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路加福音

第四章
【第1節】

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從約旦河回來。聖靈在祂受洗時降臨在祂身上,再次膏抹並以祂的恩賜充滿祂的人性,使祂作為人,為即將開始的公開事奉大工,獲得了豐盛的裝備。然而,祂必須先經歷一系列的試探,而藉著祂裡面聖靈的豐滿,祂已充分地被堅固,足以抵禦這些試探。

從約旦河回來;祂來到約翰那裡,與他同在,並受了他的洗;洗禮結束後,祂從約旦河的同一岸邊返回。

被聖靈引導;就是祂所充滿的同一位聖靈(參閱《馬太福音》4:1的吉爾注釋)。

進入曠野;就是猶大曠野,它靠近約旦河,約翰曾在那裡傳道和施洗,即在曠野的宜居部分。但這部分是無人居住的,野獸出沒,基督在那裡既無法享受人類社會的安慰和益處,也無法獲得任何維持生命的食物,並且祂暴露在極大的危險之中;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撒但非常有利於對祂施加試探,而祂被引導到那裡正是為了這個目的。

【第2節】

被魔鬼試探了四十天。拉丁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波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將「四十天」這個詞組與前一節的後半部分連接起來;根據這種讀法,其含義是,耶穌被聖靈引導在曠野四十天,然後才被撒但試探,並且是為了這個目的。但我們的讀法得到了《馬可福音》1:13的證實,該處經文像這裡一樣,確認祂被撒但試探了這麼長時間;祂可能在撒但顯現之前,就已經以無形的方式,藉著內在的暗示被試探了,然後才以可見的方式,公開地用以下的試探攻擊祂。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和四十夜」;基督在曠野禁食並受試探的這些日子,就是包括夜晚和白天的日子;參閱《馬太福音》4:2。

那些日子祂沒有吃什麼;任何食物都沒有吃;在整個四十天裡,祂沒有嚐過任何食物或飲料;夜晚也沒有,而猶太人在禁食期間是允許在夜晚進食的(參閱《馬太福音》4:2的吉爾注釋)。這種完全的禁食,一方面顯示了基督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維持祂人性這麼長時間的能力,以及祂作為人與撒但爭戰時所處的不利條件;另一方面也表明,這次禁食絕不是為了作為祂追隨者的榜樣,讓他們效仿。

當那些日子完了;四十天四十夜結束後:

祂就餓了;這是祂之前沒有的;這顯示了祂人性的真實性;並提及此事是為了指出接下來試探的起因,以及試探者所佔的優勢。

【第3節】

魔鬼對祂說:此時魔鬼顯現出來,用清晰的聲音對祂說話:

你若是神的兒子;正如剛才從天上來的聲音所宣告的;或者說,既然你與神有這樣的關係,與祂同等,並擁有所有神聖的完美,其中包括全能的權柄;因此,既然你餓了,又在曠野裡,沒有食物可得,

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餅吧;只要你說一句話,這塊石頭——他指給祂看,或指著擺在他們面前的石頭,或任何一塊看得見的石頭,因為馬太福音用的是複數——就會立刻變成餅,如果你真是祂所說的那位:他暗示這對祂來說輕而易舉,祂無需繼續挨餓。

【第4節】

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申命記》8:3):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藉此暗示,當神旨意如此時,人性可以藉著神聖能力的影響而維持,無需使用一般的方法;而且餅本身,若沒有神的祝福,也無法維持生命;因此,這塊石頭,或這些石頭,即使變成餅,也無法維持生命:所以,祂作為人,應當倚靠神,順服祂的旨意,並等待護理的結果,是神將祂帶到那裡,而不是採取任何此類步驟來消除飢餓;尤其是在撒但的誘惑下,撒但的目的無非是想讓祂聽從自己的擺佈。這裡的「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並非指所有聖經及其各部分,這些都是神所默示的,可以說是出於祂的口;也不是指律法及其誡命,如猶太人所解釋的,以色列人藉著遵守律法得以在迦南地存活;也不是指福音及其真理,這些是基督的健全話語,是信心的話語和純正的教義,信徒藉此得蒙餵養,對靈魂而言,如同餅或其他有益的食物對身體一樣;因為這段經文並非指屬靈的生命及其方式;而是指神的權能之話語,祂藉此維護並支撐祂所創造的一切存在;祂若願意,也能藉此維持人的身體,無需任何食物;正如摩西和以利亞的身體,以及現在基督的身體,都曾維持了許多天;聖徒的身體在復活之後,也將永遠如此:或者是指神的祝福,祂將其降在餅和其他食物上,以及祂賦予它們並藉它們傳遞的功效和力量,沒有這些,任何食物都無法滋養;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神所宣告並吩咐可吃的一切,甚至祂所創造的一切美物,不應拒絕,而應懷著感恩的心領受,藉著神的話語和禱告得以聖化,以及餅;因此,申命記經文中所提及的嗎哪;以及任何其他食物,如豆類和水,祂樂意引導人食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引用這段經文時略有不同;路加福音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而馬太福音則更接近《申命記》8:3的希伯來原文:「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因此,有些抄本和阿拉伯語、衣索比亞語譯本也如此讀:但兩者都沒有完全按照原文的字句,原文還加上了「人活著」;這無疑是我們主認為不必要而未引用的,因此福音書作者也未提及。

【第5節】

魔鬼帶祂上了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附近,但具體是哪座山並不確定。路加福音將此列為第二次試探,而馬太福音則將其列為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馬太福音的順序似乎比路加福音更恰當自然,也更真實可靠,路加福音雖然沒有遵循,但也沒有與之矛盾:他只是敘述事實,而沒有嚴格按照事件的順序;而馬太福音則嚴格遵守順序,指出在第一次試探之後,「魔鬼就帶祂去」,那次試探結束後,又說「魔鬼又帶祂去」,並且在「撒但,退去吧」以及接下來的話語之後,他評論說魔鬼就離開了祂:所有這些都表明,馬太福音的順序最為精確,應當遵循。但我們繼續敘述;魔鬼將祂從聖殿的殿頂帶走,並帶到某座高山,如黎巴嫩山、毗斯迦山,或耶路撒冷附近的其他山,將世上的萬國都指給祂看;不僅是羅馬帝國,儘管它由許多王國組成,並被稱為全世界(《路加福音》2:1),那裡使用的詞與此處相同;而是指整個宇宙,天下所有的王國;他將這些呈現在基督面前,並非在地圖上,因為它們的榮耀無法以那種方式描述:因為

