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路加福音

第十六章
【第1節】

耶穌又對門徒說:敘利亞譯本在此處增添了「一個比喻」,正如前一章的比喻是針對法利賽人,本章的比喻則是針對門徒,但其中也暗指法利賽人。雖然這個比喻是特別對門徒說的,但它對他們在管家職分上可能有所助益。波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耶穌」或「主耶穌說」,這雖然沒有明說,但意思不言而喻,因為這個比喻是由祂講述的,內容如下:

有一個財主:這裡指神,祂在祂的本性、祂的作為、祂的治理與管理、祂的護理恩慈,以及受造物對祂應當獻上的榮耀上,都極其豐盛。因為一切屬世的財富都來自祂;一切憐憫、恩典和榮耀的豐盛也來自祂。

他有一個管家:這裡所指的,並非所有人類;因為雖然所有人在某種意義上都是神的管家,被託付了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天賦、心智稟賦、健康、身體力量、時間,但並非所有人都可被指為管家,因為有些人在路加福音16章5節和8節中被區別於這個管家。門徒也不是這裡所指的,儘管這個比喻是針對他們說的;他們是神奧秘和各樣恩典的管家;其中有一個是不忠心的,並被革除了管家職分;但「不義之人」的稱號不適合他們。此外,這個管家是屬這世界的人(路加福音16章8節)。然而,這裡指的是法利賽人:因為他們在路加福音16章14節和15節中,因這個比喻而感到困惑。他們符合「屬這世界的人」的特徵,他們是世故精明的人;也符合「管家」的特徵;他們是加拉太書4章2節中提到的「監護人和管家」,在律法時代負責管理以色列家,即神的家;神的聖言、摩西和先知的著作都託付給他們;他們的職責是向百姓開啟和解釋這些聖言。

這人被控告,說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他們對聖經作了錯誤的解釋;用不潔淨的食物,即長老的遺傳,餵養神的家,這被稱為法利賽人的酵:他們毀壞人的靈魂;使義人的心憂傷;使罪人在邪惡的道路上更加剛硬:他們只顧自己,不牧養羊群;他們掠奪他人的財物;所有這些,他們都被摩西所控告,他們所信賴的摩西;被他們所違犯的律法所控告;被他們自己的良心所見證;被那些受他們虐待之人的哀號所控告,這些哀號都傳入了萬軍之主的耳中。

【第2節】

主人叫他來:藉著先知,一個接一個地被差遣;藉著施洗約翰,藉著基督自己,以及藉著祂的使徒。

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是怎麼回事呢?指你敗壞聖言;你的貪婪、掠奪和偷竊;你的姦淫和偶像崇拜,以及你嚴重違犯律法;參羅馬書2章21-23節。

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清楚:你的恩賜有何進展?我的葡萄園,即猶太教會,你如何照管?你手中應當收取的果子在哪裡?

因為你不能再作管家了。先知們曾預言,神將在猶太人身上寫下「非我民」;祂將在一個月內剪除三個牧人,特別是廢棄那偶像牧人,這可能指法利賽人(撒迦利亞書11章8節,17節);施洗約翰也曾宣告,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樹即將被砍倒(馬太福音3章10節,12節);基督也曾說,神的國將從他們手中奪去(馬太福音21章43節);使徒們也曾轉向外邦人(使徒行傳13章46節)。

【第3節】

那管家心裡說:正如文士和法利賽人慣常所做的(馬太福音3章9節;9章3節;路加福音7章39節,49節)。

我該怎麼辦呢?他沒有說,我將如何?我完了,我該怎麼辦才能得救?或者,我該怎麼辦才能彌補我對主人的虧欠?或者,我該怎麼辦才能交代清楚?而是說,我該怎麼辦才能維持生計?我該怎麼活下去?我該怎麼辦才能取悅人,贏得他們的看法和好感,從而得到他們的供養?法利賽人就是這樣的人,他們取悅人,只顧自己。

因為我主人要從我這裡把管家職分奪去:祭司職分改變了,律法也隨之改變;禮儀律被廢除,舊約時代的條例被動搖和廢除;因此這些人自然會失去他們的職位和職務。

我不能鋤地:或「耕地」,如阿拉伯譯本所譯;或做任何農活,特別是那些需要施肥和耕種土地的活計;並非他不能做,而是他無法忍受這種卑微而又勞苦的生活方式;因為在猶太人中,沒有什麼比農活更卑微的了。他們有句諺語說:「**אין לך אומנות פחותה מן הקרקע**」(ein lecha umnut p'chutah min hakarka,你沒有比農活更卑微的行業)F7。

討飯我又覺得羞恥:對於一個在主人家裡生活優渥,享受豐盛和奢華的人來說,就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那樣,沒有什麼比討飯更令人不快的了。猶太人有句諺語說F8:

【第4節】

我知道該怎麼辦了:或「我明白該怎麼辦了」;我心裡有個計畫,我決心執行它,這將為我提供生計,確保我的生活。

等我被革除管家職分之後:被趕出耶路撒冷,被趕出聖殿和會堂之後。

他們可以接我到他們家裡去: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在他們被分散之後。

【第5節】

於是,他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地叫了來:這可能是指外邦人,他們大大虧欠神,因為他們大大地犯罪,違背了神、律法和自然之光;猶太人想方設法進入他們的心、他們的家和他們的宮殿;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獲准建造會堂,並重新建立他們的敬拜。或者是指猶太人,他們的同胞;因為這些人是在這些管家、監護人和管理者之下,他們欠了遵守全律法的債;並且因著違犯律法,欠下了巨額債務;禮儀律也像一張手寫的債據一樣,對他們不利。管家把這些人叫來。

對第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人的債務,第一個是油,另一個是麥子;這些都是禮儀律中大量使用的東西,他們在遵守這些方面大大不足;參出埃及記29章40節,41節;民數記15章4-12節;以西結書45章13節,14節。

【第6節】

他說:一百桶油。或「一百罷特油」,數量與以斯拉記7章22節相同,亞本以斯拉F9在那裡稱它們為「**מדות**」(midot,量器),正如我們這裡所稱;拉什F11指出,它們是「**לבלול מנחות**」(livlol minchot,與素祭混合),這說明了上述觀察,即它們是用於聖殿事奉的;罷特是油的量器,正如伊法是麥子的量器一樣F12;它們的數量都相同(以西結書45章11節)。根據戈德溫F13的說法,它可容納四加侖半;因此一百罷特包含四百五十加侖;儘管有些人認為這個量器要大得多。有些人說「罷特」可容納六加侖、一品脫半;另一些人說七加侖、兩夸脫半;還有一些人說九加侖、三夸脫。

