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可福音

第十章
【第1節】

他從那裡起身,從加利利,特別是從迦百農,

來到猶太的邊界;進入那些與以色列地稱為猶太的部分接壤的地方,與加利利區分開來:

約旦河的對岸;他在哈馬特橋渡過約旦河。他所到的特定地點是伯大巴拉;參見(約翰福音10:40)(約翰福音1:28):約翰曾在那裡傳道和施浸。

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大批群眾從加利利跟隨他,當他們聽說他再次來到他們那裡時,無疑有更多人從鄰近地區湧向他。

他照常又教訓他們;這曾是他以前的習慣,無論他走到哪裡,他都會傳講神的道,教導人們對他們有益、對他們不朽靈魂有用的事;他現在和在這裡也是如此。馬太福音記載,他不僅如此,還醫治了他們許多人的身體疾病(馬太福音19:2)。

【第2節】

法利賽人來到他那裡;他們到處都是如此;不是為了受教於他,而是為了陷害他。

問他說:「人休妻可以嗎?」馬太福音補充說:「為著任何緣故」(參見馬太福音19:3的吉爾注釋):因為離婚可以合法地為著一個緣故,即姦淫,但不能為著任何或所有緣故;這就是法利賽人這個問題的含義;他們提出這個問題,不是為了獲取信息,而是

試探他;試圖使他陷入困境,如果他否認離婚的合法性,他們就會以摩西的權威來反駁他;或者如果他允許離婚為著任何緣故都是合法的,他們就會以他以前的教導(馬太福音5:32)來反駁他,從而將他暴露為一個前後矛盾的傳道者。這個子句在敘利亞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譯本中置於問題之前。

【第3節】

耶穌回答說,非常謹慎和智慧地,

「摩西吩咐你們什麼?」根據馬太福音,他向他們提出了另一個問題;參見(馬太福音19:4);毫無疑問,這兩個問題都提出了,而且是在他們強調摩西的權威和律法之後。因此,他非常恰當地問他們,摩西關於離婚說了什麼,他留下了什麼律法;並要求他們提出並重複它,以便審查其含義,並考慮它是基於什麼原因給出的。

【第4節】

他們說,作為回應,

「摩西准許寫休書,把妻子休了。」摩西並沒有命令他們休妻,只是准許他們這樣做:並吩咐說,如果他們不能忍受與妻子同住,而要休妻,他們就應該給她一張休書,證明她已被休,然後將她送出家門,自由地嫁給其他人;這條律法或許可在(申命記24:1)中。關於休書的形式,參見(馬太福音5:31的吉爾注釋)。

【第5節】

耶穌回答說,關於他們所強調的摩西的這條命令或許可: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才寫這條誡命給你們。」這不是因為它本質上是正確的,也不是因為它符合神最初的旨意;而是因為猶太人是如此殘酷、心硬的人,如果沒有這個許可,他們中一些對妻子不滿意的人,會以非常不人道的方式對待她們,甚至殺害她們;因此,為了防止進一步、更大的傷害,摩西才給予他們這樣一條誡命;參見(馬太福音19:8的吉爾注釋)。

【第6節】

但從創世之初,世界的創造,或人的創造:「**מִתְּחִלַּת בְּרִיאַת הָעוֹלָם**」(mitchelat briyat haolam,從世界的創造之初),是猶太人常用的一種說法F18: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中省略了「創造之」這個詞;在比撒最古老的抄本中也是如此,只讀作「從起初」,如馬太福音19:4,8,參見(馬太福音19:4的吉爾注釋),(馬太福音19:8的吉爾注釋)。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最初被造的,亞當和夏娃,人類的始祖,第一對結合的,是一男一女;因此不可能有多妻制或離婚:亞當不能有多於一個妻子:他也不能休掉夏娃,再娶另一個;沒有為任何此類習俗和做法作出規定;參見(馬太福音19:4的吉爾注釋)。在康普魯頓版中,補充說:「並說」,指以下的話。

【第7節】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波斯語譯本補充說:「和兄弟姐妹」,但在原文(創世記2:24)中,或在任何福音書抄本中,都沒有任何根據。

與妻子連合;參見(馬太福音19:5的吉爾注釋)。

【第8節】

二人成為一體;這是引自(創世記2:24)的其餘部分;參見(馬太福音19:5的吉爾注釋);

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正如亞當和夏娃因創造和婚姻而成為一體:因此,兩個人,一男一女,合法結婚後,就成為一體,或「一個身體」,如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譯本所譯;因此,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自己的身體,除了姦淫的情況外,不應有任何分離,直到死亡;參見(馬太福音19:6的吉爾注釋)。

【第9節】

所以神所配合的;參見(馬太福音19:6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在屋裡;基督在使法利賽人緘默並遣散群眾後,退到屋裡:

門徒又問他這事;關於他與法利賽人討論過的離婚問題;有些話是他們不習慣聽到的,他們也不完全明白;因此選擇私下與他討論這個話題,以獲取進一步的信息。

【第11節】

他對他們說;與馬太福音5:32,19:9所說的相同;參見(馬太福音5:32的吉爾注釋),(馬太福音19:9的吉爾注釋):

凡休妻另娶的;如果沒有不潔淨的情況;如果他的前妻沒有因破壞婚姻而傷害他:

就是犯姦淫,得罪她了;傷害了他的合法妻子;或「在她身上」,或「與她」,與他所娶的人。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省略了「得罪她了」這個短語。

