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太福音

第九章
【第1節】

耶穌上了船,又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

耶穌上了船,或說「那艘船」,就是他與門徒們一同渡海而來的那艘。革迦撒人,或迦大拉人,或兩者兼有,曾要求他離開他們的境地,顯示出不願接待他,並對他的同在感到不安。他立刻轉身離開他們,視他們為忘恩負義之民,不比他們的豬好多少;他們以自己的行為判斷自己不配享有他的同在、事奉和神蹟。他回到海邊,上船,再次渡過提比哩亞海,來到自己的城。這不是他出生的伯利恆,也不是耶羅米所認為的、他受教育的拿撒勒,而是迦百農,正如《馬可福音》2:1清楚表明的。他在那裡居住甚久,經常與門徒們往來。他在那裡作為居民或公民繳納稅款,根據猶太教規,只要居住滿十二個月,他就有資格這樣做。那裡曾問道:F4

【第2節】

看哪,有人帶著一個患癱瘓病的人到耶穌跟前來,躺在床上。

這就是說,迦百農的一些居民,特別是城裡的四個人;因為馬可說(《馬可福音》2:3),他「被四個人抬來」。他們把這個人帶到耶穌跟前,他「躺在床上」或臥榻上,因為他被疾病弄得身體虛弱,神經衰弱,四肢顫抖,無法自行走路,甚至無法以其他方式被抬著。

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這是抬他來的朋友們的信心,他們把一個無法治癒的人帶出來求醫;儘管因人多無法直接把他帶到基督面前,他們卻沒有氣餒,而是費力把他抬到屋頂上,從屋頂或瓦片中把他縋下來,正如馬可和路加所說的;然後把他放在耶穌面前,相信他有能力醫治他。此外,基督不僅注意到他們的信心,也注意到那個病人的信心,他允許自己以這種狀況被帶出來,並甘願經歷如此多的疲憊和麻煩,只為來到他面前;那時他對患癱瘓病的人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他稱他為「孩子」,或許只是指「人」;參見《路加福音》5:20;或者這是一種親切、溫柔、充滿愛意的稱呼;或者他將他視為蒙收養之恩的人,是神所賜給他的兒女之一,他將帶領他們進入榮耀。他吩咐他「放心」,因為他因疾病和被抬來所經歷的疲憊而精神萎靡;他的靈魂更因意識到自己的罪過而感到痛苦和沮喪;耶穌知道這一切,非常恰當地說:「你的罪赦了。」沒有什麼比這更能使他振奮和恢復精神了。或者基督這樣說,是為了表明罪是導致他疾病和痛苦的原因,因為**אֵין יִסּוּרִין בְּלֹא עָוֹן**(ein yisurin belo avon,沒有罪就沒有懲罰),正如猶太人所說的F6;並且,原因一旦消除,結果也將停止;他可以確信這兩點,因此有充分的理由振作起來,鼓起勇氣。這是基督恩典的一個奇妙例子,他賜予了未曾祈求的祝福,而且是至關重要、意義深遠的祝福。

【第3節】

看哪,有幾個文士心裡說:

還有法利賽人,正如路加所說的;因為當時有法利賽人和律法教師,他們從加利利和猶太的各城,以及耶路撒冷而來,坐著聽他教導,並觀察他所說所行的。他們聽到他對這個癱瘓病人宣告赦罪,便在心裡推論和斷定,儘管他們不願說出來,認為「這個人說僭妄的話」。原因在於,他們認為他將只有神才能做的事歸於自己;他確實這樣做了,但卻沒有說僭妄的話;因為他自己就是神,他很快就給出了令人信服的證據。

【第4節】

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思,就說:

這清楚地證明並完全展示了他的神性;因為除了神,沒有人知道人心中的思想;既然他知道人心中的思想,那麼他將屬於神的事歸於自己,甚至赦免罪,就不是僭妄。這本應足以向他們證明他是真正的彌賽亞;因為根據猶太人的說法,這是認識彌賽亞的一種方式,也是他們用來辨別假彌賽亞的方式。

「你們心裡為什麼懷著惡念呢?」他們認為只有神才能赦罪,這本身並無惡意;但惡意在於,他們認為基督只是一個凡人,不應如此僭越;因此,他這樣做就是一個惡人,一個說僭妄話的人。

【第5節】

因為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基督繼續為自己洗脫僭妄的指控,並證明他有赦罪的權柄,他向他們提出一個案例,讓他們自己判斷,即: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行走」,哪一樣更容易呢?對於一個凡人來說,兩者都不容易,但對於神來說,兩者都容易;凡能帶著能力和功效說出其中一句話的,也能同樣有效地說出另一句。既然他能吩咐這個癱瘓病人,儘管身體虛弱,從床上起來,站立行走,自行回家,這是一個顯而易見、毫無疑問的事實;而且他已經藉著一句話醫治了許多患癱瘓病的人,特別是百夫長的僕人,那麼他必然也有赦罪的同等權柄。因為以如此奇妙的方式醫治身體的疾病,是他有能力醫治靈魂疾病的非常明顯的證據;儘管靈魂的疾病比身體的疾病更嚴重,但既然兩者都需要神聖的能力,那麼能做其中一件事的,也能做另一件事。為了表明他並非誇口,他補充說:

【第6節】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好讓他們能有可見的證據,親眼目睹,雖然他是人子,是真實的人,但卻不僅僅是人;他也是真實而完全的神,神人二性合一,因此「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不僅作為神有能力,甚至作為中保也有權柄這樣做,即使他在地上,處於降卑的狀態,以人的樣式,取了奴僕的形像,與有罪的凡人交往。

於是,他對那癱瘓病人說:他轉身離開文士,對那病人說,沒有向神禱告,只憑一句命令,對他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吧!」他吩咐他「起來」離開他被四個人抬來的褥子,並「拿起他的褥子」,自己抬著;這不僅證明疾病已離開他,而且他已完全恢復力量,身體健康;並且「回家去」,不僅讓眾人看到他能自行走回家,而他們曾看到他被別人抬來;也讓家裡那些曾親眼目睹他嚴重病況和虛弱的人,也能親眼目睹他的痊癒。

【第7節】

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

他立刻遵照基督的命令,相信基督能憑一句話醫治他;當他嘗試起來時,發現自己已完全痊癒,並獲得了力量,不僅能輕而易舉地從床上起來,站立行走,無需任何幫助;而且,正如其他福音書所記載的,他拿起他躺臥的褥子,在眾人眼前扛回家,讚美並歸榮耀給神,因為他得到了這奇妙的醫治。

【第8節】

眾人看見這事,就都稀奇,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眾人看見所行的神蹟;當他們看見那人拿起褥子回家時,這事是基督所行的,作為他有赦罪權柄的證明,他們「就都稀奇,歸榮耀與神」:他們因這景象而驚訝和震驚,因為這是奇異而不尋常的事;他們從未見過或聽過類似的事。他們斷定這事超乎人類能力,便將其歸於神;他們讚美並敬拜神的良善,「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即行神蹟、醫治疾病、將可憐的凡人從無法治癒的疾病中解救出來的權柄;他們仍然將基督視為一個凡人,神藉著他行這些事;他們尚未認識道成肉身、神顯現於肉身的奧秘。

【第9節】

耶穌從那裡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

這就是說,從迦百農到海邊;馬可說,眾人聚集在那裡,耶穌就教訓他們。

他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就是這本福音書的作者。其他福音書稱他為利未,他是亞勒腓的兒子:他有兩個名字;馬可和路加稱他為利未,這或許是更尊貴的名字,或較少人知道的名字,目的是為了隱藏這位使徒的過去生活,這可能會使他受到一些人的輕視;但他自己選擇提及他作為使徒最廣為人知的名字,好讓神的恩典在他的蒙召和歸信中顯得更加榮耀。猶太人說F8,基督的一個門徒名叫**מַתַּי**(Mattay,馬太),這和利未一樣,都是希伯來名字;因為儘管他是一個稅吏,但他卻是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受羅馬官員僱用徵收稅款或租賃稅務,這是很常見的。

