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馬可福音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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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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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

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
在祂走遍加利利各會堂傳道,並在曠野獨處禱告數日之後,祂再次進入迦百農。有風聲傳開,說祂在家裡;這消息傳遍全城,說祂在西門和安得烈的家裡,就是祂之前在迦百農時常住的地方。

【第2節】

就立刻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祂就對他們講道。
從城裡各處來的人,立刻聚集起來,
以致屋裡再也容不下他們;這房子看來很大,但仍不足以容納如此眾多的人群。
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或說門前的空間,如門廊、院子。人群如此之多,以致屋內屋外都容不下,他們甚至無法靠近門口。
祂就對他們講道。衣索比亞譯本譯為:「祂對那些來找祂的人講述自己的話語」;祂向所有能靠近祂、能聽見祂聲音的人傳講福音,就是恩典與真理、生命與救贖之道。在我看來,主耶穌似乎是上到樓上的房間,從窗戶向屋外眾多的人群講道;接下來的敘述似乎也證實了這個推測。

【第3節】

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由四個人抬來的。
一群相當多的人,包括鎮民、朋友和前面提到的那個人的親戚,來到祂那裡:
帶著一個癱子,是由四個人抬來的;由四個人抬在肩上,彷彿他是一具屍體;他因疾病而如此虛弱無力,無法行走,也無法以其他方式被帶來;更確切地說,他是被抬在一張床上,由四個人各抬一角;衣索比亞譯本也譯為:「四個人抬著他躺在床上」;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確定,他確實是躺在床上被帶來的。這個人的情況看來非常嚴重,似乎是醫術無法治癒的。這不是輕微的癱瘓,而是全身性的,使他失去了運動和感覺。癱瘓是一種疾病,使身體或其某些部位失去運動能力,有時也失去感覺。其原因可能是神經衝動進入絨毛或肌肉受阻,或是動脈血進入其血管受阻;這可能是由於大腦、神經、肌肉或其血管的某些缺陷所致。癱瘓被稱為「完全性」或「徹底性」癱瘓,是指同時失去運動和感覺;「不完全性」癱瘓,是指其中之一被破壞,而另一個仍然存在。癱瘓又分為「全身性」、「偏癱」或「局部性」。全身性癱瘓,又稱「截癱」(paraplegia)或「截肢癱瘓」(paraplexia),是指所有從大腦或小腦接收神經的肌肉都普遍不動,除了頭部的肌肉——其原因通常被認為在大腦的腦室或脊髓的根部。——偏癱,又稱「半身不遂」(hemiplegia),與截癱是同一種疾病,只是它只影響身體的一側。其原因相同,只是局限於大腦或脊髓的一側。局部性癱瘓是指身體的某個特定部位或肢體受到影響;例如,手臂或腿的運動能力被破壞 {F26}。現在這個人的疾病似乎是完全性全身癱瘓,影響全身,或是截癱,除了頭部以外,影響所有部位;這使他失去了所有感覺和運動能力,有時只失去其中之一:但在這個案例中,他似乎兩者都失去了:他無法動彈,這從他被四個人抬著可以清楚看出;他似乎也失去了感覺,因為聖經沒有說他像百夫長的僕人那樣「受盡痛苦」(太 8:6),百夫長僕人的疾病似乎是局部性或不完全性的;或者說,雖然他的疾病使他失去了運動能力,但沒有失去感覺;他的病可能是一種壞血病性癱瘓。這個人是處於自然狀態下的罪人的象徵,他對自己的狀況、罪的極度邪惡、他所面臨的危險和痛苦、他失喪和無助的狀態、重生的必要性,以及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都毫無知覺;而且,由於他缺乏屬靈的生命,他無法有屬靈的行動來就近基督以得生命和救贖,也缺乏屬靈的力量和活力來行動或執行任何屬靈的善事:正如這個人的朋友把他帶到基督面前,把他放在祂面前,希望他能從祂那裡得到醫治,儘管從表面看來,他並沒有主動請求,但他確實得到了醫治;同樣,那些自己已經蒙受神恩典、處於健全和安全狀態的未重生之人的朋友和親戚,也應當為他們擔憂;把他們帶到恩典的途徑之下,在那裡他們可能會對自己的罪有所覺悟,並對罪得蒙自由和完全赦免有安慰的看見,就像這個人一樣:而且這應當去做,即使在實現的過程中可能會有困難,就像這個案例中一樣,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清楚看出。

