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書亞記

第二十一章
【第1節】

那時,利未人宗族的首領前來。當土地分給各支派,各支派都知道哪些城邑屬於他們,以及他們能且應當分給利未人哪些城邑,並且六座逃城也已確定之後,利未人便前來提出他們對居住城邑的要求,因為他們在土地分配中沒有份,但他們仍需要有住處。負責提出要求的人是他們中間的首領;他們的宗族是哥轄、革順和米拉利;這些宗族的首領就是當時在世的族長。他們前來

見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即大祭司和最高行政長官:

又見以色列支派宗族的首領;就是那些被指派與前述兩位重要人物一同分配土地的族長(民數記 34:17-29)。

【第2節】

他們在迦南地的示羅對他們說。示羅是會幕所在地,上述人物在此處或其附近聚集,為尚未領受產業的七個支派抽籤分配土地:

「耶和華曾藉摩西的手吩咐我們,要將城邑和城邑的郊野賜給我們居住,以供我們的牲畜使用。」這條命令記載於(民數記 35:2-8)。

【第3節】

以色列人就從自己的產業中將城邑賜給利未人。他們深知有這樣一條命令,對利未人的請求沒有異議,反而樂意從分給他們的產業中撥出城邑;他們這樣做是

遵照耶和華的命令,並順服這命令,將這些城邑和郊野賜給他們;就是下文所提及的。這事是由各支派自己完成的;由於神命令規定了城邑的數量,他們便在各支派之間協商,決定從每個支派中分出多少城邑以及哪些城邑;然後約書亞為他們抽籤,決定哪些城邑應分配給他們各自的部門,例如亞倫後裔的哥轄族人,以及其他非亞倫後裔的哥轄族人,還有革順族人和米拉利族人,如下文所述。

【第4節】

籤就為哥轄族抽出來了。從罐子或甕中抽出的第一籤是為利未的兒子哥轄的後裔:

祭司亞倫的子孫,就是利未人中的;他們是從哥轄的長子暗蘭那裡傳下來的,這些人不僅是利未人,也是祭司:這些人

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和便雅憫支派中,按籤得了十三座城邑;這些城邑將在下文逐一列出;由於這些人是祭司,其職責是在聖殿和祭壇事奉,因此,藉著神護理的智慧安排,分配給他們的城邑是從最靠近耶路撒冷的支派中劃出的;耶路撒冷是神所選擇立他名的地方,聖殿將在那裡建造,獻祭和獻香的祭壇也將在那裡設立。

【第5節】

哥轄其餘的子孫。他們不是從暗蘭和亞倫的血脈傳下來的,而是從以斯哈、希伯崙和烏薛傳下來的,他們不是祭司,而是利未人:

從以法蓮支派的宗族、但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中,按籤得了十座城邑;這些其他哥轄族人的城邑位於祭司哥轄族人城邑所在的三個支派旁邊。

【第6節】

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的宗族中按籤得了。這些是利未人,是利未的長子革順的後裔,他們按籤分得的城邑位於更遠的支派中,不僅從以薩迦支派中,而且

從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以及巴珊的瑪拿西半支派中;這是約旦河東的另一半支派:

十三座城邑;與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數量相同。

【第7節】

米拉利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宗族。利未的第三個兒子米拉利的後裔:

從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中;這兩個支派都在約旦河東:

又從西布倫支派中,得了十二座城邑;總共四十八座,正如耶和華所吩咐的(民數記 35:7)。

【第8節】

以色列人就按籤將這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賜給利未人。郊野從城邑四周延伸兩千肘:這些城邑並非全部連在一起,因此無法用其邊界來描述;而是分散在各支派中,與他們的城邑混雜在一起;這應驗了雅各的預言,他們將分散在以色列中(創世記 49:7);同時,這也是為了各支派的益處,使他們能得到祭司和利未人的幫助,教導他們認識神的律法、誡命和一切神聖之事:

正如耶和華藉摩西的手所吩咐的(民數記 35:2)。

【第9節】

他們從猶大支派的子孫中分出。以下是從每個支派中分出的各城邑的詳細記載,首先是從這個支派中:

又從西緬支派的子孫中;這與猶大支派相連,因為其城邑位於猶大支派境內(約書亞記 19:1);

這些城邑在此處按名稱提及(約書亞記 21:13-16)。

【第10節】

亞倫的子孫,就是哥轄族中的。他們是從哥轄的血脈中,經由亞倫傳下來的,是祭司:

就是利未的子孫,得了;他們是利未人,因為他們是利未的後裔,但他們也是祭司,因為他們是亞倫的後裔,上述支派中下文提及的城邑就歸他們所有:

因為他們抽到第一籤;由於他們是亞倫的後裔,是祭司,他們有榮譽和特權抽到第一籤,並且是從抽到第一籤的支派,即猶大支派中抽籤;他們在此處分得城邑,原因已如前述。

【第11節】

他們將亞巴的城邑賜給他們,亞巴是亞衲的父親。這城因此被稱為基列亞巴(約書亞記 14:15);根據金奇的說法,亞衲不是一個人的名字,而是一個統稱,包括亞衲族人,一個巨人種族,其中亞巴是主要的首領,正如本·米勒所說:

這城是猶大山地的希伯崙;如(約書亞記 14:15)所示;參閱(路加福音 1:39, 1:65);

以及城邑四周的郊野;遠達兩千肘,用於安置他們的牲畜和為牲畜儲備糧食。

【第12節】

但城邑的田地和村莊。這些位於兩千肘之外:

他們將其賜給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產業;正如摩西所應許,約書亞所證實的;現在以色列人將其賜給他,並讓他佔有(約書亞記 14:6, 14:13; 15:13);所有其他賜給利未人的城邑也應如此理解,即只有城邑及其延伸到一定距離的郊野賜給他們;但屬於這些城邑的田地和村莊,仍歸其所在支派為產業。

【第13節】

這樣,他們將城邑賜給祭司亞倫的子孫。即哥轄族中從他傳下來的那一部分,他們是祭司:希伯崙和其郊野,作為殺人的逃城;指無意中、非故意殺人者;參閱(約書亞記 20:3, 20:7)的注釋;以及立拿和其郊野;一座王城,參閱(約書亞記 10:29, 10:30)。

【第14節】

以及雅提珥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5:48);以及以實提莫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5:50)。

【第15節】

以及和崙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5:51);以及底璧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5:49)。

【第16節】

以及亞因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5:32);以及猶他與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5:55);以及伯示麥與其郊野;這城並未在猶大支派的城邑中提及(約書亞記 15:21-63);只在邊界處提及(約書亞記 21:10);或許這就是非利士人從亞實突將約櫃送往的伯示麥(撒母耳記上 6:9, 6:12);此處曾有一座獻給太陽神的廟宇,因此得名:從這兩個支派中分出九座城邑;除了亞因之外,其餘似乎都屬於猶大支派,而亞因最初也屬於猶大支派;由於該支派在抽籤中分得的城邑數量最多,因此按照規定的原則(民數記 35:8),從中分給利未人的城邑也更多。

【第17節】

又從便雅憫支派中,分出基遍和其郊野,等等(參閱約書亞記 18:25);基遍人就來自此處。迦巴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8:24)。

【第18節】

亞拿突和其郊野。這城並未在便雅憫支派的城邑中提及(約書亞記 18:11-28);它是先知耶利米的故鄉(參閱耶利米書 1:1 的注釋);它位於耶路撒冷以北約兩三英里處;耶柔米 F11 說三英里。勞沃爾夫 F12 提到,當他遊歷這些地方時,亞拿突是一個小村莊,位於高處或高地,距離耶路撒冷不到二十弗朗,正如約瑟夫所寫 F13:以及亞勒們和其郊野;這城也未在便雅憫支派的城邑中提及(約書亞記 18:11-28);它在(歷代志上 6:60)中被稱為亞勒篾。雅爾奇和金奇說它與巴戶琳是同一座城(撒母耳記下 3:16);他爾根在此處將其譯為亞勒篾,兩個詞都表示「青年」之意:四座城邑;對於像小便雅憫這樣小的支派來說,分出這麼多城邑是相當多的。

