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太福音

第一章

馬太福音 第1章

本書,以及新約所有書卷的主題,都是福音。希臘文 **εὐαγγέλιον**(euaggelion,福音)意指一個喜樂的信息、好消息、關於美好事物的佳音;這正是基督受膏所要傳講的,天使帶給牧羊人的,以及傳福音者、使徒和基督的僕人向世人宣揚的(賽61:1,52:7;路2:10)。這位受聖靈感動的作者所記載的,正是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生平、事蹟、職事、神蹟、受苦和死亡;藉此,迷失、滅亡的罪人得以獲得平安與和好、赦免與公義、代贖與救贖、生命與救恩。猶太人,作為首先領受恩典信息並首先聽到福音的群體,卻藐視並拒絕了它;他們和他們的後裔,影射「福音」(Evangelion)一詞,極其邪惡和褻瀆地稱整部新約為 **אָוֶן גִּלְיוֹן**(Aven Gilion)或 **אָוֶן גִּלְיוֹן**(Aven Gilion),意為「罪惡與虛妄的啟示」或「卷軸」【a】;然而,「知道那歡呼聲音的百姓,是有福的」(參詩89:15)。

這部福音書的作者馬太,在路加福音5:27中也被稱為利未,職業是稅吏,在基督以恩典呼召他時,他正從事這份工作。他是基督差派出去傳講天國福音的十二使徒之一(太10:3),並蒙榮耀成為新約的第一位作者,也是其中第一位宣揚道成肉身之救主好消息的人;他正是神豐盛而至高主權之恩典的奇妙例證。儘管他受僱徵收羅馬稅,但他卻是猶太血統;這從他被稱為亞勒腓的兒子(可2:14),以及他的名字馬太利未可見一斑;因為後者和前者都是希伯來名字。猶太人說【b】,耶穌的一位門徒名叫 **מַתַּי**(Matthai)或馬太:他的名字意為「禮物」或「被賜予的」;他是父所賜給基督的人之一,並蒙基督保守,而那滅亡之子卻失喪了(約17:6,9,11,12)。

探討這部福音書是用何種語言寫成,或許並非不合時宜。古代基督教作家普遍認為馬太是用希伯來文寫的;帕皮亞(Papias)和潘泰努斯(Pantaenus)【c】持此觀點,愛任紐(Irenaeus)【d】、俄利根(Origen)【e】、優西比烏(Eusebius)【f】、亞他那修(Athanasius)【g】、伊皮法紐(Epiphanius)【h】和耶柔米(Jerom)【i】也如此認為;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譯本的標題,以及敘利亞語譯本的結尾,都聲稱這部福音書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格勞修斯(Grotius)和哈蒙德(Hammond)也支持此觀點,儘管此觀點已被其他人合理地駁斥;因為蒙斯特(Munster)、默瑟(Mercer)、胡特(Hutter)和羅伯遜(Robertson)所出版的,都是他們自己或他人所作的譯本,並無古老淵源:

既然這部福音書中解釋了希伯來語和敘利亞語詞彙(參太1:23,27:33,46),若它本身是用這兩種語言之一寫成,便無需如此;
既然馬太在引用舊約經文時,通常遵循七十士譯本;
既然當時希伯來語並非普通大眾所普遍知曉,僅限於學者;因為律法和先知書在會堂中以希伯來語誦讀時,需要譯者;
既然希臘語是當時更普遍使用的語言,而其他福音書作者都用希臘語寫作,且福音是為外邦人和猶太人設計的;
因此,最合理的結論是這部福音書也是用希臘語寫成的;這也部分應驗了那古老的預言:「神必使雅弗擴張,他必住在閃的帳棚裡」(創9:27),福音以雅弗的語言——希臘語——傳播,而閃的後裔猶太人如今也理解這種語言;與此相符,塔木德的作者們也如此解釋這預言;巴爾·卡弗拉(Bar Kaphra)在提及上述經文時說【k】:

「他們將 **בִּלְשׁוֹן יֶפֶת**(bilshon Yephet,用雅弗的語言)在閃的帳棚裡說話。」

「律法的話語將以雅弗的語言,在閃的帳棚中被宣講【l】。」

拉比約哈南(R. Jochanan)【m】如此解釋:「**דִּבְרֵי יֶפֶת**(divrei Yephet,雅弗的話語)將在閃的帳棚中;拉比希亞·本·阿巴(R. Chiya ben Aba)說,其意義是,雅弗的美麗將在閃的帳棚中。」

此處的註釋解釋道:「雅弗的美麗是雅完(Javan)的語言,即希臘語,這種語言比雅弗其他任何兒子的語言都更美麗。」

關於這部福音書的寫作時間,有人說【n】是在基督升天後的第八或第九年,也有人說是在第十五年,當時這位傳福音者已領受了聖靈的超凡恩賜,其中包括說方言的恩賜;並且基督的應許也已在他身上實現(約14:26)。

