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士師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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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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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耶和華的使者顯現,斥責以色列人當前的惡行(士2:1-5);他們在約書亞和那些比他長壽的長老們領導下的良好行為(士2:6-10);以及他們後來陷入偶像崇拜,大大激怒了耶和華(士2:11-15);儘管如此,神仍以恩慈待他們,興起士師將他們從仇敵手中拯救出來,這在接下來的章節中有許多例子(士2:16-18);然而,當這些士師去世後,他們又故態復萌,再次陷入偶像崇拜,這使得神的怒氣向他們發作,並決定不再將迦南人完全從他們面前趕出,而是將他們留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試驗他們(士2:19-23)。

【第1節】

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
《他爾根》稱這位使者為先知F25;猶太解經家普遍認為是指非尼哈F26;也有人認為是指一個人,因為他被說成是從迦南某地而非天上來,並在公開的會眾中說話,也沒有記載他消失。然而,這裡所指的既非凡人,也非受造的天使,否則他會奉耶和華的名說話,說「耶和華如此說」,而不是以自己的名義說話;他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向他們起誓,與他們立約,並因他們的罪而威脅要對他們做什麼,這些都歸於他自己。因此,這裡所指的是那位未受造的使者,就是聖約的使者,他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在曠野與他們同在,並引導他們進入迦南地,在吉甲或吉甲附近向約書亞顯現為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書5:13-14);由於他此後沒有再顯現,所以這裡說他從那裡來到一個後來因這次事件而稱為波金的地方。

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
也就是說,他藉著降災於埃及法老王和他的百姓,迫使他們讓以色列人離開,這使得埃及人急切地催促他們離去。

我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
進入迦南地,這地大部分已被征服,並已分給他們,他們也已定居其中。

我又說:我永不破壞我與你們所立的約。
如果他們之間的約被破壞,那不會從他開始,而是他們自己的過錯;所有這些都被提及,作為神對他們恩慈的許多例證,也作為他們對神所犯之罪的許多加重情節。

【第2節】

你們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
這是耶和華在與他們立約並應許將他們帶入那地時所吩咐他們不可做的;然而他們卻做了,正如前一章的一些例子所示,這正是使者前來斥責他們的原因,參(申7:2)。

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
他們本應在進入那地並佔領那些祭壇所在之地後立即這樣做,以表明他們對偶像崇拜的憎惡,並防止這些祭壇被用於偶像崇拜的目的,參(申7:5;12:3)。

你們竟不聽從我的話;
神的命令,反而與那地的一些居民立約,允許他們住在他們中間,只要他們繳納一定的稅金或貢物;並且容許他們的祭壇繼續存在,讓他們按照以前的習俗在上面向他們的偶像獻祭。

為何如此行呢?
為何在上述事情上違背神的命令呢?這顯示了他們內心的邪惡,他們對神忘恩負義,神為他們做了如此偉大的事,以及他們傾向於偶像崇拜並喜愛它。

【第3節】

因此我說:
假設,或者說,如果他們犯了上述罪行,這是預見到的。

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
指迦南的七個民族不會被完全趕出,這解釋了前一章所記載的各種情況;其中提到,他們無法或沒有將某些地方的原住民趕出,因為他們得罪了耶和華,耶和華離棄了他們,不幫助他們進行征戰,或者任憑他們懶惰和怠惰。

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
非常麻煩和痛苦,參(民33:55);或者如《七十士譯本》所說,成為「困境」,或如《他爾根》所說,成為使他們陷入苦難和困境的因素;他們確實常常如此。

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他們容許這些神繼續存在,沒有將它們毀滅,這是他們本應做的;這些神將成為他們的網羅,正如後來證明的那樣,他們因此被引誘離棄真神的敬拜,並向這些神下拜,正如我們在接下來的幾節經文中讀到的。

【第4節】

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些話的時候,
這可能是三個嚴肅節期之一,當時所有男丁都聚集在耶和華的會幕前;或者,當時所有支派都莊嚴地聚集在一起,向耶和華詢問他們為何無法將迦南人從某些地方趕出,以及為何迦南人在許多地方勝過他們的原因。

百姓就放聲大哭;
他們被使者所說的話感動,良心被他們的罪所定罪,因此懼怕其惡果,他們為自己所犯的罪和因此可能降臨的災禍而哭泣。

【第5節】

於是他們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
意思是「哭泣者」,因為百姓普遍的哀哭;這地方以前有另一個名字;很可能就是示羅本身,因為當時以色列全體都聚集在那裡,會幕也在示羅,而且也獻上了祭物,如下文所述。

