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太福音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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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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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這並非指任何形式的論斷;不是指民事法庭中由適當的執政者所作的判斷,這些判斷應當根據案件的性質作出並執行;也不是指基督教會中的判斷,其中犯錯者應當被要求交代、審查、審判並按照福音的規則處理;也不是指任何個人可能對他人作出的、對其無害的私人判斷;而是指輕率的判斷,將他人的言行解釋為最壞的意圖,並以非常嚴厲的方式批評他們,甚至對他們的永恆狀態和境況作出判決。著名的希列(Hillell)F21,一位生活在基督時代之前不久的拉比,所給出的建議是好的:

「不要論斷你的鄰舍,」他說,「直到你進入他的位置。」

【第2節】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這將由神和人來執行;猶太人常用的這些諺語也與此相符:

「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這是猶太人常用的諺語;有時會這樣表達:**הַמִּדָּה כְּנֶגֶד מִדָּה**(hamiddah keneged middah,以量器對量器)F26;但更常見且更接近這裡的形式是:**בְּמִדָּה שֶׁאָדָם מוֹדֵד בָּהּ מוֹדְדִין לוֹ**(bemiddah she'adam moded bah modedin lo,人以何量器量給人,人也以何量器量給他)。我幾乎可以用一整頁來引用使用這種形式的地方:除了F1邊註中的那些,請看以下內容,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這種報應的例子F2:

「你們怎樣論斷我,照著公義的天平,神也必照著公義的天平論斷你們。」因此,約書亞·本·佩拉希亞(Joshua ben Perachiah)F24的建議是:「照著公義的天平論斷每個人。」猶太評論家們這樣解釋F25:當你看到一個人處於「平衡」狀態,不偏向任何一方,從他的行為中無法清楚判斷他是好是壞,是義是不義;然而,當你看到他做了一件事,既可以解釋為好,也可以解釋為壞時,就應當總是解釋為最好的。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這是猶太人常用的諺語;有時會這樣表達:**הַמִּדָּה כְּנֶגֶד מִדָּה**(hamiddah keneged middah,以量器對量器)F26;但更常見且更接近這裡的形式是:**בְּמִדָּה שֶׁאָדָם מוֹדֵד בָּהּ מוֹדְדִין לוֹ**(bemiddah she'adam moded bah modedin lo,人以何量器量給人,人也以何量器量給他):我幾乎可以用一整頁來引用使用這種形式的地方:除了F1邊註中的那些,請看以下內容,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這種報應的例子F2:

「人以何量器量給人,人也以何量器量給他」;所以,那被懷疑犯姦淫的婦人,她為犯罪而裝飾自己,神就使她蒙羞;她暴露自己於不義,神因此剝去她的衣服;她犯罪的身體部位,就是她受罰的部位。參孫隨從自己的眼睛行事,因此非利士人挖去了他的眼睛。押沙龍因頭髮而心高氣傲,因此他被頭髮吊死;又因為他與他父親的十個妃嬪同寢,所以他們用十支長矛刺穿他;又因為他偷走了三顆心——他父親的心、公會的心和以色列的心,所以他被三支飛鏢刺穿:對於善事也是如此;米利暗為摩西等候了一小時,因此以色列人在曠野為她等候了七天;約瑟比他的弟兄們更偉大,他埋葬了他的父親;摩西在以色列人中是最偉大的,他照管了約瑟的骸骨,而神親自埋葬了摩西。

【第3節】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刺」是指任何飛入眼睛的小草屑或小木屑,會造成傷害,阻礙視力,並引起疼痛;它指的是相對而言的小罪,例如年輕時的愚昧、人性的軟弱和缺陷、無心之過和不謹慎;與其他罪相比,這些可說是輕微的過失:雖然不應被辯護或持續,但也不應被嚴厲看待和懲罰。仔細審查、誇大、糾纏於並嚴厲責備他人的輕微過失,是基督在此譴責和反對的行為;尤其當以下這句話可以最真實和公正地對這些人說時:

「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梁木」是指更大的罪、更嚴重的惡行,以及法利賽人特有的罪;例如驕傲、傲慢、自以為是、自恃公義、偽善、貪婪和不義;這些是他們自己沒有注意到的,卻對他人較小的惡行大聲疾呼。這樣的人是最不可原諒的,因為他們譴責他人所犯的罪,而這些罪要麼是他們自己所犯的,要麼是比他們自己所犯的更糟糕的。

【第4節】

你怎麼能對你的弟兄說:讓我把你眼中的刺取出來呢?看哪,你自己眼中有梁木!
這與其說是一個疑問句,不如說是一種對那些好批評、嚴厲觀察者之大膽和厚顏無恥的驚嘆;他們不滿足於指出他人的過失,還自作主張地以非常專橫的方式責備他們:這就好像基督在說,你怎麼能厚著臉皮對你的朋友或鄰舍說:

「讓我把你眼中的刺取出來呢?」讓我嚴厲地責備你的罪,因為它應得如此,

「看哪,你自己眼中有梁木!」你犯了更大的罪惡:多麼令人震驚的厚顏無恥!你如此盲目,以至於看不見或察覺不到你更惡劣的罪惡嗎?或者,如果你意識到,你怎麼能說服自己去責備和批評他人呢?你認為你的弟兄看不見你的梁木嗎?他難道不能公正地反駁你那超過他的罪惡嗎?那麼你又能指望什麼成功呢?這樣的人非常不適合責備他人。