【第4節】

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揭開耶穌所在那房子的屋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
因為人多,他們無法靠近祂,等等。他們無法進入耶穌所在的房間,也無法進入屋內,甚至無法靠近門口,因為門口周圍擠滿了人。
他們就揭開耶穌所在那房子的屋頂。阿拉伯譯本譯為:「他們上到屋頂」;波斯譯本則譯為:「他們把他抬到屋頂上」。基督所在的地方似乎是樓上的房間;因為猶太拉比們習慣在這樣的房間裡聚會,討論宗教事務;參(徒 1:13)(徒 20:8)。儘管有些人認為基督所在的房子很簡陋,沒有樓上的房間,而是底層直接通到屋頂,癱子就是從那裡連同他的床被縋到基督面前的;而且,因為人們擠在門口想進去,甚至門口周圍都沒有空地容納他們:但即使從這個情況來看,最合理的解釋是,基督是在樓上的房間裡,祂可以從窗戶向外面眾多的人群講道,比在門口或門口周圍更方便,因為那裡擠滿了人:因為,可以確定的是,祂確實向他們講道(可 2:2),而且可以舉出許多上述拉比們的例子,他們在樓上的房間裡聚會和交談,基督可能也遵循了這些無關緊要且不帶罪惡的習俗。與其舉出許多例子,不如只舉以下幾個 {F1}:
他們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他們打開門,或許還拆下門框,並移開周圍的一些瓦片,以擴大通道,然後用繩子把床和躺在上面的人一起縋下來。波斯譯本如此翻譯:「癱子被放在床上,床的四角綁上繩子,他們把他從窗戶縋到耶穌面前,到祂坐著的地方」;這更像是對這些話的意譯或解釋,而非直譯。

【第5節】

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
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是癱子和他朋友的信心,他們似乎確信只要能到基督面前,就能得到醫治:癱子的信心表現在他願意以如此虛弱的身體,承受如此多的麻煩被帶來;而他朋友的信心則表現在他們帶著他來,並克服重重困難將他帶到基督面前。
祂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直指他疾病的根源——他的罪。基督稱他為「孩子」,儘管在這種受苦的狀況下,一個人仍可能是神的兒女,並受到祂的極大苦難;苦難並非反對兒女身份的論據,反而是支持兒女身份的論據:「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祂所收納的兒子。」祂鞭打祂所收納的每一個兒子,並藉著管教他們,待他們如同兒子;那些沒有受管教的,是私生子,不是兒子(來 12:6-8)。是的,祂稱他為兒子,儘管他是一個罪人,而且在基督說這些話之前,他還沒有得到赦罪恩典的啟示和應用:他是神藉著永恆預旨所揀選的兒子,被預定得兒子的名分:他是藉著恩典之約而成為兒子,他所蒙的恩典之約,從他享受罪得赦免這一恩典之約的福分中可見一斑;這約是這樣說的:「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 6:18)。他是那些被賜給基督的兒女之一,基督為了他們,現在道成肉身,並在不久之後為他們而死,以便將那些分散的兒女聚集起來。基督賜給這個可憐人的福分是極其重要和關鍵的,就是罪得赦免:這源於神的恩典和憐憫;這是在恩典之約的應許中預備的;基督被差遣流血,以一種符合神的聖潔和公義的方式來成就這赦免;這成就之後,就在福音中宣揚出來,是福音中最重要的一條,對於一個有知覺的罪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渴望的了:蒙受這赦免的人是有福的,他們的罪永遠不會被歸算給他們;它們將不再被記念;它們從神的債務簿上被塗抹;它們從祂的視線中被遮蓋,並被挪去,如同東離西有多遠,甚至他們所有的罪,原罪和本罪,隱藏的或公開的,疏忽的或故意的;(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2)。

【第6節】

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
在耶穌所在的樓上房間裡,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觀察和留意祂所說和所做的:
心裡議論說:他們對基督上述的話語,以以下方式在心裡議論。

