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可福音

第六章
【第1節】

他從那裡出來,從迦百農出來;

來到自己的家鄉;或「城」,如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即拿撒勒城;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那是基督受孕和受教育的地方;他對此地有所眷顧,並樂意讓它分享他教導和神蹟的益處:

他的門徒也跟著他;他們無論到哪裡都跟隨他;這是耶穌門徒的真實特徵。

【第2節】

到了安息日,因為他似乎是在平日,或在一週的普通日子進入那城,在那裡停留,沒有顯露自己,直到安息日來臨:然後

他在會堂裡教訓人;也就是在拿撒勒;他在那裡講解律法和先知書,並傳講福音:

許多人聽見,就都驚訝。武加大拉丁文譯本補充說:「對他的教義感到驚訝」;貝撒最古老的抄本也是這樣記載的:

說:「這人從哪裡得來這些東西呢?」這種解釋聖經的技巧,他所教導的這種教義,以及他所行的這些神蹟是從哪裡來的呢?他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更是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認識他:他曾在他們中間生活了很長時間,他們知道他不是從人那裡學來的,因此對他如何獲得這些東西感到驚訝:

「所賜給他的是什麼樣的智慧呢?竟然藉著他的手行出這樣的大能?」他的手前幾天還在從事卑微的工作和機械操作。

【第3節】

這不是那木匠嗎?等等。有些抄本讀作「那木匠的兒子」,如(馬太福音13:55);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也是如此;但所有古老的抄本、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都讀作「那木匠」:基督被合理地認為是木匠,因為他的父親就是;他可能從事這項工作,部分是因為他父母的卑微和貧困;部分是為了樹立勤勞的榜樣;主要也是為了承擔亞當最初咒詛的一部分,即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猶太人不應以此來反對他,因為在他們中間,最偉大的醫生和拉比從事某種行業或世俗職業是很常見的;例如,拉比約哈南是鞋匠 F26,拉比以撒是鐵匠 F1,拉比猶大是裁縫 F2,阿巴掃羅和拉比約哈南是殯葬承辦人 F3;拉比西緬是棉花商人 F4,拉比尼希米是挖溝工人 F5,拉比約瑟·巴·切爾菲塔是皮匠 F6;他們中的其他人也從事其他行業,有些甚至非常卑微:著名的拉比希勒爾是伐木工人,以色列的審判官卡爾納是打水工人 F7;邁蒙尼德也說:

馬利亞的兒子;他們鎮上的一個貧窮婦人,或許現在是寡婦,因為沒有提到約瑟:

雅各、約西、猶大和西門的兄弟?他們都是亞勒腓或革羅罷的兒子,亞勒腓或革羅罷本人是約瑟或馬利亞的兄弟或姊妹;因此基督是這些兒子的近親:猶太人習慣稱這樣的人為兄弟,甚至更遠的親戚。武加大拉丁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將約西讀作約瑟:

他的姊妹們不也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就厭棄他:要麼是厭棄他獲得智慧的方式,他藉此傳講教義;以及他行神蹟的能力,他們懷疑他是以非法方式獲得的,透過與魔鬼的親近,他們有時指控他與魔鬼有染:要麼是厭棄他卑微的行業和職業;他們絕不能將他視為彌賽亞,他如此卑微,出身如此低微;更何況,他們的一位普通國王也不會是工匠,至少不會從事任何卑微的職業:他們的一條律法是這樣規定的 F19;

【第4節】

耶穌對他們說了以下這句諺語:

「先知除了在本地、本族、本家之外,沒有不受人尊敬的。」這與(馬太福音13:57)相同;(參閱馬太福音13:57的吉爾注釋)。這裡只多了一句「在本族中」:很可能那些發表這些評論的人,是約瑟或馬利亞的一些遠親;因為耶穌當時在他的家鄉和城市,在他的出生地,也在他的親戚中;他們嫉妒他的恩賜和成就,並反對他出身於他們家族中最卑微和低賤的一支。

【第5節】

他在那裡不能行什麼異能。或神蹟;並非基督本身沒有能力行神蹟,儘管他們的不信和對他的輕蔑非常大;而是他不宜在那裡行任何神蹟,因為他們對他存有偏見:希伯來人常用一種說法,當一件事不「合適」或不「恰當」去做,或者他們「不願」去做時,就說它不能做;參見(創世記19:22)(37:4);甚至對上帝自己也說:「所以耶和華因你們的惡行,不能再容忍了」(耶利米書44:22)。並非他不能,而是他不願;也不合適;這裡的意思也是如此:此外,在(馬太福音13:58)中說:「他在那裡不多行異能」;阿拉伯文譯本這裡也說:「他在那裡不多行異能」;他認為不宜行任何重大的神蹟,他也沒有行。因此,猶太人 F21 沒有理由以此來質疑基督的神性,彷彿他缺乏能力。基督是全能的,他已藉著所行的神蹟證明了他的全能;雖然他「在那裡」沒有行什麼異能,但他卻在其他地方行了許多,這足以證明他神性的真實性:重點在於「在那裡」這個詞;雖然他在那個地方沒有行任何顯著的神蹟,但他卻在其他地方行了;這表明,這並非他能力上的缺陷,而是其他原因;馬太福音給出了原因,說是因為「他們的不信」:並非他們的不信勝過了他的能力;如果他認為合適,他本可以除去那不信,但他沒有這樣做;他這位信心的創始成終者,本可以除去他們的不信,就像那個把啞巴孩子帶到基督面前的人,他相信基督能做到;因此對他說:「主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你幫助」(馬可福音9:24)。基督有時要求他將要醫治的人對他有信心,相信他能醫治他們;他的使徒也是如此(馬太福音9:28)(使徒行傳14:9)。並非信心對醫治有任何貢獻,而是基督樂意藉此方式傳達他的醫治能力:此外,當人們向他求醫,並表達對他的信心時,這給了他一個機會來行神蹟以達到目的;但這些人甚至沒有向他提出這樣的要求,因此沒有給他行任何異能的機會;因此可以說他不能,因為沒有機會:而且,既然他們不信他,拒絕他為彌賽亞,他們就不配在他中間有任何神蹟發生;不行神蹟是公正和正確的:不,不在他們中間行神蹟反而是仁慈的表現;因為如果他行了,而他們仍然不悔改不信,正如他所知道的,這些神蹟只會加重他們的定罪。

