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
以利法是第一個與約伯展開辯論的人,或許是因為他年紀最長,也可能被認為是最有智慧的。因此,他在每一輪的辯論中都率先發言。然而,在這裡,他沒有回應約伯的論點和事例,反而因憤怒而轉向誹謗和指責,並推導出惡意的結論,而非運用確鑿的理由來使人信服或駁斥。
人豈能使神有益呢?
以利法想像約伯如此認為,因為約伯過於強調自己的正直,並抱怨自己的苦難;他以為約伯認為神因他的聖潔和公義而受惠於他,因此神應當加添榮譽和幸福給他,而非苦待他。然而,人所能做或所做的一切,都不能使神獲益;這是一個極大的真理,儘管以利法因錯誤理解約伯的話語和意思而將其誤用。沒有人,即使是最好的人,也無法藉由他們所能做的最好的事來使神獲益。至於惡人,他們對自己和他人完全無益,對神更是無益。至於義人,「他們的良善不及於主」(詩篇 16:2)。良善源於神,是神原有的;對那完美且全足的神而言,良善毫無助益。當他們遵行了一切命令之後,他們被吩咐要說,而且非常真實地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路加福音 17:10)。他們確實榮耀神,並藉由他們的善行使他人榮耀神;但他們並沒有為神增添任何祂先前所沒有的榮耀;他們只是藉由恩典和善行的光芒來宣揚神的榮耀,正如諸天和其中的光體藉由它們的光輝來宣揚神的榮耀一樣。他們按理當敬拜神;但他們敬拜神「並不是因為祂需要什麼」(使徒行傳 17:25)。是他們,而不是神,從敬拜中獲益;親近神、等候祂、敬拜祂對他們有益,他們也從中得到益處。他們所有的禱告和讚美對神有何益處?益處歸於他們自己。有些人藉由他們的財富,或藉由他們適合公開事奉的恩賜和才能,對促進宗教的利益非常有幫助;但他們給神的,不都是祂自己的嗎?大衛說:「我們把從你手裡得來的獻給你」(歷代志上 29:14);或者他們為神做了什麼?這都是為了他們自己和別人的益處(羅馬書 11:35, 11:36)。有些人藉由公開的道之職事,或在私人生活中藉由談話和交談,在使人歸向神方面很有用;但所有這些的益處都歸於人,而不是歸於神。人所能做的一切,都不能使神成為他的債務人,或使神對他負有義務,如果他能使神獲益的話;但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他的本分,是神擁有優先權的;因此,人不能從神手中賺取任何功德,甚至連最小的憐憫也不能;一個義人之所以成為他所是的,以及他所做的,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他爾根將其意譯為:「人豈能教導神呢?」布勞頓先生也如此翻譯;參(約伯記 21:22)。
智慧人能使自己有益嗎?
或者「雖然」,或者「確實,真正地,智慧人」F8。一個世俗的智慧人藉由積聚財富而對自己和家人有益;一個有智慧、對自然事物有廣泛理解的人,可以藉由豐富自己的思想知識、增加其樂趣、並藉此在人中獲得聲譽和名聲而對自己有益,也可以藉由將知識傳授給他人而對他人有益,參(箴言 9:12)(傳道書 7:11)。一個屬靈上智慧的人,或擁有真正神恩和內在智慧的人,這無非是真正的敬虔,會獲得巨大的益處;因為敬虔對他而言,對萬事都有益處,擁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而一個在基督裡有份的人,就是神的智慧,確實是一個幸福的人,因為他所擁有的,其買賣勝過銀子,其利潤勝過精金;一個有智慧以致得救的人,一個智慧的宗教信徒,一個行事為人智慧謹慎的人,擁有巨大的優勢;他將他的救恩建立在基督這磐石上,是安全穩固的;他關心的是,在專業的燈中擁有恩典的油,因此隨時準備好迎接新郎;並且謹慎自己的行為,保守自己的衣服,使自己的羞恥不被看見;因此,一個智慧的道之僕人,「一個教導者」F9,或一個給予他人教導的人,如這裡的詞所指;或一個使人明白的人,或一個使人明白的工具,這樣的人對自己和他人都有益處,參(但以理書 12:3)。
你為人公義,豈是叫全能者喜悅嗎?
這並非如此。主確實喜悅祂的子民,不是作為罪人,而是作為義人;當他們在基督裡被視為義人時,祂因祂的義而甚為喜悅,因為這義符合祂的本性、旨意和律法;祂也喜悅在基督裡的子民,他們在基督裡蒙悅納,祂將祂兒子(基督)的義歸算給他們,因此他們在祂面前是無可指責、無可指摘的。祂喜悅祂在他們身上所做的工作,這被稱為祂美意的喜悅,在按祂形象所造的新人中,有公義和真實的聖潔,在祂聖靈的恩典中,以及在這些恩典的運用中,如信心、盼望、愛、謙卑、敬畏神。祂喜悅聽他們的禱告和讚美,並觀察他們樂意和歡欣地順服祂的旨意;但所有這些並未給祂帶來新的喜悅,也未增加祂心靈的滿足。如果天上從未有過一位聖潔的天使,或地上從未有過一個義人,祂在自己裡面也會有同樣的喜悅和滿足。祂對兩者都沒有那種喜悅,以致於因此變得更幸福,或從中獲得任何「益處」,正如下一句所解釋的。有些人將其譯為「你稱自己為義」F11,或「你為義」,或「你自以為義」F12;一個自以為義的人並不討神喜悅;當一個人藉由自己的行為尋求稱義,或將自己的行為視為義時,這並不討神喜悅;那個承認自己罪的稅吏,比那個誇耀自己義的法利賽人,在神面前更蒙稱義;那些自以為義、輕視他人的人,是神的冒犯,是「祂鼻中的煙」(以賽亞書 65:5)(路加福音 18:9, 18:14);因為在神看來,並根據祂的律法,這樣的人的義並非真正的義;它只有義的影子和外表,但並非真實的義;此外,以這種方式尋求義是違背神所啟示的旨意,違背藉由信基督的義而稱義的福音計畫,而無需律法的行為,這是在廢棄祂的義,使基督的死歸於徒然和無效,因此在神眼中絕不可能蒙悅納。
或你使你的道路完全,這對祂有益處嗎?
