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瑪拉基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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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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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卷書在希伯來文抄本中被稱為「**סֵפֶר מַלְאָכִי**」(Sepher Malachi),即《瑪拉基書》;在武加大拉丁文譯本中則為「瑪拉基的預言」;在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譯本中為「先知瑪拉基的預言」。根據拉克坦提烏斯F1的說法,撒迦利亞是最後一位先知;但更普遍且真實的觀點是,瑪拉基是最後一位。因此,亞本以斯拉稱他為「**סוֹף הַנְּבִיאִים**」(sof hannevi'im),「先知們的終結」;金奇則說他是「**אַחֲרוֹן מֵהֶם**」(acharon mehem),「他們中的最後一位」;拉比們有時稱他為「**חוֹתָם הַנְּבִיאִים**」(chotam hannevi'im)F2,「先知們的印記」,意指所有先知都由他蓋印、總結和完成。他的名字通常被解釋為「我的使者」;然而,希勒魯斯F3認為其意為「耶和華的使者」。因此,有些人認為他不是人,而是天使;七十士譯本在瑪拉基書1:1中將「**בְּיַד מַלְאָכִי**」(b'yad mal'akhi)譯為「藉著他的使者之手」。另一些人則認為這卷書得名並非來自作者,而是因為書中提到了耶和華的使者,即施洗約翰(瑪拉基書3:1)。但更普遍的觀點是,瑪拉基是一個人的名字,是這卷書的作者,而猶太人對他的身份意見不一。拉比拿赫曼說瑪拉基就是末底改;他之所以被稱為瑪拉基,是因為他是王的副手。拉比約書亞·本·科爾查反駁他,堅稱瑪拉基就是以斯拉;瑪拉基書1:1的迦勒底語釋義也同意此說,稱瑪拉基的名字就是文士以斯拉。但正如金奇所觀察到的,以斯拉從未被稱為先知,而瑪拉基卻是,以斯拉只是一位文士;因此在《他勒目》F4中,當討論此事時,結論是:「但智者們說,瑪拉基是他的名字」;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人的專有名稱;有一位名叫瑪拉基的人寫了這篇預言;他不是末底改,也不是以斯拉,也不是所羅巴伯,也不是尼希米,儘管有些人曾這樣認為;他就是瑪拉基。如果以彼法紐斯F5和伊西多爾F6的記載可信,這位先知出生在西布倫支派的薩弗,他的名字源於他美麗的形貌和無瑕的生活;他英年早逝,葬於自己的田地。他預言的時期尚未達成共識:猶太人通常認為他與哈該和撒迦利亞是同時代的人;他們說F7哈該、撒迦利亞和瑪拉基都在大利烏王第二年預言;他們的編年史家甘茨F8將這些先知的逝世置於同一年;但他似乎比他們晚。哈該在聖殿建造之前預言;撒迦利亞在聖殿建造之時預言;而瑪拉基則在聖殿重建、神的敬拜恢復並確立之後預言;當時祭司和百姓都已變得非常腐敗和墮落,他對此多有抱怨;因此,他可能比其他先知晚了一個世紀,約在基督降生前四個世紀,在此期間預言停止;儘管有些人認為他生活在基督時代之前不久,但這不太可能。烏雪主教F9將他與尼希米視為同時代的人,並將他置於公元前416年;惠斯頓先生F10則置於公元前400年;貝德福德先生F11則置於公元前424年。然而,這卷書一直被認為是真實的,是聖經正典的一部分;新約聖經中引用和提及的經文(馬太福音11:10,馬可福音1:2,羅馬書9:1;馬太福音17:12,馬可福音9:11-12,路加福音1:17)也證實了這一點。其主要目的是責備猶太人對耶和華的忘恩負義,他們忽視和輕蔑他的敬拜,並違背他的律法;並在真正敬虔的人心中激發對彌賽亞及其先鋒施洗約翰的期待。