【第7節】

「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褻瀆的話呢?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褻瀆的話呢?」等等。他們認為基督只是一個凡人,並在心裡議論,祂自稱擁有只有神才有的權柄,這一定是褻瀆。他們似乎對祂的話感到震驚,對祂的傲慢感到驚訝,並對祂充滿憤慨和不滿;他們說:
「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這是他們普遍接受的原則,而且是非常公正的原則。《約伯記 14:4》的迦勒底語意譯本是這樣說的:

【第8節】

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
耶穌立刻在祂的靈裡知道,正如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的「祂自己的靈」;這不是指祂的人性靈魂,也不是指神的聖靈,儘管兩者都可以說是祂的靈;而是指祂的神性,祂藉著神性知道萬事,甚至人心最隱秘的思想:當文士和法利賽人心中剛產生上述思想時,祂就察覺到了,並告訴他們:
「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祂藉此責備他們,不是因為他們在心裡議論並得出結論說,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赦罪;而是因為他們指責祂褻瀆,因為祂宣告這個人的罪得赦免;祂既是神,也是人,祂知道他們心中的思想和議論,這本可以成為一個有說服力的證據。

【第9節】

「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哪一樣容易呢?」
「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哪一樣容易呢?」基督向他們提出這個問題,是為了證明祂的神性,並洗清自己褻瀆的指控;因為凡能藉著一句話醫治癱子的人,就有權柄赦免他的罪:因此祂向他們提出,哪一句話更容易說:
「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兩者都容易說,但要帶著能力和果效卻不容易:兩者都是神聖能力的例證,也是神性的證明;只有能做其中一件事的人,才能做另一件事,而且對於一位神性人物來說,做其中一件事和做另一件事一樣容易:儘管很難說赦免罪人,或藉著一句話醫治癱瘓者,哪一個是更大的能力例證,或更強的神性證明;或許赦免罪是神聖能力和良善的最大證據;然而,可以確定的是,得到赦免比治癒癱瘓是更大的福分;但基督以祂所行的方式治癒癱瘓,對文士和法利賽人來說,是比宣告一個人的罪得赦免更明顯的神性證明;因為前者是可見的,無法否認;而後者,儘管被宣告,他們可能會質疑它是否產生了效果:但藉著他們親眼所見的這件事,他們將沒有理由懷疑另一件事的真實性;(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5)。

【第10節】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裡的「人子」是指祂自己,祂確實是人,也是真正的彌賽亞,這個詞在舊約聖經中就是這個意思;參(詩 80:17)(但 7:13),儘管由於祂外在的形像和卑微的外表,他們可能認為祂只是一個凡人,沒有權利或權柄說祂所說的話;為了說服他們,祂聲明祂
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正如「人子」這個詞組有強調之處,暗示祂是人子並不與祂的神性相矛盾,也不妨礙祂能力的發揮;同樣,「在地上」這些詞也有強調之處;暗示儘管祂在地上,處於非常卑微的境地,處於受苦的狀態,但祂在地上有與在天上赦罪相同的權柄;祂在人性中謙卑自己,並沒有剝奪祂作為神的完全、能力和特權:如果祂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那麼祂現在在天上就更沒有理由懷疑祂的權柄了;因為作為中保,祂「被高舉為君王,為救主,為要賜給以色列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典」(徒 5:31)。為了證明祂在地上有這樣的權柄,
祂就對癱子說;轉向他,並以以下話語,帶著極大的威嚴、權柄和能力對他說;(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6)。

【第11節】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祂以權威的方式吩咐他從他被帶來、躺在祂面前的褥子上起來,立刻當著所有人的面,把褥子扛在肩上,帶走:
「回家去吧!」向他的家人和朋友展示他已經痊癒,並去處理他的事務;(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6)。