沒有人的道路在神面前是完全的,即使是最好的人,他們的行為也有缺陷,他們的行事為人也有過失。有些人的道路在自己眼中確實是潔淨的,在自己看來是完全的;如果以利法認為約伯是這樣的人,那他就錯了,參(約伯記 9:20)。還有一些人,在某種意義上,他們的行事為人是無可指責的;也就是說,他們沒有犯下任何臭名昭著的罪行,而是對神和人保持無虧的良心,在主的一切誡命和典章中無可指摘地行事;然而這對神來說並無「益處」;因為這樣的人給了神什麼呢?或者他從神手中得到了什麼呢?參(約伯記 35:7)。這確實是約伯的情況和品格。
豈是因你敬畏祂,祂就責備你,與你一同進入審判嗎?
也就是說,祂會懲戒、糾正和苦待你,是怕你傷害祂嗎?不,祂不會;因為人的良善對祂無益,人的罪惡也傷害不了祂,參(約伯記 35:6, 35:8)。君王和民事官員有時懲戒犯人,不僅是為了對他們伸張正義,也是因為害怕他們,唯恐若寬恕或縱容,他們會危害國家,顛覆政權;但儘管罪是對神的敵意行為,攻擊祂的存在和統治,然而祂並不害怕被毀滅或被廢黜,也不害怕祂的統治權被奪走,因此祂不會因此懲戒人。或者「因你敬畏」F13,因你敬畏神,你的虔誠;或者「因你的宗教」,正如布勞頓先生翻譯這個詞。約伯曾多次暗示,義人,那些真正敬畏神的人,會被神苦待,因此他自己的苦難並不能反駁他作為一個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的品格(約伯記 1:1);以利法在此意義上使用這個詞(約伯記 4:6);他在此暗示,似乎根據約伯的觀念,神苦待他和其他義人,是因為他們敬畏祂,他認為這是一個極大的荒謬;然而,恰恰相反,神是因他的罪而懲戒他,如(約伯記 22:5)所示;但儘管神不是因人的良善而苦待人,而是因罪,然而只有那些敬畏祂、蒙祂所愛的人,祂才會以慈父的方式懲戒,參(希伯來書 12:6, 12:7)。
祂會與你一同進入審判嗎?
也就是說,祂會因敬畏你,因尊重你這樣一個偉大的人物(諷刺地說),因屈尊於你這樣一個重要的人物,而顧及你的請求,你如此頻繁地提出的請求,與你一同進入審判,並允許你的案件在祂面前辯論,聽取並裁決爭議嗎?或者更確切地說,祂不會因你的罪而與你辯論並定你的罪嗎,如下文所示?從這個意義上說,這是應該避免的,而不是渴望的,參(詩篇 143:2)。
你的罪惡豈不是很大嗎?
這必須承認,無法否認。確實,每個人的心靈的邪惡都是巨大的,因為它極其邪惡,充滿罪惡,罪惡叢生;從中發出一切惡事,行為的邪惡也是非常巨大的:有些罪惡確實比其他罪惡更大,例如那些針對神和律法第一條誡命的罪惡,比那些針對人或第二條誡命的罪惡更大;有些罪惡像深紅和朱紅,是眼中的樑木,而其他罪惡則相對而言像微塵;然而,所有罪惡都是巨大的,因為它們是針對神所犯的,因為它們是違背祂律法的;特別是對於有感覺的罪人來說,罪惡顯得極其邪惡;他們看到並承認自己是罪魁禍首,並因此懇求赦免,參(詩篇 25:11)。
你的罪孽豈不是無限嗎?
