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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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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素祭的律法,並說明其構成:細麵、澆油、放乳香(利2:1)。以及如何處理:一部分在壇上焚燒,其餘歸祭司所有(利2:2-3, 8-10)。又說明素祭若在爐中烤、在煎盤上作、或在鍋中煎,應如何處理(利2:4-7)。本章也禁止在素祭中使用酵和蜜(利2:11),並規定必須使用鹽(利2:13)。最後,說明初熟之物的素祭應如何獻上及處理(利2:12, 14-16)。
【第1節】人若向耶和華獻素祭,他的供物要用細麵。
或作「當一個靈魂」,而溫格羅斯(Onkelos)將其譯為「一個人」,因人有其更尊貴的部分;猶太人認為,此處使用「靈魂」一詞,是因為這裡所說的素祭(Minchah)是甘心祭,是全心全意獻上的;如此獻祭的人,就如同將自己的靈魂獻給主一樣F19。有些素祭是按特定時間規定必須獻上的,例如每日的獻祭、祭司的受膏禮、搖捆祭(出29:40-41;利6:20;23:13)。但此處所指是甘心祭;因此說「人若向耶和華獻」。希伯來文**מִנְחָה**(minchah,素祭)可能源自**נָחָה**(nachah,帶來/獻上),因此是各種祭物的通稱;或源自**הִנִּיחַ**(hinniah,使人愉悅),因它像其他祭物一樣,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祭。另有人認為它源自**מָנַח**(manach),此字根不常用,在迦勒底語中意為禮物或供物,此字在此意義上用於創世記32:13, 20。
他的供物要用細麵:即麥子磨成的麵粉(出29:2),因為猶太人說,除了麥子,沒有別的細麵,這就是素祭的材料(代上21:23)。這必須是上好的麥子磨成的細麵;因為所有祭物,無論是私人的還是公眾的,都必須是最好的,並且要從以出產上好麥子聞名的地方帶來;最好的細麵產地是米克瑪斯(Mechmas)和米佐尼卡(Mezonicha),其次是山谷中的卡法林(Caphariim);雖然可以從以色列地的任何地方取用,但主要來自這些地方F20。根據猶太文士F21的說法,素祭所用細麵的最少量是以法十分之一,約為三品脫半又半品脫的五分之一。基督是素祭的預表;祂的犧牲取代了素祭,並終止了它(詩40:7-8;但9:27)。祂的肉是真食物,是真正的肉或餅,與這預表的素祭不同(約6:55)。細麵象徵基督的精選、卓越和純潔;祂位格的尊貴,祂超越天使和世人,是萬人中之首選;祂人性本質的純潔,沒有原罪的糠秕,以及祂犧牲的無瑕疵。麥子磨成的細麵是製作麵包的材料,是人類主要食物,能堅固人心,滋養身體,是維持和支持生命的手段;它恰當地象徵基督,生命的糧,聖徒藉此在屬靈生命中得到支持,被堅固以行出生命之舉,並被滋養以進入永生,祂作為素祭,被稱為神的糧(利21:6, 8;約6:33)。
他要澆上油:正如拉比雅爾基(Jarchi)所觀察,要澆在全部細麵上,因為油與細麵混合,並且要使用最好的油;雖然可以從以色列地任何地方帶來,以色列是產橄欖油之地,但主要產油地是提哥亞(Tekoah),其次是約旦河外的拉迦(Ragab),油通常從這些地方帶來F23。根據革順(Gersom)從智者那裡得到的說法,通常的用量是每十分之一以法細麵配一羅革(log,約半品脫)油,邁蒙尼德(Maimonides)F24也同意此說;革順在此處觀察到,應當先將一部分油倒入器皿底部,然後放入細麵,再將一部分油澆在上面並混合。油象徵聖靈的恩典,毫無限制地澆灌在基督身上,是喜樂的油,祂受膏超越祂的同伴,並因此得名彌賽亞或基督,即受膏者;祂受膏為先知、祭司和君王,這使祂對祂的子民極其可慕和喜悅,祂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詩45:7;歌1:3)。
又加上乳香:正如拉比雅爾基的注釋,加在細麵的一部分上;據他所說,獻素祭的人將一把乳香放在細麵的一側;這樣做的原因是,乳香不像油那樣與細麵混合,也不與細麵一同被取走F26;根據革順的說法,乳香的量是一把。這象徵基督,即素祭,對神和祂的子民而言,是馨香可悅的:猶太文士們觀察到,將油澆在細麵上並混合,以及加上乳香,可以由外人,即獻素祭的人來做,但將祭物帶到祭司那裡之後的步驟,則由祭司來完成F1。
【第2節】他要把供物帶到亞倫的子孫祭司那裡。
這就是他所做的一切;他將供物交給祭司,祭司再將其帶到祭壇,即祭壇的西南角F2。根據邁蒙尼德F3的說法,獻祭的順序是這樣的:
祭司要從其中取出一把細麵和油:即混合在一起的細麵和油:猶太人說F4,這是用右手取的,這很可能,因為通常都用右手。他勒目學者如此描述取一把的方式:祭司將三根手指伸過手掌,在盤子或鍋中抓取一把,然後用拇指在上方,小指在下方將其刮平;這是聖所中最困難的服事F5。然而,邁蒙尼德F6駁斥了這種困難的說法,並說這是以人們通常抓取任何東西的方式進行的:但巴爾特諾拉(Bartenora)說F7,這不是通常的方式,而是如前所述。祭司將手指側面伸入細麵中,用手指側面在手中抓取細麵,只取三指的量,放在手掌上,不多不少;為了不堆積或溢出,他用拇指在上方,小指在下方將其刮平;他根據革瑪拉(Gemara)和他老師的教導,堅稱這是聖所中最困難的服事之一:
和所有的乳香:這不是與一把細麵和油一起取的;因為如果一把細麵中含有哪怕是極少量的乳香,那也是不對的F8;因為乳香在帶來時是放在細麵的一側,當取一把細麵時,乳香則全部取走,放在細麵上:
祭司要把這把細麵和油,連同乳香,作為記念燒在壇上:即他要將一把細麵和油連同乳香焚燒,作為「記念」;這要麼是提醒耶和華祂對祂子民的慈愛,以及祂與他們所立的聖約和應許,詩篇20:3暗示了這一點;要麼是提醒獻祭者,基督為他的罪所獻的偉大犧牲,祂將成為他的素祭:這是耶和華在這祭物中所享有的部分,與祂的敬拜有關,正如迪厄(De Dieu)所觀察,所用的詞有時就是這個意思:
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見利未記1:9的吉爾注釋)。
【第3節】素祭所剩的,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
這不僅顯示了主對祭司生計的關懷,使徒也從中論證了對福音事奉者的支持(林前9:13-14),而且表明那些藉著基督被立為神的祭司的人,有權憑信心以基督為素祭而得飽足;基督就是那祭壇和素祭,除了這樣的人,無人有權吃。
這是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最神聖的物;在猶太人看來,有些祭物只是聖物,或如他們所稱的「輕」聖物,是相對而言的;另一些則是「重」聖物,或至聖之物;或如原文所說,「聖中之聖」,是所有祭物中最神聖的。
【第4節】你若獻爐中烤的素祭,
這是另一種素祭,或以另一種形式獻上;前一種只是細麵和油混合,加上乳香,但這種是做成餅,在爐中烤,而不是在其他器皿中烤,根據猶太傳統F9;凡說「我獻爐中烤的素祭」的人,就不能獻其他方式烤的;這種素祭是做成餅和薄餅,然後烤,如下所述:
就要用細麵作成無酵餅,與油調和,或是無酵薄餅,抹上油;根據猶太人F11的說法,這些是這樣製作的:祭司在製作之前將油倒入器皿中,然後加入細麵,再在上面澆油,混合,揉麵,烘烤,切成碎片,再在上面澆油,混合,然後再次澆油,取一把,這是四分之一欣的油,分給各個餅;他們說,餅必須混合,薄餅必須抹油;餅是混合的,但薄餅不是;薄餅是抹油的,但餅不是。油象徵聖靈在基督和祂子民身上的恩典;無酵則象徵獻上基督這素祭時的真誠和真實。
【第5節】你若獻煎盤上作的素祭,
這煎盤沒有邊緣或蓋子,麵糊在上面是硬的,以免流出:
就要用細麵,無酵,與油調和;意義與前述相同。
【第6節】你要把餅擘成塊子。
這與燔祭的切割(利1:6, 12)相呼應,意義相同;(見利未記1:6和1:12的吉爾注釋)。據說F12,所有在器皿中預備的素祭都必須切成塊;以色列人的素祭,一個餅對折成兩塊,兩塊再對折成四塊,然後分開,每塊約橄欖大小:
又澆上油;切成塊後澆油,(見利未記2:4的吉爾注釋)。
這是素祭;如同細麵素祭,或爐中烤的素祭一樣。
【第7節】你若獻鍋中煎的素祭,
有人問F13,煎盤和鍋有何區別?煎盤有蓋,但鍋沒有蓋;煎盤深,其麵糊流動或稀薄,但鍋是平坦的,其麵糊硬或稠;邁蒙尼德F14如此解釋:煎盤是深器皿,周圍有邊緣,在其中烘烤的麵糊稀薄且流動;鍋是沒有邊緣的器皿,因此其麵糊硬或稠,以免流動:現在,所有這些混合麵粉、揉麵、烘烤、煎炸和切塊的行為,以及在祭壇上焚燒一部分,都象徵著基督為我們獻祭時所受的痛苦,既是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也是我們信心的食物:
就要用細麵與油作;如同前面提到的其他種類的素祭。
【第8節】要把這些東西作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
或帶到會幕,耶和華的殿,或帶到耶和華的祭司那裡,如下文所述:
獻給祭司的時候;由獻祭者獻給祭司:
祭司就要把供物帶到壇前;帶到祭壇的西南角F15。
【第9節】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記念。
即取一把;如同細麵素祭(利2:2),也如同爐中烤、煎盤上作或鍋中煎的素祭的碎塊:
燒在壇上;即記念或一把:
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見利未記1:9的吉爾注釋)。
【第10節】素祭所剩的,
未被火焚燒的部分:
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大祭司先取他的份,然後是普通祭司:
這是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最神聖的物;(見利未記2:3的吉爾注釋)。
【第11節】凡你們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用酵作成。
酵可以用在平安祭和搖祭的餅中(利7:13;23:17),但不可用在素祭中;不僅是焚燒的那一把,連亞倫和他的子孫所吃的其餘部分也不可用酵;因為規定F16是這樣:
因為你們不可燒酵,也不可燒蜜,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正如酵用於某些祭物,蜜也與初熟之物一同獻上(代下31:5),但兩者都不可用於火祭;它們被禁止焚燒:有人認為禁止它們的原因是,異教徒在他們的祭祀中使用它們,所以邁蒙尼德F18認為,不應效法他們的習俗;確實,蜜曾用於異教祭祀:荷馬(Homer)稱蜜為眾神的甜食F19,是他們所渴望的;保薩尼亞斯(Pausanias)F20也記載,伊利斯人(Eleans)按照古老習俗,在祭壇上獻上乳香和混有蜜的麥子:波菲利(Porphyry)F21觀察到,大多數古老的祭祀都是清醒的,先是水祭,然後是蜜祭,蜜是蜜蜂預備好的,是濕潤果實的初熟之物,接著是油祭,最後是酒祭;埃及人在他們的祭祀中使用蜜F23;或者原因是因為它與酵的發酵性質相似,正如亞本以斯拉(Aben Ezra)所說,焚燒時會發出惡臭,這不適合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或者更可能是因為它象徵罪和罪惡的享樂。巴力哈圖林(Baal Hatturim)在此處說,人性的敗壞對人來說甜如蜜,並暗示這就是禁止它的原因:它向我們表明,那些憑信心以基督為食的人,應當放棄罪惡的私慾和享樂;那些願意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人,不應期望甜美,而應期望苦澀,即今生為基督緣故所受的苦難、羞辱和逼迫。
【第12節】至於初熟之物所獻的供物,你們可以獻給耶和華。
或作「在供物中」或「與供物一同」,如有些人所譯;即與初熟之物的供物一同,酵和蜜可以獻上:阿拉伯譯本非常明確,「但至於初熟之物的祭物,你們應當將兩者都獻給神」;正如前面所觀察,它們可以獻上;所以約拿單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說:
「因為初熟之物的有酵餅應當獻上,初熟之物時期的棗子;果實連同其蜜應當獻上,祭司要吃它們。」
【第13節】凡你獻的素祭都要用鹽調和。
鹽使食物有滋味,並防止腐敗;這象徵基督作為素祭,對祂的子民而言是可口的、可悅的,祂是可口的食物,是他們靈魂所愛的,對父神而言也是如此,祂喜悅基督的犧牲;也象徵祂犧牲的永恆性,其功效始終如一,以及祂作為素祭的永恆性,祂是那存到永生的食物(約6:27);也象徵那些憑信心以祂為食的人,其莊重和恩典的言行(可9:50;西4:6)。
在你的素祭上,不可缺少你神立約的鹽;這似乎暗示了素祭和所有其他祭物使用鹽的原因,因為鹽是聖約永恆性的象徵,因此聖約被稱為鹽約(民18:19),即祭司職分的聖約,這些祭物屬於此聖約(民25:13);因此約拿單他爾根說:
【第14節】你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的素祭,
根據亞本以斯拉的說法,這不是任何必須獻的初熟之物,如逾越節、五旬節或住棚節的祭物,而是甘心祭;但拉比雅爾基認為這應理解為俄梅珥(Omer)的素祭(利23:13-14),革順也持此觀點,這是在尼散月十六日獻上的;這也是猶太文士們F2的普遍看法:
就要把大麥穗子,用火烤了,碾碎,作為初熟之物的素祭;這些是大麥穗子,在亞筆月(Abib)開始成熟,這個月因此得名,這裡用的就是這個詞;這些穗子用火烤乾,因為它們是青綠濕潤的,否則無法磨碎;因為根據革順的說法,這些穗子後來被磨成細麵:
就是打出來的穗子,作細麵;因此製成最細的麵粉:初熟之物是基督的預表,祂被稱為初熟之果(林前15:23);將麥穗打碎,用火烤乾,再磨碎,都象徵基督的受苦。
【第15節】你也要在上面澆油,加上乳香。
或澆在烤乾的麥穗上,或澆在磨好的細麵上;如同油和乳香澆在細麵上,以及烤好的餅和薄餅上(利2:1, 4, 5, 7)。
這是素祭;其中一種,與其餘的素祭相似。
【第16節】祭司要把其中一部分碾碎的穀子,
從中取出作為記念的部分,與素祭的細麵和餅的一把相同:
和一部分油,連同所有的乳香,都燒在壇上;如同其他素祭所做的:
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見(利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