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路加福音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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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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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話,就進了迦百農。
  「說完了這一切話」:即波斯語譯本所說的,耶穌已完成了以上所有的教訓、道理和指示;並非指他已說完所有要說的話,因為此後他還說了許多。

「在百姓耳中」:指在普通百姓、群眾以及門徒面前,公開、清楚、大聲地說,使所有人都能聽見。

「就進了迦百農」:正如敘利亞語譯本所讀的,耶穌進入了他自己的城,他之前曾到過那裡,並行過神蹟。

【第2節】

有一個百夫長的僕人,是他所寶貴的,害病快要死了。
  「有一個百夫長的僕人」:這與馬太福音8:5-6所提及的是同一人(參閱吉爾對馬太福音8:5和8:6的注釋)。

「是他所寶貴的」:對百夫長而言,這僕人是寶貴的,因為他誠實、正直、忠心且樂於助人;就像塔比(Tabi)對拉班·迦瑪列(Rabban Gamaliel)一樣,他的主人曾說F12:

「害病快要死了」:從所有跡象來看,他的情況已無可挽回,任何人力都無法幫助他,這使得接下來的醫治更加顯著。

【第3節】

百夫長聽見耶穌的事,就打發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見他,求他來救他的僕人。
  「百夫長聽見耶穌的事」:埃塞俄比亞語譯本補充說,他聽說耶穌已進入迦百農城;或者聽說耶穌在那裡和其他地方所行的神蹟。

「就打發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見他」:百夫長與這些長老有交情,他認為自己身為外邦人,不配親自去求像基督這樣偉大的人物施恩,這顯示了他的謙遜。他所打發的這些長老,並非指城中較年長的居民,他們被稱為**עַם הָאָרֶץ זְקֵנִים**(ziknei am haaretz,普通百姓中的長老),以區別於**זְקֵנֵי תוֹרָה**(ziknei torah,律法上的長老),即在知識上年長者。關於這兩者,拉比西緬·本·阿卡西亞(R. Simeon ben Achasia)曾說F13:

「求他來救他的僕人」:他透過這些使者懇切地請求耶穌到他家,醫治他患癱瘓的僕人,無論是透過按手、命令疾病離開,或以任何他認為合適的方式;因為他毫不懷疑耶穌有能力醫治他。

【第4節】

他們到了耶穌那裡,就切切地求他,說:「你為他行這事是配得的;」
  「他們到了耶穌那裡」:到了城中耶穌所在的地方;可能是在彼得家,他常在那裡;或者更可能是當他沿街行走時,他們上前來。

「就切切地求他」:或說,帶著極大的熱情和懇求;他們非常仔細和認真地陳述情況,並極力催促他。

「說:『你為他行這事是配得的;』」:或說,「你應當為他行這事」,正如武加大拉丁語、敘利亞語、波斯語和埃塞俄比亞語譯本以及一些抄本所讀的;這個讀法使語句連接得最好。他們的這番話帶有法利賽人關於功德的教義和觀念,與這位可憐的百夫長對自己的看法截然不同。

【第5節】

「因為他愛我們的國家,又給我們建造會堂。」
  「因為他愛我們的國家」:指猶太民族,這也是基督的民族,正如約翰福音18:35所說。他們提及這一點,是作為一個論據,以促使耶穌顧念這位百夫長,儘管他是外邦人;因為他對猶太人友好,並對他們懷有善意,這在當時是極為罕見的:外邦人通常不愛猶太人,猶太人也不愛外邦人;他們之間存在著仇恨,甚至是敵意;但這個人很可能是一個歸信猶太教的義人,如下一個例子似乎表明:

「又給我們建造會堂」:他自費,並在他手下的士兵協助下,建造了一座會堂,他可能讓他們參與這項工作。有時,一個人會自費建造一座會堂,並將其贈予市民;對此,猶太人說F15:

【第6節】

耶穌就和他們同去。離那家不遠,百夫長打發朋友去見耶穌,對他說:「主啊,不要勞駕,因你到舍下,我不敢當;」
  「耶穌就和他們同去」:耶穌聽了他們的請求和理由後,就與這些猶太長老一同前往百夫長的家;他沒有絲毫猶豫,立刻答應了,沒有任何遲疑或困難,非常樂意地與他們同去。

「離那家不遠」:離百夫長家不遠,他的僕人正臥病在床;百夫長得知耶穌要來,且已接近他家,出於極大的謙卑,並自覺不配讓這樣一位人物進入他的屋簷下,便打發使者去阻止他。

「百夫長打發朋友去見耶穌,對他說:『主啊,不要勞駕;』」:或說,不要讓自己疲憊地來到我家,請停步,不要再往前走了;

「因你到舍下,我不敢當」:他可能很清楚猶太人的律法,即猶太人不可進入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家中;雖然他可能是一個歸信猶太教的義人,因此他的家可以自由進入;但他考慮到自己的卑微,以及基督的偉大,基督因其教訓和神蹟而聲名遠播,他認為基督進入他家是過於屈尊,而他能享有此恩惠是過於崇高。

【第7節】

「故此,我也不敢親自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
  「故此,我也不敢親自去見你」:因此他先打發猶太人的長老去見耶穌,現在又打發他的一些朋友,他們以他的名義傳達了這些話:

「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只要你說一句話,斥責那疾病,命令它離開,它就會消失;他對基督的能力有如此大的信心。

【第8節】

「因為我也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做這事!』他就去做。」
  「因為我也在人的權下」:在羅馬元老院的權下;或如阿拉伯語譯本所譯,「屬於皇帝」;並在一個千夫長的指揮下,正如百夫長所處的地位:所以這不是誇大,而是貶低他的職位;他的意思是,即使他只是一個下級軍官,卻擁有後面所說的權柄:

「也有兵在我以下」:一百名或更多士兵:

「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做這事!』他就去做」:就像他這個僕人過去常做的那樣,他可能指的就是這個現在生病的僕人,因此他對他很寶貴。他的意思是,基督可以輕易地命令和驅逐疾病,疾病就會順從他,就像他可以命令他的士兵和僕人順從他,並得到順從一樣,甚至更甚。

【第9節】

耶穌聽見這話,就希奇他,轉身對跟隨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耶穌聽見這話」:百夫長的朋友們以他的名義轉述的話;或者他自己跟在他們後面來到基督面前所說的話:

「就希奇他」:希奇他的極大謙卑和謙遜,以及他信心的堅固和他的推理方式:

「轉身」:從他和他朋友那裡轉身:

「對跟隨的眾人說」:從山上到迦百農,以及他沿街行走時跟隨他的人:

「我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或如敘利亞語譯本所說「在以色列人中」;或如波斯語譯本所說「在以色列的子民中」;或如阿拉伯語譯本所讀「在全以色列中」,他都沒有在這個單一的外邦人身上遇見過(參閱吉爾對馬太福音8:10的注釋)。

【第10節】

那些被差的人回到家裡,發現那僕人已經好了。
  「那些被差的人」:包括猶太長老和百夫長的朋友:

「回到家裡」:回到百夫長的家,他的僕人正臥病在床,他們就是從那裡來的:

「發現那僕人已經好了」:因為他一經百夫長表達信心,基督宣告必照他的信心成就,就立刻痊癒了(馬太福音8:13)。

【第11節】

過了不多時,耶穌往一座城去,名叫拿因,他的門徒和許多人與他同行。
  「過了不多時」:武加大拉丁語譯本讀作「後來」,沒有像路加福音8:1那樣指明具體哪一天,但敘利亞語、阿拉伯語、波斯語和埃塞俄比亞語譯本的讀法與我們相同,即「第二天」,在他在迦百農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之後,他在那裡過夜。

「耶穌往一座城去,名叫拿因」:耶柔米F16將拿因城置於他泊山和基順河附近。猶太人F17提到以薩迦支派中有一座名叫拿因的城,因其宜人而得名,這似乎就是此處所指的地方。波斯語譯本讀作「Nabetis」或「Neapolis」,與撒馬利亞的示劍相同,但這沒有根據。

「他的門徒和許多人與他同行」:不僅是十二門徒,還有許多其他人:

「和許多人」:從迦百農和其他地方來的人,他們跟隨他,或為看神蹟,或為其他目的,儘管他們不信他;至少這些人只是聽眾,尚未加入門徒行列。

【第12節】

將近城門,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的獨生子,他母親又是個寡婦。城裡有許多人與那寡婦同行。
  「將近城門」:拿因城的城門:

「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從城裡抬出來;因為他們不習慣在城裡埋葬,而是在城外,且有一定距離的地方埋葬:猶太人的墓地不靠近他們的城市F18;他們根據死者的不同年齡,有不同的抬屍方式:一個未滿一個月的嬰兒,由一人抱在懷裡抬出;如果滿一個月,則放在小棺材裡,由人抱在懷裡;一個十二個月大的嬰兒,放在小棺材裡,由人扛在肩上;一個三歲大的孩子則放在擔架或床上抬出F19,以此類推;這個屍體就是這樣被抬出來的:他就是

「他母親的獨生子」:因此悲傷和哀悼更大;參閱撒迦利亞書12:10。

「他母親又是個寡婦」:如果她一直由兒子供養,她的損失就非常巨大;而且既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來照顧她,她的處境非常令人心酸:

「城裡有許多人與那寡婦同行」:送葬隊伍的人數根據死者的年齡而定:如果是一個未滿一個月的嬰兒,由一名婦女和兩名男子埋葬,但不能由一名男子和兩名婦女;如果滿一個月,則由男子和婦女共同埋葬;凡被抬上擔架或床的人,許多人會為他哀悼;凡為許多人所認識的人,許多人會陪伴他F20;這個死者就是這種情況:他似乎為送葬隊伍中的人所熟知和尊敬;其中一些是抬棺者,這些人有他們的副手,副手又有他們的副手;因為他們抬死者走很長的路,所以他們不得不經常更換抬棺者;在送葬隊伍中,有些人走在擔架前面,有些人走在後面F21:此外,增加葬禮人數的原因是,跟隨屍體到墳墓被視為一種仁慈和憐憫的行為F23;還可以補充的是,根據猶太教規F24,這總是會增加當時的人數。

【第13節】

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
  「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他知道她的情況,她是一個寡婦,失去了她唯一的兒子:

「對她說:『不要哭!』」:表示他會幫助她,而且他是在沒有被要求的情況下這樣做的,這與其他情況不同。

【第14節】

於是上前按著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
  「於是上前按著槓」:或「床」,如敘利亞語譯本所譯;而**מִטָּה**(mittah,槓/床)就是指三歲及以上的人被抬出的床或擔架,如上所述:約瑟夫斯F25稱希律被抬到墳墓的床為**κλίνη**(kline,床)。至於他們抬死者所用的床或擔架是何種樣式,請看以下記載F26:

「抬的人就站住了」:這些人被稱為**נוֹשְׂאֵי הַמִּטָּה**(nos'ei hamittah,抬床者)或「抬槓者」:邁蒙尼德F6說:

「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埃塞俄比亞語譯本補充說,「他就起來了」:基督說話如同掌握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神聖的能力伴隨著他的話語,使死人復活;這充分證明了基督真實而完全的神性。

【第15節】

那死人就坐起來,並且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
  「那死人就坐起來」:那曾死去的人(因為他現在活著),對他所有的親屬和朋友來說,這是一個清楚的事實,否則他們絕不會把他抬出來埋葬:

「坐起來」:坐在床上或擔架上:

「並且說話」:他的坐起來和說話,都清楚證明他已復活:

「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為了她的緣故,他使死人復活,憐憫她的處境:因此,基督在使死人復活上顯明了他的能力,在將活著的兒子交給他母親上,則顯明了極大的人性、仁慈和溫柔;這可能是他從擔架上下來後,牽著他的手,領他到他母親身邊,將他交到她懷裡完成的:想想這會是多麼感人的場面!