坐在稅關上,或「在稅關上」,或「稅亭」;敘利亞譯本和蒙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都稱之為**מַכְסָא**(maksa)或**בֵּית מַכְסָא**(beit maksa),即「稅吏的房子」。在F9《他勒目》中,引用《以賽亞書》61:8時,在以下寓言中提到了它:

耶穌對他說:「跟從我。」儘管他從事著猶太人認為聲名狼藉的職業:這並沒有阻礙他蒙召成為基督的門徒;這表明他身上沒有任何功德和動機,這也不是他獲得這崇高榮譽的原因;這完全歸因於基督白白、至高無上、區別對待的恩典,而且這恩典是帶著能力和功效的:因為他沒有告訴他必須做什麼工作,或如何生活,也沒有與血肉之軀商量,他立刻,馬上「就起來,跟從了耶穌」:伴隨著這個呼召,有一種能力,使他立刻放棄了他的職業,無論這對他來說多麼有利可圖,而成為基督的門徒。

【第10節】

耶穌在屋裡坐席的時候,

這就是說,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讀的,在馬太的家裡,而不是在稅關裡;因為他立刻離開了稅亭和他的職位,跟從了基督,並把他帶到自己的家裡,在那裡為他設了盛大的筵席,正如路加所說的,以表明他對所賜予他的奇妙恩典的感受;也為了讓其他稅吏和罪人有機會聽基督講道,並與他交談,他邀請他們參加這個筵席;他對他們充滿憐憫,真誠地渴望他們的歸信,這就是真恩典的本質:因為當一個靈魂蒙受神的恩典時,它會熱切渴望其他人也能如此,特別是那些有罪的親戚、朋友或同伴;它會抓住一切機會使用或帶領他們進入蒙恩之道;馬太就是這樣做的:因此經文說:

看哪,有許多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他們不是自願來的,而是受馬太邀請,並得到基督的善意和完全同意,基督絲毫不因他們的同在和自由而感到不悅;他樂於抓住一切機會對最壞的人的靈魂行善;因為他來就是要呼召和拯救這樣的人。

【第11節】

法利賽人看見,就對他的門徒說:

法利賽人看見馬太所設的筵席,所邀請的客人,特別是基督與這些卑劣邪惡的人一同坐席;他們和文士,正如馬可和路加所補充的,他們通常在一起,性情相同,同樣敵視基督,並密切觀察他的行為,假裝過著更嚴謹和虔誠的生活,對這一切感到不悅;

就對他的門徒說,他們選擇這樣做,而不是直接對基督說;部分原因是他們害怕與他爭辯,他剛剛向他們充分證明了他的無所不知,他知道他們心中的思想和推理,並且已經用他的論證和神蹟使他們困惑;部分原因是他們可能認為自己能與門徒匹敵,並希望絆倒和誘惑他們,說服他們放棄信仰,離開跟隨他,他們會暗示他不是一個好人,因為他犯了如此邪惡的行為;這在他們看來是非常不合法和可憎的,正如他們指責和責備他的那樣:

「你們的夫子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稅吏,或羅馬稅、通行費或任何種類稅款的徵收者,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是聲名狼藉的人;而且,正如這裡所說,在猶太著作中,他們經常與「罪人」並列,而且是最壞的罪人:因此,允許對「殺人犯、強盜和稅吏」F15作假誓;邁蒙尼德F16也將「稅吏和盜賊」並列,並說稅吏如同盜賊。事實上,這不僅是猶太人的看法,也是其他民族的看法,根據詩人芝諾的話:「**πάντες τελῶναι πάντες εἰσὶν ἅρπαγες**(pantes telōnai pantes eisin harpages,所有稅吏都是強盜)」F17:儘管這最初並非他們的特徵;因為以前羅馬貴族中最優秀的人都從事這個職位,直到因不法行為而變得聲名狼藉,那時較低階層的人,甚至奴隸,都被安排擔任這個職位F18。現在,法利賽人認為與這些人有任何形式的交往都是不合法的;他們將這些人逐出他們的社會,不與他們同住一屋,也不與他們一同飲食;關於這一點,他們的規則和方法如下:

【第12節】

耶穌聽見,就說:

法利賽人對他的指控,以及他們對他的門徒所作的暗示;他要麼自己無意中聽到,要麼他的門徒向他轉述了。

他對他們說:對法利賽人說,聲音響亮,不僅是為了駁斥和說服他們,主要是為了堅固他的門徒,因為他們正試圖將門徒從他身邊拉走:

「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藉此他表明自己是一位「醫生」:他在屬靈意義上確實是一位醫生,而且是一位非常高明的醫生:他無需病人告知,便知曉靈魂所有疾病的性質;知道它們的真正原因;知道該如何恰當地施治;知道最佳的時機和最佳的方式:他是一位普世的醫生,無論是疾病還是病人,只要向他求助,他都醫治;他醫治各種各樣的人,各種各樣的疾病;例如生來瞎眼的、耳聾如聾蛇的、瘸腿的、跛腳的、心碎的,甚至心中有瘟疫的、心如石頭的,以及他子民的一切復發;他藉著他的鞭傷和創傷,藉著他寶血的應用,藉著他的話語和福音,藉著罪人仰望他、觸摸他來醫治。他是一位萬無一失的醫生,從沒有人從他那裡離開而未得醫治;從沒有人在他手中滅亡;他所醫治的疾病永不再復發,以至於導致死亡和毀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白白的,不收錢,不收價。因此,猶太哲學家斐羅稱**λόγος**(logos,道)為**ἰατρὸν κακῶν**(iatron kakōn,疾病的醫治者)F24,並稱我們的立法者神為**τῶν τῆς ψυχῆς παθῶν ἄριστος ἰατρός**(tōn tēs psychēs pathōn aristos iatros,靈魂疾病的最佳醫生)F25。現在基督藉著這個身份為自己辯護;他與這些人在一起,不是作為他們的同伴,而是作為他們的醫生;正如醫生與病人在一起並非不合法,反而是非常恰當和值得稱讚的;所以他與這些稅吏和罪人在一起,為了他們的屬靈益處,也是非常合法、恰當,甚至值得稱讚的。他確實暗示,「康健的人」,那些自認為身體健康、精力充沛的人,就像法利賽人一樣,甚至自認為沒有罪惡的疾病和病痛,強壯有力,能夠自行做任何事;這些人,在他們自己的觀念中,確實「用不著」他這位醫生;他們看不到他的需要;原則上他們不需要他,實際上他們也不使用他;因此,與他們打交道是徒勞的,不如與那些需要他的人交往:

「有病的人」;那些不僅靈魂的所有能力和官能都患病和失調的人,正如亞當所有後裔一樣,無論他們是否意識到;而且那些知道自己有病的人,這些人看到自己需要基督這位醫生,並向他求助,對他們來說,他極其寶貴,是一位有價值的醫生;這些「稅吏」和罪人就是這樣的人。這些話似乎是一句諺語,在F26《他勒目》中也有類似的說法:「**כְּאֵב לֵיהּ אָזִיל לְבֵית אָסְיָא**(ke'ev leih azil leveit asya,凡受苦痛者,去醫生家)」,意思是,凡患有任何疾病的人,都會或應該諮詢醫生。

【第13節】

「你們去學學這句話的意思吧:

**לְכוּ וּלְמְדוּ**(lechu ulemdu,去學學)是猶太人常用的一個短語F1,當他們準備解釋一段經文並從文本的聯繫中引出論證時。同樣,**τί ἐστιν**(ti estin,那是什麼)或「那是什麼意思」是《他勒目》的用語,例如**מַאי הִיא**(mai hi,那是什麼?),**מַאי דִכְתִיב**(mai dikhtiv,經上寫的是什麼?),**מַאי קְרָא**(mai qera,經文是什麼?),即它的意思是什麼?我們的主用他們自己的方言說話,並默然責備他們對聖經的無知;他暗示,與其挑剔他和他的行為,不如努力找出《何西阿書》6:6那段經文的意思:「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如果理解正確,這足以平息他們所有的吹毛求疵和反對意見:這些話不應被理解為絕對和無限的意義;因為即使是獻祭的牲畜,若憑著對基督犧牲的信心獻上,並伴隨著其他虔誠的宗教行為,也是蒙神悅納的,因為它們是神自己的設立和命令;但應以比較意義來理解,正如先知書中接下來的句子所示:「認識神勝於燔祭」;因此,其意義在《他爾根》中以這種方式給出:「因為在那些行憐恤的人身上,我感到喜悅」,或「我的喜悅」,**יַתִּיר מִדְּבַח**(yattir midbach,勝於祭祀):其意思是,神更喜悅自己向可憐的罪人施憐恤;或喜悅人對受苦的墮落之人所行的憐恤、同情和施恩行為,無論是為了他們身體的益處,還是更特別是為了他們靈魂的福祉,勝於他對祭祀,以及任何儀式律法的禮儀,即使是神自己所設立的:因此,可以推斷他對那些既非以正確方式,也非出於正確原則,也非為著正確目的獻上的祭祀,重視程度較低;對那些與他的設立相提並論,甚至被置於其上的人類傳統和習俗,重視程度更低;法利賽人對這些事卻如此熱心。我們主推理的力量在於,既然他與稅吏和罪人交往是出於對他們靈魂的憐恤和同情,旨在促進他們屬靈的益處;那麼這必然比他遵守長老的傳統更蒙神喜悅,而他們卻指責他違背了這些傳統:此外,他現在所做的事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目的,並且藉此得以實現;

因為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短語「悔改」在《武加大拉丁譯本》、蒙斯特的希伯來福音書,以及敘利亞文、衣索比亞文和波斯文譯本中都沒有;但在阿拉伯文和古希臘文抄本中都有,並且被非常公正地保留下來。這裡所指的「悔改」不是律法上的悔改,而是福音性的悔改:它伴隨著對基督的信心,對藉著他的寶血得蒙赦免的看見,至少是希望,並源於對他愛的發現和感受:它在於藉著聖靈的光照,真正認識罪及其極其邪惡的本質;為罪而生出敬虔的憂傷和由衷的厭惡;為罪而感到真正的羞恥和臉紅,真誠地認罪,並離棄罪;所有這些都是藉著神藉著基督所顯明的愛而產生、影響、加深和增長的。被召悔改的人不是「義人」;這指的是那些真正義的人,因為他們已經被召悔改,儘管在不完全的狀態下,每天都需要操練這恩典;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那些在自己看來是義人,並且在人眼中是義人,但在神眼中卻不是義人的人,這正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情況,他們中很少有人被召並歸向悔改;而是「罪人」,甚至是罪魁禍首,他們既需要這恩典,當他們徹底被定罪時,也看到自己需要這恩典;因此基督作為先知和道之僕人來到這個世界,就是要「召」他們悔改:他的呼召並不意味著他們有能力自行悔改;因為人沒有這種能力,他天生是瞎眼的,看不到自己的罪;他的心是剛硬頑固的,除非他的眼睛被打開,他的石心被一種超越他自身的能力除去,否則他永遠不會悔改;儘管他可能有機會,但如果沒有賜予他恩典,他將保持不悔改。任何手段都無法自行使他悔改,無論是最嚴厲的審判,還是最大的恩慈,還是最有能力的傳道;悔改完全是白白的恩典禮物:基督的呼召也不意味著相反;這可以被視為外在的,作為道之傳道者,因此並不總是受到關注和有效,而是經常被輕視和拒絕:或者被視為內在的,藉著他恩典的能力而有效;因為那位作為道之僕人呼召人悔改的,作為君王和救主,有能力賜予悔改,而除了神性位格之外,沒有人能夠做到。猶太人有句俗語F1:

「牧羊人、稅吏和『稅吏』,**תְּשׁוּבָה קָשָׁה**(teshuvah qashah,他們的悔改是困難的)。」既然這是他來到世上的目的,那麼他與稅吏和罪人交往的行為在各方面都應得到高度的辯護。

【第14節】

那時,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說:

約翰的門徒,他們曾歸屬於施洗約翰,並與他同住:儘管他們的夫子在監獄裡,彌賽亞也已知曉已經來臨,但他們仍然依附於約翰,特別是效法他嚴謹的生活方式。他們要麼聽說了馬太家為基督和他的門徒設的盛大筵席,對此感到不悅;要麼是被法利賽人煽動和唆使,他們在禁食一事上與法利賽人意見一致,於是來到基督所在之處,向他提出這個問題:

「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他們並非想知道他們和法利賽人禁食的原因;他們自己可以解釋,而是想知道基督的門徒為何不禁食:這句話與其說是詢問,不如說是責備;他們的意思是:基督的門徒也應該禁食,就像他們和法利賽人一樣,而不應該像他們那樣吃喝宴樂。這裡所指的禁食並非摩西律法或舊約任何著作所規定的公共禁食;而是約翰為他的門徒,以及法利賽人為他們的門徒所規定的私人禁食;或者說是根據長老傳統或他們自己規定的禁食,而且確實非常「頻繁」:因為除了他們每週禁食兩次,即週一和週四(《路加福音》18:12),他們還因各種原因禁食多次,特別是為了求雨F3。如果馬爾赫斯萬月(或十月)十七日到了,卻沒有下雨,私人會禁食三天,即週一、週四和再次的週一:如果基斯流月(或十一月)到了,卻沒有下雨,那麼公會就會為會眾指定三天禁食,日期與之前相同;如果仍然沒有下雨,他們會再增加三天;如果還是沒有下雨,他們會再規定七天,總共十三天,拉比阿哈和拉比巴拉基亞自己也遵守了F4。禁食也因許多其他災禍而舉行,如瘟疫、饑荒、戰爭、圍城、洪水或任何其他災難;有時也為瑣碎的事情,如為夢境F5,希望有美夢,或知道如何解夢,或避免任何不祥之兆;有些拉比因微不足道的原因而頻繁禁食,幾乎令人難以置信。他們F6說:

【第15節】

耶穌對他們說:

對約翰的門徒說,

【腳註】
F4 Misn. Bava Bathra, c. 1. sect. 5. F5 Gloss. in T. Bab. Sanhedrim, fol. 112. 1. 《密示拿》〈巴巴巴特拉篇〉第一章第五節。F5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12頁第1欄的注釋。
F6 T. Bab. Sabbat, fol. 55. 1. Midrash Hohelet, fol. 70. 4. Tzeror. Hammor, fol. 99. 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55頁第1欄。《米大示》〈傳道書〉第70頁第4欄。《哈摩爾之束》第99頁第1欄。
F7 T. Bab. Sanhedrim, fol. 93.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3頁第2欄。
F8 T. Bab. Sanhedrim, fol. 43. 1. F9 T. Bab. Succa, fol. 30. 1. F11 T. Bab. Sabbat, fol. 33. 2. F12 Jarchi in Jud. v. 10. F13 Misn. Sabbat, c. 8. sect. 2. T. Hieros. Sabbat, fol. 11. 2. T. Bab. Sabbat, fol. 78. 2. & Bechorot, fol. 30. 2. & Avoda Zara, fol. 39. 1. F14 Jarchi, Maimonides, & Bartenora in Misn. Sabbat, c. 8. sect. 2. & Gloss. in T. Bab. Bechorot, fol. 30.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43頁第1欄。F9 《巴比倫他勒目》〈住棚節篇〉第30頁第1欄。F1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33頁第2欄。F12 拉比雅爾希在《士師記》第10節的注釋。F13 《密示拿》〈安息日篇〉第八章第二節。《耶路撒冷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1頁第2欄。《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78頁第2欄,〈初生篇〉第30頁第2欄,〈外邦崇拜篇〉第39頁第1欄。F14 拉比雅爾希、邁蒙尼德和巴特諾拉在《密示拿》〈安息日篇〉第八章第二節的注釋,以及《巴比倫他勒目》〈初生篇〉第30頁第2欄的注釋。
F15 Mis. Nedarim, c. 3. sect. 4. F16 Hilch. Gezela, c. 5. sect. 9. 11. F17 Apud Fabricii Graec. Biblioth. l. 2. c. 22. p. 755. F18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2. c. 29. F19 Maimon. Mishcab & Moshab, c. 10. sect. 8. F20 lb. c. 12. sect. 12. F21 lb. Hilchoth Tumaot Okelim. c. 16. sect. 12. F23 T. Bab. Sabbat, fol. 13. 1. 《密示拿》〈許願篇〉第三章第四節。F16 《盜竊律》第五章第九、十一節。F17 載於法布里奇烏斯《希臘文獻》第二卷第二十二章第755頁。F18 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天才之日》第二卷第二十九章。F19 邁蒙尼德《臥榻與坐席律》第十章第八節。F20 同上,第十二章第十二節。F21 同上,《食物不潔律》第十六章第十二節。F23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3頁第1欄。
F24 Allegor. l. 2. p. 93. F25 Quod Deus sit immutab. p. 303. F26 T. Bab. Bava Kama, fol. 46. 2. 《寓言集》第二卷第93頁。F25 《神是不可改變的》第303頁。F26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卡瑪篇〉第46頁第2欄。
F1 T. Bab. Succa, fol. 5. 1. & Sanhedrim, fol. 86. 1.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neg. 116. Vid. Maimon. Hilchot Melachim, c. 5. sect. 11. F2 T. Bab. Bava Kama, fol. 94. 3. 《巴比倫他勒目》〈住棚節篇〉第5頁第1欄,〈公會篇〉第86頁第1欄。摩西·科岑西斯《妥拉誡命》反面誡命第116條。參見邁蒙尼德《君王律》第五章第十一節。F2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卡瑪篇〉第94頁第3欄。
F3 Misn. Taanith, c. 1. sect. 4. 5, 6. & c. 3. sect. 4, 5, 6, 7, 8.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F4 T. Hieros. Taanlot, fol. 65. 2. & 66. 4. F5 T. Bab. Sabbat. fol. 10. 1. Maimon Taaniot, c. 1. sect. 12-14. F6 T. Hieros. Cilaim, fol. 32. 2. & Cetubot, fol. 35. 1. F7 Midrash Kohelet, fol. 79. 1. F8 lb. Nedarim, fol. 40. 4. & Taanioth, fol. 66. 1. 《密示拿》〈禁食篇〉第一章第四、五、六節,第三章第四、五、六、七、八節。邁蒙尼德和巴特諾拉在同上。F4 《耶路撒冷他勒目》〈禁食篇〉第65頁第2欄,第66頁第4欄。F5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0頁第1欄。邁蒙尼德《禁食律》第一章第十二至十四節。F6 《耶路撒冷他勒目》〈基拉因篇〉第32頁第2欄,〈婚約篇〉第35頁第1欄。F7 《米大示》〈傳道書〉第79頁第1欄。F8 同上,《許願篇》第40頁第4欄,〈禁食篇〉第66頁第1欄。
【第16節】

無人將新布補在舊衣服上。路加福音5章36節稱這些話為「比喻」,下一節的話也是如此;兩者通常都被解釋為,讓年輕門徒從事嚴格的宗教操練(如禁食等)是不合理且危險的。的確,對年輕的歸信者應當溫柔以待,正如父、子、聖靈對待他們一樣,門徒蒙基督如此對待,早期基督徒蒙使徒如此對待。這些比喻中的某些部分似乎吻合:例如,這些苦修被描繪為「新的」,且是沉重而麻煩的,而門徒則被描繪為軟弱、容易動搖的。但另一些部分則不符:例如,門徒被比作「舊衣服和舊皮袋」,然而他們是「年輕」的歸信者,是蒙神聖靈和恩典「更新」的人,穿著基督義袍的華美衣裳;又如,這些嚴格的宗教操練被比作「新酒」,而新酒通常指令人愉悅和合宜的事物。門徒也並非不能承受這些嚴格的操練,他們很可能在歸信前就已受過訓練,習慣了這些,現在也能像約翰的門徒或法利賽人一樣承受,如果這些是合宜且必要的。但真正的原因並非他們的軟弱或跌倒滅亡的危險(這些都不存在),而是因為這與他們當時的處境不符,因為新郎與他們同在。然而,我們的主在這個比喻中,將「一塊新布」或「未經處理的布」(這種布從未經過漂洗,因此不適合用來修補)

補在舊衣服上,不僅指法利賽人的禁食,也指他們所持守的其他長老遺傳,例如那些關於飲食和與上下文提及的其他人交往的規定。他們將這些遵守與他們的道德行為結合起來;因此,他們自視為非常公義的人,而將其他人視為罪人。為了揭露他們的愚昧,基督講述了這個比喻。因此,我認為「舊衣服」是指他們的道德和律法上的義,或他們對道德律和儀式律的順從,這既不完全也不潔淨,可以恰當地稱為「污穢的破布」;或比作一件破舊不堪、污穢可憎、撕裂多孔的舊衣服,既不能保暖,也不能遮風擋雨,而且舊到無法修補。而「一塊新布」或「新衣服」補在上面,或縫在上面,是指這些人所熱衷的長老遺傳,關於飲食、禁食以及數百件其他非常無聊和瑣碎的事情,這些都是新興的、突然出現的觀念。現在,將新布補在舊衣服上,是指他們將遵守這些遺傳與他們其他的宗教職責結合起來,以在神面前構成稱義的義;但這是徒勞無功的。他們自己行為的舊衣服,即順從神的道德律和儀式律,本身就夠糟糕了;但將這塊人為設計的新布補上去,只會使其變得更糟;

因為所補上的,反從衣服上扯下,破口就更大了:他們對人的遺傳的新順從,使神的律法失效,非但沒有修補,反而破壞了他們的義,使他們處於比原來更糟的境地。此外,正如路加福音所說,「從新衣服上撕下來的布,與舊衣服不相稱」;遵守人的誡命與順從神的律法之間,沒有比一塊未經洗滌和穿著的新布與一件破舊的舊衣服之間更多的相似之處。那些在福音時代將基督的義,或其一部分,與自己的義結合起來,以在神面前構成稱義的義的人,所做的正是如此愚蠢的事;因為基督的義是唯一稱義的義;它是完整而完美的,不需要任何添加,也不能被分割,就像他那件無縫的衣服一樣;也不能從中取出一塊。也沒有藉著行為稱義,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人的義的舊衣服必須在稱義的層面上被丟棄;它不能以這種方式修補;如果以這種方式嘗試,破口只會變得更糟:這樣的人非但沒有稱義,反而處於更糟的境地;因為他們不僅樹立和高舉自己的義(這是犯罪的),而且通過將其與自己的義結合,貶低基督的義為不完美;當他們自以為處於良好狀態時,卻處於最悲慘的境地;娼妓和稅吏比他們更接近天國,並比他們先進去;自義的人比那些罪人更難被說服,也更難以接受。此外,沒有什麼比這種拼湊更不協調的了;基督的義與人的義彼此毫無相似之處;這樣一件拼湊的衣服,與聖徒、神的兒女、天國繼承人的身份和尊嚴極不相稱。

【第17節】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正如前一個比喻中,我們的主揭露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狂熱地依附長老遺傳的愚昧;同樣,在這個比喻中,他解釋了為什麼他沒有用他的福音呼召那些固守自義舊原則的人,而是呼召那些他藉著聖靈和恩典更新的罪人:因為「舊皮袋」是指文士和法利賽人。這個比喻暗指用獸皮製成的皮袋,這些皮袋會隨著時間腐朽、變舊,變得不適合使用:基遍人帶給約書亞看的,就是這種舊而破裂的酒皮袋(約書亞記9:4, 9:13);詩人也將自己比作這種皮袋(詩篇119:83);密示拿的拉比稱之為**חמת**(chamot),他們的注釋家F15說,這些是**עור של נדן**(or shel nadan,用皮或皮革製成的皮袋),因此可能會破裂。關於新舊皮袋的使用,可以從《他勒目》F16中得到以下提示。

否則皮袋就會破裂,酒就會漏出來,皮袋也會毀壞:同樣,神的愛、神恩典的福音及其祝福,不能被屬血氣的人、自義的人所接受和保留,他們也無法做到:這些與他們舊的肉體心靈和原則不符,也不相合;他們輕視並拒絕這些,讓它們流失,這證明了他們更大的定罪。

