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翰福音

第二十章
【第1節】

**一週的第一日**:在一週的第六日,接近尾聲時,基督被安葬了;他在墳墓裡躺了一整週的第七日,然後在一週的第一日從死裡復活。因此,婦女們在觀察到身體安放的位置後,就回家準備香料和膏油,要膏抹他;但安息日來臨,她們被阻止了;在安息日她們休息了,按照猶太律法。但安息日一過,

**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她並非獨自一人,還有其他婦女與她同行;她們曾陪伴基督在十字架旁,觀察到他被埋葬的地方,並準備了香料要膏抹他,現在就是為此而來。因為她們來,不只是為了看墳墓,在墓前哭泣,更是為了執行這項葬禮服務。

**天還未亮的時候**:當她出發時天還未亮,天剛開始破曉;但當她到達墳墓時,太陽已經升起。

**到墳墓那裡**:她看到耶穌的身體被約瑟安放在他的墳墓裡,在他的園子裡;很可能是在前一晚請求約瑟的允許後,她和她的同伴才得以進入。

**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這石頭是約瑟滾在那裡的,法利賽人也封了印,並派了守衛看守。這石頭是由一位天使挪開的;雖然基督自己輕易就能做到,但由一位來自天上的使者,奉神公義的命令來完成,是合宜的,因為神公義曾將他作為囚犯安放在那裡。馬利亞這麼早來到墳墓,顯示她對基督極大的愛與情感,以及她表達對他敬意的熱心、勇氣和勤奮。而且常常如此,最大的罪人,當他們悔改歸主後,在恩典上,特別是信心、愛心和謙卑上,會顯得最為卓越;並且在履行職責上最為勤奮。

【第2節】

**於是她跑去,來到西門彼得那裡**:也就是說,她不僅看到石頭被挪開了,而且還往墳墓裡看,看到基督的身體已經不在了;否則她就不能說身體是從裡面被拿走的。於是她盡快趕到彼得那裡;她知道彼得在哪裡;而且她在墳墓裡看到的天使也特別吩咐她去找彼得。

**和耶穌所愛的另一個門徒那裡**:就是這福音書的作者約翰;因為這兩個人在一起,他們通常都是如此;他們也不是獨自一人,因為其他的門徒也和他們在一起。

**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取走了,我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裡。」**:東方譯本,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都讀作:「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裡。」她無法說出是誰把基督的身體取走了,是朋友還是敵人;她和與她同行的婦女們也不知道身體被放在哪裡;是放在另一個墳墓裡,還是暴露在人們的侮辱之下,或是被野獸吞噬;是放在一個更合適、更方便的地方,還是放在一個可恥的地方;以及這次移走是為了他的更大榮耀,還是為了羞辱。知道這些讓她非常擔憂和不安,她也知道門徒們也會如此。因此,從屬靈意義上說,基督有時會暫時離開他的子民,而他們不知道他在哪裡;有時他自己離開,是為了懲戒他們以前的行為,考驗和操練他們的恩典,激發他們對他的愛,加深他們對他的渴望,並使他們再次享受他的同在時,更加珍視。有時他被傳道人從他們身邊帶走,當傳道人在講道中不提他時;有時他被他們自己的罪過和過犯帶走,這些罪過和過犯在他們與他之間造成了交通上的隔閡;而他們可能暫時不知道在哪裡找到他。為了指引這樣的人,可以觀察到,他可以在他的教會中,透過他的話語和聖禮的施行而被找到。

【第3節】

**彼得就出來**:從他所在的屋子裡出來,因為聽了馬利亞的敘述。

**和那個門徒**:約翰,這位福音書作者和使徒;其餘的門徒則留在家中,繼續在一起,等待這兩個人帶回什麼消息。

**往墳墓那裡去**:親眼看看發生了什麼事,以及事情是否如馬利亞所說;並更詳細地調查和檢查。

【第4節】

**兩人同跑**:起初,他們一起跑了一段路;不滿足於步行,他們跑著,渴望知道事情的真相。

**那門徒比彼得跑得快,先到了墳墓**:約翰比彼得年輕,所以更敏捷,腳步更快,比他先到了墳墓;此外,他沒有彼得可能有的那種心事來拖延他;例如,假設基督已經復活了,他會看到他,他將如何面對他,他曾如此羞恥地否認過他。

【第5節】

**他俯身往裡看**:就是約翰;當他來到墳墓時,俯身往裡看,看他能看到什麼;他只進入了院子,或者站在地上,那裡是抬棺者通常放下棺材的地方,然後才將屍體放入墳墓中的一個墓穴,這些墓穴比地面低四肘(參閱《馬可福音》16:5)。因此,他必須俯身才能看到裡面的東西:當他

**看見細麻布放在那裡**:身體曾被包裹在其中,但身體本身不在那裡。

**只是他沒有進去**:沒有進入墳墓本身,而是在院子或門廊裡等待,直到彼得來;或許他膽怯,害怕獨自進入這樣的地方;阿拉伯文譯本讀作:「他不敢進去」。

【6節】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在他之後很短的時間內。

**進了墳墓**:他自己進去了,雖然他像約翰一樣,也先俯身;參閱《路加福音》24:12。

**看見細麻布放在那裡**:正如約翰所見;正如凡事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才能證實,這事也如此;兩人看見了包裹身體的細麻布,但身體已經不在了;這是一個跡象,表明身體不是被偷走的,否則細麻布就不會留下;此外,如果考慮到猶太人習慣用多少層布來包裹屍體,解開身體會花費一些時間,並帶來不少麻煩。

