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全體,即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們,整個公會,除了尼哥德慕和亞利馬太的約瑟之外,在他們的法庭上判處基督死刑之後:
就都起來,從他們審判耶穌的議事廳起來:
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那裡,就是羅馬總督那裡,帶到總督府或審判廳,彼拉多在那裡審理案件;他們把耶穌綁起來,像囚犯和作惡的人一樣帶到這裡,好讓他們的判決得到民事權力的確認,並讓他被處以十字架的死刑,這是一種羅馬的刑罰。
【第2節】他們就開始控告他。他們發現彼拉多不願憑他們的一面之詞,就將耶穌當作作惡的人接受,而是堅持要知道他們對他有何指控,以及他們要提出什麼控告之後:
說:「我們發現這個人煽惑我們的國民。」「國民」指猶太民族。別撒(Beza)的三份抄本讀作「我們的國民」;《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也如此。這可以理解為,他使國民偏離摩西和先知們的真道;藉著在他們中間散佈新的觀念和錯誤的宗教原則;因此他成了攪擾神以色列的人,正如亞哈控告以利亞一樣(列王紀上18:17),《七十士譯本》在此處使用了相同的詞;這也是對基督的異端或宗教創新指控:因此耶穌在他們的著作中被指控F15;關於詩篇91:10中的話:「禍患必不臨到你,災害也不挨近你的帳棚」,他們有此註釋:
「禁止納稅給凱撒。」這比什麼都更虛假;參見馬太福音22:21,17:24-27;後面所聲稱的也無法支持這項指控:
「說他自己是基督,是王。」或「基督君王」,或「君王基督」;也就是猶太人在他們的著作中經常稱之為**מַלְכָּא מְשִׁיחָא**(malka meshiḥa,彌賽亞君王)的那一位,因為他可以是,也確實是,而不會損害凱撒的尊嚴或稅收;因為他雖然是君王,卻不是地上的君王;他雖然有國度,卻不屬於這個世界:他們藉此暗示,他自立為地上的君王,與凱撒對立,以引誘百姓背離凱撒,背離他們對凱撒的忠誠和職責;因此猶太人論到拿撒勒的耶穌說,他被處死,沒有得到憐憫,因為他**קָרוֹב לַמַּלְכוּת**(karov lamalkhut,接近王權)F16。這整個指控都是不實的;他非但沒有用錯誤的教義和敬拜來煽惑國民,反而教導真道和正確的敬拜方式,駁斥了法利賽人錯誤的解釋,並反對長老們的虛妄傳統,這些傳統敗壞了兩者;他非但沒有任何煽動性的原則和行為,也沒有對當時的皇帝提比略凱撒造成任何傷害,反而教導百姓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他自己也繳納了丁稅;當百姓要強行擁他為王時,他卻避開了,約翰福音6:15。
【第3節】彼拉多就問他說:他注意到有人說耶穌自稱是王;至於宗教方面的事,他沒有理會;他向耶穌提出這個問題:
「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就是他們的預言所說的,他們一直期待的那位王嗎?
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也就是說,你說得對;正如你所說的,我是猶太人的王;(參見馬太福音27:11)但他並沒有就此打住,而是解釋了他是怎樣的王,以及他有怎樣的國度;參見約翰福音18:36-37;這使得彼拉多完全放心,並渴望釋放他,正如接下來所顯示的。
【第4節】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彼拉多對公會和因這事聚集在總督府周圍的暴民說;他們站在審判廳外,不願進去,免得沾染污穢,不適合吃逾越節筵席:因此彼拉多出來見他們;這是他第二次出來見他們,當時他說了以下的話,約翰福音18:28,18:38。
「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沒有任何理由或原因,可以對他施加任何懲罰,特別是處死他;沒有任何罪行可以加在他身上,或任何指控可以證明他有罪,或任何足以構成煽動叛亂的罪名:這個人是無害無辜的,他沒有做任何反對凱撒或政府,以及國家利益的事;因此他不配死,也不配受鞭打,而應該被釋放。這是彼拉多的意思。
【第5節】他們卻越發兇猛,或更急切地要將他處死;希伯來文**חָזַק**(chazaq)在出埃及記12:33中被譯為此意,與此處所用的詞相對應。「他們喊叫」,正如敘利亞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他們更加喧囂和吵鬧;他們喊得更大聲,以極大的憤怒和暴力表現出來,並加強了他們的喧囂,增加了他們的指控:說:「他煽惑百姓。」煽動叛亂和反抗:在猶太全地教訓人;或「猶太省」;不只在一處或少數地方,而是到處:從加利利起頭;我們的救主確實從加利利開始他的事工,並主要在那裡教導;參見馬太福音4:12,4:17,4:23;他們之所以選擇提及此地,是因為加利利人被認為是煽動叛亂的民族,曾被捲入叛亂並因此受苦;參見使徒行傳5:37,路加福音13:1;直到此地;耶路撒冷城,國家的首都;暗示他不僅在加利利,而且從那裡到猶太全地,甚至在他們的首要城市,都教導煽動叛亂的原則,並在各地吸引了許多門徒;因此這是一個臭名昭著的案件,也是一個影響重大、危險重重的案件,不應輕視。
