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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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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現在,在提庇留·凱撒在位第十五年,等等。這是羅馬皇帝,也是凱撒家族的第三位;尤利烏斯是第一位,奧古斯都是在基督出生時的第二位,而提庇留是第三位。他是奧古斯都妻子莉維亞的兒子,但並非奧古斯都親生;他被奧古斯都收養,繼承了帝位。他的名字是克勞狄烏斯·提庇留·尼祿,因其放蕩無度而被稱為「卡爾狄烏斯·比貝里烏斯·梅羅」(Caldius Biberius Mero)。他的整個統治期超過二十二年,因為他在位第二十三年去世F7;而在他統治的第十五年,約翰開始傳道,基督也受了浸並開始傳道;因此,這一年可以真正被稱為「耶和華悅納的禧年」。
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在提庇留皇帝統治下,猶太編年史家F8將他置於此時期,歷史學家F9也提及他,並說他是提庇留派往耶路撒冷的。他並非羅馬人在猶太的第一任巡撫;在他之前有哥波尼烏斯、馬庫斯·安比維烏斯、安尼烏斯·魯弗斯和瓦勒里烏斯·格拉圖斯。
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這是大希律的兒子希律·安提帕,也是亞基老王的兄弟。上述編年史家F11也稱他為分封的王,並將他置於提庇留·凱撒時期。他有時被稱為王,埃塞俄比亞譯本在此處稱他為「加利利王」;阿拉伯譯本則稱他為「加利利四分之一地區的君王」。除了加利利,他還擁有比利亞,即約旦河外之地,正如約瑟夫斯F12所說,這似乎在此處被包含在加利利之內(參閱《馬太福音》14:1)。
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區分封的王:老普林尼F13提到以土利亞民族屬於科勒敘利亞;或許以土利亞與巴塔尼亞,或奧拉尼提斯,或兩者皆是同一地區;因為約瑟夫斯F14將這些地區,連同特拉可(即此處的特拉可尼),都劃歸給腓力。它似乎得名於以實瑪利的一個兒子葉突(創25:15)。特拉可尼被老普林尼F15提及,靠近低加波利,並作為一個地區和分封的領地,如同此處所說。托勒密F16提到巴塔尼亞(或巴珊)東部的特拉可尼阿拉伯人。特拉可尼地區,在他爾根譯本F17中,與亞珥歌伯地相對應。這位腓力,如約瑟夫斯和埃格西普斯F18所說,與路加的記載一致,是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的分封王,他是希律·安提帕同父異母的兄弟。腓力是耶路撒冷的克利奧帕特拉所生,而希律是撒馬利亞的瑪爾他克所生F19。他在提庇留統治的第二十年去世F20,比這件事晚了五年。
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老普林尼F21提到亞比拉在科勒敘利亞,這個分封的領地可能因此得名;托勒密F23稱之為呂撒聶的亞比拉,可能來自這位或另一位同名的總督;而「從亞比利尼到耶路撒冷」這句話在《他勒目》F24中也有提及,無疑是指同一個地方。這位呂撒聶是誰,並不確定;他不是大希律的兒子,如優西比烏F25所暗示的,也不是約瑟夫斯F26所說的托勒密·米尼烏斯的兒子呂撒聶,儘管他很可能是他的後裔。然而,當提庇留·凱撒在羅馬統治,本丟·彼拉多在猶太作巡撫,希律·安提帕在加利利,他兄弟腓力在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呂撒聶在亞比利尼時,施洗約翰開始傳道和施浸;所有這些都是為了確定他事工和施浸的時期。