【第7節】

**又看見耶穌頭上裹著的汗巾**:**σούδαριον**(soudarion,汗巾)這個詞,被認為最初是拉丁文,意指擦汗的手帕,在《使徒行傳》19:12中也是這樣使用。但農努斯說,這是敘利亞人常用的詞,敘利亞文譯本中使用了**ardwo**這個詞;他將其譯為**κεφαλῆς ζωστήρα**(kefales zostera,頭帶或頭巾),因為死者的頭和臉是用它綁起來的;參閱《約翰福音》11:44。現在,彼得進入墳墓,四處查看,更嚴格仔細地檢查事物,他注意到了一件他和約翰之前只是俯身往裡看時都沒有注意到的事:那就是這條頭巾,或汗巾,

**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起,卻是捲起來,單獨放在一處**:這顯然是經過思考、細心和整理的結果;清楚地表明,身體不是匆忙或被盜賊取走的,因為一切都擺放得如此整齊和得體;這件事是由我們的主自己,或由天使完成的。

【第8節】

**那先到墳墓的另一個門徒**:約翰,受到彼得的榜樣鼓舞,也下到墳墓裡;彼得也可能向他招手或呼喚他,讓他與自己一同見證事物擺放的秩序和位置。

**也進去了**:他雖然先到墳墓,卻是最後進去的;所以,先來的成了後來的,後來的成了先來的。

**他看見**:細麻布放在一處,汗巾整齊地捲起來,單獨放在另一處。

**就信了**:他相信身體不在那裡,要麼是被取走了,要麼是從死裡復活了;但至於他是否已經相信後者,從接下來的內容來看是存疑的;除非接下來的內容被視為一種闡明,特別是約翰的信心,他竟然相信基督的復活,儘管直到現在他還不知道也不明白聖經中關於此事的記載。

【第9節】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這不是指某一段特定的經文,而是指舊約聖經的整體,以及其中各處論及基督復活的經文,無論是透過預表還是預言;例如《創世記》22:3-4、《約拿書》2:1-7、《詩篇》16:10、《何西阿書》6:2、《以賽亞書》26:19。雖然我們的主曾多次提及其中一些經文,至少如《馬太福音》12:40、16:21、20:18-19所示,但門徒們卻如此遲鈍,或者他們對彌賽亞將要持續存在並建立一個屬世國度的偏見如此之深,以至於連約翰,那位曾靠在主胸膛上的門徒,以及彼得,那位如此好奇並渴望了解主一切意思的門徒,都不明白主話語的含義,也不明白他所引用的那些經文的意義。

**就是他必須從死裡復活**:這是已定的,也是預言過的,神的選民的稱義和救贖也要求如此;然而他們卻不知道這件事,也不知道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10節】

**於是門徒**:彼得和約翰,在他們看過並檢查了事物,並盡可能地滿足了自己之後:

**又回自己的住處去了**:或者「回到他們自己那裡」,如原文所示,武加大拉丁文譯本也是這樣讀的;這並不是說他們曾心不在焉,或沒有正常思考,現在才恢復正常;而是他們回到了自己的同伴那裡,回到了他們留在家中的其他門徒那裡,那些門徒就像他們自己一樣。敘利亞文譯本將其譯為**לְהוֹתְכּוּדְהוֹן**(lehotkudhon),「回到他們自己的地方」,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譯本也是如此;他們回到了他們來的地方,以及其他門徒聚集在一起的地方,以便在這個關頭禱告、交談和商議該怎麼辦。

【第11節】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泣**:她從城裡又回到了墳墓,跟隨彼得和約翰到那裡,當他們離開時,她仍留在這裡,希望能盡可能地得到她主的音訊。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譯本省略了「外面」這個詞,但希臘文抄本中卻有;福音書作者這樣寫是恰當的,如果理解正確的話;因為這並不是說她站在墳墓外面,就其全部範圍而言;因為她站在**חוּץ**(chutz,院子裡),就是抬棺者放下屍體的地方,以便將其抬入洞穴或墓室;她站在墳墓最裡面的部分外面,但並非在墳墓本身外面;這從她俯身往裡看就可以看出。

**哭泣**:因為她親愛的主的身體被取走了,她無法表達她原打算對他表達的敬意;而且不知道身體在誰手中,只擔心會被惡人侮辱和虐待,她的心因悲傷而幾乎破碎。

**哭的時候,她俯身往墳墓裡看**:看看她是否能看見他,看看她和門徒們是否弄錯了,她不願在沒有找到他的情況下離開。從屬靈意義上說,基督的缺席是蒙恩的靈魂極大痛苦和悲傷的原因;因為他位格的卓越,他與他們之間親密而珍貴的關係,以及他同在和陪伴的本質,這一切都勝過世上的一切;當這樣的靈魂失去基督的蹤影時,他們無法安然坐下;他們會在聖經中,在話語的職事下,在福音的聖禮中尋找他,在那裡,一位被釘十字架、被埋葬、復活的耶穌被展現出來。