嚴格來說,除了神之外,沒有什麼是無限的;罪惡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無限的,因為它們是針對無限的神所犯的,不能由有限的受造物或有限的苦難來滿足,只能藉由基督寶血的無限價值來滿足;這裡的意思是,他的罪孽是「無數的」F14,正如一些譯本所說,它們多得數不清;或者,更字面地說,「你的罪孽沒有盡頭」F15,無法將它們全部加起來;這可能表示他持續犯罪;以利法暗示約伯活在罪中,放縱自己,並且在罪惡的道路上無休止地前行,這非常不仁慈;他在此以概括的方式指責他,接下來他將詳細說明。
你向弟兄取了無故的抵押,又剝去赤身之人的衣服。
很難想像這是完全無故的,或沒有任何考慮,或沒有借出任何東西就取了抵押;而是說那是一筆微不足道的金額,相對而言微不足道,不值一提;或者借款時間很短,根本不需要任何抵押;而且這樣做是不友善的,特別是對弟兄,無論是血緣上的,還是信仰上的,無論是近親、朋友還是鄰居。有些人將這些詞譯為:「你以你的弟兄為抵押」F16;他們自己,他們的人身,作為借款的擔保,以便將他們賣掉,用錢償還債務,或將他們扣為奴僕直到償還(列王紀下 4:1)(馬太福音 18:25)。如果以利法說這些話,以及接下來的話,只是猜測,正如一些人所認為的,或者基於假設,從約伯的苦難推斷他做了這些事,或類似的事;這與那不思惡、盼望最好的愛心相悖;如果這些是事實的肯定斷言,正如它們似乎更像是,是根據傳聞和微薄的證據而發出的,這表明他樂於接受針對朋友的誹謗和虛假指控,並且幾乎無法免除作假見證的指控,因為約伯以最莊嚴的方式否認了這些事(約伯記 31:1-40)。
又剝去赤身之人的衣服;
不是指那些完全赤身露體的人,因為他們沒有衣服可剝;而是指那些衣衫襤褸,幾乎不足以遮體、抵禦惡劣天氣的人;這些人被剝去衣服,被剝光後,就完全赤身露體,暴露無遺,這樣做是非常殘忍和鐵石心腸的;或許這指的是那些被取走抵押的人,而那抵押就是他們的衣服,這並非不常見(出埃及記 22:26)(申命記 24:13)。
你沒有給疲乏的人水喝,卻不給飢餓的人食物。
對於疲憊口渴的旅客來說,在那些炎熱的國家,冷水是非常提神的,而在沙漠地區,冷水並非隨處可得;富人擁有自己的水井和泉水,並為自己所用,從他們那裡取水是一種恩惠和幫助;然而,一杯冷水是給予窮人最微小的恩惠之一,在困境中拒絕給予是非常不人道的,這與約伯的品格相去甚遠。
卻不給飢餓的人食物:
食物能堅固人的心,是生命的支柱,沒有它人就無法生存;食物不應被扣留,即使是敵人飢餓時也應給予;在這種情況下拒絕給予貧窮的鄰居是非常殘忍的;指控是約伯不肯給一個貧窮飢餓的人一口麵包吃;這必定是虛假的,因為這與他堅決聲稱的(約伯記 31:17)直接相反。
但有權勢的人,他得了地土;
他擁有大地的大部分和份額,約伯無法阻止他享受,因為他比約伯更有權勢,否則約伯會阻止他;或者約伯滿足於他所擁有的,並給了他比他應得的更多的東西;因為當任何案件作為法官或民事官員呈到他面前時,無論是富人還是窮人,關於一塊田地或土地,他總是將案件判給富人和有權勢的人,因此他得到了土地,正如所暗示的。
尊貴的人住在其中;
平安、安靜、不受打擾,儘管他沒有合法的權利;或者「受人尊敬的人」F17,因其外在環境、財富和權勢而受人尊敬;因此約伯被默許指控在審判中偏袒,這是不好的;總的來說,這些短語表示他有偏袒,他對有權有勢的人有利,而對貧窮和有需要的人不友善和殘忍。有些人F18將所有這些理解為約伯自己,因為他是強大的人,或「有臂力的人」F19,他利用他的權力和力量,伸出他的手臂,以武力奪取了他人的房屋、土地和財產,成為東方最偉大的人,大地幾乎是他獨有的;因為他因其偉大和財富而受人尊敬,他因此得到確認,並安穩居住:或者更確切地說,從這個意義上理解這些話,它們可以被視為約伯所犯的罪的加重,無論是之前還是之後被指控的;也就是說,當他是強大和尊貴的人時,儘管他是這樣的人,並且有能力對貧窮和有需要的人做很多好事;然而他卻從他貧困的弟兄那裡取了抵押,剝去了幾乎赤身露體之人的衣服,不肯給疲憊的旅客一杯水,也不肯給飢餓的人一口麵包;是的,他濫用了他所擁有的權力和權威,壓迫寡婦和孤兒,如(約伯記 22:9)所示。
你打發寡婦空手而去,孤兒的膀臂也被折斷。
要麼是從她們自己的房屋中,他將其掠奪、吞噬、剝奪,並清空其中所有物品,就像基督時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所做的那樣(馬太福音 23:14);要麼是從他自己的房屋中,當她們作為富人來向他求助時;她們來時需要救濟,去時也如此;如果沒有食物和衣服,她們被吩咐離開,卻沒有得到任何食物和衣服;或者如果她們作為民事官員來向他求助,要求得到公正的待遇,並從壓迫者手中解救出來,她們卻無法得到任何幫助,反而被解散了;這與(約伯記 29:13)(31:16)何等矛盾!
孤兒的膀臂也被折斷;
這不是字面意義上的,好像當寡婦們的房屋被掠奪,她們被空手趕出時,孤兒們拒絕離開,抓住屋內的東西不放,因此被有權勢的人,有臂力的人折斷了膀臂;而是指在比喻和象徵意義上,他們父親留給他們賴以生存的財物、貨物和產業被奪走了,因此他們變得像膀臂被折斷一樣無能為力、無助;或者他們賴以維生的朋友,要麼破產了,無法幫助他們;要麼他們的感情被疏遠了,不願幫助他們。這確實沒有明確指控約伯,但暗示這是經他知情和同意、善意和批准而做的;至少他對此視而不見,並允許其發生,而他本有能力阻止,因此應歸咎於他;但所有這些與約伯的真實品格(約伯記 29:12-17)(31:16-22)何等不符?