【第1節】

耶穌基督的家譜:這是本書的真正標題,由傳福音者本人所加;因為前一個標題似乎是出自他人之手。本書所記載的,不是基督的神性受生,而是他的人性受生;不僅僅是他的出生,那只佔很小的篇幅;也不僅僅是本章所包含的家譜;更是他整個的生平與事蹟,以及他所說、所行、所受的一切。這是一種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與創世記5:1的說法非常相似,七十士譯本也用相同的詞組來翻譯;正如那卷書是第一亞當的家譜,這卷書則是第二亞當的家譜。猶太人稱他們那本褻瀆耶穌生平的歷史書為 **סֵפֶר תּוֹלְדוֹת יֵשׁוּ**(Sepher Toldoth Yeshu),即「耶穌的家譜」【F15】。

這份關於基督的記載始於彌賽亞的名字,這名字為猶太人所熟知:大衛的子孫;不僅為文士和法利賽人,即民族中較有學識的部分所知,也為普通百姓,甚至為他們當中地位最低微的人所知。參馬太福音9:27,12:23,22:42。在猶太著作中,**בֶּן דָּוִד**(ben David,大衛的子孫)單獨指彌賽亞的例子屢見不鮮;引用或提及所有這類見證將是無窮無盡的;僅舉以下例子【F16】。

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是第一個領受彌賽亞將從他而出之特定應許的人(創22:18)。創世記3:15的最初應許僅表明他將是女人的後裔;如果他出生於任何民族、支派或家族的任何女人,就足以應驗此應許;但藉著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他必須從亞伯拉罕而出,正如耶穌所行的;他取了亞伯拉罕的後裔(來2:16),或說他取了從亞伯拉罕而來的人性,因此他確實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基督首先被稱為大衛的子孫,然後才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部分原因是前者是彌賽亞更廣為人知的稱謂;部分是為了使過渡到基督的家譜更為容易和自然,從亞伯拉罕開始,猶太人稱他為 **רֹאשׁ הַיּוּחֲסִין**(rosh hayyuchasin),即「家譜之首」,是家譜的根基和基礎,正如馬太在此所呈現的;因此,猶太人不能因傳福音者從亞伯拉罕開始我們主的家譜而對他感到不滿。

【第2節】

亞伯拉罕生以撒。基督從亞伯拉罕的後裔是透過以撒的血脈;亞伯拉罕在以撒之前生了以實瑪利,之後又生了其他人,但他們都沒有被提及;因為彌賽亞不是從他們當中任何一個而出,而是從以撒而出,關於以撒,經上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創21:12);以撒不僅是基督的先祖,也是基督的傑出預表;他是亞伯拉罕獨一的愛子;尤其是在他被捆綁、獻祭和蒙拯救的事上。

以撒生雅各。基督的家譜從以撒透過雅各的血脈延續。以撒生了以掃和雅各,他們是雙生子,但一個蒙愛,另一個被恨惡;因此沒有提及以掃,他與彌賽亞無關,彌賽亞也不是從他而出,而是從雅各,或以色列而出,彌賽亞有時也以他的名字被稱呼(賽49:3)。

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基督的血統從雅各透過猶大的血脈延續;其原因是,經上特別預言彌賽亞、示羅、君王和首領將從他而出(創49:10;代上5:2)。而且,毫無疑問,我們的主是從他的支派而出(來7:14)。之所以提及猶大的弟兄,共十一人,而沒有提及以撒和雅各的弟兄,是因為儘管彌賽亞不是從他們而出,但關於他的應許是賜給十二支派的,他們都期待他,他也被差遣到他們那裡。這些人構成了一個整體,因此,儘管彌賽亞來自猶大支派,但他被稱為屬於他們所有人(羅9:4-5)。

【第3節】

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基督的家譜從猶大透過法勒斯的血脈延續,謝拉與他一同被提及;這並非因為他們是雙生子,因為雅各和以掃也是雙生子,但後者卻未被提及;而是可能因為他們出生時所發生的事(參創38:28-30)。但彌賽亞的血脈是在法勒斯,他被列入基督的家譜是完全正確的,猶太人自己就是見證;他們明確表示,「彌賽亞從他而出」。這兩位被說成是他瑪氏所生,他瑪氏是猶大的兒媳;她雖然是迦南婦人,卻有幸在基督的家譜中被提及,基督來是為了拯救外邦人,也為了拯救猶太人:猶太人也不能因此責備我們的傳福音者將她列入家譜;因為他們自己也經常承認彌賽亞將從她而出:他們說【F18】。

法勒斯生希斯崙;在路得記4:18中稱為希斯崙,那裡使用了與此處相同的詞組。他還有另一個兒子名叫哈母勒(代上2:5),但家譜從法勒斯透過希斯崙的血脈延續。

希斯崙生亞蘭;在路得記4:19中稱為蘭,那裡使用了與此處相同的說法。希斯崙除了他之外,還生了耶拉篾、基路拜或迦勒,以及西割(代上2:9,21),但這些人不在血脈中。與約伯交談的以利戶,據說與蘭有親屬關係(伯32:2),他是否與蘭或亞蘭是同一個人,值得探究。

