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路加福音

第十七章
【第1節】

他又對門徒說:
在亞歷山大抄本和比撒的三份抄本中,都讀作「他的門徒」;《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也如此讀;這就是說,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了以下的話,正如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所表達的,後者讀作「他又說」。在他講述關於財主和拉撒路的寓言時,他向門徒重複了他之前在另一個場合對他們說過的話(馬太福音18:7)。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
考慮到神的永恆預旨、撒旦的惡意、人的邪惡,以及他們原則和行為的敗壞。《衣索比亞譯本》譯作「試探必會來臨」;這將考驗聖徒的信心,並成為軟弱之人的絆腳石,例如羞辱和逼迫、錯誤和異端,以及信徒的邪惡生活。

「但那引人跌倒的人有禍了!」
(參閱馬太福音18:7的吉爾注釋)

【第2節】

「就是把大磨石拴在他脖子上,丟在海裡,還不如他絆倒這小子裡的一個。」
(參閱馬太福音18:6和馬可福音9:42的吉爾注釋)

【第3節】

「你們要謹慎!」
或「你們要彼此謹慎」,以免你們絆倒人,或被絆倒。要謹慎你們的靈、你們的教義、你們的行為和言談,以免你們絆倒任何人,以免你們因在他人身上所見所遇而跌倒。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
(參閱馬太福音18:15的吉爾注釋)

「就勸戒他;」
私下勸戒他,並按照那裡指示的規則進行;將他的罪擺在他面前;不僅要努力使他確信事實,還要使他確信其邪惡;這與神的旨意何等相悖;與基督的福音和他的信仰何等不符;對他自己有害,也傷害了他的弟兄;以及這些邪惡如何給仇敵機會羞辱聖徒,說神的道壞話,褻瀆基督的名和教義,並使罪人硬心犯罪,同時也絆倒軟弱的基督徒,使義人心中憂傷。

「他若悔改,就饒恕他。」
如果他意識到自己的邪惡,並為此真心懊悔,並真誠地承認:

「就饒恕他。」
饒恕他對自己所犯的傷害;並為他向神禱告,求神將他赦罪的恩典和憐憫應用在他身上;並以神向這樣的人所作的赦免的恩典應許和宣告,安慰他對神赦免的盼望;放下一切怨恨和憤怒,以溫和的性情、和藹可親的態度和尊重對待他:這應當在他悔改後立即進行:猶太人也是這樣說的 F16。

【第4節】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轉向你說:『我悔改了』,你總要饒恕他。」
因為好人常常容易犯罪,得罪神和人;參閱箴言24:16。「一天七次轉向你說:『我悔改了』」;他犯罪多少次,只要他顯出真心悔改,為此謙卑,並真誠地承認;不僅僅是口頭上表達他的關切,而且有理由相信他真心為此憂傷,並希望他將來表現更好:

「你總要饒恕他。」
這似乎是由彼得向基督提出這樣的問題引起的,即弟兄得罪他多少次,他應該饒恕他;參閱馬太福音18:21-22。猶太人主張對悔改者表現出極大的溫柔和樂意饒恕,當他們請求饒恕時;他們堅持認為這應該做到:他們說 F17,

【第5節】

「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要麼是因基督剛才所說關於絆倒人和饒恕傷害的話;他們自覺軟弱,無法抵擋試探;害怕自己會因所遇之事而跌倒和被絆倒;或者害怕自己會絆倒他人:他們也意識到自己的性情,以及征服這些性情和控制受傷和被激怒時心中怨恨的困難;同時也意識到神聖幫助的必要性,需要不斷獲得新的恩典供應,並使他們的恩典,特別是信心,得到加強並活潑地運用;或者是因為他們無法從一個被附身的人身上趕出鬼魔(馬太福音17:19-20),當時基督說了與下一節相同的話;無論是因其中一個原因,儘管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使徒們都以這種方式向基督說話,

「加增我們的信心」;
既指行神蹟的信心,也指信靠他的恩典:藉此,他們表達了他們對自己信心軟弱和不完美的感受;以及他們極其渴望信心增長,這可能帶來他們的安慰和他的榮耀;因此他們承認他的神聖權能,並且他是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信心的開始和增長都來自他:因此信心不是出於人自己,也不是人自由意志和能力的產物,而是神的恩賜;即使信心存在,人也無法增長它,或增加它,或使它發揮作用;這也是神的作為。如果使徒們需要向基督提出這樣的請求,那麼其他人更有理由這樣做。

【第6節】

「主說:」
回答門徒。敘利亞語譯本省略了「主」這個詞;波斯語譯本則讀作「耶穌」。

「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
(參閱馬太福音17:20的吉爾注釋)

「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連根拔起,栽在海裡!』它也必聽從你們。」
這棵樹就在附近;因為在基督當時所在的加利利,這種樹很常見,尤其是在下加利利:因此有這些話 F21;

「你連根拔起,栽在海裡!它也必聽從你們。」
一言之下,這棵樹連根拔起,這是非常奇妙和神蹟的,超出了自然的力量;更何況它移到海裡,並在那裡生長,而樹木通常不在那裡生長;相信這會發生,並且這樣的命令會被服從,人們會認為這需要極大的信心;然而,即使信心只有芥菜種那麼小,這也能做到。其目的是表明,信心能成就何等大事,以及他們應該擁有何等大的信心增長。

【第7節】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
為了讓門徒在行這些神蹟時保持謙卑;以免他們以為自己可以憑功勞從神那裡得到什麼;並激勵他們從一個職責走向另一個職責;永遠不要認為他們已經完成,或做得足夠,或做得比他們的職責更多,基督講述了以下這個寓言。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
或「羊」,正如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所譯;或「農夫」,或「牧羊人」,正如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譯;這兩者都是僕役的工作,在田間進行:並非門徒手下有這樣的僕人,儘管這些話是對他們說的,因為他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基督;他們也不是務農出身,大多數人從事漁業;基督只是舉例說明,並假設這樣一個情況:

「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立刻過來坐下吃飯!』呢?」
或「立刻」,「馬上」,「直接」,

「從田裡回來」;
並且已經耕完地,餵完他的牲畜、羊或牛,無論是什麼;他一回家;或「首先」,正如波斯語譯本所譯;他從那裡回來後,對他說的第一件事,

「去」;
到房間的另一邊,到那裡準備好的餐桌旁;或「上去」,正如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譯;上去他們通常用餐的樓上房間;參閱路加福音22:12;或「進來」,正如波斯語譯本所譯;一些學者指出,這就是這裡所用希臘詞的含義;進到屋裡,

