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了這些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這裡所指的「這些話」,可能是指他在《約翰福音》第14章1節至16章33節中的講論,其中他向門徒預告自己即將受死;安慰他們因他離去而產生的悲傷;賜予他們許多寶貴的應許以作慰藉,並給予他們如何行事的有益忠告;讓他們知道將要臨到他們的事,以及儘管目前處境艱難,最終仍將有喜樂的結局。或者是指他在前一章中的禱告,其中他為自己和門徒向父懇切祈求;或者兩者兼而有之,這可能性極高。
他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這溪與《撒母耳記下》第15章23節及其他經文中的「基訓溪」是同一條。它的名字並非來自香柏樹(cedars),因為附近的山上主要生長的是橄欖樹而非香柏樹;此外,這個名字也不是希臘文,而是希伯來文,儘管阿拉伯文譯本將其譯為「香柏樹之溪」(**zra la**)。它的名字可能來自於它所流經的山谷的黑暗,因為它位於高山之間,谷中有花園,並種滿了樹木;或者來自於水因流入其中的泥土而變黑,它曾是一種公共下水道,猶太人將所有不潔和污穢之物都傾倒其中;參見《歷代志下》第29章16節,第30章14節。特別是,有一條從聖殿祭壇通往此溪的渠道,用來將祭物的血和污物排入其中F13。這條溪從岸到岸約三英尺寬,夏季完全乾涸,可以乾腳走過;因此約瑟夫有時稱其為汲淪溪F14,有時稱其為汲淪谷F15。這山谷中有麥田;因為公會(Sanhedrin)曾派使者到這裡收割初熟的禾捆,這禾捆總是從耶路撒冷附近的地方帶來F16;而且溪邊很可能長有柳樹,他們可以在住棚節時從那裡取柳枝;因為猶太人說F17,耶路撒冷下方有一個地方叫莫察(Motza)(在革瑪拉中說是克拉米亞或科洛尼亞),他們下到那裡去採集柳枝;這似乎就是汲淪谷,它位於耶路撒冷東部,介於耶路撒冷和橄欖山之間F18;它毗鄰田地和花園;參見《列王紀下》第23章4節。因此我們讀到這裡有一個花園,基督過了這溪後立刻進入其中。溪中的血、污穢和泥土,使水變色,被稱為黑溪,這些污物曾被賣給園丁用作肥料F19。這溪是世界的象徵,象徵著世界的黑暗和污穢,以及神子民在其中所經歷的考驗和苦難,這些都通往天上的樂園和錫安山,基督自己也曾經過,喝「路旁的溪水」(《詩篇》第110篇7節);所有他的門徒和跟隨者也都要經過這溪進入天國。它也可以是死亡幽谷的預表,基督和所有他的肢體都將經過這谷進入天上的榮耀。我看不出為何這條黑而污穢的溪流不能代表罪的污染和污穢;當基督經過它時,罪被加在他身上,使他在人性中如此沉重和極度驚恐,以至於他渴望那杯可以離開他。再者,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大衛逃避他兒子押沙龍時所經過的溪流;在這件事上,大衛在其他方面也是基督的預表:押沙龍代表拒絕彌賽亞並反叛他的猶太人;亞希多弗代表猶大,他出賣了基督;而與大衛一同過溪的人,則代表我們主的門徒;只是有所不同:那裡是父親逃避兒子,這裡卻是兒子去面對父神的忿怒;大衛和他的百姓過這溪時哭了,但基督和他的門徒卻沒有;對他們雙方而言,悲傷的場景都是在花園之後才開始的。這條黑溪和黑暗的山谷,以及在深夜時分經過,都加劇了那黑暗的境遇,那臨到我們主的黑暗時刻;然而他卻是自願地、甘心地、樂意地經過,沒有被任何人強迫或脅迫;他的門徒也與他同去,不是要分擔他的苦難,而是要作苦難的見證人,並從他們所見所聞中獲得一些知識和教導。
那裡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都進去了。耶路撒冷城內沒有果園或花園,只有玫瑰園,那是從先知時代就有的F20;所有其他的都在城外;而這個地方非常適合花園,因為附近有這麼多肥料。這個花園是否屬於基督的朋友,尚不確定;但既然他經常到這裡來,無疑是經過園主允許和同意的。然而,事情就是這樣,正如第一個亞當的悖逆是在花園中犯下的,第二個亞當為罪而順服至死,也是從這裡開始的;正如因罪而判處死刑是在花園中宣佈的,死刑的執行也始於一個花園。
【第2節】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這裡給猶大這個稱號,是為了將他與另一位同名的門徒區分開來;雖然他當時尚未出賣耶穌,但這事早已被預定,基督也知道,而他現在正要去做。這裡提到猶大對基督常去的地方,對他經常退隱的花園,與其他門徒一樣熟悉,是為了表明基督並非去那裡躲藏和保護自己,而是去與他相遇,以便他能更容易地找到他。
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裡去。當他在耶路撒冷過節時,以及在這個逾越節期間,他屢次到那裡去;部分是為了在聖殿講道後得到休息和恢復精力,部分是為了禱告,也是為了與門徒私下交談。
【第3節】猶大領了一隊兵。從這隊兵的隊長,在《約翰福音》第18章12節中被稱為「千夫長」(Chiliarch),我們可以推斷這隊兵有一千人;但似乎這樣一位官員可以指揮兩隊兵;如果真是這樣,這隊人馬至少有五百人;這確實是一個龐大的數字,用來逮捕一個手無寸鐵的人;然而,似乎這還不夠,經文又補充說:
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這些是屬於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各自的僕役,他們的人數似乎也相當可觀;因為《馬太福音》第26章47節說他們是「一大群人」;不僅如此,祭司長、聖殿的守衛長和百姓的長老們自己也在其中(《路加福音》第22章52節);他們是為了確保這些人完成任務,不會空手而歸;就像這些差役之前被派去時,曾空手而歸一樣。
就帶著燈籠、火把、兵器來到那裡。猶太人告訴我們F21,這裡所用的希臘文**φάνος**(phanos),即「燈籠」,是一種陶製器皿,裡面放著蠟燭並蓋起來,以免被風吹滅,側面有孔透光;他們說他們的**לַמְפָּד**(lampad),或「火把」,也是一種陶製器皿,形狀像蘆葦,頂部有一個合適的容器,裡面燃燒著浸油的舊布F23。現在,儘管當時是滿月,正值逾越節期間,他們還是帶著這些東西,以便在光線下發現他,如果他藏在樹叢中或花園裡較陰暗的地方,也能用它們找到他;他們還帶著兵器,如刀劍、長矛和棍棒,彷彿他們要逮捕的是一個盜賊或殺人犯,或者要與一支小軍隊作戰;然而那裡只有基督和他的十一個門徒;而且他們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意圖以敵對的方式自衛。
【第4節】耶穌既知道一切。作為無所不知的神,他的知識遍及所有的人和事,沒有任何限制;儘管這裡指的是所有的事情,
將要臨到他身上的事。甚至他將要忍受的一切苦難,這些都是神所預定的;在恩典之約中他已同意;舊約中已預言,他自己也曾預告:他知道所有伴隨他苦難的細節,例如他將被猶大出賣;被其他門徒離棄;猶太人將在他口渴時給他膽汁和醋;士兵們將分他的衣服:他知道他受苦的時間;而且現在已經臨近;猶大和他的同夥也不遠了:因此,他從園子裡出來,或者至少從他所在的那部分園子裡出來,他的門徒也與他同去:這樣做是為了表明他願意受苦;他
自願出來;他沒有像第一個亞當那樣躲藏在園子裡:他沒有等到那些尋索他性命的人來到他面前:他出來,不是為了逃避他們,而是為了迎接他們,並讓他們認識他;
