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本章記載了留在迦南地考驗以色列的列國,這些國家成了以色列的網羅(士3:1-7);以色列因犯罪服事米所波大米王,後由俄陀聶解救(士3:8-11);以色列又臣服摩押人,後由以笏暗殺摩押王並成功逃脫而得自由(士3:12-30);以及珊迦用趕牛棍擊殺大量非利士人(士3:31)。
【第1節】現在這些就是耶和華所留下,要藉著他們考驗以色列的列國。這些國家在後文(士3:3, 3:5)有提及。
【甚至】所有那些不認識迦南一切戰事的以色列人;指約書亞和在他領導下的以色列民,在他們初入迦南地並征服該地時,與迦南人所打的那些仗。當時這些以色列人尚未出生,或年紀尚幼,不曾知曉這些戰事,至少那時還不能上陣作戰。
【第2節】只是為了讓以色列的後代子孫能夠認識並學習戰爭。也就是說,這些國家被留在迦南地,是為了讓以色列的年輕一代透過與他們的戰爭和衝突,學習戰爭的藝術,並習慣軍事訓練;若沒有這些國家留下與他們交戰,他們就會對此一無所知。此外,正如拉比雅爾基(Jarchi)和金奇(Kimchi)所觀察到的,他們的父輩在約書亞時代無需學習戰爭藝術,因為神為他們爭戰;他們不是靠自己的手臂和刀劍,而是靠神奇妙的能力佔領了這地。但現在,這已不再是預期的方式,迦南人被留在他們中間,是為了讓他們被訓練掌握戰爭事務的知識,以便也能夠教導他們的子孫軍事藝術;他們應當運用這能力來順服神的命令,驅逐迦南人的殘餘勢力,而不是沉溺於懶惰和怠惰。儘管有些人認為,其意義是神將這些國家留在他們中間,是為了讓他們認識戰爭是什麼,以及戰爭的悲慘後果;並認識到獨自與敵人作戰(像其他人一樣),與耶和華與他們同在並為他們爭戰(像他為他們的父輩所做的那樣)之間的區別。
【至少那些以前對此一無所知的人】;指那些尚未出生,或年紀尚幼無法持械作戰,或學習戰爭藝術的人。
【第3節】就是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他們所統治的地方是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和以革倫;參(書13:3)。其中三個城市——迦薩、亞實基倫和以革倫——在約書亞死後曾被猶大支派攻取(士1:18);但他們很快又奪回了這些城市,或許是藉助了另外兩個城市的幫助。非利士人最初是埃及人,但後來從那裡遷徙到這些地區定居,早在亞伯拉罕時代就已在此,在後來的時代中,他們是以色列人非常麻煩的鄰居;參(創10:14, 21:32, 21:33)。
【和所有的迦南人】;這些是迦南地的一個特定支派或民族,居住在海邊和約旦河沿岸(民13:29);否則,這就是對七個民族的統稱。
【和西頓人】;著名的西頓城居民,其名源於迦南的長子(創10:15)。
【和住在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位於迦南地北部。
【從巴力黑門山】;黎巴嫩山的東部,與巴力迦得相同,是敬拜巴力的地方。
【直到哈馬口】;迦南地北部的邊界,此入口通往黎巴嫩山脈和安提黎巴嫩山脈之間的谷地;參(民34:8, 書11:3, 13:5)。
【第4節】他們被留下是為了藉著他們考驗以色列。他們被留在迦南地,不僅是為了讓以色列人習慣戰爭,考驗他們的勇氣,也是為了考驗他們對神的忠誠。
【要知道他們是否會聽從耶和華藉摩西之手吩咐他們祖先的誡命】;即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他們的一切誡命,包括道德、民事和禮儀方面的,特別是那些關於毀滅迦南人、他們的祭壇和偶像的誡命(申7:1, 7:5)。
【第5節】以色列人卻住在迦南人中間。彷彿他們只是與迦南人同住的寄居者,而非征服者;他們是靠容忍而居住,而非作為所有者和主人;這顯示了他們的懶惰和怠惰,以及當地居民藉此和他們的順從所佔的優勢;這不僅是迦南人一種,而是其他民族的情況:
【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這些民族都在迦南地的各處擁有城市,以色列人與他們混居,並被允許與他們同住。