「坐下吃飯?」
或躺下,正如那些國家用餐時的習俗。

【第8節】

「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腰來服事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或者,「他豈不對他說?」很可能,這更符合主人的語言,以及僕人的狀況,他應該對他說,

「你給我預備晚飯」:
藉著烹調食物,擺好餐桌,並將食物放在上面;因為僕人的職責是預備,就像逾越節一樣(參閱馬太福音26:17),普通晚餐也是如此:

「束上腰來服事我」;
藉著給他飲料,或他所要求的任何東西:由於那些國家的人習慣穿長袍,僕人會將長袍束在腰間,以便適合服事,行動迅速,更迅速、更輕鬆地完成任務:

「等我吃喝完了」;
吃完飯:

「你才可以吃喝。」
波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命令式,「然後你吃喝」。如果他是希伯來僕人,他會吃喝與主人相同的食物:因為猶太教規之一是這樣規定的 F24;

【第9節】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我想是不會的。」
好像他幫了主人一個忙,做了他沒有義務做的事;

「因為他做了所吩咐他的事?」
因為作為僕人,他應該做這些事,這樣做只是盡了他的職責:他確實可能因此受到稱讚,但不會受到感謝:

「我想是不會的」;
或「我不這麼認為」;在我看來,他不會,或者說,這似乎不是他應該做的,也不是必要的。衣索比亞語譯本省略了最後這句話。

【第10節】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也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當做的。』」
這是將這個寓言應用到基督的門徒身上,他們無論是傳道人還是普通信徒,都像僕人一樣,應該像農夫和牧羊人一樣勤勞;他們的狀況如何,他們的行為也應該如何:傳道人的工作在於閱讀、禱告、默想和學習;在於傳講聖道和施行聖禮;以及履行他們職責的其他職務:每個普通信徒都有工作要做,這在於運用恩典,如信心的工作、愛心和忍耐的勞苦、盼望:以及在對自己、家庭、教會和世界方面履行職責;這些僕人應該不斷地工作;當一項工作完成後,另一項工作就要著手進行:聖徒應該永遠相信、盼望、等候、愛,並做這項或那項善工;如傳道或禱告、閱讀、聽道,以及行善和施捨;神和基督應該首先得到他們的服事,然後才是他們自己:但有些自稱是基督僕人的人,只顧自己的肚腹,根本不服事基督;另一些人在服事基督時,只求自己;還有些人是先服事自己,然後才服事基督;但基督真正的僕人,首先服事他,首先尋求他的義和他的國,以及他的榮耀,相信所有其他事物都將加給他們:當這些人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他們不應認為他們的服事值得感謝:例如,如果服事是傳講聖道,一個從事這項工作的人應該感謝神,因為神賜予他傳道恩賜,使他的勞動有益,並使用他作為工具,為人的靈魂做了許多好事,為了他的榮耀,並將這樣的榮譽加在他身上;但他不應期望從神那裡得到感謝,因為他最勤奮和忠實地履行了他的工作,也不應想像他因此在神手裡賺取了什麼:或者如果工作是聽道,一個人應該感謝神,因為有聖道、聖禮和傳道人,有機會以這種方式等候神;因為身體健康,心靈傾向於這樣的服事;以及因此獲得的一切益處、利潤和好處;但他不應認為他這樣做就使神對他有任何義務,或者因此值得感謝,或者從他那裡得到恩惠:或者如果工作是禱告,一個人應該極其感謝所有恩典的神,因為有一個恩典的寶座可以讓他來到;因為有一位中保,他是通往神的道路;因為聖靈在禱告中的幫助;以及作為禱告的回應所賜予的一切祝福;但他絕不應懷有這樣的想法,即神因他的禱告而對他有義務,或者應該感謝他:或者如果工作是用世俗財富行善,這樣的人應該感謝神賜予他們的財富,以及使用財富的心;但不應得出結論,他們因此賺取了神的恩惠,或者這對他有任何益處:但另一方面,基督指示他的門徒說:

「當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
如傳道、聽道、閱讀、禱告,以及所有其他神聖和宗教敬拜的行為;或人與人之間所有公義和仁慈的行為;每一項職責,無論是內容還是方式,都應當按照神的旨意,出於正確的原則,達到正確的目的,並藉著聖靈和神的恩典的幫助:

「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並非像未重生的人那樣,他們是不順服的,對每一件善工都是可憎和不合適的(羅馬書3:12,提多書1:16);也不是像懶惰的僕人那樣,沒有做主人吩咐的事(馬太福音25:30)。這也不是說他們對人無用;因為他們可能對人,對聖徒非常有用和有益;而是說他們對神無用,他們之所以是他們所是的,做他們所做的,都是藉著神的恩典和力量;他們不能給他任何不屬於他自己的,不屬於他應得的東西;因此不能使他對他們有任何義務,也不能從他那裡賺取任何東西;不,甚至連感謝都不能,更不用說天堂和永生了。波斯語譯本與這些話的意思完全相反,讀作「我們是純潔或潔淨的僕人,因為我們已經做了」;衣索比亞語譯本省略了「無用」這個詞,讀作「我們是僕人」;我們承認自己是僕人:

「所做的本是我們應當做的。」
因此,正如勤奮在做主的工作中是極其恰當和合理的,謙卑也是必要的,這樣一個人就不會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歸於自己;或者誇耀自己的表現;或者對它們產生任何依賴:或者因此而提高自己的期望;因為當他做得最多最好時,他所做的也只是他應該做的,他有義務做的,而且在這方面他還有很大的不足:拉比約哈南·本·撒迦(R. Jochanan ben Zaccai)說過一句類似的話 F26;

【第11節】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的時候,」
就是耶穌,正如波斯語譯本所表達的;儘管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複數,「他們往耶路撒冷去的時候經過」,也就是門徒,或基督與他的門徒;他當時正往那裡去吃他最後的逾越節,並為他的人民受苦和死去:

「經過撒馬利亞和加利利之間。」
或「在撒馬利亞和加利利之間」;正如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所譯;他取道這兩個地區的邊界;當他經過時,撒馬利亞在他的右邊,加利利在他的左邊。

【第12節】

「進入一個村子,」
無論是在撒馬利亞還是加利利,都不確定;也許它與兩者接壤,因為其中既有猶太人也有撒馬利亞人,正如接下來所顯示的;而且基督當時正經過兩地之間:

「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
他們要麼被限制在這個地方,這個村莊,因為他們可能不被允許進入較大的城市和有城牆的城鎮;(參閱馬太福音8:2的吉爾注釋)要麼是聽說拿撒勒的耶穌要到某個地方去,就聚集起來,在他進入時迎接他,希望能被他治癒:

「遠遠地站著,」
因著他們的不潔淨,他們必須遠離基督,正如律法在利未記13:46所規定的。

【第13節】

「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
他們一同高聲呼喊,因為距離遙遠,以便能被聽到;同時也表達他們強烈的渴望和懇切地求潔淨;參閱士師記9:7。

「說:『耶穌,夫子』」;
或「拉比,耶穌」,你這以色列的偉大夫子;你是從神那裡來的教師,你行了令人驚訝的神蹟,你能夠醫治我們:

「可憐我們吧!」
並潔淨我們的大痲瘋;我們相信你若願意,就能夠;憐憫我們這些可憐的人,正如他們所是的;他們的信心與馬太福音8:2中另一個長大痲瘋的人相同。

【第14節】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當他們大聲呼喊時,他抬頭望向他們,看見他們所處的狀況,他的憐憫之心被觸動,他吩咐他們照以下去做;

「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單數,「給祭司」,如馬太福音8:4;祭司的職責是檢查這件事,看一個人是否痊癒;如果痊癒了,就宣告他潔淨,並按照利未記14:2-4的律法獻上禮物。基督如此謹慎,以確保當時仍然有效的禮儀律法能被嚴格遵守:儘管這十個長大痲瘋的人不能同時被祭司察看,而必須一個接一個地察看;因為猶太人的傳統是這樣規定的 F1,

【第15節】

「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了,」
當他感覺身體完全康復,並意識到自己恢復了健康,親眼看到痲瘋病已經從他身上消失,這一定非常明顯:

「就回來了」;
要麼是立刻,在他去見祭司之前;要麼是之後,在他見過祭司後,又回到耶穌那裡:

「大聲歸榮耀與神,」
耶穌基督,他是真神,他的神性可以在這個神蹟中清楚看見;參閱列王紀下5:7;或是藉著基督,並為基督的緣故,將他的痊癒歸因於神的能力,並為此獻上感謝,並懷著感恩的心承認基督是這一切的作者;他這樣做,聲音與他向他求憐憫時一樣大聲;以便所有人都知道所行的神蹟,並一同歸榮耀給基督:而這樣做的只有他一人;感恩之心是稀有的,只存在於少數人之中;忘恩負義附著於大多數人;忘恩負義和不聖潔是人的普遍特徵;許多人,甚至所有人都分享神的護理恩典,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並為此感恩;因此神被稱為對忘恩負義和邪惡的人也是良善的(路加福音6:35)。很少有人有雅各的靈,認為自己不配最小的憐憫,並真心感謝每一個恩惠:這個長大痲瘋的人這樣做,是在他意識到自己痊癒之後;沒有人會在看到或意識到自己的疾病和傷口之前尋求治療;當他意識到時,他會尋求並使用適當的治療方法;當他痊癒後,他會,或者至少應該為此感恩:屬靈的事也是如此,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或者看不出需要醫生基督;但那些生病並意識到罪的疾病的人,確實需要;當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疾病已痊癒,罪已蒙赦免時,他們就會呼喚自己的靈魂和內在的一切,讚美主,因為他為他們做了這一切:那些從罪的痲瘋病中痊癒的人,理應歸榮耀給神;不僅用他們的口,藉著向他獻上讚美和感恩的祭,正如律法規定長大痲瘋的人在潔淨時必須獻上祭物一樣;而且也用他們的行為,用他們的身體和靈魂;藉著在人面前過聖潔、謙卑和屬靈的生活,這由長大痲瘋的人洗淨自己和衣服,剃掉所有頭髮所象徵;並藉著參加聖道和聖禮,藉著公開順服基督的福音,這由血被塗在長大痲瘋的人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大拇指上所象徵(利未記14:14)。

【第16節】

「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馬利亞人。」
因為他已潔淨,可以靠近耶穌;他這樣做,是對他最深切的尊敬和敬畏;並且對他所領受的恩惠有著深刻的感受,以這種方式俯伏在他面前:

「感謝他」;
他向他施憐憫,在他身上施展權能,並賜予他如此獨特的恩典,使他恢復健康:

「這人是撒馬利亞人」;
福音書作者特別指出這一點,因為撒馬利亞人被猶太人視為無知和不敬虔的人,與外邦人無異;然而這個人卻表現得像一個敬虔的好人,他對自己的恩典有所感受,知道自己的職責和義務,並履行了它們;而其他九個很可能是猶太人的人,卻表現得非常愚蠢和忘恩負義。

【第17節】

「耶穌回答說:」
在撒馬利亞人以這種感恩的方式向他致敬並表達謝意之後:

「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
有這麼多人求醫治,也有這麼多人得到了醫治:

「那九個在哪裡呢?」
或者說,他們九個在哪裡呢?這裡有一個,但其餘的在哪裡呢?他們去給祭司察看,然後回到各自的住處,卻沒有理會他們的醫生和救主,沒有向他報答。許多人藉著基督的寶血得到潔淨;他的寶血為許多人流出,為要赦免罪;藉著他的義,他稱許多人為義;至少有許多人自稱藉著他得到潔淨,然而卻很少有人藉著緊守他的話語的規條,藉著將自己獻給基督的教會,並藉著與他們一同遵行福音的聖禮來榮耀他:基督的羊群,與世界分離,並在福音的秩序中,在福音的圍牆內行走,只是一個小群;在撒狄只有少數人沒有被教義和紀律上的腐敗玷污;而這些少數人往往是那些最壞的人,最卑劣的罪人,人們最不期望他們會榮耀基督:稅吏和娼妓進入天國,即福音的教會狀態,接受其教義,並順服其聖禮,而文士和法利賽人,那些自以為義的人,卻不這樣做:忘恩負義是許多人犯的罪,基督對此深惡痛絕;感恩的例子很少,就像十個中只有一個;偶爾有一個撒馬利亞人,一個陌生人,一個曾經是卑劣罪人的人,來承認基督潔淨他的恩典;來到基督的傳道人和教會,告訴他們神為他的靈魂所做的一切:但其餘的人,那些許多其他獲得屬靈益處的人,卻從未回來敘述這些,並用言語和行為表達對這些的感謝,他們在哪裡呢?