【第16節】

眾人都懼怕,歸榮耀與神,說:「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又說:「神眷顧了他的百姓!」
  「眾人都懼怕」:所有在場、聽見並看見所發生之事的人。這不是魔鬼和惡人那種恐懼、驚駭和對懲罰的懼怕;而是對神聖威嚴的敬畏和尊崇,他們意識到神的能力和同在必定在那裡:

「歸榮耀與神」:他們讚美神,感謝神,將這驚人的行動歸於神聖的能力,並將榮耀歸給神;他們為彌賽亞的降臨而稱頌神,他們從這奇妙的例子中斷定耶穌就是彌賽亞:

「說:『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就是摩西所寫的,並說將從以色列子民中興起的那位大先知(申命記18:15,18:18)。「又說:『神眷顧了他的百姓!』」阿拉伯語譯本補充說,「為著益處」。因為神有時會以憤怒和極度不悅的浪潮來眷顧,帶來災禍;但這是一次為著益處的眷顧:他們斷定神以慈愛的眼光看顧他們,對他們懷有恩慈,並差遣彌賽亞給他們,他們希望彌賽亞能將他們從羅馬的軛下解救出來;正如他過去曾看顧並眷顧他們的列祖,並差遣一位救贖主給他們,將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來。埃塞俄比亞語譯本譯作「神憐憫了他的百姓」;波斯語譯本譯作「神看顧了他的百姓,並照顧了他們」。

【第17節】

他這事的風聲就傳遍了猶太全地和周圍的地方。
  「他這事的風聲」:或說,關於他使一個被抬去埋葬的死人復活的這件驚人神蹟的報導,

「就傳遍了猶太全地和周圍的地方」:不僅是猶太地及其各城鎮鄉村,而且是周圍所有的地區,特別是加利利。波斯語譯本讀作「約旦河周圍的所有國家」(參閱馬太福音3:5)。

【第18節】

約翰的門徒把這一切事都告訴約翰。
  「約翰的門徒把這一切事都告訴約翰」:指基督所行的神蹟;特別是醫治百夫長的僕人,以及使拿因寡婦的兒子從死裡復活,還有基督因其教訓和偉大作為在各地所獲得的名聲和聲譽。約翰當時在監獄裡,他的門徒來向他講述這些事(參閱馬太福音11:2),他們說這些事並非為了稱讚基督;而是出於嫉妒、悲傷和抱怨,認為基督奪走了他們主人約翰所有的榮譽和榮耀,而他們對約翰懷有極大的敬意。

【第19節】

約翰叫了兩個門徒來,打發他們到耶穌那裡去,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約翰叫了兩個門徒來」:這是足夠的人數,可以被差遣去辦事,提出問題,並報告答案,或為他們所見所聞的任何事實作證。

「打發他們到耶穌那裡去,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並非他懷疑耶穌是彌賽亞;他差遣這些門徒帶著這個問題,主要不是為了他自己的滿足,而是為了門徒的滿足;並為了消除他們對基督的一切疑慮和猶豫。

【第20節】

那兩個人來到耶穌那裡,說:「施洗的約翰打發我們來問你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那兩個人來到耶穌那裡」:來到耶穌那裡;如阿拉伯語譯本所讀「那兩個人」;如波斯語譯本所讀「那些門徒」;就是約翰從馬加魯斯城堡差遣來的兩個人,他當時被囚禁在那裡,而基督正在加利利的某個城鎮教導:

「說:『施洗的約翰』」:因他施行洗禮而廣為人知:

「打發我們來問你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參閱吉爾對馬太福音11:3的注釋)。

【第21節】

正在那時候,耶穌治好了許多有病、有災、被惡鬼附著的;又開了許多瞎子的眼睛。
  「正在那時候」:或說在那個時候,並非指一個精確的時刻:一個抄本讀作「在那一天」,即這些人來到基督面前的那一天,

「他」:波斯語譯本說「耶穌」,

「治好了許多有病」:身體上的虛弱和疾病:

「有災」:這些災禍是作為罪的鞭打和懲罰而降臨在他們身上的,是非常嚴重的疾病,如癲癇、麻風病、癱瘓:

「被惡鬼附著的」:或說被魔鬼附著的,他將它們從人的身體中趕出並命令它們離開;儘管有時猶太人所說的惡靈,指的是某些身體疾病:例如當說到F9:

【第22節】

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耶穌回答說」:「對門徒說」,如波斯語譯本;「對兩者說」,如阿拉伯語譯本:當他行了這些醫治之後,他轉向約翰的門徒,回答他們的問題。武加大拉丁語譯本省略了「耶穌」一詞,譯作「他回答說」:

「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他們剛才看見許多人從疾病、災禍和惡靈中得醫治,他們也聽見他所傳講的福音真理;前者是後者的印證,兩者都是他就是彌賽亞的證據:其詳情如下,

「就是:瞎子看見」:即那些曾經失明的人,有些是生來就瞎的,他們重見光明,這是從創世以來從未聽聞的事;這既是基督全能能力的例證,顯示他是神;也是應驗了關於他作為彌賽亞的預言,他來的時候要開瞎子的眼睛(以賽亞書35:5),這不僅在肉體上是真實的,在屬靈上也是如此:通常情況是,當瞎子恢復肉體視力時,他們也恢復了屬靈視力;兩者都是我們主耶穌真實彌賽亞身份的證據。