【第5節】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把你眼中的梁木取出來,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取你弟兄眼中的刺。
我們的主稱這樣的人為假冒為善者,這是非常正確的,因為他非常樂於指出和責備他人的罪,卻掩蓋自己的罪;事實上,他那些吹毛求疵的觀察、嚴厲的批評和輕率的判斷,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人以為他比實際更聖潔。基督非常明顯地指向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就是這樣的人;他常常稱他們為假冒為善者,而這並非違反愛心。這句諺語的意思是,人應當先從自己開始,注意自己的罪,為此責備自己並改正;然後再觀察他人的罪,那時就夠早了。

「然後你才能看得清楚,去取你弟兄眼中的刺。」那時他,而不是在此之前,才是一個合適的人去責備他人;所有對這項工作的反對和障礙都將被移除。我們的主在這裡使用的是猶太民族的語言,他們之間這種表達方式很常見,而且由來已久F3。

【第6節】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
狗在律法上是不潔淨的動物;狗的價錢不可帶入耶和華的殿中作還願之物(申命記 23:18);甚至這些動物不被允許進入一些異教徒的廟宇{h}。凡俗和不潔淨之物,如被野獸撕裂的肉,被命令要給狗吃(出埃及記 22:31);但任何聖物,如聖肉或聖祭物,或任何奉獻給聖用之物,都不可給狗;這裡就是借用此意。猶太人有一條常見的格言F9:

「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但既然基督所談論的主題是責備,這些表達似乎更旨在說明,人們在責備和勸誡那些沒有成功跡象或希望的人的罪時,應當謹慎和明智;是的,在可能遭受損失的情況下:

「免得牠們踐踏了珍珠,轉過來撕裂你們。」也就是說,輕視所給予的勸誡和責備,並傷害那些給予勸誡的人,無論是言語還是行為(參見箴言 9:7-8)。猶太人有一些與此非常相似的諺語,可以闡明這些話F11:

【第7節】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
這應當理解為在禱告中向神祈求所缺乏的事物;無論是屬世的,如食物和衣裳,基督在前一章曾警告不要過度憂慮;還是屬靈的,如恩典和智慧,以便在神和人面前行為得體:那些按照神的旨意,奉基督的名,在聖靈的引導、指引和影響下祈求的人,那些憑信心和敬畏,並順服神旨意祈求的人,將會得到他們所祈求的;這不是他們應得的,而是白白的恩賜。

「尋找,就尋見;」這仍然是指禱告,以及尋求神、他的面和他的恩惠:那些以正確的方式,藉著基督,並全心全意、殷勤尋求的人,將會尋見。

「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如同乞丐一樣,他們會極力懇求幫助和援助。因此,人們應當站在憐憫之門前叩門,這門不會永遠對他們關閉。禱告中的信心是打開這扇門的鑰匙,當一個貧窮的靈魂在需要時找到恩典和憐憫來幫助它。我們主的目的在於表達禱告的性質、熱切和恆久,並鼓勵人們去禱告。

【第8節】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
因為神不偏待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富人還是窮人,為奴的還是自主的,有大恩賜的還是才幹平庸的,只要他祈求得當,出於正確的原則,懷著正確的目標,就不會徒勞無功;他將從神手中得到一切適合和便利他的美善事物。

「尋找的,就尋見;」尋求基督裡的神,神的恩典和憐憫,神的國和他的義;尋求真正的財富,包括恩典和榮耀的人,必會尋見(參見箴言 21:21)。

「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恆常在施恩寶座前,持續叩擊憐憫之門,不肯被拒絕的人,門將為他打開;他將藉著耶穌的寶血進入至聖所。

【第9節】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就是父親」,如路加福音 11:11 所說,即處於父親的關係中,並擁有父親的慈愛;事實上,他是一個人,擁有人的本性和情感;除非他已變成一個野獸,完全喪失了人性,

「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不,絕不會;沒有人會對孩子做出如此無情、殘酷的事:因為儘管他可能用某些石頭與餅的相似之處來欺騙孩子;但他不能指望這樣能滿足孩子的飢餓,或堵住孩子的嘴;他必須預期孩子會帶著痛苦的抱怨再次向他求助。

【第10節】

或求魚,反給他蛇呢?
蛇在某種程度上像魚,尤其是鰻魚。提到魚和餅,是因為這些是常見的食物(參見馬可福音 6:41;馬可福音 8:6-7;約翰福音 21:13);特別是在加利利這個漁業地區,基督當時就在那裡,並從那裡呼召了他的門徒,他們都是漁夫。在路加福音 11:12 中補充說:「或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這與其他例子一樣,用來顯示這種行為的荒謬和不人道;事實上,人類中找不到這種行為,除非是在自然界的怪物中。

【第11節】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
正如所有人類普遍地,無論是本性還是行為,都是邪惡的:他們在罪中懷胎,在罪孽中成形;他們從幼年就邪惡,從母腹中就是悖逆者;他們腐敗,行可憎之事;基督所說的這些猶太人就是如此;而且,他很可能主要指的是他們所沉迷的貪婪之惡。這個論證是從較小到較大,其推論如下:如果你們,不過是人,世上的人,甚至是邪惡的人,不那麼慷慨和仁慈,甚至貪婪和吝嗇,