【第6節】他們娶了迦南人的女兒為妻,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迦南人的兒子。以色列人與當地居民通婚,這違反了神明確的命令(申7:3);藉此他們混淆了家族,貶低了血統,並被誘入偶像崇拜,如下文所述。或許以西結書16:3「你的父親是亞摩利人,你的母親是赫人」所指的,就是他們初次定居迦南地時的這些非法婚姻;一個亞摩利人娶了以色列的女兒,一個以色列男子娶了赫人女子。
【並事奉他們的神】;這是他們通婚的自然結果,耶和華預見了這一點,因此警告他們不要這樣做(出34:15, 34:16, 申7:3, 7:4)。
【第7節】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等等。他們既與異教徒通婚,又敬拜他們的神。
【忘記了耶和華他們的神】;彷彿他們從未聽說過他,或不認識他這位創造者和保守者,他曾為他們做了許多偉大而美好的事。
【並事奉巴力,和亞舍拉】;關於巴力,參(士2:11);亞舍拉(groves)指的是在樹林中受敬拜的偶像,例如宙斯在橡樹林中受敬拜,因此有多多納的橡樹;阿波羅在達芙妮的月桂樹林中受敬拜。偶像廟宇通常建在樹林中;在腓尼基或迦南,西頓女王狄多在城中為朱諾建造了一座廟宇,那裡有一片宜人的樹林F4:正如巴爾蒂烏斯(Barthius)F5所觀察到的,大多數古代異教神祇習慣在樹林中受敬拜。樹林和樹木本身也受敬拜;塔西佗(Tacitus)F6說日耳曼人將樹林和森林奉為聖地,並以神祇之名稱呼它們。這裡的「亞舍拉」取代了士師記2:13中的「亞斯他錄」;或許同名的女神在樹林中受敬拜;如果亞斯他錄指的是黛安娜,塞爾維烏斯(Servius)F7說每棵橡樹都獻給宙斯,每片樹林都獻給黛安娜;奧維德(Ovid)F8也提到樹林中的黛安娜神廟。但由於它們與巴力(Baalim)並列,而巴力最初是受神化的君王和英雄,所以這些樹林可能是獻給他們的;因為正如同一位作者F9所觀察到的,英雄的靈魂被認為居住在樹林中;參(出34:13)和(申7:5)。正是在這次背道期間,發生了米迦的偶像崇拜、但支派的偶像崇拜,以及便雅憫支派因利未人的妾而引發的戰爭,儘管這些事件記載在本書的末尾;約瑟夫斯(Josephus)F11將這些記載放在這裡。
【第8節】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因為他們的偶像崇拜;參(士2:14, 2:20)。
【他將他們賣給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的手】;或稱亞蘭拿哈林(Aramnaharaim),即兩河之間的敘利亞,兩河指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因此此地在希臘語中被稱為米所波大米。約瑟夫斯(Josephus)F12稱他為亞述王,並給他取名為古薩爾圖斯(Chusarthus);事實上,古珊利薩田(Chushanrishathaim)似乎是他的全名,儘管他爾根(Targum)將利薩田(Rishathaim)視為一個形容詞,稱他為敘利亞的惡王古珊。這個詞是雙數形式,意為「兩重邪惡」;根據猶太人的神秘注釋F13,這指的是敘利亞對以色列所做的兩件惡事,一件是敘利亞人巴蘭所為,另一件就是這位古珊所為。貝德福德先生(Mr. Bedford)F14認為可以翻譯為:
【以色列人服事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八年】;在這段時間內成為他的附庸,但這段時間何時開始則不易確定。烏雪主教(Bishop Usher)F17將其定在創世記2591年,即基督降生前1413年。
【第9節】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華。這應當是在八年奴役期接近尾聲時,他們在沉重的稅負和被奴役的痛苦下呻吟,並呼求神。
【耶和華就為以色列人興起一位拯救者】;他聽見他們的呼求,就差遣一位拯救者,激動他的靈,並賜予他完成這項事工所需的一切恩賜。