【第12節】

婦人若離棄丈夫;並非摩西律法有同樣的規定或許可,允許婦人離棄丈夫,如同丈夫離棄妻子一樣;在猶太人中也不曾實行,除非在他們衰落時期,約在基督時代,他們從外邦人那裡學來了這種做法;他們說F19:

這種文書被稱為「**גֵּט מִיאוּן**」(get mi'un,拒絕書),有時也稱為「**שְׁטָרֵי מִיאוּן**」(shetarei mi'un,拒絕信件)F25,但我從未見過已婚婦女給丈夫的休書。殉道者游斯丁提到F26一位基督徒婦女「**ῥεπούδιον δοῦσα**」(repoudion dousa,給了休書)給她的丈夫:因此,這樣的事情曾經發生過,在基督時代也可能發生,他所指的就是這些;關於這些,他說,如果一個婦女這樣做,

另嫁他人,就是犯姦淫了;與她所嫁的男人犯姦淫,並且得罪了她不公正地離棄的前夫。

【第13節】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那些地方的父母、朋友或保姆,聽說了耶穌的名聲;對他這位偉大的先知、聖潔善良的人抱有很高的評價,便抱著或牽著他們的孩子來,

要他摸他們;正如他醫治病人時所做的那樣,這些孩子可能也有病,儘管沒有明說:

門徒就責備那些帶孩子來的人;參見(馬太福音19:13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耶穌看見就惱怒;他看到門徒責備那些帶孩子來見他的人,

就甚惱怒;對他的門徒,他們管得太多了;因為他們應該先知道他們夫子的旨意;是否他樂意賜予這些孩子所求的恩惠,而不是自行禁止他們:

對他們說;波斯語譯本讀作「對門徒說」: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或「那些像這些人一樣的」,如敘利亞語譯本所譯;或如阿拉伯語譯本,「那些像這些人一樣的」;波斯語譯本,「那些像這些小孩子一樣的」;在純真和謙卑上;參見(馬太福音19:14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是主在即將斷言一件重要事情時所用的語氣,他希望人們注意。

凡不接受神國的;指福音及其奧秘:

像小孩子一樣;放下一切驕傲和偏見,以謙卑溫柔的心領受:

就絕不能進去;他將無法獲得對福音的真正屬靈知識;他也不應被接納進入福音教會的狀態,以及其聖禮。

【第16節】

於是耶穌抱著他們;敘利亞語譯本說「抱在懷裡」;衣索比亞語譯本說「把他們放在懷裡」;波斯語譯本譯作「他把他們抱在懷裡」:所有這些都表達了他對他們的極大溫柔和愛意:

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衣索比亞語譯本將這些子句顛倒,先說祝福,這與詞語和事物的自然順序相反;因為他首先按照猶太人的習俗給孩子們按手,然後為他們禱告,並祝願他們一切幸福和昌盛;參見(馬太福音19:15的吉爾注釋)。

【第17節】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因為他祝福了孩子們之後,就離開了約旦河對岸的猶太邊界,朝著耶路撒冷的方向前進(馬可福音10:32),當他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時,

有一個人跑來;一個年輕人,是猶太人中的一個官員,非常富有,地位顯赫,財產豐厚;他聽說基督要離開那些地方,就急忙跑來見他,想在他完全離開之前與他交談;

跪在他面前;作為極大尊敬和禮貌的表示:有些譯本,如波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作「敬拜他」;這必須理解為世俗的敬拜,而非宗教性的:這些詞語可以直譯為「跪他」;萊特富特博士懷疑,這不僅僅是向基督屈膝;他可能還抓住了基督的膝蓋並親吻它們,這在猶太拉比中很常見,他用幾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

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個人雖然年輕,而且富有,卻思念來世和永生:他相信在今世之後有永生,所以他不是撒都該人;但他對獲得永生的方式有錯誤的觀念:他認為可以通過律法的行為來獲得,這表明他是一個法利賽人;然而永生是神的恩賜,通過彌賽亞,就是他現在所求助的那位,他擁有永生之道;他向他提出這個問題,再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了,因為他自己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或通往永生的真道路:如果他留意自己的話,這些話暗示永生是一種產業,他可能會明白,永生不是靠人的努力和行為獲得的;而是我們天父賜給他兒女的遺贈,是通過遺囑、應許和白白的恩賜而來的;所以它不是出於律法;那些屬於律法的人也不是它的繼承人(羅馬書4:14)(加拉太書3:18);參見(馬太福音19:16的吉爾注釋)。

【第18節】

耶穌對他說;與馬太福音19:17相同,參見(馬太福音19:17的吉爾注釋)。

「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這不是否認他良善,也不是因為他稱他良善而生氣,而是為了引導這個年輕人真正認識他,認識他的良善,甚至認識他的神性:

「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有些譯本譯作「除了獨一的神」,如武加大拉丁語、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因此這些話證明了神性的合一,與(申命記6:4)相符,但不能理解為排除了聖子和聖靈,他們與聖父同為獨一的神:這些話也絲毫沒有反駁基督的神性,或證明他不是神,正如猶太人所反對的F1;因為這不是指聖父的位格,以區別於聖子和聖靈,他們同樣良善:基督在這些話中也沒有否認自己是神,而是暗示了這一點;因為他良善的意義與神良善的意義相同:馬太福音補充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19:17):基督說這話並非他自己的意思,認為通往永生的道路在於遵守律法的誡命;而是他以法利賽人和這個人的語言說話;他的目的是要使他意識到通過這些事獲得永生的不可能,正如後續所示:因此,上述猶太人F2沒有理由用這段話來反駁耶穌的追隨者,好像這是他承認,不遵守摩西律法的誡命就不可能得救。

