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士師記

第三章

【第3章】

本章記載了留在迦南地考驗以色列的列國,這些國家成了以色列的網羅(士3:1-7);以色列因犯罪服事米所波大米王,後由俄陀聶解救(士3:8-11);以色列又臣服摩押人,後由以笏暗殺摩押王並成功逃脫而得自由(士3:12-30);以及珊迦用趕牛棍擊殺大量非利士人(士3:31)。

【第1節】

現在這些就是耶和華所留下,要藉著他們考驗以色列的列國。這些國家在後文(士3:3, 3:5)有提及。

【甚至】所有那些不認識迦南一切戰事的以色列人;指約書亞和在他領導下的以色列民,在他們初入迦南地並征服該地時,與迦南人所打的那些仗。當時這些以色列人尚未出生,或年紀尚幼,不曾知曉這些戰事,至少那時還不能上陣作戰。

【第2節】

只是為了讓以色列的後代子孫能夠認識並學習戰爭。也就是說,這些國家被留在迦南地,是為了讓以色列的年輕一代透過與他們的戰爭和衝突,學習戰爭的藝術,並習慣軍事訓練;若沒有這些國家留下與他們交戰,他們就會對此一無所知。此外,正如拉比雅爾基(Jarchi)和金奇(Kimchi)所觀察到的,他們的父輩在約書亞時代無需學習戰爭藝術,因為神為他們爭戰;他們不是靠自己的手臂和刀劍,而是靠神奇妙的能力佔領了這地。但現在,這已不再是預期的方式,迦南人被留在他們中間,是為了讓他們被訓練掌握戰爭事務的知識,以便也能夠教導他們的子孫軍事藝術;他們應當運用這能力來順服神的命令,驅逐迦南人的殘餘勢力,而不是沉溺於懶惰和怠惰。儘管有些人認為,其意義是神將這些國家留在他們中間,是為了讓他們認識戰爭是什麼,以及戰爭的悲慘後果;並認識到獨自與敵人作戰(像其他人一樣),與耶和華與他們同在並為他們爭戰(像他為他們的父輩所做的那樣)之間的區別。

【至少那些以前對此一無所知的人】;指那些尚未出生,或年紀尚幼無法持械作戰,或學習戰爭藝術的人。

【第3節】

就是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他們所統治的地方是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和以革倫;參(書13:3)。其中三個城市——迦薩、亞實基倫和以革倫——在約書亞死後曾被猶大支派攻取(士1:18);但他們很快又奪回了這些城市,或許是藉助了另外兩個城市的幫助。非利士人最初是埃及人,但後來從那裡遷徙到這些地區定居,早在亞伯拉罕時代就已在此,在後來的時代中,他們是以色列人非常麻煩的鄰居;參(創10:14, 21:32, 21:33)。

【和所有的迦南人】;這些是迦南地的一個特定支派或民族,居住在海邊和約旦河沿岸(民13:29);否則,這就是對七個民族的統稱。

【和西頓人】;著名的西頓城居民,其名源於迦南的長子(創10:15)。

【和住在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位於迦南地北部。

【從巴力黑門山】;黎巴嫩山的東部,與巴力迦得相同,是敬拜巴力的地方。

【直到哈馬口】;迦南地北部的邊界,此入口通往黎巴嫩山脈和安提黎巴嫩山脈之間的谷地;參(民34:8, 書11:3, 13:5)。

【第4節】

他們被留下是為了藉著他們考驗以色列。他們被留在迦南地,不僅是為了讓以色列人習慣戰爭,考驗他們的勇氣,也是為了考驗他們對神的忠誠。

【要知道他們是否會聽從耶和華藉摩西之手吩咐他們祖先的誡命】;即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他們的一切誡命,包括道德、民事和禮儀方面的,特別是那些關於毀滅迦南人、他們的祭壇和偶像的誡命(申7:1, 7:5)。

【第5節】

以色列人卻住在迦南人中間。彷彿他們只是與迦南人同住的寄居者,而非征服者;他們是靠容忍而居住,而非作為所有者和主人;這顯示了他們的懶惰和怠惰,以及當地居民藉此和他們的順從所佔的優勢;這不僅是迦南人一種,而是其他民族的情況:

【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這些民族都在迦南地的各處擁有城市,以色列人與他們混居,並被允許與他們同住。