「瘸子行走」:這些人屬於那些從疾病中得醫治的人;這也是彌賽亞的預言,現在由耶穌實現了,就是「瘸子必跳躍像鹿」(以賽亞書35:6),因此約翰和他的門徒應將此視為他就是真彌賽亞的另一個證據:

「長大痲瘋的潔淨」:這類人是那些從災禍中得醫治的人:麻風病被稱為一種災禍;因此,《密示拿》中關於麻風病的論述,猶太人稱之為《災禍篇》(Negaim)。

「聾子聽見」:同樣在以賽亞書的上述預言中,預言彌賽亞的日子裡「聾子的耳朵必開通」;因此這必須被視為耶穌就是那將要來者的進一步證實,並且不需要等候別人。

「死人復活」:無論當時是否有死人復活,尚不確定;但確定的是,在這些門徒來到基督面前之前,即使不是在他們面前,也曾有一人從死裡復活,約翰已從他的一些門徒(如果不是這些門徒)那裡得知此事;本章前面已記載此事,這只有全能的神才能做到。

「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福音是由窮人,即基督的門徒,傳給窮人,即猶太人中卑微、低賤、不識字的人;也傳給心裡貧窮、溫柔、謙卑的人,正如彌賽亞所預言的(以賽亞書61:1),所以綜合所有這些,這裡有無可置疑的證據和充分的證明,表明耶穌就是彌賽亞(參閱吉爾對馬太福音11:4和11:5的注釋)。

【第23節】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阿拉伯語譯本譯作「凡不懷疑我的,就有福了」。波斯語和埃塞俄比亞語譯本都補充了經文,前者將這句話譯作「凡不因我而陷入冒犯和懷疑的,就有福了」;後者譯作「凡不否認我,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這裡特別指約翰的門徒,他們既懷疑基督是彌賽亞,又因他的受歡迎和成功而跌倒(參閱吉爾對馬太福音11:6的注釋)。

【第24節】

約翰所差來的人既走了,耶穌就對眾人講論約翰說:「你們從前出去到曠野,是要看甚麼呢?要看風吹動的蘆葦嗎?」
  「約翰所差來的人既走了」: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讀作「約翰的門徒」;阿拉伯語譯本讀作「約翰的兩個門徒」;當他所差遣的兩個人帶著基督的回答回去之後;

「他」:波斯語譯本說「耶穌」,

「就對眾人講論約翰」:他不願對使者或在他們面前說任何關於約翰的事,以免被指責為奉承(參閱吉爾對馬太福音11:7的注釋)。

「你們從前出去到曠野,是要看甚麼呢?要看風吹動的蘆葦嗎?」:一個前後不一、搖擺不定、不穩定的人嗎?如果是這樣,他們就大錯特錯了;或者說,是要看那個人的動作和姿態嗎?(參閱吉爾對馬太福音11:7的注釋)。

【第25節】

「你們出去到底是要看甚麼?要看穿細軟衣服的人嗎?看哪,那穿華麗衣服、宴樂度日的人,是在王宮裡。」
  「你們出去到底是要看甚麼?」:如果不是他的氣質和舉止,那是什麼呢?是要看他的服裝和打扮嗎?是要看

「穿細軟衣服的人嗎?」:如果是這樣,他們的勞苦就白費了,他們的行程也毫無

【腳註】
F12 T. Bab. Beracot, fol. 16.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16頁第2欄。
F13 Misn. Kenim, c. 3. sect. 6. 《密示拿》鳥巢篇,第三章第六節。
F14 T. Hieros. Sota, fol. 23. 3. 《耶路撒冷他勒目》索他篇,第23頁第3欄。
F15 Piske Harosh Megilia, c. 4. art. 1. 《羅什判決書》以斯帖記篇,第四章第一條。
F16 Tom. 1. ad Marcellum, fol. 44. B. & Epitaph. Paulae. fol. 60. A. 耶柔米《致馬爾切盧斯書》第一卷,第44頁B欄;《保拉墓誌銘》,第60頁A欄。
F17 Bereshit Rabba, sect. 98. fol. 86. 1.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98節,第86頁第1欄。
F18 T. Bab. Kiddushin, fol. 80. 2. Gloss. 《巴比倫他勒目》婚約篇,第80頁第2欄,注釋。
F19 T. Moed Katon, fol. 24. 1, 2. & Kiddashin, fol. 80. 2. Massech. Semachot, c. 3. sect. 2, 3. Maimon. Hilch. Ebel, c. 12. sect. 10, 11. 《他勒目》小節期篇,第24頁第1、2欄;婚約篇,第80頁第2欄;《喪禮篇》第三章第二、三節;邁蒙尼德《哀悼律例》第十二章第10、11節。
F20 Ut in locis supra citatis. 如上引文獻。
F21 Vid Misn. Beracot, c. 3. sect. 1. 參閱《密示拿》祝福篇,第三章第一節。
F23 Maimon. in Misn. Peah, c. 1. sect. 1. 邁蒙尼德在《密示拿》地角篇,第一章第一節。
F24 Piske Tosaphot Megilla, art. 106. T. Bab. Moed Katon, fol. 27. 2. 《托撒弗特判決書》以斯帖記篇,第106條;《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27頁第2欄。
F25 De Bello Jud. l. 1. c. 33. sect. 11.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一卷第三十三章第11節。
F26 T. Bab. Moed Katon, fol. 27. 1, 2. 《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27頁第1、2欄。
F1 T. Hieros. Beracot, fol. 5. 4.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5頁第4欄。
F2 T. Bab. Nedarim, fol. 56. 2. 《巴比倫他勒目》許願篇,第56頁第2欄。
F3 R. Sampson & Bartenora in Misn. Para, c. 12. sect. 9. 拉比參孫和巴爾特諾拉在《密示拿》紅母牛篇,第十二章第九節。
F4 Bereshit Rabba, sect. 100. fol. 87. 4.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100節,第87頁第4欄。
F5 Misn. Oholot, c. 2. sect. 4. 《密示拿》帳篷篇,第二章第四節。
F6 Hilchot. Ebel, c. 4. sect. 2. 3. 《哀悼律例》第四章第二、三節。
F7 Misn. Beracot, c. 3. sect. 1. 《密示拿》祝福篇,第三章第一節。
F8 Josephus, ut supra. (De Bello Jud. l. 1. c. 33. sect. 11.) 約瑟夫斯,如上引文獻。(《猶太戰記》第一卷第三十三章第11節)
F9 Misn. Sabbat, c. 2. sect. 5. Vid Maimon. Hilchot Gerushin, c. 2. sect. 14. 《密示拿》安息日篇,第二章第五節。參閱邁蒙尼德《離婚律例》第二章第14節。
【第33節】

