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人病了,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姊妹馬大的村莊。這人很可能是得了熱病;農努斯稱之為「病態之火」,一種熾熱燃燒的疾病。
關於他的名字,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以利亞撒」(Eleazar),波斯譯本讀作「迦撒路」(Gazarus)(參閱路加福音16:24的吉爾注釋);關於伯大尼這個地方(參閱馬太福音21:1,馬太福音21:17的吉爾注釋)。
這是馬利亞和她姊妹馬大的村莊;他們三人,拉撒路、馬利亞和馬大,要麼都在這裡出生,要麼至少在這裡居住;關於前者,下一節會有所說明,關於後者(參閱路加福音10:38的吉爾注釋)。
【第2節】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這不是路加福音7:37中的那個女人,有些人曾這樣認為,但她的名字並未提及,而且約翰根本沒有記載這個故事:而是約翰福音12:3中的馬利亞,她的名字被提及,並且與她的兄弟拉撒路一同出現,所有相關情節都與之吻合;雖然這件事當時尚未發生,但約翰在事後多年寫作,當時這件事已廣為人知,因此他在此處以預敘的方式,在括號中提及此事。
又用頭髮擦他的腳;在用油膏抹之後,她用頭髮代替手巾擦拭他的腳(參閱路加福音7:37,約翰福音12:3的吉爾注釋)。
她兄弟拉撒路病了;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表明他們都與基督非常熟悉,並對他懷有深情。
【第3節】她姊妹倆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拉撒路的兩個姊妹,馬利亞和馬大,都打發人去見耶穌;她們自己沒有去,因為她們是婦女,而且耶穌所在的地方有些距離;此外,她們必須留在家中,照顧生病的兄弟,所以她們打發了一個或幾個使者去見基督,
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因為拉撒路似乎以一種非常獨特的方式被基督所愛,就像蒙愛的門徒約翰一樣;姊妹們在信息中特別提到這一點,是為了促使耶穌前來幫助他;她們在急難時向基督求助,這是非常正確的,因為基督是身體和靈魂的醫生;她們的謙遜和虔誠也值得大大稱讚,因為她們沒有向基督指明在這件事上應該怎麼做:還可以進一步觀察到,那些基督特別愛的對象,在今生也會經歷身體的疾病、不適和病痛,這些疾病並非以報復性的憤怒降臨,而是出於愛,作為父親般的管教;這些疾病的設計目的,以及它們被護理的方式,都是為了他們的好處;它們不應被視為憤怒的例子,而應被視為愛的標誌。
【第4節】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當耶穌聽見這事,就是他的朋友拉撒路病了,
他就說;要麼是對他的門徒說,要麼是對帶來消息的使者說,而且是特意說的,以便當這話傳到那受苦的家庭時,能給他們帶來一些安慰:
這病不至於死;它確實會導致死亡,但不是導致拉撒路要持續到普遍復活的死亡;因為雖然他會死,但他會很快被恢復生命,以至於這幾乎不配稱為死亡。猶太人區分疾病與疾病;有些病人,其中大部分是**לְחַיִּים**(le-chayyim,為生命)的;還有一些病人,其中大部分是**לְמָוֶת**(le-mavet,為死亡)的F26,或者說是病入膏肓,其疾病最終導致死亡;但拉撒路的病不至於死,至少不是最終的死亡:
乃是為神的榮耀;為彰顯他使人復活的能力和良善:
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也就是說,他作為神的兒子的榮耀,將藉著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而顯明出來;參閱約翰福音2:11。
【第5節】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馬利亞,並拉撒路。不僅以永恆的愛,一種滿足和喜悅的愛,一種不變的愛,永不改變,永不終止的愛,他以這種愛同樣愛他所有的子民;而且以一種非常深厚的人性情感,這對他們來說是非常獨特和特別的:他們是基督的親密朋友和熟人,他經常拜訪他們,當他在那些地方時,他經常住在他們家;他們對他非常熱情好客;他們親切地接待他到他們家中,慷慨地款待他,而他則以愛回報他們:因此農努斯(Nonnus)解釋這些話說:
「耶穌愛這些婦女,**φιλοξείνους**(philoxeinous,好客的),按照仁慈的律法。」
【第6節】他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雖然基督聽說拉撒路病了,而且是通過可靠的渠道,他的姊妹們派人去通知他;雖然他對拉撒路和整個家庭懷有如此深厚的愛,但他並沒有直接去見他,也沒有去幫助他:
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在約旦河外的伯大巴拉;他這樣做是為了考驗拉撒路姊妹們的信心和忍耐,也為了使他使死人復活的神蹟更加顯明,使他自己的榮耀更加輝煌,同時也對他的朋友表現出同樣甚至更大的溫柔和愛。
【第7節】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第二天,也就是他聽說拉撒路生病後的第三天:
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因為約旦河外的地區與猶太地區是區分開的(參閱馬太福音4:25的吉爾注釋)。
【第8節】門徒對他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嗎?」他們非常恭敬地稱呼他,並對他自己以及他們自身的安危表示極大的關切:
猶太人近來,或說就在不久前,
要拿石頭打你;他們在很短的時間內已經兩次試圖這樣做;參閱約翰福音8:59,10:31;
你還往那裡去嗎?那裡有那麼多敵人;有那麼多危險,卻很少有希望做成什麼好事;而這裡他卻在朋友之中,安全無虞,而且非常有用。
【第9節】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若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猶太人就是這樣計算的,他們通常說F1,**שְׁתֵּים עֶשְׂרֵה שָׁעוֹת הָיוּ הַיּוֹם**(sheteim esreh sha'ot hayu hayom,十二小時為一日),或說一日由十二小時組成,他們將其分為四部分,每部分由三小時組成。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基督提出這個問題,因為它很容易回答,並且會立即得到認同:
人若在白日走路;在十二小時內的任何一個小時,即使是最後一個小時,
他就不致跌倒,不會被路上的任何石頭或絆腳石絆倒,
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地平線上的太陽尚未落下,藉著它的光,他能看見眼前的一切,並避開它(參閱約翰福音8:12的吉爾注釋)。因此,我們的主暗示,對他而言,現在仍是白日,他的生命時間尚未結束;所以,現在仍是行走和工作的時候;他也不懼怕任何他所面臨的危險,或為他設下的任何陷阱,因為在他時間未到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傷害他,也不能奪走他的生命。
【第10節】惟獨人在夜間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太陽下山後,空中和天上沒有光來引導他:
他就必跌倒;被路上的一切絆倒,
因為他沒有光;因為沒有從上面傳給他的光。因此,我們的主暗示,當他死亡的時候到了,他就會成為敵人手中的獵物,但在那之前,他會安全無虞地行走;他不必害怕他們,因此可以再次無所畏懼、無所顧慮地進入猶太。
【第11節】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他回答門徒的話,然後停頓了一下。
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意思是,他死了;這個詞在舊約中經常使用,在猶太人的日常用語中,以及在他們的著作中也經常使用;特別是它被用來指義人:而且他們有一個觀察F2,
但我去叫醒他;也就是說,使他從死裡復活,因為死人復活被表達為醒來;參閱詩篇17:15,以賽亞書26:19,但以理書12:2;對基督來說,這樣做就像叫醒一個從自然睡眠中醒來的人一樣容易:這些關於拉撒路睡覺和醒來的詞語,表達了基督的全知和全能;他的全知,他竟然知道拉撒路死了;當時他離他那麼遠;他的全能,他能使他從死裡復活;然而他卻以如此隱晦的語言來表達,儘管不難理解,卻顯出他極大的謙遜。
【第12節】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如果他睡得香甜、安靜、舒適,並在其中得到休息:
他就必好了;或「得救」脫離疾病;他將從疾病中解脫出來;他將從中康復;這是一個跡象,表明疾病正在離開他,他正在好轉,並將恢復健康:衣索比亞譯本用許多詞來翻譯,意思是「他會好起來」,「會醒來」,「會活著」。安穩的睡眠是健康的標誌。他們這樣說,是為了讓他們的夫子不要去猶太,因為他們擔心他會面臨危險。
【第13節】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指睡覺說的。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用睡覺這個比喻來表達:
他們卻以為是指睡覺說的;他們以為他是在字面意義上,指自然睡眠中的休息。
【第14節】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當他察覺到他們不明白他的意思時,就毫不隱晦地說了出來,儘管他所用的比喻非常簡單和常見;但他們當時的心智如此遲鈍,以至於無法領會他的意思:因此,他沒有責備他們,而是直截了當地對他們說:
拉撒路死了。波斯譯本讀作「拉撒路確實死了」,因為他確實死了。
【第15節】我沒有在那裡,是為你們的緣故歡喜,叫你們可以相信。然而我們往他那裡去吧。」在伯大尼,在他死之前,或在他死的時候;因為他可能因為他親愛的朋友馬利亞和馬大的懇求,以及對拉撒路的深情,而被說服阻止他的死亡,藉著斥責疾病,使他恢復健康,或者在他死後立即使他復活;在這兩種情況下,神蹟都不會如此顯著,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成為堅固門徒信心的手段:
叫你們可以相信;更堅定地相信他是神的兒子,是真正的彌賽亞:
然而我們往他那裡去吧;到拉撒路那裡,到他躺臥的墳墓那裡:敘利亞譯本讀作「我們去那裡吧」;到伯大尼,他生活、死亡並被埋葬的地方。
【第16節】多馬,又稱低土馬,就對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前者是他的希伯來名字,後者是他的希臘名字,兩者都表示雙生子;或許他因此得名,因為他就是雙生子之一:
就對同作門徒的說;對其他十一個門徒說;儘管衣索比亞譯本讀作「對門徒中最近的說」;好像他只對其中一個,對離他最近的那個說話:
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要麼是和拉撒路同死,有些人這樣認為,要麼更可能是和基督同死;因為他和其他門徒想像,基督回到猶太,將面臨失去生命的巨大危險;是的,通過這句話,他們似乎肯定,對他們來說,他會死是毫無疑問的,如果他再次冒險去那裡:因此多馬激勵他的同伴門徒和他一起去,一起死去;暗示當他被帶走時,他們將會很少得到安慰:但多馬和其他門徒的想法都不同了,當基督被捕時,他們都離棄他逃跑了,並為自己的安全著想,讓他獨自死去(馬太福音26:56)。
【第17節】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亞歷山大抄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加上「到伯大尼」;儘管從下文看來,他還沒有到達城鎮本身,而是在附近;而且看起來離拉撒路的墳墓不遠;而且通常是在城外埋葬;在這裡他得到了關於拉撒路死亡的消息,以及他已經死了多久:
因為他發現他已經在墳墓裡躺了四天了;很可能他是在馬利亞和馬大派人通知基督他生病的那天去世的,也是在同一天被埋葬的;因為猶太人習慣在人去世的同一天埋葬,現在也是如此:在基督得到這個消息後,他在原地停留了兩天,第三天,他向門徒提議去猶太;很可能在那一天,或者在第二天,也就是第四天,他們出發到達伯大尼(參閱約翰福音11:39的吉爾注釋)。
【第18節】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十五里路。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猶太人來這裡安慰這兩姊妹,因為她們的兄弟去世了;藉此,接下來的神蹟在那裡變得更加廣為人知:它離耶路撒冷