【第6節】彼拉多聽見加利利,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讀作「加利利這個名字」,當提到這個名字時,他就問:衣索比亞文譯本說「加利利人」;其中一些人可能在場,因為他們是來過逾越節的,是詢問的合適人選:這人是加利利人嗎?耶穌被認為是加利利人:因為他雖然生在猶大的伯利恆,卻在加利利的拿撒勒長大,他在那裡度過了大部分的私人生活,他的公開事工也主要在那些地方進行;因此猶太人認為他來自加利利,是加利利人,約翰福音7:41,7:52;叛教者猶利安也曾這樣稱呼他;看來,彼拉多得到的回答是,他是加利利人;波斯文譯本也補充說,他們說「是的」;因為接下來說:
【第7節】一知道耶穌是屬希律管轄的,就是屬於希律權力之下,由他治理的地區;因為希律是加利利的四分封王(路加福音3:1)。這位是希律安提帕,大希律的兒子,也是斬首施洗約翰的那位;因此彼拉多一發現耶穌是屬於他的省份,就立刻把他送去見希律:讓他受審,並在他的面前審理他的案件:他這樣做,一部分是為了擺脫這件麻煩事;一部分是為了向希律表明他對其管轄權和權力的尊重;他不願侵犯或僭越不屬於他的權力:從彼拉多廳到希律所在地的路程,據阿德里科米烏斯(Adrichomius)估計,大約有三百五十步:那時希律自己也在耶路撒冷;或「那些日子」;逾越節的日子;因為希律生為猶太人,是歸信者的兒子,此時來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
【第8節】希律看見耶穌,就甚歡喜。因為耶穌雖然在他的國家長大,並在那裡多次傳道和行神蹟,但他從未見過耶穌;能見到耶穌,極大地滿足了他的好奇心:因為他素來想要見他;也許自從他聽聞耶穌的名聲,並認為基督是施洗約翰從死裡復活,而約翰是他所斬首的,因此他渴望見耶穌,好知道他是否是約翰:因為他聽見了許多關於耶穌的事;關於他的教義和神蹟,特別是後者;他如何趕鬼,醫治各種疾病,甚至使死人復活: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這會進一步滿足他的好奇心,並成為進一步探究和談話的主題。
【第9節】於是希律用許多話盤問他,或對他說了許多話,詢問他是誰,是否是施洗約翰;他所聽說的那些神蹟是否是真的,他是如何行的,憑什麼能力行的,以及他是如何獲得這種能力的;並用了許多論據說服他在那時行一個神蹟:他卻一言不答;對希律的許多話,他一句也不回答,也不在他面前行任何神蹟;他既不以言語,也不以行動回答他;他不願滿足希律的好奇心,儘管他可能因此獲得自由。
【第10節】祭司長和文士,就是從彼拉多廳跟隨他到希律宮殿的公會成員;他們擔心希律會因為耶穌行神蹟而釋放他:都站著;站在希律面前;證人和控告者通常都是這樣做的;(參見馬可福音14:57)極力地告他;他們以極大的苦毒和堅定,控告他與之前在彼拉多面前控告的相同罪名,並加重和誇大對他的指控。
【第11節】希律和他的兵丁,或他的士兵,就是隨侍他身邊的衛隊,他們與他一同從加利利來,既為他的安全和服役,也為他的排場和威儀:就藐視他;不把他當回事;對他毫不在意;把他當作一個愚蠢、可鄙的生物,不能做任何傳聞中的事;也不能為自己說任何話;只把他當作一個十足的傻瓜和白痴;他們就這樣對待他:戲弄他;把他當作一個王來戲弄,拿他取樂:給他穿上華麗的衣服。《武加大拉丁譯本》譯作「一件白袍」;這是他無辜的標誌,儘管他們並非如此設計,而是以嘲弄的方式,作為他單純和愚蠢的象徵。敘利亞文譯本譯作「緋紅色」;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譯本譯作「紅色」。很可能那是一件官員或士兵穿舊的袍子,他們給他穿上;以輕蔑他為王,正如羅馬士兵後來出於同樣的原因所做的那樣:又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沒有定罪,不知道該如何處置他,或者他可能不願參與他的死,因為他沒有忘記施洗約翰的案件;因此將他送回彼拉多那裡,讓他隨意處置。
【第12節】就在那一天,彼拉多和希律成了朋友。因為彼拉多如此尊重希律的權威和權力,將一個屬於他管轄範圍的人送去審理他的案件,這讓希律很高興;特別是這個人備受議論,而他一直想見他;另一方面,彼拉多也對希律感到高興,因為儘管耶穌屬於他的管轄範圍,因此他有權審理此案,並可以宣告無罪或定罪,但他卻選擇不使用這項權力,而是將此案交給羅馬總督:因為他們素來彼此為仇;這可能是因為彼拉多殺害了希律的臣民加利利人,當時他們正在耶路撒冷獻祭(路加福音13:1),希律可能認為這是對他權威和權力的侵犯;因為即使他們應受懲罰,也應該由他來執行,而不是猶太總督,後者與他們無關:但現在彼拉多將基督送去見他,基督被認為是加利利人,因此屬於希律的管轄範圍,這一步驟使事情得以解決;這默認了彼拉多之前的行為是錯誤的,並顯示了他對希律權威的尊重:因此他們和解了,並在對基督的輕蔑和惡待上達成一致,從而應驗了詩篇2:1-2。
【第13節】彼拉多召集了祭司長,等等。也就是說,在希律將基督送回他那裡之後,他召集了祭司長,商議該如何處置他:還有官長和百姓;包括民事和宗教官長,以及在控告耶穌和尋求他死刑方面積極的百姓中的首領:波斯文譯本沒有讀到後者;敘利亞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將兩者結合起來,讀作:「百姓的王子或首領」;後者讀作「百姓的審判官」:總之,他召集了整個公會,公會由祭司長、文士和百姓的長老組成。