他們就在那裡向耶和華獻祭。
為他們所犯的罪獻上贖罪祭;如果他們是憑著對彌賽亞偉大犧牲的信心這樣做,他們就做得很好;無論如何,這在某種程度上承認了他們的罪過,並順從了神在這種情況下所指示的安排。

【第6節】

約書亞打發百姓去的時候,
這不應與前面所說的聯繫起來,好像那是在約書亞生前所做的事;因為在他生前,正如後面所證明的,以色列人是事奉耶和華的;然而,使者在前面所說的話中,卻指責他們不聽從耶和華的話,與那地的居民立約,不拆毀他們的祭壇,所有這些都是在約書亞死後發生的;但這指的是約書亞死前與他們的一次會面,以及他對他們的遣散,這要麼是在他用拈鬮的方式將地分給他們之後,要麼是在他死前給他們最後的囑咐之後,參(書24:28);而這段和接下來的內容在這裡重複和引入,是為了連接以色列的歷史,並向他們展示他們如何陷入偶像崇拜,從而招致神的憤怒,使他們陷入困境,而神在不同時期興起士師將他們從困境中解救出來,這正是本書的主題。

以色列人各歸自己的產業,去佔領那地。
正如土地已分給各支派及其家族;這似乎證實了前面所給的第一種解釋,即這指的是在土地分配後遣散百姓。

【第7節】

約書亞在世的時候,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過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一切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
在埃及、紅海、曠野、約旦河以及迦南地,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偉大作為;(參《吉爾注釋》書24:31)。猶太人F1說,這些長老死於舍巴特月五日,相當於一月和二月的一部分,因此在那一天守了禁食。

【第8節】

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死了,享年一百一十歲。
(參《吉爾注釋》書24:29)。

【第9節】

他們把他葬在他產業的境內,在亭拿希烈,
在(書24:30)中,這地被稱為亭拿西拉,這裡「西拉」的字母顛倒過來,成了「希烈」,有時用來指太陽(伯9:7);因此有人指出,這個名字的整體意義是太陽的形象,猶太人說這是在他的紀念碑上刻的,以紀念太陽應他的要求而停止的奇蹟,並刻有這段銘文:

在以法蓮山地,在迦實山的北邊。
(參《吉爾注釋》書24:30)。

【第10節】

那世代的人也都歸到他們列祖那裡去了。
都死了並被埋葬了,也就是說,與那些比約書亞長壽的長老同時代的人,大部分都死了;因為他們可能並非全部都死了,至少不是所有從埃及出來的人,更不是所有進入迦南地的人;因為根據本革森的計算,約書亞和長老們的時代只有二十七年;從他們出埃及到這個時候,也不過六十七年;毫無疑問,當時還有八十歲以上的人活著,但這些人可能很少:

在他們以後,有另一世代興起,不認識耶和華;
不認識耶和華,以致愛他、敬畏他、事奉他、敬拜他;他們不承認他是獨一永活的真神,否則他們必然在民族層面上認識他,因為他們是在真宗教中受教育的:

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事。
他們中的一些人,如前所述,可能見過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奇事,在他們剛出埃及的時候;儘管如上述作者所說,他們不夠智慧,這對他們沒有產生影響,使他們不致在神眼中行惡;他們都曾被告知這些事,許多人也曾親眼見過,並且必然對他們進入迦南地時所發生的事有親身了解;但這不是一種實踐性的認識,或者說,這種認識對他們沒有產生任何影響,使他們免於偶像崇拜。

【第11節】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公開地、公然地、大膽地、厚顏無恥地,在神的面前,在他們從他那裡得到的一切美善之中,這些都是他們罪惡的加重情節;他們所行的惡事接下來被指出:

去事奉諸巴力;
偶像巴力,如《阿拉伯譯本》所說,巴力有很多,因此使用了複數詞;使徒保羅在(林前8:5)中也提到了這一點;因為這個詞的意思是「主」,有巴力毗珥、巴力西卜、巴力比利土,他們的名字似乎都來自於巴力、貝爾或貝魯斯,他是寧錄之後的巴比倫王,也是第一個被神化的君主,是異教徒的朱比特。安提阿的提阿非羅F16說,根據塔勒斯的歷史,亞述人的王貝魯斯,他們所敬拜的,比特洛伊戰爭早了三百二十二年;有些人稱克羅諾斯或薩圖恩為貝爾和巴力;亞述人稱之為貝爾,在布匿語或腓尼基語中稱之為巴力F17。