【第18節】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
或者說,似乎沒有人回來:

「歸榮耀與神」;
因為他們沒有回來感謝基督,承認他是他們醫治和潔淨的作者,所以他們沒有歸榮耀給神:

「除了這外族人」;
因為撒馬利亞人被猶太人視為外族人,甚至像外邦人一樣,是與以色列國無關的,與應許之約無份的。基督以當時國家的語言和方言說話,然而我們有時會發現,**כּוּתִי**(Kuthi,古提人),或撒馬利亞人,與**נָכְרִי**(nokhri,外族人)或外邦人有所區別:他們可以在撒馬利亞人的客棧裡安置他們的牲畜,但不能在「外族人」的客棧裡;一個人可以將他的浴室租給撒馬利亞人,但不能租給「外族人」F2;但這必須理解為他們過去的時代,在他們被發現是偶像崇拜者之前;當時,正如拉班·西緬·本·迦瑪列(Rabban Simeon ben Gamaliel)所說F3,他們在所有事情上都像以色列人一樣,遵守律法和誡命,甚至比以色列人自己更嚴格F4;但後來撒馬利亞人被視為外邦人,在基督時代也是如此;因此他稱撒馬利亞人為外族人:猶太人的那個傳統需要一些注意和考慮F5;所有人都被玷污了

【第19節】

「耶穌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心救了你了。』」
因為他仍然俯伏在耶穌腳前,敬拜讚美他;直到耶穌吩咐他,他才試圖起來:又說,

「走吧!」
回到你自己的國家、城鎮或城市,回到你的朋友和親戚那裡,去辦你的事:

「你的信心救了你了。」
或「拯救了你」,靈魂和身體都得救了;也就是說,基督,信心的對象,拯救了他;因為他的救恩歸因於他的信心,並非作為其有效原因,而是因為信心在他裡面產生,從他裡面發出,並藉著他運用,從基督那裡領受了這份祝福,即身體和屬靈的救恩。

【第20節】

「法利賽人問耶穌說:『神的國幾時來到?』」
或被他們「問」;他們期待彌賽亞,並期待他來時會建立一個屬世的國度,將他們從羅馬的軛下解救出來;那時他們將享有極大的自由、和平與繁榮;所以他們可能以嚴肅的態度向基督提出以下問題,符合這些期望:或者這可能是由於施洗約翰、基督和他的門徒在他們的傳道中頻繁提到神的國,所以以嘲諷的方式提出;或者,像他們大多數問題一樣,旨在設陷阱或使人困惑:

「神的國幾時來到?」
要麼是神所應許的國度,要麼是彌賽亞的國度,他是真神,施洗約翰、基督和他的使徒們曾多次提及。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天國」,這與神的國是同一回事;因為這些短語是混用的。他們本不必問這個問題,如果他們仔細閱讀他們手中的舊約聖經;如果他們仔細觀察他們所處時代的徵兆;如果他們認真對待基督在他們中間的傳道和神蹟;從這些事情中,他們本可以得出結論,神的國不僅即將建立,而且已經來臨:他們本可以觀察到,不僅彌賽亞的先鋒,即施洗約翰已經來臨;而且彌賽亞本人也在他們中間,藉著他在他們中間所行的許多奇妙之事,以及在他身上應驗的許多聖經預言;他們本可以看到權杖明顯地從猶大手中離去;所有權力和權柄都落入羅馬人手中;在他們中間只剩下權力的影子和表象;他們本可以藉著計算知道,但以理預言中彌賽亞來臨的時間已經到了,因此他必然已經來臨;他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耶穌就是他。

「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
或不是肉眼所能觀察到的,或當它來臨時無法像世上的國度那樣,藉著外在的排場和輝煌,藉著屬世的財富、外在的榮譽和世俗的權力與威嚴來區分;儘管它在某種程度上是可觀察的,如果他們有眼睛去看,他們本可以藉著他們所見基督所行的事,特別是他驅逐人身體中的魔鬼所顯現的能力,來觀察到它已經來臨;參閱馬太福音12:28。敘利亞語譯本讀作「帶著觀察」;有些人將這些話理解為遵守律法的儀式,如日子、月份和年份,以及食物的區別等等,神的國不在這些事上,這些事在它來臨時將會停止;但前一種解釋是最好的。

【第21節】

「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
或任何人都不得說,他們觀察到並指向這個或那個地方:

「看哪,在這裡!或看哪,在那裡!」
在這個或那個地方、國家或城市,神的國已經建立;彌賽亞的寶座在那裡;那裡有「王權標誌」,或他王權的標誌;這樣的事情不會落入人的觀察範圍,但這會被說,而且確實被某些人說了,正如路加福音17:23所暗示的;從馬太福音24:26可以看出,有些人會說他在某個曠野,另一些人會說他在家裡某個隱蔽的地方,或者他在某個城鎮或城市;特別是在哈德良時代,有人說他在一個叫比瑟的地方,巴爾·科赫巴在那裡自稱彌賽亞:但這些話的意思是,不應該說這樣的話;如果說了,那也不是真的;也不應該相信:比撒的劍橋抄本補充說,「不要相信」;如馬太福音24:26。

【腳註】
F16 T. Bab. Chagiga, fol. 5. 1. 《巴比倫他勒目》哈吉加篇,第5頁第1欄。
F17 Maimon. Hilchot Chobel Umezik, c. 5. sect. 10. F18 T. Bab. Bava Kama, fol. 92. 1. F19 T. Bab. Rosh Hashama, fol. 17. 2. F20 Juchasin, fol. 90. 2. 邁蒙尼德《傷害與損害律例》第五章第10節。 F18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卡瑪篇,第92頁第1欄。 F19 《巴比倫他勒目》羅什哈沙那篇,第17頁第2欄。 F20 《尤卡辛》第90頁第2欄。
F21 Misna Sheviith, c. 9. sect. 2. F23 In Misna Demai, c. 1. sect. 1. & in Bava Bathra, c. 2. sect. 11. 《密示拿》安息年篇,第九章第二節。 F23 在《密示拿》德邁篇,第一章第一節;以及《巴巴巴特拉篇》,第二章第十一節。
F24 Maimon. Hilch. Abadim, c. 1. sect. 9. Vid. T. Bab. Kiddushin, fol. 22. 1. F25 Maimon. ib. c. 9. sect. 8. 邁蒙尼德《奴隸律例》第一章第九節。參閱《巴比倫他勒目》基杜辛篇,第22頁第1欄。 F25 邁蒙尼德同上,第九章第八節。
F26 Pirke Abot. c. 2. sect. 8. 《父輩箴言》第二章第八節。
F1 Misn. Negaim, c. 3. sect. 1. 《密示拿》痲瘋病篇,第三章第一節。
F2 T. Bab. Avoda Zara, fol. 15. 2. & 21. 2. F3 T. Hieros Shekalim, fol. 46. 2. F4 Maimon. in Misn. Beracot, c. 8. sect. 8. & Bartenora in ib. c. 7. sect. 1. F5 Misn. Negaim, c. 3. sect. 1. Maimon. Tumaot Tzaraot, c. 9. sect. 1. 《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15頁第2欄及第21頁第2欄。 F3 《耶路撒冷他勒目》舍卡林篇,第46頁第2欄。 F4 邁蒙尼德在《密示拿》祝福篇,第八章第八節;及巴特諾拉在同上,第七章第一節。 F5 《密示拿》痲瘋病篇,第三章第一節。邁蒙尼德《痲瘋病不潔律例》第九章第一節。
【第21節】