【第12節】

**就看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只提到一個,但《路加福音》和這裡一樣,提到兩個;他稱他們為人,因為他們以人形出現,穿著閃亮的衣服,或白色的衣服;這種外觀完全符合猶太人普遍接受的觀念,即邪惡的天使或魔鬼穿著黑色,而善良的天使或服役的靈,**לְבוּשִׁין לְבָנִין**(levushin levanin,穿著白色)F12,表達了他們無瑕的純潔和無辜。

**一個坐在頭那裡,一個坐在腳那裡,就是耶穌身體安放的地方**:基督的身體是從西向東安放,如一些人所說,還是從北向南,如另一些人所說,並不確定;因為猶太人在這方面沒有遵守任何規則,這從他們墳墓的形式和其中墓穴的佈置就可以看出;在同一個墓室裡,有些墓穴朝向一個方向,有些朝向另一個方向(參閱《路加福音》24:12)。

【第13節】

**他們對她說:「婦人,你為什麼哭泣?」**:這意味著她沒有理由哭泣,反而應該歡喜快樂;因為雖然她主的身體不在那裡,但他已經從死裡復活,並且活著。他們這樣說,一部分是為了責備她的悲傷,一部分是為了安慰她。比撒的古抄本在這裡補充了,如《約翰福音》20:15:「你找誰?」衣索比亞文譯本也是如此:「她對他們說」;她對他們說話時,並沒有關心他們是誰,彷彿他們是人類;因為她的悲傷使她無所畏懼,她不在乎向誰傾訴,只要能得到一些安慰,得到她主的音訊。

**「因為他們把我的主取走了,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裡。」**:她認為這足以成為她哭泣的理由;如果她能知道,即使他被取走了,也是被他的朋友取走的,並且得到了妥善的對待,她也能有機會向他表達最後的敬意,那將是一種滿足;但除了這個,沒有什麼能止住她的眼淚。

【第14節】

**說了這話**:話音剛落,還沒來得及從天使那裡得到回答:

**就轉過身來**:她察覺到,要麼是從其中一位天使的眼神和手勢,要麼是聽到聲音,有人在她身後。

**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她看見一個人,卻不知道他是誰,因為他的外形、衣服的不同,以及她沒想到會看見他活著;或者出於謙遜,她可能沒有仔細看他;此外,她的眼睛充滿淚水,因哭泣而紅腫;所以她看不清楚;她的眼睛也可能被蒙蔽了,就像門徒們一樣,以至於她還不認識他。所以有時,從屬靈意義上說,基督與他的子民同在,靠近他們,而他們卻不知道:基督,作為神,是無所不在的;他無處不在,在所有地方;基督的屬靈同在,或多或少,以某種方式,總是存在於他所有的教會中,並在他親愛的子民中間;但他們對他的看見並不總是相同的,他對他們顯現的形式也並不總是相同的;有時是反對他們,至少在他們的理解中是如此,也不總是按照他們的期望出現;他的恩典也不總是透過相同的方式被發現,也不總是產生相同的效果。

【第15節】

**耶穌對她說:「婦人,你為什麼哭泣?」**:他問她的問題,與天使問她的問題相同。他又補充說:

**「你找誰?」**:因為她不僅為失去他而哭泣,而且還在打聽他,看是否有人看見他從那裡被移走,以及他被帶到哪裡去了。

**她以為是園丁**:就是負責看管墳墓所在園子的園丁;她不是指園子的主人約瑟,而是指園子的看守人;她無法想像約瑟會這麼早出現在那裡,但她有理由認為園丁會在那裡。

**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走了,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好去把他取走。」**:她對他講話,雖然她以為他只是園丁,卻非常客氣有禮;這是正確的判斷,特別是她有事要請求他。她沒有提到她主的名字,但她想他知道她指的是誰,因為他最近才埋葬在那裡;她暗示,也許園丁不喜歡他的身體躺在那裡,所以把他移走了;如果他能好心地讓她知道他被放在哪裡,她就會在身邊朋友的幫助下,把他帶走。所以從屬靈意義上說,一個真正蒙恩的靈魂願意做任何事,不惜任何麻煩,只要能享受基督;她深愛他,就像這位好婦人一樣;她早早地、熱切地、全心全意地尋找他,就像她一樣;而他的缺席,或暫時失去他的同在,會加劇對他的渴望,使他的同在更加受歡迎。

【第16節】

**耶穌對她說:「馬利亞。」**:他可能改變了語氣,像往常一樣,用他慣常的方式稱呼她的名字。因此,基督對他所有的子民都有個人的認識,並且能叫出他們的名字;他認識他們,並在他們認識他之前,就讓自己被他們認識;雖然他可能會暫時離開他們,但不會永遠。

