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士師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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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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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在希伯來文抄本中的書名是《士師記》(**Sepher Shophetim**),但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譯者稱之為「以色列子民士師之書」;而七十士譯本則僅稱之為《士師記》。之所以如此命名,並非因為它是由士師們所寫,儘管有些人認為它是從士師們所保存的年鑑和日記中彙編而成;但它似乎只是一個人所著。其名稱的真正原因在於,它記述了以色列的士師們,提供了他們的生平事蹟,特別是與其職責相關的內容。士師的職責與君王不同,似乎只是臨時性的,主要在於當百姓受壓迫、困苦或被擄時,將他們從敵人手中解救出來;保護他們享有自己的國家、權利和自由;必要時率領軍隊對抗敵人;以及解決爭端、審理訴訟、施行公義。在士師時期,國家的治理是一種神權政體。本書的作者是誰並不確定;有些人歸因於希西家王,另一些人歸因於以斯拉;但猶太學者們【a】普遍認為是撒母耳所寫,這也是最有可能的,因為他是最後一位士師。而且,本書顯然是在大衛時代之前寫成的,這從約押在撒母耳記下11:21的講話中可見一斑;從詩篇68:8,9和97:5的一些段落來看,這些似乎提及或暗示了士師記5:4,5;以及耶路撒冷被稱為耶布斯,這表明在本書作者時代,它仍由耶布斯人居住,而大衛後來才將其從他們手中奪取。此外,撒母耳本人也引用了本書的記載(撒母耳記上12:9-11)。從這些見證,以及新約中的其他見證,毫無疑問地證明了本書的真實性和權威性,並且是受神默示而寫成的;這從使徒保羅和希伯來書作者對它的引用(使徒行傳13:20,希伯來書11:32)中可見一斑。它作為一部歷史書是很有用的,沒有它,以色列子民的歷史就不完整;它包含了所有士師的記載,除了最後兩位以利和撒母耳,他們的記載在接下來的書卷中;以及一些發生在那個時代的附帶事件,在書末的附錄中記載了米迦的偶像和便雅憫的戰爭。它也提供了許多有用的道德觀察,關於神對他自己的子民以色列的罪惡所表現出的不悅,以及他為此施行的管教;關於他在他們需要時興起拯救者來護理他們,以及指出偉大良善之人身上值得效法的各種美德和卓越之處。根據皮斯卡托、萊特富特博士和其他人的說法,本書記載了299年的歷史。

\\士師記第一章導論\\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子民求問耶和華,哪一個支派應當首先上去攻打剩下的迦南人,結果猶大支派奉命上去,他們與西緬支派一同前往(士師記1:1-3);並在亞多尼比色手下擊敗迦南人,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士師記1:4-8);又擊敗了希伯崙、底璧、洗法、何珥瑪、迦薩、亞實基倫和以革倫的迦南人(士師記1:9-20);便雅憫人對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沒有猶大支派那樣的成功(士師記1:21);約瑟家對伯特利也沒有那樣的成功(士師記1:22-26);瑪拿西、以法蓮、西布倫、亞設和拿弗他利支派也未能將迦南人從屬於他們的幾個地方趕出去,儘管其中許多人成為他們的附庸(士師記1:27-33);至於亞摩利人,他們對但支派來說過於強大,儘管其中一些人成為約瑟家的附庸(士師記1:34-36)。

【第1節】

約書亞死後,這與前一卷書的結尾相符,因此本書緊隨其後是恰當的;儘管伊皮法紐【F2】將《約伯記》置於兩者之間:

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這指的是他們的領袖們聚集在示羅,那裡有會幕;他們站在大祭司以利亞撒,或者更可能是他的兒子非尼哈(以利亞撒很可能已經去世)面前,藉著烏陵和土明求問:

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呢?因為他們沒有總司令,約書亞沒有留下繼承人,儘管撒馬利亞編年史【F3】聲稱他有;一個名叫亞伯的人,是迦勒兄弟的兒子,屬於猶大支派,在九個半支派的十二人中抽籤選出,約書亞將國家治理權交給了他,並為他加冕。但這次求問並非為了選出一個總司令帶領他們所有人,而是要知道哪個支派應當首先上去,他們渴望知道神的旨意,這樣他們才能期望成功;在他們剛開始時就能成功,不僅會大大鼓勵他們繼續前進,也會使他們的敵人感到恐懼和驚慌;這指的是那些尚未被征服、居住在他們中間以及在城市中的迦南人,這些城市雖然藉著抽籤分給了他們,但他們尚未佔領;這些迦南人對他們來說是麻煩的鄰居,此外,以色列人日益增多,需要更多的空間和城市來居住,以及更多的土地來耕種。

【第2節】

耶和華說:藉著清晰的聲音,這很可能是藉著烏陵和土明回答的常用方式:

猶大必上去;不是猶大本人,他早已去世,而是猶大支派;耶和華的旨意是讓這個支派首先與迦南人交戰,因為它是主要的支派,人數最多,最強大,也最勇敢,而且可能他們中間的迦南人數量最多;他們的成功將激勵其他支派,並使他們的敵人感到恐慌:

看哪,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那塊屬於該支派但尚未被征服的土地,他們確信將會征服它,以作為他們的鼓勵。

【第3節】

猶大對他兄弟西緬說:猶大支派的人對西緬支派的人說,他們不僅是同父同母的兄弟(這並非雅各所有兒子都是如此),而且他們的產業和繼承地彼此靠近;事實上,西緬支派的產業是在猶大支派的產業之內(約書亞記19:1);因此,他們彼此生活得非常親近和熟悉,他們的利益也緊密結合在一起:

請你與我同上我所得之地,我們好與迦南人爭戰;共同作戰:意思是,西緬支派中所有能參戰的勇士,都來與猶大支派的軍隊聯合,以便攻取該支派地業中迦南人仍佔據的城市:

我也必與你同去你所得之地:在攻取了猶大支派地業中的城市之後,猶大支派提議將他們的聯軍帶到西緬支派的地業中,攻取該地業中的城市:

於是西緬與他同去:西緬支派同意了這個提議,並與猶大支派一同去攻打他們的共同敵人。

【第4節】

猶大就上去了,西緬與他同去,從他們居住的南方地區,向北方的耶路撒冷進發,因此稱之為「上去」:

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交在猶大和西緬手中:這裡的迦南人不是指七個民族的統稱,而是指其中一個民族的名稱,與比利洗人區分開來,儘管比利洗人也是迦南人;這兩個民族,至少其中許多人,居住在這些地區,並被猶大和西緬的聯軍征服,從而應驗了耶和華的應許(士師記1:2);

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也就是說,在比色及其周圍地區,在這次戰爭的過程中,前後共擊殺了一萬人,如下文所述。耶柔米【F4】說,在他那個時代,比色附近有兩個同名村莊,距離尼亞波利斯七英里,在通往西提波利斯的路上;我們的同胞桑迪斯先生【F5】說,當他們離開伯利恆,向西從猶大山區彎曲前行時,在對面山坡附近,他們經過一個小村莊,他認為是比色,距離伯特蘇爾兩英里(參撒母耳記上11:8)。

【第5節】

他們在比色遇見亞多尼比色,他是那地的王,他的名字意為「比色之主」;並非他們在那裡捉住了他,因為後來記載他從那裡逃脫了,而是當他們攻打那城時,他就在那裡,他們衝進城中,攻擊他,如下文所述:

與他爭戰;帶著他們的軍隊進入城中:

擊殺了迦南人和比利洗人:城中或城外的,甚至多達一萬人,如前所述(士師記1:4)。

【第6節】

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趕他,將他捉住。很可能他的目的是要逃到耶布斯或耶路撒冷,那是一座堅固的設防城市,他盡快朝那裡逃去,但被猶大和西緬的一些軍隊追上並趕上;更可能的是,他選擇這條路線,因為當他被他們捉住後,他們將他帶到那裡,如下文所述:

砍斷他手腳的大拇指;使他無法戰鬥也無法逃跑。雅典人也曾砍斷埃吉納島居民埃吉納人的右手大拇指,使他們無法握矛,正如多位作家【F6】所記載的。以色列人這樣做,是否因為知道這位王曾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人,因此根據他們的報復律「以眼還眼」(出埃及記21:23-25)而要求如此;或者,他們並不知道此事,而是受神的護理感動和引導而這樣做,使他所施於他人的,也同樣報應在他身上,這並不確定;後者似乎更為可能,因為以色列人通常不施加這類懲罰;此外,根據神的命令,他們應該將他處死,就像他們對所有迦南人所做的那樣。

【第7節】

亞多尼比色說:對猶大人說,在他手腳大拇指被砍斷之後,他的良心譴責他對他人所做的事,並被迫承認他受到了公正的對待:

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砍斷;也就是說,被他或奉他命令所砍斷的,這些王是他征服並俘虜的;根據約瑟夫【F7】的說法,他們是七十二個。這個數字可以解釋為,在那個時代,正如前一卷書所顯示的,每個城市都有一個王;此外,這七十個王可能不是統治七十個城市的王,而是許多在同一個城市中相繼統治的王,一個接一個地落入這位殘酷暴虐的王手中,他們的兒子也可能被如此稱呼:他說這些王

在我桌子底下撿食物:他們很高興能吃到從桌子上掉下來的碎屑和殘羹,有時可能被放在那裡供他取樂,並在那裡被餵食他吃剩的肉渣,就像土耳其的巴耶濟德被帖木兒對待一樣,帖木兒將他關在鐵籠裡,帶著他四處遊蕩,並用他作腳凳來上馬,有時像狗一樣用桌上的碎屑餵他【F8】:

我怎樣行,神也照樣報應我;他是否認識真神,以及神對他按其應得的報應是否公正,他是否真正意識到自己的罪並真心悔改,這並不確定;因為「神」這個詞是複數,有時也用於異教神祇,他可能在此處也是如此使用;然而,神的公義審判在此事例中清晰可見:

他們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帶到耶路撒冷中屬於猶大支派的那一部分(參約書亞記15:8,15:63);他們將他活著帶到那裡,約瑟夫【F9】說他死在那裡並被埋葬;這可能是他們將他帶到那裡的目的,因為他們意識到他是一個垂死之人;或者他們將他帶到那裡是為了展示他作為勝利的戰利品,並作為神聖公義的榜樣:

他死在那裡:無論是因悲傷和惱怒,還是因所受的傷,或是因神的直接之手,或是因以色列人之手,都沒有說明;兩者皆非不可能。

【第8節】

猶大人曾攻打耶路撒冷,將城奪取,這解釋了他們為何將亞多尼比色帶到那裡。這是在約書亞時代完成的;因為當那地的王被約書亞擒獲並殺死時,似乎他與以色列人一同攻打並奪取了那城,其中猶大支派扮演了主要角色;金奇和本革順如此解釋;但雅爾奇和亞巴比內則認為,他們現在是從比色上耶路撒冷,攻打並奪取了它;其他人也這樣認為,因為只提到了猶大人,而不是約書亞時代一同作戰的所有以色列人;而且在約書亞時代也沒有提到它被攻取,然而似乎很清楚,它的一部分是由猶大人居住的(約書亞記15:63);因此有些人認為它被攻取了兩次;約書亞攻取它之後,他與以色列人忙於征服土地的其他部分,耶布斯人重新佔領了它,現在他們又被部分趕走,但不是完全趕走;約瑟夫【F11】說,下城被攻取,所有居民都被殺死,但上城因城牆堅固和地勢險要而難以攻取:

用刀殺了城裡的人;「城裡的居民」,就他們所佔領的部分而言:

放火燒城;只是城的一部分,因為城的一部分住著猶大人,另一部分住著耶布斯人。

【第9節】

後來猶大人在攻取比色及其王,並將他帶到耶路撒冷,他在那裡死去之後:他們

下去了;從耶路撒冷,那是在高地上:

去攻打住在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猶大支派的地業被劃分為這幾個部分;他們在每個部分都有城市,而且似乎有些城市尚未被征服,仍在迦南人手中;關於這些部分及其城市,請參閱(約書亞記15:21,15:33,15:48)。