【第12節】

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那人就起來,基督的話語帶著能力,他立刻感覺自己完全康復了;他立刻從褥子上跳起來,
立刻拿著褥子,輕而易舉地扛在肩上:
當眾人面前出去了: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及所有群眾,都是這奇妙醫治的目擊者:或說「對著眾人」;因為他強壯有力,背著褥子穿過人群;
以致眾人都驚奇:驚奇於基督的能力和那人的力量:
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或說在我們這個時代從未見過這樣的事。他們很容易察覺到這是一個超自然行動,是任何凡人絕不可能做到的;因此他們將其歸於神,並將榮耀歸給祂;他們頌揚神的完全,特別是祂的能力和良善,這在此例中顯而易見;他們讚美祂和祂的作為,並為這奇妙的醫治感謝祂;並感謝祂賜給基督這樣的能力,他們認為基督只是一個凡人;儘管他們本可以從此推斷出祂是神,能行如此大能的作為:而這些歸榮耀與神,並為神對人類的這種恩慈表達感謝的人,並不是那些指控基督褻瀆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基督的神蹟很少,如果有的話,能對他們產生這樣的影響,使他們承認這些神蹟來自神,並且基督是藉著神聖的能力行這些神蹟,反而他們認為是藉著魔鬼的影響。我們從未讀到他們為基督所行的任何事讚美神,歸榮耀與神;但通常在神蹟之後,他們會心硬,充滿惡意和怨恨,去商議如何取祂的性命。但這些是「群眾」,正如馬太所說,他們追隨基督的職事,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對祂評價很高,認為祂是一個偉大而善良的人;儘管他們不相信祂是彌賽亞,也不知道祂是神的兒子;(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8)。

【第13節】

耶穌又出到海邊去,眾人都到祂那裡,祂便教訓他們。
耶穌又出到海邊去,就是加利利海邊,祂曾在那裡遇見並呼召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約翰;離那裡不遠就是祂進入迦百農之前獨處的曠野和荒涼之地:
眾人都到祂那裡;那些曾與祂在彼得家裡,以及在門口周圍的人,還有那些無法靠近祂的人:
祂便教訓他們;神的道,福音及其教義。

【第14節】

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耶穌經過的時候,當祂從西門的家和迦百農城前往海邊時:祂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就是馬太(太 9:9),也是雅各的父親亞勒腓的兒子(太 10:3)。比撒最古老的抄本錯誤地將「利未」讀作「雅各」;但他確實是雅各的兄弟,也是西門和猶大的兄弟;所以他們有四個兄弟都是使徒:如果約瑟,又稱巴撒巴,就是這些兄弟中的約瑟,這似乎很有可能,那麼第五個也被提名為使徒,儘管籤落在馬提亞身上。雅各、約瑟、西門和猶大被一起提及(太 13:55),因為他們住在一起,是虔誠認真的人,為鄰居所知;但馬太或利未沒有被提及:有些人認為,他很可能是一個放蕩、揮霍的年輕人,因此可能離開了父親的家庭,從事稅吏這種可恥的職業;在這方面,他違背了他父親革羅罷或亞勒腓的意願,革羅罷或亞勒腓是馬利亞(我們主的母親)的姐妹的丈夫:
坐在稅關上;稅關或稅務所,他坐在那裡向來往的船隻或小船上的旅客收稅。敘利亞譯本譯為「坐在收稅人中間」;波斯譯本譯為「在稅吏中間」;這不僅表明他所從事的行業,也表明他所處的圈子;這使得基督的恩典更加顯赫和獨特,祂竟然看顧並呼召他:
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基督,那群羊的大牧人,來尋找失喪的,以便拯救他們,祂現在正在尋找祂失喪的羊;馬太或利未就是其中之一,祂找到了他,並用祂的恩典呼召了他。基督總是先與祂的子民同在;祂先尋找他們,然後他們才尋找祂;祂先找到他們,然後他們才找到祂;是的,祂被那些沒有尋找祂的人找到了。利未沒有注意到祂,沒有詢問祂,也沒有想過要放棄他的工作去跟隨祂,但基督認識他:當祂經過他時,祂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祂的時刻是愛的時刻,因此也是生命的時刻;祂看著他,對他說:「活著!」活潑的能力伴隨著祂的話語,他就起來,撇下一切,跟從了祂:基督作為好牧人,走在前頭;利未,藉著現在賜給他的恩典,作為祂的羊之一,聽見並認識祂的聲音,毫不猶豫或不情願地放棄了他的事業,成為祂的跟隨者。有效恩典是何等大能!它有什麼不能做的呢!它立刻轉變罪人的心,使他傾向基督,並使他為基督的緣故撇下一切;它立刻使靈魂充滿對基督的愛、對祂的信心和對祂的順服;它大有能力地工作,卻又自由;它總是達成並實現其目的,卻不強迫意志:利未在神聖恩典的吸引下,最樂意、最愉快地跟從了基督;(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9)。

