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利未記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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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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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申了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的命令(利8:1-3),摩西也照此開始並執行了這項任務(利8:4-5)。他首先為他們沐浴並穿上祭司的聖服,先是亞倫,然後是他的眾子;同時也膏抹了會幕、祭壇及其一切器具,以及亞倫本人(利8:6-13)。接著,他宰殺了作贖罪祭的公牛、作燔祭的公綿羊,以及作承接聖職祭的公綿羊;並按照指示處理了血、脂油、右腿和胸,以及隨附的素祭(利8:14-30)。本章最後以一些指示作結,關於煮食祭肉、焚燒剩餘部分,以及晝夜七天謹守耶和華的吩咐(利8:31-36)。

【第1節】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以下關於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的段落,根據拉比雅基(Jarchi)的說法,是在會幕設立前七天頒布的;但我認為這似乎是在會幕設立之後頒布的,因為耶和華在會幕中說了前面各章所記載的一切事。在祂頒布了關於獻祭的律法之後,祂便重申了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的命令,好讓他們可以獻祭。說:如下。

【第2節】

「你帶亞倫和他的兒子一同來,
這意思是,吩咐他們前來,或派人傳話給他們,讓他們在指定時間出現在會幕門口,在那裡舉行並完成了承接聖職的儀式(利未記 8:3)。摩西記錄此事,是為了表明他所做的一切都有神聖的授權,並非出於對他兄弟的偏愛和情感,也不是因為他與其家族的親屬關係,才授予他及其家族祭司職分,而是出於耶和華的命令;亞倫也並非自取這榮耀,而是蒙神所召(希伯來書 5:4)。「並要帶上聖衣、膏油、一隻公牛作贖罪祭、兩隻公綿羊、一籃無酵餅。」這些都是在承接聖職時與膏油一同使用的。亞倫要用膏油受膏,會幕和祭壇也要受膏;公牛要作贖罪祭,其中一隻公綿羊要作亞倫及其眾子的燔祭,另一隻公綿羊則是承接聖職祭的公綿羊;從無酵餅籃中要取出一塊各樣的餅,與其他物品一同搖獻並焚燒,這就完成了承接聖職的儀式。然而,與預表大祭司基督耶穌的承接聖職不同,這裡沒有誓言,使徒也指出了這一區別(希伯來書 7:21),參閱(出埃及記 29:1 出埃及記 29:2)。

【第3節】

「又招聚全會眾到會幕門口。」
這指的是各支派的首領和百姓的長老,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解釋的;因為全體百姓,每一個個體,不可能都聚集在一起。到會幕門口;這裡將會幕門口視為整個院子本身,儘管在這種場合,無疑聚集了盡可能多的人,以便進入院子或圍繞院子,作為亞倫及其眾子莊嚴受任祭司職分的見證人。

【第4節】

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會眾都聚集在會幕門口。
他召集了亞倫和他的眾子,以及百姓的首領到會幕門口,他自己也來了,並帶來了聖衣、膏油和祭物,即承接聖職所需的一切。根據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的說法,這是在亞達月(Adar)或二月二十三日;但這似乎更晚,可能在尼散月(Nisan)或三月初,逾越節開始之前(參閱民數記 9:1-5)。

【第5節】

摩西對會眾說:
他召集了他們之後,向他們說明了召集他們的原因,這並非他自己所為,而是出於神的指示:「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即接下來關於亞倫及其眾子受聖職作祭司,以及授予他們職分,並伴隨各種儀式和禮節,他們將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第6節】

摩西帶亞倫和他的兒子到洗濯盆那裡,在會幕院子裡,用清水洗他們;
這表明那些承載耶和華器皿、獻上百姓祭物的人應當潔淨;所有在神家中擔任公職的人都應當手潔心清,以清潔的良心持守信仰的奧秘,並過著純潔聖潔的生活;事實上,所有被立為神的君王和祭司的聖徒,都已在耶穌的寶血中洗淨了他們的罪(啟示錄 1:5 啟示錄 1:6)。