拿你的帳單:或「文書」;這顯示了購買這麼多量器的交易;並承認收到了這些量器,並承諾付款。

快坐下:因為他的情況需要趕緊處理。

寫五十:正好一半;這樣就可以顯示他只買了五十,並且只對這麼多負責。

【第7節】

他又對另一個說:你欠多少?等等。對我主人,如前所述。

他說:一百石麥子。或「一百歌珥麥子」;與「賀梅珥」相同(以西結書45章14節),數量與以斯拉記7章22節相同,在那裡,正如這裡,它們被稱為一百石麥子;拉什在該處的註釋中指出,它們是「**למנחות**」(laminchot,用於素祭)。根據上述作者F14的說法,這個量器可容納五蒲式耳又五加侖;因此總共是五百六十蒲式耳半:有些人認為這個量器可容納八蒲式耳半;另一些人認為是十四蒲式耳又一品脫,這大大增加了數量。

他說:拿你的帳單,寫八十。波斯語譯本讀作「七十」。既然油和麥子是禮儀律中消耗的物品,而這些人的債務就在於此,這可能與猶太人在這些方面的不足有關:因此,「帳單」可能指律法;律法有時也被稱為這裡的「**γράμμα**」(gramma,文書)、「書信」(哥林多後書3章6節;羅馬書2章29節;7章6節);之所以這樣稱呼,不僅因為它是用文字寫成的;更是因為它只是一封信,只顯示要做什麼和避免什麼,卻不給予力量去執行,也不指明在哪裡可以獲得力量;對於一個未重生的人所遵守的律法,以及脫離其屬靈意義的律法,都是如此;並且它軟弱無力,無法使人活過來、稱義或成聖:而管家、文士和法利賽人命令債務人寫一個較小的數目;這可能指聖殿被毀後,律法中許多事物的減少,甚至被廢棄;特別是每日獻祭和其他事物;參9章27節;何西阿書3章4節。法利賽人的教義總是削減律法,使其比實際更少;這從他們對律法所作的解釋中可見一斑,這些解釋被我們主在馬太福音5章1-48節中駁斥。他們與百姓妥協,就像現在有些人一樣,教導他們不完美的義可以代替完美的義:這是一種非常討人喜歡的教義,總能輕易進入屬肉體之人的心和家;儘管這對神和祂的神聖屬性,特別是祂的公義和聖潔,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正如這個管家所採取的手段對他的主人不義,儘管對他的債務人非常滿意,並且很好地達成了他所提出的目的,即為自己日後的生活做準備。我非常感謝一位博學的作者F15,他的名字在邊緣,他對這個比喻以及本章後半部分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的解釋提供了許多想法和提示。

【第8節】

主人就稱讚這不義的管家:不是指講述這個比喻的主耶穌基督,敘利亞譯本似乎暗示了這一點,譯作「我們的主」;而是指管家的主人,或「神」,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並非他稱讚管家所做的事,或其不義之處,因為這與神的本性和完全相悖;而是稱讚他為將來的生活預備生計的機智和狡猾:因為他因此被冠以「不義的管家」之名,正如他浪費主人的財物;對聖經作了錯誤的解釋;損害了人的靈魂和世俗財產;忽視和輕視合法誠實的生活方式,如耕作或乞討,向神求恩,行善;以及偽造帳目;違犯最小的誡命,並教導人也這樣做;以及敗壞他人,使歸信者成為地獄之子,比他自己更甚;以及用他人的財產慷慨地施捨給錯誤的對象,為了錯誤的目的。因此,他受稱讚並非因為他對主人公正,或對他人行義;而是

因為他為自己行事聰明:所稱讚的是這個人的機智,而不是他的良善;用猶太人的語言和意義來說,可以這樣表達F16:

【第9節】

我又告訴你們:這些是基督的話,正如前一節的後半部分,祂將比喻應用於祂的門徒,並為他們的教導:

要藉著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這裡的「錢財」指的是財富、資產和物質;參馬太福音6章24節。之所以稱為「不義的錢財」,是因為這些財富常常被不義地佔有,並且其擁有者沒有將其用於正當和良善的目的;或者因為,一般而言,它被不義之人所擁有;並且,大多數情況下,以不義的方式使用,用於奢侈、驕傲和放縱,並且是這種不義的根源、工具和手段:或者可以譯作「有害的錢財」,或「有害的財富」;因為它常常對那些過於焦慮和渴望它,或不當使用或濫用它的人造成傷害:或者,最好譯作「虛假的錢財」,或「欺騙性的錢財」;因此在《他爾根》F23中,經常提到「**ממון דשקר**」(mammon dishkar,虛假的錢財);與路加福音16章10節中的「真財富」相對立;因為世俗的財富非常空虛和虛假;因此欺騙性歸因於它們;它們被稱為不確定的財富,不可依賴(馬太福音13章22節;提摩太前書6章17節)。除非更應認為它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以不義的方式獲得;正如撒該所為,也可能是馬太所為,他是基督現在所說的門徒之一,以及那些最近成為祂追隨者的稅吏和罪人,祂勸告他們,作為最高智慧和謹慎的表現,以這樣的方式處理,即用它來「結交朋友」;不是指神、父、子、聖靈。這些確實是聖徒的朋友,但他們不是用錢財結交的;和好與救贖不是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法官的恩惠也不是通過這種手段獲得的;和好的唯一手段是基督的寶血和死亡;儘管如此,正確施行的善行確實蒙神喜悅:也不是指天使,他們對所有好人非常友善;也不是指富人,財富不應給予他們(箴言22章16節);而是指財富本身,如果沒有正確使用,沒有結交朋友,就會呼喊,並成為其擁有者的見證(雅各書5章1-3節)。儘管如此,這裡可能指的是貧窮的聖徒;他們藉著禱告能夠造成很大的傷害,也能帶來很大的益處;富人與他們結交朋友是符合自身利益的:

這樣,當你們的錢財用盡的時候:或「當錢財用盡的時候」,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或者更確切地說,當你們離開錢財的時候,也就是當你們死去的時候;正如耶利米書42章22節:「你們要確實知道,你們必死」;七十士譯本譯作「**ἐκλείπετε**」(ekleipete,你們必倒在刀下),等等。

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恆的居所裡去:榮耀的居所,那裡有許多,並且是永恆的:這應理解為他們被接到那裡,不是由那些曾受他們恩惠的窮人;因為雖然這些人現在可能為他們死後被接到榮耀裡禱告,將來也會為他們被接到那裡而歡喜;但他們自己不會是接待者,也不是將他們引入永恆帳棚或居所的人:也不是指天使,他們將義人的靈魂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並在末日聚集選民;因為不是他們,而是神和基督,接待聖徒進入榮耀:這些話可以譯作非人稱的「你們可以被接待」;以行善的方式,儘管不是為了行善;「永恆的帳棚」在以下經文中被提及:

【第10節】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無論是數量還是品質,特別是後者;在那些價值微小的事上,至少與其他事物相比是如此。

在許多事上也忠心:在更重要、更重大的事情上也是如此:這句諺語的意思是,一般而言,一個人在被託付的小事上表現忠心,在更大的事上也會如此;並且在小事上受過考驗,被發現忠心,就會被託付更重要的事情;儘管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因為有時一個人可能在小事上表現出極大的誠實,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大的信任,一旦獲得,就會以最卑鄙的方式濫用;但因為通常情況並非如此,我們的主使用了這句常見的諺語;以下這句諺語也有類似的意思:

在最小的事上不義的,在許多事上也不義:一個人在小事上,在價值微小的事上表現不忠,通常在被託付更大的信任時也會如此。

【第11節】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這是對上述諺語的應用,似乎是針對基督的門徒,但也沒有忽略正在聽講的貪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因此感到不安(路加福音16章14節)。其意思是,他們中有些人可能曾不忠心,在積聚財富方面行事不義,例如馬太和其他稅吏,他們現在已成為基督的追隨者;因此,如果他們在

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在將其用於不當用途上,這些錢財要麼是不義地獲得的,因此有時被稱為「**ממון עורד**」(mammon avod,不敬虔的錢財)F24;要麼是虛假、欺騙、虛空和短暫的:

誰還會把那真正的財富託付給你們呢?或者說,錢財?也就是說,你們怎能期望被託付恩典的財富呢?例如恩典之約的祝福和應許,神的靈的恩典,這些真正使人富足,並且是堅實持久的?或者榮耀的財富,天上更好、更持久的產業,以一個國度、一個永不衰殘的產業來表示?猶太人也稱來世的美好事物為財富,並說F25:

【第12節】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這不是一個人的,而是別人託付給他的;「**בממון אחרים**」(b'mammon acherim,別人的錢財)F1,用猶太人的話來說;我們的主正在談論錢財,這裡談論的是別人的錢財,他們只是管家,就像前面比喻中的管家一樣:因此我們讀到F2「**שומרי ממון**」(shomrei mammon,錢財的保管者),他們被託付了別人的財產;這裡假設如果他們不忠心,

誰還會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也就是說,如果你們不義地佔有或濫用別人託在你們手中的財產,你們怎能期望別人也會這樣對待你們呢?他們不會把你們的財產還給你們,而是會據為己有?猶太人中也可以觀察到「別人的」和「自己的」這種區分:

【第13節】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人(參馬太福音6章24節)。

【第14節】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或愛錢財的人,愛錢財是萬惡之根;他們吞噬寡婦的家產,假裝為她們作長禱告,這證明了他們的貪婪(馬太福音23章14節)。

聽見這一切話:門徒們也聽見了,他們當時與門徒在一起(路加福音15章2節),甚至包括關於不義管家的比喻及其應用;以及關於如何使用世俗財物,將其分給窮人,並更關心更高層次的財富的指示:

就嗤笑耶穌:他們向他抬起鼻子,或向他伸出鼻子,正如這個詞所表示的,以一種嘲諷的方式;他們拒絕並輕視他所說的關於他們在管家職分上的不義,關於他們被要求交代,以及他們被革職;以及關於世俗財富的真正用途和對它們的輕視;他們認為自己在百姓眼中是安全穩固的,並因享有世俗事物而感到幸福;他們認為他是一個軟弱的人,竟然以那樣的方式說話。

【第15節】

耶穌對他們說: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都明確指出是耶穌對他們說的:「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從不義、不忠、貪婪和所有其他罪惡中自稱無罪;並希望被認為是義人,並顯得義;但這只是在人眼中,人只能看到事物的表面,並以此判斷:

但神知道你們的心:以及他們心中有什麼,他們的欺騙、偽善、貪婪和殘酷,這些都隱藏在人的眼中:

因為人所看為尊貴的:或在人眼中看為高尚和受人尊敬的,例如這些人在道德、宗教和聖潔方面的外表;他們對律法儀式和長老遺傳的熱心:

在神看來卻是可憎惡的:神完全知道他們行事的原則和目的,是為了贏得大眾的讚譽,為自己積累財富,卻不關心神的榮耀和人的益處:參以賽亞書65章5節。

【第16節】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直到施洗約翰開始他的事奉為止;因為在那之前,律法和先知,以及聖卷(猶太人將舊約書籍分為這三部分),是他們僅有的著作;其中包含了賜給他們的一切啟示;他們卻扭曲並錯誤解釋這些啟示;因此,他們嘲笑基督,輕視他的事奉,也就不足為奇了:而且,這些著作中曾以世俗事物的形式應許屬靈事物;他們不明白這些,可能以為基督關於輕視世俗財富的教義與之相悖:既然他們以擁有律法和先知為榮,基督就指出:

從那時起,神的國就傳開了:福音,以及與彌賽亞國度、他的位格、職分和恩典相關的奧秘;以及恩典的國度,這不在於外在的事物,而在於內在和屬靈的事物;以及將來的天國或榮耀;這是一個比律法和先知時代更優越的時代,它以更清晰、更明白、更好的方式呈現事物:

人人都努力要進去:進入福音時代,彌賽亞的國度;「好使他能進去」,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如此補充;文士和法利賽人竭盡所能地阻撓;參馬太福音23章13節。大批群眾湧向約翰、基督和他的使徒的事奉;人們成群結隊地來聽道,似乎樂意接受福音的教義和其條例;他們互相推擠著聽道,克服了法利賽人設置的許多困難、阻礙和障礙;幾乎沒有一個人不渴望聽道,並為此努力;他們以極大的力量和暴力,以極大的熱切和努力,為自己開闢道路;儘管其他人給出了不同的解釋,將這些話讀作:「每個人都為此遭受暴力」,如阿拉伯語譯本;或「為此受壓迫」,如衣索比亞語譯本;也就是說,為了聽道而遭受責備、反對和迫害。

【第17節】

天地消逝,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基督說這話,是為了避免人們認為,他所說的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意味著它們不再存在,不再有用;而是現在已被廢除和擱置;然而,天地消逝,整個自然界解體,比這更容易:

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律法和先知,其中所有的誡命、應許、預表、預言,都在基督的位格、神蹟、順服、受苦和死亡中完全應驗了;參馬太福音5章18節。

【第18節】

凡休妻的:除了淫亂的緣故,猶太人過去常常因為任何瑣碎的理由,任何一點不滿就休妻:藉著這個例子,我們的主表明猶太人如何濫用和敗壞律法,並盡其所能地使律法失效;而他,另一方面,非但沒有廢除和使律法無效,反而維護了律法的純潔性和屬靈性;提醒他們他以前說過的話,以及許多其他類似的事情;如果一個人除了妻子玷污床鋪之外,因為任何其他原因休妻,

另娶的,就是犯姦淫了:與他所娶的女人犯姦淫:因為他與前妻的婚姻仍然存在,不能因這樣的離婚而失效:

凡娶被丈夫所休之婦的: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省略了「被丈夫所休」這句話:

就是犯姦淫了:與他所娶的女人犯姦淫,因為儘管她丈夫休了她,他後來又娶了她,她仍然是他合法且正當的妻子;參馬太福音5章32節。衣索比亞語譯本對最後這句話的讀法與所有其他譯本完全不同,如下:「凡休了丈夫,又與別人結合的,就是犯姦淫了」,這與馬可福音10章12節一致。