【第12節】

就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他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他們更直接的祖先的聖約之神;他們離棄了他的敬拜,忽略了他的會幕和其中的事奉:

去隨從別神,就是他們四圍列國的神,
迦南人和腓尼基人的神,埃及人的神,以及他們四圍邊界上的摩押人、亞摩利人和以東人的神;他們不敬拜獨一的神,反而敬拜許多神,甚至迦南地內或周圍所有的神;他們是如此沉迷於偶像崇拜:

向他們下拜,惹耶和華發怒。
向他們獻上他們所能獻的一切宗教敬拜和尊榮:

惹耶和華發怒;
沒有什麼比偶像崇拜更惹他發怒的了;他是一位忌邪的神,不容許在敬拜中有任何競爭者,也不容許他的榮耀歸給別神,歸給外邦神。

【第13節】

他們離棄耶和華,
離棄了耶和華的敬拜,如《他爾根》所說;這重複是為了指出他們所犯的滔天大罪,以及這罪如何令神不悅:

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
《阿拉伯譯本》補充說,這是兩個偶像;巴力,從中衍生出諸巴力,可能指外邦人的男性神祇,如朱比特、赫拉克勒斯;而亞斯他錄則指他們的女性神祇,如朱諾、維納斯、黛安娜;這個詞是複數,用於指羊群,因為它們使主人富有;金奇和本米勒說這些是雌羊形狀的偶像。或許,巴力可能指太陽,而亞斯他錄則指月亮,以及像羊群一樣圍繞著月亮的星星。亞斯他錄是西頓人的女神(王上11:5, 11:33);與克羅諾斯或含的妻子亞斯塔特相同,據說是腓尼基或敘利亞的維納斯。路西安F18說,腓尼基有一個屬於西頓人的廟宇,他們說那是亞斯塔特的廟宇;他說,我認為亞斯塔特就是月亮;腓尼基人F19和希臘人F20都說亞斯塔特是維納斯,米努修斯·費利克斯F21和特土良F23也證實,敘利亞人也敬拜她;她與撒克遜女神伊奧斯特或亞斯塔爾相同;因此至今我們仍稱逾越節為復活節F24,因為它在伊奧斯特月;她也與古不列顛人的女神安德拉斯特相同F25。她們有四位,因此《七十士譯本》在這裡使用複數「亞斯塔特們」;之所以這樣稱呼,要麼是因為亞設,被認為是「蒙福」的,要麼是因為亞舍拉,她們在其中受敬拜的樹林;要麼是因為**עש**(Ash,灰燼)和**תור**(Tor,公牛座),即金牛座或公牛;因此桑科尼亞托說亞斯塔特將公牛頭戴在頭上,作為她主權的標誌;(參《吉爾注釋》創14:5)。

【第14節】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
因他們所犯的偶像崇拜之罪;怒氣在他裡面燃燒,爆發出來,像火一樣傾倒在他們身上,將他們吞滅;參(鴻1:6);

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使他們被搶奪;
這些人洗劫他們的房屋,掠奪他們的財物和資產:

又將他們賣給四圍的仇敵;
也就是說,將他們交在仇敵手中,仇敵將他們擄去,他們就像被賣為奴的人一樣;參(詩44:12);這是一種公正的報應,正如他們將自己賣給邪惡,耶和華也因他們的邪惡將他們賣給仇敵;正如他們隨從四圍列國的神,他也將他們交在四圍列國的仇敵手中,如米所波大米人、摩押人、米甸人、非利士人和亞捫人:

以致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
而是在與仇敵交戰時,總是轉身逃跑。

【第15節】

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的手都攻擊他們,使他們遭災;
他們所做的任何事,或所著手進行的任何遠征,或出戰時,都不得亨通,正如金奇、本米勒和亞巴比內爾解釋這句話一樣:戰事對他們不利,因為神與他們為敵;他的手攻擊他們,無人能抵擋和扭轉;這個意思似乎與前面和後面所說的相符;儘管在一些猶太著作F1中,這被解釋為那些為逃避災難而離開那地的人,特別是指以利米勒和他的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得1:1-2);

正如耶和華所說的,又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他曾用誓言確認並證實他的威脅,如果他們事奉別神,他必將律法的一切咒詛降在他們身上;參(申29:12-20);

他們就大大困苦。
他們容許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這些人成了他們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正如所威脅的那樣;他們也受到四圍列國的困擾,這些國家入侵他們,掠奪他們,並將他們擄去。