【第19節】

祭司亞倫子孫的所有城邑。即從他傳下來的哥轄族人:共有十三座城邑和其郊野;(約書亞記 21:11-18)中也恰好提及了這麼多城邑。

【第20節】

以及利未人哥轄子孫的宗族。他們不是祭司:哥轄子孫中其餘的;雅爾奇說這些是摩西的子孫,以及從哥轄的以斯哈、希伯崙和烏薛血脈傳下來的子孫,他們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得了城邑;如下文所述。

【第21節】

因為他們將示劍和其郊野賜給他們,在以法蓮山地。參閱(約書亞記 20:7);作為殺人的逃城;這城位於山上,因此更為顯眼,更適合此目的,就像猶大山地的希伯崙一樣(約書亞記 21:11, 21:13);這是提及的第二座逃城:以及基色和其郊野:一個迦南人未被驅逐出去的地方;(參閱約書亞記 16:10)。

【第22節】

以及基比薩音和其郊野。這似乎與約念是同一座城(歷代志上 6:68);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讀到過它;以及伯和崙和其郊野;上伯和崙,因為有兩座,一座上伯和崙和一座下伯和崙:參閱(約書亞記 16:3, 16:5);四座城邑;如名稱所提及的。

【第23節】

又從但支派中,分出伊勒提基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9:44);基比頓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9:44)。

【第24節】

亞雅崙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9:42);迦特臨門和其郊野,四座城邑;(參閱約書亞記 19:45)。

【第25節】

又從瑪拿西半支派中,分出他納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7:10);以及迦特臨門和其郊野,但支派中也有一座同名的城邑,如(約書亞記 21:24)所示;不同支派中有同名城邑並不罕見:兩座城邑;這些城邑在(歷代志上 6:70)中被稱為亞尼珥和比連;隨著時間的推移,城邑會改變名稱;兩座城邑對於這個半支派來說是適當的比例;另外兩座城邑從約旦河東的另一個半支派中分出,如下文所示。

【第26節】

所有的城邑共有十座,連同其郊野。四座來自以法蓮,四座來自但,兩座來自瑪拿西半支派:這些是為哥轄子孫中其餘的宗族所預備的:他們是哥轄族人的另一個分支,不屬於亞倫的後裔,只是利未人,而不是祭司;(參閱約書亞記 21:20)。

【第27節】

又將城邑賜給利未人革順子孫的宗族。利未第二個兒子的後裔:從(另一)瑪拿西半支派中;即定居在約旦河東的那個半支派:他們將巴珊的哥蘭和其郊野賜給他們,作為殺人的逃城;參閱(約書亞記 20:8);這是提及的第三座逃城:以及比實提拉和其郊野;在(歷代志上 6:71)中稱為亞斯他錄;這曾是巴珊王噩的王城,他在此處有宮殿(申命記 1:4)。此處似乎曾有一座獻給亞斯他錄女神的廟宇;因為比實提拉是「伯」和「亞斯他錄」或「亞斯他特」的複合詞;即亞斯他特的房屋或廟宇,但現在已成為利未人的城邑:兩座城邑;之前已從另一個半支派中分出兩座。

【第28節】

又從以薩迦支派中,分出基順和其郊野,等等。基順河可能因此得名,或者城邑因此河得名;它與基善是同一座城(約書亞記 19:20);在(歷代志上 6:72)中稱為基低斯。達巴拉和其郊野;與西布倫邊界的他泊是同一座城(參閱約書亞記 19:12)。

【第29節】

雅末和其郊野。在(歷代志上 6:73)中稱為拉末;很可能與利末是同一座城(約書亞記 19:21);隱迦寧和其郊野;在(歷代志上 6:73)中稱為亞念;四座城邑;提及了這麼多城邑。

