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往橄欖山去。
這山位於耶路撒冷以東,距離約一英里。基督在住棚節最後一天的傍晚來到這裡,部分是為了避開危險,避免猶太人在夜間為他設下的陷阱,因為他們在白天已經失望和困惑。或許也是為了休閒和放鬆,與他親愛的朋友拉撒路、馬大和馬利亞共進晚餐,他們住在伯大尼,離這山不遠。最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私下向上帝禱告,為他自己作為人,為他的門徒,為他福音的傳播,以及為他事工的擴展。這正是他慣常的做法(路加福音21:37)。
清早,他又回到殿裡。
這顯示了他在事奉工作上的勤奮、堅定和專心,以及他的勇氣和無畏;他不懼怕敵人,儘管他小心翼翼,不讓敵人在他時候未到之前抓住任何把柄。
眾百姓都到他那裡。這也稱讚了聽眾的勤奮和熱心,他們渴望聽他講道,為此一大早就來到聖殿,而且人數眾多。
他就坐下,教訓他們。他坐下,一如他的慣例(參閱馬太福音5:1的吉爾注釋);他教訓他們,如同有權柄的人,所教導的教義和方式,是前所未有的;他以一切的坦率、大膽和自由教導。
【第3節】文士和法利賽人
這些公會的成員,前一天遭受了如此慘重的挫敗,他們在邪惡的道路上同樣勤奮和努力,尋找一切機會,利用一切對基督不利的優勢;他們幻想自己已經找到了一些可以誘捕他,使他蒙羞或陷入危險的東西,於是他們追逐不捨;
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到耶穌那裡。有些人推測,她可能是在前一天,在他們的一個棚屋裡被抓到的,因為他們在這個節期沉溺於放縱和肉慾的歡樂,因此被引誘犯罪;這表明他們當時遠沒有領受聖靈,反而落入了污穢之靈的手中,受其掌控。這個婦人是誰,並不重要;那些聲稱從西班牙猶太人的編年史中取出的內容,無疑是個寓言;說她是耶路撒冷一個名叫瑪拿西的老人的妻子,名叫蘇珊娜F4。
把她放在當中。正如波斯語譯本所讀的,放在眾人中間,讓所有人都看見。這個關於行淫婦人的故事,在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古老抄本中缺失;在諾努斯、金口約翰和提奧非拉特的作品中也沒有;在敘利亞語譯本的任何版本中也沒有,直到迪迪厄根據烏舍爾大主教的一個抄本恢復了它;但它存在於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中,以及塔提安和阿摩尼烏斯的和諧福音書中;前者生活在約公元160年,距離使徒約翰去世約60年左右,後者生活在約公元230年;它也存在於史蒂芬的十六個古希臘抄本中,以及貝扎的所有十七個抄本中,除了一個例外;因此,它的真實性無需懷疑;優西比烏F5說,它存在於《希伯來人福音》中;因此,它的權威性也不應受到質疑。
【第4節】他們對耶穌說:「夫子,
他們以一種得體和尊重的態度對待他,以便更好地掩飾他們的惡意:
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至少有兩個人,他們可以作證;否則指控就不合法;參閱(申命記19:15);儘管在妻子被懷疑通姦的情況下,他們承認單一證人是有效的F6:
正在作案時。或「在盜竊本身中」,因為通姦是一種盜竊;它是非法使用他人的財產;參閱赫利奧多羅斯第一卷第十一章第十一節中,這個詞以相同的含義使用。
【第5節】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不是在(利未記20:10);因為雖然根據那裡的律法,一個行淫的婦人,一個已婚婦人,以及一個行淫的男人,一個已婚男人,都應處死;但死刑不是用石頭打死,而是勒死;因為猶太人有一條規則F7,凡是只提到死刑(沒有限制任何特定種類)的地方,都是指勒死,他們將這條規則應用於這條律法:因此在他們的《密示拿》或口傳律法中,與他人妻子同寢的人,被列為應被勒死的人F8:金奇確實說F9,根據律法,行淫的婦人應被石頭打死;但這必須理解為那些已訂婚但未結婚的人;摩西在律法中吩咐這樣的人應被石頭打死(申命記22:23-24)。猶太人的傳統F11也同意這一點;
你說怎麼樣呢?你同意摩西的說法,還是不同意?
【第6節】他們說這話,乃是試探耶穌,
因為他們帶來這個婦人,並以這種方式暴露她,並非出於他們對罪惡的厭惡和憎恨;他們也不是出於對摩西律法的極大尊重而向基督提出上述問題;因為在許多情況下,包括這一點,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因他們的傳統而使律法失效;因為他們說,對於通姦這樣的罪行,他們不處死,也不鞭打,除非事先有警告;警告的目的是區分放肆的罪和故意的罪F13;但如果沒有警告,即使是已婚婦人,如果她承認罪行,她所有的懲罰就是被剝奪嫁妝,或者沒有嫁妝就離開F14:現在這些夫子沒有提到警告,他們也沒有提出問題,即這個婦人是應該按照他們的傳統處理,還是按照摩西的律法處理?但基督的意思是什麼,是摩西的律法應該被遵守,還是他會提出另一個規則來遵循?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
要得著告他的把柄。如果他同意摩西的說法,那麼他們就會向羅馬總督告發他,因為他擅自判處一個人死刑,而這本應由總督來做;或者他們會指責他嚴厲,與他自己不一致,因為他接納這類罪人,並與他們一同吃飯;並且曾聲明稅吏和娼妓將進入天國,而文士和法利賽人則不會;如果他不同意摩西的說法,那麼他們就會在百姓中誹謗他,說他是摩西和律法的敵人,是可恥惡行的庇護者: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有些人認為F15他寫下了婦人控告者的罪行,清晰可辨;學者瓦根塞爾F16提到他曾見過一份古希臘手稿,其中有以下詞語:「他們每個人的罪行」:萊特富特博士認為,基督的這一舉動與祭司在審判被懷疑的妻子時的舉動相符,並有所關聯;祭司會取會幕地板上的塵土,將其溶入苦水中讓她喝;但最有可能的是,基督故意擺出這個姿勢,好像他正忙於其他事情,沒有注意他們說什麼;藉此對他們表示輕蔑,好像他們和他們的問題不值得他注意:這一解釋得到了接下來內容的證實,
【好像沒有聽見他們的話】;儘管這句話在許多抄本中都沒有,在武加大拉丁語譯本中也沒有,在任何東方譯本中也沒有,但在貝扎的五個抄本和康普魯頓版中都有。
(參閱耶利米書17:13,「離棄我的,必寫在地上」。基督可能正在地上寫下他們的名字,從而應驗了耶利米書中的這段預言。他們知道舊約和這段經文,並在心中被定罪。編者註。)
【第7節】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
因為他們注意到他擺出這樣的姿勢,就斷定他們已經使他困惑和為難,他不知道該說什麼;因此他們更急於得到一個迅速的答覆,希望能夠從他身上佔到便宜;並且他們能夠揭露他,他的困惑將會顯露給所有百姓:
耶穌就直起身來,對他們說:他直起身來,定睛看著他們,並以這個智慧的回答使他們困惑: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並不是指完全沒有罪,無論在心裡、口中還是行為上;因為沒有這樣的人;生命中最聖潔的人,在這種意義上也不是沒有罪的;而是指沒有任何臭名昭著的罪,或者沒有犯下任何可恥的罪,特別是通姦罪;這在當時是一個盛行的罪,甚至在他們的律法師中也是如此;因此我們的主稱那個世代為淫亂的世代(馬太福音12:39);這在字面上對他們來說是真實的;與此比較(羅馬書2:22)。通姦在那個時代如此盛行,以至於他們被迫停止審判被懷疑的妻子,因為她們的丈夫通常也犯了這種罪;如果丈夫也有罪,苦水就不會起作用:所以猶太人說F17,
誰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暗示了(申命記17:7)中的律法,該律法要求證人的手先放在一個人身上,才能將他處死;正如萊特富特博士所認為的,這指的是他們自己在審判被懷疑通姦的妻子時的觀點;如果丈夫也犯了同樣的罪,苦水就不會起作用:我們主的這個回答,立刻使他擺脫了他們以為會困擾他的困境;因為他雖然沒有對婦人判刑,因此沒有承擔司法權力,他們可以因此向羅馬總督告發他,但他顯然同意摩西的說法,即這樣的人應被石頭打死;因此他們不能指責他與摩西相悖;而通過讓沒有罪的人先拿石頭打她,他顯示了他對婦人的憐憫,對他們來說,他也是鑒察人心的。
【第8節】於是又彎著腰,在地上畫字。
像之前一樣,他已經說了足夠的話來使他們困惑;但他不願再進一步追究此事,也不願以其他方式公開揭露他們;為了讓他們有機會在不被他進一步注意的情況下離開,他採取了這種方法。
他們聽見這話,
不是所有的人,不是基督的門徒,也不是群眾,而是文士和法利賽人:
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他們被自己的良心定罪;他們並非沒有罪,也沒有擺脫這種罪;他們自己眼中有樑木,卻急於指出別人眼中的刺;而且常常如此,那些最急於責備和最嚴厲批評他人罪行的人,在另一方面,如果不是在同一方面,也同樣有罪;當罪惡臨門,良心被喚醒並敞開時,它就如同千百個證人;它讓罪惡進入並承認,使罪惡沉重,造成悲慘的後果;並使這些人充滿痛苦、困惑和羞恥:他們
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從聖殿中,盡可能私下地,不引人注意地:
從年長的開始:他們可能罪責最重,或者最先領會了暗示;因為他們更聰明、更敏銳:
直到最後一個;這在武加大拉丁語譯本、敘利亞語譯本和波斯語譯本中缺失,在貝扎的兩個抄本和巴塞爾版中也缺失:
只剩下耶穌一人;不是被他的門徒或群眾留下,而是被那些來試探和誘捕他的對手留下:因為接下來說,
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也就是說,像之前一樣,站在人群中。
【第10節】耶穌就直起身來,
從他彎腰寫字的地上起來:
看見除了那婦人以外,沒有別人;也就是說,沒有那些把她帶來,並向他控告她的人:
就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你的控告者在哪裡呢?」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只讀作:「這些人在哪裡?」這些人,把你帶到這裡,並指控你犯下這罪行的人:
沒有人定你的罪嗎?沒有人願意對你做我提議的事嗎?怎麼,沒有一個人能拿起石頭,向你扔去嗎?他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是沒有這罪的嗎?沒有人能承擔執行這判決的責任嗎?
