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第40章
本章呼召約伯回答,約伯記40:1,2;他以最謙卑的方式回應,承認自己的卑微和愚昧,約伯記40:3-5;然後主繼續讓他更深地認識祂卓越的公義和權能,約伯記40:6-9;祂向約伯提出一件事,就是如果他能使驕傲的人謙卑,那麼祂就會承認約伯自己的右手能拯救他,約伯記40:10-15;並向他指出祂在一個被稱為「河馬」的受造物身上所展現的另一種權能,這個受造物是祂所造的,並對其進行了描述,約伯記40:15-24。
【第1節】耶和華又對約伯說:耶和華在詳細論述了自然界的作為之後,為了使約伯的心與祂的護理作為和解,祂停下來稍作停頓,讓約伯如果願意可以回答;但約伯完全沉默,於是耶和華又開始說話:
說:如下所述。
【第2節】與全能者爭辯的,豈可指教祂呢?等等。他有能力這樣做嗎?一個敢於與神爭辯、反駁或回應祂、控告祂、與祂辯論、與祂爭訟的人,理應有此能力;而約伯正想這樣做。但是,他或任何其他人,豈能指教那知識的神、全智獨智的神、賜人智慧教人知識的神呢?假裝指教祂是何等愚昧!或者,這樣的人能「受教」嗎?正如他爾根所說:他不在受教的路上;順服神管教之手的人可以從中受教,但與神爭辯的人則不能;參(詩篇94:12)。或者,他應該是一個受教的人嗎?不,他應該是一個教導者,而不是一個受教者;一個教師,而不是一個學生;他應該超越神或人的一切教導,才能與全能者爭辯。這裡「指教」這個詞有管教的含義,因為教導有時是透過這種方式而來;那麼其意思要麼是,人豈可與管教他的全能者爭辯呢?兒子或僕人與管教他們的父母或主人爭執,這合適嗎?或者,這樣做的人不該受管教嗎?有些人將這個詞源於一個表示「移除」或「離開」的詞,並解釋為,神的豐盛、神的全然自足,豈能從祂那裡轉移到另一個人身上,以致那人取代神成為全然自足者呢?或者,這句話更可能的意思是,約伯啊,難道沒有說過足夠多、甚至過多的話來管教你、使你確信你的錯誤嗎?還需要說更多嗎?有這個必要嗎?
責備神的,可以回答吧。責備神的話語、作為或道路,對其中任何一點吹毛求疵的人,應當回答現在提出的問題;或者回答前面幾章中的任何一個或所有問題,而不應像約伯現在這樣沉默。
【第3節】於是約伯回答耶和華說:他發現自己必須回答,於是就回答了,但有些不情願:
說:如下所述。
【第4節】看哪,我甚卑賤。或「輕浮」F1;這可能指他的話語和論點,他原以為它們有力量,但現在他看到它們毫無力量;或者指他的行為和舉動,他生命的正直和道路的公義,他原以為這些是沉重且極其重要的,但現在在公義的天平上被稱量,卻顯出不足;或者它可能指他最初的卑微和與神的距離,他不過是塵土和灰燼,與神相比微不足道;所以七十士譯本是「我算不得什麼」;參(以賽亞書40:17);或者更可能指他現在所看見的,他本性的原始卑賤和罪惡,他看見自己曾如何以不合宜的言詞論及神和祂的護理:人的本性極其卑賤和罪惡;他的心極其邪惡;他的思想和意念是惡的,而且是持續不斷的;他的心靈和良心都被玷污了;他的情感紊亂,他的悟性和意志嚴重敗壞;他在靈魂和身體上都是卑賤的;一個蒙光照的人會確信這一切,並會承認;
我還有什麼可回答你的呢?我無法回答你,我不過是塵土和灰燼;除了承認我的輕浮、虛妄和卑賤之外,我還能說什麼呢?那個曾大言不慚、氣勢洶洶地說要回答神的人,如(約伯記13:22)(31:35-37),現在卻無話可說;
我必用手摀口。使自己沉默,彷彿約束自己不說話:這看起來約伯心中有些掙扎;他以為自己能說些什麼,能做些回應,但卻不敢,唯恐冒犯更多,因此抑制住了;參(詩篇39:1)。