【第16節】

然而,耶和華興起士師,
這些士師的名字和他們的功績在接下來的幾章中被特別提及和記錄,本書也因此得名:這些人是神以非凡的方式興起,並賦予他們精神和資格來完成他要他們做的工作;這工作是將以色列人從壓迫者手中解救出來,恢復他們的特權和自由,保護他們,並為他們伸張正義;儘管他們犯了許多惹怒神的罪過,這仍然是神對他們恩慈的奇妙例證:

拯救他們脫離那些搶奪他們之人的手。
這些人奪走了他們的財物和牲畜,並將他們擄去:這些士師是恢復這些財物和人的工具,就像亞伯拉罕帶回羅得和他的所有財物一樣。

【第17節】

他們卻不聽從他們的士師,
後來,或者說並非總是如此;但當士師們勸誡他們認罪,並建議他們走神的善道,只事奉他時;他們卻充耳不聞,繼續走自己的路,這是他們罪惡的悲慘加重情節:

反倒隨從別神行淫,向他們下拜;
犯了屬靈的姦淫,因為偶像崇拜就是如此,在聖經中也常被如此描述;因為他們藉此破壞了神與他們所立的約,這約具有婚姻契約的性質,神在其中是他們的丈夫;因此,事奉別神就是拒絕他作為丈夫,並與他人行淫;沒有什麼比這更惹怒神,他對自己的榮耀和尊嚴是忌邪的:

他們迅速偏離了他們列祖所行的道;
約書亞和長老們一死,他們就立刻離棄了他們列祖的神,以及他們敬拜他的方式;同樣,在士師們拯救他們之後,或者說士師們一死,他們也迅速偏離了:

遵行耶和華的命令;
在會幕事奉他,按照他賜給摩西的律法、命令和條例,這指的是他們的列祖:

他們卻不這樣行;
沒有走同樣的路,也沒有事奉耶和華,遵守他的命令,像他們的列祖那樣;而是完全相反。

【第18節】

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耶和華就與那士師同在,
他所興起的每一位士師;正如他激發他們的心靈去執行這樣的任務,去審判他的百姓,並使他們具備資格,他也幫助和堅固他們,與他們同在,並使他們在為百姓福祉所做的一切事上成功;《他爾根》說:

因為他們因那些欺壓他們、苦待他們的人所發的哀聲,耶和華就後悔了;
耶和華是慈悲的,當他們在壓迫下呻吟並向他呼求時,他就憐憫他們,然後他接受了他們的禱告,如《他爾根》所說,並差遣一位拯救者給他們;因此他做了人後悔時所做的事,改變了他們的行為;因此耶和華改變了他對他們護理的外在安排,這符合他永不改變的旨意;因為否則,嚴格來說,後悔並不屬於神:他爾根說:

【第19節】

及至士師死了,
他們中的任何一位,第一位以及所有繼任的士師:

他們就轉去;
回到他們的惡行和偶像崇拜的習俗中,他們在士師在世時曾改革並表現出外在的悔改;但士師一死,他們就又回去了:

比他們的列祖更敗壞;
在埃及和曠野的列祖;或者更確切地說,比約書亞死後那一代的列祖更敗壞;因此,在每個時代,在士師興起將他們從降臨在他們身上的邪惡中解救出來之前,那些孩子的行為都比他們的列祖更糟糕:

去隨從別神,事奉他們,向他們下拜;
不滿足於他們列祖所事奉的偶像,他們尋找並發現了其他的偶像,並且更經常、更頻繁地敬拜和事奉它們,增加了他們的獻祭和對它們的虔誠行為:

他們總不停止自己的惡行;
或者,「不讓它們落下」F2;而是保留它們,並繼續實行它們,因為這是他們天生傾向並喜愛的:

也不停止他們頑梗的道路。
他們所執意,並決心繼續的道路:或者「他們艱難的道路」F3;這是他們剛硬的心所選擇的,他們頑固地堅持下去,因為他們是頑固和頸項僵硬的;最終,他們會發現這條路對他們來說是艱難、麻煩和痛苦的,儘管目前看起來是平坦和令人愉快的,他們在其中順利前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會發現它崎嶇不平,令人反感,絆倒人,並導致毀滅;或者它可能指一條被踩踏得很硬的道路,一條許多人走過的寬闊道路,就像罪惡的道路一樣。