【第6節】

他們娶了迦南人的女兒為妻,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迦南人的兒子。以色列人與當地居民通婚,這違反了神明確的命令(申7:3);藉此他們混淆了家族,貶低了血統,並被誘入偶像崇拜,如下文所述。或許以西結書16:3「你的父親是亞摩利人,你的母親是赫人」所指的,就是他們初次定居迦南地時的這些非法婚姻;一個亞摩利人娶了以色列的女兒,一個以色列男子娶了赫人女子。

【並事奉他們的神】;這是他們通婚的自然結果,耶和華預見了這一點,因此警告他們不要這樣做(出34:15, 34:16, 申7:3, 7:4)。

【第7節】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等等。他們既與異教徒通婚,又敬拜他們的神。

【忘記了耶和華他們的神】;彷彿他們從未聽說過他,或不認識他這位創造者和保守者,他曾為他們做了許多偉大而美好的事。

【並事奉巴力,和亞舍拉】;關於巴力,參(士2:11);亞舍拉(groves)指的是在樹林中受敬拜的偶像,例如宙斯在橡樹林中受敬拜,因此有多多納的橡樹;阿波羅在達芙妮的月桂樹林中受敬拜。偶像廟宇通常建在樹林中;在腓尼基或迦南,西頓女王狄多在城中為朱諾建造了一座廟宇,那裡有一片宜人的樹林F4:正如巴爾蒂烏斯(Barthius)F5所觀察到的,大多數古代異教神祇習慣在樹林中受敬拜。樹林和樹木本身也受敬拜;塔西佗(Tacitus)F6說日耳曼人將樹林和森林奉為聖地,並以神祇之名稱呼它們。這裡的「亞舍拉」取代了士師記2:13中的「亞斯他錄」;或許同名的女神在樹林中受敬拜;如果亞斯他錄指的是黛安娜,塞爾維烏斯(Servius)F7說每棵橡樹都獻給宙斯,每片樹林都獻給黛安娜;奧維德(Ovid)F8也提到樹林中的黛安娜神廟。但由於它們與巴力(Baalim)並列,而巴力最初是受神化的君王和英雄,所以這些樹林可能是獻給他們的;因為正如同一位作者F9所觀察到的,英雄的靈魂被認為居住在樹林中;參(出34:13)和(申7:5)。正是在這次背道期間,發生了米迦的偶像崇拜、但支派的偶像崇拜,以及便雅憫支派因利未人的妾而引發的戰爭,儘管這些事件記載在本書的末尾;約瑟夫斯(Josephus)F11將這些記載放在這裡。

【第8節】

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因為他們的偶像崇拜;參(士2:14, 2:20)。

【他將他們賣給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的手】;或稱亞蘭拿哈林(Aramnaharaim),即兩河之間的敘利亞,兩河指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因此此地在希臘語中被稱為米所波大米。約瑟夫斯(Josephus)F12稱他為亞述王,並給他取名為古薩爾圖斯(Chusarthus);事實上,古珊利薩田(Chushanrishathaim)似乎是他的全名,儘管他爾根(Targum)將利薩田(Rishathaim)視為一個形容詞,稱他為敘利亞的惡王古珊。這個詞是雙數形式,意為「兩重邪惡」;根據猶太人的神秘注釋F13,這指的是敘利亞對以色列所做的兩件惡事,一件是敘利亞人巴蘭所為,另一件就是這位古珊所為。貝德福德先生(Mr. Bedford)F14認為可以翻譯為:

【以色列人服事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八年】;在這段時間內成為他的附庸,但這段時間何時開始則不易確定。烏雪主教(Bishop Usher)F17將其定在創世記2591年,即基督降生前1413年。

【第9節】

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華。這應當是在八年奴役期接近尾聲時,他們在沉重的稅負和被奴役的痛苦下呻吟,並呼求神。

【耶和華就為以色列人興起一位拯救者】;他聽見他們的呼求,就差遣一位拯救者,激動他的靈,並賜予他完成這項事工所需的一切恩賜。

【他拯救了他們】;使他們脫離米所波大米王的掌控,並使他們擺脫了他的壓迫。

【就是迦勒的弟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就是那位攻取底璧,並娶了迦勒女兒押撒的人(士1:12, 1:13);他現在很可能已是個年邁之人。