【第19節】

「誡命你是曉得的:」神在西奈山賜給摩西的這些誡命;猶太人教導他們的孩子;所以這個年輕人理應知道它們是什麼,有多少條,儘管他對它們的廣度和屬靈性一無所知;

「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其中可以觀察到,誡命的嚴格順序並未保持;第七條誡命「不可姦淫」置於第六條「不可殺人」之前;儘管阿拉伯語譯本將它們按順序排列;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則置於最後:但猶太人沒有理由反對這一點,因為他們有一條規則,即「**אֵין מֻקְדָּם וּמְאֻחָר בַּתּוֹרָה**」(ein mukdam u'me'uchar baTorah,律法中沒有先後之分)F3,也就是說,順序並未嚴格遵守;有時,先說的放在後面,後說的放在前面。有一條誡命,「不可虧負人」,即不可用武力或欺詐奪取他人的財產,這是其他福音書作者都沒有的。哈蒙德博士和其他人認為,這是對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的解釋;意思是,人應當滿足於自己的境況,不應貪圖他人的財物,或以任何方式尋求減少他人的財物以擴大自己的。一位猶太人F4反對我們的主耶穌,說他沒有提到(出埃及記20:3-11)(申命記5:6-15)中的其他誡命,他似乎是指第一塊法版上的誡命,這些誡命涉及神的合一和他的敬拜,這些更為重要;對此可以回答說,我們的主在上一節中確實暗示了神性的合一,以及他本質上、無限且獨立的良善,這些是他敬畏和敬拜的基礎;此外,正如基德主教所觀察到的F5,用一些誡命來代表全部誡命是再常見不過的事;參見(彌迦書6:8);是的,耶穌這種做法可以從舊約中得到證明,例如(詩篇15:1),其中提出了一個與這個年輕人的問題非常相似的問題;然而在回答中,我們只看到提到了對第二塊法版的順服:對這位博學主教的回答,可以補充說,基督舉例說明了第二塊法版上的誡命,因為這些誡命對這個年輕人來說更為人所知,也更容易理解;「誡命你是曉得的」;也就是說,他所提到的以下誡命:此外,從較小到較大的論證非常有力,這暗示著,如果第二塊法版上關於鄰舍的誡命是必須遵守的,那麼關於神自己的誡命就更應當遵守;如果人們在遵守較小的誡命上有所欠缺,就很難認為他們在遵守較大的誡命上是完美的;因此,永生絕不能通過律法的行為獲得,這正是我們主的意圖。

【第20節】

他回答說,帶著幾分自負,

「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參見(馬太福音19:20的吉爾注釋)。比撒說,在某個抄本中,像那裡一樣,補充說:「我還缺少什麼呢?」在史蒂芬斯的一個抄本中也是如此。

【第21節】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不是作為神,以他愛他子民的特殊之愛,這些子民是父賜給他的,被他的血所救贖,他用他的恩典呼召他們,用他的義稱義他們,赦免他們的罪孽,最終使他們得榮耀:而是作為人,他對他有一種人性的情感;只要他身上有任何道德上的良善表現,就符合他,他愛公義,恨罪孽;儘管這個年輕人表現出許多虛榮、驕傲和自負,他並沒有粗暴地對待他,而是親切溫柔地;當他說出上述話語時,耶穌看著他,定睛看他;這種眼神暗示,他無法相信他已經完美無缺地遵守了所有的誡命;然而,他選擇不以謊言責備他,不指責他驕傲自大,而是對他說好話,友善地對待他;並盡其所能稱讚他勤奮遵守誡命:在這個意義上,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們也使用這個詞,例如當(歷代志下18:2)說亞哈「說服他」(約沙法)時,他們譯作「**ἠγάπησα**」(egapesa,他愛他去基列的拉末):他對他說好話,友善地對待他,並用甜言蜜語說服了他:同樣,當(詩篇78:36)說以色列人「奉承他」(神)時,他們譯作「**ἠγάπησαν**」(egapesan,他們用口愛他);對他說好話,稱讚他和他所行的,並以此方式表達對他的愛,儘管只是口頭上的。此外,基督不僅可能對這個年輕人說話親切,他還可能做出一些外部姿態:這表明了他對他的人性情感和尊重。萊特富特博士推測,這可能是親吻他的頭,因為他當時跪著,這樣做很方便;而且這在猶太學者中經常被用作表達尊重的舉動,他舉了幾個例子;還可以從《光輝之書》(Zohar)中補充更多例子,其中我們經常讀到一位拉比親吻另一位拉比或其學生的頭。但這個短語最令我滿意的解釋,可以從「七十士譯本」的使用中推斷出來,他們經常將希伯來文「**רָחַם**」(racham,憐憫或施恩)譯作這裡所用的詞:因此(箴言28:13),「承認並離棄的,必蒙憐恤」,他們譯作「**ἀγαπηθήσεται**」(agapethesētai,必被愛);(何西阿書2:23),「我必憐恤那不蒙憐恤的」,他們譯作「**ἀγαπήσω**」(agapēsō,我必愛那不蒙愛的);還有(撒迦利亞書10:6),「我必使他們歸回,安置他們,因為我憐恤他們」,他們譯作「**ὅτι ἠγάπησα αὐτούς**」(hoti ēgapēsa autous,因為我愛他們);參見(以賽亞書60:10)。那麼,根據這個詞的用法,其含義是,當他以如此自負的方式表達自己時,耶穌看著他,對他懷有憐憫之心;他憐憫他對律法在屬靈性和廣泛性上的無知;憐憫他的驕傲和虛榮,他對自己的自負和自誇:因此,為了使他謙卑,並減輕他對自己的這些膨脹思想;