他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祂看,正如馬太福音所補充的;為此,山頂並非比其他任何地方更合適;他所呈現的也不是祂肉眼所見的真實物體,也不是他給祂的世上萬國的真實景象,這些從任何一個地方都無法看到,甚至從世界上最高的山也無法看到其中一個,更不用說在瞬間同時看到所有這些了:這只是一種幻象,一種視覺欺騙,他試圖藉此欺騙基督,但未能成功;基督也不需要他來呈現世上的萬國,因為祂是世界的創造者,也是列國的統治者(參閱《馬太福音》4:8的吉爾注釋);他是在一瞬間完成這一切的;在眨眼之間,不是循序漸進,一個接一個地,而是一次性,在瞬間完成的:關於「一瞬間」是什麼意思(參閱《馬太福音》4:8的吉爾注釋)。

【第6節】

魔鬼對祂說:「這一切權柄、榮耀,我都要給你。」也就是說,世上的萬國,以及對它們的一切治理和管轄權:

和它們的榮耀;屬於它們的財富、尊榮和宏偉:

因為這原是交付給我的;他這樣說,還算謙虛,因為他承認它們有一個原始的、更高的統治者,他聲稱這些是藉著那位統治者轉交給他的;但他撒謊了,因為他暗示這些是由擁有最高權柄的那位交到他手中的;並且他聲稱自己是藉著那位統治者的設立和任命,作為他的代理人行事;然而他作為世界之神所擁有的權柄,是藉著篡奪而非神的指定;充其量也只是藉著允許:而接下來的話更是完全不實:

我願意給誰就給誰;或「這些」,如拉丁武加大譯本所讀;也就是說,這些世上的萬國和它們的榮耀;然而這樣做是神獨有的特權:撒但甚至不能支配一個人的財物,也不能支配一群豬,若沒有神的允許,他甚至不能進入它們裡面。

【第7節】

你若肯拜我,或「在我面前」;也就是說,俯伏在他面前,向他獻上神聖的敬拜和尊崇。良善的天使與墮落的天使之間有著巨大的差異;良善的天使不允許人敬拜自己,只引導人敬拜神(《啟示錄》19:10;22:9);但墮落的天使不僅尋求人的敬拜,甚至尋求神兒子的敬拜,就是那位所有聖天使都敬拜的(《希伯來書》1:6)。這正是撒但起初所渴望的,也是他墮落的原因:他渴望神性,並尋求獲得神聖的敬拜;他仍然堅持這種罪,並且越來越惡劣,越來越大膽和傲慢,渴望從那位萬有之神、永受頌讚者那裡獲得敬拜。

這一切都要歸你;他應許將世上萬國及其榮耀的權柄賜給祂,條件是祂向他獻上敬意,藉此祂將在他之下持有這些權柄;這些權柄完全由它們的創造者交給他,他有權隨意處置它們。何等可怕的厚顏無恥、傲慢和放肆!

【第8節】

耶穌回答他說:以下的話語,帶著對他的憤怒和對他提議的厭惡: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這句話在拉丁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波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中,以及在比撒的三份古老抄本和他的最古老抄本中都被省略了;但在其他抄本和阿拉伯語譯本中則有。

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這段經文出自《申命記》6:13,原文是:「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祂,指著祂的名起誓。」最後一句基督完全沒有引用,因為起誓只是宗教敬拜的一種形式或一部分;而另外兩句與這裡引用的原文略有不同,這可以解釋:原文是「敬畏耶和華」,這裡卻是「敬拜主」;兩者互相解釋得很好;因為「敬畏神」在聖經中常被用來指代神的所有敬拜,包括內在和外在的:而在下一句中,基督加上了「單要」一詞,以表達其真實含義,並與聖經其他地方,特別是《撒母耳記上》7:3相符(參閱《馬太福音》4:10的吉爾注釋)。

【第9節】

魔鬼又帶祂到耶路撒冷,就是馬太福音所稱的聖城,從曠野到那裡;魔鬼在那裡找到祂,並首次攻擊祂,或許是藉著空中帶祂去的:將祂安置在聖殿的殿頂上;這殿頂在耶路撒冷(參閱《馬太福音》4:6的吉爾注釋)。

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這裡跳下去。」從祂被安置的聖殿殿頂跳下去(參閱《馬太福音》4:6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因為經上記著說(《詩篇》91:11-12):「祂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在你所行的一切路上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柔米很久以前就對《詩篇》91:11-12作過一個觀察,指出撒但引用這段經文時,省略了中間一句「在你所行的一切路上保護你」,他知道這句對他不利,只取了對他有利的部分;在《馬太福音》4:6的注釋中,他觀察到這預言並非關於基督,而是關於任何聖潔的人;因此魔鬼錯誤地解釋了聖經;而且如果他確實知道這段經文是關於救主的,他就應該引用接下來的話:「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踐踏少壯獅子和大蛇。」在這些觀察中,許多解經家都追隨了他;但蘇倫修斯F9對這些並不滿意,特別是關於引用方式,省略了一些詞,沒有提及接下來的詞;因為這種引用方式完全符合猶太拉比的做法;他們認為引用一段經文中的一個詞,就等於引用了所有接下來的相關內容,並應當如此看待;而且,如果這種方法是應受責備的,那麼基督、福音書作者和使徒也必須受到責備,因為他們經常使用同樣的方法,這是絕不能允許的:此外,假設省略的子句被加上了,他問這會有什麼好處?因為這兩節經文像它們那樣連接在一起,關於神的護理和保守的意義已經足夠清楚和完整了:我必須承認,儘管我在《馬太福音》4:6的注釋中追隨了上述觀察,但通過比較福音書作者,撒但到底省略了什麼,或者是否省略了任何東西,對我來說並不明確;反而似乎是,這些話是福音書作者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抄錄的,其中他們並不完全相同;一個比另一個省略得更多;馬太福音省略了整個子句「在你所行的一切路上保護你」;但路加福音只省略了「在你所行的一切路上」這些詞:但我仍然認為,這段經文既適用於基督,也適用於任何聖潔善良的人,然而撒但既沒有在引用方式上,也沒有在將其應用於基督上犯錯;而是將其扭曲用於邪惡的目的,以支持一種不合理和犯罪的行為,即試探神;而經文只關乎敬虔之人在盡職盡責、信靠主時的保守;這也得到了基督回答的證實,祂沒有注意到這段經文有任何錯誤的引用,或對祂個人的錯誤應用;只是藉著引用另一段經文來反駁他,暗示他所引用的經文是用於錯誤和邪惡的目的;並且以他的意思來理解,就是試探神(參閱《馬太福音》4:6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參閱《路加福音》4:10的吉爾注釋)