【第5節】我說了一次,就不再回答;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他剛才說的他的卑賤,他已經承認了,這就是他所能說的,或者說他不會再說什麼;拉比雅基說,有些人認為他指的是他在(約伯記9:22)中的話;
說了兩次,就不再說了。這句話的意思似乎是,他曾一次又一次,或者說在某些情況下,說過非常輕率和不合宜的話,但將來他會小心,不再以這種方式說話:因為這個認罪還不夠自由和充分;因此主再次對付他,使他做出更充分和真誠的認罪,正如他在(約伯記42:1-6)中所做的那樣。
【第6節】於是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有些人認為,當耶和華說(約伯記40:2)中的話時,旋風停止了;這鼓勵了約伯做出他所做的回答;但另一些人則認為旋風持續著,而且現在比以前更加猛烈。他爾根稱之為「苦難的旋風」:安慰並不總是緊隨初次定罪而來;約伯雖然謙卑了,但還不夠謙卑:神要他更充分地認罪:僅僅說他卑賤是不夠的,他必須表達他對罪的憂傷,對罪和對自己的厭惡,以及對罪的悔改;並且他曾說過關於神的不該說的話,而且是他不明白的話;雖然他說他不再回答,但神會讓他說更多,因此旋風繼續,並從中說話;因為祂還有更多的話要對他說,並給他進一步的權能證明,使他完全確信;
說:如下所述。
【第7節】你當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指示我。準備好回答將要問他的問題。同樣的說法也用在(約伯記38:3);(參約伯記38:3的吉爾注釋)。
【第8節】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等等。神關於祂對待世人的永恆預旨和目的,特別是關於他們的苦難,這些都是以最高的智慧和理性,並按照最嚴格的公義所制定的,永遠不能被挫敗或廢除;或者神關於他們的判決,已經從祂口中發出,不能改變;或者判決的執行,不能被阻礙:它涉及神在治理世界的智慧,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觀察到的,以及祂護理對待世人的具體方式,這些都應當順服;否則就是人將自己的判斷置於主之上,這就盡其所能地廢棄了祂的判斷;然而神是判斷的神,祂的判斷是根據真理,在公義中,並且必將實現,無論人說什麼或做什麼;
你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難道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證明你自己的無辜和正直,而不必指責我不義嗎?至少說出那些被他人認為是對我在治理世界上的公義、智慧和良善的質疑的話嗎?現在,雖然約伯沒有明確直接地定主的罪,也沒有質疑祂的公義,但當他談論自己的公義和正直時,他並沒有像他應該的那樣,在關於神在祂苦難中的公義方面保持警惕;因為雖然一個人可以在受到辱罵時為自己的品格辯護,但他應該注意說神的好話;而且無論人與人之間如何,神都不應被質疑;雖然祂的一些護理作為不容易與祂的應許和解,但願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說謊的。
【第9節】你豈有神那樣的膀臂呢?等等。你豈有祂那樣的權能,無限、全能、不可控制,因此無法與祂爭辯;正如祂有一條膀臂,義人可以倚靠信賴,並藉此得到支持、保護和拯救,祂也有一條膀臂,能像壓碎飛蛾一樣壓碎所有與祂爭鬥或反對祂的人;
你豈能像祂那樣發出雷聲呢?雷聲是祂的聲音;參(約伯記37:4, 37:5)(詩篇29:3),並表達祂的權能,(約伯記26:14);祂大能的聲音可以在創造中將萬物從無中召喚出來;在護理中按照祂的旨意指揮和安排萬物;在歸信中藉著祂的福音、祂的靈和恩典使罪人活過來,並在末日將人從墳墓中召喚出來,召集他們受審判。神既能壓倒人,也能超越人的聲音,因此與祂對抗和爭辯是徒勞的。