【第14節】對他們說:「你們把這人帶到我這裡來。」指著站在他面前的耶穌;「說他煽惑百姓。」使他們偏離他們的宗教、律法和對凱撒的忠誠。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讀作「你們的百姓」;與他們同族,並在他們的照管和管轄之下;至少在教會方面是如此:看哪,我已經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不僅在審判廳裡私下單獨審問(約翰福音18:33,19:9),而且在他們面前公開審問,當時他將耶穌帶到他們面前,聽取他們的指控,並催促他回答(馬太福音27:11-14):並沒有查出這人有什麼罪來;無法察覺有任何指控被證明成立,或他犯了任何罪行,應受懲罰;或者至少,他應被處死:關於,或就著你們所告他的事。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讀作「所有這些事」;暗示他已仔細查閱和審查了每一件事,沒有遺漏任何內容,而且他們所有的控告和指控加在一起,都未能證明他犯了任何一項罪行。
【第15節】不,連希律也沒有。希律是猶太人,對他們的宗教事務更為熟悉,也更了解這類指控的性質和分量,以及在這種情況下什麼是充分的證據;他也審問過耶穌,而且是在他們面前審問的,聽過他們所有對耶穌的指控,卻沒有在他身上發現任何足以判他死刑的罪過:因為我把你們送到他那裡去;與耶穌一同去,在他面前提出你們的指控;或者,「我把他送到他那裡去」,正如敘利亞文譯本所讀;也就是說,把耶穌送到他那裡去,正如波斯文譯本所表達的,因為耶穌是他的同鄉,屬於他的管轄範圍;或者,「他把他送回給我們」,正如阿拉伯文譯本和別撒(Beza)的三份抄本所讀:也就是說,希律在審問耶穌後,沒有在他身上發現任何罪過,就再次把他送回給我們;因為他無法證明耶穌有任何罪行,也無法對此事作出任何判斷,因為接下來說:看哪,他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或「他沒有做什麼」:意思是,希律認為基督沒有做任何該死的事;或者希律沒有對他做任何事,表明他認為基督該死;因為他沒有判他刑,也沒有命令鞭打他,也沒有把他交給劊子手,也沒有把他關起來,直到事情查清。
【第16節】所以我會懲罰他,給他一些懲罰,例如鞭打或用杖擊打:他提出這個建議,並非因為他認為耶穌應受懲罰,而是為了討好猶太人;因為這會讓他們的指控看起來並非完全軟弱無根據;而且耶穌也並非完全無辜:這會帶有罪行和懲罰的表象,他希望這可能被認為足夠了,這樣他就能取悅他們,並使耶穌免於死亡,這是他非常渴望的:然後釋放他;從他的束縛中釋放他,讓他走。
【第17節】因為他必須在節期中釋放一個人給他們。因此他提議釋放耶穌給他們,在逾越節期間;這並非有任何法律規定,而是羅馬總督慣例如此,百姓也期待如此;習俗使其成為必要: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譯本都譯作「釋放是慣例」,並非每個節期,或每個節期,正如後者所讀,而只是在逾越節,正如約翰福音18:39所表達的。
【第18節】眾人卻一齊喊著說:祭司長、官長和百姓,不願聽說釋放他,現在他們已經把他掌握在手中;他們對這個提議感到憤怒,以一種極其喧囂的方式,立刻異口同聲地喊叫:
「除掉這個人!」把他帶到十字架上;帶到各各他,行刑的地方;把他從世上除掉;他不配活著:
「釋放巴拉巴給我們!」他的品格在下一節中有所描述;(參見馬太福音27:16)。
【第19節】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在耶路撒冷城裡:他曾在那裡發動叛亂,反對政府,企圖推翻羅馬的統治,並主張和維護他們作為自由人民的自由;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奪取和掠奪他人的財產,因為他在其他地方被描述為一個強盜:
又殺人,這罪行可能是他自己或他的同夥在叛亂中犯下的;因這些罪行,煽動叛亂和殺人,他
被下在監裡;他在那裡一直待到這個節期,等待被處決。
【第20節】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他越來越確信耶穌的無辜;並且更清楚地看到控告者的邪惡、惡意和嫉妒;又收到了他妻子的信息:
就又對他們說;再次向他們提出,他應該釋放哪一個;問他們該如何處置耶穌;清楚地表明他的心意,他認為耶穌是無辜的,釋放他是對的。衣索比亞文譯本記載他說:「你們願意我為你們拯救,或釋放主耶穌嗎?」
【第21節】他們卻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他們越發兇猛和狂暴,越發喧囂和吵鬧,因為他們越發察覺彼拉多想要救他;他們越發渴望將他釘十字架,越發不耐煩,直到這事完成,正如重複的詞語所顯示的。
【第22節】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在基督被希律送回他那裡之後;因為他曾在他送基督去見希律之前聲明,他沒有在他身上發現任何罪過(約翰福音18:38)。
「為什麼?他做了什麼惡事呢?」他犯了什麼死罪?他犯了謀殺罪嗎?還是煽動叛亂?還是褻瀆神?還是搶劫和偷竊?還是任何其他滔天大罪?
