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翰福音

第一章

約翰福音 第一章

這卷福音書的作者是約翰,他是西庇太和撒羅米之子,也是雅各(大雅各)的兄弟。他比其他門徒活得更久,並在其他福音書作者之後寫下了這卷福音書。書中記載了許多其他福音書中未曾提及的事蹟,例如基督的各種講論、他所行的神蹟、他生命中的幾件插曲,以及他受苦與受死時的種種情境。一般認為,這卷書的寫作動機是為了駁斥伊便尼派(Ebion)和克林妥派(Cerinthus)的錯誤教義,他們否認基督的神性,堅稱他只是一個凡人,並且在道成肉身之前並不存在。因此,這卷書的目的是要駁斥這些異端。不難發現,約翰福音開篇就闡明了基督的神性,堅稱他是神,並藉由萬物都是藉他所造來證明他確實是真神,同時也表明他確實是人。革利免(Clemens)稱約翰福音為「屬靈的福音」(**pneumatikon euaggelion**),這確實名符其實,因為它包含了我們主在不同場合,無論是在他事工的開端、進行中,特別是在他受苦受死前不久,所發表的屬靈講論。這位作者也指出,約翰作為最後一位福音書作者,考慮到其他福音書已記載了與基督肉身相關的事蹟,即他作為肉身之人的一切;他的家譜和作為人的出生;他嬰兒時期所經歷或所做的事;他的受洗、受試探、以及應親密朋友之請和受聖靈感動而行的旅程,因此他撰寫了這卷福音書。此外,有些人也指出,其他三位福音書作者只記載了施洗約翰被囚之後一年內基督所做的事,如馬太福音4:12、馬可福音1:14、路加福音3:20所示。因此,約翰應朋友之請,將施洗約翰被囚之前基督所做或所說的事,寫入了這卷福音書。他雖然年輕,卻很早就蒙基督呼召;他全程參與了基督的事工,親眼目睹、親耳聽聞他在此所記載的一切,他的見證是值得接受的。他是蒙愛的門徒,曾靠在耶穌的胸膛,與他關係親密;他可能知道一些其他人不了解的事。雖然他是加利利人,一個沒有學問的人(使徒行傳4:13),但他被賦予聖靈超凡的恩賜,完全有資格寫這本書。因為一些古代作家說他是祭司,頭戴金牌,這是不可能真實的,因為他不是利未支派的;而且,只有大祭司才在頭巾上戴金牌;除非他們的意思是,他是一位基督徒主教,這似乎最有可能。或許這個錯誤源於施洗約翰,他是祭司職分,並被一些猶太作家稱為大祭司約翰。這卷福音書的寫作時間和地點並不確定;有人說是在他寫完啟示錄之後,在亞洲的拔摩島;也有人特別說是在以弗所寫的;敘利亞譯本的書名就很有意義,它寫道:

「聖福音,約翰的宣講,他在以弗所以希臘文講述並出版。」

波斯譯本的書名也與此類似:

「約翰福音,十二使徒之一,在以弗所城以希臘羅馬語講述。」

【第1節】

太初有道。這句話所指的不是成文的道,而是神的本質之道,即主耶穌基督。從本節到約翰福音1:14所說的一切,都清楚表明了這一點:這道太初就有了,與神同在,而且就是神;萬物的創造都歸於他,他被稱為人的生命和光;他來到世上,以及世人對待他的方式;他將收養的特權賜給信徒;以及他的道成肉身。此外,約翰福音1:15-18也將這一切特別應用於基督。同樣,從這位福音書作者在其他地方對他的稱呼,當他稱他為生命之道,並將他置於父與聖靈之間;並將神之道和耶穌的見證視為同一件事;並將他描繪成一位戰士和征服者(約翰一書1:1, 1:2, 1:7;啟示錄1:2, 1:9;19:11-16),也可以看出這一點。此外,從其他受默示的作者以同樣的稱號論及他,也證明了這點;例如路加福音1:2的福音書作者路加,使徒保羅在使徒行傳20:32和希伯來書4:12,以及使徒彼得在彼得後書3:5。他被稱為「道」,並非作為人;因為作為人,他並非太初就與神同在,而是在時機成熟時才成為人;人也不是神;此外,作為人,他是受造物,而非創造主,也不是人的生命和光;再者,他在成為人之前就是道,因此並非作為人。人類本性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被稱為道;不是肉身,因為道成了肉身;也不是他的人性靈魂,因為自存、神性、永恆以及萬物的創造絕不能歸於它;但他作為神的兒子才是道,這從這裡歸於他的屬性,以及道被稱為如此(如約翰福音1:14, 1:18),以及那些將道解釋為子的經文(比較約翰一書5:5, 5:7;馬太福音28:19)中顯而易見。他之所以被稱為道,是源於他的本性,他是從父所生;因為正如道,無論是默想的還是表達的,都是心靈的產物,是心靈的形象,與心靈平等,並與心靈有別;同樣,基督是父的獨生子,是父本體的真像,在一切事上與父平等,並且是與父有別的位格。他之所以被稱為道,也可能源於他所說或歸於他的一些行動;例如他在永恆的恩典與平安的聖約議會中,為神的選民說話,並代表他們說話;以及他在創造中,從無中說出萬物;因為關於創造歷史中經常提到的「神說」這些話,耶和華的兒子可以被稱為道;此外,他在整個舊約時代都被預言為所應許的彌賽亞;他是父心意的解釋者,無論是在伊甸園中,還是在他肉身的日子裡;現在他在天上為聖徒代求。他爾根(Targumists)經常使用的短語「**מֵימְרָא דַיְיָ**」(**Meimra d'Yeya**,耶和華的道)是眾所周知的。值得注意的是,約翰在此論及道的一切,他們也同樣論及,這將在各個子句中加以說明;由此看來,約翰更有可能從他們那裡借用這個短語,因為安革羅斯(Onkelos)和約拿單·本·烏西爾(Jonathan ben Uzziel)的意譯本寫於他之前,而不是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他從柏拉圖或其追隨者的著作中借用。據說伊便尼派和克林妥派熟悉柏拉圖的哲學;因此,約翰為了更容易地說服他們,使用了這個短語,而「神的兒子」這個稱呼對他們來說會是令人不快的。約翰福音作者和柏拉圖在他們關於道的觀點上存在某些相似之處,這一點是不可否認的。阿梅利烏斯(Amelius)F6,一位柏拉圖派哲學家,生活在約翰之後,他明顯地引用了約翰的這些話,以符合他老師的教義:他的話是這樣說的:

「這確實是**Logos**,或道,藉著他,萬物永遠存在,並被造,正如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所想;這位野蠻人(指福音書作者約翰)也認為,他在起初的秩序和尊嚴中,與神同在,而且就是神,藉著他,萬物完全被造;在其中,凡被造的都活著,並擁有生命和存在;他進入身體,穿上肉身,顯現為人;然而,他卻顯明了他本性的威嚴;在他解體之後,他又再次被神化,並且是神,正如他在降入身體、肉身和人之前一樣。」

「彌賽亞將從你而出,在我之前,他將統治以色列;他的名從亙古,從太初就被稱頌。」

「如果『耶和華的道』將幫助我,並保守我,那麼『耶和華的道』將是,**אֱלָהָא לִי**(**Elaha li**,我的神):」

「我將使我榮耀的**Shekinah**(神同在)住在你們中間,我的道將『成為你們的神』,救贖主;」

「你們今日已立『耶和華的道』為王,使他成為你們的神:」

【第2節】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這句話是重複前面所說的,旨在強調前面所闡述真理的重要性;即基督的永恆性、他獨特的位格性,以及他真正的神性;並且「太初」這個短語應與上述每個句子結合,因此不僅證明了他永恆的存在,也證明了他與父神永恆同在,以及他永恆的神性;這也是為了延續關於「道」的論述,而非指父神;並且不僅表達了他在本性上的共存,也表達了他在接下來提到的創造之工中的共同作用。

【第3節】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這句話立即證明了前面所說的一切;即他太初就有了;他太初與父神同在;而且他就是神;否則,如果這些真理中的任何一個不實,萬物就不可能藉著他被造。這句話不應理解為指新創造;因為這會將「萬物」限制為僅僅「少數」人;而且聖經中從未說過萬物都是新造的,只說是被造的;並且,並非所有被改變的人都是藉著基督作為人的事工而改變的,這是錯誤的:並非所有人都被更新、重生或改革;而且,大部分被更新的人,在基督作為人存在之前就已經被更新了;因此,他們不可能藉著他作為人而被更新。儘管如此,即使這種解釋能夠成立,它也無法達到其目的,即摧毀基督神性及其道成肉身之前存在的證據;因為在所有時代,從世界之初,總有一些人被更新;而新創造是神的工作,與舊創造一樣,都是全能的作為;因為除了神,誰能創造屬靈的光,注入屬靈生命的原則,除去石心,賜予肉心,或產生信心呢?重生被否認是出於人,並且總是歸於神;基督作為新創造的作者,也與他作為舊創造的作者不矛盾,而這裡所指的正是舊創造。所謂「萬物」,是指諸天及其所有受造的居民,包括空中、星辰和第三層天,以及大地及其所有,海洋及其所有;而道,即神的兒子,是所有這些的有效原因,而不僅僅是形成它們的工具;因為介詞「藉著」(by)並不總是表示工具,有時也表示有效原因,如哥林多前書1:9、哥林多後書1:1、加拉太書1:1;此處亦然,儘管不排除父和聖靈。

若沒有他,就沒有一樣是造的。這句話表明了道,即聖子,在創造中與父和聖靈的聯合作用;以及他在創造中對所有受造之物的廣泛參與;因為若沒有他,在整個受造界中,沒有一樣東西是被造的;並且將其限制於受造之物;因此排除了未受造的存有,即父、子、聖靈;也排除了罪,罪不是神所造的原則,它沒有有效原因,只有缺陷原因。因此,猶太人將萬物的創造歸於道。他爾根(Targumists)特別將人的創造歸於神的道:創世記1:27說:「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耶路撒冷他爾根(Jerusalem Targum)對此的解釋是:

【第4節】

在他裡面有生命。波斯譯本讀作複數「生命」。道本身有生命;一種神聖的生命,與父和聖靈的生命相同;這生命在他裡面,不是藉著恩賜,也不是藉著衍生或傳遞;而是本源的、獨立的,並且從亙古就有的:事實上,他在道成肉身之前,作為中保和救贖主而活。約伯在他那個時代就認識他,是他的活著的救贖主;但這裡指的是他作為道和永活的神,並將他與成文的道區分開來,表明他不是神聖心靈中一個單純的觀念,而是一個真正神聖的位格。基督這道裡面也有生命,是為了他人;自然生命的源頭在他裡面,他是生命的有效原因和保守者;無論是植物生命、動物生命還是理性生命;這證明他是真正的神,並且他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存在;因為從他領受生命的受造物,在他之前就已存在。屬靈的生命也在他裡面;他所有的選民都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無法自救。基督為他們預備了生命,並將生命賜給他們,將生命植入他們裡面;成聖的生命來自他;稱義的生命基於他,信心的生命藉著他;屬靈生命的一切安慰,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都來自他,他維護並保守這生命。永生在他裡面,並與他同在;不僅是永生的目的,也不僅僅是永生的應許,而是永生本身的恩賜;這恩賜是因他的祈求而賜予的,他藉著約定而擁有這恩賜;因此他有權柄和能力賜予永生:現在,這生命在他裡面,證明他是真神,並向我們顯示生命何處可得,以及生命的穩妥和保障。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生命在道裡面,並藉著道而有,就人而言,是一種光明的生命,或是一種伴隨著光的生命:這並非指單純的視覺能力,能接受太陽的光,而是指理性的知識和理解;因為當基督,這道,將生命之氣吹入人裡面,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他便使人充滿了理性的光和知識。亞當對神有認識;對他的存在和屬性;對三一神中的位格;對他與神的關係、對神的依賴和對神的義務;對神的心意和旨意;並且知道與神相交是怎麼回事。他對自己和所有受造物都有很多認識;這種知識是自然的,在其種類上是完美的,但卻是可失落的;並且與聖徒現在藉著中保基督對神的認識不同;既然這自然之光來自基督,這道,作為創造主,他必然是永恆的神。蘇西尼派不願接受這種解釋,卻說基督藉著宣講天國的道理,並藉著他聖潔生活的榜樣,成為人的光;但他並非藉此光照每一個來到世上的人;在基督宣講和榜樣之前,大部分人都坐在黑暗中;而且,儘管他宣講和樹立榜樣,大部分猶太人仍然留在黑暗中;而在舊約時代蒙光照的列祖,並非藉此方式蒙光照:我們承認,自墮落以來,人類兒女所擁有的一切屬靈和超自然的光,都來自基督,他們從他那裡獲得了屬靈的生命;甚至在歸信中的所有屬靈之光,以及之後所有程度的光;藉著他,他們享受了神面光照,並在此世擁有喜樂和歡樂的光,以及來世的榮耀之光。