所以,網羅環繞你,忽然的驚恐攪擾你。
不是指那些引人犯罪、導致犯罪的誘惑,如內在的敗壞、撒旦的試探和世俗的事物,而是指懲罰;因為約伯被指控犯了上述罪行,因此各種邪惡、災難和困境臨到他,包圍他,使他無處可逃;這可能指的是撒巴人和迦勒底人奪走了他的牲畜;從天而降的火燒毀了他的羊群;大風吹倒了他孩子們所在的房屋,毀滅了他們;以及他全身的瘡癤。
忽然的驚恐攪擾你;
這些事,至少其中一些,是他所懼怕的,它們突然臨到他,給他帶來極大的困擾和痛苦(約伯記 3:25)(4:5);而當下的恐懼經常突然襲擊他的心靈,給他帶來新的困擾;他害怕他目前的痛苦,以及未來更多的痛苦(約伯記 9:28);或許以利法可能認為他害怕地獄和永刑,以及全能者突然降臨的毀滅(約伯記 31:23);參(以賽亞書 24:17, 24:18)。
或黑暗,以致你不能看見,
或黑暗環繞你,你被黑暗籠罩;這意味著要麼是審判性的盲目、黑暗和心智的愚鈍,如果他看不見神的手在他身上,或他周圍的網羅,或沒有被突如其來的恐懼所困擾,那麼這必定是他的情況;要麼是苦難和災難的黑暗,這經常由此表示,參(以賽亞書 8:22)(耶利米哀歌 3:1, 3:2);天意的苦難有時是如此黑暗,以致於人看不見其原因和理由,或為何他會陷入其中;這正是約伯的情況,因此他渴望神向他顯明祂為何與他爭辯(約伯記 10:9);他也看不見、感受不到或享受不到任何安慰之光;他處於靈魂的內在黑暗中,被剝奪了神面光的光照,就像他處於逆境的外在黑暗中一樣,這是一種最令人不安的情況,就像這位義人所經歷的那樣;他也看不見苦難的盡頭,或任何逃脫苦難的方法,而這正是約伯當時的處境。
並有洪水淹沒你。
苦難,經常被比作眾水和洪水,因為它們數量眾多,力量強大,來勢洶洶,勢不可擋,令人窒息,並威脅著徹底的毀滅和破壞,除非被神的大能之手阻止,只有祂才能抵擋和抑制它們;以利法將約伯描繪成一個溺水的人,被洪水淹沒,被波浪覆蓋,處於最絕望的境地,參(詩篇 69:1, 69:2)。
神豈不是在高天之上嗎?
天是高的,它的名字就來自於它的高度,並以其高度著稱;有些天比其他天更高,例如諸天之天,第三層天,天使和榮耀聖徒的居所;神就居住在這裡,這是祂聖潔的居所,也是祂所居住的高而聖潔之地;祂的寶座在天上,在諸天之天是祂的寶座,祂在那裡以特殊的方式彰顯祂的榮耀和光輝;祂確實不只停留在此,諸天之天也無法容納祂,祂無處不在;然而這是祂的宮廷和宮殿,是祂的居所和隨從所在,天使們瞻仰祂的面,侍奉祂;因為這是祂威嚴的主要寶座,它成為祂的一個名字(但以理書 4:26)(路加福音 15:18);這裡的詞語可以譯為:「神豈不是諸天的高度嗎?」F20
看哪,星宿何等高!
或「星宿之首」或「頂端」F21,本·革順將其解釋為最高的天球,或固定星宿所在的高而廣闊的空間,或其中最高的星宿,它們距離最遠;根據惠更斯先生F23的說法,一顆砲彈從地球到太陽需要二十五年,從木星到太陽需要一百二十五年,從土星到太陽需要二百五十年,從太陽到天狼星F22需要691,600年;如果到最近的固定星宿需要這麼長時間,那麼它們與地球的距離該有多大,它們比天狼星高出那麼多,就像天狼星比太陽高出那麼多一樣?但是,儘管這些星宿如此之高,神卻比它們更高,參(以賽亞書 14:13, 14:14);這些話所包含的真理是以利法和約伯都同意的,無論是誰說的,有些人歸因於前者,有些人歸因於後者;從中以利法將約伯描繪成得出一個非常不敬虔、褻瀆和無神論的推論。
你卻說:「神怎能知道?等等。」——這話是指神怎能知道地上所行之事,即世人所行的惡事,當祂居住在如此遙遠、與地球相隔甚遠之處,高於星辰和至高之天時?約伯並非口頭上明確說出此話,而是在心裡如此思想;以利法想像並假定約伯心中有此推論。這是他從約伯關於敬虔者受苦和惡人亨通的言論中,所引申出的一個惡意結論;他將此解釋為約伯否認神的護理,彷彿神不顧人間事務,萬事皆以混亂無序的方式發生,不分對錯。他斷定約伯之所以產生這些想法,是因考慮到神與地球的距離;認為神住在至高之天,無法也未曾看見地上所行之事,因此人可以為所欲為,不受懲罰;他們的罪惡永遠不會被察覺,也不會為此受審。這正是最墮落之人所說的話和所持的觀點(參《詩篇》10:11, 10:14;《詩篇》73:11, 73:12;《詩篇》94:5-10;《以西結書》9:9)。
祂豈能透過幽暗的密雲判斷?如果祂看不見、不知道所行之事,祂就無法判斷其善惡,因此既不能稱義也不能定罪任何行為。這裡的「幽暗的密雲」並非指人所覆蓋的物質或肉體,如一位猶太注釋家F24所解釋的;更可能是指我們周圍多雲的空氣或大氣層;或是指耶和華所居住的濃密黑暗,因為密雲和黑暗環繞著祂(《詩篇》97:2)。然而,所有這些都不能阻礙祂看見下方所行之事;對我們而言是濃密黑暗的,對祂而言卻是純粹的光明,祂也被說成居住在其中,並以其為衣遮蓋自己;黑暗與光明對祂而言都一樣,祂能透過其中任何一種看見並判斷。