【第10節】你現在可以用威嚴和尊榮裝飾自己,用卓越的威嚴,正如我所裝飾和穿戴的,(詩篇93:1);
以榮耀和華美為衣。以你所能達到的最榮耀和最輝煌的方式出現,盡你所能展現最佳形象,穿上王袍,登上你的寶座,以君王或審判官的姿態和排場坐著,並努力做以下事情;或者坐上我的寶座,作為全地的審判官,試試看你是否能比我更好地治理世界;因為這些和接下來的表達都是以諷刺的語氣說的。
【第11節】將你怒氣的狂瀾傾瀉而出,讓自己陷入激情,至少表面上如此;擺出一個坐在寶座上的憤怒君王的所有姿態,他的怒氣像獅子的吼叫,像死亡的使者;大量發出威脅,恐嚇你將要做什麼;並試試看你是否能藉此使驕傲人的心謙卑下來,如下所述;
看見一切驕傲的人,就使他降卑;嚴厲地看著他,擺出兇猛、狂暴和威脅的表情,看看你是否能使驕傲的人羞愧,並在他面前謙卑下來,就像我能做到的那樣;在許多神聖權能的例子中,主只提出這一個,讓約伯試試他的技巧和權能,就是使驕傲的人謙卑。
【第12節】看見一切驕傲的人,就使他降卑,正如主常常做的;參(以賽亞書2:11, 2:12);這與前面所說的相同;
將惡人踐踏在他們所在之處;與驕傲的人相同,因為驕傲使人邪惡;這是一種罪,在神眼中極其可憎,並受到祂的高度厭惡;祂抵擋驕傲的人:現在約伯被吩咐,當他使驕傲的人降卑,將他們的榮耀踐踏在塵土中時,要讓他們留在那裡,踐踏他們,像踐踏街上的泥土一樣;而且是在他們自己的地方,或者無論他在哪裡找到他們;七十士譯本譯為「立刻」;參(以賽亞書28:3)。
【第13節】將他們一同藏在塵土中,要麼是在死亡的塵土中,使他們不再在這個世界上,在他們顯露驕傲和傲慢的同一地點和環境中被看見;要麼是在墳墓的塵土中,讓他們得到不光彩的埋葬,就像被扔進某個公共坑中的罪犯一樣;就像在戰鬥中大量被殺的人,挖一個大坑,屍體被一同扔進去,沒有任何秩序或體面;或者可以譯為「同樣地」F2,讓他們受到同樣的對待,不分彼此;
將他們的臉蒙在隱密處;據認為,這暗指被判刑即將處決的罪犯,他們的臉會被蒙住,就像哈曼的臉一樣,(以斯帖記7:8);或者指埋葬的死者,他們的臉會用布巾包紮,就像拉撒路的臉一樣,(約翰福音11:44);所有這些表達的意思是,約伯如果能,就應當像神在祂的護理過程中遲早會做的那樣,貶低並毀滅他所遇到的每一個驕傲的人。在約伯時代之前或當時,曾有神聖權能的例子,約伯可能知道這些:例如將驕傲的天使從天上摔下來,(彼得後書2:4);將驕傲的亞當逐出樂園,(創世記3:24);淹沒舊世界的驕傲巨人,(創世記7:23);分散驕傲的巴別塔建造者,(創世記11:8);用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創世記19:24, 19:25),其中一個主要罪惡就是驕傲,(以西結書16:49);以及將驕傲的法老和他的軍隊淹沒在紅海中,(出埃及記15:4):最後這件事似乎發生在約伯生活的同一時期。
【第14節】那時,我也要承認你自己的右手能拯救你。從他所有的敵人,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以及從一切邪惡和災難中拯救他;並且他不需要我的幫助和協助,是的,他與我勢均力敵,可以與我爭辯;但是,既然他無法做到上面所提出的事情,就不能承認他自己的右手能拯救他;因此他應當安靜地順服神對他的至高主權,以及祂護理的一切安排,並在祂大能的手下謙卑,因為除了祂的手,沒有任何手能拯救他;正如人的右手不能拯救他脫離屬世的邪惡和敵人,更不能脫離屬靈的邪惡和敵人,也不能帶來永恆的救恩;他所做的任何義行都不能,只有主的膀臂成就了救恩,只有祂的右手支持和拯救。本章和下一章給出了兩個例子,一個是陸地動物,另一個是海洋動物,通常認為是這樣;或者可能是兩棲動物,既生活在陸地又生活在水中。