【第10節】

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感動他投入這拯救以色列的工作,激發他的勇氣,並使他充滿一切所需的恩賜,使他勝任這項工作;他爾根(Targum)將其解釋為預言的靈;這裡似乎更像是謀略和勇氣的靈,是身體和心靈的力量和剛毅的靈。

【他就作以色列的士師】;承擔了作他們士師的職責,並執行了這職責;他很可能首先著手的工作是責備他們的罪,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罪,並使他們從偶像崇拜中悔改,恢復對神的純正敬拜;他是在為他們拿起武器之前先做了這件事。

【他就出去爭戰】;組建了一支軍隊,並率領他們出去,與他們的壓迫者作戰。

【耶和華就把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中;他的手就勝過古珊利薩田】;使他戰勝了古珊利薩田和他的軍隊,以致古珊利薩田落入他手中,成為他的俘虜,或許被他殺死。

【第11節】

於是國中太平了四十年。這似乎是從這次解救之後算起;然而,根據本革爾松(Ben Gersom)和亞巴爾巴內爾(Abarbinel)的說法,八年的奴役期也應包含在內;烏雪主教(Bishop Usher)F18則將這四十年從約書亞首次在迦南地建立的太平時期算起;但前一種解釋似乎更好。

【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死了】;並非在四十年結束時死去;他不太可能活那麼久,但他何時死去則不確定;優西比烏(Eusebius)F19說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五十年。

【第12節】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再次陷入偶像崇拜,這在神眼中是極大的惡,也是他們容易陷入的。

【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神將這意念放在他心中,鼓勵他入侵以色列,並使他成功;在巴勒和這位王之間,摩押還有哪些君王統治,我們不得而知。猶太人普遍認為路得是伊磯倫的女兒;參(得1:4);大約在這個時候,以利米勒帶著他的兩個兒子去了摩押,路得記中記載的許多事情也發生在這個時期。

【因為他們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大大激怒了神,也是摩押王被激動起來攻擊他們的原因。

【第13節】

伊磯倫又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要麼是耶和華將他們招聚到伊磯倫那裡,使他們傾向於與他結盟,協助他對以色列的戰爭;要麼是摩押王讓他們加入他的行列,因為他們是他的鄰居,也是以色列的敵人,尤其是亞瑪力人。

【去擊打以色列人】;首先是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他們與摩押接壤,合理推測伊磯倫會首先攻擊他們;擊敗他們之後,他渡過約旦河。

【佔領了棕樹城】;他爾根(Targum)稱之為耶利哥,那裡種滿了棕樹;參(申34:3, 士1:16);並非指城市本身,因為那城已被約書亞毀滅,直到亞哈時代才重建;而是指周圍的地區,或者像亞巴爾巴內爾(Abarbinel)所認為的,是附近的一座城市;約瑟夫斯(Josephus)F20說他在那裡有他的王宮;他很可能在那裡建造了一座堡壘或駐軍,以確保約旦河的渡口和他的撤退路線;同時也為了與他自己的人民保持聯繫,並防止對岸的支派向他們的弟兄提供任何幫助,如果他們有能力並願意這樣做的話。

【第14節】

於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比他們服事米所波大米王的時間長了十年(士3:8),這是對他們再次陷入偶像崇拜更嚴厲的懲罰。

【第15節】

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華。在長期受壓迫、在重擔下呻吟、並認識到自己的罪並為之謙卑之後,他們向神求饒恕,並求脫離奴役;因為很可能在這十八年接近尾聲之前,他們一直麻木不仁、心硬,沒有思考他們為何會受到如此對待。

【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另一位拯救者,一位被他用作他們得救工具的人。

【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一個左手便利的人】;他的出身被描述為基拉的兒子,但他的父親是誰不詳;他的支派是便雅憫人,耶利哥城就在便雅憫支派境內,伊磯倫佔領了那裡,因此這個地區可能比其他地方受壓迫更甚;所以耶和華激動了這個支派的一個人來作拯救者;他是一個左手便利的人,這個支派中有幾個人是這樣(士20:16);儘管便雅憫(Benjamin)的意思是「右手之子」;他或許是那些逃到臨門磐石的左手便利的便雅憫人之一,正如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F21所推測的(士20:47);因為那件事雖然記載在那裡,但發生在此之前:七十士譯本稱他為「左右開弓者」(ambidexter),即兩手都能同樣靈活使用的人;但希伯來文的詞組意為「右手被封閉」F23;即右手無法正常使用,不能像左手一樣運用自如,可能是因為虛弱無力,或因不常用或某種疾病而萎縮;或者,正如約瑟夫斯(Josephus)F24所說,他最擅長使用左手,約瑟夫斯還稱他為一個勇敢、身體強壯的年輕人,說他住在耶利哥,與伊磯倫非常熟悉,並以他的禮物和贈品贏得了國王身邊所有人的喜愛。