【第4節】

亞蘭生亞米拿達。這節經文與路得記4:19-20的家譜記載完全吻合。

【第5節】

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撒門生波阿斯,這在路得記4:21中有所記載,但舊約中沒有任何地方像這裡一樣說他是從喇合氏所生,即從妓女喇合氏所生。傳福音者是從傳統或猶太記錄中得知此事的。猶太作者們【F19】斷言彌賽亞將從波阿斯而出;他們也承認喇合嫁給了以色列的一位王子,有人說【F20】是約書亞:他們聲稱她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十歲;在曠野的四十年裡她一直為妓女,在耶利哥城被毀後嫁給了約書亞。為了替這樁與迦南婦人的婚姻辯護,他們告訴我們,她不屬於被禁止通婚的七個民族之一;而且,她在接待探子時已歸化。他們承認他們民族中有一些非常偉大的人物是從她而出,如耶利米、瑪西雅、哈拿篾、沙龍、巴錄、以西結、尼利亞、西萊雅和女先知戶勒大。事實的真相是,她成了撒門的妻子,或如歷代志上2:11所稱的撒瑪。他爾根在路得記4:20中說他是伯利恆人;他是拿順或拿轄的兒子,拿順是猶大支派中一位著名的王子,也是該支派的首領和隊長(民1:7,2:3,7:12,17,10:14)。彌賽亞從喇合而出,這是基督家譜中又一個外邦人的例子;第三個例子緊隨其後。

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路得是摩押人。猶太人普遍認為【F21】,她是摩押王巴勒的孫子伊磯倫的女兒;他們也經常提及【F23】,彌賽亞君王將從她而出;還有其他著名人物,如大衛、希西家、約西亞、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和但以理;因此,在這次家譜中提及她,他們不能說是不相關的。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被認為不是俄備得的親生兒子,而是他的第四代後裔;儘管在路得記中,他們之間沒有提及其他人,這裡也沒有。一位猶太作者觀察到【F24】。

【第6節】

耶西生大衛王。彌賽亞的血統延續在大衛的血脈中,他是耶西最小的兒子,被他的弟兄們輕視,被他的父親忽視和遺忘;但神揀選了他,膏立他為王,並使他坐在以色列的寶座上;因此他被稱為「大衛王」;也因為他是猶大支派的第一位君王,在基督的家譜中,他是彌賽亞君王的傑出預表,彌賽亞有時也以同樣的名字被稱呼(結34:24,37:24-25;何3:5),他將是大衛的子孫,正如耶穌所是,也是他父親大衛王位和國度的合法繼承人。

大衛王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這就是拔示巴,儘管沒有提及她的名字;要麼是因為她廣為人知,要麼是因為她所犯的罪,提及她的名字會輕易地喚起這段記憶:我們的譯者正確地補上了「曾是」,而不是像武加大拉丁譯本那樣補上「是烏利亞的妻子」,因為所羅門是從她所生,不是在她還是烏利亞妻子時,而是在她成為大衛妻子之後。

【第7節】

所羅門生羅波安。在列王紀上11:43中稱為羅波安,他是從亞捫女子拿瑪所生(王上14:21,31)。

羅波安生亞比雅,有時在列王紀上14:31中稱為亞比央,有時在歷代志下12:16中稱為亞比雅,有時像這裡一樣稱為亞比雅(代上3:10)。羅波安從押沙龍的女兒瑪迦所生(王上15:2),在歷代志下13:2中稱為烏列的女兒米該雅。瑪迦和米該雅是同一個名字;或者她和她父親一樣有兩個名字。

亞比雅生亞撒,他是一位好王;他母親的名字與他父親母親的名字相同;或許列王紀上15:10中指的是他的祖母,而不是他的親生母親。波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以及一份抄本錯誤地稱他為亞薩。

【第8節】

亞撒生約沙法。在列王紀上15:24中稱為約沙法,亞撒從示利的女兒亞蘇巴所生(王上22:42)。他也是一位非常好的君王。

約沙法生約蘭;在列王紀上22:50中稱為約蘭,他的父親將國度賜給他,因為他是長子(代下21:3)。

約蘭生烏西亞;在歷代志下26:1中稱為烏西亞,在列王紀下15:1中稱為亞撒利雅。他不是約蘭的親生兒子;他們之間有三位君王被省略了,即亞哈謝、約阿施和亞瑪謝;這要麼是因為對亞哈家所發的咒詛,約蘭娶了亞哈的女兒,亞哈的偶像崇拜受到第三或第四代的懲罰;要麼是因為這些王子品格不佳;要麼是因為他們的名字不在猶太人的登記冊上。這種省略絲毫不影響傳福音者的目的,即表明耶穌,真正的彌賽亞,是大衛家的人;猶太人也不應對此抱怨,正如他們所做的【F1】,因為舊約中也存在這種省略,特別是在以斯拉記7:2中,一次省略了六代;他們自己的一位家譜作者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他的話是這樣說的【F2】:

「我們在以斯拉的家譜中看到,他跳過了從亞希突到亞希突的七代(或許應該是 **ו**(六)而不是 **ז**(七),因為只省略了六代)。」

約蘭被說成生烏西亞,這也並非異議,因為他可以被說成是生烏西亞,其意義與之前關於希西家的觀察相同(賽39:7)。

【第9節】

烏西亞生約坦。在列王紀下15:7中稱為約坦,烏西亞從撒督的女兒耶路沙所生(王下15:33)。

約坦生亞哈斯,或亞哈斯(王下15:38),神賜給他兆頭,以及關於彌賽亞的著名預言(賽7:14)。

亞哈斯生希西家,或希西家(王下16:20),亞哈斯從撒迦利亞的女兒亞比所生(王下18:2)。他是一位非常虔誠的君王,並蒙神特別恩待,壽命增加了十五年(賽38:5)。