【第15節】看哪,現在有河馬。這個詞是複數,意思是「野獸」,可以用來指最主要和最大的野獸,因此通常被理解為大象;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接下來的描述是針對單一的野獸,所以這個詞在(詩篇73:22)中被翻譯為「野獸」;這裡七十士譯本將這個詞譯為**θηρία**(thēria,野獸);這是希臘人F3用來指大象的詞,就像拉丁人F4用**belluae**(belluae,野獸)這個詞一樣;薩賓人稱大象為**barrus**(barrus),印度人稱之為**barro**(barro)F5,**רב**(reb,野獸);而且可以注意到,象牙被稱為**שנהבים**(shenhabbim),(列王紀上10:22);也就是**שנהבהים**(shenhabehim),**בהם**(behem)或**בהמות**(behemoth),「野獸的牙齒」:還可以注意到,塞內卡F7說,尼羅河產出像海一樣的野獸;特別是指鱷魚和河馬。波查特不同意普遍認為是指大象的觀點;他認為是指「河馬」,或稱河馬,因為它的頭像馬;據說它有鬃毛,像馬一樣嘶鳴,在口鼻、眼睛、耳朵和背部與馬有些相似F8。這位著名作者為他的觀點所提出的理由,已使許多學者追隨他;而且在對河馬的描述中,正如將要觀察到的,有些地方似乎更符合河馬而不是大象。它是一種兩棲動物,有時生活在陸地上,有時生活在水中;許多F9作者經常稱它為野獸和四足動物:
我造牠與你一樣;或者說,也造了你;牠同樣是我的手所造的,一個像你一樣的受造物:或者說,像你一樣在陸地上被造,亞本以斯拉如此說;並且在人被造的同一天被造;那些將其理解為大象的人如此觀察;或者,牠最接近你,因為普林尼F11說,大象在感官上最接近人類;西塞羅F12則斷言,沒有比牠更謹慎的野獸了。但上述將其解釋為河馬的學者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牠是約伯附近的生物,是埃及尼羅河的居民,而阿拉伯與埃及接壤,約伯就住在阿拉伯;許多作者F13都證實了這一點:因此,人們認為,舉一個近在眼前、為人所知的生物為例,而不是一個約伯可能從未見過或不知道的生物,更為合理。但迪奧多魯斯·西庫魯斯F14和斯特拉博F15都提到阿拉伯有成群的大象,而且那裡大象很多;並有許多地方因大象而得名,以及捕獵大象,甚至有人因吃大象而得名;
牠吃草如牛;這對大象和河馬都適用:陸地動物吃草並不那麼奇怪;但生活在水中的生物卻從水中出來吃草,這非常奇怪,值得驚嘆,人們觀察到:許多作者F16都證實河馬在玉米地和草地上覓食;是的,在河裡它不吃魚,而是吃水百合的根,因此漁民用它來做魚餌捕捉它。它的形狀和身體的某些部分也不像牛:因此義大利人稱它為**bomaris**(bomaris),「海牛」;但它的體型是牛的兩倍F17。奧勞斯·馬格努斯
【第16節】看哪,牠的力量在腰間;牠的力氣在肚臍上。大象的力量眾所周知,牠能背負一座城堡,裡面載著許多人;但接下來的描述似乎與牠不太相符;