【第11節】她說:「主啊,沒有。」沒有人對我說一句話,也沒有人舉手攻擊我,也沒有人向我扔石頭: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基督來到世上,並非要扮演民事官員的角色,因此他拒絕仲裁案件,或參與分配兩個兄弟之間的遺產(路加福音12:13-14)。他來到世上,也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約翰福音3:17);他也不會對這個婦人作出任何其他判決,除了他已經作出的;他也不會親自對她施加任何懲罰;但他以合適且符合他職分的方式;作為一位先知,他宣告她的罪,呼召她悔改,並吩咐她
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免得像他對在畢士大池邊治好的人所說的,有更壞的事臨到她。因此,猶太人F19沒有理由反對基督的這種行為,好像他違背了(申命記13:5)中的律法:「你要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也反對人類所有民事法律的制裁,這些法律命令通過處死罪犯來消除邪惡;他觀察到,那些信他的人並沒有在這方面跟隨他,而是處死行淫的男人和女人;而且,如果他的榜樣和教導得以實施,所有法庭都將停止運作,人類的秩序將被顛覆:但應該注意的是,我們的主甚至對摩西律法也表示了尊重,當他吩咐這個婦人那些沒有罪的控告者,先拿石頭打她時;儘管至於(申命記13:5)中的律法,那是針對假先知,而不是行淫的男人或女人;也不是所有國家的民事法律都要求對通姦處以死刑;即使是這樣,基督在這裡,無論是言行,都沒有與上帝或人類的任何此類法律相矛盾或廢除;他將這件事留給適當的人去調查、審查、判斷和宣判,這是他們的職責:至於他自己,他的職責不是民事官員,而是救主和救贖主;他在此案中以符合其職責的方式行事;他沒有縱容罪惡,他責備了罪惡;他也沒有否認她應該按照摩西律法受罰,反而暗示她應該受罰;但由於這不是他的職權範圍,他沒有擅自對她宣判任何定罪;而是呼召她悔改,並作為慈悲憐憫的救主,給了她希望得到赦免和永生的理由。
【第12節】於是耶穌又對眾人說:烏舍爾主教出版的敘利亞語殘篇,由迪迪厄編輯,在這一節前加上了這樣的話:「當他們聚集在一起時」,耶穌說,也就是說,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出去了又回來;或者是他們中的其他人,在這之後來的,基督對他們這樣說:
我就是世界的光。他可能是在日出之際說這話的,當時太陽已經升起,可能正明亮地照在他們臉上;參閱(約翰福音8:2);這正是**עוֹלָם**(olam,世界)之光,正如亞本以斯拉在(詩篇19:8)中正確地稱呼它:因此,他藉著雅各井裡的水,論述了活水;又藉著迦百農的猶太人提到嗎哪,詳細論述了他自己是生命的糧:他也可能使用這個稱號,並將其應用於自己,是為了回應舊約中一些將他比喻為太陽的經文,如(詩篇84:11)(瑪拉基書4:2),並將他描繪為光;猶太人F20自己也說,光是彌賽亞的名字之一;上帝自己也被他們稱為世界的光F21:同樣,他也可能考慮到猶太律法師們傲慢地為自己所取的那些華麗的頭銜和稱號,並將自己與他們對立起來;因為他們不僅稱他們的夫子摩西為**אוֹר הָעוֹלָם**(or ha'olam,世界的光)F23,也稱摩西律法F24,以及他們的拉比和律法師(參閱馬太福音5:14的吉爾注釋)。這裡所說的「世界」,並非指整個世界,以及其中所有的個體;因為雖然基督作為萬物的創造者,是人類的光,並以自然和理性的光照亮每一個人,但並非以這裡所指的屬靈和救贖的方式;也不是指上帝所有選民的整體,儘管他們有時被稱為世界,是世界中較好的部分,並在主裡以特殊的方式成為光;也不是單指猶太人,以及他們中間上帝的選民,儘管基督對許多坐在黑暗和死亡陰影中的人來說,是極大的光;這裡所指的是外邦人,他們通常被猶太人稱為世界(參閱約翰福音3:16的吉爾注釋)。這些人在基督降臨之前,在關於神性、敬拜的對象、性質和方式;聖經、律法和福音;彌賽亞及其職分和工作;聖靈及其恩典的運行;死人復活和來世方面,都處於極大的黑暗中;現在基督來了,要作外邦人的光,也要作他百姓以色列的榮耀:我們的主似乎是回應(以賽亞書42:6)中關於他的預言,同時也暗指天上的太陽;太陽的光普照地上萬國,而不僅限於一塊土地:但既然基督是受割禮者的執事,只被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那麼他怎麼能成為外邦人的光呢?對此可以回答說,他是藉著他的使徒,他們被他差遣,帶著福音的光,到全世界去;藉著他的聖靈,他照亮了那些本身就是黑暗的人的心靈,使他們得到基督的光:因為他不僅是所有人的自然之光的創造者和賜予者,也是所有他所揀選的人,無論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恩典之光的創造者和賜予者;他們在他的光中看見光;看見自己失喪和毀滅,看見他是唯一願意、有能力、合適和完全的救主;並在福音的教義中看見奇妙的事,並對榮耀有所瞥見;他也是聖徒在另一個世界所享受的一切榮耀之光的創造者;羔羊是那個狀態的光;他是他們永恆的光,他們的榮耀;現在跟隨他的人是有福的:
跟從我的;不是身體上的,而是屬靈上的,藉著信心;因為相信被表達為來到基督面前,也表達為跟隨他:與此比較(約翰福音12:46);並帶著對他的愛和情感,靈魂的渴望歸向他,並記念他;在行使每一種恩典和履行每一項職責中,效法他;並經歷各種苦難和磨難,追隨他作為引導者、元帥和先鋒:這樣的人
就不在黑暗裡走;不在重生前的黑暗裡,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在哪裡,往哪裡去;因為這樣的人知道他們在光明中;雖然他們曾經是瞎眼的,現在卻看見了;他們知道他們所信的是誰,知道他們在基督裡,在恩典之約中,在上帝的愛中,並且正走向天堂和永恆的幸福;這樣的人就不在不信的黑暗裡走;而是憑信心行在基督裡;也不在錯誤的黑暗裡走,而是在福音的真理中,並按照福音的樣式行事;儘管他們有時可能沒有上帝面光照耀,但光必為他們升起;這樣的人「就不進入黑暗」,正如衣索比亞語譯本所翻譯的,不進入外在的黑暗,或永恆死亡的黑暗:
反得生命的光。現在他們裡面有上帝的恩典;這恩典既是活水的泉源,湧流到永生,也是一道閃耀的光,漸漸增長,直到完全的日子:黑暗與死亡,光明與生命,是並行的;恩典,既是啟迪的,也是使人活潑和安慰的,並最終導向永恆的光明和生命;一道永不熄滅的光,和一個永遠持續的生命,帶著永不褪色的喜樂和快樂;參閱(約伯記33:30)。
【第13節】法利賽人就對他說:因為他宣稱自己是世界的光:這些人要麼是那些因良心自責而離開聖殿,現在又回來,對他懷恨在心,想方設法找他的把柄;要麼是他們派來的其他同類人,來觀察他:
你為自己作見證。衣索比亞語譯本譯作:「你自己嗎?」這似乎不太得體和合適;參閱(箴言27:2);儘管一個人為自己所說的話不一定是假的,正如這些人所暗示的:
你的見證不真。因為約翰為自己作見證,說他不是基督,也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而是曠野裡呼喊者的聲音;他是在猶太人自己懇求下為自己作這見證的(約翰福音1:19-23);他的見證是真的;基督為自己作的見證也是真的;但他們的意思似乎是,這見證不堅實,不具權威性,在任何法庭上都不能通過,因為沒有人能為自己的案件作證。
【第14節】耶穌回答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
為自己辯護,為自己的見證辯護:
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這似乎與他在(約翰福音5:31)中所說的相矛盾,可以這樣調和;在那裡,他以人子的身份說話,並在猶太人眼中,他們認為他只是一個普通人;而且是獨自一人,與他的父分開,正如上下文所示;因此,他單獨的見證,特別是關於他自己的見證,不能被人類接受為權威;但在這裡,他以神性的身份說話,並與他的父聯合,他與父是平等的;因此,他的見證應該被視為堅實和真實的,並被接受,他給出的理由是:
因為我知道我從何而來,往何而去;他確實是上帝的兒子,是父的獨生子,並從父那裡領受了使命和差遣來到這個世界;他自己知道這一點,也能夠藉著他的憑據、所教導的教義和所行的神蹟,向他人顯明和證明;這些都證明了他所說的,他是世界的光;他知道當他完成了他所來的工作後,他將回到他的上帝和父那裡,並坐在父的右邊:
你們卻不知道我從何而來,往何而去。他們認為他是約瑟的兒子,來自加利利;在這方面他們錯了;當他談到要離開時,他們不明白他,也不知道他要去哪裡;他們問他是否要去分散在外邦人中的人那裡教導他們?另一次,他們問他是否會自殺?他們不知道,他必須也將會通過一系列的苦難和死亡,進入他的榮耀:波斯語譯本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插入了另一句話:「但你們不知道你們從何而來,往何而去」,然後才是前一句;這句話可能包含真理,他們不知道自己的真正來源,他們是從下面來的;也不知道他們要去哪裡,去什麼陰森的居所,而他們卻期望進入並享受天國。