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在最後這個子句之前,衣索比亞語譯本加上了「你若願意完全」,出自(馬太福音19:21),參見那裡的注釋:科普特語譯本和史蒂芬斯的兩個抄本在以下內容之前讀作:

「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還要來,背起你的十字架,跟從我。」這個年輕人主要的罪似乎是對今世之物的過度迷戀;他的財富是他的偶像,他的心繫於此,並信賴於此:因此,他遠沒有遵守所有的誡命,他甚至沒有遵守第一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他身上不止缺少一件,但基督將此視為第一件;沒有必要提及其他;這觸動了他的痛處,充分考驗並充分暴露了他自誇完美的虛榮。武加大拉丁語譯本省略了「背起你的十字架」這個子句,馬太福音也沒有提及。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你死亡的十字架」,並將其置於「來跟從我」之前;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也是如此;但阿拉伯語譯本將其置於最後;參見(馬太福音19:21的吉爾注釋)。

【第22節】

他聽見這話,就變了臉色;他缺少一件,特別是他被要求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而使他更加憂傷的可能是,他必須背負羞辱、苦難、迫害和死亡的十字架;他的臉色因此而變,

憂憂愁愁地走了;他發現自己必須放棄兩件他心愛的事物,即他自義的偶像和不義的錢財;他驕傲的氣球被刺破了,他的虛榮和自負暴露無遺;他被要求放棄他的財產;所有這些都令他極度沮喪,極度不悅:

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參見(馬太福音19:22的吉爾注釋)。

【第23節】

耶穌周圍一看;看看他與那個年輕人的談話及其結果對他的門徒產生了什麼影響;也為了引起他們對他即將說的話的注意:

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入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指福音的時代,藉著接受福音的教義,並順服其聖禮;參見(馬太福音19:23的吉爾注釋)。

【第24節】

門徒就希奇他的話;因為他們期望,彌賽亞的國度很快就會以極大的世俗榮耀和威嚴建立起來;而且國中所有富人都會進入其中,成為他的子民,並共同支持其榮耀和輝煌:

耶穌又回答他們說:「孩子們哪!」猶太人常用「孩子們」來稱呼智者的門徒或學生;因此他們有句諺語F6:「**הַתַּלְמִידִים קְרוּיִם בָּנִים**」(hatalmideem kruyim banim,門徒被稱為孩子),他們從(列王紀下2:3)(以賽亞書8:18)中證明了這一點。

「倚靠錢財的人進入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他這樣說,一部分是為了證實他之前所說的,這讓他的門徒感到驚訝;一部分是為了解釋,他所指的是那些信賴財富、心繫財富、將希望和幸福寄託於財富的人:而這樣的人進入神的國的巨大困難,或者說不可能,在接下來的話語中表達得更為強烈。

【第25節】

駱駝穿過;參見(馬太福音19:24的吉爾注釋)。

【第26節】

他們就越發希奇;他們更加驚訝,對我們主使用上述比喻感到極度震驚;在他們看來,這表明富人進入神的國是絕對不可能的;他們表達了他們的驚訝,

彼此說:「這樣誰能得救呢?」如果富人不能在彌賽亞的國度裡得救,那麼誰能呢?參見(馬太福音19:25的吉爾注釋)。波斯語譯本譯作「這個人怎麼能得救呢?」好像這些話特別指那個擁有許多產業,憂愁離去的年輕人。

【第27節】

耶穌看著他們;從他們的臉色看出他們心中的驚訝和焦慮,也憑著他的全知,知道他們私下的議論:

說:「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卻不然;因為在神凡事都能。」甚至能將駱駝縮小到足以穿過針眼;並能感動富人的心,使他不再信賴和依靠世俗的財富,使他順從神的旨意,進入神的國;也能保護和拯救他貧窮卑微的跟隨者,儘管他們會遇到一切困難、危險和反對;參見(馬太福音19:26的吉爾注釋)。

【第28節】

彼得就開口對他說;只注意到基督應許年輕人天上的財寶,前提是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但由於他已在某種程度上擺脫了因主最後的話語而對富人進入神國的困難所產生的驚訝和震驚;並從中鼓起勇氣,開始注意到以下案例,作為基督所說之話的例證和說明;因為那使他們為基督放棄所有世俗財產(儘管微不足道)的能力,也能在一個無論多麼富有的人心中產生類似的效果:

「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馬太福音補充說:「這樣,我們要得什麼呢?」(參見馬太福音19:27的吉爾注釋)。

【第29節】

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位福音書作者省略了馬太福音所記載的;彼得和他的同伴門徒在當時跟隨了基督,將來當他顯現榮耀時,他們將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參見(馬太福音19:28),那裡補充的意義與此處相同;

「人為我和福音的緣故,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兒女、田地,」為了傳揚或承認基督和他的福音。武加大拉丁語譯本省略了「妻子」一詞,或許是因為在下一節中沒有重複;但所有抄本和其他譯本都有這個詞;參見(馬太福音19:29的吉爾注釋)。