【第2節】亞拿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這裡出現了一些難題,即這兩個人如何能同時作大祭司;因為根據神的律法和猶太民族的習俗,一次只能有一位大祭司。許多作者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來解決這個難題:有些人認為,雖然根據神聖的制度和過去的慣例,一次只有一位大祭司;但由於當時時代的腐敗,有兩位大祭司;或者至少,他們在同一年內輪流供職。然而,對於這種腐敗,即使在那個腐敗的時代,也找不到任何實例;而且正如邁蒙尼德F1所說,在「全世界」(**Mlweh lkb**,在全世界)只能有「一位大祭司」;此外,這也與當時存在並至今仍保留的律法相悖;其中一條F2規定:「他們不同時任命兩位大祭司」(**txak Mylwdg Mynhk ynv Nynmm Nya**)。另一些人則認為,這兩個人每年輪流執行大祭司的職務;該亞法一年作大祭司,亞拿一年作大祭司:確實,由於當時的腐敗,這個職位變得可以買賣,因此《他勒目》F3中說:
他們的評論家F4更詳細地闡述了這一點:
神的道臨到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他是「亞比雅」班次的祭司;也是亞倫的女兒、耶穌母親馬利亞的表親伊利莎白所生;正如神的道從前臨到先知們,特別是臨到耶利米,他從母腹中就被分別為聖,施洗約翰也是如此:他蒙受了先知性的靈,以及聖靈的超凡恩賜,並對彌賽亞和福音時代有奇妙的啟示;他被充分裝備,以完成他蒙召並被差遣去執行的工作:這事發生在他
在曠野裡;即猶太的曠野;他在那裡長大並居住,從那裡出來並在那裡傳道:他過著獨居的生活,他的教義不是從人那裡學來的,而是他的使命、事工和浸禮都來自天上。
【第3節】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他從猶太的曠野出來,在那裡他首次開始事工,來到約旦河邊界的一些地方,靠近河的兩岸;有時他在伯大巴拉,有時在靠近撒冷的艾嫩;因為他並沒有環繞約旦河周圍的所有地區,而是在河邊或鄰近的地方,周圍所有地區的人都來到他那裡;參閱《馬太福音》3:5。
宣講悔改的浸禮,使罪得赦:這是約翰的工作和職責,正如《瑪拉基書》4:5-6中以以利亞所預表的。猶太人說F14:
【第4節】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寫的(以賽亞書40:3):
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參閱《馬太福音》3:3)。
【第5節】一切山窪都要填滿。路加比其他福音書作者馬太和馬可,從同一預言中引用了更多關於施洗約翰和彌賽亞時代的內容:在先知書中是「一切山窪都要升高」;這藉著填滿而完成;比喻持續地指預備和清理彌賽亞降臨的道路,這是藉著約翰的事工完成的;在此事工下,那些謙卑、因罪惡感而沮喪的靈魂,將被提升並被引導相信基督,並從他那裡充滿神聖的安慰。這些話被猶太人F15承認屬於將來的世界;即彌賽亞的時代;儘管他們將其理解為彌賽亞為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回鋪平道路:正如他們認為奇妙的雲彩為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經過時所做的那樣;他們說F16:
一切山嶺小岡都要削平;所有那些因自己的能力而自高自大,誇耀自己的義,信靠自己,並輕蔑他人的人,他們的驕傲將被壓低,他們的傲慢將被降卑;唯獨彌賽亞,在他的位格、恩典和義上,將被高舉:
彎彎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那些心靈彎曲,與作惡的人同行彎曲道路的人,將被賜予新的靈,並被引導走上正直的道路,行在公義和真理的路上:
崎崎嶇嶇的地方要改為平坦;那些性情粗暴,可比作獅子和熊的人,將變得安靜和平,溫和易處;此外,無論人們心中對彌賽亞、他降臨的目的以及他國度的性質有何困難;以及無論在接受他時有何障礙,現在都將至少從許多人身上被移除:拉比大衛·金奇,一位著名的猶太評論家F17,承認這整段經文應當以「**lvm Krd**」(דרך משל,比喻的方式)來理解,即以神秘和比喻的意義來理解。
【第6節】凡有血氣的,都要看見神的救恩。這裡所說的「神的救恩」是指彌賽亞,主耶穌基督,是神所設立和差遣的救主;他是神所定意、籌劃並認可的救恩的作者;他是神為救恩所設立的典章,直到地極,為他所有的選民(路2:30)。猶太人中有許多人將會,也確實用肉眼看見他;而且不僅是他們中間神的選民,還有外邦人中間所有的選民,都將以信心的眼睛看見他,視他為他們的救主和救贖主。這裡所指的經文是哪一段,仍有疑問;是《以賽亞書》40:5,還是《以賽亞書》3:10?後者與這些話語最接近,而前者與前面引用的表達緊密相連;儘管新約作者通常會將同一位先知書中不同地方的經文,甚至不同書卷中的經文,結合在一起(羅9:33與賽8:14;28:16比較;太21:5與賽62:11;亞9:9比較),這與猶太作者F18所用的方法是一致的。
【第7節】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浸的眾人說:這「眾人」是指約翰,正如埃塞俄比亞譯本所讀的;而他對他們說以下這些話的眾人,是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正如《馬太福音》3:7所顯示的。
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參閱《馬太福音》3:7)。
【第8節】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或「適合」悔改的果子,能證明悔改是真實和純正的:「不要自己心裡說」:在比撒的一份抄本和史蒂芬斯另一份抄本中,讀作「不要以為」,如同《馬太福音》3:9。意思是一樣的。武加大拉丁譯本和埃塞俄比亞譯本省略了「自己心裡」這個詞組。他們被禁止說的話如下:
我們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父,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這不應被視為奇怪,當考慮到亞當從泥土中被創造,以及以色列人從亞伯拉罕和撒拉,在所有生育希望都已斷絕的情況下,生出如此眾多的後裔,並在《以賽亞書》51:1-2中以磐石和鑿出的坑來象徵時(參閱《馬太福音》3:9)。
【第9節】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等等。不僅是放在耶西的家族上,這家族如同乾地裡的根,也放在耶路撒冷,這個國家的首都上;更是放在每個猶太人虛妄誇耀的根上;他們從亞伯拉罕而來的血統,與他所立的聖約,他們的教會體制和民事政體,所有這些都將迅速終結:羅馬人現在就在他們中間,斧子在神的手中;藉著他們,徹底的毀滅和破壞將臨到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參閱《馬太福音》3:10)。
【第10節】眾人問他說:不是《路加福音》3:7中的那些人,即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似乎完全沒有受到約翰事工的影響和感動;反而是對他不滿,轉身離開他,拒絕了他和他的浸禮;而是那些站在旁邊的普通百姓;他們聽見約翰講論將來的忿怒,以及悔改和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心中充滿了對這些事的關切,於是詢問:
我們當作什麼呢?要麼是為了逃避即將臨到國家和永恆毀滅的忿怒;比撒說,在他的兩份抄本中,其中一份是最古老的,以及史蒂芬斯的兩份抄本中,都補充了「才能得救」;這證實了上述的意義,使他們的詢問與獄卒的詢問相同(徒16:30);要麼他們的意思是,我們應該做什麼事,或者結出什麼果子,履行什麼職責,以證明我們悔改的真實性和純正性?後者似乎更為恰當。