【第7節】

摩西給亞倫穿上內袍,
就是那件緊貼身體的細麻繡花內袍(出埃及記 28:39)。所有的聖衣都按照這裡所列的順序穿上;確實沒有提到細麻褲,因為很可能亞倫是在會幕的某個房間裡,或在來到會幕之前,自己穿上的;在全會眾面前穿上或讓人穿上這些衣物並不雅觀。又用腰帶給他束上;就是那條用針線繡成的腰帶,用來束緊細麻內袍,與後面提到的以弗得的巧工帶子不同(出埃及記 28:39)。又給他穿上外袍;就是以弗得的外袍,其下擺有金鈴鐺和石榴(出埃及記 28:31-35)。又給他穿上以弗得;這以弗得是用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織成的,有兩條肩帶,上面鑲有兩塊紅瑪瑙,刻著十二支派的名字(出埃及記 28:6-12)。又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給他束上,將以弗得繫在他身上;這帶子與以弗得的材料相同,用來將以弗得緊緊束在他身上。關於這些聖衣的奧秘意義,請參閱(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8:39、28:31、28:32、28:33、28:34、28:35、28:6、28:7、28:8、28:9、28:10、28:11、28:12)。

【第8節】

又把胸牌給他戴上,
這胸牌與以弗得的材料相同,戴在以弗得上面,並固定在以弗得之上。又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這也是摩西所做的,正如其他一切一樣;沒有理由將此歸於神聖的工作,與其他工作區分開來;這些似乎就是鑲嵌在胸牌上的十二塊寶石,其名稱已在(出埃及記 27:17-20)中給出;如果不是指這些,這裡就沒有對它們的說明了;但在(出埃及記 29:8-14)中,對寶石及其鑲嵌在胸牌上的情況有說明,卻沒有提到烏陵和土明,而這裡提到了它們,卻沒有提到寶石;這似乎很清楚,它們必定是同一回事;(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8:30)。

【第9節】

又將冠冕戴在他頭上,
這冠冕是用細麻布製成的,是一條相當長的細麻布纏繞在他的頭上(出埃及記 28:39)。又將金牌,就是聖冠,戴在冠冕前面;這金牌戴在大祭司的額頭上,從一耳到另一耳,用一條藍色帶子固定在冠冕上,上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的字樣(出埃及記 28:36 出埃及記 28:37)。因此這裡稱之為聖冠:這既表明大祭司的神聖性,也表明其尊貴,預表基督本身就是聖潔,對祂的百姓而言,祂現在被榮耀和尊貴為冠冕,是坐在寶座上的祭司。因此,猶太人F21談到律法的冠冕、國度的冠冕和祭司職分的冠冕:這一切,正如其他一切一樣,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所有這些都是按照神的命令製作的,並按照祂指示的方式和形式穿戴的;關於冠冕和聖冠的奧秘,請參閱(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8:39、28:36、28:37)。

【第10節】

摩西又拿膏油來,
這膏油是比撒列按照摩西從耶和華那裡領受的指示所製成的。摩西按照吩咐(利未記 8:2-3)將這膏油帶到會幕門口,現在他取用它,並按以下方式使用:膏了帳幕和其中所有的,
即香壇、燈臺和陳設餅桌。使它們成聖;將它們分別出來,奉獻給神聖的用途和事奉。

【第11節】

又用膏油彈在壇上七次,
這是指燔祭壇;膏抹祭壇的命令記載於(出埃及記 30:28)(40:10),但其中並未指示如何以彈灑的方式進行,也未說明彈灑的次數。因此,拉比雅基(Jarchi)承認他的無知,說:「我不知道這七次彈灑是從哪裡來的。」又膏了壇和壇的一切器具;即盆、鏟、碗、肉叉和火盤。又膏了洗濯盆和盆座;這是供祭司洗濯用的;很可能這是在摩西帶亞倫和他的眾子到那裡洗濯他們之前完成的(利未記 8:6),因為似乎最恰當的是在使用之前先將其奉獻為聖,如下文所示:使它們成聖;將它們分別出來,歸為聖用。