【第15節】你們是憑著外貌判斷人,
根據他們肉體的感情和偏見;他們認為彌賽亞是一位世俗的君王,他的國度屬於這個世界,因此他們判斷耶穌不可能是他;他們把他看作一個普通人,看到他的人性在許多方面顯得卑微,他們就根據這種外在的表象來判斷他:或者「你們這些屬肉體的人判斷」;波斯語譯本同意這個意思,「因為你們是屬肉體的」;因此像屬肉體的人一樣判斷,而屬肉體的人是極不適合判斷屬靈事物的人:
我不判斷人。不是以同樣的方式,憑著外貌,或以肉體的方式,也不是根據外在的表象,根據眼睛所見,或耳朵所聞:基督沒有承擔判斷和決定民事事務,或人類法庭事務的責任;這不是他的職權範圍;在上下文中有一個例子,就是沒有定那個被帶到他面前的婦人的罪;他也沒有判斷人的身份和狀態,也沒有對他們宣判任何定罪;他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拯救世人;這不是他現在的任務;否則,一切審判都已交給他,他將在另一天執行。
【第16節】雖然我判斷,我的判斷卻是真的;
因為他不像人那樣看,也不根據事物的外在表象來判斷;而是洞察人心,知道人心裡有什麼,因為他是鑒察和試驗人心的;對他來說,萬事都是赤露敞開的,因此他不會被欺騙或蒙蔽;他的判斷必然是確鑿無誤的:
因為我不是獨自一人,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他與父並非分離,也非遠離,當他在地上時;他是在父的懷裡,在天上,作為上帝的兒子,當他作為人子在地上時;他在他的見證和判斷中也並非獨自一人,父與他一同作證:這進一步證明了他的見證的真實性和他判斷的確定性。
【第17節】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摩西的律法,是賜給他們的,他們也以此自誇;所引用的經文在(申命記19:15);參閱(申命記17:6);雖然接下來的話沒有一字不差地寫在那裡,但意思卻表達出來了:
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關於這一點,猶太作家說F25,
【第18節】我為自己作見證,
正如他在(約翰一書5:7)中為自己的神子身份作見證一樣。
還有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見證;正如他在受洗時聖靈降在他身上,以及在受洗和變像時從天上發出的聲音,以及他所行的神蹟,都為他作見證;特別是,他很久以前就在預言中為他作見證,說他就是他現在所說的世界的光(以賽亞書42:6);因此,這裡有兩位見證人,他的父和他自己;這表明他們是兩個不同的神性位格,並且彼此平等:現在,如果兩個人的見證是真實、堅實和權威的,並且值得信賴和接受,那麼兩位神性位格的見證就更不用說了;參閱(約翰一書5:9)。
【第19節】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裡呢?」波斯語譯本補充說:「給我們看看他」:拿出你所誇耀的這位見證人,讓我們看看他;他們說這話是帶著嘲諷、譏笑和侮辱的語氣;你的父在哪裡?什麼!他在加利利嗎?把他從那裡帶來;你指的是木匠約瑟吧;真是個好見證人啊!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了。」他們不認識基督的神性起源,不認識他是上帝的兒子,不認識上帝是他的父;他們極力誇耀自己認識上帝,但他們
耶穌在聖殿的庫房裡說了這些話。這地方是擺放十三個箱子的地方,人們把自願奉獻的錢財投入其中,用於獻祭和聖殿的服事。衣索比亞譯本將其譯為「在施捨箱旁」(參閱馬可福音12:41的吉爾注釋)。傳道者提出這項觀察的目的,是為了向我們表明,基督是在一個非常公開的場合,在聖殿裡,公開地說出上述這些話。
當他在聖殿裡教訓人的時候;猶太人聚集的地方,他的事工是公開的,他自由地、毫無保留地講說;他以非常大膽、無畏的方式,不懼怕任何人。
沒有人下手拿他;儘管他們前一天曾試圖這樣做;曾派差役去抓他;他們自己也樂意這樣做;然而,他們卻因某種原因或某種緣故而受到威懾和制約,以致沒有人下手。原因乃是,
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指他受苦和受死的預定時間。
【第21節】於是耶穌又對他們說。或許是在他說完上述話語之後立即說的;或者更可能是過了一段時間,也許是在同一天。
我去了;意思是,他將走世人必走的路,即他將死去。這種說話方式表明,他的死是確定的,是既定的事;是必然發生的,卻是自願的:他不是被驅趕,也不是被迫的,而是自由地去了;因為這是他進入他的國度與榮耀所必須經過的道路。
你們要尋找我;也就是說,當他們身處困境時,將尋找彌賽亞,作為他們的拯救者和救主;他稱自己為彌賽亞,因為他是真正的彌賽亞,是他的百姓在屬靈意義上唯一的救主和救贖者;否則他們就不會,也確實沒有尋找拿撒勒的耶穌。
並且要死在你們的罪中;或「在你們的罪裡」;希臘原文、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波斯譯本都是如此。意思是,死在他們不信和拒絕真彌賽亞的罪中。其含義是,在因他們對他所犯的罪而降臨的災難中,他們將徒勞地尋求彌賽亞,作為他們的暫時拯救者;因為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以及他們自己,都將因他們的罪孽而徹底滅亡;他們的毀滅不僅是暫時的,更是永恆的:因為接著說,
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表明,他正要去他的父那裡,去天堂和榮耀;以人性享受在父右邊的永恆幸福;他們永遠不能到那裡,但當許多人與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在天國裡,這些人將從遠方而來,而他們卻會被拒之門外,不被允許進入。
【第22節】於是猶太人說:「難道他要自殺嗎?」這不僅是邪惡的,也是從他的話語中得出的一個愚蠢的結論:因為他要離開,而他們不能去他去的地方,這絕不意味著他必須毀滅自己;這似乎是他們樂見他做的事,並暗示他可能會這樣做,在這方面他們模仿了撒旦(馬太福音4:6),他們現在顯然受撒旦的影響,並希望他會這樣做,這將立即使他們擺脫因他而來的困境:
因為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根本不是理由;因為如果基督的意思像他們褻瀆地暗示的那樣,他們也可以毀滅自己,跟隨他而去。
【第23節】耶穌對他們說。針對他們對他話語的邪惡評論和質疑:
你們是從下頭來的;不僅是屬地的,是屬土的,所以說屬地的話,像屬肉體的人一樣;甚至來自地獄,他們是魔鬼的兒女;他們呼吸著魔鬼的靈,說著魔鬼的語言,行著魔鬼的私慾,正如約翰福音8:44所說。
我是從上頭來的;這不是指他的人體,他沒有從天上帶來,那是在童貞女的子宮裡形成的;否則他就不是女人的後裔,不是亞伯拉罕、大衛和馬利亞的兒子:而是指他的神性與位格,他是從神而來,是神的兒子,是父的獨生子,當時他躺在父的懷裡,並在天上;或者指他的使命,是從天上而來。
你們是屬這世界的;他們生在世上,是罪惡的、屬肉體的、敗壞的;他們在世上,屬於世上,從未被揀選或呼召出離世上;他們的生活方式順應世俗,並順從其邪惡的習俗和風氣;他們受世界之神的影響,被世俗的罪惡和肉體私慾所吸引;他們是屬世的人;他們只顧念地上的事,並在今世有他們的份,可以真正被稱為屬世的人。
我不是屬這世界的;他在世上,但不屬世上;他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罪魁,但他不屬於世上,也不順從世俗;因為儘管他與罪人交往,與他們一同吃飯,並接納他們,被他呼召悔改;但他與他們是分離的,不像他們那樣行事:他也不追求世上的享樂、尊榮和財富,他一生都是憂患之子,被人藐視;儘管他是萬有的主,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第24節】所以我對你們說。因為他們是從下頭來的,是屬這世界的,並在對待他的行為上顯露出屬地、屬世、屬肉體,甚至屬魔鬼的性情:
你們要死在你們的罪中;這話他已在約翰福音8:21說過,現在又重複,並以以下理由加以證實:
因為你們若不信我是他;那永恆不變的「我是」,真神,萬有之上的神,永遠受頌讚的;神的永恆之子,道成肉身的神,真正成為肉身;真彌賽亞,罪人唯一的救主;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教會的元首,先知、祭司和君王,以及活人死人的審判者;還有他所宣稱的世上的光:這些都是關於基督必須相信的事;確實,屬肉體和未重生的人可能相信所有這些事;魔鬼自己也相信,並為之戰兢;但他們,以及未歸正的人,卻沒有將這些事應用到自己身上的信心:對基督的真信心不是以一般方式對待他,而是特別關乎個人;它是為自己看見基督;它不是盲目的信心,也不是僅憑傳聞就相信他是誰,而是憑著看見;它是靈魂歸向基督,放棄自己的義,單單信靠他以得生命和救恩;它是發自內心的,是真誠的;它藉著愛基督和他的百姓而工作,並伴隨著公義的果子,以及對基督命令和典章的樂意順服。儘管這裡或許只指一般的信心,因缺乏這種信心,以及他們拒絕耶穌為彌賽亞,猶太人遭受了暫時的毀滅;如果他們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和真彌賽亞,他們就能從降臨在他們國家、城市和聖殿上的暫時毀滅中得救;但他們不以一般和概念的方式相信這一點,他們就滅亡了,正如這裡所威脅的:
你們要死在你們的罪中;他們身陷其中,被罪玷污,在神面前因罪有罪,受罪的權勢轄制,並應受罪的懲罰;他們就這樣一直留在罪中,直到死亡,當他們死在罪中,並為罪而死時,不僅是肉體的死亡,更是永恆的死亡:因為死在罪中,這些罪將被發現附在他們身上,他們將被指控犯了這些罪,必須為這些罪負責,因此要承受這些罪的懲罰,那就是第二次的死。死在罪中與死在基督裡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那些死在信心裡的人,死在基督裡:那些死在不信裡的人,死在罪中;這是一種可怕的死亡;參閱約書亞記22:20,他爾根對此的釋義是:「他,一個人」(或獨自一人),**לֹא מָת בְּחֹבָיו**(lo mat bechovav,沒有死在他的罪中)。
【第25節】於是他們對他說:「你是誰?」他以這種語氣說話,並威脅說若不信就要死亡;他們以傲慢和輕蔑的態度說這話:
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對你們所說的。」意思是,要麼指這段話的開頭,即他是世界的光,他繼續這樣宣稱;要麼指他被帶到公會之前,當時他聲稱神是他的父,並以許多有力的論證證明他的神性子職;要麼指他的事工,當時他藉著神蹟和教義,表明他就是那要來的,真正的彌賽亞;或者指從起初對摩西說話的那位,說:「我是自有永有的,他差遣你」,以及在曠野對教會和猶太先祖說話的那位;他就是從起初與神同在的道;他被稱為起初,萬物和神創造的最初原因;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這個。
【第26節】我還有許多事要說,要判斷你們。身為全知之神,他知道他們的為人與行為,他們的生活與言談,以及他們所有的罪惡與過犯,他本可以公正地抱怨、指控並證明他們有罪,並為此審判和定罪他們;但這不是他目前的任務,他來不是要審判和定罪,而是要拯救:因此他避開了這些事,不予理會,將它們交給他的父,他的父會向他們追究責任,並懲罰他們。
但那差我來的是真實的;正如他對差遣他的兒子作罪人救主的應許是真實的,他對那些不信他、拒絕他的人降下報應的威脅也是真實的。
我向世人說,或「在世上」,
我從他那裡所聽見的那些事;關於他對那些將信他之人的愛、恩典和憐憫,以及對那些藐視和拒絕他之人的毀滅;這些事他不是在暗中、在角落裡說的,而是公開地、在眾人面前說的,對猶太人和外邦人,以及當時在聖殿庫房裡的所有人說的;參閱約翰福音18:20。
【第27節】他們不明白他是指父說的。那差遣他來的,並且對他所說的一切,無論是應許還是威脅,都真實可靠的父;他們如此愚鈍,竟不知道他所說的「那差遣我的」是指父神,從而將他的使命和教義歸於父;他們的心被蒙蔽,變得剛硬,他們的眼睛被弄瞎了。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他們不知道他說神是他的父」;比撒最古老的抄本和他的另一個抄本也是如此。
【第28節】於是耶穌對他們說。他責備他們的無知,並給他們一個記號,同時也指出他們無論是藉著好的經驗還是悲慘的經驗,都將認識他的時候:
你們舉起人子以後;指他自己,他將被舉在十字架上,如同曠野中的蛇被舉在竿子上;這表明他將死的死法,即十字架的死;並暗示猶太人意圖羞辱、貶低他的事,將成為他升起和高升的途徑和方式;他將這舉起他,或釘他十字架的行為歸因於他們,因為他們將把他交給本丟彼拉多定罪,並煽動百姓要求,並自己堅持要釘他十字架:
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他;神的兒子,真彌賽亞,正如百夫長和與他同在的人,當他們看到地震和在他死時所發生的事時所知道的;在基督死後、復活和升天,以及聖靈澆灌之後,許多猶太人不僅對耶穌作為彌賽亞有了概念上的認識,而且有了真實和屬靈的認識;在他們的聖殿、城市和國家被毀滅,以及被假基督所欺騙之後,他們中許多人無疑必須,也確實知道,真彌賽亞已經來了,而拿撒勒的耶穌就是他:
並且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參閱約翰福音5:19的吉爾注釋);
我說這些事,是照著我父所教訓我的;他這樣說不是為了貶低自己,或使自己低於父,而是為了顯示他教義的卓越性,並宣稱其源頭、權威和神性;暗示這不是人的教義,也不是人的發明,也不是他作為人的教發明,而是神聖的,來自神的;參閱約翰福音7:16。
【第29節】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的。藉著他們之間那親密的聯合,他們在性情、本質、能力和榮耀上合而為一,並藉著他父所賜給他作為人與中保的恩典、大能、安慰、幫助和加強的同在;
父沒有撇下我獨自一人;基督作為道,從永恆就與父同在,作為神的兒子,當他作為人子在地上時,他就在天上,在父的懷裡;因為儘管他藉著取了人性從父而出進入這世界,但父始終與他同在,他也與父同在,藉著神性的一致;父也沒有收回他對他作為人的支持和幫助的同在;父也沒有收回,至少當時還沒有收回他恩典和安慰的同在,儘管後來他在十字架上時這樣做了:與約翰福音16:32比較;
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藉著順服福音的典章,如受洗,父在其中宣告對他的喜悅;藉著遵守預表他的禮儀律法典章;藉著完全順服道德律法的誡命,並承受其刑罰;或藉著替他的百姓受苦和受死;所有這些都是神的旨意,並蒙他喜悅。
【第30節】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關於他被舉起,或他被釘十字架,以及猶太人那時將對他有的認識;關於他教義的卓越性和神性,關於他從父而來的使命,以及父與他同在,以及他常做父所喜悅的事;這些話語是他帶著威嚴和權柄說的,並帶著能力而來:
有許多人信了他;信他是神的兒子,真彌賽亞:信心是從聽道而來;基督的聽眾有不同種類;有些人不明白他,不信他,拒絕他;另一些人則眼睛和心靈被開啟,接受了他和他的話語。
【第31節】耶穌就對那些信他的猶太人說。因為他立刻知道他們是誰,以及他們何時信了他;所以他立刻轉向他們,並這樣對他們說:
你們若常住在我的話裡;指福音,之所以稱為他的話,是因為他既是其作者,也是其傳講者,更是其總綱和實質:常住在其中,就是誠心接受它之後,堅守不移,不被撒旦的試探所動搖;不被那些埋伏著要欺騙人的狡猾者所動搖;也不被人的辱罵和逼迫、冷眼和奉承所動搖:當人如此堅定不移地持守它,忠於它時,這就證明它帶著能力而來,並在他們心中佔有一席之地,證明他們是基督真正的跟隨者:
你們就真是我的門徒了;基督的門徒有兩種;有些只是名義上的,僅僅是口頭上的門徒;這些人有時會退後,不再常住在他的話裡,並離開他的百姓;這表明他們從未屬於他們,也不是耶穌真正的門徒;因為基督真正的門徒常住在他的福音裡,緊緊抓住他這頭,並與他的百姓同在;這樣堅持到底,就是他們真是門徒的證據。
【第32節】你們就必認識真理。要麼指福音的真理,那在耶穌裡的真理;意思是,他們將對它有更廣泛的認識,而其他人則不斷學習,卻從未達到認識真理的地步;但真理的靈將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並使他們在福音的光照和知識上成長和增進;要麼指耶穌自己,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其含義是,他們將更多地認識他,認識他位格的尊嚴,他職分的性質和功用;他寶血的功效,他公義的卓越,以及他恩典的豐盛,並且是為他們自己認識: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脫離無知和錯誤,以及教育的偏見,整個民族都受其困擾,並脫離律法的束縛。
【第33節】他們回答說。不是那些信主的猶太人,耶穌特別對他們說話,而是那些在場的不信的猶太人,他們聽到了這些話:
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太人總是以此自豪,並因此認為自己與地上的貴族和君王平起平坐。
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他們認為自己已經自由了,也希望別人認為他們已經自由了,所以不需要被釋放。