【第11節】他回答說:藉著告訴他們應該做什麼;他並沒有讓他們去遵守儀式性的規條,也不是嚴格的宗教操練,甚至不是律法第一條誡命的職責,以及第二條誡命的其他職責,儘管這些都是必須做的;而是讓他們去行善和施恩,幫助那些有困難的同胞;這些可以稱為愛鄰舍,其中包含著愛神,因此也包含著整個律法;因為沒有後者,前者就無法正確地實行:
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不是兩件都分,而是一件:一個人沒有義務為了給別人穿衣而自己赤身露體;波斯語和埃塞俄比亞語譯本也讀作「讓他給那沒有的人一件」;即沒有衣服穿的人。這不應被嚴格地按字面理解,即一個人如果有多於一件的衣裳,就有義務將其中一件給予一個需要衣裳的人;如果他以其他方式滿足其需要,例如提供金錢讓他購買一件,就足以達到這勸勉的目的:其意思是,人們應當根據自己的能力,將自己多餘的物品分給那些有困難的人:更不能由此推斷,一個人擁有不止一件衣裳是不合法的:
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也就是說,凡有足夠食物,且多於自己和家人所需的人,就當慷慨樂意地分給窮困的人,因為神喜悅這樣的祭物:當這些善行是出於信心,本於愛心,並以榮耀神為目的時,它們就是恩典的果子,是與悔改相稱的,並顯示悔改是真實的。約翰以食物和衣裳這兩項為例,因為它們包含人類生活的必需品,並涵蓋了所有可以互相幫助的事物。
【第12節】又有稅吏來要受浸。他們在約翰的事工下,確信自己過去生活的罪惡,並渴望受浸,他們明白悔改和與悔改相稱的果子是受浸的先決條件:這些人更靠近約翰,
對他說:「夫子,我們當作什麼呢?」我們曾是極其邪惡的人,我們當作什麼才能逃避神的忿怒?或者我們應該履行哪些特定的職責?或者結出哪些與悔改相稱的果子?這樣我們才能被允許接受浸禮,因為浸禮要求真實而誠懇的悔改作為前提?關於這些人,
(參閱《馬太福音》5:46)(參閱《馬太福音》9:9)(參閱《馬太福音》9:10)(參閱《馬太福音》9:11)
【第13節】他對他們說:他並非建議他們放棄職業,彷彿徵收稅款是不合法的,而是指導他們正確地履行職責:
除了政府所定的以外,不可多取。稅吏有兩種;有些稅吏多收了政府規定的稅款,隨意設定稅額,並自行徵收;這些人非常受人憎惡,被視為最惡劣的罪人,如同盜賊和強盜;但也有一些人,他們按照政府的命令行事,這些人是受到認可的,正如猶太律法所顯示的F19。
【第14節】兵丁也問他:或「詢問他」:我們的譯者為何譯作「要求他」,我不知道,除非他們認為這種語氣最適合軍人。有些人認為這些是外邦兵丁,因為羅馬人似乎不太可能在自己的國家僱用猶太人作兵丁;但更可能的是,他們是受羅馬人僱用的猶太人,屬於加利利分封王希律,或以土利亞的腓力,他們的領地靠近約翰所在的地方:因為確實有許多猶太人從事軍事生活;而且約翰教導他們的,沒有任何一部分自然或啟示的宗教,是不適合他們的身份和職業的:因為這些人說:
我們當作什麼呢?為了避免所威脅的毀滅,並證明我們悔改的真實性,以便我們能被允許接受神聖的浸禮;約翰回答說:
不要勒索人;或「搖動」他,或使他身體恐懼,藉著威脅、恐嚇和欺凌,並對他拔劍,這是這些人在最小的冒犯時通常會做的;
也不要誣告人,或扮演諂媚者;他們為了奉承某些人,而惡意控告他人;這是一種在猶太兵丁中過於普遍的惡習;他們要麼為了討好羅馬軍官和總督,而錯誤地控告他們的同袍或同胞;要麼為了從他們那裡勒索錢財,以便他們能過上比他們普通薪水所允許的更奢侈的生活:因此,接著說:
要以自己的糧餉為足;滿足於政府所允許的,不要尋求以任何非法手段增加它們,例如藉著兵變和叛亂,藉著反抗你們的軍官,或藉著虐待百姓。猶太拉比們在《密示拿》和《他勒目》著作F23中,將這個詞「**aynopa**」(ὀψώνια,薪餉)引入他們的語言:他們的注釋將其解釋為士兵的錢和士兵的工資,如同這裡;它包括羅馬人給予士兵作為薪餉的一切,包括食物和金錢。