除了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醫好他們。有少數病人對他有信心,來到他面前,懇求他醫治他們;於是他就按手在他們身上,醫治了他們,這是他有時使用的方式:他行這些醫治,是為了顯明他的能力,他能做什麼,以及他們本可以從他那裡獲得什麼益處,並使他們無可推諉。

【第6節】

他因他們的不信而詫異。正如馬太福音所說(馬太福音13:58),這就是他不在那裡多行異能的原因,因為儘管他行了神蹟,他們仍然對他存有偏見,不信他,這令他感到驚訝;因此他離開了他們,視他們為忘恩負義、不配的人;此後再也沒有記載他回到那裡。基督作為人,對他的同鄉不信他,反而因上述原因拒絕他為彌賽亞感到驚訝:因為他們知道他的出身和教育,以及他在他們中間的卑微職業,幾乎直到那時;然而他的事工和神蹟,以及他所擁有的智慧和能力,是他們無法解釋的;他們至少可以得出結論,既然他們清楚他不是從人那裡獲得這些的,那麼他必是從上帝那裡領受了使命和委任,並由上帝裝備來執行這項事工;儘管他們本可以將他們的推理推得更遠,但他們沒有這樣做,這令人驚訝,他們本應相信他不僅僅是人,而是一位神聖的人物,是真正的彌賽亞;基督神性和彌賽亞身份的證據如此清晰無可辯駁,以至於凡讀過或聽過這些證據的人,竟然還有不信神者或繼續不信的人,這令人驚訝。這種不信必然歸因於可悲的愚昧和心靈的審判性盲目。

於是他周遊各鄉村教訓人:他巡迴了拿撒勒周圍所有的小鎮和村莊,教導那些無知的鄉村居民關於上帝國度的事。

【第7節】

他叫了十二個門徒來。「他的十二個門徒」,有些抄本這樣記載;他之前已經用恩典呼召了他們,並任命他們為使徒,但尚未公開差遣他們;為了這個目的,他現在把他們叫到身邊,給予他們使命、資格和指示:

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他先差遣一對,然後再差遣另一對;他差遣他們成雙成對的原因,部分是為了同伴,讓他們可以互相幫助和支持;部分是為了表明他們在教義上的一致性;並且他們可以成為適當和充分的見證人,藉此可以確立教義;而且,這樣成雙成對地被差遣到不同的地方,他們的信息會比他們全部一起去更快地傳達:

又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鬼;也就是趕出污鬼;正如馬太福音10:1所說的(參閱馬太福音10:1的吉爾注釋);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也在此處補充了這一點。這位福音書作者省略了許多馬太福音中提到的事情:他沒有給我們十二使徒的名字;這可能是因為他已經在(馬可福音3:16-19)中記載了他們的名字,他不願在此重複:他也沒有提及使徒們要去的地方,或不去的地方;也沒有提及要向誰傳道,或不向誰傳道;例如,不往外邦人的路上去,也不進撒馬利亞人的城,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他也沒有提及他們事工的主題內容,或他們受命要宣揚什麼;例如,天國近了,或福音時代:他也沒有提及他們為證實他們的教義和使命所要做的幾件事;例如,醫治病人、潔淨痲瘋病人、叫死人復活、趕鬼:他只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記載了關於他們旅程的指示;所有這些的原因似乎是,他所指的不是與馬太福音相同的時間,即他們的任命和受職;而是他們被差遣出去並開始旅程的時間。

【第8節】

吩咐他們路上除了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除了後面指示的東西以外,什麼都不要帶,以供旅途之用:

只帶一根杖;單獨一根,因為複數的杖是被禁止的(參閱馬太福音10:10的吉爾注釋);

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食物,錢囊裡也不要帶錢。旅行者習慣把麵包或任何其他食物放在口袋裡,把錢放在腰帶裡;但門徒不允許攜帶這些,因為他們無論到哪裡,都會免費得到供應,這是他們勞動所應得的;(參閱馬太福音10:9的吉爾注釋),(參閱馬太福音10:10的吉爾注釋)。

【第9節】

只要穿鞋,就是涼鞋。涼鞋與鞋子不同,更適合旅行,因此在禁止穿鞋時被允許;(參閱馬太福音10:10的吉爾注釋),儘管有些人認為鞋子和涼鞋沒有區別,並且基督在(馬太福音10:10)中並非禁止帶鞋,而是禁止帶兩雙鞋;就像不帶兩件外衣,也不帶兩根杖,而只帶一種。並且

不要穿兩件褂子;也就是說,一次不要穿兩件;一件內衣和一件外衣,或者一次一件,另一次一件:他們被禁止更換衣服;其原因(參閱馬太福音10:10的吉爾注釋)。從所有這些可以看出,福音的僕人既不應該是貪愛世界的人,只顧念地上的事和屬世的東西,尋求為自己積累財富,為不義之財而傳道;也不應該是放縱肉慾的人,只顧自己的肚腹,而不顧主耶穌基督,只餵養自己,而不餵養羊群;同樣,他也不應該充滿世俗的憂慮,被世俗事務壓垮,被今生的事纏住:他應該讓自己的心靈擺脫一切對自己和家人的生計的憂慮和焦慮,以便他能更專心致志地投入事工,為事工做準備,並執行事工;完全獻身於聖道和禱告,而不是讓自己的心靈被其他事情分散:因此,他所服事的會眾有必要確保為他提供充足的供應;使他可以無憂無慮地生活,他的心靈可以更專注於他所蒙召的工作:這正是我們主藉著這一切主要設計的,他已命定傳福音的人應該得到舒適的供應,並靠福音為生;這既能使服事者的心靈平靜,也能造福那些被服事的人。

【第10節】

他又對他們說,他繼續給他們下達命令和指示,說:

無論你們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裡,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也就是說,無論他們來到哪個城市或城鎮,他們進入的第一家,就應該在那裡住下,直到他們離開那個城市或城鎮,不要從一家換到另一家;(參閱馬太福音10:11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凡不接待你們的,也不聽你們的,他們既不讓他們進屋,也不聽他們說什麼:

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從那房子或那城鎮離開時,

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證明他們曾到過他們那裡,並試圖向他們傳講福音,但他們卻輕視並拒絕了;因此他們離開他們,視他們為不配的人,在審判日,他們腳上的塵土將作為見證起來反對他們;(參閱馬太福音10:14的吉爾注釋)。