【第10節】

希西家生瑪拿西。或瑪拿西(王下20:21)。希西家從協西巴所生(王下21:1)。他因其罪惡和為罪謙卑而非常引人注目。

瑪拿西生亞們,從哈魯斯的女兒米書利密所生,來自約特巴(王下21:19)。他是一位非常邪惡的君王。

亞們生約西亞,或約西亞,從波斯加的亞大雅的女兒耶底大所生(王下22:1)。他是一位非常虔誠的君王,在他出生數百年前,他的名字就被預言了(王上13:2)。

【第11節】

約西亞生耶哥尼雅。這位耶哥尼雅就是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法老尼哥立他為王時給他起的名字,他原名以利亞敬(王下23:34),從魯瑪的毗大雅的女兒西布大所生(王下23:36)。

和他的弟兄。這些弟兄是約哈難、西底家和沙龍。其中兩人是君王,一人在他之前作王,即沙龍,他被稱為約哈斯(王下23:30,與耶22:11-12比較),另一人,即西底家,原名瑪他尼,在他兒子約雅敬之後作王:他們都是君王,這就是提及他弟兄的原因;也是為了將他與下一節的耶哥尼雅區分開來;後者似乎沒有任何弟兄:這些人是在

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這不應與「生」這個詞聯繫起來:因為約西亞並非在那時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他在此之前已經去世多年;也不應與耶哥尼雅聯繫起來,因為他從未被擄到巴比倫,而是在猶大去世,與他列祖同睡(王下24:6);而是與「他的弟兄」這個詞組聯繫起來:可以這樣翻譯,假設省略了 **τοὺς**(tous,那些),「那些在被擄到巴比倫時」,或巴比倫之囚時。

【第12節】

他們被帶到巴比倫之後。不是耶哥尼雅,而是耶哥尼雅的父親和猶太人。

耶哥尼雅生撒拉鐵。這裡所指的不是前一節提到的耶哥尼雅,而是他的兒子,在列王紀下24:6,8中稱為約雅斤,在耶利米書22:24,28中稱為哥尼雅,七十士譯本在歷代志下36:8和耶利米書22:24中都將這兩個名字譯為耶哥尼雅,他在歷代志上3:16中也被稱為耶哥尼雅。阿布法拉吉烏斯(Abulpharagius)【F3】稱他為朱納希爾(Junachir),並說他就是馬太福音中稱為朱科尼亞(Juchonia)的人;他斷言他是先知但以理的父親。但這裡出現了一個相當大的困難,他怎麼能被說成生撒拉鐵,在哈該書1:1中稱為示拉鐵,而他卻被宣告為「無子」(耶22:30)?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可以觀察到,所宣告的判決可以被視為帶有這個默示的條件或但書,即如果他不悔改。現在猶太人有一個傳統【F4】,說他在獄中悔改了,於是判決被撤銷;但沒有必要假設這一點,儘管這並非不合理的假設;因為判決並不意味著他不會有孩子,反而意味著他會有,這將在讀完整個經文後顯現:「耶和華如此說:要將這人寫明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在猶大掌權。」此外,希伯來文 **עֲרִירִי**(ariri),譯為「無子」,來自 **עָרָה**(arah),意為「使赤裸」或「使空虛」,因此不僅指沒有孩子或喪失孩子的人,也指因任何護理而失去生命祝福,變得赤裸、貧困和不幸的人,正如耶哥尼雅和他的後裔所經歷的:然而,猶太人沒有理由挑剔我們的傳福音者,因為撒拉鐵在歷代志上3:17中明確被稱為耶哥尼雅的兒子;他要麼是他的親生兒子,要麼,用他們的話說,是 **בֶּן מַלְכוּת**(ben malkuth),即「王國之子」【F5】,也就是他在王國中的繼承人,正如一些人所認為的;因為他看起來像是尼利的兒子(路3:27),儘管亞歷山大的耶迪達烏斯(Jedidaeus of Alexandria)【F6】或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 the Jew)的編年史說,耶哥尼雅被稱為尼利,因為大衛的燈(Ner)在他身上閃耀,而這燈幾乎熄滅了。

