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翰福音

第十三章
【第1節】

逾越節筵席前,耶穌知道他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上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這筵席是為記念以色列人出埃及而設立的,也是基督的顯著預表。這次逾越節是基督極其渴望的,因為這是他最後一次逾越節,他將藉著為他的百姓捨命,來表達他對他們的偉大之愛,正如這裡所提及的。波斯譯本讀作,這是在逾越節前兩天,在伯大尼,西門長大痲瘋的家裡,發生了本章所記載的事;參(太26:2,太26:6)。

耶穌知道他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基督的死在這裡被稱為「離世」,這是猶太人常用來表達死亡的說法;(參腓1:23的吉爾注釋)。摩西也曾用過類似的說法,據說F16,世上所唱的第四首歌就是他唱的,

他既然愛世上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他所愛的對象,首先藉著他們是他「自己的人」來描述;這裡所指的,不是所有人類,他們是藉著創造而屬於他的;也不是猶太人,他們是按肉體而言他的同胞;也不是單單十二使徒,他們是他所揀選的;而是所有神的選民,他們是藉著他的揀選、父將他們賜給他、他用自己的血買贖他們、以及他藉著恩典有效呼召他們,而成為他自己的人。這些人也藉著他們的處境和狀況來描述:「世上屬自己的人」;這不是為了將他們與在天上的聖徒區分開來,也不是為了表達他們未重生前的狀態,而是他們在現今這個虛妄邪惡世界中的處境,這並不妨礙基督對他們的愛;因為雖然他們在世上帶著罪和死的身體,容易受到許多誘惑和試探,並捲入世界的麻煩,暴露在世界的仇恨之下,但他們是,也將永遠是基督的愛和關懷的對象。他對他們的愛,既表達在過去,也表達在將來:「既然愛」他們;他從永恆就愛他們,帶著喜悅和歡樂的愛,他很早就藉著將他們的位格與自己結合,承擔他們的事業,負責他們的位格,並關心他們的恩典和榮耀,並在時間中取了他們的人性,來表達這愛;而做了這一切之後,「就愛他們到底」:他藉著為他們捨命來表達這愛;並繼續藉著在天上為他們代求,供應他們一切恩典,並保守他們不致最終和完全的墮落來表達這愛;他最終將引導他們進入他的國度和榮耀,那時他們將永遠與他同在;因此 **εἰς τέλος**(eis telos,到底)的意思是,並在(路18:5)中譯作「常常」,在《七十士譯本》的(詩9:6,詩9:18,詩44:23)中對應希伯來文 **נֶצַח**(netzach,永遠),在此處的衣索比亞譯本中也譯作「永遠」。

【第2節】

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出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吃晚飯的時候。或者更確切地說,「晚飯的時候」,或「正是晚飯時間」,因為晚飯還沒有結束;不是逾越節晚餐,也不是主的晚餐,而是在伯大尼西門家裡的晚餐,在逾越節前兩天。本章通篇沒有提及逾越節晚餐,也沒有提及任何逾越節的儀式:主為門徒洗腳是主獨特的行動,與猶太人在那時的任何習俗都沒有關係;他們在逾越節也從未有為吃逾越節的人洗腳的習慣;在他們的任何著作中,都沒有這種習俗的絲毫痕跡:此外,(約13:1)中明確說,這是在「逾越節筵席前」;與(太26:2,太26:6)比較,可知是在逾越節前兩天;猶大在這次晚餐後,被首次煽動去做他所做的事,這似乎需要足夠的時間。當這次晚餐結束,猶大拿了餅,並被吩咐快去做他所做的事時,逾越節筵席尚未到來,這從門徒對基督這些話的理解中顯而易見,他們以為基督吩咐他去準備筵席所需之物(約13:29),這只能理解為即將到來的逾越節筵席,為此需要準備許多東西;此外,撒但進入猶大心裡,將出賣主的意思放在他心裡,以及他與大祭司約定以某個數目出賣主,這些事都發生在逾越節晚餐之前,這從(路22:1,路22:3,路22:4,路22:7)中清楚可見。也不合理地認為,猶大可以在晚餐後當晚與大祭司、聖殿守衛官和所有公會成員(大公會)會面,他們不可能聚集在一起;因為根據逾越節的律法,每個家長都必須與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即使可以這樣假設,這次約定與執行之間似乎也有一段時間,猶大在此期間尋找合適的機會(太26:16)。也不能認為在晚餐與基督被出賣的夜晚之間,有足夠的時間讓他做完所有事情,例如與大祭司約定,制定逮捕基督的計劃,並為此召集如此多的人。此外,可以肯定的是,基督和他的門徒從他吃晚餐的地方起身,去了別處(約14:31),這不能很好地理解為除了他從伯大尼去耶路撒冷之外的任何其他離開,而不是他從耶路撒冷去客西馬尼園,後者被視為一件獨立的事情(約18:1)。最後,本章沒有絲毫提及設立主的晚餐,而其他所有福音書作者在記載主最後的逾越節時都提到了這一點。讀者可以查閱萊特富特博士對(太26:6)的注釋,以更充分地確信這一點。

魔鬼已將出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撒但為其目的所影響和作用的人是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這西門是法利賽人西門,還是基督和門徒所在之家的長大痲瘋的西門,或者他是誰,並不確定:如果我們有任何理由認為他可能是製革匠西門,或者他或他父親是製革匠,我會冒險在(太10:4,太27:5)中關於猶大別名加略人(Iscariot)的猜測上再加一個猜測,即它可能來自 **אִסְקוֹרְטְיָא**(Iscortia),意為「製革匠的外套」:因為《他勒目》F17中如此說,

【第3節】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

這些話表達了基督作為中保對自己偉大和尊嚴的認識:

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所有蒙揀選的人,所有恩典和榮耀的福分都為他們預備,以及對所有其他人事物的主權和權柄,使它們都服從於他的目的:

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作為人,他的使命和差遣來自神;他不是憑自己來的,而是神差遣了他:

又要歸到神那裡去;或者說,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要歸到神那裡去,坐在神的右邊,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並使天使、執政的、有權能的都服從他;這既顯示了他在父那裡受到的高度尊重,以及他作為中保的崇高地位,也極大地闡明了他奇妙的謙卑,在看見、感受並考慮到這一切時,他竟然屈尊為門徒洗腳;接下來的經文將對此進行記載。

【第4節】

就從席上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就從席上起來。在宴席進行中,這無疑是相當重要的,他的心思專注於別的事情;做他父的旨意是他的食物和飲料,他起身讓門徒坐著吃完飯;當他們為倒在他頭上的香膏浪費而抱怨,並為此充滿憤怒時,他們所有人都如此,參(太26:8);他卻起身為他們洗腳;這是何等驚人的忍耐和謙卑!

