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書亞記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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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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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論述了五王聯合起來攻擊基遍人(書10:1-5);基遍人根據他們之間的盟約,向約書亞求助,並獲得了援助(書10:6-9);以色列人擊殺敵軍,主要藉著從天而降的冰雹(書10:10-11);以及太陽和月亮停住,直到以色列人向敵人報仇(書10:12-14);五王藏身於洞穴中,被捕後受到處置(書10:15-27);以及攻取瑪基大、立拿、拉吉、伊磯倫、希伯崙和底璧(書10:28-39);這完成了對迦南地南部地區的征服(書10:40-43)。

【第1節】

那時,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聽見這事。耶路撒冷這個名稱,或許是預先稱呼的,因為以色列人佔領這城後,才給它這個名字;耶路撒冷的意思是「撒冷之產業」F23,為了紀念這個古老的名字,猶太人說F24,他們在耶路撒冷的希伯來文**יְרוּשָׁלַיִם**(Yerushalayim)中,不在**ל**(lamed)和**מ**(mem)之間加上**י**(yod);儘管有些人認為它的意思是「他們將看見平安」F25;另一些人則更接近其古名,並與之相關,認為是「懼怕撒冷吧,你們這些敵人」。現在,這個地方的王

聽見約書亞已經奪取艾城,將城盡行毀滅;這事比攻取耶利哥更靠近他,因此更令他警惕:

怎樣待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也照樣待艾城和艾城的王;燒毀了前者,殺死了後者;這使他恐懼,唯恐他和他的城也遭受同樣的命運:

又聽見基遍的居民與以色列人立了和約,住在他們中間;這事削弱了迦南諸王的勢力,也可能為其他地方樹立了榜樣,效法基遍人。亞巴比內爾(Abarbinel)暗示,基遍人秘密地與以色列人立約,在他看來,是未經他們君王知曉的,這使得亞多尼洗德害怕他的臣民也會效法;猶太編年史家F26說,關於耶利哥、艾城和基遍這三件事,都在三個月內完成。

【第2節】

他們就甚懼怕 耶路撒冷王和他的百姓,唯恐他們落入以色列人手中,像耶利哥和艾城及其君王和居民一樣被對待,並且他們將是下一個犧牲品;因為基遍距離耶路撒冷五十弗朗(furlongs),正如約瑟夫斯(Josephus)所說F1;在另一處他又說F2只有四十弗朗,即僅五英里;即使是五十弗朗,也只比六英里多一點;根據邦廷(Bunting)F3的說法,只有四英里:而更令他們恐懼的是,

因為基遍是一座大城;它是一個都會城市,並有其他城市受其管轄;因此,它向以色列人投降可能會嚇倒其他城市,並以其為榜樣,導致其他城市也這樣做,從而產生不良後果:

好像一座王城;《武加大譯本》省略了比較詞,讀作「並且是一座王城」;有時**כ**(kaph)或「好像」並非表示相似,而是表示真實;然而,由於我們從未讀到過基遍有王,其意思可能是,雖然它不是王室所在地,但它與王城同等,像一座王城,因為它是一個都會城市:並且

又比艾城更大;它有更多的居民,或許防禦也更好:

城裡的人都是勇士;他們是強壯、勇敢、有膽量的人,是戰士,因此這樣一座城市如此輕易、如此卑劣、如此懦弱地投降,樹立了一個非常糟糕的榜樣。

【第3節】

於是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打發人去見希伯崙王何含;根據耶柔米(Jerom)F4的說法,希伯崙距離耶路撒冷二十二英里;它是一座古城,比埃及的瑣安早建七年;(參見創13:18的吉爾注釋)和(參見民13:22的吉爾注釋):

和耶末王毗蘭;這城和希伯崙一樣,都分給了猶大支派(書15:35,書15:54);根據耶柔米F5的說法,它距離伊路德羅波利斯(Eleutheropolis)四英里;根據普羅科皮烏斯(Procopius)F6的說法,十四英里,靠近以實陶村,參孫就葬在那裡附近(士16:31);但耶柔米F7提到猶大支派有一座名叫耶爾穆斯(Jermus)的城,似乎就是這座城;他說在他那個時代,它是一個村莊,名叫耶爾穆卡(Jermucha),距離伊路德羅波利斯十英里,在通往艾利亞(Aelia)或耶路撒冷的路上;由於伊路德羅波利斯距離耶路撒冷二十英里,這個地方就必須距離耶路撒冷十英里,位於兩者之間:

和拉吉王雅非亞;上述作者說F8,這是猶大支派的一座城,在他那個時代是一個村莊,距離伊路德羅波利斯七英里,在通往達羅馬(Daroma)或南方的路上;根據邦廷F9的說法,它位於伊路德羅波利斯和希伯崙之間,距離耶路撒冷西南方向二十英里:

和伊磯倫王底璧;《七十士譯本》稱之為俄多蘭(Odollam)或亞杜蘭(Adullam);耶柔米遵循這個譯本,將伊磯倫與亞杜蘭視為同一處,但事實上它們是不同的地方,並有不同的君王管轄(書12:12,書12:15);他說F11在他那個時代,它是一個非常大的村莊,距離伊路德羅波利斯東方十二英里;根據邦廷F12的說法,它距離耶路撒冷南方十二英里。耶路撒冷王派人去見這四位君王:

【第4節】

你們上來幫助我,我們好攻打基遍;他認為自己不是基遍的對手,不僅因為基遍是一座大城,城裡有許多勇士,還有其他城市受其管轄,而且他可能合理地判斷,如果可能,約書亞會來幫助他們,因為約書亞與他們結盟;他以一種權威的語氣向這些君王發出指令,彷彿他們在某些方面受他管轄;他提議耶路撒冷作為他們的集結地,而耶路撒冷似乎比他們的城市地勢更高,儘管他們都位於山區:

因為它已與約書亞和以色列人立了和約;他們是以色列人公開的敵人,因此基遍人與他們的同胞和共同利益分離;所以,人們認為有必要懲罰他們,以儆效尤,使其他人不敢效法。

【第5節】

於是亞摩利人的五個王,雖然住在希伯崙的主要是赫人,住在耶路撒冷的主要是耶布斯人;但由於亞摩利人是這地最強大的民族,並已分散到各地,似乎擁有最大的權柄,所以他們都被稱為亞摩利人,或許這些城市的君王也是亞摩利人,並由他們設立;我們發現基遍人是希未人,卻被稱為亞摩利人的餘民(撒下21:2);

就是耶路撒冷王、希伯崙王、耶末王、拉吉王、伊磯倫王,都聚集起來,他們和他們的眾軍都上去;也就是說,他們都去了耶路撒冷,那是他們的集結地,然後從那裡出發:

安營在基遍城下,攻打基遍;他們圍困基遍,並攻擊其某些堡壘。

【第6節】

基遍人打發人往吉甲營中去見約書亞,等等;有些人認為他們是在被圍困時才這樣做的,而不是之前,這顯示了他們對上帝大能的信心,他們現在所信奉的上帝;但他們不太可能將求助的時間拖延這麼久,因為他們有理由相信他們可能已經聽說了五王對他們作戰的意圖;或者他們在四面受敵時,還能派出使者;因此,將這些詞翻譯為「已經打發人去」F13可能更好,他們一聽到五王準備與他們作戰,並在耶路撒冷集結,特別是一旦得知他們向他們進軍的消息,就這樣做了:

說:不要袖手不顧你的僕人;他們懇求約書亞不要忽視他們,不要對他們漠不關心,不要延遲援助他們,因為他們是他的臣民;並且有權得到他的保護:

求你速速上來拯救我們,幫助我們;他們毫不懷疑,如果他趕快來幫助他們,他們就會被他拯救:

因為住在山地的亞摩利諸王都聚集攻擊我們。耶路撒冷位於群山之中,希伯崙位於猶大山地(參見詩125:2,書21:11,路1:39);其他城市無疑也處於類似的地理位置。

【第7節】

於是約書亞從吉甲上去,吉甲位於耶利哥平原的低地:

他與一切兵丁同去;這不應理解為以色列全營,全營至少有五十萬戰士;因為這次遠征不需要這麼多人,而且這麼多人也無法以所需的速度前進;留下手無寸鐵的人、老人、婦女和兒童,沒有防禦,也是不明智和不可取的;但這些是精選的能幹人,既能行軍也能作戰:

並一切大能的勇士;或者「甚至一切」,凡是為此目的被選出來的,都是有力量、有活力、有勇氣的人。

【第8節】

耶和華對約書亞說,這話可能是在行軍途中,當他正前往援助基遍人時說的,或者更可能是在他出發之前說的;而且他很可能為此諮詢了耶和華,因為他心中可能有些疑慮,是否應該去援助他們,因為他們之間的盟約是通過欺騙獲得的;這些詞可以翻譯為「耶和華已經說過」F14:在他帶著他的戰士出發之前:

不要懼怕他們;不要懼怕那五個王和他們的聯軍:

因為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裡;我已決定這樣做,這事就像已經實際完成一樣確定:

他們必無一人在你面前站立;他們要麼被剪除,要麼被迫逃跑。

【第9節】

約書亞就忽然臨到他們那裡;這無疑使他們驚慌失措,混亂不堪:

他從吉甲整夜上去;他選擇夜間行軍是為了保密和突襲,並能更快地到達敵人那裡,援助和解救基遍;由於從吉甲到基遍大約九到十英里,一夜行軍很容易完成;(參見書9:6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耶和華使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潰亂;在以色列人出現和臨近時,使他們心煩意亂、困擾和驚嚇;他們在以色列人突然和意想不到的逼近下,陷入恐懼和混亂:

在基遍大大殺敗他們;被忽然臨到的以色列人所殺敗:

追趕他們,沿著上伯和崙的路;有兩個地方叫這個名字,上伯和崙和下伯和崙,都是以法蓮的女兒或孫女示拉所建(代上7:24);因此這裡預先稱呼。根據約瑟夫斯F15的說法,它距離耶路撒冷約一百弗朗,即十二點五英里,這與優西比烏(Eusebius)和耶柔米(Jerom)的說法一致;從基遍到那裡,是五十弗朗,即六點二五英里;約書亞和他的軍隊追趕這些君王到這麼遠,至少追到上坡處;因為它建在山上,一邊是上坡,另一邊是下坡,後面會提到,兩者都是非常狹窄的通道;關於前者,《他勒目》F16中說,如果兩隻駱駝爬上伯和崙的上坡,它們都會摔倒;對此的注釋說,那是一個狹窄的地方,沒有辦法向右或向左轉:

擊殺他們,直到亞西加和瑪基大;耶柔米F17將前者置於伊路德羅波利斯和耶路撒冷之間,在他那個時代是一個村莊,後者距離伊路德羅波利斯八英里,兩者都在猶大支派(參見書15:35,書15:41);根據邦廷F18的說法,它們都距離耶路撒冷西方八英里。

【第11節】

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正在下伯和崙的斜坡上;這是通往亞西加一側的下坡,也是一個非常狹窄的通道,約瑟夫斯F19曾提及。猶太人說F20,伯和崙的下坡是西拿基立(Sennacherib)軍隊潰敗的地方:

耶和華從天上降下大冰雹,直到亞西加,他們就死了;《七十士譯本》稱之為冰雹;在下一句中也稱之為冰雹;確實,有時冰雹會大到足以殺死人畜,這從埃及的冰雹之災中可以得知(出9:19,出9:25);而且在很晚近的時代F21,也曾有冰雹落下,其周長達八、九、十二英寸,有些比火雞蛋還大,有些重達半磅(參見啟16:21的吉爾注釋);但這些似乎是真正的石頭,不像冰雹那樣融化;儘管如此稱呼,因為它們像冰雹一樣從天而降,但它們卻留存下來,並且根據猶太人的觀念,至今仍然存在;因為他們說F23,凡在下伯和崙看見這些大石頭的人,都必須獻上祝福;歷史學家也經常提及下石雨的記載。李維(Livy)F24提到圖盧斯王(King Tullus)征服薩賓人(Sabines)時曾有這樣的石雨;另一次F25,是西庇阿(Scipio)在迦太基(Carthage)獲勝時;龐波尼烏斯·梅拉(Pomponius Mela)F26記載,當赫拉克勒斯(Hercules)與海神之子作戰,箭矢用盡時,他求朱庇特(Jupiter)降下石雨,這些石頭大量散佈;有些人F1認為這指的是約書亞時代的這件事,約書亞被認為與推羅的赫拉克勒斯F2是同一人,因此也被稱為薩克薩努斯(Saxanus)F3;為了紀念這件事,各地都有以他命名的石營F4:

被冰雹打死的,比以色列人用刀殺死的還多;但兩者的數量都沒有說明;無疑數量非常龐大,因為他們被徹底毀滅和消滅了(書10:20)。

【第12節】

那時約書亞就對耶和華說話,在禱告中,並懇求如下,讓太陽和月亮停住,直到勝利完全;儘管猶太學者將其解釋為一首詩歌;《他爾根》如此解釋,約書亞就讚美,或唱讚美詩,如同《雅歌》1:1的《他爾根》一樣;這也得到拉比雅爾基(Jarchi)和金奇(Kimchi)的認可:

當耶和華將亞摩利人交給以色列人的日子;指那五個亞摩利王和他們的軍隊(書10:5):

他在以色列人眼前說;在他們面前,在許多人聽見的情況下,他是在神聖的感動下,對即將發生的神蹟有堅定的信心,相信這將按照他的話語成就;他大膽地說出這些話,完全確信他不會失望,也不會蒙羞:

日頭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亞雅崙谷;它們現在顯現的地方,被全以色列人看見,一個彷彿在基遍上空,另一個彷彿在山谷中,馬修斯(Masius)認為這與基遍谷是同一處(賽28:21);因此必定靠近基遍,太陽和月亮彼此不遠,如果當時是新月,正如金奇和拉比以賽亞所說;或者月亮正在虧缺;有人說是在月亮變換前七天:但亞巴比內爾(Abarbinel)認為當時接近滿月,月亮剛從亞雅崙谷升起,太陽彷彿在基遍上空即將落下,兩者正好相對;約書亞擔心如果太陽落下,他將沒有足夠的時間追趕敵人,無法取得完全的勝利,於是禱告太陽和月亮能保持在它們的位置;太陽是為了讓他能得到白天的光照,這是主要的目的;月亮被提及只是為了不混淆天體運動,不擾亂天體秩序;他與拉比雅爾基和金奇一同指出,基遍在便雅憫支派(書18:25);亞雅崙在但支派(書19:42);也可以注意到,西布倫支派也有一個亞雅崙(士12:12);但那似乎距離太遠;而一些晚近的旅行者F5所觀察到的,沙崙平原靠近約帕,被許多人認為是約書亞擊敗五王,太陽停住的地方,這種說法更不可信。馬修斯最初提到的觀點似乎最有可能。

