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可福音

第七章
【第1節】

那時,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裡聚集。他們聽聞了祂的神蹟,並得知祂已來到革尼撒勒地;於是他們彼此商議,一同來到耶穌那裡,為要窺探並觀察祂所言所行,以便從中尋找任何可攻擊祂的把柄。這些人並非來自當地,而是從耶路撒冷來的,他們的同伴文士也是如此。

【第2節】

他們看見祂的門徒中,有人用不潔淨的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就指責他們。一個機會很快就出現了,給了他們攻擊耶穌的把柄:因為他們看見祂的一些門徒坐下吃飯,就注意到他們「用不潔淨(即未洗)的手吃飯」,於是他們指責門徒,並控告他們違反了長老的傳統,藉此機會與基督爭辯。猶太人也使用福音書作者在此所用的相同詞語,並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解釋它:例如,談到所吃的食物,「**מִדְּבָרִים מְטֻמָּאִים**」(middevarim metuma'im,用不潔淨的手),評論家F9說,這與說「**בְּלֹא נְטִילַת יָדַיִם**」(belo netilat yadayim,沒有洗手)是一回事;這被認為是極大的罪行,特別是如果以輕蔑的方式行之:因為他們說F11,

【第3節】

因為法利賽人和所有的猶太人,他們絕大多數人,除了撒都該人之外,特別是法利賽人,都非常固守這飯前洗手的傳統:因此,法利賽人被描述為「**אוֹכְלֵי חֻלִּין בְּטָהֳרָה**」(ochlei chullin betohorah,用潔淨的手吃普通食物)F14,即手潔淨:這些人,

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或者除非他們非常謹慎地洗手,以極大的小心、勤奮和精確,正如敘利亞譯本所暗示的;關於這一點,有各種規則被嚴格遵守F15。有些人將這些詞翻譯為「他們洗手直到手肘」;這也是猶太人的一條規則,必須嚴格遵守,即洗手必須「**עַד הַפֶּרֶק**」(ad haperak,直到關節),即連接手和手臂的關節F16:特別是F17指出,

持守著長老的傳統。猶太人也不聲稱聖經的權威要求他們遵守這些規則;因為他們說,關於洗手的誡命是「**מִדִּבְרֵי סוֹפְרִים**」(midivrei sofrim,出自文士的話語)F18;並且是「**מִצְוַת חֲכָמִים**」(mitzvat hachamim,智者的誡命)F19。這個傳統是這樣的:

【第4節】

他們從市場回來,若不洗浴,就不吃飯。在貝撒最古老的抄本和史蒂芬斯的一個抄本中,讀作我們所補充的「他們從市場回來」:因此,這不是指在市場上買的東西,因為許多東西無法清洗,這個意思得到了所有東方譯本的支持;而是指文士和法利賽人本身,他們從市場或任何法庭,或人群聚集的地方回來時,會全身浸入水中,這符合這裡所用詞語**βαπτίζω**(baptizo,浸入)的真實含義:因為,

所以,他們若不洗浴,就不吃飯,或不將自己浸入水中,以及使用「**טְבִילַת יָדַיִם**」(tevilat yadayim,手的浸入),或藉由浸入來洗手;即使僅指此,也足以支持**βαπτίζω**(baptizo)這個詞的原始含義:

還有許多別的規矩,是他們所領受、所持守的;是從他們的長老那裡傳下來的傳統;

就是洗杯、洗罐、洗銅器、洗桌子。這裡的詞語**βαπτισμός**(baptismos,浸禮)被正確地用於其恰當和原始的意義;因為所有這些東西,根據長老的傳統,都是藉由浸入來清洗的:

【第5節】

於是法利賽人和文士問祂:你的門徒為何不照長老的傳統行事,反倒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呢?或者「用俗手」,即不潔淨的手,如馬可福音7:2所記。貝撒最古老的抄本、史蒂芬斯的一個抄本以及武加大拉丁譯本都如此記載。詞語「俗」用於指不潔淨或不聖潔的事物(使徒行傳10:14, 10:28;羅馬書14:14;希伯來書10:29),因此意指未洗的手,正如我們所讀和翻譯的:此外,「俗手」可能與平民百姓、粗俗無知之人的手有關,他們不顧此傳統,用未洗的手吃普通食物。埃塞俄比亞譯本將「長老的傳統」讀作「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規條」;猶太人有時稱這些為「**דִּבְרֵי סוֹפְרִים**」(divrei sofrim,文士的話語)F15,並將其置於成文律法之上;這些通常被稱為「**הֲלָכוֹת**」(halachot,行事之道),即人應當遵循的道路,並據此引導其生活方式;法利賽人所用的「行事」一詞即指此,他們暗示這些長老的決定、規條和傳統是人們應當規範其生活和行為的準則;他們責備門徒不遵守這些規條,特別是在吃飯時,他們用未洗的手吃飯,這在這些規條中是嚴格禁止的;他們想知道基督對此的看法。然而,他們本應從聖經中得知,特別是從以西結書20:18-19,他們和基督的門徒都有責任,不應隨從他們祖宗的律例,也不應遵守他們所設立的判斷、律法和條例;而應當遵行耶和華的律例,謹守祂的判斷,並遵行:不是人的傳統,而是神的話語,應當是行事為人的準則;凡照此準則行事的,平安必歸於他們;但那些隨從人的誡命行事的,理當受到先知以賽亞所給予的評價,主在接下來的經文中引用了他的話。

【第6節】

耶穌對他們說:馬太將以賽亞預言的引用和應用,放在關於神誡命被「各耳板」傳統破壞的敘述之後;而馬可則以此作為基督回答的開端:

以賽亞指著你們這假冒為善的人所說的預言是好的;馬太福音15:7中讀作:「你們這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所說的預言是好的」,與此處意義相同:因為以賽亞的預言不僅描述了他那個時代的假冒為善者,更主要的是指著基督時代及其前後的猶太人,那時他們將會,也確實大大墮落,失去了宗教的實質和屬靈生命,只剩下形式;他們捨棄神的話語,轉而遵從人的傳統,並陷入極大的愚昧和司法上的盲目:因此使徒保羅引用了同一章(以賽亞書29:10)的一段話,並將其應用於他那個時代的猶太人(羅馬書11:8);參見馬太福音15:7的吉爾注釋,說:

正如以賽亞書29:13所寫的: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在先知以賽亞書中,所說的比這裡引用的更多;馬太福音中也引用了更多,整段經文在那裡表達為:「這百姓用嘴唇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馬太福音15:8):他們在會堂或聖殿中將身體呈現在主面前,以虔誠和熱切的姿態向祂禱告,並為他們外在的特權和祝福獻上讚美;但是,唉!這一切都只是口頭功夫;他們沒有將心與手一同舉向神;他們的心沒有專一敬畏祂的名,而是在敬拜中分心,被其他事物吸引離開了祂;參見馬太福音15:8的吉爾注釋。

【第7節】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這是以賽亞書引文的延續,接下來的也是如此:

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正如所有這些被提及的傳統都是如此;例如飯前洗手,從市場或任何法庭或人群聚集的地方回來時全身洗浴,因為他們曾被平民百姓觸摸過,以及洗杯、洗罐、洗銅器和洗桌子或床鋪;他們將這些教導百姓,並命令他們遵守:他們沒有教導百姓聖經中關於彌賽亞、藉著祂得救、敬畏神和真正敬拜神、祂的典章和律例的教義;因此,他們對神的敬拜,儘管帶著極大的聖潔和宗教外表,卻是虛妄的,只是空洞的形式,缺乏生命、能力和屬靈實質,不蒙神悅納,對他們自己也沒有任何實際的用處、益處和好處:它既不能榮耀神,也不能給他們自己帶來真正的喜樂或堅實的平安;他們將會痛苦地發現,他們因著這些而期望蒙神悅納並享受永恆幸福的盼望,將會證明是虛妄的盼望;參見馬太福音15:9的吉爾注釋。

【第8節】

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傳統。這裡不是指任何特定的誡命,而是指神所有的誡命,即整部成文律法;他們卻偏愛口傳律法,或長老的傳統,以及他們拉比的決定。因此,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亞文譯本都讀作「神的誡命」。

你們拘守人的傳統:非常恰當地,猶太人所敬畏並將其傳統和規條高舉於聖經之上的長老,被稱為「人」,以區別於「神」,他們的誡命被他們忽視;這揭露並加重了他們的罪,他們竟然捨棄了具有神聖權威印記的誡命,卻拘守那些僅是人腦的發明;

如洗杯洗罐。阿拉伯文譯本補充說「和器皿」,引自馬可福音7:4;埃塞俄比亞文譯本在「聖餐杯」和「杯子」之間插入「錢幣」;彷彿錢幣在某些情況下也會沾染不潔,需要清洗:事實上,確實有這樣一個傳統F16,

【第9節】

祂又對他們說:祂繼續說道:

你們真是巧妙地,廢棄神的誡命,為要守自己的傳統。這些話可以被視為反諷,如此說道:作為虔誠而極其良善的人,你們以一種非常巧妙而得體的方式,廢棄並使神的誡命和律法歸於無效;而且這樣做非常恰當,為要維護你們自己的傳統,使它們的榮譽和應有的尊重不致有任何缺失。阿拉伯文譯本以疑問句的形式讀作:「你們捨棄神的誡命,遵守自己的規條,這合適嗎?」埃塞俄比亞文譯本也如此:「你們廢棄神的誡命,為要遵守自己的誡命,這樣做對嗎?」這使得它們更接近馬太福音中的那段經文;參見馬太福音15:3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因為摩西說:即神藉著摩西說;因為以下的誡命是神所說的,並由祂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摩西,以便傳給以色列子民:

當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0:12),這條律法的約束是:

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出埃及記21:17)。正如前一條誡命不僅應理解為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孝敬父母,也應理解為在父母貧困和年老時,為他們提供所需和幫助;同樣,後一條誡命不僅應解釋為咒罵父母,有些人可能沒有犯此罪,卻仍違背了這條誡命;也應解釋為在父母貧困時,對他們的一切輕視和忽視:而這兩條律法都被猶太人藉著他們後來提到的傳統所破壞;參見馬太福音15:4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你們倒說:你們的長老、拉比和智者,與神和摩西對立:

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就是禮物。約瑟夫也以同樣的方式解釋這個詞,他談到一些自稱「各耳板」獻給神的人時說F21,在希臘語中,「**δῶρον δὲ τοῦτο σημαίνει**」(doron de touto semainei,這表示一份禮物):現在,根據長老的傳統,凡對父母使用這個詞的人,意指他們本可從他手中獲得的幫助,他已將其奉獻;或者說,這就如同已奉獻給神聖用途;並補充說:

無論你從我這裡得到什麼益處,他都將是自由的;並且沒有義務去關心和幫助他的父母,無論他們的情況和處境如何。這是一種誓言的形式,一個人故意發誓,為使自己免除供養父母的責任,當父母陷入困境時,他會向他們重複這個誓言;或者當父母向他求助時,他會發這個誓言:關於這種誓言的各種形式,請參閱馬太福音15:5的注釋,那裡有詳細說明:這不是一種誓言的形式,也不是指藉著各耳板或聖殿中的聖庫發誓,如馬太福音27:6所提及的,我不記得有任何這樣的例子;這也不是將他的財產奉獻給聖潔和宗教用途;奉獻給神和聖殿的事奉;而是一種誓言,他所擁有的,將如同各耳板,如同奉獻給神聖用途的禮物:正如那不能用於任何其他用途一樣,他的財產在發誓之後,也不能用於幫助他的父母;儘管他沒有義務將其用於聖殿,但他可以自己保留,或贈予他人。L. Capellus在他的《新約拾遺》末尾,寫了一篇關於這個誓言的非常學術的論文;而我們博學的同胞波科克博士,在他的《摩西之門》雜記中,也對此發表了許多精闢的見解;那些有學識和閒暇的人都應該閱讀和參考這兩部著作。