【第5節】

光照在黑暗裡。這黑暗是因罪而臨到人心;人本性上對神的本性和屬性、對罪及其後果、對基督和藉他而來的救恩、對聖靈及其在靈魂上的工作、以及對真理的聖經和福音的教義,都處於黑暗之中。人被造時是有知識的受造物,但不安於自己的知識,犯罪,被逐出神的面光,即光的源頭;這給他和他後裔帶來了黑暗,而這黑暗又因個人的罪孽而加增,撒但,這世界的神,也參與其中;有時他們被任憑陷入司法性的盲目,如果恩典不阻止,這將導致更深的黑暗:現在,在這黑暗之中,仍有一些自然之光的殘餘:關於神的存在,這光在創造和護理之工中閃耀;關於敬拜神,儘管非常微弱;以及關於道德善惡的知識。

黑暗卻不領悟光。或「不明白光」,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藉著自然之光及其殘餘,人無法對上述事物有任何清晰明確的認識;更不用說對真正得救之道有任何認識了:除非,這裡的光是指彌賽亞的光,或福音的光,在律法的預表、預像和影兒中,以及在舊約的預言和應許中閃耀:然而,人心上的黑暗如此之深,以至於他們無法非常清楚地領會它,更不用說完全理解它了,因此需要一個新的、更完整的啟示;接下來將對此進行說明。

【第6節】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這人就是施洗約翰:他不是**Logos**,也不是道;他不是天使,而是人;然而他卻是非凡之人,他的受孕來自不育的婦人,出生時父母都已年邁;他在母腹中,因馬利亞的問安而歡喜跳躍;一出生就被聖靈充滿;長大後公開露面,其方式也非同尋常:他的衣著和飲食都與眾不同;他的性情和靈性都像先知以利亞;至於他的工作和職分,更是非常獨特;他是基督的先鋒,是新洗禮條例的第一位執行者,也是所有先知中最偉大的。這個人從神那裡領受了使命,既要傳道也要施洗。

名叫約翰。這是天使在他受孕前所賜的名字,也是他母親伊利莎白在鄰居和親戚給他取了另一個名字之後所確認的;他的父親撒迦利亞在又聾又啞時也證實了這個名字:它意為恩典,或蒙恩的;他確實是個蒙恩的人;他深受父母的喜愛;他是一個裡面有神恩典的人,並被賜予了豐盛的恩典恩賜;他是恩典教義的傳講者;他的事工對許多人來說非常受歡迎。

【第7節】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他被差遣的目的,以及他來到的用意是,

為光作見證:這裡的光,不是指自然之光或理性之光;也不是指福音之光:而是指基督自己,他是自然、屬靈和永恆之光的源頭。這是彌賽亞在猶太人中的一個名字;他們論及他時說F21,**נֵר שְׁמוֹ**(**ner sh'mo**,光是他的名字);正如但以理書2:22所說:「光與他同住」;他們在別處F23對此有這樣的解釋:「這就是彌賽亞君王」;他們也如此解釋詩篇43:3 F24。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經常將**Logos**,或道,稱為光,並稱他為可理解的光、普世的光、最完美的光;將他描繪成充滿神聖之光;並說他被稱為太陽F25。現在約翰來為他作見證,他也確實這樣做了;本章及其他地方對此有詳細記載;例如他見證了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的存在;他與父同在,並在父懷裡:他的神性與神子身份;他是彌賽亞;他裡面充滿恩典;他的道成肉身與代贖;他從天降下;以及他與教會的關係,如約翰福音1:15, 1:16, 1:18, 1:23, 1:27, 1:29, 1:30, 1:34, 1:36;約翰福音3:29, 3:31。這見證的目的是,

叫眾人藉著他可以信。也就是說,他所傳道的猶太人,可以藉著他的見證,相信耶穌是光,是真正的彌賽亞;因為這些話應當作有限的理解,而不應擴展到人類的每一個個體;因為在約翰開始作見證之前,已有數百萬人死去,當時和之後也有許多人從未接觸到他的見證:它也不能指比猶太人更多的人,因為他只向猶太人作基督的見證;他藉著見證所教導和要求的信心,是承認基督為彌賽亞;儘管福音的傳講是產生基督裡真正屬靈信心的途徑;無疑,約翰所傳講的福音對許多人來說確實如此:它指出了信心的對象,並鼓勵靈魂相信基督;因此,福音的傳道人是他人相信的工具;信心是從聽道而來,聽道是從神的話語而來;那時,福音事工的一個重要目的就達成了。

【第8節】

他不是那光。他是一道光;他是公義太陽的先鋒,是福音時代的「晨星」;他裡面有極大的光;他知道彌賽亞即將來臨,並宣告了這事;受洗後,他親自認識了彌賽亞,並向他人指明了他:他對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以及藉他得救和藉他罪得赦免的道路,有極大的亮光;對信靠基督和向神悔改的福音教義,以及摩西律法和猶太教規的廢除,有極大的亮光;他也是光照他人的工具;是的,他是一盞燃燒發光的燈,猶太人曾在他光中歡喜,至少有一段時間:但他不是那光,不是神的道和智慧;不是那從亙古就與神同在的未受造之光;也不是那從創造以來就是人的光;也不是那古時應許給舊約聖徒和列祖,並在舊約的條例和預言中閃耀的光;也不是那賜予人各種光的源頭和施予者;不是那毫無黑暗、永遠閃耀的光;不是那真光,或公義的太陽,彌賽亞,也不是那光照每一個來到世上的人的光。

乃是為那光作見證。這句話重複,是為了將他與那光區分開來;表明他被差遣的目的,以及他按照使命行事;並表達他工作的尊貴。

【第9節】

那光是真光。基督是那光,那著名而卓越的光,是所有受造物一切光的源頭;他起初使黑暗的大地發光,並從黑暗中說出光來;他是地上所有人的光,天上所有天使的光,地上所有聖徒的光,以及天上所有得榮耀者的光:他是真光,與預表性的光有所區別;與舊約時代的「烏陵」;與燈臺及其燈盞;與夜間引導以色列人穿越曠野的火柱;以及與律法制度和獻祭中所有預表性的光有所區別;並且與猶太人所推崇並高舉為光的律法本身相對立,他們說除了律法沒有光;也與所有假光相對立,例如外邦人中的祭司、占卜者和巫師,以及猶太人中被大肆吹噓為世界之光的文士、法利賽人和博學的拉比;以及所有已經或將要興起在世上的假基督和假先知。

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這句話的意思是,凡在屬靈上蒙光照的人,都是藉著他蒙光照的,這對基督作為從太初就存在的神的兒子來說是真實的;但不是蘇西尼派的解釋,好像他們是藉著他作為人的事工和榜樣蒙光照的;因為舊約聖徒並非藉著他的傳道蒙光照;許多人是藉著施洗約翰的事工蒙光照的;後來又有許多人藉著使徒的事工蒙光照;而相對而言,在基督的事工下蒙光照的人很少;我們也沒有讀到任何人在他們來到世上時,或一來到世上就藉著他蒙光照。或者,這句話的意思是,他是光照各類人的光;這在屬靈意義上是真實的。有些人將「生在世上」這個短語,不是與「一切人」連接,而是與「真光」連接;阿拉伯譯本也是這樣讀的,並將其與下一節連接;但這種讀法不那麼自然,而且詞序要求採用通常的讀法;這樣也無法消除困難;因為它仍然是指每一個蒙光照的人:因此,最好將這些話理解為自然之光和理性之光,基督作為道,作為創造主和人的光,賜給每一個生在世上的人;這也揭示了貴格派關於每個人都有內在之光的觀念,這光不過是自然良心的光;並表明人,即使是自然人,對基督的虧欠有多大,他是多麼偉大的一位,多麼值得讚美、尊榮和榮耀。「一切生在世上的人」這個短語是猶太人的說法,經常出現在拉比著作中,意指所有生在世上的人;例子幾乎不計其數;舉一兩個例子:關於約伯記25:3「他的光不照耀誰呢?」有人問F1,誰是那來到的,

【第10節】

他在世界。這句話不應理解為指他的道成肉身;因為「在世界」這個詞表示過去在世界中的存在,甚至從世界被創造以來的所有過去時間;而「世界」指的是普遍的世界,與下一節中的猶太地和猶太人相對立;此外,道的道成肉身在約翰福音1:14中被視為一件新的、與此不同的事:而是指他在世界中,當世界初被創造時,以及此後,藉著他的本質,他充滿了整個世界;藉著他的能力,他維護和保守著世界;藉著他的護理,他安排和管理著世界的一切事務,並影響和治理著世界中的萬物:他作為世界的光和生命在其中,賜予受造物自然的生命和光,並以各種美善的祝福充滿世界和他們;在

【腳註】
F1 Apud Euseb. Eccl. Hist. l. 6. c. 14. 參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六卷第14章。
F2 Ib. l. 3. c. 24. 同上,第三卷第24章。
F3 Polycrates in ib. l. 3. c. 31. & l. 5. c. 24. & Hieron. Catalog. Script. Eccles. fol. 96. sect. 55. 波利克拉底在同上書第三卷第31章及第五卷第24章;耶柔米《教會作家名錄》第96頁第55節。
F4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25. 2. 岡茨《大衛之芽》第一部分,第25頁第2欄。
F5 Hieron. Prolog. Evang. Joannis. 耶柔米《約翰福音序言》。
F6 Apud Euseb. Prepar. Evangel. l. 11. c. 19. 參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十一卷第19章。
F7 Stromat. l. 1. p. 274. 《雜記》第一卷第274頁。
F8 Ib. p. 303. 同上,第303頁。
F9 Ib. Paedagog. l. 2. c. 1. p. 150. 同上,《訓蒙者》第二卷第1章第150頁。
F11 Valer. Maxim. l. 8. c. 7. 瓦勒里烏斯·馬克西姆斯《難忘的言行錄》第八卷第7章。
F12 Apuleius de dogmate Platonis, l. 1. in principio. 阿普列尤斯《柏拉圖教義》第一卷開頭。
F13 Apud. Euseb. Prepar. Evangel. l. 13. c. 12. 參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十三卷第12章。
F14 Hesych. Miles. de Philosophis. p. 50. 赫西基烏斯·米勒修斯《論哲學家》第50頁。
F15 Prepar. Evangel. l. 11. c. 9. 《福音預備》第十一卷第9章。
F16 De Leg. Alleg. l. 2. p. 93. de Plant. Noe, p. 217. de Migrat. Abraham, p. 389. de Profugis, p. 466. quis. rer. divin. Haeres. p. 509. 《論律法的寓意》第二卷第93頁;《論挪亞的植物》第217頁;《論亞伯拉罕的遷徙》第389頁;《論逃亡者》第466頁;《誰是神聖事物的繼承者》第509頁。
F17 Targum Jon. in loc. 約拿單他爾根,此處。
F18 T. Bab. Pesachim, fol. 54. 1. & Nedarim, fol. 39. 2. Pirke Eliezer, c. 3.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54頁第1欄;《許願篇》,第39頁第2欄;《以利以謝篇》第三章。
F19 De Allegor. l. 2. p. 99, 101. & de Somniis, p. 599. 《論寓意》第二卷第99、101頁;《論夢》第599頁。
F20 De Mundi Opificio, p. 4, 5, 31, 32. De Alleg. l. 1. p. 44. De Sacrificiis Abel & Cain, p. 131. De Profugis, p. 464. & de Monarch. p. 823. 《論世界的創造》第4、5、31、32頁;《論寓意》第一卷第44頁;《論亞伯和該隱的獻祭》第131頁;《論逃亡者》第464頁;《論君主制》第823頁。
F21 Echa Rabbati, fol. 50. 2. 《哀歌拉巴》第50頁第2欄。
F23 Bereshit Rabba, fol. 1. 3. 《創世記拉巴》第1頁第3欄。
F24 Jarchi in ib. 拉比雅爾基,同上。
F25 De Maudi Opificio, p. 6. De Allegor. l. 2. p. 80. & de Somniis, p. 576, 578. 《論世界的創造》第6頁;《論寓意》第二卷第80頁;《論夢》第576、578頁。
F26 T. Bava Bathra, fol. 4. 1.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4頁第1欄。
F1 Vajikra Rabba, sect. 31. fol. 171. 4. 《利未記拉巴》第31節,第171頁第4欄。
F2 Midrash Ruth, c. l. v. 1. fol. 27. 3. 《路得米大示》第一章第一節,第27頁第3欄。
F3 Maimon. Hilch. Melakim. c. 8. sect. 10. Vid. Misn. Roshhashana, c. l. sect. 2. T. Hieros. Sanhedrin, fol. 25. 4. & 26. 3. Sepher Bahir apud Zohar in Gen. fol. 30. 3. Tzeror Hammor, fol. 21. 2. & 22. 3. & 24. 3. & 27. 2. Caphter, fol. 56. 1. Jarchi in Exod. 15. 2. 邁蒙尼德《君王律法》第八章第10節。參《密示拿》新年篇第一章第2節。《耶路撒冷他勒目》公會篇,第25頁第4欄及第26頁第3欄。佐哈爾《光明之書》引自《創世記》第30頁第3欄。《沒藥束》第21頁第2欄及第22頁第3欄及第24頁第3欄及第27頁第2欄。《卡夫特》第56頁第1欄。拉比雅爾基,出埃及記15:2。
【第10節】

