誤和異端;要麼是某些自稱基督徒的人在生活和行為中盛行的邪惡:因為這些在上下文中似乎都有暗示,並且可能都包含在所說的「不法的事增多」中;其結果將是:

「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這將是許多人的情況,但不是所有人的情況;因為在這不法之事增多的情況下,仍有一些人,他們對基督、對祂的福音、對聖徒的愛心熱情並未減退:但也有許多人,他們對基督的熱心,因逼迫的暴力而大大受挫;因假弟兄的背叛,他們對聖徒本身產生了戒心,不知道該信任誰;因假教師的原則,敬虔的能力和宗教的生命熱度幾乎喪失;因對世界和肉體安逸享樂的愛,對聖徒的愛心變得非常冷淡,並且大大減少;正如底馬和那些在尼祿面前第一次答辯時離棄使徒保羅的人所顯示的。這可能對那些真正相信基督的人來說是真實的;他們可能因不法之事盛行而經歷極大的衰退;因為經文沒有說他們的愛心會喪失,而是漸漸冷淡。

【第13節】

惟有忍耐到底的,在對基督的信仰上,儘管有惡人的猛烈逼迫;在純正無瑕的福音教義上,儘管許多人被將要興起的假教師所迷惑;在聖潔的生活和行為上,在那個時代所有的不潔之中;並且要忍耐地承受所有的苦難,直到生命的盡頭,或直到災難的盡頭,上述的災難只是開端:

「必然得救。」當耶路撒冷和其中不信的居民被毀滅時,他們將得到屬世的拯救:因為那些信基督的人,許多人因逼迫被迫從那裡遷出;另一些人則被天上的聲音吩咐離開,他們也照做了;他們遷到約旦河對岸的一個小村莊佩拉 F21,因此得以免於普遍的災難;他們也將得到永恆的救恩,所有忍耐到底的人,就像所有真正相信基督的人一樣,都將如此。

【第14節】

這天國的福音,就是基督自己所傳的,也是祂呼召並差遣使徒們在猶大各城傳講的;藉此,人們被帶入彌賽亞的國度,即福音時代;這福音既論及恩典的國度,也論及榮耀的國度,並指明聖徒進入天國的資格和權利,並對天國的榮耀提供了最好的描述:

「要傳遍天下。」不僅在猶大,那時福音被限制在那裡,而且是基督自己明確命令的;而是在世界萬國,為此使徒們在我們主復活後,他們的使命被擴大;那時他們被吩咐要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傳福音;當猶太人拒絕福音時,他們就轉向外邦人;在耶路撒冷毀滅之前,福音已經傳遍天下萬國;並且藉著福音的傳講,在大多數地方都建立了教會:

「對萬民作見證。」這意味著,要麼是對所有拒絕福音的人作見證;要麼是對所有相信祂的人作基督和救恩的見證:

「然後末期才來到。」不是世界的末日,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的,或其他人所理解的;而是猶太國家的末日,城市和聖殿的末日:因此,福音傳遍全世界,是耶路撒冷毀滅的最後一個標準和預兆;接下來就是關於毀滅本身的記載,以及伴隨而來的悲慘境況。

【第15節】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的時候,等等。從預兆,基督轉向耶路撒冷毀滅的直接原因;那就是「那行毀壞可憎的」,或稱「使地荒涼的可憎之物」;或那個威脅並帶來城市、聖殿和國家荒涼的可憎之物:這不是指羅馬人或其命令在聖殿中放置的任何雕像;不是希律王放在聖殿門上的金鷹,因為那是在基督說這些話之前;也不是彼拉多據說帶入聖殿的提庇留凱撒的像;因為這如果屬實,也應該是在這個時候;而基督不可能指如此近在眼前的事;更不是哈德良的雕像,放在至聖所,那是在城市和聖殿毀滅後一百三十多年;也不是提多,毀滅兩者的人,他的雕像似乎從未被豎立或嘗試;也不是加利古拉的雕像,儘管被命令,但被阻止放置在那裡:而是指羅馬軍隊;見(路加福音21:20),那是(**כְּנַף שִׁקּוּצִים מְשֹׁמֵם**,kenaf shiqutzim meshomem,使地荒涼的可憎之物的翅膀或軍隊),(但以理書9:27)。軍隊被稱為翅膀(以賽亞書8:8),而羅馬軍隊對猶太人來說是毀滅性的,對他們來說是可憎的;不僅因為他們由異教徒和未受割禮的人組成,更主要的是因為他們旗幟上的神像:因為偶像和神像對他們來說一直是可憎的;所以希西家命令從聖所中搬走的「污穢」(歷代志下29:5),被他爾根稱為(**שִׁקּוּצָא**,shiqutza,可憎之物);猶太作家 F23 說,這是一個亞哈斯放在祭壇上的偶像;安提阿哥在祭壇上放置的「行毀壞可憎的」也是如此:

「站在聖地。」靠近聖城耶路撒冷的城牆,並環繞著它,這城因其中的聖所和神的敬拜而得名;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將站在城中,並在聖殿中,毀滅兩者;那時

「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也就是說,那時凡讀但以理預言的人;將很容易明白其意義,並將清楚地看到和知道,現在它已經應驗了;並將考慮如何逃脫那毀滅性的審判,除非他被交給了司法上的盲目和心硬;這正是這個國家大部分人的情況。

【第16節】

那時,在猶太的,當這個信號發出時,應當注意並遵守;在耶路撒冷城裡的人,應當離開;或者在猶太其他地方,任何城鎮的人;不要跑到耶路撒冷,以為在那裡,在一個如此堅固設防的地方會安全,而應當逃到別處;見(路加福音21:21)。因此,據觀察,許多人在這個時候確實逃走了;許多解經家都提到,約瑟夫 F1 驚訝地注意到,凱撒·加盧斯帶著他的軍隊進攻耶路撒冷,並圍困它,卻突然無故地解除了圍困,撤回了軍隊,當時這座城市本來可以輕易攻下;藉此發出了信號;並給了基督徒逃跑的機會:他們也照做了,越過約旦河,正如優西比烏所說 F2,到了一個叫佩拉的地方;所以當提多幾個月後到來時,城裡已經沒有一個基督徒了,他們都按照這裡的吩咐逃走了。

「應當逃到山上。」或任何庇護和避難的地方:這裡特別提到這些,因為它們通常是這樣的;指的是猶太或鄰近國家的山脈。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讀作單數,「到山上」;據報導,他們中有許多人確實逃走了,特別是逃到黎巴嫩山 F3。

【第17節】

在房頂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他應該在那裡,要麼是為了敬拜,要麼是為了休閒;因為猶太人的房屋屋頂是平的,周圍有矮牆,他們用來娛樂和消遣,也用於私人默想和禱告,用於社交談話,有時也用於公開講道;見(馬太福音10:27)(使徒行傳10:9)。

「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也就是說,不要從屋內下來,而是要從屋外樓梯或梯子下來,這是常見的。他們有兩種進出房屋的方式;一種他們稱之為 F4,(**דֶּרֶךְ פְּתָחִים**,derech p'tachim,門道);另一種是(**דֶּרֶךְ גַּגִּים**,derech gaggim,屋頂道):對此的注釋是:

【第18節】

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因為在田裡工作時,例如耕地和播種,通常是不穿外衣的。因此維吉爾 F5 的話:

【第19節】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這並不是說懷孕是罪惡,也不是對她們的審判;因為多結果子,生養兒女,一直被視為一種祝福:但這表達了那些因重擔而無法像情況要求的那樣迅速逃跑,或被迫留在家中,忍受圍城所有苦難的人的悲慘境況:所以這些話,如下文所示,並非表達罪惡或懲罰,而是表達對她們痛苦和困境的憐憫和關切:

「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她們對嬰兒的溫柔情感不允許她們將嬰兒留下;然而她們的虛弱使她們無法攜帶嬰兒;至少,