【第34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他沒有理會他們的公民自由,他本可以輕易地反駁他們,使他們羞愧無言,但他向他們指出他們的道德奴役和捆綁,並以最強烈的方式肯定: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這必須理解為,不是指犯下單一罪行的人,無論多麼嚴重,如挪亞、羅得、大衛、彼得等人,他們卻不是罪的奴僕;也不是指那些因無知、肉體軟弱和撒旦試探的力量而犯罪的人,特別是那些不情願犯罪,靈與罪惡相爭的人;甚至也不是指任何重生的人,儘管他們並非沒有罪;他們也不是沒有在思想、言語或行為上犯罪;儘管他們會跌倒,但他們不會持續活在罪中,而是藉著神的恩典和真實的悔改從罪中站起來;因此他們不應被視為罪的奴僕,或屬於魔鬼。但這應理解為那些心志偏向罪惡的人;那些將自己交給罪惡,賣身作惡的人;那些以罪惡為其行業、事業和工作,並從中取樂的人:這些人,無論他們向自己承諾何種自由,都是敗壞的奴僕;他們受罪的轄制,罪轄制他們;他們順從罪的私慾,是罪的苦役和奴隸,如果恩典不阻止,最終將得不到其他工價,只有死亡,甚至是永恆的死亡;參閱羅馬書6:16,彼得後書2:19。
【第35節】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神的僕人,基督的僕人可以,但罪的奴僕不能:在神或基督的教會裡,可能有罪的僕人,而基督所說的這些猶太人就是這樣的人;但這樣的人不能永遠住在那裡:有些進入這家的人很快就被辨認出來,就像西門術士一樣,很快就被移除了;另一些可能停留更久的人,有時會被允許陷入某些嚴重的罪惡,或某些嚴重的錯誤和異端,為此他們會根據神話語的規則被逐出神或基督的教會;另一些人則結黨,拉攏門徒跟隨他們,並自行分離出去,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還有一些人,當因道而有逼迫和患難興起時,他們就跌倒離開了;這是基督有時用來簸揚他的禾場,除去糠秕的扇子;而那些停留最久的人,甚至到他們生命的盡頭,或世界的盡頭,或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就像愚拙的童女一樣,那時將被辨認和分離;因為惡人不能在審判中站立,罪人也不能在義人的會眾中站立;他們不能進入天上的家,那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家,那是基督父的家:只有兒子才能被帶入榮耀;這些是唯一的救恩繼承人;其他人將被吩咐離開,作為作惡的人,作為罪的奴僕;甚至那些曾宣稱信仰,並曾在神家中佔有一席之地的人。這比喻是指一般僕人的情況;從字面意義上說,這對好僕人和壞僕人都是真實的:好僕人不會永遠留在主人的家裡;即使是愛主人的希伯來僕人,在服役期滿時不願出去自由;在穿耳之後,據說他要永遠服事主人(出埃及記21:6);然而,那個「永遠」只是直到禧年,無論遠近,正如猶太注釋家F4普遍解釋的那樣;不,如果他的主人在那之前去世,他就會自由出去:他沒有義務服事他的兒子或繼承人;密示拿的拉比們F5也是這樣說的:
唯有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神的兒子,神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將永遠作為兒子住在自己的家裡,作為家裡的主和所有者;並作為其上的大祭司,擁有不變的祭司職分;並作為照管它、供應它、管理其一切事務的人,天上和地上的家族都因他得名。正如他一樣,所有被神收養的兒子都將繼續存在,成為這家中的柱子,永不出去:這樣的人不再是僕人,也不是外人,而是與聖徒同為國民,是神家裡的人;身為兒子,就是繼承人,永不會被趕出去,就像婢女和她的兒子被趕出去一樣:但這些自由之子,將永遠享受他們所繼承的產業;一旦是兒子,就永遠是兒子;這關係永遠持續;他們將永遠留在家族中,並有權繼承天上的產業,將永遠擁有它。
【第36節】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這暗指希臘盛行的家庭中兒子或兄弟收養的習俗,稱為**ἀδελφοθεσία**(adelphothesia,兄弟收養),正如格羅修斯和其他人所觀察到的;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羅馬人的一種習俗,即兒子在父親去世後,將在他家中出生的奴隸釋放。這種情況被假設為F8:
你們就真自由了;這是真正的自由;猶太人所誇耀的,假設他們所說的是正確的,與這種自由相比,不過是自由的影子;而罪人所承諾的罪中的自由,都是欺騙;除了藉著基督,神的兒子,沒有真正的、堅實的、實質的自由。即使是神兒女在律法時代所擁有的自由,與聖徒在福音時代藉著基督所享受的自由相比,也是一種奴役;儘管他們是兒子和繼承人,但他們在捆綁中,與僕人沒有什麼不同,受監護人和管家的管轄,在世俗的蒙學之下受捆綁,並受恐懼的奴役之靈的影響;參閱加拉太書4:1-3,羅馬書8:15;但那些從基督領受了收養之靈的人,他們是真正自由的:他們不僅有兒女和自由人的名號,而且他們是真正如此,完全如此;或許這裡可能指猶太人中那種部分是僕人,部分是自由的人:正如經上所說F9:
【第37節】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為了回應猶太人對基督的另一部分反駁,並為自己辯護,基督承認他們是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因為真理必須允許給對手。然而,這並不妨礙他們可能像他們那樣,在道德上受罪的捆綁,成為毒蛇的種類,就像那些來受約翰洗禮的人一樣;他們可能不是神的兒子,因為他們不是因為是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就都是神所收養的兒子;他們可能被趕出神的家,就像以實瑪利被趕出亞伯拉罕的家一樣,儘管他是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接下來的話證明他們受罪的權勢和奴役,證明他們是那將要傷女人後裔腳跟的蛇的後裔,或將彌賽亞置於死地,儘管他們是亞伯拉罕的肉身後裔:
只是你們想要殺我;除了那些受罪的統治權勢轄制、作罪的奴隸、魔鬼的僕役的人,沒有人會這樣做:其原因是,
因為我的道在你們心裡沒有地方;他們的心被無知、敵意和不信所阻擋和封閉;它無法進入他們的心;它沒有帶著能力進入他們的心,也沒有在他們裡面有效地工作;它在他們裡面根本沒有地方,更不用說居住了;如果它有地方,就會在他們裡面產生另一種效果,即對基督的愛;基督的教義,無論在哪裡帶著能力而來,並在靈魂中佔據一席之地,都會帶來這種愛;但如果沒有,就像這裡一樣,或多或少會顯露出仇恨、憤慨、嫉妒和惡意。這句話有不同的翻譯,因此有不同的含義。武加大拉丁譯本譯為「我的道在你們裡面不被接受」;它沒有在他們裡面佔據一席之地,也沒有被他們接受;他們無法接受它;這個詞在馬太福音19:11中就是這個意思;因為屬血氣的人不能接受基督的教義;它們不合他的口味:它們令他不悅。敘利亞譯本譯為「你們不足以領受我的道」,他們沒有能力領受;他們無法理解;它需要神聖的啟迪和屬靈的辨別力,而他們沒有:波斯譯本是「你們不配我的話語」;不配讓福音傳給他們,並繼續與他們同在;他們反駁和褻瀆它,並拒絕其作者;參閱使徒行傳13:45-46。衣索比亞譯本譯為「我的道不留在你們裡面」;阿拉伯譯本的意思也差不多,「我的道在你們裡面不堅固」;他們一聽到,就被撒旦奪走了,他們是撒旦的兒女;它沒有在他們身上留下持久的印象,而是像潑在地上的水一樣:它也可以譯為「我的道不進入你們裡面」;它沒有進入他們的心;因為儘管當它伴隨著聖靈和能力的大能時,它是活潑有力的,比兩刃的劍更鋒利,能刺入良心,甚至將魂與靈、骨節與骨髓分開,並顯明心中的思念和主意;但它本身不足以作為歸信的工具;它不能自行開路;必須有大能和有效的恩典的發動;這顯示了人心的剛硬和頑固。
【第38節】我說我從我父那裡所看見的。這是加重猶太人因基督的教義而企圖殺害他的罪,因為這教義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父的;它不僅是屬人的,而且是神聖的;是他這位獨生子,躺在父懷裡的,在他心裡、在他的旨意和預旨中、在他的議會和聖約中看見的,因此是清晰、完整、確定、可靠的:
你們行你們從你們的父那裡所看見的。指魔鬼,儘管他們沒有親眼看見他,也沒有看見他的任何個人行為;但他們卻如此受他的影響,並按照他的旨意行事,就好像他們與他有密切而親密的商議,並從他那裡獲得了行動計劃,並不斷將他作為他們的榜樣和模式來模仿。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你們所聽見的」;比撒的三份抄本和史蒂芬的三份抄本也是這樣讀的。