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這句話在某些抄本中被省略了,武加大拉丁文譯本也是如此,或許是從馬太福音10:15抄錄過來的(參閱馬太福音10:15的吉爾注釋);儘管它在大多數抄本中都有,並且在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中都有記載。審判日必然會到來;它已經被定下,上帝已經命定,儘管世人或天使都不知道:這將是普世性的;所有人都必須在上帝,萬有的審判者面前顯現,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如此;那些在早期時代生活過的人,以及那些將在接近那日生活的人;那些只擁有微弱的自然之光引導的人,以及那些蒙受福音啟示恩惠的人: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居民,儘管他們今生已經受到上帝的審判,但他們將來不會逃脫上帝公義的審判;他們的事情還沒有結束,仍然需要清算,需要結帳;他們的全部懲罰尚未執行,即使他們已經遭受了永火的報應;他們的身體必須復活,他們必須為他們在身體裡所做的事情,以及他們如此可怕和不自然地濫用身體的事情受報;然而,儘管他們是如此邪惡的罪人,儘管他們應得如此嚴厲的懲罰,他們的懲罰將比那些傳過福音卻輕視和拒絕福音的地方的居民所受的懲罰更溫和、更可容忍。願我們這地的居民,特別是倫敦和其他地方的居民,考慮這一點!

【第12節】

門徒就出去,從他們當時所在的那片地區,有些走一條路,有些走另一條路,兩個兩個地,帶著這些指示,並按照這些指示;為了在他們被差遣的各個地方傳道和行神蹟:

傳道叫人悔改;既要悔改他們所犯的惡行,也要悔改他們所接受的錯誤原則,並改變他們的思想和行為:他們勸告他們這樣做,就像施洗約翰和基督之前所做的那樣,他們的事工也是以同樣的方式開始的;這些門徒,就像他們一樣,也傳講福音,以及與上帝國度、福音時代有關的事情,並呼召人們相信這些。因為信心和悔改在基督的事工中是並行的(馬可福音1:15),在施洗約翰的事工中也是如此(使徒行傳19:4),在使徒的事工中也是如此(使徒行傳20:21)。當他們傳道叫人悔改時,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有能力自行悔改:因為人類本性的狀況是,他們既看不到自己需要悔改,他們的心也如此剛硬頑固,以至於他們無法自行產生悔改,或在他們裡面產生悔改並實踐它;這需要上帝大能而有效的恩典來產生,這是他恩典的禮物;如果他給予方法,而不是悔改的恩典本身,它就永遠不會出現:但使徒們傳道叫人悔改,表明他們處於需要悔改的狀態;以及悔改對他們來說是多麼必要,因為沒有悔改他們都必滅亡:這樣的傳道是適當的,可以喚醒人們意識到悔改的需要,並引導他們歸向救主基督,他被高舉是為了賜予悔改,以及罪的赦免。

【第13節】

又趕出許多鬼,他們被賜予了這樣做的權柄;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證實他們的使命和教義,並造福那些被鬼附的悲慘生靈;也是為了顯明他們對魔鬼的權柄,並作為他們將成為工具,將撒但從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靈魂中趕出,特別是將他從外邦世界中驅逐出去的預兆:

用油抹了許多病人,醫好他們。他們無疑是受基督的指示這樣做的,作為醫治的外在記號;但不是作為藥物;否則醫治中就沒有神蹟了:儘管可以確定,猶太人在許多情況下將抹油作為藥物使用,作為醫治的手段;但他們並不總是成功,不像使徒們那樣:在贖罪日 F23,

【第14節】

希律王聽見了「耶穌的事」,敘利亞文譯本如此補充;或「耶穌的神蹟」,波斯文譯本如此。這裡被稱為王的希律,可能被他的朝臣和百姓這樣稱呼,他就是(馬太福音14:1)(路加福音9:7)中的分封的王,因為他只是加利利的分封的王。這是大希律的兒子希律安提帕;耶穌的名聲傳到他耳中,因為他是那些地區的統治者,而基督主要是在那些地區活動:

因為他的名聲已經傳開了;藉著他的事工和神蹟,以及他差遣門徒兩個兩個地到全國各地傳道,他的名聲傳開了:

他說:「施洗約翰從死裡復活了,所以這些異能從他身上發出來。」因為希律之前曾將約翰處死;聽到基督所行的這些奇妙之事,他的良心因殺害約翰而受責備;他腦中閃過一個念頭,認為約翰從死裡復活了,並行這些神蹟:他越想,就越堅信不疑;他以極大的確信告訴他的朝臣,那確實是約翰;(參閱馬太福音14:2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有人說:「是以利亞。」這要麼是許多猶太人的看法,他們期望提斯比人以利亞在彌賽亞來臨之前親自降臨;他們認為耶穌的顯現和奇妙作為,表明他現在已經來了:要麼是希律的朝臣的看法,他們這樣說是要轉移希律對施洗約翰的看法,他們可能察覺到這讓他非常痛苦;儘管前者似乎更符合原意:

又有人說:「是先知。」或「那先知」,就是摩西所說,猶太人所期望的那位;這是他們中其他人的看法:或

「像先知中的一位。」「或」字在某些抄本中被省略了;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也是如此;那麼意思就是,這位最近興起的新先知,就像古時的先知以賽亞、耶利米等人一樣;或者他們中的一位已經復活了。

【第16節】

希律聽見了,要麼是聽見了基督的事,要麼更可能是聽見了關於他的不同意見,

就說:「是我所斬的約翰,他復活了。」這個念頭緊緊地纏繞著他,揮之不去;他無法擺脫,也無法說服自己相信相反的說法;他的僕人也無法讓他放棄這個念頭,他卻以極大的確信斷言,這件事是無可置疑的。百姓對耶穌的這些不同看法,極大地困擾著希律的心,正如(路加福音9:7-9)所顯示的,因為最初是別人,而不是希律,傳出施洗約翰