但人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這裡的「新皮袋」是指罪人,基督藉著他的恩典呼召他們,聖靈使他們重生和更新,使他們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他們有新的心、新的靈,以及新的光、生命、愛、信心和聖潔的原則植入他們裡面;他們有新的眼睛去看,新的耳朵去聽,新的腳去走向基督並在基督裡行走,新的手去工作和操作,並且過著新的生活和行為。現在,神的愛向這些人顯明並傾注在他們心中;基督的福音被他們真實地接受和珍視,他們享受福音的屬靈祝福;因此,福音的教義和神的恩典都得以完整保存,這些人在基督的日子裡也得以蒙拯救。

【第18節】

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是對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及約翰的門徒說的,是關於並為他自己和他的門徒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喝,以及他們不像其他人那樣禁食辯護;當他說這些比喻,揭露自義之人的愚昧,並為自己呼召罪人悔改的行為辯護時,

看哪,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說,這個人名叫睚魯;他不是公會或小議會的官長,而是迦百農會堂的管事;猶太人稱他為**ראש הכנסת**(rosh hakneset,會堂的頭)。馬可福音說他是「一個管會堂的」:並非一個會堂裡有多個管事F17:但在大城市裡,迦百農很可能也有多個會堂,他是其中一個的管事:所以我們讀到**ראשי כנסיות**(rashei knesiot)F18,「會堂的頭」或「管事」。這是一個錯誤,另一個錯誤是說,萊特富特博士將這位管事與會眾的「執事」視為同一人;然而在這裡和所引用的地方,他都明顯將他們區分開來;猶太人也是如此:因為這位管事,正如他們的注釋家F19所說,

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來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路加福音說她是「他的獨生女」;馬可福音稱她為「他的小女兒」:儘管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說她大約「十二歲」,這在猶太教規中是嚴格準確的,F23說:

【第19節】

耶穌便起來跟著他。立刻,沒有延遲,也沒有多說什麼:他沒有責備他,因為他和他門徒受到他同業人士的對待;那些人將承認他是彌賽亞的人趕出會堂:他也沒有注意到他信心的任何軟弱;例如,他認為耶穌必須與他一同去他家,而耶穌即使不在場也能使他女兒復活;以及他規定了復活的方式,即按手在她身上。這些事他都忽略了,立刻從馬太的桌旁起身,與他同行,

他的門徒也跟著他,作為神蹟的見證人;根據其他福音書作者的記載,還有大批群眾,甚至是一群人,出於好奇來觀看這奇妙的作為。

【第20節】

看哪,有一個患血漏的婦人……這件事發生在迦百農的街道上,當時基督正從稅吏馬太的家前往會堂管事睚魯的家,兩者都在這座城市。這位可憐婦人的情況非常悲慘;她患有

血漏十二年;這是一種不尋常的血流不止,持續已久,已成痼疾,無法治癒;儘管她沒有疏忽自己,而是尋求了治療方法,求助於正規醫生,服用了許多令人不快的藥物,並為此花光了所有財產;但情況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更糟,現在醫生們已放棄她,認為無藥可救。這位婦人可以被醫生們恰當地稱為**זבה גדולה**(zavah gedolah),F24「大血漏婦人」;因為如果一個婦人只血漏三天就被稱為如此,那麼血漏十二年的就更不用說了。她聽說了耶穌和他的神蹟醫治,便得了信心,相信她也能從他那裡得到醫治;因此她

來到耶穌後面,是出於謙遜,不好意思走到他面前,向他說明自己的情況,尤其是在這麼多人面前;她擔心如果她的情況被知道,她會被趕走,即使不是被基督,也會被人群趕走;因為根據律法,她是一個不潔淨的人,不適合社交:

摸他的衣裳繸子;這是**ציצית**(tzitzit),即猶太人必須佩戴在衣服邊緣的「繸子」,上面有一條藍色的帶子;參見民數記15:38,申命記22:12。在這兩處經文中,昂克羅斯都使用了**קרפודן**(karpodon)這個詞,與這裡和馬可福音6:56中使用的**κράσπεδον**(kraspedon)相同,都譯為「繸子」。猶太人非常看重這些繸子的佩戴和使用,認為其具有神聖性;而法利賽人自稱比其他人更聖潔,便將繸子做得比一般尺寸更大;但這位可憐的婦人之所以摸基督衣服的這一部分,並非因為其有任何特殊的聖潔,而是因為這部分在他後面,更容易觸及,所以她抓住了它;因為她斷定,只要能摸到他的衣服,任何一部分,她就能得到醫治。然而,我們從中得知,基督在服裝和其他方面都遵守了儀式律的規定。

【第21節】

因為她心裡說,也就是說,她心裡想,她心裡推敲這件事,她斷定並堅信;她受到神的靈的強烈感動和影響,並受到她所聽說的,僅僅觸摸耶穌就能得醫治的例子所鼓勵;參見路加福音6:19。

我只摸他的衣裳。阿拉伯語譯本讀作「他衣裳的繸子」,如同前文;但沒有任何抄本或其他譯本支持:她的信心是,如果她被允許,或者如果她能以任何方式接近他,觸摸他衣服的任何部分,她就能得到醫治:

我就必痊癒,或「我就必得救」;也就是說,從她的疾病中得救,她曾無法從所有以前醫生的建議和處方中,以及她所使用的所有方法中得到解脫。

【第22節】

耶穌卻轉過身來,知道身後發生了什麼事,知道能力從他身上出去,知道那婦人摸了他,並且得了醫治;這清楚證明了他的全知,也證明了他的神性:並非他因她摸他而生氣,儘管她是一個不潔淨的婦人;因為雖然人與衣服會因血漏F24之人的觸摸而污穢;但基督的能力和聖潔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他不可能因此被污穢,反而,這婦人的不潔淨也因此立刻被除去:但基督轉過身來是為了向眾人指出那婦人及其醫治;不是為了他自己的榮耀,而是為了神的榮耀,為了稱讚那婦人的信心,主要是為了堅固睚魯的信心,他正要與他一同去使他的女兒從死裡復活:

看見她。其他福音書作者馬可和路加記載,耶穌詢問是誰摸了他,彼得和門徒如何回答他;以及他如何環顧四周,很可能將目光定格在那婦人身上;當她意識到自己無法不被發現地離開時,便戰戰兢兢地來到他面前,俯伏在他腳前,將整件事告訴了他;然後

他說:女兒,放心吧!你的信心救了你。他以一種親切溫柔的方式稱呼她「女兒」;這是猶太拉比F25在與婦女交談時使用的一種和藹、禮貌的說話方式:這顯示了他的愛,也表明了他的關係;他吩咐她鼓起勇氣,因為他並非要責備她所做的事,而是要稱讚她對他的信心,她藉此得了醫治:這並非指她的信心有能力施行這樣的醫治;而是指他,她信心的對象,為她施行了醫治:

從那時候,那婦人就痊癒了;她的疾病立刻離開了她,從那時起,她再也沒有為此煩惱過:醫治是如此有效,如此完全,以至於疾病再也沒有復發。

【第23節】

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馬可和路加都記載,在此之前,當他們在路上,就在基督剛對那可憐婦人說完話時,有人向管會堂的報信說,他的女兒已經死了,因此不必再給耶穌添麻煩了;當時基督鼓勵他不要因這消息而沮喪,只要相信,她就會再次復活;並且他除了彼得、雅各和約翰之外,不許任何人跟隨他:

看見吹笛的人,或「吹簫的人」;有多少人,不得而知:可以確定不止一人;猶太人F26有一條規定,

以及喧嚷的眾人;家裡的人,死者的親屬,聞訊而來的鄰居;以及其他人,在一種騷動和喧嘩中,匆忙跑動;有些人稱讚死者,有些人哀悼她的死亡,有些人準備葬禮所需物品;所有這些都表明她確實死了:其中也可能有為死者喧嚷的哀悼者;

