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書亞記

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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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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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其餘六個支派的抽籤結果及其境內的城市,包括西緬支派,其城市主要位於猶大支派境內(書19:1-9);西布倫支派的邊界和城市(書19:10-16);以薩迦支派的邊界和城市(書19:17-23);亞設支派的邊界和城市(書19:24-31);拿弗他利支派的邊界和城市(書19:32-39);但支派的邊界和城市(書19:40-48);最後是賜給約書亞的產業(書19:49-51)。

【第1節】

第二鬮出來歸西緬,就是歸西緬子孫的支派,按著他們的家族。
這是七個鬮中的第二個,其中便雅憫支派的是第一個;此外,還有猶大和約瑟支派的兩個鬮,都早於這兩個。雖然他們許多城市已藉抽籤歸給猶大支派,但看來他們還有其他城市是藉著為他們特別抽籤所得,數量足以供應他們的家族。

他們的產業是在猶大子孫的產業中間。
這部分是因為西緬是一個小支派,特別是因為分給猶大支派的鬮太大,超過他們所能佔據的,因為最初丈量土地的人將過多的土地劃入這個鬮中;部分也是為了應驗雅各的預言,即西緬人將分散在雅各家,分散在以色列中(創49:7)。因此,這兩個支派的產業毗鄰且如此混雜,以至於猶大支派呼籲西緬支派與他們一同攻打迦南人,並從他們手中奪取屬於他們的城市(士1:3)。

【第2節】

他們在所得的產業中,有別是巴、示巴。
或者說,別是巴,也就是示巴;因為**ו**(vau,和)這個連接詞有時就是這樣使用F26,這裡也必須如此使用;否則,城市數量將是十四個,而非十三個,這與(書19:6)的記載相悖。因此,金奇(Kimchi)和本·米勒(Ben Melech)將它們視為一個城市。值得注意的是,在列舉西緬的城市時(代上4:28),示巴被省略了,只提到了別是巴;這是一個在以色列地最南端邊界上眾所周知的地方,其名稱的由來也很明顯(創21:31);(參閱約書亞記15:28的吉爾注釋)。

和摩拉大。
猶大的另一個城市(書15:26)。

【第3節】

和哈薩書亞。
(參閱約書亞記15:28的吉爾注釋)。

和巴拉、亞善。
關於這些地方(參閱約書亞記15:29的吉爾注釋);因為這裡的巴拉與那裡的巴拉(Baalah)相同,也與(代上4:29)的比拉(Bilhah)相同;這裡的亞善與那裡的以善(Ezem)相同。

【第4節】

和以利多拉、比土利、何珥瑪。
這些都是猶大的城市(書15:30);以利多拉與(代上4:29, 30)的陀拉(Tolad)相同,比土利與比土利(Bethuel)相同,也與(書15:30)的基悉(Chesil)相同,那裡與何珥瑪一同提及;(參閱約書亞記15:30的吉爾注釋)。

【第5節】

和洗革拉。
猶大的另一個城市(參閱約書亞記15:31的吉爾注釋)。

和伯瑪加博、哈薩蘇撒。
或作哈薩蘇西(Hazarsusim),如(代上4:31)所記;前者意為「車房」,後者意為「馬廄」或「馬場」,這使得波夏特(Bochart)推測F1,它們是所羅門存放戰車和馬匹的地方;但應當注意的是,這些是這些地方在古迦南人時代的名稱;在我看來,它們更像是某些迦南王存放戰車和馬匹的地方;或者更可能是獻給太陽的戰車和馬匹的廟宇所在地;參閱(王下23:11)。

【第6節】

和伯利巴俄、沙魯限。
第一個是否與猶大的一個城市利巴俄(Lebaoth)(書15:32)相同,以及與約瑟夫斯F2的伯利普特法(Bethleptepha)和老普林尼F3的伯托倫(Betholene)相同,尚不確定:這個地方似乎曾是迦南人獻給獅子的偶像廟宇,就像埃及有一個城市叫利昂托波利斯(Leontopolis),從那裡產生了利昂托波利斯省,其居民崇拜獅子F4;埃利安(Aelianus)F5記載,埃及人有獻給獅子的廟宇。這兩個地方都被認為與(代上4:31)的伯比雷(Bethbirei)和沙拉音(Shaaraim)相同;關於後者,參閱(書15:36)。那些認為(書19:2)的示巴(Sheba)與(書15:26)的示瑪(Shema)相同的人,這裡只算一個城市,並刪去最後一個,正如希臘文譯本所做,將該詞譯為「和他們的田地」,這樣數量仍然如下:

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以上列舉的總數。

【第7節】

艾因、臨門。
關於前兩個,它們是猶大的城市(參閱約書亞記15:32的吉爾注釋)。

和以帖、亞珊。
關於後兩個(參閱約書亞記19:42的吉爾注釋)。

四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因此,艾因和臨門當時不可能是一個城市,儘管在尼希米時代似乎是這樣(尼11:29);否則就只有三座城市了。

【第8節】

這些城邑周圍所有的村莊。
不僅是前面提到的那些城市附近的郊區,還有散佈在鄉間的幾個獨立的小鎮和村莊。

直到巴拉比珥、南方的拉瑪。
這與(代上4:33)的巴力(Baal)相同;也與(撒上30:27)所稱的南方拉瑪(Ramath of the south)或南拉末(south Ramoth)相同;這些都是同一個城市的名稱。