從死裡復活了;他聽到這事,感到極度不安:他徹底思考了這件事;他回想起自己是如何對待約翰的,囚禁他,並將他處死。起初他無法接受,既然約翰被他斬首,他竟然會復活;但聽到約翰所行的神蹟,他的良心譴責他,他的想像力作祟,最終他堅信約翰必定復活了:而他自己最終接受的這個看法,比其他所有看法都更讓他痛苦,因為他與約翰的死有關,害怕約翰復活是來向他報仇的:他可能不太樂意聽到以利亞已經顯現,作為彌賽亞,猶太人君王的先鋒;他自己可能很快就會被期望,他可能害怕彌賽亞會奪走他所擁有的那部分王國:甚至被告知,一位先知從死裡復活了,這可能讓他感到震驚;他想像著將有什麼重大事件發生,將有什麼革命發生;百姓會被他煽動,試圖改變政府:但這些看法中,第一個對他影響最大,他無法擺脫,而是完全接受,認為這是無可置疑的。他承認他斬了約翰;他意識到自己的罪,並承認了;他沒有將其歸咎於希羅底和她的女兒,儘管她們要求這樣做;罪惡感壓在他的良心上,他害怕約翰的這次顯現,正如他所想像的。如果他之前是撒都該人,正如人們所認為的,他現在改變了主意,相信死人復活。所以人們可能會被定罪,並對宗教產生不同的、更好的觀念,但卻沒有真正歸信。

【第17節】

原來希律自己曾差人,他的一些衛兵,一支分遣隊,

拿住約翰;他們抓住他,把他帶走:

把他捆鎖在監裡;在馬加魯斯城堡裡:

都是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因為他娶了她;當時他兄弟還活著,並且她已經為他生了孩子;(參閱馬太福音14:3的吉爾注釋)。

【第18節】

因為約翰曾對希律說,他曾親自與希律會面,並坦率而自由地告訴他他的罪,忠實地責備他,聲稱他所做的是違反上帝律法的:

「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法的。」(參閱馬太福音14:4的吉爾注釋)。

【第19節】

於是希羅底懷恨約翰,對他發怒,心生怒氣,對他懷恨在心,並成為他的敵人;這就是東方譯本的意思。她對他懷有內心的怨恨,並伺機尋找第一個機會除掉他:

想要殺他,只是不能;因為希律阻止了她,他當時還不允許這樣做;部分是出於對百姓的懼怕,部分是出於他對約翰的尊重。

【第20節】

因為希律敬畏約翰,對他非常尊敬;他對他懷有極大的崇敬;這就是希羅底當時無法實現她對約翰的圖謀,也無法發洩她對約翰的怒氣的原因。儘管有些人將此理解為不是他的敬畏,而是他對約翰的懼怕:他知道,如下文所述,約翰是一個以公義和聖潔為榜樣的人,這使他在百姓中贏得了極大的尊敬;因此,儘管希律和希羅底都非常樂意將他處死,但正如馬太福音所說,「他懼怕群眾」(馬太福音14:5):群眾普遍對約翰懷有高度的評價,認為他是一位先知,一位聖潔的好人:因此他害怕奪走約翰的生命,以免他們起來反叛他;他也不允許希羅底這樣做,原因相同。

知道他是個義人,是個聖人;藉著他所聽到的,藉著他與約翰的交談,以及他對約翰的教義和行為的觀察。他是一個「義人」,或「公義」的人,從公民、法律和福音的角度來看都是如此:他在人與人之間行公義;他待人如己;他在人前是外表公義的,他生活節制、公義;他沒有被指控犯下任何臭名昭著的違法行為;他的行為嚴格符合道德:他在上帝面前是公義的,藉著基督的義歸算給他;他相信基督,並將基督視為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但希律知道他是一個義人,是從前一種意義上說的;希律只能根據約翰的外在行為和生活方式來判斷他:因此,正如他內心有上帝聖靈所產生的真正聖潔原則,他從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他在言行舉止上是外在聖潔的,這對他人是顯而易見的,並被這位邪惡的君王所注意到:前一個特徵可能指他在人中間的公義、正直和誠實;後一個特徵指他對上帝的虔誠和敬拜:這一切都與猶太歷史學家 F26 對他的記載相符,他是一個

並且保護他:或「看守他」在監獄裡,正如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譯;並沒有將他處死,而是保護他免受希羅底對他的圖謀。或者他觀察並留意他所聽到的約翰在事工中所說的話;他將其銘記於心,記憶猶新;對此的記憶使他心存敬畏,他當時不敢,也無法聽從希羅底的懇求,或允許她奪走約翰的生命:他也觀察到約翰模範的生活和行為,是如此公義正直,以至於他的良心不允許他將約翰交給希羅底的意願和喜好。

