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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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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申了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的命令(利8:1-3),摩西也照此開始並執行了這項任務(利8:4-5)。他首先為他們沐浴並穿上祭司的聖服,先是亞倫,然後是他的眾子;同時也膏抹了會幕、祭壇及其一切器具,以及亞倫本人(利8:6-13)。接著,他宰殺了作贖罪祭的公牛、作燔祭的公綿羊,以及作承接聖職祭的公綿羊;並按照指示處理了血、脂油、右腿和胸,以及隨附的素祭(利8:14-30)。本章最後以一些指示作結,關於煮食祭肉、焚燒剩餘部分,以及晝夜七天謹守耶和華的吩咐(利8:31-36)。
【第1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以下關於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的段落,根據拉比雅基(Jarchi)的說法,是在會幕設立前七天頒布的;但我認為這似乎是在會幕設立之後頒布的,因為耶和華在會幕中說了前面各章所記載的一切事。在祂頒布了關於獻祭的律法之後,祂便重申了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的命令,好讓他們可以獻祭。說:如下。
「你帶亞倫和他的兒子一同來,
這意思是,吩咐他們前來,或派人傳話給他們,讓他們在指定時間出現在會幕門口,在那裡舉行並完成了承接聖職的儀式(利未記 8:3)。摩西記錄此事,是為了表明他所做的一切都有神聖的授權,並非出於對他兄弟的偏愛和情感,也不是因為他與其家族的親屬關係,才授予他及其家族祭司職分,而是出於耶和華的命令;亞倫也並非自取這榮耀,而是蒙神所召(希伯來書 5:4)。「並要帶上聖衣、膏油、一隻公牛作贖罪祭、兩隻公綿羊、一籃無酵餅。」這些都是在承接聖職時與膏油一同使用的。亞倫要用膏油受膏,會幕和祭壇也要受膏;公牛要作贖罪祭,其中一隻公綿羊要作亞倫及其眾子的燔祭,另一隻公綿羊則是承接聖職祭的公綿羊;從無酵餅籃中要取出一塊各樣的餅,與其他物品一同搖獻並焚燒,這就完成了承接聖職的儀式。然而,與預表大祭司基督耶穌的承接聖職不同,這裡沒有誓言,使徒也指出了這一區別(希伯來書 7:21),參閱(出埃及記 29:1 出埃及記 29:2)。
「又招聚全會眾到會幕門口。」
這指的是各支派的首領和百姓的長老,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解釋的;因為全體百姓,每一個個體,不可能都聚集在一起。到會幕門口;這裡將會幕門口視為整個院子本身,儘管在這種場合,無疑聚集了盡可能多的人,以便進入院子或圍繞院子,作為亞倫及其眾子莊嚴受任祭司職分的見證人。
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會眾都聚集在會幕門口。
他召集了亞倫和他的眾子,以及百姓的首領到會幕門口,他自己也來了,並帶來了聖衣、膏油和祭物,即承接聖職所需的一切。根據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的說法,這是在亞達月(Adar)或二月二十三日;但這似乎更晚,可能在尼散月(Nisan)或三月初,逾越節開始之前(參閱民數記 9:1-5)。
摩西對會眾說:
他召集了他們之後,向他們說明了召集他們的原因,這並非他自己所為,而是出於神的指示:「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即接下來關於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作祭司,以及授予他們職分,並伴隨各種儀式和禮節,他們將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摩西帶亞倫和他的兒子到洗濯盆那裡,在會幕院子裡,用清水洗他們;
這表明那些承載耶和華器皿、獻上百姓祭物的人應當潔淨;所有在神家中擔任公職的人都應當手潔心清,以清潔的良心持守信仰的奧秘,並過著純潔聖潔的生活;事實上,所有被立為神的君王和祭司的聖徒,都已在耶穌的寶血中洗淨了他們的罪(啟示錄 1:5 啟示錄 1:6)。
摩西給亞倫穿上內袍,
就是那件緊貼身體的細麻繡花內袍(出埃及記 28:39)。所有的聖衣都按照這裡所列的順序穿上;確實沒有提到細麻褲,因為很可能亞倫是在會幕的某個房間裡,或在來到會幕之前,自己穿上的;在全會眾面前穿上或讓人穿上這些衣物並不雅觀。又用腰帶給他束上;就是那條用針線繡成的腰帶,用來束緊細麻內袍,與後面提到的以弗得的巧工帶子不同(出埃及記 28:39)。又給他穿上外袍;就是以弗得的外袍,其下擺有金鈴鐺和石榴(出埃及記 28:31-35)。又給他穿上以弗得;這以弗得是用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織成的,有兩條肩帶,上面鑲有兩塊紅瑪瑙,刻著十二支派的名字(出埃及記 28:6-12)。又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給他束上,將以弗得繫在他身上;這帶子與以弗得的材料相同,用來將以弗得緊緊束在他身上。關於這些聖衣的奧秘意義,請參閱(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8:39、28:31、28:32、28:33、28:34、28:35、28:6、28:7、28:8、28:9、28:10、28:11、28:12)。