就對他們說:你們找誰?這個問題並非出於無知;因為他完全知道他們在尋找誰:也不是為了欺騙他們,然後逃走;而是為了表明他不怕他們,而且如果他沒有讓自己被認識,他們就不可能認識他,也不可能抓住他;他將自己獻給他們;這表明他是自願被他們逮捕,自願受苦的。
【第5節】他們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他們的回答不是「你」;因為他們不認識他,他們的眼睛被蒙蔽了,或者被昏花或失明所擊打,就像所多瑪人一樣;或者回答的人可能從未親自認識他:他們也沒有說「基督」,因為他們拒絕並否認他是彌賽亞;他們也沒有稱他為那個騙子或煽動者,就像他們有時所做的那樣,因為他們願意掩蓋他們惡意的意圖;而是稱他為拿撒勒人耶穌,這是他因在那地方受教育和生活而廣為人知的名字;儘管這個名字有時是以輕蔑的方式給予他的:
耶穌說:我就是。或者「我就是」,指他的名字耶和華,聲明他自己就是基督,並承認他們樂意稱呼他的名字;這表明他多麼願意被他們逮捕,並教導我們不要以他為恥,也不要以我們為他所承受的任何綽號為恥:
那賣耶穌的猶大也和他們站在一起。記錄這個細節是為了表明猶大起初和其他人一樣不認識他;所以如果他願意,他本可以輕易地從他們身邊經過;而且猶大並非作為一個閒散的旁觀者與他們站在一起;他與他們同來是為了出賣他,並且正在尋找他;儘管當他說話時,他並不認識他:這也表達了猶大所處的不同群體;不久前,他還與基督和其他門徒一同晚餐,現在他卻站在一隊士兵和其他人前面,要出賣他;這也表達了他持續的罪惡和邪惡的決心和約定;他當時還沒有良心上的悔恨,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罪:這似乎也是為了告知我們,他與其他人一同倒在地上;這在《約翰福音》第18章6節中有所記載。猶太人F24聲稱,福音書作者約翰與其他福音書作者在這個記載上存在分歧:他指出,當猶大帶著他的武裝人員來抓耶穌時,耶穌出去迎接他們,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回答說:「我就是。」然後那賣耶穌的猶大也和他們站在一起:但馬太在他的福音書中(《馬太福音》第26章47節),馬可(《馬可福音》第14章43節),和路加(《路加福音》第22章47節)記載,猶大給士兵們一個信號,當他們來抓耶穌時,說:「我親誰,誰就是,你們就拿住他。」他們就這樣做了。但這裡沒有矛盾,約翰並沒有否認猶大給了士兵們一個信號;儘管他省略了,因為其他福音書作者已經非常詳細地記載了,他只記載了他們沒有注意到的事情,這絕不與他們所聲明的相矛盾:反對的重點似乎在這裡;根據其他福音書作者的記載,猶大一進入園子就走向基督,並給了信號,以便他可以被認出來,而這裡卻說他與士兵和差役站在一起;而且既然給了這樣的信號,他必須被認出來,而且確實被認出來了,而這裡卻說他直到他自己表明身份後才被他們認出來;而且猶大一給了信號,他們就立刻抓住了他,而根據這個記載,他們並沒有,直到基督和他們之間說了一些話,他們才首先倒在地上。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可以說,即使猶大一進入園子就走向基督,並給了士兵們信號,他可能立即退後,把自己置於人群之中;要麼是為了給他們進一步的指示和指導,要麼是為了讓他們在必要時保護他免受耶穌的傷害:而且即使應該允許猶大在此之前給了信號,士兵們可能沒有察覺到,要麼是因為距離不夠近無法觀察到;要麼,正如一些人所認為的,暫時被失明所擊打,就像所多瑪人一樣;或者即使假設它被看到了,他們也知道哪一個是耶穌,這仍然更充分地證明了基督的勇氣和無畏,他走出去,將自己呈現在他們面前,並提出了他所提出的問題,並向他們證實了他是他們所尋找的耶穌的真相:此外,似乎基督並沒有在猶大給了士兵們信號後立即被士兵們抓住,而沒有一些中間的言語和行動;因為儘管信號和抓捕在馬太和馬可的記載中非常接近;但路加在它們之間記載了許多事情,例如門徒的問題,他們是否應該用刀劍擊打;彼得砍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基督斥責他,並觸摸僕人的耳朵,治癒了他;以及他與祭司長、守衛長和長老們之間的一些談話。所有這些都與福音書作者約翰在這裡給出的記載相符。
【第6節】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一說出這些話,這些話帶著如此的威嚴和權柄,並伴隨著如此神聖的能力:
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們感到困惑、驚訝和恐懼,似乎寧願從他身邊逃走,也不願逮捕他;當他們退後時,他們彷彿昏倒了,要麼是被他威嚴的眼神,要麼是被他話語的能力,或者兩者兼而有之,以至於他們像死人一樣倒在地上。有時一個人的威嚴,或他因所做的某些非凡之事而聞名,或他事業的清白和正直,對他的敵人產生了如此大的影響,以至於他們無法對他執行他們所意圖的。據報導,蓋烏斯·馬克西烏斯(Caius Maxius)被逼到極度悲慘的境地,被關在明圖爾奈(Minturnae,義大利的一個城鎮)的一所私人住宅中,一個劊子手被派去殺他;儘管他是一個老人,手無寸鐵,處境極其悲慘,但劊子手拔出劍後,卻無法嘗試使用它;歷史學家F25說,他被這個人的榮耀所蒙蔽,驚訝而顫抖地逃走了。現在,除了上述這些達到最高境界的事物之外,我們的主身上還有一些超乎人性的東西;他既是神也是人,他展現了他的神聖威嚴、榮耀和能力。這樣做,不是為了逃避他們;而是為了證明他的神性,並展示他在大日子的能力;並讓他們知道,如果他沒有自願向他們投降,儘管他是一個手無寸鐵的人,他們,連同他們所有的人和武器,也永遠無法抓住他;並向他們表明,他可以像輕易地讓他們倒在地上那樣,輕易地將他們擊斃:有時立即擊斃一個人,就用「擊倒在地」這個詞來表達;這歸因於神,他藉著天使的服事來做這事:拉比西緬·本·謝塔赫F26對一些爭吵的人說:
【第7節】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等等。這假設他們已經再次站起來,站穩了腳跟;他們沒有受到任何傷害;因為基督總是行善,而不是傷害人的身體;他從未使任何人殘廢,也未奪走生命或肢體:他這樣做只是為了顯示他的能力,而不是為了對他們造成任何實際的損害;而擊倒他們的神聖人物,也允許他們站起來,並賜予他們力量和能力站立;這顯示了他極大的仁慈和良善:但他們卻反其道而行之,堅持他們的邪惡意圖,仍然在尋找他;這清楚地證明了他們所處的司法性心硬;即使行了神蹟,若沒有大能而有效的恩典,也無法使心硬的罪人悔改。當基督,無懼於他們,並表明他這樣做並無意逃脫他們,儘管他本可以輕易做到,而且他願意被他們逮捕時,他第二次問他們,問他們在尋找誰。約瑟夫F2報導了以利沙先知類似的事情,儘管這裡沒有重複,也沒有產生同樣的效果:他記載以利沙祈求神擊打他的敵人,使他們失明,這祈求得到應允後,他走到他們中間,問他們:「**τίνα ἐπιζητοῦντες ἤλθον**(tina epizetountes elthon,你們來找誰?)」他們說:「以利沙先知。」他答應他們,如果他們跟隨他進入他所在的城市,他就會把以利沙交給他們;於是他們被神蒙蔽了視線和心智,就跟隨了先知。
他們說:拿撒勒人耶穌。他們恢復了精神,在絕望的惡意和邪惡中變得心硬,厚顏無恥地這樣回答他;儘管他展現了能力,他們仍然不承認他是彌賽亞;而是仍然輕蔑地稱他為拿撒勒人耶穌。
【第8節】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他這樣說,是為了責備他們的愚蠢;表明他已準備好將自己交到他們手中;他以無畏和冷靜的態度這樣做,只是為了他的門徒提出這個條件:
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基督即將為他們受苦,因此他們不應當也受苦;他們也不宜與他一同受苦,以免他們的苦難被認為是救贖代價的一部分。此外,他們受苦的時候還沒有到,他們還有其他工作要做:這顯示了基督對門徒的愛和關懷,也顯示了他的能力,他可以像拯救他們一樣拯救自己。此外,這些話不僅僅是對猶太人說的,也可以被視為是對神的律法和公義說的;或者無論如何,當對其他人說時,也與它們有些關係;因為公義發現所有蒙揀選者的罪都在基督身上,父神已將這些罪加在他身上,基督也已將它們承擔在自己身上,公義正在尋求並即將要求他為這些罪作出滿足;而他既在律法之下,又來到世上代替他的百姓成全律法,即將承受律法的咒詛;因此,既然情況如此,他堅持那些被律法判定為犯法者,並被律法視為被定罪的罪犯和惡人,他們本身應當被神的公義抓住,並被執行定罪和死亡的判決的人,可以被釋放並讓他們去;因此,在基督作出滿足之後,情況就是如此:基督的百姓不再在律法之下,作為定罪和死亡的職事,也不再承受神的報應性忿怒;他們已從公義律法的咒詛中得釋放,並被神聖的公義釋放,他們將永遠不會承受公義的打擊,無論是在今世還是在來世;律法或神的公義對他們都沒有任何要求;無論是在這裡還是將來,都不會對他們施加忿怒或懲罰;當時間不再與他們同在時,他們可以而且將會進入永生,律法和公義都無話可說。
【第9節】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約翰福音》第17章12節):
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沒有失落。這句話雖然特別指使徒們,但對所有神的選民來說都是真實的;他們被賜給基督,沒有一個會失落,無論是他們的靈魂還是身體;因為基督對他們的看顧涵蓋兩者:兩者都被賜給他,兩者都被他救贖,兩者都將在他裡面得到永恆的救恩:他拯救他們的靈魂脫離永恆的死亡,並將使他們的身體從肉體的死亡中復活;因此,為了表明他對門徒的身體和靈魂,對他們的今生和永恆幸福的關懷,他與那些來抓他的人達成了這個協議,或者更確切地說,對他們下了這個命令,讓他們離開;而且非常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確實這樣做了;他們沒有對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下手,即使彼得拔出刀劍砍掉其中一個人的耳朵: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例子,表明基督對這些人的心靈有權柄,能夠約束他們;因此也證明了他的神性,以及基督在世時對使徒們的保護;因為所引用的話只涉及那個時期;基督在其中談到他在與他們同在時保守他們,並以此作為論據,請求他的父在他離開他們時保守他們:因此,他們後來為他殉道,除了使徒約翰之外,所有人都殉道了,這與他的這句話並不矛盾;此外,他們被神的能力保守了這麼久,直到他們完成了被指定要完成的工作,為此他們被賜給他,並被他揀選為使徒,在他復活和升天之後,他們得到了更好的裝備;因為如果他們當時被猶太人逮捕,從人的角度來看,他們的軟弱很可能會使他們極其嚴重和可恥地跌倒,彼得這個最強壯的例子就表明了這一點;因此,為了防止這種誘惑並保護他們,我們的主採取了這種方法,將他們從猶太人手中解救出來;「除了那滅亡之子」這個保留條款在這裡被省略了,因為猶大,這個稱號所指的人,現在已經公開表明了他的身份;他不再在門徒之中;他已經與他們分離,並出賣了他的主,不屬於基督堅持要放走的人。
【第10節】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這把刀佩在他身上,要麼是他平常佩戴的,要麼是特別在節期時佩戴的,據說加利利人為了在路上保護自己免受盜賊和野獸的侵害而這樣做;要麼是門徒在園子裡帶的兩把刀中的一把;要麼是彼得特意為保護他的主而準備的,從基督所說的話中得到暗示(《路加福音》第22章36節);
就拔出來。在基督回答門徒關於是否應該動手擊打的問題之前(《路加福音》第22章49節);他受到基督所說的話(《路加福音》第22章38節)的鼓勵,或者受到他剛才將人擊倒在地所做的事情的激勵;並且被那個僕人要去抓住基督的行為所激怒,這個僕人很可能比其他人更積極和忙碌;因為從其他福音書作者的記載來看,彼得這樣做,儘管其他福音書作者都沒有提到他的名字,正當他們抓住並逮捕基督的時候:
砍了大祭司的僕人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他無疑是朝他的頭部砍去,意圖將他劈開,但失手了,砍掉了他的耳朵:這個人被特別描述,他是一個僕人,而且是大祭司的僕人,他的名字也被提及;
那僕人名叫馬勒古。這樣,如果這段記載的真實性受到質疑,就可以很容易地查證和檢驗,屆時就會發現它是完全正確的。所有福音書作者都記載了彼得的這一行動,但除了這位福音書作者之外,沒有人提到他的名字;原因可能是,當其他福音書作者寫作時,彼得還活著,因此說出是誰做的並不安全,以免他這個受割禮的使徒,住在猶太人中間,因此受到迫害,或者他們的心靈因此對他產生偏見;但約翰在他去世多年後寫作他的福音書,隱藏他名字的原因就不再存在了:事實上,大祭司僕人的名字也沒有被其他福音書作者提及:約翰對這件事有,或者說他寫下了更準確和詳細的記載。這個名字在敘利亞人、腓尼基人和希伯來人中很常見。耶柔米F3寫過一位名叫馬勒古的修士或隱士的生平,他是敘利亞人;而基督教的偉大敵人波菲利(Porphyry),他出生於推羅,他的原名是馬勒古,他父親也是;他自己F4和其他人F5說,在敘利亞語和他的鄉土方言中,「馬勒古」的意思是「王」。約瑟夫F6提到一位名叫克利奧德姆斯(Cleodemus)的人,他的名字是馬勒古,他寫了一部希伯來人的歷史。一些猶太拉比也叫這個名字;因此我們讀到**רַב מַלּוּךְ**(Rab Maluch,拉比馬勒古)F7,以及**רַב מַלְכִּיּוֹ**(Rab Malkio,拉比馬勒古)F8;這個名字與《尼希米記》第10章4節中的馬路(Malluch)相同。
【第11節】耶穌就對彼得說。這是責備彼得,並阻止他再次動手,以免造成進一步的傷害;因為這樣大膽魯莽的行為危及所有門徒的生命,如果基督沒有以這種謹慎的方式介入,他們很可能會成為這些人憤怒和怨恨的犧牲品;路加也說,基督摸了那僕人的耳朵,醫好了他(《路加福音》第22章51節),這無疑大大有助於平息他們的心情,使他們平靜下來:
「收刀入鞘吧!」彼得不適合佩劍並使用它;這是一次非常大膽、危險且完全不必要的攻擊。因為基督若願意,無需彼得拔劍就能自衛;此外,他只需說一句話,就能從父那裡得到十二營多的天使。而且,這也與他國度的性質相悖,他的國度不屬這世界,也不應以這種方式支持和捍衛。更甚者,這在彼得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阻礙了基督的受苦,以及他父的旨意和永恆預旨的執行。因此,他補充說:
「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裡的「杯」指的是神的忿怒和罪所應得的懲罰,是基督在受苦中忍受的。這杯被稱為是父所賜的,因為父呼召他受這些苦難,這些苦難是由父所命定和決定的;是的,父甚至命令他喝這杯;公義將它調和,放在他手中;他接受它,視為來自父的,父樂於看見他為他百姓的擔保者喝下這杯。這是一個可怕的杯,是顫抖和驚駭之杯,是咒詛而非祝福之杯,是忿怒和烈怒之杯。這似乎是暗指一家之主,他指定並分給每個人他們的杯。
