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書亞記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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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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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迦南人的戰爭結束後,約書亞召集了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他們曾與他一同過約旦河協助作戰。約書亞稱讚他們順服摩西、順服他,以及藉著他們順服神;然後打發他們回去,並囑咐他們要謹守神的道和敬拜,也為他們祝福(書22:1-8)。他們於是回到自己的地業,當他們來到約旦河邊界時,在約旦河旁築了一座壇(書22:9-10)。以色列人聽聞此事後,大為不悅,他們擔心這兩個半支派要背離純正的敬拜,因此差派了一群首領,包括大祭司的兒子,去查問此事並與他們理論,他們也照做了(書22:11-20)。這兩個半支派給予了非常滿意的答覆(書22:21-31),使他們回去向以色列人報告,這也讓以色列人感到欣慰(書22:32-34)。

【第1節】

那時,約書亞召了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來。
神對以色列的應許已經實現,迦南地大部分已被征服,戰爭結束,四境太平,以色列人從敵人那裡得了安息,土地也已分給九個半支派,他們安穩地佔有了自己的地業。約書亞於是派人召來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他們曾按自己的請求,在約旦河東得了他們的地業,並與約書亞一同過河,協助他們的弟兄與迦南人作戰。約書亞以以下尊重的語氣對他們說話。

【第2節】

對他們說:「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遵守了;」
摩西所吩咐他們的,是他們應當把妻子、兒女、羊群和牛群留在基列地,然後與他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一同武裝過約旦河,與他們並為他們爭戰,直到迦南人被制伏,並且在他們的弟兄安穩地佔有他們的地業之前,不得返回。所有這些,他們都嚴格遵守,毫無違背,正如他們所同意的(民32:1-42)。

「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也都聽從了。」
作為以色列軍隊的總司令,約書亞吩咐他們在戰鬥中應處於何種位置,應參與哪一部分,何時何地發動攻擊,或應進行何種遠征。無論他命令他們去哪裡,他們都去了;無論他派他們去執行什麼任務,他們都樂意順從,正如他們所承諾的(書1:16-17)。他們在他手下證明自己是好兵;為此,約書亞稱讚他們,並給予他們軍事榮譽。

【第3節】

「你們離開你們的弟兄,這些日子直到今日,沒有回去,」
這段時間長達十四年,這是猶太人普遍接受的觀點F6;據他們說,七年用於征服土地,另外七年用於分配土地,然後這些支派才被召回並遣散。在這整個期間,他們一直緊密地與他們的弟兄在一起,協助他們作戰,從未試圖返回他們的妻子和兒女身邊,直到他們從他們的將軍那裡得到命令。

「卻遵守了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
因為摩西和約書亞所吩咐他們的,都是出於耶和華的口;所以,順從他們就是順從耶和華。

【第4節】

「如今耶和華你們的神照他所應許的,使你們的弟兄得了安息;」
正如(書21:44)所說的;參(申12:9-10)。

「所以現在你們可以轉回,往你們的帳棚去,」
這裡的「帳棚」不是指軍隊中的軍事帳棚,他們現在是從那裡來到約書亞面前的,而是指他們的房屋,如希臘譯本所說,以及他們的城市,如他爾根所說;他們在曠野和迦南戰爭期間長期習慣於帳棚,所以這個詞成了他們住所的常用詞。

「到耶和華僕人摩西在約旦河東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在摩西去世之前,在他們履行了現在所做的事情的條件下,所賜給他們的地業;就是約旦河東的基列和巴珊地。

【第5節】

「只要你們多加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和律法,」
指十誡和所有其他的律法,包括禮儀律和民事律。