「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你們能下定決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兒女提供適當的供應,以維持他們的生活;

「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這位父是全知全能的;他知道他兒女的身份和需要,以及什麼對他們是合適的,並且有能力幫助他們,因為他是天地的主宰,

「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不僅是屬世的好東西,如食物、飲料和衣裳;更是所有屬靈的好東西;一切恩典的供應;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物。在路加福音 11:13 中提到了「聖靈」,因此似乎是指聖靈的恩賜和恩典,以及一切對他子民屬靈和永恆益處所必需的事物:但對於這些事,他必須被求問和尋求;而聖徒們最起碼能做的就是祈求這些;他們有足夠的鼓勵去祈求;因為只要祈求,就必得著。

【第12節】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這些話是我們主講論的結語,或結論;他在前兩章和本章迄今所傳達的總結都包含在這些話中;因為它們不僅涉及關於論斷和責備的勸誡;而且涉及所有關於鄰舍的職責;這是整個律法的總綱。這是一條金科玉律,在此傳達,應當為所有人類,無論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所遵守。因此,卡拉派猶太人F12說: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無論他們是誰,是弟兄,還是骨肉之親,還是其他什麼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不是律法的全部總綱,也不是整個律法的總綱:而是其中關於我們鄰舍的部分。希列(Hillell)F14給一位前來歸信他的人的建議非常值得注意:

【第13節】

你們要進窄門。
「窄門」是指基督自己;他在別處稱自己為「門」(約翰福音 10:7-9),因為他是進入地上教會、進入其所有條例和特權的門;也是通往父的門,藉著他,我們得以親近父,並進入與父的相交,分享一切恩典的祝福;是的,他是天堂之門,藉著他,我們現在憑信心和盼望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將來,藉著他的寶血和公義,我們將豐豐富富地進入神的國和榮耀。這門之所以稱為「窄」,是因為信靠基督、承認他,以及與之相符的生活和行為,都伴隨著許多苦難、試探、羞辱和逼迫。「進入」這門是藉著信心,並公開承認信心:因此,信心本身不是門,而是恩典,藉著這恩典,人們得以進入正確的門,並在基督裡前行,正如他們以他為始。

「因為引到滅亡的,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因此,兩者可以輕易區分。尋找、進入或行走在通往永恆毀滅的罪惡之路上,毫無困難。肉體情慾和世俗享樂之門敞開著,

「進去的人也多。」甚至所有處於自然狀態的人都是如此;不敬虔之人的道路是「寬闊」的,平坦、容易,並且在各方面都符合肉體;它包含了廣泛的惡行,並且有大量的同伴;但它的結局是毀滅。我們的主似乎暗指猶太律法中規定尺寸的私人道路和公共道路;這些律法說F16:

【第14節】

因為引到永生的,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因此,難以進入;一旦進入,這條路對肉體來說並不愉快,因為兩旁都被苦難和磨難所圍繞;此外,它就像「窄處」,或**στενὸς τόπος**(stenos topos,狹窄的地方),如七十士譯本在民數記 22:26 中所譯;天使遇見巴蘭的地方,那裡沒有左右轉彎的餘地;通往永恆幸福的道路也是如此。繼續行走在這條路上的巨大鼓勵是,因為它是那條

「引到永生」的道路:引到永恆的生命:它確實引導到那裡;它從不失敗地將人帶到那裡;信靠基督的人,所有行走在基督這條道路上的人,雖然因著他們在通往天國的路上所遭遇的苦難和試煉,被稱為「僅僅」得救,但他們確實會得救,而且必將得救:他們將被安全地帶入榮耀;這將是對他們旅途中所有苦難和悲傷的豐厚報償。

「找著的人也少。」這條路,因此也包括它所引導的生命。這「門是窄的」;小而微不足道,因此不被注意:通往天堂的道路只有一條,而大多數人卻忽略了它。「路是小的」,因此不討人喜歡;同伴稀少,不吸引人。人們喜歡寬大的門、寬闊的路和眾多的同伴。肉體喜歡自由行走,不受限制,不受控制,並與眾人一同作惡:因此,錫安的道路上行人稀少;相對而言,只有少數人行走其上,並將得救;一個餘民,一群小羊,一個小城,城中人數稀少。他勒目F17中問道:

【第15節】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
或假教師;因為這裡所指的不是那些自稱能預言未來的人,而是那些自立為教師的人(參見彼得後書 2:1)。或許可以問,我們的主是否指那些坐在摩西位上,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他曾在別處吩咐人要防備他們的教訓:因為無論他們在外表上顯得多麼虔誠和公義,他們的教訓都與神的道相悖,並毀滅人的靈魂;例如他們關於自由意志、靠律法行為稱義、長老遺傳的教訓,因為接下來說:

「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因為這些人「喜歡穿長衣」(馬可福音 12:38),

**טלית**(talith,長袍),一種長及腳踝,用羊毛製成的衣服。亞干所看見並偷走的巴比倫衣服,拉比說{r},是**אצטלא דמלוטא**(itztela demelota),一種稱為「美洛特斯」(melotes)的衣服:這正是希伯來書作者用來指受逼迫的聖徒所穿的羊皮(希伯來書 11:37)的希臘詞;而他勒目中引用的該處經文的註釋說,這是一種**טלית של צמר נקי**(talith shel tzemer naki),「純羊毛的長袍」;而拉比雅基F19說:

【第16節】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果子」在這裡指的不是他們生活和行為中的外在善行;因為假先知可能行為得體,以至於無法被發現。法利賽人在人前顯得外表公義;基督徒中的假教師可能擁有敬虔的外表,並維持下去,儘管他們對敬虔的能力一無所知,甚至否認其能力:但這裡指的是他們的教義及其影響。當教義與神的完全屬性相悖,與真理的聖經相抵觸,傾向於貶低基督的位格和職分、寶血、公義和犧牲,以減少神恩典的榮耀,高舉受造物,並使人心充滿對人性的純潔、自足和能力的觀念;當它們旨在滋養人的驕傲和虛榮,以獲取金錢和讚譽,服務於自己的利益,並滿足人的情慾和私慾時,就可以輕易辨別他們是誰,以及他們從何而來。猶太人有一句諺語與此非常相似F21:**דלעת מנוקבת בידוע**(dela'at menukevet beyadua',葫蘆憑其枝條可知)。其註釋是:

「這就像說,從它發芽,從枝條長出來的時候,就知道它是好是壞了。」

「如果一個人打算**ללקוט תאנים ולקוט ענבים**(lilkot te'enim velikot anavim,摘無花果卻摘了葡萄),黑色的,他摘了白色的,白色的,他摘了黑色的,他是否犯了贖罪祭的罪。」

「娶女兒給學者,就像葡萄樹的葡萄配葡萄樹的葡萄,是美好可喜的事;但娶女兒給平民,就像葡萄樹的葡萄,**בענבי הקוץ**(be'anvei hakotz,配荊棘的葡萄),是醜陋不可喜的事。」

【第17節】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樹怎樣,果子也怎樣;如果樹是好的,它就會結出好果子。結好果子的樹,在它結果子之前就是好的;它首先是好的,然後才結出好果子:不是果子使樹變好,而是果子顯明樹是好的;是樹的良善使果子變好。正如一個好人會行善,但他的行為並不能使他成為好人;他在行善之前就是好人,否則他永遠無法行善;這些行為使他顯明為好人:同樣,一個對福音教義有親身經歷知識的好傳道人,會傳講純正的教義,他首先是藉著聖靈的恩賜和恩典而成為這樣的人;藉著查考聖經,並用聖經檢驗他的教義,他將被認識並顯明為基督耶穌的好僕人,在信心和純正教義的話語中得到滋養;這樣一位福音的好僕人,從他瓦器中盛裝的福音真理的寶庫中,將不斷地帶出美好卓越的真理,以造就和益處那些聽見的人:「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如果樹是腐敗的,果子也會腐敗;傳道人怎樣,他的教義也怎樣:如果他是一個腐敗的傳道人,或一個心靈腐敗、缺乏真理的人,他的講道將會傾向於腐蝕人的原則和行為;因為這些惡人和誘惑者,從他們判斷中接受的錯誤教義的邪惡寶庫中,將或隱秘或公開地帶出邪惡的教條,這些教條對人的靈魂造成惡劣的後果。

【第18節】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一個被神的恩典所充滿,對基督的福音有親身經歷的認識,並被神的靈引導進入一切真理(正如在耶穌裡一樣)的人,不能故意傳講、維護和堅持任何與神恩典的榮耀、基督的位格、聖靈的工作、聖經的基本教義相悖的教義;或任何與神子民的經歷相抵觸,並對他們的靈魂有害的教義。