【第30節】

又從亞設支派中,分出米沙勒和其郊野。與米沙勒是同一座城(約書亞記 19:26);在(歷代志上 6:74)中稱為瑪沙勒;押頓和其郊野;未在亞設支派的城邑中提及,除非與希伯崙是同一座城(約書亞記 19:28)。

【第31節】

希勒甲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9:25);與(歷代志上 6:75)中的戶割是同一座城;以及利合和其郊野,四座城邑;(參閱約書亞記 19:28)。

【第32節】

又從拿弗他利支派中,分出加利利的基低斯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20:7);作為殺人的逃城;這是提及的第四座逃城:以及哈末多珥和其郊野;與(歷代志上 6:76)中的哈們是同一座城;與(約書亞記 19:35)中的哈末是同一座城;有些人認為它是提比哩亞,因城內或城附近的溫泉而得名:以及加珥坦和其郊野;在(歷代志上 6:76)中稱為基列亭;但不能是(民數記 32:37)中的基列亭;因為那城屬於流便支派,位於約旦河東:三座城邑;由於這個支派比其他一些支派小,因此按照(民數記 35:8)的規定,分出的城邑較少。

【第33節】

革順人所有的城邑,按著他們的宗族。這些城邑按著他們宗族的數量分配給他們:共有十三座城邑和其郊野;兩座來自約旦河東的瑪拿西半支派,四座來自以薩迦,四座來自亞設,三座來自拿弗他利。

【第34節】

又將城邑賜給利未人其餘的米拉利子孫的宗族。利未最小兒子的後裔,他們是所有尚未分得城邑的利未人:從西布倫支派中,分出約念和其郊野;這城靠近迦密山,曾是一座王城;(參閱約書亞記 12:22);以及加珥他與其郊野;或許與(約書亞記 19:15)中的加他特是同一座城。

【第35節】

底拿和其郊野。未在任何地方提及,除非與(歷代志上 6:77)中的臨門是同一座城;拿哈拉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9:15);四座城邑;只提及了兩座(歷代志上 6:77);而且名稱不同;一座是前面提到的臨門,另一座是他泊;或許與(約書亞記 19:12)中的基斯羅他泊是同一座城。

【第36節】

又從流便支派中,分出比悉和其郊野。這是一座逃城,是此處記載的第五座逃城,雖然在此處未被標明,但在希臘譯本中是如此;參閱(約書亞記 20:8);以及雅雜和其郊野;在(參閱民數記 21:23)中稱為雅雜。

【第37節】

基底末和其郊野。附近有一片同名的曠野;參閱(申命記 2:26);

以及米法押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13:18);其中前兩座城邑與它一同提及:

四座城邑,(約書亞記 21:35, 21:36),在一些古老的希伯來聖經抄本中並不存在,正如馬所拉學者所指出的;但在其他一些抄本中存在,金奇也承認,並且出現在他爾根、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以及霍廷格 F5 提及的一份手稿中;同樣的詞語也見於(歷代志上 6:78, 6:79),並且絕對有必要保留,因為如果沒有它們,米拉利人就只有八座城邑,而經文明確指出他們有十二座(約書亞記 21:40)。

【第38節】

又從迦得支派中。這支派也像流便支派一樣,位於約旦河東:

基列的拉末和其郊野;參閱(約書亞記 20:8);

作為殺人的逃城;這是此處記載的第六座也是最後一座逃城:

以及瑪哈念和其郊野;雅各在此處遇見天使,因此得名(創世記 32:1, 32:2);後來在此處建造了一座城邑,位於迦得支派的邊界,屬於該支派(約書亞記 13:26);在其他地方也提及過它(撒母耳記下 2:8; 列王紀上 2:8)。

【第39節】

希實本和其郊野。這曾是亞摩利王西宏的王城,最初分給流便人並由他們重建,但位於迦得支派的邊界;從此處看來,它曾是他們的城邑之一(民數記 21:26; 32:37; 約書亞記 13:17, 13:21, 13:26);

雅謝和其郊野;有時稱為雅謝,是同一地區的另一座城邑,靠近希實本;參閱(民數記 21:32);