【第12節】

耶穌回答他說:「經上記著說(《申命記》6:16):

『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在《申命記》的經文中,原文是『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這裡的第二人稱複數被改為第二人稱單數,以適應撒但;基督單獨對他講話並回答他,而他與其他有理性的受造物一樣,也受這條普遍律法的約束:耶和華可以被稱為他的主他的神,因為祂是他的創造者和統治者;他藉著祂得以存在,並順服祂,無論他是否願意;儘管祂不是他立約的神:甚至如果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被認為是主神,正如一些人所想的;祂是萬有之上的神;在所有執政掌權者之上,無論是善是惡,萬有都是藉著祂創造的,也都在祂裡面得以存在;祂對撒但及其天使的權能和權柄,已在將魔鬼從人身上趕出、隨意差遣它們、敗壞黑暗權勢、並毀滅那掌死權的魔鬼方面,充分顯明出來;而一個受造物,以任何方式或形式試探他的主他的神,都必然是極大的傲慢和邪惡(參閱《馬太福音》4:7的吉爾注釋)。

【第13節】

魔鬼用完了各樣的試探,或「他所有的試探」,如敘利亞譯本所讀;不僅是最後提到的,還有所有其他的,無論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以可見或不可見的方式;無論是在他禁食四十天期間,還是在他飢餓之後,當他用盡了各種方法和各種試探時;當他這樣做時,「盡其所能」,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當他盡了最大努力」,並盡了最大可能;正如波斯譯本所補充的,「卻一無所獲」;未能成功,或未能從他身上獲得任何優勢:

就暫時離開祂;直到另一個機會出現,或者直到黑暗的時刻和權勢來臨;藉著祂的一個門徒,他將傷祂的腳跟,並使祂遭受咒詛的死亡(《約翰福音》14:30;《路加福音》22:53)。

【第14節】

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祂充滿聖靈,並被聖靈引導進入曠野,與撒但爭戰,並戰勝了他;藉著聖靈的能力,祂開始了公開事奉,行神蹟,並帶著權柄教導。他爾根在《彌迦書》3:8中也使用了類似的說法:「我被**רוּחַ נְבוּאָה**(ruach nevua,預言之靈)的能力充滿,從主面前而來。」此外,這句話是用來表明祂回到加利利,祂長大的地方,也是祂從約旦河約翰那裡來的地方,並非出於對故鄉的自然熱愛,或渴望再次回到那裡;而是由於祂裡面聖靈的強大催促,感動祂回到那裡;祂要在那裡開始祂的事奉,行祂的神蹟,從而應驗《以賽亞書》9:1-2的預言(參閱《馬太福音》4:12-16)。

祂的名聲傳遍了周圍所有的地區:傳遍了整個加利利、敘利亞、低加波利和猶大;參閱《馬太福音》4:23-25。關於祂的教義和神蹟的報導,廣泛傳播;因此,祂因這些事蹟而成為各地人們普遍談論的話題,他們都高度讚揚和稱讚祂。

【第15節】

祂在他們的會堂裡教訓人,在加利利人使用的公共禮拜場所,他們在安息日和工作日聚集在那裡,閱讀、禱告和聽解聖經;基督作為一位公開的教師參與其中,是祂名聲傳遍周圍地區的原因:

受眾人的榮耀;所有聽過祂的人:他們對祂的教義感到驚訝;他們驚訝於祂恩典的話語;他們稱讚祂是一位傳道者;並因祂所行的奇妙工作而榮耀祂和神。

【第16節】

祂來到拿撒勒,過了一段時間,當祂走遍加利利,並藉著祂的事奉和神蹟獲得了極大的聲譽和名望之後;祂來到這個地方,

祂長大的地方:祂在那裡受孕,雖然不是出生;祂在那裡受教育,並從事手藝,當地居民對祂很熟悉;因此,祂應該先在其他地方行使祂的事奉,並獲得聲譽,這將為祂在同鄉中獲得接納做好準備,否則,他們很可能會立刻輕視和蔑視祂:

照祂平常的規矩,在安息日進了會堂。這要麼是祂從年輕時在拿撒勒居住時的習慣,當時祂是個普通人,尚未參與公共事奉,祂習慣作為城裡的居民和會眾的一員,參加會堂禮拜,就像祂現在所做的一樣;要麼是指祂成為公開傳道人之後的習慣,祂在迦百農或加利利的任何其他城市,只要有會堂,無論是安息日還是其他日子,都會經常去,所以祂在這裡也這樣做了:

站起來要念經:藉著起身站立,或許還有其他姿態,祂表明祂願意閱讀一段經文,如果允許並遞給祂一本書的話,因為那時祂還沒有書可讀;而且任何人都不得在公共場合閱讀,除非得到會眾或其首領的命令;因為猶太教規F11是這樣規定的:

【第17節】

有人把書卷遞給祂,由「會堂執事」(Chazan)遞給祂,祂又將書卷還給他(《路加福音》4:20),因為會堂的「會堂執事」就是**שַׁמָּשׁ**(shammash,侍役)F18;他職責的一部分就是將律法書遞給讀經者,並從讀經者手中收回:當大祭司讀經時,所採用的方法是這樣的{s}:

先知以賽亞的書卷;很可能那天先知書的讀經段落是要從以賽亞書中讀出;而且似乎很可能,遞給基督的是以賽亞書的單獨書卷,或者是以賽亞書卷成一卷的預言書;正如律法被分成五部分,每五分之一有時會單獨成書或成卷:因此,律法的五分之一被猶太人解釋為F23,**סֵפֶר**(sepher,書卷),律法書中只有五分之一;先知書也可能分開成不同的書卷,從以下記載F24來看,似乎有時是這樣:一個人可以

祂找到了一處經文,正如接下來的經文所表達的,這可以在《以賽亞書》61:1中看到,這要麼是當天的讀經段落,要麼是基督特別尋找並找出的,要麼是神護理地引導祂找到的,因為這段經文與祂自己相關,並且適合在此時閱讀和闡釋;因為祂並非偶然讀到這段經文,而是有目的、有計劃地讀的。在讀先知書之前,通常會說一個祝福詞,形式如下F2:

F18 Jarchi & Battenora in Misn. Sota, c. 7. sect. 7. & Yoma, c. 7. 1.
▸ 拉比雅爾奇和巴特諾拉在《密示拿》索他篇第7章第7節,以及約瑪篇第7章第1節。
F19 Misn. Yoma, c. 7. sect. 1. Maimon. Yom Haccippurim, c. 3. sect. 10.
▸ 《密示拿》約瑪篇第7章第1節。邁蒙尼德《贖罪日律例》第3章第10節。
F20 Misn. Sota, c. 7. sect. 8.
▸ 《密示拿》索他篇第7章第8節。
F21 Juchasin, fol. 123. 1.
▸ 《猶哈辛》第123頁第1欄。
F23 Gloss. in T. Bab. Megilla, fol. 27. 1.
▸ 《巴比倫他勒目》節期篇第27頁第1欄的注釋。
F24 T. Bab. Bava Bathra, fol. 13. 2. & Massechet Sopherim, c. 3. sect 1, 5.
▸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3頁第2欄,以及《抄寫士篇》第3章第1、5節。
F25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 1.
▸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4頁第1欄。
F26 T. Bab. Yoma, fol. 70. 1. Maimon. Hilch, Tephilla, c. 12. sect. 23.
▸ 《巴比倫他勒目》約瑪篇第70頁第1欄。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12章第23節。
F1 Massecheth Sepherim, c. 11. sect. 2.
▸ 《抄寫士篇》第11章第2節。
F2 Seder Tephillot, fol. 127. 2. Ed. Basil.
▸ 《禱告次序》第127頁第2欄,巴塞爾版。

【腳註】
F9 Biblos Katallages, p. 210, 211. 《和解之書》第210、211頁。
F11 Maimon. Hilchot Tephilla, c. 12. sect. 7. 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12章第7節。
F12 Maimon. Hilchot Tephilla, c. 12. sect. 1. 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12章第1節。
F13 Misn. Megilia, c. 4. 1. 《密示拿》節期篇,第4章第1節。
F14 Jarchi & Bartenora in ib. 拉比雅爾奇和巴特諾拉在同上。
F15 T. Bab. Megilia, fol. 21. 1. 《巴比倫他勒目》節期篇,第21頁第1欄。
F16 Robbenu Asher in T. Megill. c. 3. sect. 1. & Piske Harosh in ib. 拉比亞舍在《他勒目》節期篇第3章第1節,以及羅什的判決在同上。
F17 Maimon. Hilch. Tephillah, c. 12. sect. 16, 18. 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12章第16、18節。
F26 that ``they do not unroll the book of the law in the congregation, because of the glory of the congregation.'' It may therefore be asked, whether Christ did not break this rule, since he unrolled the book that was given him, publicly in the synagogue? To which it may be replied, that it was lawful to unroll the book of the prophets, which was what Christ did, but not the law; for so runs another of their rules, F1 ``they skip in the prophets, but not in the law, because, ( Mybrb aybn Nyllwgv ) , "that they unroll a prophet publicly", but they do not unroll the law publicly.'' Christ having thus unrolled the volume of the prophet Isaiah, which was put into his hands by the "Chazan", or minister, he found the place where it was written ; as is expressed in the following verse, and which is to be seen in ( Isaiah 61:1 ) , and which was either the lesson of the day, or what Christ particularly sought for, and looked out; or was providentially directed to, as what was pertinent to himself, and proper to read and insist on at this time; for it was not by chance that he hit on this place, and read it, but it was according to purpose, and with design. Before the reading of the prophets, a blessing used to be said, which was in this form F2 ; ``blessed art thou, O Lord our God, the king of the world, Who hath chosen the good prophets, and art well pleased with their words, which are said in truth; blessed art thou, O Lord, who hast chosen the law, Moses his servant, and Israel his people, and the prophets of truth and righteousness.'' Whether this was delivered by Christ, is not certain; however, he read the following passage. F18 Jarchi & Battenora in Misn. Sota, c. 7. sect. 7. & Yoma, c. 7. 1. F19 Misn. Yoma, c. 7. sect. 1. Maimon. Yom Haccippurim, c. 3. sect. 10. F20 Misn. Sota, c. 7. sect. 8. F21 Juchasin, fol. 123. 1. F23 Gloss. in T. Bab. Megilla, fol. 27. 1. F24 T. Bab. Bava Bathra, fol. 13. 2. & Massechet Sopherim, c. 3. sect 1, 5. F25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 1. F26 T. Bab. Yoma, fol. 70. 1. Maimon. Hilch, Tephilla, c. 12. sect. 23. F1 Massecheth Sepherim, c. 11. sect. 2. F2 Seder Tephillot, fol. 127. 2. Ed. Basil. 「他們不在會眾中展開律法書,因為要顧及會眾的榮耀。」因此,可能會有人問,基督是否違反了這條規矩,因為祂在會堂裡公開展開了遞給祂的書卷?對此可以回答說,展開先知書是合法的,這正是基督所做的,但律法書則不然;因為他們的另一條規矩是這樣說的,F1「他們在先知書中可以跳讀,但在律法書中則不可,因為**מְגַלְּלִין נְבִיאִים בְּרַבִּים**(megalelin nevi'im berabbim,他們公開展開先知書),但他們不公開展開律法書。」基督這樣展開了會堂執事遞給祂的先知以賽亞書卷後,祂找到了一處經文,正如接下來的經文所表達的,這可以在《以賽亞書》61:1中看到,這要麼是當天的讀經段落,要麼是基督特別尋找並找出的,要麼是神護理地引導祂找到的,因為這段經文與祂自己相關,並且適合在此時閱讀和闡釋;因為祂並非偶然讀到這段經文,而是有目的、有計劃地讀的。在讀先知書之前,通常會說一個祝福詞,形式如下F2:「主我們的神,世界的王,祢是蒙福的,祢揀選了良善的先知,並喜悅他們真實的話語;主啊,祢是蒙福的,祢揀選了律法,祢的僕人摩西,祢的子民以色列,以及真理和公義的先知。」基督是否說了這個祝福詞,並不確定;然而,祂讀了以下這段經文。
F18 Jarchi & Battenora in Misn. Sota, c. 7. sect. 7. & Yoma, c. 7. 1. 拉比雅爾奇和巴特諾拉在《密示拿》索他篇第7章第7節,以及約瑪篇第7章第1節。
F19 Misn. Yoma, c. 7. sect. 1. Maimon. Yom Haccippurim, c. 3. sect. 10. 《密示拿》約瑪篇第7章第1節。邁蒙尼德《贖罪日律例》第3章第10節。
F20 Misn. Sota, c. 7. sect. 8. 《密示拿》索他篇第7章第8節。
F21 Juchasin, fol. 123. 1. 《猶哈辛》第123頁第1欄。
F23 Gloss. in T. Bab. Megilla, fol. 27. 1. 《巴比倫他勒目》節期篇第27頁第1欄的注釋。
F24 T. Bab. Bava Bathra, fol. 13. 2. & Massechet Sopherim, c. 3. sect 1, 5.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3頁第2欄,以及《抄寫士篇》第3章第1、5節。
F25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 1.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4頁第1欄。
F26 T. Bab. Yoma, fol. 70. 1. Maimon. Hilch, Tephilla, c. 12. sect. 23. 《巴比倫他勒目》約瑪篇第70頁第1欄。邁蒙尼德
【第19節】