**來了也不吃餅,也不喝酒**;這些是人們常見的食物和飲品,但他的飲食是蝗蟲和野蜜,而且他經常禁食;他也不參加節慶和宴會,不與人自由社交:「餅」和「酒」在此處被提及,而馬太福音中沒有。

**你們說,他有鬼附著**;意思是瘋了,或憂鬱;因為他們有時將瘋狂、憂鬱或疑病症歸因於魔鬼附身和影響,作為其原因;儘管這些人聲稱生活極其嚴謹,經常禁食,但約翰對他們來說過於禁慾,他們無法認同他的教義和生活方式。(參閱《馬太福音》第12章第18節吉爾注釋)。

【第34節】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意思是像其他人一樣吃餅喝酒;不避諱任何人的陪伴,參加婚宴,與法利賽人共餐,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對所有人都表現得自由而有禮。

**你們說,看哪,一個貪食好酒的人**;一個享樂主義者,一個酒鬼,一個十足的醉漢,一個沉溺於感官享樂的人:

**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一個好夥伴,一個酒肉朋友,與他們同坐,鼓勵他們狂歡和醉酒:猶太人竟如此惡意地利用我們主與人自由、無害、無辜的交往;並以如此可怕的方式誹謗和詆毀祂,祂本性聖潔,生活無瑕,與罪人分別,不知罪,也從未犯過罪。

【第35節】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這指的是基督,祂是神的智慧,祂以如此自由的方式與各類人,甚至與稅吏和罪人交往,行事明智,藉此對他們的靈魂有益,呼召他們悔改,使他們歸正並得救:這些人是祂的兒女,是父賜給祂的;祂為他們緣故取了血肉之軀,並救贖他們,使他們可以領受兒女的名分;祂也將權柄賜給那些信祂的人,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這些人為祂辯護,駁斥所有這些誹謗性的指控,並藉著他們的生活和行為表明,基督的教義並非放縱,也不會導致放蕩,更不會縱容人們沉溺於肉體的感官情慾和享樂;相反,它教導他們棄絕不敬虔和世俗的情慾,過著自守、公義、敬虔的生活:「所有」這個詞是路加所加,馬太福音中沒有;這表明這是基督所有真正後裔,即智慧之子,那些智慧行善之人的普遍感受和實踐。

【第36節】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西門(路加福音7:40, 7:43, 7:44)。

**請耶穌同他吃飯**;與他共進一餐,無論是午餐還是晚餐:他這樣做是偽裝的尊敬和愛戴;但很可能懷有設計,想誘捕祂,或若有可能,抓住祂的把柄;因為可以肯定的是,他沒有以通常對待客人的禮節和儀式來款待祂;參閱《路加福音》第7章第44-46節。

**耶穌就進了法利賽人的家,坐席**:祂沒有絲毫猶豫,立刻接受了他的邀請,儘管祂知道這個人和他的意圖;祂對他無所畏懼,並且願意對所有人都表現出禮貌,證明祂剛才對自己所說的話(路加福音7:34)。

【第37節】

**看哪,城裡有一個女人**,不是《路加福音》第8章第2節中以另一種身份提及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是一個不同的人,之前福音書作者並未提及;也不是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她曾用頭髮擦耶穌的腳(約翰福音12:3)。對這個女人的描述似乎與她不太相符;至少,這裡記載的事實不可能與那件事相同;因為這件事發生在加利利,那件事發生在伯大尼;這件事發生在法利賽人西門的家裡,那件事發生在拉撒路的家裡;這件事發生在基督受死之前一段時間,此後祂巡迴各城各鄉,而那件事發生在祂受死前僅六天,此後祂再未離開那些地方;這個記載也與《馬太福音》第26章第6-7節和《馬可福音》第14章第3節所記載的歷史不同;因為那件事也發生在伯大尼,這件事發生在加利利;那件事發生在患麻風病的西門家裡,這件事發生在法利賽人西門家裡;那件事發生在基督受死前僅兩天,這件事發生在相當長一段時間之前;那個女人所倒的香膏是倒在祂的頭上,而這個女人是倒在祂的腳上:這個女人是誰,並不確定,她住在哪個城市也不確定;似乎是法利賽人住的那個城市;無疑是加利利的某個城市,如拿因、迦百農,或附近的其他城市:

**她是一個罪人**;一個臭名昭著的罪人,一個眾所周知生活邪惡、行為不端的人;一個淫蕩的女人,一個卑劣的妓女,一個普遍被認為是妓女的人:這裡使用的阿拉伯語詞彙,既指罪人也指妓女F11;因此,「罪人」這個詞似乎在路加福音的其他地方也有使用;參閱《路加福音》第15章第1-2節與《馬太福音》第21章第31-32節的比較。有些人認為她是外邦人,因為猶太人認為外邦人是罪人,而且是最壞的罪人;但這並未顯明:

**她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她自己觀察到祂被邀請並與他一同前往,或者從他人那裡得知此事,

**就拿著一玉瓶香膏**:香膏通常裝在「雪花石膏」製成的器皿中,這樣可以保持其純淨不變質;這種石頭在大馬士革附近發現F12,因此在猶太地可能很豐富;至少很容易獲得,而且這種瓶子可能很常見;由於這個女人似乎是一個淫蕩的人,她可能隨身攜帶這個香膏瓶來塗抹自己,以便吸引她的情人。歷史學家F13記載,

【第38節】

**站在耶穌腳前,後面**。基督躺臥在床或沙發上,這是古代猶太人和其他民族用餐時的習俗,雙腳向後伸出;在沙發和房間牆壁之間,有僕人侍候的空間,因此他們被稱為「站在腳前」;這個短語被用來描述侍候的僕人F14;這個女人也以這種姿態站立,因為她也羞愧和害怕來到基督面前,直視祂的臉;她站在那裡為自己的罪哭泣,被基督對她靈魂的愛和祂的話語所融化:

**開始用眼淚洗祂的腳**:她站在祂旁邊,眼淚如雨般落在祂的腳上,以至於祂的腳彷彿被淚水浸泡和洗淨;祂的鞋子或涼鞋已經脫下,這是用餐時的習俗,以免弄髒他們躺臥的沙發或床F15。她用眼淚代替水;因為習俗是先洗腳,然後再用油膏抹,她打算這樣做;為此她帶來了一玉瓶香膏:據說F16,

**用香膏抹祂的腳**;她隨身帶來的香膏。

【第39節】

**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西門,就是邀請基督與他一同吃飯的人,當他看見這個女人所做的事,她如何站在祂腳前,用眼淚洗祂的腳,用頭髮擦乾,然後親吻並膏抹祂的腳時:

**心裡說**;不是公開地說,因為他有禮貌,雖然不是真正尊敬基督,不願冒犯他的客人;而是將這些事在心裡反覆思量,並在心裡推論:

**這人若是先知**;正如許多人所說並相信祂是先知,但這位法利賽人卻懷疑:

**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他想當然地認為基督不認識這個女人本人,她是一個城裡的女人;也不認識她的品格,或者「她的名聲如何」,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她的名聲很差;或者「她的狀況如何」,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譯,她不是一個虔誠的人,而是一個臭名昭著的淫蕩之人:他從祂允許她如此親近祂,與祂親密交往中得出這個結論;並由此在心裡推斷,祂不可能是先知;因為根據他對先知的理解,先知必須知道人的身份和品格;儘管這並非先知所必需的,先知恩賜也並非總是以這種方式顯現:然而,這個人是根據法利賽人普遍接受的觀念來推論的,這些觀念包括彌賽亞(摩西所說將要來的先知)、他們自己的行為以及所有虔誠之人的行為:他們對彌賽亞的觀念是,祂應當有如此敏銳的理解力,或嗅覺,如《以賽亞書》第11章第3節所說,祂應當立刻知道誰是惡人,誰不是。

**因此,當他們走在街上時**,

【第40節】

**耶穌回答說**。基督是全知全能的神,祂不僅知道這個女人的品格和行為(這些是所有認識她的人都公開知道的),而且也知道法利賽人隱秘的思想和推論,並對此作出了回答;這表明祂是先知,就這個人的理解而言;甚至超越了先知:

**西門,我有話要對你說**;這不可能是基督對西門彼得說的,正如有些人所暗示的;因為這個回答是對法利賽人說的,被稱為西門的人就是他;就是基督進入他家,現在正在他家裡的人,正如《路加福音》第7章第44節所顯示的。

**他說,夫子**;或老師,或博士;或如敘利亞譯本所說,「拉比」;這是對博士們的普遍稱呼:

**請說**。這是猶太人常用的一種說話方式,表示允許繼續談話;既然基督現在是這個人家的客人,祂就徵求他的允許,他也允許了:我們讀到拉比西緬·本·迦瑪列F26對拉比以實瑪利·本·以利沙說,

【第41節】

**有一個債主**。所有東方譯本都以此為前提。敘利亞譯本讀作:「耶穌對他說」。阿拉伯譯本讀作:「然後他說」。波斯譯本讀作:「耶穌說」;衣索比亞譯本讀作:「祂對他說」;文本中理解並需要補充類似的內容:

**有兩個欠債的,一個欠五百銀幣,一個欠五十銀幣**;這些,如詞語所示,是羅馬的「德拿利烏斯」或「銀幣」;前一筆款項,若以一個羅馬銀幣折合我們貨幣的七便士半計算,則為十五英鎊十二先令六便士;後一筆款項為一英鎊十一先令三便士;前一筆款項是後一筆的十倍。這是一個比喻:「債主」指的是神,人欠祂生命、生命的維護以及所有生命的恩典;並有義務順服和感恩:因此,沒有人能從神那裡賺取任何功德,或藉由新的順服行為償還舊債,因為一切都歸於祂:「兩個欠債的」指的是大罪人和小罪人:所有的罪都是債務,所有的罪人都是欠債的;他們不是罪的債務人,因為那樣犯罪就不是犯罪,而是合法的,神也必須喜悅它,但祂不喜悅,人也可以承諾自己免受懲罰,但他們不能;他們是履行律法的債務人,若有失敗,則受懲罰的債務約束:在這些債務人和債務中,有些是大的,有些是小的;並非說他們在亞當裡都是同樣的罪人,同樣因他的過犯而有罪和敗壞;所有人的心中都有相同的罪惡種子,所有的罪都是針對神的,都是違背祂律法的,都是致命的,或應受死亡,甚至是永恆死亡的懲罰;但有些誡命是大的,有些是小的,所以他們的過犯也必然如此:直接針對神犯的罪,比針對鄰舍犯的罪更大;此外,人與事的情況不同,這會或多或少地加重罪行。

【第42節】

**他們沒有什麼可償還的**。無論是小債務人還是大債務人;因為雖然債務不同,但都無力償還:人已經耗盡了神在最初創造和原始狀態中賜予他的全部資源;他已經破產,成為乞丐,貧窮、悲慘、可憐;他沒有錢,沒有什麼可以提供作為和解,更不用說償還了;他沒有義,即使有,也無濟於事;因為義本身,即使是完美的義,也歸於神,不能償還舊債:罪是針對無限存有的,在某種意義上是無限的債務,需要無限的滿足,這是有限受造物永遠無法給予的;因此他應當被囚禁,而且是永遠被囚禁:但看哪,神,這位債主,祂奇妙的恩典!