脫了衣服;不是脫掉所有衣服,只是脫掉外衣,以便更好地完成他將要做的事;這象徵著他暫時放下他作為神兒子的榮耀和尊嚴,並以僕人的形像出現。

拿一條手巾;或「細麻布」,**λεντίον**(lention),與《耶路撒冷他勒目》F18中的 **לונטין**(luntin)相同:

束腰;用手巾或細麻布束腰,這既可作腰帶,又可在為門徒洗腳後用來擦拭。這是一種僕人的裝束;僕人通常束著細麻布站在主人腳邊F19;這表明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第5節】

隨後把水倒在盆裡,開始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隨後把水倒在盆裡。這也是僕人的工作,是僕人應當做的;參(約2:5-7)。猶太人稱洗腳盆為 **עֲרֵבַת רַגְלַיִם**(arebat raglayim),他們的拉比規定其容量為「從兩羅格到九卡布」F20;而不是「從兩羅格到十卡布」,如萊特富特博士對所引經文的翻譯。一「卡布」約等於我們的一夸脫,一「羅格」是「卡布」的四分之一。

開始洗門徒的腳。猶太人在逾越節、私人宴會或日常用餐時,不使用洗腳的習俗,而是在接待剛從旅途歸來的陌生人或旅客時使用,因為他們會沾染泥土和污垢,這是一種僕人的工作,從未由上級對下級執行,而是由下級對上級執行;例如妻子對丈夫,兒子對父親,僕人對主人;在其他人身上,如亞比該對大衛說:「願你的婢女作僕人,洗我主僕人的腳」(撒上25:41),這是一個極大的謙卑事例,對此,一些猶太拉比F21有此注釋:

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他既然開始了,就完成了他的工作;洗完他們的腳後,他將它們擦乾淨;這可以指聖徒,特別是福音事奉者的生活和行為的純潔,當他們的腳穿上平安福音的鞋時,是何等美麗,他們的行為也與他們所傳的福音相稱;這兩者都來自基督。

【第6節】

輪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

輪到西門彼得。一些解經家認為,他已經洗了一些門徒的腳,特別是猶大的腳,沒有受到任何拒絕;但另一些人則認為他從彼得開始,彼得謙遜地,出於對他的敬畏,拒絕讓他洗腳:

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他語氣中帶著驚訝和震驚,基督竟然會對他做這樣的事;他,這位永生神的兒子,竟然要洗他這樣一個罪人的腳;那些曾行過瞎眼得開、潔淨痲瘋、使死人復活等神蹟的手,竟然要用來洗他污穢的腳,他身體上卑微低下的部分;他認為這大大有損於基督的尊嚴和身份,對他這樣一個不配的受造物來說,這實在是太過分了。

【第7節】

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現在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現在不知道。」彼得知道他正要洗他的腳,以及其他門徒的腳,但他不知道其中的意義和奧秘,基督藉此設計了什麼,以及他們將從中得到什麼教導,

「後來必明白。」正如他完成這項服事並向他解釋後,彼得所明白的。這教導我們,在不明朗的護理之下,當我們尚不明白其意義時,要等待主自己的時間,使事情對我們清晰明瞭,同時耐心順服神的旨意。

【第8節】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回答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他之前表現謙遜,但現在卻固執和悖逆;雖然這些話可能出於對基督的極大敬畏,但它們是錯誤和輕率的。彼得應該滿足於基督的回答,並順服,因為雖然他當時不明白這種驚人行為的原因,他將來會明白。因此,為了使他順從,

耶穌回答他:「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他沒有說「我若不洗你的腳」,而是說「我若不洗你」,這不是指用水洗,而是指用他的血,並藉著他的靈洗;因為基督在這裡使用「洗」這個詞,不是字面意義,而是神秘和比喻的意義,他像他有時那樣,從自然事物中藉機談論屬靈事物:此外,他沒有說「你與我無分『在』我裡面」,而是說「你與我無分『與』我同在」,也就是說,你與我沒有團契和交通;參(林後6:14,林後6:15);這就好像他說,彼得,如果我沒有藉著我的靈用重生的洗洗你,如果我不為你流血,用我的血洗淨你的罪,你的情況將會很悲慘;你今生就不能與我相交,將來也不能與我分享天上的產業。由此可見,除非一個人被基督洗淨,否則他今生或來世都不能與他有分。神的選民藉著永恆的揀選和聖約恩典,在基督裡有分,有權益,並因此被基督用他的血和重生的洗洗淨:這樣做是為了使他們能與基督有分,現在與他有屬靈的團契,並在時間結束時與他一同擁有那不能朽壞的產業。

【第9節】

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他確信自己不順服基督是錯誤的,害怕自己會被剝奪與基督的交通,對他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渴望或更受珍視的了,他說:

「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這表明他意識到自己本性的普遍污穢,以及他特別需要洗淨他的腳、手和頭,無論是作為一個事奉者還是一個信徒。他的「腳」可能指信心之恩典,這是靈魂的腳,藉此靈魂走向基督,並在他裡面行走,但這並非沒有缺陷;或者指心靈的情感,它們對靈魂而言,就像腳對身體一樣;當它們正確地移動時,就向上帝、向基督移動;但有時它們是無序的,並依附於這個世界的事物:或者指外在的生活和行為,這伴隨著日常的軟弱;這些都需要在基督的寶血中洗淨。他的「手」可能指他所有的行動、工作、服事、職責和表現,手是行動的工具;不僅惡人的手,甚至聖徒的手也需要洗淨,他們最好的義行也如同污穢的衣服。他的「頭」可能指心中所接受並口中表達的教義和原則,這些並非沒有錯誤和污穢,需要潔淨;因為門徒尚未擺脫猶太民族的偏見,特別是關於彌賽亞國度的性質。

【第10節】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除了腳,不需要再洗,全身都是乾淨的。你們是乾淨的,但不是所有的人。」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不是指受過洗禮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並非全然潔淨,而是指被神的靈重生的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在基督的寶血中洗淨的人:這樣的人「全身都是乾淨的」;是全然潔淨的;這不是說他裡面沒有罪,也不會犯罪;而是說,當他在基督的寶血中洗淨,並藉著他的義稱義時,他在神眼中是全然潔淨的;因為他從摩西律法所不能稱義的一切事上都被稱義了;他所有的罪都蒙赦免,他在神面前是完全公義的;因此,藉著對他宣告的稱義和赦免的話語或判決,他是完全潔淨的,這必須從法庭或法律意義上理解。這樣的人

「除了腳,不需要再洗,全身都是乾淨的。」他生活和行為的腳,不斷沾染污垢,需要每天在基督的寶血中洗淨;因此,必須不斷地回到那洗罪和除污穢的泉源中洗淨。這比喻要麼是指那些在浴池中全身洗淨的人,他們不需要再洗,除非是他們的腳,在出來時可能會沾染一些污垢;要麼是指旅行者,他們經常需要洗腳,但不需要洗其他部分,神的兒女今生就是這樣;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祭司,他們早上洗過澡後,整天都不需要再洗,除非在某些場合洗手和腳F24。

「你們是乾淨的,但不是所有的人。」這表明稱義和重生的恩典對所有基督的真門徒來說是普遍的;他們同樣重生,同樣稱義,在神眼中彼此一樣潔淨;不僅彼得,所有使徒都是潔淨的,除了其中一人;他們中有一人,猶大,是不潔淨的;因此他說:「但不是所有的人。」由此可見,即使在最純潔的團體中,也有一些不潔淨的人;在基督純潔的門徒中,有一個猶大,一個不潔淨的人;在他的麥子中有糠秕和稗子,在他的羊群中有山羊,愚拙的童女與聰明的童女在一起。

【第11節】

耶穌原知道誰要出賣他,所以說:「你們不是所有的人都乾淨。」

因為他知道誰要出賣他。也就是耶穌,正如比撒古抄本、敘利亞譯本和波斯譯本所讀的。他從起初就知道這事;不僅從他事奉的起初,當他揀選十二使徒時就知道,而且從時間的起初,甚至從永恆就知道;這事是藉著神確定的永恆預旨所定下的,他作為全知之神,對此了如指掌:他知道正在進行的準備工作,以及當時事情如何運作,以促成此事;他知道撒但已經將這意思放在猶大心裡,而猶大也已同意了;

所以說:「你們不是所有的人都乾淨。」他沒有提及猶大的名字,儘管他可以這樣做,因為當時還不適合完全揭露他,在事情成熟執行之前;也是為了讓所有門徒自我省察。

【第12節】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不僅是彼得的腳,也洗了其他門徒的腳:有些人認為,他只洗了其中一些人的腳,而不是所有人的腳;但從這句話來看,他似乎為他們每個人都做了這項服事:當他為他們每個人都完成這項工作後:

就穿上衣服,又坐下;與門徒一同坐在桌旁,晚餐尚未結束;當他完成僕人的工作後,他重新恢復了主和師傅的姿態和權柄,開始教導和指示,說明他所做之事的用意和目的,他以提出這個問題來引入:

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他們知道他對他們所做的外在行動,他洗了他們的腳;但是,他們還不明白其中的奧秘,基督的用意,以及他希望他們從中學到什麼。

【第13節】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就是。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רַבִּי**(rabbi,夫子)和 **מָרִי**(mari,主)是猶太人中尊貴的稱謂,他們經常F25用來稱呼他們的教師和學者,在他們的著作中也屢見不鮮:因此門徒用這些稱謂稱呼基督,不是出於奉承,而是出於對他的敬畏和尊重;他們沒有因此受到責備,反而受到稱讚:

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就是。儘管他以如此令人驚訝的方式,藉著洗他們的腳,扮演了僕人的角色;但他並沒有放棄和失去,而是仍然保持著他作為「夫子」教導和指示他們的地位和權柄,以及作為「主」統治和管理他們的地位和權柄。

【第14節】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基督從這些門徒正確地給予他的稱謂和身份,以及他對他們所做的事,儘管他與他們有著如此優越的關係,來論證他們彼此之間的責任;他說,既然我

洗了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他並不是單純地指他們應該執行這單一的行動;而是因為這是一個謙卑和屈尊的例子,對陌生人和旅行者行善,後來也表達了對聖徒的愛,參(提前5:10),所以他藉此教導他們,要以謙卑和屈尊的精神彼此相待,行各樣的善事,並以愛心在凡事上彼此服事。

【第15節】

因為我給了你們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因為我給了你們榜樣。基督在許多方面是他的百姓的榜樣;不是在他的神蹟奇事和中保工作上,而是在恩典的操練上,如溫柔、謙卑、愛、忍耐等;在履行職責上,在順服聖禮和參與其中上;在對外人和對內人的各種職責上;以及在他的受苦和死亡上;他死不僅是作為榜樣,也是代替他的百姓;但這裡他被提及,是作為一個特定事例的榜樣:

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彼此洗腳,就像他洗了他們的腳一樣;這不應從字面上單獨理解為這個行動,好像這是一個對所有人在所有地方都具有約束力,並在特定時間進行的聖禮,正如一些人的做法:米蘭教會曾如此理解並實踐;聖安波羅修甚至為這種習俗辯護,儘管羅馬教會不接受;在某些地方,主教習慣為受洗者洗腳,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被認為足以代替洗禮,後來被埃爾維拉會議禁止。為了效法此舉,教宗每年在受難週的星期四為十二個人洗腳;這也是英格蘭和法國國王每年舉行的儀式,為十二個窮人洗腳,以紀念基督的這一行動:但我們的主不應從字面上理解,也不應理解為每年一次的行動,而是指每天和持續不斷地實踐的行動;而且這不僅由一人對所有其他人做,而是他們彼此之間相互做;因為所指的意義,適用於並約束所有基督徒。我們主的意思是,正如他藉著這個行動給了他們謙卑、屈尊和愛的榜樣;他們也應當操練這些恩典,並彼此之間以及對所有基督徒行這樣的善事。

【第16節】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奉差遣的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這是一種強烈的斷言方式,用於傳達重要、值得注意和觀察的事物。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能像他的主人就夠了,這是猶太人常用的說法;(參太10:24,太10:25的吉爾注釋);正如在那裡用來告知門徒他們必須預期迫害,並鼓勵他們耐心忍受;這裡則是為了促使他們謙卑;因為如果主人屈尊執行這樣的行動,僕人就更應該如此:

奉差遣的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這也是猶太人常用的說法;

【第17節】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你們既知道這事。他們對他,以及彼此之間所負的責任;彼此之間愛的善行和尊重;他們應當具備的謙卑、屈尊和弟兄之愛,他已為他們樹立了榜樣:

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因為單純的理論,或僅僅對這些事的思辨性知識是不夠的;不是那知道卻不行的,而是那知道並遵行主人旨意的人,是有福的;他將蒙福與主相交,將來必進入主的喜樂,帶著「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的稱讚。行善「之中」有福,行善「之後」有福,儘管不是「因」行善而得福,不是憑功德;另一方面,那些知道卻不行的,是非常不幸的;猶太人有句俗語F1,

【第18節】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但這是要應驗經上的話:「那與我一同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他之前一方面說:「你們不是所有的人都乾淨」(約13:11),因為他們中有一人不是;另一方面,當他對他們是否知道並遵行這些事提出「如果」,或似乎懷疑時(約13:17);或者他將要說的關於他被出賣的事,這話他不是指著他們眾人說的:

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不是指使徒職分,因為他們都被揀選擔任使徒職分,猶大也一樣,而是指恩典和榮耀,指永恆的救恩和幸福;對於這些人,他確信他們在神眼中都是潔淨、純潔、無瑕疵的;他們確實被神的靈重生了,並且對他藉著榜樣所推薦的事物有實驗性和實踐性的認識,他們將是他所說的有福之人;

但他觀察到,事情就是這樣,也將會發生,你們中間有一人將要出賣我:

這是要應驗經上的話:(詩41:9),正如它在猶大出賣基督時F2字面應驗的那樣。這段經文被許多人解釋為指亞希多弗,或押沙龍的其他謀士,或押沙龍本人;並應用於他們在反叛大衛時的行為;這被認為是基督受到他的一位使徒對待的預表:但我們沒有發現,在那次反叛時,大衛生病,或患有任何疾病,以致他們可能希望他死去;這似乎根本不能從字面上理解為大衛,以及他任何僕人的行為;而是最恰當地指大衛的兒子,彌賽亞耶穌,詩篇中的一切都與他相符;特別是這節經文,它如此清楚地描述了猶大,並表達了他卑劣的忘恩負義、虛偽和惡意:經文的前半部分沒有被引用,「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信任的平安人」;儘管這完全符合他,他被允許與基督極其親近,並與他和平相處;他被基督信任管理錢袋,錢袋裡的錢要麼用於供應他和他的使徒,要麼用於窮人:但我們的主認為只引用接下來的部分就足夠了,因為那足以描述他;特別是在這個時候,當他與主同桌吃飯時。

那與我一同吃飯的人,用腳踢我;他經常與他同桌吃飯;當撒但將出賣他的意思放在他心裡時,他正在這樣做;這被「用腳踢我」強烈地表達出來;這表明了他的忘恩負義、邪惡和殘忍;他就像一匹不馴的馬,摔下騎手後,又踢他,想要毀滅他;也表明了他陰險的方式;他首先 **מָרַם**(maram,設下陷阱),正如拉比雅基解釋詩篇中使用的短語,然後 **הִגְדִּיל**(higdil,他抬高他的腳跟),他對他表現得傲慢和自大。

【第19節】

如今我事先告訴你們,事情還沒有成就,等到成就的時候,你們就可以信我是基督了。

如今我事先告訴你們,事情還沒有成就。也就是說,事先告知他們,他們中有一人將要出賣他:

等到成就的時候;他們已經看到它絲毫不差地應驗了,並且符合這段經文:

【腳註】
F16 Targum in Cant. i. 1, 7. Vid. Bereshit Rabba, sect. 96. fol. 84. 1. & Debarim Rabba, sect. 11. fol. 245. 2. 《他爾根》雅歌1:1, 7。參《創世記拉比》第96章,第84頁第1欄;《申命記拉比》第11章,第245頁第2欄。
F17 T. Bab. Nedarim, fol. 55. 2. Vid.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Celim. c. 16. sect. 4. & Oholot, c. 8. sect. 1. 《巴比倫他勒目》許願篇,第55頁第2欄。參邁蒙尼德與巴爾特諾拉《密示拿》器皿篇第16章第4節,與帳棚篇第8章第1節。
F18 Sabbat, fol. 3. 1. & 12. 1. 《安息日篇》第3頁第1欄,第12頁第1欄。
F19 Suetonius in Caligula, c. 26. 蘇埃托尼烏斯《卡利古拉傳》第26章。
F20 Misn. Yadaim, c. 4. sect. 1. Vid. Misn. Celim, c. 20. sect. 2. 《密示拿》手潔篇第4章第1節。參《密示拿》器皿篇第20章第2節。
F21 R. Levi ben Gersom & R. Samuel Laniado in I Sam. xxv. 41. Vid. T. Bab. Cetubot, fol. 96. 1. & Maimon. Hilch. Ishot, c. 21. sect. 7. F23 T. Bab. Cetubot, fol. 96. 1. 拉比利未·本·革順與拉比撒母耳·拉尼亞多對撒母耳記上25:41的注釋。參《巴比倫他勒目》婚姻篇,第96頁第1欄;邁蒙尼德《婚姻律法》第21章第7節。
F24 Misn. Yoma, c. 3. sect. 3. 《密示拿》贖罪日篇第3章第3節。
F25 Vid. T. Bab. Beracot, fol. 3. 1. Derech Erets, c. 6. fol. 18. 2. 參《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3頁第1欄。《德雷赫埃雷茨》第6章,第18頁第2欄。
F26 Bereshit Rabba, fol. 68. 1. 《創世記拉比》第68章第1欄。
F1 Hieros. Beracot, fol. 3. 2.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3頁第2欄。
F2 See my Book of the Prophecies of the Messiah p. 168, &c. 參閱我的《彌賽亞預言書》第168頁等。

你或許會相信我就是祂:那無所不知的主神,祂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已曉得並宣告,且事情也確實照著祂所宣告的發生,這是除了永恆的神以外,無人能做到的;並且祂是救主和救贖者,是所應許的彌賽亞,正是詩篇第41篇所預言的那一位。因為整篇《詩篇》都適用於耶穌基督,這位真正的彌賽亞;在《詩篇》第41篇第1–3節中,宣告了「顧念貧窮人」之人的福氣;彌賽亞在祂卑微的受辱狀態中,為祂的百姓緣故成為貧窮;在《詩篇》第41篇第5節中,祂的仇敵被描繪成渴望祂的死亡;他們對祂生命的偽善、背信和惡毒圖謀,在《詩篇》第41篇第6–7節中被恰當地描述出來,他們藉由收買假見證人,提出錯誤的指控,**לֵילָא בְּרָא**(leyla bera,邪惡的控告),《詩篇》第41篇第8節,這控告成功地奪走了祂的生命;然後他們被描繪成在祂死於墳墓中時歡呼,他們相信祂將永不再復活;但在這一點上他們錯了,因為祂確實再次復活了;為此祂禱告,《詩篇》第41篇第10節,願祂能報應他們,正如祂所做的,藉由毀滅他們的城、聖殿和國家;而整篇詩篇以感謝神將祂高舉,並使祂永遠在祂面前作結,《詩篇》第41篇第11–13節。其中只有一處經文在應用於基督時有些困難,那就是《詩篇》第41篇第4節,其中提到祂曾得罪耶和華;但這些話可以這樣翻譯:「醫治我的靈魂」,即將我從我的憂傷和苦難中解救出來,**לְךָ חַטָּאתִי כִּי**(ki chatati lach,因為我已為罪向你獻祭);這與基督非常吻合,祂將為罪獻上自己的靈魂,並且已經獻上了。

【第20節】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可以確信我將要說的話的真實性,我說這些是為了安慰和鼓勵你們:

凡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我已奉我的名差遣你們去傳福音;你們是我的使者,你們將會受到許多人的尊榮接待;我將會看重並留意這事,並視之如同他們接待了我一樣;正如我父差遣我到這世上,作救主和救贖者,作先知、祭司和君王;凡接待我的,我父都視為接待了祂:簡而言之,那些真心接待並擁抱福音的僕人的人,就是接待了基督,他們是奉基督的名而來,並傳講基督;而那些接待基督,就是接待那在永恆福音中所傳講和彰顯的基督的人,就是接待了基督的父;並分享祂的愛、恩典和慈愛,這些都藉由基督的差遣和賜予向他們顯明:基督作為中保,代表差遣祂的父;而基督的僕人則代表基督;因此,凡對他們所做的,無論是接待或拒絕,祂都視為是對祂自己所做的:猶太人中有一句俗語F3:「**שְׁלוּחוֹ שֶׁל אָדָם כְּמוֹתוֹ**(shlucho shel adam k'moto,一個人的使者如同他自己)」。

【第21節】

耶穌說了這話,祂談到祂差遣門徒,門徒在人中間的接待,以及祂將會留意這事:

心裡憂愁;在祂的靈魂中,這表明祂是真實且實在的人,並擁有人類的靈魂,這是有些人所否認的;而且這靈魂與我們的有著相同的感情,只是沒有罪:祂憂愁,不是因為祂所說的話,而是因為祂將要說關於出賣者的話;這憂愁不是因為祂自己將面臨的危險、憂傷和苦難,而是因為那罪行的極度邪惡,以及將降臨在罪犯身上的報應;祂因此內心為這件事感到痛苦,

就鄭重地說:祂公開而清楚地說出祂先前秘密暗示過的事,而且帶著最大的確定性: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這是真理,儘管可能出乎意料且看似奇怪,但這是可以相信的:

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出賣我;將我交給祭司長和長老,以便將我處死。

【第22節】

門徒彼此對看,如同驚訝和震驚的人,幾乎不相信所說的話;他們對他們中間的任何人會犯下這種行為,都沒有絲毫懷疑;他們用眼神表達了對如此可怕罪惡的憎惡和憤慨;或者他們彼此對看,是為了觀察是否有人臉上的表情會洩露出那個人是誰:

猜不透祂說的是誰;無法理解和想像祂所指的是誰;由此可見,直到此時,猶大在外表上與其他門徒一樣表現良好;他的行為沒有給人任何理由懷疑他比其他人更多:在基督如此明確的暗示,或者說強烈的聲明,即他們中間有一個人將出賣祂之後,他們的目光並沒有直接而特別地轉向他,而是轉向彼此。