【第15節】

耶穌在利未家裡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
耶穌在利未家裡坐席的時候,在利未的家裡;不是在稅關或稅務所,因為他已經離開了那裡;而是在他在迦百農城的家裡,他在那裡接待了祂,並為祂設宴,以表達對祂所賜予的莫大恩惠的感激:
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他們是利未邀請的,基督也沒有反對;(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10)。
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要麼是跟隨基督,他們曾觀察到祂呼召馬太,並聽過祂在海邊講道;要麼是跟隨馬太;波斯譯本也譯為:「因為許多人跟隨馬太」。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他們人數眾多」,即稅吏和罪人,「文士和法利賽人也跟隨祂」;這似乎是從下一節經文引用的;儘管事實上,不僅有大量的稅吏和罪人跟隨基督,也有許多文士和法利賽人;但他們的目的與前者不同,不是為了自己得到任何好處,而是如果可能的話,為了找到對基督不利的把柄。

【第16節】

文士和法利賽人看見祂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就對祂的門徒說:「祂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這是為什麼呢?」
文士和法利賽人看見祂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他們對祂的吃喝感到不悅,儘管是適度的;因為祂不像他們和他們的門徒那樣禁食;特別是,祂與
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這些人名聲極差,生活敗壞,法利賽人鄙視與他們為伍:
他們就對祂的門徒說:「祂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這是為什麼呢?」武加大拉丁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讀作「你們的夫子」(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11);這裡的一些希臘文抄本也是如此。

【第17節】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基督要麼是無意中聽見他們對祂門徒說的話,要麼是從門徒的轉述中聽到的;當祂聽見後,祂轉向文士和法利賽人,對他們說了以下的話:
「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這似乎是一句諺語,意思是祂是一位醫生;這些稅吏和罪人是病人,需要祂的陪伴和幫助;而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在他們自己看來是康健的,所以不需要幫助;因此他們不應該對祂照顧前者而不照顧後者感到不滿。這些話語概括了人類對自己和基督的不同看法;以及基督對一類人有用,對另一類人無用。有些人高舉人的自由意志,主張人性的力量和純潔,並讚揚其卓越和能力;這些人看不到自己或他人需要基督,這不足為奇:因此,這類傳道人大多將基督排除在他們的講道之外;一般來說,他們貶低基督位格的榮耀和尊嚴,貶低祂的職分,拒絕祂的義,並否認祂的滿足和代贖:這些人自認為是天國的寵兒,並準備說,神要榮耀誰呢,除了我們這些如此純潔和聖潔的人以外?因此他們信靠自己的義,輕視他人,不順服基督的義;他們將自己的行為視為救主,因此忽略了基督所成就的偉大救恩。另一些人是病人,他們對自己感到厭惡;他們看見自己本性的不潔,是何等不健全和不健康;從頭到腳,他們身上沒有一處是健全的,只有傷口、青腫和流膿的瘡:他們的腰部充滿了罪惡的惡疾;他們意識到自己無力醫治自己,也沒有任何受造物能幫助他們;除了基督以外,所有醫生都毫無價值:因此他們轉向祂,祂的血是醫治所有傷口和疾病的良藥,能潔淨所有的罪:而且,只有這樣的人才看見自己需要基督這位醫生,只有這樣的人祂才以這個身份來照顧;(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12)。祂又補充了這個理由: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這些話解釋了前一句話中更隱晦和比喻性的表達;從這裡可以看出,「康健的人」是指「義人」;不是指那些因基督歸算給他們的義而成為義的人,而是指那些在人面前外表公義的人,他們信靠自己是義人,依賴自己的義,並幻想自己在律法的義方面是無可指責的;因此,在他們自己看來,他們不需要基督和祂的義:是的,甚至在他們自己看來,他們也不需要悔改,因此沒有被呼召悔改,而是被留在自己的愚昧和盲目中;這些人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而「有病的人」是指「罪人」;那些對罪有知覺,因此意識到自己需要基督作救主的人;以及那些蒙賜福音性悔改,並被呼召去實踐和宣認悔改的人:基督呼召罪人悔改,並賜予悔改的恩典,以及隨之而來的罪得赦免,這就是祂作為「醫生」的工作和職責。這位福音書作者沒有提及《何西阿書 6:6》中的經文,馬太福音中這些話就是以此引入的。最後一句話「悔改」被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省略了,在一些古老的抄本中也缺失;但在阿拉伯文譯本和大多數抄本中都保留了,如同《馬太福音 9:13》。(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13)。