【第12節】

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
這油流到他的鬍鬚,流到他內袍的領口,即以弗得的外袍,但並未流到他衣服的邊緣,正如我們錯誤的翻譯(詩篇 133:2)。拉比雅基(Jarchi)說,油首先倒在他的頭上,然後他將油塗抹在他的眉毛之間,用手指來回塗抹,或從一邊眉毛塗到另一邊。邁蒙尼德(Maimonides)F23也給出了類似的描述,並有所補充;他說,油倒在他的頭上,並在他的眉毛之間塗抹,形狀像希臘字母**χ**(chi)。膏抹亞倫所用的油比膏抹會幕、祭壇、洗濯盆及其器具所用的油更多,因為他是基督這位大祭司的卓越預表,被喜樂油膏抹,勝過他的同伴。膏他,使他成聖;這表明他被分別出來,奉獻給祭司的神聖職分。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指出,這次膏抹是在他穿上聖衣之後;儘管有些人認為是在戴上冠冕和聖冠之前完成的:但如果戴上它們是為了完成授職,那麼在執行膏抹儀式時,它們可能會被取下。

【第13節】

摩西又帶亞倫的兒子來,
他的四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到會幕門口;他吩咐並指示他們到那裡,或派人去接他們,或者他可能從院子的一個地方陪同他們到那裡。給他們穿上內袍,用腰帶束上;這些內袍是用細麻布製成的(出埃及記 39:27 出埃及記 39:28),由於內袍很長,垂到腳踝,所以需要腰帶,尤其是在事奉時,以便他們能更迅速地執行任務。又給他們戴上裹頭巾;這些裹頭巾也是用細麻布製成的,與大祭司的冠冕僅在細麻布的捲繞方式上有所不同。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正如以上所有物品的製作,它們的穿戴也都是按照摩西從耶和華那裡領受的指示,摩西在祂家中凡事忠心,遵行祂所吩咐的一切(希伯來書 3:2 希伯來書 3:5)。

【第14節】

他牽了贖罪祭的公牛到會幕,到院子裡的燔祭壇那裡;
也就是說,他按照吩咐(出埃及記 29:10)讓人把公牛牽到那裡。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根據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的說法,他們按的是右手,這並非不可能,藉此他們彷彿將自己的罪轉移到公牛身上,並在公牛身上認罪;承認他們的罪孽,承認他們應當像這隻牲畜一樣死去,這牲畜將作為罪的替代性祭物,其血將潔淨並聖化祭壇,而他們這些有罪的人將在那裡事奉。

【第15節】

摩西宰了公牛,
不是亞倫,也不是他的任何一個兒子,他們當時尚未完全受聖職並就任,而是摩西,如下文所示。摩西取了血;公牛被宰殺時,血被盛在盆中。用指頭把血抹在壇的四角上,周圍都抹了;抹在祭壇的四個角上,這些角位於祭壇的四個角落,他用手指蘸血,塗抹在角上,並用手指來回塗抹;因此說是在祭壇周圍都抹了,因為這些角就是這樣分佈的。潔淨了壇;或稱潔淨了它;不是從道德上的罪惡和污穢中潔淨,祭壇本身無法做到這一點,而是從所有可能存在的禮儀上的污穢中潔淨。又把血倒在壇腳那裡;其餘的血他沒有用在角上。使壇成聖;將它從普通用途中分別出來,歸為聖用。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使它適合獻祭,為罪行贖罪和和好;因此,祭壇本身必須是純潔和聖潔的,以其所能達到的方式。

【第16節】

摩西又取了牛肚上所有的脂油,
稱為「網膜」。肝上的網油;七十士譯本譯為「肝上的葉片」;或「網油」和「肝」,拉比雅基(Jarchi)如此說;肝是分開的,因為他取了一點肝和網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這些部位的脂油,這已多次提及;波斯人及其術士也效仿此舉,如斯特拉波(Strabo)F24和其他人F25所記載;羅馬人也如此,珀爾修斯(Persius)F26也提及;亞里斯多德(Aristotle)F1觀察到,這些部位在肥胖的動物,尤其是綿羊身上,通常都覆蓋著脂油。

【第17節】

只是公牛,連皮帶肉,帶糞,都用火燒在營外。
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指出,有人說這是他自己做的;也有人說這是奉命做的,也就是說,他命令其他人去做,這似乎很可能。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出埃及記 29:14)。