【瑪拉基書第一章導論】

在本章中,耶和華宣告他對以色列民的愛,並加以證明;他抱怨應得的尊榮未曾歸給他;他藉著各種事例來證明這一點。瑪拉基書1:1是題詞,顯示了這篇預言的名稱和性質;其作者;受眾;以及傳達者的名字。在瑪拉基書1:2中,耶和華肯定了他對以色列民的愛,而他們卻對此提出質疑;他藉著雅各和以掃這對兄弟的例子,證明這愛是真實的、特殊的、有區別的;他們中的一位,即他們的祖先,蒙愛,而另一位則被恨惡;後者被恨惡的證據是他的國家被毀滅,以及修復和重建的徒勞嘗試;這清楚地證明了耶和華對他的憤怒,以至於以色列人不能不看見,並將被迫承認,以歸榮耀給神(瑪拉基書1:3-5)。因此,他接著指出,作為父親和主人,他應得的尊榮和敬畏卻未曾歸給他;相反,他被輕視,甚至被祭司們輕視,他們因此受到指責(瑪拉基書1:6)。當他們對此提出異議時,他藉著他們在祭壇上獻上污穢的餅;藉著他們說他的桌子是可輕蔑的而污穢他;以及藉著他們獻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給他來證明;這些事如果獻給一位世俗的君王和官長,都會受到公正的憤怒(瑪拉基書1:7-8)。因此,先知呼籲他們為百姓向耶和華祈求恩典和憐憫,因為這些事是藉著他們(祭司們)而行的;儘管耶和華是否會顧念他們是個疑問(瑪拉基書1:9)。他們的罪惡如此嚴重;特別是,他們在聖殿中服事,甚至連關門或在祭壇上點火,都不是白做的,沒有報酬就不做;因此,耶和華宣告他對他們沒有喜悅,也不會悅納他們的供物;但他將藉著他的恩典呼召外邦人,他的名將從地極到地極在外邦人中為大;香和潔淨的供物將由他們獻給他(瑪拉基書1:10-11)。然後他再次指責他們,說他們褻瀆了他的名,因為他們說他的桌子及其果子是污穢的,他的食物是可輕蔑的;藉著在敬拜中表現出厭倦和輕蔑;以及藉著將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作為供物獻給他(瑪拉基書1:12-13)。於是,這樣的獻祭者被宣告為欺騙者,並被咒詛,他們可以確信這就是他們的情況;因為他是一位偉大的君王,他的名在外邦人中是可畏的(瑪拉基書1:14)。

【第1節】

耶和華的話語的重擔。這指的是本書的預言,之所以如此稱呼,並非因為它沉重、負擔或令人痛苦,無論是對先知而言難以承擔,還是對百姓而言難以承受;因為其中一部分,關於基督和他的先鋒,對神的百姓而言是喜樂之事;而是因為這是耶和華所差遣的信息,由先知傳達給百姓(參看撒迦利亞書9:1,撒迦利亞書12:1)。這不是人的話語,而是神的話語,是神聖啟示的聖經一部分。敘利亞文譯本是「耶和華話語的異象」;阿拉伯文譯本是「耶和華話語的啟示」;七十士譯本是「耶和華話語的承擔」;這是耶和華向先知啟示、顯明並傳達,由他承擔並傳給以色列的。以色列是所有十二支派在一位君王統治下的總稱;但當王國在羅波安時代分裂時,它特指十個支派,正如猶大特指便雅憫和猶大這兩個支派一樣;但在這兩個支派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其中一些其他支派的人也加入了他們,於是「以色列」這個稱呼就歸給了他們,如同這裡所說的。藉著瑪拉基;或作「藉著瑪拉基的手」F13;他是耶和華所使用的工具;是他所差遣的人,藉著他傳達了以下的預言。