【第39節】他們回答說。因為他提到一位父,他們行他的作為,並模仿他:
亞伯拉罕是我們的父;意思是他們唯一的父,他們沒有別的父:
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女,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因為兒女除了模仿父母,還能模仿誰呢?亞伯拉罕是個仁慈、樂善好施、好客的人,也是個嚴格公正、正直的人;他敬畏神,相信神,並樂意接受從神而來的每一個信息和啟示;那些效法他信心、仁愛、公義和虔誠腳蹤的人,才是他真正的兒女和後裔:這也是猶太人自己F13用來辨認亞伯拉罕後裔的規則:
【第40節】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種性情和傾向與亞伯拉罕的性情和傾向大相徑庭:
一個把從神那裡聽來的真理告訴你們的人;企圖殺害一個人是極大的罪行,應處以死刑;殺害一個無辜的人,一個沒有犯過罪,純潔、聖潔、無害、對神和人無冒犯的人,更是罪上加罪;而殺害一位先知,一位比先知更偉大的人,他帶來了神自己的啟示,宣講了福音的全部真理,特別是他神聖、永恆的子職,這激怒了他們,使他們企圖奪走他的生命,這更是加重了罪孽。
亞伯拉罕沒有這樣做:這意思不是說亞伯拉罕沒有說出他從神那裡聽來的真理;因為他確實教導並吩咐他的後代,要遵行他從主那裡學來的道;而是說亞伯拉罕沒有拒絕任何向他啟示的真理,更沒有企圖奪走任何將真理帶給他的人的生命;實際上,他沒有奪走任何不該死之人的生命:我們的主暗示,如果他當時在場,他就不會像這些他的後裔所做的那樣,因為他憑信心看見了他的日子,並為預見到它而歡喜(約翰福音 8:56)。猶太人F15從這些話中對基督的神性提出異議;
【第41節】你們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不是亞伯拉罕,而是魔鬼。
他們就對他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這意思要麼是字面上的,他們不是私生子,不是淫亂的後代,不是非法結合或婚姻中不正當懷孕所生的孩子;要麼是比喻上的,他們不是拜偶像者的孩子,因為聖經中稱拜偶像為淫亂;而是說他們是以色列的聖潔後裔,是先知的孩子,他們持守了純潔的道和對神真實的敬拜,儘管在所有這些方面他們可能已被反駁和駁斥;他們又補充說:
「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以色列被神稱為他的兒子,是他的長子,收養的權利在國家層面上屬於他們,他們以此自誇;儘管他們中很少有人是藉著特殊收養而成為神的兒女,或藉著重生之恩而稱神為他們的父。
【第42節】耶穌對他們說:「如果神是你們的父,」藉著收養;這藉著重生的恩典顯明出來;換句話說,如果他們是從神而生,
「你們就會愛我;」因為在重生中,對基督的愛總是被植入的:它是聖靈的果子,總是在歸信中伴隨著神豐盛的恩典而來;凡是照著豐盛的憐憫而重生的人,都愛一位看不見的耶穌;哪裡沒有對基督的愛,哪裡就沒有重生:這樣的人沒有重生;神也不是他們的父,至少在顯明上不是:
「因為我從神出來,又來到神這裡;」許多學者指出,前一個短語被七十士譯本用於指正當的自然出生,如創世記 15:4 和 35:11;這裡指的是基督作為神的兒子的永恆受生,他是父的獨生子,是父在真理和愛中的兒子;而後一個短語則應理解為他作為中保從神那裡被差遣:
「也不是憑著自己來的;」或說,他沒有未經呼召和授權就自己承擔這個職位:
「而是他差遣了我。」不是憑著強迫,也不是違背基督的意願,也不是藉著改變地點,而是藉著取了人性;他在約定的時間,以人性被差遣,為他的子民成就永恆的救贖:基於這兩點,所有重生的人,或以神為父的人,都應當愛基督;既因為他是神的兒子,與神有相同的本性和本質(參約翰一書 5:1);也因為他作為中保被差遣到這個世界,因為他被差遣並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失喪的罪人。
【第43節】「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等等。語言、習語、方言和比喻的說話方式;因為他們不明白他所說的自由和捆綁,以及有亞伯拉罕以外的另一個父親,或者他自己從神那裡出來的意思:
「乃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正如他們對基督的教義沒有屬靈的洞察和理解,這表明他們是屬肉體、屬血氣的人,而不是重生的人,也不是神的兒女;所以他們對此有反感,不能忍受聽見。
【第44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不是出於他的本質,而是藉著模仿和榜樣;並且是在他的權柄和影響之下,他的教導和指示,並樂於跟隨他,順從他的命令;「你們的」這個詞補充得很好,在一些抄本中也有:
「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讀作單數,「你們父的私慾」或「願望」;這可能特別指他對基督之死的熱切渴望,他在不同時期都表現出來;他煽動希律王在他嬰兒時期企圖殺害他,當他剛開始公開事奉時,他引誘他自殺;並經常煽動文士和法利賽人,用石頭砸死他或以其他方式殺害他;最後他把這念頭放進他的一個門徒,加略人猶大的心裡,讓他出賣他:這看起來好像魔鬼雖然對人藉著基督得救有所了解,但他認為,正如一些錯誤的人也曾認為的那樣,救恩只是藉著他的教義和榜樣,因此他急於讓他離開世界,以免他無法發揮作用,或不再以這種方式發揮作用;而不是藉著流血、獻上自己、或藉著他代替罪人受苦和死亡;否則,他如此熱切地尋求他的死,幾乎是不可信的:現在,這種對基督之死同樣的私慾和永不滿足的渴望在猶太人中盛行;他們堅決並執意不惜一切代價去實現它,任何事物都不能使他們偏離;這正是基督在上下文中談論的事情,也是充分證明魔鬼是他們的父,他們是他的兒女的事情:
「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他不僅從起初就被提及,是那將要傷彌賽亞腳跟的人,或將要謀害他的人,而且他實際上是亞當和夏娃以及他們所有後裔的殺手,藉著引誘他們犯罪,這給他們帶來了死亡和毀滅;此後不久,他煽動該隱殺害他的兄弟;並且或多或少地參與了此後所有發生的謀殺案;並且在所有時代,現在仍然是,殺害人的靈魂的兇手;因此他被正確地稱為亞巴頓和亞玻倫,這意味著毀滅者:「從起初」這個短語並不是指他自己被造的起初;因為他被造時是一個聖潔的受造物,在真理中,儘管他沒有持守在其中;並且處於幸福的狀態,儘管他失去了它:也不是嚴格地指時間的起初,或世界的創造的起初,這至少在人墮落之前有幾天,那時魔鬼才成為殺手;但因為它非常接近,所以使用了這個短語:敘利亞語譯本將其譯為「從**Bereshith**(Bereshith,起初)」,這是希伯來聖經的第一個詞,猶太拉比們經常將其用於創造的六天;如果亞當像一些人認為的那樣,在他被造的同一天墮落,那麼就可以恰當地說魔鬼從那時起就是殺手。斐羅F16談到夏娃的蛇,稱其為**ἀνθρωποφόντα**(anthrōpophonta,殺人的),將前面提到的經文(創世記 3:15)應用於此目的;
「不守真理;」既不在他被造時的正直、無辜和聖潔中;也不在誠實中,或作為一個誠實的受造物,而是說謊,並編造了一個謊言,藉此欺騙了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創世記 3:4),而神曾說他們必死(創世記 2:17);也不在福音的真理中,這真理至少部分地向他顯明了;特別是神的兒子將成為人,並以那人性成為天使和人類的頭:他和他的同夥,因著心中的驕傲,不能忍受人性被高舉在他們之上,就離開了他們原來的地位,背棄了對神的忠誠,轉而反叛他:
「因他心裡沒有真理;」這並不是他沒有持守真理的原因,因為他最初心裡有真理;儘管他沒有持守在其中;而是表明他現在心裡沒有真理的原因,因為他已經從真理中墮落,沒有持守在其中;他心裡沒有真理,那是自然、真實、本質上屬於他的;如果他有時說真話,那也不是出於真心,而是因為他被迫如此,或者有邪惡的意圖:
「他說謊是出於自己;」那是真實自然的,出於他自己的設計、意願和認可:
「因他本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他早在成為殺手之前,或者說更早,就是說謊者;他用謊言欺騙,並因此殺害了我們的始祖,此後他一直如此;他是第一個說謊的人;第一個被說出的謊言是他說的;他是第一個發明謊言的人;他是這個行業的始祖;在這個意義上,「父」這個詞被使用(創世記 4:20, 21);因此,蛇被卡巴拉猶太人F17稱為「謊言之唇」或「說謊的唇」。
【第45節】「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反不信我。」而且沒有謊言,是福音的全部真理,特別是他神聖子職的真理:
「你們不信我;」他們被迷惑和司法上的盲目所支配,不相信他,因為他講真理,卻相信謊言,以致他們可能被定罪;這表明他們是魔鬼的兒女,並受其權勢和影響。
【第46節】「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等等。指證他在生活中有任何不道德行為,或在教義上有任何欺騙、腐敗或詭詐。他們中有許多人急於指控他犯有可恥的罪行和錯誤的教義;但他們中沒有一個人能證明他有任何罪行,以致能依法定罪他:他們稱他為酒徒和貪食者;散佈說他們知道他是一個罪人;指控他褻瀆和煽動;試圖提出證據,但都失敗了:
「我若說真話,你們為什麼不信我呢?」既然在生活上沒有罪,在教義上也沒有腐敗可以證明他有罪,那麼他所說的必然是真理;因此,他們不相信他,這是最不合理的事情,並顯示出不可動搖的頑固。
【第47節】「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不是出於血氣,不是藉著任何人的肉身血統,也不是出於肉體的意願,也不是藉著自由意志的力量,也不是藉著世上最好的人的意願;而是出於神,照著他豐盛的憐憫,出於他自己的意願,藉著他恩典的能力;因此以神為父:這樣的人
「聽神的話;」福音的教義,其作者是神,是神所命定、差遣和傳揚的;其內容是神的恩典,彰顯在揀選、救贖、稱義、赦免、收養和永恆救恩中,其目的是神的榮耀:現在,一個重生的人有眼睛能看見這些事物的榮耀、可愛、卓越、合適和有用之處;他有耳朵能聽,有心能明白,這是其他人所沒有的;因此他樂意聽,在愛中接受,憑信心衷心擁抱,並將它們與人的話語區分開來;並將其中需要實踐的付諸實踐:
「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因為神不是他們的父,或者他們不是從他而生,正如他們所誇耀的;因此他們沒有眼睛看,沒有耳朵聽,沒有心明白:而且可以合理地推斷,因為他們不聽神的話,所以他們不是出於神;因為這兩者必然相互暗示;對於那些既不外在地也不內在地聽福音教義的人來說,這看起來非常黑暗。
【第48節】「猶太人回答說:」他們被激怒到極點,因為他說他們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而不是出於神;而且他說的是真話,沒有人能指證他有罪:
「我們說你是一個撒馬利亞人,這話豈不是說得好嗎?」看來他們以前說過這樣的話,儘管沒有記載;現在他們認為自己這樣說是有道理的,因為他這樣對待他們這些亞伯拉罕的真子孫;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最近曾與撒馬利亞人在一起,並在一個比喻中說了有利於撒馬利亞人的話:他們用這句話的意思是,他是一個不敬虔的人,一個不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或者至少對宗教和律法玩弄兩面手法,隨時隨地都支持任何事物:猶太人對撒馬利亞人有非常惡劣的看法,因為這些原因,稱一個人為撒馬利亞人,就等於稱他為異端、拜偶像者或被逐出教會的人;因為撒馬利亞人在猶太人眼中就是這樣的人;他們指責他們篡改聖經,並在基利心山崇拜偶像;他們給我們一個可怕的記載,說他們被以斯拉、所羅巴伯和約書亞咒詛;他們說F18,
「並且你被鬼附著。」與鬼有來往和交談;他們想像他藉此知道他們的思想和行為,並藉著他的幫助行神蹟;或者他們認為他是一個瘋子,或一個精神失常的人;他的精神失常和瘋狂是來自於被鬼附著:這似乎更接近其意思,因為在約翰福音 8:52 中,猶太人說他們知道他被鬼附著,他們從他說那些遵守他話語的人永不死亡的話中得出結論;他們認為這是一個精神失常的人說的話,因為所有的人,即使是最好的人,都會死,他們不明白他的意思;然而他們不能從這裡推斷出他與邪靈打交道;而進一步證實這個意思的是,這兩者在約翰福音 10:20 中被結合在一起,「他被鬼附著,而且瘋了」,而那些被鬼附著的人,要麼是瘋狂的,要麼是精神失常和憂鬱的;參馬太福音 8:28,馬可福音 5:2-5,馬太福音 17:15,與馬可福音 9:17, 25 比較。此外,猶太人普遍認為瘋狂和憂鬱是由於邪靈對人有支配權:既然基督被他的朋友和親戚認為是精神失常(馬可福音 3:21),那麼他的敵人給他貼上這樣的標籤就不足為奇了;這也不是一個不尋常的標籤,會加諸於好人身上;舊約的先知和屬靈的人都被視為瘋子(列王紀下 9:11,何西阿書 9:7)。既然我們的主受到這種辱罵,那麼他的追隨者受到同樣的待遇也不足為奇了;就像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在事奉中一樣(使徒行傳 26:24,哥林多後書 5:13);參約翰福音 10:20。
【第49節】耶穌回答說:「我沒有鬼附著。」他沒有理會第一個指控和誹謗,說他是撒馬利亞人;因為所有猶太人都清楚知道他不是;而是,正如他們所猜測的,他是加利利人,來自拿撒勒;此外,這是一個侮辱性的詞語,他們用來稱呼任何他們不喜歡的人;就像我們稱一個人為土耳其人或猶太人一樣;並不是說他實際上是那樣的人,而是行為像那樣的人:對於另一個指控,基督回答說,他沒有鬼附著,沒有與鬼交談,也沒有被鬼附身或受其幫助,也不是瘋了,或做出瘋子的行為:為了證明這一點,他指出:
「我尊榮我的父;」藉著將他的教義和神蹟歸於他,藉著遵行他的旨意,尋求他的榮耀,並稱讚他;如果他與魔鬼勾結,他就不會這樣做;因為沒有人能與魔鬼親近,或受其幫助,同時又尊榮神;一個精神失常的人也無法做到這一切:
「你們卻羞辱我。」藉著這些邪惡的指控和誹謗:那些否認耶穌是彌賽亞,並以這種侮辱方式對待他的人,並不是唯一羞辱基督的人;有許多人被稱為他的名,卻大大羞辱他;有些人藉著他們錯誤的原則,另一些人藉著他們邪惡的行為:那些否認他神性本質和永恆子職的人,那些聲稱他只是職位上的神,在道成肉身之前並不存在的人,那些輕視和拒絕他的義,不順服它,反而建立自己的義的人,那些將他的血視為普通和無用,並輕蔑地談論他的犧牲和滿足的人,以及那些只將他的受苦和死亡視為人類的榜樣,並為證實他的教義,而不是代替他的子民,以滿足神聖公義的人,都極大地羞辱了他:還有一些人,儘管他們談論他很多,並聲稱相信他,愛他,並希望藉著他獲得永生,卻藉著他們可恥的生活和行為羞辱他;羞辱他的名和福音;給敵人機會來辱罵和褻瀆,並因為他們,基督的道路和真理被惡意談論。
【第50節】「我不求自己的榮耀;」在他的教義或神蹟中;這表明他不是騙子,而是一個真實、忠誠、正直的人;儘管他受到如此多的責罵和虐待,他並不過分關心自己的名聲,也不急於恢復自己的榮譽,也不尋求從人來的榮耀;他知道智慧必被她的兒女證明為是,他將自己交託給那按公義判斷的神,神會顧惜他的榮耀,並為他辯護,免受所有不公正的指控和人的侮辱:
「有一位為我求榮耀,並且判斷。」指的是他的父神,他將他的榮耀放在心上;他在山上榮耀了他,當他使他從死裡復活,並在全世界傳播他的福音時,他會再次榮耀他;當他審判猶太民族,並因他們對他的輕蔑和拒絕,將憤怒降在他們的國家、城市和聖殿上時。
【第51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這是真理,可以信賴,因為它來自「阿們」和忠實的見證人:
「人若遵守我的道;」或教義,在愛中接受福音,從心裡順服它,衷心擁抱並堅定相信它;並持守它,對基督的教義有屬靈和舒適的經歷,並在信心和愛中樂意並迅速地順服他的命令和條例:
「他必永遠不見死。」第二次的死,永恆的死,就是人身體和靈魂與神永遠的分離:這種死對這樣的人將沒有權勢,他必永遠不受其傷害;儘管他會經歷肉體的死亡,那對他來說不會是咒詛,不會是刑罰性的惡事;他也不會永遠處於死亡的權勢之下,而是會復活,身體和靈魂永遠與主同在:看見和嘗到死亡,如約翰福音 8:52 所述,是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意指死亡。
【第52節】「猶太人對他說:」針對他所說的最後這些話,他保證凡遵守他話語的人必不死:
「現在我們知道你被鬼附著了。」他們以前就這樣想過,也這樣說過,但現在他們確信,他一定是受了魔鬼的影響,一定是鬼附身,瘋了,精神失常了;因為他們認為沒有一個正常人會說出這樣的話:
「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也就是說,他們也死了,正如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補充的;參撒迦利亞書 1:5;
「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必永遠不嘗死味。」亞伯拉罕和眾先知非但沒有藉著他們的教義聲稱能賜予生命並使人免於死亡,他們甚至無法使自己免於死亡;因此,說出這樣的話,一定是魔鬼般的瘋狂和癲狂。
【第53節】「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等等。撒馬利亞婦人也曾對雅各說過類似的話(約翰福音 4:12)。猶太人對他們的祖先,尤其是亞伯拉罕,有著極大的敬意;然而他們也承認彌賽亞比他更偉大,正如耶穌確實如此:他們的一位古老注釋家F23在以賽亞書 52:13 的這些話上如此解釋:
「他已經死了;」他是一個偉大而善良的人,卻死了:
「眾先知也死了;」儘管他們真實地遵守並忠實地傳達了神的話語:
「你把自己當作誰呢?」你只是一個貧窮木匠的兒子,一個加利利人,一個拿撒勒人,卻把自己看得比亞伯拉罕或任何先知都大;甚至把自己當作神,應許只要遵守你的話語,就能免於死亡,並永遠持續生命。
【第54節】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麼;」它是空虛和徒然的,不會持續;參哥林多後書 10:18;
「乃是我的父榮耀我;」藉著在施洗和變像時從天上發出的聲音,宣告他是他的愛子,並藉著他所行的神蹟奇事;正如他後來也藉著使他從死裡復活,並使他坐在自己的右邊,藉著將他的靈澆灌在門徒身上,並使他的福音在各地成功,來榮耀他:
「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你們立約的神和父,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猶太人以此自誇。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所有東方譯本都讀作「我們的神」。
【第55節】「你們卻不認識他;」不認識他為基督的父,也不認識他在基督裡,認識他就是永生:他們對他沒有屬靈的認識,也沒有與他相交;他們也不真正知道他的心意和旨意,也不知道如何按他們應當的方式敬拜和事奉他:
「我卻認識他;」他的本性和完全,因為他與他有相同的本性,有相同的完全;他的全部心意和旨意都在他懷裡:除了子,沒有人認識父,除了子樂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認識父:
「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我們的主仍然暗示,他們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不僅模仿他作為殺手,也模仿他作為說謊者:這與他們對自己的描述完全相反,因為他們說F24,以色列人不會說謊。
「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遵行他的旨意,並總是做那些討他喜悅的事,遵守他的律法,傳揚他的福音,成就一切的義,並完成人類的救恩,這些都是他父的旨意和工作,他來就是要做的。
【第56節】「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或「他渴望看見我的日子」,正如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正確地翻譯這個詞;或「非常渴望」,正如波斯語譯本:事實上,這是許多君王、先知和義人所渴望的,就是看見彌賽亞和他的日子:我們經常讀到**יְמֵי הַמָּשִׁיחַ**(yemei haMashiach,彌賽亞的日子):猶太人在他們的《他勒目》F25中對此爭論很多,它們將持續多久;有人說四十年,有人說七十年,有人說三個時代:有人認為它們將按照一年中的天數,三百六十五年;有人說七千年,還有人說與從世界開始以來一樣多;還有人說與從挪亞以來一樣多;但我們更清楚基督的日子,以及他在地上停留了多久;他在地上停留的整個時間被稱為他的日子;亞伯拉罕非常渴望看見這個日子:
「他看見了,就快樂。」他憑著信心的眼睛看見了,他在應許中看見了,就是萬國都必因他的後裔得福;當他被應許將有一個兒子時,這是另一個應許實現的開始,他笑了,因此他的兒子被稱為以撒,這裡可能有所指涉;他在他兒子以撒的出生中看見了他,並歡喜,因此給他取名以撒,即「歡笑」:他也在預表中看見了基督和他的日子,他的受苦、死亡和從死裡復活;在捆綁以撒,在獻上公羊,以及在從死裡復活般地領回以撒中;他不僅在麥基洗德這個預表中看見了彌賽亞,有人認為麥基洗德就是神的兒子本人,而且他以人形看見了第二位格,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創世記 18:2);所有這些都使他充滿喜樂和歡欣。這使人想起猶太人在慶祝律法時,當律法書被取出時所說的話F26:
【第57節】「猶太人對他說:你還沒有五十歲。」一個抄本讀作四十歲,但他還沒有那麼大;不,他還不到三十多歲;還不到三十二或三十三歲:他們之所以定在五十歲,可能是因為基督看起來像這樣的人,因為他是一個多愁善感、飽經憂患的人,而且非常莊重;或者他們可能慷慨地允許他有他們認為他應該有的歲數,以達到他們的目的;因為五十歲算什麼呢,亞伯拉罕已經死了兩千多年了?所以他不可能見過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也不可能見過他;此外,五十歲這個年齡經常被猶太人提及,並受到很多關注;他們說F1,五十歲的人適合給予建議;因此利未人在這個年齡被免除服役,因為那時他們更適合給予建議,而不是承擔重擔;會眾中的**מְתוּרְגְּמָן**(methurgeman,譯員)或解釋者,不到五十歲不能被選為F2;如果一個人不到五十歲就去世,這被稱為「剪除之死」F3;一種暴斃,一種神所施加的懲罰性死亡;基督沒有活到那個年齡,他現在離那個年齡還有很多年:
「你見過亞伯拉罕嗎?」如果他沒有見過,亞伯拉罕卻見過他,在前面給出的意義上,也是基督所斷言的,並且應當這樣理解。
【第58節】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無論是否會被相信,這都是確鑿的事實:
「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這不應理解為他在神的旨意和永恆預旨中,預定受苦和得榮耀;因為所有神的選民都可以說在亞伯拉罕之前就存在,在創世以前就在基督裡被揀選了:也不是說基督在亞伯拉罕成為多國之父之前就是人;也就是說,在外邦人蒙召之前;因為經文中沒有提到他成為多國之父;這是一個大膽而無恥的補充:此外,亞伯拉罕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很久就成為多國之父,如以實瑪利人、以色列人、夏甲人;是的,他從創世記 17:5 的應許中就已經是了,那裡說:「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所以這顯然是對經文的錯誤理解,經文應當理解為基督的神性、永恆性和不變性,並指創世記 3:14 的經文:「我是自有永有的——我是差遣我到你們這裡來的」,是真正的耶和華;因此基督在亞伯拉罕存在之前就已經是,是永恆的「我是」,是永恆的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他在亞伯拉罕之前以人形向我們的始祖顯現,並顯明為中保、救主和活著的救贖主,亞伯拉罕之前的所有列祖都仰望他,並藉著他得救:他作為有效的原因參與了萬物的創造;他從亙古就被設立為中保;恩典之約與他立定,其中的祝福和應許在創世以前就交在他手中;人類蒙永生揀選是在創世以前在他裡面完成的;他在創世以前就與父同享榮耀;是的,從永恆以來他就是神的兒子,與神有相同的本性,與他同等;他的本性相同證明了他的永恆性,以及神性,他從亙古到永遠都是神;他永遠是他所是的,也將是他現在所是的:他是不變的,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在他的本性、愛、恩典和豐盛中,他是永恆不變的「我是」。
【第59節】「於是他們拿起石頭要打他。」他們認為他褻瀆了神;因為他們很清楚,他這樣說就是把自己當作永恆的神,不變的耶和華。如果有人問他們在聖殿裡怎麼會有石頭?可以回答說,聖殿仍在建造中(約翰福音 2:20),石頭或碎石可能散落在周圍,他們就用這些來毀滅基督:他們這樣做,儘管那天是安息日,正如約翰福音 9:1, 14 所顯示的;在他們看來,**סְקִילָה בְּשַׁבָּת**(sekilah b'Shabbat,安息日用石頭打死)F4在某些情況下是允許的。
**and went out of the temple**;祂從聖殿的其中一道門出去。
**going through the midst of them**;這裡的「他們」並非指那些拿起石頭要擲打祂的人,而是指其餘的百姓。當時有大批群眾聚集在那裡,為要聽祂的教導,並看祂所行的神蹟。
**and so passed by, and escaped out of their hands**;最後這句話「**going through the midst of them, and so passed by**」並未出現在伯撒(Beza)最古老的抄本中,也未見於《武加大拉丁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