【第23節】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著耶穌的胸懷。不是壓在基督身體的那個部位,那樣約翰會顯得不敬,也會讓基督感到不適;而是在餐桌上,側身躺在祂的床或臥榻上,那臥榻就在基督旁邊,就在祂面前;因此他非常靠近基督,似乎躺在基督的懷裡;正如那些坐在餐桌旁與另一個人緊鄰的人,被說成是這樣做的。猶太人在餐桌上的姿勢,要麼是「坐著」,要麼是「躺著」,他們對這兩者有所區分F4。

祂的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基督作為神的兒子和祂百姓的擔保者,愛祂真正的門徒,就像祂愛祂所有的選民一樣;沒有一個比另一個更多;但作為人,祂對這位門徒有著特殊的感情,因此允許他靠近祂,並與他非常親密。

【第24節】

西門彼得就對他使眼色。彼得可能離基督較遠,或者姿勢不便,無法親自對祂耳語;此外,他也知道約翰可以更自由地與祂交談,因為約翰被允許與祂更親密;而且由於離祂也有點距離,他就對他使眼色;這在用餐時是常見的,當他們因姿勢不便而無法交談時:在這種情況下,**בְּמַחְוָה הָיוּ מַחְוִין לֵיהּ**(b'machva hayu machvin leih,他們彼此點頭示意)F11;也就是說,正如註釋所解釋的,他們用手和手指指點,並點頭或使眼色;彼得就是採取了這種方式,表達了他的願望,

要他問耶穌說的是誰:他這樣做不是出於單純的好奇心,而是出於誠實的意圖和純粹的熱心,以便他和其他人可以表達對這樣一個人的厭惡,並避開他;並盡其所能阻止他實施他的計劃,並使無辜者免受所有懷疑。

【第25節】

那門徒便靠著耶穌的胸膛,他躺在耶穌面前的臥榻上,背對著祂,他向後彎身,靠在耶穌的胸膛上,在祂耳邊低語:

問祂說:主啊,是誰呢?他利用自己與基督的親密關係,如此自由地與祂交談,是為了回應彼得的請求;他自己無疑也渴望知道那個人是誰。

【第26節】

耶穌回答說:就是我蘸了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低聲回答;因為如果祂大聲說出來,其他人就不會像在給出信號後仍然如此無知了:我說,基督低聲對約翰說,並告訴他可以用什麼信號來辨認那個人,那就是他,

我將蘸一塊餅給他。這不是逾越節的餅,逾越節的餅是蘸在一種由各種東西製成的醬汁中,猶太人稱之為**חֲרוֹסֶת**(charoset);因為這不是逾越節的晚餐,而是在逾越節前兩天在私人住宅舉行的一次普通晚餐;但這塊餅,或者說麵包皮,無論是蘸在液體中,還是只是一塊乾麵包,基督伸手到盤子裡取出來,有些人認為,這並不重要,這是一塊普通的麵包,基督拿起來,不顧任何節日所用的習俗或儀式,將它給了出賣者,作為約翰可以辨認他的信號:

祂蘸了餅;要麼蘸在某種湯汁中,要麼蘸在任何其他液體中,或者祂伸手到盤子裡取餅:

就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之所以這樣稱呼他,是為了將他與另一位名叫猶大的使徒區分開來,那位使徒當時也在場。

【第27節】

他吃了那餅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在他拿了並吃了那塊餅,藉此他被指認為出賣者之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佔據了他的身體,充滿了他的思想,並更熱切地激勵他嚴厲地執行他邪惡的計劃。猶太人有一句俗語F12:

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祂說這話,不是贊同他邪惡的計劃,也不是勸他去做一件值得稱讚的事,而更像是嘲諷他,表示對他無所顧忌,也無所畏懼;或者是在責備他的背信棄義和邪惡,並表明祂不會採取任何措施來阻止他,儘管祂完全知道他心中所要做的;這似乎也表達了基督的意願,以及祂熱切而真誠地渴望為祂的百姓受苦受死,以便為他們成就救恩。

【第28節】

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耶穌為什麼對他說這話;除了約翰,沒有一個躺在桌旁的人知道祂說這話的用意;或許他也不知道祂最後關於出賣行為的話是什麼意思;他也沒有想到事情會如此接近,如此迅速地發生。

【第29節】

因為他們中間有人以為,這是某些門徒的想法,或許除了約翰之外的所有門徒都這樣想;

猶大是管錢囊的;那是為了供應基督和祂門徒的共同需要,以及賙濟窮人;(參見約翰福音第12章第6節的吉爾注釋)。

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用的東西;逾越節的筵席,那是在兩天之後;這表明,這不是基督現在與門徒所吃的逾越節筵席:

或是叫他拿什麼給窮人。基督關心窮人,對他們有真誠的掛念,而猶大對窮人卻很少關心,儘管他口頭上說得很高尚。

【第30節】

猶大受了那餅,他一拿到餅,就

立刻出去;他害怕會被完全揭露,並被阻止完成他的計劃;或者被撒但更猛烈地激發,撒但吃了餅之後就進入了他,他直接從伯大尼去了耶路撒冷,到祭司長那裡,以便商議並同意將祂交到他們手中:

那時候是夜間;這個細節被加上,是為了表明他多麼熱切地專注於此;儘管是夜間,也沒有阻礙或阻止他動身前往耶路撒冷;而且由於這是一件黑暗的工作,夜間是最適宜的時間,也是他即將實施的罪行之邪惡的恰當象徵。

【第31節】

他出去以後,耶穌就說:基督和祂真正的門徒獨處一室,祂與他們更自由地交談,並開始談論祂的受苦和死亡;目的是為了給他們一些關於他們未來行為的指示,並為了在失去祂的同在時支持他們;祂首先告訴他們,