這是西緬子孫支派的產業,按著他們的家族。
也就是說,上述城市落入西緬人的產業鬮中,並按著他們各自家族的數量分給他們;至少,這些是其中主要的部分;因為他們所佔據的並未全部提及,特別是(代上4:32)中提到的一個叫陀肯(Tochen)的城市;還有一個叫以坦(Etam)的城市,除非認為它與(書19:7)這裡的以帖(Ether)相同。約瑟夫斯F6說,這個支派抽籤得到了以東的一部分,靠近埃及和阿拉伯。

【第9節】

西緬子孫的產業是從猶大子孫的份中得來的。
這就是為什麼沒有描述他們產業的邊界,因為在猶大支派的鬮中已經給出了描述。

因為猶大子孫的份過多,他們有更多的城市,無法住滿人口,也有更多的土地,無法耕種;他們有一百一十四座城和屬城的村莊。

所以西緬子孫在他們的產業中間得了產業。
一個是小支派,另一個是大支派,並且基於所給出的理由;(參閱約書亞記19:1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第三鬮出來歸西布倫子孫,按著他們的家族。
西布倫雖然比以薩迦年輕,但他的鬮卻在他之前,這與雅各和摩西對他的祝福預言的順序一致(創49:13;申33:18)。

他們產業的境界直到撒立。
或作「靠近撒立」,正如馬修斯(Masius)所說,他認為這是西布倫的西南邊界,靠近迦密山;他似乎是對的。

【第11節】

他們的境界往西,向海邊上去。
向西朝向地中海,這應驗了雅各和摩西的預言,即西布倫將住在海邊,成為船隻的港口,並從海的豐盛中獲取(如前所述);約瑟夫斯也說,西布倫人佔據了直到革尼撒勒湖的土地,靠近或環繞迦密山和大海。

和瑪拉拉。
耶羅米(Jerome)稱之為F7西布倫的上升之地;因為從這裡它從海邊上升,到達達巴設(Dabbasheth);耶羅米稱之為達斯巴特(Dasbath);這個詞的意思是駱駝背上的駝峰(賽30:6);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當它被重物傷害時,可以用蜂蜜治癒F8;它似乎指某個地方或城市,位於一個伸向海的岬角或海角上,如迦密山;或指迦密山背面的一個城市,形狀像駱駝的駝峰。

達到約念前的河。
關於約念(Jokneam),(參閱約書亞記12:22的吉爾注釋);這條河要麼是基順河(Kishon),要麼是貝勒斯河(Belus),有時稱為帕吉達(Pagida);從那裡取沙來製造玻璃F11,並且靠近迦密山,就像約念一樣。

【第12節】

又從撒立往東轉。
這描述了從西向東延伸的南邊界。

向日出之地,到基斯律他泊的境界。
耶羅米將此地置於以薩迦支派,它與兩個支派接壤;他說F12,在他那個時代,在丟卡撒利亞(Diocaesarea)八英里處,他泊山腳下的平原上,有一個小村莊叫哈塞路斯(Chaselus)。

又出到大比拉。
這也是以薩迦支派的一個城市,分給了利未人(書21:28)。耶羅米F13提到他泊山旁的一個猶太小村莊,屬於丟卡撒利亞地區,名叫達比拉(Dabira);這個地方至今仍在。曼德雷爾先生F14說,他泊山西邊山腳下是德巴拉(Debarah),有些人認為它的名字來自以色列著名的士師和拯救者底波拉。

又上到雅非亞。
耶羅米F15說,這是從凱撒利亞(Caesarea)到托勒密(Ptolemais)途中,海邊上方的一個城鎮,名叫西卡米尼(Sycamine),因為迦密山被稱為以法(Epha),有些人認為是老普林尼F16的耶巴(Jebba)。然而,它似乎是約瑟夫斯F17的雅法(Japha),他稱之為一個在自然和人工上都堅固設防的地方。

【第13節】

又從那裡往東,經過迦他希弗。
這是先知約拿的故鄉(王下14:25);耶羅米F18說,他的墳墓在那裡被展示,在他那個時代,那是一個離西坡里(Sippore,當時稱為丟卡撒利亞)兩英里的小村莊。

到以他加新。
這個地方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記載,但它離前一個地方不遠。

又出到臨門米他珥,到尼亞。
東邊界在此結束。有些譯本將臨門米他珥(Remmonmethoar)視為不同的地方;但它們確切的位置不詳:有些人,如他爾根(Targum)、雅爾奇(Jarchi)和金奇(Kimchi),將「米他珥」(Methoar)譯為「環繞」,即邊界從臨門(Remmon)環繞到尼亞(Neah),耶羅米稱之為安娜(Anna),他還指出F19,在從尼亞波利斯(Neapolis)到艾利亞(Aelia)的路上,還有一個村莊叫安娜,離尼亞波利斯十英里;耶羅米也將米他珥視為一個獨立的地方,稱為阿瑪他珥(Amathar)。

【第14節】

這境界又從北邊繞到漢拿頓。
這是該支派的北邊界,從最後一個地方繞行到這裡;關於這個地方和接下來的地方,我們沒有記載;耶羅米只提到它們在西布倫支派中。

它的終點在伊弗他勒谷。
北邊界在此結束,馬修斯(Masius)推測這是迦密谷的一部分。

【第15節】

和加他、拿哈拉。
關於前兩個,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記載,只在(書21:34, 35;士1:30)中提及。

