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太福音

第十七章
【第1節】

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就是雅各的兄弟:彼得被帶上山,儘管他最近才冒犯了他的主;基督並沒有把這冒犯記在心裡,而是慷慨地饒恕了他,並且仍然愛他。雅各並非我們主的那位同名兄弟,而是西庇太的兒子;這從約翰是他的兄弟,且是蒙愛的門徒,便可看出。這三位都是蒙主特別恩待的門徒,在其他時候,當其他門徒不被允許時,他們卻被允許與主同在(太26:37;可5:37)。帶上這樣的人數,是為了足以見證基督變像的真實性,這在接下來的記載中將會提到。

又帶他們上了一座高山,獨自在那裡。路加說,是為了禱告;正如他習慣在這樣的地方禱告一樣。這座山通常被認為是他泊山;但原因不明。基督在與門徒談論此事時,正前往該撒利亞腓立比,而這段記載與那次談話有關;儘管已過了一週,但我們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與門徒從這些地方離開,只是說他帶他們上了一座山:此後不久,我們就聽說他在迦百農,那裡距離他泊山十英里。萊特富特博士F26認為,這座山是該撒利亞山腳下的那座;那裡曾是耶羅波安設立第一個偶像崇拜之地,就是他的一隻金牛犢;而現在,永恆的聖子在彼得的認信中,並在彌賽亞的輝煌彰顯中被顯明。既然美麗的黎巴嫩山,一座非常高的山,就在摩西死前曾見過的地方;為何不能是摩西現在降臨其上,成為天上見證基督變像的其中一位呢?

【第2節】

在他面前變了形像:彼得、雅各和約翰在他面前被變形,或改變了另一種形像;因為他身體的實質並未改變,甚至形狀也未改變,只是它獲得了一種更榮耀的形像;之前他以僕人的形像出現,顯得卑微和可鄙,現在他卻以神的形像和威嚴出現;或者說,有一種神聖的榮耀,從他的神性中以可見的方式透過他的肉身顯現出來。

他的臉發光如日頭:他的臉仍然保持著人臉的樣子,但卻有著令人炫目的榮耀,如同烈日當空般閃耀。

他的衣裳潔白如光:他沒有脫下衣服,衣服的性質、實質和樣式也沒有改變;但榮耀的光芒透過他的肉身和衣服射出,使它們像正午的陽光一樣明亮閃耀。馬可說,它們「極其潔白,像地上沒有一個漂布的能漂得那樣白」。《武加大拉丁譯本》在此處讀作「如雪」;衣索比亞譯本和蒙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也是如此。雪有其獨特的潔白,因此被用來表達基督衣裳的閃耀光輝;而漂布的,猶太人F1稱之為**כובס**(kobas,漂布的),意指漂白羊毛或衣裳的人,這裡所指的正是這樣的人:並非任何漂布的能將其他顏色的衣服漂白;因為儘管這可以做到,但這不是漂布的的工作,而是染匠的工作:但漂布的,無論衣服是什麼顏色,如果弄髒或沾染污漬,都能將其恢復到原來的顏色;如果衣服是白色的,也能使其恢復原來的潔白:現在基督的衣服潔白,甚至比任何漂布的所能漂白的衣服,即使是最初就是白色的,還要潔白。基督的衣服之前是什麼顏色,並不確定;現在它們顯得潔白,達到了最高的潔白程度。哈蒙德博士F2推測,「在地上」這個詞組,指的是漂布的在清潔時所使用的泥土,這種泥土被稱為「漂布土」;因此這句話應譯為「沒有一個漂布的,能用泥土將其漂白」;但如果這說不通,那麼其含義就是,地上沒有一個漂布的,也從未有過,將來也不會有,能將衣服漂白得像基督的衣服那樣白。

【第3節】

忽然有摩西和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就是向門徒顯現。

摩西和以利亞:摩西是律法的頒布者,以利亞是主要的先知之一:其中一人已去世近一千五百年,另一人則在大約九百年前被接到天上。猶太人有時會提到這兩位在一起。他們說F3,

與耶穌說話。猶太人經常提到以利亞向他們的拉比顯現,並與他們交談,教導他們。我不會說這是否旨在減輕這次顯現的榮耀;然而,他們不能合理地反對這段記載的可能性,因為他們認為這在他們自己當中是如此頻繁;儘管他們認為這是一種極大的恩惠,並且那些蒙受此恩惠的人是聖潔的善人,舉一兩個例子:他們這樣說F6關於某個人,

【第4節】

彼得就開口對耶穌說:路加告訴我們,這是在他、雅各和約翰從睡夢中醒來之後;因為基督變像時是夜晚,他們疲倦不堪,在山上睡著了,就像後來在客西馬尼園與他同在時一樣:但當他們醒來時,要麼是被與基督說話的人的聲音吵醒,要麼是被從他們身上,特別是從基督身上射出的光芒和榮耀所驚醒,他們看到了他身上的榮耀,並注意到與他同在的兩個人,他們也以榮耀的形像出現;他們要麼是透過啟示,要麼是透過他們談話的內容,知道他們是摩西和以利亞:就在他們要離開基督的時候,彼得被這些景象,以及他有幸聽到一部分的愉快交談和令人愉悅的同伴所吸引,他對基督說:

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在這山上,與你和這樣的同伴在一起;比在下面人群中更好,那裡除了痛苦和悲傷,什麼也看不到,除了喧囂和騷動,什麼也聽不到;或者說,在這裡比去耶路撒冷受苦和死去更好;有人認為,彼得心中仍然存有對此的恐懼。

你若願意,我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帳篷或棚屋,就像住棚節時用樹枝和樹葉搭成的,用來遮擋炎熱、寒冷和雨水:

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路加補充說,「他不知道說什麼」;馬可說,「因為他不知道說什麼才好」:前者描繪他因狂喜和驚訝而失態;後者則描繪他在這種威嚴的敬畏和恐懼之下,不知所措,不知道該說什麼才能符合這種情境:這並非說他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話,也不知道他的意圖;但他像一個犯錯的人說話,因為他不知道這次顯現的目的;這次顯現的目的並非要讓這種榮耀持續下去,只是作為未來的一個象徵和保證;此外,他將這兩個人與基督置於同等地位是錯誤的,他們每個人都要有一個獨立的棚屋,就像他一樣;而且他提議為已得榮耀的人建造地上的棚屋居住,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他們有不是人手所造的房屋,是天上永恆的房屋:此外,就其奧秘的意義而言,摩西和以利亞,即律法和先知,不應被視為獨立的居所,與基督分離,而是與他一致,並在他裡面得以成全和吞沒;只有他,根據隨後而來的聲音,才應被聽從和關注,而不是他們,作為與他分離的個體。