【第18節】

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來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
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或說「正在禁食」;或許就是那天,所以他們對馬太為基督和祂的門徒所設的宴席,以及他們參加宴席感到更不滿;或者說禁食對他們來說是常規:他們經常禁食,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或法利賽人自己;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就是這樣讀的:關於他們經常禁食,(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14)。
他們來:約翰的門徒(太 9:14)和文士與法利賽人(路 5:30,路 5:33)都來了,
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 (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14)。

【第19節】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他們在的時候,他們不能禁食。」
耶穌對他們說,對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說:
「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暗示祂是新郎,正如他們的夫子約翰所稱呼的(約 3:29),而祂的門徒是陪伴之人;在這種時候,在這種身份下,他們禁食是非常不合適的,也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基督自己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
「新郎還同他們在的時候,他們不能禁食。」敘利亞譯本用(**לָא**,la,不)來表達這一切:(參《吉爾注釋》馬太福音 9:15)。

【第20節】

「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
「但日子將到,」正如在某種意義上,約翰的門徒現在已經經歷了,他們的夫子被希律抓走,關在監獄裡,所以對他們來說是哀傷的時刻:
「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指的是基督受苦和受死的時期,那對祂的門徒來說將是一個悲傷的季節,而且確實如此。

【第21節】

「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新補上的反帶壞了舊衣服,裂縫就更

【腳註】
F26 Chambers's Cyclopaedia, in the word "palsy". 《錢伯斯百科全書》「癱瘓」條目。
F1 T. Bab. Beracot, fol. 37.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37頁第1欄。
F2 T. Bab. Sabbat, fol. 12. 1. & Misn. Sabbat, c. 1. sect. 4,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2頁第1欄;《密示拿》安息日篇,第1章第4節。
F3 T. Bab. Kiddushin, fol. 40. 2. Vid. T. Hieros. Pesachim, fol. 30. 2. & T. Bab. Sanhedrin, fol. 74. 1. 《巴比倫他勒目》婚約篇,第40頁第2欄。參《耶路撒冷他勒目》逾越節篇,第30頁第2欄;《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74頁第1欄。
F4 T. Bab. Menachot, fol. 41. 2. Vid. Targum in Cant. iii. 4. 《巴比倫他勒目》供物篇,第41頁第2欄。參《雅歌他爾根》第3章第4節。
F5 T. Pesach. fol. 92. 1. Moed. Katon, fol. 25. 1. Cetubot, fol. 10. 2. Gittin, fol. 81. 1. Bava Metzia, fol. 88. 1, in 117. 1. 《逾越節他勒目》第92頁第1欄;《小節期他勒目》第25頁第1欄;《婚書他勒目》第10頁第2欄;《離婚書他勒目》第81頁第1欄;《中門他勒目》第88頁第1欄,第117頁第1欄。
F6 T. Bab. Erubin, fol. 91. 1. & Hieros. ib. fol. 25. 3. 《巴比倫他勒目》混合篇,第91頁第1欄;《耶路撒冷他勒目》同上,第25頁第3欄。
F7 T. Hieros. Erubin, fol. 26. 2. 《耶路撒冷他勒目》混合篇,第26頁第2欄。
F8 Gloss. in T. Bab. Bava Metzia, fol. 117. 1. 《巴比倫他勒目》中門篇,第117頁第1欄的註釋。
F9 T. Bab. Sanhedrin, fol. 38. 2. & Gloss.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38頁第2欄;同上註釋。