撒拉鐵生所羅巴伯。這段記載與舊約中許多經文完全吻合,其中所羅巴伯被稱為示拉鐵或撒拉鐵的兒子(拉3:2,5:2;尼12:1;該1

【腳註】
F1 T. Bab. Sabbat. fol. 116. 1. Vet. Nizzachou. p. 15, 39, 87, 94, 137, 186. Ed. Wagenseil.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16頁第1欄。尼扎霍古本,第15, 39, 87, 94, 137, 186頁。瓦根塞爾版。
F2 T. Bab. Sanhedrim, fol. 43.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43頁第1欄。
F3 Euseb. Hist. Eccl. l. 3. c. 39. p. 113. Vid. ib. l. 5. c. 8. p. 172. c 10. p. 175. & l. 6. c. 25. p. 226.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三卷第39章第113頁。參同書第五卷第8章第172頁,第10章第175頁,及第六卷第25章第226頁。
F4 Adv. Haeres. l. 3. c 1. 《駁異端》第三卷第一章。
F5 In Matt. Tom. l. p. 203. Ed. Huet. 《馬太福音注釋》第一卷第203頁。胡埃特版。
F6 Eccl. Hist. l. 3. cap. 24. p. 95. 《教會史》第三卷第24章第95頁。
F7 Synops. sacr. Script. p. 134. Vol. 2. 《聖經概要》第134頁,第二卷。
F8 Contra Haeres. l. 1. Haer. 29. & 30. 《駁異端》第一卷,第29及30異端。
F9 Catalog. Script. Eccles fol. 90. Tom. 1. ad Hedib. fol. 46. Tom. 3. 《教會作家目錄》第90頁,第一卷。致赫迪比亞書,第46頁,第三卷。
F10 T. Hieros. Megilla, fol. 71. 2. 《耶路撒冷他勒目》會堂篇,第71頁第2欄。
F11 Bereshit. Rabba, sect. 36. fol. 32. 1. 《創世記米大示拉巴》第36節,第32頁第1欄。
F12 T. Bab. Megilla, fol. 9. 2. 《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9頁第2欄。
F13 Vid. Fabricii Biblioth. Graec. l. 4. c. 5. sect. 2. p. 197. & Vales. not. in Euseb. Eccl. Hist. p. 52. 參法布里修斯《希臘文獻》第四卷第五章第二節第197頁,及瓦萊斯《優西比烏教會史注釋》第52頁。
F15 Apud Wagenseil. Tela Ignea. 瓦根塞爾《火之箭》所載。
F16 T. Bab. Sanhedrim, fol. 97. 1. Shir Hashirim Rabba, fol. 11. 4.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7頁第1欄。《雅歌米大示拉巴》第11頁第4欄。
F17 Juchasin, fol. 8. 1. Tzeror Hammor. fol. 29. 3. & 154. 4. 《家譜書》第8頁第1欄。《沒藥束》第29頁第3欄及第154頁第4欄。
F18 Shemot Rabba, sect. 30. fol. 131. 4. Caphtor, fol. 122. 1. 《出埃及記米大示拉巴》第30節,第131頁第4欄。《卡夫托》第122頁第1欄。
F19 Zohar in Gen. fol. 105. 4. Gloss in T. Bab. Maccot. fol. 23. 2. Tzeror Hammor, fol. 49. 2. Zoher in Gen. fol. 63. 3. 《創世記光輝之書》第105頁第4欄。《巴比倫他勒目》馬科特篇註釋,第23頁第2欄。《沒藥束》第49頁第2欄。《創世記光輝之書》第63頁第3欄。
F20 T. Bab. Megilia, fol. 14. 2. Juchasin, fol. 10. 1. Shalshelet Hakabala, fol. 7. 2. Abarb. Kimchi & Laniado in Josh. 6. 25. &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h, pr. neg. 112. 《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14頁第2欄。《家譜書》第10頁第1欄。《卡巴拉鏈》第7頁第2欄。阿巴班內爾、金奇和拉尼亞多在約書亞記6:25的注釋。以及摩西·科岑西斯《妥拉誡命》第112條。
F21 Targ. in Ruth. i. 4. T. Bab. Sanhedrim, fol. 105. 2. Horayot, fol. 10. 2. Nazir. fol 23. 2. Sota, fol. 47. 1. Zohar in Deut. fol. 109. 2. Shalshelet Hakabala fol. 8. 1. 《路得記他爾根》1:4。《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05頁第2欄。霍拉約特篇,第10頁第2欄。拿細耳篇,第23頁第2欄。所他篇,第47頁第1欄。《申命記光輝之書》第109頁第2欄。《卡巴拉鏈》第8頁第1欄。
F23 Targ. in Ruth iii. 15. T. Bab. Sanhedrim, fol. 93. 7. Midrash Ruth, fol. 34. 4. Zohar in Gen, fol. 72. 1. Tzeror Hammor, fol. 20. 4. & 123. 4. & 132. 4. 《路得記他爾根》3:15。《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3頁第7欄。《路得記米大示》第34頁第4欄。《創世記光輝之書》第72頁第1欄。《沒藥束》第20頁第4欄,第123頁第4欄,及第132頁第4欄。
F24 Juchasin, fol. 10. 2. 《家譜書》第10頁第2欄。
F25 Targum, Aben Ezra & Kimchi in loc. & Zohar in Exod. fol. 71. 1. 他爾根、亞本·以斯拉和金奇在該處的注釋。以及《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71頁第1欄。
F26 Seder Tephillot, fol. 278. 1. & 285. 2. Ed. Basil, T. Bab. Beracot, fol. 29. 1. 《禱告次序》第278頁第1欄及第285頁第2欄。巴塞爾版。《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29頁第1欄。
F1 R. Isaac Chizzuk Emunab, par. 2. p. 390. 拉比以撒《信仰的堅固》第二部分第390頁。
F2 Juchasin, fol. 10. 2. 《家譜書》第10頁第2欄。