【他拯救了他們】;使他們脫離米所波大米王的掌控,並使他們擺脫了他的壓迫。
【就是迦勒的弟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就是那位攻取底璧,並娶了迦勒女兒押撒的人(士1:12, 1:13);他現在很可能已是個年邁之人。
【第10節】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感動他投入這拯救以色列的工作,激發他的勇氣,並使他充滿一切所需的恩賜,使他勝任這項工作;他爾根(Targum)將其解釋為預言的靈;這裡似乎更像是謀略和勇氣的靈,是身體和心靈的力量和剛毅的靈。
【他就作以色列的士師】;承擔了作他們士師的職責,並執行了這職責;他很可能首先著手的工作是責備他們的罪,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罪,並使他們從偶像崇拜中悔改,恢復對神的純正敬拜;他是在為他們拿起武器之前先做了這件事。
【他就出去爭戰】;組建了一支軍隊,並率領他們出去,與他們的壓迫者作戰。
【耶和華就把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中;他的手就勝過古珊利薩田】;使他戰勝了古珊利薩田和他的軍隊,以致古珊利薩田落入他手中,成為他的俘虜,或許被他殺死。
【第11節】於是國中太平了四十年。這似乎是從這次解救之後算起;然而,根據本革爾松(Ben Gersom)和亞巴爾巴內爾(Abarbinel)的說法,八年的奴役期也應包含在內;烏雪主教(Bishop Usher)F18則將這四十年從約書亞首次在迦南地建立的太平時期算起;但前一種解釋似乎更好。
【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死了】;並非在四十年結束時死去;他不太可能活那麼久,但他何時死去則不確定;優西比烏(Eusebius)F19說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五十年。
【第12節】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再次陷入偶像崇拜,這在神眼中是極大的惡,也是他們容易陷入的。
【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神將這意念放在他心中,鼓勵他入侵以色列,並使他成功;在巴勒和這位王之間,摩押還有哪些君王統治,我們不得而知。猶太人普遍認為路得是伊磯倫的女兒;參(得1:4);大約在這個時候,以利米勒帶著他的兩個兒子去了摩押,路得記中記載的許多事情也發生在這個時期。
【因為他們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大大激怒了神,也是摩押王被激動起來攻擊他們的原因。
【第13節】伊磯倫又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要麼是耶和華將他們招聚到伊磯倫那裡,使他們傾向於與他結盟,協助他對以色列的戰爭;要麼是摩押王讓他們加入他的行列,因為他們是他的鄰居,也是以色列的敵人,尤其是亞瑪力人。
【去擊打以色列人】;首先是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他們與摩押接壤,合理推測伊磯倫會首先攻擊他們;擊敗他們之後,他渡過約旦河。
【佔領了棕樹城】;他爾根(Targum)稱之為耶利哥,那裡種滿了棕樹;參(申34:3, 士1:16);並非指城市本身,因為那城已被約書亞毀滅,直到亞哈時代才重建;而是指周圍的地區,或者像亞巴爾巴內爾(Abarbinel)所認為的,是附近的一座城市;約瑟夫斯(Josephus)F20說他在那裡有他的王宮;他很可能在那裡建造了一座堡壘或駐軍,以確保約旦河的渡口和他的撤退路線;同時也為了與他自己的人民保持聯繫,並防止對岸的支派向他們的弟兄提供任何幫助,如果他們有能力並願意這樣做的話。