和伸崙。
伸崙是一個王城,約書亞曾攻取並吊死了它的王(書11:1;12:20)。

和以大拉。
波夏特(Bochart)推測F20,以大拉是崇拜維納斯女神的地方,因為伊達利亞(Idalia)是她的名字之一。

和伯利恆。
這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出生地伯利恆不同,後者被稱為猶大的伯利恆,以區別於此。

十二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列出的城市更多,但其中一些屬於其他支派,只位於這個支派的邊界上;另一些可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城市,而是小鎮。

【第16節】

這是西布倫子孫的產業,按著他們的家族。
這是分給他們的,並按著他們家族的數量劃分。

這些城和屬城的村莊。
前面列舉的城市,除了那些只與他們接壤的;儘管確實還有其他城市屬於他們,或者後來可能分給他們,但這裡沒有提及,如加他(Kartah)和丁拿(Dimnah)(書21:34, 35)。

【第17節】

第四鬮出來歸以薩迦。
這是示羅抽出的七個鬮中的第四個。

歸以薩迦子孫,按著他們的家族。
他們所得的產業按著他們的數量分給他們。

【第18節】

他們的境界是向著耶斯列。
耶斯列在亞哈時代是王室的居所(王上21:1);根據耶羅米(Jerome)的說法,它靠近馬克西米亞諾波利斯(Maximianopolis);(參閱何1:5的吉爾注釋);這位作者F21說,在他那個時代,在西提波利斯(Scythopolis)和利吉翁(Legion)之間的大平原上(他指的是耶斯列平原),有一個同名的大村莊,它是以薩迦的邊界。

和基述律。
這與(書19:12)的基斯律他泊(Chislothtabor)不同;馬修斯(Masius)指出,那一個在他泊山以北,這一個在他泊山以南。

和書念。
書念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地方,在以利沙時代,有一個婦人住在那裡,先知使她的兒子從死裡復活(王下4:8);耶羅米稱之為索南(Sonam),是書念婦人的故鄉;但這裡的城市似乎是他所稱的撒冷(Salem),在以薩迦支派中;他補充說,在他那個時代,他泊山以南五英里處有一個同名的村莊F23:根據邦廷(Bunting)F24的說法,它在耶路撒冷以北四十八英里,離拿因(Nain)不遠。

【第19節】

和哈弗拉音。
耶羅米F25稱第一個為亞弗拉音(Aphraim),是以薩迦支派的一個城市;他補充說,今天有一個村莊叫亞法利亞(Affarea),在利吉翁(Legion)以北六英里。

和示恩。
關於示恩(Seon)或索恩(Soen),與這裡的示恩(Shion)相同,他說F26,在他那個時代,他泊山附近有一個同名的村莊被展示。

和亞拿哈拉。
關於這個地方,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記載。

【第20節】

和拉比。
耶羅米F1稱第一個為拉博(Rabboth),在以薩迦支派中。

和基示翁。
馬修斯(Masius)指出,基示翁(Kishion)似乎給了附近的基順河(Kishon)命名;有些人認為它與(代上6:72)的基低斯(Kedesh)相同。

和亞別。
關於這個地方,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

【第21節】

和利末。
利末(Remeth)似乎與(書21:29)的雅末(Jarmuth)和(代上6:73)的拉末(Ramoth)相同。

和隱迦寧。
隱迦寧(Engannim)似乎與(代上6:73)的亞念(Anem)相同:有幾個同名的地方,似乎都是花園遍布、水源充足的地方;因為這個詞的意思是「花園的泉源」。隱迦寧現在稱為傑寧(Jenine),距離他泊山二十二英里,是一個花園、水源和樂趣之地,正如一位旅行者F2告訴我們;他還宣稱F3,在他從大馬士革到耶路撒冷的整個旅程中,他從未見過比他泊山和隱迦寧之間二十二英里路程中更肥沃、更廣闊的土地。這似乎就是曼德雷爾先生F4所稱的傑寧(Jeneen),一個位於以斯德拉隆(Esdraelon)邊緣的大型古鎮。萊特富特博士F5傾向於相信,寡婦的兒子復活的拿因(Nain)(路7:11)與隱迦寧是同一個地方,他為此給出了各種理由。

和隱哈大。
耶羅米說,在他那個時代F6,有一個村莊叫隱哈大(Enadda),在從以利提羅波利斯(Eleutheropolis)到艾利亞(Aelia)的路上,離以利提羅波利斯十英里;但似乎與這裡的隱哈大不同。

和伯帕薛。
關於伯帕薛(Bethpazzez),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伯」(Beth)意為「房屋」,而「帕薛」(Pazzez)在阿拉伯語中意為「銀子」;因此,這在古迦南人中可能是一個寶庫城,就像埃及的那些寶庫城一樣(出1:11)。但凡地名以「伯」開頭,我總是懷疑那裡曾有偶像廟宇;現在,由於這個詞在希伯來語中與「毗珥」(Peor)的意思相同,即「開口」,這裡可能曾有一個獻給那個神祇的廟宇,或者與摩押人的神祇相似,指迦南人中的普里阿普斯(Priapus);或者,由於這個詞在敘利亞語和迦勒底語中意為「救贖」、「拯救」,這個廟宇可能獻給某個偶像作為他們的拯救者。