**傳揚主悅納的禧年**:這是指神為祂子民的救贖所定意並預定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祂藉著將祂的兒子賜給罪人並為他們捨身,顯明了祂對罪人的美意和喜悅。正如亞拉伯文和敘利亞文譯本所譯,這是一個「蒙主悅納」的時期:基督的受苦是按著祂的旨意;祂的獻祭對祂而言是馨香的祭;祂的義令祂甚為喜悅;祂為罪所作的滿足和代贖是完全且徹底的。基督所行和所受的一切都蒙神悅納,因為藉此祂的諸般屬性得著榮耀,祂的旨意、籌算與聖約得以成就,祂的子民也蒙拯救。波斯文譯本將其譯為「傳揚蒙神悅納的律法」,這既不符合原文,也不符合其原意;因為基督受差是為了傳揚福音,而非律法。在《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和《亞拉伯文譯本》中,額外加上了「和報仇的日子」,這出自《以賽亞書》61章2節的預言,但這並未出現在任何抄本或其他譯本中。我們的主並未讀完先知書中的全部三節經文,儘管人們可能會認為祂會這樣做,而且這也符合猶太教的規範F3:

「凡讀律法者,不得少於三節;向譯者讀者,不得多於一節;在先知書中,可讀三節;若此三節為三個段落,則各讀一段;在先知書中可跳讀,但在律法書中不可跳讀。」

「若在安息日有譯者或講道者,則在先知書中讀三節、或五節、或七節,不必拘泥於二十一節。」F5

【第20節】

**於是祂把書卷起來**:「或捲起它」;大祭司在贖罪日讀完律法書中所有必要讀的內容後,也會這樣做,**הוא גלל ספר תורה**(hu galal sefer torah,他捲起律法書),然後把它放在懷裡F6。

**交還給差役**:即**哈贊**(Chazan)F7,他是會眾的執事或僕人,負責處理會眾事務,包括引導進出、安排一切,特別是保管律法書和存放律法書的櫃子或約櫃。如果傳遞和接收任何先知書都遵循與律法書相同的規則,那麼基督就是用右手將書交給差役的:因為經上如此說F8。

**會堂裡所有人的眼睛都定睛看祂**:他們非常專注地看著祂,並非常留心祂將對這段經文說些什麼,因為他們知道這段經文是指向彌賽亞的;更何況他們以前認識祂,也聽說過祂被稱為彌賽亞。

【第21節】

**祂就對他們說**:從這些話開始講道;祂對這些話的解釋,雖然這裡沒有記載,但祂將它們應用到自己身上,因為這些話本就屬於祂,祂說:

**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這就好像祂在說,我就是這裡所說的那個人;此時此刻,神的靈在我身上;我被聖靈膏抹,現在向你們傳揚好消息,以及這裡所提到的一切美善之事,並為所提出的幾個目的;這段讀給你們聽、你們今天所聽到的經文,已經完全應驗了。敘利亞文譯本如此翻譯:**דבנכידאב**(d'b'n'k'y'd'b,在你們耳中),即你們現在所聽到的。猶太人自己也承認,這些話是指彌賽亞說的。他們的一位作者F9說:

【第22節】

**眾人都為祂作證**:證明祂將這些話應用於彌賽亞是正確的;但並非證明祂自己就是彌賽亞,也非證明祂將這些話應用於自己是正確的;因為他們不信祂,這從接下來的經文可見。

**又希奇祂口中所出的恩言**:他們驚奇的,不僅是這些話的內容、其總結和實質,即表達了神在彌賽亞的差遣和膏抹中所顯明的愛、恩典和恩惠,以及彌賽亞受差來成就和宣告的自由、拯救和救恩;更是祂說話時優雅的舉止、措辭的恰當、言辭的得體,以及祂話語所蘊含的威嚴、能力和權柄;他們對這一切更是驚訝,因為他們知道祂的出身和教育背景,以及祂是如何在他們中間長大的;因此,祂從何處獲得學識、知識和智慧,令他們感到驚訝:

**就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嗎?」**:就是那個木匠的兒子,由他撫養長大,從未學習過文字;他從何處得到這教義?他從何處學會這種說話方式,並能如此雄辯得體地說話,因為他的教育背景卑微,從未在任何一位拉比門下學習,也未在任何學術機構和學校受過教育?