【以色列人就藉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要麼是他們的年度貢品,要麼是送給他的一份禮物,以軟化他,使他與他們和好,減輕他們的奴役;或者為了讓他能更自信、更安全地接近國王,儘管他們似乎對以笏的意圖一無所知。

【第16節】

以笏為自己造了一把兩刃的短刀,長一肘。約瑟夫斯(Josephus)F25稱之為一把小劍,有兩刃,以便能雙向切割,達到他預期的效果,長約半碼;這樣他更容易隱藏,並用於他的目的。

【他把刀佩在衣服裡面】;這樣就不會被看見,也不會引起懷疑;這是一種軍用服裝,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稱之為「sagum」,這種衣服粗糙,由羊毛製成,長及腳踝,扣在肩上,穿在外衣外面F26;七十士譯本使用的一個詞,蘇伊達斯(Suidas)F1解釋為一件鎖子甲。

【佩在右大腿上】;而刀劍通常佩在左大腿上;儘管有些人從各種著作中觀察到,東方人習慣將刀劍佩在右大腿上;或者這樣做是為了使其更不易被察覺和懷疑,主要也是因為對他這個左手便利的人來說,這樣在需要時拔刀最方便。

【第17節】

他把禮物帶給摩押王伊磯倫。約瑟夫斯(Josephus)F2說他由兩名僕人陪同,這些僕人無疑是負責搬運禮物的;因為有這樣的人與他同行並搬運禮物,從士師記3:18中可以清楚看出;而且,像以色列的士師這樣一位重要人物,不可能獨自一人親手搬運禮物;儘管有可能,當他來到摩押王面前時,他會從僕人手中接過禮物,親手呈給國王。

【伊磯倫是個非常肥胖的人】;因此行動較不靈活,無法躲避和避開他可能看到的、即將施加的打擊。

【第18節】

他獻完禮物之後。他已呈上禮物中的各項物品,很可能還代表以色列民向國王發表了演說。

【他就打發那些抬禮物的人走了】;不是指伊磯倫引導他進來的僕人,彷彿他們協助將禮物帶給國王;因為他對他們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隨意打發他們;而是指與他一同前來,為他搬運禮物的以色列人:他打發他們離開,並非在摩押王面前,而是在他告別國王之後,當他已在回家的路上走了一段距離時;他這樣做是為了更嚴密地保守他的計劃,以便在完成任務後,他可以更容易地獨自逃脫,而無需擔心或顧慮他人的安全。

【第19節】

他自己卻從吉甲附近的鑿石場轉回來。因為他陪同與他同來的人只到那裡。這些鑿石場是他們挖掘和鑿石的地方,根據他爾根(Targum)和大多數猶太作家的說法;但有些人將這個詞翻譯為「雕刻」,並將其理解為這裡柱子上刻有的銘文,這些銘文從亞當的兒子塞特時代就已存在;關於這一點,請參閱士師記3:26的更多注釋;但根據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和其他譯本,這裡指的是雕刻的偶像或神像,摩押王在這裡設立這些偶像,是為了蔑視以色列人,因為這裡曾是約櫃停留過一段時間,並行過割禮的地方(書5:3);或者為了引誘他們陷入偶像崇拜,這些偶像或許是用他們在那裡設立的十二塊石頭製成的(書4:20);或者更可能是為了榮耀他的神,在他首次進入迦南地時祈求他們的幫助,或者作為征服迦南地的感恩和謝意:有些人認為這激發了以笏的靈,使他轉身回去,決心為這褻瀆行為報仇。

【說】;當他來到摩押王的宮殿,並進入他面前時:

【王啊,我有一件機密的事要告訴你】;他可能假裝之前與國王在一起時忘記了,或者有什麼新的事情發生,需要告訴國王,而且需要保密。

【王說,靜默】;也就是說,摩押王對以笏說,要他靜默,直到他打發身邊的僕人出去,以免他們聽到這個秘密;或者對正在與他交談的一個人或幾個人說,要他們停止並離開,因為他樂意在他們之前聽以笏說話;本革爾松(Ben Gersom)也是這樣解釋的;但前一種解釋似乎更好。