【第24節】

就對他們說:退去吧!離開吧;因為他把他們趕出房間,除了彼得、雅各和約翰,以及孩子的父母之外,不許任何人在他使她從死裡復活時與他同在,這些人足以見證這個神蹟。

因為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並非她沒有真的死了;基督暗示了這一點,當他說她「睡著了」;這個詞在《他勒目》F5著作中經常被用來指死者:但基督的意思是,她不像眾人所想的那樣死了;她不會永遠留在死者的狀態中,也不會不被恢復生命:然而我們的主暗示,在很短的時間內,她就會被再次喚醒,就像一個人從睡夢中醒來一樣;所以沒有必要像他們那樣準備葬禮。猶太人說F6

F6 of some of their dead, that they are asleep, and not dead: it is said, ( Isaiah 26:19 ) "Awake and sing, ye that dwell in the dust". ``These, say they, are they that sleep and die not; and such are they that sleep in Hebron, for they ( Nykymd ala Nytm ) ( wal ) , "do not die, but sleep", --the four couples in Hebron (Adam and Eve) they "sleep, but are not dead".'' And they laughed him to scorn ; they mocked at his words, and had him in the utmost contempt, as a very weak silly man; taking him either to be a madman, or a fool; knowing that she was really dead, of which they had all the evidence they could have; and having no faith at all in him, and in his power to raise her from the dead.
▸ 他們的一些死者是睡著了,而不是死了:以賽亞書26:19說:「住在塵土中的人哪,要醒起歌唱!」他們說:「這些人是睡著了卻沒有死的人;在希伯崙睡著的人也是如此,因為他們**לא מיתן אלא דמכין**(lo mitan ela damchin),『沒有死,只是睡著了』——希伯崙的四對夫婦(亞當和夏娃)他們『睡著了,但沒有死』。」他們就嗤笑他;他們嘲笑他的話,極度輕蔑他,認為他是一個非常軟弱愚蠢的人;認為他不是瘋子就是傻瓜;因為他們知道她確實死了,他們有所有能有的證據;並且對他,以及他使她從死裡復活的能力,毫無信心。

【第25節】

眾人既被趕出,或被基督,或至少按他的吩咐,趕出屋子或房間:這樣做,一部分是因為他希望盡可能保守秘密,並表明他不追求大眾的讚譽;一部分是因為那些曾以極度輕蔑和嘲笑對待他的人,不配被允許觀看如此奇妙的行動:

他就進去;不是獨自一人,而是帶著他的三個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他們被帶進去見證這次復活,還有孩子的父母;他們對孩子的生命如此焦慮,孩子在他們權下,也將歸還給他們:

拉著她的手;就像喚醒另一個人從睡夢中醒來一樣;或許是為了順應她父親的要求,按手在她身上:雖然根據律法(民數記19:16),觸摸死屍會使人污穢;但這並沒有使他污穢,就像他觸摸麻風病人,或血漏婦人觸摸他的衣服一樣;因為這些行動產生了超自然的效果,不屬於律法的管轄範圍。他拉著她的手,並非他所做的一切,他還像對睡著的人一樣呼喚,對她說了馬可福音所記載的「**大利大古米**」(Talitha cumi)這些話,這在敘利亞語中意為「閨女,起來」;立刻,就在他說完這些話之後,

那閨女就起來了,如同從睡夢中醒來;她復活了,她的靈魂回到她身上,她從床上起來,在家裡走動,並被吩咐給她食物。所有這些都最充分地證明她確實恢復了生命,這就像她之前確實死了的事實一樣清楚。

【第26節】

這消息就傳遍了那地方。因為儘管他嚴格吩咐孩子的父母(正如其他福音書作者所說),不要告訴任何人所發生的事,他不追求人的讚譽;但這件事不可能完全隱瞞;因為有這麼多的人,不僅是親屬,還有鄰居,他們都清楚知道,並確信她已經死了:當他們看見她活著,走動,吃喝,並與他們交談時,他們必定相信這個神蹟,並將其傳播到他們所到的任何地方;因此,這消息不可能不傳遍迦百農所在的整個地區。

【第27節】

耶穌從那裡往前走,從睚魯的家,到同城另一處;

有兩個瞎子跟著他:非常緊密地跟隨,在別人的指引下,他們聽說了他剛才行的神蹟;因此斷定他能使他們重見光明;

喊著說,帶著極大的信心和熱情,帶著許多懇求,並頻繁重複以下的話,

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由此可見,他們堅信並完全確信他是真正的彌賽亞;因為「大衛的子孫」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一個眾所周知的稱呼:沒有什麼比用這個稱號來稱呼他更常見的了,沒有其他附加的稱謂(參見馬太福音1:1的吉爾注釋),既然彌賽亞曾被預言要「開瞎子的眼睛」(以賽亞書35:5,以賽亞書42:7),他們可能因此大受鼓勵,希望並相信他們會在這方面從他那裡得到憐憫。

【第28節】

耶穌進了屋子,就是他在迦百農時所住的房子:因為他在路上沒有理會他們;儘管他們緊緊跟隨,大聲呼喊,他卻沒有停下來與他們說話,或醫治他們:而是繼續前行;他這樣做,一部分是為了避開人群,不讓人看見他所做的事,一部分是為了考驗他們的信心,以及他們信心的堅定性。

瞎子就來到他跟前;在別人的指引下,知道他進了哪間屋子,他在哪裡,很可能也得到了基督的允許:

耶穌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也就是說,能憐憫他們,正如他們所求的,醫治他們的瞎眼;這雖然沒有明說,但已暗示其中,也是所指之事:提出這個問題,並非因為他不知道,或懷疑他們對他的信心,他們已經稱他為大衛的子孫表達了信心;並且通過跟隨他,儘管他沒有理會他們,也顯示了他們信心的堅定和持久;而是部分為了進一步考驗他們的信心,並使他們更公開地承認這一點,即他有能力醫治他們的瞎眼;部分也是為了屋裡的人:

他們說:主啊,我們信。他們堅信他有能力做這事,他們心中沒有絲毫的懷疑和猶豫;因為儘管他們的肉眼此刻是黑暗的,但他們悟性的眼睛卻被開啟,看見並認識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大衛的子孫,也是主。

【第29節】

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並非他不能不摸他們的眼睛,只憑一句話,或藉著他能力的秘密傳遞,就能使他們重見光明;但他這樣做,可能是作為他對他們的恩惠和仁慈的標誌,以及他願意醫治他們的意願;也可能是為了順應他們的軟弱,他們可能期待他對他們進行某種手動操作;

說:照著你們的信心,給你們成全了吧!並非說對他本人和能力的信心是這次醫治的原因或條件,也不是基督行事的準則和尺度;而是說,既然他們相信他能醫治他們,醫治就照樣成就了;他一說完,他們就立刻發現醫治在他們身上實現了。

【第30節】

他們的眼睛就開了。有些抄本讀作「立刻」;敘利亞語、波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也是如此:這確實是真實的事實,基督一摸他們的眼睛,說了上述的話,他們的視力就完全恢復了;他們對物體有了清晰、完整、真實的視力,就像視力完全健全的人一樣,他們的眼睛是睜開的:

耶穌嚴嚴地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這是一個非常嚴格的命令,根據這裡所用詞語的含義,它是以嚴厲的面容和嚴厲的措辭,以非常粗暴和威脅的方式發出的;基督之所以更傾向於這樣做,可能是因為他已經發出過類似的命令,但沒有被遵守:隱瞞這個神蹟的原因並不明顯;似乎很可能,他以同樣的目的,在街上沒有理會這些瞎子,而是進到屋子裡醫治他們;這似乎是為了避免一切虛榮的表現,或尋求大眾的讚譽,所以他發出了這些命令;或者,他可能不希望通過這個神蹟,或在這個時候,或通過這些人,使自己更廣為人知;他可能預見到這會帶來不良後果;要麼更激怒某些人對他的不滿;要麼促使其他人做一些他不喜歡的事情;例如將他立為他們中間的世俗君王,因為他是大衛的子孫。