【第5節】

彼得還說話的時候:也就是說,彼得向基督提出上述建議時,在他還來不及回答之前,另一番景象出現了,父神從雲中發出聲音,給了他一個完整的答案;指示他和他同伴的門徒,只聽從耶穌,而不是摩西和以利亞。

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就是耶穌、摩西和以利亞;後兩位再也沒有出現;這朵雲彩遮蓋他們,就像榮耀的雲彩在曠野中遮蓋以色列人一樣:這雲彩在摩西這位第一位先知去世時停止了;而當基督被宣告為摩西所預言和預表的更偉大先知時,一朵類似的雲彩出現了。門徒在雲彩初現時並不在其下,也沒有被遮蓋;因為路加補充說,「他們進入雲彩的時候,就懼怕了」;雲彩中有一種莊嚴和榮耀,使他們在逐漸進入雲彩之下時,心中充滿敬畏和恐懼。這朵被稱為「光明」的雲彩,是神同在的象徵,也是神慈愛、恩典和恩惠的標誌;它表達了福音時代的光明和清晰,與律法時代的晦暗形成對比,律法時代的晦暗是由神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降臨在厚重、黑暗、烏黑的雲彩中來表示的。

又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在雲彩和從雲彩裡出來的聲音之前都加上了「看哪」,這兩者都令人驚奇和意外;這聲音來自天上,來自極大的榮耀,來自天上的父神:正如當時在場的彼得所說(彼後1:17-18)。這聲音說:

這是我的愛子;不是僕人,像摩西、以利亞和其餘的先知一樣:儘管作為中保,並以其職分而言,他是一個僕人;但在這句話中,他是以其位格和與父的關係來考慮的,作為一個神聖的位格,他是神的兒子:不是藉著創造,像天使和人類是神的兒子一樣;也不是藉著收養,像聖徒一樣;也不是因為他奇妙的道成肉身和從死裡復活;藉此,他確實被顯明和宣告為神的兒子,而他在此之前就已經是了;而是因為他與神作為他的父的自然關係;他是神永恆的、本質的、獨生的兒子,其子職是任何受造物所沒有的,也是我們無法言喻的。作為這樣一位兒子,他深受父神的愛戴,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的光輝;與父有相同的本性和完全,並與父同等。他一直都是如此,將來也將是如此,即使在他以最卑微的形像和最低下的境況出現時也是如此:當他道成肉身住在人間,順服諸般禮儀,如受洗,並遵行父的旨意,當他被羞辱和充滿憂傷時;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他的百姓捨命時,他都是父的愛子;父藉著不向他隱藏任何事;將萬物交在他手中,並立他為教會的元首,身體的救主,以及活人死人的審判者,來表明這愛。

我所喜悅的。馬可和路加沒有這句話,但當時在場並聽到這些話的彼得提到了它(彼後1:17),這證實了馬太的記載。這主要不是指神對基督位格的喜悅,這在上一句話中已經表達了;而是指神在他裡面,作為中保,喜悅他所有的百姓;他喜悅他所成就的義,藉此律法得以尊大和榮耀;他喜悅他將要獻上的祭物,這祭物對他來說是馨香的祭,他的公義完全滿足於此;他喜悅他在人性中所做和所受的一切;這些事總是討父的喜悅,因為它們符合他的旨意、他的籌劃和聖約:因此,他恩慈地接納並無限地喜悅他所有的選民,因為他們在他裡面被視為,並由他代表,因著他的義、他的祭物和滿足。

你們要聽他。正如前一句話主要涉及他中保職分的祭司部分,這句話主要涉及他的先知職分,也涉及他的君王職分;因此,在這神聖的見證中,首先見證了他的子職,然後是他的幾個職分;他的子職是這些職分的基礎,並使他有資格承擔和執行這些職分。這句話包含了摩西在談到彌賽亞,那位像他一樣將在猶太人中興起的大先知時所說的話:「你們要聽從他」(申18:15)。因此,「你們要聽他」這些話,最清楚地指向基督,他是這位先知,是唯一應當被聽從的;不是摩西,而是他,摩西所預言的先知;也不是以利亞,也不是其他任何先知,而是比他們所有人都更偉大的那一位:要聽信並相信他最近所說的關於他的受苦、死亡和復活的預言;要聆聽並接受他的教義,因為它們來自神,並帶有神聖的印記,並由神蹟奇事所證實;要順服他的典章,並遵守他的命令,作為聖徒的君王;永遠在一切事上聽從他。

【第6節】

門徒聽見這話:就是從雲中發出的聲音,他們認為這聲音來自神,並且帶著極大的威嚴。

就俯伏在地:這並非出於敬畏或為了敬拜,而是像那些因驚訝和恐懼而受打擊,幾乎半死的人一樣;他們就臉朝下平躺在地,無法站在神面前,無法瞻仰他的威嚴,也無法聽他的聲音。

並且非常懼怕:當他們從睡夢中醒來,看到基督和與他同在的兩個人那令人驚訝的榮耀時,他們充滿了恐懼,以至於不知該想什麼或說什麼;當他們進入雲中時也是如此,聽到神自己的聲音時更是如此,即使那是一個充滿愛、恩典和憐憫的聲音;參見(申5:24-26)。然而,他們並沒有被驚訝和震驚到不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因為他們清楚地聽到了這些話,正確地理解了,並忠實地轉述了;福音書作者從他們那裡得到了這些話,而彼得在許多年前也完美地記住了並記錄了這些話。

【第7節】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門徒與基督保持著一點距離,但他注意到他們所處的恐懼和驚訝,便前來幫助他們;儘管他被榮耀所籠罩,但他並不輕視施予幫助;他扮演了神與他們之間的中保角色,並扶起那些被神聲音的威嚴所擊倒的人:波斯語譯本將其譯為「他來使他們恢復知覺」;他們因那聲音的莊嚴而幾乎昏厥過去。