「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一個腐敗的

【腳註】
F21 Pirke Abot, c. 2. sect. 4. 《父訓》第二章第四節。
F23 T. Bab. Sabbat, fol. 127. 2.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27頁第2欄。
F24 Pirke Abot, c. 1. sect. 6. 《父訓》第一章第六節。
F25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對此的注釋。
F26 Bereshit Rabba, sect. 9. fol. 7. 4. 《創世記拉比米大示》第九章,第7頁第4欄。
F1 T. Bab. Megilla, fol. 12. 2. Sota, fol. 8. 2. Sanhedrim, fol. 100. 1. Zohar in Gen. fol. 87. 4. & in Lev. fol. 36. 1. & 39. 3. & in Num. fol. 67. 3. Bemidbar Rabba, fol. 194. 1. Misn. Beracot, c. 9. sect. 5. 《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12頁第2欄;《索他篇》,第8頁第2欄;《公會篇》,第100頁第1欄;《創世記光輝之書》,第87頁第4欄;《利未記光輝之書》,第36頁第1欄及第39頁第3欄;《民數記光輝之書》,第67頁第3欄;《民數記拉比米大示》,第194頁第1欄;《密示拿》祝福篇,第九章第五節。
F2 Misn. Sota, c. 1. sect. 7, 8, 9. Vid. Tzeror Hammor, fol. 99. 1, 2. 《密示拿》索他篇,第一章第七、八、九節。參見《驢的捆綁》,第99頁第1、2欄。
F5 or upbraid him with it: and F6 again, ``adorn thyself, and afterwards adorn others.'' Which is produced by a noted commentator F7 of their's, to illustrate the text in ( Zephaniah 2:1 ) on which he also makes this remark; ``inquire first into your own blemishes, and then inquire into the blemishes of others.'' The sense of each of them is, that a man should first reform himself, and then others; and that he that finds faults with others, ought to be without blame himself. 或以此責備他:F6 又說:「先裝飾自己,然後再裝飾他人。」這被他們一位著名的評論家F7引用,以闡明《西番雅書》第二章第一節的經文,他對此也作了如下評論:「先審視自己的瑕疵,然後再審視他人的瑕疵。」這些話的意思都是,人應當先改正自己,然後再改正他人;並且,指摘他人過錯的人,自己應當是無可指責的。
F3 T. Bab. Bava Bathra, fol. 15. 2.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5頁第2欄。
F4 T. Bab. Erachin, fol. 16. 2. 《巴比倫他勒目》阿拉欽篇,第16頁第2欄。
F5 T. Bab. Bava Metzia, fol. 59. 2.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梅齊亞篇,第59頁第2欄。
F6 T. Bab. Sanhedrim, fol. 19.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9頁第1欄。
F7 R. David Kimchi in Zeph. ii. 1. Vid. Tzeror Hammor, fol. 142. 4. 拉比大衛·金奇對《西番雅書》第二章第一節的注釋。參見《驢的捆綁》,第142頁第4欄。
F8 Vid. Alex. ab. Alex. Gaeial. Dier. l. 2. c. 14. 參見亞歷山大·亞歷山大《蓋亞爾日誌》第二卷第十四章。
F9 T. Bab. Temura, fol. 17. 1. & 31. 1. & 33. 2. Becorot, fol. 15. 1. Hieros. Pesachim, fol. 27. 4. & Maaser Sheni, fol. 53. 3. 《巴比倫他勒目》特穆拉篇,第17頁第1欄,第31頁第1欄,第33頁第2欄;《貝科羅特篇》,第15頁第1欄;《耶路撒冷他勒目》逾越節篇,第27頁第4欄;《第二個什一奉獻篇》,第53頁第3欄。
F11 Mischar Happeninim apud Buxtorf. Florileg. Heb. p. 306. 布克斯托夫《希伯來文選集》第306頁所載《珍珠之書》。
F12 R. Eliahu Addaret, c. 3. apud Trigland de sect. Karaeorum, c. 10. p. 166. Vid. Tzeror Hammor, fol. 146. 4. 拉比以利亞胡·阿達雷特《第三章》,引自特里格蘭德《卡拉派教派論》第十章第166頁。參見《驢的捆綁》,第146頁第4欄。
F13 Hilch. Ebel. c. 14. sect. 1. 《哀悼律法》第十四章第一節。
F14 T. Bab. Sabbat, fol. 31. 1. Maimon. in Misn. Peah, c. 1. sect. 1.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31頁第1欄。邁蒙尼德對《密示拿》佩阿篇第一章第一節的注釋。
F15 Diog. Laert. in Vit. Aristotel. l. 5. 第歐根尼·拉爾修《亞里斯多德生平》第五卷。
F16 T. Bab. Bava Bathra, fol. 100. 1, 2. Vid. Maimon. & R. Sampson in Misn. Peah, c. 2. sect. 1. & Maimon in Sabbat. c. 1. sect. 1.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00頁第1、2欄。參見邁蒙尼德與拉比參孫對《密示拿》佩阿篇第二章第一節的注釋,以及邁蒙尼德對安息日篇第一章第一節的注釋。
F17 T. Bab. Menachot, fol. 29. 2. 《巴比倫他勒目》米拿霍特篇,第29頁第2欄。
F18 T. Bab. Sanhedrim, fol. 41.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41頁第1欄。
F19 In Zech. xiii. 4. 對《撒迦利亞書》第十三章第四節的注釋。
F20 Abarbinel Nachalath Abot, fol. 192. 1. 阿巴爾巴內爾《父輩的產業》,第192頁第1欄。
F21 T. Bab. Beracot, fol. 48.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48頁第1欄。
F23 T. Bab. Ceritot, fol. 19. 1, 2. & 20. 1. 《巴比倫他勒目》克里托特篇,第19頁第1、2欄及第20頁第1欄。
F24 T. Bab. Pesachim, fol. 49. 1.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49頁第1欄。

但那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這句話,若論及個別的基督徒,並非僅指對神律法所宣告的旨意之表面順服,也非僅指順服福音的條例;而是更特別指著為得生命與救恩而信靠基督;這信心是所有真正福音性順服的源頭,沒有它,任何事都不能蒙神悅納。那看見子、仰望子、冒險信靠子、將自己交託給子、信賴子、倚靠子,並為得著義、救恩和永生而信靠子的人,他就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而且唯獨他如此;這樣的人,既渴望在一切樂意的順服中遵行神的旨意,卻不倚賴自己的順服;他必確實進入天國,得享永生;參閱(約翰福音 6:40)。但由於這些話主要關乎傳道人,其意義乃是:唯有忠心傳講神話語的人,才能進入他們主的喜樂。這樣的人遵行基督天父的旨意,也就是基督自己的旨意,兩者是相同的;他們完全而忠實地傳講神恩典的福音;他們宣告神全部的旨意,不隱瞞任何對人靈魂有益的事;他們既不以基督的見證為恥,也不懼怕人的臉面;反倒既然受託傳福音,就大膽地傳講,滿有真誠,不是為了討人喜悅,而是討神喜悅,並在神面前將自己推薦給各人的良心:這樣的人必豐豐富富地進入神的國和榮耀。武加大拉丁譯本增添了這句話:「他必進入天國」,馬太福音的慕斯特希伯來文版亦如此。