**馬利亞轉過身來,對他說:「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看來,她似乎立刻中斷了與那位她以為是園丁的對話,幾乎沒有等待他的回答,而是再次轉向天使,看是否能從他們那裡聽到任何消息;她表現得像一個極度痛苦、慌亂和困惑的人;東張西望,看著這個人或那個人。現在,當基督以這種清晰、親切的方式對她說話時,她再次轉過身來;當她完全認出他時,她以最大的信心和愛心、敬畏和謙卑向他致意;稱他為她的主和夫子,並俯伏在他腳前。因此,當基督樂意向他的子民顯現自己時,他的話語會伴隨著一種能力,使他自己被認識;而基督的一句話,伴隨著神聖的能力,會使一個靈魂從最卓越的受造物,甚至是天使那裡,轉向他;當基督被認識時,他將以所有的愛、謙卑和順服被承認。**拉波尼**(Rabboni)這個詞是迦勒底語和敘利亞語的形式,意為「我的主,或我的夫子」;通常用於指對他人擁有專制權力的人;儘管所有東方譯本都說她用希伯來語對他說話。敘利亞語和衣索比亞語是「拉波尼」,但阿拉伯語和波斯語是「拉比」。拉比、拉比和拉班這些稱謂在猶太學者中很常見;他們說F13,拉比比拉比大,拉班比拉比大;而一個人的名字比拉班大:但我從未記得見過這裡使用的「拉波尼」這個詞應用於任何學者;它卻經常應用於神,在他們的禱告中,經常以這種方式稱呼:「**רִבּוֹן עוֹלָם**」(Ribbon Olam,世界之主)F14。因此我推測,馬利亞使用這個詞,是為了表達她對他的權能和神性的信心,因為她看見他從死裡復活;儘管這可能是她以前習慣稱呼他的名字,因為她確信他對她所做的事,以及她觀察到他對他人所行的神蹟,證明了他真正的神性;就像那個可憐的盲人,用同樣的語言,使用同樣的詞,表達他對基督醫治他的能力的信心(《馬可福音》10:51)。

【第17節】

**耶穌對她說:「不要摸我」**:這並不是說他的身體是虛空的,或僅僅是「幻影」,無法觸摸;禁令本身就表明了相反的情況;此外,基督的身體後來也呈現在多馬面前,讓他觸摸,並讓所有門徒觸摸;婦女們也曾抱住他的腳,這正是馬利亞現在想做的:當他顯現時,她俯伏在他腳前,正要擁抱親吻他的腳,以表達她的愛和喜悅,這時她被禁止了;這並不是因為她不配得到這恩惠,因為她曾在死人中尋找他,為此天使曾責備她和其餘的人;而是因為他有任務要派她去給他的門徒,這需要趕快;她現在也不需要停留來表達對他的敬意,因為在他升天之前,她會有足夠的機會這樣做;雖然升天很快就會發生,但不是直接和立即的;這似乎是我們主給出的理由:

**「因為我還沒有升到我父那裡去」**:我也不會立刻去他那裡;我會在地上停留一段時間;他確實這樣做了,在升天前停留了四十天;他暗示,她可能會再次見到他,並與他親密交談;目前他希望她不要再和他在一起了:

**「你卻去見我的弟兄」**:他這樣說,是為了表明他們對他的態度,被其中一人否認,被他們所有人拋棄,以及他所被提升到的榮耀,這一切都沒有改變他們與他的關係,也沒有改變他對他們的愛:馬利亞是派去見他們非常合適的人選,因為她最近才和他們在一起,知道他們都在哪裡聚集。

**「對他們說」**:彷彿是從他自己那裡說的,代表著他:

**「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神是他的父,不是藉著創造,如同他是天使和人類靈魂的父,因此被稱為眾靈之父;也不是藉著收養,如同他是聖徒的父;也不是與基督的道成肉身有關,因為作為人,他沒有父;也不是與他作為中保的職分有關,因為作為中保,他是僕人,而不是兒子;但他藉著本性是他的父,或者說與他的神性位格有關,他是從他所生,因此是他自己的親生兒子,而他是他自己的親生父;這表明了基督的自然和永恆的子職,他與父的平等,以及與父的區別:而神是他的門徒藉著收養的恩典的父,這恩典是藉著與基督所立的恩典之約,並透過他們與他,作為神的自然和永恆之子的屬靈關係而來的:神父是基督作為人的神,他預備、塑造、膏抹、支持並榮耀了他的人性;在這種人性中,他向他禱告,稱他為他的神,相信他,愛他並順服他;因此猶太人F15從這裡推斷他不是神,因為以色列的神是他的神,這是非常錯誤的;因為這話是從他作為人而言的:他是他門徒的神,是藉著與基督作為他們的頭和代表所立的恩典之約;因此他們在神裡面,作為他們盟約的神和父的權益,是建立在他作為基督的神和父,以及他們與他的關係和關聯之上的;因此這權益必須是堅定而持久的,並且會持續到神是基督的神和父,以及他們的神和父為止:這是帶給他門徒的好消息;這消息不僅帶有最深切的愛意和最親密的關係表達;而且暗示他現在已經從死裡復活;它也表明他將升到神那裡,神與他們有著同樣的關係,就像與他一樣;那時他將為他們在地上時運用他所有的權益和影響力;當適當的時機來臨,他們就可以與他同在,與他的神和父,以及他們的神和父同在,在那裡他們將永遠存在。

【第18節】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來了**:直接而立刻地,她樂意並願意以最大的喜悅順從她主的命令;並且很高興去執行這樣的任務,將這樣的好消息帶給他的門徒,儘管她的個人利益和個人情感可能使她傾向於希望與基督同在:

**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不僅說他已經從死裡復活了,而且天使也告訴過她,她自己也親眼看見了他,是她復活的目擊者,她堅信不疑;她這樣說,不僅帶著喜悅、歡樂和激動的表情,而且帶著一種確信和自信的語氣:

**又說:「他對我說了這些話。」**:例如他稱他們為弟兄,並吩咐她去見他們,告訴他們,他既然已經復活,不久就要升到他的父和他們的父那裡,升到他的神和他們的神那裡;所有這些她都忠實地轉告了他們。

【第19節】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基督從死裡復活並向馬利亞顯現的同一天;那天晚上,在他與兩個門徒去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八英里)之後,他們又回到了其餘的門徒那裡;而且在耶路撒冷整天都為耶穌的身體而喧囂之後;看守墳墓的士兵,在長老的指示下,散佈消息說基督的門徒趁他們睡覺時偷走了身體:

**門徒所在的地方**:如《約翰福音》20:1所說,這裡再次重複,以防止任何錯誤;並清楚表明門徒聚集在一起,基督向他們顯現的那一天是哪一天:

**門都關了**:他們所在屋子的門都關了,顯然是在耶路撒冷(《路加福音》24:33);但這是否是基督和他的門徒一起吃逾越節晚餐的屋子,或者是否是約翰的家,他把基督的母親帶到那裡,因為他和彼得以及其他人似乎後來都在一個地方,這並不確定:然而,門都關了;這不僅僅是表達夜晚的時間,通常這時門會關閉;而是表示門確實被鎖上、閂上、加固了,原因如下:

**因為怕猶太人**:在基督被捕後他們四散,以及他被釘十字架之後;特別是在他身體被取走的報告傳開之後,他們聚集在一起,把地方的門鎖緊,以免猶太人突然闖入他們;因為他們可能擔心,既然他們已經奪走了他們夫子的生命,他們的生命也將隨之而去;特別是既然有傳言說他們偷走了他的身體,他們可能會更加害怕,會有人搜捕他們,他們會因此被捕並陷入麻煩:

**耶穌來,站在他們當中**:突然之間,一下子,當他們沒有任何預先通知,沒有想到或害怕任何人會突然闖入時;但他作為全能的神,藉著他全能的力量,以最秘密和不被察覺的方式,使門閂、門栓和門都讓開,讓他一下子進入他們中間:當他作為一個預兆和保證,應驗他與他的子民同在,並在他們聚集時(無論是私下還是公開)在他們中間的應許時,他站在他們中間,向他們顯現:為了讓他們立刻知道他不是敵人,

**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שָׁלוֹם לָכֶם**(shalom lachem,願你們平安)是猶太人常用的問候語;參閱《創世記》43:23;表達靈魂和身體,內在和外在,屬靈和屬世的一切昌盛;這裡可能特別指他離開他們時所說的,他賜給他們並留給他們的平安;這平安是他藉著他十字架的血所成就的,現在他向他們宣講。

【第20節】

**說了這話**:以上述最親切、溫柔、充滿愛意的方式問候:為了讓他們完全放心,並讓他們確切知道他是誰,

**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他的手,曾被釘子刺穿,當時仍可見其痕跡;他們都知道這必然如此,因為他曾被釘十字架;還有他的肋旁,曾被長矛刺穿,留下一個寬大的傷口,約翰(當時在他們中間)是親眼目睹的。他展示這些,一部分是為了讓他們相信他不是靈,也不是幻影,他們最初看到他突然出現在他們中間,門又鎖著,就以為他是靈;一部分是為了向他們保證他復活的真實性,而且是同一個身體,同時也引導他們看到他為他們受十字架之死的偉大愛;也是為了讓他們明白他剛才向他們問候的平安和幸福是從何而來。至於他手、腳和肋旁的這些痕跡是否仍然存在,無需探究;他帶著這些痕跡復活,是為了上述原因而展示它們;如果認為這些痕跡會一直持續到他死亡的所有果效都實現為止,因為他顯現在寶座和長老中間,像一隻被宰殺的羔羊,直到他第二次降臨,那時那些刺穿他手、腳和肋旁的人將會仰望並哀哭,這也不是很不合理。

【腳註】
F12 Gloss. in T. Bab. Kiddushin, fol. 72. 1. 《巴比倫他勒目》獻祭篇,第72頁第1欄的註釋。
F13 Halichot Olam Tract. 1. c. 3. p. 25. 《世界行事錄》第一卷第三章第25頁。
F14 T. Bab. Taanith, fol. 20. 1. Sanhedrin, fol. 94. 1. Abot R. Nathan, c. 9. Bereshit Rabba, sect. 8. fol. 6. 4.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0頁第1欄;公會篇,第94頁第1欄;《拉比拿單的亞伯特》第九章;《創世記拉比》第八節,第6頁第4欄。
F15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c. 58. p. 446. 拉比以撒《信仰的堅固》第二部分第五十八章第446頁。
【第20節】

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因為藉著他手腳和肋旁的這些記號,他們完全確信,並且全然滿足,知道這確實是他;他已從死裡復活;現在向他們顯現,對他們而言,沒有比這更令人喜悅的景象了;這也應驗了他先前所預言和應許的(約翰福音16:22)。因此,屬靈地看見基督,總是令他的門徒歡喜快樂;所謂門徒,是指那些向基督學習、認識基督、信靠他,並能為基督的緣故,捨棄罪惡的、自義的、世俗的、屬世的、天然的自我之人;他們也甘願背起十字架,忍受它,並跟隨他:看見基督是神又是人,看見他個人的榮美與卓越,看見他作為救主和救贖者的豐盛與適切,並因此與他有可感知的相交,對這樣的人來說,是極其喜悅的;尤其是在罪惡感之下,當被撒但控告或試探時,或當基督久未顯現時,或在苦難中,或在臨終之際;因為基督是信徒的一切;他與信徒建立所有關係;這樣一個靈魂,若非正確地看見基督,就必從他那裡領受一些東西,他靠在基督的胸膛上;他如此靠近基督,並被允許對基督使用一種並非人人都能有的自由,在彼得的示意下,他在晚餐時問我們的主,他所指的那個將要出賣他的人是誰;所有這些都是用來描述這裡所說的門徒,這無疑地表明,他就是使徒約翰;而從(約翰福音21:2)可知,他也是這群人中的一員,並在(約翰福音21:24)中得到進一步證實。