說,起來,不要害怕:這不是一位憤怒之神的聲音,而是神喜悅我,並在我裡面喜悅你們的聲音;這是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的聲音;起來,站立,鼓起勇氣,不要害怕,你們不會受到任何傷害。

【第8節】

他們舉目觀看:馬可說,「環顧四周」,看看摩西和以利亞以及那朵光明的雲彩是否仍然存在。

就看不見一人:摩西和以利亞都不見了:這表明,儘管律法和先知直到此時都存在,但現在它們已經完成和實現,摩西的時代將不再存在;因為這些人此後再也沒有出現,直到基督第二次降臨也不會。馬可說,「他們再也看不見一人」;也就是說,這些人再也沒有出現,無論是當時還是之後,「只見耶穌一人」。馬可補充說,「與他們同在」;以他變像之前的相同形像。基督是唯一的中保、救主和救贖主;唯一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他是唯一應當被瞻仰的,也只有他能被瞻仰;他會,也將永遠與他的百姓同在;當沒有其他人能幫助、安慰和拯救他們時,他會。路加指出,「聲音過去以後,只見耶穌一人」;這樣安排是為了清楚表明,這聲音只關乎基督,而不關乎摩西或以利亞。

【第9節】

他們下山的時候:就是所有這些事情發生的地方。

耶穌囑咐他們說,這異象不可告訴人:這裡的「異象」是指馬可所解釋的「他們所看見的事」;例如摩西和以利亞,以及遮蓋他們的光明雲彩,還有基督以令人驚訝的榮耀方式在他們面前變像。基督嚴格命令彼得、雅各和約翰,無論如何都不可將這些事告訴任何人;不,甚至連他們的同伴門徒也不可;因為他們要麼會因為這些事的偉大而傾向於不相信他們,就像多馬後來不相信基督的復活一樣;要麼是怕他們會因此而煩惱和不悅,因為他們沒有被允許看到同樣的景象;尤其不可告訴眾人,或任何其他人,

直到人子從死裡復活:指他自己和他的復活,那時將會提供他使命、權柄和榮耀的證據,這將使這段記載更容易被相信:此外,他曾告訴猶太人,除了約拿先知的神蹟之外,不會有任何神蹟,即從天上來的神蹟,像這聲音一樣,這指的是他的復活,這將是他彌賽亞身份的確鑿見證。基督的這項命令被門徒嚴格遵守;因為路加說,「他們把這事藏在心裡」;他們自己保守著,藏在心裡;這事只在這三個人之間隱藏著;「在那些日子,他們沒有把所看見的任何事告訴任何人」:馬可說,「他們把這話存在心裡」;只是他補充說,他們「彼此議論,從死裡復活是什麼意思」:因為他們還沒有接受彌賽亞會死的事實,這與他們對屬世國度的期望相悖;因此他們不知道如何理解他的復活,這是否有一些秘密的、奧秘的含義;因為對於他從死裡復活的字面意義,他們並沒有概念;儘管這在舊約聖經中已經預言過,而且基督自己最近也曾肯定過。

【第10節】

門徒問耶穌說:就是這三位,彼得、雅各和約翰,在他們來到其餘門徒之前;當他們下山,或從山上到其他門徒所在的地方時;因為其餘門徒對以利亞的顯現一無所知,所以不能認為他們會參與關於他的問題。

文士為什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呢?也就是說,在彌賽亞來之前先來;因為確定的是,這是文士的觀點,也是古代猶太人的觀點,至今仍是現代猶太人的觀點。他們說F8,

【第11節】

耶穌回答說:以讓步的方式說:

以利亞固然先來:這確實是文士的一個教義,而且瑪拉基書4:5中確實有一個關於以利亞降臨的預言;一個以這個名字出現的人,不是提斯比人以利亞本人,而是一個將以他的能力和精神降臨的人,

並要復興萬事。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將其譯為「將要成全或完成所有關於他的預言」;並將終結律法和先知,結束摩西的時代,並引導人們歸向基督;在基督裡有律法的完全和先知的應驗。阿拉伯語譯本讀作「他將教導你們一切事」;福音的全部內容可以歸結為兩點:向神悔改和信靠基督;這兩點都是真正的以利亞所教導的:但這句話最真實的含義可以從瑪拉基書4:6中學到:「他必使(**השיב**,heeshiv,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正如路加福音1:17所解釋的:「他要使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這與猶太人賦予他們所期待的以利亞的工作不同,也更好,他們認為以利亞將以他們的方式復興萬事:他們經常提到他潔淨F17事物,或宣告被玷污的事物為潔淨;其中,他將潔淨私生子,並(**משיב**,mashiv,復興)「使他們歸回」主的會眾F18。儘管邁蒙尼德F19否認,當他來時,他會宣告潔淨的為不潔淨,或宣告不潔淨的為潔淨。他們聲稱F20,他現在正在忙碌地記錄每個時代所發生的一切;這樣當他來時,他就能夠說明一切:他們最常說的是,關於任何有疑問或困難的事情F21,「**יהי מונח עד שיבוא אליהו**」(yehi munach ad sheyavo Eliyahu,讓它留待以利亞來解決)。

【第12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是基督常用的一種說話方式,當他反對和駁斥文士和法利賽人的任何教義時;參見(太5:22, 28, 32, 34, 39, 44)「以利亞已經來了」;那個被以利亞之名所預表和預言的人:因為基督所指的不是以利亞最近在山上顯現,而是指某個人在一段時間以前的降臨;他以以利亞的能力和精神降臨,是彌賽亞的先鋒和開路者;正如關於他所說的,他將會如此,「他們卻不認識他」;也就是說,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相信以利亞會在彌賽亞之前降臨;然而當那個被他所指的人降臨時,他們卻不認識他,他們不知道他是以利亞;他們以施洗約翰的名字認識他,並在一段時間內似乎對他的事工感到滿意,但後來卻拒絕了他的教義和洗禮,這在下一句話中有所提及:

反而任意待他:他們不相信他所說的話,也不因他的傳道而悔改;他們拒絕了他所宣告的神的旨意,沒有受他的洗禮;他們輕蔑地對待他,指責他被鬼附,當希律王處死他時,他們感到非常高興;其中一些人無疑是與希律王一同坐席的人;為了他們,也為了他的誓言,希律王下令執行了那可憎的謀殺:

人子也將要受他們的苦。基督藉此機會證實他在前一章中所說的關於他的受苦和死亡的話;他的意思是,正如施洗約翰遭受了侮辱和死亡一樣,人子也必將遭受同樣的事情;如果不是來自同一個人,也將來自那一世代的人。

【第13節】

門徒這才明白:藉著他說以利亞已經來了,以及他對以利亞所受惡待的描述,他們清楚地明白:

他是指著施洗約翰說的:並且他就是那將要來的以利亞,而且已經來了:所以,這個根據預言以利亞必須在彌賽亞之前降臨的說法,並不是耶穌是彌賽亞的障礙;相反,既然以利亞所指的那位已經降臨,並完成了他的工作和職責,這就證實了耶穌彌賽亞身份的真實性。

【第14節】

他們到了眾人那裡:這是在第二天,如路加福音9:37所載,當時基督和他的三位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從山上下來,來到其餘九位門徒那裡,眾人也與他們同在;在他們留在山上期間,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馬可說,他是「眾人中的一個」;路加說,「群眾中的一個人」:他曾為他的兒子向九位門徒求助,但沒有成功,一直在等待基督從山上回來;當他看見基督時,便上前去,

跪下,像一個懇求者一樣,向他致敬和敬拜;藉此表達他對基督的極大敬重和尊崇,

並說了以下的話:

【第15節】

主啊,可憐我的兒子:他以極大的尊榮和敬意稱呼他,不僅透過姿態,也透過言語;他懇求憐憫、同情和慈悲;因為他要呈現的案例是一個悲慘的案例;他希望他的熱切和懇求能被原諒,因為這是為了他自己的孩子。路加補充說:「因為他是我的獨生子」;因此,他對兒子的感情必然非常強烈,他非常關心兒子嚴重的痛苦,並熱切渴望兒子的健康和生命。

他害癲癇病:不是瘋子,而是患有癲癇症;這種病,就像瘋狂或精神錯亂一樣,會受到月亮的盈虧變化的影響:因此下一句話,

並且病得很重,在阿拉伯語譯本中被譯為「在滿月開始時病得很重」;在這些時候,他會發作非常嚴重和頻繁的疾病:

屢次跌在火裡,又屢次跌在水裡:這表明他所患的是「癲癇症」,或「跌倒病」;無論何時發作,無論是在爐邊,還是在河邊或溪邊,或任何有水的地方,或在任何其他危險的情況下,他都會跌入其中,無法自救,也無法避免任何他所面臨的危險。馬可福音9:17-18更詳細地記載了這個孩子的病情和治癒的經過,在那裡將更充分地討論這個案例。(參見吉爾對馬可福音9:17的注釋)。(參見吉爾對馬可福音9:18的注釋)。

【第16節】

我帶他到你的門徒那裡:就是那九位門徒那裡,當時基督與另外三位在山上:毫無疑問,他本意是先帶他到基督那裡;但基督不在,他就向他的門徒求助,並請求他們運用他們的能力醫治他;他們也嘗試了,但沒有成功:

他們卻不能醫治他。他這樣說,一部分是為了顯示疾病的惡性和頑固,一部分是為了指責門徒的軟弱;而他自己也和他們一樣有過錯,如下文所示。這裡猶太人F23嘲諷,並指責矛盾,說在一個地方說耶穌賜給門徒趕出污鬼的權柄,而這裡所有的門徒卻不能從一個小孩子身上趕出一個鬼:但這毫無道理;請注意,「所有」門徒並不在場,三位主要的門徒與基督同在;此外,這並非由於他們缺乏能力,基督已將能力賜給他們,他們也經常成功地運用這能力:但一部分是由於他們自己的不信,一部分是由於這個孩子的父親和與他同在的其他人的不信,如下文所示:從馬可福音中可以清楚看出,當他來到基督面前時,他的信心很小;他對基督說:「你若能做什麼,求你幫助我們」;在基督與他談論他的信心之後,他只能說:「主啊,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你幫助。」

【第17節】

耶穌回答說:不是對門徒說的,而是對孩子的父親說的;參見(可9:19)以及與他同在的人,還有在場與門徒爭辯、嘲諷他們軟弱、並對他們勝利的文士:「唉,這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這是一種從未用於門徒的說話方式,實際上也不能恰當地用於他們;因為儘管他們經常顯得信心不足,但並非不信;他們也並不像這裡所描述的那樣叛逆、頑固和悖謬,儘管他們身上確實有很多悖謬之處:但這些特徵更適合猶太民族的主體,他們因這個人的不信,以及在場與他們性情相同的人的不信,而被斥責,這些話語很久以前就曾說過他們的祖先(申32:5),而且似乎就是從那裡引用的。

我與你們同在要到幾時呢?我容忍你們要到幾時呢?他斥責他們與他同在的時間之長,在這段時間裡,他們中間發生了許多奇妙的事,然而他們仍然不信和不可教化;並暗示他的忍耐和寬容不會永遠持續下去;而且在短時間內,他將離開他們,他們將不再享受他的事工和神蹟的益處,而是極大的忿