「我查不出他有什麼該死的罪來。」為什麼他應該被處死;更不用說被處以十字架這種羞恥和痛苦的死刑了,這是奴隸和最卑劣的人的懲罰,而他們卻渴望如此:
「所以我會懲罰他,然後釋放他。」他這樣說,並非表示他決意如此,無論他們喜歡與否;而是表示他所願意的,或選擇的,並希望他們會滿足於此,即他會被鞭打或毆打,然後被釋放,正如他最初提議的那樣。
【第23節】他們卻大聲催逼,他們急切地堅持要將他釘十字架,並極力要求,更加大聲地呼喊:
要求他被釘十字架:以最懇切的方式要求;表明這事必須如此,沒有別的能滿足他們:
他們和祭司長的聲音就得了勝;說服了彼拉多答應他們的要求,這與他自己的良心、希律的行為以及他妻子的信息相悖;百姓被祭司長煽動,祭司長又與他們聯合,他們人數眾多,要求又如此強烈、暴力和懇切,以致彼拉多無法抵擋他們。
【第24節】彼拉多就下了判決,決定、裁定並發布:
照他們所求的成就;他們的要求,他們所求的,就是耶穌被釘十字架,巴拉巴被釋放。
【第25節】彼拉多就釋放了他們所求的那人巴拉巴,他沒有被點名,因為他是一個可憎的人,不配被點名;因此他被描述為一個臭名昭著,卻又公正的形象,如下所述:
就是那因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如路加福音23:19所記:
他們所求的;被賜給他們,並被釋放;參見使徒行傳3:14:
卻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處置;任憑他們嘲弄、鞭打和釘他十字架。
【第26節】他們把耶穌帶走的時候,從彼拉多廳,出耶路撒冷城,往各各他去;這是由猶太人和羅馬士兵做的,他們剝去他的衣服,給他穿上朱紅色袍子,又編了荊棘冠冕戴在他頭上,把一根葦子放在他手裡,屈膝嘲弄他,稱他為猶太人的王;他們戲弄完他之後,又給他穿上自己的衣服:
他們抓住一個古利奈人西門;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馬可福音15:21),(參見馬太福音27:32)。
從鄉下進城來;或是從猶太的鄉下到耶路撒冷城;或是從田裡做完農活回家,可能對耶路撒冷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
就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耶穌本來要自己背負的十字架;但他們發現他虛弱無力,無法自己背負,擔心他會在路上死去,這樣他們就無法滿足他們的惡意,無法看到他在十字架上的羞辱和痛苦,也無法在那裡戰勝他;而且他們急於執行他們的惡意計劃,於是就把十字架,至少是十字架的一端,放在這個人的肩上:
叫他跟隨耶穌背著;或是整個十字架,跟隨耶穌;或是只背負十字架的一端,耶穌在前頭背負另一端;這似乎是他們之間背負十字架的順序。
【第27節】有許多百姓跟隨他,不只是普通百姓,還有城裡的主要居民;因為其中有祭司長、文士和長老:有些人是為了這事,有些人是為了那事;有些人憐憫他,有些人嘲笑他,所有人都來看這悲慘的景象(路加福音23:48),這在處決時很常見:而使人群更為擁擠的,是城裡的人數眾多,他們從各地來過逾越節;還有這位將要受苦的人的名聲和身份:
又有好些婦女為他捶胸哀哭;這些婦女並非羅馬人的**praeficae**(職業哭喪婦),也不是希臘人的**ihlemistriai**(哀悼者);因為猶太人雖然有**מְקוֹנְנוֹת**(mekonenot,哀哭的婦女),她們受僱協助哀悼;藉著使用悲傷的姿態、語調和歌曲,參見耶利米書9:17,但對於被處決的罪犯,是不允許公開哀悼的F18;因此,在此處和路加福音23:48中,任何公開表達悲傷的舉動都更為引人注目:因為,
【第28節】耶穌轉身對她們說:這些婦女在基督身後,他知道她們是誰,在做什麼,就轉身對她們說了以下的話: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或「耶路撒冷的婦女們啊!」正如以賽亞書3:16中耶路撒冷的居民被稱為錫安的女子一樣:
「不要為我哭。」意思是,她們不必為他擔心,因為他非常樂意死去;他別無所求;這就是他來到世上的目的;他也不怕死;死亡對他來說不是恐怖之王;他以最大的勇氣和無畏走向十字架:此外,他的苦難,雖然他知道會非常巨大和痛苦,但很快就會過去;他也不會被死亡的權勢長期拘禁,而是會復活,回到他的父那裡,並被高舉在父的右邊,這應該是喜樂的事:此外,藉此,他父的旨意和聖約、永恆預旨和應許都將實現,律法將被成全,公義得到滿足,神的一切完美都將得榮耀,他所揀選之民的救贖也將完成;這既是他面前的喜樂,也是信徒喜樂的理由:並非為他的苦難和死亡而哭泣是罪惡的;因為他自己也曾為此向神獻上禱告,帶著哭泣和眼淚;也並非完全不合理、愚蠢和荒謬;但基督的意思是,當事情被正確考慮時,有充分的理由平息她們為此而生的悲傷,而寧願為另一件事表達悲傷:
「卻要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兒女哭。」不是指她們個人,而是指她們的民族和後代;或是為罪,她們自己的罪,和他人的罪;信徒的罪,和不敬虔者的罪;特別是釘他十字架的罪,這對那個民族的傷害會比對他更大,對他們的傷害會比對他更大,因為他們曾將他的血歸算在他們和他們的兒女身上;或者更確切地說,主要是為了那些在短時間內將臨到他們的苦難和災難,因為他們拒絕並釘他十字架;為此他自己曾為耶路撒冷和其居民哭泣(路加福音19:41-42)。
【第29節】因為看哪,日子將到,時間正在加速;再過一會兒,再過幾年,這樣的苦難時期就會來臨:
那時人要說;或將普遍地說;這將是人人掛在嘴邊的話:
「不生育的,和沒有懷過胎的,沒有乳養過嬰孩的,有福了!」也就是說,那些沒有孩子的人將是幸福的,因為他們的孩子不會因缺乏食物而餓死;也不會眼睜睜地看著孩子被刀劍殺死,這必會大大加重他們自己的痛苦。哈蒙德博士認為,這裡特別指的是約瑟夫斯所記載的一段話:當提多用城牆將城市圍困得如此嚴密,以致無法外出獲取食物時,隨之而來的是一場嚴重的饑荒,以致他們吃糞便、泥土、鞋子和腰帶;一位名叫馬利亞的富裕貴族婦女,是以利亞撒的女兒,被叛亂分子剝奪了所有財產,殺了自己的孩子,煮熟吃了部分;當闖入的士兵發現另一部分時,這個令人震驚的事實傳遍了整個城市,每個人都對此感到恐懼,並懷著同樣的憐憫,彷彿他們自己做了這件事一樣:那時人們可能會說:「不生育的,和沒有懷過胎的,有福了!」這些人雖然自己挨餓,卻沒有誘惑去做如此可憎的行為。
【第30節】那時,他們要開始說。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譯本讀作「那時,你們要開始說」;因為苦難如此之大,自創世以來從未有過,直到世界末了也不會有;他們被刀劍和饑荒如此嚴重地壓迫;外面有敵人,裡面有分裂、搶劫和謀殺;他們的痛苦無法言喻,無法忍受,他們將尋求進入岩石的洞穴和地上的洞穴,正如以賽亞書2:19所預言的;正如約瑟夫斯所說,當城市被攻陷時,他們中有許多人這樣做了;他們將像何西阿書10:8中的人一樣說:「對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對小山說:『遮蓋我們!』」他們寧願耶路撒冷周圍的大山小山倒在他們身上,被埋在廢墟之下,也不願生活在如此可怕的困境中,或落入敵人手中!將此與啟示錄6:15-16比較。
因為他們在青樹上既做這些事,在枯樹上將來怎麼樣呢?