【第12節】

你們就不再許他為父母做什麼。根據猶太教規F23,如果一個人發誓做一件與誡命相悖的事,他就有義務遵守誓言,而違背誡命:因此,如果一個人發誓他的父母永遠不能從他所擁有的東西中獲得任何益處,而他的財產如同「各耳板」,或如同任何奉獻給神聖事奉的東西,他就有義務遵守他的誓言;此後,他也不被允許為他的父母做任何事,無論他們多麼貧窮或無助;除非他向一位智者申請撤銷他的誓言,或允許他這樣做;因為他不能自行撤銷,無論這誓言多麼邪惡;即使他真心悔改,並非常願意使其無效:儘管智者允許解除誓言,但他們藉此將自己的權力和權威置於神和祂的律法之上;他們沒有廢除誓言,因為它與神的誡命相悖:因為儘管它與神的誡命相悖,但仍須遵守,即使因此違背了誡命,除非經由智者應此人的請求而解除;藉此他們確立了他們的權威和權力,而不顧神的榮耀;因此,主接下來的觀察是公正的;參見馬太福音15:5的吉爾注釋。

【第13節】

你們藉著所傳的傳統,廢了神的道。貝撒說,在他最古老的抄本中,讀作「你們愚蠢的傳統」;這確實是愚蠢的,因為一個輕率或一時衝動所發的誓言,或者即使是經過深思熟慮所立的誓言,竟然比神的律法更有約束力;為了不違背這個誓言,他竟然可以違背神的誡命;而且即使他意識到自己的愚蠢,並為自己立下如此邪惡的誓言而悔改,他也不能在未經智者允許的情況下反悔:如果他貧困潦倒的父母來向他求助,他必須回答他們,他已藉著誓言約束自己,他們不能從他的財產中獲得任何益處;如果他們向他指出神孝敬父母並照顧他們的誡命,並指出這誡命有應許和威脅作為後盾;他可以這樣回答,而且被教導這樣回答,即智者和拉比們的看法,以及符合長老的傳統,是他寧可遵守和履行他的誓言,無論因此忽略或違背了什麼誡命。

你們所傳的:他們從祖先那裡領受,並傳給他們的門徒;他們所有的傳統都是這樣傳下來的:他們說F24,

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意思是,除了現在提到的這個傳統之外,還有許多其他的傳統;藉著這些傳統,他們在許多情況下廢棄了成文律法,儘管他們聲稱這些傳統是律法的籬笆F25。

【第14節】

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武加大拉丁譯本和埃塞俄比亞譯本,以及一些抄本,都將「眾人」讀作「再次」。祂對文士和法利賽人關於他們不合法的傳統說了足夠的話,使他們無言以對;祂轉向那些因這些受人尊敬的拉比而站在遠處的平民百姓,叫他們走近祂:

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這表明祂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訴他們,他們最好仔細聆聽,並且應該渴望正確理解,因為這與他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參見馬太福音15:10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從外面進到人裡面的,沒有一樣能污穢人;正如任何食物和飲料,無論是洗手後還是未洗手後食用:

從外面進到人裡面的,沒有一樣能污穢人;在道德意義上,或使他在神眼中變得可憎和不蒙悅納:

惟有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阿拉伯文譯本讀作「從人口中出來的」,如馬太福音15:11所記,因為這些事物都是從人心中的想像和情慾發出的所有罪惡言語;例如所有閒言碎語、不潔淨的、褻瀆的和憤怒的言語和表達:這可能包括邪惡的思想、言語和行為;這些行為首先在思想中,源於人敗壞的心;在言語中,從口中發出;在行動中,由身體的某個肢體執行:這些是

那才能污穢人:污穢他的心思和良心,他靈魂的官能,以及他身體的肢體;使他在神眼中變得可憎,並使他暴露在神的忿怒和不悅之下;參見馬太福音15:11的吉爾注釋。整段話的意思是,人所吃所喝的,以及他以何種方式吃喝,即使他用未洗的手吃喝,或從未按長老傳統適當清洗的杯子、罐子和盤子中吃喝,都不會使他在神眼中成為一個污穢有罪的人;或成為一個好人應當避免其交往和談話的人;而是人心中的罪,以及從心中發出的罪;例如所有邪惡的思想、邪惡的言語和不潔的行為;這些才使人被稱為污穢不潔,並使他暴露在神和祂子民的厭惡之下:這些話可以翻譯為「從外面進到人裡面的,沒有一樣能使他變得俗氣」;也就是說,像一個平民百姓,一個粗俗的普通人,一個有罪的惡人,正如平民百姓所被認為的,或者至少被法利賽人如此看待;他身體所攝入的任何東西,無論是吃還是喝,都不能使他歸入這類人:「惟有從人裡面出來的」;從他心中,藉著他的嘴唇:「那才能使人變得俗氣」;或成為一個粗俗的惡人。埃塞俄比亞譯本翻譯為:「不是從外面進入人口中的,能污穢他;而只是從人心裡出來的,這才污穢人」:波斯文譯本補充說,「並且是致死的罪」;或至於死的罪,一種致命的、致死的罪。

【第16節】

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參見馬太福音11:15的吉爾注釋。

【第17節】

耶穌進了屋子,離開眾人,門徒就問祂這比喻的意思。很可能是在迦百農,也許是西門和安得烈的家,祂在那裡時常居住:

離開眾人;與他們分開,打發他們離開,當祂和門徒獨處時:

門徒就問祂這比喻的意思;祂對眾人說的那句話,對他們來說有些晦澀難懂;即從外面進到人裡面的,沒有一樣能污穢他,惟有從他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他:這是彼得代表其他人問的;參見馬太福音15:15的吉爾注釋。

【第18節】

耶穌對他們說:帶著一些熱情和對他們愚鈍的不滿:

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也像其他人一樣,而且到了這種程度;「竟然」,正如馬太福音15:16所說的,如此愚蠢,如此長久,也和別人一樣:

難道你們不明白嗎?常識會告訴你們,

凡從外面進入人裡面的,沒有一樣能污穢他;參見馬太福音15:16的吉爾注釋。

【第19節】

因為這不入他的心,只入他的肚腹,又從身體的排泄系統排出,這樣就潔淨了各樣食物。心是所有道德污穢的根源和泉源;如果心沒有被污穢,其他部分也不會;而心不會因飲食而被污穢,除非在過度飲食的情況下,這一點很清楚;因為食物和飲料不會進入心臟:

只入他的肚腹;它從口中攝入,經過喉嚨,進入胃部,然後從那裡通過腸道:

又從身體的排泄系統排出;「**בֵּית הַכִּסֵּא**」(beit hakisse,私室),正如猶太人所稱的,根本不進入心臟:

這樣就潔淨了各樣食物;它所留下的,是純淨和滋養的;而任何粗糙和不潔的,都會隨它進入排泄系統,因此人體內不會留下任何污穢的東西。

【第20節】

耶穌又說:繼續在祂的講論中說;儘管這在敘利亞譯本中被省略了;

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這不是指人的排泄物,這些在律法上是不潔淨的(申命記23:13),而是指從他心中,藉著他的口出來的;或者在行動中表達出來的,正如接下來所顯示的;參見馬太福音15:18的吉爾注釋。

【第21節】

因為從人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淫亂、偷盜、兇殺。人的內在非常敗壞,他的內心不僅邪惡,而且是邪惡本身,甚至是極度的邪惡(詩篇5:9);他裡面自然沒有良善,他的心是邪惡的,而且是極度邪惡的;它充滿了邪惡;從這豐富的邪惡中,產生了接下來提到的邪惡事物;它所有的能力和官能都被敗壞了,沒有一處是潔淨的;悟性和判斷力被嚴重腐蝕;心思和良心被污穢;情感是紊亂的;不僅是思想,而且是心中思想的每一個想像都是邪惡的,而且是持續不斷的:那麼,從這樣一個拿撒勒(指敗壞之地)能出來什麼好東西呢?什麼都沒有,除了接下來的:因為從這裡

發出惡念、淫亂、偷盜、兇殺;這些事在馬太福音15:19中也有記載,參見馬太福音15:19的注釋;只是這裡的順序略有不同;「兇殺」在這裡最後提到,在那裡則放在「惡念」之後。

【第22節】

貪婪、邪惡、詭詐、淫蕩、惡眼、褻瀆

【腳註】
F9 Bartenora in Misn. Cholin, c. 2. sect. 5. 巴特諾拉《密示拿·胡林篇》第二章第五節。
F11 Zoharin Numb fol. 100. 3.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100頁第3欄。
F12 T. Bab. Gittin, fol. 61. 1. 《巴比倫他勒目》休書篇,第61頁第1欄。
F13 Bevaidbar Rabba, fol. 228. 4. 《民數記拉比米大示》,第228頁第4欄。
F14 Gloss in T. Bab. Chagiga, fol. 18. 2.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Chagiga, c. 2. sect. 7. 《巴比倫他勒目》節期獻祭篇,第18頁第2欄的註釋。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密示拿·節期獻祭篇》第二章第七節。
F15 Vid. Maimon. Hilch. Bcracot, c. 6. 參見邁蒙尼德《祝福律法》第六章。
F16 T. Bab. Cholin, fol. 106. 1, 2. Maimon. Hilch. Beracot, c. 6. 4.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Eracin, c. 5. sect. 1. Zohar in Deut. fol. 115. 2. 《巴比倫他勒目》胡林篇,第106頁第1、2欄。邁蒙尼德《祝福律法》第六章第四節。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密示拿·估價篇》第五章第一節。《光輝之書》申命記篇,第115頁第2欄。
F17 T. Hieros. Betacot, fol. 12.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12頁第1欄。
F18 Maimon. Hilch. Mikvaot, c. 11. sect. 1. 邁蒙尼德《潔淨池律法》第十一章第一節。
F19 Ib. Beracot, c. 6. sect. 2. 同上,《祝福律法》第六章第二節。
F20 Misn. Chagiga, c. 2. sect. 5. 《密示拿·節期獻祭篇》第二章第五節。
F21 Maimon. in Misn. Chagiga, c. 2. sect. 7. 邁蒙尼德《密示拿·節期獻祭篇》第二章第七節。
F23 Ib. Hilch. Abot Tumaot, c. 13. sect. 8. 同上,《不潔之源律法》第十三章第八節。
F24 Ib. Hilch. Mikvaot, c. 9. sect. 5. 同上,《潔淨池律法》第九章第五節。
F25 Maimon. Hilch. Mikvaot, c. 1. sect. 3. 邁蒙尼德《潔淨池律法》第一章第三節。
F26 T. Bab. Sabbat, fol. 118. 1. Vid. Maimon. Hilch. Sabbat, c. 23. 7.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18頁第1欄。參見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二十三章第七節。
F1 Maimon. Hilch. Maacolot Asurot, c. 17. sect. 3, 5, 6. 邁蒙尼德《禁食律法》第十七章第三、五、六節。
F2 Maimon. Hilch. Abot Hatumaot, c. 12. sect. 6. 邁蒙尼德《不潔之源律法》第十二章第六節。
F3 Ib. Hilch. Celim, c. 4. sect. 1. 同上,《器皿律法》第四章第一節。
F4 Misn. Celim, c. 22. sect. 1, 2. 《密示拿·器皿篇》第二十二章第一、二節。
F5 Ib. c. 16. sect. 1. 同上,第十六章第一節。
F6 Misn. Mikvaot, c. 9. sect. 5. Maimon. Hilchot Mikvaot, c. 8. sect. 2. 《密示拿·潔淨池篇》第九章第五節。邁蒙尼德《潔淨池律法》第八章第二節。
F7 Misn. Celim, c. 16. sect. 1. Maimon. Hilch. Celim, c. 5. sect. 1. 《密示拿·器皿篇》第十六章第一節。邁蒙尼德《器皿律法》第五章第一節。
F8 Maimon ib. c. 27. sect. 8. 邁蒙尼德同上,第二十七章第八節。
F9 Misn. Celim, c. 18. sect. 5, 6. & c. 24. sect. 8. Maimon. ib. c. 27. sect. 7. 《密示拿·器皿篇》第十八章第五、六節,及第二十四章第八節。邁蒙尼德同上,第二十七章第七節。
F11 Misn. Celim, c. 23. sect. 4. 《密示拿·器皿篇》第二十三章第四節。
F12 Maimon. Hilch. Celim. c. 26. sect. 14. 邁蒙尼德《器皿律法》第二十六章第十四節。
F13 Misn. Mikvaot, c. 7. sect. 7. 《密示拿·潔淨池篇》第七章第七節。
F14 Ib. sect. 6. & Celim, c. 16. 4. 同上,第七章第六節,及《器皿篇》第十六章第四節。
F15 Maimon. Hilch. Mikvaot, c. 3. 2. 邁蒙尼德《潔淨池律法》第三章第二節。
F15 T. Hieros. Beracot, fol. 3. 2.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3頁第2欄。
F16 Misn. Celim, c. 12. sect. 7. 《密示拿·器皿篇》第十二章第七節。
F17 Jarchi & Battenora in ib. 拉比雅爾奇與巴特諾拉同上。
F18 Misn. Celim, c. 2. sect. 1. 《密示拿·器皿篇》第二章第一節。
F19 Hilch. Celim, c. 1. sect. 10. 《器皿律法》第一章第十節。
F20 Maimon. Hilch. Mishcab Umoshab, c. 11. sect. 11. 邁蒙尼德《臥具與坐具律法》第十一章第十一節。
F21 Autiqu. Jud. l. 4. c. 4. sect. 4. 《猶太古史》第四卷第四章第四節。
F23 Maimon. Hilch. Nedarim, c. 3. sect. 1. 邁蒙尼德《誓言律法》第三章第一節。
F24 Pirke Abot, c. 1. sec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父輩箴言》第一章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節。
F25 Pirke Abot, c. 1. sect. 1. 《父輩箴言》第一章第一節。
【第26節】