約有十五里路;也就是大約兩英里,因為七里半構成一個猶太里,這從他們的一條律法F3中可以看出,該律法規定:
【第19節】有好些猶太人來到馬大和馬利亞那裡,要安慰她們為她們的兄弟悲傷。或說「來到馬大和馬利亞身邊的人那裡」;為了接近她們,他們來到她們和家裡其他人那裡;儘管這個短語可能只指她們,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所讀:這些猶太人,從上下文(約翰福音11:18,約翰福音11:45,約翰福音11:46)看來,是從耶路撒冷來的,可能是主要居民中的一些人;可以推斷,這些人,拉撒路、馬大和馬利亞,都是有名望和地位的人;事實上,這裡和其他地方所有關於他們的記載都表明了這一點;參閱路加福音10:38,約翰福音12:1-3。他們來安慰她們的目的是
要安慰她們為她們的兄弟悲傷;因為他的死亡,正如猶太人通常在死者埋葬後所做的那樣;因為他們不允許在此之前進行安慰:因此拉比西緬·本·以利亞撒(R. Simeon ben Eleazar)有這樣一句話F7:
【第20節】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她可能是從基督派來的使者那裡聽說的,使者通知她基督來了;或者更可能是從鎮上認識他的人那裡聽說的,他們跑來告訴她;而她是一個活躍的人,在家裡忙碌,可能在她的姊妹不知情的情況下聽到了這個消息,看來她確實如此;她一得到提示,沒有停留下來告訴她的姊妹,
就出去迎接他;要麼是出於她對他極大的愛和渴望見到他;要麼是為了考慮他的安全,讓他知道他們家裡有多少猶太人,以便他可以考慮在他家是否安全。
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不是因為不尊重耶穌,也不是因為缺乏對他的愛,也不是因為任何冷漠和懶惰,而是因為她不知道耶穌要來;參閱約翰福音11:28,約翰福音11:29。
【第21節】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就不會死了。」當她來到他面前時,
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就不會死了:這表達了很大的信心,但也夾雜著軟弱,好像基督的同在對於施行醫治是必要的;然而,如果這是他的旨意,他即使不在場也能使她的兄弟恢復健康,就像他醫治百夫長的僕人和迦百農大臣的兒子一樣。
【第22節】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什麼,神必定給你。即使在這麼長的時間之後,儘管她的兄弟已經在墳墓裡四天了:
你無論向神求什麼,神必定給你;馬大當時是否對基督的神性有如此清晰的認識,像她後來那樣,還不確定:然而,她確信他在神面前有很大的影響力,他向神所求的一切都會得到應允;儘管她沒有提到她兄弟的復活,但這似乎是她心裡所想的。
【第23節】耶穌對她說:「你兄弟必然復活。」基督知道她的意思,並相應地回答她,但措辭如此籠統,以至於她無法判斷他的意思是現在復活,還是普遍復活。
【第24節】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她渴望知道基督的意思,同時也表達自己的信心;
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猶太人對復活的教義意見不一,撒都該人否認,法利賽人則主張;馬大屬於後者;她相信死人會復活;這將在末日,或世界末了發生;她的兄弟將在那個普遍復活中復活:因此,如果基督的意思僅此而已,那麼這就是她一直相信的。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在末日的安慰中」;因此復活的時刻,被猶太人稱為「安慰的日子」F15。對於那些將有份於第一次復活,或復活得生命的人來說,這是有充分理由的;他們的身體將榮耀、有能力、屬靈、不朽壞地復活,被塑造成基督榮耀的身體;他們將不再受軟弱、疾病和病痛的困擾;他們將不再感受痛苦,也不再死亡;與他們的靈魂重新結合後,他們將在空中與主相遇,並在審判中站在他的右邊;他們將進入他的喜樂,並永遠與他同在;他們將用肉眼看見基督,為自己而不是為別人看見他;他們將與他們的屬靈朋友和熟人相遇,並永遠享受他們的陪伴;他們將與天使、聖徒,以及父、子、聖靈有不間斷的交通;他們的安慰將是不可思議和無法言喻的。
【第25節】耶穌對她說:「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等等。這表明他自己有能力使人從死裡復活,而無需向他的父求;而且他現在就能做到,就像在普遍復活時一樣;那時基督將是復活的有效原因;這將彰顯他的全知和全能;正如他的復活是復活的保證和憑據,也將是復活的模式和典範。這對基督來說是真實的,就屬靈的復活而言,從罪的死亡到恩典的生命;他既關乎生命本身,也關乎復活到生命:他是其功德和促成的原因;他為他的子民而死,使他們對罪死了,就能為神和為義而活:他是其作者;當他們死在罪中時,他對他們說,活著;他將生命說入他們裡面:他命令他們裡面有生命,並藉著他的靈將屬靈生命的氣息吹入他們的靈魂,並將其原則植入他們的靈魂;他藉著將自己賜給他們作為生命的糧食來餵養,並不斷供應他們恩典來支持和維持它;是的,他自己就是他們的生命;他活在他們裡面,他們的生命與他一同藏匿。他們得以重生,懷有活潑的盼望,或被活過來,這歸因於他的復活,這對此有實質性的影響;它不僅是原因,也是典範。聖徒們,正如他們與他的死聯合,也與他的復活聯合:此外,他的聲音在福音中,伴隨著全能的力量,是使他們活過來的手段,他們聽見了,就活了;他的形象被印在他們身上;藉著他的靈,他們得以活著,並活出新生的樣式。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信基督的人也會像其他人一樣死去,儘管死亡對他們來說不是一種刑罰性的惡;它的咒詛已被除去,它的毒鉤已被拔除,因為基督已為此滿足了神的公義,因此死亡對他們來說成為一種祝福和特權,並為他們所渴望;但即使他們死了,他們也必復活;他們的塵土在基督的特別護理之下;他們將憑藉與他的聯合而復活,並將在復活的早晨首先復活,帶著特殊的特權,或復活得生命,並帶著不朽壞、能力、榮耀和屬靈的特殊屬性。同樣,那些死在罪中,並在律法之下,處於定罪判決之下的人,就像所有人類在亞當裡一樣,處於自然和罪惡的狀態,以及神所揀選的人自己也是如此;然而,他們被帶到相信基督,也就是說,看見他作為救主的卓越和合適性,以及藉著他得救的必要性;他們從自己裡面出來歸向他,否認自己的義;將他們的靈魂託付給他,將自己交給他,信靠他,並依靠他獲得永生和救贖;這些人活出屬靈的生命;他們顯然裡面有生命的原則;他們渴望屬靈的事物;他們看見神的兒子,並看見他的榮耀;他們觸摸生命之道;他們說迦南的語言,並憑信心行在基督裡,正如他們所領受的;他們活出成聖和稱義的生命;他們顯然在基督裡,並擁有他,在其中有份,因此必有生命;他們活得舒適;他們憑信心活在基督和他的義上,並在這裡與他相交,並期望將來擁有,也必擁有永生。