【第20節】

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
像起初一樣,每當他們陷入偶像崇拜時;參(士2:14);

說:因為這百姓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列祖的約,
在西奈山所立的約,其中吩咐他們不可有別神在耶和華面前:

也不聽從我的話;
在他的命令中,特別是關於他的敬拜和反對偶像崇拜的命令。

【第21節】

我也不再將約書亞死時所剩下的列國的人,
至少現在還不會,不會很快或倉促地趕出,如(士2:23)所示;

從他們面前趕出;
也就是說,未被征服的;這要麼是因為約書亞年老體衰,無法再與迦南人交戰;要麼是因為百姓懶惰怠惰,厭倦了戰爭,不願繼續進行;要麼是因為缺乏人手來開墾更多的土地,並居住更多的城市,而不是他們已經佔有的;主要原因在於神的護理,他藉此要達成一個目的,如下文所述。

【第22節】

為要藉著他們試驗以色列人,
藉著他們來苦待他們,從而試驗或考驗他們的信心和忍耐,這些都是藉著苦難來考驗的;迦南人對他們來說就是如此,就像苦難和試探對神的屬靈以色列人一樣;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試驗他們是否會遵守神的道,或者走迦南人所走的道,如下文所述:

看他們是否謹守耶和華的道,像他們的列祖謹守一樣。
他們是否會敬拜他們列祖所敬拜的真神,還是迦南人的神;這並不是說耶和華不知道他們會怎麼做,所以才進行實驗;而是為了讓他們自己和他人都能看到他們內心的真誠和忠實,或者不真誠和不忠實。

【第23節】

所以耶和華留下這些國民,不將他們速速趕出,
讓他們未被征服,或者容許他們留在以色列人中間,並沒有像他本可以做的那樣將他們趕出;這被允許,要麼是為了讓人看到並知道以色列是否會陷入這些民族的偶像崇拜,(士2:22);如果他們和他們的偶像被徹底毀滅,就無法進行這樣的試驗;要麼是因為以色列人違背了耶和華的約,所以他不再趕出他們,而是讓他們來苦待和困擾他們,從而試驗和考驗他們,(士2:20-21);這兩種解釋都可以成立,但前者似乎更符合接下來的內容:

也不將他們交在約書亞手裡。
因為他要藉著他們達成一個目的,如前所述,即試驗以色列人;同樣的理由,神的百姓內住的罪和敗壞被允許留在他們裡面,是為了考驗他們的恩典,並使神在支持和拯救他們方面的能力顯得更加明顯。

【腳註】
F25 So Maimonides, Moreh Nevochim, par. 1. c. 15. & par. 2. c. 6. 邁蒙尼德《迷途指津》第一部第15章,第二部第6章。
F26 The Rabbins in Maimon. Moreh Nevochim, par. 2. c. 42. 邁蒙尼德《迷途指津》第二部第42章中的拉比們。
F1 Schulchan Aruch, par. 1. c. 580. sect. 2. 《舒爾漢阿魯赫》第一部第580章第2節。
F16 Ad Autolyc. l. 3. p. 138, 139. Vid. Lactant. de fals. Relig. l. 1. c. 23. 《致奧托呂庫斯》第三卷第138、139頁。參拉克坦提烏斯《論虛假宗教》第一卷第23章。
F17 Servius in Virgil. Aeneid. 1. prope finem. 塞爾維烏斯《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一卷末尾。
F18 De Dea Syria. 《論敘利亞女神》。
F19 Sanchoniatho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1. p. 38. 桑科尼亞托,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一卷第38頁。
F20 Suidas in voce ( astarth ) . 蘇伊達斯《詞典》中關於「亞斯塔特」的條目。
F21 In Octavio, p. 6. 《奧克塔維烏斯》第6頁。
F23 Apolog. c. 24. 《護教論》第24章。
F24 Vid. Owen. Theologoumen, l. 3. c. 4. p. 192. 參奧文《神學論》第三卷第四章第192頁。
F25 lb. c. 11. p. 244. 同上,第十一章第244頁。
F1 Seder Olam Rabba, c. 12. p. 34. 《拉比世界秩序》第12章第34頁。
F2 ( wlyph al ) "non Cadere faciebant",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Drusius. **וַיַּפִּלוּ**(vayyapilu,不讓他們落下),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
F3 ( hvqh Mkrdm ) "de via sua dura",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Drusius. **מִדַּרְכָּם הַקָּשָׁה**(middarkam haqqashah,他們艱難的道路),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里努斯譯本》、德魯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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