這婦人是希臘人,或作外邦人,是個異教徒婦人,這使她的信心更為顯著。敘利亞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都稱她為此;她可能是,也確實是,儘管馬太福音15:22說她是迦南婦人,因為雖然以色列地通常被稱為迦南地,但有一部分最初由迦南人自己居住,並以此為名;這與腓尼基是同一地方,這婦人就是那裡的居民,因此她後來被稱為敘利亞腓尼基人;(參閱馬太福音15:22的吉爾注釋)。這個地方當時由外邦人居住;因此猶太人經常區分希伯來僕人和迦南僕人;以下舉一兩個例子:

一個敘利亞腓尼基人,按著她的國籍;或出身。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說她是「敘利亞的腓尼基人」;後者解釋為「來自埃米薩」。阿拉伯文譯本補充說:「她的出身是迦烏爾」;衣索比亞文譯本說,她是一個「敘利亞腓尼基人的妻子」;(參閱馬太福音15:22的吉爾注釋)。

她懇求耶穌把鬼從她女兒身上趕出去;她確信,憑著她所聽聞的,即使她女兒不在場,他也能藉著一句話做到。

【第27節】

耶穌對她說,不是直接和立刻回應她最初的請求;因為他對此一句話也沒有回答;而是在他的門徒們要求她被遣走之後,因為她的呼喊對他們來說太過困擾;並且在她再次向他提出請求之後;參閱馬太福音15:23-25。

讓兒女們先吃飽:按照這個方法,我們的主指示他的使徒,他們也照此行事:正如他自己被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他命令他的門徒去他們那裡,向他們傳講福音,並在他們中間行神蹟;不要走外邦人的路,也不要進入撒馬利亞人的任何城市;但當他們走遍猶太的城市之後,他在復活後命令他們去普天下,向萬民傳福音,從耶路撒冷開始:他們在有猶太人的其他地方也遵守這個命令;他們首先向猶太人傳道,然後向外邦人傳道;知道神的道必須先向他們傳講是必要的;這首先是猶太人的神的大能,然後才是外邦人的:這裡使用的表達方式,雖然給予猶太人優先權,但並不排除外邦人;不,它假定在猶太人充分領受了基督的教義,並藉著他的神蹟得到證實,以聚集他們中間被揀選的人,並使其餘的人無可推諉;並且直到他們輕視並拒絕它,判斷自己不配得它;那時外邦人將有豐富的福音供應擺在他們面前,他們將吃飽;並將有大量的神蹟在他們中間行出,並有豐盛的恩典祝福賜給他們。這裡指的是猶太人,他們是藉著國家性收養而成為神的兒女;他們首先要被基督的教義和神蹟充滿,然後外邦人才會在他們中間擁有這些;正如他們所做的,甚至到了厭惡和輕蔑的地步:

因為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是不合適的:正如「兒女」指的是以色列人,他們不僅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神的兒女,藉著與他們所立的國家聖約而擁有收養權;所以「狗」指的是外邦人,猶太人將他們視為狗;而「餅」,暫時不宜從前者手中奪走丟給後者,指的是福音的事工;這福音如同餅,堅實、實質、有益健康、滋養;以及伴隨而來的對人身體的神蹟性醫治:現在,這些東西暫時不宜從猶太民族手中奪走,直到它們達到預定的目的,並且猶太人表達他們對這些東西的厭惡和憎恨:當他們這樣做時,這些東西就被從他們手中奪走,並傳給了他們輕蔑地稱為狗的世上萬國;(參閱馬太福音15:26的吉爾注釋)。

【第28節】

她回答說:「主啊,是的。」她同意並順從他所說的話;她似乎理解了,儘管是以諺語的方式表達的;她非常恰當地回答說:

「桌子底下的狗也吃兒女掉下來的碎渣兒。」這表示她並不嫉妒猶太人的福氣,也不希望做任何對他們有害的事;只希望這個恩惠能賜給她,她承認自己不配得,就是她的女兒能得醫治。她默認了狗的稱號屬於外邦人,也屬於她和她的人;他們本身是卑賤的,在特權上不如猶太人,就像桌子底下的狗一樣;福音事工的桌子所擺設的食物不是為他們預備的;至少,他們完全不配得這些:但是,既然狗被允許吃偶爾從桌子上或從兒女手中和膝蓋上掉下來的碎渣兒;那麼像她這樣不配的外邦人,也可以被允許得到一點點附帶的恩惠或好處,只要這不從猶太人那裡奪走什麼,也不對他們造成任何不利;(參閱馬太福音15:27的吉爾注釋)。

【第29節】

耶穌對她說:「因這句話」,或說這信心的話語;她藉此表達了對他極大的信心:波斯文譯本讀作:「你去吧;因為藉著這句話的祝福,鬼已經從你女兒身上出去了」:彷彿這句話指的是基督的話語,以及伴隨而來的神聖能力,以趕出魔鬼;而實際上它指的是婦人的話語,而不是基督接下來的話語:

「你去吧」;平安地去吧,你的請求已蒙應允;事情正如你所願:

「鬼已經從你女兒身上出去了。」基督,作為無所不在的神,他的神聖能力遍及所有地方、人物和事物,他以一種隱秘而大能的方式,將鬼從這婦人的女兒身上趕了出去;他沒有去她那裡,也沒有對鬼說話,他的能力有效地施行了這個神蹟。

【第30節】

她回到家裡,因為她對基督的這些話語感到非常滿意,她帶著與她來時一樣大的信心和堅定的信念,相信鬼已被趕出,基督有能力實現這事:果然,

她發現鬼已經出去了;她的女兒完全擺脫了鬼的附身,不再被鬼困擾和折磨,而是完全安寧,得到了休息:

她的女兒躺在床上;沒有任何劇烈的動作、抽搐和來回翻騰,像以前一樣;而是平靜安穩,正在休息,因為之前被附身而疲憊不堪。衣索比亞文譯本讀作:「她發現她的女兒穿著衣服,坐在床上」:因為被附身的人常常會脫掉衣服,撕成碎片;而且很少平靜,很少長時間坐在一個地方或姿勢;但現在她的情況不同了。

【第31節】

耶穌又離開推羅和西頓的境內,等等。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讀作:「他又從推羅的邊界出來,經過西頓」;貝撒的兩份抄本也是如此;迪迪厄使用的阿拉伯文譯本讀作「到西頓」;如果他經過西頓,他必然會到達那裡;儘管沃爾頓《多語聖經》中的譯本讀作(**Nym**,從)「從西頓」:但大多數抄本,以及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都與我們所讀的相同,這是最正確的;因為基督似乎沒有離開以色列地,進入任何異教城市:此外,西頓比推羅離加利利更遠,所以不在他去加利利的路上;因此他不太可能經過那個城市去加利利。衣索比亞文譯本讀作:「他又從推羅出來,經過西頓」:這兩個地方都在腓尼基,前面提到的婦人很可能屬於其中一個。根據這個譯本,她可能來自推羅,而上述基督與她之間的對話就發生在那裡;儘管萊特富特博士F2注意到的一些荷蘭畫作,描繪她在西頓城門口為女兒禱告;而博爾查德修士,據他所說,在西頓東門外,有一座小禮拜堂建在迦南婦人向我們的救主為女兒禱告的地方。但基督,由於前面給出的原因,不可能在這些地方,因為它們在以色列地之外;此外,經文明確指出,他來到這個國家的邊界,並從那裡離開;然後到、或從、或經過這些地方。

他來到加利利海;或提比哩亞海,即革尼撒勒湖:他來到加利利沿海地區,在他去推羅和西頓邊界之前,他曾在那裡:

經過低加波利境內;關於這個地方,(參閱馬太福音4:25的吉爾注釋)。這是一個由十個城市組成的地區,因此得名:現在基督不是經過這些城市的中心,也不是經過這個地區的中心,如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而是經過其邊界的中心,這條路從推羅和西頓的邊界通往加利利海。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將這些詞譯為「到低加波利,或十個城市的邊界」;阿拉伯文譯本譯為「到十個城市邊界的中心」;(參閱馬太福音15:29的吉爾注釋)。

【第32節】

有人帶著一個耳聾的人到他那裡。猶太人中有兩種人被稱為耳聾;一種是既不能聽也不能說的人;這種人是天生耳聾的;因此從未聽過任何東西,他們不可能說話:另一種人是能說話但不能聽的人;他們因某種災難而失去聽力,但保留了說話的能力F3:這個人似乎屬於後者,他雖然說話有些困難,但還是能說一點,

並且說話有障礙;或「幾乎不能說話」,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儘管它有時被七十士譯本用來指完全啞巴的人,如以賽亞書35:6;因此這裡被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和其他譯本譯為「啞巴」;但它似乎指的是口吃,不能清楚說話,而且非常困難:他舌頭打結,馬可福音7:35似乎表明了這一點。這個人,基督當時所在地區的居民,他的親戚或朋友,把他帶到基督那裡,他們聽說了他的名聲,也許他們曾見過他行神蹟:

他們懇求他按手在他身上;他們堅信,他這樣做之後,這個人的聽力就會恢復,他就能毫無困難地說話:他們很可能見過基督以這種方式行醫治,或者至少聽說過,他藉著按手在有病的人身上,他們就恢復了正常的感官或肢體;因此他們懇切地懇求他,也請他對這個可憐的人施予同樣的恩惠。這個人的情況很像一個處於自然狀態的罪人,他對律法和福音的聲音都充耳不聞:他不聽從律法的命令,也不遵守其誡命,他也不能順服律法;他也不聽其威脅和咒詛,他對這些事情絲毫不受影響和困擾;而且,像耳聾的蛇一樣,他塞住耳朵不聽福音迷人的聲音;他輕視它,並對它極度厭惡:他對傳道人的所有教導、指示、警告和勸勉都充耳不聞;甚至對他最好的朋友、親戚和熟人的話也充耳不聞;他也不能說迦南的語言;這對他來說是一種陌生的語言;他既不能自己說,也不能理解別人說;因為他心中沒有神的恩典的經歷,他必然是啞巴,不能說他所不知道的事情:事實上,我們可以觀察到,那些在聖靈對靈魂的初步工作之下的人,他們常常像舌頭打結一樣,由於恐懼或羞怯,或撒旦的試探,不願說話;或者非常困難地才被帶領說出神為他們所做的事情;起初,他們只是結結巴巴地說出這些事情;正如這個人的朋友和親戚,對基督有很高的評價,並相信他有能力幫助和醫治他,把他帶到他那裡,讓他按手在他身上;同樣,那些自己認識基督,並在自己靈魂上感受過他恩典大能的人,也把他們耳聾啞巴的親戚,處於自然狀態的人,帶到恩典的工具之下;他們非常渴望基督能顯明並伸出他恩典的大能手臂,抓住他們,在他們裡面做美好的工作,並賜給他們耳朵聽他的聲音,舌頭說他的讚美。

【第33節】

耶穌帶他離開眾人,到一旁去,以避免一切炫耀和虛榮的表現:

把手指伸進他的耳朵裡;他用右手食指伸進他的左耳,左手食指伸進他的右耳:

又吐唾沫,抹他的舌頭;也就是說,他要麼把唾沫吐在他的舌頭上,因為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就是這樣翻譯的,「他吐唾沫抹他的舌頭」;波斯文譯本也是這樣,「他把唾沫吐在他的舌頭上」;或者更確切地說,他把唾沫吐在手指上,然後用手指抹他的舌頭。這些動作並非作為醫治的手段,也非具有任何自然功效或傾向來實現醫治;而是為了顯示基督的能力,他僅憑手指的觸摸,憑口中的唾沫,以及按手(如所願),並藉著一句話,就能立刻除去這種或任何類似的疾病。將這個人帶離眾人,是主藉著他的恩典呼召他的子民時,將他們與世上其餘的人分開的象徵;因為他們在基督裡的揀選,以及藉著他所成就的救贖中,與他人有所區別;所以在有效呼召中,他們被吩咐要從他們中間出來,並藉著神聖恩典的大能,他們被帶出,並將自己獻給基督和他的教會:基督將手指伸進這個人的耳朵,代表他能力的施展,以及藉著他聖靈的手指,除去屬靈聽覺的障礙;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栽種屬靈的耳朵,或在靈魂中形成屬靈聽覺的原則:他用口中的唾沫觸摸他的舌頭,可能引導我們觀察他話語的應用,藉著他恩典的功效,作為鬆開他的舌頭,開啟他的嘴唇,以頌揚他的讚美。

【第34節】

他望著天,向那差遣他、並作為人從他那裡領受權柄和能力的父禱告;然而這並非為了在行此神蹟時尋求幫助,因為他有能力憑自己行此神蹟;我們也未曾發現他向父提出任何請求:但他似乎是為了這個人,而不是為了自己,而做出這個動作:教導他,一切美善的恩賜、祝福、憐憫和恩惠,以及他即將領受的這一切,都來自上方:

他嘆息;並非因為無法醫治這個人,或對此感到絕望;而是因為憐憫這個可憐人的境況,並憂慮地反思導致此境況的罪。這些望天和嘆息的動作,如果從屬靈意義上理解,或與罪人的屬靈醫治相關,可能表明這樣的祝福來自上方:它是從天上領受的;是神賜予聽覺的耳朵,以及看見的眼睛;無論是屬靈意義上還是自然意義上:因此這引導人為此向神祈求,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他人;當享受這恩典時,再次望天,並為此獻上感謝:也表明這樣的恩惠源於神聖的憐憫和慈悲,基督憐憫處於這種境況的人;他作為一位能體恤困苦之人的大祭司,有能力幫助他們,便運用這能力,並以以下方式表達他的憐憫和能力。

對他說;用他當時所說的敘利亞語,**אֶתְפַּתַּח**(Ethphatha),或「以法大」;

這就是,被解釋為,

開了吧,耳朵和口都開了吧。猶太人也用這種說法來形容聾子恢復聽力,就像形容瞎子恢復視力一樣;以下是一個例子{d}:

【第35節】

他的耳朵立刻開了。希臘原文是「他的聽覺」;即他聽覺的器官,所以正確地譯為「他的耳朵」:波斯文譯本讀作「他的兩隻耳朵」;但「兩隻」這個詞是不必要的,因為「耳朵」這個詞已經包含了兩隻。當基督說「開了吧」時,有一種能力伴隨著他的話語;立刻,話語一說出,這個人的聽力就恢復了,他聽得像他失去聽力之前一樣敏銳,或者像任何其他人一樣:

他舌頭的結;這結使他的舌頭黏著下顎,或上顎,阻礙他清楚說話,

就鬆開了,他就能清楚說話了;**תְּיַקְשֵׁף**(tyaqsheph),「輕鬆地」,如敘利亞文譯本所譯;他自己說話毫無困難,別人也能輕易理解。因此,那些耳朵被打開,舌頭被基督以屬靈方式鬆開的人,就能清楚地說出他們所聽見、看見和感受到的;他們能清楚明白地講述神在他們靈魂上的工作;他們如何被定罪,認識到自己本性的不潔、內心的敗壞,以及心思、言語和行為上罪的極其惡劣;他們如何看見基督是一位全足且合適的救主,並被引導和鼓勵去他那裡,以獲得醫治、赦免、公義和永恆的救恩;他們能講述哪些應許已應用在他們身上,以及他們享受了哪些安慰;撒旦如何忙碌地攻擊他們;他們如何從撒旦的試探中被拯救出來,以及藉著什麼方式:總之,他們能清楚地講述神對他們的愛;基督的榮耀和卓越;他們對他的信心、盼望和愛;神聖聖靈在他們心中的運行;以及他們所期待的來世的榮耀,只要他們是受神教導的。

【第36節】

耶穌囑咐他們,就是那個聽力和言語都恢復的人,以及那些帶他來的人,還有所有目睹這個神蹟的人:

不要告訴任何人;他不想得到人的讚揚;也知道這會招致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嫉妒;並會使普通百姓把他擁立為一位世俗的君王,就像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那樣:

但他越是囑咐他們,他們就越發大大地傳揚開來;或「談論他」,如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因為他們認為他的囑咐只是出於謙遜,這使他們更積極地談論他的偉大,讚美他,傳揚他的大能作為,並將他的神蹟傳播到遠近。同樣,那些領受了神恩典,認識基督,並真實經歷神聖事物的人,不能不談論這些;他們就像沒有出口的新酒;像新皮袋一樣快要脹裂;不說話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痛苦和疲憊;不,他們認為,如果他們保持沉默,牆上的石頭也會呼喊。因此,部分是為了神的榮耀,彰顯他恩典的豐盛,以及基督和蒙福聖靈的榮耀;部分是為了表達他們對事物的感受,他們心中的感恩,以及他們心靈的感謝,同時也是為了他人的益處、安慰、造就和教導,他們必須說話,不能保持沉默,無論受到什麼限制。

【第37節】

眾人就非常驚訝,甚至無法形容。那個被醫治的人,那些帶他來的人,以及所有群眾,都對這件事和許多其他事感到極度驚訝;因為當時也行了其他神蹟;參閱馬太福音15:30-31。神在打開罪人的耳朵和心,並使啞巴的舌頭歌頌他的恩典,對人與天使來說都是非常驚人的;對那些親身經歷的人來說是如此;對所有聽到的人來說也是如此;這樣的恩典竟然會被賜予,這令人驚訝;更令人驚訝的是,它竟然會賜給那些不配的人;同樣令人驚訝的是,它會產生如此巨大的影響;它會帶來如此驚人的改變,並伴隨著如此蒙福的結果:

說:「他所做的一切都好。」不是藉著鬼王別西卜,如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說;也不是以任何炫耀的方式,為了人的榮譽和讚揚,如他們清楚看見的;而是為了人類的益處,為了神的榮耀:正如基督所行的一切神蹟都做得很好,他所做的其他一切工作也是如此:他在創世之前永恆中所做的一切,他都做得很好;他在恩典的議會和聖約中所做的,在為他子民的個人和事業辯護,以及在他為他們所做的一切盟約交易和擔保承諾中:他為他們親近神;他欣然同意他父的提議;他與父立約,並承擔了他所有子民,以及為他們所預備的一切應許和恩典祝福的照管和責任:他在時間中所做的一切也都做得很好;例如他取了人性;取了一個本性,而不是一個人,這是從童貞女而來,是一個聖潔的本性,儘管受制於無罪的軟弱,而且是在適當的時機;還有他順服律法,包括道德、民事和禮儀律法,因為他必須成就一切的義;以及他傳講福音,他帶著權柄傳講,他所說的話是前所未有的,他藉著神蹟證實了這些話;但特別是他所來成就的偉大救贖工作,他做得很好:他徹底完成了這項工作;他將他的子民從律法、其咒詛和定罪中救贖出來;他將他們從撒旦手中贖回;他將他們從所有的罪中拯救出來;他為他們取得了罪的赦免,為他們成就了和好,並帶來了永恆的義:他完成了這項工作,使所有各方都滿意;榮耀了所有神聖的屬性,包括公義,以及恩典和憐憫;使所有神聖位格,他的父、他自己和蒙福的聖靈都心滿意足;並使天使和世人都歡喜:他在天上作為辯護者和代求者所做的一切,都做得很好;我們可以確信,他將來作為活人死人的審判者所做的一切,也將以同樣的方式完成。

他使聾子聽見,啞巴,或那些不能說話的人,至少是那些說話非常困難的人,說話;這在單一這個人的案例中,兩者都有實例。

【腳註】
F26 Misn. Kiddushin, c. 1. scct. 2, 3. F1 Misn. Bava Kama, c. 8. sect. 3. 《密示拿》巴瓦卡瑪篇,第八章第三節。
F2 Chorograph. Decad. in Mark, ch. vi. sect. 1. 《馬可福音》第六章第一節的《地理學十書》。
F3 Mish. Trumot, c. 1. sect. 2. &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密示拿》奉獻篇,第一章第二節;以及邁蒙尼德和巴爾特諾拉對此的注釋。
F4 Gittin, c. 2. sect. 6. F5 Vid. Misn. Yebamot, c. 14. scct. 10. & T. Bab. Yebamot, fol. 114. 2. 參閱《密示拿》葉巴莫特篇,第十四章第十節;以及《巴比倫他勒目》葉巴莫特篇,第114頁第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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