【第2節】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這在古時就顯明了,藉著揀選他們,超越地上所有民族,作他特別而獨特的百姓;藉著賜予他們特殊的恩惠和祝福,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藉著在各種變遷和革命中使他們存留為一個民族;以及藉著最近將他們從巴比倫被擄之地帶出來,歸還他們的土地,並在他們中間恢復和確立純粹的神的敬拜。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他爾根譯作「如果你們說」;金奇和本·米勒也如此。這暗示,雖然他們可能沒有用這麼多話語表達,但他們似乎傾向於這樣說;他們心裡這樣想,即使沒有說出來;因此,為了預防這樣的反對,也為了顯明他們的忘恩負義,才以這種形式提出;他們要求一個他愛他們的例子,這非常令人驚訝,因為他們有那麼多例子;這顯示了極大的愚鈍和不知感恩。亞巴賓內爾將這些話譯作「你為何愛我們?」也就是說,難道沒有理由愛我們嗎?他認為這是亞伯拉罕對神的愛;因此,神對他們的愛不是白白的,而是作為對亞伯拉罕之愛的獎賞;因此,他們對此並非那麼感激。對此的回應是: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雅各和以掃是兄弟;他們有同一個父母,以撒和利百加,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如果一個人因亞伯拉罕的緣故蒙愛,如亞巴賓內爾所暗示的,那麼另一個人也有同等的權利;他們在同一個子宮裡;他們是雙胞胎;如果有人可以認為在出生上佔優勢,以掃佔了優勢,因為他先出生:但在他們出生之前,在他們行善或作惡之前,神心中就對他們有了後來說的這些話;這表明神對他百姓的愛是白白的、至高無上的、有區別的(創世記25:23,羅馬書9:11-13)。然而我愛雅各;從個人角度看;不僅藉著賜給他屬世的長子名分和祝福,以及由此而來的益處;更是藉著揀選他進入永生,將他的恩典賜給他,向他啟示基督,使他分享永恆的幸福;也愛他的後裔,如上述例子所示;同樣,從奧秘角度看,所有蒙揀選、蒙救贖、蒙召的人在聖經中經常被稱為雅各和以色列;因為這裡對雅各所說的,對神百姓中的每一個個體都是真實的;為此,使徒在羅馬書9:13中引用這段經文,以證明神在他們的揀選和救恩中之愛的至高主權和區別:這確實清楚證明了神對他百姓的愛完全不受他們內在動機和條件的影響,因為這愛在他們行善或作惡之前就存在了;因此,這愛並非源於他們內在的任何良善,也非源於他們對他的愛,也非源於他們所行的任何善工:揀選人進入永生,這愛的果實,被否認為出於行為,而是歸因於恩典;它發生在任何行為之前;而最優秀的人所行的,都是這愛的果效;被揀選或被撇下的人,在兩者發生時處於同等狀態;這從這個例子中顯而易見:藉此也表明神對人的愛是有區別的;它並非對所有人都一樣;他對自己的百姓懷有特殊的恩惠;這從揀選一些人而非另一些人中顯而易見;從將他們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救贖出來中顯而易見;從將他們從世界中有效呼召出來中顯而易見;從將恩典的祝福應用於他們中顯而易見;以及從將永生賜給他們中顯而易見:還可以進一步觀察到,神所愛的人並不總是知道這愛;事實上,他們在歸主之前對此一無所知,歸主是愛顯明的時刻;歸主之後,他們也並非總是有清晰而專屬的認識;只有當神樂意來向他們顯明時才如此。

【第3節】

我卻恨惡以掃。或作「我拒絕他」,如他爾根所言;不像愛雅各那樣愛他:這是一種消極的,而非積極的恨惡;這對他個人而言是真實的;不僅藉著奪去他所輕視的長子名分和祝福;更是藉著拒絕賜予他特殊的恩典,任憑他陷在罪中,隨從他的情慾,以致他成為一個不敬虔的人;他在此世沒有分享神的恩典,在光明中與聖徒同享的永恆產業中也沒有份;同樣,這對他的後裔也是真實的,如下列事例所示:使他的山嶺和他的地業荒涼。根據格羅修斯的說法,這是尼布甲尼撒在猶太人被擄五年後所做的,應驗了耶利米書的預言(耶利米書49:7-22)。但這實際上是由納巴泰人F14所做的:西珥山是以掃居住的著名山脈(創世記36:8),他的國家可能還有更多山脈;或者這座山可能有許多山頂,因此被稱為「山嶺」;關於這個國家荒涼的描述,與一位近期旅行者F15對該地區的記載相符:

「如果(他說)我們將巴勒斯坦和埃及拋在身後,繼續對以東地進行實地觀察,我們將看到各種景象,與我們最近在迦南地或瑣安平原所見的截然不同;因為在這裡我們看不到披著羊群的牧場,或遍滿五穀的山谷,或溪水、泉源、深淵從山谷和山嶺中湧出(申命記8:7);這裡沒有種子之地,沒有無花果,沒有葡萄樹,沒有石榴(民數記20:5);但整個地方都是一個『惡劣之地』,一個孤寂荒涼的曠野;除了被沙覆蓋的平原,以及由裸露的岩石和懸崖組成的山脈之外,沒有其他變化(瑪拉基書1:3);這個國家也從未(除非有時在春分或秋分時)得到雨水滋潤;它所產生的少數耐寒植物因常年乾旱而發育不良;夜間露水對它們的滋養,在白天被太陽強烈的熱量充分削弱了。」