【腳註】
F26 Hor. Heb. in Mar. ix. 2. 萊特富特《希伯來時辰》馬可福音9:2。
F1 Maimon. in Misn. Bava Kama, c. 10. sect. 10, 邁蒙尼德《密示拿》巴瓦卡瑪篇,第10章第10節。
F2 In Mark ix. 3. 馬可福音9:3。
F3 T. Bab. Succab, fol. 5. 1. 《巴比倫他勒目》住棚節篇,第5頁第1欄。
F4 Debarim Rabba, sect. 3. fol. 239. 2. 《申命記拉比米大示》第3節,第239頁第2欄。
F5 T. Bab. Sota, fol. 13. 2. Maimon. praefat. ad Seder Zeraim in Talmud. fol. 86. 4. 《巴比倫他勒目》所他篇,第13頁第2欄。邁蒙尼德《他勒目》種子篇序言,第86頁第4欄。
F6 T. Bab. Bava Bathra, fol. 7. 2.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7頁第2欄。
F7 Juchasin, fol. 101. 1. Vid. fol. 79. 1. & 118. 2. & 13. 132. 1. & T. Bab. Cetubot, fol. 106. 1. 《猶哈辛》第101頁第1欄。參見第79頁第1欄,第118頁第2欄,第13頁第132頁第1欄,以及《巴比倫他勒目》克圖博特篇,第106頁第1欄。
F8 Seder Olam Rabba, p. 45, 46. 《世界秩序拉比米大示》第45、46頁。
F9 Gloss. in T. Bab. Erubin, fol. 43. 2. 《巴比倫他勒目》埃魯賓篇,第43頁第2欄註釋。
F11 R. Abraham ben David in Misn. Ediot, c. 8. sect. 7. 拉比亞伯拉罕·本·大衛《密示拿》埃迪奧特篇,第8章第7節。
F12 Hilch. Melacim, c. 12. sect. 2. 《君王律法》第12章第2節。
F13 Dialog. cum Tryph. p. 226. 《與特里豐對話》第226頁。
F14 In Exod. xl. 10. Deut. xxx. 4. & Lam. iv. 22. 出埃及記40:10,申命記30:4,耶利米哀歌4:22。
F15 Seder Tephillot, fol. 56. 2. & 128. 2. 《禱告次序》第56頁第2欄,第128頁第2欄。
F16 Aben Ezra, Kimchi, & Abarbinel in loc. 亞本·以斯拉、金奇和亞巴比內爾在該處。
F17 T. Bab. Chagiga, fol. 25. 1. & Becorot, fol. 33. 2. & 34. 1. 《巴比倫他勒目》哈吉加篇,第25頁第1欄;貝科羅特篇,第33頁第2欄,第34頁第1欄。
F18 Kimchi in Zech. ix. 6. 金奇在撒迦利亞書9:6。
F19 Hilchot Melacim, c. 12. sect. 2. Vid. Misn. Ediot, c. 8. sect. 7. &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君王律法》第12章第2節。參見《密示拿》埃迪奧特篇,第8章第7節,以及邁蒙尼德和巴爾特諾拉在該處的注釋。
F20 Seder Olam Rabba, p 46. 《世界秩序拉比米大示》第46頁。
F21 Misn. Bava Metzia, c. 1. sect. 8. T. Bab. Bava Metzia, fol. 3. 1. & 37. 1. & Bava Bathra, fol. 94. 1. 《密示拿》巴瓦梅齊亞篇,第1章第8節。《巴比倫他勒目》巴瓦梅齊亞篇,第3頁第1欄,第37頁第1欄;巴瓦巴特拉篇,第94頁第1欄。
F23 Vet. Nizzachon, p. 219, 220. 《古老勝利》第219、220頁。

將他帶到我這裡來,指的是那個患癲癇的孩子。這些話語也不是對門徒說的,而是對孩子的父親說的;因為路加福音9:41說:「將你的兒子帶到這裡來。」敘利亞譯本在此也譯作**whyta**(whyta,你將他帶來);然而,由於此處使用複數形式,很可能意指他與他的朋友們。

【第18節】

耶穌斥責那鬼。這些話語確實可以譯作:「耶穌斥責了他,那鬼就從他身上出去了」;拉丁武加大譯本和東方譯本皆如此。但我們的譯本所給出的意思無疑是正確的;因為基督斥責的不是孩子的父親的不信——這他已經做過了;也不是那個癲癇患者本人,如有些人所想,無論是因他的不信,還是因為他因自己的某些罪而被鬼附,這都不太可能,因為他從小就如此,而且現在可能心智不清,無法接受任何斥責。此外,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明確指出,他「斥責那污穢的靈」;因為儘管這孩子所患的是一種自然疾病,但他卻是以超自然的方式,藉著撒但的手段受苦;撒但經由神的護理許可,有能力施加身體上的疾病。而這疾病是由撒但造成的,從治癒的方式——將鬼驅逐出去——可以清楚看出;因為當

那鬼從他身上出去時;在基督的命令下,鬼無法抵擋他的權能,無論願意與否,都必須順服;

那孩子從那時起就痊癒了;立刻、即刻,並且持續健康良好。因此,馬太福音17:15中譯作「癲癇患者」的詞,在幾個東方譯本中被譯作「被鬼附的」或「被惡魔附身的人」。阿拉伯譯本譯作「他與一個惡魔同在」;波斯譯本譯作「惡魔掌控了他」;衣索比亞譯本則譯作「一個邪惡的惡魔抓住他」。猶太人也常將疾病歸因於邪靈;或許基督時代這種不尋常的現象,正是這種觀念的起源;特別是,他們將「癲癇」或「羊癲瘋」這種疾病歸因於同樣的原因,他們稱之為F24「**Kordicus**」(Kordicus,心臟病)或「**Cardiacus**」(Cardiacus,心臟病發作),其中一位他們的注釋家F25如此解釋。

【第19節】

門徒暗暗地到耶穌跟前,或作「私下地」,如拉丁武加大譯本和蒙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所載;也就是說,私下地,當他獨自一人時;正如馬可福音所說,「耶穌進了屋子」,獨自一人時,那九個門徒就來找他,與他談論這件事,

說:「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他去呢?」也就是說,趕出那鬼,從而治好那個癲癇患者;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譯作「我們為什麼不能治好他呢?」治好那個癲癇患者;這只能藉著趕出惡魔來完成。他們擔心自己失去了基督所賜予他們的能力,並想知道他們做了什麼,以致失去了這能力;以及他們最近這次不成功的嘗試的原因是什麼,因為他們曾多次戰勝那些順服他們的污穢之靈。儘管他們本可以從基督對癲癇患者父親的回答,以及那回答中對猶太民族的普遍描述,得知他們自己無能的真正原因;但他們卻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以為這完全是針對別人,而不是針對他們。