世人卻不認識他;這就是說,世上的居民不認識他為他們的創造主:他們也不承認從他所領受的恩惠;他們也不敬拜、事奉、順服他,也不愛他、敬畏他;他們大多數人也不認識他為彌賽亞、中保、救主和救贖主。起初,在亞當的眾子中,在第一次應許之後,世人對基督有普遍的認識,並持續了一段時間;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認識被忽略和輕視,以致於對大多數人類而言,它被遺忘並完全喪失了;因為外邦人,數百年來,他們不認識真神,所以他們也沒有基督,對彌賽亞沒有任何概念;而他們的無知,起初是他們的罪,後來成了他們的懲罰。

【第11節】

他來到自己的地方。並非指全世界,他們因創造之權利而屬於他;因為這裡的「自己的」是與「世界」相對立,並與之區分開來;他來到他們那裡,意指某種特殊的恩惠,並非賜予所有人:也不是指神的選民;雖然他們以一種非常特殊的方式屬於基督;他們是因他自己的揀選、他父的賜予、他自己的買贖、以及他恩典的征服而屬於他,並且是他的特殊之愛的對象;他為他們道成肉身而來,他以屬靈的方式來到他們那裡,並且在末日他將第二次顯現給他們,以致於得救:但他們不能是這裡所指的,因為當他來到他們那裡時,他們就接受了他;然而這裡的「自己的」卻沒有接受他,正如下一句所證實的:但「自己的」是指整個猶太民族;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他們被主揀選,超越所有民族;他們蒙受了特殊的恩惠,如兒子的名分、諸約、諸應許、律法的頒布、以及事奉神;並且他們中間有榮耀的居所(Shekinah),以及神同在的象徵,以一種顯著的方式存在;彌賽亞的應許特別是向他們發出的;事實上,他將從他們而出,所以他們是他的親屬、他的人民、他自己的民族:而他來到他們那裡,不應理解為他的道成肉身;雖然當他道成肉身時,他既是從他們而出,也是來到他們那裡,特別是被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並被他們拒絕為彌賽亞;然而他的道成肉身在(約翰福音 1:14)之後才被提及,作為一個新的、與此不同的事件;而將其理解為他道成肉身之前的一些降臨,最符合上下文和傳道者的意圖。現在,基督,即道,在他道成肉身之前就來到猶太人那裡,不僅在預表(個人和實體)中,在應許和預言中,在聖言和聖禮中,而且親自降臨;就像在荊棘叢中向摩西顯現,並命令他將以色列子民從埃及解救出來一樣:他親自以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來救贖他們;他以他的愛和憐憫引導他們穿過紅海,如同走在乾地上;並在曠野中,白天以雲柱,夜晚以火柱引導他們;他向他們顯現於西奈山,將神活潑的聖言賜給他們:

而他自己的人卻不接待他;他們不信他,也不順從他的聲音;他們反叛他,並多次試探他,特別是在瑪撒和米利巴;他們激怒他,使他的聖靈憂傷和煩惱,就像他們後來輕視和藐視先知所傳的福音一樣。關於猶太人對聖言的不接待,以及他們因此受到的懲罰,《何西阿書 9:17》的《他爾根》如此說:

【第12節】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這在經文的後半部分解釋為信他的名;因為信心就是接待他為道,為神的兒子,為彌賽亞、救主和救贖主;從他的豐盛中領受恩典,並從他領受一切福分,如稱義的義、罪的赦免、以及在成聖者中間的產業;因為雖然大多數人拒絕了他,但仍有少數人接待了他:

他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些人很早就被稱為神的兒女,以區別於世人或世俗的兒女;參見(創世記 6:2 創世記 6:4)。作神的兒女是一種非常特殊的恩惠,一個巨大的福分,和崇高的榮耀:聖徒確實不像基督那樣以如此崇高的意義作神的兒子;也不像天使和普通人那樣以如此低微的意義作神的兒子;也不像民事官員那樣;也不僅僅是通過宗教信仰的宣稱;更不是通過血統;而是通過收養的恩典:在這方面,基督,即道,與所有三位神聖位格一樣,都有份。父預定人得兒子的名分,在恩典之約中為他們確保這福分,並將他們安置在兒女之中,並賜給他們美好的產業:聖靈,因此被稱為收養的靈,向他們顯明並應用這福分,並向他們的靈魂作見證,證明他們是神的兒女:而基督,即道,或神的兒子,不僅為他們訂婚,並在適當的時候取了他們的人性,並通過救贖他們開闢了他們領受兒女名分的道路;而且實際上將這裡所稱的「權柄」賜給他們,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這裡所指的,不是自由意志的權柄,讓他們如果願意就可以使自己成為神的兒女;而是指賦予這些人的榮譽和尊嚴:所以諾努斯稱之為「屬天的榮譽」;確實,還有什麼比這更大的呢?這比作地上最偉大君王的兒子或女兒更榮耀:它也表達了這是一種特權;因為它確實是一種不配得的、獨特的特權,並伴隨著許多其他特權;因為這樣的人是神家中的成員,並蒙他供應;有自由接近他;是基督的自由人,並且是不能朽壞之產業的繼承人。這是一種超越所有其他特權的特權,甚至超越稱義和罪的赦免;並且是一種永恆的特權:它也意指信徒對這特權所擁有的公開權利,以及他們對它的主張:因此,接下來說,

就是那些信他名的人;也就是說,信他自己,信基督,信道:這句話解釋了經文的前半部分,並且是神的兒女的描述性和顯明性特徵;因為雖然神的選民,憑著揀選的恩典和恩典之約,在信心之前就是神的兒女;並且在他們被賜給基督時,以及當他來到世上聚集他們並拯救他們時,他們就被視為如此;因此,在神的靈被差到他們心中,使他們知道這事之前,他們就已經是神的兒女;然而,沒有人能知道自己的收養,也無法享受其中的安慰,或主張自己在其中的權益,直到他相信。

【第13節】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或作「眾血」。這裡所說的出生,是指重生,以「重生」或「從上而生」來表達;藉著神的靈和恩典被活化;藉著基督在人裡面成形;藉著分享神性;藉著成為新造的人,正如所有信基督名的人一樣;這也是他們是神兒女的證據:現在,這並非歸因於血氣,或眾血;不是歸因於割禮的血;也不是歸因於逾越節的血,猶太人對此有很高的看法,並將生命和救贖歸因於此,這可能與此觀念相對立:所以他們的注釋家 F6 在(以西結書 16:6)中,其中「活著」一詞使用了兩次,他們對第一個「活著」解釋為藉著逾越節的血,對第二個「活著」解釋為藉著割禮的血;但是,唉!這些對新造之人的生命毫無貢獻:重生也不是歸因於祖先的血統,不是歸因於自然血統,例如從亞伯拉罕而來,猶太人以此自豪;因為罪,而不是恩典,是通過自然生育傳遞的:所有人都來自同一血統,而那血統被罪玷污,因此永遠不能對重生有任何影響;除了基督的血,能潔淨一切罪惡之外,任何血統都不值得重視,任何人也不應以此為傲。

也不是從肉體的情慾生的;人的自由意志是屬肉體的、敗壞的,與神為敵,對一切屬靈的善事都無能為力:重生歸因於另一種意志和能力,即神的意志和能力,而不是歸因於此:

也不是從人的意願生的;即使是最好的人,如亞伯拉罕、大衛等人;他們無論多麼願意和渴望他們的兒女、親屬、朋友和僕人重生,分享神的恩典,並活在他的面前,卻無法成就任何這樣的事情:他們所能做的只是為他們禱告,給予建議,並將他們帶到恩典的途徑之下;但若沒有神聖的能力,一切都是徒勞的。因此,在猶太人中,**אִישׁ**(ish,人)指偉人,與**אָדָם**(adam,亞當)或**אֱנוֹשׁ**(enosh,脆弱的人)相對,後者指卑微、軟弱、脆弱的人;我們的譯者在(以賽亞書 2:9)中也注意到了這種區別:「卑賤人(亞當)屈膝,尊貴人(以實)降卑」:對此,拉比雅基(Jarchi)的注釋是:「亞當屈膝」,即小人物;「尊貴人降卑」,即王子和有權勢的人:金奇(Kimchi)在(詩篇 4:2)中也如此說:「世人哪」,他指出詩人稱他們為世人,是相對於以色列的偉人而言;因為押沙龍那裡有偉人的兒子。雖然有時猶太人說 F7,亞當比任何人的名字,如**גֶּבֶר**(geber,強壯的人)、**אֱנוֹשׁ**(enosh,脆弱的人)、**אִישׁ**(ish,人)都更偉大。但現在我們的傳道者指出,無論一個人多麼偉大、多麼善良、多麼傑出,無論是恩賜還是恩典,他都不能將恩典傳給另一個人,或傳給他所願意的人;沒有人是從任何這樣的意願重生的:

而是從神生的;從基督的父神生的,他使人重生,得著活潑的盼望;從子生的,他隨己意使人活過來;從聖靈的恩典生的,重生通常歸因於聖靈。

【第14節】

道成了肉身。這就是前面經文所說的道,他就是神的兒子,或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因為父和聖靈都沒有像這裡所說的道那樣成了肉身,只有子成了肉身:「肉身」在這裡指的不是身體的一部分,也不是單指整個身體,而是指完整的人性,由一個真實的身體和一個有理性的靈魂組成;之所以這樣稱呼,是為了表明它的脆弱性,雖然沒有罪,卻被軟弱所包圍;也是為了表明他所取的是真實的人性,而不是幻影或表象:當他說他「成了」肉身時,這不是通過一種本性轉變為另一種本性,神性轉變為人性,或道轉變為人來完成的;而是通過取了人性,道將人性與自己位格性地聯合起來;因此本性沒有改變;基督仍然是他所是的,並成為他所不是的;它們也沒有混淆和融合在一起,從而形成第三種本性;它們也沒有分離和劃分,以致於構成兩個位格,一個神聖位格和一個人性位格;而是如此聯合,以致於只有一個位格;這種聯合是永遠不能解除的,並且是基督作為中保的一切工作和行動的功效和效力的基礎:

並且住在我們中間;或作「在我們中間搭帳篷」;這是暗指會幕,會幕是基督人性的預表:會幕的樣式是出於神,而非出於人;它外面粗糙,裡面卻充滿聖物;神在此居住,賜下他的同在,他的榮耀在此顯現;祭物在此獻上,並蒙悅納。同樣,基督的人性是神所設立的,而非人所設立的;雖然它外面看起來卑微,但神性的豐盛居住其中,恩典和真理的豐盛也居住其中;在基督的臉上,神的榮耀得以看見,並藉著他,即他肉身的幔子,聖徒得以親近他,享受他的同在;藉著他,他們的屬靈祭物蒙神悅納:或者,這是暗指住棚節,當時猶太人住在棚子裡,以紀念他們在曠野的生活方式:住棚節預表基督,以及他住在我們本性中。所羅門的聖殿,也是基督的預表,是在那個節期獻殿的;似乎很可能,我們的主是在那個時候誕生的;因為他是在逾越節受難的,逾越節與他有關,聖靈的澆灌是在五旬節當天,五旬節預表了聖靈的澆灌;所以極有可能,基督是在住棚節期間誕生的,這節期指出了他住在我們中間;因此,當這裡提到他的道成肉身時,非常恰當地暗示了這一點。然而,這裡明顯是指榮耀的居所(Shekinah),以及它在會幕和聖殿中的榮耀;這裡幾乎使用了相同的詞。他爾根的作者有時談到主的榮耀(Shekinah)住在以色列人中間:因此,安革羅斯在(民數記 11:20)中,以色列人被威脅要吃肉,直到他們厭惡為止;因為,這位釋義者說:

我們也見過他的榮耀;他神性的榮耀,這是他本質的,非受造的,與父的榮耀同等,超越一切受造物,是不可言喻、不可理解的;在他道成肉身的狀態中,有一些榮耀的彰顯,被傳道者和他的同伴所觀察到;他們在各種情況下清楚地看到,基督擁有神性的完美,如全知和全能;因為他知道人心中的思想,也能做他所做的事:他的父宣告他是他所愛的兒子;他所行的神蹟和他所教導的教義都彰顯了他的榮耀;不僅在他變像時有一些榮耀的光芒,被使徒們看見,其中傳道者約翰就是其中之一,他可能在這裡特別指此;甚至在他被捕、受死,特別是他從死裡復活時,也有榮耀的彰顯。猶太人談到彌賽亞的榮耀將在來世顯現。他們說 F8,

這榮耀,正是父獨生子的榮耀;一種與他相稱的榮耀,適合他作為獨生子的榮耀;神的兒子真實的榮耀;因為這裡的「正如」(as)不是比喻的標記,而是確定的標記,如(馬太福音 14:5)(詩篇 2:8)所示;這裡的「道」被稱為「父的獨生子」;這不能指基督作為人;因為作為人,他根本沒有「被生」:也不是因為他從死裡復活;因為這樣他就不能被稱為「獨生子」,因為除了他之外,還有其他人已經復活,以及數百萬人將從死裡復活:也不是因為收養;因為如果被收養,那麼就不是被生;這兩者是不一致的;此外,他不能在這個意義上被稱為獨生子,因為有許多被收養的兒子,甚至所有神的選民:也不是憑藉他的職位,就像官員被稱為神的兒子一樣;因為那樣他只會在比喻和隱喻的意義上是神的兒子,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然而他被稱為神自己的兒子,與他本性相同的兒子;並且,如這裡所說,是父的獨生子,以我們無法想像和表達的方式,由父在同一本性中生出:

充滿恩典與真理;也就是說,他住在人中間,並顯出充滿這兩者:因為這句話不應與獨生子的榮耀聯繫起來,彷彿這是榮耀的一個分支;而是指他道成肉身,並作為中保的職分;他作為中保,充滿了「恩典」;聖靈和聖靈的恩賜;所有恩典的祝福,稱義、赦罪、收養、成聖和堅忍的恩典;所有恩典的應許;所有光明、生命、力量、安慰、平安和喜樂:也充滿了真理,所有福音的真理;並且他擁有關於他的一切預表和預言的真理、總和與實質;並且他實現了他自己所有的承諾和父的應許;並且他對人真誠,對神忠誠正直。

【第15節】

約翰為他作見證。這是他的職責和工作,他為此目的被差遣(約翰福音 1:6-8)。

並且喊著說;這與他的工作和職責相符,根據(以賽亞書 40:3)中對他的預言;也與他事奉的時間,即禧年相符;並與他事奉的性質相符,即清晰、公開、大眾化;並且以活力、有力的方式進行,充滿確信和肯定,大膽無畏,充滿熱情和熱忱,並以福音的方式進行;因為這是一種貶低受造物,高舉基督的呼喊:

這就是我所說的那位;當他初次開始他的事奉和施洗時,在他見到基督或為他施洗之前;參見(馬太福音 3:11)。

那在我以後來的;因為基督在約翰之後來到世上;他比約翰晚出生六個月;他是在約翰之後來受洗,並參與約翰的事奉;他比約翰更晚開始公開事奉;

反倒在我以前;被神,即父,所高舉,立他為中保;立他為教會的元首;使恩典的豐盛住在他裡面;指定他為他百姓的救主;並命定他為活人死人的審判者。並且被先知們所高舉,他們多談論他,少談論約翰;談論他是彌賽亞和救主,而約翰只是他的先鋒:並且被約翰自己所高舉,他將基督描繪為從上而來,並超越一切;而他自己則屬地,屬土:並且被所有福音的傳道者和每一個真正的信徒所高舉;這是有充分理由的:

因他本來在我以前;這不能指榮譽和尊嚴;因為這已經在前面表達了;而且這將是用同一件事來證明同一件事:也不是指他作為人的出生;因為約翰在這個意義上在他以前,比他早出生;此外,比別人早出生並不能證明其價值更高;其他人比約翰早出生,但約翰仍然超越他們:而是指他作為道和神的兒子的永恆存在,他在約翰或任何先知之前就存在;在亞伯拉罕、挪亞和亞當之前,或任何受造物之前: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譯本讀作「因為他比我更古老」;他從亙古就有,從起初就有,在地球存在之前就有。

【第16節】

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這些話不是施洗約翰說的;而是傳道者繼續他對基督的敘述,在他插入施洗約翰的見證之後,與(約翰福音 1:14)相連,那裡說他充滿恩典和真理;這裡所指的正是這種豐盛;因為神性在他裡面的豐盛是不可傳遞的;他作為中保的職分所具備的豐盛和能力是為他自己;但他恩典和真理的豐盛是可分賜的,並且在他裡面,正是為了分賜給他人:傳道者說,「從他豐盛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不是所有人類,雖然他們都從他領受自然的光和生命;也不僅僅是舊約的所有先知,雖然他們從他那裡領受了恩賜和恩典,他當時和現在都是教會的元首;也不僅僅是基督的所有使徒,雖然這些人可能是主要指的;而是所有信徒,他們雖然沒有領受相同程度的恩典,也沒有相同的恩賜,但都領受了一些東西:因此沒有理由氣餒、嫉妒或責備。信心是領受基督和從他而來的恩典的手;而「領受」這個動作以過去式表達,似乎是指第一次歸信,當信心第一次被產生時,同時也領受了豐盛的恩典;因為信徒除了所賜給他的之外,一無所有,他所擁有的,都是以領受的方式獲得的;因此沒有誇口的餘地,卻有極大的感恩理由,並極大地鼓勵人向基督祈求更多的恩典,這就是所領受的,如下所述:恩上加恩:根據介詞**ἀντί**(anti,代替/為了)的不同含義,對這段經文有不同的解釋;如果它表示一個人或事物取代另一個人或事物,那麼其含義被認為是福音取代律法;或者現今恩典的時代取代了先前恩典的時代;恩典,與先前恩典不同,正如諾努斯所表達的。如果它指原始和動機原因,那麼其含義是,恩典是為了恩典;因為揀選、稱義、赦免、收養、重生之恩,甚至永生,除了神的恩典或白白的恩惠之外,沒有其他原因;而前者是後者被領受的原因:如果它表示目的或最終原因,那麼它被解釋為這樣;門徒領受了使徒的恩典,或恩典的恩賜,以便傳講神的恩典福音,並為了在人心中植入和增加恩典;並且今生也領受恩典,以便在來世達到恩典的完全,即榮耀:如果它表示事物的度量和比例,就像一件事與另一件事相符一樣,那麼它可以這樣解釋;聖徒從基督的豐盛中領受恩典,與他裡面的恩典相符;或根據基督恩賜的度量,並與他們在教會中所擔任的地位、職分和職責成比例。有些人認為這句話只表示恩典的白白性,以及它被分發和領受的自由和慷慨方式;同時,我也認為,它指的是初次歸信時的豐盛恩典,以及之後的一切供應;並且恩上加恩,與恩典之上再加恩典是相同的,是恩典的堆積;這種措辭與猶太人的說法 F11 相同,**טוּב עַל הַהוּא טוּב**(toov al hahoo toov,善上加善),一種額外的善;所以這裡,恩上加恩,是豐盛的恩典,是恩典的增加,是恩典的增長:所以**חֶדְוָה עַל חֶדְוָה**(chedvah al chedvah)F12,樂上加樂,是豐盛的喜樂,是大量的喜樂;以及「聖潔上加聖潔」F13,是豐盛的聖潔。

【第17節】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包括道德律和儀式律。道德律在亞當無罪時賜給他,後來被破壞,幾乎從人的思想和記憶中消失,於是摩西以書面形式重新頒布;它指明了人對神和對人的職責;揭示罪惡,控告罪惡,定罪罪惡;它也不能賜予力量來滿足其要求;它也沒有絲毫暗示赦免;它也不允許悔改:因此它與恩典相對;儘管它對人有益,本質上是好的,其效果也是有用的。儀式律指出了人性的污穢,罪的罪咎和懲罰;它是藉著基督得救的預表和影子,但不能賜予它所預表的恩典,因此它與恩典和真理都相對。現在這兩者都是摩西傳給猶太人的,他不是制定者,而是執行者:是神制定了這些律法,並藉著中保摩西的手頒布,摩西從他那裡藉著天使的安排領受了這些律法,並將它們傳給以色列民;這是一個非常崇高的職位,他蒙受了極大的榮譽;但耶穌基督是一個遠比他偉大的人物,擔任著更高的職位:但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恩典和真理是指福音,與律法相對;之所以稱為恩典,是因為它是神對人的愛和恩典的宣告;它將救贖的一切部分都歸因於神白白的恩典和恩惠;並且是將恩典植入並增長在人心中。而「真理」,不僅因為它包含真理,而且只包含真理,它來自真理的神;其本質是基督,他是真理;並且藉著真理的聖靈啟示、應用和引導;而且因為它是預表的真理,是律法影子的實質:或者這兩者可能指不同的事物;恩典可能指基督裡的一切恩典的祝福,並藉著他而來;真理則指應許,以及應許的實現,這些在基督裡都是「是」和「阿們」:當這些被說成是藉著他而來時,其含義不是說它們是藉著他作為工具而來,而是作為它們的作者而來;因為基督是福音的作者,應許的實現者,以及一切恩典的賜予者;這表明基督比摩西,比所有的人,甚至比天使都更卓越。

【第18節】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這就是說,父神,他的聲音從未被天使或人聽見,他的形狀也從未被看見;因為雖然雅各、摩西、以色列的長老、瑪挪亞和他的妻子都被說成看見神,約伯也期望用肉眼看見他,聖徒將看見他本來的樣子,這將是他們極大的幸福;然而所有這些似乎都是指第二位格,他經常以人形向舊約聖徒顯現,並將在天堂以他真實的人性被聖徒看見;或者是指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看見神:因為神的本質是不可見的,不能用肉眼看見;甚至也不能用悟性之眼看見,以致於完全理解;也不是直接看見,而是通過某些方式看見:神在創造和護理的工作中,在應許中,在他的聖禮中被看見;但最重要的是,在基督裡被看見,他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這裡主要可能指,人若不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就無法以屬靈和救贖的方式認識神;因為接下來說,獨生子;那起初與神同在的道。《耶路撒冷他爾根》在(創世記 3:22)中對主的道說了幾乎相同的話,它引入他這樣說:

「主的道神說,看哪,我所創造的人,在我世上是獨一的,正如我,**יְחִידִי**(yechidi,獨一的),(或,這個詞有時被譯為「獨生子」),在至高天上。」

「沒有人能宣告他父的名,也沒有人認識他;但這事向眾人隱藏,直到他來,**וְהוּא יְגַלֶּהוּ**(vehu yegallehu,他將宣告他)。」

【第19節】

約翰所作的見證就是這個。傳道者繼續詳細而完整地敘述施洗約翰為基督所作的見證,他之前曾暗示過,並表明這是他的工作、職責和被差遣的目的。當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遣祭司和利未人去問他:「你是誰?」差遣的猶太人是坐在耶路撒冷的大公會(Sanhedrin),他們的職責是調查、審查和考驗先知,無論真假 F16;約翰以先知的身份出現,並被百姓如此看待,他們便派使者去盤問他,要知道他是誰。被差遣的人很可能是他們自己議會的成員,因為祭司和利未人都在那個議會中。因為有記載 F17:

「他們不設立或任命公會成員,除非是祭司、利未人,以及有家譜的以色列人……並且規定,大公會中應有祭司和利未人,正如經上所說(申命記 17:9)『你要到祭司利未人那裡』;如果找不到,即使他們都是以色列人(非利未支派),也是可以的。」