【第26節】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凡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時仍活著,並信他的人,
必永遠不死,而是要改變,並永遠與基督同在;那些將被他復活得生命的人,將永遠不再死亡,甚至不再經歷肉體的死亡,更不用說永恆的死亡,或第二次的死亡了:雖然信徒像其他人一樣經歷肉體的死亡,但他們的靈魂活著,並活在幸福之中,而他們的身體則處於死亡的權勢之下;他們也不會永遠如此,而是復活後將變得不朽,不再死亡。因此,活著信基督的人將永遠不再經歷屬靈的死亡;他們已經從死亡進入生命,將永遠不再回到死亡;他們的屬靈生命不會失喪;他們裡面的恩典是不朽的種子,是湧流到永生的活水泉源:恩典在其實踐中可能會非常低落,似乎瀕臨死亡;他們可能處於無生氣的狀態,沒有屬靈生命的安慰,並處於神隱藏面容之下,這對他們來說如同死亡,他們可能認為自己是死人中的自由人;然而生命的原則在他們裡面永遠不會熄滅;他們也不會經歷第二次的死亡,這第二次死亡在於與神永遠的分離,並永遠感受他的憤怒;那將對他們沒有權勢,他們也不會因此受到絲毫傷害;因為他們被預定得永生,並有永生的應許;他們與基督聯合,他們的生命在他裡面得到保障;他已經將他們從死亡中救贖出來;他們裡面有生命的靈居住,作為永恆榮耀的憑據和保證。
你信這話嗎?這一切關於基督的能力和信徒特權的話;每一點都值得相信。正如關於肉體復活一樣,關於屬靈復活也是如此;人本性死在罪中;基督是從這種狀態復活到屬靈生命的作者;這種生命唯獨藉著基督而來,永遠不會失喪:這是一個值得相信的教義;它是聖經的教義;它符合敬虔;它為神的子民帶來安慰,並榮耀神的完美屬性。
【第27節】她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也就是說,她堅定地相信他所說的一切關於他自己,以及那些信他之人的幸福:為了證實這一點,她補充說:
我信:或「我已經信了」,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譯;也就是說,很久以前,自從她認識他以來:
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他就是真正的彌賽亞,是神本性、真正的兒子,與神同性,與他平等,擁有與他相同的完美屬性;他被應許已久,被預言甚多,並被大大期待要臨到世界;他現在藉著取了人性而臨到世界,為他的子民成就救贖,因此,既然她相信他這一切,她就必須相信他有能力使死人復活,並保守那些信他的人不至於永遠死亡。
【第28節】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她說了這話,用使徒們自己也曾用過的詞語表達了她對基督的信心(馬太福音16:16,約翰福音1:49,6:69)。
她就回去;從基督那裡,被他吩咐去叫她的姊妹馬利亞來見他:
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要麼是示意她過來,要麼是私下在她耳邊低語,正如農努斯(Nonnus)所解釋的,這樣那些敵視基督的猶太人就不會聽到:
說:「夫子來了」;靠近城鎮;離這裡不遠:她可能使用「夫子」這個詞,是為了更大的隱秘性,即使被偷聽,也不知道她指的是誰;而且這是那個家庭對基督的常用稱呼,也是他廣為人知的稱呼;這表達了對他的尊崇,以及他們作為他門徒的順服:
叫你;來見他;基督問起她,想見她,並吩咐她來見他;這表明了他對她的尊重。
【第29節】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裡去。她一聽說基督來了,並打聽她,想見她:
她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裡去;她對他懷有和她姊妹馬大一樣的深情;她藉著立刻離開安慰她的人,並急忙趕去見另一位更好的安慰者來表達這份深情:馬大和馬利亞都出於對基督的極大愛,打破了腳註中提到的哀悼者規則(參閱約翰福音11:19的吉爾注釋),即在哀悼的第一週不走出家門。
【第30節】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伯大尼城,但他停留在外面,離拉撒路的墳墓更近,他打算去那裡,以便使他復活,因為通常是在城鎮和城市外面埋葬(參閱馬太福音8:28,路加福音7:12的吉爾注釋)。
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他停在這裡,並繼續留在這裡:波斯譯本讀作「但仍坐在原地」等待馬利亞和馬大一起來;他認為這裡比他們家更適合交談,因為他們家擠滿了猶太人;他特別選擇這裡,是出於上述原因。
【第31節】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裡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裡去哭。那些與她在家裡的猶太人,是從耶路撒冷來探望這個受苦的家庭,並與他們一同留在屋裡
安慰她;這就是他們來的目的(約翰福音11:19)。他們努力這樣做,儘管沒有成功:
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他們不知道馬大對她說了什麼悄悄話,但注意到她急忙從座位上起來,立刻走出屋子;因此他們跟在她後面,看看她去了哪裡,並勸她回來;
心裡說;「以為」,所有東方譯本似乎都這樣讀,
她要往墳墓那裡去哭;猶太人習慣於因不同的原因去墳墓;其中一個是看人是否真的死了:因為有這樣說F16:
對他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就不會死。」這與馬大初次遇見耶穌時所說的話相同(約翰福音11:21);很可能她們姐妹倆經常彼此這樣說:「如果我們的主耶穌早在這裡,我們親愛的兄弟拉撒路就不會死。」
【第33節】耶穌看見她哭泣,在她腳前,因心裡的憂傷和悲痛,她再也說不出什麼話來;但說完這些話後,她便淚如泉湧:
又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泣;這可能是出於同情,也可能是假冒為善。