【第22節】

這境界達到他泊。
他泊是該地區一座山的名字;人們普遍認為它是我們主耶穌基督變像的山,儘管證據不夠充分;(參閱耶46:18的吉爾注釋)。附近有一座同名的城市(代上6:77),這裡指的就是它,它要麼給山命名,要麼從山得名。希臘人稱之為伊塔比利烏姆(Itabyrium),波利比烏斯(Polybius)F7將其描述為坐落在一座乳房狀的山丘上,上升超過十五弗隆,他稱之為一個城市。

和沙哈洗瑪。
沙哈洗瑪(Shahazimah)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

和伯示麥。
伯示麥(Bethshemesh)似乎有幾個城市,至少不止一個,都叫伯示麥;一個在猶大支派(書21:16);另一個在拿弗他利支派(書19:38);這可能與這裡的相同,因為它位於兩個支派的邊界上。在這個以及其他同名的地方,異教徒都為太陽神建造了廟宇,就像埃及也有一個同名的廟宇,原因相同(耶43:13)。

他們境界的終點在約旦河。
邊界在此結束:約瑟夫斯說,這個支派的邊界,長度上是迦密山(一端)和河流(即約旦河,另一端);寬度上是他泊山(Itabyrium)或他泊山:它東臨約旦河,西臨大海,北接西布倫,南接瑪拿西。

十六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這是它們的總數。

【第23節】

這是以薩迦子孫支派的產業。
這是他們藉抽籤所得的,如前所述。

按著他們的家族。
按著他們的數量分給他們。

這些城和屬城的村莊。
前面列舉的城市,以及它們附近的村莊。

【第24節】

第五鬮出來歸亞設子孫的支派。
這使他們有權獲得接下來描述的產業。

按著他們的家族。
這足以供應他們,並按著他們的數量分給他們。

【第25節】

他們的境界是希勒迦。
希勒迦(Helkath)似乎與(代上6:75)的戶割(Hukok)相同;根據馬修斯(Masius)的說法,它位於托勒密(Ptolemais)上方十或十二英里處。

和哈利。
關於哈利(Hali),我們在其他地方沒有記載。

和比田。
比田(Beten)被耶羅米F8稱為巴特尼(Bathne),在他那個時代,有一個村莊叫伯提本(Bethebem),在托勒密以東八英里處。雷蘭(Reland)F9似乎認為它可能是老普林尼F11的埃克巴塔那(Ecbatana),他提到它靠近迦密山,離托勒密不遠。

和亞革煞。
亞革煞(Achshaph)是一個王城,其王被約書亞所擒(參閱約書亞記11:1的吉爾注釋)。

【第26節】

和亞拉米勒、亞末。
關於前兩個,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

和米沙勒。
米沙勒(Misheal)與(代上6:74)的瑪沙勒(Mashal)相同;耶羅米F12稱之為瑪散(Masan),據說靠近迦密山,臨海。

達到西邊的迦密。
或作「到海邊」,因為迦密山被稱為「海邊的迦密」(參閱耶46:18的吉爾注釋):這與猶大支派的迦密山(書15:55)有所區別;(老普林尼F13稱它為一個海角)。

和示曷利巴納。
武加大拉丁文和七十士譯本將其視為兩個地方:但後面給出的城市總數不允許這樣做:朱尼烏斯(Junius)更正確地將其譯為「利巴納旁的示曷」(Sihor by Libhath),並認為示曷是貝勒斯河(Belus)或帕吉達河(Pagidus);之所以這樣稱呼,要麼是因為它與尼羅河相似,尼羅河的一個名字就是示曷(耶2:18);要麼是因為它的水可能又黑又渾濁;它是取沙製造玻璃的河流:而利巴納(Libnath),其名稱來自「潔白」,這位作者認為可能是老普林尼F14的「白色海角」(Album Promontorium),他將其置於托勒密附近,在埃克迪帕(Ecdippa)和推羅(Tyre)之間,這很有可能。

【第27節】

又轉向日出之地。
或向東。

到伯大袞。
猶大支派有一個同名的城市(參閱約書亞記15:41的吉爾注釋)。大袞是腓尼基人的神,在迦南各地都有為他建造的廟宇。

達到西布倫。
不是西布倫支派,而是一個同名的城市,約瑟夫斯F15稱之為加利利的一個堅固城市,其名稱可能來自其人口眾多,並將托勒密與猶大地區分開。

和伊弗他勒谷。
參閱(書19:14)。

向著伯以墨的北邊。
關於伯以墨(Bethemek),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這裡可能曾有一個偶像廟宇,獻給山谷之神;參閱(王上20:28)。

和尼業。
希臘文譯本稱之為伊納爾(Inael),耶羅米說F16,它是一個村莊,名叫伯托亞尼亞(Betoaenea),在凱撒利亞以東十五英里處,坐落在山上,據說有健康的浴場。

又出到左邊的迦布勒。
不是(王上9:13)的迦布勒地;而是一個城市,約瑟夫斯F17稱之為托勒密邊界上的村莊。猶太人F18提到一個同名的城市,因內部的爭鬥而被毀。

【第28節】

和希伯崙。
希伯崙(Hebron)似乎與(書21:30;代上6:74)的押頓(Abdon)相同;因為**ר**(resh,R)和**ד**(daleth,D)可以互換,還有其他例子;這也將它與猶大支派中另一個更為人所知的希伯崙(書15:54)區分開來。