【所有侍立在他身邊的人都從他面前出去了】;他的僕人,他的朝臣,那些侍候他的人,或者那些被允許進入他面前,向他傳達信息或提出請求的人。

【第20節】

以笏就走到他面前。比他之前更靠近他;看來伊磯倫很可能從他接待賓客的接見室退到他的夏日涼亭;這個涼亭較小,更為私密,他習慣獨自一人待在那裡,如下文所述,以笏也按照他的指示進去見他。

【那時王獨自坐在他的夏日涼亭裡】;他習慣獨自一人進去坐著,在炎熱的季節裡享受涼爽和清爽,看來當時正是這個季節;金奇(Kimchi)和其他人觀察到,這個房間有許多窗戶,可以讓空氣進入,以達到涼爽和清爽的效果;或者它位於宮殿中一個涼爽、避開烈日的地方;參(摩3:15)。

【以笏說,我有一件從神來的訊息要告訴你】;這訊息就是要殺死他;毫無疑問,他是受神差遣來執行這項任務的:無論是翻譯為「從神來的話語」還是「從神來的事」,這都是真實的,並非謊言;因為是耶和華藉著感動他的靈對他說話,他所要做的事是從耶和華而來,若非如此,任何人都無法為他這樣的行為辯護;因此,這個例子不能作為刺殺君主的藉口;以笏這樣做並非出於自己,而是出於耶和華,他也不是作為一個私人,而是作為以色列的士師這樣做的。約瑟夫斯(Josephus)F3說,他告訴國王,他奉神的命令做了一個夢,要向他宣告;但這沒有根據;然而,他提及神的名,以及「伊羅欣」(Elohim)這個詞(這個詞既指假神也指真神),而不是「耶和華」,其目的似乎很明顯,是為了讓國王心生敬畏,並使他從座位上站起來,以便他能更好地用短刀刺殺他;這也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他就從座位上站起來】;出於對神的敬畏,他期望從神那裡得到訊息;他這樣做了,儘管他心裡是個盲目無知的偶像崇拜者;身體肥胖、臃腫;職位上是個國王,一個驕傲而暴虐的人。上述作者說,他因聽到夢而高興,就從寶座上站起來。

【第21節】

以笏就伸出左手,從右大腿上拔出短刀。正如前面所說,他是一個左手便利的人(士3:15),他這樣做可以更好地不被國王察覺,因為國王即使看到他動左手,也不會懷疑他會用左手拔刀,而且刀也藏在他的衣服裡面(士3:16)。

【刺入他的肚腹】;約瑟夫斯(Josephus)F4說刺入他的心臟;可以確定傷口是致命的,而且必定是在生命攸關的部位。

【第22節】

刀柄也隨著刀刃刺進去。刀柄和刀刃都刺進去了;這一刺如此強勁有力,他決心徹底完成任務。

【脂肪就包住了刀刃】;由於他是一個極度肥胖的人,短刀造成的傷口立即被脂肪包住。

【以致他不能把刀從肚腹裡拔出來】;因為無法抓住刀柄,刀柄已隨著刀刃滑入脂肪中,所以他只好把刀留在裡面。

【污穢物就出來了】;我們聖經的邊註是「從肛門出來了」;也就是說,短刀出來了,因為刺擊如此強勁有力;但這不太可能,因為短刀很短,而伊磯倫又是一個非常肥胖的人。他爾根(Targum)是這樣說的:

【第23節】

以笏就從門廊出去。他爾根(Targum)將其解釋為「exedra」,金奇(Kimchi)說這是一個有許多座位的地方,要麼是供人們等候覲見國王時坐的,要麼是衛兵坐的地方,可以稱為衛兵室;以笏以極其平靜和鎮定的心態穿過這裡,臉上沒有絲毫痛苦和不安的表情,他完全確信自己所做的是正確的,並且符合神的旨意。

【把涼亭的門關上,鎖上】;正如他爾根(Targum)所說,將涼亭的門,即兩扇門扇,緊緊地關在伊磯倫身後,並從裡面閂上,或者用專門的鑰匙從裡面拉上門閂;關於這一點,請參閱士師記3:25的更多注釋;他很可能把鑰匙也帶走了;這必須理解為在他穿過門廊之前完成的,因此應該翻譯為「當」或「在他關上門之後」F5;因此在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中,這一句放在最前面。