「毒蛇,尤其是在汛的曠野,那裡可以非常恰當地稱為『龍的產業』,非常危險和麻煩;不僅我們的駱駝,連陪伴它們的阿拉伯人,每時每刻都面臨被咬的風險。」

【第4節】

以東人說:我們雖然貧窮。或作「以東人」,如他爾根所言;以掃的後裔承認他們因國家、城市、鄉鎮和房屋被毀而大大衰落,所有寶貴之物都被掠奪。金奇解釋說,如果以東的會眾說,雖然我們變得貧窮低微,我們的土地荒涼:但我們必歸回。他爾根補充說,現在變得富裕了;也就是說,正如雅爾奇所解釋的,帶著耶路撒冷的戰利品:並重建荒涼之地。正如金奇所觀察到的,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回時所做的;以東人也希望如此: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他們必建造,我必拆毀。他們試圖重建他們的城市和鄉鎮,但未能成功,神與他們為敵:他們必稱他們。或作「他們必被稱為」F21;這將是他們在人中間所用的名字,作為諺語和羞辱:邪惡的邊界;一個邪惡的王國和民族,從一端到另一端;這將被說成是他們徹底而永久荒涼的原因:他們是耶和華永遠惱怒的百姓。不像對猶太人那樣只有七十年(撒迦利亞書1:12),而是永遠;這些人現在不再是一個民族;他們已完全滅絕;他們的名字和民族都已消失;沒有絲毫他們的蹤跡;而猶太人雖然散居世界各地,但他們仍然是一個民族,與所有其他民族不同。

【第5節】

你們的眼必看見。以東人的毀滅,以及他們重建荒涼之地的徒勞嘗試;以及他們與以色列人之間的差異,以色列人已歸回自己的土地並繼承了它,而他們卻不能;以及神對一方的愛,和對另一方的恨:你們必說:耶和華在以色列的境界之外,必被尊為大。亞本以斯拉解釋說,你們這些住在以色列境界的人必說,耶和華必被尊為大,或願他被尊為大;願榮耀和尊貴歸給他,因他所行的:或如金奇所言,讚美他,尊崇他,因為你們住在自己的境界,而他們的境界荒涼;你們的境界被稱為以色列的境界,而他們的境界被稱為邪惡的境界;他爾根也如此說。

【第6節】

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等等。或作「將尊敬」,或「應當尊敬」;這是他們的職責,無論是根據神的律法還是人的律法;他爾根也如此說:我既為父親;正如他是他神聖永恆之子的父親;是靈、天使和人類靈魂的父親;藉著創造是所有人的父親;藉著護理是他們所有憐憫的父親,正如他對以色列一樣;此外,藉著國家性的揀選,他是他們的父親,這是他對其他民族所沒有的;對他們中的許多人而言,他藉著特殊的揀選恩典,與他們建立了這種關係:我的尊榮在哪裡呢?因著這種關係,神應得尊榮;這應當藉著愛他、信靠他、呼求他、效法他、順服他,並將他所賜的一切用於他的榮耀來表達;他應當在心靈和生活中,藉著言語和行為,以及我們的財物來受尊榮。這個問題暗示,他沒有得到應得的尊榮:我既為主人;這個詞是複數,可以理解為耶和華,父、子、聖靈;儘管這裡似乎更指第一位格,他與基督作為中保、與天使作為他的服役之靈、與福音的傳道人、與所有聖徒,甚至與所有人類,特別是以色列人,都存在這種關係;這從他所吩咐他們的特殊律法和誡命,以及他對他們的特殊治理、保護和關懷中顯而易見:我的敬畏在哪裡呢?從他與百姓的這種關係來看,百姓應當對耶和華存有敬畏和敬虔;這不是對憤怒和懲罰的奴役性懼怕;而是一種敬虔的孝順之懼怕,受神的良善影響,表現為小心謹慎不冒犯他,並履行所有私人和公共的宗教敬拜;在這方面,不僅是自然人,連宗教信徒,甚至神自己的百姓,都缺乏;是的,那些應當為他人樹立榜樣的人,如擔任公職和具有公共身份的人,如下文所述: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你們這些藐視我名的祭司啊!因為前面所說的,不僅是對一般百姓說的;更是特別對祭司們說的,他們本應尊榮和敬畏耶和華;然而他們卻藐視他的名,或使他的名受輕蔑;藉著不對他作為父親和主人的權威給予應有的尊重;藉著忽視他的敬拜,不對供物和祭物給予應有的關心: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彷彿他們完全無辜且無罪。