這句話也可以譯作非人稱的:「如果這些事發生在青樹上」。這裡的「青樹」指的是主耶穌基督,祂常被比作樹,如青翠的松樹、蘋果樹、葡萄樹,也被稱為生命樹。祂被稱為「濕潤的」或「青翠的樹」,因為:
1. 正如青樹充滿汁液,祂也充滿恩典和良善。
2. 正如青樹枝繁葉茂,祂在教義和神蹟的聲譽上,在福音的傳播上,以及在祂國度與權益的增長上,也同樣興盛。
3. 正如青樹多結果實且有用,祂在傳講福音和醫治疾病上也是如此。
4. 正如青樹不宜被砍伐,也不適合作為柴火,祂也不該受死,或以祂所受的方式被對待。
這個比喻似乎旨在表達基督的公義和無辜(參《以西結書》20:47;24:4)。祂本性純潔,一生無罪,行為無害,從未傷害任何人或財產。祂的敵人找不到任何罪證,也無法證明祂有任何過失;甚至連魔鬼自己也承認祂是神的聖者。祂的審判官,羅馬巡撫,也宣告祂無罪。然而,祂卻遭受了多少艱難和痛苦的事!
* 祂在嬰兒時期就受到迫害,生命被追殺。
* 祂一生都被人輕視和辱罵。
* 祂被逮捕,如同盜賊,被捆綁,如同罪犯。
* 祂被帶到人的法庭受審,彷彿是世上最大的罪犯。
* 祂在大祭司的宮殿裡被嘲弄、毆打、吐唾沫。
* 祂被彼拉多鞭打,被士兵虐待,他們給祂穿上朱紅色袍子,戴上荊棘冠冕,手裡放一根蘆葦,並以嘲弄的方式向祂下跪,稱祂為猶太人的王。
* 他們把祂釘在兩個強盜之間,當祂掛在十字架上時,又嘲笑祂,給祂喝膽汁和醋。
此外,祂還被祂的神和父所離棄,神的忿怒傾倒在祂身上,因為祂擔負了祂子民的位格和罪孽;律法的咒詛在祂身上執行;公義拔出刀劍,刺入祂身。
現在,如果這些事都發生在這樣一位有用、聖潔、無害、無辜的人身上,那麼「在枯樹上將來怎麼樣呢?」這裡的「枯樹」指的是惡人。
* 正如枯樹沒有汁液,惡人也缺乏恩典、公義和一切良善,不結果子,無論是對神、對自己還是對他人。
* 他們如同枯死、枯萎的樹,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充滿各樣的罪惡、腐朽和不潔。
* 他們理應被砍伐,是神忿怒之火的合適燃料,無論是在今世還是在來世。
這裡特別指的是那些拒絕並釘死基督的邪惡猶太人。如果他們對這樣一位公義的人做了如此邪惡的事,那麼作為報應,他們將會遭受什麼樣的懲罰呢?如果羅馬士兵在他們的煽動下,對基督這樣一個從未傷害過他們的人做出如此行為,那麼當這些人因其侮辱和叛逆而激怒羅馬人時,羅馬人又會對他們做什麼呢?如果這些事是基督的父神按照律法的要求和神聖公義的嚴格性,在祂為祂的子民成為罪(儘管祂自己不認識罪,也未曾犯罪)時所做的,那麼那些必須為自己的罪親自承擔責任的人,將會遭受何等可怕的報應呢?這些枯樹將會暴露在何等吞噬的火焰和永恆的焚燒之中,因為他們配得這些,也應當遭受這些?
猶太人在他們的著作中,稱世人為**עֵצִים יְבֵשִׁים**(etzim yeveshim,枯樹)F21。他爾根在《以西結書》17:24中這樣解釋這些話:
「我已使列國的國度謙卑,它曾強盛如青樹;我已使以色列家的國度堅固,它曾軟弱如枯樹。」
「兩根枯枝或火把,和一根青枝,枯枝會燒掉青枝。」F24
【第32節】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被帶去處死。
並非說基督也是犯人,儘管猶太人確實將祂視為犯人並如此對待。但這句話可以讀作:「還有另外兩個犯人」,他們是真正的犯人,是兩個強盜,曾犯下盜竊和搶劫罪,並被判處死刑。他們「和祂一同被帶去」,這是為了加重基督的羞辱和恥辱,讓人以為祂和他們一樣是犯人,同樣該死。
「處死」:指被釘十字架而死,這是羅馬人處死奴隸、盜賊、強盜以及最惡劣、最卑賤之人的方式。
【第33節】他們到了名叫「髑髏地」的地方,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那兩個犯人,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髑髏地」或「克拉尼翁」(Cranion),意為「頭顱」,因那裡散落著被處決者的頭顱而得名。古代傳統F25認為,亞當就埋葬在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方,他的頭顱也在此處。在高處和山上釘十字架是常見的做法,髑髏地就是這樣一個地方F26。
「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那兩個犯人」:指那兩個強盜。
「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如此應驗了《以賽亞書》53:12的預言。
【第34節】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
當祂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掛在十字架上,被各樣的人侮辱和虐待,承受著最大的痛苦和折磨時,祂向祂的父神禱告。阿拉伯譯本讀作「我的父」,祂是基督的父,並非指祂是人,因為作為人祂沒有父;而是指祂是神,作為神聖的位格,祂是父所愛的獨生子。祂在禱告時使用這個稱呼,部分是為了表達祂對與父關係的信心,祂對蒙垂聽的確信;部分也是為了給信徒樹立禱告的榜樣,正如祂所教導的:「我們的父」。
祂所提出的祈求是為了「赦免」,赦免只在神那裡,也只從祂而來;而且是為祂的敵人,那些釘祂十字架的人祈求。這並非為那些犯了至於死的罪,即褻瀆聖靈的罪的人祈求,他們明知祂是彌賽亞卻惡意地釘祂十字架,為這樣的人是不應當禱告的。而是為那些無知地參與其中的人祈求,正如下一句所示,甚至為祂自己的選民,就是父從世上賜給祂的,那些在釘祂十字架的人中間的選民。祂是為這些人禱告,而不是為世人禱告。祂禱告的果效很快就顯現出來,在接下來的五旬節,彼得講道時,有三千人悔改歸主,這是在六週內發生的。儘管作為人,祂可能普遍地懷著情感,希望並渴望(如果符合神聖旨意的話)所有人都得到赦免。
祂接著說:「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或「他們正在做什麼」,指的是他們釘祂十字架的行為。許多人,包括他們的官長,確實不知道耶穌是彌賽亞,也不知道關於祂的預言,也不知道他們在處死祂時所犯的罪惡。這並非說他們的無知可以開脫他們的罪;這也並非無罪;基督也不是以此作為赦免的理由,或以此作為祂代求的基礎,祂的代求總是基於祂自己的挽回祭。但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描述基督所禱告的人,並指出祂所行使的祭司職分的一個方面,即憐憫無知和迷失的人。