【第13節】

於是日頭停留,月亮止住;太陽像新郎從洞房出來,又像勇士歡然奔路,卻立刻停止了它的行程;月亮在它的光輝中行走,卻沒有繼續前進,兩者都靜止不動,保持在這個位置:

直等國民向敵人報仇;直到以色列民族和百姓向五王及其軍隊報仇並將其毀滅:我將不探究這如何與哥白尼體系或該體系與此相協調。這是一個最奇妙、最令人驚訝的現象,看到兩個發光體都停在天空中;一些歷史學家F6聲稱,在查理五世皇帝於1547年4月24日贏得的穆爾貝格戰役中,也發生了類似的神蹟。在中國歷史F7中記載,在他們的第七位皇帝堯的時代,太陽十天沒有落下,人們害怕世界會被燒毀,當時有大火;儘管太陽停留的時間被誇大超出了事實的範圍,但它似乎指的是這件事,而且明顯發生在大約同一時間;因為這個神蹟發生在世界紀元2554年,這是在那位皇帝統治的第七十五年,或有些人說的第六十七年,他統治了九十年:

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上嗎?關於這本書,猶太人意見不一;有些人說是《創世記》,有些人說是《申命記》,有些人說是《士師記》F8;《他爾根》將其解釋為律法書,拉比雅爾基和金奇也如此;本·梅勒赫(Ben Melech)將其解釋為摩西律法書,他們認為這個神蹟在那裡被預言。前者認為,在雅各對約瑟說的話中,「他的後裔必充滿列國」(創48:19);他認為這在以法蓮支派的約書亞身上實現了,當時全世界都因這個神蹟而充滿了他的名聲;後者則認為在「我要在你眾民面前行奇事」(出34:10)這句話中;一個是使摩西的臉發光,另一個是使太陽為約書亞停住,正如他所解釋的。約伯記的注釋者博爾杜修斯(Bolducius)F9幻想這指的是約伯記,並且這個神蹟在其中被預言,特別是在約伯記9:7中:「他吩咐日頭不出來,日頭就不出來」;最有可能的是,《雅煞珥書》這本書,其中記載了這個神蹟,是一個公共記錄或年鑑,其中記錄了不同時代由不同人發生的難忘事件;馬修斯(Masius)認為約瑟夫斯F11所說的存放在聖殿中的檔案,就是他為這個神蹟的真實性所引用的:

日頭就在天當中停住;在地平線上方某處,很可能是在中午,太陽在天頂。古塞提烏斯(Gussetius)F12認為大約在上午十點或十一點;可以假設約書亞清晨帶著他的部隊上來,與諸王交戰,可能在戰鬥結束前,至少在約書亞追趕他們到他所做到的程度之前,就已經是中午了,那時神蹟發生了;而且,這在世界各地會更加顯著;因為如果是在日落附近,有些地方就無法看到,特別是中國人,正如已經觀察到的那樣:

不急於落下,約有一整天;這一天可以是人為的或自然的;如果是人為的一天,那麼它只停留了十二小時;如果是自然的一天,則為二十四小時;因此,一天的長度必須據此判斷;如果它在中午停住,並持續一個自然日,即二十四小時,那麼它已經走了六小時到中午,然後,在恢復運動後,還有六小時才能落下,那麼這一天必須是三十六小時長;猶太人通常也這樣說F13;但如果是人為的一天,即十二小時,那麼它只是一天二十四小時;但如果這是在猶太人所說的塔模斯月(Tammuz)第三天F14,這相當於六月的一部分,並且是在夏至,一年中最長的一天,當時他們的一天有十四小時,這將使這個長日再增加四小時。根據《次經》中的《便西拉智訓》作者:

(在1960年代末,有人散佈一個故事,說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發現太陽系中缺少了一天。他們利用這段經文解釋了大約二十一個小時的缺失,並利用《以賽亞書》38:8的記載來解釋其餘的缺失時間。這個故事完全是虛構的,絕對沒有事實根據。編輯註。)

【第14節】

在這日以前,這日以後,都沒有這樣的日頭;這必須理解為不是指自然日,或按自然規律運行的日子,如南北極的日夜,它們要長得多,而是指神蹟性的、非凡的日子:從未有過像這樣因太陽停住而造成的日子;至於希西家(Hezekiah)的日子,有人提出異議,當時太陽在亞哈斯(Ahaz)日晷上倒退了十度,但這些度數是否是小時、半小時或刻鐘,並不確定;如果它們是小時,由於倒退是瞬間發生的,它只能在返回時增加十小時,因此只能構成二十二小時的一天:此外,這本書的作者只談論他那個時代的日子,而不是將來可能發生的事;再者,這不僅關係到日子的長度,更關係到它變得如此之長的方式;特別是它關係到以下情況,即這是應一個人的懇求,而且是以一種非常權威的方式發出的:

耶和華聽人的聲音;這聲音是在禱告中表達的,而且這個禱告是信心的禱告:

因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藉著向他們的敵人降下冰雹,並藉著阻止太陽的運行來保護他們,直到他們完全向敵人報仇。這個神蹟發生的日子,據推測是公元前1454年4月11日,星期三F14。

【第15節】

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回到吉甲營中。也就是說,他本打算回去,也已決定並準備好回去,但卻因聽說那五個王藏在瑪基大的一個洞穴裡而受阻;他命令將洞口堵住,直到百姓追趕完敵人,然後他毀滅了瑪基大,這使他在回去之前繼續征服其他地方;或者,這節經文的位置不對,或是多餘的,因為同樣的內容在(書10:43)中,在所有上述事情完成之後才表達;《七十士譯本》則省略了這節。

【第16節】

那五個王卻逃跑了;他們沒有被冰雹擊殺,也沒有被以色列人的刀劍所殺,而是逃脫了,被神的護理保留下來,以迎接更可恥的結局:

藏在瑪基大的一個洞裡;不是在瑪基大城裡,因為那城當時還未落入以色列人手中,而這個洞穴卻是,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看出;但它是在附近的一座小山或山上,正如金奇所說,在它的邊界上,據德魯修斯(Drusius)說,至今仍有一座山顯示出這個洞穴的位置。

【第17節】

有人告訴約書亞,這可能是他自己的人,或是當地對他有利的居民告訴他的,他們觀察到了這件事:

說:那五個王已經找到了,藏在瑪基大的一個洞裡;這似乎表明是其他人,而不是約書亞的士兵發現了他們;因為如果是他的士兵,他們無疑會

【腳註】
F23 Reland, p. 833. 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833頁。
F24 Gloss. in T. Bab. Taanith, fol. 16. 1.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16頁第1欄,注釋。
F25 Vid. Stockium, p. 480. 參見斯托克《希伯來文詞典》第480頁。
F26 Seder Olam Rabba, c. 11. p. 31. 《世界秩序》第11章第31頁。
F1 De Bello Jud. l. 2. c. 19. sect. 1.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二卷第19章第1節。
F2 Antiqu. l. 7. c. 11. sect. 7.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七卷第11章第7節。
F3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p. 98. 邦廷《列祖遊記》第98頁。
F4 De loc. Heb. fol. 87. E.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87頁E欄。
F5 Ib. fol. 92. H. 同上,第92頁H欄。
F6 Apud Reland. Palestin. Illustrat. l. 2. p. 505. 普羅科皮烏斯,引自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二卷第505頁。
F7 Ut supra, (De loc. Heb. fol. 92.) I. 同上(《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I欄。
F8 Ib. M. 同上,M欄。
F9 Travels, p. 99. 邦廷《遊記》第99頁。
F11 De loc. Heb. fol. 91. A.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1頁A欄。
F12 Travels, p. 92. 邦廷《遊記》第92頁。
F13 ( whlvyw ) "sed miserant", Piscator; so Pool and Patrick. **וַיִּשְׁלְחוּ**(vayyishlechu),「但他們已打發人去」,皮斯卡托(Piscator);普爾(Pool)和派翠克(Patrick)亦同。
F14 ( rmayw ) "et dixerat", Masius, Drusi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וַיֹּאמֶר**(vayyomer),「並且他已說過」,馬修斯(Masius)、德魯修斯(Drusius)、尤尼烏斯(Junius)與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皮斯卡托(Piscator)。
F15 Antiqu. l. 20. c. 4. sect. 4.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二十卷第4章第4節。
F16 T. Bab. Sanhedrin, fol. 32.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32頁第2欄。
F17 De loc. Heb. fol. 88. A. & 93. C.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88頁A欄及第93頁C欄。
F18 Travels p. 98. 邦廷《遊記》第98頁。
F19 De Bello Jud. l. 2. c. 19. sect. 7, 8. 約瑟夫斯《猶太戰記》第二卷第19章第7、8節。
F20 Gloss. in T. Bab. Beracot, fol. 54.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54頁第2欄,注釋。
F21 Vid. Louthorp. Abridg. Philosoph. vol. 2. p. 144, 146. 參見勞瑟普《哲學摘要》第二卷第144、146頁。
F23 T. Bab. Betacot, fol. 54.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54頁第1欄。
F24 L. 1. p. 17. 李維《羅馬史》第一卷第17頁。
F25 L. 30. c. 30. 同上,第三十卷第30章。
F26 De Orbis Situ, l. 2. c. 5. 龐波尼烏斯·梅拉《世界地理》第二卷第5章。
F1 Vossius de Origin. Idol. c. 1. sect. 16. 沃修斯《偶像起源論》第一章第16節。
F2 See Gale's Court of the Gentiles, l. 2. c. 5. 參見蓋爾《外邦人法庭》第二卷第5章。
F3 Dickins. Delph. Phoenic. c. 4. p. 42. 狄金斯《德爾斐腓尼基》第四章第42頁。
F4 Sanford de Descens. Christi, l. 1. sect. 20. p. 35. 桑福德《基督降世論》第一卷第20節第35頁。
F5 Egmont and Heyman's Travels, vol. 1. p. 290. 埃格蒙特和海曼《遊記》第一卷第290頁。
F6 See Bayle's Dictionary, vol. 4. p. 268. 參見貝爾《詞典》第四卷第268頁。
F7 Martin. Sinie. Histor. l. 1. p. 25. 馬丁《中國歷史》第一卷第25頁。
F8 T. Bab. Avoda Zara, fol. 35. 1. 《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35頁第1欄。
F9 Bolduc. in Job. ix. 7. 博爾杜修斯《約伯記》9:7注釋。
F11 Antiqu. l. 5. c. 1. sect. 17.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五卷第1章第17節。
F12 Comment. Ebr. p. 281. 古塞提烏斯《希伯來文注釋》第281頁。
F13 Targum in Cant. i. 1. T. Bab. Avoda Zara, fol. 25. 1. Kimchi in loc. So Justin Martyr. Dialog. cum Tryph. p. 361. 《雅歌》1:1的《他爾根》;《巴比倫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25頁第1欄;金奇對此處的注釋。殉道者游斯丁《與特里豐對話》第361頁亦同。
F14 Seder Olam Rabba, c. 11. p. 31. Kimchi in loc. 《世界秩序》第11章第31頁;金奇對此處的注釋。
F14 Bedford's Chronology, p. 492. 貝德福德《編年史》第492頁。

