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翰福音

第十四章
【第1節】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在某些抄本中,本節開頭是「祂對門徒說」;可以確定的是,這些話是向他們全體說的,因為在上一章的後半部分,主只是與彼得對話;但祂彷彿從彼得轉向,將話語指向他們所有人。有許多事情必然會沉重地壓在門徒心上,使他們極度沮喪;最主要的是失去基督肉身的同在,祂即將離開他們,這事祂已在上一章預先告知他們;還有祂將被帶走的方式,以及隨之而來的境況,例如祂將被其中一人出賣,被另一人否認;同樣,他們可能會被遺棄在貧困和不安的境地,看不到或沒有希望建立他們一直期待的屬世國度;以及所有這些的結果和後果,他們將會遭受世人的憎恨和迫害。現在,在他們心中思緒萬千之際,基督安慰他們,吩咐他們要振作起來,並勸勉他們要對神和祂自己完全運用信心,這是擺脫心中憂愁、獲得平安的最佳方式:

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些話可以有不同的讀法和解釋:一種是:「你們信神,也信我」;這樣,兩者都是命題,表達神和基督同樣是他們信心的對象;既然他們有如此堅實的信心基礎,就沒有理由感到不安。另一種是:「信神,也信我」;這樣,兩者都是勸勉,要他們同樣對神和基督運用信心,作為他們抵禦心中憂愁的最佳解藥。或者這樣:「信神,你們也信我」;這樣,前者是勸勉,後者是命題:其意義是,你們要信靠神,你們也會信靠我,因為我與祂有相同的本質和實體;我與父原為一;所以,如果你們信一位,你們就必須信另一位。或者像我們的譯者所翻譯的:「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樣,前者是命題,或是一個斷言,後者是基於此的勸勉:你們已經相信神在祂所有的應許中是信實和真實的,儘管你們沒有看見祂;也要相信我,儘管我將離開你們,並會暫時不在;你們可以確信,我所說的一切都將成就。這些話無論如何理解,都充分證明了基督真實的神性,因為祂被描繪成與父神同樣是信心的對象,並為在世上遭受苦難和迫害時獲得堅實的平安和安慰奠定了基礎。

【第2節】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祂說這話是為了將他們的心從屬世的國度引向屬天的國度;向他們指出祂要去的地方,並在他們所有的苦難中以榮耀的景象和希望來支持他們。祂的「父的家」是指天堂;參閱 (2 Corinthians 5:1);那是祂父所建造的,祂所有的家人都在那裡,也將在那裡。基督說這話,一部分是為了使門徒的心與祂的離開和解,一部分是為了堅固他們跟隨祂到那裡的希望;因為祂要去的地方是祂父的家,也是他們父的家,在那裡「有許多住處」;是常存的居所或住處;是愛、平安、喜樂和安息的住處,永遠長存:而且有「許多」住處,這並非指榮耀的不同程度;因為既然聖徒都蒙受同樣的愛,以同樣的代價買贖,以同樣的義稱義,並且同樣是神的兒女,他們的榮耀將是相同的。然而,這表示為祂所有子民預備了充足的空間;為許多被預定得永生的人,基督為他們捨命作贖價,祂的血為他們罪的赦免而流,祂擔當了他們的罪,並藉著祂的知識稱義他們;他們憑信心接受祂,是祂將帶入榮耀的許多兒子。說這話是為了安慰門徒,他們可以從此確信,不僅為祂自己和彼得(祂曾應許彼得將來會跟隨祂),而且為他們所有人,都將有足夠的空間。猶太著作中有許多與這種說法非常一致的內容:

若不然,我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這表達了它的確定性,就是祂父有一個家,家裡有許多住處,為祂所有子民預備了足夠的空間,否則祂會告訴他們別的,因為祂必然知道這些事的真相,因為祂是從那裡來的;祂從不以虛假的榮耀希望欺騙人;祂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理,值得信賴;祂在這裡所說的一切,包括祂之前所說的,以及接下來的:「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天堂是父從創世以來為祂的聖徒預備的國度;又藉著基督的同在和代求,祂已先行進入,作為先鋒佔據了它,並以祂子民的名義佔有了它;藉著祂在那裡為他們顯現,帶著祂的血、義和犧牲,祂彷彿正在為他們的接納預備這些住處,而他們則藉著祂的靈和恩典被預備好享受這些住處。

【第3節】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既然我正要去為你們預備地方,而且會預備好,你們可以完全確信這事的真實性:

就必再來;或藉著死亡,或以肉身第二次降臨地上:

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會帶你們一同升到天堂;我會接你們進入榮耀;

叫我在哪裡,你們也在那裡。並看見我的榮耀,永遠與我同在,永不分離。

【第4節】

我往哪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他們本應知道,至少知道祂要去哪裡,因為祂曾提到祂父的家,以及祂要去那裡為他們預備地方,他們無疑對此有所了解,儘管非常模糊和不完全:

那條路你們也知道。這他們也可能從祂的一些話語中得知,通往祂父家的路是經過苦難和死亡,他們也將循此路跟隨祂進入祂的國度和榮耀。然而,這些話也可以是疑問句:「我往哪裡去,你們知道嗎?那條路你們也知道嗎?」這與多馬的回答最為吻合,並消除了基督的話與多馬的話之間所有看似矛盾的地方。

【第5節】

多馬對祂說,主啊,祂是祂的使徒之一,在此顯露出他的無知,如同他在別處顯露出他的不信;他不僅為自己說話,也為其餘的使徒說話,他以自己來判斷他們;而他們或許比他更了解事情,儘管他們目前的知識還很淺薄:

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裡去;儘管祂剛才告訴他們祂父的家,以及祂要去為他們預備地方:

我們怎能知道那條路呢?因為如果我們不知道地方,就不合理地認為我們會知道去那裡的路。多馬似乎沒有別的想法,只認為基督在談論猶太地某個特定的地方,祂要去那裡,以及去那裡的路。