【第23節】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必向我說這俗語**:或「比喻」;因為任何精闢的句子或諺語,猶太人都稱之為比喻:

**『醫生,你醫治自己吧!』」**:這也是猶太人常用的一句諺語;有時表達為:**אזיל אסי נפשך**(azil asi nafshach,去醫治你自己)F13;有時則為:**אסי אסי חגרתך**(asi asi chigartach,醫生,醫治你的跛足)F14:其意思是,一個人應該顧好自己,照顧好自己和屬於自己的人;基督知道祂的鄉親會以此來反駁祂,說如果祂是他們所說的那個人,並且能行那些歸於祂的神蹟和醫治,那麼祂就應該在家鄉,在他們這些鄉親、鄰居、親戚和熟人中間做些這樣的事;也就是說,醫治他們的病人、瘸子、瞎子、麻風病人、聾子和啞巴:從接下來的經文可以清楚看出這就是其含義:

**「我們聽見你在迦百農所行的事,也請你行在自己的家鄉吧!」**:迦百農是基督常去的地方,祂在那裡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癱瘓病,彼得岳母的熱病,另一個癱瘓病人,以及患血漏的婦人,還有一個手枯乾的人,祂也在那裡使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

**「也請你行在自己的家鄉吧!」**:或「城市」,正如敘利亞文、亞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譯:由此可見,這並非我們主事工的開端;祂在來到拿撒勒之前,已經在別處傳道並行了神蹟,祂的鄉親們也聽說過這些事;因此,他們渴望祂若有能力,也能在他們中間行同樣的事,因為他們似乎非常懷疑,並質疑關於祂的報導,以及祂行這些事的能力;然而,如果祂能行,他們認為他們作為祂的故鄉人,與其他人一樣有權利得到祂的恩惠和益處。

【第24節】

**耶穌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這是他們中間另一句常用的諺語,其含義他們很清楚,並且非常適用於當前的情況:

**沒有先知在自己家鄉是受歡迎的。」**:參閱《馬太福音》13章57節吉爾注釋。

【第25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或「確實地」:這與猶太作者F15經常使用的短語**בֶּאֱמֶת**(b'emet,確實地)相對應;他們說F16,無論何時何地,無論談論什麼,這都表示摩西從西奈山傳下來的傳統,因此是最真實、最確定、最可靠的;我們主接下來所說的正是如此;是的,**אמתא**(emetha,真理)這個詞,或「確實地」,與「實在地」相同,被猶太人F17用作**לשון שבועה**(lashon sh'vuah,誓言的形式):因此,基督的這些話是一種強烈的斷言,對於接下來的內容而言,等同於一個莊嚴的誓言:

**在以利亞的日子,以色列中有許多寡婦**:或先知以利亞的日子;也就是說,當以利亞是神的先知時,以色列地有許多不僅是寡婦,而且是貧窮的寡婦,處於極度飢餓的境況:

**那時天閉塞了三年零六個月**:以致那段時間沒有雨水降下:雅各書5章17節也提到了這一點;雖然《列王紀》中的歷史記載,關於沒有下雨的時間長度並不那麼清楚;但既然基督和祂的使徒都確定了這個時間,而且歷史記載中也沒有任何與之矛盾的地方,就應該毫不猶豫地接受:

**遍地有大饑荒**:如此長時間的乾旱必然會帶來大饑荒。

【第26節】

**以利亞並沒有奉差往他們中間任何一個去**:也就是說,先知並沒有奉差往以色列地任何一個貧窮的寡婦那裡去,為她們提供食物,在飢餓中救濟她們,儘管這是最合理、最可預期的:

**只往西頓的撒勒法一個寡婦那裡去**:在《列王紀上》17章10節中,這地方被稱為「撒勒法」;七十士譯本在那裡稱之為「西頓的撒勒法」,如同這裡。普林尼F18也以同樣的名字提及它,並將其歸於西頓:

**只往一個寡婦那裡去**:猶太人F19說她是先知約拿的母親。我們的主藉著這個例子,以及接下來的例子,意在指出神以祂的至高主權施予恩惠,有時甚至施予最不可能的人;就像在饑荒時期,祂忽略了以色列中貧窮的寡婦,祂的選民,卻將祂的先知差遣到西頓城的一個外邦婦人那裡;因此,如果祂在其他地方行神蹟,而不是在祂自己的家鄉,他們就不應感到驚訝;因為這與神在其他情況下的護理方式是一致的,特別是考慮到他們是一個好爭辯且不信的民族。猶太人說F20,在那一代人中,沒有人像這個婦人一樣配得。

【第27節】

**還有許多長大痲瘋的在以色列**:痲瘋病在猶太人中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疾病;因此《利未記》13章1節至14章57節中有關於它的律法;而根據這段記載,在

**先知以利沙的時候**:痲瘋病非常盛行;即先知以利沙;他在《列王紀上》19章16節和其他地方,被七十士譯本稱為「以利沙」。

**他們中間沒有一個得潔淨的**:沒有一個因先知的指示而從痲瘋病中得潔淨的,

**只有敘利亞的乃縵**:或除了乃縵,他不是以色列人,而是敘利亞人:他得了潔淨,痲瘋病被治癒,因為以利沙吩咐他在約旦河中沐浴七次,他照做了,就得了醫治(《列王紀下》5章14節)。

【第28節】

**會堂裡的人**:包括會堂的官長、差役,以及所有聚集在那裡敬拜的普通民眾;他們之前對祂的口才和優雅的講道方式感到驚訝;並且不得不認可祂的教導,儘管他們無法解釋祂是如何獲得這些資格的:

**聽見這話**:聽見以利亞和以利沙這兩個例子,一個供應西頓婦人的需要,另一個醫治敘利亞痲瘋病人,而他們卻沒有顧及以色列中貧窮的寡婦和痲瘋病人:

**都怒氣滿胸**:因為他們從這些例子中看出,他們被比作邪惡的亞哈和耶洗別時代的以色列人;而且在他們中間,儘管他們是祂的鄉親,卻沒有神蹟要行,也沒有恩惠要賜給他們;是的,外邦人甚至被置於他們之上:事實上,這裡清楚地暗示了外邦人的蒙召,這對猶太人來說總是令人不悅和激怒的;並且暗示了神的恩惠和彌賽亞的恩典是以至高主權和區別對待的方式施予的,對肉體的心思而言,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反感的了。

【第29節】

**就起來**:他們怒氣沖沖,喧嘩騷動地起來,在禮拜還沒結束,也沒被正式解散之前:

**把祂趕出城外**:先是趕出會堂,然後趕出他們的城,認為祂不配留在城裡,儘管祂是城裡的居民;並且好像祂做了什麼該死的事一樣;因此要像對待罪犯一樣,在城外懲罰祂:

**帶祂到山崖**:山崖的邊緣,那裡突出並懸在峭壁之上:

**要把祂推下去**:使祂粉身碎骨:在亞瑪謝時代,有一萬名以東人被猶太人以這種方式殺死(《歷代志下》25章12節);儘管這並非猶太人處死人的常用方式,不像其他一些民族F21;他們有四種死刑:石頭砸死、勒死、燒死和刀劍殺死F23:拿撒勒的居民也沒有以任何司法程序對待基督,而是匆忙地將祂帶走,意圖在沒有任何正式程序的情況下殺害祂,就像狂熱分子所做的那樣;然而,在安息日處死任何人或對人施加任何懲罰,這與他們自己的規範相悖,該規範如下F24:

【第30節】

**祂卻從他們中間過去了**:要麼是以如此強大有力且迅速的方式,以致一旦脫離他們的手,他們就無法再次抓住祂;要麼是祂變了形,或者使自己對他們隱形;或者祂蒙蔽了他們的眼睛,使他們看不見祂,或不認識祂,如《路加福音》24章16節所載;無論如何,祂運用並顯明了祂的神聖能力;祂這樣做,是因為祂受死的時辰尚未到,祂也不應以那樣的方式死去:這也表明,當祂確實受死時,祂是自由自願地捨棄生命,因為那時祂本可以像現在一樣,運用祂的能力,從仇敵手中解救自己:

**就走了**:從拿撒勒去了別處;我們也沒有讀到祂再回到那裡。

【第31節】

**下到迦百農**:正如萊特富特博士所認為的,迦百農距離拿撒勒十六英里或更遠;基督被稱為「下到」迦百農,是因為拿撒勒位於山上:

**是加利利的一座城**:位於下加利利,靠近加利利海:

**在安息日教訓他們**:也就是說,祂在安息日,無論何時在迦百農,都會進入會堂,教導居民,解釋舊約中的某段經文,就像祂在拿撒勒所做的那樣,並教導他們福音的教義。

【第32節】

**他們都希奇祂的教訓**:驚訝於其內容,以及其傳講的方式,與他們慣常聽到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截然不同:

**因為祂的話帶著權柄**:祂說話充滿熱情、威嚴和權柄,不像他們的教師那樣冷淡、漠不關心,並依賴他人的意見和權威;此外,話語伴隨著如此大的能力,以致觸動了他們的心;正如波斯文譯本所譯,「祂用話語穿透了他們」;祂也藉著大能的作為,藉著趕鬼和醫病等神蹟,證實了祂的話語,接下來將會記載這些事。

【第33節】

**在會堂裡有一個人**:也就是說,當基督在迦百農的會堂裡,在前面提到的某個安息日教導時;有一個人,

**被污鬼的精氣附著**:他被魔鬼附身,魔鬼本性上和行為上都是不潔淨的;他被魔鬼的精氣充滿,被魔鬼驅使,以欺騙百姓;魔鬼影響他的心智,使他成為狂熱者,也佔據了他的身體:這是在安息日發生的;然而猶太人說F25:

【第34節】

**說:「唉!**:並非他身上有多於一個的靈,整個記載都表明並非如此;但他將該地區的其他魔鬼也包括在內;參閱《馬可福音》1章24節吉爾注釋。

【第35節】

**耶穌斥責他**:不是那個人,而是那污鬼:或「那個魔鬼」,正如波斯文譯本所讀:

**說:「住口!從他身上出來吧!」**:或「被勒住」,這個詞的意思是「被勒住」,

**從他身上出來吧!**:參閱《馬太福音》1章25節吉爾注釋。

**鬼把那人摔倒在眾人中間**:亞拉伯文譯本補充說「在他們中間」;也就是說,在會堂裡的人群中間;或者,正如衣索比亞文譯本所讀,「在會堂中間」,魔鬼在那裡使他抽搐,然後離開了他:

**就出來了,一點也沒有傷害他**:儘管魔鬼使他嚴重抽搐,並使他承受巨大的痛苦,但它並沒有傷害他身體的任何部位,也沒有奪去他任何肢體的功能;更沒有傷害他的靈魂以致毀滅它;所有這些都是魔鬼所渴望和意圖的,但被基督阻止了;參閱《馬可福音》1章26節吉爾注釋。

【第36節】

**眾人都驚訝**:會堂裡的人;他們之前對祂的教訓感到驚訝,現在又對祂的神蹟感到驚訝:

**彼此對問**:他們在會堂裡,

**說:「這是什麼話呢?」**:意思是,這種伴隨著如此能力和神蹟的教義是什麼樣的呢?或者,這個「住口!從他身上出來吧!」的命令是什麼樣的呢?衣索比亞文譯本將其譯為「這是什麼命令性的話語?」敘利亞文譯本則將其與接下來的句子一起譯為:「這是什麼話語,竟帶著權柄和能力命令污鬼,污鬼就出來了?」參閱《馬可福音》1章27節吉爾注釋。

【第37節】

**於是耶穌的名聲**:從此因祂趕出這污鬼而傳開,這似乎是此類事件的首例:

**傳遍了周圍各處**:傳遍了加利利地區的每個城市、鄉鎮和村莊,甚至傳遍了加利利周圍的所有地方(《馬可福音》1章28節)。

【第38節】

**耶穌出了會堂**:也就是說,當祂趕出污鬼後,祂就起身離開了會堂:

**進了西門的家**:西門彼得的家,也是安得烈的家;在比撒的古抄本和史蒂芬斯的一個抄本中,還加上了「和安得烈的家」;他們雖然都是伯賽大本地人,但似乎在迦百農有房子,基督是自願或應邀前往的:

**西門的岳母害熱病甚重**:武加大拉丁文譯本讀作「害重熱病」。熱病是

**有人為她求耶穌**:要麼是祂的門徒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約翰,他們都在場,要麼是病人的其他親戚朋友,他們在家中;他們聽說祂在會堂裡趕出污鬼,相信祂有能力醫治這種疾病;因此懇求祂,為了她,為了她的緣故,使她恢復健康。

【第39節】

**耶穌站在她旁邊**:「在她頭旁」,正如波斯文譯本所讀:祂俯身向她,看她怎麼樣,並握住她的手,扶她起來;

**斥責那熱病**: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讀作「她的熱病」,即她身上的熱病;

**熱病就退了**,正如馬可所說,「立刻」;祂一摸她的手,斥責熱病,吩咐它退去,熱病就立刻退了:

**她立刻起來服事他們**:參閱《馬太福音》8章15節吉爾注釋。

【第40節】

**日落的時候**:安息日就結束了;參閱《馬太福音》8章16節吉爾注釋。

**凡有病人的,不論害什麼病,都帶到耶穌那裡**:也就是說,迦百農的居民中,凡家中有病人的,無論害什麼病,都帶到西門家裡的基督那裡;安息日結束後,他們可以這樣做,符合他們的律法和長老的傳統,也不會對固守這些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賽人造成任何冒犯;他們之所以受到鼓勵這樣做,部分是因為那天在會堂裡趕出污鬼,許多人親眼目睹了;部分是因為他們聽說了彼得岳母的病得醫治:

**耶穌按手在他們各人身上,醫好他們**:無需用藥,僅憑按手;這伴隨著從祂而來的能力和美德,能立刻除去各種疾病;祂也不拒絕任何人,無論他們本身多麼不配,無論他們的疾病多麼頑固。

【第41節】

**喊著說**:當他們離開人的身體時,並非出於對基督的善意:

**「你是基督!」**:那古時所應許和預言的真彌賽亞,人們久已期待祂的降臨:

**「你是神的兒子!」**:神的獨生子,擁有與父神相同的完全屬性;特別是全能的權柄,他們因祂趕出他們而確信這一點;

**耶穌斥責他們,不許他們說話**:因為祂不需要他們的見證,也不選擇由他們來顯明自己:

**因為他們知道祂是基督**,或「因為他們知道祂是基督」;敘利亞文譯本如此:他們確實知道祂是彌賽亞,部分是藉著祂受洗時從天上來的聲音,部分是藉著祂對他們的權柄:但基督不許他們說祂是彌賽亞,或說他們知道祂是彌賽亞;要麼是因為宣告此事的時機尚未到,要麼是因為他們不是合適的宣告者;也為了避免文士和法利賽人藉此宣稱祂與魔鬼為伍,並藉著魔鬼趕鬼。

【第42節】

**到了天亮**:波斯文譯本譯為「第二天」;

**天剛破曉**,或「天剛亮」,正如敘利亞文譯本所說。馬可說,祂在天亮前很久就起來了(《馬可福音》1章35節),但直到天亮,或天快亮時才出去,那時

**祂離開了彼得的家,也離開了迦百農**:

**往曠野地方去**:為了獨處,以便遠離人群,有機會私下向上帝禱告:

**眾人尋找祂,來到祂那裡**:他們先去了西門的家,沒找到祂,就在別處尋找祂:當他們知道祂在哪裡時,就來到祂那裡,

**留住祂,不許祂離開他們**:他們抓住祂,留住祂,盡一切努力說服祂,讓祂常與他們同住,不要離開他們:儘管這或許並非出於對基督本人和祂同在的愛,或對祂事工的重視,以及對他們不朽靈魂的益處和福祉的關心,而是因為祂所行的神蹟,以及祂賜予他們的身體上的益處。

【第43節】

**耶穌對他們說**:回應他們懇切的請求:

**「我也必須在別的城傳揚神的國」**:也要在別的城傳揚,不只在迦百農;雖然他們沒有表達希望祂繼續與他們同在,以便向他們傳福音;但基督表明,祂工作的一個主要部分是傳揚關於神國的事,即地上的福音時代,其教義和聖禮,以及與榮耀之國有關的事;例如聖徒如何預備進入榮耀之國,他們的重生,以及他們進入榮耀之國的權利,這權利在於祂的義:而且,既然祂已在迦百農傳揚這些事,祂也有必要在加利利和猶太的其他城市傳揚:

**「因為我為此被差遣。」**:正如祂被天父差遣,祂自己也承擔並應許要這樣做。

【第44節】

**於是耶穌在加利利的各會堂傳道**:在加利利各地不同城市和鄉鎮的各會堂裡傳道。

【腳註】
F3 Misn. Megilia, c. 4. sect. 4. Massechet Sopherim, c. 11. sect. 1. 《密示拿》會堂篇,第四章第四節;《文士篇》,第十一章第一節。
F4 Piske Harosh Megilla, c. 3. art. 6. 《羅士判決書》會堂篇,第三章第六條。
F5 Massechet Sopherim, c. 12. sect. 7. 《文士篇》,第十二章第七節。
F6 Misn. Yoma, c. 7. sect. 1. 《密示拿》贖罪日篇,第七章第一節。
F7 Bartenora in Misn. Sota, c. 7. sect. 7. 巴特諾拉在《密示拿》索他篇,第七章第七節的注釋。
F8 Massechet Sopherirn, c. 3. sect. 10. 《文士篇》,第三章第十節。
F9 Kimchi in Sepher Shorash. rad. ( xvm ) 金奇在《字根書》**מָשִׁיחַ**(mashiah,彌賽亞)字根下的注釋。
F11 R. Sol. Hamelec in Miclol Yophi in loc. 拉比所羅門·哈梅勒克在《美善大全》此處的注釋。
F12 Juchaain, fol. 69. 1. 《尤查因》,第69頁第1欄。
F13 Zohar in Exod. fol. 31. 2.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31頁第2欄。
F14 Bereshit Rabba, sect. 23. fol. 20. 4. 《創世記拉比注釋》,第23章第20頁第4欄。
F15 Misn. Sabbat, c. 1. sect. 3. Trumot, c. 2. sect. 1. 《密示拿》安息日篇,第一章第三節;《奉獻篇》,第二章第一節。
F16 T. Hieros. Sabbat, fol. 3. 2. & 12. 1.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Trumot, c. 3. sect. 1. 《耶路撒冷他勒目》安息日篇,第3頁第2欄及第12頁第1欄;邁蒙尼德和巴特諾拉在《密示拿》奉獻篇,第三章第一節的注釋。
F17 T. Bab. Beracot, fol. 55. 1. & Gloss.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55頁第1欄及其注釋。
F18 L. 5. c. 19. 《自然史》第五卷第19章。
F19 Pirke Eliezer, c. 33. 《以利以謝的教訓》,第33章。
F20 Zohar in Exod. fol. 89. 2.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89頁第2欄。
F21 Vid. Rycquium de Capitol. Born. c. 4. 參閱里奇烏斯《論羅馬刑罰》第四章。
F23 Misn. Sanhedrin, c. 7. sect. 1. 《密示拿》公會篇,第七章第一節。
F24 Moses Kotseneis Mitzvot Tora, pr. neg. 67. 摩西·科特塞尼斯《妥拉誡命》,反面誡命第67條。
F25 Ib pr. affirm, 29. 同上,肯定誡命第29條。
F26 See Chambers's Cyclopaedia in the word "Fever". 參閱《錢伯斯百科全書》「熱病」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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