【第31節】

他們卻出去,也就是說,他們離開了他們得到醫治的屋子,也離開了那座城市;因為從接下來的內容看來,他們去了其他地方,很可能他們最初就屬於那裡;他們

把他的名聲傳遍了那地方。他們這樣做,並非輕蔑基督和他的命令;而是出於對施恩者的感激,並出於一種誠實的熱情,傳揚他的榮耀和尊貴:儘管他們不應因不顧基督的命令而受稱讚;因為,我們的行為準則不是我們的感情,而是基督的旨意。

【第32節】

他們

【腳註】
F15 Jarchi & Bartenora in Misn. Celim, c. 24. sect. 11. & Negaim, c. 11. sect. 11. 拉比雅爾基和巴特諾拉在《密示拿》器皿篇第24章第11節,以及麻風病篇第11章第11節的注釋。
F16 T. Bab. Avoda Zara, fol. 33. 1. 《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33頁第1欄。
F17 Vid. Rhenfurd. de decem otiosis dissert. 2. c. 7. 參見雷恩福德《論十個閒人》第二篇論文,第七章。
F18 T. Bab. Gittin, fol. 60. 1. 《巴比倫他勒目》離婚書篇,第60頁第1欄。
F19 Jarchi & Bartenora in Misn. Yoma, c. 7. sect. 1. & Sota, c. 7. sect. 7. 拉比雅爾基和巴特諾拉在《密示拿》贖罪日篇第7章第1節,以及離經叛道篇第7章第7節的注釋。
F20 Misn. Sota, c. 7. sect. 7. & Bartenora in ib. 《密示拿》離經叛道篇第7章第7節,以及巴特諾拉在該處的注釋。
F21 Vid. Rhenfurd, dissert. 1. p. 81, etc. 參見雷恩福德,第一篇論文,第81頁等。
F23 Maimon. Hilchot lshot, c. 2. sect. 1. & Bartenora in Misn. Nidda, c. 5. sect. 6. 邁蒙尼德《婦女律法》第二章第1節,以及巴特諾拉在《密示拿》月經篇第5章第6節的注釋。
F24 Ib. Issure Bia, c. 6. sect. 7, 8. & in Misn. Nidda, c. 4. sect. 7. 同上,《禁忌性關係》第六章第7、8節,以及《密示拿》月經篇第四章第7節。
F24 Misn. Oholot, c. 1. sect. 5. & Zabim, c. 2. sect. 4. & 3. 1. 2, 3. & 4, 5. & 5. 1. 《密示拿》帳篷篇第1章第5節,以及漏症篇第2章第4節,第3章第1、2、3節,第4、5節,第5章第1節。
F25 Misn. Yadaim. c. 3. sect. 1. 《密示拿》手篇第3章第1節。
F26 Jews that ``the poorest man in Israel (when his wife died) had not less ( Mylylx ynvm ) , "than two pipes", and one mourning woman.'' And since this was a daughter of a ruler of the synagogue that was dead, there might be several of them. These instruments were made use of, not to remove the melancholy of surviving friends, or allay the grief of the afflicted family; but, on the contrary, to excite it: for the Jewish writers say F1 , these pipes were hollow instruments, with which they made a known sound, ( lbahw hykbh rrwel ) , "to stir up lamentation and mourning": and for the same purpose, they had their mourning women, who answered to the pipe; and by their dishevelled hair, and doleful tones, moved upon the affections, and drew tears from others; and very likely are the persons, that Mark says, "wept and wailed greatly". Sometimes trumpets were made use of on these mournful occasions F2 ; but whether these were used only for persons more advanced in years, and pipes for younger ones, as by the Heathens F3 , at least, at some times, is not certain. And the people making a noise ; the people of the house, the relations of the deceased, the neighbours, who came in on this occasion; and others, in a sort of tumult and uproar, hurrying and running about; some speaking in the praise of the dead, others lamenting her death, and others preparing things proper for the funeral; all which shew, that she was really dead: among these also, might be the mourners that made a noise for the dead; ``for since mourning was for the honour of the dead, therefore they obliged the heirs to hire mourning men, and mourning women, to mourn for the same F4 .'' 猶太人規定:「以色列最貧窮的人(當他妻子去世時)至少要有**שני חלילים**(shnei chalilim,兩支笛子)和一個哀哭的婦人。」既然這是會堂管事的女兒去世,可能會有好幾個。這些樂器並非用來消除倖存親友的憂鬱,或減輕受苦家庭的悲傷;相反,是為了激發悲傷:因為猶太作家F1說,這些笛子是中空的樂器,他們用它發出特定的聲音,**לעורר בכי והבל**(le'orer bechi vehevel),「以激發哀哭和悲傷」:出於同樣的目的,他們有哀哭的婦人,她們應和著笛聲;她們披頭散髮,發出悲傷的聲音,感動人心,引人落淚;馬可福音說「大大地哭泣哀號」的人,很可能就是她們。有時在這些悲傷的場合也會使用號角F2;但這些是否只用於年長者,而笛子用於年輕人,如同異教徒F3那樣,至少在某些時候,則不確定。以及喧嚷的眾人;家裡的人,死者的親屬,聞訊而來的鄰居;以及其他人,在一種騷動和喧嘩中,匆忙跑動;有些人稱讚死者,有些人哀悼她的死亡,有些人準備葬禮所需物品;所有這些都表明她確實死了:其中也可能有為死者喧嚷的哀悼者;「因為哀悼是為了死者的榮耀,所以他們要求繼承人僱用哀悼的男人和哀悼的女人,為死者哀悼F4。」
F1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Sabbat, c. 23. sect. 4. 邁蒙尼德和巴特諾拉在《密示拿》安息日篇第23章第4節的注釋。
F2 Midrash Kohelet, fol. 77. 4. 《傳道書米大示》,第77頁第4欄。
F3 Vid. Kirchman. de funer. Roman. l. 2. c. 5. 參見基爾希曼《羅馬葬禮》第二卷第五章。
F4 Maimon. Hilch. Ebel, c. 12. sect. 1. 邁蒙尼德《哀悼律法》第12章第1節。
F5 T. Hieros. Beracot, fol. 6. 1. Avoda Zara, fol. 42. 3. Bereshit Rabba Parash. 91. fol. 79. 3.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6頁第1欄;偶像崇拜篇,第42頁第3欄;《創世記拉比米大示》第91章,第79頁第3欄。
F6 Zohar in Exod. fol. 62. 4. 《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62頁第4欄。
【第32節】

看哪,他們帶了一個被鬼附的啞巴到他那裡。這個詞不僅指啞巴,也指聾子;正如希伯來文 **חֵרֵשׁ**(cheresh)一詞,猶太作家常用來指又聾又啞的人;他們說 F7,這種人既不能聽也不能說,不適合獻祭,並可免除許多義務。事實上,這兩種情況——耳聾和啞巴——在天生耳聾的人身上總是同時出現;因為他們既然聽不見,就無法學習說話。但這個人似乎不是天生啞巴,而是因為撒旦的附身,撒旦出於純粹的惡意和敵意,奪走了或限制了他說話的能力,使他無法與人交談,也無法開口榮耀神。這個人並非自己來到基督面前,或許是因為魔鬼對他有權勢和影響力,使他不願前來;但他的朋友們,關心他的福祉,並且因著他們所見或所聞基督所行的神蹟,深信基督有能力醫治他,便把他帶到基督面前;毫無疑問,他們表達了希望基督能趕出魔鬼並醫治他的願望,而基督也確實這樣做了。

【第33節】

當鬼被趕出去後,啞巴就說話了。他啞巴的原因被除去後,其結果也隨之消失,這個人便像以前一樣,像其他人一樣說話了;根據波斯語譯本,這是在「基督一看到他」時發生的;魔鬼無法忍受他的同在,更無法抵擋他的權能:但基督一看到被附身的人,並命令魔鬼離開,魔鬼就立刻出去了,那人也恢復了說話的能力;