和利合。
在耶羅米F19時代,有一個村莊叫羅巴(Rooba),在西提波利斯(Scythopolis)四英里處,他說這是一個分給利未人的

【腳註】
F26 Vid. Noldium, p. 280. No. 1200. 參閱諾爾迪烏斯《希伯來文詞典》第280頁第1200條。
F1 Hierozoic. l. 2. c. 9. col. 158. 波夏特《動物學》第二卷第九章第158欄。
F2 De Jud. Bell. l. 4. c. 8. sect. 1.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四卷第八章第一節。
F3 Nat. Hist. l. 5. c. 14.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四章。
F4 Strabo. Geograph. l. 17. p. 559. 斯特拉波《地理學》第十七卷第559頁。
F5 De Animal. l. 12. c. 7. 埃利安《動物論》第十二卷第七章。
F6 Antiqu. l. 5. c. 1. sect. 22.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一章第二十二節。
F7 De loc. Heb. fol. 90. K.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0頁K欄。
F8 T. Bab. Sabbat, fol. 154. 2.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54頁第2欄。
F11 Nat. Hist. l. 5. c. 19. & l. 36. c. 26.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九章及第三十六卷第二十六章。
F12 De loc. Heb. fol. 88. D. H.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88頁D、H欄。
F13 lbid. fol. 90. I. 同上,第90頁I欄。
F14 Journey from Aleppo p. 115. 曼德雷爾《從阿勒頗出發的旅程》第115頁。
F15 De loc. Heb. fol. 92. K.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K欄。
F16 Nat. Hist. l. 5. c. 19.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九章。
F17 De Bello Jud. l. 3. c. 6. sect. 31.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三卷第六章第三十一節。
F18 Praefat. in Jonam. 耶羅米《約拿書序言》。
F19 De loc. Heb. fol. 38. H.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38頁H欄。
F20 Canaan, l. 1. c. 3. col. 356. 波夏特《迦南》第一卷第三章第356欄。
F21 De loc. Heb. fol. 92. I.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I欄。
F23 De loc. Heb. fol. 94. K. L.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4頁K、L欄。
F24 Travels, p. 143. 邦廷《遊記》第143頁。
F25 Ut supra, (De loc. Heb.) fol. 88. I. 同上(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88頁I欄。
F26 lbid. fol. 94. K. 同上,第94頁K欄。
F1 De loc. Heb. fol. 94. B.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4頁B欄。
F2 Biddulph apud Lightfoot. Talmud. Exercitat. in John iv. 1. 比德爾夫引萊特富特《他勒目研究》約翰福音四章一節。
F3 lb. apud Fuller's Pisgah Sight, p. 161. 同上,引富勒《毗斯迦之景》第161頁。
F4 Journey from Aleppo p. 111. 曼德雷爾《從阿勒頗出發的旅程》第111頁。
F5 Chorograph. notes in Luke, p. 370. 萊特富特《路加福音地理注釋》第370頁。
F6 Ut supra. (De. loc. Heb. fol. 94. B.) 同上(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4頁B欄)。
F7 Hist. l. 5. p. 413. 波利比烏斯《歷史》第五卷第413頁。
F8 De loc. Heb. fol. 89. H.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89頁H欄。
F9 Palestin. Illustrat. tom. 2. p. 617. 雷蘭《巴勒斯坦圖解》第二卷第617頁。
F11 Nat. Hist. l. 5. c. 19.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九章。
F12 De loc. Heb. fol. 93. E.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3頁E欄。
F13 Ut supra. (Nat. Hist. l. 5. c. 19.) 同上(老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九章)。
F14 Ibid. 同上。
F15 De Bello Jud. l. 2. c. 18. sect. 9.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二卷第十八章第九節。
F16 De loc. Heb. fol. 88. I. 耶羅米《希伯來地名錄》第88頁I欄。
F17 Vita ejus, sect. 43. 約瑟夫斯《自傳》第四十三節。
F18 Echa Rabbati, fol. 75. 4. 《哀歌拉巴提》第75頁第4欄。

和亞大米、尼結;有些人認為這只是一座城,後者只是前者的別稱;但《他勒目》學者 F5 卻認為它們是兩座城,正如我們所認為的,他們稱第一座為達明,第二座為齊亞德塔;但這兩座城究竟是什麼,位於何處,卻不得而知;因為亞大米不可能與亞當(書 3:16)相同,正如有些人所想;因為那是在約旦河對岸的比利亞(參閱吉爾對約書亞記 3:16 的注釋)。

和雅比聶;雅比聶與猶大邊界上的那座城(書 15:11)不同;猶太人 F6 後來稱之為西弗雅瑪。

直到拉昆;這地方我們在別處從未讀到過。

其邊界延伸至約旦河;這條邊界在此處結束。

【第34節】

邊界向西轉到亞斯納他泊。這是南邊的邊界,從東到西延伸;它始於亞斯納他泊,耶柔米 F7 說在他那個時代,這是一個屬於丟卡撒利亞地區的村莊,位於平原上;在西布倫邊界上還有另一個地方叫基斯羅他泊(書 19:12)。