【第18節】

他牽了燔祭的公綿羊來,
這是他奉命要取的兩隻公綿羊中的一隻(利未記 8:2)。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公綿羊的頭上;正如他們之前按手在公牛頭上那樣(參閱利未記 8:14),根據他爾根·約拿單(Targum of Jonathan)的說法,他們按的是右手,而且是同時按的;並非像一位著名的語法學家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提及的那樣,先是亞倫,然後是他的兒子們;而是像他自己所說的,他們同時按手。

【第19節】

摩西宰了公綿羊,
七十士譯本明確指出,是摩西宰了這隻公綿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正如他處理公牛的血一樣(利未記 8:15)。

【第20節】

又把公綿羊切成塊子,
切下頭部並將其分成四份。摩西把頭和肉塊並脂油都燒了;甚至全部燒了,如下一節所示。

【第21節】

又用水洗了內臟和腿,
內臟取出,腿切下。摩西就把全羊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是火祭;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參閱(出埃及記 29:18)。

【第23節】

(參吉爾注釋《利未記》8:22)。

【第24節】

(參吉爾注釋《利未記》8:22)。

【第25節】

(參吉爾注釋《利未記》8:22)。

【第26節】

又從耶和華面前的無酵餅籃中,
摩西奉命取用(利未記 8:2),這餅籃是在耶和華已安居的會幕前。取了一個無酵餅;這餅沒有油在裡面或上面。一個調油的餅;這餅是與油混合調製的。一個薄餅;這餅是抹了油的。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這是承接聖職祭公綿羊的脂油和右腿,他從公綿羊身上取下這些,然後將餅放在上面。

【第27節】

又把這一切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的兒子們的手上,等等。
即脂油和右腿,上面放著餅。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9:24)。

【第28節】

摩西從他們手上拿下來,在耶和華面前搖過之後:
燒在壇上的燔祭上;或在燔祭之後,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他指出我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平安祭的右腿被獻上,這本是屬於祭司的;但這次是在祭司承接聖職時,由摩西獻給耶和華的,這右腿似乎屬於摩西,胸也一樣,但胸沒有燒,而是吃了。這位作者還斷言,摩西在承接聖職的七天裡,都穿著白色的內袍或祭袍事奉;他穿著細麻內袍,像祭司一樣,這並非不可能,因為他當時正以祭司的身份執行職務。這是承接聖職的祭物,為馨香之氣;蒙耶和華悅納,因此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也因這祭物而蒙悅納。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即脂油、右腿和餅。

【第29節】

摩西又取了承接聖職祭公綿羊的胸,
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摩西似乎是用自己的手搖獻的,而不是放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手上,將自己的手放在他們手下,像搖獻脂油、右腿和餅那樣,以下的話似乎解釋了原因:因為這是承接聖職祭公綿羊的胸,是摩西的份;
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參閱(出埃及記 29:26)。

【第30節】

摩西又取了膏油和壇上的血,
這血是灑在祭壇周圍的(利未記 8:24),這兩者似乎混合在一起了,因為接著說:灑在亞倫身上(參吉爾注釋《出埃及記》29:21)。

【第31節】

摩西對亞倫和他的兒子說:
在他獻完公牛、兩隻公綿羊和無酵餅,為他們承接聖職之後:你們要在會幕門口煮肉;這是承接聖職祭公綿羊剩餘的肉,除了脂油、右腿和胸之外的所有部分。又在那裡吃,連同承接聖職籃中的餅;籃中還剩下一些餅,因為每樣餅都取了一塊燒了。正如我所吩咐的,說: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吃;參閱(出埃及記 29:32)。

【第32節】

肉和餅所剩下的,
直到第二天早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吃不完的:你們要用火燒掉;這樣它就不會腐壞,也不會被用於普通或迷信的用途。