【第7節】

你們在我的壇上獻污穢的餅。有些人將此理解為陳設餅,因為後面提到了「桌子」,如耶柔米所言;他指出陳設餅是用小麥製成的,祭司們自己播種、收割、磨粉、烘烤,因此可以隨意取用。至於他們播種,祭司們似乎不太可能從事這種工作,儘管他們收割的可能性較大;因為初熟的禾捆是由公會F23委派的人收割的;儘管我沒有找到關於收割陳設餅的記載;但至於磨粉、篩選、揉麵、製作成餅,以及烘烤,並將其從烤箱中取出,放在陳設餅的桌子上,所有這些都是祭司們的工作F24;而加爾穆家族F25的人則被指派負責這項工作。現在,當他們將不符合律法要求,不是用細麥麵粉製成,也沒有在每排餅上或旁邊放上純淨乳香的餅放在桌子上時(利未記24:5,利未記24:7),就可以說這餅是污穢的。對此觀點沒有實質性的反對意見,即這裡提到的是祭壇,而不是桌子,因為祭壇被稱為桌子(以西結書41:22),正如本節後面的子句所言,桌子也可以被稱為祭壇;儘管可以觀察到,陳設餅從未被說成是獻上的,而是放在桌子上的:確實,燒掉放在旁邊的乳香被稱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利未記24:7)。因此,其他人將此解釋為每日的素祭,它與每日的羔羊祭一同獻上,其中一部分在祭壇上焚燒(出埃及記29:40-42);或者更確切地說,這指的是一般的祭物,有時被稱為「餅」(利未記3:11,利未記3:16,利未記21:6);他爾根在這裡也如此說:

「你們在我的壇上獻上可憎的祭物;」

【第8節】

你們獻上瞎眼的為祭,這不是惡事嗎?等等。當然是惡事,根據利未記22:22的律法;或如金奇所解釋的,當他們帶給你們一隻瞎眼的羔羊作祭物時,你們說,這不是惡事;獻上它是好的,因為桌子是可輕蔑的。其意思是,無論這本身有多麼邪惡,在他們看來,這足以獻在祭壇上;這證明他們藐視耶和華的名,在他的祭壇上獻上污穢的餅或祭物,並輕蔑他的桌子:你們獻上瘸腿的、有病的,這不是惡事嗎?確實是惡事,根據神的律法,禁止獻上這樣的事物(利未記22:21,利未記22:22,申命記15:21);在律法之下,所有祭物都必須是完美的,沒有任何瑕疵,無論是羊群還是牛群;即使是異教徒自己也嚴格遵守這一點:因此,荷馬F1史詩中的阿基里斯談到他們獻上完美的羔羊和山羊為祭;特別是,它們不能是瘸腿的或跛行的;那些比其他祭物更大、餵養得更好、不瘸腿、無病、不生病的祭物被認為是精選而優良的;因為他們說,未來之事無法得知,除非是從健康的祭牲中得知F2;因為他們聲稱藉著祭牲的內臟來預知未來。因此,普林尼F3觀察到,必須注意的是,用人肩扛到祭壇的牛犢不可獻祭;神也不會被跛行的祭牲所安撫;簡而言之,據說F4,任何不完美和不健康的都不可獻給他們;除了經文中提到的這些,還有許多其他瑕疵,猶太人特別遵守,這些瑕疵使動物不適合獻祭。邁蒙尼德F5列舉了不下五十種瑕疵,由於這些瑕疵,律法下的祭司不得獻上動物為祭:毫無疑問,摩西關於此事的律法,是為了預表基督純潔、完美、無瑕的祭物,而律法上的祭物是其預表;並教導我們這個教訓,即沒有一個完全的祭物,就不能為罪作出贖罪或滿足。或作,在你們眼中這不是惡事,如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這與前面所說的相同:你將它獻給你的省長試試看。獻給所羅巴伯,他當時是猶大地的省長(哈該書1:1),因為他們沒有王。意思是,獻一隻瞎眼的、有病的、瘸腿的羔羊或任何其他動物;將它作為禮物獻給他們的統治者;試試看,看他會如何接受:他會喜歡你嗎?會悅納你嗎?萬軍之耶和華說。他會為此感謝你嗎?或因此而尊重你嗎?相反,他難道不會將其視為對他的侮辱而感到憤怒嗎?如果對一位世俗的君王尚且如此,又怎能認為獻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會蒙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悅納呢?