走近,把你們的腳踏在這些王的頸項上;這不是出於輕蔑和侮辱,也不是出於虛榮和傲慢,而是為了羞辱這些王;作為他們極度順服的標誌,也是對他們拜偶像、暴政和殘酷罪行的適當懲罰;同時也為了震懾迦南地其他將要與他們爭戰的王,並作為其餘諸王順服的保證和確認,以及成就神的應許和預言(申命記 33:29);這並非約書亞自作主張,而是奉神的命令,並按照神的旨意行事。

他們就近前來,把腳踏在這些王的頸項上;正如約書亞,他們的將軍所吩咐的,他們順從地照辦了。

【第25節】

約書亞說,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這並非指那些王,他們或許被綁在地上,或者無論如何都無法反抗,所以他們無需懼怕這些王;而是指將來,他們將會遇到其他敵人;這些敵人也將像這些王一樣被制服,因此他們應當從中得著鼓勵:

要剛強壯膽;並要勇敢地繼續征服其餘的敵人,不要懼怕他們: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必這樣待你們所要爭戰的一切仇敵;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並賜你們能力踐踏他們的頸項:這表明約書亞所行或所吩咐的一切,都是出於耶和華。

【第26節】

此後,約書亞擊殺了他們,並將他們殺死。用刀劍;或是他親手所為,或是他命令他人將他們殺死:

並將他們掛在五棵樹上;以示羞辱和恥辱,並震懾他人:

他們就掛在樹上,直到晚上;這是為了輕蔑他們,並作為對他人,特別是對瑪基大居民和他們正在圍攻的王的一種恐怖景象。

【第27節】

到了日落的時候,這正是神律法所規定的,要將被掛屍體取下的時間(申命記 21:23);

約書亞吩咐,他們就把屍體從樹上取下來;這並非出於對他們的尊重,而是為了不玷污那地,因為死屍在禮儀上會玷污土地(申命記 21:23);約書亞對此格外小心,因為他們剛進入那地,正在佔領它:

他們把屍體扔進他們曾藏身的洞裡;這樣,他們曾藏身之處現在成了他們的墳墓;根據《撒馬利亞編年史》F17,他們被掛的樹也被一同扔進洞裡;

並在洞口堆上大石頭:這並非作為紀念碑,如亞干和艾城王的例子(約書亞記 7:26;8:29);而是為了防止他們的屍體被野獸拖出並吞食,有些人如此認為;或是為了防止他們被取出,以更榮譽的方式埋葬:

直到今日還在;當時約書亞已年邁,他是這本書的作者。

【第28節】

那日約書亞奪取了瑪基大。有人說那是日頭停留的那一天;但這裡似乎是指那五個王被掛起來的那一天:

用刀劍擊殺了城和城中的王;在進入並奪取瑪基大之後,他殺死了城中的居民和他們的王:

他將他們和其中所有的生靈盡行毀滅,沒有留下一個;也就是說,所有的人類或個人;因為牲畜被作為掠物:

他待瑪基大王,如同他待耶利哥王一樣;用刀劍將他與居民一同殺死,但沒有像對待艾城王和那五個王一樣將他掛起來。

【第29節】

約書亞從瑪基大經過。在他奪取了瑪基大,並毀滅了其中的居民和王之後:

以色列眾人與他同去;也就是說,所有從吉甲營地與他一同前往救援基遍的戰士:

到了立拿,攻打立拿;這是一座歸猶大支派的城(約書亞記 15:42)。耶柔米F18說,在他那個時代,立拿是伊路德羅波利斯地區的一個村莊,仍被稱為立拿;根據邦廷F19的說法,它距離瑪基大只有兩英里。

【第30節】

耶和華也將立拿和立拿的王交在以色列手中。我們讀到,這是一次性的,沒有遇到任何抵抗:

他用刀劍擊殺了城,和其中所有的生靈,沒有留下一個;也就是說,以色列擊殺了它,或者約書亞,實際上是兩者都擊殺了;這符合他們所受的命令,要對迦南地所有的城邑和民族這樣做;這是因為他們可憎的罪惡和邪惡,並為以色列民開闢道路和空間(申命記 7:1;申命記 7:2);

他待立拿的王,如同他待耶利哥王一樣;將他與居民一同殺死。

【第31節】

約書亞從立拿經過,以色列眾人與他同去,到了拉吉。根據邦廷F4的說法,拉吉距離立拿八英里,距離耶路撒冷西南方二十英里;參見(約書亞記 10:5);

安營攻打它,與它爭戰;因為這座城似乎堅守不降,這迫使約書亞在城外安營並圍攻它。

【第32節】

耶和華將拉吉交在以色列手中,約書亞在第二天奪取了它。或許是從擊殺諸王後的第二天,或者更可能是圍攻的第二天;金奇(Kimchi)如此認為:

用刀劍擊殺了城,和其中所有的生靈,如同他待立拿一樣;沒有提及它的王,因為他是在洞中被擒獲並被掛起來的五個王之一;所以奪取這座城時沒有王。

【第33節】

那時基色王何蘭上來幫助拉吉。或許他更願意這樣做,因為拉吉沒有王來防守。在耶柔米F5的時代,它是一個村莊,名叫加澤拉,距離尼哥坡利斯或以馬忤斯向北四英里:如果這位王在城被奪取之前就來了,他無法解除圍困;如果他來晚了,那麼他就落入了約書亞的手中:

約書亞擊殺了他和他的百姓,直到沒有留下一個;毀滅了他和他的全軍,以至於沒有人能回去講述他們不幸的遭遇。

【第34節】

約書亞從拉吉經過,到了伊磯倫。根據邦廷F6的說法,伊磯倫距離拉吉八英里,距離耶路撒冷向南十二英里,參見(約書亞記 10:5);

以色列眾人與他同去,他們安營攻打它,與它爭戰;它沒有立即投降,而是試圖堅守圍困。

【第35節】

他們在那一天奪取了它。他們安營圍攻它的同一天;被圍困者發現他們無法堅守:

用刀劍擊殺了城,和其中所有的生靈,他將他們在那一天盡行毀滅;將其中所有的居民徹底毀滅:

如同他待拉吉一樣;這是他奪取的最後一座城;這座城沒有王,因為它的王是那五個被掛起來的王之一(約書亞記 10:26)。

【第36節】

約書亞從伊磯倫上去,以色列眾人與他同去,到了希伯崙。希伯崙位於山區,因此他們被說成是從地勢較低的伊磯倫上去的;根據邦廷F7的說法,它距離伊磯倫十六英里:

他們攻打它;它起初進行了一些抵抗,沒有立即按照要求投降。

【第37節】

他們奪取了它,用刀劍擊殺了城和城中的王。因為雖然希伯崙王是那些在瑪基大洞中被擒獲並被掛起來的王之一;但在約書亞到達之前,他們已經為自己立了另一位王:

和其中所有的城邑;因為希伯崙是一座都會城市,有其他城邑依附於它,受其管轄:

和其中所有的生靈;包括希伯崙和其所屬的城邑:

他沒有留下一個;在任何一個城邑中:

如同他待伊磯倫一樣;這是他離開的最後一個地方:

他將它和其中所有的生靈盡行毀滅;但似乎後來有些在城被奪取之前逃脫的人,以及其他被趕出家園的迦南人,重新居住在那裡;以至於在約書亞死後,它又被猶大支派奪回(士師記 1:10);除非那裡給出了這次奪取這座城和其他城邑更詳細的記載;但前者似乎更有可能。