【第30節】

他今世必得百倍;不是說他會有一百棟房屋、兄弟,而是說他今生所享受的,比所提到的任何事物都好一百倍;即,

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參見(馬太福音19:29的吉爾注釋),這裡補充說,

「連同逼迫。」敘利亞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單數,「連同逼迫」;這表明即使在今生最大的幸福和最高的享受中,這也是可以預期的;儘管聖徒為基督遭受最嚴厲的逼迫時所享受的,往往比他們為他所放棄或失去的一切好一百倍,甚至無限超越;因此是對一切的充分補償:然而這並不是他們將擁有的一切;因為接下來說,

「來世必得永生。」這樣他們將得到雙倍的報償;一次在今生,另一次在來世:在《雅歌他爾根》8:7中有一段話與此有些相似,其中世界的耶和華被描繪為說;

【第31節】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參見(馬太福音19:30的吉爾注釋)。

【第32節】

他們在路上;在路上,已經離開了約旦河對岸的猶太邊界:

上耶路撒冷去;去那裡即將舉行的逾越節,基督將在那裡受苦和死亡;因為這是他最後一次旅行,也是他最後一次在那裡吃逾越節:

耶穌在他們前頭走;作為他們的先鋒、嚮導和領袖,無憂無慮,無所畏懼;儘管他知道將會發生什麼,以及針對他的陰謀正在形成:他這樣做是為了激勵他的門徒,並為他們留下榜樣,使他們跟隨他的腳步:

他們就驚訝;他如此樂意上耶路撒冷,以及他所表現出的愉快精神,儘管他在那裡有那麼多強大的敵人,去那裡會使他面臨最大的危險。

他們跟從;因為他們選擇不離開他,而是決心無論如何都要與他同在,儘管

【腳註】
F18 Bereshit Rabba, sect. 3. fol. 2. 3. & sect. 4. fol. 4. 1.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三章第2頁第3欄,第四章第4頁第1欄。
F19 Bereshit Rabba, sect. 18. fol. 15. 3.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18章第15頁第3欄。
F20 Antiqu. l. 15. c. 11. & 18. 7. 《猶太古史》第15卷第11章,第18卷第7章。
F21 Bercshit Rabba, sect. 17. fol. 14. 4.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17章第14頁第4欄。
F23 Misn. Edict. c, 2. sect. 3. 《密示拿》誓言篇,第二章第三節。
F24 Maimon. Hilch. Gerushim, c. 11. sect. 1, 8, 9, 11. 邁蒙尼德《離婚律法》第11章第1、8、9、11節。
F25 Misn. Bava Metzta, c. 1. sect. 8. 《密示拿》中門篇,第一章第八節。
F26 Apolog. 1. p 42. Yid. Euscb. Eccl. Hist. l. 4. c. 17. 游斯丁《第一護教書》第42頁。參見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四卷第17章。
F1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c. 19. p. 408. 拉比以撒·奇祖克·埃穆納《信仰的堅固》第二部分第19章第408頁。
F2 Ib. 同上。
F3 T. Bab. Yesachim, fol. 6. 2.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6頁第2欄。
F4 R. Jacob Aben Amram, Porta Verit. num. 1026. Apud Kidder's Demonstr. of the Messiah, par. 3. p. 50. 拉比雅各·阿本·安拉姆《真理之門》第1026號。引自基德《彌賽亞的證明》第三部分第50頁。
F5 Demonstrat. ib. p. 50, 51. 同上,第50、51頁。
F6 Maimon. Hilch. Talmud Tora, c. 1. sect. 2.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affirm. 12. Vid. T. Bab. Sanhedrin, fol. 19. 2. Bereshit Rabba, sect. 42. fol. 36. 4. & Vajikra Rabba, sect. 11. fol. 154. 4. 邁蒙尼德《塔木德律法》第一章第二節。摩西·科岑西斯《律法誡命》肯定性原則第12條。參見《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9頁第2欄。《創世記拉比注釋》第42章第36頁第4欄。《利未記拉比注釋》第11章第154頁第4欄。

他們感到害怕;這事對他們自己和對耶穌會有什麼後果呢?因為他們是耶穌的跟隨者,除了遭受仇敵的惡待之外,別無所求。

【第32節】

耶穌又帶著那十二個門徒,正如他先前所做的(可8:31),
開始告訴他們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事;這些事是神所預定的,他自己也同意,並且在聖經中早已預言;因為這些並非偶然或碰巧發生的事件。

【第33節】

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他們當時正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
「人子」,指他自己,
「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這是藉著神確定的永恆預旨和預知,並藉著他的一個叛徒門徒猶大之手。武加大拉丁譯本補充說:「和長老們」;但這在任何抄本或其他譯本中都沒有。
「他們要定他死罪。」正如他們在大祭司的宮殿裡所做的,無人反對;參閱可14:64。
「並要把他交給外邦人。」即羅馬人,交給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這可能是因為他們當時沒有權力處死他,或是因為他們渴望他死於十字架,這是一種羅馬的刑罰。

【第34節】

「他們要戲弄他,鞭打他。」外邦人,如羅馬兵丁所做的;戲弄是在總督的默許下,鞭打則是奉總督之命。
「並吐唾沫在他臉上。」正如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所譯,也正如他們所做的;參閱可15:19。武加大拉丁譯本、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將此句置於前兩句之間;然而,根據這些事件執行的順序,他先被鞭打,然後被戲弄,然後被吐唾沫:所有這些都表達了他將遭受的殘酷和不雅的對待。
「並要殺害他,第三天他要復活。」波斯譯本在這兩句之間讀作:「並要把他放在墳墓裡」;這在任何抄本或任何其他譯本中都沒有;而且這也不是外邦人所做的,而是亞利馬太的約瑟所做的。