「他們分了祂的衣服,又為祂的裡衣拈鬮」:也就是為祂的裡衣,那件無縫的衣服拈鬮,如此應驗了《詩篇》22:18的預言。(參《馬太福音》27:35的吉爾注釋)。(參《約翰福音》19:23的吉爾注釋)。(參《約翰福音》19:24的吉爾注釋)。
【第35節】百姓都站著觀看。官長們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是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
百姓都站著觀看這悲慘而令人心碎的景象;他們侮辱、辱罵祂,並向祂搖頭,路過的人也如此。
「官長們也嗤笑祂」:指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公會的成員,他們的身份本應約束他們做出如此不人道的行為。「與他們一同」這個詞在東方譯本和比撒的一份抄本中缺失。
他們說:「祂救了別人」:藉著醫治他們的疾病,或使死人復活。
「讓祂救自己吧」:從死亡中救自己,藉著從十字架上拔釘下來。 (參《馬太福音》27:42的吉爾注釋)。
「祂若是基督」:彌賽亞,祂和祂的追隨者所宣稱的。
「是神所揀選的」:指《以賽亞書》42:1。阿拉伯譯本錯誤地讀作「神所揀選的兒子」;因為基督並非被揀選成為神的兒子;祂本性就是神的兒子;但祂被揀選成為僕人,正如所引用的經文所示,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以及祂子民的救主。
【第36節】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給祂喝,
羅馬士兵,負責執行死刑,他們釘祂十字架,分祂的衣服,並站在十字架旁看守;他們也加入了侮辱的行列,這不足為奇。他們「上前拿醋給祂喝」,這是他們配給的一部分,也是他們的飲料。(參《約翰福音》19:29的吉爾注釋)。
【第37節】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
或說他們的彌賽亞,祂被稱為神聖的位格;否則祂可能是他們的王,卻無法做到所提出的事。
「救自己吧」:或從十字架上解救自己。
【第38節】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寫著:
上面寫著祂被指控的罪名。(參《馬太福音》27:37的吉爾注釋);(參《約翰福音》19:19的吉爾注釋);(參《約翰福音》19:20的吉爾注釋)。
【第39節】那同釘的兩個犯人中,有一個譏笑祂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指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的強盜之一。東方譯本補充說:「與祂一同」。根據《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他們兩人都在辱罵祂,並用祭司、百姓和士兵所說的話來嘲諷祂;這如何能調和,(參《馬太福音》27:44的吉爾注釋)。
「譏笑祂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他重複了官長們的話,並可能為了討好他們而加上這句,希望藉此獲得釋放;或者,無論如何,這顯示了他內心的邪惡和惡意,即使他現在正承受著痛苦和懲罰,也無法改變。(參《啟示錄》16:9)。
【第40節】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懼怕神嗎?
也就是說,另一個犯人回答他,並責備他的卑鄙和邪惡。
「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懼怕神嗎?」:或「你也不懼怕神嗎?」,就像這些祭司、百姓和士兵一樣,他們正在對一個受苦的人做出如此殘忍不人道的行為。你還要這樣做,顯示你是一個不敬虔的惡人嗎?現在你即將離開這個世界,卻既不懼怕神,也不顧惜人,對同受苦難的人毫無憐憫,罪上加罪。
「你既是一樣受刑的」:承受著同樣的懲罰,儘管原因不同,這可能是他們在同一天受刑的原因。因為猶太人說F1,他們從不在同一天審判(或定罪)兩個人,而是一天一個,另一個在明天;但如果他們犯的是同一種罪過,
【第41節】我們是理所當然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只是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我們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所犯的罪違背了律法;我們的判決是公正的,我們受到了應得的懲罰。這表明他對罪有真實的認識;因為有罪的認識,就會不僅承認過犯,而且會為神的公義辯護,即使祂按照罪的應得來處理。
「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然而,根據摩西律法,盜竊罪不應判處死刑,而是應當賠償,或雙倍,或四倍,或五倍,視其性質而定(參《出埃及記》22:1,22:4)。也許這些人除了搶劫還犯了謀殺罪。
「只是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或荒謬、不合理、邪惡和可憎的事。祂沒有傷害神或人;沒有損害任何人的生命或財產;祂所做的一切都很好;祂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並且總是做討神喜悅的事。因此,從與基督一同受苦的犯人之一口中,祂被宣告無罪;而猶太人原意是藉著將祂與犯人一同釘十字架,讓百姓相信祂所受的罪與他們的罪相等或更重。
【第42節】就對耶穌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承認祂是彌賽亞,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萬有的主,特別是祂教會和子民的主,以及他自己的主。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讀作「我的主」。無論如何,他是在聖靈的感動下說這話的,聖靈光照了他的悟性,使他生髮信心相信基督(參《哥林多前書》12:3)。