【第38節】

約書亞回來,以色列眾人與他同去,到了底璧。根據金奇的說法,這是一座他在前往希伯崙時經過而沒有攻打的城;但在他奪取希伯崙之後,他回來奪取了它;邦廷F8說它距離希伯崙只有一英里,距離耶路撒冷向南二十二英里;它與基列西弗和基列撒拿是同一座城(約書亞記 15:15;約書亞記 15:49);這是一座書城或藏書之城;拉比們F9說,在波斯語中,底璧(Debir)的意思相同,其得名於這裡保存的圖書館,或保存著自洪水以來最值得紀念事件的檔案,或得名於紙張或羊皮紙的製作,或任何用於書寫並製成卷冊的材料:

並攻打它;它拒絕在他的召喚下投降。

【第39節】

他奪取了它,和城中的王,以及其中所有的城邑。因為這也是一座王城,有其他城邑依附於它;因此它必須比之前所說的離希伯崙更遠;事實上,布爾查德F11說它距離希伯崙五到六英里,另一位作者F12說十英里:

他們用刀劍擊殺了他們;底璧和附近其他城邑的居民;

將其中所有的生靈盡行毀滅,沒有留下一個;然而這座城似乎又恢復了,並重新有人居住,在約書亞死後被俄陀聶奪取(士師記 1:11-13);除非,如之前對希伯崙的觀察,那裡有這次奪取它更詳細的記載:

他待底璧和底璧的王,如同他待希伯崙一樣,也如同他待立拿和立拿的王一樣;也就是說,將他們殺死。

【第40節】

這樣,約書亞擊殺了山地、南地、高原和泉源的全境,以及他們所有的王。迦南地南部由山地和谷地組成;這裡泉水豐沛,是一個水源充足的國家,這與摩西對它的描述相符,儘管他從未見過它(申命記 8:7);

他沒有留下一個,將所有有氣息的盡行毀滅;也就是說,所有人類;至於牲畜,則作為掠物被保留下來:

正如以色列的耶和華神所吩咐的;這條律法記載在(申命記 20:16);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澄清以色列人沒有殘忍和不人道的指控;因為他們所做的並非出於自己,也非出於個人的報復心,更非貪婪地渴望居民的財物;而是順從神的命令,神命令這樣做是作為對這些人因其嚴重的拜偶像、亂倫等可憎罪行(參見利未記 18:1-30)的公義懲罰。

【第41節】

約書亞從加低斯巴尼亞擊殺了他們。加低斯巴尼亞位於迦南地南部(民數記 13:17;民數記 13:26;32:8;34:4);

直到迦薩,迦薩位於西南部,是非利士人的五個主要城邦之一;關於這座城,參見(阿摩司書 1:7)和(使徒行傳 8:26);

和歌珊全境,直到基遍;他征服了該國南部所有地區後,在返回吉甲營地的路上回到了基遍。這個歌珊地不是埃及的歌珊地,金奇(Kimchi)正確地指出。坎伯蘭主教F13認為,那些在被驅逐之前居住在埃及歌珊地的腓尼基或迦南牧人,在被驅逐後,來到迦南地的這個地區,並以他們在埃及離開的國家命名;他們或許更願意給它這個名字,因為它的優良和肥沃,與他們以前居住的國家相似。

【第42節】

約書亞一次奪取了所有這些王和他們的土地。不是在一天之內,而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在幾天之內,正如歷史清楚顯示的:

因為以色列的耶和華神為以色列爭戰;這是如此迅速完成任務的真正原因,否則在所有可能性下,征服他們將會花費更長的時間。他爾根(Targum)說:

【第43節】

約書亞回來。在他奪取了所有這些王和他們的城邑之後,而不是之前;儘管(約書亞記 10:15)在這些事實的記載之前也說了同樣的話;參見(約書亞記 10:15):

以色列眾人與他同去吉甲營地;那裡是百姓的主體所在,也是耶和華的會幕所在;毫無疑問,他和以色列眾人在那裡為他們在迦南人身上所取得的顯著勝利獻上公開的讚美和感恩。

【腳註】
F17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511. 霍廷格《東方潔淨劑》第511頁。
F18 De loc. Heb. fol. 92. M.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M欄。
F19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p. 96. 邦廷《列祖遊記》第96頁。
F4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p. 96. 邦廷《列祖遊記》第96頁。
F5 De loc. Heb. fol. 92. A.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2頁A欄。
F6 Ut supra.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p. 96.) 同上。(邦廷《列祖遊記》第96頁。)
F7 Ibid.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p. 96.) 同上。(邦廷《列祖遊記》第96頁。)
F8 Travels of the Patriarchs p. 96. 邦廷《列祖遊記》第96頁。
F9 T. Bab. Avodah Zarah, fol. 24. 2. 《巴比倫他勒目》外邦偶像崇拜篇,第24頁第2欄。
F11 Apud Masium in loc. 馬修斯《地名錄》中此處。
F12 Fuller's Pisgah Sight of Palestine, B. 2. c. 13. p. 276. 富勒《巴勒斯坦遠眺》第二卷第十三章第276頁。
F13 Remarks on the History of Sanchoniatho, p. 380, 381. 坎伯蘭《桑科尼亞托歷史評論》第380、3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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