【第14節】密雲是祂的遮蔽,使祂看不見。以利法讓約伯說出或推論出無神論者或傾向無神論者會說的話,他們認為神完全像他們自己一樣;彷彿因為密雲遮蔽了太陽、月亮和星星,使他們看不見,所以也必然遮蔽了人和他們的行為,使神看不見。然而,神與人之間沒有任何事物能將他們隱藏起來,無論是什麼,即使是想像中最濃密、最黑暗的雲,祂的眼睛仍在人的道路上,看見他一切的腳步,也沒有任何黑暗能將他隱藏(《約伯記》34:21, 34:22)。
祂在穹蒼的圓周上行走。祂將自己限制在其中,從不俯視大地,也不留意地上所行之事;這與《詩篇》14:3和33:13, 33:14的記載完全相反;彷彿祂只在廣闊的天體軌道上行走,樂於觀看天上的居所及其陳設,卻不顧及下方的一切;然而,雖然祂在穹蒼的圓周上行走,祂也坐在大地的圓圈上(《以賽亞書》41:22)。以利法似乎在此將古代薩比派(Zabians)的觀點歸咎於約伯,這些觀點後來被一些哲學家採納;他們認為神只關心天體,維持它們的存在,規範並引導它們的運動,而將下方的一切交由它們來治理和影響,認為神介入地上之事是不配的。的確,地球及其居民不配祂的關注和照護,也不配祂的護理探訪,但祂確實謙卑自己,俯視地上和天上的事物(《詩篇》8:4;113:6);讓約伯以這種伊壁鳩魯派的方式推論,是對他品格的極大不公,因為他堅信神的存在和護理,並且相信這護理延伸到下方的一切事物(參《約伯記》》12:13-25)。
【第15節】你曾留意惡人所行的古道嗎?這是指自從人背離神以來,惡人所行的邪惡道路,該隱及其後裔的道路,他們屬於那惡者,過著邪惡的生活和行為;「古世界之道」,正如布勞頓先生在此處的翻譯,他們心中的思想意念盡都邪惡,而且是持續不斷的;他們使地上充滿了搶奪和暴力,所有肉體都以各種不潔和邪惡敗壞了他們的道路,沉溺於肉慾的滿足和享樂之中;他們是使徒彼得所稱的「不敬虔的世界」;在此處,他們是「罪孽之人」F25,那些將自己交給罪惡,沉浸其中的人;他們踐踏罪惡之路,使其成為一條慣常的道路;他們經常走這條路,他們的生命是一連串的罪孽,他們頑固地堅持,從惡到惡,越來越不敬虔。現在約伯被問及他是否「留意」了他們的道路和生活方式;他們道路的邪惡本應被留意,以便避免;它是一條古道不應使其受推薦;它的結局,即突然的毀滅和滅亡,應被留意,以阻止人走這條路:但這裡暗示約伯走這條路,並且自己也留意它,並行走其中;因為這些詞可以翻譯為「你確實遵守古道」,或「世界的道路」F26;踏著惡人的腳步,是他們的緊密追隨者,並與他們為伍;以利戶也以類似的方式指責約伯(《約伯記》34:7, 34:8);這個意思與前文相符。
【第16節】他們在未到期之時被剪除。他們在時間之外被送入永恆,時間對人而言不再存在,當死亡抓住他們時,他們就不再活在時間之中;或者「在時間之前」F1,在生命的正常期限之前,根據自然法則和人類的預期,他們本可以活到那個時候:由於這是指洪水之前古世界的人,當時人的壽命很長,因此很可能許多人被大洪水毀滅,如果沒有那場洪水,他們本可以按照正常壽命活數百年:或者「沒有時間」F2,沒有任何延遲,突然之間,出乎意料;因為儘管他們得到了洪水的警告,他們卻不予理會,而是過著粗心大意、安逸的生活;洪水在沒有進一步警告的情況下突然降臨,將他們一掃而空,他們被「剪除」,就像樹木被斧頭砍伐根部一樣,惡人在大權在握、亨通之時有時也被比作此(《詩篇》37:35, 37:36);或者像被鐮刀割下的草,無法抵抗,所有人都因其數量和軟弱而像草一樣,被死亡輕易地剪除,就像草被割草機剪除一樣(參《詩篇》37:1, 37:2;《詩篇》90:5, 90:6)。有些人將其翻譯為「起皺」F3,如《約伯記》16:8;就像屍體死後會起皺,尤其是那些溺水並在水中漂浮很久的屍體,就像那些在洪水中喪生的人一樣,因為這些詞語指的是他們,如下文所示:
他們的根基被洪水沖毀。無論是水災,還是火與硫磺之災,正如拉比雅爾基所觀察到的;前者最有可能。因為大洪水,或普世性洪水,所有被認為堅固和永恆的,可以稱為根基的,都被沖毀和帶走,如房屋、貨物、家具、財富和財富,以及人們賴以維持生命和舒適的一切;甚至他們所居住的地球本身,被認為是「堅實的大地」,它建立在水上,並在水之上;或者,正如使徒彼得所描述的,「地是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彼得後書》3:5, 3:6);或者「他們的根基是傾瀉而出的洪水」F4;他們認為堅實、牢固、持久,並以此建立幸福希望的一切,都像傾瀉而出的洪水,消散、分散,最終化為烏有:任何人在基督之外,在錫安所立的唯一堅固根基——祂的位格、恩典、寶血和公義——之外,建立其永恆幸福希望的根基,都是如此;其他一切,無論看起來多麼堅固,都像沙子,甚至像水,像蔓延開來、迅速化為烏有的洪水。