「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或更確切地說,「在你的國度裡」,如《馬太福音》16:28。因為這個人不僅相信基督的國度是屬靈的,不屬於這個世界,也不會帶著外在的排場和顯赫而來;在這方面,他的信心甚至超越了使徒們自己,他們當時還在尋求並期待一個屬世的國度。他不僅對基督死後進入祂的國度和榮耀毫無疑問或遲疑,而且他對基督的第二次降臨也有認識和信心,那時祂榮耀的國度將顯現,或祂的國度將在榮耀中顯現;那時他渴望被祂記念,蒙祂施恩,並分享其榮耀和幸福。在這樣一個時刻,當基督承受著最大的羞辱和恥辱;當祂被各樣的人侮辱和嘲笑;當祂被自己的使徒離棄,正在遭受羞恥的懲罰,並且即將死去時,他對基督所表現出的信心確實是極大的。
【第43節】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耶穌立刻回答了他,儘管祂沒有對那個辱罵祂的人,也沒有對那些虐待祂的群眾說一句話;祂應許他的比他所求的更多,而且比他預期的更快。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גַּן עֵדֶן**(gan eden,伊甸園)。這不是指地上的樂園,也不是指戰鬥中的教會,而是指聖徒未來幸福的居所和狀態,即天堂和永恆的榮耀,猶太人常用此名稱呼(參《哥林多後書》12:4)。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
1. 正如地上的樂園或伊甸園是神所栽種的,天上的榮耀也是祂所預備和準備的。
2. 正如那是一個令人愉悅和快樂的地方,這裡也有永遠的快樂。
3. 正如那裡有一條河,增加了它的愉悅和益處,這裡也流淌著神愛的河流,其水流現在使聖徒歡樂,並將成為一條寬闊的河流,供他們永恆暢遊。
4. 正如那裡有生命樹和各種其他樹木,既為愉悅也為益處,這裡除了基督這生命樹立於其中,還有無數的天使和被成全的義人靈魂。
5. 正如那園中的居民是純潔無辜的受造物,這個樂園也只會進入公義、純潔和聖潔之物。
6. 正如人在伊甸園中主要享受的是與神的交通和相交,天上的樂園的榮耀也將在於與父、子、聖靈的團契,瞻仰神的榮面,並看見祂的本相。
這就是基督應許給悔改並相信的強盜的幸福,他將會在這裡;不僅如此,而且是「與我同在」這裡,這遠比留在這個世界更好,沒有什麼比這更值得嚮往的了。而且,一旦享受,將是永遠的。他將在「那一天」進入這一切;這表明基督的靈魂並沒有降到地獄,無論是從字面上還是從地理位置上說,也不是降到天主教徒所說的「列祖的邊緣」(Limbus Patrum),去把列祖的靈魂從那裡帶出來,而是當祂的靈魂與身體分離時,立刻被接到天上;這也表明,已故聖徒的靈魂在與身體分離後,立刻就在那裡;這就是這個神恩奇蹟的例子;這也顯示了靈魂的迅速,或天使將其立刻傳送到那裡的速度。這與猶太人的觀點一致,他們說F2:
「列祖或族長的靈魂有安息,並在瞬間,立刻進入他們各自的居所,不像其他靈魂;關於其他靈魂,經上說,整整十二個月,靈魂上升下降(來來去去),但列祖的靈魂,**מִיָּד בְּפְרִידָתָן**(miyad befridatahn,在他們分離後立刻),回到賜給他們的上帝那裡。」
【第44節】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那時約有午正」:或中午十二點;衣索比亞譯本也是如此,當時是中午。(參《馬太福音》27:45的吉爾注釋)。
【第45節】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日頭變黑了」:發生了日蝕,這是超自然的,因為當時是滿月,持續了三個小時,而且是全食,以至於使整個大地變暗;現在《阿摩司書》8:9的預言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
「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波斯譯本譯作「聖殿的門」;敘利亞譯本譯作「聖殿門的面」(參《馬太福音》27:51的吉爾注釋)。
【第46節】耶穌大聲喊叫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耶穌大聲喊叫說」:第二次;因為第一次大聲喊叫時,祂說了這些話:「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第二次則說了接下來的話;參《馬太福音》27:46-50。(參《馬太福音》27:46的吉爾注釋)。(參《馬太福音》27:47的吉爾注釋)。(參《馬太福音》27:48的吉爾注釋)。(參《馬太福音》27:49的吉爾注釋)。(參《馬太福音》27:50的吉爾注釋)。
「祂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不是指聖靈,也不是指祂的神性,而是指祂的人性靈魂。祂確實有一個理性的靈魂,以及一個真實的身體,這是確定的;從祂被賦予人類的理解、意志和情感可以看出;事實上,如果沒有這個,祂就不會是一個完全的人,也不會像我們一樣;祂就不能受試探,承受悲傷和痛苦,忍受神的忿怒;祂也不能成為靈魂的救主。現在,就在祂即將斷氣之際,祂將自己的靈魂獻為贖罪祭,並將其獻給神,祂將其交託給神的眷顧和保護;並在祂的靈魂與身體分離期間享受神的同在,祂使用了《詩篇》31:5中的話語。這表明祂的靈魂屬於神,就是眾靈之父,現在回到賜予祂的父那裡;這表明祂的靈魂是不朽的,不會隨身體而死,並且能夠以與身體分離的狀態存在,並立刻升到天堂;所有這些對於所有信徒的靈魂都是真實的;而垂死的頭所做的,垂死的肢體也可以,也應該做,就是將他們的靈魂交託在同樣的手中。
「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祂呼出了靈魂,釋放了祂的靈,自由自願地獻出了生命,否則任何人都無法從祂那裡奪走。
【第47節】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日蝕、遍地黑暗、地震、磐石崩裂,以及耶穌以如此不尋常的方式斷氣。
「就歸榮耀與神」:藉著承認基督是神的兒子,並宣告祂是無辜的人。
「說:這真是個義人!」:祂被控告的罪名是清白的,祂是無辜受苦的;他從這些不尋常的現象中得出結論,並將其視為神聖憤怒的標誌。