【第14節】於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比他們服事米所波大米王的時間長了十年(士3:8),這是對他們再次陷入偶像崇拜更嚴厲的懲罰。
【第15節】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華。在長期受壓迫、在重擔下呻吟、並認識到自己的罪並為之謙卑之後,他們向神求饒恕,並求脫離奴役;因為很可能在這十八年接近尾聲之前,他們一直麻木不仁、心硬,沒有思考他們為何會受到如此對待。
【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另一位拯救者,一位被他用作他們得救工具的人。
【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一個左手便利的人】;他的出身被描述為基拉的兒子,但他的父親是誰不詳;他的支派是便雅憫人,耶利哥城就在便雅憫支派境內,伊磯倫佔領了那裡,因此這個地區可能比其他地方受壓迫更甚;所以耶和華激動了這個支派的一個人來作拯救者;他是一個左手便利的人,這個支派中有幾個人是這樣(士20:16);儘管便雅憫(Benjamin)的意思是「右手之子」;他或許是那些逃到臨門磐石的左手便利的便雅憫人之一,正如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F21所推測的(士20:47);因為那件事雖然記載在那裡,但發生在此之前:七十士譯本稱他為「左右開弓者」(ambidexter),即兩手都能同樣靈活使用的人;但希伯來文的詞組意為「右手被封閉」F23;即右手無法正常使用,不能像左手一樣運用自如,可能是因為虛弱無力,或因不常用或某種疾病而萎縮;或者,正如約瑟夫斯(Josephus)F24所說,他最擅長使用左手,約瑟夫斯還稱他為一個勇敢、身體強壯的年輕人,說他住在耶利哥,與伊磯倫非常熟悉,並以他的禮物和贈品贏得了國王身邊所有人的喜愛。
【以色列人就藉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要麼是他們的年度貢品,要麼是送給他的一份禮物,以軟化他,使他與他們和好,減輕他們的奴役;或者為了讓他能更自信、更安全地接近國王,儘管他們似乎對以笏的意圖一無所知。
【第16節】以笏為自己造了一把兩刃的短刀,長一肘。約瑟夫斯(Josephus)F25稱之為一把小劍,有兩刃,以便能雙向切割,達到他預期的效果,長約半碼;這樣他更容易隱藏,並用於他的目的。
【他把刀佩在衣服裡面】;這樣就不會被看見,也不會引起懷疑;這是一種軍用服裝,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稱之為「sagum」,這種衣服粗糙,由羊毛製成,長及腳踝,扣在肩上,穿在外衣外面F26;七十士譯本使用的一個詞,蘇伊達斯(Suidas)F1解釋為一件鎖子甲。
【佩在右大腿上】;而刀劍通常佩在左大腿上;儘管有些人從各種著作中觀察到,東方人習慣將刀劍佩在右大腿上;或者這樣做是為了使其更不易被察覺和懷疑,主要也是因為對他這個左手便利的人來說,這樣在需要時拔刀最方便。
【第17節】他把禮物帶給摩押王伊磯倫。約瑟夫斯(Josephus)F2說他由兩名僕人陪同,這些僕人無疑是負責搬運禮物的;因為有這樣的人與他同行並搬運禮物,從士師記3:18中可以清楚看出;而且,像以色列的士師這樣一位重要人物,不可能獨自一人親手搬運禮物;儘管有可能,當他來到摩押王面前時,他會從僕人手中接過禮物,親手呈給國王。
【伊磯倫是個非常肥胖的人】;因此行動較不靈活,無法躲避和避開他可能看到的、即將施加的打擊。
【第18節】他獻完禮物之後。他已呈上禮物中的各項物品,很可能還代表以色列民向國王發表了演說。
【他就打發那些抬禮物的人走了】;不是指伊磯倫引導他進來的僕人,彷彿他們協助將禮物帶給國王;因為他對他們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隨意打發他們;而是指與他一同前來,為他搬運禮物的以色列人:他打發他們離開,並非在摩押王面前,而是在他告別國王之後,當他已在回家的路上走了一段距離時;他這樣做是為了更嚴密地保守他的計劃,以便在完成任務後,他可以更容易地獨自逃脫,而無需擔心或顧慮他人的安全。