「我豈可不喝呢?」這表達了他願意喝,他渴望喝,他樂於喝,以及他對彼得試圖阻撓他的不悅;他的人性現在已完全順服,願意喝這杯,儘管它是如此苦澀的藥劑。他發現,考慮到神的永恆預旨、他自己的聖約,以及他百姓的救恩,這是不可能不喝的;此外,這是他父的旨意和喜悅,他視之為來自父的;因此他欣然接受,並決心喝下,不讓任何事物阻礙他。《波斯譯本》讀作:「我不會把它給別人喝。」彼得的魯莽行動,似乎是想從基督手中奪走這杯,自己喝下;這既不可能,基督也不會允許,即使他喝了,對他百姓的救恩也毫無益處。
【第12節】「於是兵丁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他們這樣做,一部分是為了安全和穩妥,因為他曾多次從他們手中逃脫;一部分是為了輕蔑和羞辱,將他視為最卑劣的罪犯。基督順服了這一切,好使他的百姓從罪的繩索中解脫,從撒但的擄掠中被釋放,從律法的束縛中得自由;藉此,預表他的事蹟得以應驗,例如以撒被捆綁,當時他的父親正要獻上他,以及用繩索將祭物捆綁在祭壇的角上。凡讀過初熟之物禾捆儀式的人,在讀到這段關於基督被捕、捆綁並帶到大祭司面前的記載時,豈能不回想起那些儀式呢?這禾捆是從離耶路撒冷最近的地方取來的,特別是從汲淪谷的田地。其方式如下:F9
「公會的使者在節期當晚(尼散月十六日,越過汲淪溪到鄰近的田地)出去,將站立的莊稼捆成束,以便更容易收割;所有鄰近的城市都聚集在那裡,以便在盛大的儀式中收割;天黑時,一個(收割者)對他們說:『太陽下山了嗎?』他們說:『是的。』又問:『太陽下山了嗎?』他們說:『是的。』『用這鐮刀(我能收割嗎?)』他們說:『是的。』又問:『用這鐮刀(我能收割嗎?)』他們說:『是的。』『放進這籃子裡(我能放嗎?)』他們說:『是的。』又問:『放進這籃子裡(我能放嗎?)』他們說:『是的。』如果是在安息日,他會問他們:『今天是安息日嗎?』他們說:『是的。』又問:『今天是安息日嗎?』他們說:『是的。』(這一年是安息日。)『我能收割嗎?』他們對他說:『收割。』『我能收割嗎?』他們對他說:『收割。』每件事都問三次;然後他們收割,放進籃子裡,帶到院子裡,在那裡用火烘乾。」
【第13節】「先帶到亞那那裡。」亞那在其他地方與該亞法一同被提及為大祭司(路3:2;徒4:6)。他是大祭司的「副手」(sagan);他和該亞法似乎輪流擔任大祭司職位;現在,要麼是因為他的家首先在路上,要麼更可能是因為他是一位年長、有學識和經驗的人,正如這些人通常那樣,以便彌補大祭司的不足,因為大祭司有時是非常軟弱和無學識的人F11;因此他們首先將耶穌帶到他那裡,徵求他關於如何進行的建議,並帶他一同前往他的女婿那裡,那裡召集了公會,以便他能運用他的影響力和權威,採取適當措施,將耶穌處死;特別是他們將他帶到他那裡,是出於這裡所給出的原因:
「因為他是該亞法的岳父。」所以他很可能是年長者:並且與該亞法有親屬關係,對他有影響力;對他來說,看到這樣的景象與大祭司本人或公會的任何成員一樣令人高興:
「該亞法是那年的大祭司。」因為大祭司職位並非終身制,而是經常更換,用金錢買賣(參路3:2的吉爾注釋);因此,這句話添加得非常恰當,儘管該亞法擔任此職位更久,或者至少擔任了不止一年;因為約翰開始傳道時,該亞法就是大祭司(路3:2);但他現在接替了西緬·本·卡米特,後者是前一年的祭司;再前一年是亞拿努的兒子以利亞撒;再之前是以實瑪利·本·法比,這三人都是羅馬總督瓦勒里烏斯·格拉圖斯連續任命為祭司的;該亞法也是這一年被任命的,他的名字叫約瑟。
【第14節】「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的。」他向聚集在公會討論耶穌的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提出了建議(約11:47-52),他的建議是:
「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這個建議是出於對基督的惡意和仇恨,他認為這樣可以防止猶太百姓被羅馬人毀滅;儘管這些話有他所不理解的極好意義。基督要為之而死的人,並非世上所有的人,也非僅僅猶太百姓,更非他們所有人;而是所有神的選民,就是神為他特別和獨特的百姓所揀選的,並將他們賜給基督的。基督要為這些人而死,也確實死了,並非僅僅作為殉道者,向他們證實他的教義,或作為榜樣教導他們溫柔、忍耐和勇氣,而是作為他們的保人,代替他們而死;他以這種方式為他們而死是必要的,因為他作為保人的承諾,以便他能滿足律法和神的公義,成就他百姓的救恩,並差遣聖靈將救恩應用於他們。
【第15節】「西門彼得跟著耶穌。」可以肯定的是,他起初與其他人一同逃跑,離棄了耶穌,儘管他曾決心與耶穌同在;然而,他非常渴望知道耶穌的結局如何,事情的結果會怎樣;他懷著這個目的跟隨耶穌,而不是為了否認他;儘管否認是後果。其他福音書作者說他遠遠地跟著他(太26:58;可14:54;路22:54);這顯示出一些恐懼;然而,跟隨他本身就顯露出愛和熱心。跟隨基督是他羊的特徵,是極其值得稱讚的,尤其是在苦難中跟隨他;一個人很難有比「耶穌的跟隨者」更好的稱號,在恩典的操練中,在職責的履行中,在背負十字架中。然而,彼得現在跟隨基督似乎並非明智之舉;因為基督曾警告他過於自信,曾暗示他將否認他,並在他被捕時,堅持要求釋放彼得和其他人,並與他們告別(約18:8)。
「又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與大祭司認識的。」這被認為是使徒約翰,因為他經常提及自己而不提名字;彼得和約翰這兩個人通常在一起;而且可以肯定的是,約翰在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在十字架旁;他被認為與大祭司認識,是因為他曾將魚帶到大祭司家並賣給他;因此農努斯說,他因捕魚業而聞名:但約翰作為加利利人,他與大祭司認識並與他有任何親密關係的可能性不大;他會因口音而被發現,並會與彼得一樣處於危險之中;更可能是基督的某個門徒,他沒有公開承認基督;是相信他但因害怕法利賽人而沒有承認他的某位官長;可能是尼哥底母,或亞利馬太的約瑟,或基督吃逾越節晚餐的那家主人。在《敘利亞譯本》中,他被稱為「其他門徒之一」;不是十二門徒之一,而是其他門徒。然而,由於他與大祭司認識,他
「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不是亞那的家,而是該亞法的家;因為基督現在已從亞那的家被帶到該亞法的家,那裡聚集了文士和長老。
【第16節】「彼得卻站在門外。」因為很難進去;或許他也害怕進去,以免被認出來;然而,他等著,看是否能聽到或看到什麼,並等待適當的機會進入:如果他能領會護理的暗示,即進入不易,並離開,那會是好的;因為他現在正處於試探的門口:如果他能一直站在外面,甚至更遠一點,那會是最好的;但他的好奇心已將他引到這裡,他希望能有機會更靠近,這機會以以下方式出現:
「那與大祭司認識的門徒出來。」他透過窗戶,藉著月光看見彼得,因為當時是滿月;他認出彼得是誰,斷定彼得想進來,聽聽看看他能聽到或看到什麼,於是走出來,
「對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這可能被認為更適合男僕的工作;但由於男僕們都忙於逮捕和看守耶穌,使女們可能被迫擔任這個職位。《衣索比亞譯本》在下一節稱她為「看門人的女兒」;她的父親可能是門房,他忙碌時,她就代替了他的位置。然而,沒有必要做這些猜測,因為正如皮尼奧里烏斯F12所展示的,從普勞圖斯、佩特羅尼烏斯、保薩尼亞斯等人的著作中可知,其他民族,可能也包括猶太人,婦女擔任看門人是很常見的。然而,那位與大祭司認識的門徒,他是一位有地位和權威的人,並且為這家僕人所認識,他吩咐使女開門,讓彼得進去;使女照辦了:
「就領彼得進去。」進入大廳,耶穌正在那裡接受大祭司的審問。
【第17節】「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她被替換下來,要麼是她的父親(如果他是門房),要麼是她的同伴,因此有機會進入彼得所在的大廳,她好奇地觀察他,想知道他是誰,為什麼那個重要人物會吩咐讓他進來,當時正在處理如此私密和重要的事情;要麼是從彼得的語言,要麼是從他臉上顯露的困擾,要麼是她想像她曾在聖殿裡,或在城市的某個地方與耶穌同行,她以這種方式對他說話:
「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她用猶太人的俗語稱呼基督為「這人」;不僅認為他只是個凡人,而且是個無用之人;她知道他有門徒,於是質問他是否是其中之一;彼得在驚慌失措中,沒想到會被問到這樣的問題,沒有多想,魯莽而突然地
「他說:『我不是。』」他從未否認基督是神或神的兒子,或他道成肉身,或他是彌賽亞和罪人的救主;但他否認他不知道使女說什麼,或她說的那個人;或者,像這裡一樣,他否認他是他的門徒;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謊言:他的跌倒有許多加重情節;幾乎一進去就發生了;而且是由一個使女,一個地位非常低下的使女造成的;起初他們可能獨處;問他的問題可能不是惡意的,也不是出於惡毒,而是出於對他的憐憫;然而他卻沒有足夠的決心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他本可以這樣做,而且很可能直接安全離開:但他那個曾自信地說「即使所有人都否認你,我也不會」的人;那個曾有足夠勇氣,在士兵隊伍面前拔劍,擊傷大祭司僕人的人,在幾個小時前,現在卻沒有足夠的勇氣在一個使女面前承認他的主!
【第18節】「僕人和差役站在那裡。」在大廳的某個地方,大廳中央;《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在炭火旁」:接著說,
「因為天氣冷,就生了炭火。」儘管當時是逾越節,收穫季節臨近。萊特富特博士從我們的同胞比德爾夫那裡觀察到,比德爾夫在一年中的這個時候在耶路撒冷,儘管白天像我們這裡仲夏一樣熱,但夜間會降下非常大的露水,使天氣非常寒冷,尤其是在夜間;並且從猶太教規F13中得知,這一年沒有閏月(閏月主要是為了逾越節),既不是因為雪也不是因為霜;他正確地指出,這暗示逾越節期間可能有霜和雪。在《他勒目》F14中也有同樣的觀察,那裡的註釋是:
「他們就烤火。彼得也和他們一同站著烤火。」他內外都冷;因此,他進入了壞公司;這可能是為了不被懷疑,而被視為他們自己人,一個對耶穌有同樣惡意的人;在火光下,他再次被發現並被質問,這為第二次否認鋪平了道路。
【第19節】「大祭司就問耶穌。」耶穌現在從亞那那裡被帶到該亞法那裡,該亞法是大祭司和公會的發言人,審理有關教義的案件屬於他的職責。他所做的,是向耶穌提問,而不是提出對他的指控,或要求證人支持指控。他審問的對象是一位比他自己更偉大的大祭司;是摩西所說的先知,猶太人應當聽從他,他就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他十二歲時曾向教師們提問,並回答他們的問題,令他們大為驚訝。他首先詢問
「他的門徒。」不是要問他們是誰,他們是什麼人,有多少人,他們現在在哪裡,而是他召集他們的目的;是否是出於某些煽動性的意圖,要推翻現有的政府,並自立為世俗的君王;他這樣做,是為了能將他連同對他的指控,送交羅馬總督:他沒有要求他的門徒出來為他辯護,如果他們有什麼話要說,根據他們的律法F16,這是允許和鼓勵的:
「他的教訓。」不是為了獲取信息和教導,也不是為了看是否符合聖經;而是看它是否是新教義,是否是他自己的,是否傾向於偶像崇拜或褻瀆,以及是否是煽動性的,以便他們有理由控告他;因為儘管他們抓住了他的人,卻苦於找不到控告他的理由;然而,這個提出這些問題,並試圖從他身上找出不利證據的人,之前卻曾建議無論對錯都要將他處死:所有這些事情都在進行,這些問題都在向耶穌提出,而彼得正在否認他。
【第20節】「耶穌回答說。」他沒有回答關於門徒的第一個問題;不是因為他們現在都離棄了他,有一個正在否認他;也不是因為他不想出賣他們;也不是因為他想獨自受苦;而是因為如果他的教義是好的,那麼有門徒並教導他們就無可指責:他們想強加給他的煽動、褻瀆和偶像崇拜的指控,將會因他所傳講的教義而充分證明是毫無根據的;至於教義,他沒有直接回答他教導了什麼,而是說明了他傳講的方式,這種方式使得聽過他的人不可能對此陌生。
「我向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他以一切的坦率、自由和膽量說話,沒有任何保留或含糊;而且不僅是對少數人,對他自己的特定門徒,而是對所有猶太百姓,他們成群結隊地來聽他講道;以至於他的敵人說,世人都跟隨他去了。
「我常在會堂裡。」《阿拉伯譯本》作「會堂裡」;指全國各地舉行公共禮拜的地方,猶太人在那裡禱告、讀經和聽道:
「和殿裡教訓人。」在耶路撒冷,每當他在那座城市時;
「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為了禱告,獻祭,特別是在一年中的三個主要節期,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那時所有來自各地的男性都要在主面前出現。因此,《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讀作「所有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波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也這樣讀。
「我從來沒有在暗地裡說什麼。」這並不是說我們的主沒有在除了這裡提到的地方教導,例如在山上、曠野、海邊和私人住宅中,但他通常是對著大批群眾講道;儘管他有時獨自與門徒私下交談,但他教導他們的一切,要麼是對他公開所說的解釋,要麼與之完全一致。
【第21節】「你為什麼問我呢?」等等。他似乎對大祭司的行為感到驚訝,他竟然向一個被捆綁在他面前的人提出這樣的問題;耶穌作為一個罪犯被帶到那裡,是被告,沒有義務自證其罪;而且,無論他提供什麼證據或證詞,對他面前的人來說,都不會有多大分量。
「可以問那聽見我講論的人,我對他們說了什麼。」他訴諸於他的聽眾,其中許多人當時在場;這些人甚至是他的敵人,甚至是他的最壞的敵人,他的案情是如此清楚,他的教義是如此沒有煽動和褻瀆,他在整個行為舉止上是如此無辜,以至於他甚至願意讓他的案件由他的聽眾對他的評價來解決和決定;而且這些聽眾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敵人;參(賽50:8);
「看哪,他們」或「這些人」,
「知道我所說的。」他指著在場的一些人,也許就是那些曾被派去逮捕他,卻空手而歸,聲稱從未有人像他這樣說話的差役。
【第22節】「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他以如此正確和合理的方式說話,沒有激動或憤怒:
「用手掌打他。」可能是那些曾被派去逮捕他並聽過他講道的人之一,耶穌說這些話時可能凝視著他,或指著他,這可能激怒了他:因此
「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或者用棍子敲他,或用杖打他,有些人認為這是這個短語的意思;儘管《敘利亞譯本》與我們的譯本一致,讀作「他打他,**yhwewl le**(upon his cheek,在他的臉頰上)」;給了他我們通常所說的耳光;這總是被認為是極大的侮辱,而且這個人的粗魯和傲慢達到了極點:
「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他這樣說,並動手打人,要麼是為了奉承大祭司,要麼是為了表明自己不是基督的擁護者;他可能認為,根據所說的話,他會被懷疑:有些人認為這是馬勒古,基督曾醫治了他的耳朵;如果是這樣,他就是極大的忘恩負義。
【第23節】「耶穌回答說。」因為大祭司和公會的任何人都沒有理會他,儘管這個行為是如此傲慢和不雅,無論是從行為方式還是從行為人(一個差役)來看;考慮到當時的情況,在大祭司的宮殿裡,在他的面前,在如此盛大的公會面前,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這是一個野蠻且不敬的行為,考慮到受害人是誰。因此耶穌回答他,沒有使用他作為神的兒子的神聖能力,也沒有表現出任何人的熱情和憤怒,而是溫和而理性地與他爭辯:
「我若說的不好,你可以指證那不好。」意思是,如果他在傳道過程中,或當時對大祭司或任何其他人說了任何邪惡的話,他希望那人能證明出來,並提供適當的證據:
「我若說的對,你為什麼打我呢?」如果他所說的沒有違背真理、理性或良好禮儀,那麼他就不應該受到如此傷害和對待。此外,根據猶太律法,這個差役應該受到公會的懲罰,並被要求支付兩百「祖茲」(zuzim)或便士,這是對這種侮辱的罰款,或者根據受辱者的尊嚴支付更多F18。
【第24節】「亞那已經把他捆綁,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當千夫長、兵丁和差役把他帶到亞那那裡時,亞那發現他被捆綁著;亞那對這令人愉快的景象感到滿意,並問了他幾個問題,或許還侮辱了他,然後就這樣把他送走了,
「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他的女婿,作為更適合受審的人;特別是公會正在他家開會。這是在彼得第一次否認基督之前發生的;很明顯,彼得的否認是在大祭司的宮殿裡,而不是在亞那的家裡;儘管如此,似乎沒有理由因此將這些話放在第13節的末尾,正如有些人所做的那樣,因為它們明顯指的是過去的時間,並且作為這裡的內容,絲毫沒有模糊或阻礙歷史的真實順序。
【第25節】「西門彼得卻站著烤火。」這句話重複自(約18:18),旨在連接歷史,並延續彼得否認基督的敘述,這敘述因插入基督在大祭司面前受審的內容而中斷,而審訊是同時進行的。彼得站在大祭司的僕人和差役中間,繼續與他們一起烤火,因為那是一個寒冷的夜晚;這對他造成了不良後果。應當避免與惡人為伍和交談;這樣做不會帶來任何好處;與這樣的人持續相處是非常危險的;人們往往更關心身體而不是靈魂;撒但用肉體和感官的部分來誘惑;而那些被認為是好的事物,卻成了傷害的緣由。
「他們就對他說。」那些僕人和差役,彼得站在他們中間烤火,他們注意到使女對他說的話:
「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他們懷疑他是,儘管他否認了,因此催促他給出直接的答案:他們可能注意到使女問他問題時,他的臉色變了;他的衣著,特別是他的口音,可能加劇了他們的懷疑:
「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是。』」這是第二次。他否認自己是基督門徒,像之前一樣,並非出於自覺不配,也非出於對擁有此稱號的懷疑和不信任;而是出於對人的懼怕;他因基督而羞恥,否認了那本是他的大恩、特權和榮耀。
【第26節】「大祭司的一個僕人。」他聽到彼得如此堅決地否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而他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彼得是:
「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他是馬勒古的近親,彼得曾傷害過他;他當時也在場,無疑特別注意彼得;而且因為彼得對他親屬所做的事,他更加注意彼得:
「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嗎?』」彷彿他會說:「我親眼看見你今晚在園子裡和耶穌在一起,在汲淪溪對岸,他就是在那裡被捕的,你怎麼能否認呢?你還會如此自信地堅持你不是他的門徒嗎?」
【第27節】「彼得又不承認。」這是第三次,正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譯;而且,根據其他福音書作者的記載,他還咒罵發誓;因為他現在比以前更害怕了,唯恐他被捕,並被證明是削掉馬勒古耳朵的人,他將被判處罰款,或者可能是某些死刑。拔掉人耳朵的罰款,有些人理解為將耳朵拔掉,是四百「祖茲」(zuzim)F19,或便士;如果這些便士與羅馬便士相對應,則總計十二英鎊十先令;這筆錢彼得可能很難籌到:因此,為了讓人相信他不是基督的門徒,也不是那個人;他以褻瀆的方式發誓,並詛咒自己。
「立時雞就叫了。」這是第二次雞叫;這是一個信號,他可以藉此回想起基督對他說過的話:在雞叫兩次之前,他將三次否認他(可14:72)。當時是清晨,大約三點鐘,或稍晚。
【第28節】「他們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解到。」當彼得否認他,一個差役打了他,大祭司審問了他,他們認為從他口中已足以定他的罪;他們,即祭司長、長老、文士和全體民眾,將他捆綁著,從該亞法的家解到,
「衙門。」或「總督府」(praetorium);羅馬總督(當時是本丟·彼拉多)通常在那裡聽審和審理案件的地方;羅馬人現在掌握著與生死有關的案件:
「那時天還早。」天確實亮了;但那只是剛天亮;他們整夜都在逮捕和審問耶穌,並商議如何處置他;他們一等到總督可能起床,就急忙將他帶到他那裡,熱切地渴望他的血,並擔心他會從他們手中被救走:
「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也就是說,猶太人,只有羅馬兵丁進去了;這樣做的原因是,那是外邦人的房子,在他們看來,「外邦人或偶像崇拜者的住宅是不潔淨的」F20;是的,即使是以色列人的房子,如果外邦人被允許住在裡面,它們也會被玷污,所有在裡面的人也會被玷污;因為他們這樣說F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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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節】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去。
彼拉多要麼是走到街上,要麼更可能是走到那稱為「鋪石地」(希伯來文為「迦巴大」)的地方(參約19:13)。這是猶太公會慣常開會的地方;因此,為了討好他們,既然他們不願進入他的審判庭,他便屈尊進入他們的一個場所,這顯示了他極大的禮貌和人道。