「愛耶和華你們的神,」
遵守神的誡命是愛神的證據,也是真心、誠懇、樂意順服神的真正原則和動機。

「行他一切的道,」
指他所規定的所有道路,他敬拜的道路、盡職的道路、信心、真理、聖潔和公義的道路。

「守他的誡命,」
無論是道德的、禮儀的還是司法的誡命;無論是自然和道德義務的,還是積極設立的。

「親近他,」
不偏離他的道路、敬拜、話語和典章。

「盡心盡性事奉他。」
以最嚴謹和最深情的方式事奉他。約書亞認為,現在他們即將離開他們的弟兄,回到約旦河東,這條忠告對他們來說是合適的,並且需要反覆強調;因為他們將遠離會幕、祭壇和神的服事,可能會受到誘惑而放棄這些,並在其他地方建立另一種敬拜形式。

【第6節】

於是約書亞為他們祝福,打發他們去了。
約書亞為他們祝福,然後打發他們離開,回到自己的國家;他這樣做是藉著祝願他們一切安好,並向神禱告,求神賜福給他們、他們的個人和家庭,因為他們在幫助他們的弟兄佔領迦南地方面發揮了如此重要的作用。有些人認為這個祝福包括他賜給他們的禮物和贈品。

「他們就往自己的帳棚去了。」
這裡的「帳棚」是指以色列營中的軍事帳棚,他們回到那裡,以便帶走他們的財物、他們的資產和財富,以及他們從敵人那裡奪來的戰利品,這些戰利品是他們應得的。

【第7節】

瑪拿西半支派,摩西在巴珊已經給了他們地業;
指噩王的國度,參(申3:13)。

「但約書亞在約旦河西,在他們弟兄中間,也給了那半支派地業。」
關於這部分的記載,以及他們地業的邊界,見(書17:1-18)。

「約書亞打發他們也往自己的帳棚去的時候,又為他們祝福。」
看來這個半支派是單獨被遣散和祝福的,因為他們與約書亞的關係更近,約書亞是屬以法蓮支派的,所以他們得到了更特別的遣散和祝福;他以一種不同且深情的方式與他們告別。金奇(Kimchi)提到他們的一個《米大示》(Derash)或《注釋》說,他們告別後停留了兩天,然後又回來第二次告別,他認為這指的是所有支派,而不僅僅是半支派;但這裡顯然只提到了半支派。

【第8節】

對他們說:「你們帶著許多財物,回到你們的帳棚去,」
也就是說,帶著他們從敵人那裡奪來的戰利品所得的任何財富,回到他們自己的土地和住所。

「帶著許多的牲畜,」
他們從敵人那裡奪來,並分給他們的牲畜,在基列和巴珊有良好的牧場,因此非常適合帶走。

「帶著金、銀、銅、鐵,」
無論是塊狀的,還是製成器皿的,這些都是他們洗劫迦南人房屋時發現的。

「並許多衣服。」
其中一些無疑非常華麗貴重,是他們的君王、王子、貴族和顯要人物所穿的。

「把你們仇敵的戰利品與你們的弟兄分了。」
根據拉比雅爾奇(Jarchi)和金奇(Kimchi)的說法,這是對瑪拿西半支派說的,要他們與呂便和迦得支派分享戰利品;但這更可能是指當他們回到自己的國家時,與他們留下的弟兄分享上述戰利品;因為那些留在家中守衛和保衛他們的城市、妻子、兒女、牛群和羊群的人,在他們不在的時候,有權分享一部分戰利品;正如其他例子所示,留在家中的人與出征作戰的人分享戰利品是常見的情況,參(民31:27)、(撒上30:24-25)、(詩68:12)。不過,亞巴賓內爾(Abarbinel)的觀點我最喜歡,他認為「他們的弟兄」是指留在迦南地並定居在那裡的瑪拿西的另一半支派:當迦南人的戰利品分給所有支派時,瑪拿西全支派都分得了份額;而現在,其中一半要回到約旦河東的自己的國家,他們理應帶走他們那份戰利品;這似乎是他們被單獨召見、遣散和祝福的真正原因。

【第9節】

於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從以色列人中回去,
首先回到營地取走他們的財物,然後啟程前往自己的土地。