【第6節】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我們的主要藉著這次關於祂要去的地方和去那裡的路的談話,更充分地教導祂的門徒關於祂自己,說:「我就是道路」;基督不僅僅是道路,如同祂作為榜樣走在祂子民前面;或者僅僅作為先知,藉著祂的教導向他們指出救恩之路;而是祂藉著祂的順服和犧牲,本身就是救恩之路;此外別無他路;祂是祂父所指定的道路,這完全符合神的完全,也適合罪人的情況;祂是通往恩典之約所有祝福的道路;祂是進入福音教會狀態的正確道路;沒有人能正確地進入基督的教會,除非藉著對祂的信心;祂也是通往天堂的道路:祂自己藉著祂的血進入了天堂,並藉著祂自己為祂的子民開闢了通往天堂的道路:祂補充說,

真理。祂不僅是真實的,而且是真理本身:這可能指祂的位格和品格;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真實而實在的人;作為先知,祂以真理教導神的道路;作為祭司,祂是信實的,也是慈悲的,對任命祂的那位是真實和信實的;作為君王,祂所有的道路和治理都是公義和真實的:祂是福音所有真理的總和與實質;它們都充滿了祂,並以祂為中心;祂是舊約所有預表和影兒、應許和預言的真理;它們都在祂裡面得到成就;祂是真實的道路,與人所設計的一切虛假道路相對。這句話似乎是針對猶太人的一種觀念,即律法是生命的真道,他們將真理局限於律法。他們有一句諺語 F18,說(**תּוֹרָתוֹ וּמֹשֶׁה אֱמֶת**,Torato uMoshe emet),「摩西和他的律法是真理」;他們讓可拉和他的同夥在地獄裡說這話。摩西的律法是真理,這是確定的;但說摩西本人是真理,這表達太過強烈;然而,這與基督非常吻合,恩典和真理是藉著祂而來,與藉著摩西而來的律法相對:但當他們說 F19,(**אֵין אֱמֶת אֶלָּא תּוֹרָה**,ein emet ella Torah),「除了律法,沒有真理」,他們就沒有說真話。他們更真實地說,當回答那個問題(**מָה אֱמֶת**,mah emet),「什麼是真理?」時,他們說祂是永活的神,世界的王 F20,這些特徵與基督非常吻合。

生命:基督是生命、屬靈生命和永恆生命的作者和賜予者;或者祂是生命之道,或者「活的道路」;與律法相對,律法非但不是生命之道,反而是定罪和死亡的職事:祂永遠是,也將永遠是道路;所有在這條路上的人都活著,沒有人會死亡;這是一條通往永生的道路:總結所有這些形容詞,基督是通往永生的真道。作為道路的解釋,祂補充說: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基督是通往父的唯一途徑;沒有人能以絕對神的身份來到神面前,不能憑著行為之約,也不能沒有中保;而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就是基督:祂將祂子民的位格和事奉引介並呈獻給祂的父,並使他們蒙祂悅納。

【第7節】

你們若認識我。基督提到了祂父的家,以及祂自己是通往那裡的路,也是通往父的途徑,祂願意在離開他們之前,更好地向門徒們說明祂自己,祂開頭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是說,更充分、更完全地認識;因為他們知道基督是神的兒子,世界的救主,真正的彌賽亞,這是確定的,儘管他們對祂的位格、能力和職分,不像後來那樣徹底了解:

也就認識我的父了;因為認識父和認識基督是並行的;看見一位的,也就看見另一位;相信一位的,也就相信另一位;認識兩位對永生是必要的;一個人對一位的認識越深,對另一位的認識也越深。門徒們對兩位都有一些認識,但與他們後來所擁有的相比,那是非常微小和模糊的:

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有些人讀作:「從今以後你們將認識祂,並看見祂」;也就是說,在很短的時間內,當聖靈從高天澆灌在你們身上,你們領受了聖靈的恩賜時,你們將對我和我的父有更廣闊的認識。另一些人將其譯為勸勉:「從今以後你們要認識祂」;承認父在我所做的一切事上,相信你們在我裡面,並在我所有的工作中看見父;儘管它們更應被視為一個斷言,宣告他們當時對父有一些認識;「現在你們認識祂,並且」,或者「因為你們已經看見祂」;在我裡面,我是「祂榮耀的光輝,祂本體的真像」。

【第8節】

腓力對祂說,主啊。祂的另一位門徒以恭敬合宜的方式向祂說話,如同多馬之前所做的那樣,稱祂為主,並對祂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他代表他們所有人說話,似乎承認他們對父的無知,並表達了他們渴望看見祂的願望:

將父顯給我們看;他所求的是肉身的看見;如同摩西所渴望的,以及以色列長老在西奈山所看見的神的榮耀;這表示如果能實現,將使他們完全滿足:

我們就知足了;我們將不再因你離開我們而不安;我們將不再懷疑你父的家,以及其中許多的住處;也不再懷疑你,作為通往那裡的道路,以及我們將永遠與你同住在那裡;我們將安然坐下,心滿意足,不再為這事煩惱。

【第9節】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與你們親密交談,藉著我的事奉教導你們,並在你們中間行了這麼多神蹟,這麼長久的時間;參閱 (Hebrews 5:11 Hebrews 5:12);

你還不認識我嗎,腓力?你肯定不會如此無知;你既然用肉眼看見我作為一個人,你就必須知道我是神,藉著我所教導的教義,以及我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神蹟:

人看見了我;不是用肉眼看見,而是用悟性的眼睛看見;看見我裡面神性完全的人:

就是看見了父;看見了父裡面也存在的完全;因為在我裡面所有的,在祂裡面也有,在祂裡面所有的,在我裡面也有:我是祂的真像,擁有與祂相同的本性、屬性與榮耀;所以看見一位的,就是看見另一位:

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這樣的請求是多餘的,並顯露出極大的軟弱和無知。

【第10節】

你不信我在父裡面嗎?這當然是,也必然是,而且應該是你們信心的條款,「我在父裡面」,

父在我裡面;這些詞語表達了父與子本性的同一性;子與父完全平等,因為子在父裡面,如同父在子裡面一樣;也表達了他們之間位格的區別;因為沒有什麼可以恰當地說是在自己裡面。父必須與在祂裡面的子有所區別,子也必須與祂在其中的父有所區別;父與子雖然本性相同,卻不能是同一個位格: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我向你們傳講的教義證明了我所斷言的,我訴諸於它們;因為這些不是憑著我作為人自己說的,