說: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
意思是,他犯了什麼罪?他們有什麼罪行要指控他?他們控告他什麼?他們有什麼證據來支持他們的指控?他的目的是要讓事情陳述清楚,案件公開,並提供證據;讓被告與原告面對面,為自己辯護;而他作為法官,能夠在他們之間作出判斷。所有這些在他身上都非常值得稱讚,也符合羅馬法律;並且顯得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了。
他們對所提出的問題感到不滿,並因自己受到如此盤問而充滿憤怒,便以傲慢無禮的語氣回答他:
他們暗示,他犯了某種非常邪惡的行為;不僅僅是違反了他們特有的某些法律;因為如果是那樣,他們就會按照這些法律審判他,而不會把他帶到彼拉多面前;但他們暗示,他犯了凱撒法庭可審理的某些罪行;而他們不願明確提及,以免不成功,因為他們可能還沒有準備好證人;他們希望彼拉多會相信他們的話,而無需進一步的證據,因為他們是如此有地位和尊嚴,有如此多的知識、學問和宗教信仰的人;因此,他們對彼拉多向他們這些以謹慎、正直和聖潔著稱的人提出這樣的問題感到不滿。然而,他們承認自己是出賣和交出我們主的人,這正是基督先前所預言的,也是司提反後來指控他們的。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
彼拉多要麼是諷刺地說,因為他知道他們沒有權力,或無權審判死刑案件;要麼是認真地說,並帶有幾分憤怒,厭惡他們要他採取的這種程序,即在不知道罪行和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定一個人的罪:
他這樣說,是選擇不作其他理解,只理解為他違反了他們特有的一些法律,儘管他們曾暗示過其他意思;他這樣說,也是給他們自由,讓他們把他帶到他們的一個法庭,按照他們的法律對他進行審判,並對他施加比死刑輕的懲罰,例如鞭打等,這些他們仍然有權力去做,並且確實使用了。
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他們藉此暗示,他犯了該當死罪的罪行,而他們無法執行死刑;並非他們良心如此脆弱,以致不能處死他,也不是說他們沒有法律可以處死他,只要他有罪;而是因為他們中間的死刑判決已經停止了;他們也不再審理與生死有關的案件,他們常將此事的日期定在聖殿被毀前四十年F9;這大約就是這些話說出之時,或稍早一點。並非羅馬人完全剝奪了他們這項權力;儘管自他們臣服於帝國以來,他們不再像以前那樣完全自由地行使這項權力;而是由於罪惡,特別是謀殺案的大量增加,導致頻繁的處決,使他們厭倦了F11;以及猶太公會的疏忽和怠惰,以及他們從「加齊特廳」(Gazith)的搬離,因為他們只在那裡審理死刑案件F12。至於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以及掃羅曾投票贊成處死某些人,這些都是狂熱分子的暴行,並非按照任何法庭的正式程序。他們的《他勒目》中提到了兩次處決;一次是一名祭司的女兒因淫亂被燒死F13,另一次是本·斯塔達在呂大被石頭打死F14;根據他們的說法,一次似乎是在聖殿被毀之前,另一次是在之後;但這些日期並不確定,也不可信賴:因為自他們的城市和聖殿被毀,以及他們被擄到其他地方以來,生命和死亡的權力確實已完全從他們手中奪走;由此可見,權杖已從猶大手中移去,立法者也已不再從他兩腳之間出來;他們幾乎用與此處相同的詞語承認了這一點;因為他們F15談到一個該當死罪的人時說:
「你為何鞭打他?他回答說,因為他與野獸同寢;他們對他說,你有證人嗎?他回答說,有;以利亞以人的形狀出現,作了見證;他們說,如果真是這樣,他該當死;他回答說:『自從我們被擄出我們的土地以來,**לְמִקְטַל אִית לָן רְשׁוּת**(l'miqtal it lan reshut,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第32節】這要應驗耶穌所說的話,是指明自己將要怎樣死。
這要應驗耶穌所說的話,就是他將被猶太人交給外邦人,釘他十字架;並且他將從地上被舉起來,如同蛇被舉在杆子上一般:
他所說的話,是指明自己將要怎樣死(太20:19;約12:32, 33;3:14)。這一切都是藉著神的護理引導整個事件而成就的;基督也因著對他百姓的極大愛,甘心順服,為要救贖他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他藉此為他們成了咒詛。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他起初進去的地方,但猶太人拒絕進去見他,他就出來見他們;現在他們更清楚地說,他犯了該當死罪的罪行;例如他自立為王,與凱撒作對,並教導百姓不要向凱撒納稅;他便再次進入「總督府」,叫耶穌來;他招手或派人去叫他;或命令他進去見他,以便他可以獨自更自由地與他交談;耶穌照做了,絲毫不顧猶太人的迷信習俗:
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他這樣問,可能是因為當時普遍流傳著一個謠言,說有這樣一個人要來,並且已經出生了;許多人認為耶穌就是他;特別是根據猶太人對他的指控,雖然這裡沒有明說,但在其他地方有提及;參路23:2。因此,彼拉多為了凱撒的緣故,更關心這件事,以免他被指控在這件事上拖延和疏忽:有些人將這些話讀作肯定句,而非疑問句:「你是猶太人的王」;他可能採用這種方式,以便更容易從他口中得知他是否是王:而基督在下一節的回答似乎最符合這種讀法。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告訴你我的呢?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告訴你我的呢?
意思是,他是否從自己內心的想法斷言此事;或者他提出這個問題,是否因為他自己觀察到什麼,使他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他曾,或打算自立為那個國家的王:
還是別人告訴你我的呢?
猶太人是否曾惡意或懷恨地向他暗示過這樣的事?並非基督不知道真相何在;但他渴望讓彼拉多確信他的軟弱,如果他自己如此判斷;以及他的輕率和倉促,如果他從別人那裡聽信了這些話;同時也揭露猶太人的卑鄙和邪惡,他們竟以此指控他,而他們自己曾想立他為世俗的王,他卻拒絕了;而且他不僅自己向凱撒納稅,還勸他們也這樣做。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等等。
他這樣說,帶有幾分嘲諷和輕蔑;他既非猶太人,無論是按出生還是按宗教,因此從未接受過他們關於彌賽亞君王的任何觀念,也未曾讀過任何關於他的事;他對彌賽亞的獨特特徵和屬性一無所知,這些特徵和屬性可以識別彌賽亞;因此,他所說的,雖然沒有明說,但並非出於他自己,出於他自己的知識或觀察,而是源於猶太人給他的一些暗示和建議:
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都把你交給我了。
也就是說,他本國的人,他的同胞猶太人,他們最了解自己的律法和預言書;以及他們從中對他們的君王和他的國度所形成的期望;而祭司長,他們被認為是學識、虔誠和正直最傑出的人,他們把他捆綁著帶到他面前;他們對他提出了指控,並把他交到他手中,視他為凱撒的敵人,對他的政府構成叛逆:
你做了什麼事呢?