【第20節】

他就承認,並不否認。他坦率地、毫無保留地宣告,並以最清楚、最有力的言辭向使者們在眾人面前聲明,他不是彌賽亞;他也沒有收回他的承認,也沒有收回他的話,也沒有說出任何模棱兩可或可疑的話;而是承認:「我不是基督」:他堅持這一點,並堅稱他不是那位傑出的人物;他們也沒有理由對他抱有這樣的看法;他也不希望他們這樣做;他們可以確信他不是基督。

【腳註】
F5 Ben Arama in Gen. xlvii. 4. apud Galatin. de Arcan. Cathol. Ver. l. 3. c. 5, 本·亞拉瑪在《創世記》第47章第4節,引自加拉廷《天主教真理奧秘》第三卷第五章。
F6 Jarchi & Kimchi in loc. Shemot Rabba, sect. 19. fol. 103. 2. & 104. 4. & Mattanot Cehuna in Vajikra Rabba, sect. 23. fol. 164. 2. Zohar in Lev. fol. 39. 2. 拉比雅基和金奇在該處。《出埃及記拉比米大示》第19章,第103頁第2欄及第104頁第4欄;《馬塔諾特·切胡納》在《利未記拉比米大示》第23章,第164頁第2欄;《光輝之書》在《利未記》第39頁第2欄。
F7 Zohar in Lev. fol. 20. 2. 《光輝之書》在《利未記》第20頁第2欄。
F8 Gloss. in T. Bab. Beracot, fol. 58. 1.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58頁第1欄的注釋。
F9 Zohar in Lev. fol. 9. 4. 《光輝之書》在《利未記》第9頁第4欄。
F11 Zohar in Exod. fol. 45. 1. 《光輝之書》在《出埃及記》第45頁第1欄。
F12 lb. in Lev. fol. 28. 1. & in Num. fol. 69. 2. & 71. 2. 同上,在《利未記》第28頁第1欄;在《民數記》第69頁第2欄及第71頁第2欄。
F13 lb. fol. 40. 3. & in Num. fol. 61. 1. 同上,第40頁第3欄;在《民數記》第61頁第1欄。
F14 R. Moses Haddarsan in Psal. 85. 11. apud Galatin. de Arcan, Cathol. ver. l. 8. c. 2. 拉比摩西·哈達爾桑在《詩篇》第85篇第11節,引自加拉廷《天主教真理奧秘》第八卷第二章。
F15 De nominum mutat. p. 1047. 《論名稱的改變》第1047頁。
F16 Misn. Sanhedrin, c. 1. sect. 5. 《密示拿》公會篇,第一章第五節。
F17 Maimon. Hilch. Sanhedrin, c. 2. sect. 1, 2. 邁蒙尼德《公會律法》第二章第一、二節。
F18 Misna Maaser Sheni, c. 5. sect. 2. Juchasin, fol. 65. 2. Jarchi in Isa. xxiv. 16. 《密示拿》第二個什一奉獻篇,第五章第二節。《猶哈辛》第65頁第2欄。拉比雅基在《以賽亞書》第24章第16節。
F19 De Bello Jud. l. 5. c. 4. 《猶太戰爭》第五卷第四章。
【第21節】

他們又問他:「那麼,你是誰呢?你是以利亞嗎?」等等。這裡指的是先知以利亞,提斯比人,正如農努斯在他的釋義中所說的;他曾魂體一同被提升天。猶太人有一種觀念,認為這位先知會在彌賽亞來臨前不久親自出現(參閱《馬太福音》17:10 的吉爾注釋)。因此,這些使者詢問,既然他已經如此充分地讓他們確信他不是彌賽亞,他是否也會同樣坦率地回答這個問題:他是不是以利亞。他回答說:「我不是。」也就是說,他不是亞哈時代的先知以利亞,也不是被稱為提斯比人的以利亞;因為約翰的回答是針對他們問題的意圖和他們自己的意思,這與基督論及他的話(《馬太福音》11:14)並不矛盾,即他就是那將要來的以利亞;因為他就是《瑪拉基書》4:5 中所指的那個人,儘管不是猶太人所理解的意義;這也與天使對撒迦利亞所說的話(《路加福音》1:17)不矛盾,因為天使並沒有說約翰會以肉身而來,而是以以利亞的能力和精神而來(參閱《馬太福音》11:14 的吉爾注釋)。「你是那位先知嗎?」指的是耶利米,有些猶太人F20認為他是摩西在《申命記》18:15 中所說的先知,並期望他會在彌賽亞時代左右出現(參閱《馬太福音》16:14);或者是指任何一位從死裡復活的古先知,他們也有這種觀念(《路加福音》9:8,9:19);或者,也可以翻譯為「你是一位先知嗎?」因為預言在他們中間已經停止很久了。他回答說:「不是。」他不是耶利米,也不是任何一位從死裡復活的古先知,也不是他們所指的那種先知:他不像舊約的先知;他是一位先知,而且比先知更大,正如基督所說的(《馬太福音》11:9),但他不是他們那樣的先知;他的預言主要不在於預測未來事件,而在於指出基督,並傳講藉著他赦罪的教義。

【第22節】

他們就對他說:「你是誰呢?」等等。既然他到目前為止只是否定性地回答了他不是誰,他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位先知;他們希望他能給出一個肯定的答案,說明他究竟是誰:「好讓我們回覆那差我們來的人。」這樣他們的勞苦就不會白費;他們就不會白跑這麼遠,卻不知道他是誰;而且他們也能夠向公會報告他的情況:「你對自己怎麼說呢?」他們堅持要他公開、誠實地宣告他是誰,他的職分和工作是什麼;這樣他們就可以從他自己的口中,而不是從別人的意見和猜測中,向那些差派他們執行這項任務的人,真實地描述他。

【第23節】

他回答說:「我是在曠野裡呼喊者的聲音。」這些話被其他福音書作者引用,並應用在施洗約翰身上;但那時它們只應被視為他們的引用,以及他們將其應用在他身上:但在這裡,這些話是由約翰自己使用的,他既說出這些話,又將它們解釋為指他自己;在這方面,他無疑是在蒙福之聖靈的無誤引導之下;這也證實了將這些話應用在他身上的福音書作者的意義。猶太人對這些話有不同的解釋;儘管他們一位著名的注釋家F21承認,前幾節經文中所說的安慰,將會在彌賽亞君王的時代實現:其中一位F23將「聲音」解釋為聖靈;就約翰被聖靈充滿,並在事奉中藉著聖靈說話而言,這可能是真實的:另一位F24則解釋為死人復活,或那時將聽到的聲音,那將是天使長的聲音:儘管另一位F25更好地解釋為**מְבַשְּׂרִים הֵם**(mevassrim hem,他們是報好消息的人);福音傳道者就是這樣的人;只是這裡應該是單數:因為經文只說到一個聲音;一個呼喊的人;以及施洗約翰,他帶來了好消息和喜訊,即彌賽亞即將來臨,是的,他已經來了,而且天國近了。希伯來文作者通常將這段經文理解為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以及清除他們通往耶路撒冷道路上的一切障礙;《他爾根》對此處的釋義也傾向於此,它這樣解釋:

「那在曠野裡呼喊者的聲音,為主的百姓預備道路,在平原上為我們神的會眾修直路。」

【第24節】

那些被差來的人是法利賽人。他們是猶太人中最嚴謹的宗教派別;他們對長老的傳統非常熱心,並宣稱期待彌賽亞的來臨;他們在國內以其知識和學問,以及虔誠和聖潔而聞名:他們中有許多人在公會中,正如《約翰福音》3:1 和《使徒行傳》23:6 所顯示的(參閱《馬太福音》3:7 的吉爾注釋)。

【第25節】

他們就問他,對他說:「那麼,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位先知,為什麼施洗呢?」既然他否認自己是彌賽亞,也不是猶太人所期待的、在彌賽亞之前來臨的以利亞,也不是那位先知,也不是一位先知,他們就質問他憑什麼權柄在他們中間引入一種他們從未習慣的新禮儀和條例;因為雖然他們中間有摩西律法在某些情況下規定的各種洗禮或潔淨禮,以及其他因傳統而流行的,例如在市場回來後浸入水中,以及杯、罐、銅器和桌子的浸禮,但約翰所施行的這種洗禮卻是前所未有的:至於歸信者的洗禮,似乎比這更晚,而且與此毫無相似之處。約翰所施行的條例,他們認為除了彌賽亞、他的先鋒,或某位傑出的先知之外,任何人都不得施行;因此他們堅持,既然他否認自己是其中任何一位,他就應該出示他的憑證,以及他從神那裡領受了什麼施洗的使命;否則他們暗示他可能被他們的公會傳喚,並被定為假先知或宗教事務的革新者。由此可見,猶太人預期在彌賽亞和他的先鋒時代會施行洗禮;但他們從何處得到這種觀念,則不易說明,是像格羅修斯所說的來自《撒迦利亞書》13:1,還是像萊特富特所說的來自《以西結書》36:25;他們也沒有輕視洗禮,反而將其視為一件非常莊重的事情,只能由重要人物執行:這可以教導現代人對這條例應當更尊重地思考和談論,而不是像他們那樣,給予自己很大的自由,並以極大的輕蔑和惡意對待它;稱其為不潔、可憎、污穢的水,以及將人獻給撒旦F26:同樣,由此清楚可見,他們預期這條例將首先由某位非常重要的人物施行,要麼是某位非常著名的先知,如他們在彌賽亞來臨前所期待的以利亞,要麼是彌賽亞本人,而不是由普通的教師或任何普通人;因此,約翰所施行的這種禮儀,與他們中間任何普遍使用的東西都沒有相似之處:此外,它明確是以彌賽亞的名義施行的(《使徒行傳》19:5),因此他們斷定他或他的先鋒必然已經來臨;而約翰必然是其中之一,否則他為何施行呢?由此也顯而易見,在此之前他們中間沒有這種做法,否則他們就不會對此感到驚訝;他們也不會費心派人去約翰那裡,詢問他是誰,竟然以這種方式行事。

【第26節】

約翰回答他們說:「我用水施洗。」或「在水中」,《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這樣翻譯。這個回答的意思是,他確實用水給人施洗,這是他所能做的,也是他所聲稱做的;他承認這是一種新的禮儀,而且他是新條例的執行者;但他暗示,正如可以從《馬太福音》3:11 補充的,有一位近在眼前,甚至現在就在他們中間,他將用聖靈施洗,而且在斯蒂芬斯的一個抄本中,這裡確實讀作「在聖靈裡,在火裡」;而且他是憑著他的權柄,憑著他從他那裡領受的使命,才用水施洗的;而且他作為彌賽亞的迅速顯現和出現,將藉著他用聖靈施洗的能力,以及他的事奉和神蹟得到證實,這將充分證明他的行為,並支持他施行水浸禮:「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或「曾站在」,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所翻譯的;這裡不是指他十二歲時在他們中間,而是指幾天前他來約翰那裡受洗,並被他施洗;因為從《約翰福音》1:29 可以清楚看出,他現在,或如農努斯所說的「今天」,並沒有站在他們中間。衣索比亞譯本翻譯為「有一位即將站在你們中間」,正如他第二天所做的:儘管這句話的意思可能只是說他當時存在,並住在他們中間的某處,而不是說他當時親自到場:「是你們不認識的。」既不知道他從何而來,也不知道他是誰,或他的工作和職分是什麼;既不知道他位格的尊嚴,也不知道他來到世上的目的,也不知道他在世上的工作的性質。

【第27節】

他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無論是來到世上,還是進入話語的事奉;因為約翰在這兩方面都比基督早,儘管在其他方面遠遠落後於他,因此他補充說:「反倒成了在我以前的。」他不僅本性更為卓越,是神的兒子,而且出身更高,是從天上來的神;而且職分更高,擁有更大的恩賜,聖靈在他身上沒有限量;而且也更受百姓的追隨;因為約翰漸漸衰微,但他卻漸漸興旺: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些話可以翻譯為「他是在我以前的」;他是神的永恆之子,他的出發是從古時,從亙古以來;他從亙古,從起初,在未有世界之先就被設立;是頭生的,或首先生出萬物的;因此他必然在萬物之先,萬物都是藉著他創造的(參閱《約翰福音》1:15 的吉爾注釋)。「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這是僕人為主人所做的最卑微的服事之一(參閱《馬太福音》3:11 的吉爾注釋)。