【第21節】

耶穌又對他們說:他之前說過的話:

願你們平安;他重複這句話,是為了消除他們因恐懼而未作回應的驚慌;並引起他們對他即將說的話的注意;也為了平息他們因對他行為的自責而感到困擾的良心;並著眼於他現在要差遣他們去傳講的和平福音:

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基督差遣他的門徒,預設了他擁有權柄,他們獲得尊榮,他們被賦予權柄,他們被賜予資格,因此他們也獲得成功;他們被差遣去做的事,是傳講福音,使罪人歸正,建立聖徒,建立教會,並施行聖禮。他們使命的模式,是父差遣基督的使命,基督被差遣到這世上,是為了遵行父的旨意,傳講福音,行神蹟,並為他的子民成就永恆的救贖;而這使命並不預設他神性位格的次等性,也不預設地點的改變,而是表明父與子之間的和諧與一致:這些使命的相似之處在於:他們的權柄都是神聖的;他們都被差遣到同一個地方,即世界;並且處於大致相同的境況,卑微、受人輕視、被憎恨和迫害;部分是為了相同的目的,即傳講福音,並行神蹟以證實福音;但不是為了成就救贖,因為那是基督獨自完成的工作;在這方面他沒有夥伴,榮耀也必須單單歸於他。

【第22節】

說了這話,就是宣告他差遣他們,如同父差遣他一樣:

就向他們吹一口氣;這暗指神在創造人時,將生命之氣吹入人裡面;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聖靈本身,他是神的氣息,從他而出,如同從父而出;他既在重生時吹在人身上,也在基督的指示和影響下,在裝備人從事聖職時吹在人身上:猶太人對彌賽亞的靈有這樣的看法,他們說 F16,

【第23節】

你們赦免誰的罪,神唯獨能赦免罪,基督既是神,也同樣有權柄這樣做;但他從未將任何這樣的權柄授予他的使徒;他們也從未自稱擁有任何這樣的權柄,或假裝行使它;試圖做任何類似的事情,是敵基督的標誌;這樣做的人,篡奪了神聖的特權,坐在神的寶座上,顯明自己好像是神:但這應當僅從教義上或事奉上理解,即藉著傳講藉著基督的寶血,按照神恩典的豐盛,向那些悔改並信靠基督的人,完全而自由地赦免罪;宣告所有這樣悔改並相信的人,他們所有的罪都因基督的緣故而得赦免:因此,

他們的罪就赦免了;這與基督自己在向門徒宣告和委任時所說的話一致;參(馬可福音16:16)(路加福音24:47)。另一方面,他表明,

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也就是說,你們宣告誰的罪沒有被赦免,誰的罪就沒有被赦免;這就是所有最終不信和不悔改的罪人的情況;他們若死時沒有向神悔改,沒有信靠主耶穌基督,按照福音的宣告,他們將被定罪,並且已經被定罪;因為神支持並將支持和證實他兒子藉著他事奉的僕人忠實傳講的福音;全世界遲早會確信他們在這些方面所作宣告的有效性、真實性和確定性。

【第24節】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一個,名叫多馬,又稱為低土馬;這裡所說的人,用他的希伯來名字多馬和希臘名字低土馬來描述,這兩個名字都表示「雙生子」;或許他就是雙生子之一。猶太人通常有兩個名字,一個猶太名字和一個外邦名字;在以色列地他們用一個名字,在以色列地之外他們用另一個名字 F17;甚至他們在猶大用一個名字,在加利利用另一個名字 F18;多馬可能在加利利與居住在那裡的希臘人一起時,使用低土馬這個名字:他也說他是「十二個」使徒之一,這是他們最初的人數,儘管猶大現在已經離開了他們,因此有時只稱他們為「十一個」;但由於這曾是他們的人數,所以仍然保留這個稱呼;但對他不利和有損名譽的記載是,他

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在一起:比撒的古抄本讀作「他不在那裡和他們在一起」;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譯本也這樣讀;他要麼在基督被捕後,他們分散後還沒有回到其他人那裡;要麼不願與其他人聚集,因為害怕猶太人;要麼被一些生活事務纏身;無論如何,當其他門徒聚集在一起,耶穌顯現他們中間時,他沒有和他們在一起:參加基督門徒和跟隨者的聚會,其結果是好的,而忽視或放棄聚會,其結果是壞的:人們參加聚會,常常會帶來好的結果;在這裡,神來祝福他的子民,耶穌賜下他的同在,聖靈的恩典得以增長並被激發出來;那些失去基督蹤影的靈魂會找到他,沮喪的人會得到安慰,軟弱的人會得到加強,飢餓的人會得到餵養:另一方面,不參加聚會會帶來不好的結果;忽視聚會會使人暴露在許多誘惑和試探中;會導致屬靈的枯瘦;會導致冷漠和不冷不熱;會導致恩典程度低下,恩典不被運用,以及失去基督的同在。