【第35節】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來到耶穌跟前,等等。他們是和他們的母親一起來的,母親是他們的代言人,為他們說話,他們也藉著她說話:
說:「夫子,我們願你為我們成就我們所求的一切。」也就是說,我們懇切地請求你,既然我們有恩惠要向你求,無論是什麼,你都不要拒絕我們;(參閱太20:20)。

【第36節】

耶穌對他們說,也對他們的母親說,並藉著她對他們說:
「你們要我為你們做什麼?」基督堅持要他們告訴他他們具體想要什麼,然後他才會給他們任何承諾,儘管他非常清楚他們想要什麼。

【第37節】

他們對他說,藉著他們的母親,或附和她的提議:
「求你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或在他們預期即將建立的榮耀國度裡;他們可能從他最近對所有十二門徒的應許中得出結論,當他坐在他的寶座上時,他們將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並且從他剛才提到他從死裡復活,他們可能將此理解為這種榮耀狀態的某種復興或爆發;(參閱太20:21)。

【第38節】

耶穌卻對他們說,不是應允他們所求的,而是指出他們的無知:
「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因為有時好人在恩典的寶座前是無知的祈求者;他們受自己靈的影響,而不是神的靈;他們被自私的原則驅使去求事,而不是為了神的榮耀和他們自己的屬靈福祉以及他人的福祉;事實上,最好的聖徒也不知道他們應當如何禱告;他們總是需要神的靈的幫助、協助和代求;神的靈是恩典和懇求的靈,他查究神的深奧之事,知道神的心意和旨意,以及什麼對他的子民是合適和便利的;每當他們沒有他而禱告時,他們和他們的祈求中就充滿了黑暗和無知。特別是,這些門徒不知道他們在求什麼;他們對基督的國度和榮耀沒有真正的概念,他們正在求其中的主要位置;他們夢想著世俗的榮耀和宏偉,他們想像彌賽亞的國度會很快顯現:然而,他的國度,在現今的狀態下,不屬於這個世界,而是屬靈的性質;即福音的時代,在於他的話語和聖禮的施行,以及他的恩賜和恩典的分配;而他在來世的國度和榮耀,是眼未曾見,耳未曾聞的事:他們談論著永遠不會發生的事,無論是在基督的地上國度還是在天上;他們幻想會有榮譽和利益的職位,有些人會被提升到其中,這由坐在他的右邊和左邊來表示;然而在福音教會的狀態中,使徒、治理者和教會的職事都是平等的,彼此之間沒有優越性,而是都是弟兄,只有一位主,就是基督;教會的成員是同一身體的,彼此互為肢體;在最終的得榮耀中,不會有等級之分,所有的聖徒都將分享同樣的幸福:
「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嗎?」基督用現在時態說這話,部分是因為他的憂傷和苦難已經開始:他一生都在喝憂傷的杯,是個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他正在苦難的水中跋涉,儘管水還沒有進入他的靈魂,他彷彿被浸沒其中;他還沒有受他為此來到世上並渴望的血浸(路12:50);部分是因為這些事的確定性,杯不能從他那裡挪去,他受苦的浸禮必將成就;(參閱太20:22)。

【第39節】

他們說:「我們能。」也就是說,能喝基督的杯,受他的浸;這是他們無知的另一個例子;因為他們既不知道他們所渴望的榮耀狀態和其性質,也不知道他們自己;他們對自己的軟弱一無所知,也對基督將要忍受的巨大苦難,甚至他們將被召去忍受的苦難一無所知:如果他們對其中任何一個有正確的認識,他們就不會以這種方式表達自己,而沒有提及神的恩典或對基督力量的任何依賴;(參閱太20:22)。

耶穌對他們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浸,你們也要受。」這不是說他們要遭受與他相同的苦難,更不是為了相同的目的:他獨自踹酒榨,獨自承擔了他子民罪孽應得的全部刑罰;沒有人與他一同分擔:而是說他們將為他的緣故,以某種方式忍受與他相似的苦難,正如他們兩人後來所做的;(參閱太20:23)。

【第40節】

「只是坐在我的右邊和左邊,不是我可以賜的。」因為在他的國度裡,沒有他們所求的那種意義上的位置;至於天國的榮耀或永生,這些恩賜現在不必確定,因為已經確定了:儘管他有權賜予,但只賜給那些父所賜給他,並被預定得享這種幸福的人,如下文所述:
「卻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也就是說,是為他的父所預備的,正如太20:23所表達的,這不應理解為排除了這兩個人,而是包括所有與他們一同的人,為他們預備了創世以前的國度:因此,衣索比亞譯本錯誤地翻譯為:「只是坐在我的右邊和左邊,我不能賜給你們,這是為別人預備的」:猶太人F7從這裡錯誤地得出結論,反對基督的神性和他與父的合一,認為他沒有權力做這事;然而基督並沒有說他沒有權力賜予這榮譽,而只是描述了他將賜予的人;而這些人是為他們預備的,是他的父所預備的,這非但沒有破壞,反而證明了他們的合一。

【第41節】

那十個門徒聽見了,就是西庇太的兒子們或他們的母親所提出的請求:
就惱怒雅各、約翰。馬太說:「他們就惱怒他們」(太20:24);他們充滿了憤怒,對他們非常生氣;他們在臉上和對待他們的行為上都表現出來,也用言語表達: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譯為:「他們開始抱怨他們」;他們對此非常不滿,並準備因此爆發公開的爭吵;(參閱太20:24)。