【第19節】

有一個財主:在比撒最古老的抄本和他的另一份手稿中,開頭讀作「他又說了一個比喻」:這表明這不是一個事實的歷史記載,也不是關於兩個這樣的人,即「財主」和乞丐,最近住在耶路撒冷的歷史記載;儘管天主教徒至今仍聲稱能指出耶路撒冷這個財主家所在地的確切地點:它也不應被寓意地理解為任何特定的財主或君王;例如以色列的第一位國王掃羅;或現在統治的希律,他身穿紫色衣服,生活奢華:也不是指一般的富人,儘管它在很大程度上描述了這樣的人的特徵,至少是其中許多人的特徵;他們只顧自己的身體,卻忽略自己的靈魂;裝飾和溺愛身體,生活享樂,變得放蕩,卻不顧貧窮的聖徒;當他們死去時,就下地獄;因為他們的財富在憤怒之日對他們毫無益處,也不能將他們從中解救出來,也不會被審判者看重,就像山丘和山脈不能將他們藏起來,使他們不見他的面一樣:但這裡的財主是指一般的猶太人;因為這個人被描繪並被視為猶太人,這從亞伯拉罕是他的父親,他稱他為父,亞伯拉罕又稱他為子(路加福音16章24節,25節)中可以清楚看出,猶太人對這種關係非常自豪和誇耀;從他的弟兄們擁有摩西和先知(路加福音16章29節)中也可以看出,這是猶太民族所獨有的;從他們那不可戰勝和無法治癒的不信中也可以看出,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他們也不會相信(路加福音16章31節),正如猶太人不會相信基督,儘管他自己從死裡復活,這是他給他們作為彌賽亞的記號:這個比喻的總體目的是揭露猶太人的邪惡和不信,並顯示他們因輕視和拒絕彌賽亞而面臨的危險和苦難;特別是指法利賽人,他們貪婪,曾因基督之前所說的話而嘲笑他;他們雖然在人眼中受人尊敬,但在神眼中卻是可憎惡的(路加福音16章14節,15節)。這些人尤其誇耀亞伯拉罕是他們的父親;誇耀他們是摩西的門徒,並信賴他,信賴他的律法;並認為他們會因擁有和閱讀摩西和先知的書卷而獲得永生:他們可以被稱為「一個人」,因為這是猶太人稱呼自己的名字,以區別於他們比作野獸的外邦人;參馬太福音15章26節;他們將此建立在以西結書34章31節的一段經文上:「你們我的羊群,我草場上的羊,是人」:他們對此的註釋是F5:

他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或「**βύσσος**」(byssos,細麻布),據說F6生長在一種樹上,高度與楊樹相當,葉子像柳樹,從印度傳入埃及,在埃及廣泛使用,在猶太人中也是如此:因此

【腳註】
F7 T. Bab. Yebamot, fol. 63. 1. 《巴比倫他勒目》耶巴莫特篇,第63頁第1欄。
F8 Mischar Hapeninim apud Buxtorf. Florileg, Heb. p. 262. 布克斯托夫《希伯來文選集》第262頁所引《珍珠之書》。
F9 In Ezr. vii. 22. 在以斯拉記7章22節。
F11 In ib. 在同上。
F12 Kimchi in Ezek. xlv. 14. 金奇在以西結書45章14節。
F13 Moses & Aaron, l. 6. c. 9. 摩西與亞倫,卷6,第9章。
F14 Moses & Aaron, l. 6. c. 9. 摩西與亞倫,卷6,第9章。
F15 Teelnianni Specimen Explicat. Parabolarum. 泰爾曼《比喻解釋範例》。
F16 T. Bab. Yebamot, fol. 121. 1. 《巴比倫他勒目》耶巴莫特篇,第121頁第1欄。
F17 T. Bab Bava Netzia, fol. 27. 2.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內齊亞篇,第27頁第2欄。
F18 Zohar in Exod. fol. 26. 2. & 58. 3, 4. Tzeror Hammor, fol. 99. 3. & 101. 2. & 102. 4.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26頁第2欄;第58頁第3、4欄。《捆綁沒藥》第99頁第3欄;第101頁第2欄;第102頁第4欄。
F19 Zohar in Exod. fol. 59. 4.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59頁第4欄。
F20 Zohar in Num. fol. 50. 4.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50頁第4欄。
F21 Aben Ezra in Gen. vi. 9. & xxxvii. 2. Sol. Urbin Obel Moed, fol. 85. 1. 亞本以斯拉在創世記6章9節和37章2節。所羅門·烏爾賓《會幕》第85頁第1欄。
F23 Targum in Job xxvii. 8. & in Isa v. 23. & xxxiii. 15. & in Ezek. xxii. 27. & in Hos. v. 11. 《他爾根》約伯記27章8節;以賽亞書5章23節;33章15節;以西結書22章27節;何西阿書5章11節。
F24 Targum in Hab. ii. 9. 《他爾根》哈巴谷書2章9節。
F25 Tzeror Hammor, fol. 23. 2. 《捆綁沒藥》第23頁第2欄。
F26 Shemot Rabba, sect. 31. fol. 134. 4. 《出埃及記拉比註釋》第31章,第134頁第4欄。
F1 Jarchi in Pirke Abot, c. 5, sect. 13. 拉什在《父訓》第5章第13節。
F2 T. Hieros. Succa, fol. 53. 1. 《耶路撒冷他勒目》住棚節篇,第53頁第1欄。
F3 Pirke Abot, c. 5. sect. 13. 《父訓》第5章第13節。
F4 Jarchi in ib. 拉什在同上。
【第19節】

……並且天天奢華宴樂。猶太人普遍生活富裕,因為他們居住在流奶與蜜之地(參《以西結書》16:13);尤其是祭司,他們除了其他祭物外,每天都獻上羊羔,並從中分得一份;法利賽人也常赴宴,喜歡坐首位。這可能象徵他們過著安逸享樂的生活,在屬靈上毫無憂愁,對罪沒有感覺,對律法的屬靈意義沒有洞察,也看不到危險;他們完全安逸,從未「從這器皿倒到那器皿」。

【第20節】

有一個乞丐名叫拉撒路。這裡所指的並非基督時代任何一個名叫拉撒路的特定乞丐;儘管在以色列,在我們主耶穌的時代,確實有這樣的人,例如瞎子巴底買和其他人。也不是指掃羅時代的大衛,他貧窮困乏,有時甚至缺糧,某次還為此去找亞希米勒。也不是指一般的敬虔窮人,儘管天國的繼承者通常是這世上的窮人;這些人接受基督和祂的福音,今生受苦,來世得福;他們現在被世人輕視和忽略,但將來會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佔有一席之地,並永遠與主同在。也不是指外邦人;儘管他們可以說是貧窮無助的,因為他們沒有基督,與以色列的國民隔絕,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他們被猶太人輕視和拒絕,不被允許進入他們的聖殿,被稱為並被視為狗;儘管,正如敘利亞腓尼基婦人所懇求的,狗也可以吃主人桌上掉下來的碎渣;而這些外邦人,在中間隔斷的牆被拆毀後,蒙恩被召,被吸引到基督那裡,與忠信的亞伯拉罕一同蒙福,並與他一同坐在天國裡。然而,這裡所指的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自己;這從這個比喻的起因和目的可以看出來:起因是貪婪的法利賽人嘲笑基督,他們雖然在人眼中受人尊敬,卻是神所憎惡的;目的則是為了描繪基督在世上卑微可憐的境況,而祂的敵人法利賽人卻過著極其奢華的生活;以及基督將來的升高,那時他們將陷入極大的困境;還有那個民族的不信,他們儘管基督從死裡復活,卻仍然不信。拉撒路這個名字與祂非常吻合。敘利亞語譯本稱他為「**Loozar**」(路撒),似乎意指一個無助、沒有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因此是乞丐的合適名字;這與基督非常相符,祂環顧四周,卻無人幫助(《以賽亞書》63:5);祂也沒有從人那裡得到任何幫助;不過,這個詞更可能是**Eleazar**(以利亞撒)的縮寫,因此衣索比亞語譯本在此處也如此讀;而且很容易觀察到,在《巴比倫他勒目》中被稱為拉比以利亞撒(R. Eleazar)的人,在《耶路撒冷他勒目》中無數次被稱為**רַב לָזָר**(R. Lazar,拉比拉撒路)F8;而拉比利以謝(R. Liezer)則代表拉比以利以謝(R. Eliezer)。一位猶太作家F9給出了一條規則:

被放在他門口;也就是「財主」的門口,正如敘利亞語、波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表達的:這是乞丐站立或躺臥乞討的地方;因此猶太人有這樣一條規則F11,以及在許多其他地方有以下短語;

渾身是瘡;因此,拿鴻·甘祖(Nahum Gamzu)F12據說全身**מָלֵא פְּצָעִים**(male petza'im,滿是潰瘍);有時猶太人的短語,與這裡使用的詞相對應的是**מַכַּת פְּצָעִים**(makkath petza'im,患潰瘍的災病)F13;而這被注釋家F14解釋為「麻風病人」;因此彌賽亞的一個名字在猶太人中是**חַוְרָא**(chivra),意為「麻風病人」,為證明此點,他們引用《以賽亞書》53:4:「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這些「瘡」可能指罪惡;參《詩篇》38:5, 38:7;《以賽亞書》1:6。基督本身在祂的本性、生命和行為上是聖潔公義的;祂沒有原罪和本罪,然而祂卻有罪身的樣式,被世人誹謗為罪人;並且祂確實實際地將祂百姓的一切罪惡都歸算在自己身上;甚至為他們成了罪;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祂可以被稱為滿身是罪,儘管祂本身是無罪的:這些瘡也可能指撒旦的試探,那些射向祂的火箭,祂因此受苦;也指世人的羞辱和迫害,這些或多或少地伴隨著祂,從搖籃到十字架;以及祂所有其他的憂傷和苦難,祂為我們的罪被鞭打、被毆打、被擊打,為我們的過犯受傷;祂可以說滿身是這些傷口和瘀傷。

【第21節】

又渴望得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充飢。這些碎渣是指殘羹剩飯、碎麵包、吃東西時從刀子或盤子掉到地上的肉屑;若按字面理解,這可能表達基督在祂人性中的卑微境況:祂取了真實的身體,與我們一樣,與我們同有血肉之軀,並像我們一樣容易受罪以外的軟弱影響;其中之一就是飢渴,並需要他人的供應才能維持生計。這也可能表達祂在這種境況中的知足;祂從不抱怨神的護理,而是完全順服祂的旨意;祂不渴望過豐裕的生活,反而避免並迴避一切通往豐裕的途徑;祂也不嫉妒他人的富足,對自己的卑微完全滿足;祂也從未為了餵飽自己而行神蹟。此外,若從奧秘的角度理解這些話,可能指猶太人中神的選民,他們像碎渣一樣,人數稀少,是照著恩典的永恆揀選所存留的餘民;在他們當中,只有少數人蒙神揀選,並蒙祂的恩典有效呼召;祂賜給他們的國度只是一小群羊;只有少數人從窄門進入並得救;而這少數人因外在的貧困而顯得非常卑微可憐;因為福音是傳給窮人的,他們接受了福音,而富人和百姓的官長卻拒絕了。他們像碎渣一樣,在世俗智慧和知識上程度很低,是嬰孩、單純、愚拙的人,他們跟隨基督,而那些有學問、有智慧、有見識的人卻輕視祂;他們也因著罪惡和卑賤,普遍是臭名昭著的罪人、稅吏和妓女;關於這些人,可以說以下的話:

從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他們原本是猶太人,卻因神的恩典與他們分離,並被他們輕蔑地拒絕。基督「渴望」這些人;參《雅歌》7:10。祂從亙古就渴望他們,那時祂向父求他們,他們就被賜給了祂;祂不僅渴望他們的人,也渴望他們的救恩,無論是在永恆中還是在時間裡;祂藉著各種言語和行動表明了這一點;祂在他們未重生時就渴望他們,願他們能歸正並信靠祂;當他們蒙召時,祂喜悅祂放在他們裡面的恩典,以及祂加在他們身上的義;祂喜悅與他們為伴;祂渴望他們成為祂的居所;祂站在門外敲門,求他們允許祂進入;祂最熱切關心的,莫過於他們與祂一同在榮耀中直到永恆;祂所有這些的最終目的,「是要被餵飽」或「因他們而滿足」;參《以賽亞書》53:11。祂來到世上,是為了將這些散落的碎渣和碎片聚集起來;為他們成就救恩是祂的食物和飲料;祂最大的喜樂和滿足,將是將他們完整無缺地呈獻給祂的父和祂自己,並引導他們進入祂的國度和榮耀:當他們醒來時,像祂一樣,祂將在他們身上完全滿足,他們也將在祂裡面完全滿足。那時,基督所有的渴望、禱告和代求都將完全實現。武加大拉丁語譯本補充說:「卻沒有人給他」;這似乎是從《路加福音》15:16抄錄過來的,沒有任何抄本或譯本支持。

此外,狗來舔他的瘡。這裡的狗並非指猶太人,儘管他們有時也被稱為狗,尤其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詩篇》22:16, 22:20;《以賽亞書》56:10, 56:11;《腓立比書》3:2);因為這些人造成了祂的瘡和傷口,或者說他們是祂憂傷和苦難的始作俑者;而是指外邦人,他們被猶太人稱為狗(參《馬太福音》15:26的吉爾注釋),因為這些動物在律法上是不潔淨的,被猶太人極度輕視;也因為它們的野蠻、惡毒和殘忍(《申命記》23:18;《撒母耳記上》24:14;《列王紀下》8:12, 8:13);正如外邦人被猶太人視為不潔淨,不適合民事或宗教交往;並被他們視為外人;他們在異教狀態下確實是野蠻和不人道的,生活在惡意中,彼此憎恨:這些人中,有些親自來到基督面前,如百夫長和敘利亞腓尼基婦人,許多撒馬利亞人(他們在猶太人眼中與異教徒無異),以及節期中的幾位希臘人;他們中也有許多人藉著信心,透過祂僕人的事奉,在神聖恩典的影響下,來到祂面前,這也符合舊約中關於外邦人蒙召歸向祂的各種預言:這些人擁抱了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吃那被宰殺的神的羔羊;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伸出信心的手,探入祂流血的傷口;並藉著信心活在祂裡面,祂為他們的罪受傷受挫,祂的血為赦免他們的罪而流。