祂心裡悲嘆;在祂的人性靈魂中;這表明祂有一個真實的人性靈魂,受情感影響,儘管是無罪的情感。這個詞表示內心的激動,出於憤慨和憤怒;這可能部分是針對馬大信心的軟弱和她過度的悲傷;部分是針對猶太人的虛偽。或者,這種內心的悲嘆是出於悲傷,與馬大和她的朋友同情,祂的人性靈魂被他們的悲傷和憂愁所觸動。
並且心裡憂愁;或使自己憂愁;祂擺出一些悲傷和哀悼的姿態和動作,例如舉目、搓手、改變面容。
【第34節】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裡?」等等。祂說這話可能是作為人,儘管祂作為無所不知的神,知道他安放在哪裡;這樣做是為了表明祂與死者的親屬之間沒有任何詭計和串通;也是為了激發人們對祂將要做的事有所期待;並將猶太人引到那裡,使他們能見證祂即將施行的神蹟。
他們對祂說;就是馬大和馬利亞,
「主啊,請來看。」因為離那裡不遠。
【第35節】耶穌哭了。當祂走向墳墓時(參約翰福音11:28);當祂默想祂的朋友拉撒路的境況,祂兩個姐妹的困境,以及在場的猶太人將要面臨的更大定罪時,他們儘管看見神蹟,卻不信祂。這表明祂是真實的人,受制於類似的情感,只是沒有罪。
【第36節】於是猶太人說:「看哪,祂多麼愛他!」拉撒路;因為他們以為這些眼淚純粹是為他而流;從所有情況來看,他們不得不判斷這些眼淚是出於對他真誠的愛;他們驚訝於祂對他的愛如此強烈,儘管他並非親屬,只是他們想像中的普通朋友。基督對祂所有子民的愛,即使他們死在過犯和罪惡中,也是奇妙的,超越知識。如果考慮到愛祂者是誰——永恆的神子,祂是萬有之上的神,永遠受頌讚,萬物的創造者,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這確實令人驚訝。同樣,如果考慮到被祂所愛的人是誰,他們不僅是受造物,更是罪人,極其卑微和可鄙;是這世上的卑賤之物,破產者,乞丐,甚至可與滅亡的走獸相比;他們沒有任何外在或內在的優點可以推薦給祂,吸引祂的愛;是的,他們擁有一切足以使祂厭惡他們,使他們在祂眼中可憎的事物,因為他們在心裡因惡行與祂為敵,是可怒之子,如同其他人一樣。同樣,如果考慮到祂為這些人所做的一切,其中顯明了祂對他們的愛;例如在創世之前,祂揀選了他們,成為他們的保人/擔保者,與父神為他們立約,同意父神所提出的一切,照管他們的個人,以及為他們預備一切的恩典和榮耀的祝福與應許;以及在世上,藉著取了他們的人性,為他們成全律法,替他們受死,償還他們的債務,為他們獲得一切祝福,平安、赦免、稱義和永恆的救贖;現在在天上,為他們預備地方,作他們的中保和代求者,供應他們的需要,經常探訪他們,並讓他們與祂自己相交,保守他們安全進入祂的國度和榮耀,祂將以極大的喜樂將他們引進,呈獻給父神;所有這些都是奇妙的愛和恩典的作為:此外,還可以考慮祂愛的本質,它是從亙古就有的,在這些人出生之前就存在;它是一種對他們的喜悅和歡樂的愛;它是自由的,不配得的,沒有任何理由或動機來自他們;它是分別的,他們而非其他人是其愛的對象;它將永遠不變,儘管他們有諸多過犯和挑釁;因此,可以公正地說:「看哪,祂多麼愛他們!」
【第37節】他們中間有些人說:這些人對祂心懷不滿,暗中懷恨,並樂於對祂的每一個行動作最壞的解釋:
「這個開了瞎子眼睛的人,難道不能叫這人不死嗎?」正如所說的,至少是聲稱祂做了(約翰福音9:6-7),因為這必須理解為對神蹟的質疑,並帶有嘲諷,而不是視為既成事實;即使假設如此,這也是對祂的羞辱,因為如果真是這樣,祂本可以
「叫這人不死嗎?」因為要麼上述的醫治是個騙局,要麼,如果那是真實的,那麼行了那事的人本可以阻止拉撒路的死亡;如果祂能卻不願,祂的友誼何在?對祂所有這些情感的表現又該如何看待?這些眼淚豈不是鱷魚的眼淚嗎?但這種推理,儘管看似合理,卻是極其謬誤的;因為醫治生來瞎眼的人,也能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這正是祂的意圖;因此祂沒有阻止他的死亡,以便祂可以給這個家庭帶來更大的喜樂,為神和祂自己帶來更大的榮耀,並給祂的敵人帶來更大的羞辱和困惑。
【第38節】耶穌又心裡悲嘆,不僅是因悲傷,因為祂剛來到祂親愛的朋友安息的墳墓,更是因對猶太人的惡意和邪惡感到聖潔的憤怒和義憤。
來到拉撒路的墳墓,
那是一個洞穴;要麼是天然的洞穴,例如岩石和山中的洞穴,猶太地和耶路撒冷附近有許多這類洞穴,因為那裡是多岩石和多山的地區,約瑟夫斯F24也曾提及;盜賊和強盜藏身其中,不易被發現;危險中的人也逃到那裡尋求安全,藏匿自己;選擇這些地方埋葬的原因是,屍體在那裡可以免受野獸的侵害:或者這是一個人工洞穴,從岩石中鑿成,形狀像洞穴,就像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墳墓一樣;猶太人普遍有鑿洞穴埋葬的習俗;是的,他們的傳統要求他們這樣做:馬蒙尼德F25說:「凡將地方賣給朋友作墳墓的,或從朋友那裡接受地方作墳墓的,**העשה**(ha'oseh,必須做)一個洞穴,並在其中開八個墳墓,一邊三個,另一邊三個,入口處對面兩個:洞穴的尺寸是四肘乘六肘,每個墳墓長四肘,寬六手掌,高七手掌;每個墳墓之間有空間,兩邊一肘半,中間兩個墳墓之間兩肘。」在其他地方F26他觀察到:「他們在地下挖**מערות**(me'arot,洞穴),並在洞穴的側面挖一個墳墓,將死者埋在其中。」在橄欖山及其附近有這樣的埋葬洞穴;拉撒路的墳墓也必在附近,因為伯大尼離那裡不遠:所以在《希伯來碑文》F1中我們讀到,在橄欖山腳下有一個非常大的洞穴,據說是先知哈該的;裡面有許多洞穴。——在它附近是先知撒迦利亞的墳墓,在一個封閉的洞穴裡;那裡經常提到埋葬人的洞穴;(參馬太福音23:29);也許埋葬在洞穴中的習俗可能起源於麥比拉洞,亞伯拉罕,他們的祖先,為他的死者買來作為埋葬之地。據稱F2,拉撒路的墳墓至今仍向旅行者展示,上面建有一座大理石禮拜堂,非常莊重和美觀,緊鄰一座為紀念拉撒路的兩個姐妹馬大和馬利亞而建的教堂,就在她們的房子所在地;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撒路的墳墓在城外:
有一塊石頭壓在上面。我們的譯本不夠準確,也不符合猶太人墳墓的形式,也不符合拉撒路的這個墳墓;他們的墳墓不像我們的,挖在地下,上面敞開,以便上面可以放一塊石頭,因為它們通常像這個一樣,是岩石中的洞穴,要麼是天然的,要麼是人工鑿成的;它們的側面有一個門,可以從那裡進入;這塊石頭是放在這個門上的,所以這裡最好譯為「一塊石頭放在它旁邊」;而不是「壓在上面」,因為它上面沒有開口,而是放在它旁邊;因此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讀作「一塊石頭放在它的門口」;阿拉伯語譯本讀作「它的門口有一塊大石頭」,就像基督墳墓的門口一樣。在猶太人的墳墓中,有一個**חצר**(chatzer,院子)F3,在洞穴入口前;它是四方形的;長六肘,寬六肘;抬屍者在這裡放下屍體,然後從這裡將屍體抬進洞穴,洞穴的入口有時稱為**פי המערה**(pi ha'me'arah,洞穴的口)F4;有時稱為**פתח הקבר**(petach ha'kever,墳墓的門)F5;關於它的形狀、尺寸和位置,猶太著作中沒有明確提及:據認為它約一肘寬,位於洞穴的側面;這樣就可以從那裡向內看;在洞穴的口上放一塊石頭來堵住它,這塊石頭稱為**גולל**(golel),因為它是滾動的;儘管堵住洞穴口的並不總是石頭,也不總是石頭製成的;馬蒙尼德F6說,它是用石頭、木頭或類似的材料製成的;所以在《密示拿》F7中說:
「**גולל לקבר**(golel lakavar,墳墓的蓋子),(或用來堵住墳墓的),如果它是用一塊木頭製成的,無論是立著還是傾斜著,都不會玷污,但只在門口對面。」(參馬太福音27:60)。
【第39節】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這話是對猶太人說的,或者更可能是對與馬大和馬利亞同來的僕人說的;祂這樣吩咐,並非為了方便復活,也不是單純為了給拉撒路開路:祂既然能吩咐他出來,也能吩咐石頭挪開,但祂選擇以這種方式挪開,以便屍體可以被看見,甚至聞到;這樣就可以證明,在這件事上沒有任何欺騙,也沒有祂與死者姐妹之間的任何陰謀:這個命令違反了猶太人的一條規定,即禁止在墳墓封閉後再打開F8;但這裡有一位比傳統的制定者更偉大的,就是那掌管陰間或墳墓鑰匙的,祂可以隨時打開或吩咐打開:
那死者的姐姐馬大;就是拉撒路的姐姐,波斯語譯本稱他為「加撒路」,
對祂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或發臭了;她並非在挪開石頭時才察覺到這一點,而是根據他已死去的時日和在墳墓中躺臥的時間推斷出來的,因為屍體通常會腐爛發臭:她說這話是出於對她兄弟的尊重,不願他以那樣腐爛的狀態暴露在眾人面前,她知道他現在必然如此;還是出於對基督的尊重,唯恐祂被那難聞的氣味所困擾,這並不確定:然而,她似乎沒有想到基督正要使她的兄弟從死裡復活;也沒有想到挪開石頭是為了這個目的,不僅是為了看見死者,更是為了看見死者活著出來:她以為基督只是想挪開石頭,以便看見祂已故的朋友,她認為那會非常令人不快和噁心;她這麼快就忘記了基督對她說過的話,失去了她對兄弟復活的那一點點信心和希望。靈魂的狀態和恩典的行為是非常多變和不確定的;尤其是在放縱肉體理性時。
因為他已經死了四天了;他已經在墳墓裡這麼久了(約翰福音11:17)。「死了」這個詞不在原文中;他可能死了更久;儘管猶太人通常在人死去的同一天埋葬:然而,這裡的意思是,他已經在墳墓裡這麼久了;所以波斯語譯本翻譯為「因為他已經在墳墓裡第四天了」;在原文中是「他是四天中的一個」;他已經在為所有活人預備的居所裡這麼多天了;他已經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了這麼久,已經在另一個世界裡,並開始了另一個時代,四天已經過去了;他按照那個時代已經這麼多天了:所以他的容貌已經改變,不適合被看見,也不適合被接近;也沒有希望他能回到生命。猶太人F9說:
【第40節】耶穌對她說:「我不是對你說過嗎?」不是用這些確切的詞語,而是可以從祂所說的話中推斷出來的;是的,以下這些明確的話語可能是在祂與馬大的談話中說的,儘管福音書作者之前沒有記載:
「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一個榮耀的神的作為,其中將彰顯祂的能力和良善的榮耀,並使神子得榮耀,或者將看見這樣一個神蹟,這將使她榮耀神;並且因此,她將看見這樣做的正當理由,並將參與其中:那時將顯明她兄弟的病和死,這曾給她和她姐姐帶來如此多的痛苦和不安,都是為了神的榮耀和基督的尊榮;參約翰福音11:4。此外,「看見神的榮耀」就是看見基督,祂是父神榮耀的光輝;儘管她現在和之前都用肉眼看見了祂,也用悟性的眼睛看見了祂,並知道祂是神子,是真正的彌賽亞;但這裡暗示,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對她兄弟的復活有新的和強烈的操練,並藉此,她將更清楚地看見祂的榮耀,作為父神的獨生子;因為祂後來藉著自己從死裡復活被宣告為神子,所以祂藉著使他人從死裡復活,比任何其他神蹟都更充分地顯明了祂是那位榮耀的神聖人物;被允許看見祂的榮耀,是一種極高的恩惠;參詩篇63:2;那些信心最活躍的人,在基督的臉上,在祂的護理中,以及在祂應許的實現中,看見了許多神的榮耀。
【第41節】於是他們就把石頭挪開了,「從墳墓的門口」,正如阿拉伯語譯本所補充的;
從那死人安放的地方;亞歷山大抄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省略了這一句:
耶穌舉目望天;這是一種禱告的姿勢,如約翰福音17:1;
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了我。」這不能指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或指在施行那個神蹟時給予祂的任何幫助,因為那時還沒有發生;而且當它發生時,是藉著祂自己的能力完成的,所有情況都表明了這一點;但它指的是祂以前在一切事上都聽了祂,這也成為祂作為人相信祂將來在任何事上都會聽祂的基礎;特別是現在有機會以如此顯著的方式,在這麼多見證人面前展示祂的能力。
【第42節】我也知道你常聽我;這不僅是基督作為人的信心的支持,也是祂子民的信心支持,祂是他們的代求者、中保和調解者。
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說祂被聽見,並且總是蒙神垂聽;因此祂必在神的愛中佔有重要地位,並了解神的旨意;是的,他們的旨意必須是相同的:
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因為如果祂沒有差祂來,祂就不會在任何事上聽祂,更不用說在所有事上;因此,這是一個充分的證明,也是祂神聖使命的清晰證據。
【第43節】說了這話,祂就大聲呼叫;不是為了死者,而是為了周圍的人,讓所有人都聽見並留意;主要是為了顯示祂的威嚴、能力和權柄,以及祂所做的是公開的、光明正大的,而不是藉著任何秘密的、迷信的、魔術般的低語完成的;這也是祂福音在使死去的罪人活過來方面的聲音和能力的象徵,也是大天使和神號筒在普遍復活時的聲音的象徵;
「拉撒路,出來!」祂呼喚他的名字,不僅因為他是祂的朋友,為祂所認識,也是為了將他與可能埋在同一個洞穴中的其他屍體區分開來;祂吩咐他從洞穴中出來,因為他一聽到祂的聲音,就立刻被從基督身上發出的能力所活化和復活;這表明祂是真實而完全的神,對死亡和墳墓擁有絕對的權柄。