【第15節】百姓指望彌賽亞降臨的時候,但以理的七十個七已經應驗,權杖已離開猶大,羅馬人掌握了政權,百姓希望藉著基督得蒙拯救;眾人心裡都在猜想約翰,莫非他就是基督嗎?關於這一點,他們有許多推論和爭辯:有些人對此懷疑,有些人則準備相信,因為他非凡的出生、他生活獨特的聖潔、他教義的能力和功效、他所施行的新的禮儀、他所恢復的宗教、他自由地責備人們的惡行,以及他對當時所提出的問題給予的恰當回答。而且彌賽亞已經出生,儘管他尚未顯現,他們可能不僅從幾個預言的應驗中得出結論,而且從撒迦利亞的頌歌、西面和亞拿在聖殿中的宣告,以及從東方來的智者的宣告中得出結論;約翰以如此不尋常的方式出現,他們很容易希望他就是那個人;儘管他們沒有考慮到他是利未支派的,而不是猶大支派的;而彌賽亞將從後者而出;但這可能被他們忽略了,撒旦可能也參與其中,以隱藏真正的彌賽亞。
【第16節】約翰回答,對眾人說:因為他們中的一些人可能不僅在心裡這樣想,而且用口表達了他們對他的猜測;並且可能向他提出了問題,就像後來從耶路撒冷來的祭司和利未人所做的那樣;或者他可能藉著神聖的啟示知道他們心中的秘密想法;或者他的門徒可能向他通報了百姓對他的私下看法:因此,為了消除他們的疑慮,並且為了不讓不屬於他的榮譽加在他身上,他以非常公開的方式,在眾人聽見的情況下,向全體群眾講話:儘管「眾人」這個詞在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中被省略了,但在其他譯本中被正確保留,因為它存在於所有抄本中,並具有相當的強調作用:他接著說了以下這些話。
我固然是用水給你們施浸;馬太補充說「叫人悔改的浸禮」;是在悔改的宣告上施浸:
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也就是說,在我之後;正如馬太所記載的:
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既不配在他後面提鞋,正如馬太所說,也不配解他的鞋帶,或解開他的鞋扣,這兩者在猶太人看來都是僕役的行為: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正如他在五旬節那天對他們民族中的一些人,即他自己的門徒所做的那樣;(參閱《馬太福音》3:11)。
【第17節】他手裡拿著簸箕(參閱《馬太福音》3:12)。
【第18節】約翰還用許多別的話,勸勉百姓,傳福音給他們。這些話語涉及彌賽亞的位格和職事,他國度的性質,福音的時代,以及對他的信心;因為他向百姓指明了彌賽亞,勸勉他們相信他,並對聽到他的成功和增長表達了極大的喜悅和滿足;這些以及其他的話,都在他的「勸勉」中,或者在他「勸勉」或「安慰」的時候,他向百姓傳講了福音:宣揚彌賽亞已經降臨,以及藉著他而來的生命、公義和救恩的好消息和喜訊。
【第19節】只是分封的王希律,因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被約翰責備。敘利亞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譯本補充說,是被約翰責備:
又因他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娶了希羅底為妻,而他的兄弟腓力還活著。猶太編年史家F24對這位希律、他的這項行為、約翰為此責備他以及隨之而來的後果的記載,與福音書作者的記載完全一致。
【第20節】又添上了這一件,就是把約翰收在監裡。這罪行比所有其他罪行更為惡劣;並且伴隨著更嚴重的後果,尤其是在其結果上:
他把約翰收在監裡;在瑪加魯斯城堡裡,是受希羅底的唆使;(參閱《馬太福音》14:3)。
【第21節】眾百姓都受了浸,就是從各處來到約翰那裡為此目的的人,凡他認為是合適受浸的對象,如許多普通百姓、稅吏、兵丁。
耶穌也受了浸;約翰在約旦河裡給他施浸,他為此從加利利來到那裡:
正禱告的時候;在他受浸之後,為著聖靈降臨在他身上,作為人,膏抹他,使他有資格擔任他即將公開開始的職事:並為著事工的成功,以及從天上來的
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
這句話的意思是,當耶穌受洗並開始他的公開事奉時,他大約三十歲。這個年齡正是律法下祭司(他們是基督的預表)開始事奉的年齡(民數記4:23;歷代志上23:3)。「開頭」這個詞在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中被省略了;它確實常常是多餘的,例如在路加福音3:8中,以及馬可福音中也頻繁出現。阿拉伯文譯本將其譯為「耶穌開始進入三十歲」,這與我們的譯本意思相同。
按人看,他是約瑟的兒子。
約瑟在馬利亞因聖靈懷孕之前就與她訂婚,之後娶她為妻,並撫養她的兒子;因此,人們都以為他是約瑟的兒子。猶太人關於彌賽亞是約瑟之子的觀念F25是否源於此,值得考慮。然而,約瑟被認為是耶穌的父親,這是非常正確的,因為猶太人F26有一條規則,即:
他是以利的兒子。
這並不是說約瑟是以利的兒子;因為根據馬太福音1:16,他是雅各的兒子。而是說耶穌是以利的兒子;這必須理解為貫穿整個家譜,即:耶穌是瑪塔的兒子,耶穌是利未的兒子,耶穌是麥基的兒子,直到你來到耶穌是亞當的兒子,以及耶穌是神的兒子。雖然約瑟確實是以利的兒子,因為他娶了以利的女兒;馬利亞是以利的女兒:因此猶太人提到一位馬利亞,以利的女兒,他們似乎是指我們主的母親:因為他們告訴我們F2:
他是瑪塔的兒子,他是利未的兒子。
格羅修斯說,這兩個人在古老的抄本中被省略了;他認為它們應該被刪除;為此他提到了愛任紐、非洲人、優西比烏、拿先斯、耶柔米和奧古斯丁的權威:但不僅是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所有東方譯本都保留了它們:
他是麥基的兒子。
他認為麥基是以利的直接父親:
他是雅拿的兒子。
猶太著作F5中頻繁提到**ינאי מלכא**(Yannai malka,雅拿王),據說他與約翰王,即西門的兒子馬提提亞的兒子約翰,被稱為希爾卡努斯是同一個人;而他的兒子亞歷山大,在他之後繼位,也被稱為雅拿F6;但這些人是否與這裡的雅拿是同一個人,尚不確定:但可以觀察到,他們都在希律時代和耶穌誕生之前數年。雅拿在亞歷山大的耶迪迪亞編年史,或稱猶太哲學家斐羅的著作F7中,被稱為希爾卡努斯二世,他統治了十六年:
他是約瑟的兒子。
根據同一編年史,這位約瑟被稱為約瑟二世,綽號阿爾西斯,受到托勒密的極大尊敬,統治了六十年;因此我們稍後還會遇到另一位約瑟。
他是瑪他提亞的兒子。
根據同一位斐羅的說法,他綽號西羅亞,統治了十年:
他是亞摩斯的兒子。
根據同一位作者的說法,他的綽號是西拉格;或者,有些人說是西拉赫,或希拉赫,他統治了十四年:
他是拿鴻的兒子。
他被稱為米撒路,或馬斯洛特,他統治了七年:
他是以斯利的兒子。
或以利,綽號哈該,他統治了八年;
他是拿基的兒子。
斐羅稱他為拿吉·亞他薩特,或亞他薩特,據說他統治了十年。
他是瑪特的兒子。
綽號亞設,他統治了九年:
他是瑪他提亞的兒子。
被稱為以利·瑪他提亞,他統治了十二年:
他是西美的兒子。
並被命名為押尼珥·西美,他統治了十一年:
他是約瑟的兒子。
被稱為約瑟一世,他統治了七年:
他是猶大的兒子。
根據同一位作者的說法,他必定是猶大,綽號希爾卡努斯一世,他統治了十四年。
他是約亞拿的兒子。
約翰尼斯,或約翰,利撒·米書蘭的兒子,他統治了五十三年:
他是利撒的兒子。
被上述作者稱為利撒·米書蘭(歷代志上3:19),據他說,他統治了六十六年:
他是所羅巴伯的兒子。
他統治了五十八年:
他是撒拉鐵的兒子。
與示亞鐵相同;(參見馬太福音1:12的吉爾注釋)
他是尼利的兒子。
根據亞歷山大編年史,與耶哥尼雅相同;(參見馬太福音1:12的吉爾注釋)
他是拿單的兒子。
舊約中沒有提到這些人,甚至沒有提到拿單的兒子瑪他他:他被提到的兒子是亞撒利雅、撒布和亞希沙(列王紀上4:5-6),後者被認為與瑪他他相同:拿單是大衛的兒子,正如這裡的順序所示,