【第9節】

現在我懇求你們,求神施恩給我們。這些是先知對祭司們說的話;要麼是認真的,勸勉他們履行他們職責的一部分,即為百姓代求,求神施恩給他們,赦免他們的罪;更何況,他們曾是百姓犯罪的媒介,是幫兇,他們本應責備百姓獻上這樣的祭物,並應拒絕為他們獻上;否則,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就不能期望神會悅納他們的人和他們的祭物:要麼是諷刺的,現在你們已經向耶和華獻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祭物,去為百姓代求吧;祈求他們的罪得赦免,咒詛從他們身上除去,看看你們會如何成功:這事是因你們而起。指獻上這樣的祭物;他們縱容百姓的這種行為,並鼓勵他們;這是他們的過錯;或指這咒詛,如金奇從瑪拉基書1:14解釋的:他豈會顧念你們的臉面呢?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怎能想像神會顧念你們的人或禱告呢,當你們行了如此卑鄙的事,並成為如此多罪惡的根源時?不,他不會,如下一節(瑪拉基書1:10)所斷言的。

【第10節】

你們中間誰肯為無償關閉殿門呢?等等。要麼是聖殿的門,如他爾

【腳註】
F1 De vera Sapientia, l. 4. c. 5. p. 279. 《論真智慧》第四卷第五章第279頁。
F2 Nizzachon, p. 200. apud Hottinger. Thes. Phil. p. 489. 《尼扎洪》第200頁,引自霍廷格《哲學寶庫》第489頁。
F3 Onomastic. Sacr. p. 147, 359, 541. 《聖名詞典》第147、359、541頁。
F4 T. Bab. Megillah, fol. 15. 1. 《巴比倫他勒目》米吉拉篇,第15頁第1欄。
F5 De Prophet. Vita & Interitu, c. 22. 《論先知生平與逝世》第二十二章。
F6 De Vita & Morte Sanct. c. 51. 《論聖徒生平與逝世》第五十一章。
F7 T. Bab. Megillah, fol. 15. 1. Seder Olam Rabba, c. 20. p. 55. 《巴比倫他勒目》米吉拉篇,第15頁第1欄;《拉巴世界秩序》第二十章第55頁。
F8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18. 1. 甘茨《大衛之芽》第一部分,第18頁第1欄。
F9 Annales Vet. Test. A. M. 3589. 《舊約年鑑》創世3589年。
F10 Chronological Tables, cent. 12. 《編年表》第十二世紀。
F11 Scripture Chronology, p. 725. 《聖經編年史》第725頁。
F13 ( dyb ) "in manu", V. L. Cocceius; "per manum", Pagninus, Montanus, Piscator. (**בְּיַד**,b'yad)「在手中」,武加大譯本、科克修斯;「藉著手」,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皮斯卡托。
F14 See Prideanx's Connexion, par. 2. B. 3. p. 199. 參見普萊多克斯《連結》第二部分,第三卷,第199頁。
F15 Dr. Shaw's Travels, p. 438. Ed. 2. 蕭博士《遊記》第438頁,第二版。
F16 Harris's Voyages and Travels, vol. 1. p. 474. 哈里斯《航海與旅行》第一卷,第474頁。
F17 Bibliothec. l. 3. p. 169. 《圖書館》第三卷,第169頁。
F18 De Animal. l. 6. c. 63. 《論動物》第六卷,第六十三章。
F19 Dr. Shaw Travels, p. 448. Ed. 2. 蕭博士《遊記》第448頁,第二版。
F20 Tanchum apud Pocock in loc. 坦胡姆,引自波科克對此處的注釋。
F21 ( Mhl warqw ) "et vocabuntur", V. L.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Drusius, Grotius. (**וְקָרְאוּ לָהֶם**,v'kar'u lahem)「他們將被稱為」,武加大譯本、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德魯修斯、格羅修斯。
F22 Targum, Jarchi, Kimchi, Aben Ezra, Abarbinel, &c. 他爾根、雅爾奇、金奇、亞本以斯拉、亞巴賓內爾等。
F23 Misn. Menachot, c. 10. sect. 3. 《密示拿》獻祭篇,第十章第三節。
F24 Maimon. Hilchot Tamidin, c. 5. sect. 6. 邁蒙尼德《獻祭律法》第五章第六節。
F25 Misn. Shekalim, c. 5. sect. 1. 《密示拿》舍卡林篇,第五章第一節。
F23 Misn. Menachot, c. 10. sect. 3. 《密示拿》獻祭篇,第十章第三節。
F24 Maimon. Hilchot Tamidin, c. 5. sect. 6. 邁蒙尼德《獻祭律法》第五章第六節。
F25 Misn. Shekalim, c. 5. sect. 1. 《密示拿》舍卡林篇,第五章第一節。
F1 Iliad. I. 1. 66. 《伊利亞特》第一卷第66行。
F2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3. c. 12. 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吉尼亞爾日》第三卷第十二章。
F3 Nat. Hist. l. 8. c. 45. 《自然史》第八卷第四十五章。
F4 Scholia in Aristoph. Acharn. Act 3. Scen. 3. p. 409. 亞里斯多芬《阿卡奈人》第三幕第三場,第409頁的注釋。
F5 Hilchot Biath Hamikdash, c. 7. sect. 1. &c. 《聖殿進入律法》第七章第一節等。