「從迦南地的示羅離開,」
因為以色列的營地和會幕都在這裡。

「往他們所得為業的基列地去,」
基列在這裡代表約旦河東的整個地區,如雅謝地和巴珊王國,呂便和迦得兩個支派以及瑪拿西半支派所佔有的。

「是照耶和華藉摩西的手所吩咐的。」
因為當他們提出要那塊地時,摩西似乎就此事諮詢了耶和華,耶和華宣告這是他的旨意,只要他們履行所承諾的,就可以得到那塊地,參(民32:1-42)。

【第10節】

他們到了約旦河邊界,那是在迦南地。
到了約旦河岸,有些人認為這個詞指的是沙堆,這些沙堆被堆起來以防止河水氾濫;有些人認為「吉利羅」(Geliloth)是一個地名;耶柔米F7說它在便雅憫支派的約旦河附近。但這個詞更可能指河流的蜿蜒曲折F8;正如同一位作者F9所觀察到的,約旦河在耶利哥附近有這樣的彎曲和環繞,我們可以假設這些支派是在那裡過河的,在河流伸入迦南地的一個地方。

「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就在約旦河那裡築了一座壇,」
或者說「那時」;也就是說,當他們過河進入自己的國家之後,約瑟夫F11明確地這樣說;而且可以肯定的是,這座壇不是建在約旦河的迦南一側,而是建在對岸,這從(書22:11)中可以清楚看出:事實上,他們無權在自己的土地之外建造;他們選擇了河流伸入迦南地的一個地點,認為最適合建造,作為一個見證,表明儘管他們被約旦河與其他以色列人隔開,但他們仍然是以色列人的一部分,有權與他們一同參與神的服事,並將他們的祭物帶到會幕中的神壇,這在後面的經文中會更清楚地說明。

「是一座高大的壇,令人矚目。」
建得很高,以便從很遠的地方就能看到。

【第11節】

以色列人聽見人說:「看哪,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在迦南地對面,」
指那些住在迦南地的人,因為如前所述,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也是以色列人;這進一步證明祭壇是建在他們那邊的,否則迦南地的人會知道建壇的事,並看到他們在建壇,而不是像他們似乎那樣,只是聽說此事,因為有人從那些地方回來向他們報告,並看到了這座建築。

「在約旦河邊界,在以色列人過河的地方,築了一座壇。」
這清楚表明它在約旦河的對岸,儘管諾爾迪烏斯(Noldius)將其置於迦南地,並將這些詞譯為「在附近」F12;這對他幫助不大,因為它可能在附近,但不在其中。

「在約旦河邊界」
在河岸上,或在河流的一個蜿蜒曲折處,在河流伸入迦南地的一個地方。

「在以色列人過河的地方」
指他們初次進入迦南時過河的地方,也是這些支派返回時過河的地方;據推測是約旦河外的伯大巴拉,約翰在那裡施洗(約1:28)。

【第12節】

以色列人聽見這事,
指在上述地點築壇的事,即定居在迦南地的九個半支派。

「全會眾就聚集在示羅,」
示羅是耶和華的會幕和祭壇所在之地,他們認為祭壇被其他支派所建的壇所玷污,因此承擔起為耶和華伸冤的責任,他們可以在那裡藉著烏陵和土明求問耶和華,如果需要的話;他們從各個定居的支派地區趕到這裡;不是全體人民,而是他們的領袖和代表。

「要上去與他們爭戰。」
商議此事,並為此作準備,這是他們根據神的律法必須做的,就像對待一個城市一樣,對待一個被引誘去拜偶像的支派也是如此;他們想像這些支派就是這種情況,或者至少他們所做的事情有導致背離真神敬拜的傾向,他們熱切地捍衛真神敬拜,不惜犧牲生命,即使這會導致一個或多個支派的滅絕;參(申13:12-16)。

【第13節】

以色列人
指迦南地的以色列人。

「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往基列地去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
他們所佔有並已返回居住的基列地;他們派了一個使團到那裡,在與他們開戰或宣戰,或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之前,查明他們所聽到的事情的真相和原因;根據上述律法,當有任何拜偶像的嫌疑,並有充分的理由時,他們必須這樣做(申13:14);這個使團的領袖是