【第48節】聚集觀看這事的眾人,看見所發生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聚集觀看這事的眾人」:來看耶穌受刑;其中一些人可能是祂的死敵,前來侮辱祂,也確實侮辱了祂;這些人中的許多,儘管不是每一個人。
「看見所發生的事」:日蝕、地震。
「都捶著胸」:意識到自己的罪過,並害怕因釘死基督的罪而有可怕的審判降臨在他們和他們的國家。波斯譯本讀作:「他們退後,跪下,俯伏在地」,表示極度的驚訝、困惑、恐懼和害怕。
「回去了」:回到城裡,回到自己的家,在那裡他們可以更認真、更平靜地反思這些事。
【第49節】還有那些從加利利跟隨耶穌的婦女,都遠遠地站著看這些事。
「還有那些從加利利跟隨耶穌的婦女」:參《路加福音》23:49的吉爾注釋。
「都遠遠地站著」:離十字架有一段距離。
「看這些事」:帶著驚奇,也帶著心痛和淚水,看著他們親愛的受苦的主。
【第50節】有一個人名叫約瑟,
參《馬太福音》27:57的吉爾注釋。
「是個議士」:馬可說他是一個「尊貴的」議士;他要麼是大祭司議會的成員,要麼是大公會的成員。(參《馬可福音》15:43的吉爾注釋)。
「為人善良公義」:他性情仁慈,生活和行為公義正直;耶穌母親馬利亞的丈夫約瑟也得到了類似的評價(《馬太福音》1:19)。
【第51節】這人並沒有附和眾人的計謀和行為。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的人,素常盼望神的國。
「這人並沒有附和眾人的計謀和行為」:儘管他與猶太人、祭司長、文士和長老一同在大祭司的宮殿裡,作為大公會的一員;但他並不同意他們的意見;也不是他的建議和計謀,要將基督處死;他反對,至少沒有同意。
「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的人」:參《馬太福音》27:57的吉爾注釋。這句話在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中位於前一節,緊隨其名和職位之後,這似乎更自然。
「素常盼望神的國」:參《馬可福音》15:43的吉爾注釋。
【第52節】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馬可說他「放膽」去見彼拉多;(參《馬可福音》15:43的吉爾注釋)。
「求耶穌的身體」:知道祂已死;以便他可以埋葬祂,正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補充的,並防止祂與那兩個犯人一同被埋葬,或被暴民虐待。
【第53節】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那裡從來沒有葬過人。
「就取下來」:在得到彼拉多的允許後,在其他人的幫助下,從十字架上取下。
「用細麻布裹好」:這是猶太人埋葬死人的習俗。(參《馬太福音》27:59的吉爾注釋)。
「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從磐石中鑿出來的。(參《馬太福音》27:60的吉爾注釋)。
「那裡從來沒有葬過人」:這樣就不能說復活的是另一個身體,而不是基督的身體。這個細節有助於證實祂復活的真實性。
【第54節】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那日是預備日」:既是安息日的預備日,也是「哈吉加」(Chagigah)或盛大節日的預備日,他們在每月的十五日以非常隆重的方式慶祝;所以接下來的一天是一個大日子。
「安息日也快到了」:或「安息日發光了」;儘管是傍晚,但這樣說是因為此時家家戶戶都點亮了燈,這是他們傳統所規定的:他們的律法F3如此規定:
「有三件事,人在安息日傍晚,天色將暗時,必須在家中說:你們獻過什一了嗎?你們混合過了嗎?(即安息日的界限、院子和食物)**הַדְלִיקוּ נֵר**(hadliku ner,點燈)。」
「安息日點燈不在人的權力範圍內(或由他自由決定),如果他願意,可以點,如果不願意,可以不點。——但這是他必須履行的義務,每個男人和女人都必須在安息日在家中點燈;即使他沒有東西吃,他也必須乞討,得到油,點燈;因為這包含在安息日的喜樂中。——點燈的人,應當在白天,日落之前點燈。」F4
「**אוֹר לְאַרְבָּעָה עָשָׂר**(or learba'ah asar,在十四日(尼散月)的晚上),他們尋找酵。」F5
【第55節】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那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
「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參《路加福音》23:49的吉爾注釋。
「跟在後面」:跟隨約瑟和與他同行的人,當他們抬著耶穌的身體去埋葬時。
「看見了那墳墓」:留意到墳墓是什麼樣的,它在園中的位置,以便他們能再次找到它。
「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以何種姿勢、形式和順序;並注意到祂的身體只用細麻布包裹,沒有塗抹香膏或防腐。
【第56節】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就照著誡命安息了。
「她們就回去」:回到城裡,回到她們自己的家,或其中一處。
「預備了香料香膏」:為塗抹和防腐基督的身體,猶太人稱之為「死者的香料」;參《馬可福音》16:1的注釋。
「她們在安息日,就照著誡命安息了」:指《出埃及記》20:8-11中的誡命。她們當時還不知道安息日與其他禮儀律法一同被廢除;因此,儘管她們已經買好並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也沒有在安息日結束前將它們帶到墳墓去塗抹身體;因為這在安息日是被禁止的。有人問F6:
「什麼事對活人是合法的,對死人卻是禁止的?經上說,**זֶה סִיכָה**(zeh sichah,這就是塗抹香膏)。」
「是允許的;因為他們的傳統之一是這樣說的:他們為死人做一切必要的事(即在安息日),**סָכִין**(sachin,他們塗抹香膏),並洗淨他,只是他們不能移動他的一個肢體。」F7
然而,巴特諾拉F8解釋說,這指的是在安息日之前塗抹香膏,而不是在安息日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