【第33節】

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
這是他們承接聖職的時間,持續這麼久;他們每天都有足夠的食物,來自承接聖職祭的公綿羊,他們要煮肉吃。猶太學者F3對於他們應該在哪裡方便感到困惑,因為那個地方是聖潔的;但這些命令不應被視為如此嚴格,以至於他們不能進出,儘管他們不能久留,也不能處理其他事務;而且總是有必要有人輪流在場,謹守耶和華的吩咐;而且他們也總是需要輪流休息;因為不能認為他們在這段時間裡沒有休息,就像沒有食物一樣。直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這日子要持續這麼久。因為七天他要使你們承接聖職;這裡的「他」是指摩西,他以第三人稱稱呼自己,如(出埃及記 29:35)所示。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指出,「滿」字缺失,其意思是,七天滿了,他要使你們承接聖職,完成他們的承接聖職;七天他都在做這件事,在第七天結束時完成。

【第34節】

正如今天所行的,耶和華吩咐要這樣行,
同樣的儀式每天都要重複,直到七天結束;拉比雅基(Jarchi)和亞本·以斯拉(Aben Ezra)都這樣說;拉比雅基指出,他們的拉比們將前一句中的「行」解釋為紅母牛的事務,而後一句「為你們贖罪」則解釋為贖罪日的事務;他們說,從這裡可以學到,大祭司在贖罪日之前必須與自己的家和家人分開七天,焚燒紅母牛的祭司也是如此;其他猶太學者F4也觀察到這一點:但這並非指這兩種情況,而是指亞倫及其眾子目前的承接聖職,以及藉著獻祭為他們贖罪,並使他們成聖,以便在祭司職分中事奉。

【第35節】

所以你們要晝夜七天住在會幕門口,
或者更確切地說,「在」會幕裡面,正如諾爾迪烏斯(Noldius)所翻譯的,因為他們不許出會幕的門(利未記 8:33),而我們的譯本似乎沒有明確說明他們是住在門外還是門內;他們要在那裡繼續,晝夜七天;即他們承接聖職的七天。謹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免得你們死亡;這不是指會幕的職責,以及他們受職後所要承擔的事奉,而是指在他們承接聖職的七天內,他們被吩咐要遵守的。違背的懲罰是死亡,這使得他們更加小心謹慎,以免違犯;這也是更為必要的,因為他們在開始工作時必須是純潔和聖潔的。儘管這可能顯得有些嚴厲,但他們的罪惡會更加嚴重,因為他們被召喚去從事一項神聖而榮耀的工作,並且他們現在正在為此承接聖職;而且對他們的要求是很容易遵守的。然而,摩西為了表明這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出於神的權柄,補充說:因為我受了命令;也就是說,他受命向他們宣告,如果他們不嚴格遵守上述命令,他們就必須預期死亡。

【第36節】

亞倫和他的兒子就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行了。
他們順從地接受了在承接聖職的第一天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並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也如此行;他們在那段時間裡一直待在會幕內,正如所吩咐的。

【腳註】
F21 Pirke Abot, c. 4. sect. 13. 《父訓》第四章第13節。
F23 In Misn. Ceritot, c. 1. sect. 1. 《密示拿》克里托特篇,第一章第一節。
F24 Geograph. l. 15. p. 504. 《地理學》第15卷第504頁。
F25 "Omentum in flamma pingue" Catullus. 卡圖盧斯:「火焰中肥美的網膜」。
F26 "Tot tibi cum in flammis" Satyr. 2. 珀爾修斯《諷刺詩》第二首:「當火焰中如此多的東西」。
F1 Hist. Animal. l. 3. c. 17. 《動物史》第三卷第17章。 【第22節】
F2 ( Myalmh ) "plenitudinum", Montanus; "impletionum, [vel] potius completionum", Drusius; Heb. "impletionum", Piscator. **מִלּוּאִים**(milluim):「充滿」,蒙塔努斯;「充滿,或更確切地說,完成」,德魯修斯;希伯來文:「充滿」,皮斯卡托。
F3 Aben Ezra, Hiscuni in loc. 亞本·以斯拉,《希斯庫尼》此處。
F4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Yoma, c. 1. sect. 1. & in Parah, c. 3. sect. 1. 邁蒙尼德和巴特諾拉,《密示拿》約瑪篇,第一章第一節;以及《帕拉》篇,第三章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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