如今人子得了榮耀;藉著「人子」,祂指的是祂自己;這是祂在談論自己時經常使用的短語;這是彌賽亞在預言中使用的稱號;在耶穌身上是事實,祂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是大衛的子孫,並表達了祂人性的真實性;祂現在更願意使用這個稱號,因為祂正在談論一種榮耀,祂的神性無法承受這種榮耀,這榮耀關乎過去、現在或未來:其含義可能是,祂已經藉著祂的教導和神蹟得了榮耀;或者祂現在得了榮耀,藉著在出賣者做出任何背叛行為之前就揭露了他;或者祂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將得了榮耀,指的是祂的死;參見《約翰福音》第17章第1節。但祂那時如何得了榮耀呢,那是一種被咒詛的死,伴隨著如此多的羞辱和責備?祂那時得了榮耀,是藉著祂的父,祂在其中支持祂,並帶領祂度過難關;以至於祂戰勝了所有的仇敵,為祂的百姓成就了永恆的救恩:此外,基督的死不僅是祂通往榮耀的道路,而且伴隨著許多奇妙而令人驚訝的事件;例如黑暗、地震、磐石裂開、聖殿幔子裂開等等;在祂父的眼中,這也是榮耀的,因為藉此祂的旨意得以成就,祂的聖約交易得以實現,祂的律法和公義得以滿足,祂百姓的救恩得以完成:

神在祂身上也得了榮耀。神在藉著基督的死拯救祂的選民上,得了極大的榮耀;因為藉此祂的智慧和能力,祂的信實和忠誠,祂的公義和聖潔,以及祂的愛、恩典和憐憫,都得了榮耀。

【第32節】

神若在祂身上得了榮耀,既然這是一個確定的真理,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即神所有的完全都在基督身上,藉著祂的受苦和死亡得了榮耀:

神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祂;要麼是「與自己同享榮耀」;與祂自己的榮耀,這榮耀是應許給基督的,祂在創世以前就擁有,為此祂禱告,《約翰福音》第17章第5節,要麼是藉著自己:藉著祂自己的能力,使祂從死裡復活,使祂坐在自己的右邊,並以榮耀和尊貴為祂加冕:

並且要立刻榮耀祂;祂將很快這樣做,祂不會將祂留在墳墓裡,也不會讓祂見朽壞;祂將在第三天使祂復活,並賜祂榮耀。

【第33節】

小子們,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不多了。基督藉著指出祂和祂的父都將藉著祂的死得了榮耀,消除了祂死亡的恥辱,開始更自由地向門徒敞開心扉,並告知他們這事;祂以最親切、溫柔和慈愛的方式稱呼他們為「小子們」,表達了他們之間存在的關係,祂並沒有忘記;祂對他們極大的愛,祂對他們軟弱的體諒,以及因此而對他們的同情;他們很難承受祂的離去,祂現在認為是時候告知他們,這將很快發生:祂與他們同在的時間不多了,只剩下幾天了;祂離去的時刻臨近了,祂的時刻彷彿已經來到,最後的沙粒正在滴落:

你們要尋找我;如同身處困境、極度憂慮、不知所措、不知何去何從的人:

正如我對猶太人說過,《約翰福音》第7章第33、34節;

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現在我也對你們說;但有所不同的是,不信的猶太人,死在罪中,永遠不能到祂所去的地方,而這些門徒,雖然現在不能去,但將來他們都會去,就像彼得一樣,《約翰福音》第13章第36節。

【第34節】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正如父母在臨終時與孩子告別,給予他們適當的指示和命令,並將他們臨終的囑咐加諸於他們身上,同樣,基督在與門徒告別時,也給予他們祂的命令;那就是他們要

彼此相愛:如同同一家庭中的弟兄,同一位父的孩子,以及彼此的同門;藉著彼此保持和睦,為彼此禱告,彼此擔當重擔,彼此寬容和饒恕,彼此勸誡,並在信心和聖潔上彼此建立:祂稱這為「一條新命令」;也就是說,一條非常卓越的命令;正如「新名」和「新歌」表示卓越的命令一樣;或者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是由基督以新的版本提出,並且比以前更清楚地解釋;並以一個新的論證和模式來加強,這是以前從未用過的,

正如我愛你們一樣;並以一種新的方式來遵守,不是「在律法的舊樣裡,而是在聖靈的新樣裡」:此外,儘管這條命令,就其內容而言,與摩西的命令《利未記》第19章第18節相同;但它包含了更多「新的」對象;因為那裡的「鄰舍」,似乎是指「他們本族的人」,即猶太人;所以他們只將其理解為他們的同胞,最遠也只是歸化者,而這條命令則延伸到任何「其他人」;參見《羅馬書》第13章第8節;而且由於其衡量標準和動機都是新的,因為現在不是「愛人如己」,而是「正如我愛你們一樣」,猶太人沒有理由像他F13那樣反對稱其為「一條新命令」:而其「新」字,本身就包含了一個理由或論證,說明為何應當遵守,正如接下來的子句所示;

正如我愛你們一樣,你們也要彼此相愛;沒有什麼能比這更能強烈地促使人去這樣做了:正如基督白白地愛祂的百姓,儘管他們不配且忘恩負義,同樣他們也應當彼此相愛,儘管他們身上可能存在許多令人不悅之處;正如基督無差別地愛祂所有的兒女,同樣他們也應當彼此相愛,無論貧富,無論信心軟弱或堅強,無論是小信者或大信者;正如基督愛他們不僅在言語上,而且在行為和真理上,同樣他們也應當以清潔的心熱切地彼此相愛,並藉著愛彼此服事。

【第35節】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不僅你們自己會因此知道你們已經出死入生,真恩典的工作已經在你們心中開始;也不僅你們會因此彼此認出是基督徒;而且眾人,甚至世人,都會因此認出,