【第17節】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他們選擇不接受神的勸誡,不為自己的罪悔改,不接受祂關於職責的教導,不參與神的敬拜和聖禮,也不願受祂的統治和管理;約伯也曾提到惡人說這話,但目的不同;他認為這是那些處於極度亨通之中,儘管不敬虔卻仍持續亨通的人所說的話;而以利法在此處則用此來描述那些因邪惡而被剪除和毀滅的人(參《約伯記》21:14)。
全能者能為他們做什麼呢?也就是說,為我們做什麼呢?因為這要麼是惡人繼續說的話,他們自給自足,充滿美物,擁有的比心所願的更多,以至於他們不需要神提供任何東西;他們也無法想像,藉著聽從神的教導或順從祂的旨意,能從祂那裡獲得任何益處;他們對神的看法如此低微和輕蔑,認為祂既不會施恩也不會降禍;他們不期望從祂那裡得到任何好處,也不懼怕祂的懲罰;他們將自己所擁有的一切美物歸因於自己的謹慎、勤奮和努力;當任何不幸降臨他們時,他們則歸因於機緣巧合和次要原因,完全不考慮神:既然這些是以利法的話,它們也可以翻譯為「全能者對他們做了什麼呢?」F5祂對他們造成了什麼傷害,或對他們表現出什麼惡意,以至於他們如此輕蔑地對待祂?非但沒有,祂反而賜予他們豐盛的美物,如下文所示(參《耶利米書》2:5)。
【第18節】然而祂使他們的房屋充滿美物。指屬世的美物,世上的財富,豐盛的護理恩典;屬世的享樂本身是美物,若使用得當,其效果亦然,而惡人也分享了這些;這是他們的份,他們今生擁有美物,而且常常是豐盛的;他們的心充滿食物,也應充滿喜樂和感恩;他們的肚腹充滿隱藏的財寶;他們的穀倉充滿穀物、小麥和類似的農產品;他們的商店充滿各種商品;他們的住宅充滿金銀、華麗的家具和所有珍貴的財物;所有這一切都來自神,每一件美善的恩賜都來自祂;大地充滿了祂的良善;儘管這些人說:「全能者能為他們做什麼呢?」(《約伯記》22:17);這表明他們所擁有的並非他們應得的;所賜予他們的並非出於他們的任何功德,而是根據神至高主權的旨意和喜悅;這更增添了他們的邪惡,因為儘管祂以恩惠厚待他們,並賜予他們如此豐盛的美物,他們卻仍舊輕蔑祂,反叛祂,並命令祂離開他們;以利法對他們這種行為表達了厭惡:
但惡人的計謀離我甚遠。他遠離為這種不敬虔的推論和邪惡的行為辯護;他對此極度憎惡,不能不厭惡這種卑劣的忘恩負義;他引用了約伯的話(《約伯記》21:16),他認為自己可以更好地、更真誠地運用這些話。
【第19節】義人看見就歡喜。不是指惡人的計謀,也不是指他們外在的亨通,而是指他們必然的毀滅和滅亡;儘管有時看似遲延,但往往是公開的,顯而易見的,成為眾人的榜樣(參《詩篇》91:8);這對真正良善和公義的人而言是喜樂和歡欣之事;他們身上有基督的義,心中有祂的恩典,因此過著節制、公義、敬虔的生活;他們為神對惡人的報應而歡喜(《詩篇》52:5-7;58:10);並非說他們同胞的苦難本身令他們喜悅;這將是殘忍和不人道的,也與神的恩典和他們作為良善之人的品格相悖,而且也會令神不悅(《箴言》24:17, 24:18);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自己,藉著神的恩典和良善,得以免於導致毀滅和滅亡的罪惡;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從這些曾困擾他們的惡人手中被解救出來;主要原因是因為神聖屬性的榮耀,特別是神在此所彰顯的聖潔和公義;因為神藉著祂所施行的審判而被認識和榮耀(參《詩篇》9:16;《啟示錄》18:20;19:1-3)。
無辜的人嗤笑他們。那些正直真誠,過著聖潔無瑕生活的人,儘管並非完全沒有罪;他們嘲笑惡人的不敬虔,並指出神對他們施行的審判是公正的。許多猶太學者F6將這些話限制在挪亞和他的兒子們身上,他們親眼看見毀滅不敬虔世界的洪水,並為此歡喜,反過來嘲笑那些曾嘲笑挪亞建造方舟和他的勸誡的人;但儘管「義人」和「無辜者」的稱號與挪亞相符,他在他的世代中是公義和完全的,但並非與他所有的兒子都相符;最好將此理解為一般而言的良善之人;儘管必須指出並承認,前文已提及惡人被洪水毀滅,並描述了他們的品格。有些人在本節末尾補上「說」,因此接下來的話被視為義人看見惡人毀滅時所說的話。