【第28節】

這些事是在伯大巴拉做的。也就是說,約翰所作的這見證,以及他與法利賽人之間的這番對話,發生在這裡所提到的地方;那是一個約旦河的渡口,許多人從那裡過河到對岸,「約旦河外」;約翰也在那裡施洗;這吸引了大量的人群聚集:因此,這見證是以非常公開的方式,在眾人面前作出的;基督在《約翰福音》1:33 中所指的就是這件事;因為這件事是如此眾所周知,以至於無法隱藏或否認:這個對話發生的地點,在《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中;在亞歷山大抄本和許多其他抄本中,以及在農努斯的作品中,都被稱為伯大尼;但正如德迪厄所觀察到的,伯大尼不在約旦河外,也不在猶太曠野,而是在耶路撒冷附近,距離約兩英里;它也沒有適合施洗的水源,除非他們去汲淪溪,那確實離它不遠;但從歷史記載中可以清楚看出,約翰離耶路撒冷沒有那麼近;而且那條可以涉水而過的溪流,這位博學的作者繼續說,似乎不夠合適,「**mergendis baptizandorum corporibus**(為浸入受洗者的身體)」;因此他正確地得出結論,要麼這個讀法是錯誤的,要麼在約旦河附近還有另一個伯大尼:伯大巴拉的意思是「渡口之家」,被認為是以色列人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的地方(《約書亞記》3:16,3:17)。這不僅是一個非常方便約翰施行浸禮的地方,而且也很有意義地說明了這條例的用途;它可說是進入福音教會狀態的通道或入口;因為人應當先受洗,然後才被接納進入福音教會,正如早期基督徒的榜樣(《使徒行傳》2:41);但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的地方是否有這個名字,則不確定;如果有的話,似乎不太可能是這裡所指的地方,因為那裡正對著耶利哥;而這裡似乎更遠,正對著加利利:約旦河有幾個渡口(《士師記》12:5,12:6)。在撒馬洪湖和革尼撒勒湖之間有一座橋,現在稱為雅各橋,據說雅各在那裡與天使摔跤,並遇見了他的兄弟以掃;在提比哩亞附近的凱馬特也有另一座橋,以及其他地方:約翰可能選擇在這些渡口之一,他們從那裡過河進入加利利,繼續傳道和施洗;部分是因為過河的人數眾多,他有機會向他們傳道;部分是為了給那些因他的事奉而成為這條例合適對象的人施洗。有些人認為,這個地方與《士師記》7:24 中的伯巴拉是同一個地方,它要麼在以法蓮支派,要麼在瑪拿西支派,離這裡所指的地方不遠,但它在約旦河的這一邊;所以比撒說這些話應該這樣翻譯;而且那些來到約旦河找約翰的人,並沒有說他們過河:另一些人則認為,伯大巴拉與《約書亞記》15:6,15:61 中的伯亞拉巴是同一個地方,因為在《約書亞記》18:22 中,七十士譯本稱之為伯大巴拉。然而,無論它是什麼地方,在哪裡,它無疑都非常適合約翰的目的;因此他選擇了它,並在那裡停留了一段時間:耶柔米F1說,在這裡

【第29節】

第二天,約翰看見耶穌走向他。不是來受洗,因為他之前已經受過他的洗了。這似乎是在基督在曠野四十天之後,他現在從那裡回來,來參加約翰的事奉;既是為了尊榮約翰,也是為了藉著約翰顯明他自己;這是在約翰向祭司和利未人作了那樣的見證之後的第二天;而無所不知的神基督,完全知道這一點,因此在這個時候來,當時百姓的心已經被約翰的見證預備好,期待並接受他:猶太人歸給以利亞的工作之一,以及他執行這工作的確切時間,與施洗約翰的這段記載完全吻合;他們說F3,他的工作是

並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稱他為「羔羊」,要麼是就任何普通的羔羊而言,指他的無害和無辜;指他的溫柔和謙卑;指他的忍耐;指他在屬靈意義上對食物和衣裳的功用;以及指他將為他百姓的罪作犧牲:要麼是就律法時代獻祭的羔羊而言;要麼是逾越節的羔羊,要麼更確切地說是每日獻祭的羔羊,早晚獻上;因為對它們的描述最符合對這神的羔羊的描述,他是在世界的早晨,或從創世以來,在預表中被殺;並在世界的晚上,或在世界的末了,實際被殺;他的血和犧牲具有持續的功效,可以除去他百姓從世界開始到結束的罪;以及他們白天和夜晚的罪,或每天所犯的罪:因為罪是每天犯的,所以需要每天應用基督的血和犧牲來除去它們;或需要不斷地憑信心仰望他,他的血具有持續的功效,可以潔淨一切的罪:猶太拉比說F4,

【第30節】

這就是我曾說:「在我以後來的那一位。」要麼是指前一天,如《約翰福音》1:27;要麼是指更早一些時候,如《約翰福音》1:15,當他剛開始施洗時,甚至在基督來受他施洗之前,在他親自認識他之前(參閱《馬太福音》3:11,3:13)。

「有一人跟著我來。」不是指一個單純的人,而是指與神同等的人:這樣說,不是因為他現在是一個成年人,也不是為了顯示他道成肉身的人性是真實的;這似乎是一個常見的希伯來語慣用語,意思與說「在我以後來的那一位」或「某個人」完全相同:關於這句話的意義,以及接下來的內容(參閱《約翰福音》1:15 的吉爾注釋)。

【第31節】

我先前不認識他,**ὄμμασιν**(ommasin,憑眼見),正如農努斯所釋義的;他個人從未見過他,也從未與他有過任何交談和親密關係;因為儘管他們彼此有親屬關係,但他們住得很遠,以至於彼此不認識,也沒有往來:約翰一直在曠野,直到他向以色列顯現的日子;而基督則與他的父母住在拿撒勒,以一種非常卑微和隱秘的方式,直到他從那裡來到約旦河找約翰,受他施洗;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面:這一切都是由神的護理安排的,約翰也這樣說,以免人們認為他對耶穌所作的見證,以及對他的高度讚揚,是出於他們之間的親屬關係;或是出於他們之間達成的同盟和約定:

「但為要使他顯明給以色列人。」他多年來一直隱藏在加利利,一個默默無聞的地方:儘管他曾被約瑟和馬利亞,以及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還有西面和亞拿所認識;但他並沒有普遍地顯明給以色列百姓;他們也不知道彌賽亞已經來臨:但為了使他被認識:

「所以我來用水施洗。」或「在水中」,如前所述:因為藉著施行這新的條例,百姓自然會開始詢問彌賽亞是否已經來臨,以及他在哪裡,因為引入了這樣一種新的禮儀;此外,約翰在給人施洗時,他勸勉他們相信那在他以後來的,也就是基督耶穌;而且,藉著基督來受他的洗,他自己也親自認識了他,因此能夠指出他,並將他顯明給其他人,正如他所做的。

【第32節】

約翰又作見證。就在他說這些話的同一天,同時:

說:「我看見聖靈。」也就是神的靈,正如《馬太福音》3:16 所說的;農努斯在這裡也這樣表達;衣索比亞譯本讀作「聖靈」,

「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在他受洗的時候(參閱《馬太福音》3:16 的吉爾注釋)。

「停留在他身上。」停留了一段時間;足夠長的時間,讓約翰完全看見,因此能夠完美地描述它,並對此作一個確定而清晰的見證。

【第33節】

我先前不認識他。也就是說,在他來受他施洗之前;那時他被秘密地暗示他是誰,並給了他以下這個記號,以證實這一點:

「但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或「在水中」;也就是神;因為約翰的使命是來自神,如《約翰福音》1:6 所說的,他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他有神的授權和使命來做他所做的事:

「他對我說。」要麼是藉著清晰的聲音,要麼是藉著神對他心靈的感動,要麼是藉著聖靈的啟示:

「你看到聖靈降下,停留在誰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也就是彌賽亞(參閱《馬太福音》3:11 的吉爾注釋,以及《馬太福音》3:16 的吉爾注釋)。

【第34節】

我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落在耶穌身上,並在他身上停留了一段時間;他用肉眼看見了這一切:

「並且作見證。」同時,在他給耶穌施洗時,在所有與他在一起的人面前:

「這就是神的兒子。」是神的本質、本體、永恆之子;他在時機成熟時被差遣,取了人性,在其中順服一切條例,並領受了無限量的聖靈;這就是他身份的證據,以及他來世的目的。

【第35節】

第二天,約翰又站著。這是祭司和利未人來找約翰詢問他是誰之後的第三天。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譯本省略了「又」字:

「約翰和他的兩個門徒站著。」其中一個是安得烈,西門彼得的兄弟,正如《約翰福音》1:40 所顯示的;另一個很可能就是這福音書的作者,傳道者約翰,他總是選擇隱藏自己。施洗約翰和這些門徒站在約旦河附近某個地方,他在那裡傳道和施洗。

【第36節】

他看見耶穌行走,就定睛看他。要麼是從他們身邊走過;要麼是當他從他們那裡走向他的住處時;當時已近傍晚,約翰當天的工作已經完成,人們正要回家:約翰專注地、帶著極大的喜悅和歡樂地注視著基督,並指著他說:

「看哪,神的羔羊!」如《約翰福音》1:29 所說的,那裡補充說:「除去世人罪孽的」;衣索比亞譯本在這裡也加上了這句話。

【第37節】

那兩個門徒聽見他說這話。就是上面那些話,並留意了它們;對基督的信心是藉著聽見這些話而來的;這些話觸動了他們的心,他們發現自己的情感和靈魂的渴望都在基督身上:

「就跟從了耶穌。」他們離開了他們的老師,跟隨他,以便與他建立一些認識,並從他那裡領受一些教導。

【第38節】

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也就是「他」,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所補充的;他從他們的步態和面容看出他們正在跟隨他;而且他在轉身之前就知道了:他知道約翰說了什麼,以及這對這些門徒產生了什麼影響,他們心中正在醞釀什麼,以及他們多麼渴望接近他,與他交談;因此他轉過身來,讓他們有機會與他交談;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先與他們交談,正如他所做的:

「就對他們說:『你們要什麼?』」他這樣說,並非不知道他們在尋找誰,渴望什麼;而是為了鼓勵他們與他交談,他們可能因為害怕和害羞而不願開口;因此,他不會折斷壓傷的蘆葦,也不會吹滅將殘的燈火,而是珍惜和鼓勵恩典的最初動機,首先與他們交談,並以自由和親切的方式對待他們;藉此激勵和促使他們與他自由交談,這個目的也達到了:

「他們對他說:『拉比。』」這個稱呼當時在猶太人中開始廣泛使用,他們用它來稱呼他們著名的拉比;約翰的這些門徒,注意到他們的老師如此宏偉地談論耶穌,出於對他的極大敬畏,就以這個稱呼稱呼他(參閱《馬太福音》23:7 的吉爾注釋);

「翻譯出來就是夫子。」這些是福音書作者解釋「拉比」這個詞的話,而不是門徒的話,在敘利亞文和波斯文譯本中被省略了,它們將「拉比」讀作「我們的夫子」或「我們的拉比」;這句話是由兩個門徒說的,或由其中一個代表兩個門徒說的,提出了以下問題:

「你住在哪裡?」意思是,那不是一個合適的地方,在公共場合與他交談,並告訴他他們渴望什麼;但他們很樂意知道他住在哪裡,這樣他們就可以在那裡拜訪他,無論是當時,還是第二天,或在任何方便的時候。

【第39節】

他對他們說:「你們來看看。」他邀請他們直接與他同行,親眼看看他住在哪裡,並在那裡與他交談,以及在任何其他時間;他們受到了熱烈的歡迎:

「他們就去,看見他住的地方。」他們接受了邀請,立刻與他同行,看見並留意了他住的地方,以便他們能認識它,並在下次找到它;萊特富特博士推測是在迦百農,這很有可能;因為那是他自己的城,他在那裡納稅,他經常去那裡,而且它位於約旦河畔,靠近革尼撒勒湖;而這些門徒是加利利人:

「那一天他們就與他同住。」當天剩下的時間,他們與他愉快地交談;藉此他們知道他就是彌賽亞;至少他們在這件事上得到了更好的教導,並更加確信。阿拉伯文譯本翻譯為「他們與他同住他自己的那一天」;萊特富特博士認為是指第二天,而且那是安息日,他們與他一起進行私人敬拜和交談:

「因為那時約是第十小時。」按照羅馬人的計算方式,那應該是上午十點;這樣他們還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但按照猶太人的計算方式,他們將一天分為十二小時,那應該是下午四點,離天黑只有兩個小時了:而這大約是獻上每日晚祭羔羊的時候,約翰在這個時候向他們指出基督是神的羔羊,是那祭物的預表,非常合時宜;因為每日晚祭的羔羊是在八點半被宰殺,並在九點半F6,或在白天的第九和第十小時之間獻上。衣索比亞譯本翻譯為「他們與他同住那一天直到第十小時」。

【第40節】

那聽見約翰說話的兩個人中。就是上面那些關於耶穌是神的羔羊的話:

「跟從他的。」也就是耶穌,正如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譯本所讀的;波斯文譯本讀作基督;衣索比亞譯本讀作「主耶穌」;因為他們跟從的不是約翰,而是耶穌:

「一個是安得烈,西門彼得的兄弟。」參閱《馬太福音》4:18;另一個,如前所述,可能是這福音書的作者。

【第41節】

他先找到自己的兄弟西門。要麼是在另一個門徒之前,要麼是在他找到任何其他人之前:在他和另一個門徒離開基督之後,他被所領受的恩典所感動,心中因與他交談而火熱,因找到彌賽亞而欣喜若狂,就急忙去尋找他的親戚、朋友和熟人,傳達他所看見和聽見的,以便引導他們認識同樣的真理;因為恩典的本質就是如此,它具有很強的傳播性,擁有恩典的人非常渴望所有其他人都能分享它:他遇到的第一個人是西門,後來被稱為彼得,他是他自己的兄弟;不是姻親,而是他親生的兄弟,是同父同母的,因此因血緣和親情的關係而對他非常親愛:

「就對他說。」帶著極大的熱切,在狂喜中:

「我們找到彌賽亞了。」我和一位同門徒已經找到了彌賽亞,就是先知們多次預言,我們的祖先長期以來所期待的那一位;我們已經跟隨他,並與他交談過,我們確信他就是那位光榮的人物:

【腳註】
F20 Baal Hatturim in Deut. xviii. 15. Tzeror Hammor, fol. 127. 4. & 143. 4. Siphre in Jarchi in Jer. i. 5. 《巴力哈圖林》在《申命記》18:15;《策羅爾哈摩爾》第127頁第4欄及第143頁第4欄;《西弗雷》在雅爾奇《耶利米書》1:5。
F21 Kimchi in Isa. xl. 1. 金奇在《以賽亞書》40:1。
F23 Jarchi in Isa xl. 3. 雅爾奇在《以賽亞書》40:3。
F24 Zohar in Gen. fol. 70. 4. 《光輝之書》在《創世記》第70頁第4欄。
F25 Aben Ezra in Isa. ib. 伊本·以斯拉在《以賽亞書》同上。
F26 Vet. Nizzachon, p. 56, 62, 64, 70, 74, 77, 148, 191, 193. 《古尼扎洪》第56、62、64、70、74、77、148、191、193頁。
F1 De Locis Hebraicis, fol. 89. L. 《希伯來地名錄》第89頁L欄。
F2 Comment in Joannemo, Tom. 8. p. 131. 《約翰福音注釋》第8卷第131頁。
F3 R. Abraham ben David in Misn. Ediot, c. 8. sect. 7. 拉比亞伯拉罕·本·大衛在《密示拿》見證篇第8章第7節。
F4 R. Menachem, fol. 115. apud Ainsworth, in Exod. xxix. 39. 拉比米拿謙,第115頁,引自艾因斯沃思《出埃及記》29:39。
F5 Raya Mehimna, in Zohar in Lev. fol. 33. 2. 《忠信牧者》,在《光輝之書》利未記篇第33頁第2欄。
F6 Misn. Pesachim, c. 5. sect. 1. 《密示拿》逾越節篇第5章第1節。
【第41節】

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這句話,如同在(約翰福音1:38)一樣,是傳道者的話,而非安得烈的,因此在敘利亞譯本中被省略了;因為「彌賽亞」這個詞在該語言中無需解釋,而那正是安得烈所說的語言。彌賽亞這個名字在猶太人中廣為人知,因為祂是所應許的,也是他們所期待的救主和救贖者;儘管在舊約書卷中提及的次數不多,主要出現在以下經文:(詩篇2:2)、(詩篇18:50)、(詩篇89:39、89:51)、(但以理書9:25、9:26);但在迦勒底語意譯本中卻大量使用。以利亞·利維塔 F7 說,他在五十多節經文中發現了這個詞;布克斯托夫 F8 又補充了一些,這個詞出現在「七十一」處,他對此有所留意,這些都值得重視;因為它們顯示了古代猶太會堂對舊約中關於彌賽亞經文的理解。這個希伯來詞被希臘詞「基督」所解釋;兩者都表示「受膏者」,並且與它們所指的人非常吻合,這在(雅歌1:3)中有所暗示:「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祂之所以被稱為受膏者,是因為祂從永恆就被膏立為先知、祭司和君王;參見(詩篇2:6)、(詩篇89:20)、(箴言8:22、8:23)。祂作為人,被喜樂油,即聖靈的恩典,無限量地膏抹;(詩篇45:7)、(使徒行傳10:38)。聖徒從祂領受恩膏,即按量領受恩典;並從祂被稱為基督徒,是真正受膏者;參見(約翰一書2:27)、(使徒行傳11:24)、(哥林多後書1:21)。因此,這個名字對聖徒來說是寶貴的,是芬芳的。安得烈說這些話時,語氣非常歡欣鼓舞,表達了極大的喜樂;確實,對於一個有知覺的靈魂來說,有什麼比找到基督更大的喜樂呢?從屬靈意義上說,這就是藉著信心清楚地看見祂,走向祂,並抓住祂,作為唯一的救主和救贖者:祂可以在見證祂的真理聖經中找到;在充滿祂的恩典應許中找到;在祂是總和與實質的福音中找到;在祂顯現的聖禮中找到;因為祂不能藉著自然之光、肉體理性或摩西律法找到,而是藉著福音,以及伴隨福音的聖靈,作為智慧和啟示的靈,在認識祂中找到:那些在祂的引導下找到基督的靈魂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在祂裡面找到屬靈和永恆的生命;稱義的義;罪的自由和完全赦免;靈魂的屬靈食物;以及平安、安慰、喜樂、安息和永恆的榮耀:因此,這必然是他們喜樂的源泉,因為這樣的發現是豐富的,是重價的珍珠,是持久而測不透的財富;一個找到它的人,不會為全世界而放棄它;反而會為它放棄他所有的一切;而且這是永遠不會再失去的;特別是對兩類人來說,找到基督必然會帶來特殊的喜悅和無法言喻的快樂;對於那些有罪惡感和被定罪感的人,以及那些曾處於被遺棄狀態的人。經文中兩次使用的「找到」某人的短語,以及隨後幾節經文中的使用,在《他勒目》和拉比著作中很常見;例如:

【第42節】

他領他去見耶穌。安得烈將他的兄弟西門帶到耶穌那裡;他勸說西門與他同行,並指給他耶穌所在之處;這顯出他對基督極大的熱心,渴望引導靈魂歸向祂;也顯出他對兄弟極大的愛,真心關切他的兄弟也能像他一樣認識基督;他也不願他的兄弟僅僅滿足於他所講述的,而是要他親自去見耶穌,以便他能親身認識祂,並受祂教導:這也表明西門樂意並願意親自去見耶穌、聽祂講道,而不滿足於他兄弟的口頭敘述:毫無疑問,他感到內心被激動,靈魂渴望追隨基督;因此他立刻起身與安得烈一同去見祂;這樣,一個人就可以成為引導另一個人歸向基督的媒介:並且可以觀察到,彼得並非基督所召的第一位使徒,也不是第一個認識祂的;安得烈在他之前,並且是引導他認識基督的媒介;如果情況相反,天主教徒就會利用這一點來支持彼得作為使徒之首的說法:波斯語譯本省略了這一句。

耶穌看見他:當他正走向祂,或已來到祂面前時:祂先前已在父的永恆預旨和護理的鏡子中看見了他;祂已在祂的血中看見了他,並對他說:「活著!」;祂現在以愛、滿足和喜悅的目光看著他:

就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的名字是西門,你父親的名字是約翰:祂知道他們兩人的名字,儘管祂可能從未見過他們的臉,也從未聽說過他們:祂說這話是為了給西門一個祂全知的見證;這無疑會立刻震撼他。西門,或西緬,是猶太人中常見的名字,是十二位族長之一的名字;(參見馬太福音10:2);約翰也是如此,是他們一位先知的名字;(參見馬太福音16:17);既然先知約拿來自西布倫的迦特希弗,那是在加利利;(參見約翰福音7:52);這可能是在加利利人中常見的名字;因此似乎沒有理由認為它與約翰相同,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並以疑問句形式:「你不是約翰的兒子西門嗎?」

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或譯作彼得,這在武加大拉丁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中都是如此;正如敘利亞語和迦勒底語中的「磯法」(**כֵּיפָא**,Kepha)意為石頭或磐石 F11,希臘語中的「彼得」也是如此:因此,敘利亞語譯本在此沒有解釋這個詞。基督不僅在初次見到西門時就稱呼他現在的名字,還告訴他將來的名字;這不僅意味著他將成為教會這個屬靈建築中的一塊活石,而且將在這項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並堅定不移地忠於基督和祂的旨趣,儘管他曾跌倒;並將堅定不移地持守直到死亡,正如他所做的那樣。猶太人在他們的著作中也稱他為西緬·磯法 F12。

【第43節】

第二天,不是約翰向他的兩個門徒指出基督是神的羔羊之後的那一天;而是西門被安得烈帶到耶穌那裡之後的那一天:

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從祂來到約旦河,到約翰那裡受洗;這事既已完成,祂在曠野的試探也已結束,祂的意願、決心和決定是回到加利利,那是祂直到此時受教育和生活的地方;因此祂選擇在那裡開始祂的職事和神蹟,既是為了榮耀那地,也是為了應驗(以賽亞書9:1、9:2)中的預言;除此之外,祂無疑還有另一個目的去那裡:那就是召喚其他住在那裡的門徒:

就遇見腓力:當祂正往加利利去,或者更確切地說,當祂在加利利時;並非偶然;而是祂知道腓力在哪裡,作為靈魂的牧者和監督,祂尋找並找到了他,並以祂的恩典呼召他,使他成為祂的門徒;(參見馬太福音10:3);

對他說:「來跟從我吧!」離開你的朋友、你的職業和生意,成為我的門徒:這些話語帶著能力,他立刻撇下一切,跟從了基督;正如其他門徒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和馬太所做的那樣,儘管這裡沒有記載腓力,但接下來的歷史表明他確實如此。

【第44節】

這腓力是伯賽大的人,伯賽大是加利利海邊的一個城鎮,後來被分封王腓力建成城市,並以凱撒女兒的名字命名為尤利亞斯 F13:它是一個漁村,因此得名;而來自那裡的門徒都是從事漁業的:

是安得烈和彼得的家鄉;或「西門」,如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所讀:有三位使徒從這個地方被召出來,儘管它卑微而邪惡;參見(馬太福音11:21);這對它來說是莫大的榮耀:猶太人有句俗語 F14:

【第45節】

腓力找著拿但業,他來自加利利的迦拿(約翰福音21:2),很可能腓力是在那裡找到他的;因為我們很快就讀到耶穌和祂的門徒在那裡。有些人認為這個人就是巴多羅買;敘利亞語詞典 F15 中也稱他為巴多羅買;更何況,在使徒的記載中,他和腓力總是同時被提及(馬太福音10:3)、(馬可福音3:18)、(路加福音6:14)。而且,從上述經文可以確定,拿但業在主復活後是使徒之一;他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名字可能是拿但業·巴·多羅買,即多羅買、托勒密或巴多羅買的兒子。這個名字與尼探內爾相同,這裡也讀作拿但業,在:

拿撒勒人耶穌,約瑟的兒子;他的名字是耶穌,意為救主;這符合舊約中關於祂的應許、預言和品格;祂來自拿撒勒,據阿德里科米烏斯說,拿撒勒離迦拿(腓力和拿但業所在之地)步行不超過三小時:拿撒勒是基督迄今為止幾乎所有日子居住的地方,因此被稱為拿撒勒人;儘管伯利恆是祂的出生地,腓力當時可能還不知道;正如迦百農後來成為祂的城市,或祂更常居住的地方:而他是約瑟的兒子;腓力這樣說,是根據人們普遍的看法,因為他被認為是約瑟的兒子;約瑟娶了祂的母親馬利亞。