【腳註】
F16 Juchasin, fol. 139. 1. 《尤卡辛》第139頁第1欄。
F17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24. 2. 岡茨《大衛之花》第一部分,第24頁第2欄。
F18 T. Bab. Bava Bathra, fol. 4. 1. & Succa, fol. 51. 2.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巴特拉篇,第4頁第1欄;及住棚節篇,第51頁第2欄。
F19 De Bello Jud. l. 5. c. 5. 《猶太戰記》第五卷第五章。
F20 Antiq. Jud. l. 15. c. 14. 《猶太古史》第十五卷第十四章。
F21 Egesippus, l. 5. c. 43. 埃格西普斯《歷史》第五卷第四十三章。
F23 Vid. Ryckium de Capitol. Rom. c. 21 參見里奇《羅馬卡皮托利烏姆》第二十一章。
F24 Joseph. Antiq. l. 15.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五卷。
F25 De Bello Jud. l. 7. c. 7. 《猶太戰記》第七卷第七章。
F26 Maimon. Hilch. Taaniot, c. 5. sect. 3. T. Bab. Taanith, fol. 23. 1. & Gloss. in ib. 邁蒙尼德《禁食律例》第五章第三節;《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3頁第1欄;及該處的注釋。
F1 Bartenora in Misn. Middot, c. 1. sect. 3. 巴特諾拉《密示拿·尺寸篇》第一章第三節。
F2 Misn. lb. c. 2. sect. 4. 《密示拿》同上,第二章第四節。
F3 Joseph. Antiq. l. 20. c. 2.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二十卷第二章。
F4 Joseph. Antiq. l. 20. c. 6.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二十卷第六章。
F5 Jerom in loc. Iren. adv. Haeres. l. 1. c. 20. 耶柔米《馬太福音注釋》;愛任紐《反異端》第一卷第二十章。
F6 Origen contr. Cels. l. 1. p. 44. 俄利根《駁塞爾蘇斯》第一卷第44頁。
F7 Tertull. de prescript. Haeret. c. 46. 特土良《論異端處方》第四十六章。
F8 T. Bab. Sanhedrin, fol. 97. 1. & Megilia, fol. 17. 2. Zohar in Exod. fol. 3. 3, 4.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7頁第1欄;及米吉拉篇,第17頁第2欄;《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3頁第3、4欄。
F9 Vid. Joseph. Antiq. l. 20. c. 6. & de Bello Jud. l. 2 參見約瑟夫《猶太古史》第二十卷第六章;及《猶太戰記》第二卷。
F11 Bereshit Rabba, sect. 42. fol. 37. 1. 《創世記拉比》第42節,第37頁第1欄。
F12 T. Bab. Sanhedrin, fol. 97. 1. Misn. Sota, c. 9. sect. 15.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7頁第1欄;《密示拿·索他篇》第九章第15節。
F13 T. Bab. Taanith, fol. 21. & 19. 1. Maimon. Hilch. Taaniot, c. 2. sect. 5.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1頁及第19頁第1欄;邁蒙尼德《禁食律例》第二章第五節。
F14 Philostrat. in vit. Apollon. l. 4. c. 11. 斐洛斯特拉圖斯《阿波羅尼烏斯傳》第四卷第十一章。
F15 Sueton. in vit. Nero, c. 48. 蘇埃托尼烏斯《尼祿傳》第四十八章。
F16 Orosius, l. 7. c. 7. 奧羅修斯《歷史》第七卷第七章。
F17 Sueton. in vit. Galba, c. 13. 蘇埃托尼烏斯《加爾巴傳》第十三章。
F18 Gloss. in T. Bab. Sabbat, fol. 118. 2.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18頁第2欄的注釋。
F19 T. Bab. Sanhedrin, fol. 98.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2欄。
F20 T. Bab. Sabbat, fol. 118. 2.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18頁第2欄。
F21 Euseb. Eccl. Hist. l. 3. c. 5.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三卷第五章。
F23 R. David Kimchi, & R. Sol. ben Melech, in 2 Chron. xxix. 5. 拉比大衛·金奇和拉比所羅門·本·米勒赫,在歷代志下29:5。
F24 T. Bab. Taanith, fol. 28. 2. & Gloss.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8頁第2欄;及該處的注釋。
F25 T. Bab. Sanhedrin, fol. 94. 1. & Megilla, fol. 3. 1. & Tzeror Ham, mor, fol. 46. 4. Zohar in Num. fol. 61.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4頁第1欄;及米吉拉篇,第3頁第1欄;及《哈摩爾之束》第46頁第4欄;《民數記光輝之書》第61頁第1欄。
F26 Jacchiades in Dan. i. 17. 雅基亞德斯《但以理書注釋》第一章第17節。
F1 De Bello Jud. l. 2. c. 19. sect. 7. 《猶太戰記》第二卷第十九章第七節。
F2 Eccl. Hist. l. 3. c. 5. p. 75.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三卷第五章第75頁。
F3 Joseph. ib. 約瑟夫,同上。
F4 T. Bab. Bava Metzia, fol. 117. 1.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麥西亞篇,第117頁第1欄。
F5 Georgic. l. 1. 《農事詩》第一卷。
F6 Aurel Victor. de illustr. viris, c. 20. 奧雷利烏斯·維克多《論著名人物》第二十章。

**既不在安息日**:希臘原文中沒有「日」這個字;有些人F9認為,這裡指的是「安息年」,即第七年,那時田野裡沒有收成,人們的食物會非常匱乏;他們自己都不夠吃,更別說分給那些逃離家園的陌生人了。但更可能指的是安息日,或「安息之日」,正如波斯譯本所讀。比撒說,他的四份抄本讀作屬格;司提反的四份抄本也是如此。主耶穌讓他們禱告,不要在安息日逃跑,是因為他知道,不信他的猶太人不會允許他們在安息日旅行超過兩千肘;根據他們的傳統F11,這是安息日的路程,不足以讓他們逃離危險。他也知道,那些信他的人,特別是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都會熱衷於摩西律法,對違反其中任何一部分都非常謹慎,尤其是安息日的部分;參(使徒行傳21:20)。雖然猶太人確實允許在生命危險時可以違反安息日,並且在安息日抵抗敵人是合法的;但這並非普遍適用;在基督之後,關於在安息日逃離危險是否合法,曾是一個爭議問題;以下是相關記載F12。

【第21節】

**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 這被視為他們迅速逃跑的理由;因為那些留在城裡的人,將因刀劍、饑荒、瘟疫、謀殺、搶劫而遭受的災難,**是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將來也必沒有**。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焚燒,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為奴,他們在巴比倫的被擄,以及馬加比時代的一切困苦和磨難,都無法與耶路撒冷被圍攻和毀滅時猶太人所遭受的災難相比。許多著名城市,如特洛伊、巴比倫、迦太基,在圍攻和攻陷時都曾遭受巨大破壞,但沒有一個能與這座城市悲慘的境況相提並論。任何閱讀約瑟夫斯記載的人,都會完全相信這一點;並樂意與他這位目擊者一同說F13:

【第22節】

**若不減少那日子** 也就是說,那些從耶路撒冷被圍攻開始的災難日子;因此,這不能指圍攻之前的時期,以及因圍攻而縮短的日子,那些日子因著暴徒和狂熱分子的謀殺和搶劫而非常可怕和悲慘;而是指圍攻開始之後的日子,那些日子對城內的人來說非常痛苦;如果這些日子沒有縮短,或者如果圍攻沒有延長,**就沒有一個活著的**;耶路撒冷城裡沒有一個猶太人能活下來;他們每個人都必因饑荒、瘟疫、刀劍,或他們內部的戰爭和謀殺而滅亡:事實上,如果圍攻繼續下去,這個國家其他地區的居民也不會好過,因為許多相同的災難也在他們中間蔓延;所以,如果這些日子再持續久一點,很可能整個以色列地就沒有一個猶太人留下了。

**只是為選民的緣故** 那些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被揀選,相信他,並藉著他得著永恆救恩的人;包括那些在城裡的人,或者至少是那些將從城裡的人,作為他們的直系後代,或在未來世代中產生的人,因此他們和他們的後裔不能被剪除;也包括那些在佩拉、山上和其他地方的被揀選者和真正信徒,為了這些人的緣故,為了他們能從這些沉重的災難中被拯救出來,**那日子必減少了**。因為如果神沒有保留一個餘種,一個餘民,按照恩典的永恆揀選,使他們得救,他們就會像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沒有一個能逃脫。減少那些日子,不應從字面上理解,好像這些災難發生的自然日子會比平常短。猶太人確實經常從這個意義上談論日子的縮短,認為這是神蹟般地由神完成的:他們說F14:

【第23節】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 無論是在圍攻開始,可憎的毀壞者站在聖地的時候;還是在災難的日子裡,圍攻持續的時候;或者在那些日子縮短,城市被毀,羅馬軍隊帶著俘虜離開之後:那時,一些散佈在鄉間的人會向他們的同胞暗示,彌賽亞在某個地方: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在圍攻期間,確實有這樣的人出現,自稱是彌賽亞,是將他們從羅馬權力下解救出來的人,他們各有支持者;有人說他在某個地方,有人說他在另一個地方;因此煽動人們不要逃跑,也不要交出城市;而且,在城市被攻陷和毀滅之後,也有一個又一個的人自稱彌賽亞。很快之後,一個名叫約拿單的惡人,帶領許多人進入昔蘭尼的沙漠,聲稱要向他們展示神蹟奇事,結果被羅馬總督卡圖盧斯擊敗F17;之後,在哈德良皇帝時代,著名的巴爾科赫巴自稱彌賽亞,並得到拉比阿基巴和眾多猶太人的鼓勵F18。

【第24節】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 等等。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些人:這些假基督有他們的假先知,他們試圖說服人們相信他們是彌賽亞,就像巴爾科赫巴有阿基巴一樣,阿基巴將許多預言應用在他身上。這個人被稱為巴爾科赫巴,意思是「星之子」,暗指(民數記24:17);他被猶太人加冕,並被阿基巴宣稱為彌賽亞;隨後羅馬軍隊被派去對付他,一個名叫比特的地方被圍攻並攻陷,他和數量驚人的猶太人被毀滅。這個騙子後來被他們稱為巴爾科齊巴,意思是「謊言之子」:

**顯大神蹟、大奇事** 做出好像能行神蹟奇事的樣子,儘管他們實際上並沒有行出來:所以前面提到的約拿單,假裝能顯示神蹟異象;巴爾科赫巴則假裝口中噴火;當時和之後的許多猶太拉比都沉迷於巫術和魔法;他們中的許多人經常被稱為F19 **מְלֻמָּדִים בְּנִסִּים**(melummadim benissim,精通奇事)或神蹟:

**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我們應當理解,這裡的「選民」不是指最優秀的信徒,或持守信仰的基督徒:並非說那些真正歸主、在基督裡是優秀信徒、持守信仰的基督徒,就不是神的選民;而是說,他們之所以是選民,之所以被稱為選民,並不是因為他們歸主、是優秀信徒、持守信仰的基督徒;相反,他們之所以歸主、成為真信徒、並持守到底,是因為他們是被揀選的;歸主、信心和持守並非永恆揀選的原因或條件,而是其果實和結果:此外,談論一個持守信仰的基督徒最終被誘惑,本身就是一個矛盾。對這個詞組的這種解釋必然是荒謬和不恰當的;因為誰不知道一個持守信仰的基督徒不可能最終和完全被迷惑呢?但這裡的「選民」是指亞當後裔中被揀選的特定人數,神憑著他至高的美意和喜悅,不顧他們的信心、聖潔和善行,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他們,既為恩典也為榮耀:而要最終和完全迷惑這些人是不可能的,正如這裡所暗示的;這並非考慮到他們自身的軟弱,以及欺騙者的狡猾,如果他們被任憑自己,被這種欺騙的力量和撒但一切不義的欺騙所影響,他們很容易被誘惑;而是考慮到神對他們的旨意和應許,他為他們預備的恩典,他們在基督手中的穩妥,以及神大能的保守,他們最終和完全的迷惑不僅困難,而且是不可能的。他們在歸主之前可能被迷惑,也確實被迷惑;這是他們未重生時的特徵之一,「愚昧、悖逆、受迷惑」(提多書3:3);是的,他們在歸主之後也可能被迷惑,而且常常如此;但這只是部分迷惑,而非完全迷惑;是在一些較小的信仰問題上,而非在更大的信仰問題上;不會因此放棄他們對基督這位元首的持守,放棄藉著他得救的教義,或陷入可咒詛的異端:他們可能被誘離福音的純樸,但不會最終如此;因為他們將從魔鬼的網羅中被救拔出來,不會被任憑在這種欺騙中滅亡。這句話,既表達了欺騙者的權勢和撒但的效力,也表達了永恆揀選之恩典的影響和確定性,以及聖徒儘管面對人與魔鬼的狡猾和詭計,仍能堅定不移地持守到底;因為如果這些人,帶著他們所有的神蹟奇事,都不能迷惑他們,那麼就可以斷言,他們永遠不可能最終和完全被迷惑。

【第25節】

**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 這裡不是指在這次講論中預先說過,儘管他在(馬太福音24:5,馬太福音24:11)中也曾指出假基督和假先知將會興起,而是指在這些事情發生之前就告訴他們了;這樣他們就得到了充分的通知和警告,如果他們不加以防範,就無可推諉;而當這些事情發生時,這將提供一個重要的論據,證明他是真正的彌賽亞,駁斥所有這些假冒者,顯示他是無所不知的;因此這將有助於堅固他們對他的信心,並成為保護他們免受這些欺騙者的手段。

【第26節】

**若有人對你們說** 任何假先知,或被假基督迷惑的追隨者:

**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你們不要出去**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聲稱彌賽亞在某個曠野,在猶太的曠野,或任何其他荒涼之地,你們不要離開你們所在的地方去觀看、聆聽或了解事情的真相;以免你們在任何方面被絆倒、被誘惑,並陷入危險。這些騙子通常會帶領他們的追隨者進入曠野,聲稱在這些偏僻的地方行神蹟奇事:因此,在圍攻期間,西門·喬拉之子在猶太的山區和沙漠地區聚集了數千人F20;而前面提到的約拿單,在城市被毀之後,也帶領大批人進入沙漠:

**看哪,基督在內屋裡,你們不要信** 或者如果其他人說,看哪,或者確定地說,彌賽亞在聖殿的某個隱秘而堅固的地方;在圍攻期間的某段時間,約翰和以利亞撒,狂熱分子的首領,就在那裡F21;不要相信他們。這可能與聖殿中的密室有關F23;

【第27節】

**閃電從東邊發出** 地平線的東部,**直照到西邊**;到地平線的西部,光芒四射;瞬間,眨眼之間,充滿了整個中間空間;**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這必須理解為不是指他最後的審判降臨,儘管那將是突然的、可見的、普遍的;他將立刻降臨,並被所有人看見,在天上的雲中,而不是在曠野和密室裡:也不是指他在外邦世界更突然、更清晰、更有能力的福音傳講中的屬靈降臨;因為這是在耶路撒冷毀滅之前就要完成的:而是指他帶著他的憤怒和報復降臨,毀滅那個民族、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因此,在此之後,在曠野或密室裡尋找彌賽亞,必然顯出極大的愚鈍和盲目;因為他的降臨,對那個民族的毀滅,就像閃電從東邊發出,瞬間照到西邊一樣,是突然的、可見的、有力的、普遍的。

【第28節】

**屍首在哪裡** 不是指基督,如同他在福音中所呈現的,被釘死和被殺,藉著他的死帶來生命的馨香,藉著他得著救恩,並且有知罪的罪人因著聖言的傳講而受鼓勵,湧向他;更不是指基督被視為復活、被高舉、帶著極大榮耀降臨審判,因為「屍首」這個詞絕不適用於後者,即使在前一種考慮下也極不恰當:而是指猶太民族,他們處於墮落、悲慘、可憐和毫無生氣的狀態,就像一個人或任何其他生物的身體,被天上的閃電擊斃;被從人子口中發出的氣息和降臨的榮光所毀滅,就像閃電一樣,正如敵基督在末日將被毀滅一樣:**鷹也必聚在那裡**:這裡不是指個別的信徒,也不是指審判日所有的聖徒;儘管這些人可能,也確實,因許多方面被比作鷹;例如他們迅速飛向基督,他們的敏銳和屬靈視力的銳利,高飛,以及更新他們的屬靈力量和青春:但這裡指的是羅馬軍隊,他們的軍旗是鷹;直到今天,鷹仍然是羅馬帝國的軍旗:以前,除了鷹之外,其他生物也曾被用作軍旗;但蓋烏斯·馬略在他第二次執政時廢除了它們,只將鷹專用於軍團:而且不是只有一隻鷹被帶在軍隊前面,而是每個軍團都有一隻鷹走在前面,由金或銀製成,並扛在長矛頂端F26:這段經文的意思是,無論猶太人在哪裡,無論是在耶路撒冷,那裡是他們身體和屍首所在,處於最絕望和無助的境地;還是在這個國家的任何其他地方,羅馬的鷹,或軍團,都會找到他們,並將他們徹底毀滅。波斯譯本,與其他譯本和所有抄本相反,將其譯為「禿鷲」。儘管這種生物在以屍體為食方面與鷹的本性相同:因此有諺語說:

「**cujus vulturis hoc erit cadaver?**」

【第29節】

**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 也就是說,在猶太人因耶路撒冷被圍攻及其伴隨的災難而陷入困境之後,就在那座城市和其中的聖殿,以及整個猶太民族被毀滅之際,以下事情將會發生;因此,這不能指末日審判,或在末日審判之前不久將臨到教會或世界的事情,或在耶路撒冷毀滅與末日審判之間整個中間時期將要成就的事情:因為所有用來解釋這種意義的說法,例如先知習慣於將遙遠的審判說成是近在眼前;使徒們經常將基督的降臨、末日審判和世界的終結說成是迫在眉睫;以及在主看來一日如千年,都無法解釋「立刻」這個詞,也無法證明它應理解為兩千年之後:此外,所有以下的事情都必須在基督所處的這一代人過去之前成就(馬太福音24:34),因此必須理解為在城市和聖殿被毀滅之後,將直接且立刻發生的事情。**日頭就變黑了**:這不是字面意義上的變黑,而是比喻意義上的;不應理解為猶太教會的宗教;也不是指他們中間律法知識的減少;也不是指福音被異端和假教師所遮蔽;也不是指耶路撒冷的聖殿,這些都是不同人給出的解釋;而是指舍吉拿,或聖殿中的神聖臨在。神的榮耀,他是日頭也是盾牌,在會幕豎立時充滿了會幕;在聖殿建造和奉獻時也充滿了聖殿;在至聖所中,耶和華安居於此;這裡有他臨在的象徵,施恩座和其上的兩個基路伯:儘管神曾一度離開這個民族,在聖殿被毀之前,聖殿中曾聽到一個聲音說:「讓我們離開這裡」;但神聖臨在的標誌一直保留到它徹底被毀滅;那時這日頭就完全變黑了,甚至連外在的象徵也沒有了:**月亮也不放光**;這也應從比喻和象徵意義上解釋;它不是指羅馬帝國,羅馬帝國很快就開始衰落;也不是指耶路撒冷城;也不是指這個國家的民政體制;而是指禮儀律法,教會被說成腳踏月亮(啟示錄12:1),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守新月是它的一部分,猶太節期由月亮來規定;特別是因為它像月亮一樣多變和可變。現在,儘管這在權利上在基督死時就被廢除了,當基督這個實體降臨時,它就不再發出任何真正的光;但猶太人只要他們的聖殿還在,就一直遵守著它;但當聖殿被毀時,每日獻祭實際上就停止了,從那以後一直如此;猶太人認為在異地或在耶路撒冷以外的任何祭壇上獻祭都是不合法的;直到今天,他們仍然沒有獻祭,也沒有以弗得:**眾星要從天上墜落**;這個詞組,正如它在其他地方指的是教會的教師和傳道人偏離純正的教義和行為;這裡則指猶太拉比和教師,他們偏離了神的道,將他們的傳統置於其上,陷入了對其虛妄和無意義的解釋,以及對他們《他勒目》中所含事物的辯論;其基礎在他們分散到其他國家後立即開始奠定:**天勢都要震動**;指的是律法時代的所有條例;這些條例的震動,甚至被挪去,是(哈該書2:6)所預言的,並由希伯來書的作者(希伯來書12:26,希伯來書12:27)所解釋的,藉此為福音條例的取代和建立騰出了空間和道路;這些條例將不會被震動以至於被挪去,而是會存留直到基督的第二次降臨。猶太人自己也意識到,並對聖殿被毀以來他們中間的巨大衰落和變化發出沉重抱怨;因為在注意到他們的一些拉比在聖殿被毀前後去世,以及在他們去世後律法的榮譽、智慧的光輝和祭司職分的榮耀都消失了之後,他們補充說F7:

「從聖殿被毀以來,智者和貴族之子都蒙羞,他們遮蓋自己的頭;慷慨的人淪為貧困;暴力和誹謗的人盛行;沒有人解釋,也沒有人探究,也沒有人詢問。大拉比以利亞撒說,從聖所被毀以來,智者開始像文士,文士像會堂的司事(或看管會堂的執事),司事像普通百姓,普通百姓越來越糟,沒有人探究和詢問;」

【第30節】

**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 等等。這不是指下一節中提到的大號筒的聲音;也不是指本節中的天上的雲;也不是指在空中顯現的十字架兆頭,據說在君士坦丁時代曾出現過:不是前者;因為雖然吹號筒有時是發出信號,是一種警報;猶太人稱之為吹角節的節期(民數記29:1),被七十士譯本譯為 **ἡμέρα σημασίας**(hēmera sēmasias,顯明之日);然而這個兆頭並非說要被吹響,而是要顯現,或被看見,這與吹號筒不符:更不能指審判日最後的號筒,因為經文並非談論那個;基於同樣的理由,也不能指基督降臨審判時的雲彩,雲彩本身並非審判的兆頭:也不是後者,聖經中沒有任何暗示,也沒有任何理由期待,更沒有任何根據;也不是指任何奇蹟般的星辰,例如基督第一次降臨時出現的星辰,而是指人子自己:就像割禮被稱為割禮的記號(羅馬書4:11),基督有時也被稱為記號(路加福音2:34),他的復活也被稱為記號(馬太福音12:39),這裡指的是他降臨的榮耀和威嚴:可以觀察到,其他福音書作者沒有提到這個兆頭,只提到人子(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27);他將顯現,不是親身顯現,而是在他對猶太民族的憤怒和報復的大能中顯現,這將是他降臨的充分兆頭和證明:因為其意義是,當上述災難臨到那個民族的民政狀況,他們的教會狀況發生如此變化時,基督已經道成肉身,並且他已經帶著對那個民族的報復降臨,因為他們拒絕並釘死他,這將是如此清晰的一點,就好像他們親眼看見他親身顯現在天上。他們一直尋求一個兆頭,並不斷向他求一個兆頭;現在他們將得到一個有力的兆頭;正如他們所得到的。

**地上的萬族**,或說**那地的萬族,都要哀哭**;也就是說,猶太地;因為其他土地和國家通常不按支派劃分,也不受其災難和毀滅,以及人子對其報復的影響;至少不會因此而哀哭,反而會高興和歡喜:**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阿拉伯譯本讀作「你們要看見」,正如基督在(馬太福音26:64)中所表達的。那裡是對大祭司、祭司長、文士、長老和整個猶太公會說的:正如這裡和那裡指的是同一個人,即猶太人;所以這裡指的是人子同樣的降臨;不是指他在末日審判時的降臨;儘管那將是在天上的雲中,帶著大能力和大榮耀;而是指他降臨,帶來並完成對那個民族的毀滅,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黑暗和陰沉的時期:當他們感受到他手臂的力量時,如果不是盲目和愚蠢到極點,他們可能會看到他位格的榮耀,他不僅僅是一個普通人,而是神的兒子,他們曾輕視、拒絕和釘死他;他降臨是為了在外邦人中以更明顯和特殊的方式建立他的國度和榮耀。

【第31節】

**他要差遣他的使者** 不是指天使,即服役的靈,他們之所以被稱為天使,不是因為他們的本性,而是因為他們的職責,被神和基督差遣;而是指人的天使,或使者,即福音的傳道人,基督將呼召、裝備並差遣他們到外邦世界各地,傳講他的福音,並在那裡建立更多的教會,當耶路撒冷的教會被瓦解和解散之後。他們被稱為「天使」,是因為他們從基督那裡領受了傳講福音的使命和委託;也因為他們在屬靈事物上的知識和理解;還因為他們的熱心、勤奮和警醒。**用號筒的大聲**,指的是福音;參(以賽亞書27:13)。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借鑒了摩西奉命用一塊銀子製成的銀號筒,用於召集會眾、營地行軍、吹響戰爭警報,以及在他們的節期和慶典日(民數記10:1-10)。福音是豐富而寶貴的,渾然一體,有助於將靈魂聚集到基督和他的教會;引導聖徒在前往迦南地的旅程中;鼓勵他們為主的爭戰;它是一個歡樂的聲音,是愛、恩典、憐憫、平安、赦免、公義、生命和藉著基督得救的聲音:或者,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借鑒了「禧年」吹響的號筒;它宣告土地得安息,囚犯得自由,債務得免除,產業得歸還;正如福音宣告在基督裡得安息,從罪、撒但和律法的捆綁中得自由,藉著基督償還債務並因此得免除,以及對天上產業的權利和所有權。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用號筒和大聲」;明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也是如此;比撒的四份抄本也是這樣讀的:**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也就是說,藉著福音的傳講;神的靈以他的能力和恩典伴隨著福音,聖言的傳道人將從世界各地,從普天之下,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或在地球的任何地方,即使是最遙遠的地方,將那些神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藉著聖靈的成聖和對真理的相信而得救的人,招聚到基督和他的教會。猶太人F8說:

「在後來的救贖中(即藉著彌賽亞),所有以色列人將藉著號筒的聲音,從世界的四方被聚集起來。」

【第32節】

**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 從無花果樹學一個比喻或比較,這是一種在猶太地眾所周知的樹;它的枝條、葉子和果實的生長,每個人都觀察得到:**當樹枝發嫩的時候**;藉著太陽的影響和樹液的流動,這些樹液在冬季被束縛和凝結:**長出葉子的時候**;從嫩枝上,它們膨脹、開放,長出芽、葉子和果實:**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春天已經來臨:無花果樹長出青無花果,是冬天已過,春天已來,夏天將近的標誌;參(雅歌2:11,雅歌2:13)。

【腳註】
F8 Taachuma, fol. 57. 2. 《塔胡瑪》第57頁第2欄。
F9 Vid. Reland. Antiq. Heb. par. 4. c. 10. sect. 1. & Hammond in loc. 參閱雷蘭德《希伯來古物》第四部第十章第一節,以及哈蒙德對此處的注釋。
F11 Maimon. Hilch. Sabbat, c. 27. sect. 1. 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27章第1節。
F12 Bemidbar Rabba, sect. 23. fol. 231. 4. 《民數記拉比米大示》第23節,第231頁第4欄。
F13 De Bello Jud. l. 6. c. 11. 《猶太戰爭》第六卷第十一章。
F14 Targum Jonathan ben Uzziel, & Targum Hieros. in Gem xxviii. 10. 《約拿單本烏薛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注釋創世記28:10。
F15 R. Sol. Jarchi in Isa. xxxviii. 8. 拉比所羅門·雅爾奇注釋以賽亞書38:8。
F16 Chilluk M. S. apud Trigland. de sect. Karaeorum, c. 9. p. 147. 《奇盧克手稿》引自特里格蘭德《關於卡拉派》第九章第147頁。
F17 Joseph. Antiq. l. 7. c. 12.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七卷第十二章。
F18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28. 2. 甘茨《大衛之花》第一部,第28頁第2欄。
F19 T. Bab. Meila, fol. 17. 2. Juchasin, fol. 20. 1, 2. & 42. 2. & 56. 2. & 77. 1. & 96. 2. 《巴比倫他勒目》米拉篇,第17頁第2欄。《猶哈辛》第20頁第1、2欄,第42頁第2欄,第56頁第2欄,第77頁第1欄,第96頁第2欄。
F20 Joseph de Bello. Jud. l. 5. c. 7. 約瑟夫斯《猶太戰爭》第五卷第七章。
F21 Ib. c. 6. l. 4. 同上,第六卷第四章。
F23 Misn. Shekalim, c. 5. sect. 6. 《密示拿》舍卡林篇,第五章第六節。
F24 Aben Ezra in Cant. vii. 5. Targum in Mic. iv. 8. 亞本·以斯拉注釋雅歌7:5。《他爾根》注釋彌迦書4:8。
F25 Vid. Buxtorf. Synag. Jud. c. 50. 參閱布克斯托夫《猶太會堂》第五十章。
F4 說,約伯記和馬太福音的這段經文都應理解為禿鷲;他無疑是指禿鷲類的鷹,即禿鷲鷹。博物學家說F5,有一種鷹不吃肉,被稱為朱庇特之鳥;但通常,鷹被描繪成一種非常兇猛的生物,會捕捉並吞食野兔、小鹿、鵝的肉;這裡更可能指的是這種生物;因為在所有鳥類中,只有這種鳥不會被閃電傷害F6,因此可以立即捕食被閃電擊斃的屍體;這裡似乎暗示了這一點,通過將其與前一節經文進行比較:然而,波斯譯本,儘管從字面上看是恰當的,但從所觀察到的幾點來看,它不應被忽視和輕視。
F26 Plin. Nat. Hist. l. 10. c. 4.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4. c. 2.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十卷第四章。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天才之日》第四卷第二章。
F1 Aelian. de Animal. Natura, l. 2. c. 46. 埃利安《動物本性》第二卷第四十六章。
F2 De Hist. Animal. l. 9. c. 32. 《動物史》第九卷第三十二章。
F3 Hist. Nat l. 10. c. 3. 《自然史》第十卷第三章。
F4 In Matt. Homil. 49. 《馬太福音講道集》第49篇。
F5 Aelian. de Animal. l. 9. c. 10. 埃利安《動物》第九卷第十章。
F6 Plin. Nat. Hist. l. 2. c. 55.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二卷第五十五章。
F7 Misn. Sotah, c. 9. sect. 15. 《密示拿》索塔篇,第九章第十五節。
F8 Zohar in Lev. fol. 47. 1. 《光輝之書》注釋利未記,第47頁第1欄。
【第33節】

同樣,你們看見所有這些事——就是上面所提,關於聖殿和城市的毀滅,以及毀滅本身,連同所有將直接隨之發生的各樣事情——就知道它近了,正在門口了。這句話是將上述的比喻、類比或比較應用到實際情況。這裡的意思是,要麼「他近了」,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或者如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譯,「在門內」或「在門口」,明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也是如此;這表示他已經來了;因為「在門內」或「在門口」比「在門邊」或「在門外」更進一步。因此,無花果樹發芽長葉,不僅是夏天將近的標誌,更是夏天(我們稱之為春天的那部分)已經來臨的標誌;因為聖經將全年只分為兩部分:夏天和冬天。同樣,這些降臨在猶太人身上的災難和荒涼,是人子已經來臨、正在門內彰顯其權能和榮耀的標誌。或者,這表示神的子民將從猶太人的迫害中得到救贖和解脫,因為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基督徒所受的迫害主要來自猶太人,或由他們引起;但現在,他們被毀滅了,解脫的夏天就近了。或者,這表示神的國度,或福音時代更廣闊的境況近了;律法時代的冬天已經過去,福音時代的春天已經藉著施洗約翰、基督和他的使徒的傳講而來臨;現在,藉著福音在整個外邦世界的廣泛傳播,它的夏天也近了。同樣,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將是聖徒喜樂和安慰的夏天:基督將對他們顯得最可愛、最可親,他將被他們榮耀,並在他們身上受人景仰;巨大的恩典將臨到他們,巨大的榮耀將加諸他們;他們將享受完全的救贖和拯救:憂傷、苦難、迫害,以及冷漠、黑暗和被遺棄的冬天將會過去;太陽不再落下,月亮也不再隱退,因為主將成為他子民永遠的光。

【第34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所有這些事都要成就。這裡的「世代」不是指一般的人類世代,好像意思是人類不會滅絕,直到這些事成就;也不是指猶太人的世代或民族,他們將繼續存在,直到所有事都成就;也不是指基督徒的世代,好像意思是世界上總會有一群基督徒或信徒,直到所有這些事件發生;而是指當時活著的那個時代或世代的人。其意思是,那個時代的所有人不會都死,而是一些人會活著,直到所有這些事都成就;參閱 (Matthew 16:28)。許多人確實如此,而且有理由相信他們可能且必須如此,因為所有這些事都在此後約四十年內成就了。可以肯定的是,約翰,基督的門徒之一,比這個時間多活了許多年;正如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所觀察到的,許多當時基督說這些話時活著的猶太拉比,都活到了城市被毀的時候;例如與城市一同滅亡的拉比西緬(Rabban Simeon),以及活過來的拉比約哈南·本·撒迦(R. Jochanan ben Zaccai)、拉比撒督(R. Zadoch)、拉比以實瑪利(R. Ishmael)等人。這是一個充分而明確的證據,表明前面所說的任何內容,都與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審判日和世界末日無關;而是所有都與人子在耶路撒冷毀滅中的降臨,以及猶太國家的終結有關。