他是大衛的兒子。
這在撒母耳記下5:14;歷代志上3:5;14:4中清楚可見。
(參見路加福音3:28的吉爾注釋)
【第30節】(參見路加福音3:28的吉爾注釋)
【第31節】(參見路加福音3:28的吉爾注釋)
【第32節】他是耶西的兒子。
從耶西到亞伯拉罕的人名順序,如俄備得、波阿斯、撒門、拿順、亞米拿達、亞蘭或蘭、希斯崙(因為阿拉伯文譯本在此插入的約蘭應予刪除)、法勒斯、猶大、雅各、以撒、亞伯拉罕,與馬太福音的家譜和舊約的記載完全一致:
他是他拉的兒子。
與他拉相同(創世記11:26-27),七十士譯本稱他為他拉:
他是拿鶴的兒子。
與拿鶴相同(創世記11:24-25),七十士譯本在那裡也稱他為拿鶴。
(參見路加福音3:32的吉爾注釋)
【第34節】(參見路加福音3:32的吉爾注釋)
【第35節】他是撒路迦的兒子。
七十士譯本稱他為西魯,與西鹿相同(創世記11:22-23):
他是拉高的兒子。
七十士譯本如此,與拉吾相同(創世記40:20-21):
他是法勒的兒子。
與法勒相同(創世記11:18-19),七十士譯本讀作此處:「他是希伯的兒子」,或以伯(創世記11:16-17):
他是沙拉的兒子。
或沙拉(創世記11:14-15),七十士譯本在那裡稱他為沙拉。
他是該南的兒子。
摩西在創世記11:12中沒有提到這位該南,他從未出現在任何希伯來文舊約抄本中,也沒有出現在撒馬利亞譯本中,也沒有出現在他爾根中;約瑟夫也沒有提到他,歷代志上1:24中重複的家譜也沒有提到他;比撒最古老的希臘文路加福音抄本中也沒有他:它確實出現在現存的七十士譯本抄本中,但最初並不在那裡;因此路加不可能從那裡引用,這似乎是路加福音早期粗心抄寫者的錯誤,後來被放入七十士譯本以賦予其權威:我說「早期」,因為它出現在許多希臘文抄本中,以及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中,甚至是最古老的敘利亞文譯本中;但它不應該出現在正文中,也不應該出現在任何譯本中:因為確定的是,從來沒有這樣一位該南,亞法撒的兒子,因為沙拉才是他的兒子;接下來的詞應該與他連接:
他是亞法撒的兒子。
(創世記11:12-13):
他是閃的兒子。
或閃(創世記11:10-11):
他是挪亞的兒子。
或挪亞(創世記5:32):
他是拉麥的兒子。
(創世記5:28-29):
他是瑪土撒拉的兒子。
與瑪土撒拉相同;七十士譯本在創世記5:25-27中也稱他為瑪土撒拉:
他是以諾的兒子。
(創世記5:21-22):
他是雅列的兒子。
(創世記5:18-19):
他是瑪勒列的兒子。
與瑪勒列相同;七十士譯本在創世記5:15-16中也稱他為瑪勒列,與此處相同;他是該南的兒子(創世記5:12-13)。
他是以挪士的兒子。
(創世記5:9-10):
他是塞特的兒子。
(創世記5:6-7):
他是亞當的兒子。
(創世記5:3-4):
他是神的兒子。
他不像其他人那樣由直接的父母所生,而是由神以超自然的方式從塵土中創造出來,並被神的氣息所活化:因此亞當被猶太人F8稱為**בן אלהים**(ben Elohim,神的兒子):儘管這可以理解為耶穌;約瑟的兒子,以利的兒子,如此追溯到這一句「神的兒子」;因為他作為一個神聖位格,人性與神性聯合,因此被稱為神的兒子;參見路加福音1:35。因此,正如馬太福音給我們提供了基督的君王譜系,表明他是他父親大衛王位的繼承人,路加福音則給出了基督的自然譜系;正如馬太福音從亞伯拉罕開始,以遞減的方式追溯他的家譜,直到馬利亞的丈夫約瑟,耶穌的母親,路加福音則以遞增的方式,從馬利亞經由約瑟,一直追溯到亞當;彌賽亞首先被應許給亞當,亞當是第二個亞當的預表,基督從他降生,儘管不是通過正常的生育;甚至追溯到神自己:基督,根據他的神性,是父的獨生子;至於他的人性,神為他預備了一個身體,並在時機成熟時,神在肉身中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