作為這種待遇的起因,以及這種指控的基礎;其中必定有什麼,否則這些有聲望的人絕不會控告一個完全無辜的人,而且還是他們自己的同胞!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他這樣說,是默認自己是君王:他作為君王,從永恆就被他的父設立和膏立;舊約中預言了他;天使在傳報他懷孕和出生時都宣告了他;在他肉身的日子裡,許多認識他的人都承認他是君王;自他復活、升天並坐在神右邊以來,他更明顯地顯明自己是君王:他藉此也宣告他有一個國度;他所指的,不是他作為神,作為萬物的創造者和統治者的自然和普世的國度;而是他作為中保的國度,在他肉身的日子和復活之後都施行管理;這包括整個福音時代,基督在地上可見的教會狀態,以及所有蒙恩的永恆揀選者;它也包括在末世,在末後的日子將要來臨的國度,那將是更屬靈的,基督將在他古老的百姓面前榮耀地作王;也包括神的國,或天國,甚至是最終的榮耀:這一切都不屬這世界;基督國度的子民不屬這世界,他們是從世界中被揀選和呼召出來的;國度本身不以世俗的排場和輝煌出現,也不靠世俗的力量支持,也不由世俗的法律管理;它不那麼注重人的外在狀態,而更注重內在狀態;它不應許世俗的利益或暫時的獎賞。基督沒有說它不「在」這世界,而是說它不「屬」這世界;因此,當這世界及其國度消逝時,它不會失敗。凡是屬肉體、屬情慾、屬世俗的一切,都必須從我們對基督國度的觀念中除去,無論是今世還是來世:這與一些猶太作家對彌賽亞及其事務的說法相符;
「彌賽亞(他們F15說)與世界分離,因為他是絕對的理智;而世界是物質的;那麼彌賽亞怎能在這世界呢,當世界是物質的,而**עִנְיַן הַמָּשִׁיחַ הוּא אֱלֹהִי וְלֹא גַשְׁמִי**(inyan haMashiach hu Elohi v'lo gashmi,彌賽亞的事務是神聖的,而非物質的)呢?」
【第37節】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了?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了?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了?或者說,那麼你就是王了:因為從他有一個國度,可以非常公正地推斷出他是一個王: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
這話說得非常正確;基督藉著這些話承認並宣稱,他是一個王:
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
基督降生的目的,他是以非常奇妙的方式由童貞女所生,以及他來到世間的目的,他是藉著取了人性而來,除了許多其他事情之外,也是為了為真理作見證;為整個福音,即真理之道,及其每一個分支作見證,他將真理帶來,在生活中不斷傳講,並以他的死來證實;特別是為這個真理作見證,就是他是一個王,並在屬靈的意義上擁有一個國度:
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凡屬真理的人;就是屬神的人,屬於基督的羊,認識耶穌裡的真理,站在真理一邊,並持守真理的人:
就聽我的話;
聽他福音的聲音;不僅是外在的聽,更是內在的聽;以致於認可它,為它歡喜,並辨別它;也聽他命令的聲音,以致於從愛他的原則出發,樂意順從它們。
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呢?
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呢?等等。
也就是說,一般而言的真理,或者基督當時特別談論的真理:對於這個問題,可以觀察到許多答案,例如,神在他的話語和應許中有真理和信實;在他百姓心中有恩典的真理;耶穌基督自己就是真理,他是真神,也是真人;所有聖約交易、所有預表、應許和預言的真理;他所說和所教導的一切都是真理,所有教義的真理都來自他。福音總體而言就是真理;它來自真理的神;存在於真理的聖經中;基督,他本身就是真理,是福音的實質;真理的聖靈在其中有份,引導人進入真理,並使之有效;福音的整體都是真實的,其每一個特定的教義也是真實的;例如神子道成肉身的顯現,他來到世間拯救罪魁,藉著他的義稱義,藉著他的血赦罪,藉著他的犧牲代贖,死人復活。
《他勒目》中也提出了同樣的問題F16,**מָה אֱמֶת**(mah emet,真理是什麼?)答案是,他是永活的神,是世界的王:我們沒有發現我們的主對這個問題給出任何答案,這個問題可能是以輕蔑、嘲弄的方式提出的;彼拉多也沒有等待答案;因為他說完這話,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他一提出關於真理的問題,就沒有多大興趣聽基督會說什麼;他也不是為了獲取信息而提出這個問題,也不是對基督有任何看法,認為他能夠回答這個問題;他直接走出審判庭,帶著耶穌,然後這樣對猶太人說:
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的確,他怎麼能查出呢?他的本性中沒有罪,他的口中沒有詭詐,他的生命中沒有任何不義;連魔鬼自己也查不出他有什麼罪。這個承認既是彼拉多的羞恥,也是猶太人的羞恥;彼拉多因此而譴責他,這是他的恥辱;而猶太人在法官如此公正和充分的宣告之後,仍然堅持要將他釘十字架,這是他們的恥辱;然而,這表明他不是為自己的任何罪而死,而是為他人的罪而死。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
不是律法,無論是神的還是人的,而是一個規矩;這規矩最初並非在逾越節慶典中遵守,而且可能存在時間不長;而是羅馬總督奉凱撒之命,或出於自己的意願,為了討好百姓而引入的;重複了一兩次之後,現在成了慣例:
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
這正是此時;而且似乎慣例上不釋放多於一人:
你們願意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
他們曾說他自稱是王,也被其他人認為是王,彼拉多以嘲諷、挖苦的語氣說這話;儘管他真心願意釋放他,並希望他們會同意,因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有罪;然而,他向他們提出這個建議,並讓他們選擇。
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
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
因為彼拉多似乎之前曾提出過這個建議,這是第二次,雖然沒有提及;然而,有些抄本以及敘利亞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衣索比亞文譯本省略了「又」字:他們所有人,祭司和百姓,都以非常喧鬧的方式,異口同聲地,同時喊叫著說:
不要這人!要巴拉巴!
現在巴拉巴是個強盜。
巴拉巴是個強盜;他象徵著處於自然狀態下神的永恆揀選者,當基督被定罪時,他們被釋放並得自由。這些人,就像他一樣,至少其中許多人是臭名昭著的罪人,是罪魁禍首,是強盜和殺人犯;他們搶奪了神的榮耀,毀滅了自己;他們是囚犯,被罪和不信所困,被律法和一個沒有水的坑所囚禁,處於他們的自然狀態;他們像這個人一樣,該當死罪,按本性是可怒之子;然而,他們卻因著收養的恩典成為神的兒女,正如他的名字巴拉巴(Bar Abba)所表示的,「父的兒子」:這些人,儘管是這樣的罪犯,如此該受懲罰,卻在基督被捕、被定罪和受死時被釋放得自由;這符合耶和華智慧和隱秘的永恆預旨,是對神聖恩典的廣大啟示;這也使那些被釋放的人,對那位為他們,代替他們受苦的人,負有最大的義務,要為他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