【第35節】

天地都要廢去。這要麼是一個斷言,在時間的終結時將會實現;不是指天地實質的廢去,它們將永遠存在,而是指它們的性質將會改變:它們將被更新和煉淨,但不會被毀滅;因人的罪而伴隨它們的惡劣性質或邪惡境況將被除去並廢去,但它們本身將繼續存在。或者,這是一個比較性的表達,其意思是,天地及其定例,沒有什麼比它們更堅固和強大,因為它們是由神親自設立和支持的,但它們將比基督所斷言和預言的任何事更快地廢去。但我的話絕不能廢去;不會落空、無效或不成就;這對基督所說的任何事都是真實的;這裡尤其指他所說的關於在猶太民族、城市和聖殿毀滅之前、之時或之後將降臨在猶太人身上的一切災難;這句話的目的是要表明這些事的確定性、不可更改性和必然成就;參閱 (Jeremiah 31:36)。

【第36節】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這句話不應理解為指基督的第二次降臨、世界末日和最後審判;而是指人子來臨,向猶太人施行報應,以及他們的毀滅;因為這些話明顯是指前面所說的各樣事情的日期,這些事情只能應用於那場大災難和可怕的荒涼。現在,雖然毀滅本身已由摩西和先知們提及,並由基督預言,信主的猶太人也對其臨近有所察覺;參閱 (Hebrews 10:25);但確切而精準的時間卻無人知曉:它或許可以通過但以理的七十個七來計算到年份,但無法精確到日和時;因此,我們的主沒有說年份,而是說那日那時無人知曉;儘管那「一七」或七年與其餘的分開,使得那個記載有些混亂;這或許是故意為之,以隱藏耶路撒冷毀滅的精確時間:儘管給出了所有提示,但致命之日未能事先精確知曉,這也無需感到驚訝;因為那些後來活著並親眼目睹此事的人,對於它是哪個月的哪一天都未能達成一致;正如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F9 所觀察到的,約瑟夫斯(Josephus)F11 說:

「聖殿在『羅厄斯月』的『第十天』毀滅,這一天對聖殿來說是致命的,因為它曾在那一天被巴比倫王焚毀。」

然而,猶太拉比們卻說:

「在『亞筆月』的『第九天』,關於我們的祖先,決定他們不得進入迦南地,第一和第二聖殿被毀,比他城被攻陷,城市被犁平。」

拉比約哈南(R. Jochanan)說:

「如果我生在(為第一聖殿毀滅定下禁食日的)那個世代,我只會定在『亞筆月』的『第十天』;因為,他補充說,聖殿的大部分是在那一天被燒毀的;但拉比們更看重懲罰的開始F13。」

這與以賽亞書六十三章四節的經文相符:「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贖民之年已經來到。」關於這節經文,猶太拉比們說:

「這些話是什麼意思,『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拉比約哈南說,我已向我的心顯明,卻未向肢體顯明:拉比西緬·本·拉吉(R. Simeon ben Lakish)說,我已向我的心顯明,**וְלֹא גִלִּיתִי לְמַלְאֲכֵי הַשָּׁרֵת**(veloh gilliti lemala'achei hashareit,卻未向服役的天使顯明)。」

【第37節】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挪亞通常被七十士譯本稱為挪亞(Noe)。其意思是,挪亞所處世代的人的行為怎樣,人子降臨的那個世代的人的行為也將怎樣;或者,像挪亞日子發生的洪水一樣,是突然且出乎意料的;它降臨在毫無防備的人身上,儘管他們已得到警告;而且是普遍性的,除了方舟中得救的少數人外,所有人都被沖走了: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對猶太人施行報應,突然而意外,當他們毫無防備時;儘管他們已藉著基督和他的使徒得到預警,他們的毀滅也將是普遍性的;除了少數人,他們在不久前被指示離開耶路撒冷城前往佩拉(Pella),在那裡得救,就像挪亞和他的家人在方舟中得救一樣,所有人都將捲入其中。

【第38節】

因為在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這裡不是指洪水以前的所有日子,從創世以來;而是指緊接洪水之前的一兩個世紀:他們照常吃喝嫁娶;這些世俗的行為本身並非犯罪,只要注意不濫用即可。吃喝是合法的,只要適度,不過度;嫁娶也是合法的,只要遵守律法、規矩和目的。因此,這必須理解為,他們要麼完全沉溺於生活的享樂和肉體的私慾,對宗教事務、神的敬拜和榮耀、靈魂的福祉以及即將來臨的危險毫無關心,儘管挪亞已向他們發出警告;要麼是指他們在吃喝上的奢華和放縱,以及他們淫蕩和非法的婚姻;因為這裡用於「吃」的詞,意指像野獸一樣吃:他們以野獸般的方式沉溺於暴食和醉酒;從 (Genesis 6:2 Genesis 6:4) 對他們的記載中可以確定,他們進行了非法的婚姻和不潔的結合:因此,這些事可以被說成是真正有罪和邪惡的,並表示一種持續的犯罪行為,一種不斷實踐這些放縱和情慾的罪,這在下一句中表達得更為充分: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阿拉伯譯本譯為「船」;就是神指示他建造的船隻,用來拯救他自己和家人。現在,那個世代的人們,在神藉著挪亞警告他們將有洪水降臨之後,仍然堅持他們邪惡的生活方式;並且在方舟建造期間,甚至直到挪亞和他的家人奉神的命令進入方舟的那一天,他們都如此。

【第39節】

他們也不知道,直到洪水來了。也就是說,他們沒有留意或注意挪亞對他們說的關於洪水的事:他們輕視和藐視他的警告;他們不相信他所說的洪水是真的;他們得到了通知,但他們不願知道,因此神任憑他們陷入屬靈的盲目和心硬;他們就這樣一直下去,直到洪水突然降臨在他們身上:把他們全都沖去。指所有不敬虔的人,每個男人、女人和孩子,除了八個人:挪亞和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三個兒子和他們的妻子;因為洪水是普世性的,波及了世上所有的居民,除了上述幾人外,所有人都滅亡了。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猶太人的情況也將如此:他們沉溺於各種邪惡和不潔;他們無視基督和他的使徒的警告;他們對危險漫不經心,毫無防備;他們不相信他們的毀滅即將來臨,儘管毀滅就在眼前;他們直到最後一刻都自欺欺人,以為會有拯救者興起並拯救他們;他們高喊平安、平安,而突然的毀滅卻近在咫尺;甚至所有的人,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除了少數人,都將被毀滅,就像挪亞的日子一樣:儘管他們與那個世代的人如此相似,但他們自己卻說,

「洪水世代的人在來世沒有份,也不會站在審判中,根據 (Genesis 6:3) F15。」

【第40節】

那時,兩個人在田裡。他們正在從事農務,耕地、播種,或任何其他鄉村工作:一個將被取去;不是藉著福音的傳講,進入神的國度或福音時代;儘管神藉著道的事工,伴隨著他的靈和能力,確實作出了這樣的區分;也不是被天使取去,在空中與基督相遇,並被引入他的國度和榮耀;而是被羅馬軍隊(鷹)取去,要麼被殺,要麼被擄。另一個將被留下;不是像許多人一樣,在福音傳給他們時,仍處於自然和未重生狀態;也不是在末日與魔鬼一同被推入地獄;而是被羅馬人留下,藉著某種顯著的護理,或以其他方式,從他們手中被解救出來;這是一些少數人,而且是較為卑微的人的情況;因此,這裡舉例說明了從事鄉村生活和職業的人。

【第41節】

兩個女人在磨坊推磨。雖然希臘原文中沒有「女人」這個詞,但我們的譯者正確地補上了,波斯語譯本也是如此;因為「推磨」這個詞是陰性,而且是女人的工作,這從聖經 (Exodus 11:5) (Isaiah 47:1 Isaiah 47:2) 以及猶太著作中的幾段話都可以看出,他們的律法是這樣規定的 F16:

「這些是女人為丈夫要做的工作,**טוחנת**(tochanat,她必須推磨),烘烤,洗滌,烹煮,鋪床。」

邁蒙尼德(Maimonides)解釋說 F17:

「她如何推磨?她坐在磨坊旁,看守麵粉,但她不推磨,也不跟著牲畜,以免磨坊停下來;但如果他們的習俗是用手磨推磨,她就可以推磨。公會命令窮人這樣做;因為如果她帶來一個婢女,或足夠購買的錢或物品,她就不必推磨。」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她不被允許與他人一起推磨,例如:

「一個女人可以借給她鄰居篩子、扇子、磨坊或爐子,如果她的鄰居被懷疑在第七年之後吃果實,但她不能與她一起簸穀,也不能與她一起推磨。」

這似乎是為了避免與那些被懷疑不遵守律法的人有任何交流,因為他們可能會污染她。然而,在其他情況下,她可以與他人一起推磨,例如:

「一個平民的妻子,**טוחנת**(tochanat,可以推磨)與一個學者的妻子一起,在她不潔淨的時候,但不能在她潔淨的時候。」

這可能是因為在不潔淨的時候,她不能做其他事情,所以推磨是她可以做的工作。

【第42節】

所以你們要警醒。既然這場荒涼的時間如此不確定,既然它將突然降臨在猶太人身上,而且有些人會逃脫,而另一些人則滅亡;因為這些話顯然是從前面推斷出來的,並且清楚地與前面所說的事情相關,而不是轉向一個新的主題:因為你們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個時辰來。來向不信的猶太人報仇,並成就他親自和藉著使徒所預言和警告他們的一切:儘管我不會否認,接下來的話語可能更好地適用於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和最後審判,以及人們對這兩者的行為,而不是前面所說的任何事情;而且這可能是我們主的目的,要逐步地,可以說是不知不覺地,引導他的門徒進入地上事物的最後一幕,為下一章關於未來審判的比喻和描述鋪路;同時仍然牢記並提及他一直以來所談論的主題。

【第43節】

你們要知道。或者說,你們確實知道這一點:這可以通過假設一個眾所周知的情況來闡明,在這種情況下,常識會指導一個人如何行事:如果家主,或一家之主,或一家之長,知道盜賊會在哪個更次來;無論是第一、第二、第三還是第四更次;因為夜晚被分為四個更次;如果他事先從盜賊的同夥那裡得到任何通知,或者從那些無意中聽到或通過任何方式獲得了盜賊的意圖和計劃以及實施時間的情報,他就會警醒;在每個更次,無論是親自,還是僱用他人,或兩者兼而有之:就不會讓他的房屋被挖開。或「被挖穿」;參閱 (Job 24:16);關於這一點,在 (Exodus 22:2) 中有一條律法,猶太律法師對此解釋如下:

「凡是挖洞進來的,無論白天還是黑夜,都沒有血債(即如果他被殺,無需為他流血);但如果家主或任何其他人殺了他,他們是無罪的;每個人都有權殺他,無論是平日還是安息日;並且可以用任何方式將他處死,正如經上所說,沒有血債為他(Exodus 22:2)。凡是**בְּמַחְתֶּרֶת**(bemachteret,挖洞)進來的,或在人屋頂中間,或在他院子裡,或在他籬笆內發現的盜賊,無論白天還是黑夜,(都可以被殺);為何稱之為挖洞?因為大多數盜賊都是在夜間挖洞進來的 F24。」

【第44節】

所以你們也要預備。或為人子的降臨做好準備;這句話說人子的降臨像夜間的賊一樣,表達了它的突然性,可以激發警醒和預備;這種預備不應理解為預備行神的旨意和工作,儘管這是絕對必要的;例如警醒禱告,聽道,承認基督,並為我們心中的盼望提出理由,為支持基督的事業和利益而奉獻,並為他受苦;而是指當毀滅性的審判降臨在地上時,例如耶路撒冷的這些審判,要預備好迎接主的審判;藉著對神的能力、護理和眷顧的信心和信靠;藉著在他面前謙卑,並順服他的旨意:如果這可以應用於為死後的未來狀態做準備;為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和最後審判做準備;這不在於依賴神的絕對憐憫;也不在於為罪的外在謙卑;也不在於戒除更嚴重的罪,或僅僅是消極的聖潔;也不在於任何外在的、律法上的、世俗的、道德的義;也不在於順服福音的條例;也不在於僅僅的宗教信仰;而是在於在基督裡,穿上他的義,並被他的血洗淨;也在於重生和成聖,擁有對基督的真知識和對他的信心;為所有這些,人們應該關心,所有信徒也應該實際地,以及習慣性地預備好;在恩典的活潑運用中,並樂意履行職責,儘管不信靠任何一方。而這種預備,無論是哪一方面,都不是出於他們自己,而是存在於神的恩典中,這恩典使人配得榮耀;並存在於基督的義中,那潔白細麻衣,藉著他所賜予,他的子民就為他預備好了:至於他們的信心,以及信心的運用,和他們不斷履行職責,這些都不是出於人性的力量和自由意志的能力,而是出於神的靈和他的恩典;他預備好一個為主預備好的子民,所有這些都符合恩典的古老定規,其中為蒙憐憫的器皿預備了榮耀:儘管人們應該努力關心這種預備,因為沒有什麼比死亡更確定,也沒有什麼比死亡何時來臨更不確定;死後,就無法再預備了,那時義的仍是義的,污穢的仍是污穢的,臨終的床絕不可信賴;儘管一個人可能不會突然被奪走生命,但可能會給他時間悔改,但如果沒有賜予他恩典,讓他悔改並相信基督,他永遠不會悔改;墳墓為人預備好了,不久所有人都會被帶到這個為所有活人預備的家,在那裡沒有智慧、知識和謀略;因此,無論我們被指示做什麼,現在都應該盡我們所能、所力、所賜的恩典去做;此外,死後還有審判;日子已定,審判官已任命,所有人都必須站在他的審判台前;沒有什麼比基督第二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更確定的了;那些預備好的人將是蒙福的;他們將被基督接到永恆的居所,並永遠與他同在:那些沒有預備好的人將是悲慘的,他們心中沒有恩典的油,燈裡沒有油,也沒有穿上婚宴的禮服;他們將被關在門外,並被命令進入永恆的火中:這樣的勸告和訓誡,「你們也要預備」,是多麼恰當和合適啊。猶太人記載,天上的聲音(Bath Kol)曾對以色列人發出這樣的預備:

「天上的聲音(他們說 F25)出來,對他們說,**כֻּלְּכֶם מְזוּמָּנִים לְחַיֵּי הָעוֹלָם הַבָּא**(kulchem mezumanim lechayei haolam haba,你們所有人都已為來世的生命預備好了)。」

他們還說 F1:

「有三件事,**בְּלֹא יְדִיעָה**(belo yediyah,不知不覺地),或出乎意料地來臨;它們是:彌賽亞,任何被發現的東西,和蠍子。」

【第45節】

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呢?武加大拉丁譯本補充說:「你們認為呢?」這是一個向門徒提出的問題,他們可以應用到自己身上:在 (Luke 12:42) 中,這是對彼得關於上述勸誡是向他們說的還是向所有人說的問題的回答;從這個回答來看,它似乎是特別為他們設計的,儘管它也可以應用於其他人。那裡的「僕人」被稱為「管家」,因為這裡指的是這樣的僕人;這個稱呼非常適合使徒和傳道人,他們是基督奧秘和神百般恩典的管家;他們的品格是「忠心」:因為管家被要求對所託付的忠心;當傳道人傳講基督純正的福音,並且是全部的福音時,他們就是忠心的;他們不隱瞞任何部分,也不保留任何內容;他們不求討人的喜悅,只求討神的喜悅;他們不求自己的事,自己的安逸、榮譽和利益,只求神的榮耀、基督的尊榮和靈魂的益處;他們在任何危險下都堅守救贖主的真理、事業和利益。他們是「有見識的」,他們認識並精通神聖的事物;他們以基督為他們事工的主要內容;他們為他們主人的使用和那些在他們照管下的人的益處而善用他們的恩賜和時間;他們尋求並傳講合宜的話語和內容;他們管理好他們所有的託付,以便在將來能夠為他們的管家職分交出一個好的帳。這樣的人所處的職位和要做的工作如下: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或「家人」,神的教會,這是神的家,也是信心的家,其中有各種成長階段和大小的信徒;有些是父親,有些是年輕人,有些是孩子;而傳道人是由他們的主人設立並管理這些人的;不是像主和暴君一樣任意統治神的產業,而是像在主裡管理他們一樣,根據神的話語和他的家的律法來管理他們;藉著傳講福音,施行聖禮,並維持他的敬拜和教會的紀律;他們的主要職責是,按時分糧給他們;甚至「他們的份」,如 (Luke 12:42) 所說:因為神的話語要被切割並正確地分配,家裡的每個人,根據他們的年齡、胃口和消化能力,都要得到他們應得的部分和份額:它必須是糧食,適當的食物,是堅實、實質和滋養的;甚至是基督耶穌的健康話語,必須給予他們,而不是糠秕和空洞的垃圾;並且所有這些都要按時,在適當的時候,根據他們的情況和需要,例如疲倦、不舒服、在黑暗中、或在試探和苦難之下:因為一句合宜和適時的話語,是多麼有用啊!