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在猶太人中神的選民心裡;因為神的國是屬靈的性質,在於公義、和平與聖靈中的喜樂;在於撒但,那壯士,被趕出;在於舊人,罪,連同其欺騙的私慾,從寶座上被推翻;在於恩典的原則被建立為統治者;因此它逃脫了自然人的觀察,不能被指明為這裡或那裡。由此可見,恩典的工作是內在的;它在人心裡作成;它在內在的部分有其座位,因此被稱為內在的人和隱藏的人;它不在於言語,不在於外在的宗教表白;它是心器皿中的油,與可見表白的燈是不同的;它不在於外在的行為和職責,而是人靈魂或精神中內在的聖潔原則,由神的靈在那裡產生,因此被稱為他的名(約翰福音3:6)。它也顯然是一件非常榮耀的事,因為它被一個國度所象徵:它是一個豐富的寶藏;它是經過火煉的金子,使人富足;它是一份產業,那美好的部分和份額,永遠不能被奪走;它比世人所能享有的最大份額更可取;即使是世上最大最富有的國度也無法與之相比;它是一個不能被動搖的國度;它本身是榮耀的,它也使那些分享它的人榮耀:「王的女兒,在內心全然榮耀」(詩篇45:13);它在神眼中是極其寶貴的;它是心裡隱藏的人,但在他眼中;它在他眼中是極其寶貴的。同樣,從這裡可以明顯看出,它在靈魂中有巨大的能力和權柄;它在其中掌權;它藉著公義掌權,直到永生;藉著它,基督作為聖徒的王,在他的子民中居住和掌權。這不應理解為文士和法利賽人,好像他們裡面有任何這樣的內在原則,他們就像粉飾的墳墓,裡面只有腐爛和敗壞:但其意義是,在猶太人中,法利賽人是其中一部分,有些人曾約翰、基督和他的使徒的事工下被有力地感動;他們是有效恩典的許多例子,也是神的國和他的福音帶著能力臨到他們的例子。雖然這些話可以翻譯為:

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其意義是,彌賽亞君王已經來臨,並在他們中間,他的國度已經建立,基督的神蹟就是充分的證明;如果他們不能辨別這些時代的徵兆,以及神的國在他們中間的明顯顯現,他們將來或在其他地方永遠無法對它作出任何觀察。

【第22節】

他又對門徒說:他們也期待一個屬世的國度、外在的榮譽、屬世的利益和財富;因此,為了使他們的心思脫離這些事物,使他們不至於在這方面抱有期望,反而要期待苦難和逼迫,他對他們說:

日子將到,你們將渴望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משיח ימי**(yemey mashiach,彌賽亞的日子),這是猶太著作中常用的一個短語;也就是說,當他們會很高興能像現在一樣,在基督親自同在的情況下享受這樣的一天;他們不再期待屬世意義上的幸福日子,而是回顧他們與基督一起享受的日子,當他親自與他們同在時,並希望再次擁有那些日子;那時除了他的身體同在、與他屬靈的交通,以及他的事工和神蹟的益處之外,他們還有許多外在的平安和安慰:然而在那些日子裡,無論他們走到哪裡,都只有苦難和逼迫等待著他們;因此,藉著這些話,基督希望他們明白,他們不應期待更好的日子,而是更糟的日子,他們會很高興擁有他們現在所擁有的日子中的一天,但卻徒勞地希望:

你們將看不見它,或無法享受它。此外,公開敬拜、向主禱告、歌頌讚美他、聽他的話語、以及參與他的聖禮的日子和機會,可以稱為人子的日子,或主的日子;參見(啟示錄1:10),甚至是每週的第一天,使徒和早期教會在這些日子裡聚集進行宗教敬拜:這些日子可以很好地稱為人子的日子,因為在這些日子裡,他在復活後首次向他的門徒顯現(約翰福音20:19,約翰福音20:26),並且在同一天,他的門徒和追隨者聚集在一起,以他的名傳道,聽他的福音,並紀念他的受苦和受死(使徒行傳20:7)(哥林多前書16:1,哥林多前書16:2),並且至今仍在這樣做;而且他經常在這樣的時節和機會與他的子民相遇,用他的靈充滿他們,賜予他們恩典,並讓他們與他自己相交,這使得這些日子成為令人嚮往的日子:但有時聖徒所遭受的逼迫如此猛烈,以至於他們長期無法公開自由地享受這些日子中的一天,儘管他們非常渴望;這可以被視為主預言的實現,至少是部分實現:因此,無論何時發生這種情況,都不應感到奇怪;這不過是基督所預言的:它也教導我們珍惜、利用和改進這些日子和機會,趁我們還有它們的時候,我們不知道我們的教師何時會被移到角落,那時我們將徒勞地希望他們回來;以及聽他們講道的時節,正如這裡所暗示的:通過缺乏福音機會來認識其價值,這是多麼悲哀啊!

【第23節】

人將對你們說:看哪,在這裡!或看哪,在那裡!也就是說,基督在那裡;在比撒的兩個抄本中,增加了「基督」一詞,如(馬太福音24:23),這似乎是從那裡抄錄的:其意義是,將有人說;基督在某個地方,或他在某個地方,他將很快顯現,將猶太人從羅馬人帶來的一切苦難和災難中解救出來,

不要跟從他們,也不要追隨他們:最後一句「也不要追隨他們」在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中被省略了;其意義是,不要相信他們;好像基督已經再次親自降臨,並在某個地方,不要與他們同行,去他們所指引的地方,例如曠野,或密室;因為跟隨他們將非常危險,後果嚴重,而且徒勞無益;參見(使徒行傳5:36,使徒行傳5:37)。

【第24節】

因為閃電從天下一邊發出,閃耀到天下的另一邊:敘利亞語譯本讀作「從天上」,阿拉伯語譯本讀作「在天上」;這是閃電的所在地,也是它發出的地方:

並閃耀到天下的另一邊;照亮了天下的大地:雖然這些話在原文中的意義似乎是,閃電從天的一端發出,並閃耀到另一端;這是一瞬間完成的,在眨眼之間,埃塞俄比亞語譯本也同意這一點;

人子在他的日子裡也將如此:這不應理解為福音在他復活、升天和聖靈澆灌之後的迅速傳播;而是指他突然降臨,首先是為了報復猶太民族對他的拒絕,然後在末日審判活人死人。他的日子,是指他的國度和榮耀,或他帶著能力和大榮耀的顯現:因此我們讀到F6,所羅門,**בשעתו**(besha'ato,在他的時刻),也就是說,在他的榮耀中,在他的國度時期,當他處於最輝煌的時候。