又把胸牌給他戴上,
這胸牌與以弗得的材料相同,戴在以弗得上面,並固定在以弗得之上。又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這也是摩西所做的,正如其他一切一樣;沒有理由將此歸於神聖的工作,與其他工作區分開來;這些似乎就是鑲嵌在胸牌上的十二塊寶石,其名稱已在(出埃及記 27:17-20)中給出;如果不是指這些,這裡就沒有對它們的說明了;但在(出埃及記 29:8-14)中,對寶石及其鑲嵌在胸牌上的情況有說明,卻沒有提到烏陵和土明,而這裡提到了它們,卻沒有提到寶石;這似乎很清楚,它們必定是同一回事;(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8:30)。
又將冠冕戴在他頭上,
這冠冕是用細麻布製成的,是一條相當長的細麻布纏繞在他的頭上(出埃及記 28:39)。又將金牌,就是聖冠,戴在冠冕前面;這金牌戴在大祭司的額頭上,從一耳到另一耳,用一條藍色帶子固定在冠冕上,上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的字樣(出埃及記 28:36 出埃及記 28:37)。因此這裡稱之為聖冠:這既表明大祭司的神聖性,也表明其尊貴,預表基督本身就是聖潔,對祂的百姓而言,祂現在被榮耀和尊貴為冠冕,是坐在寶座上的祭司。因此,猶太人F21談到律法的冠冕、國度的冠冕和祭司職分的冠冕:這一切,正如其他一切一樣,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所有這些都是按照神的命令製作的,並按照祂指示的方式和形式穿戴的;關於冠冕和聖冠的奧秘,請參閱(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8:39、28:36、28:37)。
摩西又拿膏油來,
這膏油是比撒列按照摩西從耶和華那裡領受的指示所製成的。摩西按照吩咐(利未記 8:2-3)將這膏油帶到會幕門口,現在他取用它,並按以下方式使用:膏了帳幕和其中所有的,
即香壇、燈臺和陳設餅桌。使它們成聖;將它們分別出來,奉獻給神聖的用途和事奉。
又用膏油彈在壇上七次,
這是指燔祭壇;膏抹祭壇的命令記載於(出埃及記 30:28)(40:10),但其中並未指示如何以彈灑的方式進行,也未說明彈灑的次數。因此,拉比雅基(Jarchi)承認他的無知,說:「我不知道這七次彈灑是從哪裡來的。」又膏了壇和壇的一切器具;即盆、鏟、碗、肉叉和火盤。又膏了洗濯盆和盆座;這是供祭司洗濯用的;很可能這是在摩西帶亞倫和他的眾子到那裡洗濯他們之前完成的(利未記 8:6),因為似乎最恰當的是在使用之前先將其奉獻為聖,如下文所示:使它們成聖;將它們分別出來,歸為聖用。
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
這油流到他的鬍鬚,流到他內袍的領口,即以弗得的外袍,但並未流到他衣服的邊緣,正如我們錯誤的翻譯(詩篇 133:2)。拉比雅基(Jarchi)說,油首先倒在他的頭上,然後他將油塗抹在他的眉毛之間,用手指來回塗抹,或從一邊眉毛塗到另一邊。邁蒙尼德(Maimonides)F23也給出了類似的描述,並有所補充;他說,油倒在他的頭上,並在他的眉毛之間塗抹,形狀像希臘字母**χ**(chi)。膏抹亞倫所用的油比膏抹會幕、祭壇、洗濯盆及其器具所用的油更多,因為他是基督這位大祭司的卓越預表,被喜樂油膏抹,勝過他的同伴。膏他,使他成聖;這表明他被分別出來,奉獻給祭司的神聖職分。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指出,這次膏抹是在他穿上聖衣之後;儘管有些人認為是在戴上冠冕和聖冠之前完成的:但如果戴上它們是為了完成授職,那麼在執行膏抹儀式時,它們可能會被取下。
摩西又帶亞倫的兒子來,
他的四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到會幕門口;他吩咐並指示他們到那裡,或派人去接他們,或者他可能從院子的一個地方陪同他們到那裡。給他們穿上內袍,用腰帶束上;這些內袍是用細麻布製成的(出埃及記 39:27 出埃及記 39:28),由於內袍很長,垂到腳踝,所以需要腰帶,尤其是在事奉時,以便他們能更迅速地執行任務。又給他們戴上裹頭巾;這些裹頭巾也是用細麻布製成的,與大祭司的冠冕僅在細麻布的捲繞方式上有所不同。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正如以上所有物品的製作,它們的穿戴也都是按照摩西從耶和華那裡領受的指示,摩西在祂家中凡事忠心,遵行祂所吩咐的一切(希伯來書 3:2 希伯來書 3:5)。
他牽了贖罪祭的公牛到會幕,到院子裡的燔祭壇那裡;