「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
一個為萬軍之耶和華和他的榮耀熱心的人,在(民25:7, 11, 13)中有一個例子;因此,他是處理這件事的合適人選,他將忠誠、勇敢、熱心,並且能夠在需要時向雙方提供建議和勸告。

【第14節】

又打發十個首領與他同去,就是以色列各支派中,每支派一個首領,都是他們父家中的族長,是以色列千夫長中的首領。
指九個半支派,所以瑪拿西半支派也派了一個首領,就像其他完整的支派一樣。

「都是他們父家中的族長,是以色列千夫長中的首領。」
也就是說,他們是以色列千夫長中的首領;所以希臘譯本稱他們為「千夫長」(Chiliarchs),即千人的統治者;因為人民被分為十人、五十人、百人、千人,各有一位統治者(出18:25)。現在這些人是其中最主要的,地位和權威最高;他們是各支派的首領;這是一個非常榮譽的使團!大祭司的兒子和十位首領,各支派的族長;他們被選派,部分是為了尊重約旦河東的弟兄,部分是為了讓他們帶有更大的權威,並說服他們聽從。

【第15節】

他們到了基列地,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
使團到了那裡;他們要麼派人召集兩個半支派的首領在某地會面,要麼這些支派得知他們要來,就聚集在一起接待他們,聽他們要說什麼。

「就對他們說:」
如下所述;很可能非尼哈是所有人的發言人,因為只能有一個發言人。

【第16節】

「耶和華全會眾這樣說:你們今日向以色列的神犯了什麼罪呢?
他們是被耶和華全會眾差派的,並代表他們說話;他們不稱他們為以色列的會眾,而是耶和華的會眾,因為他們來不是為了民事,而是為了宗教事務,不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榮譽和利益,而是為了神的榮耀;不是為了表達對自己榮譽和利益的關切,而是為了神的榮耀。

「竟轉去不跟從耶和華,」
他們認為他們已經犯了罪,而且罪大到他們無法用所有加重的罪狀來表達其嚴重性,並明確暗示這是拜偶像;這太過倉促了,因為他們尚未調查此事;但他們對神和他的榮譽的熱心使他們採取了這個倉促的步驟。

「為自己築了一座壇,今日悖逆耶和華嗎?」
他們暗示,他們已經開始背離神的敬拜,這因他們如此快地陷入其中而加重了罪行,他們從神那裡得到了如此多的恩惠,最近才看到他權能和良善的奇妙顯現,並且約書亞在遣散他們時剛剛給了他們如此出色的教導、勸誡和警告。

「為自己築了一座壇」
他們認為這是為了獻祭;然而,只能有一個祭壇,而且是在耶和華選擇立他名的地方,他現在已經選擇了這個地方,所有祭物都必須帶到那裡獻上;參(出20:24)、(利17:3-4)、(申12:5-6)。

「今日悖逆耶和華嗎?」
悖逆耶和華在上述經文中表達的誡命,他們指控這是對他自己的悖逆,這確實是一個非常高且嚴重的指控!但他們應該首先查問他們是否犯了罪,或者他們築壇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獻祭,還是為了其他用途;但他們想當然地認為是為了獻祭。

【第17節】

「從前巴力毗珥的罪孽,我們還以為太小嗎?
指在摩押平原敬拜那個偶像的罪孽;其歷史見(民25:2-3),那罪孽是如此之小,以至於必須再添一個,或者犯一個更大的罪嗎?因為築壇似乎不是為了單一的偶像崇拜行為,而是為了持續的偶像崇拜,而毗珥的罪孽只是一次性的,沒有持續下去。

「直到今日,我們還沒有洗淨,」
沒有洗清其羞恥和恥辱,也沒有贖罪或除去其罪咎;但可以預料,就像金牛犢事件一樣,當被新的罪行激怒時,神仍然會不時地懲罰它;或者說,他們中間仍然有人受到同樣的感染,他們的傾向是犯同樣或類似的拜偶像罪。