【第24節】

他出去以後,他的僕人就來了。當以笏穿過門廊,走出宮殿後,伊磯倫的僕人(之前被請出去的)來到涼亭門口,準備恢復他們原先的位置,完成他們與國王的事務,或者像往常一樣侍候他。

【他們看見涼亭的門鎖著】;他們以為是國王自己從裡面鎖上的,對以笏毫無懷疑。

【他們說,他一定是在他的夏日涼亭裡遮腳】;也就是說,他正在方便;由於東方人穿著長而寬鬆的衣服,當他們在這種場合坐下時,他們的腳會被衣服遮住;或者他們故意將衣服聚攏在腳上以遮蓋,因此這成了對這種自然行為的一種委婉說法,參(撒上24:3);儘管有些人認為,在那個地方和這裡,指的是躺下睡覺;伊磯倫的僕人以為他已在夏日涼亭的臥榻上躺下睡覺,那時通常會用長袍遮蓋腳,以隱藏那些可能暴露的身體部位;必須承認,這似乎比前一種解釋更符合夏日涼亭的用途,也更能解釋僕人為何等了那麼久;約瑟夫斯(Josephus)F7明確表示,他的僕人以為他睡著了。事實上,後來的猶太人確實以第一種意義使用這個詞組F8,這似乎是從這裡引

【腳註】
F4 "Lucus in urbe fuit media" Virgil. Aeneid. l. 1. 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一卷:「城中有一片樹林」
F5 Animadv. ad Claudian. de raptu Proserp. l. 1. v. 205. 巴爾蒂烏斯《克勞狄安〈劫掠普羅瑟芬〉批註》第一卷第205行。
F6 De mor. German. c. 9. Vid. Plin. l. 12. 1. 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九章。參普林尼《自然史》第十二卷第一章。
F7 In Virgil. Georgic. l. 3. col. 295. 塞爾維烏斯《維吉爾〈農事詩〉注釋》第三卷第295欄。
F8 "Est nemus et piceis" Ep. 12. v. 67. Vid. Metamorph. l. 11. Fab. 9. v. 560. 奧維德《書信集》第十二封第67行:「有一片樹林和松樹」。參《變形記》第十一卷第九寓言第560行。
F9 In Virgil. Aeneid. l. 1. col. 481. & in l. 3. col. 721. 塞爾維烏斯《維吉爾〈埃涅阿斯紀〉注釋》第一卷第481欄及第三卷第721欄。
F11 Antiqu. l. 5. c. 2. & 3.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二章及第三章。
F12 Antiqu. l. 5. c. 3. sect. 2.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三章第二節。
F13 T. Bab. Sanhedrin, fol. 105. I.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05頁第1欄。
F14 Scripture Chronology, p. 507. 貝德福德《聖經年表》第507頁。
F15 Onomastic. p. 154, 155. 《人名錄》第154、155頁。
F16 Geograph. l. 5. c. 18. 《地理學》第五卷第十八章。
F17 Annal. Vet. Test. p. 42. 烏雪《舊約年鑑》第42頁。
F18 Anual. Vet. Test. p. 42. 烏雪《舊約年鑑》第42頁。
F19 Evangel. Praepar. l. 1O. c. 14. p. 502. 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十卷第十四章第502頁。
F20 Antiqu. l. 5. c. 4. sect. 1.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四章第一節。
F21 Works, vol. 1. p. 46. 萊特富特《著作集》第一卷第46頁。
F23 ( wnymy dy rja ) "obturatum manu dextera sua", Montanus; "habens manum dexterum obturatum", Munsterus; "erat clausa manu dextera", Tigurine version; "clausum manu dextera", Drusius; "perclusum", Junius & Tremellius; "praaeclusum", Piscator. **וּבְיַד יְמִינוֹ אֲטֶר**(uveyad yemino ater,右手被封閉):「右手被堵塞」,蒙塔努斯;「右手被堵塞」,蒙斯特魯斯;「右手被關閉」,提古里努斯譯本;「右手被關閉」,德魯修斯;「被擊打」,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被阻礙」,皮斯卡托。
F24 Ut supra, (Antiqu. l. 5. c. 4.) sect. 2. 同上(《猶太古史》第五卷第四章)第二節。
F25 Ibid. (Antiqu. l. 5. c. 4. sect. 2.) 同上(《猶太古史》第五卷第四章第二節)。
F26 Vid. Valtrinum de re militar. Roman. l. 3. c. 13. 參瓦爾特里努斯《羅馬軍事事務》第三卷第十三章。
F1 In voce ( manduav ) . 在詞條 **μανδύα**(mandya,斗篷/外衣)中。
F2 Antiqu. l. 5. c. 4. sect. 2.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四章第二節。
F3 Antiqu. l. 5. c. 4. sect. 2.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四章第二節。
F4 Antiqu. l. 5. c. 4. sect. 2.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四章第二節。
F5 ( rgoyw ) "quum occlusisset",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וַיִּסְגֹּר**(vayisgor,他關上):「當他關上時」,朱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並越過鑿石場,逃到西拉;他越過了吉甲附近的鑿石場,這表明他不可能在耶利哥,摩押王也不可能在那裡,正如約瑟夫所認為的。他要麼是在約旦河對岸的本國,儘管沒有提到以笏渡過約旦河,要麼是在約旦河渡口附近的地方;因為吉甲,他從那裡返回,並在殺死摩押王後再次回到那裡,位於耶利哥靠近約旦河的一側;而他逃到的這個西拉,根據《士師記》3:27的記載,是在以法蓮山地或其附近,但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關於它的記載;然而,一些學者F12認為這是塞特的柱子所在地,而這些柱子就是這裡所說的「鑿石場」的雕刻。約瑟夫F13的記載是,塞特的後裔非常熱衷於天文學,聽說亞當預言宇宙將在某個時候被火毀滅,在另一個時候被水毀滅,於是豎立了兩根柱子,一根是石頭的,另一根是磚頭的,他們在上面刻下了他們的發明(天文學),以便保存下來,這些柱子至今仍留在西里亞地;但約瑟夫的這段記載似乎是取自埃及人馬內托的虛構故事,並被斯蒂林弗利特博士F14充分駁斥。拉比雅基將此解釋為西拉,一片茂密的樹林或森林,樹木像人頭上的頭髮一樣茂密,因此是一個適合逃跑和藏身的地方:它可能是以法蓮山地的樹木繁茂部分,參見《約書亞記》17:18。