你們是我的門徒;並承認這一點,正如特土良F14所說,在他那個時代,連異教徒都會說,當他們看到基督徒走在街上,彼此相遇並表達他們的愛時,「看他們多麼彼此相愛」:願同樣的情景現在也能如此明顯。基督門徒的獨特標誌和特徵,不是任何外在的服裝,也不是任何苦修的生活,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就是藉此被認出的;也不是賜給基督門徒的聖靈的普通或特殊恩賜,是區分他們為基督門徒的標誌;因為那些並非真正祂門徒的人,也曾得到這些恩賜;而是彼此相愛,弟兄之愛是獨特的特徵,這也是另一個理由或論證,強調對它的重視。

【第36節】

西門彼得對祂說:人們可能會預期彼得會留意基督最後關於彼此相愛的話;但他卻忽略了,完全沒有留意;這並非出於不專心,也不是出於不喜歡或不滿意;因為從他整個行為和著作來看,他對此極為重視;他經常強調,並熱切地實踐;但他留意到基督口中說出的一些話,「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翰福音第13章第33節);他的心思專注於這些話,對此感到不安,非常想知道其含義;基督一說完,他就抓住機會提出問題:

主啊,你往哪裡去?他想像祂要去鄉下某個遙遠的地方,而且難以到達;藉此他暴露了自己的軟弱和無知,就像猶太人一樣,《約翰福音》第6章第25節。

耶穌回答他: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從我;這些話暗示,基督將在短時間內去某個地方;祂要去園子裡將自己交給仇敵,彼得可以而且確實跟隨祂去了那裡,因此這裡指的不是那裡;祂要去為祂的百姓而死,以便除去死亡的毒鉤和律法的咒詛,並為他們成就救恩;祂要去天父那裡,為世人領受恩賜,並差遣保惠師;為祂的聖徒開闢通往天堂的道路,佔有天堂,並為他們預備天堂;為祂親愛的兒女辯護,處理他們的事務;並為自己領受一個國度,然後回來:現在,彼得還不能跟隨祂去那裡;因為他受死的時刻還沒有到;基督還有其他工作要他先做;他必須向外邦人打開信心的門,並向他們傳福音:

但你後來要跟從我;當你的時候到了,你完成了為你分配的工作,你將藉著為我而死來跟隨我;你將跟隨我進入我的國度和榮耀,並永遠與我同在:所有的聖徒都將跟隨基督到天堂,祂是為他們進入的天堂的先鋒;祂既然在那裡,他們也必在那裡;神的旨意是不可更改的,恩典之約是堅定不移的,基督的血絕不會白流,祂的禱告和預備絕不會徒勞,聖靈的工作也絕不會失落;因此,凡是賜給基督,來到祂面前,並在這裡跟隨祂的人,沒有一個將來不會跟隨祂。

【第37節】

彼得對祂說:彼得不明白基督的回答,對此不滿意,於是問道:

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從你呢?那個地方是無法進入的嗎?路上的困難是無法克服的嗎?道路的崎嶇,或其中的危險,都不會使我氣餒;我準備好經歷最大的危險和困難,來跟隨你:是的,

我願意為你捨命;無論我在跟隨你時會遇到什麼敵人,都不會使我沮喪;我會樂意冒生命危險,並愉快地為你捨命。

【第38節】

耶穌回答他:你願意為我捨命嗎?基督說這些話,不是質疑彼得的真誠,而是質疑他的力量;或者是在嘲諷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憐憫他;彷彿祂在說,你這個可憐的、虛榮自負的人,你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不是說彼得在雞叫一次之前會三次不認祂;因為可以確定的是,彼得在雞叫之前只不認基督一次,《馬可福音》第14章第68節;但其含義是,在雞叫完之前,或者在雞叫的時間內,他會三次不認祂:由此可見,沒有必要從這裡推斷,這個晚上是逾越節的晚上,也是猶大出賣基督和彼得不認祂的晚上,而是兩晚之前;因此這裡沒有像其他福音書那樣說,「今天」,或「今夜」,或「今天,甚至今夜你要不認我」;只是籠統地說在雞叫之前,或在雞叫的時間內:所以看來,彼得兩次表達了他為基督捨命的信心;一次是在伯大尼西門家裡的晚餐上,在逾越節前兩天,另一次是在耶路撒冷的逾越節晚餐上;基督也同樣多次用這句話責備他的信心,只是根據不同的時間加以變化,並藉此充分證明了祂的無所不知。

【腳註】
F3 T Bab. Beracot, fol. 34. 2. Kiddushin, fol. 41. 9. & 42. 1. & 43. 1. Bava Metzia, fol. 96.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34頁第2欄;潔淨篇,第41頁第9欄,第42頁第1欄,第43頁第1欄;中門篇,第96頁第1欄。
F4 Misn. Beracot, c. 6. sect. 6. 《密示拿》祝福篇,第6章第6節。
F5 T. Bab. Pesachim, fol. 108. 1.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108頁第1欄。
F6 Gloss in ib. 同上註釋。
F7 Gloss in T. Bab. Beracot, fol. 46. 2. & Bartenora in Misn. Beracot, c. 6. sect. 6.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46頁第2欄註釋,以及巴特諾拉在《密示拿》祝福篇第6章第6節的註釋。
F8 T. Bab. Beracot, fol. 46.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46頁第2欄。
F9 Vid. Alstorphium delectis veterum, p. 109, 110. 參見阿爾斯托弗《古人選集》,第109、110頁。
F11 T. Bab. Beracot ib.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同上。
F12 T. Bab. Sota, fol. 3. 1. Tzeror Hammor, fol. 112. 1. & 117. 3. 《巴比倫他勒目》索他篇,第3頁第1欄;《捆綁沒藥》,第112頁第1欄,第117頁第3欄。
F13 R. Isaac Chizzuk Emuna, l. 2. c. 54. p. 444. 拉比以撒·奇祖克·埃穆納,《信仰的堅固》,第二卷第54章第444頁。
F14 Apolog. c. 39. 《護教書》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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