【腳註】
F26 Pirke Abot, c. 4. sect. 11. T. Bab. Yebamot, fol. 104. 2. Cetubot, fol. 34. 1. & 58. 2. Bava Kama, fol. 71. 1. 《父訓》第四章第11節。《巴比倫他勒目》耶巴莫特篇,第104頁第2欄;克圖博特篇,第34頁第1欄及第58頁第2欄;巴瓦卡瑪篇,第71頁第1欄。
F1 T. Bab. Avoda Zara, fol. 24. 1. Sanhedrin, fol. 96. 1. Bava Bathra, fol. 170. 1. 《巴比倫他勒目》阿沃達扎拉篇,第24頁第1欄;公會篇,第96頁第1欄;巴瓦巴特拉篇,第170頁第1欄。
F2 T. Bab. Bava Bathra, fol. 164. 2.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64頁第2欄。
F3 T. Bab. Nidda, fol. 24. 2. 《巴比倫他勒目》尼達篇,第24頁第2欄。
F4 T. Bab. Beracot, fol. 28. 2. Megilla, fol. 17. 1. & 18. 2. 《巴比倫他勒目》貝拉科特篇,第28頁第2欄;米吉拉篇,第17頁第1欄及第18頁第2欄。
F5 Caphtor, fol. 75. 2. 《卡夫托》第75頁第2欄。
F6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30. 1. 《甘茲·澤馬赫·大衛》第一部分,第30頁第1欄。
F7 Maimon. in Pirke Abot, c. 4. sect. 5. 邁蒙尼德《父訓注釋》第四章第5節。
F8 Ib. Hilch. Talmud Tora, c. 1. sect. 9. 同上,《塔勒目托拉律法》第一章第9節。
F9 Misn. Kiddush. c. 4. sect. 14. T. Bab. Kiddush. fol. 82. 1. & Beracot, fol. 63. 1. 《密示拿》基杜辛篇,第四章第14節。《巴比倫他勒目》基杜辛篇,第82頁第1欄及貝拉科特篇,第63頁第1欄。
F11 T. Kiddush. ib. 《塔勒目》基杜辛篇,同上。
F12 Ib. fol. 30. 2. 同上,第30頁第2欄。
F13 Pirke Abot, c. 2. sect. 9. 《父訓》第二章第9節。
F14 In Misn. Middot, c. 4. sect. 5. 《密示拿》米多特篇,第四章第5節。
F15 T. Bab. Succa. 《巴比倫他勒目》住棚節篇。
F16 Shirhashirim Rabba, fol. 11. 4. 《雅歌拉巴》第11頁第4欄。
F17 R. David Kimchi in Zech. i. 20. 拉比大衛·金奇《撒迦利亞書》第一章第20節注釋。
F18 R. Sol. Jarchi in ib. 拉比所羅門·雅爾奇《撒迦利亞書》同上注釋。
F19 Maimon. Hilch. Melachim, c. 1, sect. 6. 邁蒙尼德《君王律法》第一章第6節。
F20 T. Bab. Kiddushin, fol. 82. 1. 《巴比倫他勒目》基杜辛篇,第82頁第1欄。
F21 MS. Lusit. N. 83. apud Kidder, Demonstr. of the Messiah, par. 2. p. 59. 盧西塔尼亞手稿第83號,引自基德《彌賽亞的證明》第二部分第59頁。
F23 T. Bab. Yoma, fol. 77. 2. Maimon. Hikh. Shebitat Ashur, c. 3. sect. 9. 《巴比倫他勒目》約馬篇,第77頁第2欄。邁蒙尼德《贖罪日安息律法》第三章第9節。
F24 T. Hieros. Maaser Sheni, fol. 53. 2. 《耶路撒冷他勒目》第二個什一奉獻篇,第53頁第2欄。
F25 Ib. Betacot, fol. 3. 1. & Sabbat, fol. 14. 3. 同上,貝拉科特篇,第3頁第1欄及安息日篇,第14頁第3欄。
【第20節】

他聽見約翰講道,就做了許多事,並且樂意聽他。當他聽見約翰解釋律法和先知書,闡明舊約聖經,傳講向神悔改、並信靠將要來臨的彌賽亞的教義;當約翰闡述罪惡的邪惡、危險和刑罰,並勸勉人過聖潔的生活和行為;當他教導藉著基督赦罪的浸禮教義,並講述未來國度的榮耀與幸福,以及即將開啟的福音時代的本質時,希律就像撒在石頭地上的聽眾一樣,歡喜地領受了道,對此感到愉悅,並在某些方面外表上有所改進。然而,這道並沒有在他心中扎根,因此它所產生的一切外在果效都歸於無有;他也無法抵擋他心中的情慾和敗壞。這似乎意味著,當他聽約翰講道時,他的自然情感被觸動,他對約翰所傳講的事物產生了一種愉悅感;正如猶太人曾一度因約翰的光而歡喜(約翰福音 5:35)。他的良心自然地告訴他,所講述的事物是正確、公義和美好的;這些話語以莊嚴而動人的方式傳達,令人肅然起敬;這些事物的性質和重要性,使他出於自愛,不禁希望自己也能有份於其中。這些話語對他產生了如此的影響,以至於他外在地做了許多事,這些事看起來是好的,至少是道德上的好。由此可見,人可能對聖道的職事產生自然的感情,並在一段時間內似乎對其感到喜悅;甚至可能做了許多看似是善的行為;然而,這道可能只是口頭上的,而非帶著能力。所有這些都可能存在,但真正的恩典可能尚未產生,這道也可能不是那能救人的栽種的道。在比撒(Beza)的一個抄本中,以及司提反(Stephens)的一個抄本和科普特譯本中,原文「他做了許多事」被讀作「他猶豫了許多」。他感到困惑和苦惱,不知該如何是好;他的良心不安,有些事令他高興,有些事則使他極度痛苦;他的心思混亂,不知該如何思考、說話或行動。然而,這對他產生了這樣的影響:他對約翰抱有某種敬意;一種對他的尊崇;至少,對他有些懼怕和敬畏,這使他沒有奪去約翰的性命,也沒有允許他人這樣做。

【第21節】

當一個方便的日子來到,是希羅底所盼望的;她長期以來一直在尋找並等待機會向約翰報復,而希律的生日證明了這樣一個時機。儘管有些人認為,這個短語與希伯來文 **טוֹב יוֹם**(tov yom,好日子)相同;猶太人常用來指節日,他們的任何一個節期;他們的《密示拿》中有一篇就以此為名;而這一天就是這樣一個日子。但這並非猶太人的節期,如逾越節、五旬節或住棚節,希律對這些節期並不在意;而是他自己的生日,他將其作為一個節日來慶祝,吃喝跳舞;因此,這對希羅底來說是一個非常及時和合適的時機,可以在希律心情愉快、眾人環繞、酒酣耳熱之際,提出她屢次未能成功的請求。事情果然如此,希律在他的生日為他的大臣、千夫長和加利利的首要顯貴設宴。這個生日,要麼是他自然出生之日,要麼是他登基之日;是他降生於世之日,或是他繼承王位之日(參見馬太福音 14:6)。他在晚上為他的貴族、軍官、千夫長以及加利利地區的首要人物和顯貴設下盛宴,他正是加利利的四分封王。

【第22節】

當希羅底的女兒進來,來到希律和他的賓客所在的廳堂,是在晚宴結束之後;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在晚宴進行中。她被稱為希羅底的女兒,而非希律的女兒;因為她不是希律所生,而是希羅底與他兄弟腓力所生。她的名字被認為是撒羅米(參見馬太福音 14:6)。她跳舞取悅了希律和與他同席的人,即他的大臣、千夫長和他的領地內的首要人物(參見馬太福音 14:6)。王對那少女說:「你隨意向我求什麼,我必給你。」這表明他極其高興;更因為她讓他的所有賓客都感到如此愉悅。

【第23節】

他向她起誓,在他之前所說的話上加上了誓言,以更進一步地確認,並鼓勵她提出請求,他以更強烈的語氣重複了誓言:「你向我求什麼,我必給你,甚至我國的一半」(參見馬太福音 14:7)。