【第27節】

他到了西拉,就是以法蓮支派的地方,就吹角;以法蓮山地高聳,號角聲傳得很遠;如果以笏的意圖為以色列人所知,他打算做什麼,這可能是約定好的信號,如果他成功了,就召集他們,參見《耶利米書》31:6。

以色列人就跟著他從山上下來,他走在他們前面;他們在那裡聚集,這可能是他們事先約定的集合地點,他在那裡和那時接管了他們的指揮權,並作為他們的將軍走在他們前面。

【第28節】

他對他們說:「跟隨我!」他這樣說是要鼓勵他們,把自己放在他們的首位,表明他準備好在有任何危險時犧牲自己的生命:

「因為耶和華已將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他從他成功地除掉摩押王一事得出這個結論,這使摩押人陷入極大的混亂和困境,並且他心中受到耶和華的感動,向他保證這次的拯救:

他們就跟著他下去:從以法蓮山地:

奪取了約旦河往摩押的渡口;那裡河水可涉,有一條通往約旦河對岸摩押地的通道;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阻止在以色列地的摩押人,在這次警報後返回自己的土地,也阻止在摩押地的摩押人過河去幫助他們:

不許一人過去;無論是以色列人進入摩押,還是摩押人進入以色列,都不許。

【第29節】

那時,他們殺了摩押人約一萬,等等。這些人是被派到以色列地維持其臣服狀態的,或者為了更好的便利、利益和享樂而定居在那裡的;很可能兩者兼有:

都是強壯的勇士;「強壯的」這個詞意為「肥胖的」,他們長期過著安逸的生活,在富饒的國家裡變得肥胖;根據本·革順的說法,它指的是富人,那些通過在迦南地生活而積累財富的人;或者那些渡過約旦河來到那裡,因為那地方的宜人而定居在耶利哥附近的人;而另一些人則是強壯勇敢的士兵,摩押王將他們安置在那裡,以維持他所征服的土地的臣服,並征服其餘的土地;但他們都被消滅了:

沒有一人逃脫;因為除了約旦河渡口之外,沒有其他辦法進入摩押地,所以當他們趕到那裡時,他們就落入了佔據渡口的以色列人手中。

【第30節】

那日,摩押就被制伏在以色列手下;或者說摩押人被擊潰了,正如他爾根所說,也就是說,他們在以色列地的軍隊被擊潰了;因為摩押地本身並沒有被征服並臣服於以色列人;但他們因這次打擊而如此削弱,以至於他們無法再將以色列人置於他們的權力之下:

那地太平了八十年;八十年,根據本·革順的說法,是從他們受奴役開始算起,而太平時期實際上只有六十二年,所以太平和奴役時期都是八十年,正如拉比以賽亞所說;根據阿巴爾巴內爾的說法,太平時期是從俄陀聶去世算起;而我們的烏雪主教F15將這八十年算作俄陀聶恢復的上次太平時期;但另一些人F16認為,當時在土地的不同地區同時有幾位士師,而且當某個地區太平時,另一個地區卻在戰爭中;因此,此時只有土地的東部太平,而西部則受到非利士人的困擾,北部則受到迦南王耶賓的困擾,如《士師記》3:31和4:1。

【第31節】

在他之後,有亞拿的兒子珊迦;也就是說,在以笏去世之後,當以色列人再次從另一個方向陷入困境時,這個人被神興起,成為他們的士師和拯救者;但他是誰,他的父親是誰,屬於哪個支派,我們在其他地方都沒有讀到:

他用趕牛棒殺了六百非利士人;這些非利士人入侵了這片土地,並以敵對的方式進入;或者更確切地說,正如《士師記》5:6所顯示的,他們作為一夥盜賊和強盜進入,他們在公路上設伏,搶劫過往的旅客,以至於旅客們不得不停止旅行,或者走小路,而不是走公共道路;而這個人,似乎是從耕地被召來做以色列的士師,就像羅馬人中有些人從耕地被召來做獨裁者,並將他們從高盧人手中解救出來一樣:

用趕牛棒;他曾用它來推動他的牛耕地,他用這個武器清除了該地區的非利士人,並且只用這個武器就殺了六百人,無論是在不同的時間,還是在一起;這絕不是不可思議的,因為他得到了主的加強和成功,就像參孫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一樣,參見《士師記》15:15。據說呂庫爾戈斯用趕牛棒擊退了巴克斯的軍隊F17,據說這發生在猶大的一座山卡梅爾附近,這使得這很可能是從聖經歷史中演繹出來的;或者珊迦和呂庫爾戈斯是同一個人,正如波查特所推測的F18。趕牛棒,正如現在在那些地區使用的那樣,是一種適合進行大規模殺戮的工具,正如曼德雷爾先生F19所描述的,他看到了許多這樣的工具;在測量它們時,他發現它們有八英尺長,較大的一端周長六英寸,較小的一端有一個尖銳的刺,用於驅趕牛,而另一端有一個小鏟子或鐵槳,用於清除犁上的泥土:

他也拯救了以色列,使他們擺脫了那些強盜和掠奪者,並阻止他們在該地造成進一步的傷害,並使該地臣服於他們的權力,因此他可以非常恰當地被列為以色列的士師;但聖經沒有說他審判了多久,也許他的時間應該算入前面提到的八十年太平時期;或者,正如阿巴爾巴內爾所認為的,算入下一位士師底波拉的四十年;他也提到,他們的拉比說,珊迦只審判了一年。

【腳註】
F12 Marsham. Chronicon, p. 39. Vossius de 70 Interpret. p. 271. 馬沙姆《編年史》第39頁。沃修斯《論七十士譯本》第271頁。
F13 Antiqu. l. 1. c. 2. sect. 3. 《猶太古史》第一卷第二章第三節。
F14 Origines Sacrae, l. 1. c. 2. 《聖經起源》第一卷第二章。
F15 Annal. Vet. Test. p. 42. 《舊約年鑑》第42頁。
F16 Marsham. Canon. Chron. p. 306, 307. Patrick in loc. Vid. Lampe Eccl. Hist. l. 1. c. 5. p. 21, 22. 馬沙姆《編年史規範》第306、307頁。帕特里克在該處。參見蘭佩《教會史》第一卷第五章第21、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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