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因此證明我確實是神,與我的父有相同的本性;祂在我裡面,我在祂裡面;因為這些話是除了那在父懷裡的獨生子之外,沒有人能向你們宣告和顯明的;同樣,我作為人所行的工作,也不是憑著自己行的;而是

祂行這些工作:所以這段經文必須這樣理解和補充,基督在此轉向另一個論證,取自祂的工作,證明父在祂裡面,祂在父裡面,這在 (John 14:11) 中有更詳細的闡述。

【第11節】

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等等。相信我這話的真實性;你們可以確信沒有什麼比這更確鑿的了;但如果你們不相信我所說的,那麼就為我所傳講的教義而相信吧,這些教義是任何凡人從未說過的,而且是以這樣的方式和權柄傳講的,是任何凡人從未有過的。有些抄本讀作疑問句,埃塞俄比亞譯本也是如此;拉丁武加大譯本讀作:「你們不信嗎?」

不然,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指祂的神蹟奇事,例如使死人復活,醫治各種疾病,趕逐污鬼;這些都是除了神性位格之外,沒有人能行的。

【第12節】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我的人,等等。祂提到了祂的神蹟作為祂神性的證明,為了安慰門徒在失去祂肉身同在後的失落,祂向他們保證,他們也將行同樣的,甚至更大的工作;因為我們不應將這些話理解為每個信基督的人,每個普通的信徒,而僅僅是指那些真正信祂的使徒,以及他們每一個人:祂對他們說,

我所做的事,他也要做;他將使死人復活,醫治各種疾病,並趕逐污鬼;這些事是基督在最初授予使徒傳福音的使命時,以及在更新和擴大這使命時,賦予他們能力去做的:他們確實這樣做了,不是憑著自己的名,也不是憑著自己的能力,而是憑著基督的名和能力:

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這並非指性質和種類上更大的事,而是指數量更多的事;因為使徒們在漫長的時間和歲月中,不僅在猶太地,而且在全世界傳揚福音;「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各樣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Hebrews 2:4),無論他們走到哪裡:儘管或許這些更大的事是指使徒們所促成的許多歸信事例,這些事例的數量比我們主親自事奉期間的更多:此外,罪人的歸信比任何使死人復活的神蹟都更偉大,因為這包含了所有的神蹟: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死在過犯和罪惡中的罪人被活過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以看見;一個對律法的威脅和福音的迷人聲音充耳不聞的人得以聽見,以至於活過來;一個全身長滿罪惡麻風病的人,藉著羔羊的血得以潔淨;是的,儘管自然界的神蹟是神能力的例證和證明,但罪人的歸信,這是恩典中的神蹟,不僅是神能力的例證,而且是其極大能力的例證:人們更傾向於接受這種解釋,因為它補充了一個理由,

因為我往父那裡去;在我升天之後,聖靈將賜給你們,這不僅使你們能夠行神蹟,作為你們使徒職分和你們所傳教義的證明,而且聖靈將大有能力地伴隨福音,使無數靈魂歸信。

【第13節】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無論是為了傳福音的幫助;還是為了行神蹟奇事以證實福音;還是為了福音的成功;還是為了任何祝福,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他人:

我必成就;祂沒有說祂將在神與他們之間作中保,作父面前的代求者,並為他們代求,運用祂的影響力使事情成就,這已經說了很多,而且祂確實這樣做了;但祂宣告祂將親自成就,這證明了祂的神性,也是祂全能的一個例證:

叫父因兒子得榮耀。這可以指祈求,祈求必須以此為目的,即父因兒子,或在兒子裡面得榮耀,祈求是奉兒子的名發出的,也是為兒子的緣故而發出的;或者指基督應許成就此事;祂在成就此事時,並不尋求自己的榮耀,至少不是單獨尋求;而是尋求祂子民的益處,以及祂天父的榮耀。

【第14節】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這些話與前文大同小異,有些人認為是從旁註中溜入正文的;儘管它們似乎更像是基督重複,以更堅固和確認門徒在這件事上的信心;無論他們奉

我的名,或呼求我的名,祂與父同樣是禱告的對象,或提及我的名,懇求祂的血、義和犧牲的功勞;凡是符合神旨意,為祂榮耀,並為他們真正益處的事,祂都會為他們成就,無論祂是否在他們身邊。

【第15節】

你們若愛我。並非基督懷疑門徒對祂的愛;而是祂從他們的愛推論到他們遵守祂的誡命,既然你們確實愛我;所有重生的人,所有對祂、祂的榮耀、合適性和豐盛有過屬靈看見的人,都愛祂;所有相信祂,並從祂領受的人;所有心中有祂的愛澆灌,享受過與祂相交,並知道祂與他們之間關係的人;這些人愛祂勝過一切,愛祂的一切,以及屬於祂的一切,是真誠的,發自內心的,如同門徒一樣;既然他們聲稱愛祂,也確實愛祂,如同他們應當做的,祂就勸勉他們說:

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基督是祂子民的主,因為祂是他們的創造者和救贖主,因為祂是他們的頭和丈夫,因此祂有權發出祂的命令,並要求遵守這些命令;這些命令是祂「獨有的」,與祂父的命令不同,但並非與之對立或排斥;例如彼此相愛的新命令,以及洗禮和主餐的條例,這些都應當按照基督的吩咐,恆常地、憑信心、並以祂的榮耀為目的來遵守。

【第16節】

我要求父。這裡基督以中保的身份說話,並應許祂的門徒,祂將為他們向父代求;這旨在鼓勵他們奉祂的名祈求他們所需要的,並安慰他們因聽到祂將離開他們的消息而憂愁的心;

父就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這無疑是神性三位一體的一個重要證明;這裡有被祈求的父,以人性的身份祈求的子,以及被祈求的保惠師聖靈;祂是父藉著子有效的代求所賜的禮物,是另一位「保惠師」;與彌賽亞不同,這裡指的是彌賽亞!猶太人稱彌賽亞的一個名字是(**מְנַחֵם**,menachem)F21,「一位安慰者」;耶穌曾是祂門徒的安慰者;現在祂即將離開他們,為了支持他們度過悲傷,祂應許要向父代求,讓父賜給他們另一位保惠師,指的就是聖靈,祂藉著取基督的事物,並向祂的子民顯明;藉著將父和子的愛澆灌在他們心中;藉著向他們開啟並應用福音寶貴的應許;藉著在他們裡面作收養的靈;並藉著與他們同在,作為他們未來榮耀的印記、憑據和保證,來執行祂的工作和職責;基督以此目的應許為祂祈求,