我的名在列國中必為大;這是藉著福音的傳講,伴隨著聖靈的能力和神的大能,使許多人歸主;藉此,祂自己、祂本性的完全,以及祂的諸多名號,特別是我們主耶穌的父神之名,得以被認識。祂作為父神,受人呼求,並因賜下祂的兒子,差遣祂進入世界,作外邦人和猶太人的救主,而歸於祂偉大和榮耀。

在各處必有香獻給我的名;一些猶太解經家將此理解為以色列人,即那些智慧的門徒,在律法中學習,並在他們居住於外邦人中的各處,向神獻上晚禱;這些禱告在神眼中,如同獻上香和純潔的供物一樣蒙悅納;這是拉比雅基(Jarchi)的解釋,與他爾根(Targum)的說法一致;這種解釋在《他勒目》F14和其他猶太著作中也有提及;但亞本以斯拉(Aben Ezra)、金奇(Kimchi)和亞巴比內爾(Abarbinel)則將其解釋為外邦人,儘管他們的方式各異,且偏離了經文的原意;經文的意思是,神的敬拜不再像從前那樣僅限於耶路撒冷,而是在外邦世界的各處,特別是向神獻上禱告的地方;參閱(約翰福音 4:20, 4:21, 4:23)(提摩太前書 2:8),這些禱告因其熱切、芬芳和蒙悅納,可比作香(詩篇 141:2)(啟示錄 8:3, 8:4)。

和純潔的供物;這指的是外邦人自己,他們的靈魂和身體(以賽亞書 66:20)(詩篇 51:17)(羅馬書 12:1);或是他們讚美的祭、善行和施捨(希伯來書 13:15, 13:16);這些雖然不完全,也非毫無罪污,但因其出自被基督寶血潔淨的心,以純潔屬靈的方式,並藉著基督中保的純潔馨香獻上,故可稱為「純潔」。

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為大,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此話重複,以示其確定性。

【第12節】

但你們卻褻瀆了我的名;這指的是他們被指責輕視(瑪拉基書 1:6)和玷污(瑪拉基書 1:7)耶和華的名,這也是他們和他們的供物被拒絕的原因:他們褻瀆耶和華的名,顯明在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這與「可輕視的」(瑪拉基書 1:7)意思相同,正如金奇(Kimchi)所觀察到的;(參閱瑪拉基書 1:7 的吉爾注釋):其果子,甚至祂的食物是可輕視的;「果子」這個詞F15有時用來指言語,即嘴唇的果子(以賽亞書 57:19);若在此處取此義,如某些人所為,則可理解為神的道,即命令在祭壇上獻上某些祭物,卻被輕視,這是亞巴比內爾(Abarbinel)的解釋:或是祭司的話語,他們不斷地說祭壇上所獻的,甚至他們所吃的食物,都是可輕視的;這是拉比雅基(Jarchi)和金奇(Kimchi)的解釋。「果子」和「食物」似乎指同一件事,意指祭壇上的果子和食物;無論是屬於耶和華的,即獻給祂的脂油和血,被視為可輕視的;或是分給祭司的部分,他們認為卑賤無用。科克修斯(Cocceius)將此解釋為耶和華的枝子,即地上的果子基督(以賽亞書 4:2),祂的食物就是遵行差祂來者的旨意,卻被猶太人輕視和拒絕;這也是神棄絕他們,接納外邦人的原因。