【第10節】

猶大去攻打住在希伯崙的迦南人,等等。希伯崙最初被約書亞攻取,居民被刀殺(約書亞記10:36,10:37);但在約書亞忙於其他征服時,迦南人設法重新佔領了它;因此,當迦勒獲得這地的賜予時,他在猶大支派(他是該支派的領袖)的幫助下重新奪回了它(約書亞記15:12,15:14);因此,這裡記載的只是對當時所做之事的重複;除非可以認為這個事實是預先插入的,或者猶大人對這個地方有兩次遠征:

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參(約書亞記14:15);在第一次遠征中,迦勒在該支派的幫助下只趕走了三個巨人,他們後來又重新佔領了,而這次則將他們處死,如下文所述:

他們殺了示篩、亞希幔、撻買;參(民數記13:22)(約書亞記15:14);但接下來關於他們從這裡去底璧,以及迦勒提議將女兒嫁給攻取底璧的人,似乎與約書亞死後的時代不太相符;因為很可能與約書亞和以利亞撒同時代的迦勒此時已經去世,至少不能認為他此時還有一個未婚的年輕女兒;因此,這些事實只是在觀察到猶大攻取耶路撒冷之後重複提及,以顯示該支派的人所完成的壯舉;因此,對於接下來所說的(士師記1:11-15),正如(約書亞記15:15-19)中所說的,其中以明確的詞語重複了同樣的事情,包含了迦勒女兒的請求:馬提亞爾【F12】記載了向圖密善提出的類似請求。

【第11節】

他從那裡去攻打底璧的居民:底璧從前名叫基列西弗。(參約書亞記15:15的吉爾注釋)。

【第12節】

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參約書亞記15:16的吉爾注釋)。

【第13節】

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他女兒押撒給他為妻。(參約書亞記15:17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押撒過門的時候,她催促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她下了驢,迦勒問她說:「你要什麼?」(參約書亞記15:18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她對他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南地給我,求你再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都給了她。(參約書亞記15:19的吉爾注釋)。

【第16節】

摩西岳父基尼人的子孫,是葉忒羅的後裔;因為葉忒羅在曠野拜訪摩西之後雖然回到了自己的國家,但他的兒子何巴在摩西的勸說下,與摩西和以色列人一同經過曠野,並與他們一同進入迦南,至少他的一些後裔是如此,他們定居在那裡,有些在土地的一部分,有些在另一部分,我們在聖經的幾個地方讀到他們;他們一直持續到耶利米時代,那時他們以利甲族人的名字出現,這個名字來自葉忒羅的後裔利甲:這些人

從棕樹城上去;從耶利哥城,如他爾根所說,因其附近生長著大量的棕樹而得名(參申命記34:3)。這不是指城市本身,那城被約書亞徹底摧毀,重建它被詛咒所禁止,而是指鄰近的鄉村,即它所在的谷地,那裡種滿了棕樹;這裡有一片棕樹林【F13】,還有香膏園,斯特拉波【F14】說那裡沒有其他地方生長這種植物;他還觀察到,在他那個時代,這裡有一座王宮;這在奧古斯都凱撒時代屬於猶大王希律,賀拉斯【F15】提到了他的棕樹林。基尼人最初與約書亞一同過約旦河時,就定居在這裡,這是一個最宜人、最令人愉快的地方,適合像他們這樣住在帳篷裡的人,也應驗了摩西對何巴的應許(民數記10:29);而且他們似乎一直留在這裡:現在他們離開了,來到

與猶大人一同進入猶大曠野;這也是適合這樣的人居住的便利之地,他們喜歡獨居生活。也許耶利哥附近的迦南人對他們造成困擾,因此他們選擇不再停留在那裡;或者,由於他們對猶大支派有特殊的感情,他們選擇留在他們的產業範圍內;而且,由於他們是一個好戰而勇敢的支派,他們可能期望在他們中間獲得更大的安全和保護:

這地在亞拉得南邊;也就是說,猶大曠野位於那裡,那裡有一個同名的國家或城市(參民數記21:1)(約書亞記12:14);他們中的一些人一直居住在那裡,直到掃羅時代,那時亞瑪力人已經佔領了南方地區,他們在那裡騷擾並造成困擾(參撒母耳記上15:6)(30:1);

他們就去住在百姓中間;住在猶大支派的百姓中間,靠近曠野中的一些城市;關於這些城市,請參閱(約書亞記15:63)。

【第17節】

猶大與他兄弟西緬同去,在征服了自己地業中的迦南人之後,按照他的應許,他與他的兄弟西緬,或西緬支派,一同進入他們的產業,以征服那裡的迦南人:

他們擊殺了住在洗法的迦南人,將城徹底毀滅:這城在哪裡,是什麼樣的,並不確定;猶太文獻【F16】中提到上加利利有一個同名的地方,但這裡不可能指那個地方;我們讀到洗法谷(歷代志下14:10);這可能因此得名,如果是這樣,它就在瑪利沙附近:

那城的名字就叫何珥瑪;因其被毀滅,以及周圍地區被毀滅而得名;因為現在以色列人在曠野靠近亞拉得時所許的願,已經實現了(民數記21:1-3)。

【第18節】

猶大又奪取了迦薩和屬迦薩的境地,這地是抽籤分給該支派的(約書亞記15:47);直到現在才被征服:

又奪取了亞實基倫和屬亞實基倫的境地;根據我們的同胞桑迪斯【F17】的說法,這地距離迦薩十英里:

又奪取了以革倫和屬以革倫的境地;這地也抽籤分給了猶大,但後來又給了但支派(約書亞記15:45)(19:43);猶大現在為但支派爭戰並奪取了它;但不久之後,所有這些地方都被非利士人奪回並佔領,成為他們五個主要城邑中的三個,他們此後一直保留著(參士師記3:3)(撒母耳記上6:16)。

【第19節】

耶和華與猶大同在,鼓勵、堅固、使該支派成功,並使他們戰勝迦南人;他爾根說:

卻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神離棄了他們,因為他們懼怕那些人,原因如下文所述,或是因為懶惰,厭倦了爭戰,或是因為他們犯了一些罪,導致神的不悅;他爾根也是如此說:

【第20節】

他們將希伯崙給了迦勒,正如摩西所說的,這是在約書亞時代完成的,由約書亞和所有百姓一同完成,按照摩西的命令。這不是指給了利未人的城市,而是指周圍的田地和地區(約書亞記14:13)(約書亞記21:11,21:12);

他從那裡趕出了亞衲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名字在(士師記1:10)中給出;這表明這指的是與(約書亞記15:14)中相同的遠征;並且以相同的方式表達。

【第21節】

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也就是說,沒有趕出屬於他們的那一部分,因為耶路撒冷位於猶大和便雅憫之間;他們無論是單獨還是聯合,都無法將耶布斯人從那裡趕出去,特別是錫安山頂上的堅固營寨,他們一直佔據到大衛時代。亞巴比內認為,那時的耶路撒冷並非一座被城牆圍繞的城市,而是一個大省份,一部分屬於猶大支派,另一部分屬於便雅憫支派,還有一部分被耶布斯人佔據;雅爾奇也說它是一個省份,名叫耶布斯:

耶布斯人卻與便雅憫人同住在耶路撒冷,直到今日;直到本書寫成之時,本書是由撒母耳所寫,如金奇和本革順所說;從這裡可以確定,本書一定是在大衛統治之前寫成的,因為大衛才將耶布斯人趕走(撒母耳記下5:6-9)。

【第22節】

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這城位於約瑟的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的邊界上(約書亞記16:1,16:2);雖然它似乎在攻打艾城時已被攻取(約書亞記8:17);但現在它似乎又被迦南人佔領了;因此,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效法猶大,渴望擴大自己的疆界,於是攻打這個地方,以便奪取它:

耶和華與他們同在;他爾根說,是耶和華的「道」與他們同在,引導、幫助並使他們在這次嘗試中成功。

【第23節】

約瑟家打發人去窺探伯特利,偵察這個地方,觀察其通道和入口,哪些地方最容易進入,並檢查城牆,哪裡最薄弱,防禦最少:

那城從前名叫路斯;意思是「堅果」;也許它因附近生長著大量堅果樹而得名;猶太人暗示它像堅果一樣,除了通過洞穴或某些地下通道外,無法進入(參創世記28:19)。

【第24節】

探子看見一個人從城裡出來,或「守衛者」【F18】;那些被派去監視、觀察並盡可能獲取城市情報和進入城市方法的人:

他們對他說:「求你指示我們進城的路。」不是指城門,城門無疑是顯而易見的,而是指進入城中的某條秘密通道;猶太人,如前所述,認為入口是通過洞穴或某些隱藏的通道,雅爾奇和金奇都提到了這一點:

我們必恩待你;給他報酬,或者在城市落入他們手中時,饒恕他和他的家人。

【第25節】

那人就指示他們進城的路,用手指著它,正如同一位作者所觀察到的:

他們就用刀殺了城裡的人;他們將所獲得的情報通知了軍隊的主力,軍隊隨後趕到,進入城中,攻取了它,並將城裡的居民用刀殺死,正如他們被命令對所有迦南人所做的那樣:

卻將那人和他全家放走了;那人回到了城中,受到對他所作承諾的鼓勵,並為了拯救他的家人;雖然沒有明說,但他可能已經請求饒恕他們,這可能得到了應許,就像喇合的情況一樣;前提是他要麼放棄異教,歸信真宗教,要麼遷往另一個國家,他選擇了後者。

【第26節】

那人就往赫人之地去,帶著他的家人;金奇說這不是迦南七族之一;從這段敘述中很清楚,這人所去的土地不在迦南地;儘管可以確定,以前有一個同名民族居住在那裡(創世記15:20)(23:3)(26:34);迦南地也被稱為赫人之地(約書亞記1:4);這些人要麼在約書亞進入迦南地時逃到另一個國家,要麼他們的一個殖民地從那裡遷徙到別處,這人選擇去那裡,他可能最初就是赫人:

築了一座城;他的家人眾多,他是一個富有的人,被允許帶走他所有的財物:

給城起名叫路斯;為了紀念他離開並長期居住的地方。約瑟夫【F19】說,在猶太人從阿拉伯人手中奪取的城市中,有一座名叫路薩的城市;這很可能就是托勒密【F20】所說的呂薩,他將其置於阿拉伯佩特拉,可能就是這個路斯;如果是這樣,這表明這人所去的土地在以東,這並非不可能;還有另一個路薩,耶柔米【F21】說它落在約瑟子孫的產業中,靠近示劍,距離尼亞波利斯三英里:

這城名直到今日:直到本書寫成之時(參士師記1:21的吉爾注釋)。

【第27節】

瑪拿西,前面提到的約瑟的兒子之一;這裡指的是瑪拿西半支派,他們在約旦河這邊的迦南地有自己的產業:這些人沒有

趕出伯善和屬伯善鄉村的居民,也沒有趕出他納和屬他納鄉村的居民,也沒有趕出多珥和屬多珥鄉村的居民,也沒有趕出伊比連和屬伊比連鄉村的居民,也沒有趕出米吉多和屬米吉多鄉村的居民:所有這些地方都是半支派在以薩迦和亞設境內被分配到的;關於這些地方(參約書亞記17:11的吉爾注釋)。這個支派似乎很懶惰,根本沒有努力,也沒有嘗試趕走這些人:

迦南人卻執意住在那地;他們不僅渴望如此,而且

【腳註】
F1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 2.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4頁第2欄。
F2 De Mensur. & Ponder. c. 13. 《論度量與重量》第13章。
F3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522. 霍廷格《潔淨劑》第522頁。
F4 De loc. Heb. fol. 89. H. 《希伯來地名錄》第89頁H欄。
F5 Travels, p. 142. Ed. 5th. 《遊記》第142頁,第五版。
F6 Valerius Maximus, l. 9. c. 2. Aelian, Var. Hist. l. 2. c. 9. Cicero de Officiis, l. 3. c. 11. 瓦勒里烏斯·馬克西姆斯《難忘事蹟與言論》第九卷第二章;埃利安《雜史》第二卷第九章;西塞羅《論義務》第三卷第十一章。
F7 Antiqu. l. 5. c. 2. sect. 2. 《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二章第二節。
F8 Such dogs are called ( trapezhev kunev ) , in Homer. Iliad. 23. ver. 173. & Odyss. 17. ver. 227. 荷馬《伊利亞特》第23卷第173行和《奧德賽》第17卷第227行中,稱此類狗為「**τραπεζῆες κύνες**」(trapezēes kynes,桌邊狗)。
F9 Antiqu. l. 5. c. 2. sect. 2. 《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二章第二節。
F11 Ut supra. (Antiqu. l. 5. c. 2. sect. 2.) 同上(《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二章第二節)。
F12 "Est mihi sitque precor" l. 9. ep. 16. 「我擁有,願我擁有」第九卷第16首詩。
F13 Justin. e Trogo, l. 36. c. 3. 查士丁《特羅古斯史》第36卷第3章。
F14 Geograph. l. 16. p. 525. 《地理學》第16卷第525頁。
F15 Praeferat Herodis. Palmetis Pinguibus----De Arte Poet. ver. 184. 賀拉斯《詩藝》第184行:「寧願希律的肥沃棕櫚林」。
F16 Juchasin, fol. 68. 1. 《猶太家譜》第68頁第1欄。
F17 Travels, p. 118. Ed. 5. 《遊記》第118頁,第五版。
F18 ( Myrmvh ) "custodes", Pagninus, Montanus; "observatores", Vatablus, Drusi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הַשֹּׁמְרִים**(hashomrim,守衛者),帕尼努斯、蒙塔努斯:「守衛者」;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觀察者」。
F19 Antiqu. l. 14. c. 1. sect. 4. 《猶太古史》第14卷第1章第4節。
F20 Geograph. l. 5. c. 17. 《地理學》第5卷第17章。
F21 De loc. Heb. fol. 92. M. 《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M欄。

他們使迦南人納貢,而沒有將他們完全趕出;這源於貪婪和安逸之心;他們不願費力驅逐迦南人,因為他們發現讓迦南人納貢對他們更有利,更能帶來眼前的益處;這對以色列人整體而言是如此,對瑪拿西半支派尤其如此;亞巴賓內爾認為,這裡所指的正是瑪拿西半支派。

【第29節】

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在基色的迦南人。他們甚至沒有讓迦南人納貢,反而與他們立約,這很可能違背了神的明確旨意:

但迦南人住在基色,在他們中間;以法蓮人同意了,他們就住在這裡,直到所羅門時代;(參閱《約書亞記》16:10的吉爾注釋);那裡確實說他們納貢;但那似乎是指後來的某個時期,而不是他們最初被允許住在他們中間的時候,因為這裡沒有提及。

【第30節】

西布倫沒有趕出基倫的居民,也沒有趕出拿哈拉的居民。前者似乎與卡塔或卡爾塔相同,後者與拿哈拉相同,兩者都是賜給利未人的城邑(《約書亞記》19:15;《約書亞記》21:34-35);這或許是他們懶於驅逐迦南人的原因;儘管他們沒有盡力將這些賜給聖職人員的城邑從迦南人手中奪回,這加重了他們的罪。

但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並成為納貢者;這在某種程度上對他們有利,因為他們努力使迦南人納貢,這比其他一些支派所做的更多。

【第31節】

亞設沒有趕出亞柯的居民。這與多利買相同(參閱《使徒行傳》21:7的吉爾注釋);因埃及第一位國王多利買擴建了它而得名;但它後來幾乎恢復了古名,現在稱為亞卡或亞克拉。

也沒有趕出亞拉、亞革悉、黑巴、亞弗革、利合的居民;這些地方中有兩個,亞拉和黑巴,沒有在亞設支派的城邑中提及(《約書亞記》19:24-31);除非黑巴與黑甲相同(《士師記》1:25);至於其餘的,亞革悉(參閱《約書亞記》19:29的吉爾注釋),亞弗革和利合(參閱《約書亞記》19:30的吉爾注釋)。