從那裡延伸到戶割:南邊的邊界在那裡結束,它位於亞設的邊界上,與赫勒甲(書 19:25)相同;可與歷代志上 6:75 比較。

達到南邊的西布倫,西邊的亞設,以及日出方向約旦河旁的猶大;因此,它北邊以黎巴嫩為界,約書亞記 19:33 中提到的一些城市靠近黎巴嫩,南邊是西布倫,西邊是亞設,東邊是約旦河;因為這裡的猶大並非指猶大支派,因為拿弗他利與猶大相距甚遠,而是指一個名叫猶大的城市,正如富勒 F8 似乎正確地推測。

【第35節】

堅固的城有悉丁。根據《他勒目》F9,悉丁後來的名字是西弗哈提亞,或稱「麥子村」,或許是因為那裡麥子數量多或品質好。

謝爾被耶柔米 F11 稱為索爾,並錯誤地解釋為推羅,腓尼基的首都,位於拿弗他利支派境內。

哈末可能由迦南最小的兒子所建(創 10:18);或者以他的名字命名以作紀念;它位於以色列地的北部;參閱民數記 34:8。

拉甲和基尼烈;根據猶太作者 F12 的說法,拉甲與提比哩亞相同,而基尼烈與革尼撒勒相同,提比哩亞湖或海,以及革尼撒勒地區和湖泊,都因此得名,在新約中屢次提及。革尼撒勒是一個極其宜人且肥沃的地方,應驗了摩西關於拿弗他利的預言(申 33:23)。

【第36節】

和亞大瑪。亞大瑪與亞大米(書 19:33)不同;這似乎證實了一些人的觀點,即那裡的尼結是它的別稱,因此將其與這裡的亞大瑪區分開來。

和拉瑪;關於拉瑪,有幾個同名的地方(參閱吉爾對約書亞記 19:29 的注釋)。

和夏瑣是一座王城,關於它(參閱吉爾對約書亞記 11:1 的注釋)。

【第37節】

和基低斯。這是加利利的基低斯,位於拿弗他利山區,以區別於其他同名的地方;它是避難城之一(書 20:7)。耶柔米 F13 說在他那個時代它被稱為西底蘇斯,距離推羅二十英里,靠近帕尼亞斯(參閱吉爾對約書亞記 12:22 的注釋)。

和以得來與噩王國中同名的地方不同(民 21:33)。

和隱夏瑣,我們在別處從未讀到過。

【第38節】

和以倫。以倫在別處沒有提及。

和米大勒,耶柔米稱之為馬革迪勒,他說 F13 曾被指為一個小村莊,距離大拉五英里,在通往多利買的路上。

和和崙在別處沒有提及。

和伯亞納;耶柔米也記載 F14,拿弗他利支派的巴塔納是一個村莊,名叫伯巴尼斯,距離凱撒利亞十五英里。

和伯示麥是另一座城,當迦南人居住時,城中有一座獻給太陽神的廟宇;參閱約書亞記 19:22;因此在伯亞納可能也有一座獻給某個神祇的廟宇,儘管現在不確定是什麼神祇。

十九座城和屬其的村莊;這裡提到的城更多,但其中一些可能只是邊界,因此屬於另一個支派。

【第39節】

這是拿弗他利支派子孫的產業。約瑟夫 F15 如此描述:

這些城和屬其的村莊;前面已列舉。

【第40節】

第七鬮抽出來,歸給但支派的子孫。這是最後抽出的鬮,為這個支派指定了產業:

按著他們的宗族;他們的數量。

【第41節】

他們產業的邊界是瑣拉、以實陶,等等。但支派不像其他支派那樣以邊界地點來描述,而是以其城市來描述,這些城市主要(至少其中一些)是從猶大支派中劃分出來的,正如前兩座城最明顯地是如此(參閱吉爾對約書亞記 15:33 的注釋)。

和伊珥示麥,他爾根解釋為「太陽之城」,很可能因城中有一座獻給太陽的偶像崇拜廟宇而得名,但它與其他支派中的伯示麥不同;儘管那些同名的城,像這座城一樣,都是出於同樣的原因;埃及的赫利奧波利斯(Heliopolis)也意味著同樣的意思,那裡有一座同類的廟宇;在黎巴嫩山脈和安提黎巴嫩山脈之間還有另一座同名的城市,現在稱為巴勒貝克 F16,那裡的廟宇遺跡至今仍可見:但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七十士譯本稱之為撒瑪烏斯(Sammaus),根據耶柔米 F17 的說法,它與以馬忤斯(Emmaus)相同,後來稱為尼哥波利斯(Nicopolis);如果它與路加福音 24:13 中的以馬忤斯相同(儘管有些人對此存疑),它距離耶路撒冷六十弗朗,即七英里半。

【第42節】

和沙拉賓。其中第一座與士師記 1:35 中的沙亞賓相同;耶柔米 F18 稱之為西拉,位於但支派境內;他說在他那個時代,它被指為一個大村莊,位於撒馬利亞邊界,名叫西拉巴。

和亞雅崙因約書亞追擊敵人時,月亮在其山谷中靜止不動而聞名(參閱吉爾對約書亞記 10:12 的注釋)。

和耶特拉,我們在別處從未讀到過。

【第43節】

和以倫。以倫在別處沒有提及。

和亭拿他與猶大支派的亭拿(書 15:10, 15:57)不同。耶柔米 F19 提到塔姆尼特地區,因塔姆納村而得名,這似乎就是這裡所指的。

和以革倫是非利士人的五個主要城邦之一,從未被以色列人佔領;它最初抽籤歸給猶大支派,後來又給了但支派(書 15:45)。

【第44節】

和伊勒提基。伊勒提基是一座分給利未人的城(書 21:23);有些人認為它與猶大支派中分給但人的伊勒提根(書 15:59)相同。

和基比頓在亞撒王統治時期仍在非利士人手中(王上 15:21, 16:15);在同一處,耶柔米 F20 稱加巴他為外邦人或非利士人的城;他將其置於猶大支派的伯利恆附近。