【第20節】

耶穌對他們說:「因為你們的不信。」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譯作「因為你們的小信」,或「你們信心微小」;一個希臘文手稿也如此;這無疑就是他們不信的意思;因為他們並非完全沒有信心,只是他們的信心非常微弱,不信卻非常大。基督說,不是因為孩子父母的不信,以及與他同在之人的不信,儘管那也是一個原因;而是因為他們的不信,他願意使他們確信自己的不信,正如他已使孩子的父親確信,那父親也承認了,並祈求除去他的不信:但為了避免他們認為自己失去了行神蹟的能力,基督補充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芥菜種是一種非常小的種子,是所有種子中最小的,猶太人常用它來比喻任何微小的數量或重量F2,有時也像這裡一樣用來指信心;因此,談到以東的會眾,即基督徒,他們F3說:

「你們對這座山說:『從這裡移到那邊去!』它也必移去。」這或許是指他剛從那裡下來的山,那山可能在屋子視線範圍內;這並非指使徒們在字面上會經常或曾經移動山脈;而是指他們若有信心,當神的榮耀和人的益處需要時,他們就能做同樣困難、看似不可能的事。因此,不能因為使徒們沒有在字面上做到這一點,就斷定他們不能,如猶太人嘲諷地說F5;因為這意味著他們應該,而且已經做了同樣偉大的事,這才是這些話語的含義。因此,使徒將行神蹟的信心表達為「移山」(哥林多前書13:2),即做那些困難、看似不可能的事:因此基督補充說:

「並且沒有一件事情是你們不能做的。」你們不僅能夠執行這樣一個奇妙的行動,如果必要的話,而且任何其他一切能榮耀神、擴展我的國度與權益、證實真理、造福人類的事,你們都能做到。

【第21節】

然而,這一類的鬼非用禁食禱告,就不能出來。拉丁武加大譯本譯作「不能被趕出去」;阿拉伯譯本和蒙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也如此;這更證實了這些話語更普遍的理解,即它們是指那一類的鬼,其中一個被從癲癇患者身上趕出去的,是屬於最惡劣、最兇猛、最頑固的一種;並且由於長期佔據,不易被驅逐。從馬太福音12:45可以清楚看出,鬼之間存在差異,有些比其他更惡劣、更邪惡;這並非指那一類神蹟,或行此類神蹟的信心。此外,上述譯本不僅恰當地表達了這裡使用的詞**ekporeutai**(ekporeutai,出來);參馬可福音9:17與馬太福音15:17的比較。它們也貼切地描繪了鬼的驅逐,鬼並非自願出去,而是被強迫;而這一類的鬼,

非用禁食禱告,就不能出來:也就是說,藉著運用神蹟性的信心,在莊嚴的禱告中向神祈求,並結合禁食。看來基督不僅暗示門徒極度缺乏信心;因此他們無法趕出鬼,治好癲癇患者;而且他們也缺乏向神禱告,以幫助他們運用神蹟恩賜;並且當基督和另外三位門徒在山上時,他們一直在與眾人宴飲作樂,因此心態非常不適合這種非凡的服事,主因此含蓄地責備他們。這與猶太人的觀念相符,他們認為藉著禁食,一個神聖的靈F6

【第22節】

他們在加利利的時候,蒙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譯作**wklhvkw**(wklhvkw,他們在加利利行走的時候),因為他們離開此地時曾經過加利利;參馬可福音9:30。當他們前往迦百農,並繼續前行,前往猶太的邊界,以便在逾越節期間抵達耶路撒冷時;那時基督將受難:他注意到他受死的時刻臨近,便第三次向門徒重申此事,好讓他們為此做好準備,不致因此而灰心和恐懼;

耶穌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有些抄本讀作「罪人手裡」;路加福音24:7的天使也如此轉述這些話語。這裡所指的「人」可能是指外邦人,猶太人認為外邦人是極其邪惡的人,並稱他們為外邦罪人。現在基督暗示,人子,即他自己,將被猶太人交在外邦人手裡;在猶太人看來,沒有比這更可恥的行為或更卑劣的罪行了;他們的律法如此規定F8:

【第23節】

他們要殺害他,使他死在十字架上;因為天使在重述這些話時,證實基督當時在加利利,在此地告訴門徒,他將被釘十字架(路加福音24:7)。

第三日他要復活:他這樣說是要安慰他們;值得注意的是,當基督談到他復活時,他提到了確切的時間,即第三日,他將按照舊約的預表和預言復活:

他們就大大地憂愁:因為他將被交在外邦人手裡,他們擔心另一個民族會來,奪走並佔據他們所夢想的世俗王國和榮耀;也因為他將會死去;更因為他將死於如此殘酷和羞辱的十字架之死。他們似乎忽略了,也沒有注意到他將從死裡復活;這本可以給他們帶來安慰,並減輕他們對事物的悲觀預感;但他們不明白這一點,甚至對他所說的任何部分都不真正明白;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暗示了這一點:但這樣說,他們既然不明白所說的,又怎會如此憂愁呢?對此可以回答說,他們憂愁的原因可能正是因為他們不明白他所說的,而且他們害怕詢問;他們無法調和他被交在人手裡,以及他的受苦和死亡,與他們關於彌賽亞將永遠存在,並將建立一個輝煌壯麗的屬世王國的觀念;而他所說的從死裡復活是什麼意思,他們也無法理解;他們無法判斷這一切是應當按字面意義理解,還是按奧秘意義理解。