眾人就稀奇說,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那些因基督先前所行神蹟而驚訝的廣大人群,與啞巴的朋友們一同前來,當他們聽到他如此突然、清晰、自由地說話,而沒有人對他做任何事時,都感到驚訝;他們非常坦率地宣稱,雖然過去在以色列,摩西、以利亞、以利沙等人曾行過許多奇妙的事,但從未見過、聽過或知道基督所行的這些事:這裡不僅指這個神蹟,也指他剛才所行的所有其他神蹟;例如醫治那患血漏的婦人,使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使兩個瞎子重見光明,以及現在趕出一個啞巴鬼。

【第34節】

但法利賽人說。他們是基督的死敵,充滿了對他的嫉妒和惡意:這些人無法忍受基督獲得如此多的尊榮和榮耀;因此他們說:

他是靠著鬼王趕鬼的。他們無法否認事實,即他確實趕出了一個鬼;他們也無法說他這樣做是錯的;他們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超自然、超越人類能力的行動;他們也無法反駁眾人所說的,在以色列從未見過或知道這樣的事:但為了不讓基督得到這行動的榮耀,並給他打上恥辱的烙印,他們愚蠢地將其歸咎於魔鬼的影響,彷彿一個魔鬼會驅逐另一個魔鬼;並歸咎於基督與魔鬼的親近,以及他從魔鬼之王那裡得到的幫助,而不是從普通的魔鬼那裡。在比撒最古老的手稿和其他一些手稿中,整節經文都缺失了;如果不是因為各抄本的普遍一致,人們會傾向於認為這些話並非在此時說出,因為基督沒有回答他們;而(路加福音11:15)所記載的,作為這個神蹟之後發生的事,與(馬太福音12:24-25)中基督所說的完全相同,那裡對這段經文有更徹底的考慮。

【第35節】

耶穌走遍各城各鄉。他沒有將自己和他的仁慈與憐憫行為局限於自己的城市迦百農,而是巡迴了整個加利利;他不僅探訪了他們較大和主要的城鎮,也探訪了他們的鄉村;在每個地方,無論人們的身份和狀況如何,他都對他們的身體和靈魂行善。

在他們的會堂裡教訓人;這些是公開敬拜的地方,在那裡進行禱告,宣讀律法和先知書,並向人們發出勸勉的話語;而且,看來,這些會堂不僅存在於城市和城鎮,也存在於鄉村:事實上,猶太人有一條規矩 F8,

傳講天國的福音;關於藉著他自己——彌賽亞——而來的平安、赦免、和好與救贖的好消息和喜訊;所有與福音時代相關的事物;恩典的教義,涉及恩典的國度與榮耀的國度;特別是重生的教義,以及擁有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好的義的必要性;前者作為進入天國的預備,後者作為獲得永恆幸福的權利:

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正如他傳講有益於他們靈魂的健全教義;為了他們的屬靈健康,以及醫治他們的屬靈疾病;他也醫治了帶到他面前的各種身體疾病;並藉著他的神蹟,證實並推薦了他所傳講的教義。

【第36節】

他看見許多的人。當他巡迴各城各鎮各鄉時,他觀察到大量湧向他事工的人群,他們似乎渴望屬靈的教導,但卻處於一種不幸和憂鬱的境況;

他就憐憫他們:他心腸為他們動了慈心,他感受到他們的軟弱,如同慈悲的大祭司、好牧人、忠信的先知;他真心關懷人的靈魂,關懷他們今世的安慰和來世的永恆幸福:

因為他們困乏:他們疲憊不堪,並非身體因從一地到另一地旅行聽道而疲憊,而是心靈疲憊;他們被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各種傳統和教義所重壓和困倦:

並且分散:他們被拋擲、分散,因著他們中間不同的宗教派別而分裂;沒有人好好照顧他們,將他們聚集並保守在一起,用健全的教義餵養他們;他們如同被棄絕的、被拋棄的,無人顧惜,他們的永恆靈魂處於極大的失喪和毀滅的危險之中:他們

如同沒有牧人的羊一般;沒有一個好的牧人,或沒有一個盡到牧人職責的人:文士和法利賽人確實是牧人,但他們是非常糟糕的牧人;就像古時以色列的牧人一樣,他們只顧餵養自己,卻不餵養羊群;他們不堅固軟弱的,不醫治有病的,不包紮受傷的;也不領回被趕散的,不尋找失喪的:相反地,他們使羊群從這山走到那山,以致他們忘記了在應許給他們的彌賽亞——現在已經來臨——那裡的安息之所。

【第37節】

於是對門徒說。他的心因著憐憫這些可憐的人而充滿了同情,因為他觀察到他們悲慘的境況;他轉向他的門徒,他即將更公開地呼召並差遣他們去傳福音,我們在下一章會讀到;為了激勵他們投入這項事工,並使他們的心投入其中,他對他們說:

莊稼固然多。這裡指的是在這些城市、城鎮、鄉村以及其他地方,神所揀選的大量子民:並非說這些人因著自己內在的任何事物,或他們所做的任何事,而為神的恩典作了成熟的預備;更不是說他們已經成熟到可以進入榮耀的國度,因此被稱為「莊稼」:而是如同收割有指定的週數,或有固定的時間來收割莊稼一樣,神的永恆預旨和旨意中,也為他所揀選之人的有效呼召和歸信,設定了一個確定的時間;當這個時間,就加利利和其他地方的這些人而言,已經來到時,基督稱他們為「莊稼」;又因其數量眾多,故稱之為「多」的莊稼。

只是工人少。福音的傳道人;他們的呼召是一項勞苦的工作;他們的職責是在道和教義上勞苦;要恆切禱告;要專心默想和閱讀;要努力顯明自己是合格的工人;要按時或不按時傳道;並殷勤履行他們職責的各項義務,以榮耀基督,造福靈魂:但在所有時代,這樣辛勤勞苦的傳道人,願意為基督和不朽的靈魂付出一切的人,卻一直很少;一般而言,懶惰者多於勞動者。

【第38節】

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這裡的「莊稼的主」要麼是指父神,所有蒙揀選的人都屬於他,他真心關懷他們,並要將他們全部收聚,一個也不會失落;要麼是指主耶穌基督自己,他負責並掌管整個恩典的揀選;他既必須,也必將他們全部帶進來;他有權柄差遣工人,正如下一章所顯示的;因此,這也證明了向基督禱告是合宜的;

叫他差遣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這是基督的門徒在考慮到眾多靈魂目前的狀況後,被要求向莊稼的主所作的祈求:他們無法自己造就、裝備和差遣傳道人;這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唯有他能賜予傳道恩賜,能感動並有力地引導人心投入這項事奉,呼召並差遣他們出去,並在其中幫助他們並使他們成功。所求差遣的人是「工人」;忠心、勤奮、殷勤的福音傳道者;那些為他們主人的事奉,付出自己、時間、才能和力量的人;而不是沉溺於懶惰和閒散的人:他們被求差遣去的地方是「收他的莊稼」;進入世界的田地,那裡有神的選民,在那裡勞苦傳講福音;盼望神的祝福和全能的權柄伴隨他們的傳道,以使罪人歸信,聖徒得造就。門徒被指示為這些人所作的請求,是求莊稼的主「差遣」或「催促」他們「出去」;這暗示著差遣者一方的權柄和效力;以及被差遣者一方因謙遜而有的遲疑:對工作之偉大,以及自身不配和不適任的感受。我們的主非常及時地動員他的門徒提出這個請求,毫無疑問,這是為了預備並為他差遣十二門徒去傳福音作準備,下一章將有記載。

【腳註】
F7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Trumot, c. 1. sect. 2. T. Bab. Chagiga, fol. 2. 2. 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在《密示拿》獻祭篇第一章第二節;《巴比倫他勒目》節日獻祭篇,第2頁第2欄。
F8 Maimon Hilchot Tephilla, c. 11. sect. 1. F9 T. Bab. Megilla. fol. 26. 1. & Gloss. in ib.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Megilla, c. 3. sect. 1. & Maimon. Hilch. Tephilla, c. 11. sect. 16. F11 In Mark i. 38. & Chorograph. ad Matt. c. 98. 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十一章第一節。F9 《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26頁第1欄,及其注釋。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在《密示拿》會堂篇第三章第一節,以及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十一章第十六節。F11 在馬可福音1:38,以及《馬太福音》第98章的地理學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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