【第22節】

許多人在那日要對我說:「主啊,主啊!」這就是說,在末日,審判之日,那由神所定、天使和世人所不知的偉大而著名的日子,對某些人而言將是可畏的,對另一些人而言則是喜樂的;在那日,忠心的福音執事將蒙基督認可,並被接入天國。「許多人」,不僅是普通百姓,也包括傳道人,那些在地上教會中居於最高職位的人;不是一兩個,也不是少數,而是他們中的「許多人要對我說」;對基督說,祂那時將顯現為活人死人的審判者,這是祂由父所命定的。

主啊,主啊!不是「我的主,我的主」,如敘利亞譯本所讀;因為他們將無法聲稱與祂有任何關係,儘管他們將被迫承認祂對他們的統治、權柄和權威。這個詞重複,是為了顯示他們的懇切、對危險的意識、他們將陷入的混亂、以及他們將遭受的可悲失望;因此他們說話時,如同驚訝和困惑的人,因為他們曾期望自己會是第一批被允許進入天堂的人。他們的辯詞如下:

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嗎?這可以理解為預言未來之事;邪惡的人可能擁有這種恩賜,他們從未經歷過神的恩典,如巴蘭、該亞法和其他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傳講神的話語,這有時被稱為預言(羅馬書 12:6;哥林多前書 13:9,14:1-5);這可以奉基督的名行,假裝從祂那裡得到使命和權柄,並自稱是祂的傳道人,然而卻不過是「鳴的鑼」或「響的鈸」;是的,就真恩典或屬靈經歷而言,什麼也不是。

又奉你的名趕鬼嗎?在基督的時代,魔鬼附身非常頻繁;無疑,這些是被允許發生的,好讓耶穌有機會藉著將撒但從人的身體和靈魂中趕出,來顯明祂對撒但的權柄;並證明祂的神性、神子身份和彌賽亞身份:而這趕鬼的權柄也賜給了其他人,不僅是十二使徒,其中有猶大,他與其他人擁有相同的權柄,也賜給了七十個門徒;甚至賜給了一些不跟隨祂和祂門徒的人(馬可福音 9:38)。有些人奉耶穌的名行此事,卻似乎對祂沒有真信心和認識;例如那些遊蕩的猶太驅魔師,以及士基瓦的七個兒子(使徒行傳 19:13-14)。這是一個令人敬畏的考量,人竟然能夠趕鬼,最終卻被趕到魔鬼那裡。

又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也就是說,行了許多神蹟;不是一個或幾個,而是許多;例如說方言、移山、踐踏蛇和蠍子、喝任何致命之物而不受害、以及醫治各種疾病。猶大,就是其中一個,能夠提出所有這些事;他有傳道的恩賜,並蒙基督呼召去傳道,卻仍是個被棄絕的人;他有趕鬼的權柄,卻無法阻止魔鬼進入他裡面;他能行神蹟,奉基督的名行異能,然而最終卻是出賣祂的人。這些辯詞和論據對他毫無用處,在審判大日對任何人也毫無益處。可以觀察到,這些人將他們救恩的全部重心放在他們奉基督的名所做的事上;而不是放在基督自己身上,救恩在祂裡面,別無其他:他們對基督所做和所受的隻字不提,只提他們所做的。的確,他們所舉的例子,是人所做最偉大的事;他們所擁有的恩賜是最卓越的,除了神的恩典之外;他們所行的事是超乎尋常的;由此可見,救恩不能從人的行為而來,也不應期望從人的行為而來:因為如果傳講神的話語,這伴隨著如此多的學習、關懷和勞苦,都不能成為讓人進入天國的有力論據;那麼,怎能認為閱讀、聽道或任何其他外在的宗教行為,能將人帶到那裡呢?

【第23節】

那時我要向他們聲明,在審判之日,在世人和天使面前公開聲明: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這必須與基督的全知性相符地理解;因為作為全知的神,祂認識他們的人格和他們的行為,知道他們是作惡的人;祂知道他們在宗教偽裝下,一生所做的一切;祂知道他們所有行為的原則,以及他們所做一切的意圖;沒有什麼能向祂隱藏。但是,由於「認識」這個詞語常常包含著情感和認可的意義,參閱(詩篇 1:6;提摩太後書 2:19),基督在這裡的意思是:我從未愛過你們,也從未對你們有任何情感;我從未看重你們;我從未將你們算作我的,屬於我的;我從未認可你們,也從未認可你們的行為;我從未與你們有任何交談、交通或團契,你們也從未與我有過。波斯譯本讀作:「我從古時就不認識你們」,從遠古時代,或從永恆;我從未在父的揀選和我的揀選中認識你們,也從未在父賜予我的恩典之永恆聖約中認識你們;我從未認識你們是我的羊,我為你們在時間中死去,並按名呼召;我從未認識你們信靠我,或愛我,或愛我的人;我曾見你們在我的殿中,奉我的名傳道,並在我的桌前施行我的聖禮;但我從未見你們高舉我的位格、寶血、公義和犧牲;你們談論你們所做的工作,我從未見你們一生中做過一件善工,是單單為了我的榮耀;因此,我既不聽你們,也不見你們;我與你們毫無關係。在《他勒目》中,這個短語就是這個意思 F25:

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前一句話包含著基督這位審判者所宣判的可怕判決;那就是被逐出祂的同在,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怕的了:因為正如祂的同在造就了天堂,祂的缺席就造就了地獄;這暗示著一個地方和狀態,他們被逐到那裡;這在別處被稱為他們的「自己的地方」,那燃燒著硫磺火的「湖」,為魔鬼和牠的天使所預備的「永火」。離開基督的同在是失去的刑罰,被送入永火是感受的刑罰;而這一切,既是嚴格公義的例證,也是基督全能權柄的彰顯。後一句話包含著這些人的特徵,並在其中說明了他們受罰的原因;他們是「作惡的人」:他們可能既不是姦淫者,也不是殺人犯,也不是醉酒者,也不是勒索者,也不是盜賊,也不是任何其他公開的罪人;但由於他們欺詐地做主的工作,傳講自己,而不是基督;尋求自己的事,而不是祂的事;他們所做的,是出於邪惡的心,而不是為了祂的榮耀;他們在做那些他們為自己進入天國而辯護的事情時,卻在作惡。有些抄本讀作「一切作惡的人」,如(詩篇 6:8)所載,這些話就是從那裡引用的。

【第24節】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的,這節和接下來的幾節中的比喻,是我們主在山上講論的結尾部分,這裡所說的「這些話」或「教義」就是指這些講論;正如祂在前面幾節主要針對傳道人,這裡則針對聽眾,即祂的門徒和追隨者。路加福音 6:47 中這個比喻的主題是:「凡到我這裡來的」;所有蒙父賜給基督的人,遲早都會如此:祂鼓勵那些勞苦擔重擔的人到祂這裡來;那些正確來到的人,是作為貧窮滅亡的罪人而來;他們信靠祂,將自己交託給祂,藉著祂得著永恆的救恩;所有這一切都歸因於有效的恩典。這些人聽祂的話,作為教義,不僅是外在的聽,更是內在的聽,因為他們被賜予了能聽的耳朵,以致能理解它們,愛它們,相信它們,感受它們的力量,品嚐它們的甘甜,並對它們有愉悅的品味;這樣的人聽了祂的話,

並且遵行。他不僅是福音話語的聽者,也是行者;他以愛心領受福音的教義,並對其中所闡明的基督、祂的恩典和公義運用信心,這是基督徒在今生要做的偉大工作和事業:他樂意順服福音的條例;他出於對基督的愛而履行所有宗教義務,卻不期望藉此獲得永生,他只從基督那裡期望永生,正如祂的話語和教義所指示的。比喻如下:

我要把他比作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路加說:「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挖深了,把根基安在磐石上。」每個信徒都是建造者;他所建造的房子,是他的靈魂和它的救恩;為此他挖深,直到來到磐石,來到一個好的根基;他殷勤查考真理的聖經;他恆常參加神話語的職事;他向福音傳道者和其他聖徒詢問救恩之道;找到之後,他將他救恩的全部重擔放在萬古磐石上,這磐石就是基督:他使基督成為他所有永生和幸福希望的根基;這是神在錫安所立的根基;這根基已由舊約的先知和新約的使徒以事奉的方式立下;信徒自己也如此,當他們將他們的信心和希望建立在這根基上時。這根基,即基督的位格、寶血和公義,如同磐石,堅固而強壯,能承受其上所放的一切重擔;它是確鑿無疑的,永不搖動;它是不可動搖且永恆的;建造在其上的房子穩固而安全。

【第25節】

雨淋,水沖。這些「雨」、「水沖」、「河流」和「風」等比喻,可能指撒但的試探、世界的逼迫、人內心自身的敗壞,以及人的錯誤和假教義;凡建造在基督耶穌這磐石上的人,都能免於這一切;參閱(以賽亞書 32:2)。並非說試探的雨不會猛烈地降在他身上,但它不會將他擊倒;他將能承受其全部力量;地獄的門不能勝過他;逼迫的洪水可能追趕他,但不能將他沖走;敗壞的洪流可能強烈地衝擊他,但不能使他傾覆;異端邪說的風可能猛烈地吹襲他,但不能將他擊倒:他可能因這些事受到一些損害,但不會被毀滅;他可能因此動搖,但不會被從他所立的根基上挪開;是的,他可能從他信心的某些堅定程度跌落,但不會完全和最終地跌落;原因是他建立在基督耶穌這磐石上,這磐石是穩固不動的:由此可見,這樣的人行事明智謹慎,可以真正被稱為「聰明人」。

【第26節】

凡聽見我這些話的,他只是外在地聽見,卻不理解它們;不相信它們,也不喜歡和認可它們,反而憎恨和藐視它們;或者即使不憎恨藐視,也依賴他外在的聽聞,滿足於思辨的知識,卻不實踐它們,

卻不去行。他沒有以信心順服福音的教義,也不順服福音的條例,反而忽略了它們和所有其他宗教義務:或者如果他順服了,也只是外在的,不是發自內心的;不是出於愛的原則;不是憑著信心;不是奉基督的名和靠著基督的力量;也不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是為了為自己獲得生命:這樣的人