【從被擄到巴比倫直到基督,共有十四代。】這必須像前面一樣理解;因為在這段時期內可能會有更多的世代,但這些世代足以滿足傳道者的目的;他認為這些世代值得提及,並且可以這樣計算:耶哥尼雅(或約雅斤)、撒拉鐵、所羅巴伯、亞比玉、以利亞敬、亞所、撒督、亞金、以利烏、以利亞撒、馬但、雅各、約瑟、基督。這種以世代計算的方式,不僅猶太人使用 F21,其他民族也使用,特別是希臘人;例如:

【第18節】

耶穌基督的降生是這樣:傳道者在完成基督的家譜後,接著講述他的降生,這包括他的懷孕和生產;他說

【是這樣】(**οὕτως**,houtōs),「以這種方式」,這非常奇妙和令人驚訝;

【因為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他們還沒有同房,馬利亞就顯出懷了孕,是從聖靈來的。】不是從男人懷孕,不,甚至不是從她的丈夫約瑟懷孕;基督作為人並沒有真正的父親,約瑟只是「照人看來」是他的父親;而是【從聖靈來的】,正如《路加福音》1:35所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這樣做是為了使基督的人性免於原罪的玷污;因此,作為聖靈直接的產物,且沒有罪,它才能夠與神的兒子聯合,並承擔他所應許的中保職分。當馬利亞被說成【顯出懷了孕】時,意思是,有明顯的跡象表明她懷孕了,特別是約瑟觀察到了這一點,他可能不僅知道她懷孕了,而且知道她是從聖靈懷孕的;通過與她的交談,她可能向他講述了天使與她之間發生的事(路加福音1:28-36);儘管看起來他當時還不知道這一點,或者至少沒有完全確信;因為他曾想休掉她,直到天使向他顯現,他才確信其真實性。馬利亞懷孕並被知曉,這些都是發生在她【許配給約瑟】的時候,因此馬利亞和耶穌的外在名譽都得到了保障;因為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許配之前,猶太人就會給他們兩人打上恥辱的烙印;而許配和她懷孕的事,都是在【他們還沒有同房】之前;也就是說,在他們作為夫妻同居之前,在他把她帶回家中並同床之前。許配是在他們這樣同居之前。猶太人通常是先許配或訂婚,然後才結婚,或者更確切地說,通過將女子帶到丈夫家中來完成婚姻,這之間有一段時間。邁蒙尼德 F25 以以下文字描述了訂婚的過程和方式。

【第19節】

她丈夫約瑟,【她丈夫約瑟】——她已經許配給他,根據猶太律法(申命記22:23-24),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儘管他們尚未同房——

【是個義人】,遵守神的律法,特別是關於姦淫的律法,完全良善貞潔,就像同名的族長一樣;這個品格與猶太人在他們那本誹謗性的 F2 《耶穌生平》書中對他的描述截然相反;在那本書中,他們以最惡毒的方式將他描繪成一個不貞潔、不義的人:

【不願明明地羞辱她】,或將她交給民事官員,根據蒙斯特的希伯來文版。希臘文的意思是通過懲罰來作為他人的榜樣,以阻止他們犯罪;在古代,它 F3 指的是最嚴厲的懲罰。這裡的意思要麼是將她帶到民事官員面前,以便根據《申命記》22:23-24的律法對她進行懲罰,該律法要求將人帶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這確實是公開羞辱;要麼是以非常公開的方式休掉她,從而使她蒙受公開的羞辱和恥辱。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他雖然嚴格公正善良,卻溫柔憐憫,

【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他深思熟慮,決定私下解除婚約,或以非常私密的方式給她休書;有時是將休書放在婦人手中或懷中(參申命記24:1)。在蒙斯特的希伯來文福音書中,它被譯為「他心裡想私下離開她」。

【第20節】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正思念這事的時候】,當他心裡反覆思量,考慮什麼是最合適、最恰當的做法,是公開休掉她還是私下休掉她;當他心裡思量神的榮耀、自己良心的平安以及馬利亞的名譽時,

【不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很可能就是向撒迦利亞顯現,並告訴他妻子將生一個兒子,以及向馬利亞顯現,告知她將懷孕並生下彌賽亞的同一位天使,他的名字是加百列(路加福音1:11, 19, 36)。如果我們相信猶太人的說法,這位天使必定是加百列,因為他們說 F4 (**אמלח על אנממד**,amlah le anmmd)「他被任命掌管夢境」;因為他【向約瑟夢中顯現】,這是主或他的天使過去向聖徒顯現並回應他們的方式之一(參創世記31:11;列王紀上3:5;撒母耳記上28:6, 15);猶太人 F5 將其視為預言的一種程度或類型:因此,這裡的天使不僅鼓勵約瑟娶他的妻子,

【說:「約瑟,大衛的子孫,】這樣說,一部分是為了證明他出自大衛的家系和血統,一部分是為了激發他的期望並堅固他的信心,相信他的妻子將生下所應許的大衛之子;主要是為了引起他對即將說的話的注意,