【第25節】

但祂必須先受許多苦:藉著殘酷的嘲弄、吐唾沫、毆打、鞭打,最終是死亡本身;所有這些都必須發生,而且確實發生了,在祂的日子來臨之前,或者說在祂進入榮耀之前,或者說在祂帶著榮耀降臨之前:

並被這世代棄絕:作為彌賽亞,被極度輕蔑和藐視,並以最卑鄙和可恥的方式對待: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掛在被咒詛的樹上:所有這些都是必要的,「必須」發生;因為神的旨意和永恆預旨;基督的聖約承諾;舊約先知和祂自己的預言;以及祂子民的救贖。

【第26節】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的日子也要怎樣:當他建造方舟時,以及在他進入方舟之前;因為這指的是洪水之前的挪亞的日子,而不是洪水之後;因為他在洪水之後又活了三百五十年(創世記9:28):

人子降臨的日子也要怎樣;在他帶著能力和大榮耀降臨,毀滅猶太人、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之前的一段時間,以及在他親自降臨,在末日毀滅世界時,也將如此:挪亞洪水、耶路撒冷毀滅和世界末日的時代彼此之間有很大的相似之處:當人子以這兩種意義中的任何一種降臨時,神的國就將來臨;或者說,那時彌賽亞的降臨將顯明,他已經掌握了他的大能,並掌權。

【第27節】

他們又吃又喝:也就是說,舊世界的居民又吃又喝,不僅僅是普通的、有節制的、為了維持和舒適生活的飲食,這並不可責備,也不與宗教活動相悖;而是他們過著奢侈放蕩的生活;他們放縱感官慾望,並將挪亞告訴他們的邪惡日子遠遠推開:

他們娶妻嫁人:不是像宗教信徒之間應該做的那樣;而是神的兒子,或真宗教的信徒,塞特的後裔,娶了人的女兒,即惡人,該隱的後裔為妻;而且很可能將他們的女兒嫁給了人的兒子;參見(創世記6:2,創世記6:4);因此他們繼續過著安逸的生活,儘管神藉著他的僕人發出了所有的勸告、警告和威脅:

直到挪亞進入方舟的那日:他按照神的指示建造了方舟,為要拯救自己和家人,以及與他同在的生物,脫離洪水;這是在他六百歲那年,第二個月,即十月,十七日(創世記7:11,創世記7:13):

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毀滅了:地上所有的居民,一切有生命的實體,人、牲畜、爬行動物和空中的飛鳥;除了挪亞和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三個兒子和他們的妻子,以及與他同在方舟裡的生物:洪水不是自己來的,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單純通過次要原因的影響或協同作用;儘管這些都被萬物的第一因所使用、命令和引導;而是藉著神的能力,按照他的旨意來的;他將洪水降在不敬虔的世界(參見彼得後書2:5)。這種表達方式是猶太人的;據說該隱,猶太人認為他一直活到洪水時期,**מבול ושטף**(mabul veshataph,洪水來了),把他沖走了F7。

【第28節】

又好像羅得的日子:當他住在所多瑪時,以及在那城與其他鄰近城市被毀滅之前和之時:

他們又吃又喝;(參見路加福音17:27的吉爾注釋),以及(以西結書16:49)。這指的是所多瑪的居民,以及與它一同滅亡的其他城市的居民:

他們又買又賣:他們彼此之間以及與鄰居進行貿易;而且,從所引用的經文來看,他們不顧窮人和有需要的人;他們不顧良心地欺詐和壓迫他們:

他們又栽種;葡萄園和果樹;他們生活在一個非常肥沃的土地上,像神的園子(創世記13:10):

他們又建造;為自己和後代建造房屋;因此,正如一位猶太作家F8所觀察到的,這與我們主在所有這些事上的意圖一致,他們因地上的增長而飽足,過著安逸、和平與寧靜的生活。

【第29節】

但到羅得從所多瑪出來的那日:天使在清晨將他從那裡拉出來並帶走;那是一個美好的早晨;太陽已經升起,照耀大地,羅得到達瑣珥時(創世記19:15,創世記19:16,創世記19:23)。「猶太人」F9說那是尼散月的十六日:

天就下火與硫磺:敘利亞語譯本讀作「主降下」;創世記19:24也這樣說:「耶和華從耶和華那裡降下」;耶和華子降下從耶和華父那裡;或如他爾根約拿單和耶路撒冷譯本所譯的「耶和華的話語」;這也是基督神性的一個不小的證明:這裡的波斯語譯本讀作「神降下」;因此,這場驚人的火與硫磺之雨,這是一場猛烈的雷電風暴,在(參見彼得後書2:6的吉爾注釋)中歸因於神。希伯來文**גפרית**(gophrith),在創世記19:24中使用,雖然在他爾根約拿單中譯為**כברית**(kibrith),在七十士譯本中譯為**θείον**(theion);這兩個詞都表示「硫磺」或「硫」;後者在這裡使用,遵循希臘語譯本;但一些學者觀察到,它更可能表示「瀝青」或「樹脂」,這種物質來自某些樹木;事實上,從其詞源來看,它似乎表示屬於或來自歌斐木的東西,方舟就是用歌斐木建造的(創世記6:14),有些人認為歌斐木是松樹,瀝青就來自松樹:這種物質,雖然來自樹的內部,但也可以說從天而降,就像硫磺一樣,硫磺是從地底深處取出的:而且,瀝青有時是流動的;特別是它可燃,可以與火結合,就像硫磺一樣;儘管這兩種物質的降雨都不能以普通方式解釋,而必須是超乎尋常和神蹟性的:這座城市與其他城市被天火毀滅,以及瀝青湖,一個瀝青和硫磺湖,它們所處的土地被轉化為此,這些都得到了異教作家如塔西佗F11、索利努斯F12、斯特拉博F13、查士丁F14和老普林尼F15的證實;以及約瑟夫斯F16和猶太人斐羅F17的證實。

把他們全都毀滅了;所多瑪、蛾摩拉、押瑪和洗扁的所有居民;這也是耶路撒冷和猶大地毀滅的預表(申命記29:23),以及世界焚燒和惡人在地獄中滅亡的預表(彼得後書2:6)(猶大書7)。