牠的力氣在肚臍上;因為大象的腹部非常脆弱;它的敵人犀牛在與牠搏鬥時,就是藉著鑽到牠腹下,用角將其撕裂而佔上風F19。同樣地,猶太人以利亞撒就是鑽到安提阿哥的一頭大象腿間,用劍刺入牠的肚臍,將其殺死F20;大象倒下,以其重量將他壓死。另一方面,「河馬」全身覆蓋著一層皮膚,是所有生物中最堅硬、最強韌的F21,以至於矛或箭都無法刺穿F23;用牠的乾皮可以製作頭盔、盾牌、長矛和磨光的飛鏢F24。特維諾先生F25所見的河馬,在倒下之前被射了幾槍,因為子彈幾乎無法穿透牠的皮膚。另一位旅行者F26說,我們對牠射了幾槍,但毫無用處;因為子彈會像從牆上彈開一樣。事實上,據說大象的皮膚堅硬如鱗,能抵擋長矛{a}:普林尼F2雖然提到河馬的皮很厚,可以用來製作長矛;但他提到大象的皮可以製作盾牌,是無法穿透的。
【第17節】牠搖動尾巴如香柏樹;將其比作香柏樹,並非因為其長度和大小;因為大象和河馬的尾巴都很短;儘管瓦爾托曼努斯F3說,大象的尾巴像水牛的尾巴,長四手掌,毛髮稀疏:而是因為其光滑、圓潤、粗壯和堅固;河馬的尾巴就是如此,像豬或野豬的尾巴F4;它是彎曲、扭曲的,據說它可以隨意轉動,這個詞被認為有此含義。亞本以斯拉將其解釋為「使之站立」:也就是說,堅硬、強壯、穩固如香柏樹。一位作者F5提到尼羅河馬,說它有鱗狀的尾巴;但他似乎將其與海馬混淆了。尤尼烏斯將其解釋為牠的陰莖,牠的生殖器;《君王聖經》中的他爾根也傾向於此:西塞羅F6說,古人習慣稱之為尾巴;但根據亞里斯多德F7的說法,大象的陰莖很小,與其身體大小不成比例;而且不顯眼,因此很難被描述;儘管下一句似乎支持這種解釋:
牠大腿的筋骨互相纏繞;如果這些指的是睪丸,正如有些人所認為的,他爾根也是如此;睪丸的筋骨像樹枝一樣纏繞、交織和分叉,蒙塔努斯如此翻譯。波查特將此解釋為河馬的筋腱或神經,牠有如此豐富的筋腱,因此非常強壯;以至於,據一些報導,這種生物能用一隻腳將船弄沉F8;一位旅行者F9說,我曾見牠張開大口,一隻牙齒搭在船舷上,另一隻搭在龍骨上方第二塊板上,相距超過四英尺,然後咬穿木板,使船沉沒。
【第18節】牠的骨頭像銅管,牠的骨頭像鐵棒。沒有比這更堅固的了。重複是為了更清楚地說明和證實;但所說的並不適用於大象,因為大象的骨頭大部分是多孔、有裂縫、輕盈且海綿狀的,從其骨骼學F11中可以看出;除了牠的牙齒,也就是象牙;儘管據說河馬的牙齒比象牙更堅硬F12;工匠們F13說,牠們比象牙更難加工。根據保薩尼亞斯F14的說法,古人曾用牠們代替象牙;他記載,女神庫柏勒的雕像面部就是用牠們製成的:基歇爾F15說,在印度,人們用牠們製作念珠、十字架和聖徒雕像;而且牠們像燧石一樣堅硬或更堅硬,可以從中擊出火花。同樣,北方國家一種類似生物海象的牙齒,被當地居民視為象牙F16,因其硬度、潔白度和重量都超過象牙,而且更昂貴,交易量很大;(參約伯記40:20的吉爾注釋);但毫無疑問,這裡所指的生物不僅是牙齒,還有其他骨頭。
【
誠然,山嶺為牠帶來食物:指生長在山上的草,既是河馬的食物,也是大象的食物;因此,牠的牙齒像鐮刀一樣,用來割草。而且,牠所需的量不小,唯有山嶺才能供應。令人驚奇的是,一種在河中繁殖的生物,竟會從河裡出來,到山上尋找食物。在北方地區,如俄羅斯、格陵蘭,有一種生物稱為海象(morss或sea morss),根據描述,牠與河馬非常相似,體型如牛,頭部也像牛,上顎伸出兩根又大又長的牙齒,皮膚多毛F1,據說厚達一英寸,且堅韌到任何長矛都無法刺穿F2。牠從海中出來,用牙齒爬上山頂,吃飽草後再滾回海裡;牠是將後腳抵住牙齒,像坐雪橇一樣,以極快的速度從山上滑落F3。
那裡一切野地的走獸都在玩耍:牠們跳躍、嬉戲,彼此為樂,絲毫不懼怕河馬(behemoth),無論是指大象還是河馬;因為牠們都不是肉食動物,只吃草,所以野地的走獸可以與牠們和平安全地一同進食。普林尼F4說大象在田野中遇到牲畜時,會示意牠們不要害怕,然後牠們就會結伴同行。
【第21節】牠臥在蓮葉之下,在蘆葦和沼澤的隱蔽處:這與河馬非常吻合,牠是尼羅河的居民,那裡蘆葦叢生,毗鄰沼澤和濕地,還有濃密的樹蔭。正如歷史學家所記載F5,這種生物棲息在高大的蘆葦叢中和陰涼的地方;甚至蘆葦、甘蔗和紙莎草的葉子也是牠的食物之一;因此,獵人有時會用蘆葦覆蓋誘餌來捕捉牠們。儘管如此,也必須承認大象喜歡在河流附近、泥濘和沼澤地帶活動F6,因此埃利安努斯F7稱牠為「沼澤動物」。