【第22節】

後來那乞丐死了。基督的死並非偶然,並非意外事件;它是在恩典之約中被同意並確立的;舊約先知曾預言過;律法的獻祭和其他事物都預表過;基督自己也預言過,這是祂來到世上的目的,其中表達了祂和祂父的偉大之愛;這是基督教信仰的主要條款;因此,這事的發生是按照神的永恆預旨、和平的籌劃和聖約、基督的旨意和祂的預言,以及律法和先知的成就:基督所死的並非自然死亡,而是暴力死亡;然而,這既是自願的,也是必要的;這只發生了一次,卻具有永恆的功效,是神所悅納的祭物;這並非為祂自己,或祂的任何罪(祂沒有罪),也不是為天使及其救贖(祂沒有取天使的本性);而是為世人,為他們的罪。基督的死不僅僅是為他們樹立榜樣,或僅僅是為了證實祂的教義;而是作為替代者,代替祂百姓的地位;為他們的罪代贖,滿足神聖的公義;以公義的方式為他們獲得赦免;除去並徹底廢除他們的罪;帶來永恆的義;獲得永恆的救贖,使那些遠離神的人得以親近神,並使世人現在藉著祂而活,將來藉著祂而得永生:

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亞伯拉罕的懷裡是指天堂,這是猶太人熟知的短語,他們常用它來表達來世的幸福:他們對亞伯拉罕的幸福狀態毫不懷疑;當他們談論他人幸福時,有時會用「去亞伯拉罕那裡」來表示;例如,當七個兒子被凱撒殺害的母親看到她最小的兒子即將被獻祭時F16。

財主也死了。這可以理解為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自然死亡;他們雖然是尊貴之人,如同神一般,卻是必死的,像世人一樣死去(參《詩篇》82:6, 82:7,與《約翰福音》10:34, 10:35比較);他們死在自己的罪中,死在對彌賽亞的不信中,因此被定罪;死在他們的不悔改和心硬中,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悔改,所以沒有被呼召悔改;死在褻瀆聖靈的罪中,褻瀆基督藉聖靈所行的神蹟,這是一種致死的罪;死在所有其他罪惡的權勢和罪咎之下,因此失喪滅亡。這也可以理解為猶太民族的政治和教會死亡;這體現在耶路撒冷城的毀滅、聖殿的毀滅、聖殿崇拜的廢除以及整個儀文律法的廢除上;「非我民」寫在他們的教會狀態上,神與他們之間的聖約被打破;福音從他們那裡被挪去,這如同死亡,正如福音的歸回和他們藉福音蒙召將如同死人復活一樣;他們的地位和國家,他們的民事權力和權柄也被羅馬人奪去:從那時起,各種形式的苦難、被擄和災難一直伴隨著他們。值得注意的是,拉撒路比財主先死,正如基督在猶太政體和教會狀態被毀滅之前死去一樣:城和聖所沒有被毀滅,每日的獻祭沒有停止,那已定的毀滅沒有傾倒在荒涼之地,直到彌賽亞被剪除之後一段時間,正如《但以理書》7:26, 7:27的預言。此外,沒有提到財主被天使帶走,不像拉撒路;如果他被帶走,也不是被善天使,而是被惡天使帶走,也不是到亞伯拉罕的懷裡,而是到地獄。猶太人F25說:

並且埋葬了。正如惡人有時被埋葬,而聖徒卻沒有(參《傳道書》8:10;《詩篇》79:2, 79:3)。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如此勤奮地建造和裝飾先知的墳墓,在他們其他的驕傲和虛榮中,無疑也為自己預備和豎立了宏偉的紀念碑:他們被隆重而奢華地埋葬。儘管這可能指他們的教會狀態、事奉和儀式,這些在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受到了致命打擊,但仍有一段時間未被埋葬,因為這些事情很難被教會踩在腳下;這也可能指猶太人的政治狀態,他們作為一個民族,被描繪成在墳墓裡,至今仍在,直到他們歸向主,那時他們將從墳墓中出來,活過來並回到自己的土地(《以西結書》37:12-14)。武加大拉丁語譯本補充說:「在地獄裡」;但這屬於下一節。

【第23節】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這可能指受苦之地,以及文士和法利賽人(如同所有惡人一樣)死後立即進入的悲慘境況(《詩篇》9:17);他們在生前是瞎眼的,被稱為瞎眼的嚮導、瞎眼的守望者、瞎子領路人,並被交給了審判性的瞎眼和心硬;但在陰間,他們的眼睛被打開,他們看清了自己對彌賽亞的錯誤,發現自己身處痛苦之中,遭受可怕的良心譴責;並對神的忿怒有著可怕的感受,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或者這可能指神在耶路撒冷被毀時對猶太人的報復;那時有火在他們的土地上燃燒,燒到最深的地獄;吞噬了大地及其出產,點燃了山脈的根基;整個土地變成了硫磺、鹽和燃燒之地;他們在忿怒、烈怒和極大的憤恨中被從那裡連根拔起(參《申命記》29:23, 29:27, 29:28;32:22);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哈德良時代在比瑟(Bither)降臨在他們身上的可怕災難;那時他們的假彌賽亞巴爾·科赫巴(Bar Cochab)被捕殺,無數人以最悲慘的方式被毀滅F26,那時這個民族,之前眼睛被蒙蔽,沉睡和麻木的靈降在他們身上,在這些災難中開始有所醒悟:

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指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即猶太人)的割禮之約,現在對他們毫無用處;他們引以為傲並信賴的亞伯拉罕後裔身份,現在也毫無益處;他們看見亞伯拉罕在天國裡,而自己卻被拒之門外(參《路加福音》13:28)。

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他們現在發現彌賽亞已經來了,並且已經升到天堂,他們無法到達那裡(《約翰福音》7:33, 7:34)。猶太人確信彌賽亞已經降生,儘管尚未顯現;他們有時承認,彌賽亞是在耶路撒冷被毀的同一天降生的;有時他們說,彌賽亞坐在羅馬城門口,與麻風病人在一起,有時又說,祂在樂園的步道上{a}。這與猶太人的觀念相符,即惡人將看見義人在幸福中,而自己卻在痛苦中;後者將因此加劇,這正是此處的暗示;因為他們說F2:

【第24節】

就喊著說:「父亞伯拉罕啊!」猶太人習慣稱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父,並以自己是他的後裔為傲(《馬太福音》3:9;《約翰福音》8:33, 8:39);因此,他們也將死後的人描繪成與他對話和交談;正如在注釋(參《路加福音》16:22的吉爾注釋)中引用的段落,可以補充以下內容F3:

可憐我吧!請打發拉撒路來。這似乎與應許給亞伯拉罕的憐憫、與他所立的聖約以及向他所起的誓言有關,即要差遣彌賽亞(《路加福音》1:70, 1:73);而現在,這些可憐的猶太人為時已晚地懇求,因為彌賽亞已經被差遣了:

用指頭尖蘸點水。這暗示了猶太人中的潔淨禮和灑血禮,由大祭司用指頭灑血;這些都預表了藉著基督的恩典和寶血所帶來的潔淨、赦免、安慰和更新:

涼涼我的舌頭。這舌頭曾說了許多關於基督的誹謗和褻瀆之言;說祂是罪人、貪食好酒的人、撒馬利亞人、被鬼附的;說祂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的;說祂是煽動叛亂的人,犯了褻瀆罪:猶太人也將地獄中的人描繪成渴望涼水,有時得到,有時沒有:他們說F4,凡讀「示瑪(即『以色列啊,要聽』)」並仔細查考其中字母的人,**מְצַנְּנִין**(metzannenin),「他們為他涼卻地獄」,正如《詩篇》68:14所說。在其他地方F5,他們提到一位門徒或好人,死後被看見在花園、果園和水泉之中;而一位稅吏或惡人,被看見站在河岸邊,尋求**מַיִם וְלֹא מַגִּיעַ**(mayim velo maggia),「水,卻無法得到」。穆罕默德F6也有一段話與此經文有些相似:

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這指耶路撒冷的毀滅、比瑟的災難和其他苦難;以及神的忿怒傾倒在良心裡,以及因說話反對彌賽亞而產生的痛苦自責;這些在地獄裡更甚,那裡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第25節】

亞伯拉罕說:「孩子啊!」他稱他為「孩子」,並非指屬靈意義上的;他不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沒有效法他的信心;而是因為他按肉體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這是對他稱亞伯拉罕為父的回應:好人並不總是有好孩子,也不應信賴出身和血統:

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指屬世的福分;流奶與蜜之地;猶太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時,擁有所有能渴望的外在生活祝福;也包括教會的福分,如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的頒布、神的服事、應許、列祖,以及按肉體而來的彌賽亞,即所有外在的特權和禮儀(《羅馬書》9:4, 9:5)。

拉撒路也同樣受過苦。基督被祂所取的人性軟弱所包圍;經歷了許多外在的卑微和貧困;背負了誹謗和羞辱;並遭受了世人的忿怒、仇恨和迫害;祂受了許多苦,如被毆打、鞭打、吐唾沫、殘酷的嘲弄,最終甚至死亡:

現在他卻在這裡得安慰。參《詩篇》16:9-11,與《使徒行傳》2:25-28比較。基督從死裡復活,以人性坐在神的右邊,因神的同在而得安慰,祂在十字架上曾一度被剝奪了神的同在;祂因作為人所受的榮耀而喜悅;祂不斷喜悅地看見祂靈魂的勞苦,祂的選民和蒙救贖的人,藉著神的恩典蒙召聚集,他們是祂的珍寶、祂的產業和美好的基業:

你卻在痛苦中。正如許多猶太人,祂那些不屈不撓的敵人與迫害者在地獄中受苦,其他人則在被擄、受奴役和困境中。

【第26節】

不但如此。這指兩者過去和現在的不同境況,應當被觀察和考慮:

在我們與你們之間,有深淵限定。這可能指法利賽人死後的狀態,並非指天堂與地獄之間的自然距離;儘管這可能暗示了猶太人對此的觀念,他們對

【腳註】
F5 T. Bab. Bava Metzia, fol. 114. 2. & Kimchi in loc. 《巴比倫他勒目》中門篇,第114頁第2欄;金奇對此處的注釋。
F6 Philostrat. Vit. Appollon. l. 2. c. 9. 斐洛斯特拉圖斯《阿波羅尼烏斯傳》第二卷第九章。
F7 Targum in Gen. xli. 42. in 2 Chron. v. 12. & in Ezek. xliv. 17. 《他爾根》注釋《創世記》41:42、《歷代志下》5:12及《以西結書》44:17。
F7 of ( auwb ) or ( Uwbd Nyvwbl ) "garments of byssus", or fine linen: the Jews in general dressed well; their common apparel were fine linen and silk; see ( Ezekiel 16:10 Ezekiel 16:13 ) and so the Arabic version here renders it, "silk and purple"; and the Persic version, "silks and bombycines": and the priests particularly, were arrayed in such a habit; the robe of the ephod, and also its curious girdle, were of blue, purple, scarlet, and fine linen, and at the hem of it were pomegranates of blue, purple, and scarlet, ( Exodus 28:6 Exodus 28:8 Exodus 28:33 ) . And as for the Pharisees, they loved to go in long robes, and to make broad their phylacteries, and enlarge the borders of their garments, which were fringes of blue, joined unto them; and which may figuratively express the fine outside show of holiness and righteousness, they made; and fared sumptuously every day . The Jews in common lived well, being in a land that flowed with milk and honey; see ( Ezekiel 16:13 ) and especially the priests, who offered up lambs every day, besides other offerings, of which they had their part; as also the Pharisees, who were often at feasts, where they loved the chief places: and this may signify the easy and jocund life they lived; knowing no sorrow upon spiritual accounts, having no sense of sin, nor sight of the spirituality of the law, nor view of danger; but at perfect ease, and not emptied from vessel to vessel. 關於**בּוּץ**(butz)或**לְבוּשֵׁי בוּץ**(levushei butz),「細麻布的衣服」:猶太人普遍穿著考究;他們的日常服飾是細麻布和絲綢(參《以西結書》16:10, 16:13)。因此,阿拉伯語譯本在此處譯為「絲綢和紫色衣料」;波斯語譯本譯為「絲綢和棉布」。祭司們尤其穿著這樣的服飾;以弗得的外袍及其精巧的腰帶,都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布製成的,衣邊上還有藍色、紫色、朱紅色的石榴(《出埃及記》28:6, 28:8, 28:33)。至於法利賽人,他們喜歡穿長袍,擴大經文匣,並加寬衣裳的繸子,這些繸子是藍色的,與衣服相連;這可以象徵性地表達他們所展現的聖潔和公義的華麗外表;並且天天奢華宴樂。猶太人普遍生活富裕,因為他們居住在流奶與蜜之地(參《以西結書》16:13);尤其是祭司,他們除了其他祭物外,每天都獻上羊羔,並從中分得一份;法利賽人也常赴宴,喜歡坐首位。這可能象徵他們過著安逸享樂的生活,在屬靈上毫無憂愁,對罪沒有感覺,對律法的屬靈意義沒有洞察,也看不到危險;他們完全安逸,從未「從這器皿倒到那器皿」。
F8 T. Hieros. Biccurim, fol. 63. 3, 4. & 64. 1. & 65. 3, 4. & Sheviith, fol. 36. 3. & passim. 《耶路撒冷他勒目》初熟果子篇,第63頁第3、4欄;第64頁第1欄;第65頁第3、4欄;以及安息年篇,第36頁第3欄;以及其他各處。
F9 Juchasin, fol. 81. 1. 《猶哈辛》第81頁第1欄。
F11 Misn. Bava Bathra, c. 9. sect. 1. &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0. 2. Piske Tosaph. in Cetubot, art. 138, 372. 《密示拿》後門篇,第九章第一節;《巴比倫他勒目》後門篇,第140頁第2欄;《妥撒弗特判決》婚姻契約篇,第138、372條。
F12 T. Bab. Taanith, fol. 21. 1.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1頁第1欄。
F13 Misn. Cetubot, c. 3. sect. 5. & 7. 10. 《密示拿》婚姻契約篇,第三章第五節;第七章第十節。
F14 Maimon. & Bartenora in lb. 邁蒙尼德與巴爾特諾拉對此處的注釋。
F15 T. Bab. Sanhedrin, fol. 98.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2欄。
F16 Echa Rabbati, fol. 49. 4. 《哀歌拉巴提》第49頁第4欄。
F17 In Sepher Emanah, c. 1. p. 20. 《信仰之書》第一章第20頁。
F18 T. Bab. Bava Bathra, fol. 58. 1. 《巴比倫他勒目》後門篇,第58頁第1欄。
F19 T. Bab. Kiddushin, fol. 72. 2. Juchasin, fol. 75. 2. 《巴比倫他勒目》婚約篇,第72頁第2欄;《猶哈辛》第75頁第2欄。
F20 Targum in Cant. iv. 12. 《他爾根》注釋《雅歌》4:12。
F21 Midrash Haneelam in Zohar in Gen. fol. 65. 1. 《隱秘米大示》在《創世記光輝之書》中,第65頁第1欄。
F23 Debarim Rabba, sect. 11. fol. 245. 4. 《申命記拉巴》第十一節,第245頁第4欄。
F24 T. Bab. Cetubot, fol. 104. 1. 《巴比倫他勒目》婚姻契約篇,第104頁第1欄。
F25 Zohar in Exod. fol. 39. 3. 《出埃及記光輝之書》第39頁第3欄。
F19 of Rabbi, when he died, ( Mhrba lv wqyxb bvwy Mwyh ) , "this day he sits in the bosom of Abraham"; for as it was usual with them to represent the joys of heaven by a feast, so the partaking of them, by sitting down at a table with Abraham, Isaac, and Jacob; see ( Matthew 8:11 ) and as their manner at meals was by lying along on couches at eating; he that lay 關於拉比去世時,**הַיּוֹם יֵשֵׁב בְּחֵיקָא דְאַבְרָהָם**(hayom yeshev becheika de'Avraham),「今日他坐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因為他們習慣用宴席來描繪天堂的喜樂,所以參與其中就是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參《馬太福音》8:11);而且他們用餐的方式是斜躺在臥榻上進食;躺臥的人
F26 Vid. Buxtorf. Lex. Talmud. col. 372. 參布克斯托夫《他勒目詞典》第372欄。
F1 Synagog. Jud. c. 50. T. Bab. Sanhedrin, fol. 98. 1. Aben Ezra in Cant. vii. 5. T. Hieros Beracot, fol. 5. 1. 《猶太會堂》第五十章;《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1欄;亞本·以斯拉注釋《雅歌》7:5;《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5頁第1欄。
F2 Tzeror Hammor, fol. 125. 3. 《沒藥束》第125頁第3欄。
F3 T. Bab. Beracot, fol. 18.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18頁第2欄。
F4 Ib. fol. 15. 2. 同上,第15頁第2欄。
F5 T. Hieros. Sanhedrin, fol. 23. 3. & Chagiga, fol, 77. 4. 《耶路撒冷他勒目》公會篇,第23頁第3欄;以及節期篇,第77頁第4欄。
F6 Koran, c. 7. p. 121. (sura 7:50) 《古蘭經》第七章第121頁(第七章第50節)。
【第28節】