「雖然耶和華的會眾中曾有瘟疫。」
有兩萬四千人死於瘟疫(民25:9)。

【第18節】

「你們今日竟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嗎?」
轉離耶和華的敬拜,如他爾根所說,(書22:16)也是如此;不滿足於先前的過犯,反而要加上這次背叛,而且是在一個如此令人痛心的時刻。

「你們今日既悖逆耶和華,」
悖逆耶和華的話語,如他爾根所說,(書22:16)也是如此。

「明日他必向以色列全會眾發怒。」
或者說,在短時間內,如果這種背叛不被制止,全體人民將為此受苦:在這裡,他們表達了對以色列全民族的關切,以及對神榮耀的關切;因為有時全會眾會因個人的罪而被指控和懲罰,如後面提到的例子所示;參(書7:1, 5)。

【第19節】

「雖然如此,你們所得為業之地,若嫌不潔淨,」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認為那地不潔淨,因為沒有藉著獻祭潔淨那地先前的居民的罪,或者因為那裡沒有祭壇可以獻祭以贖罪。

「就可以過到耶和華所得為業之地,就是耶和華帳幕所住之地,在我們中間得地業。」
如果你們後悔選擇了居住的國家,就放棄它,過到耶和華所佔有並居住的迦南地,那裡有他的會幕,是他同在和敬拜的地方,那裡也立有祭壇可以獻祭。

「在我們中間得地業。」
他們願意放棄自己的地業,為他們在各支派中騰出地方,即使這會使他們自己感到窘迫,並放棄許多財產,也不願他們製造分裂,或陷入拜偶像的行為;這確實是一種勇敢、高尚的精神,表明他們極其關心神的榮譽和榮耀,以及他的敬拜,他們愛他們的弟兄,並深切關心他們的屬靈福祉,勝過他們自己的私人、個人和暫時的利益。

「只是不可悖逆耶和華,」
悖逆耶和華的話語,如他爾根所說,無論是基督這位本質的道,耶和華同在的天使,還是他的誡命。

「也不可悖逆我們,」
藉著與我們分離,建立另一種宗教或敬拜形式。

「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以外,為自己築壇。」
這祭壇應當是兩者共有的,不應有其他祭壇與之對立或並用。

【第20節】

「亞干不是因犯了當滅之物,」
撒拉的兒子亞干,是猶大支派撒拉的後裔(書7:18)。

「就連累了以色列全會眾嗎?那人犯罪,不是一人獨死,還有許多人與他一同滅亡。」
指取了那獻給聖用之物。

「耶和華的怒氣不是降在以色列全會眾身上嗎?」
這正是現在所擔心的;這個例子被提出來表明這種擔憂並非毫無根據。

「那人犯罪,不是一人獨死,還有許多人與他一同滅亡。」
這似乎證實了那些認為他的兒女也與他一同受苦的觀點;儘管可以指出,正是因為他的罪,有三十六人被艾城的人殺死(書7:5)。

【第21節】

於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回答,
由他們指定的一個人代表他們回答。

「對以色列千夫長中的首領說:」
這些人是管理以色列千夫長的首領,比他們更有權威,因為他們是各自支派的首領。

【第22節】

「耶和華─萬神之神!耶和華─萬神之神!他知道,以色列人也必知道;」
他們在回答中首先聲明他們堅信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至高無上的神,是萬有之上的神;超越所有被稱為神的存在,無論是天使,金奇(Kimchi)和本·米勒(Ben Melech)將其解釋為天使;還是地上的民事官員和審判官,他們也帶有相同的稱號;外邦人的神不能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相提並論,他是至高無上的存在,自存的,萬有之源,永恆不變,所有這些都包含在他的名字耶和華中;現在他們重複這句話,是為了確認他們對這一偉大信仰條款的堅定信念,並表達他們對這一真理的熱切和強烈情感,並為自己洗清任何拜偶像的指控,或任何拜偶像的念頭,或做任何可能導致拜偶像的事情。