【第46節】

主人來的時候,看見僕人這樣做,那僕人就有福了。無論是藉著審判的方式,如對耶路撒冷;或在死亡時,當他來將他從時間中帶入永恆;或在審判日,當他,那公義的審判官,將公義的冠冕賜給他時:發現他這樣做;忠心而有智慧地行事,好好管理神的家;給予所有人健康的食物,適當的份量,並且在正確的時間。

【第47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比這更大的真理,更確定,或更值得信賴的了;所有這樣有智慧、忠心、勤奮和努力的僕人都可以期待它: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將以更大的恩賜榮耀他,賜予他更大程度的福音亮光和知識,使他在地上的教會中更有用,並最終使他在另一個世界繼承萬物,所有的榮耀、幸福和福樂。

【第48節】

倘若那惡僕。或者說,如果有一個惡僕,一個不明智且不忠心的僕人,他雖然可能有恩賜和才能,卻缺乏神的恩典;他雖然可能在神的教會中身居高位——因為有時邪惡和無恩典的人也會身居此位;然而,如果他心裡說;私下對自己說,並且心裡感到高興,堅信這一點,我的主人必來得遲。他開始認為,要麼主人根本不會來,不會要求他為他的時間、恩賜和才能的使用負責;要麼即使來,也要很久以後才會來,藉著毀滅性的災難來造訪猶太人;或者藉著死亡,召喚他到他的審判台前;或者在審判時,要求他交出管家職分的帳。

【第49節】

就動手打他的同伴。藉著濫用賦予他的權力,篡奪對他們信心的主權,並將基督從未命令過的事情強加於他們的良心;用瑣碎的儀式和其他不必要的事情來煩擾和加重他們的負擔;藉著他的行為和榜樣傷害、使軟弱的心靈憂傷、冒犯;或者迫害聖徒,那些不能完全接受他信仰和實踐方式的人:又和醉酒的人一同吃喝。沉溺於奢華和放蕩;餵養自己而不是家人;服事自己的肚腹,而不是他的主和主人基督;過著不敬虔和放蕩的生活,完全不符合基督的福音:這樣的僕人和管家在神的教會中曾經有過,現在也有;但當他們的主人來臨時,他們的處境將是悲慘的,如下所述。這裡似乎是指猶太人中的教會領袖,他們以主的僕人自居,卻迫害使徒和信基督的人;或者是「猶太化」的基督徒和假教師,他們主張將律法的儀式強加於信徒;或者是西門術士和他的追隨者,一群放蕩的人;或者所有這些人;他們生活在基督死後到聖殿被毀滅這段時期。

【第50節】

那僕人的主人。不是藉著救贖和恩典,而是藉著創造和宣稱;要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來到。突然且出乎意料:他對猶太民族的憤怒和報復就是如此;他藉著死亡的降臨也常常如此;他在審判日降臨也將如此。

【第51節】

把他腰斬了。波斯語譯本譯為「他將他與自己分開」:他將藉著死亡將靈魂與身體分開;他將奪走他所有的恩賜和才能;並將他從他的職位和辦公室,以及從神的教會和聖徒的交通中,並從這個世界中除去。有些人認為這暗指將祭物切割並分成碎片;其意思是,這個邪惡的僕人將無法分享基督的犧牲;但他自己將成為神聖公義的犧牲品,並像祭物一樣被對待;換句話說,他將因他的罪受到嚴厲的懲罰;儘管這個暗指似乎更像是指懲罰背叛和不忠之人,藉著肢解他們,將他們切成碎片或兩半:因此阿拉伯語譯本譯為「他將他從中間切開」:這確實是一種處死人的方式;儘管有些人說猶太人不知道這種方式;但以下例子表明情況並非如此。聖經提到有些人被鋸開 (Hebrews 11:37);猶太人說 F2,以賽亞被瑪拿西鋸開;他爾根 F3 中也提到這種死亡方式;其中說:

並派他與假冒為善的人同受刑罰。路加福音說,「與不信的人同受刑罰」(Luke 12:46):很可能基督同時使用了這兩種說法;暗示那些宣稱信他,卻只有敬虔的外表而無其實質,以及那些邪惡和假冒為善的人,將與不信的人分享相同的命運;而這些人的份額就是那燒著硫磺的火湖;參閱 (Revelation 21:8);或者,所有那些戴著宗教面具,卻與他們所扮演的角色不符的人,都將受到懲罰:他們對所託付的職責不忠,因此將成為公義審判的榜樣,並在最深的地獄中佔

【腳註】
F9 In Mark xiii. 32. 見《馬可福音》第十三章32節。
F11 De Bello Jud. l. 6. c. 26. 《猶太戰記》第六卷第26章。
F12 Misu. Taanith, c. 4. sect. 7. T. Hieros. Taanioth, fol. 68. 3. & Maimon. Hilch. Taanioth, c. 5. sect. 2. 《密示拿》禁食篇,第四章第七節。《耶路撒冷他勒目》禁食篇,第68頁第3欄。以及邁蒙尼德《禁食律例》,第五章第二節。
F13 T. Bab, Taanith, fol. 29. 1.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9頁第1欄。
F14 T. Bab. Sanhedrin, fol. 99.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9頁第1欄。
F15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3. 《密示拿》公會篇,第十一章第三節。
F16 Misn. Cetubot, c. 5. sect. 5. Vid. T. Bab. Bava Kama, fol. 47. 9. & 48. 1. 《密示拿》婚約篇,第五章第五節。參閱《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卡瑪篇,第47頁第9欄及第48頁第1欄。
F17 Maimon. Hilch. Ishot. c. 21. sect. 5, 6. 邁蒙尼德《婦女律例》,第二十一章第五、六節。
F18 T. Bab. Nidda, fol. 60. 2. 《巴比倫他勒目》尼達篇,第60頁第2欄。
F19 Misn. Sheviith, c. 5. 9. & Gittin, c. 5. sect. 9. 《密示拿》安息年篇,第五章第九節。及《密示拿》離婚書篇,第五章第九節。
F20 T. Hieros. Teruinot, fol. 46. 3. T. Bab. Gittin, fol. 61. 2. & Cholin, fol. 6. 2. Misn. Taharot, c. 7. sect. 4. 《耶路撒冷他勒目》奉獻篇,第46頁第3欄。《巴比倫他勒目》離婚書篇,第61頁第2欄。及《巴比倫他勒目》霍林篇,第6頁第2欄。《密示拿》潔淨篇,第七章第四節。
F21 Ludolph. Hist. Ethiop. l. 4. c. 4. 魯道夫《衣索比亞史》,第四卷第四章。
F23 Plutarch apud Beza. in loc. 普魯塔克,見貝扎注釋。
F24 Mairmon. Hilch. Genibah, c. 9. sect. 7, 8. 邁蒙尼德《盜竊律例》,第九章第七、八節。
F25 T. Bab. Moed Katon, fol. 9. 1. 《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9頁第1欄。
F26 T. Bab Avoda Zara, fol. 10. 2. & 17. 1. & 18. 1. & Callah, fol. 17. 2. & Cetubot, fol. 103. 2. 《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10頁第2欄,第17頁第1欄,第18頁第1欄。及《巴比倫他勒目》卡拉篇,第17頁第2欄。及《巴比倫他勒目》婚約篇,第103頁第2欄。
F1 T. Bab. Sanhedrin, fol. 97.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7頁第1欄。

【第N節】必有哀哭切齒:(參閱吉爾《馬太福音》第13章第42節注釋)

【腳註】
F2 T. Hieros. Sanhedrin, fol. 28. 3. & T. Bab. Yebamot, fol. 49. 2. 《耶路撒冷他勒目》公會篇,第28頁第3欄;《巴比倫他勒目》葉巴莫篇,第49頁第2欄。
F3 Targum in Esth. viii. 15. 《他爾根》以斯帖記第8章第15節。
F4 Bereshit Rabba, sect. 65. fol. 58. 4. 《創世記拉比註釋》第65章,第58頁第4欄。
F5 Adversaria, p. 455. 《雜記》第4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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