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地獄就是這樣一個地方,而他所留下的這些弟兄,正是配得並有陷入此處的危險。他對他們的關切,並非出於對基督的尊重,或對祂國度擴展的渴望;也不是出於對祂見證(福音)的愛;更不是出於對他弟兄們蒙受歸正恩典的真實觀念或願望;也不是出於對他們的真愛;而是出於一種自私的原則,唯恐他們的到來會加重他自己的痛苦。這段話,若是指猶太人在他們的苦難中,且若「五個弟兄」是指十個支派,那麼它可能指猶太人過去和現在對他們極其熱切的關切,他們至今仍盼望他們的歸回;參看馬拿西·本·以色列的著作《以色列的希望》。

【第29節】

亞伯拉罕對他說:等等。這是對他請求的回應:

他們有摩西和先知;也就是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著作;這表明這個人和他的五個弟兄是猶太人;因為神的聖言是託付給他們的;而且他們每個安息日都會讀摩西和先知的著作;無論是指法利賽人的同時代人及其直接繼承者,還是指十個支派,這都是真實的。這也表明,這個比喻的一個目的是要確立這些著作的權威;參看路加福音 16:16-17;並且擁有這些著作是一種特殊的特權;它們應當受到重視和遵從;

讓他們聽從他們;因為他們為基督作見證,也為猶太人的罪以及將臨到他們身上的暫時和永恆的災難作見證;而這個見證足以讓他們無可推諉:事實上,神的話語,無論是閱讀、解釋還是聽聞,都是歸正的常規途徑,或使人歸向信心和悔改的途徑。

【第30節】

他說:「不,我父亞伯拉罕。」他反駁了他的父亞伯拉罕,或者至少希望不要如此;他暗示這種方式不對,也不會成功;因為他知道他的弟兄們是悖逆、硬著頸項的百姓,儘管他們在外表上誇耀摩西和先知,並假裝尊重他們,但他們不會聽從。

但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就會悔改;但唉!悔改並非出於人的意志,而是神恩典的禮物;這些人無法悔改,因為在審判的方式下,他們的眼睛被蒙蔽,耳朵被塞住,心被剛硬;儘管基督親自來到他們中間,以無人能及的能力和權柄傳道,並用神蹟證實祂的教義,但他們仍不悔改,即使在祂從死裡復活之後也一樣。

【第31節】

他對他說:等等。也就是說,亞伯拉罕對他說,正如敘利亞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表達的:

如果他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正如他們沒有聽從,也不理會他們關於基督所說的話,反而不相信祂和他們:

他們也不會被說服:或被帶到悔改和相信;

即使有一個人從死裡復活;就像基督那樣;他們卻試圖挫敗、壓制和掩蓋祂復活的真相:這是基督給他們的一個記號,證明祂彌賽亞身份的真實性;然而他們並沒有為他們對祂所做的事悔改,以便他們可以相信祂;而是仍然在他們的不悔改和不信中,因此滅亡了。這表明了對所讀或所傳講的成文聖言應有的重視;當人們拒絕神聖啟示時,這是一個絕望境況的可悲跡象。比撒的古老抄本補充說:「並且會到他們那裡去」。

【腳註】
F13 Teelmannus. 泰爾曼努斯。
F14 Maimon Hilchot Sanhedrin, c. 2. sect. 2. 邁蒙尼德《公會律例》第二章第二節。
F15 Ib. Hilchot Tephilla, c. 12. sect. 16. 同上,《禱告律例》第十二章第十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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