【第42節】

耶穌叫他們過來,他們離他有一點距離,但又很近,他能察覺到他們內心的熱情和激動,並且知道他們與那兩個弟兄有同樣的野心:
對他們說,為了抑制他們的驕傲和虛榮,並責備他們對彼此優越地位的野心和渴望;藉著向他們表明,這是那些不認識神的外邦人所扮演的角色,因此對他們來說是非常不合適的:
「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治理他們」,或「似乎」或更確切地說「確實」
「作首領的轄管他們。」或被認為配得上治理的人,他們是**מְחֻבָּרִים**(mechubbarim,有榮譽、聲望和受人尊敬的人);他們或因出身或因功績被認為配得上高位:這些人
「就作主轄管他們。」以一種專橫、暴虐和獨裁的方式統治他們:
「他們的官長」;他們手下的貴族和領主
「有權柄管轄他們。」外邦人;藉著那些擁有最高統治權的人所授予的權力;(參閱太20:25)。

【第43節】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或「願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如許多抄本所載;或如波斯譯本所譯,「你們中間不應當這樣」;這種專橫的靈不適合你們;這是外邦人的行為: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如馬太福音所載,「讓他」(太20:26),作
「你們的用人。」這與那兩個門徒所追求的恰恰相反;他們確實想成為用人,但他們想成為國家的首相;並希望所有其他人服從他們,成為他們的隨從,由他們隨意差遣和使用:然而,在基督的國度,或更確切地說,福音教會的狀態中,晉升和偉大的唯一途徑,是比其他人更豐盛地勞苦於事奉工作;付出巨大的努力,忍受巨大的艱辛,以便為神帶來巨大的榮耀,並為人的靈魂帶來巨大的益處;(參閱太20:26)。

【第44節】

「你們中間,誰願為首」,渴望最高的地位和最大的榮譽
「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福音的僕人不僅是耶穌基督的僕人,也為他的緣故作教會的僕人;在服事他們時,他們服事基督:這不是說他們要作人的僕人,聽從人的指示,按人所定的規矩行事;或尋求取悅人,因為那樣他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但他們成為眾人的僕人,是為了贏得靈魂歸向基督,增加他的教會,擴展他的利益;而那些在這方面最有用的,在福音教會的狀態中就是最首要的;他們受基督的尊榮,也受他子民的敬重;(參閱太20:27)。

【第45節】

「因為人子」,就是基督自己;這是他在舊約和新約中常用的一個名字,除了前面提出的論點,基督還加上自己的榜樣,教導他的門徒謙卑和心靈的卑微,並抑制他們野心勃勃的觀點和慾望:
「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這不是說他沒有受過服事,甚至神的使者也服事他;他們在他受撒旦試探後,在曠野服事他;他也被一些婦女用她們的財物服事;但這些表明他處於低微的境地,需要這樣的服事:這裡的意思是,他沒有以地上君王的身份出現,沒有華麗的排場,沒有龐大的隨從和侍從,
「乃是要服事人。」作僕人,正如他在中保職分和能力上所是的:他被差遣,並以主的僕人身份而來;他在先知職分上,向人傳講福音;並以僕人的形像四處行善,為人的靈魂和身體提供醫治:但他所來要做的偉大工作,是人的救贖工作;他甘心樂意地承擔,勤奮忠實地執行,並已完全完成;這在下一句中有所提及:
「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甚至為神所有的選民,將他們從罪、撒旦和律法中救贖出來;並保護他們免受神的忿怒和永恆的死亡;他藉著捨棄自己的生命作為他們的贖價,完成了這一切;(參閱太20:28)。

【第46節】

他們來到耶利哥,基督和他的門徒從約旦河外的猶太地,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基督在那裡遇見撒該並使他歸主,在他家短暫停留後,便離開了那裡;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他的門徒和許多人跟隨。」許多人從那城跟隨他出來,要和他一起去耶路撒冷,那裡只有十英里遠:
「有一個瞎子,名叫巴底買,是底買的兒子,坐在路旁討飯。」他是馬太福音中提到的兩個瞎子之一,(參閱太20:30)。

【第47節】

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經過」,如波斯譯本所讀;他可能是藉著詢問這麼多人和喧鬧聲的意義而得知的;或者他可能經常聽到他的名字被提及,並說他要來,或經過:
就喊叫起來;大聲地,帶著極大的熱情,並經常重複:
說:「耶穌,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他沒有像普通人那樣稱他為拿撒勒的耶穌,而是稱他為耶穌,大衛的子孫,這是彌賽亞的稱號;他也沒有求錢,而是求憐憫;(參閱太20:30)。

【第48節】

有許多人責備他,叫他不要作聲,至少不要稱他為大衛的子孫;也不要向他求任何東西:
他卻越發大聲喊叫:「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他更加大聲地提高嗓門,更快更頻繁地重複同樣的話,帶著更大的熱情和懇求;(參閱太20:31)。