【第30節】

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當他帶著能力降臨,向猶太人報復時;以及在末日,當他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時。正如挪亞和羅得的日子,人們生活在極大的肉慾和安逸中,對危險毫無思想和恐懼,猶太人在他們的城市和聖殿被毀滅之前也是如此,他們一直抱著得救的幻想;在主的日子來臨審判之前,也將是這樣懶散和麻木的時代:正如舊世界和所多瑪及其鄰近地區的人們的毀滅是突然和出乎意料的,耶路撒冷的毀滅也是如此,世界的焚燒也將如此;那一天將像夜間的賊一樣來臨:正如在上述災難中,有一群餘民得救,他們得到了照顧;就像挪亞和他的家人在方舟中,以及羅得和他的妻子女兒被從所多瑪中救出,而其他人被毀滅一樣;因此,當基督徒從耶路撒冷遷到佩拉,按照神諭的指示,耶路撒冷就被圍困了F18;當所有選民都被聚集,並歸信和悔改時,那時地和地上的工程都將被燒毀:正如這些審判是普遍的,對猶太人也是如此:在末日也將是普遍的毀滅。

【第31節】

在那日,人在房頂上:無論是為了消遣還是敬拜,當他聽到羅馬軍隊正在逼近耶路撒冷,準備圍攻時:

他的物件在屋裡;或「他的器皿」,他的貨物和家具;或他的工具和貿易工具:

不要下來;不要從屋內下來,從屋頂:

去拿走它;在逃跑時帶走它,而是要從屋外台階或梯子下來,直接逃往佩拉或山區:

那在田裡的;在工作,並將衣服放在田裡的某個地方,或在家裡:

也照樣不要回去;去拿它們,而是盡快逃走;(參見馬太福音24:17的吉爾注釋)和(參見馬太福音24:18的吉爾注釋)。

【第32節】

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猶太人說她的名字是亞底(Adith),有些人F19這樣說;或伊利(Irith),另一些人F20這樣說:他們也說她是所多瑪本地人;她回頭看的原因,要麼是想看看她父親的家和家人會有什麼結局F21;要麼是另一些人F23說,因為她心裡掛念她的女兒們,她回頭看她們是否跟著她;於是她變成了一根鹽柱(創世記19:26)。他們說F24,她的骨頭與硫磺一同被燒毀,其中還有鹽,她就變成了鹽,根據(申命記29:23)。他們經常提到**מלח סדום**(melach Sedom,所多瑪的鹽)F25;那裡的註釋說,它又厚又硬,像石頭一樣;他們有時F26將這種美德歸因於它,說它能使眼睛失明:還有一種鹽,他們稱之為F1加利利鹽,硬度相似;老普林尼F2提到印度有一種鹽,他們像從採石場一樣開採出來;在阿拉伯的卡爾提斯(Carthis)鎮,有一種鹽,他們用它來建造房屋和牆壁:羅得的妻子變成的那根「鹽」柱,其性質顯然非常持久;因為約瑟夫斯F3報導說,他在他的時代看到了這根鹽柱;愛任紐F4斷言,在他活著的時候它仍然存在;現代作家,如布爾查德(Burchardus)和阿德里霍米烏斯(Adrichomius),也說它仍然存在;耶路撒冷「他爾根」在(創世記19:26)中說,它將存留到死人復活的時候:猶太人說她變成鹽柱的原因是,她因鹽而犯罪,所以被鹽懲罰;這被不同地記載,而且以一種非常奇特的方式:一位作家F6報導說,當天使來時,羅得對她說,給我一點鹽給這些旅客;她回答說,你帶到這個地方來使用的這個習俗真是糟糕;在其他地方F7說,他們來了之後,她去告訴所有鄰居,說,給我一些鹽,因為我們有旅客;但她的意圖是讓城裡的人知道他們:但撇開這些不談,我們主這些話的目的是藉著這個例子教導他的追隨者,在耶路撒冷毀滅來臨之際,不要在逃跑時回頭看,也不要回到家中去搶救財物,以免遭受災難;並警告所有時代的宗教信徒,在苦難和逼迫的時候,不要回頭看過去的事物,也不要背棄他;因為這樣的人不配神的國;神對這樣的人沒有喜悅。

【第33節】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藉著逃到某個堅固的據點,或留在全國最堅固的首都耶路撒冷:

必喪掉生命:在那裡他將處於最大的危險之中:

凡喪掉生命的;或將生命置於危險之中,藉著逃到山區,或前往約旦河對岸的一個小鎮佩拉,那裡沒有防禦工事,可能被認為不安全;

必保全生命;他將安全;(參見馬太福音16:25的吉爾注釋)。

【第34節】

我告訴你們,在那一夜:指將臨到猶太民族的苦難和災難之夜,這在(路加福音17:31)中被稱為那日,因此不應按字面理解為夜晚:

兩個人在一個床上;這是根據前面提到的夜晚時間說的,因為夜晚是睡覺、休息的時候;因為睡覺的人在夜裡睡覺;這仍然暗示了猶太人在他們毀滅之時將處於的安逸狀態。經文中沒有「人」這個詞,只有「兩個人在一個床上」;也可以理解為一男一女,因為兩個男人睡在一個床上並不那麼常見;這更強烈地表達了神在拯救一人而讓另一人被擄和失喪方面的區別護理:這些話可以翻譯為「兩個人在一張臥榻上」:也就是說,一起坐著吃晚飯,這也是在夜間:古人習慣在吃飯時坐在床上或臥榻上;他們有一張只能容納兩個人的床或臥榻,稱為Biclinium F8:因此這也暗示,猶太人的毀滅將發生在他們毫無防備的時候,他們正在吃喝,就像挪亞和羅得的日子一樣(路加福音17:27,路加福音17:28)。

一個被取去;被羅馬士兵:

一個被留下;藉著神的護理被保存下來;這被提及是為了顯示神在他的護理中將作出的區別,並鼓勵信徒信靠它。

【第35節】

兩個女人一同推磨:在(馬太福音24:41)中補充說,「在磨坊裡」;在有磨坊的房子裡,在同一個磨坊裡;埃塞俄比亞語譯本在這裡也是「兩個人在一個磨坊裡推磨」:兩個女人在一個手磨上推磨是很常見的;雖然經文中沒有「女人」這個詞,但翻譯中加上是正確的;因為所用的詞是陰性,而且推磨是女人的工作;所以波斯語譯本在這裡也像我們一樣補充了這個詞;(參見馬太福音24:42的吉爾注釋)。

一個被取去,一個被留下;羅馬士兵進入磨坊,將抓住一個,把她帶走,留下另一個;對此沒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釋,除了神的至高主權和護理,它將支配這些人的思想,使他們以這樣的方式行事。

【第36節】

兩個人在田裡:在那裡工作,耕地,或播種,或收割莊稼;無論在耶路撒冷毀滅之時,田裡的工作是哪一種:

一個被取去,一個被留下:這些不同事例所伴隨的情況表明,它們不能被視為表達福音傳講的功用和效果,福音對某些人是生命的香氣,以致於生命,對另一些人是死亡的香氣,以致於死亡,有些人藉著福音被有效呼召,而另一些人則被留下死在罪中;因為這些男人和女人被說成要麼在床上睡覺,要麼在臥榻上宴樂,要麼在磨坊裡推磨,要麼在田裡工作,因此不在適當的地方,也沒有閒暇聽福音傳講。整節經文在埃塞俄比亞語譯本和一些希臘語抄本中被省略了;儘管它在敘利亞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譯本中,以及在康普魯頓版和一些古老抄本中都有,正如比撒所觀察到的。

【第37節】

他們回答說:主啊,在哪裡呢?也就是說,要麼是法利賽人向基督提出這個問題,他們要求他說明神的國何時降臨(路加福音17:20);要麼更可能是門徒,基督特別向他們講述(路加福音17:22),他們聽到在這些悲慘的時代將會有人被區分,就問這將在哪裡發生;不是問那些被留下的人在哪裡,而是問那些被取去的人將被帶到哪裡,以及被誰帶去:他對他們說:

屍首在哪裡;猶太民族的屍首,主要在耶路撒冷,以及任何地方:

鷹也必聚在那裡;羅馬軍隊,他們的軍旗是鷹;這些軍隊將會來,抓住他們,帶走他們並吞噬他們,就像他們所做的那樣:波斯語譯本將其譯為「禿鷲」;(參見馬太福音24:28的吉爾注釋)。這些話絕不能理解為罪人逃向基督以求永生和救贖;也不能理解為聖徒在末日聚集到他那裡;因為儘管這樣的人可能被恰當地比作「鷹」,但「屍首」這個詞,如(馬太福音24:28)中所說,這裡的一些抄本也這樣讀,對基督來說並不那麼合適;尤其是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此外,這些話是對一個問題的回答,即那些將被取去和毀滅的人將在哪裡,而其他人將被留下或保存;並且明顯指的是在耶路撒冷和其他堅固地方的猶太人民的屍首;他們認為自己會安全,但卻不會,羅馬軍隊將圍繞他們,將他們作為獵物抓住:一個非常博學的人F9提出的解釋更為奇怪;他認為「鷹」是指基督;「屍首」是指敵基督時代的教會;而「聚集」到它那裡是指基督的降臨:因為儘管基督可以說像鷹一樣背負和攜帶他的子民,鷹用翅膀背負和攜帶它的雛鳥,他從(出埃及記19:4)(申命記32:11)(以賽亞書63:9)中觀察到這一點,但這裡提到的不是單數的鷹,而是複數的「鷹」;這表明這裡指的不是單數的人,如基督,而是許多人,甚至是羅馬士兵的軍團:基督的教會也不能被比作一具死而污穢的屍首,即使在最糟糕的時代,甚至在敵基督的時代;因為無論她的處境多麼孤獨、困苦和受苦,她都被保守活著,並在某種程度上免受敵基督的污染;她被描繪成一個婦人,被賜予大鷹的兩隻翅膀(因此她更應該被設計為鷹),飛到曠野,在那裡她被保守和餵養一段時間、時期和半個時期(啟示錄12:14)。基督的降臨也從未被表達為他聚集到他的子民那裡;相反,他們總是說被聚集到他那裡;參見(帖撒羅尼迦後書2:1)。

【腳註】
F6 Misna Bava Metzia, c. 7. sect. 1. & Jarchi & Bartenora in ib. Vid. Shirhashirim Rabba, fol. 15. 4. & 16. 1. 《密示拿》中篇《巴巴·梅齊亞》第七章第一節,以及雅爾奇和巴特諾拉對此的注釋。參見《歌中之歌拉比》第15頁第4欄和第16頁第1欄。
F7 Bereshit Rabba, sect. 32. fol. 27. 2. & Shemot Rabba, sect. 31. fol. 134. 4. 《創世記拉比》第32章第27頁第2欄,以及《出埃及記拉比》第31章第134頁第4欄。
F8 Pirke Eliezer, c. 25. 《皮爾克·以利以謝》第25章。
F9 Bereshit Rabba, sect. 50. fol. 45. 3. 《創世記拉比》第50章第45頁第3欄。
F11 Hist. l. 5. 《歷史》第五卷。
F12 Polyhistor. c. 48. 《多歷史》第48章。
F13 Geograph. l. 16. 《地理學》第16卷。
F14 Histor. l. 36. c. 3. 《歷史》第36卷第3章。
F15 Nat. Hist. l. 5. c. 16. 《自然史》第五卷第16章。
F16 Antiqu. l. 1. c. 11. sect. 4. & de Bello Jud. l. 5. c. 21.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11章第4節,以及《猶太戰爭》第五卷第21章。
F17 De Vita Mosis, l. 2. p. 662. 《摩西生平》第二卷第662頁。
F18 Euseb. Hist. Eccl. l. 3. c. 5. 優西比烏《教會史》第三卷第五章。
F19 Pirke Eliezer, c. 25. 《皮爾克·以利以謝》第25章。
F20 Baal Hatturim in Gen. xix. 26. 《巴力·哈圖林》在創世記19:26。
F21 Targum Jon. & Hieros. in ib. 《約拿單他爾根》和《耶路撒冷他爾根》在同處。
F23 Pirke Eliezer ib. 《皮爾克·以利以謝》同處。
F24 Aben Ezra in Gen. xix. 26. 亞本·以斯拉在創世記19:26。
F25 T. Bab. Bava Bathra, fol. 20. 2. & Menachot, fol. 21. 1. 《巴比倫他勒目》後門篇,第20頁第2欄,以及《米拿霍特篇》,第21頁第1欄。
F26 Bartenora in Misna Erubin, c. 1. sect. 10. 巴特諾拉在《密示拿》安息日界限篇第一章第十節。
F1 T. Bab Kiddushin, fol. 62. 1. 《巴比倫他勒目》婚姻篇,第62頁第1欄。
F2 Nat. Hist. l. 31. c. 7. 《自然史》第31卷第7章。
F3 Antiqu. l. 1. c. 12.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12章。
F4 Adv. Haeres. l. 4. c. 51. 《反異端》第四卷第51章。
F6 Jarchi in Gen. xix. 26. 雅爾奇在創世記19:26。
F7 Bereshit Rabba, sect. 51. fol. 46. 1. 《創世記拉比》第51章第46頁第1欄。
F8 Vid. Alstorph. de Lectis Veter. c. 15. p. 90, 91. 參見阿爾斯托夫《論古人的臥榻》第15章第90、91頁。
F9 Teelmaunus. 泰爾曼努斯。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