也就是說,他按照吩咐(出埃及記 29:10)讓人把公牛牽到那裡。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根據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的說法,他們按的是右手,這並非不可能,藉此他們彷彿將自己的罪轉移到公牛身上,並在公牛身上認罪;承認他們的罪孽,承認他們應當像這隻牲畜一樣死去,這牲畜將作為罪的替代性祭物,其血將潔淨並聖化祭壇,而他們這些有罪的人將在那裡事奉。
摩西宰了公牛,
不是亞倫,也不是他的任何一個兒子,他們當時尚未完全受聖職並就任,而是摩西,如下文所示。摩西取了血;公牛被宰殺時,血被盛在盆中。用指頭把血抹在壇的四角上,周圍都抹了;抹在祭壇的四個角上,這些角位於祭壇的四個角落,他用手指蘸血,塗抹在角上,並用手指來回塗抹;因此說是在祭壇周圍都抹了,因為這些角就是這樣分佈的。潔淨了壇;或稱潔淨了它;不是從道德上的罪惡和污穢中潔淨,祭壇本身無法做到這一點,而是從所有可能存在的禮儀上的污穢中潔淨。又把血倒在壇腳那裡;其餘的血他沒有用在角上。使壇成聖;將它從普通用途中分別出來,歸為聖用。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使它適合獻祭,為罪行贖罪和和好;因此,祭壇本身必須是純潔和聖潔的,以其所能達到的方式。
摩西又取了牛肚上所有的脂油,
稱為「網膜」。肝上的網油;七十士譯本譯為「肝上的葉片」;或「網油」和「肝」,拉比雅基(Jarchi)如此說;肝是分開的,因為他取了一點肝和網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這些部位的脂油,這已多次提及;波斯人及其術士也效仿此舉,如斯特拉波(Strabo)F24和其他人F25所記載;羅馬人也如此,珀爾修斯(Persius)F26也提及;亞里斯多德(Aristotle)F1觀察到,這些部位在肥胖的動物,尤其是綿羊身上,通常都覆蓋著脂油。
只是公牛,連皮帶肉,帶糞,都用火燒在營外。
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指出,有人說這是他自己做的;也有人說這是奉命做的,也就是說,他命令其他人去做,這似乎很可能。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出埃及記 29:14)。
他牽了燔祭的公綿羊來,
這是他奉命要取的兩隻公綿羊中的一隻(利未記 8:2)。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公綿羊的頭上;正如他們之前按手在公牛頭上那樣(參閱利未記 8:14),根據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的說法,他們按的是右手,而且是同時按的;並非像一位著名的語法學家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提及的那樣,先是亞倫,然後是他的兒子們;而是像他自己所說的,他們同時按手。
摩西宰了公綿羊,
七十士譯本明確指出,是摩西宰了這隻公綿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正如他處理公牛的血一樣(利未記 8:15)。
又把公綿羊切成塊子,
切下頭部並將其分成四份。摩西把頭和肉塊並脂油都燒了;甚至全部燒了,如下一節所示。
又用水洗了內臟和腿,
內臟取出,腿切下。摩西就把全羊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是火祭;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參閱(出埃及記 29:18)。
(參吉爾注釋《利未記》8:22)。
【第24節】(參吉爾注釋《利未記》8:22)。
【第25節】(參吉爾注釋《利未記》8:22)。
【第26節】又從耶和華面前的無酵餅籃中,
摩西奉命取用(利未記 8:2),這餅籃是在耶和華已安居的會幕前。取了一個無酵餅;這餅沒有油在裡面或上面。一個調油的餅;這餅是與油混合調製的。一個薄餅;這餅是抹了油的。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這是承接聖職祭公綿羊的脂油和右腿,他從公綿羊身上取下這些,然後將餅放在上面。
又把這一切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的兒子們的手上,等等。
即脂油和右腿,上面放著餅。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9:24)。
摩西從他們手上拿下來,在耶和華面前搖過之後:
燒在壇上的燔祭上;或在燔祭之後,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他指出我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平安祭的右腿被獻上,這本是屬於祭司的;但這次是在祭司承接聖職時,由摩西獻給耶和華的,這右腿似乎屬於摩西,胸也一樣,但胸沒有燒,而是吃了。這位作者還斷言,摩西在承接聖職的七天裡,都穿著白色的內袍或祭袍事奉;他穿著細麻內袍,像祭司一樣,這並非不可能,因為他當時正以祭司的身份執行職務。這是承接聖職的祭物,為馨香之氣;蒙耶和華悅納,因此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也因這祭物而蒙悅納。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即脂油、右腿和餅。