和巴拉不是巴拉(書 15:29)的同一座城;而是所羅門重建的巴拉(王上 9:18);約瑟夫 F21 稱之為巴勒,並說它靠近非利士地的迦薩拉;關於這最後兩座城,《他勒目》學者 F23 說它們的房屋屬於猶大,田地屬於但。

【第45節】

和耶戶。耶戶在別處沒有提及。

和比尼比拉。**בְּנֵי בְרַק**(Beneberak,閃電之子);參閱馬可福音 3:17。耶柔米 F24 提到這是兩個地方的名字,但支派的巴尼和同支派的巴拉,在他那個時代靠近亞實突。這個地方在後來的猶太人中很有名,因為他們一位著名的拉比,拉比亞基巴,曾在此居住和教導一段時間 F25。

和迦特臨門在耶柔米 F26 時代是一個非常大的村莊,距離丟坡利斯或呂大十二英里,在從以利提羅坡利斯到那裡的路上;它是一座分給利未人的城(書 21:24)。

【第46節】

和米雅爾昆、拉昆。這前兩者我們在別處從未讀到過。

與雅法前的邊界;雅法與約帕相同,現今仍稱雅法,是地中海的一個港口,因約拿在此登船而聞名(參閱吉爾對約拿書 1:3 的注釋);使徒彼得曾在此居住一段時間(參閱吉爾對使徒行傳 9:36 的注釋);以及(參閱吉爾對使徒行傳 9:38 的注釋)。不確定約帕本身是否在但支派境內,或者僅在其邊界上;但的邊界延伸到「對面」,可以這樣翻譯,並包括其附近的村莊和小城鎮;因為約瑟夫 F2 證實確實有這樣的村莊和城鎮。

【第47節】

但支派的邊界對他們來說太小了。由於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支派,分給他們的城市不足以容納他們;或者更確切地說,如果省略「太小了」這個補充詞,這句話將是「從他們那裡出去」;他們失去了一部分,因為被亞摩利人從山谷趕到山上(士 1:34, 1:35);這迫使他們到別處尋找住處。

所以但的子孫出去攻打利善;在士師記 18:1-31 中稱為拉億,那裡記載了他們攻打並佔領這個地方的整個故事;雖然這是在約書亞死後一段時間發生的,但這裡記錄下來是為了立即說明但支派的產業;這並不能作為約書亞不是本書作者的論據,正如有人所主張的;因為它可能是由另一位受默示的人,如以斯拉或其他先知,出於前面給出的原因而插入的。

攻取了,用刀殺了城中的人,佔據了那城,住在其中;由於這是一座迦南人的城,他們按照主的命令,將城中所有的人都用刀殺了,並佔據它作為居所。

稱利善為但,照著他們祖宗但的名字;這就是當使用「從但到別是巴」這句話時,總是所指的地方(士 20:1;撒上 3:20;撒下 3:10, 17:11, 24:2, 24:15;王上 4:25),因為這是迦南地最北端的邊界,而別是巴是其南端邊界的最遠處。根據耶柔米 F3 的說法,它位於帕尼亞斯附近,約旦河從那裡流出;金奇在經文注釋中指出,他們的拉比 F4 說,利善就是帕米亞斯(即帕尼亞斯),約旦河從帕米亞斯的洞穴流出,並因其「從但降下」(**מִדָּן יָרַד**)而得名;約瑟夫 F5 也說,帕尼翁是一個山下的洞穴,約旦河的泉水從那裡湧出,是它的源頭;老普林尼 F6 也說,約旦河源於帕尼亞斯泉。這座城由腓力希律擴建和美化,他以凱撒利亞腓立比的名字命名,既是為了紀念提比哩烏斯凱撒 F7,也是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馬太福音 16:13 和馬可福音 8:27 中就是這個名字;在《耶路撒冷他爾根》創世記 14:14 中,它被稱為凱撒利亞的但。

【第48節】

這是但支派子孫的產業。前面已用其城鎮來描述。這個支派北邊以以法蓮為界,東邊以猶大為界,南邊以西緬為界,西邊以地中海為界。約瑟夫 F8 說,但人佔據了向日落方向的山谷,以亞實突和多利斯為界,以及所有雅姆尼亞和革他,從以革倫到猶大支派開始的山區。

按著他們的宗族;這產業是按照他們宗族的數量分配的。

他們的城和屬其的村莊;前面已列舉。

【第49節】

他們按著境界分完了地為業。即以利亞撒、約書亞和為此目的所指派的十個人;當所有的鬮都抽完,各支派所得到的產業都分給了各自的宗族時,這項工作就完成了:

以色列人就在他們中間將產業給了嫩的兒子約書亞。大多數解經家都注意到約書亞的謙遜,儘管他是國家中最年長、最偉大的人,是最高統治者,但他的產業卻是最後才得到的;他也沒有為自己取任何一份,而是由人民將整個土地分給他們之後,再將產業給了他;在這方面,他是基督的預表(參閱哥林多後書 8:9;腓立比書 2:6, 2:7)。