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不僅僅是幾年,像我一樣,而是只要你們活著;並與所有將繼承你們事奉工作的人,以及與教會和所有真正的信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證明了聖徒的最終堅忍。當我們將這些話與前面勸勉遵守基督命令的內容聯繫起來,並將其視為這樣做的鼓勵時,這使我們想起拉比以利以謝·本·雅各的一句話 F23;

【第17節】

就是真理的聖靈,世人不能接受祂,等等。這些話解釋了保惠師是指誰,「就是真理的聖靈」;神的真靈,真理聖經的口述者,祂引導人進入福音的真理,堅固他們在其中,並賜予他們在人前承認和宣認真理的膽量和自由:

世人不能接受祂;世人,那些像他們來到世上時一樣,屬肉體和屬血氣的人,既不能接受聖靈,也不能接受聖靈的事物,即福音的真理和教義;他們既不能將它們領會到他們的悟性中,也不能領會到他們的情感中;事實上,因為他們不能理解它們,所以他們不愛它們,反而輕視和憎恨它們:

因為世人看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世人,以及世上的人,既不能用肉眼看見祂,因為祂是「靈」;也不能用悟性認識祂,因為祂是「真理的聖靈」,他們因缺乏屬靈的辨別力而對此一無所知。

你們卻認識祂;作為光照、重生和歸信的靈:

因祂常與你們同在;祂是你們心中的居民,祂已在你們裡面安家,作為祂的殿:

也要在你們裡面;當我離開你們之後,祂將作為保惠師在你們裡面;並作為真理的聖靈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真理,支持你們,幫助你們傳講真理,並使你們能夠為真理作忠實而榮耀的見證。

【第18節】

我必不撇下你們為孤兒。希臘文是「孤兒」或「無父的」。基督與祂的子民有父子的關係,他們是祂的兒女,祂屬靈的後裔;因此門徒可能擔心,既然基督要離開他們,他們將被撇下如同沒有父親的兒女,處於非常荒涼和無助的境地:為了支持他們對這些恐懼,基督應許祂不會這樣撇下他們,至少不會太久:

我必到你們這裡來;在很短的時間內,祂確實這樣做了;因為第三天祂從死裡復活,並向他們顯現,這使他們充滿了極大的喜樂。同樣在猶太人中,當他們的拉比和智者因死亡而被帶走時,門徒和世人也被視為孤兒。拉比阿巴 F24,以及有時其他人,談到拉比西緬·本·約哈伊時說,

【第19節】

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世人現在用肉眼看見我,這就是他們對我所有的看見;他們很快就會失去這種看見;他們將不再看見我,直到我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審判世界的時候;那時,各眼都要看見我:

你們卻看見我;你們現在看見我,在我復活之後也將看見我,如同他們所做的;因為那時祂顯現活著,並與他們交談了四十天;當祂升天,坐在神的右邊時,他們憑信心看見祂戴著榮耀和尊貴的冠冕;當祂第二次降臨,接他們到祂自己那裡進入榮耀時,他們將看見祂的本相。

【腳註】
F15 Zohar in Deut. fol. 113. 1. 《光輝之書》申命記篇,第113頁第1欄。
F16 Praefat ad Sepher Raziel, fol. 2. 1. Nishmat Chayim, fol. 26. 2. & 27. 1. 《拉結之書》序言,第2頁第1欄。《生命之靈》第26頁第2欄及第27頁第1欄。
F17 T. Bab. Bava Bathra, fol. 75. 1. Nishmat Chayim, fol. 32. 2. Midrash Tillim in Galatin. l. 12. c. 6.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75頁第1欄。《生命之靈》第32頁第2欄。加拉提努斯《詩篇米大示》第12卷第6章。
F18 T. Bab. Bava Bathra. fol. 74. 1. Bemidbar Rabba, fol. 223. 2.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74頁第1欄。《民數記拉巴》第223頁第2欄。
F19 Hieros. Roshhashanah, fol. 59. 1. Praefat. Echa Rabbati, fol. 36. 2. 《耶路撒冷他勒目》新年篇,第59頁第1欄。《哀歌拉巴》序言,第36頁第2欄。
F20 Ib. Sanhedrin, fol. 18. 1. 同上,《公會篇》,第18頁第1欄。
F21 T. Hieros. Beracot, fol. 5. 1. T. Bab. Sanhedrin, fol. 98. 2. Echa Rabbati, fol. 50. 2.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5頁第1欄。《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8頁第2欄。《哀歌拉巴》第50頁第2欄。
F23 Pirke Abot, c. 4. sect. 11. 《父輩箴言》第四章第11節。
F24 Zohar in Num fol. 96. 3. & in Lev. fol. 42. 3. & in Exod. fol. 10. 3. & 28. 3.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96頁第3欄;利未記篇,第42頁第3欄;出埃及記篇,第10頁第3欄及第28頁第3欄。
F25 Midrash Hannealam in Zohar in Gen. fol. 65. 4.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中《隱藏的米大示》,第65頁第4欄。