【第24節】

他們到了迦百農,這城被稱為基督自己的城(馬太福音9:1),他曾在此居住一段時間(馬太福音4:13),彼得也在此有房子(馬太福音8:14)。「收丁稅的人」,或稱「收兩個德拉克馬的人」;在塔木德語中,這將是**Mylqvh Nybwg**(govim ha-shekalim,收舍客勒的人)F9;因為這裡指的不是稅吏,或羅馬的稅收官;這也不是指任何此類丁稅:猶太人曾向凱撒納稅;參馬太福音22:17;但那是以另一個詞表達的,並以羅馬錢幣支付,上面有凱撒的肖像和銘文;而且是強行徵收的,無論他們是否願意:但這裡指的是每年為聖殿服務而繳納的半舍客勒。這種習俗的起源是主在數點百姓時對摩西的命令;凡二十歲及以上的人,都應繳納半舍客勒作為贖罪銀,或作為贖回自己生命的贖金;這筆錢將用於會幕的服務(出埃及記30:12-16)。這似乎並非旨在成為一項永久的律法,或每年繳納;甚至也不是每次數點百姓時都繳納,而只是針對當時。在猶大王約阿施時代,曾發起為修復聖殿的募捐;摩西在曠野的募捐被作為論據和榜樣;但其中並未提及半舍客勒,也沒有規定他們應繳納的金額;根據記載,這完全是自由和自願的。在尼希米時代,每年有「三分之一舍客勒」的費用用於聖殿服務;但這並非憑藉神聖的命令,或任何與之不符的摩西律法;而是當時猶太人為自己制定的條例,以應對他們的需要。阿本·以斯拉F11確實說,這是對半舍客勒的補充。現在,隨著時間的推移,從這些事例和榜樣中,每年每個以色列人(婦女、兒童和僕人除外)繳納半舍客勒,以支付聖殿服務的必要費用,成為一項固定制度,這在基督時代也盛行。猶太《密示拿》中有一整篇論文,名為《舍客勒篇》;其中記載了哪些人有義務繳納這筆錢,徵收的時間和方式,以及其用途: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提多·維斯帕先時代,正如約瑟夫斯所說F12,他對猶太人徵收了兩個德拉克馬的稅,與半舍客勒相同;並命令每年將其帶到羅馬的卡皮托利山,就像以前繳納到耶路撒冷的聖殿一樣。我們不必驚訝在迦百農聽到有收半舍客勒的人;因為每年一次,在亞達月十五日,桌子會擺放出來,收稅員會坐在猶太的每個城市,就像他們在同月二十五日在聖所裡一樣F13。半舍客勒的價值約為我們貨幣的「十五便士」;敘利亞譯本將這裡使用的詞譯作「兩個**zuzim**(zuzim,祖茲)的人頭稅」:現在猶太人的「**zuz**」(zuz,祖茲)相當於一個羅馬錢幣,四個祖茲構成一個「舍客勒」F14;所以兩個祖茲的價值就是半個「舍客勒」;還需注意的是,猶太的舍客勒價值是加利利的兩倍,基督當時就在加利利:猶太的五個「舍客勒」相當於加利利的十個,十個相當於二十個F15。這些收稅的人

來到彼得那裡;他們不願直接去找基督本人;但他們注意到彼得是門徒中一個積極活躍的人,便找上了他;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彼得在此地有房子,基督可能就在那裡:

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或「不納兩個德拉克馬的錢嗎?」如果這是羅馬的丁稅,那麼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可能是為了陷害他,想知道他是否與加利利的猶大一樣,拒絕向凱撒納稅;或者因為他們無法判斷他是否被算作該城市的居民或公民;因為根據猶太律法F16,一個人必須在一個地方居住十二個月,才需繳納丁稅和稅款;或者因為他們可能懷疑他作為一位醫生或教師而被豁免,因為猶太的醫生、智者和學者都免除所有丁稅和稅款F17,甚至免除敘利亞譯本在此提及的「人頭稅」;這是一種向君王繳納的民事稅F18;該譯本似乎傾向於此意:關於智者或學者的規定是這樣的F19。

【第25節】

他說:「是的。」毫不猶豫,知道這是他主一貫的做法;因此,既然他已經這樣做了,彼得毫不懷疑他會再次這樣做:

彼得進了屋子;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都明確指出是彼得;當他回到自己的家,或者至少是基督所在的那個家,以便與基督談論那些收稅的人對他說的事時,彼得似乎是獨自一人遇到他們的;然而,基督當時並不在他身邊:

耶穌就先向他說話;說出他本來打算說的話;因為他既是無所不知的神,雖然不在場,卻知道彼得被問了什麼問題,以及他回答了什麼;因此,在彼得還沒來得及向他陳述事情之前,他就問了彼得這個問題:

說:「西門,你的意見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或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還是向外人呢?」你怎麼看,你的理智和理解力如何看待這件事?你如何看待這件事?你的判斷是什麼?

【第26節】

彼得對他說:拉丁武加大譯本譯作「他說」;衣索比亞譯本和蒙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也如此;但無疑是指彼得,而且表達正確;他對基督問題的回答是:

「向外人。」這裡的「外人」並非指外國人,或以前屬於其他國家,但現在被俘虜並受制於人的人;而是指他們自己的國民,與他們的家人、子女和同族人區分開來。

耶穌對他說:「這樣,兒子就可以免稅了。」免除繳納關稅、丁稅和稅款,並讓彼得自行應用;他暗示可以這樣應用:假設這是一種民事稅,既然他是大衛的兒子,以色列的君王,屬於他的家室,是他的王位繼承人;根據這條規則,他應該免除這種丁稅:或者,這樣應用:如果這與為聖殿崇拜服務而繳納的半舍客勒有關,那麼既然他是萬王之王的兒子,為支持其崇拜和服務而徵收這筆錢;而且他也是聖殿的主和所有者,比聖殿更大,他完全可以免除繳納。

【第27節】

但為免我們觸犯他們,儘管基督可以用如此強而有力的理由和論證來維護他免於繳稅的權利;但他選擇放棄,以免有人因他而受冒犯,將他視為違法者;一個不顧聖殿、輕視其崇拜和服務的人,從而對他及其教義產生偏見:這也順便教導我們,要小心不冒犯猶太人、外邦人或神的教會;即使這可能對我們不利,當宗教的榮譽和利益受到威脅時。這是效法基督的榜樣,因此他對彼得說:

「你往海邊去,」指提比哩亞海,就在這城附近,

「拋下魚鉤,」一個漁夫的魚鉤,

「釣上來的頭一條魚,你把牠的嘴巴打開,就必找到一塊錢。」原文是「一個**stater**」(stater,斯塔特),與塔木德學者所稱的**arytoa**(astatera,斯塔特)相同;敘利亞譯本在此保留了這個詞,他們F23告訴我們,它的價值與一個「**sela**」(sela,塞拉)或「舍客勒」相同。阿拉伯譯本和波斯譯本將其譯作「四個德拉克馬」,這也與「舍客勒」相同:所以剛好夠支付基督和彼得的兩個半舍客勒,價值約為我們貨幣的「半克朗」;而不是像最近的釋義所說的「將近一個克朗」,那是錯誤的。這是一個奇妙的例子,顯示了基督的無所不知,他知道這樣一條魚裡有這樣一塊錢,恰好滿足了當時的需要,而且那條魚會首先上彼得的鉤;也顯示了他的全能,如果不是立即在魚嘴裡形成這塊錢(有些人如此認為),那麼至少是使這條魚首先上彼得的鉤,而且一拋下就上鉤;以及他對所有受造物,甚至對海裡的魚,都擁有權柄和主權;因此證明他就是他所暗示的,萬王之王的兒子;並且是比世上君王更偉大的人物,君王們都要納稅:然而,同時也表明他作為人的極度貧困,他沒有一個舍客勒來支付這種費用,除非行神蹟;以及他極大的謙卑,寧願行神蹟也不願因不支付而冒犯人:

「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因為彼得和基督一樣,都被期望繳納半舍客勒,而彼得沒有錢支付;基督知道這一點,因此為兩人預備。但基督為什麼不為其他門徒支付,只為自己和彼得支付呢?可以回答說,這筆錢只夠支付兩個人:但這不是一個完整的答案;基督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命令更多的錢:那麼可以進一步說,只有他和彼得被視為這個地方的居民;所以其他人沒有在這裡被要求,而是在他們各自的城市,他們可能也在那裡支付了,此外,他們當時也不在場。

【腳註】
F24 Misn. Gittin, c. 7. sect. 1. 《密示拿》離婚書篇,第七章第一節。
F25 Maimon. in ib. 邁蒙尼德在同上。
F26 Gloss. in T. Bab. Gittin, fol. 67. 2. 《巴比倫他勒目》離婚書篇,第67頁第2欄注釋。
F1 Bartenora & Yom Tob. in Misn. Gittin, c. 8. sect. 1. 巴特諾拉與約姆·托布在《密示拿》離婚書篇,第八章第一節。
F2 T. Bab. Beracot, fol. 3l. 1. Megilla, fol. 28. 2. Nidda, fol. 66. 1. Maimon. lssure Biah, c. 11. sect. 4. Maacolot Asurot, c. 2. sect. 21. &c. 14. sect. 8. Tumaot Okelim, c. 4. sect. 2. & 7. 6.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31頁第1欄;會堂篇,第28頁第2欄;月經篇,第66頁第1欄。邁蒙尼德《禁婚法》第11章第4節;《禁食法》第2章第21節,第14章第8節;《食物不潔法》第4章第2節,第7章第6節。
F3 Vet. Nizzachon, p. 148. 《古尼扎洪》第148頁。
F4 C. 21. p. 268. & c. 31. p. 336. Ed. Sale. 第21章第268頁,第31章第336頁,塞爾版。
F5 Vet. Nizzachon, p. 237. 《古尼扎洪》第237頁。
F6 ( hvqwbm ta gyvt ) , "may obtain that which is sought for"; and that among other things, for which a private person may afflict himself with fasting, this is one, ( her xwr ynpm ) , "because of an evil spirit" {g}; which they think may be got rid of this way. F6 Jacchiades in Dan. x. 3. F7 T. Bab. Taanith, fol. 22. 2. Maimon. Hilch. Taaniot, c. 1. sect. 6. **hvqwbm ta gyvt**(tagyist ta hvqwbm,可以獲得所尋求的);並且在個人可以藉禁食苦待自己的諸多原因中,這是一個原因,**her xwr ynpm**(min ruach ra,因為邪靈){g};他們認為可以藉此方式擺脫邪靈。F6 雅基亞德在但以理書10:3。F7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2頁第2欄。邁蒙尼德《禁食法》第一章第六節。
F8 Maimon. Hilch. Chobel Umazzik, c. 8. sect. 9, 10. 邁蒙尼德《傷害與損害法》第八章第九、十節。
F9 Maimon. Hilch. Shekalim, c. 2. sect. 4. 邁蒙尼德《舍客勒法》第二章第四節。
F11 In Neh. x. 32. 在尼希米記10:32。
F12 De Bello Jud. l. 7. c. 20.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七卷第二十章。
F13 Misn. Shekalim, c. 1. sect. 3. Maimon. Hilch. Shekalim, c. 1. sect. 9. 《密示拿》舍客勒篇,第一章第三節。邁蒙尼德《舍客勒法》第一章第九節。
F14 T. Bab. Kiddushin, fol. 11. 2. Vid. Targum & Kimchi in 1 Sam. ix. 3. Maimon. in Misn. Shekalim, c. 2. 4. & Hilch. Shekalim, c. 1. sect. 3. 《巴比倫他勒目》婚約篇,第11頁第2欄。參《他爾根》與金奇在撒母耳記上9:3。邁蒙尼德在《密示拿》舍客勒篇,第二章第四節,以及《舍客勒法》第一章第三節。
F15 Misn. Trumot, c. 10. sect. 8. & Cetubot, c. 5. sect. 9. T. Bab. Cetubot, fol. 59. 1. 《密示拿》奉獻篇,第十章第八節;以及婚書篇,第五章第九節。《巴比倫他勒目》婚書篇,第59頁第1欄。
F16 T. Hieros. Bava Bathra, fol. 12. 4. T. Bab. Bava Bathra, fol. 8. 1. 《耶路撒冷他勒目》後門篇,第12頁第4欄。《巴比倫他勒目》後門篇,第8頁第1欄。
F17 Maimon. & Bartenora in Pirke Abot, c. 4. sect. 5. 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在《先賢訓》第四章第五節。
F18 Gloss. in T. Bab. Cetubot, fol. 100. 2. & Nedarim, fol. 62. 2. & Bava Metzia, fol. 73. 2. 《巴比倫他勒目》婚書篇,第100頁第2欄;以及許願篇,第62頁第2欄;以及中門篇,第73頁第2欄注釋。
F19 Maimon Talmud Tora, c. 6. 10. 邁蒙尼德《妥拉學習法》第六章第十節。
F20 Ib. Hilch. Shekalim, c. 1. sect. 7. 同上,《舍客勒法》第一章第七節。
F21 Ib. sect. 9. 同上,第九節。
F23 Gloss. in T. Bab. Cetubot, fol. 64. 1. & 105. 1. & Bava Metzia, fol. 102. 2. 《巴比倫他勒目》婚書篇,第64頁第1欄,第105頁第1欄;以及中門篇,第102頁第2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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