**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他們全部的債務,不顧他們任何功德(他們不可能有),或他們內在的任何動機,或他們需要履行的任何條件,而純粹出於祂至高主權的旨意、白白的恩典和豐盛的憐憫,儘管並非不顧祂兒子的滿足;這絕不阻礙赦免的白白性,也不掩蓋其恩典,反而增加和闡明了它;因為這種滿足是神自己尋找、提供和接受的;而且是祂自己付出的代價,對債務人來說是無需金錢和代價的:

**你說,他們哪一個更愛他呢**;或「應當更愛他呢」,如衣索比亞譯本。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省略了這句話的前半部分,「你說」。

【第43節】

**西門回答說**。他非常迅速地回答,沒有絲毫猶豫,沒有意識到這句話將應用於他一直在心裡思量的例子:

**我想,是那個蒙赦免多的**;這是他的看法,對他來說,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案例,即欠債最多的人,當他的債務被完全、白白地赦免時,他所受的恩情最大,因此他應當對這位仁慈恩典的債主表現出最大的愛和情感:

**耶穌對他說**;即耶穌說,正如敘利亞和波斯譯本所表達的:

**你斷得不錯**;這對這個案例來說是一個正確而真實的判斷;它符合事物的本質和真相,而且一目了然,每個人都必須同意。

【第44節】

**於是轉身向著那女人**,她站在祂腳後:

**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她做了什麼?祂指著她,將他、她和他們的行為進行比較,藉此他可以判斷前面的比喻,以及它如何恰當地應用於當前的情況:

**我進了你的家**;不是祂自己主動,而是應西門的邀請,因此本可以期待通常的禮遇:

**你沒有給我水洗腳**:沒有給我水洗腳,甚至連水都沒有;在那些炎熱的國家,這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禮節,因為他們不穿襪子,只穿涼鞋,所以需要經常洗腳;這非常令人耳目一新,不僅用於旅行者和陌生人,也用於客人,通常由家裡的僕人完成;(參閱《路加福音》第7章第38節吉爾注釋)。

**她卻用眼淚洗我的腳**。波斯譯本讀作:「用她眼中的淚水」;這為祂的腳提供了一個浴池;

**又用自己的頭髮擦乾**。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只讀作:「用她的頭髮」,她用頭髮代替毛巾,而西門既沒有給祂水洗腳,也沒有給祂毛巾擦腳。

【第45節】

**你沒有與我親嘴**。這是朋友之間在任何場合相遇時表示禮貌的標誌。猶太人有句諺語F2,說

**她卻不住地親我的腳**;這表明她從進屋以來,就不斷重複這個動作,次數不計其數。

【第46節】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甚至沒有用普通的油,這在宴席上通常會做,參閱《詩篇》第23篇第5節。

**這女人卻用香膏抹我的腳**;甚至「用香膏」(**בְּשָׂמִים**,besamim,香料),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整個記載中,西門和這個女人的行為形成了對比:他沒有給祂普通的水洗腳,她卻淚流如注,用淚水浸泡祂的腳,然後用自己的頭髮擦乾淨;他沒有用親吻祂的頭或嘴唇來表示通常的問候,但她卻親吻祂的腳,而且一再親吻;他甚至沒有用普通的油抹祂的頭,而她卻用裝在雪花石膏瓶裡的昂貴香膏抹祂的腳。這些對待客人的儀式,如洗滌、膏抹和親吻F3,在其他國家也由主人使用。

【第47節】

**所以我告訴你**。不是「因為她做了這事」,正如波斯譯本錯誤地翻譯;不是因為她用眼淚洗了基督的腳,用頭髮擦乾,親吻並膏抹了祂,所以她的罪得了赦免;也不是因為這些原因,基督才說或宣告她的罪得了赦免;而是(**οὗ χάριν**,hou charin,為此緣故),為了這個原因,祂對法利賽人西門說這話,以消除他的異議,糾正他的錯誤,並阻止他的抱怨,藉由指出,儘管她曾是一個大罪人,但她現在並不像他所認為的那樣;她是一個蒙赦免的罪人,而不是他所想像的那個有罪和污穢的受造物;她所有罪的罪咎都已除去,她已從所有污穢中潔淨:

**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儘管她像比喻中欠債最多的債務人,欠了五百銀幣,但所有的帳都已結清;儘管她的罪惡眾多,並伴隨著非常嚴重的加重情節,使她成為一個意義深遠的罪人,一個臭名昭著的罪人,但它們都已完全、白白地赦免了:

**因為她愛的很多**;或「因此她愛的很多」:她的大愛並不是她罪得赦免的原因,而是她許多罪的完全、白白的赦免,這已向她顯明,是她大愛的原因,也是她以她所做的方式表達愛的原因:這就是這些話的含義,從比喻及其與當前情況的契合中可以清楚看出,否則就沒有一致性。在講述兩個債務人的比喻後,基督向西門提出問題,認為哪一個更可能愛得更多?他的回答是,基督也認可了,就是那個蒙赦免最多的;在這裡,很明顯,根據我們主的理解,甚至西門對此案例的看法,赦免是因,愛是果;而且赦免的多少與愛的程度成正比;這也應用於當前的情況:這個可憐的女人曾是一個大罪人;她許多的罪都得了赦免;因此她對祂表達了許多愛,她從祂那裡藉由上述行為得到了赦免,而且比西門所做的更多:

**但那赦免少的,愛的也少**;這是比喻另一部分的應用,特別是指法利賽人西門,他自己認為他的債務很少或沒有,至少比這個女人的少十倍;他對罪得赦免或對基督的任何義務幾乎沒有感覺;因此他對祂的愛和尊敬,甚至對祂的普通禮節都非常吝嗇。

【第48節】

**耶穌對那女人說**。祂將話語轉向現在站在祂面前的女人:

**你的罪赦免了**;說這話,一部分是為了法利賽人,讓他看清,祂認識這個女人,她是什麼樣的人,曾經是什麼樣的人;她曾是一個罪人,一個大罪人,一個欠了五百銀幣的人,但現在已蒙赦免,被洗淨,潔淨,成聖,稱義,因此不應被迴避和躲避;一部分是為了這個女人,讓她在法利賽人嚴厲的指責下,能重新發現她的罪已蒙赦免,以得安慰,並使她對此的信心得以堅固;同時也是為了祂自己,表明祂不僅是一位對人及其品格有超凡知識的先知,而且祂是至高神,赦罪的權柄屬於祂。

【第49節】

**同席的人**。其他與基督一同坐在西門桌旁的法利賽人,西門邀請他們作為客人,藉此機會見耶穌並與祂交談;或是西門家裡的一些人,與他一同坐席:

**心裡說**;也就是說,他們要麼在心裡思考和推論,要麼彼此低聲說:

**這是什麼人,竟然赦免罪呢**?他不僅不滿足於違背長老的傳統,允許一個有罪的女人觸摸他,而且還將赦罪這個唯獨屬於神的權柄歸於自己:他們說這話,並非像格羅修斯所認為的那樣,是驚訝於祂,祂究竟是怎樣的人,竟以如此權柄宣告罪得赦免;而是對祂感到冒犯,充滿憤怒,因此指責和辱罵祂邪惡和褻瀆。

【第50節】

**耶穌對那女人說**。儘管法利賽人對祂和她都進行了指責:

**你的信救了你**;意思是她的信的對象,即祂自己,祂是她永恆救恩的創始者;或者說,她藉著對祂的信,從祂那裡領受了救恩的祝福,赦免、稱義和生命,以及其中的喜樂和安慰;並且同時擁有永恆榮耀和幸福的權利和資格:

**平平安安地去吧**;內心平安,心境寧靜;不要讓任何事打擾你;不要讓過去罪惡的記憶打擾你,因為它們都已蒙赦免,也不要讓撒旦的暗示打擾你,他可能在某個時候將它們呈現在你眼前;也不要讓今生的煩惱和苦難打擾你,因為這一切都是出於愛;也不要讓那些「法利賽」精神的人的指責和批評打擾你:回家去吧,去做你的事吧,歡樂地履行你對神和對人的職責;當你完成了你這一代的工作,你將進入永恆的平安和喜樂。

【腳註】
F11 Vid. Castell. Lex. Heptaglott. col. 1195. 參閱卡斯特爾《七語詞典》第1195欄。
F12 Plin. Nat. Hist. l. 36. c. 8. 普林尼《自然史》第36卷第8章。
F13 Aelian. var. Hist. l. 12. c. 8. 埃利安《雜史》第12卷第8章。
F14 Vid Alstorphium de lectis veterum, p. 106, 107. 參閱阿爾斯托弗《論古人的床榻》第106、107頁。
F15 Ib. p. 123, 124. 同上,第123、124頁。
F16 T. Bab. Meuachot, fol. 85. 2. 《巴比倫他勒目》獻祭篇,第85頁第2欄。
F17 T. Bab. Zebachim, fol. 26. 2. Maimon. Hilchot Biath Harnikdash, c. 5. sect. 5. 《巴比倫他勒目》祭牲篇,第26頁第2欄。邁蒙尼德《聖殿進入律法》第5章第5節。
F18 Metamorph. l. 5. 《變形記》第5卷。
F19 T. Hieros. Peah, fol. 15. 4. & Kiddushin, fol. 61. 3. T. Bab. Cetubot, fol. 49. 2. Vid. ib. fol. 63. 1. 《耶路撒冷他勒目》地角篇,第15頁第4欄;《耶路撒冷他勒目》婚約篇,第61頁第3欄。《巴比倫他勒目》婚約篇,第49頁第2欄。參閱同上,第63頁第1欄。
F20 T. Bab. Sanhedrin, fol 27.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27頁第2欄。
F21 Vid. Aristophanem in vespis, p. 473. Arvian Epictet. l. 3. c. 26. & Alex. ab. Alex. Gen. Dier. l. 2. c. 19. 參閱亞里斯多芬《黃蜂》第473頁。阿爾維安《愛比克泰德語錄》第3卷第26章。亞歷山大·亞歷山大《日常雜記》第2卷第19章。
F23 T. Bab. Sanhedrin, fol. 93. 9.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3頁第9欄。
F24 Maimon. in Misn. Chagiga, c. 2. sect. 7. 邁蒙尼德《密示拿》節期篇,第2章第7節。
F25 Ib. Hilchot Abot Hatumaot, c. 13. sect. 8. 同上,《不潔之父律法》第13章第8節。
F26 Abot R. Nathan, c. 38. fol. 9. 2. 《拉比拿單的教訓》第38章,第9頁第2欄。
F1 Bemidbar Rabba, sect. 4. fol. 183. 1. 《民數記拉比注釋》第4節,第183頁第1欄。
F2 Shemot Rabba, sect. 6. fol. 91. 3, 4. 《出埃及記拉比注釋》第6節,第91頁第3、4欄。
F3 Vid. Apuleii Metamorph. i. 1. prope finem. 參閱阿普列烏斯《變形記》第1卷第1章,近結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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