【第13節】

你們又說,看哪,這是何等的疲勞啊?等等;這些話語可能是祭司們說的,他們認為聖殿的服事對他們來說是何等疲憊和勞累的工作,為此他們覺得報酬微薄;例如宰殺祭物;從祭壇上清除灰燼;擺放木柴;點火,並將祭物放在上面:或是獻祭的人說的,他們扛著羊羔來到,放下時說,我們帶著它來是多麼疲憊啊,暗示它又肥又多肉;這是金奇(Kimchi)和亞巴比內爾(Abarbinel)的解釋,他爾根(Targum)似乎也同意此意;他爾根釋義為:

「但如果你們說,看哪,我們所帶來的,是我們勞苦所得;」

【第14節】

但那欺騙者必受咒詛;一個狡猾、詭詐、精明的人,他以非常巧妙和欺騙的方式思考、策劃、說話和行動;儘管有些人將這個詞源自**יָכֹל**(yakol),「能夠」;因此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語譯本將其譯為「有能力者」;指有能力獻上合適的祭物,一隻無瑕疵的羊羔,如下文所述:

他羊群中有公羊;沒有斑點和瑕疵,正如律法所要求的:

卻許願並獻給耶和華有殘疾的;那是一隻母羊,或有瑕疵的;因為律法要求獻給耶和華的祭物必須是完美的,沒有瑕疵的;有餘或有缺的祭物可以用作甘心祭,但不能用於許願(利未記 22:18-20, 22:23);因此,這樣的人必受咒詛,這樣的行為必受到耶和華的極大憤怒;如果他沒有能力做得更好,或許可以原諒;但那樣的話,最好根本不要許願;然而,許願獻祭給耶和華,卻又以欺騙的方式對待祂,儘管他本可以獻上符合他誓言和律法的祭物,這就是加倍的邪惡:

因為我是大君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祂是全世界的君王,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因此,應當以符合祂尊嚴和偉大的方式來尊崇和敬畏祂:

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因為祂在他們中間所施行的審判;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因為祂向他們傳講的福音;因為這可以被視為一個預言,預言當福音在外邦世界傳開時將會發生什麼;因此,如果他們在認識祂之後會敬畏和尊崇祂;那麼以色列人,祂曾向他們顯明如此多的愛,就更應該對祂表現出更大的敬意。

【腳註】
F14 T. Bab. Menachot, fol. 110. 1. Tanchuma apud Abarbinel in loc. 《巴比倫他勒目》獻祭篇,第110頁第1欄。坦胡瑪(Tanchuma)引自亞巴比內爾(Abarbinel)對此處經文的注釋。
F15 (ובניו) "et verbum ejus", Pagninus, Munster; "sermo ejus, [vel] eorum", Vatablus; so Ben Melech. **וּבְנָיו**(uvenav):「和祂的話語」,帕尼努斯(Pagninus)、蒙斯特(Munster);「祂的,或他們的言語」,瓦塔布魯斯(Vatablus);本·梅萊赫(Ben Melech)亦同。
F16 (והפחתם אותה) "et efflastis illam", Montanus; "anheli isto estis", Tigurine version; "exsufflare posseti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difflatis", Drusius; "sufflavistis illud", Burkius. **וְהִפַּחְתֶּם אוֹתָהּ**(vehipachtem otah):「你們向它吹氣」,蒙塔努斯(Montanus);「你們對此氣喘吁吁」,提古林譯本(Tigurine version);「你們可以吹走它」,尤尼烏斯(Junius)和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皮斯卡托(Piscator);「你們吹散了」,德魯修斯(Drusius);「你們向它吹氣」,布爾基烏斯(Burkius)。
F17 "Et contristastis illum"; so some in Vatablus. 「你們使他憂傷」;瓦塔布魯斯(Vatablus)中的一些人如此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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