【第32節】

但亞設人住在迦南人,就是那地居民中間。他們的情況比前面提到的更糟;因為迦南人佔據了他們的國家,特別是上述城邑,並且是這些城邑的主人;亞設人只是在迦南人的允許下住在他們中間:

因為他們沒有趕出他們;他們要麼沒有嘗試,要麼無法做到,並滿足於獲得與迦南人同住的許可。

【第33節】

拿弗他利沒有趕出伯示麥的居民,也沒有趕出伯亞納的居民。關於這些地方(參閱《約書亞記》19:38的吉爾注釋);

但他住在迦南人,就是那地居民中間;以與亞設人同樣可恥的方式,這歸因於膽怯或懶惰:

然而,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卻向他們納貢;這兩座城邑最終奮起,戰勝了迦南人,使他們向自己納貢;儘管他們本應按照神的命令驅逐甚至毀滅他們,但貪婪戰勝了他們。

【第34節】

亞摩利人強迫但的子孫退到山上。退到但支派的山區;其中最著名的山脈是西珥和巴拉,位於猶大邊界(《約書亞記》15:10-11);但支派的約帕建在高岩上,吉比頓(Gibbethon)這個名字似乎也暗示它建在山丘或山上,正如後面提到的城邑一樣:

因為他們不許他們下到平原;這平原位於約帕和凱撒利亞之間,即沙崙平原,其中有呂大、雅姆尼亞,這些都屬於他們的支派,他們後來也佔有了;(參閱《約書亞記》19:48的吉爾注釋)。

【第35節】

但亞摩利人卻願意住在赫列斯山、亞雅崙和沙賓。他們不許但人住在平原,那是他們國家肥沃宜人的部分,用他們的鐵車恐嚇他們,因為在平原上鐵車可以發揮巨大優勢;他們也不讓但人獨自住在他們支派的山區,而是願意與他們同住,特別是在所提到的三個地方:赫列斯山在哪裡不確定;它意為「太陽」;很可能它因太陽崇拜或太陽在其附近停止而得名;因為亞雅崙,就是那個神蹟發生的地方,緊接著被提及。或許它可能靠近提拿赫列斯,那是在以法蓮山區(《士師記》2:9);因為以法蓮協助使這些地方納貢;關於亞雅崙和沙賓這兩座城邑,參閱《約書亞記》19:42;

然而,約瑟家的手卻得勝了,使他們納貢;或「手變得沉重」F24;這並不明確顯示約瑟的手是被亞摩利人壓得沉重下垂;還是約瑟的手壓在他們身上,從而戰勝了他們,如我們的譯本所示;但七十士譯本消除了疑慮,將這些詞讀作:

【第36節】

亞摩利人的境界從亞克拉濱的上坡起。關於此處(參閱《民數記》34:4的吉爾注釋)和(參閱《約書亞記》15:3的吉爾注釋):

從磐石往上;甚至從以東的彼得拉城,以及更遠的地方;以東附近有一個國家,稱為亞克拉巴塔尼,就是從亞克拉濱這座山得名,

「於是猶大在以東的亞拉巴塔尼與以掃的子孫爭戰,因為他們圍困了迦勒:他給了他們一次大敗,挫敗了他們的勇氣,並奪取了他們的戰利品。」(《馬加比一書》5:3)

這些人的疆域如此廣闊,他們的邊界從所提到的地方一直延伸到但支派上述城邑所在的山區;他們是迦南人中最強大的民族,分佈在約旦河兩岸,對以色列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擾,但最終還是被毀滅了(《阿摩司書》2:9)。

【腳註】
F23 Journey from Aleppo, p. 54. 《阿勒坡之旅》第54頁。
F24 ( dy dbkty ) "et aggravata est manus", V. L. Paginus Montanus. (**יָד כָּבְדָה**,yad kavedah)「手變得沉重」,武加大譯本,帕吉努斯·蒙塔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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