【不要怕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不要害怕你會得罪主,或給自己帶來任何羞辱或醜聞,彷彿你縱容一個淫婦;而是,既然她是你的未婚妻,已莊嚴地許配給你,就把她帶回家,與她一同生活,公開承認她是你的妻子。他受到以下理由或論證的鼓勵,

【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沒有與男人犯下任何罪行;她的懷孕是從聖靈來的,完全是因為聖靈臨到她身上,以奇妙和神蹟的方式蔭庇她。我說,天使不僅以這種方式鼓勵約瑟,而且在下一節中以預言的方式向他傳達了一些事情。

【第21節】

她將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雖然她懷孕了,但除了預言或神聖啟示之外,不可能知道她將生一個兒子,他的名字將被稱為耶穌;這個名字與約書亞和何西阿的意義相同,可以解釋為「救主」(使徒行傳13:23);因為「耶穌」(**יֵשׁוּעַ**,Yeshua)這個詞來自(**יָשַׁע**,yasha),意思是「拯救」。天使給出的名字的理由與此相符,

【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裡歸於他的救恩,他作為神又是人,完全適合這項工作,並且是這救恩的唯一創始者,應當理解為不是屬世的,而是屬靈和永恆的救恩;正如《以賽亞書》45:17所預言的,以及老雅各在說「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創世記49:18)時所展望的;猶太他爾根譯者 F6 將其解釋為:

【第22節】

這一切事的成就,】這些不是天使的話,而是傳道者的話;他指出,馬利亞從聖靈懷孕,以及她在純潔童貞之身,在與約瑟同房之前,以如此非凡的方式懷孕,儘管她已許配給他,卻未被他觸碰,這一切都是以這種方式和這些情況成就的,

【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也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話,有些抄本也這樣寫。所指的經文在《以賽亞書》7:14;那裡所說的話是藉著神聖的啟示;是主藉先知說的;主的靈藉著他說話。先知和聖潔的人過去都是被聖靈感動而說話的;因此他們所說的話應被視為神的話。現在,以賽亞的預言與傳道者在此記載的事實之間,完全一致:預言顯示了神對這件事的旨意、籌劃和決定;它的成就顯示了神話語的信實和真實;預言宣告這事將會發生,而這事本身也成就了,以便所說的話得以應驗;這不僅僅是藉著配合,或以預表和奧秘的方式,而是以嚴格、恰當和字面意義上的方式。

【第23節】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這些話正確地應用於童貞女馬利亞和她的兒子耶穌,因為除了他們之外,這些話不能理解為指其他人;不能指亞哈斯的妻子和他的兒子希西家,希西家當時已經出生,在這些話說出時,他必定已經十一或十二歲了;也不能指亞哈斯與她或任何其他人所生的其他兒子,因為沒有其他人是猶大之主;也不能指以賽亞的妻子和他的任何兒子,因為他從未有任何兒子成為猶大王。這裡的預言像《以賽亞書》中一樣,以「看哪!」開頭,不僅是為了引起和固定注意力,更是為了表明即將講述的是一些奇妙和非凡的事情;因此被稱為(**אוֹת**,oth)一個「記號」、奇蹟或神蹟;這奇蹟並不在於,如一些猶太作家 F7 所說,所說之人當時不適合懷孕,因為沒有這樣的暗示;也不在於,這將是一個兒子而不是女兒 F8,這是預言的;因為奇蹟不在於預言的真實性,而在於所預言之事物的非凡性;更不在於 F9,孩子一出生就吃奶油和蜂蜜;因為對於新生兒來說,攝取任何甜美可口的液體都是最自然和常見的。但這個記號或奇蹟在於,「童女」將「懷孕」或「有孕」;因為傳道者將(**עַלְמָה**,almah)翻譯為(**παρθένος**,parthenos)「童女」是正確的;因為七十士譯本在他之前數百年就這樣翻譯了,根據這個詞的意義,它來自(**עָלַם**,alam),意思是「隱藏」或「遮蓋」;童女是指那些不為男人所知,未被男人揭開的女子,在東方國家,她們被隔離,不與男人交往;並且根據這個詞在所有其他地方的使用(創世記24:43;出埃及記2:8;詩篇68:25;雅歌1:3;6:8;箴言30:19)。最後一處經文猶太人引以為傲,認為對他們有利,對我們不利,但毫無理由;因為並未顯示「少女」和「淫婦」是同一個人;如果她們是,這個墮落的女子可以根據她自己的說法,或在不認識她的人眼中,或在她被玷污之前,被稱為少女或童女;參《申命記》22:28。此外,如果這可以理解為任何已婚或未婚,與男人有過關係的年輕女子,那麼她「懷孕」或「有孕」,並「生一個兒子」就不是什麼奇蹟,不是什麼令人驚訝的事情了。接著說,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賽亞和馬太之間的差異微不足道,一個是「你將稱呼」,即你童女將稱呼他這個名字;另一個是「他們將稱呼」,即約瑟、馬利亞和其他人;因為,除了有些抄本在馬太福音中讀作(**καλέσεις**,kaleseis)「你將稱呼」之外,兩者中的詞都可以被動地翻譯為「將被稱呼」;其意思不是說他將普遍被稱為這個名字,就像《以賽亞書》9:6中提到的任何或所有名字一樣,而只是說他將是那樣,這是這個詞的常見用法;或者他將是那樣,並被他人視為那樣,這符合這個名字的意義,傳道者說,