總共四座城邑:即基列的拉末、瑪哈念、希實本和雅謝。

【第40節】

這樣,米拉利子孫按著他們的宗族所有的城邑。這些城邑按著他們宗族的數量抽籤分配給他們,對他們來說是足夠的:

就是利未人其餘的宗族;他們是利未人的最後一個分區,除了哥轄族利未人和革順族人之外:

按著他們的籤,共有十二座城邑;四座來自西布倫支派,四座來自流便支派,四座來自迦得支派,其名稱已如前述。

【第41節】

利未人所有的城邑,在以色列人所得的產業中。總計:

共有四十八座城邑和其郊野;這正是摩西從神口中領受命令,在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前,在他們尚未佔有其中任何一座城邑之前,所吩咐要分給他們的數量(民數記 35:7);這不僅證明了神的無所不知、預知和預定;也證明了摩西預言的確鑿和真實,他若非從主那裡得知,不可能確信以色列人能夠從各支派中分出這麼多城邑給他們:值得注意的是,利未支派雖然在土地分配中沒有份,但按籤分得的城邑比其他任何支派都多,除了猶大支派;儘管在某些支派的記載中,並未提及其中所有的城邑;此外,他們只擁有城邑及其四周的郊野,但沒有屬於它們的土地和村莊;然而,這表明,對於在神聖所中事奉主的僕人,無論是在律法時代還是在福音時代,都應當給予豐厚而慷慨的供養。

【第42節】

這些城邑,每一座都有其四周的郊野。這些郊野延伸到四周兩千肘的範圍;上述每一座城邑都分配了這樣的空間,供他們的牲畜使用,並為其儲備糧食:

這些就是他們所有的城邑;其中六座是逃城,四十二座供祭司和利未人居住,並供他們的牛羊便利使用。

【第43節】

耶和華將他起誓要賜給他們列祖的全地都賜給了以色列人。所有土地都已按籤分給他們,無論是否已被征服,絕大部分都已實際交到他們手中,他們也佔有了目前所能佔用和耕種的土地;那些仍在迦南人手中的土地,則需向他們納貢;他們日後未能佔有更多土地,是因他們自己的懶惰和遲緩;儘管神的旨意是讓他們的敵人一點一點地被驅逐出去,直到以色列人增多到足以佔據全地,以免土地荒廢貧瘠,野獸在他們中間滋生。

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各人按著自己的籤,住在所分配的各處,佔據了目前所能居住的城邑,以及目前所能耕種的土地。

【第44節】

耶和華又使他們四境平安。不僅從他們在曠野疲憊了四十年的旅程中得到安息,也從過去幾年與迦南人交戰的戰爭中得到安息:

正如他向他們列祖所起誓的一切話;不僅要將土地賜給他們,還要使他們在其中享有平安、安息和安全:

他們一切的仇敵中,沒有一人能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因為每當有敵人起來反對他們,他們就立刻被剪除:這應當理解為在約書亞在世期間;因為後來他們犯罪得罪神,就一次又一次地被交在仇敵手中:

耶和華把他們一切的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也就是說,那些與他們作戰的敵人。

【第45節】

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一切好話,一句也沒有落空。不僅是所有一般性的好處,而且是那好處的每一個部分和細節;即那好處,連同其中包含的一切,或其附屬物,或其相關情況:

都應驗了;精確、準確、無誤地應驗了,甚至包括與他們今生和屬靈益處相關的一切:因此,神向他的屬靈以色列所應許的一切,無論是關於他們目前的安慰還是永恆的幸福,都將精確地實現,他在基督裡的一切應許都是「是」和「阿們」。

【腳註】
F11 De loc. Heb. fol. 88. H. 《希伯來地名錄》第88頁H欄。
F12 Travels, par. 3. c. 2. p. 216. 勞沃爾夫《遊記》第三部第二章第216頁。
F13 Antiqu. l. 10. c. 7. sect. 3.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卷第七章第三節。
F5 Thesaur. Philolog. l. 1. c. 2. p. 181 霍廷格《語文學寶庫》第一卷第二章第1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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