【第44節】那死人就出來了;也就是說,那個曾經死去的人,現在活過來,被扶起來,站立起來,從洞穴中出來:
手腳都纏著布;並非他的手被綁在一起,更不是他的手腳被任何布條或布帶綁在一起;而是他的全身,正如農努斯所說,從頭到腳都被裹屍布纏繞著,按照東方國家、猶太人、埃及人和其他人的習俗,他們習慣用許多層亞麻布包裹死者,就像嬰兒被包裹在襁褓中一樣:他們的方式是讓死者的手臂和手緊貼身體兩側,然後從頭到腳一起纏繞:所以除了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神蹟之外,還有另一個神蹟;那就是在這樣一種他無法自然使用手腳的情況下,他竟然能站起來,用腳走路,並這樣被綁著從洞穴中出來:
臉上裹著手巾;其用途不僅是綁住下巴和頜骨,也是為了遮蓋死屍猙獰可怖的面容;富人和窮人使用同樣價格和價值的手巾:因為據說F13,
「解開他,讓他走。」解開他身上的亞麻布卷,釋放他的手腳,讓他回到自己的家。
【第45節】於是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到她家安慰她,並與她一同來到墳墓的:
看見耶穌所做的事;使拉撒路的屍體復活,並使他行走,儘管被裹屍布纏繞著:
就信了祂;相信祂是真正的彌賽亞:神蹟對他們產生了這樣的影響;所以他們從耶路撒冷到伯大尼來探訪,對他們來說是個蒙福的日子。
【第46節】但他們中間有些人到法利賽人那裡去;在耶路撒冷,他們是公會的成員;他們中有些人非但沒有從這個神蹟中得到任何益處,反而更加剛硬,對基督充滿惡意和嫉妒,並盡快去告知祂最頑固的敵人:
把耶穌所做的事都告訴了他們;在伯大尼;這並非為了軟化他們的心,使他們對祂產生好感,而是為了激怒他們,促使他們策劃毀滅祂的陰謀;因此,即使是神蹟,以及福音的教義,對某些人來說是致死的氣味,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則是生命的氣味。
【第47節】於是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召集公會;他們召集了公會,即國家的最高議會,他們是其中的主要成員:
說:「我們怎麼辦呢?」也就是說,為什麼什麼都不做?為什麼我們如此拖延?為什麼我們坐視不理,什麼都不做?或者說,現在該怎麼辦?這件事擺在我們面前,需要考慮和商議:
因為這個人行了許多神蹟;這是他們承認的,也無法否認;這本應是他們承認祂是彌賽亞並接受祂的理由;然而他們卻以此為理由,思考並策劃一些措施,以阻止和制止人們相信祂是彌賽亞。
【第48節】如果我們任憑祂這樣下去,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教導百姓,並行這樣的神蹟:
眾人都要信祂;整個國家都會接受祂為彌賽亞,並擁立祂為王,樂意順從祂的一切命令:
羅馬人就會來;帶著他們強大的軍隊來對付我們;他們將擁立祂為彌賽亞解釋為反抗凱撒及其政府的叛亂行為:
奪去我們的聖地和我們的國家;也就是說,將摧毀聖殿,他們的神聖之地,他們宗教和敬拜的場所;以及他們的城市,他們的居住之地,並荒廢他們的國家;奪去他們僅有的那一點權力和政府,剝奪他們公民和宗教上的特權:波斯語譯本翻譯為「他們將奪去我們的聖地,並頒布法令反對我們的宗教」。
【第49節】他們中間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參馬太福音26:3),(參路加福音3:2),(參約翰福音18:13)。
那一年作大祭司;大祭司職位原本不是每年一任,而是終身制;但在第二聖殿末期,它落入國王手中,由國王任命大祭司F15;並且變得可以買賣;是用錢買來的;以至於他們每年更換一次大祭司,每年都任命一位新的大祭司F16。現在這個人身居如此高位,卻是個沒有良心、原則敗壞的人,是個撒都該人,從使徒行傳4:6和5:17看來,他否認死人復活,對來世漠不關心;他沒有任何約束,以一種大膽、傲慢、囂張的態度,
對他們說:「你們什麼都不知道!」你們這群無知愚蠢的傢伙,簡直是傻瓜白痴,竟然坐著爭論和辯駁這樣一個人;該做什麼顯而易見,那就是毫不猶豫地奪走這個人的生命;他是什麼人,他做了什麼,都無關緊要;這些都不是需要考慮的事情,它們不在討論範圍內;你們若想拯救國家,就毀滅這個人;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危急關頭,要麼他的生命必須犧牲,要麼國家滅亡;哪一個更權宜,無需時間辯論。
【第50節】也不思想,我們祭司、利未人、法利賽人、公會和百姓的教會領袖,若不這樣做,對我們是有益的;該亞法認為,如果耶穌以這種速度繼續下去並成功,他們將在聲譽和收入上受損,必須放棄他們榮譽和有利可圖的職位;因此,對他們來說,最權宜和有利的,這是這樣一個議會中主要考慮的事情,他認為是:
「寧可一個人為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他完全基於這個政治原則,即公共利益應優先於私人利益;這個人是誰,無論無辜與否,都無關緊要;常識和國家的公共安全要求他犧牲,而不是讓羅馬人被激怒到如此程度,以至於威脅到整個國家的徹底毀滅。
【第51節】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不是出於他自己的設計和指示,而是出於神的靈;正如一個惡人有時會這樣,就像巴蘭一樣;神的靈將這些話指示給他,並放在他口中;但他並沒有按照聖靈所預定的意思使用這些話:
只因他本年作大祭司;因他的職位,他是神的諭旨,並被百姓如此看重,因此是個適合以這種方式被使用的人;特別是那一年他作大祭司,那一年祭司職位將要更換,異象和預言將要被封閉:
就預言;儘管他不知道自己在預言,就像法老一樣(出埃及記10:28),以及猶太百姓一樣(馬太福音27:25)。
耶穌將要為那國死;這些話,連同下一節的內容,是福音書作者的話,根據聖靈的意思解釋該亞法的預言,即耶穌將要死,這與猶太人對彌賽亞所持的觀念相悖;參約翰福音12:34。但耶穌,真正的彌賽亞,必須死;這是神在永恆預旨中所決定的,是基督在恩典之約中同意的,是先知從創世之初就預言的,是舊約時代藉著獻祭和其他事物所預表的,是基督自己所預言的,並因此而實現;基於上述原因,這是必要的,也是為了祂子民的救贖,否則他們必將滅亡;然而這在祂是自由和自願的,也是祂對他們愛的強烈表達和證明:而且這個預言不僅宣告耶穌將要死,而且宣告祂將要為那國死,為猶太民族死;不是為其中每一個個體,因為他們並非所有人都被祂拯救;有些人不接受祂;他們拒絕祂為彌賽亞、救主和救贖者,並死在他們的罪中;而是為他們中間所有神的選民,以色列家的羊,祂被差遣到他們那裡,祂來尋找和拯救他們;祂藉著使他們轉離他們的罪孽,並將他們的罪孽從他們身上除去,來祝福他們:此外,這個預言暗示,耶穌將要死,不僅僅是作為殉道者,用祂的血證實祂所傳講的教義,也不僅僅是作為勇氣、溫柔、忍耐和愛的榜樣,而是為祂的子民,或代替祂的子民,作為他們的保人/擔保者;為他們獻上自己的生命作為贖價,並將自己作為祭物獻給神的公義;藉此成全律法並滿足律法,並為他們平息神的憤怒。