「他知道」
他是全知全能的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神;他知道我們對這一真理的衷心信仰,我們內心的正直,我們意念的意圖,我們從未有過任何背離他敬拜,並在他祭壇之外另立祭壇的念頭。

「以色列人也必知道」
我們的弟兄以色列人,就是住在迦南地的,你們是他們的代表,他們將會知道,不僅藉著我們現在的聲明,也藉著我們未來對神純正敬拜的嚴格遵守,我們所做的一切從來都不是為了背離它。

「我們若有悖逆的意思,或有得罪耶和華的意思,」
如果我們築壇的目的是為了悖逆他的話語,並違背他的誡命。

「願你今日不拯救我們!」
這是對神說的,是對他的呼求,正如雅爾奇(Jarchi)、金奇(Kimchi)和亞巴賓內爾(Abarbinel)所指出的;表達了他們希望神不要憐憫他們,而是要向他們報仇,因為萬事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他完全知道他們是否有罪;或者,這句話是對非尼哈和眾首領說的,如果事實證明是這樣,他們就起來將他們處死;或者說,所有其他支派都起來,與他們作戰,用刀劍將他們剪除,不要憐憫他們。

【第23節】

「我們為自己築壇,是要轉去不跟從耶和華,」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築這壇的目的是為了背離神的純正敬拜,我們就希望,也應當被剪除,不被拯救。

「或為獻燔祭、素祭,或為獻平安祭,」
即使是獻給耶和華自己:他們聲明,他們築壇既沒有背離神、敬拜偶像的意圖,也沒有在他們所築的壇上獻任何祭物的意圖,即使是獻給耶和華自己;他們提到了各種祭物,以消除任何這類指控,並洗清任何這類污名。

「願耶和華親自討罪!」
願他親自查究,他是全知全能的神,並報復,他是全能、公義、真實的耶和華神。

【第24節】

「我們行這事,豈不是因為懼怕日後你們的子孫對我們的子孫說:」
他們暗示,他們這樣做遠不是為了背離神的純正敬拜,引入偶像崇拜,而是為了將來防範這類事情;他們是出於懼怕,以及內心的焦慮和痛苦,擔心他們的後代在某個時候會受到誘惑,所以才築了這座壇。

「你們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有何關涉呢?」
或者說「明天」F13,在你們和我們的首領入土為安後不久,你們的後代就會對我們說:

「你們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有何關涉呢?」
你們是以色列國的異鄉人,住在異國他鄉,而不是在迦南地;你們被約旦河與我們隔開,是與我們不同的人,與耶和華的會幕和它的服事,或與耶和華的祭壇獻祭,都沒有關係。現在,當他們回到自己的國家,或到達那裡時,這種焦慮和恐懼的想法在他們心中升起,他們彼此交流,並想到了這個辦法來防止對他們的後代如此致命的事情發生。他爾根說:

【第25節】

「因為耶和華在我們與你們中間,以約旦河為界;」
藉此將他們與他們分開,彷彿他們是不同的人民;這並非事實,但他們擔心將來會被這樣說;因為雖然約旦河是迦南地嚴格意義上的東部邊界(民34:12),但它並沒有將兩個半支派的土地排除在應許之地之外;因為先前居住在那裡並被趕走的亞摩利人是迦南人,是耶和華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土地上的人民的一部分(創15:18-21)。

「你們呂便人、迦得人,在耶和華裡無分。」
在神的聖約和應許中,在他的敬拜、話語和典章中無分;這些事與你們無關,因為你們與我們這些他的特選子民分開了;或者說「在耶和華的道中無分」,如他爾根所說,指應許的彌賽亞,與他隔絕或分離,就像外邦人被說成是這樣(弗2:12)。