【第50節】

照著耶和華的話。或「耶和華的口」;要麼是根據烏陵和土明的神諭,以利亞撒為此諮詢了神;要麼是根據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話,同時希伯崙被命令給了迦勒(書 14:6);

他們就將他所求的城,就是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給了他;他選擇了自己支派中的一個地方,因為他是以法蓮支派的;而且他所選擇的地方似乎並不是最好的;因為正如耶柔米 F9 所述,保拉在遊歷這些地方時,曾驚訝於以色列子孫產業的分配者竟然為自己選擇了這樣一個崎嶇多山的地方;關於它的位置,參閱約書亞記 24:30。

他建造那城,就住在其中;他重建了那城,並將其修繕為自己和家人居住的地方。

(亭拿西拉意為「豐盛的份」或「陽光下的地方」。約書亞最大的獎賞是親眼看見神的應許實現(書 21:45, 23:14),以及以色列子民在他有生之年事奉耶和華(書 24:31)。約書亞在應許之地可能只得到一份微薄的產業,但這只是他未來在永恆中榮耀產業的憑據。神的聖徒將最好的份留到最後(約 2:10),而世人則現在就擁有最好的份;他們最壞的還在後頭。編者註。)

【第51節】

這些是以利亞撒祭司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所分的產業。一位是大祭司,另一位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和以色列子孫各支派的族長;為此服務的領袖,他們的名字列在民數記 34:18-28 中;前面各章所描述的,按其邊界和城市劃分的產業,這些人

在示羅,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按著鬮分給他們為業;因此特別指在那裡為七個支派抽出的七個鬮,藉此分配了他們的產業:這是在

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完成的;參閱約書亞記 18:1, 18:10;

這樣,他們就分完了地;儘管當時土地尚未完全征服。

【腳註】
F4 "Ab querceto in Tzahanannimis", Junius & Tremellius; so Piscator. 「從橡樹林到察哈南尼姆」,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爾亦同。
F5 T. Hieros. Megillah, fol. 70.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米吉拉篇,第70頁第1欄。
F6 T. Hieros. Megillah, fol. 70.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米吉拉篇,第70頁第1欄。
F7 De loc. Heb. fol. 88. I. 《希伯來地名錄》第88頁第1欄。
F8 Pisgah-Sight, B. 2. c. 4. p. 104. 《毗斯迦之景》第二卷第四章第104頁。
F9 Ut supra. (T. Hieros. Megillah, fol. 70. 1.) 同上。(《耶路撒冷他勒目》米吉拉篇,第70頁第1欄。)
F11 De loc. Heb. fol. 95. A. 《希伯來地名錄》第95頁第1欄。
F12 T. Hieros. ut supra. (Megillah, fol. 70. 1.) 《耶路撒冷他勒目》同上。(米吉拉篇,第70頁第1欄。)
F13 Ut supra, (De loc. Heb.) fol. 90. B. 同上,《希伯來地名錄》第90頁第2欄。
F13 De loc. Heb. fol. 93. L. 《希伯來地名錄》第93頁第1欄。
F14 Ibid. fol. 89. H. 同上,第89頁第2欄。
F15 Antiqu. l. 5. c. 1. sect. 22. 《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一章第22節。
F16 See Maundrell's Journey from Aleppo p. 120, 138. 參閱曼德雷爾《從阿勒頗出發的旅程》第120、138頁。
F17 Comment. in Ezek. xlviii. fol. 263. A. 《以西結書注釋》第48章,第263頁第1欄。
F18 De loc. Heb. fol. 94. K. 《希伯來地名錄》第94頁第1欄。
F19 De loc. Heb. fol. 88. E. 《希伯來地名錄》第88頁第1欄。
F20 De loc. Heb. fol. 92. C. 《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第1欄。
F21 Antiqu. l. 8. c. 6. sect. 1. 《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六章第1節。
F23 T. Hieros. Sanhedrin, fol. 18. 3. 《耶路撒冷他勒目》公會篇,第18頁第3欄。
F24 De loc. Heb. fol. 89. H. 《希伯來地名錄》第89頁第2欄。
F25 T. Bab. Sanhedrin, fol. 32.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32頁第2欄。
F26 De loc. Heb. fol. 92. C. 《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第1欄。
F2 De Bello Jud. l. 3. c. 8. sect. 4. 《猶太戰記》第三卷第八章第4節。
F3 De loc. Heb. fol. 93. A. 《希伯來地名錄》第93頁第1欄。
F4 T. Bab. Megillah, fol. 6. 1. & Bava Bathra, fol. 74. 2. 《巴比倫他勒目》米吉拉篇,第6頁第1欄;以及巴瓦巴特拉篇,第74頁第2欄。
F5 Antiqu. l. 15. c. 10. sect. 3. De Bello Jud. l. 1. c. 21. sect. 3. & l. 3. c. 9. sect. 7. 《猶太古史》第十五卷第十章第3節;《猶太戰記》第一卷第二十一章第3節;以及第三卷第九章第7節。
F6 Nat. Hist. l. 5. c. 15. 《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五章。
F7 Joseph. Antiqu. l. 18. c. 2. sect. 1.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八卷第二章第1節。
F8 Antiqu. l. 5. c. 1. sect. 22. 《猶太古史》第五卷第一章第22節。
F9 Epitaph. Paulae, fol. 59. L. 《保拉墓誌銘》第59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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