不僅是為那個民族而已。因為基督作為先知,雖然只被差遣到猶太人那裡,並且是受割禮者的執事,但作為祭司,祂不僅為他們而死,也為外邦人而死;甚至為普世神奧秘的以色列全體而死,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參約翰一書2:2)。
而且祂要把神四散的兒女都聚集歸一。這不僅指猶太人中神的選民,他們散居在世界各國之中,基督為他們而死,福音首先傳給他們,他們被聚集到一個福音教會的狀態中(參約翰福音7:35;彼得前書1:1-2;雅各書1:1);更可能指外邦人中神的選民,他們被稱為「神的兒女」,這與猶太人的一個觀念相對立,猶太人因其民族性的收養而自稱此名,並否認外邦人是神的兒女,將他們視為狗。這些外邦人之所以是神的兒女,是因為他們在神的永恆預旨中,在恩典之約裡,藉著特殊的收養而成為神的兒女;當他們被賜給基督時,就被視為處於這種關係中,基督取了他們的本性,並替他們受死。這並非僅僅因為他們將來會在重生中,並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心顯明為神的兒女,並有聖靈的見證證明他們是神的兒女;更不是因為他們有資格和傾向成為神的兒女,因為他們本性上與其他人一樣,都是可怒之子。這些人被稱為「四散的」,既是從神那裡四散的,因為他們因墮落和自己的過犯而與神分離;這些過犯使神與他們之間產生隔閡,使他們與神疏遠;因為在他們的本性元首和本性狀態中,他們與神和彼此都相距甚遠;這不僅指地理上的距離,他們散居在世界的各個地方,也指他們在思想和判斷、宗教和習俗上的分歧;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道路,像迷失的羊一樣走迷了路。現在,基督為他們而死,目的是要使他們親近神,親近那獨一真實永活的神;並將他們聚集在一個元首之下,就是祂自己,他們共同的元首;祂在祂的受難、埋葬和復活中代表了他們;並使他們成為一個身體,將他們帶入一個羊圈,進入這裡的一個教會狀態,最終進入一個地方,就是天堂,在那裡永遠與祂同在;因此波斯譯本將其譯為「使他們聚集到一個地方」。在這方面,紅母牛是基督的預表;牠的血直接灑在會幕前,營外;一位猶太作者說,這樣做是為了:F17
【第53節】從那天起,該亞法的推理顯得如此合理,他的建議如此中肯,以至於除了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的約瑟等一兩人之外,所有人都立刻普遍贊同;從此以後,
他們就商議。他們在某些時候,而且常常商議,並在他們的商議中達成一致,
要殺害祂。他們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之前,在沒有任何罪名指控祂之前,在沒有任何證據提供之前,在沒有聽祂為自己辯護之前,就決定了這件事;該亞法殺害祂的提議,無論對錯,無論祂是否有罪,都得到了高度的認可;他們所要做的,只是商議如何將祂抓到手,以及如何以一種最能維護他們在百姓中的聲譽、最能羞辱祂、並在最恰當和合適的時機奪走祂的生命的方式。
【第54節】於是耶穌知道公會已決定要殺害祂,以及他們正在策劃逮捕祂的陰謀:
就不再在猶太人中間公開行走。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祂不在他們的街道上教導,也不行神蹟,也不在公共場合露面:
卻從那裡,從伯大尼,
往靠近曠野的一個地方去。這是否是施洗約翰傳道時所在的猶太曠野,或主在來到伯大尼之前所靠近的曠野,或伯亞文的曠野(約書亞記18:12),尚不確定:
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武加大拉丁文譯本、敘利亞文譯本、阿拉伯文譯本和波斯文譯本都稱之為以法蓮(Ephren),有些抄本也是如此;這似乎與密示拿和他勒目學者所說的以法蓮是同一座城;關於這座城,他們說:F18
並在那裡與門徒同住。祂與門徒私下交談,教導和指導他們關於神國的事,因為祂與他們相處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第55節】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這是基督開始公開事奉以來的第四個逾越節,也是祂與門徒吃的最後一個逾越節;當祂為祂的百姓被獻為祭時,祂就終止了這個以及所有其他的禮儀性規條:
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逾越節前潔淨自己。不僅是從以法蓮所在的鄉下,也從猶太和加利利的所有其他地方;所有男性都必須在逾越節期間上耶路撒冷,因為逾越節只在那裡守;但許多人在此之前就去了,原因如下:
潔淨自己。我們在歷代志下30:18讀到,有許多人沒有潔淨自己,卻吃了逾越節;希西家為他們禱告,求神赦免他們,這表明他們做錯了事:關於這段經文,拉比雅基(Jarchi)有這樣的評論:
【第56節】他們就尋找耶穌。也就是那些鄉下人;有些人是出於好奇想見祂本人,有些人是想看祂的神蹟,還有些人是想聽祂的教導;也有些人,或許是想捉拿祂,把祂交給公會,因為公會已經發布了這樣的通告,無疑也提供了賞金:
他們站在殿裡,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會不來過節嗎?他們之間爭論著基督是否會來過節;有些人可能認為祂不會來,至少他們非常懷疑,因為公會已經發布了這樣的命令來搜捕祂;而且祂因此從伯大尼去了更遠的鄉下;儘管其他人可能有不同的想法,相信祂會來,因為所有以色列的男性都必須參加那個節期,這是祂的職責;他們無法說服自己祂會因為害怕猶太人而忽視自己的職責。
【第57節】原來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他們是公會的成員:
早已發出命令。或頒布了一道諭令,一份議會的法令:
說,若有人知道他在哪裡,就要報明,好叫他們拿他。這使得有些人對祂是否會來過節產生了疑問;也是其他人尋找祂、打聽祂的原因,以便將祂告發給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並獲得所承諾的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