「這樣,你們的子孫就使我們的子孫不再敬畏耶和華了。」
不再敬拜耶和華,因為敬畏耶和華常指神的全部敬拜,包括外在和內在的(傳12:13);藉著對他們採取上述行為,他們將成為他們背離真神的起因和機會,這實際上是在對他們說:「去事奉別神」(撒上26:19)。

【第26節】

「所以我們說:不如為自己築一座壇,」
我們彼此說,為了防止我們的子孫背離神,背離他的敬拜,陷入拜偶像,

「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
準備好材料,立即動工,毫不遲延,趁著這件事還在我們心中。

「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
不是為了律法所要求的任何種類的祭物,無論是贖罪祭還是贖愆祭,或任何其他未提及的祭物。

【腳註】
F6 Seder Olam Rabba, c. 11. p. 32. 《世界秩序拉比》第11章第32頁。
F7 De loc. Heb. fol. 92. C. 《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C欄。
F8 Vid. Gusset. Ebr. Comment. p. 170, 573. Reland. Palestin. Illustrat. tom. 1. l. 1. c. 43. p. 274, 279. 參古塞特《希伯來語注釋》第170、573頁。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一卷第一冊第43章第274、279頁。
F9 Ut supra, (De loc. Heb. fol. 92.) G. 同上(《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G欄。
F11 Antiqu. l. 5. c. 1. sect. 26. 《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一章第26節。
F12 ( lwm la ) "in vicinia", Noldius, No. 369. p. 80. (**לְמוּל**,le-mul)「在附近」,諾爾迪烏斯《詞典》第369條第80頁。
F13 ( rxm ) "cras", Pagninus, Montanus (**מָחָר**,machar)「明天」,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第27節】

但願這祭壇能作我們與你們,以及我們後代子孫之間的見證,證明我們是同一民族,敬拜同一位神,並在同一祭壇前事奉。這所建造的祭壇就是一個象徵,能提醒他們這一切:

使我們可以在祂面前事奉耶和華;在會幕中,在祭壇旁,在祂選擇立名居住的地方:

獻上我們的燔祭、我們的祭物和我們的平安祭;這些祭物應在規定時間或按需要獻上:

免得你們的子孫將來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在耶和華面前無分;也無權使用祂的祭壇,因此禁止他們在上面獻祭。

【第28節】

所以我們說,為要防止我們的子孫受到這種對待,並使他們能有現成的答案:

將來他們若對我們或我們的後代說這樣的話;如上文所暗示的,說他們是與我們分離的民族,在耶和華面前無分,無權使用祂的祭壇,也與祂的敬拜無關:

我們就可以回答說;也就是我們的後代可以回答說:

看哪,這是耶和華祭壇的樣式,是我們列祖所造的;這祭壇與摩西的祭壇完全吻合,如果他們沒有見過摩西的祭壇並在上面事奉過,他們絕不可能造得如此精確。因此,這清楚證明他們最初就是敬拜同一位神,分享同一祭壇,並與以色列同在信心、團契和交通之中。根據古塞提烏斯(Gussetius)F14的說法,這並非流便人所建造的祭壇,以色列子孫會被要求去觀看,而是會幕或聖殿中摩西的祭壇,那是原型和範本,流便人的祭壇是按照它建造的;因此,他們不是說「來觀看」,而是「觀看」擺在他們面前的摩西祭壇,承認那是他們所提及的類型和範本,從而承認這是他們彼此團契的見證:他們仿照它所造的,與之完全吻合的祭壇,

不是為燔祭,也不是為任何祭物;這不是建造它的目的:

而是作我們與你們之間的見證;證明我們敬拜同一位神,並有相同的信心和團契。

【第29節】

我們絕不敢背叛耶和華,違背耶和華的命令,祂吩咐只造一個祭壇,所有祭物都必須從以色列地的各處帶到那裡,並在那上面獻上;或者

今日轉離不跟從耶和華;背棄祂,背棄祂的敬拜:

去建造一個祭壇,為獻燔祭、素祭或任何祭物;這從來不是我們的意圖,也從未進入我們的心中,要為此目的建造一個祭壇:

除了在祂會幕前的耶和華我們神的祭壇之外;那祭壇立在會幕院子裡,在聖所前面。

【第30節】

當祭司非尼哈——因為他是大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所以「祭司」這個詞(約書亞記22:13)應與非尼哈而非以利亞撒連用:

和會眾的首領;那十位首領,他們是由以色列會眾差派的,每支派一人:

以及以色列千夫長中的族長;這些人與首領是同一批人,這是他們的頭銜,他們是以色列千夫長或千人統治者的首領:

與他同在的;與非尼哈同在的,他們與他一同被差遣,現在也與他同在:

聽見流便子孫、迦得子孫和瑪拿西子孫所說的話;他們為自己辯護,解釋了他們所建造祭壇的意義和目的:

他們就喜悅了;他們不僅對他們的回答感到滿意,而且對他們所做的事感到非常高興,因為這有助於維護以色列共同的信心和團契。

【第31節】

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作為代表團的發言人,並以他們的名義:

對流便子孫、迦得子孫和瑪拿西子孫說;這些是為此場合聚集在一起的代表:

今日我們知道耶和華在我們中間;他爾根(Targum)稱之為祂的「舍吉拿」(Shechinah,神同在的榮光);祂大能的同在保守他們的弟兄免於犯下他們所擔憂的過犯;祂恩典的同在向他們微笑;作為和平與秩序的神,而非混亂的神,祂使他們的心彼此相愛,團結一致:

因為你們沒有向耶和華犯這過犯;他們曾擔憂並懷疑他們犯了這過犯,但他們發現耶和華一直良善和恩慈,保守他們免於此過犯:

現在你們已經將以色列子孫從耶和華手中救出來了;如果他們真的犯了過犯,以色列子孫就會落入耶和華手中,感受到神憤怒的後果,但現在他們已經安全了。

【第32節】

於是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和眾首領等;他們對所陳述的事實完全滿意,並向會眾告辭:

從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那裡回來;希臘文譯本補充說:「和瑪拿西半支派」;雖然希伯來文原文沒有,但無疑是指此:

從基列地;雖然這只是這些支派所居住地區的一部分,但卻代表了整個地區,而且這次集會很可能是在那裡舉行的:

回到迦南地,到以色列子孫那裡;指居住在迦南地其餘的以色列子孫:

並向他們回報;報告了整件事,講述了所有發生的事,並告知他們弟兄建造祭壇的意圖和目的,以及他們出使的結果。

【第33節】

以色列子孫就喜悅了;他們對事情的報告完全滿意,並對他們的弟兄,即另外兩個支派所做的事感到高興和喜悅:

以色列子孫就稱頌神;感謝祂,因為沒有人向祂犯過犯,也沒有分裂的跡象在他們中間發生,也沒有任何憤怒會降臨在他們身上:

也不再打算上去與他們爭戰;因為他們最初聽到他們建造祭壇,以為是為了偶像崇拜,曾打算與他們作戰,但現在明白了那建築的目的,他們就放棄了所有這類的想法:

毀滅流便和迦得子孫所居住之地;他們認為根據申命記13:12的律法,他們有義務這樣做。希臘文譯本在此也補充說:「和瑪拿西半支派」,並將最後一句譯為「他們住在其中」;繼續不受他們弟兄的干擾而居住。

【第34節】

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稱那祭壇為「證壇」(Ed),意思是「見證」;他們命人在上面刻上這樣的銘文,或刻上這個詞,以便將來能知道建造它的意圖;它不是為了獻祭,而是為了證明他們與約旦河對岸的弟兄在敬拜、信心和團契上是一體的:

因為這祭壇是我們中間的見證,證明耶和華是神;祂是獨一的神,是他們雙方的神,是所有以色列人的神,無論是約旦河這邊還是那邊的;他們要以同一種方式敬拜祂,並在會幕前的祭壇上向祂獻祭。

【腳註】
F14 Ebr. Comment. p. 135. 《希伯來文注釋》第1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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