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基督活著,作為神,作為人,也作為中保。作為神,他活著與父同樣的生命,分享相同的本性,擁有相同的完全;他從亙古就活著,也將活到永恆。作為人,他先過著隱秘的生活,然後是公開的生活,伴隨著卑微、羞辱、憂傷和苦難;他的生命充滿了對神的虔誠和敬拜,以及對人的身體和靈魂的益處;他活著完全順服神的律法,最終為他的百姓承擔了律法的刑罰;他的生命曾一度被奪去,然後又被他自己取回;現在,作為人,他活著,並且活到永永遠遠。作為中保,他的生命來自父,依賴於父,父從亙古就設立他擔任中保職分;作為中保,他將活到永恆,為要看見他靈魂的勞苦,他受苦的果實,為他的百姓代求,並掌權直到所有仇敵都成為他的腳凳。而他的百姓「也要活著」,這不應理解為他的門徒在他死時免於與他一同死去;因為若是如此,就應該說:「因為我死,你們也要活著。」也不是指他們在世上自然生命的延續;因為聖徒不會永遠活在這裡;他們也不渴望如此,這也不合適;死亡對他們有益;這是他們的福氣。儘管這些話可以理解為他們在復活後將要活的身體生命;因為他們雖然死了,卻要再次活著,永不再死;他們不僅要與基督一同活著並作王一千年,而且要活到永恆。他們現在也活著屬靈的生命;一個來自基督的恩典和聖潔的生命;一個對他的信心生命,有時也與他相交,並渴望為他的榮耀而活;將來他們要與父、子、聖靈一同活著一個永恆的完全和喜樂的生命,直到永遠。現在,基督的生命與他百姓的生命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一個依賴於另一個,並由另一個確保:「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信徒的屬靈生命來自基督,並由他維繫;頭裡有的,肢體裡也有;是的,與其說他們活著,不如說基督活在他們裡面,因此他們的生命永不會失喪;它與基督一同被捆綁在生命之束中,並與他一同安全地隱藏在神裡面,因此超出了人與魔鬼的觸及範圍。聖徒死後在復活早晨的身體生命,源於基督的生命,並由其確保:他從死裡復活是他們復活的模式和保證;他承諾要使他們從死裡復活,並且他會這樣做;正如他已死的身體被復活並活著一樣,他們的身體也必如此;他們的身體和靈魂都與基督聯合;憑藉這種聯合,死亡不能也無法解除,他們將被復活並再次活著。他們在基督裡,即使他們死了;因為他們是「在基督裡死了的人」,他們將「首先復活」。他們的永恆生命在基督手中,當那真神和他們的永恆生命顯現時,他們將與他一同在榮耀中顯現。

【第20節】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他們將要知道的事,或知識的對象是:

我是在我父裡面;在他懷裡,與他聯合,分享相同的本性、完全和榮耀,並與他同等:

你們在我裡面;他們與他聯合,如同枝子在葡萄樹上,如同肢體在頭上,以及他們如何在基督裡蒙愛、在基督裡蒙揀選、在基督裡稱義、與他一同復活、並在基督裡一同坐在天上:

我在你們裡面;在他們心中成形,活在他們裡面,住在他們裡面,如同在他的殿中,並以恩典和榮耀充滿他們。所應許的這些事的知識,旨在更清晰、更明確地認識它們;其中一些已經被認識,但不如將來那樣完全;這並不意味著父與基督之間,以及基督與他百姓之間的這些聯合將在那時才開始;因為父與子之間的聯合如同他們自身一樣是永恆的;所以基督與他百姓之間的聯合,作為他們的頭和代表,早在他在亙古被賦予中保職分並為他們作保時就已存在;這些是他在有效呼召中在他們裡面、他們在他裡面的基礎;這也不表示它們將開始被認識;只是它們將以更完全的方式被認識:這將發生的時間是「到那日」:這意味著他將「再次活在」身體裡,從死裡復活,那時他將帶著能力被宣告為神的兒子,那時將顯明他與父有相同的能力,藉著使自己從死裡復活,那時他將作為一個代表他們的公共元首復活,為他們的稱義,他們將看見自己在基督裡被稱義和釋放;或者是指「五旬節」那日,那時他應許要為之祈求的「真理的靈」將以非凡的方式降臨在他們身上,引導他們認識這些事;或者是指末日,復活的早晨,那時憑藉與基督的聯合,聖徒將與他一同復活並「永遠活著」,並將完全認識這些不同的聯合;參閱 (約翰福音 17:21, 17:23, 17:24)。

【第21節】

人若有我的命令,又遵守了,這人就是愛我的。這人不僅僅是在聖經中有外在的啟示;而是藉著神的靈的手,將命令寫在他的心上,並在他從神領受的恩典和力量的影響下遵守這些命令:

這人就是愛我的:其他人或許會談論愛基督,但這人才是真正愛他的人;因為他遵守基督的命令,證明並顯明他愛他,不僅在言語上,而且在行為和真理上:為了鼓勵人愛和順服,基督補充說:

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這並不是說愛是父愛他百姓的原因、條件或動機;也不是說父對他們的愛始於他們開始愛基督之時;而是這句話表示父對這樣的人將有更進一步、更偉大的愛的顯現,並表明對子的愛和順服是多麼蒙父喜悅:

我也要愛他;這也應以同樣的方式理解;基督並非在人開始愛他、順服他時才開始愛他們;他們的愛和順服源於他對他們的愛;他對他們的愛是從亙古就有的:但這句話表示他對他們愛的更清晰的啟示,這愛是超乎知識的;以及他對他們情感的一些新的標記和憑證;這在下一句中得到解釋:

並且要向他顯現;不是以可見的方式,也不是以身體的形式,如同他復活後向門徒顯現那樣;而是以屬靈的方式,如同他在聖禮中向他的百姓顯明自己,並賜予他們與他相交的恩惠,他們看見他的榮美、他的豐盛、他的恩典和公義、他的能力和他的榮耀。

【第22節】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這是利百烏猶大,又名達太,就是使徒猶大,他寫了以他名字命名的書信;這裡說「不是加略人猶大」,是為了區別他與那賣主的人。他提出的問題是:「主啊,」

這是怎麼回事呢?(**τί γέγονεν**,ti gegonen,發生了什麼事),這與他勒目學者所用的**אד ים**(ad yam)、**יה ים**(yah yam)或**ומה**(wama)「你說這是什麼意思」相符;這是什麼意思?怎麼可能?或者原因是什麼,

你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這問題的產生,要麼是因為猶大不明白基督所說的話,以為他指的是他死後將顯現的幽靈或異象,只對門徒可見,而不對其他人可見;他想知道這怎麼可能;要麼是因為猶大和其餘使徒對彌賽亞建立屬世國度的民族偏見,他們認為這國度的榮耀將對全世界可見;因此他驚訝於基督只對少數人顯現自己;要麼是出於他真誠的願望,希望基督的榮耀不只局限於少數人;而是希望全世界都能看見並充滿這榮耀:或者更可能是出於他的謙遜,以及他對自己和其餘使徒不配得到基督如此特殊顯現的自覺,因為他們並不比其他人更配得:他帶著驚訝和詫異提出這個問題;並且似乎無法給出或想到這種做法的任何其他原因,除了基督那令人驚訝的恩典、他白白的恩惠和至高無上的旨意。