【第49節】

耶穌就站住,聽見他的聲音,也知道人們對他發出的責備和斥責,要他安靜:
吩咐叫他過來,並帶到他跟前:這個命令是給他的門徒,或是給群眾中的一些人,很可能是後者:
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呢!」或「因為他叫你」,如阿拉伯譯本所譯;暗示從那裡可以產生一些希望,對他有利的事情將會發生。波斯譯本譯為:「我們的主叫你」,所以那位譯者認為,門徒是奉命去叫那瞎子的人:波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省略了「起來」這個詞。從這裡可以觀察到,那些被基督有效呼召的人,這個例子是其象徵,有理由感到安慰;或者說,有效呼召是安慰的基礎:被呼召的人可以從中得到安慰,並確信他們蒙神所愛;因為這是神對他們永恆之愛的果實、效果和證據;並且他們是神的選民,因為他所預定的人,他也呼召;並且他們是基督的,並被他救贖,因為他已按名呼召他們:他們可以期待從他那裡得到一切美善的事;因為他們是按著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賜給他們的恩典被呼召的;並且被呼召來分享恩典的祝福;並且斷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因此他們可以活在永恆榮耀和幸福的信心之中;因為那些被呼召的人,也被稱義,並將被得榮耀。

【第50節】

瞎子就丟下他的外衣,他的外衣,無疑價值不高;但他這樣做是為了更快地趕到基督那裡:
跳起來,從他坐著的土堆或地上,立刻跳起來:「跳起來」,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比撒的古抄本所讀,非常敏捷,而且匆忙:
來到耶穌那裡;由那些奉命去叫他的人引導。從這裡可以觀察到,那些被基督恩典有效呼召的人,這個人就是他們的象徵,他們恨惡被肉體玷污的衣服;並且脫去舊人,就如以前的行為一樣,因為他們被一位聖潔的神以聖潔的呼召呼召,在心靈和生活中歸於聖潔;而且是藉著福音,福音教導人棄絕罪惡,過聖潔的生活:這些人也丟棄了他們自己義的衣服,因為它像無花果葉、蜘蛛網、污穢的破布和乞丐的長袍,就像這個人的衣服一樣;他們赤身來到基督面前,求義,並在稱義方面放棄自己的義,因為那會阻礙他們來到他面前求他的義。福音向他們啟示了比他們自己的義更好的義,更適合他們,他們是從糞堆中被召出來,與王子同坐,並繼承榮耀的寶座;然後這樣的人在恩典的力量中興起,來到基督面前,求義、平安、赦免、生命和救恩。

【第51節】

耶穌回答他說,他來到他面前,站在他面前:
「你要我為你做什麼?」這劇烈的呼喊是什麼意思?你藉著憐憫想要什麼?你要求錢來解決你的需要嗎?還是你的視力可以恢復?
瞎子說:「主啊!」**רַבּוֹנִי**(Rabboni),或如敘利亞譯本所讀,「拉比」;你,以色列的偉大夫子,全世界的主,我向你提出的請求,也是你能夠成就的;是,
「我要能看見。」(參閱太20:33)。

【第52節】

耶穌說:「你去吧!」敘利亞譯本讀作**חֲזָא**(chaza,看見);恢復你的視力,照你所願的成就;這就是「你去吧」的意思:回到你自己的家,或住處;去辦你的事;你的請求已蒙應允:
「你的信心救了你。」或「使你痊癒」;這不僅指基督恢復他視力的能力,也指他對耶穌作為彌賽亞,大衛之子的信心:因此,藉著基督,他信心的對象,他的靈魂和身體都得救了;他在得到肉體視力之前,就已經有了屬靈的視力,兩者都來自基督:
「他立刻就看見了。」或像以前一樣,或像其他人一樣,再次看見了:
「就在路上跟隨耶穌。」也就是說,往耶路撒冷去。武加大拉丁譯本、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他」,而不是「耶穌」;但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都沒有讀。這個人是神子民在歸主前、歸主時和歸主後的象徵:歸主前;因為他瞎眼,他們也是;他們對神沒有任何屬靈的視力或辨別力,不知道神在基督裡是所有恩典的神,是他們的聖約神和父;對自己也沒有任何真正的罪的視力,或對自己狀態和境況的感覺;對基督,以及藉著他得平安、生命和救恩的道路,也沒有任何視力,看不見他有任何美善,也看不見自己需要他;對聖靈,他的位格、恩典和作為,以及聖靈的事,他們一無所知,因為這些事是屬靈的辨別:歸主時;當他們從基督那裡得到視力時,就像他一樣,在主裡成為光明,成為白晝之子;當他們悟性的眼睛被開啟,看見他們悲慘和毀滅的狀態,他們內心的污穢,他們思想的罪惡,以及他們的行為;他們義的不完全和不足,無法在神面前稱義;基督的可愛,他恩典和義的豐盛;他作為救主的合適性、能力和意願;以及藉著他得救完全是出於白白的恩典;並且永恆的榮耀和幸福藉著他為他們確保了。所有這些光,他們不是從自己,也不是從任何受造物那裡得到的,而是從基督那裡得到的;他們將其作為一種益處和恩惠來接受;他們將其作為禮物,並以接受的方式得到;而且是立刻、突然、即時的:歸主後;因為這個人從基督那裡得到視力後,就在路上跟隨他;所以神的子民,被基督光照後,就跟隨他,作為他們的領袖和指揮官,作為他們救恩的元帥,作為羊群的牧者,作為他們的引導者和先鋒,作為他們的榜樣和模範,作為世界的光:他們跟隨他,效法他,在道德的職責上,在公開設立的敬拜方式上,在福音的聖禮上;如浸禮和主的晚餐;在職責的道路上跟隨他,是安全、榮耀、愉快、舒適和有益的;它在此世帶來益處,並在來世帶來幸福。

【腳註】
F7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c. 20. p. 409. 拉比以撒《信仰的堅固》第二部第20章第4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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