【第22節】蓮葉的蔭影遮蔽牠:牠臥在蓮葉的蔭影之下,如(約伯記40:21)所述;這被認為與大象不太相符,因為根據埃利安努斯F8和其他作者的說法,大象不常躺下,或者說很少躺下,而是站著睡覺;因為躺下和再站起來對牠來說非常麻煩。此外,有些作者F9將牠描述為比樹木更高,因此這被認為更符合河馬的特徵;特別是接下來的經文說:
溪旁的柳樹環繞牠:或譯為「尼羅河的柳樹」,有些人選擇這樣翻譯;如果能確立這一點,那麼毫無疑問是指河馬,因為牠是那條河的居民。然而,上述作者F11也提到,大象年老時會尋找茂密陰涼的樹林作為棲息地。
【第23節】看哪,河水漲溢,牠不驚慌:大象確實是一種非常口渴的動物,飲水量很大;哲學家F12說牠每餐飲用九個馬其頓斗,一次能喝十四個馬其頓量的水,中午再喝八個。但「喝盡一條河」似乎是過於誇張的說法;因此,這句話可以翻譯為:「看哪,即使河水壓迫牠」,或「無論河水如何猛烈地衝擊牠,以最大的力量和壓力襲來」F13,「牠也不驚慌」地離開;或者如他爾根所說,牠不害怕也不煩惱;這與河馬相符,牠以極大的從容和無憂無慮地走入河中,並在其中前進;偶爾將頭抬出水面呼吸,牠能長時間憋氣;而大象在水中涉水不能超過牠的鼻子露出水面,正如哲學家所觀察到的F14;李維F15也提到,當大象準備用船渡河時,會感到恐懼和顫抖。
牠相信自己能用口吸乾約旦河:牠如此大膽自信,絲毫不為河水的湍急所困擾;或者,如布勞頓先生所譯,「即使約旦河」,或任何下流的溪流,「湧入牠的口中」:因為約伯可能不知道約旦河;而且這似乎與尼羅河,即河馬的棲息地,沒有任何關聯;河馬的鼻孔有很大的洞,吞下水後,牠能以巨大的力量將水噴出。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F16描述牠整天躺在水中,在水底活動,輕鬆、無憂無慮。
【第24節】人能用眼睛捉拿牠嗎?或譯為「人能在牠眼前捉拿牠嗎?」布勞頓先生和其他人也作類似翻譯;不,牠不能被公開捕捉,只能通過一些陰險狡詐的方法。無論是指大象還是河馬;根據斯特拉波F17和普林尼F18的說法,大象是通過挖陷阱來捕捉的,牠們會被誘入其中;同樣地,根據一些人F19的說法,河馬也是這樣捕捉的;挖一個坑,用蘆葦和沙子覆蓋,牠們會不經意地掉進去。
牠的鼻子穿透羅網:牠常常能識破羅網並逃脫,因此不容易被捕捉。據說前面提到的海象F20(參見約伯記40:20的吉爾注釋),牠們成群結隊地爬上山,在牠們天生傾向於睡覺之前,會指定其中一隻作為守望者;如果守望者不小心睡著或被獵人殺死,其餘的就很容易被捕捉;但如果守望者像往常一樣發出吼叫警告,整個群體就會立即醒來,以極快的速度從山上滑入海中,如前所述;或者,如布勞頓先生所譯,「人不能捉拿牠,用許多羅網刺穿牠的鼻子嗎?」他們不能;大象沒有鼻子可以刺穿,除非牠的象鼻可以被稱為鼻子,而且任何鉤子或羅網都不能放入河馬的鼻子裡。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F21說,牠只能通過許多船隻聯合起來包圍牠,並用鐵鉤刺牠,其中一個鉤子繫著繩索,然後讓牠離開,直到牠死去。現在捕捉牠的常用方法是,用睡蓮的根莖作誘餌,牠會抓住並吞下鉤子;然後給牠足夠的線,牠會翻滾掙扎,直到因失血過多而虛弱死亡。漢尼拔發明殺死大象的方法是將木匠的斧頭砍入牠的耳朵F23;猶太人F24說蒼蠅是大象的剋星,牠會鑽進大象的鼻子裡,嚴重地折磨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