【第19節】他自己卻從吉甲附近的鑿石場轉回來。因為他陪同與他同來的人只到那裡。這些鑿石場是他們挖掘和鑿石的地方,根據他爾根(Targum)和大多數猶太作家的說法;但有些人將這個詞翻譯為「雕刻」,並將其理解為這裡柱子上刻有的銘文,這些銘文從亞當的兒子塞特時代就已存在;關於這一點,請參閱士師記3:26的更多注釋;但根據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和其他譯本,這裡指的是雕刻的偶像或神像,摩押王在這裡設立這些偶像,是為了蔑視以色列人,因為這裡曾是約櫃停留過一段時間,並行過割禮的地方(書5:3);或者為了引誘他們陷入偶像崇拜,這些偶像或許是用他們在那裡設立的十二塊石頭製成的(書4:20);或者更可能是為了榮耀他的神,在他首次進入迦南地時祈求他們的幫助,或者作為征服迦南地的感恩和謝意:有些人認為這激發了以笏的靈,使他轉身回去,決心為這褻瀆行為報仇。
【說】;當他來到摩押王的宮殿,並進入他面前時:
【王啊,我有一件機密的事要告訴你】;他可能假裝之前與國王在一起時忘記了,或者有什麼新的事情發生,需要告訴國王,而且需要保密。
【王說,靜默】;也就是說,摩押王對以笏說,要他靜默,直到他打發身邊的僕人出去,以免他們聽到這個秘密;或者對正在與他交談的一個人或幾個人說,要他們停止並離開,因為他樂意在他們之前聽以笏說話;本革爾松(Ben Gersom)也是這樣解釋的;但前一種解釋似乎更好。
【所有侍立在他身邊的人都從他面前出去了】;他的僕人,他的朝臣,那些侍候他的人,或者那些被允許進入他面前,向他傳達信息或提出請求的人。
【第20節】以笏就走到他面前。比他之前更靠近他;看來伊磯倫很可能從他接待賓客的接見室退到他的夏日涼亭;這個涼亭較小,更為私密,他習慣獨自一人待在那裡,如下文所述,以笏也按照他的指示進去見他。
【那時王獨自坐在他的夏日涼亭裡】;他習慣獨自一人進去坐著,在炎熱的季節裡享受涼爽和清爽,看來當時正是這個季節;金奇(Kimchi)和其他人觀察到,這個房間有許多窗戶,可以讓空氣進入,以達到涼爽和清爽的效果;或者它位於宮殿中一個涼爽、避開烈日的地方;參(摩3:15)。
【以笏說,我有一件從神來的訊息要告訴你】;這訊息就是要殺死他;毫無疑問,他是受神差遣來執行這項任務的:無論是翻譯為「從神來的話語」還是「從神來的事」,這都是真實的,並非謊言;因為是耶和華藉著感動他的靈對他說話,他所要做的事是從耶和華而來,若非如此,任何人都無法為他這樣的行為辯護;因此,這個例子不能作為刺殺君主的藉口;以笏這樣做並非出於自己,而是出於耶和華,他也不是作為一個私人,而是作為以色列的士師這樣做的。約瑟夫斯(Josephus)F3說,他告訴國王,他奉神的命令做了一個夢,要向他宣告;但這沒有根據;然而,他提及神的名,以及「伊羅欣」(Elohim)這個詞(這個詞既指假神也指真神),而不是「耶和華」,其目的似乎很明顯,是為了讓國王心生敬畏,並使他從座位上站起來,以便他能更好地用短刀刺殺他;這也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他就從座位上站起來】;出於對神的敬畏,他期望從神那裡得到訊息;他這樣做了,儘管他心裡是個盲目無知的偶像崇拜者;身體肥胖、臃腫;職位上是個國王,一個驕傲而暴虐的人。上述作者說,他因聽到夢而高興,就從寶座上站起來。
【第21節】以笏就伸出左手,從右大腿上拔出短刀。正如前面所說,他是一個左手便利的人(士3:15),他這樣做可以更好地不被國王察覺,因為國王即使看到他動左手,也不會懷疑他會用左手拔刀,而且刀也藏在他的衣服裡面(士3:16)。
【刺入他的肚腹】;約瑟夫斯(Josephus)F4說刺入他的心臟;可以確定傷口是致命的,而且必定是在生命攸關的部位。
【第22節】刀柄也隨著刀刃刺進去。刀柄和刀刃都刺進去了;這一刺如此強勁有力,他決心徹底完成任務。
【脂肪就包住了刀刃】;由於他是一個極度肥胖的人,短刀造成的傷口立即被脂肪包住。
【以致他不能把刀從肚腹裡拔出來】;因為無法抓住刀柄,刀柄已隨著刀刃滑入脂肪中,所以他只好把刀留在裡面。