【第24節】

她出去對她母親說:王向她作了這樣的應許,並附上誓言,她認為在向王提出任何請求之前,最好先離開廳堂和眾人,自己思量,並與她母親商議。她母親並未出席宴會;因為在這些東方國家,婦女在任何盛大節慶中通常不與男賓同席。她向母親報告了王所提出的條件,並希望母親能指示她該提出什麼請求,說:「我該求什麼呢?」她母親不假思索地回答,因為她早已準備好,並已下定決心,一旦有機會向王求恩,她就知道該求什麼了。她說:「施洗約翰的頭。」復仇是如此甜蜜,以至於能對那位偉大而善良的人遂其心願,對她來說比得到王國的一半更為重要。

【第25節】

她就立刻急忙進去見王,她聽從了母親的建議,並被母親催促,立刻急切而勤奮地回到王和賓客所在的廳堂,並請求說:「我願你立刻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給我。」她的請求是基於一個帶有誓言的應許,因此是以要求的方式提出;她堅持要求在很短的時間內,「這一個小時」,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在一小時內,或更短時間內;並且「在這裡」,正如馬太福音所載(馬太福音 14:8),就在那個地方,當眾人還在場時;應當下令砍下施洗約翰的頭,並將其放在一個大盤子裡帶給她;這就是她所要請求的,她堅持要求立即而準確地執行(參見馬太福音 14:8)。

【第26節】

王就甚憂愁(參見馬太福音 14:9),然而為了他所起的誓,又為了同席的人(正如馬太福音 14:9所補充的,「一同坐席的」);因為看來這一切發生時,晚宴尚未結束。他就不肯拒絕她;不答應她的請求,也不打發她走,而不滿足她的要求;這不可能不使她傷心,不輕蔑她,也不違背他的應許;所有這些意思都由一些譯本表達出來。

【第27節】

王立刻差一個護衛兵(參見馬太福音 14:10),吩咐把約翰的頭拿來;命令他在監獄裡砍下約翰的頭,並立刻用盤子帶給他。護衛兵就去,在監獄裡斬了約翰;按照他的命令。

【第28節】

把頭放在盤子裡拿來,放在一個大盤子裡,給了希律,希律又給了那少女,就是希羅底的女兒,正如她所要求的。那少女又給了她母親,就是唆使她這樣做的人(參見馬太福音 14:11)。

【第29節】

約翰的門徒聽見了這事,就是當約翰的門徒聽見他們夫子被如此殘忍地處決時,他們就來了,來到馬加魯斯城堡的監獄,把他的屍體,即他的軀幹,抬去;因為他的頭已經被帶走,以滿足希羅底的復仇之心;把他安放在墳墓裡(參見馬太福音 14:12)。

【第30節】

使徒們聚集到耶穌那裡,基督的十二使徒,他曾差遣他們兩人一組,前往不同的地方,他們完成了任務,結束了被差遣的使命,聚集在一個地方,一同來到耶穌那裡;他們的主和夫子,就是差遣他們的人,他們要向他交賬,正如所有福音的僕人都要向基督交賬一樣。他們將所做的一切,所教導的一切,都告訴了耶穌;他們向他詳細而完整地報告了他們所行的神蹟,他們治癒了哪些疾病,趕出了多少鬼魔;以及他們所傳講的教義,以及他們在所有這些事上所取得的成功:因此,每一位福音的僕人都必須向基督交賬。

【第31節】

他對他們說:在聽完他們的報告,對此感到滿意並認可他們所說所做的一切之後,他說:「你們自己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在那裡他們可以免於喧囂和忙碌,在他們疲憊的旅程、辛勤的勞動以及傳道和行神蹟的巨大疲勞之後,得到一些休息和恢復;這顯示了基督對他門徒的極大憐憫、溫柔和關懷。因為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的工夫也沒有;人們不斷地來來往往;一隊人剛走,他們是帶著病人來求醫治的,或因某種原因而來,另一隊人又來了:因此沒有機會進行私下的默想和禱告,也沒有機會進行屬靈的交談:甚至連吃飯來恢復體力的時間都沒有。

【第32節】

他們就坐船私下往曠野地方去,這地方屬於伯賽大城(路加福音 9:10),坐船私下前往;橫渡提比哩亞海的一部分,因為這地方位於海的較遠一側。

【第33節】

眾人看見他們去了,來來往往的群眾看見基督和他的門徒上船,啟航;儘管他們盡可能地隱秘,並打算以非常隱秘的方式離開,但人們還是注意到了他們。許多人認出他來:耶穌;有些抄本讀作「他們」;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也是如此;他們認出了基督和他的門徒,儘管他們在船上,並且有些距離。他們就從各城步行,比他們先趕到,聚集到他那裡;他們步行前往,正如他們可以從迦百農、拿撒勒及附近地區,經過加達拉的哈馬特橋,到達這個屬於伯賽大的地方;他們察覺到他們正朝那裡駛去,於是加快腳步,比他們先到達;從幾個城市湧來的人們聚集到耶穌那裡,聽他的教導,看他的神蹟。

【第34節】

耶穌下了船,上了岸,看見許多人;他們一部分來自他來的地方,一部分來自附近的城鎮。就憐憫他們(參見馬太福音 14:14),原因如下: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基督觀察到他們飢渴慕義,卻沒有忠心的屬靈牧者以知識和悟性餵養他們;因為文士和法利賽人是瞎眼的引導者,是不能明白的牧人;因此人們因缺乏知識而瀕臨滅亡,在他們的職事下得不到任何屬靈的安慰和滋養:因此他們熱切地跟隨基督,無論他走到哪裡,都熱切地渴望生命的糧食:這觸動了他的憐憫,所以儘管他來到這個地方的目的是為了隱退,讓他的門徒可以得到一些休息和恢復,並可以與他及彼此私下交談;但他將個人利益置於公共利益之後,非但沒有責備他們給他帶來新的麻煩,反而親切溫柔地接待了他們。他就開始教訓他們許多事;關於神的國度、福音時代、其教義和禮儀;關於他們屬靈和永恆福祉的事,他們不朽靈魂的安慰和救贖:他長時間地講述這些主題,因為他發現他們非常無知,需要教導,並且非常渴望得到教導;同時也醫治了所有需要醫治的身體疾病;馬太福音只提到了這一點(馬太福音 14:14);馬可福音只提到了教義;但路加福音則提到了教義和醫治的神蹟(路加福音 9:11)。