【第25節】

別的門徒就對他說:在同一週的某個時候,當他們有機會見到他時,帶著極大的喜樂和對基督復活的完全確信:

我們已經看見主了;他們不僅有婦女的見證和天使的宣告,而且他們親眼看見了他,甚至看見了他手腳上釘痕和肋旁槍傷的印記,因此不可能被誤導或欺騙:屬靈地看見基督,是藉著參加聖徒聚會而經常享受的福氣;看見基督,是每個蒙恩靈魂的渴望;這是他們聚集在一起進行團契敬拜的目的;聖道和聖禮有引導靈魂看見他的傾向;而且可以期待,因為這是應許的;每當享受這種看見時,都是非常令人愉悅的;一個在聖禮中遇見基督的靈魂,不能不向他人講述;他帶著喜樂和愉悅,以一種歡欣鼓舞,甚至帶點誇耀的方式講述;這是為了鼓勵其他人也來參加:

他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基督被釘十字架時使用了釘子,這一點從這裡可以確定,儘管其他地方沒有提及;這應驗了詩篇22:16中對他的預言;因為這種死刑並不總是使用釘子。人的身體有時是用繩索而不是釘子固定在十字架上的 F19。使用了多少釘子,是三個(如一些人所說),還是四個(如另一些人所說),還是更多(如偶爾使用) F20,並不確定,也無關緊要。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讀作「釘痕之處」;也就是釘子釘入的地方。多馬知道基督是用釘子釘在十字架上,他的肋旁被槍刺穿;他雖然不在場,但可能從約翰那裡得知,約翰是親眼目睹的;但他雖然他們都看見他活著,他卻不相信他們的見證;不,他決心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除非他用指頭探入釘痕,並用手探入他的肋旁,就像他看見槍傷一樣,他才決心相信。他的不信之罪更加嚴重,因為這位門徒曾親眼目睹基督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也曾親耳聽見基督自己說,他將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我們從中可以學到不信之罪是何等大;最好的聖徒也會受其影響;儘管這被神的護理所支配,以產生基督復活的另一個證據,但這並不能為多馬的罪開脫:而且可以觀察到,正如多馬若不看見基督肉體上釘痕和槍傷的記號就不信一樣;許多人若不在自己身上找到這樣那樣的記號,就不信,這常常會帶來極大的困擾和痛苦。猶太人認為摩西在以色列人犯罪時,就像多馬一樣不信 F21:他們說,

【第26節】

過了八日,也就是又過了一週,即一週後的同一天,這包括基督復活並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和他的門徒顯現的那一天,以及他現在向門徒和多馬顯現的那一天,總共是八天;類似的說法可參(路加福音9:28)與(馬太福音17:1)的比較。哈蒙德博士已從約瑟夫 F23 那裡證明,猶太人習慣用「八日」來表示一週。

門徒又在屋裡;在屋內,在某個私人住宅裡;很可能就是之前在耶路撒冷城某處的那個地方:

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這表明他們的和諧與一致,他們頻繁而恆常地聚會,以及他們對多馬的基督徒寬容,儘管他有不信;他們認為他是一個好人,並將他留在他們的團契中,希望藉著某種方式他會被說服:這也表明多馬對他們的尊重和愛戴,藉著與他們聚會,儘管他對基督的復活沒有相同的信心:

耶穌就來了;當門徒和多馬在一起時;因此應驗了他與他的子民聚會時會與他們相遇的應許;並藉此尊榮並鼓勵與聖徒的相交:如果有人問,基督為何不早點來?可以回答說,就他而言,原因是他樂意在這個時候來,而不是之前;基督有他自己的既定時間,何時他會顯現並向他的子民顯明自己:就多馬而言,原因可能是,部分是為了責備他的罪,讓他的不信的力量更明顯,並在他心中激發一些渴望,如果他復活了,就想見基督。就門徒而言,因為他們沒有早點聚會;也是為了進一步考驗他們的信心,看它是否會持續,多馬頑固地堅持他的不信:

門都關了;像之前一樣,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害怕猶太人,以及為了他們敬拜和交談的隱私:

站在他們當中;他以之前同樣大能的方式,使門、鎖和門閂讓開,然後他突然出現在他們所有人的中間,不僅僅是多馬,而是所有十一個門徒;這更是因為門徒已經為基督的復活作了見證,而他現在要證實這一點;並公開責備多馬,多馬在他們所有人面前犯了罪:

說:「願你們平安!」他之前說過這句話,現在又說,以同樣的方式向多馬問安,儘管他有不信。

【第27節】

就對多馬說:他主要是為多馬而來,他立刻從其他人中挑出多馬,以最友善的方式稱呼他的名字,沒有責備或指責他不相信所給予他的見證:

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也就是說,藉著看、摸、檢查我手上的疤痕和我肋旁的洞,用你所要求的方式來滿足你自己;這顯示了基督的全知,他知道他與其他門徒之間發生了什麼,以及多馬所說的確切話語;也顯示了他極大的謙卑和屈尊,他順從地讓自己以他所設定的方式被檢查;同樣也顯示了他復活的真實性:

不要疑惑,總要信;在這句話中,基督勸他不要不信,不信本質上及其影響都是非常邪惡的;它是萬惡之根;它使人無法履行職責,使聖道無益,並使人偏離基督;在神的子民中,因著恩典的實例、宣告和應許,以及向他們顯明的愛,不信之罪更加嚴重:他也鼓勵他相信。信心的運用是基督所喜悅的;它榮耀他,並帶來靈魂的安慰;基督的一句話,他的能力伴隨著它,就能使人相信,就像它使多馬相信一樣;這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看出來。

【第28節】

多馬回答說:他沒有檢查他的手和肋旁,而是驚訝於他的屈尊和恩典,並為自己的不信感到羞愧:

我的主!我的神!他承認他是主,因為他是藉著創造和救贖而成為主;他是神,他從基督的全知中完全確信這一點,基督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並且從伴隨他話語進入他內心的能力中,以及他現在對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完全確信中,他確信他是神。他聲明他對基督的權益,他是他的主和他的神;這表明他順服他,他愛他,他信靠他;因此,在猶太哲學家斐羅的著作中,神聖的道被稱為 **κύριός μου**(kyrios mou),「我的主」 F24。

【第29節】

耶穌對他說:「多馬,」亞歷山大抄本、比撒的古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都省略了「多馬」這個詞。

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這句話帶有對他不信的含蓄而溫和的責備,並暗示如果他沒有看見,他就不會相信;但這並沒有像直接表達出來那樣嚴厲;猶太人習慣以嚴厲的方式這樣做 F25。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次經《以斯拉二書》1:37的作者說,

【第30節】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除了他一次又一次向門徒顯現,當時門都關著的這些奇妙顯現之外:這些神蹟並非指他復活之前所行的,而是指他復活之後所行的;他行這些神蹟,

在門徒面前;因為他復活後只向他們顯現並與他們交談:

沒有記在這書上;約翰福音中沒有記載;儘管它們可能記載在其他地方;例如他向兩個往以馬忤斯的門徒顯現,以及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向十一個門徒顯現,還有一次向五百多位弟兄顯現,這些都是其他受聖靈感動的作者所記載的:他所行的許多事,沒有特別記載在這本書中,也沒有記載在任何其他書中;因為他向門徒顯現了四十天,並藉著許多確鑿的證據證明自己活著;所有這些都沒有被記錄下來。

【第31節】

但記這些事。本書所記載的,證明基督復活的幾個目的如下:其一是,

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那被輕蔑地稱為耶穌、馬利亞的兒子、約瑟的兒子、木匠的兒子、拿撒勒的耶穌、加利利的耶穌,就是基督,或真正的彌賽亞;「基督」意為受膏者,包含他先知、祭司和君王的所有職分,他為此受膏;這是最重要的信條;應當藉著證明他復活的神蹟來相信,他按照聖經的預言將會復活;而藉著這裡記載的神蹟,他確實已經復活了,因此他必定是先知所預言的真彌賽亞,也是「神的兒子」;這是彌賽亞在猶太人中眾所周知的稱號;這不是職分的名稱,而是與神之間本性和關係的名稱,指基督的神性本質,或作為一個神聖位格;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條,並得到神、天使和人的充分證實;藉著基督的復活,他被大能宣告為神的兒子,這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這位傳福音者寫下證明這一點的神蹟,就是出於這個目的。他記載這些神蹟的另一個目的是,

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信徒藉著基督得著屬靈和永恆的生命;他們藉著他得著恩典的生命,藉著他得著稱義,藉著他得著成聖,並與他相交;他們屬靈生命的維持和所有安慰:以及他們榮耀的生命,或永恆的生命,他們藉著或因他的名得著;它存在於他的位格中,它藉著他作為其促成原因而臨到他們;它是為他的緣故賜給他們的,是的,它在他手中賜予,他確實將它賜給所有相信的人:並非說相信是他們享受這生命的因,也不是他們擁有這生命的權利,這權利是基督的名、位格、寶血和公義;而是信心是他們享受這生命的方式和途徑;因此,傳福音者寫下這些神蹟,是為了鼓勵這種對基督的信心,這種信心在藉著他、從他得著生命方面具有如此大的作用。比撒的古抄本、史蒂芬的兩個抄本、科普特文、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都讀作「永生」。

【腳註】
F16 Targum in 2 Chron. xxxiii. 13. 《他爾根》歷代志下33:13。
F17 T. Hieros. Gittin, fol. 43. 2. 《耶路撒冷他勒目》吉廷篇,第43頁第2欄。
F18 T. Hieros. Gittin, fol. 45. 3. 《耶路撒冷他勒目》吉廷篇,第45頁第3欄。
F19 Vid. Lipsium de Cruce, l. 2. c. 8. p. 87. 參利普修斯《論十字架》第二卷第八章第87頁。
F20 Ib. c. 9. p. 91. 同上,第九章第91頁。
F21 Shemot Rabba, sect. 46. fol. 142. 2. 《出埃及記拉比註釋》第46節,第142頁第2欄。
F23 Antiqu. l. 7. c. 9. 《猶太古史》第七卷第九章。
F24 Lib. Allegor. l. 2. p. 101. 《寓言書》第二卷第101頁。
F25 T. Bab. Bava Bathra, fol. 75. 1. & Sanhedrin, fol. 100. 1.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巴特拉篇,第75頁第1欄;《公會篇》,第100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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