【污穢物就出來了】;我們聖經的邊註是「從肛門出來了」;也就是說,短刀出來了,因為刺擊如此強勁有力;但這不太可能,因為短刀很短,而伊磯倫又是一個非常肥胖的人。他爾根(Targum)是這樣說的:
【第23節】以笏就從門廊出去。他爾根(Targum)將其解釋為「exedra」,金奇(Kimchi)說這是一個有許多座位的地方,要麼是供人們等候覲見國王時坐的,要麼是衛兵坐的地方,可以稱為衛兵室;以笏以極其平靜和鎮定的心態穿過這裡,臉上沒有絲毫痛苦和不安的表情,他完全確信自己所做的是正確的,並且符合神的旨意。
【把涼亭的門關上,鎖上】;正如他爾根(Targum)所說,將涼亭的門,即兩扇門扇,緊緊地關在伊磯倫身後,並從裡面閂上,或者用專門的鑰匙從裡面拉上門閂;關於這一點,請參閱士師記3:25的更多注釋;他很可能把鑰匙也帶走了;這必須理解為在他穿過門廊之前完成的,因此應該翻譯為「當」或「在他關上門之後」F5;因此在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中,這一句放在最前面。
【第24節】他出去以後,他的僕人就來了。當以笏穿過門廊,走出宮殿後,伊磯倫的僕人(之前被請出去的)來到涼亭門口,準備恢復他們原先的位置,完成他們與國王的事務,或者像往常一樣侍候他。
【他們看見涼亭的門鎖著】;他們以為是國王自己從裡面鎖上的,對以笏毫無懷疑。
【他們說,他一定是在他的夏日涼亭裡遮腳】;也就是說,他正在方便;由於東方人穿著長而寬鬆的衣服,當他們在這種場合坐下時,他們的腳會被衣服遮住;或者他們故意將衣服聚攏在腳上以遮蓋,因此這成了對這種自然行為的一種委婉說法,參(撒上24:3);儘管有些人認為,在那個地方和這裡,指的是躺下睡覺;伊磯倫的僕人以為他已在夏日涼亭的臥榻上躺下睡覺,那時通常會用長袍遮蓋腳,以隱藏那些可能暴露的身體部位;必須承認,這似乎比前一種解釋更符合夏日涼亭的用途,也更能解釋僕人為何等了那麼久;約瑟夫斯(Josephus)F7明確表示,他的僕人以為他睡著了。事實上,後來的猶太人確實以第一種意義使用這個詞組F8,這似乎是從這裡引
並越過鑿石場,逃到西拉;他越過了吉甲附近的鑿石場,這表明他不可能在耶利哥,摩押王也不可能在那裡,正如約瑟夫所認為的。他要麼是在約旦河對岸的本國,儘管沒有提到以笏渡過約旦河,要麼是在約旦河渡口附近的地方;因為吉甲,他從那裡返回,並在殺死摩押王後再次回到那裡,位於耶利哥靠近約旦河的一側;而他逃到的這個西拉,根據《士師記》3:27的記載,是在以法蓮山地或其附近,但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關於它的記載;然而,一些學者F12認為這是塞特的柱子所在地,而這些柱子就是這裡所說的「鑿石場」的雕刻。約瑟夫F13的記載是,塞特的後裔非常熱衷於天文學,聽說亞當預言宇宙將在某個時候被火毀滅,在另一個時候被水毀滅,於是豎立了兩根柱子,一根是石頭的,另一根是磚頭的,他們在上面刻下了他們的發明(天文學),以便保存下來,這些柱子至今仍留在西里亞地;但約瑟夫的這段記載似乎是取自埃及人馬內托的虛構故事,並被斯蒂林弗利特博士F14充分駁斥。拉比雅基將此解釋為西拉,一片茂密的樹林或森林,樹木像人頭上的頭髮一樣茂密,因此是一個適合逃跑和藏身的地方:它可能是以法蓮山地的樹木繁茂部分,參見《約書亞記》17:18。
【第27節】他到了西拉,就是以法蓮支派的地方,就吹角;以法蓮山地高聳,號角聲傳得很遠;如果以笏的意圖為以色列人所知,他打算做什麼,這可能是約定好的信號,如果他成功了,就召集他們,參見《耶利米書》31:6。
以色列人就跟著他從山上下來,他走在他們前面;他們在那裡聚集,這可能是他們事先約定的集合地點,他在那裡和那時接管了他們的指揮權,並作為他們的將軍走在他們前面。
【第28節】他對他們說:「跟隨我!」他這樣說是要鼓勵他們,把自己放在他們的首位,表明他準備好在有任何危險時犧牲自己的生命:
「因為耶和華已將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他從他成功地除掉摩押王一事得出這個結論,這使摩押人陷入極大的混亂和困境,並且他心中受到耶和華的感動,向他保證這次的拯救:
他們就跟著他下去:從以法蓮山地:
奪取了約旦河往摩押的渡口;那裡河水可涉,有一條通往約旦河對岸摩押地的通道;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阻止在以色列地的摩押人,在這次警報後返回自己的土地,也阻止在摩押地的摩押人過河去幫助他們:
不許一人過去;無論是以色列人進入摩押,還是摩押人進入以色列,都不許。
【第29節】那時,他們殺了摩押人約一萬,等等。這些人是被派到以色列地維持其臣服狀態的,或者為了更好的便利、利益和享樂而定居在那裡的;很可能兩者兼有:
都是強壯的勇士;「強壯的」這個詞意為「肥胖的」,他們長期過著安逸的生活,在富饒的國家裡變得肥胖;根據本·革順的說法,它指的是富人,那些通過在迦南地生活而積累財富的人;或者那些渡過約旦河來到那裡,因為那地方的宜人而定居在耶利哥附近的人;而另一些人則是強壯勇敢的士兵,摩押王將他們安置在那裡,以維持他所征服的土地的臣服,並征服其餘的土地;但他們都被消滅了:
沒有一人逃脫;因為除了約旦河渡口之外,沒有其他辦法進入摩押地,所以當他們趕到那裡時,他們就落入了佔據渡口的以色列人手中。
【第30節】那日,摩押就被制伏在以色列手下;或者說摩押人被擊潰了,正如他爾根所說,也就是說,他們在以色列地的軍隊被擊潰了;因為摩押地本身並沒有被征服並臣服於以色列人;但他們因這次打擊而如此削弱,以至於他們無法再將以色列人置於他們的權力之下:
那地太平了八十年;八十年,根據本·革順的說法,是從他們受奴役開始算起,而太平時期實際上只有六十二年,所以太平和奴役時期都是八十年,正如拉比以賽亞所說;根據阿巴爾巴內爾的說法,太平時期是從俄陀聶去世算起;而我們的烏雪主教F15將這八十年算作俄陀聶恢復的上次太平時期;但另一些人F16認為,當時在土地的不同地區同時有幾位士師,而且當某個地區太平時,另一個地區卻在戰爭中;因此,此時只有土地的東部太平,而西部則受到非利士人的困擾,北部則受到迦南王耶賓的困擾,如《士師記》3:31和4:1。
【第31節】在他之後,有亞拿的兒子珊迦;也就是說,在以笏去世之後,當以色列人再次從另一個方向陷入困境時,這個人被神興起,成為他們的士師和拯救者;但他是誰,他的父親是誰,屬於哪個支派,我們在其他地方都沒有讀到:
他用趕牛棒殺了六百非利士人;這些非利士人入侵了這片土地,並以敵對的方式進入;或者更確切地說,正如《士師記》5:6所顯示的,他們作為一夥盜賊和強盜進入,他們在公路上設伏,搶劫過往的旅客,以至於旅客們不得不停止旅行,或者走小路,而不是走公共道路;而這個人,似乎是從耕地被召來做以色列的士師,就像羅馬人中有些人從耕地被召來做獨裁者,並將他們從高盧人手中解救出來一樣:
用趕牛棒;他曾用它來推動他的牛耕地,他用這個武器清除了該地區的非利士人,並且只用這個武器就殺了六百人,無論是在不同的時間,還是在一起;這絕不是不可思議的,因為他得到了主的加強和成功,就像參孫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一樣,參見《士師記》15:15。據說呂庫爾戈斯用趕牛棒擊退了巴克斯的軍隊F17,據說這發生在猶大的一座山卡梅爾附近,這使得這很可能是從聖經歷史中演繹出來的;或者珊迦和呂庫爾戈斯是同一個人,正如波查特所推測的F18。趕牛棒,正如現在在那些地區使用的那樣,是一種適合進行大規模殺戮的工具,正如曼德雷爾先生F19所描述的,他看到了許多這樣的工具;在測量它們時,他發現它們有八英尺長,較大的一端周長六英寸,較小的一端有一個尖銳的刺,用於驅趕牛,而另一端有一個小鏟子或鐵槳,用於清除犁上的泥土:
他也拯救了以色列,使他們擺脫了那些強盜和掠奪者,並阻止他們在該地造成進一步的傷害,並使該地臣服於他們的權力,因此他可以非常恰當地被列為以色列的士師;但聖經沒有說他審判了多久,也許他的時間應該算入前面提到的八十年太平時期;或者,正如阿巴爾巴內爾所認為的,算入下一位士師底波拉的四十年;他也提到,他們的拉比說,珊迦只審判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