【第35節】

天色已晚,或「許多時間已經過去」,在教導百姓和醫治病人上。他的門徒進前來,更靠近他,當他正在講道或醫治病人時。說:「這地方是曠野,天色已晚了」(參見馬太福音 14:15)。

【第36節】

請叫他們散開,停止講道,解散聚會;參見馬太福音 14:15;好叫他們往周圍鄉村去,或「到田野去」;也就是到田野裡零星的房屋去;參見馬可福音 5:14;並到村莊裡去,就是附近的小鄉鎮;自己買吃的,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吃的;他們沒有帶食物來,那曠野地方也沒有食物可買;而且是時候讓他們吃點東西了;因為通常的午餐時間已經過去,第一個晚上已經來臨,天色漸晚,已經很晚了。

【第37節】

他回答說:「你們給他們吃吧。」他這樣說是要試驗他們的信心,並為接下來的神蹟鋪路。他們說:「我們要去買二百銀幣的餅給他們吃嗎?」這可能就是他們當時錢袋裡所有的錢,正如格羅提烏斯(Grotius)和其他人所推測的;其意思是,我們要花掉這二百銀幣,這是我們手頭所有的錢,來為這群人買餅嗎?我們這樣做合適嗎?這是你的旨意嗎?如果我們這樣做,正如腓力所暗示的(約翰福音 6:7),也不夠每人吃一點點:因此他們這樣說,是驚訝於他會向他們提出這樣的事。或者提到這個數目的原因,正如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所觀察到的,可能是因為這是猶太人中一個著名且常用的數目,他們經常提及。一個處女結婚時的嫁妝是「二百銀幣」F3;寡婦也是如此;一個被休的婦人F4,如果她堅持並能證明她的權利,也是如此:這是一個成年男子與未成年女子同寢的罰金;也是一個未成年男子與成年女子同寢的罰金F5;以及一個人打另一個人耳光的罰金F6。這個數目相當於我們貨幣的六英鎊五先令。

【第38節】

他對他們說:「你們有多少餅?」等等。他這樣說,並非不知情,而是願意進一步試驗他們的信心,使後來的神蹟更加顯明和輝煌。去看看;意思是,要麼他們應該檢查自己的存貨,如果他們有任何存貨;或者更確切地說,去看看現場能從人群中買到什麼,用錢買;他們知道了,就說:「五個餅,兩條魚。」當他們詢問有什麼食物,以及無論如何能得到最多的食物時,他們告訴他,特別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人群中有一個男孩有五個大麥餅和兩條小魚;同時,他暗示這些對這麼大一群人來說微不足道。

【第39節】

他吩咐他們叫眾人坐下。基督命令他的門徒,不再多說,讓所有的人,男人、女人和孩子,坐下或躺下,就像他們吃飯時通常那樣:因為他們面前沒有桌子,也沒有床或沙發可以坐或躺,他指示他們讓他們分隊坐在青草地上;這樣他們之間就可以有秩序,就像吃飯一樣;這樣他們的數目就可以更容易地知道;而且他們所有人都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將要行的神蹟:並且食物可以更有序地分發給他們。

【第40節】

他們就一排一排地坐下,或「一床一床地」:以小花園裡花床的形狀,或葡萄園裡葡萄藤的行狀,賢士的門徒在他們的學校裡就是這樣坐的:據說F7:

「拉比以利以謝·本·阿扎利亞在雅比尼的葡萄園(即大學)裡向賢士們講解:那裡有葡萄園嗎?不,這些是賢士的門徒,他們被安排成 **שׂוּרוֹת שׂוּרוֹת**(shurot shurot,一排一排地),像葡萄園一樣。」

【第41節】

他拿起那五個餅和兩條魚,從那些把餅和魚帶到他面前的人手中接過來。他望著天,祝謝,擘開餅(參見馬太福音 14:19),遞給門徒,叫他們擺在眾人面前,讓他們吃。又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使每個人都能分到一份。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讀作「他們分了」;也就是使徒們分了。

【第42節】

他們都吃了,並且吃飽了(參見馬太福音 14:20)。

【第43節】

他們收拾了十二籃子的碎餅,就是眾人吃飽之後剩下的碎餅,還有魚;剩下的魚:因為儘管只有一個餅供一千多人吃,兩條小魚分給五千多人吃:然而,藉著基督奇妙的能力,在他們分發和吃的時候,餅和魚都增加了,足夠所有人吃,並且每樣都剩下足夠的量,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第44節】

吃餅的人,也吃了魚;因為他們都吃了餅和魚;約有五千男人;「約有」這個詞在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中被省略了,讀作確定的五千男人。馬太福音補充說:「除了婦女和孩子」(馬太福音 14:21)。

【第45節】

耶穌立刻催促門徒,這樣做的原因(參見馬太福音 14:22),上船,就是他們來這裡時所乘坐的船,那船正在等候他們。先到對岸伯賽大去;或者更確切地說,「到對岸伯賽大對面去」;因為他們現在是在屬於那座城市的曠野裡,因此他們被命令去,也確實去了提比哩亞海或加利利海的對岸,甚至到了迦百農,正如約翰福音 6:17、約翰福音 6:24、約翰福音 6:25所顯示的;在他打發眾人的時候(參見馬太福音 14:22)。

【第46節】

他既辭別了他們,要麼是他的門徒,要麼更確切地說是群眾。就上山去禱告:他的門徒離開後,他打發了眾人,就從他所在的曠野,上到一座山上;那是一個隱退的地方,可以花一些時間私下向上帝禱告(參見馬太福音 14:23)。

【第47節】

到了晚上,第二個晚上,正是夜間。船在海中,在加利利海中,離岸約二十五或三十里;參見約翰福音 6:19;他獨自在岸上,在山上。這被觀察到,一部分是為了顯示門徒在海中處於何等困境,有強風,而他們的夫子不在他們身邊;一部分是為了顯示,從人的角度來看,基督沒有辦法到達船上,以便過海;這也說明了接下來的神蹟,他必須在一個暴風雨的夜晚,在水面上行走那麼多里,才能到達船上。