【第46節】

拿但業對他說:他注意到並抓住了腓力所說的,耶穌是拿撒勒人,這立刻使他對耶穌是彌賽亞產生了困惑和偏見;因為他很清楚彌賽亞的出生地應是伯利恆:

「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整個加利利地區都被猶太人輕視;但拿撒勒是如此卑微的地方,以至於它似乎連鄰居,連加利利人自己都鄙視;因為說這些話的拿但業就是加利利人。那是一個如此貧困的地方,他幾乎不認為任何種類的好東西,甚至任何世俗的好東西,能從那裡出來;而且它又是如此邪惡,從他們對我們主的謀殺意圖中可見一斑,他認為沒有好人能從那裡興起;更不用說任何先知,任何重要人物;更不用說彌賽亞這個好東西或好人,會從那裡出來:所以他的反對和偏見,不僅基於(彌迦書5:2)中指出伯利恆是彌賽亞出生地的神諭;而且基於拿撒勒的邪惡、卑微和默默無聞。

腓力對他說:「你來看!」他雖然可能不精通這一點,也不知道如何解決這個難題,消除拿但業心中的偏見,但他還是勸說拿但業與他一同去見耶穌;他毫不懷疑耶穌會在這點和所有其他點上給他完全的滿足;那時,他就會像腓力一樣,清楚地看出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תָּא חֲזֵי**(ta chazei,來,看)」這個短語在《光輝之書》 F17 中經常使用:在《他勒目》著作 F18 中也是如此,還有「**בּוֹא וּרְאֵה**(bo u're'eh,來,看)」。

【第47節】

耶穌看見拿但業向他走來,因為儘管他有偏見,但他是一個正直誠實的人,他認為腓力的請求非常合理;而且他認為他應該親自去看、去聽、去判斷,腓力所說的那個人是否是彌賽亞;因此他與腓力一同前來;當他走來時,耶穌看見了他,祂知道他與腓力之間發生的一切:

就指著他說:對那些站在祂身邊的人說,也在拿但業聽得到的地方說:

「看哪,這是一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沒有詭詐!」一個以色列的兒子,如敘利亞語和波斯語譯本所讀;一個雅各的真兒子;一個誠實、正直的人,像他一樣;一個內心是以色列人的人;內在如此;不僅是肉體上的,也是靈裡的;參見(羅馬書2:28、2:29)、(哥林多前書10:18);這在當時是罕見的;因此前面加上了一個驚嘆詞;因為並非所有出於以色列的都是以色列人;事實上,當時只有極少數人是:因此,「**בֶּן יִשְׂרָאֵל**(ben Yisrael,以色列的兒子)」和「**יִשְׂרָאֵל גָּמוּר**(Yisrael gamur,完全的以色列人)」 F19 被用來指那些尊重猶太信仰條款的人,即使他們不是以色列的後裔:又補充說:

「他心裡沒有詭詐」;並非說他沒有罪;也不是這樣說他;他也不是像基督自己那樣沒有詭詐;但詭詐並非他主要的罪:他一生的行事為人,都是正直誠實的,沒有任何普遍的虛偽和欺騙,無論是對神還是對人。基督說這話是為了表明祂多麼認可這樣的品格;以及祂知道人心的秘密和他們內心的狀態。

【第48節】

拿但業對他說:「你從哪裡知道我呢?」他這樣說,是帶著驚訝,因為這個陌生人竟然能說出他的一般品格,並描述他靈魂內在的狀態和心境:這比他稱呼他為拿但業(像他稱呼西門一樣),或者說出他住的地方(加利利的迦拿)更令他驚訝;因為這通常只有在長期而親密的交往和談話中才能觀察到和學到:從拿但業的回答來看,他似乎對基督給他的品格描述沒有任何懷疑或恐懼;反而相信了,因為每個好人必然會意識到自己的正直;只是他對基督如何知道這一切感到驚訝:

耶穌回答說:為了讓他明白祂如何能知道他內心的性情,並給他一些無可辯駁的全知證據,這些證據他自己也必須承認,因為除了全視之眼,沒有人能發現這些:

「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在這句話中,基督給出了祂全知的兩個例子;其一是,祂知道腓力曾招呼他;祂對他們之間發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儘管他們獨處,談話是在最私密的方式下進行的。基督知道腓力對祂的描述,以及拿但業提出的異議;也知道腓力邀請他與他一同去見基督,並自行判斷;這裡所說的「招呼他」就是指這個,而他也照辦了:另一個例子是,祂在那之前就看見他在無花果樹下:他坐在樹下,就像那些國家的人們常做的那樣;參見(彌迦書4:4),他可能在那裡讀經,默想經文;如果,正如一些人所觀察到的,他正在閱讀和思考雅各關於從地到天、天使在上面升降的梯子的夢,那麼基督在(約翰福音1:51)中的話語必然會讓他再次驚訝,並給他另一個確鑿的證據,證明祂的全知:或者他可能在這裡秘密禱告,因此與那個國家大多數宗教人士的行為不同,他們選擇在會堂和街角禱告,以便被人看見;這也證明了他就是基督所說的,一個真實而罕見的以色列人,沒有詭詐和虛偽,而這些在其他人中是如此明顯和普遍。醫生們通常在無花果樹下讀書和研究律法,有時也會在那裡禱告,儘管很少見。據說 F20:

【第49節】

拿但業回答說:他被這些例子完全說服了,確信了祂的全知:

「拉比」;也就是夫子,正如(約翰福音1:38)所解釋的,這裡沒有再解釋,因為那裡已經解釋過了:

「你是神的兒子」;不是藉著創造,因為這就等於說祂與每個人沒有什麼不同;也不是藉著收養,因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拿但業自己也是神的兒子,還有許多其他人也是;也不是因為祂奇妙的道成肉身,很可能當時拿但業對此一無所知;也不是因為祂從死裡復活,這事尚未發生,更不可能被這個人知道;也不是因為祂作為中保的職分,因為這在下一句中表達了;而是按著本性,因為祂與神有相同的本質,並擁有神所擁有的一切完美;他被祂所給出的全知例子所說服;因為正是從這裡,而不是其他任何考慮,他斷定祂是神的兒子:因此,這句話必須理解為指祂不是作為中保,而是作為一個神聖位格;作為神自然、本質和永恆的兒子;祂是真正且完全的神:他補充說:

「你是以色列的王」;他心中無疑想到了(詩篇2:6、2:7)中的經文,其中神的兒子和錫安之王的特徵在同一個人身上匯合:不是字面意義上的以色列王;儘管祂是大衛的子孫,是他的直系後裔,屬於王室血統,對以色列的王位擁有合法權利;拿但業可能也考慮到這一點,因為他受到普遍的民族偏見的影響,認為彌賽亞將是一位世俗的君王:但祂的國度不屬這世界;也不是憑著觀察而來;而是屬靈的;祂是屬靈意義上的以色列王,甚至是聖徒的王,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祂以祂的能力征服他們,以祂的聖靈和恩典在他們心中掌權;並保護他們,抵禦所有仇敵。

【第50節】

耶穌回答說:並非責備他的信心,好像他過於輕信,輕易地相信基督是神的兒子和真正的彌賽亞,僅憑祂的這些話語;而是認可並驚訝於他的信心:

「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了嗎?」有些人將這句話讀作陳述句,而非疑問句;「你就信了」,或「你已經信了」,如武加大拉丁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譯本:

「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意思是說,他將對祂的位格、本性和完美有更廣泛的認識,並將看見祂所做的事,比他迄今所見的任何事都更令人驚訝;這裡指的是使死人復活、趕鬼和醫治各種疾病的神蹟。

【第51節】

又對他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這不僅是對拿但業說的,也是對當時與祂同在的其他門徒說的;為了表明祂是「阿們」和忠實的見證人,也為了更強烈地肯定祂將要說的話,祂重複了這句話:

「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要麼是字面意義上的,就像祂受洗時那樣;要麼是神秘意義上的,即祂的職事將更清楚地顯明天國的真理;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將更加顯明;神與祂的子民之間將建立更親密的交通;天使與聖徒之間也將如此:

「神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或譯作「到人子那裡」,如敘利亞語、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譯;這裡指祂自己的人性;第二個亞當,女人的後裔;這既表達了那人性的真實性,也表達了它的軟弱。這裡可能指的是雅各在(創世記28:12)中夢見的梯子,那梯子是基督作為神人位格的象徵;祂作為神在天上,而祂作為人在地上;以及祂作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使兩者和好;以及天使對祂本人和祂的身體——教會的服事。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猶太學者 F25 將(創世記28:12)中天使的升降理解為不是在梯子上,而是在雅各身上;這使得那裡的短語與這裡的更加吻合;因此他們將(創世記28:13)中的「**עָלָיו**(alav)」譯為「在他上面」,而不是「在它上面」。或者,其意義是,祂的職事將立即對祂的位格和恩典作出更清晰的啟示,並且祂將行出神蹟來證實這一切,以至於看起來天開了,神的使者不斷地來來往往,帶來新的信息,並施行神蹟奇事;彷彿整個天軍都在不斷地從事這些服事:這似乎更符合其意義,因為我們接下來的記載是基督在加利利的迦拿開始行神蹟,顯出祂的榮耀,而拿但業就住在迦拿;而且「將要」這個詞,意為「從此以後」;或者,如波斯語譯本所譯,「從這一刻起」;儘管武加大拉丁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中省略了這個詞。

【腳註】
F7 Prefat ad Methurgemen, & in voce ( xvm ) . 《米圖爾格門序言》及詞條 **מָשִׁיחַ**(mashiach,彌賽亞)。
F8 Lexicon Talmud p. 1268. 布克斯托夫《他勒目詞典》第1268頁。
F9 T. Bab. Sabbat, fol. 108. 1. Zohar in Lev. fol. 15. 3.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108頁第1欄。《光輝之書》利未記篇,第15頁第3欄。
F11 Vid. Targum in Psal. xl. 3. & Prov. xvii. 8. T. Bab. Ceritot, fol. 6. 1. & Gloss. in ib. Tzeror Hammor, fol. 63. 2. 參見《他爾根》詩篇40:3及箴言17:8。《巴比倫他勒目》克里托特篇,第6頁第1欄及該處註釋。《哈摩爾之束》第63頁第2欄。
F12 Toldos Jesu, p. 20, 21, 22, 23. 《耶穌生平》第20、21、22、23頁。
F13 Joseph. Antiqu. l. 18. c. 3.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18卷第3章。
F14 T. Bab. Taanith, fol. 21. 2. 《巴比倫他勒目》塔阿尼特篇,第21頁第2欄。
F15 Bar Bahlui apud Castell Lex. Polyglott. col. 2437. 巴爾·巴赫魯伊引卡斯特爾《多語詞典》第2437欄。
F16 Pirke Eliezer, c. 48. 《以利以謝箴言》第48章。
F17 In Gen. fol. 13. 1. & 14. 3. & 16. 1, 2. & in Exod. fol. 83. 4. & passim.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13頁第1欄;第14頁第3欄;第16頁第1、2欄;出埃及記篇,第83頁第4欄;以及其他各處。
F18 T. Bab. Taanith, fol. 8. 1. & 23. 2. & 24. 1. Kiddushin, fol. 20. 1. & 33. 1. & Sota, fol. 5. 1, 2. & passim. 《巴比倫他勒目》塔阿尼特篇,第8頁第1欄;第23頁第2欄;第24頁第1欄。基杜欣篇,第20頁第1欄;第33頁第1欄。索塔篇,第5頁第1、2欄;以及其他各處。
F19 Addareth Eliahu apud Trigland de Sect. Karaeorum, c. 10. p. 175, 176. 《以利亞胡之冠冕》引特里格蘭《關於卡拉派》第10章第175、176頁。
F20 T. Hieros. Beracot, fol. 5. 3. Vid. Shirhashirim Rabba, fol. 16. 4. 《耶路撒冷他勒目》貝拉科特篇,第5頁第3欄。參見《雅歌拉比》第16頁第4欄。
F21 Ib col. 1. & T. Bab. Beracot, fol. 16. 1. 同上,第1欄;《巴比倫他勒目》貝拉科特篇,第16頁第1欄。
F24 Bar Bahluli apud Castell. Lexic. Polyglott. col. 8437. 巴爾·巴赫魯伊引卡斯特爾《多語詞典》第8437欄。
F25 Bereshit Rabba, sect. 68. fol. 61. 2. & sect. 69. fol. 61. 3, 4. 《創世記拉比》第68章,第61頁第2欄;第69章,第61頁第3、4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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