【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因為這是一個複合詞,由(**אֵל**,El)「神」和(**עִמָּנוּ**,immanu)「與我們同在」組成,與耶穌非常吻合,他是在我們人性中的神,是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的(約翰福音1:14),並且是神與我們之間唯一的中保(提摩太前書2:5)F11。七十士譯本在《以賽亞書》8:8中也這樣解釋這個詞。

【第24節】

約瑟醒了,】也就是從睡夢中醒來,(**τοῦ ὕπνου**,tou hupnou)「那睡眠」,他要麼是在思索馬利亞懷孕之事時自然入睡,要麼更可能是主使他入睡,目的是讓他能在夢中得到神的旨意啟示;他從床上或他所在的地方起來,立刻毫不遲延地,

【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行,】他堅信這是神差來的使者,這件事是出於主。因此他

【把妻子娶過來,】也就是說,他公開娶了她,她是他之前已經許配的,他把她帶到家中,或讓她繼續住在那裡,與她以夫妻關係生活,並承認她是他的妻子,從此不再有休掉她的念頭。

【第25節】

只是沒有和她同房,】或「但他沒有和她同房」,(**καὶ**,kai)對應希伯來文的(**וְ**,w),也就是說,雖然她是他的妻子,但他沒有與她發生肉體關係,或與她同房。這些詞是一種委婉語,或一種表達夫妻行為的謙遜方式,這是一種非常古老的方式(參創世記4:1),並在各民族和語言中被使用。他的這種行為是必要的,

【直到她生了兒子(有古卷作:頭胎的兒子),】這樣才能顯明她不僅是童貞女懷孕,而且是童貞女生產:因為前面所引用的預言中都提到了這兩點,「必有童女懷孕生子」;這就如同說,童貞女將懷孕,並且「童貞女」將生一個兒子。「頭胎的兒子」是指首先打開母腹的,無論之後是否有其他孩子(出埃及記13:12-13;民數記3:12)。基督被稱為馬利亞的頭胎兒子,因為在她之前沒有其他孩子,無論她之後是否有其他孩子;因為她終身童貞似乎不是一個必要的信仰條款:因為當經文說,

【約瑟沒有和她同房,直到她生了兒子,】其確切含義是,他之前沒有和她同房。但之後他是否同房,則不那麼明顯,也不是什麼重要的事;「直到」這個詞可以這樣理解,指涉之前的一段時間,而不能肯定之後的時間與之相反(撒母耳記下6:23;馬太福音23:39),這裡可能就是這種情況,而且通常也是這樣理解的;它也可以被視為僅僅表達中間時間,如《馬太福音》5:26和《使徒行傳》27:33,正如比撒所觀察到的。基督是馬利亞的「頭胎兒子」,因為他是人,也是神的頭胎兒子,或他神獨生的兒子。經文進一步指出,她「給他起名叫耶穌」,正如天使預先告訴她(路加福音1:31)和約瑟(馬太福音1:21)的。

【腳註】
F21 Vid. Pirke Abot. c. 5. sect. 2. F23 Attica sive l. 1. c. 10. p. 19. F24 Clio. l. 1. c. 184. p. 74. 見《父訓》第五章第二節。
F23 Pausanias says, ``From Tharypus to Pyrrhus the son of Achilles, ( pente andrwn ) ( kai deka eisi geneai ) , were fifteen generations of men.'' And Herodotus F24 speaking of those who had reigned in Babylon, says, among them were two women, one whose name was Semiramis, who reigned before the other ( genehsi pente ) , five generations; many other instances of the like kind might be given. 鮑薩尼亞斯說:「從塔里普斯到阿基里斯之子皮洛士,共有十五代人。」希羅多德 F24 談到在巴比倫統治的君王時說,其中有兩位女性,一位名叫塞米拉米斯,她在另一位之前統治了五代;還有許多其他類似的例子可以舉出。
F25 Hilchot. Ishot. c. 1. sect. 1, 2, 3. F26 In loc. F1 Yebamot, c. 3. sect. 10. 《婚姻法》第一章第一、二、三節。
F2 Teldos Jesu, p. 3. F3 A. Gellii Noct. Attic. l. 6. c. 14. 亞·蓋利烏斯《阿提卡之夜》第六卷第十四章。
F4 Zohar in Gen. fol. 103. 3. F5 Zohar in Gen. fol. 103. 3. & Maimon. Yesode Hattorah. c. 7. l. 13.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103頁第3欄;邁蒙尼德《律法基礎》第七章第13節。
F6 Targum Jon. Ben Uzziel in loc. 約拿單·本·烏西爾他爾根,此處。
F7 Jarchi. in Isa. vii. 14. F8 Gaon. in Aben Ezra, in ib. F9 Kimchi & Aben Ezra in ib. R. Isaac Chizuk. Emun. p. 1. c. 21. F11 See more of this in a book of mine, called "The Prophecies of the Old Testament concerning the Messiah, literally fulfilled in Jesus", ch. 5. p. 92, 93 關於此點,請參閱我的著作《舊約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在耶穌身上字面應驗》第五章,第92、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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