【第48節】

他看見他們搖櫓甚苦,他要麼用肉眼從他所在的山上看見他們;要麼他在靈裡察覺到,他憑著他作為神的無所不知,知道他的門徒處於何等困境;他們被海浪拋來拋去,竭盡全力逆風而行:並且被困擾和折磨,這個詞的意思是;他們在精神上極度痛苦和不安,身體也極度疲憊,協助人們搖櫓;因為他們所在的船不過是一艘靠槳划動的船;要使它不翻覆,是件艱苦的工作。因為風與他們作對;風從他們正要前往的對岸吹來,正對著他們,逆風而行;所以他們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前進了一點點。約在夜裡四更天;或凌晨三點:所以很可能,當他們上船的傍晚是日落時分,約六點鐘,他們已經在海上九個小時了,卻只離岸二十五或三十里;參見馬太福音 14:25;他到他們那裡去,在海面上行走:在這種困境中,基督從山上走到海邊;然後,憑著他神聖的能力,作為踏在海浪上的全能神,他在水面上行走;「如同在旱地上」,正如波斯譯本所補充的:他想要從他們旁邊過去;也就是說,他裝作要過去;參見路加福音 24:28。從他所走的路線,他移動的速度,以及他似乎對他們漠不關心,看起來他打算從他們旁邊走過,什麼也不對他們說,儘管這與他真實的意圖相去甚遠。

【第49節】

但他們看見他在海上行走(參見馬太福音 14:26),以為是個鬼怪;一個幻影,一個幽靈,一個顯現,一個夜間的惡魔:就喊叫起來;如同人因看見而受驚,害怕會被它傷害,或它預示著某種邪惡降臨他們(參見馬太福音 14:26)。

【第50節】

因為他們都看見了他,就都驚慌。如果只有一個人看見,那可能被認為是幻覺,是純粹想像的結果;但既然每個人都看見了,那就毫無疑問是這樣,這也讓他們更加擔憂。他立刻和他們說話;他們一看到他,「就在那一刻」,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這樣他們聽到他的聲音,恐懼就可以平息。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參見馬太福音 14:27)。

【第51節】

他上了船,到他們那裡去,也就是彼得請求他吩咐他到水面上來,得到允許後,彼得嘗試了一下;但風勢猛烈,彼得開始下沉,就呼求幫助;基督伸出手,救了他;然後他與彼得一同上了船,到其餘的門徒那裡,正如馬太福音所記載的(馬太福音 14:28-32),儘管這位福音書作者省略了。風就止住了;停止了吹拂;基督一上船,風就立刻平息了。他們心裡非常驚奇,大大地驚訝。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對他」;他們發現是基督,而不是鬼怪時,感到驚訝;他們對他在海上行走更加驚訝;當他們注意到他上船後風就止住了,他們更加驚訝;他們的驚訝無法言喻,因此用了許多詞來表達。

【第52節】

因為他們不明白那餅的神蹟,就是他們前一天才看見的;他們沒有留意,也沒有從中學到基督奇妙的榮耀和他權能的偉大,儘管他們本可以學到;那神蹟與他在水面上行走,或使風止住一樣,都是全能的作為,甚至更甚。因為他們的心是剛硬的;或「蒙蔽的」;不是因罪,也不是與基督為敵,更不是以司法的方式:而是他們有許多遲鈍和愚昧,缺乏專注。基督所顯現的榮耀,他在神蹟中所展現的榮耀,並沒有像人們合理地認為那樣,被他們清楚而完全地察覺、留意和承認;因為儘管他們每天都看見這些神蹟,他們仍然需要神聖的啟迪,使他們心中的黑暗被除去,他們才能看見基督的榮耀,如同父獨生子的榮耀。

【第53節】

他們過了海,革尼撒勒湖,或「加利利海」,來到革尼撒勒地方(參見馬太福音 14:34);到迦百農,正如約翰福音 6:17、約翰福音 6:24所顯示的;因為迦百農位於革尼撒勒地方;這與約瑟夫所說的相符,革尼撒勒地方被一個非常優良的泉水灌溉,當地居民稱之為迦百農F8:就靠了岸:這在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中被省略了:阿拉伯譯本讀作,「他們拋錨了」。

【第54節】

他們一下船,基督和他的門徒,上了岸,眾人立刻就認出他來;就是那地方的人,如馬太福音 14:35所載(參見馬太福音 14:35);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和波斯譯本在此也讀作「那地方的居民」,革尼撒勒地方的居民;他們認出他來,因為以前見過他,聽過他講道。

【第55節】

就跑遍那周圍的地方,也就是基督登陸的那個地方的居民,許多人自己跑去,其他人則派使者到四面八方,到各處去。把患病的人用褥子抬到他那裡;或瘸腿的,或病得不能走路,或不能以其他方式抬著的人:他們把這些人帶到他那裡,聽說他在哪裡;無論他們能打聽到他在這個地方的哪個部分;因為他到處行善。

【第56節】

凡他所到的地方,或村莊,或城市,或鄉下,無論是小鎮,還是大城市,或是田野裡零星的房屋。他們就把病人放在街市上;或「市場上」,在任何公共場所。求他只容他們摸他的衣裳繸子;如果他們不被允許觸摸他的身體,或者他不選擇把手放在他們身上。凡摸著他的人;或「它」,他的衣裳繸子,正如他們所願的。就都好了;無論他們患有什麼疾病或病痛(參見馬太福音 14:36)。

【腳註】
F26 Joseph. Antiqu. l. 18. c. 7.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18卷第7章。
F1 Pirke Abot, c. 1. sect. 9. 《父訓》第一章第九節。
F2 T. Bab. Succah, fol. 52. 2. 《巴比倫他勒目》住棚節篇,第52頁第2欄。
F3 Misn. Cetubot, c. 1. sect. 2. & 4. 7. & 5. 1. 《密示拿》婚姻契約篇,第一章第二節,第四章第七節,第五章第一節。
F4 Ib. c. 2. sect. 1. & 11. 4. 同上,第二章第一節,第十一章第四節。
F5 Ib. c. 1. sect. 3. 同上,第一章第三節。
F6 Misn. Bava Kama, c. 6. sect. 8. 《密示拿》民事訴訟篇,第六章第八節。
F7 T. Hieros. Beraeot, fol. 7. 4. Vid. Gloss. in T. Bab. Yebamot, fol. 42. 2.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7頁第4欄。參見《巴比倫他勒目》耶巴莫特篇,第42頁第2欄的註釋。
F8 De Bello Jud. l. 3. c. 35. 《猶太戰記》第三卷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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