否則,那補上的新布會從舊衣上扯下,使裂口更糟;因為猶太人專注於長老的傳統,反而偏離並忽略了神的誡命;甚至,神的誡命常常被這些傳統廢棄,以致他們那件本已破爛不堪、不完美的「自己的義」的舊衣,非但沒有變得更潔淨、更完美,反而變得更糟,甚至失去了它原有的目的。(參閱吉爾《馬太福音》9:16注釋)。

【第22節】

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所謂「舊皮袋」,是指那些自以為健康、不需要醫生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及那些基督不來呼召的義人;而「新酒」則指神的愛,這愛並未傾倒在這些人的心裡;或是指新聖約的祝福,這些祝福並未賜給他們;或是指福音,它帶來了這兩者的信息,卻未被屬肉體的人接受。

否則,新酒會脹破皮袋,酒就漏出來,皮袋也會壞掉。福音只會使他們充滿憤怒和狂暴,他們會輕視並棄絕福音;這將加重他們的罪惡和悲慘,因此對他們而言,福音將成為致死的氣味。

但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裡。這指的是罪人的心,他們蒙召悔改,心靈得以更新;他們是初生的嬰孩,渴望純淨的靈奶和福音的酒;在這些人裡面,神的愛極其豐盛,並以滿溢之流進入他們的靈魂;一切恩典都向他們豐盛,基督的話語豐豐富富地住在他們裡面;在他們裡面,這些事存留不變,他們自己也蒙受永遠的救恩。(參閱吉爾《馬太福音》9:17注釋)。

【第23節】

有一次,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在此處加上「又一次」;比撒也說,他的一個抄本中如此記載。

耶穌在安息日從麥田經過,他的門徒邊走邊掐麥穗,用手搓開,取出麥粒來吃。(參閱吉爾《馬太福音》12:1注釋)。

【第24節】

法利賽人對他說:他們對基督說了同樣的話,如同他們對他的門徒所說的(路加福音6:2)。

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什麼做那不合法的事呢?看哪,他們掐麥穗,搓開,吃東西,這些事按照律法,特別是按照長老的傳統,在安息日是不允許做的。(參閱吉爾《馬太福音》12:2注釋)。

【第25節】

耶穌對他們說:這是對他們問題的回答,而且是一個完整的回應,足以使他們啞口無言。

你們從來沒有讀過大衛所做的事嗎?這裡指的是《撒母耳記上》21:1-15的記載。

當他有需要的時候:他需要餅,處於極大的困境和絕望之中。

他和同伴都餓了?這是他和他同伴所做之事的一個正當理由;正如門徒的行為也是如此;他們處於類似的情況,因此非常切合此目的。(參閱吉爾《馬太福音》12:3注釋)。

【第26節】

他怎樣進了神的殿:指會幕;因為聖殿尚未建成。大衛為了自己和同伴的飢餓,進到那裡去取餅。因此,從屬靈意義上說,那些飢渴慕義的人,除了神的殿,還能去哪裡呢?這裡有足夠的餅,而且還有餘;這裡的桌子擺滿了豐盛的食物;這裡傳講福音,是嬰孩的奶,是壯丁的肉;這裡陳列著基督,生命的糧,他的肉是真食物,他的血是真飲料;這裡施行聖禮,是神兒女的安慰之乳;這裡有肥甘的筵席,一切都已預備妥當,靈魂受到歡迎,因此在此處敬拜是正確的。大衛是在安息日進了神的殿:那時陳設餅被取下,分給祭司,並換上新的餅。同樣,在福音時代,在主日,即為公開敬拜而設立的日子,聖徒理應上到主的殿,享用殿中的供應。他們是君尊的祭司,他們是祭司,也是神的君王;他們的工作是在主的殿中,向他獻上屬靈的祭物;既然他殿中的美善和豐盛屬於他們,他們理應前來參與並領受。