【第23節】

耶穌回答說。這個回答和這些話是為了進一步證實和解釋前面所說的: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他的「道」不是指他的教義,而是指他的命令;與他的誡命相同 (約翰福音 14:21),他曾說過、吩咐過、命令過要遵守的,並且那些真正愛他的人會遵守,這是出於愛他的原則,並以他的榮耀為目標:為了鼓勵這樣的人,他像之前一樣說:

我父也必愛他;這不應理解為父在他心中的愛,這愛不是在時間中產生的,而是從亙古就在他裡面;也不是指父對他百姓的首次顯現,而是指父對他們更偉大的顯現,以及他們心中對這愛更敏銳的感受,以及這愛所帶來的其他更高層次的果效;例如更豐盛的恩典、在此世與他更深的相交,以及將來永恆的尊榮和榮耀:

我們也要到他那裡去;我現在要離開,我的父我要去到他那裡,以及我應許要為之祈求的聖靈,保惠師:因此,這證明了神性中有多個位格,是三位一體,不多不少正好三位;因為從上下文無法推斷出更多或更少;也證明了他們各自的位格性,否則就不能恰當地說「我們」每一位「都要到他那裡去」;不是在空間上和可見地,而是在屬靈上,藉著賜予我們恩典和安慰的同在,這種同在的持續性在下一句中得到應許:

與他同住;這表示居住;因為聖徒是永生神,父、子、聖靈的居所或殿;以及他們在其中居住的恆久和永續性,不像過路人,而是永遠,儘管信徒可能不總是能察覺到這一點;這是神恩典和謙卑的奇妙例證,竟然願意與有罪的人住在地上;這比地上最有權勢的君王住在一個貧窮卑微的小屋裡,與他最卑微的臣民同住,還要偉大得多。

【第24節】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這些話可能既指那些外在的宗教信徒,他們雖然缺乏對基督的真愛,卻在外表上遵守他的命令和誡命;然而,由於這並非源於對他的愛,而只是為了被人看見,或為自己獲得生命,所以可以說他們沒有遵守他的道或命令,因為他們沒有正確地遵守;也指世俗之人,他們既不愛基督,也不理會他的任何命令或聖禮:這些話可以被視為包含一個理由或論證,證明基督向他的門徒顯現而不向世人顯現的行為是正當的;正如接下來的話解釋了為什麼父如此看重那些遵守基督之道的人,並來到他們那裡與他們同住:

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也就是說,這不僅是我的,也是我父的:這不是我作為人所說的;這不是我自己設計的方案;這不是來自地上,而是來自天上;我父與這道有關,因此他看重那些聽從、接受並遵守這道的人:他這樣說,部分是為了讓他的門徒更看重並留意他的道、他的真理和他的命令;並揭露和加重那些輕視和拒絕它們的人的罪,因為這不僅僅是對他的輕蔑,也是對他父的輕蔑。

【第25節】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關於他的父,以及他父的家,以及通往兩者的道路;關於他在父裡面,以及父在他裡面;關於遵守他的命令,以及隨之而來的益處和福分:

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這強烈暗示他不久將不再與他們同在;並且在他與他們同在的時候,他渴望以簡潔扼要的方式向他們說出他們所能承受的事,這些事對他們將來會有用處和教導。

【第26節】

但保惠師,就是聖靈。之前已經提過 (約翰福音 14:16),基督應許要為他們祈求父,使聖靈賜給他們。這裡和那裡所用的詞,都指「辯護者」,在 (約翰一書 2:1) 中也是這樣翻譯的,指一位在君王和王子面前為他人辯護和維護事業的擁護者;猶太學者 F26 也使用**פְּרַקְלִיט**(parakletov,辯護者)這個詞,與這裡的**παράκλητος**(paraklētos)相同,並給出這個含義:這與神的靈的工作和職責非常吻合,他應許使徒們在他們為基督的緣故被帶到君王和官長面前時,在他們裡面並為他們說話;他將徹底為基督和他們的事業辯護,以致使世人確信罪、公義和審判;他為個別信徒向萬王之王禱告時,扮演代求者或辯護者的角色:但由於它也指「安慰者」,而且這與使徒們當時的狀況相符,如前所述;因此在這裡保留這個含義可能最為恰當,他被解釋為聖靈;這比之前對他的描述更清晰明確,非常清楚地指出了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他在本質上與父和子一樣聖潔,並且是所有聖徒聖潔的作者:

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的差遣在這裡歸因於父,但並不排除子,子也被說成差遣他 (約翰福音 15:26) (16:7),在這裡提及可能不太恰當,因為他談到聖靈是「因我的名」被差遣;也就是說,應他的請求,藉著他的中保和代求,代替他,扮演同樣的辯護者或安慰者的角色,並為他的名得榮耀:這種差遣的行為並不意味著任何空間上的移動,這與無限和無所不在的靈不符;也不意味著他次於其他兩位格,因為那被基督和奉他的名差遣的,也是差遣基督的;而是表示父、子、聖靈在這件事上的共同同意和協定:

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這是聖靈的本職工作,教導、解釋和闡明基督對他們所說的一切事;使他們更容易理解;教導他們一切得救所需,以及他們需要知道的一切,以便他們可以教導他人:

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這些話因他們的不專心或不理解而從他們心中溜走,被他們遺忘了。這解釋了為什麼福音書作者在基督死後數年,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且未經彼此商議,卻能將基督的生平、事蹟、言論和講道,連同所有細微的細節,記錄下來。

【第27節】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基督即將死去並離開他的門徒,他立下遺囑,並將他所能留給他們最好的遺產——平安——賜給他們:

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他將和平的福音留給他們,讓他們向全世界傳講;這是藉著他的血所成就的和平的宣告和發布;是使人心與神和基督、與基督的真理、命令和百姓和好的方法;是緩解和賜予困苦心靈平安的方法;並且指明了通往永恆平安的道路:正如基督使他的門徒彼此和睦,他也讓他們在平安中;並命令他們彼此維持平安:但這裡主要指的似乎是與神的平安,基督是這平安的唯一創始者;他在和平的議會和聖約中被指定來成就這平安;他為此道成肉身,並藉著他的受苦和死亡成就了這平安;當他來到世上時,天使宣告了這平安,當他離開世上時,他將這平安留給並賜給他的門徒:或者是指隨之而來的良心平安,這平安源於基督寶血的灑落,源於藉著信心對他在稱義的義中有份的安慰性看見,並在信心中享受,通常是在聖禮的使用中。「留下」意味著基督即將離開他的門徒,但不會讓他們孤單無助;他留下一個保惠師給他們,並將平安作為他最後的遺產賜給他們:「賜予」表明這平安不是人憑任何行為所能獲得的,而是基督純粹的白白恩典的禮物;而且這平安作為他的遺產被賜予,是不可撤銷的;因為這裡暗指人在臨終時立遺囑或遺命: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猶太人之間祝願平安、健康和興盛的習俗;但基督並沒有說「願你們平安」;這在他們當中是更常見的問候語,他們在相遇時使用,而不是在分別時使用;特別是我們沒有任何垂死之人向親友告別時使用這裡這種形式的例子。確實必須承認,「賜予平安」這個短語在他們那裡與問候或祝願健康和興盛是相同的。以下是他們的一些規則作為例子:

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基督所賜的平安是真實、堅固、實質的;世人、世俗之人事物所賜的平安是虛假的;當他們喊著「平安、平安」時,「毀滅忽然來到」:世俗的平安充其量只是外在的,但基督所賜的平安是內在的;世俗所提供的平安是轉瞬即逝、不穩定、短暫的,但基督的平安是持久永恆的;世俗的平安無法在世上的患難中支持人,但基督所賜的平安卻能使他的百姓歡樂地度過今生所有的困難和考驗:這些平安不僅種類不同,賜予的方式也不同,賜予的對象也不同;世人只在言語上賜予平安,基督則在行動上;世人虛情假意地賜予,基督則真心實意地賜予;世人為自己的利益賜予,基督則為他百姓的緣故;世人將平安賜給世俗之人,賜給不敬虔之人,卻不賜給敬虔之人,因為世人恨惡他們;基督則賜給他的聖徒,地上最優秀的人。因此基督說: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不要因我離開你們而憂愁,因為我將這樣的平安留給你們:

也不要膽怯:不要懼怕你們可能面臨的危險,以及你們可能經歷的患難;因為在所有這些患難中,「在基督裡你們有平安」(約翰福音 16:33)。

【第28節】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過。基督不僅告訴他的門徒他將在短時間內離開他們,而且還說他將再次回到他們身邊,以他的同在安慰他們,並接他們到他自己那裡,永遠與他在他父的家中:他再次暗示這一點:

我去,還要回到你們這裡來;所以他們沒有那麼多理由憂愁和懼怕,像他們那樣:如果他只告訴他們他要離開,而沒有暗示他會再來,他們大可以不安;使徒保羅的朋友們在他離開時如此悲傷,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曾向他們表示他們將再也見不到他的面;但基督向他的門徒保證,在短時間內他們將再次見到他,這將給他們帶來無比的喜樂和安慰:

你們若愛我,他補充說,

就必歡喜;並非門徒不真正愛基督,他們因失去他肉身同在而擔憂正是愛的證明;他們的愛他並非不知,他也不是質疑他們的愛,只是糾正它,或者說使用方法來增強它,使它正確地流露,在適當的渠道中運行;他們愛他,因此不願與他分離,但這並非對他愛的純粹表達,這顯示出對自己過多的關注,而非對所愛對象的關注;然而,如果他們正確地思考,既然他的離去對他更有利,他們就應該更願意接受,並為此歡喜;這將顯示出對他純粹的愛和無偏的感情:我們的主給出了兩個理由,說明他們為何應該為他的離去而歡喜;一個是:

我說,我往父那裡去;他不僅是他的父,也是他們的父;他將坐在父的右邊,這是任何受造物從未有過的榮譽;在那裡他將被榮耀和高舉,超越一切受造物;此外,他的榮耀將確保並帶來他們的榮耀;正如他活在榮耀中一樣確定,他們也必如此;是的,他們將立即在他裡面,作為他們的頭和代表,坐在天上的地方,因此他們有充分的理由為他的離去而歡喜:另一個是:

因為父是比我大的:這並非指神性,神性是他們兩者所共有的,在這方面他們是一體的;子與父是平等的,擁有相同的本質、完全和榮耀:也不是指位格,子與父一樣是神聖的位格,儘管一個通常被稱為第一位格,另一個被稱為第二位格;然而這種優先次序並非本質上的,因為兩者的本質相同;也不是時間上的,因為一個並非先於另一個存在;也不是因果關係上的,因為父並非子存在的因;也不是尊嚴上的,因為一個沒有任何另一個所缺乏的卓越之處;而是指秩序和運作方式:這些話應理解為,要麼是關於他的人性,他藉著人性往父那裡去,這人性是父為他預備的,並由父加強和支持,在這人性中他比天使微小一點,因此在這人性中他必然次於他的父;要麼是關於他作為中保的職分,在這職分中他是父的僕人,由父設立和差遣,在父之下行事,並順服父,現在他正回去交待他的工作和服事;或者更可能是關於他目前的狀態,這是一種降卑的狀態:他經歷了許多憂傷和痛苦,面臨許多仇敵,即將遭受咒詛的死亡;而他的父則處於最完美的幸福和榮耀中,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更大」。也就是說,比他更蒙福和榮耀;因為這不是本質或位格的比較,而是狀態和境況的比較:現在他正往父那裡去,要與父分享相同的幸福和榮耀,與父一同得榮耀,就是他創世以前與父同有的榮耀;因此,為此緣故,他的門徒應該歡喜,而不應悲傷。

【第29節】

現在我事先告訴你們,在事情還沒有成就以前。這是他真正神性的有力證明,因為除了無所不知的神,沒有人能預先告知尚未發生的事;這是他獨有的特徵,將他與外邦人的神區分開來;參閱 (以賽亞書 41:22, 41:23) (45:21) (以賽亞書 46:9, 46:10);

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也就是說,當他離開他們,回到他父那裡時,他們就可以相信他確實是神,是神的兒子,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並且他那時已在榮耀中,在神的右邊。

【第30節】

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了。這指的是在他死前;因為在他復活後,他與他們談論了許多關於神國的事;被他們看見並與他們交談了四十天之久;他說不多,主要是接下來兩章所傳達的內容: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讓他們知道他離去的時刻近了,並促使他們更專心聽他所說的話;因為他們不能指望再聽他講很久,或從他那裡聽到更多;他將有其他事情要忙;