【第20節】我們的財物沒有被剪除。不像你們的財物那樣;挪亞和他的家人在方舟中得以保存,與他同在的生物以及為他們預備的足夠食物也得以保存,而與惡人相關的一切都被毀滅了:但這可能被認為過於限制,而且接下來的說法也過於微妙,即這應指人類物種沒有在洪水中被剪除和徹底毀滅,而是藉著挪亞和他的家人得以保存和恢復;或許將這些話解釋為以利法和他的朋友們的話會更好,他們與義人和無辜者一同歡喜惡人的毀滅,並特別關注約伯的情況,以及他與他們之間的差異;約伯的財物被剪除,他被剝奪了一切;而他們的財物卻沒有被剝奪,而是繼續與他們同在,他們完全擁有這些財物;這種差異的原因是,他是一個惡人,而他們是義人和無辜者;但另一些人,他們也將這些話視為義人戰勝惡人時所說的話,將其翻譯為:「那起來攻擊我們的,豈不是被剪除了嗎?」F7我們的敵人、我們的對手,他已不復存在,他不能再傷害我們,我們已從他手中被解救出來:
但他們的餘民被火吞滅。亞本·以斯拉、本·革順和其他人將此解釋為所多瑪、蛾摩拉和其他城市被火毀滅;如果那場毀滅是針對全世界的,並且像洪水一樣普遍,甚至更甚,並且清除了不敬虔者的餘民,那麼這種解釋會有些真實性,然而那只是針對少數城市的毀滅:更可能的是,以利法在此暗示約伯的情況與他及他的朋友們不同,當他們的財物未受觸動時,約伯的餘民卻被火吞滅了;那些被迦勒底人和示巴人留下的,被天火毀滅了;儘管如果能認為以利法知道末日的大火,並以此為念,那將提供更好的解釋;但他可能不是指物質的火,而是比喻性的火,即神聖憤怒之火,它將徹底吞滅惡人,不留餘孽。
【第21節】你當與神相交,就得平安。不是與義人和無辜者相交,而是與神相交,如《約伯記》22:22-30所示:以利法從嚴厲的指控和責備轉向勸告和規勸,似乎脾氣較好,說話也更溫和友善,只是他基於一個錯誤的假設和誤解,認為約伯是個壞人;如果他有合適的對象來指導他的話語,那將是極好的;就目前而言,它並非毫無用處:這第一個勸告假設人與神不相識,與祂疏遠;這是每個人從母腹中出來,處於自然和未重生狀態下的情況。與神相交始於歸信,那時神不僅被認識為自然和護理之神,也被認識為基督裡的恩典與平安之神;這種相交藉著禱告得以維繫,禱告是與神的交談,也藉著參與祂的敬拜和聖禮,在其中人行在祂面前,與祂相交:這種相交有時會因試探或罪惡而中斷或暫停;那時會因此產生一種羞怯和不願親近神的態度,直到祂呼召並邀請他們帶著話語歸向祂;當人抑制在祂面前的禱告時,與神的相交就無法維持;以利法曾以此指責約伯(《約伯記》15:4);當聖徒放棄聚會,或忽視公開敬拜,或對其漠不關心時;這種相交又藉著禱告和重新參與上述事項而恢復;在其中,神與祂的子民之間頻繁往來,彼此分享秘密,建立起一種聖潔的自由、親密和膽量,並享受與神的交通:人也可以藉著默想祂的作為,閱讀和聆聽祂的話語,以及與良善之人、傳道人和其他人交談,來更多地認識祂。猶太注釋家F8普遍將其解釋為「與祂相處」或「習慣與祂相處」,行走在祂的道路上,遵守祂的誡命:「就得平安」;不是與神和好,這是受造物無法做到的;只有約伯活著的救贖主才能做到,而且祂已經做到了;而是要在神苦難的手下安靜、平靜,順服地接受,耐心地忍受,而不是抱怨;或者,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作為神的應許,「你將得平安」,或「你將擁有平安」;所有外在的繁榮和幸福,這常常用這個詞來表示;或內心的平安,這來自神,藉著與祂相交,並來自基督,祂的寶血、公義和犧牲,藉著祂,與神的相交得以開啟和維持;它是在盡職盡責的道路上獲得的,在參與神的聖禮中,這些是平安的道路;以及將來的永恆平安,那時與神的相交將不再中斷,而是永遠持續:
因此美善必臨到你。指屬世的美物,必需和合宜的,其應許附屬於敬虔,或與神相交;屬靈的美物,恩典的祝福,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物,以及永恆的美物;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苦難若能平靜、耐心地忍受,就能為人成就並帶來。
【第22節】我懇求你,從祂口中領受律法。不是摩西的律法;因為摩西的律法是否已經存在,或者約伯是否能知曉,這是一個問題;更可能是指任何教義,正如這個詞的含義,任何神的心意和旨意的啟示,在過去時代向列祖所作的,並代代相傳,應當被接受為來自神口中的話語,不是人的話語,而是神的話語;並且應當以溫柔和敬畏,以樂意、歡欣和喜悅的心接受;不僅要留意,還要順從:
將祂的話語存放在你心裡。如同珍貴的寶藏,極其寶貴,勝過金銀寶石,因其價值而存放在箱櫃中,以免丟失,得以安全穩妥地保存,並在適當的時機取用;正如神的話語和聖經的教義,可以用來抵擋撒但的試探,肉體的私慾,以及教導自己和他人;因此應當銘記在心,藏在心裡,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裡面;除非它們在心裡,並在那裡佔有一席之地,否則將它們放在頭腦中或口頭上作用不大;但如果它們帶著能力進入心裡,並在那裡佔有一席之地,它們就會有效地工作,並影響生命和行為:約伯曾擁有這些,並對它們極為珍視(參《約伯記》6:10;23:12)。