在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然而,從歷史記載來看,顯然是在亞希米勒大祭司,即亞比亞他父親的時代;因此,猶太人指責馬可F11犯了錯誤,馬太和路加也一樣:然而後兩者並未提及任何大祭司的名字;而且可以觀察到,在馬可福音的波斯語譯本中,此處譯為「在亞比米勒大祭司之下」;在比撒的一個古老抄本中,整個子句都被省略了;儘管必須承認,其他希臘語抄本和古老譯本,如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語譯本、阿拉伯語譯本等,都是這樣記載的:因此,讓我們進一步觀察,所指的事件發生在亞比亞他時代,儘管那是在他成為大祭司之前;而且介詞**ἐπί**(epi,在……之上/在……時)可以譯為「關於」,或「在亞比亞他成為大祭司之前」,如同《馬太福音》1:11。此外,亞比亞他是大祭司的兒子,並繼承了他父親的職位:他當時可能是他父親的副手,替他行事,或按照他的建議行事;根據猶太人F12自己的一個規則,

吃了陳設餅,這餅除了祭司以外,誰都不可吃,他也分給了同伴?他不僅吃了陳設餅,這餅是擺在主面前的聖物,除了祭司以外,誰都不可吃,而且是在安息日吃的;他不僅自己吃了,還分給了與他同行的士兵:所有這些都是在大祭司的知情和允許下進行的:因為猶太人F14沒有理由指責這位福音書作者和其他人犯了錯誤,說除了大衛以外還有其他人吃了陳設餅,他們堅持說大衛是獨自去見亞希米勒的;因為從《撒母耳記上》21:2、21:4、21:5中可以清楚看出,

大衛逃亡時有僕人同行,儘管他們沒有在他去見大祭司時跟隨他;而且他求餅,餅也賜給了他,不僅是為他自己,也是為他指定在某處等候的年輕人:因此,如果大衛和他的同伴在飢餓時被允許這樣做,那麼門徒在安息日掐搓幾根麥穗以滿足飢餓,就不應被視為罪惡;特別是當安息日的主在場並允許他們這樣做時。(參閱吉爾《馬太福音》12:4注釋)。

【第27節】

他又對他們說:繼續回答他們,並補充說,以證實他所說的,並進一步為他的門徒辯護,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是為了人的益處,而不是為了人的傷害;既是為了靈魂的益處,使人有機會參與公開和私下的敬拜;也是為了身體的益處,使人可以從勞動中得到安息;這就是安息日最初設立的目的;因此,在這一日,為維持生命所必需的工作是不被禁止的;否則,安息日就顯然不是為人的益處,而是為人的傷害而設立的。這裡的「人」並非指所有人類;因為安息日從未為所有人類設立,也未對所有人類有約束力;只對猶太人有約束力,他們被特別稱為「人」或「人們」;參閱《以西結書》34:30、34:31,猶太學者對此評論道F15,

【第28節】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指他自己,他有權力不僅可以免除安息日的規定,還可以廢除它,如同他廢除了儀式律法的其餘部分一樣;(參閱吉爾《馬太福音》12:8注釋)。因此,他們不應對他的門徒在他允許和贊同下所做的事吹毛求疵。

【腳註】
F11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9. c. 28. p. 419. 拉比以撒《信仰的堅固》第九部第二十八章第419頁。
F12 Siphra, fol. 17. 2. apud Kidder's Demonstration of the Messiah, par. 2. p. 73. 《西弗拉》第17頁第2欄,引自基德《彌賽亞的證明》第二部第73頁。
F13 Bab. Sanhedrin, fol. 16.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6頁第2欄。
F14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c. 28. p. 420. Jacob Aben Amrara apud Kidder, Demonstr. of the Messiah, par. 3. p. 48. 拉比以撒《信仰的堅固》第二部第二十八章第420頁。雅各布·本·阿姆拉拉,引自基德《彌賽亞的證明》第三部第48頁。
F15 T. Bab. Bava Metzia, fol. 114. 2. Zohar in Exod. fol. 35. 4. 《巴比倫他勒目》中門篇,第114頁第2欄。《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35頁第4欄。
F16 Zohar in Exod. fol. 26. 4.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26頁第4欄。
F17 Hilchot Sabbat, c. 20. sect. 14. 《安息日律法》第二十章第14節。
F18 Debarim Rabba, sect. 1. fol. 234. 4. 《申命記拉比注釋》第一部分,第234頁第4欄。
F19 Bartenora in Misn. Sabbat, c. 24. sect. 1. 巴特諾拉《密示拿》安息日篇,第二十四章第1節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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