要被比作一個愚拙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或者,正如路加所說,「沒有根基,蓋在地上」;蓋在地面上,沒有挖深以尋找根基:這樣的人可以說是在「沒有根基」的情況下建造,他們試圖藉著自己的行為與神和好;他們希望藉著神的憐憫和自己的悔改獲得赦免;他們尋求藉著自己的義,而不是基督的義稱義;他們期望因自己的價值蒙神悅納;他們期望以任何其他方式而非藉著基督獲得救恩:正如在這些條目中,他們都排除了基督,他們可以說確實是在沒有根基的情況下建造,並且「在」地面「上」建造;正如那些將他們救恩的希望建立在任何僅僅是外在事物上的人所做的那樣;例如,他們的財富和顯赫、他們的智慧和學識、他們的自然血統和宗教教育、他們的文明、禮貌和所謂的善良本性、他們的慷慨和施捨、他們的道德、普遍的公義和誠實、他們的律法義,無論是道德的還是儀式的,以及一系列的宗教義務;這樣的人可以說是在「沙土上建造」,在無法承受任何重量,反而會崩塌下沉的事物上建造。靈魂的救恩是一件重大的事;而像沙土一樣,凡是人自己的東西,都無法支撐它:因此神將祂百姓的救恩建立在祂自己的兒子身上;凡是建立在祂以外的任何事物上的人,都必是「愚拙人」。

【第27節】

雨淋,水沖。這樣的建造者和這樣的建築,無法抵擋撒但試探的暴雨、世界逼迫的洪水、他們自己內心私慾的洪流和急流,也無法抵擋異端邪說的狂風,更無法抵擋神忿怒和報應的風暴。他們處於最危險的境地;他們無法自持;他們必將跌倒,而且跌倒得很慘;他們的毀滅是不可避免的,他們的敗壞是無法挽回的。猶太人也使用了一些與基督這些比喻非常相似的譬喻。

「拉比以利以謝·本·亞撒利亞常說 F26,智慧大於行為的人,他像什麼呢?像一棵樹,枝葉繁茂,根卻很少,『風一來』,就把樹連根拔起,推翻了;正如經上所說(耶利米書 17:6)。但行為大於智慧的人,他像什麼呢?像一棵樹,枝葉稀疏,根卻很多,『即使世上所有的風都來吹』,也無法將它從原地吹動:正如經上所說(耶利米書 17:8)。」

「以利沙·本·阿布亞常說,有善行且多學律法的人,他像什麼呢?像一個人『先用石頭在下面建造』,然後再用磚塊;即使(**הַרְבֵּה מַיִם בָּאִים**,harbeh mayim ba'im,許多水來了),站在他們旁邊,也無法將他們從原地挪開;但沒有善行卻學律法的人,他像什麼呢?像一個人『先用磚塊建造』,然後再用石頭;即使只有少量的水來,它們也會立刻將其推翻。」

「有善行且多學律法的人,他像什麼呢?像塗在磚塊上的灰泥;即使(**מַיִם גְּשָׁמִים יוֹרְדִים עָלָיו**,mayim geshameem yordim alav,雨水降在上面),也無法將它從原地挪開:沒有善行卻多學律法的人,他像什麼呢?像扔在磚塊上的灰泥;即使只有小雨降在上面,它也會立刻溶解,然後『掉落』。」

【第28節】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等等。這些話語記載在本章和前兩章中,關於真正的幸福;福音執事的職責和功用;律法中幾條誡命的真正意義;關於施捨、禱告和禁食;關於對世俗事物的關心、輕率判斷、嚴厲批評和責備;通往永生的道路是狹窄的,通往毀滅的道路是寬闊的;關於假先知,以及正確聽道。

眾人對他的教訓都感到驚訝;因為這是他們前所未聞的新事物;而且帶著聖靈和能力的大能彰顯,它本身就帶著證據,在他們心中產生確信,迫使他們承認其真理。

【第29節】

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這並非主要指他事奉的內容,即他教義的嚴肅性、重要性和堅實性;這當然與文士的教義大相徑庭,文士的教義主要在於提出和處理瑣碎無關緊要的事,例如律法的儀式、長老的傳統,或洗手和洗杯;也非僅指他講道的態度,他以極大的情感、熱情和心靈的熱忱,以極大的自由和口才,以及奇妙的清晰和威嚴講道;在這方面他也與文士不同,文士以冷淡無生氣的方式教導,沒有任何精神和能力;但這主要指他講道的方法,他以自己的名義和權柄傳講真理;經常使用「但我告訴你們」這些話:他像一位立法者一樣說話,像一位從天上而非從人那裡獲得權柄的人;

不像文士。文士們在向百姓傳講任何事物時,習慣說:「我們的拉比們」或「我們的智者說」如此這般:那些支持希勒爾的人使用他的名字;那些支持沙邁的人使用他的名字;他們幾乎從不冒險說任何自己的話,而是說,古代的醫生們這樣說:在《他勒目》中,可以找到無數的例子,其中一位拉比以另一位拉比的名義說話;但我們的主大膽地,以自己的名義說話,並沒有試圖藉著長老的見證來支持他的教義;而是像從父那裡獲得權柄和能力的人一樣說話,「不像文士」。有些抄本補充說,和法利賽人;這兩者通常並列;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波斯譯本以及慕斯特的馬太福音希伯來文版都如此讀。

【腳註】
F25 T. Bab. Moed Katon, fol. 16. 1. 《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16頁第1欄。
F26 Pirke Abot, c. 3. sect. 17. & Abot R. Nathan, c. 22. fol. 6. 1, 2. F1 Abot R. Nathan, c. 24. fol. 6. 2. 《拉比拿單父訓》第24章第6頁第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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