摩西又取了承接聖職祭公綿羊的胸,
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摩西似乎是用自己的手搖獻的,而不是放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手上,將自己的手放在他們手下,像搖獻脂油、右腿和餅那樣,以下的話似乎解釋了原因:因為這是承接聖職祭公綿羊的胸,是摩西的份;
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參閱(出埃及記 29:26)。
摩西又取了膏油和壇上的血,
這血是灑在祭壇周圍的(利未記 8:24),這兩者似乎混合在一起了,因為接著說:灑在亞倫身上(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9:21)。
摩西對亞倫和他的兒子說:
在他獻完公牛、兩隻公綿羊和無酵餅,為他們承接聖職之後:你們要在會幕門口煮肉;這是承接聖職祭公綿羊剩餘的肉,除了脂油、右腿和胸之外的所有部分。又在那裡吃,連同承接聖職籃中的餅;籃中還剩下一些餅,因為每樣餅都取了一塊燒了。正如我所吩咐的,說: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吃;參閱(出埃及記 29:32)。
肉和餅所剩下的,
直到第二天早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吃不完的:你們要用火燒掉;這樣它就不會腐壞,也不會被用於普通或迷信的用途。
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
這是他們承接聖職的時間,持續這麼久;他們每天都有足夠的食物,來自承接聖職祭的公綿羊,他們要煮肉吃。猶太學者F3對於他們應該在哪裡方便感到困惑,因為那個地方是聖潔的;但這些命令不應被視為如此嚴格,以至於他們不能進出,儘管他們不能久留,也不能處理其他事務;而且總是有必要有人輪流在場,謹守耶和華的吩咐;而且他們也總是需要輪流休息;因為不能認為他們在這段時間裡沒有休息,就像沒有食物一樣。直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這日子要持續這麼久。因為七天他要使你們承接聖職;這裡的「他」是指摩西,他以第三人稱稱呼自己,如(出埃及記 29:35)所示。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指出,「滿」字缺失,其意思是,七天滿了,他要使你們承接聖職,完成他們的承接聖職;七天他都在做這件事,在第七天結束時完成。
正如今天所行的,耶和華吩咐要這樣行,
同樣的儀式每天都要重複,直到七天結束;拉比雅基(Jarchi)和亞本·以斯拉(Aben Ezra)都這樣說;拉比雅基指出,他們的拉比們將前一句中的「行」解釋為紅母牛的事務,而後一句「為你們贖罪」則解釋為贖罪日的事務;他們說,從這裡可以學到,大祭司在贖罪日之前必須與自己的家和家人分開七天,焚燒紅母牛的祭司也是如此;其他猶太學者F4也觀察到這一點:但這並非指這兩種情況,而是指亞倫及其眾子目前的承接聖職,以及藉著獻祭為他們贖罪,並使他們成聖,以便在祭司職分中事奉。
所以你們要晝夜七天住在會幕門口,
或者更確切地說,「在」會幕裡面,正如諾爾迪烏斯(Noldius)所翻譯的,因為他們不許出會幕的門(利未記 8:33),而我們的譯本似乎沒有明確說明他們是住在門外還是門內;他們要在那裡繼續,晝夜七天;即他們承接聖職的七天。謹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免得你們死亡;這不是指會幕的職責,以及他們受職後所要承擔的事奉,而是指在他們承接聖職的七天內,他們被吩咐要遵守的。違背的懲罰是死亡,這使得他們更加小心謹慎,以免違犯;這也是更為必要的,因為他們在開始工作時必須是純潔和聖潔的。儘管這可能顯得有些嚴厲,但他們的罪惡會更加嚴重,因為他們被召喚去從事一項神聖而榮耀的工作,並且他們現在正在為此承接聖職;而且對他們的要求是很容易遵守的。然而,摩西為了表明這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出於神的權柄,補充說:因為我受了命令;也就是說,他受命向他們宣告,如果他們不嚴格遵守上述命令,他們就必須預期死亡。
亞倫和他的兒子就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行了。
他們順從地接受了在承接聖職的第一天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並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也如此行;他們在那段時間裡一直待在會幕內,正如所吩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