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這裡「這世界的王」指的是魔鬼;關於他為何被稱為世界的王,(參見吉爾對約翰福音 12:31 的注釋);基督選擇使用這種迂迴的說法,而不是直接說撒旦或魔鬼來了,部分是為了指出他有一個多麼強大的對手,他即將與之交戰,部分是為了讓他的門徒知道他們將從世界那裡得到什麼,即仇恨和迫害;因為撒旦是世界的王,對世人的心靈有如此強大的影響力。當說他「將到」時,應理解為他來到基督那裡,儘管沒有明說,而且是帶著與他作為盜賊的本性相符的意圖,即殺害和毀滅;這不僅僅是指他藉著猶大而來,猶大已經被他進入,他已將出賣基督的念頭放入猶大心中;也不是指藉著武裝士兵,他們將陪同他逮捕基督;也不是指藉著祭司長、官長和猶太百姓,他們將異口同聲地喊著:「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也不僅僅是指他藉著他的天使,他的執政者和掌權者,以不同的方式來實現他的目的,無形地來到;而是指他本人親自、可見地來到:正如他曾在曠野中可見地向基督顯現,試探他,然後暫時離開他;所以這個時機或機會來臨時,他抓住它,在客西馬尼園中可見地向他顯現,在那裡他們之間發生了一場激烈的痛苦和爭戰;他在這場衝突中取得了什麼成功,接下來將提到:

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或者有些抄本讀作「在我裡面找不到什麼」;或者另一些抄本讀作「在我裡面沒有什麼可找的」;基督裡面沒有罪,這除了他之外,沒有人能說。猶太人說 F5,撒母耳(他們指的是魔鬼)與雅各摔跤時,**שלא מצא בו עון**(shelo matza bo avon),「在他裡面找不到任何他所犯的罪孽」;但這只適用於雅各的預表:因為儘管他的使者努力尋找,卻在他裡面找不到任何罪;儘管他身上有罪,但他裡面沒有罪;他百姓的罪歸算在他身上,但他裡面沒有固有的罪;因此,儘管彌賽亞被「剪除」,根據 (但以理書 9:26),「卻不是為自己」;七十士譯本將其翻譯為**καὶ κρίμα οὐκ ἔστιν ἐν αὐτῷ**(kai krima ouk estin en autō),「但他裡面沒有審判」或「定罪」,即沒有定罪的理由;這與這裡所說的相符:儘管控告者試圖在他身上找到什麼來控告他,卻一無所獲;確實提出了一些藉口和指控,但都無法成立,以至於審判官自己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約翰福音 18:38):所以魔鬼對他沒有權柄,沒有合法的權柄,也沒有任何權柄,除非是得到允許的,而且魔鬼確實沒有勝過他;因為儘管根據彌賽亞的第一個預言,撒旦傷了基督的腳跟;但基督卻傷了撒旦的頭,毀滅了他和他的作為,剝奪了他和他的執政者和掌權者;由此可見,基督的死並非由於他自己的任何罪,因為他沒有罪,也無法在他裡面找到任何罪;也不是由於魔鬼對他有優越的權柄;他順服死亡,並非出於撒旦對他的權柄,他順從所有導致死亡的環境,也並非出於對撒旦的懼怕,而是出於對他父的愛和對他命令的順服;這從下一節經文可以清楚看出。

【第31節】

但要叫世人知道。不是指邪惡和不信的世人,而是指神所揀選的世人,那些被帶到相信基督的人:

我愛父;基督必然愛父,因為他與父有相同的本性和本質,並與父有父子的關係;他愛父所愛的一切,並贊同父關於他自己和他百姓救恩的一切旨意、籌劃和決定;因此他自願為他們捨命:

【腳註】
F26 Maimon. & Bartenora in Pirke Abot, c. 4. sect. 11. 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阿伯特箴言集》第四章第11節。
F1 T. Bab. Beracot, fol. 6.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6頁第2欄。
F2 T. Bab. Gittin, fol. 62. 1. Maimon. Obede Cochabim, c. 10. sect. 5. 《巴比倫他勒目》離婚書篇,第62頁第1欄。邁蒙尼德《偶像崇拜者》第10章第5節。
F3 Maimon. Talmud Tora, c. 5. sect. 5. 邁蒙尼德《妥拉他勒目》第5章第5節。
F4 T. Bab. Gittin, fol. 62. 1. Maimon. Hilch. Melacim. c. 10. sect. 12. 《巴比倫他勒目》離婚書篇,第62頁第1欄。邁蒙尼德《君王律法》第10章第12節。
F5 Tzeror Hammor, fol. 44. 2. 《香料束》第44頁第2欄。
【第31節】

**正如父所吩咐我的,我就照樣行**:正如兒子順從父親,基督在凡事上都順從他天父的命令,包括傳揚福音、遵守律法、以及受死。所有這些,他都照著父所吩咐他的去行和受苦,這是他作為人與中保的身份。為了充分顯明他何等愛他的父,並在父一切恩典的設計上與父完全一致;他的旨意何等順服父的旨意,以及他對父所說或所吩咐的一切何等尊重;他對門徒說:

**起來,我們走吧**:這並非指離開逾越節筵席或晚餐,因為逾越節尚未到,主的晚餐也尚未設立。這也不是為了前往橄欖山或客西馬尼園,在那裡猶大和他的武裝人員將會遇見他並捉拿他,這是一般普遍的看法。而是指離開伯大尼,他和門徒當時所在的地方,以便前往耶路撒冷守逾越節,設立主的晚餐,然後將自己交給仇敵,為他百姓的罪而死。因為在這一節與接下來幾章的講道之間,主的晚餐已經舉行。當基督提到他將在他父的國裡與門徒一同喝新酒時,他非常恰當地開始了關於葡萄樹和枝子的講論,這正是下一章的開頭。這個短語是猶太人的用法;拉比約瑟和拉比希亞坐著時,彼此說:「**קוּמוּ וְנֵלֵךְ מִכָּאן**(kumu venelach mikan,起來,我們走吧)」F6。

【腳註】
F6 Zohar in Exod. fol. 74. 1.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74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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