【第23節】你若歸向全能者。這假設了人曾離開祂;而離開祂是藉著犯罪,所有那些背道並歸向神的人都應當為此悔改、認罪,並懇求赦罪的恩典和憐憫;他們之所以受到鼓勵,是因為祂是「全能者」,有能力赦免罪惡,也能使一切恩典豐盛,並拯救到底;祂不是一個被禱告和歸向卻不能拯救的神,也不是手縮短或耳發沉的神;這個詞是「沙代」(**שַׁדַּי**,Shaddai),意為「足夠的」,「全足的」;祂的恩典足以恢復和接納背道者,赦免他們的罪,悅納他們的人,供應他們的需要,並保守他們安全進入祂的國度和榮耀:
你必被建立。恢復他從前的幸福,他所有的破口都將被修復和彌補;他的身體,曾像一座失修、搖搖欲墜的建築,將變得健全健康;他的家庭,曾處於毀壞的狀態,因失去兒女和財物,將再次因同樣數量的兒女而增長;藉此,家庭得以建立(《路得記》4:16);並藉著擁有豐盛的美物,遠超他從前所擁有的;而且,從屬靈意義上說,他的靈魂也將被造就和建立,藉著神面光照耀,祂愛的啟示,祂靈的安慰,寶貴應許和神聖真理的應用,以及恩典及其祝福的交通:
你必將不義遠離你的帳棚。他自己不犯罪,也不縱容他人的罪,也不允許罪惡存在於他的家庭中,暗示他過去曾如此行;或者將不義之人,惡人,從他的家中驅逐出去,不允許他們居住在那裡;儘管這似乎是作為應許而說的,並作為歸向全能者的鼓勵;在此之後,所有罪惡和災難,即罪孽的後果,都將從他的家中,以及他現在充滿這些災難的居所中被除去。
【第24節】那時你必將金子視為塵土。擁有如此豐盛的金子,以至於無法計算:
俄斐的金子如同溪流中的石頭。俄斐的金子被認為是最好的,可能在阿拉伯;而不是在約伯所不知道的東印度和西印度群島;儘管有些人將此視為勸人輕視財富,並勸阻貪婪,將這些詞翻譯為「將金子放在塵土上」,或地上F9,並踐踏它,視為你不看重的東西,正如塞弗諾所解釋的;不要比地上的塵土更看重它;讓它對你而言如同泥土,「在溪流的石頭中」,俄斐F11;也就是說,俄斐的金子,儘管是最好的金子,也不要比溪流中的石頭更看重;或者這樣:「將金子視為塵土,將俄斐的金子視為溪流中的燧石」F12;不要比地上的塵土或燧石更看重它;後一句我寧願翻譯為「將俄斐的河流,或金色的河流,視為燧石」,俄斐的金子就是從那裡來的;而且從歷史學家如斯特拉波F13和其他人的記載中,眾所周知,金子是從河流中淘出的;特別是從西印度群島的歷史作家F14那裡。
【第25節】是的,全能者必作你的保障。在屬世之事上,祂必保障你所擁有的豐盛金銀;藉著祂的護理環繞並保護你,使你免受示巴人和迦勒底人或其他人的侵犯和偷竊;在屬靈之事上,祂必保守你脫離一切仇敵,罪惡、撒但和世界;祂必作你周圍的火牆,你的堡壘,你的高臺和防禦之地;或將你保守在祂的營寨中,藉著信心直到救恩;或者,如其他人所翻譯的,「願全能者作你的金子」,或「你的眾金子」F15;你所有的金子,因為所用的詞與《約伯記》22:24相同;輕視屬世的財富、金銀,並將神視為你最真實的財富:將祂視為金子,比金子更寶貴,並將你的信心放在祂身上;祂的恩典因其光澤、價值和持久性而被比作金子,比那會朽壞的金子更寶貴(《啟示錄》3:18;《彼得前書》1:7);基督的義因其卓越而被稱為俄斐的金子,以及繡金的衣服(《詩篇》45:9, 45:13);祂自己比俄斐的金子更寶貴,從祂而來的益處比精金更寶貴(《雅歌》5:11;《箴言》3:14, 3:15);神的恩典教義可比作金、銀和寶石;是的,甚至比它們更值得稱讚(《哥林多前書》3:12;《詩篇》19:11;119:72;《箴言》8:10)。神對祂的子民而言,勝過一切財富;那些與祂有份的人,分享恩典的財富,並有權享受榮耀的財富;一切都是他們的:
你必有豐盛的銀子。或者神必作,或「願祂作你力量的銀子」F16;或代替銀子,銀子是人的力量,他們在商業或戰爭中信賴銀子;但神對祂的子民而言,遠勝過金銀對他們的意義。
【第26節】因為那時你必以全能者為樂。在祂的本性完美中,在祂的作為中,在祂的話語和敬拜中,在與祂的交通中,以及在祂作為祂子民的聖約神和父的關係中;當約伯更深地認識神,認識祂口中的律法或教義,以及祂口中的話語,並全心歸向祂時,這將會發生;當他的情感從一切屬世的財富中脫離時;當他將金子視為塵土,將俄斐的金子視為溪流中的石頭,而神對他而言就是他的金子和銀子時;那時,也只有那時,他才能在神裡面找到真正的喜樂和滿足:
你必仰臉向神。正如塞弗諾所解釋的,在禱告中,帶著聖潔的信心
你必向祂禱告——向神,且唯獨向祂禱告;因為任何受造物,無論天使或人,都不應當被禱告。這禱告應當以懇求、哀求的方式進行,正如這個詞的含義;不是憑藉功德,而是憑藉憐憫;不是為自己的義,而是為主的憐憫,並為基督和祂的義獻上禱告和懇求。禱告應當以這種方式頻繁地進行,要「倍增」,正如這個詞的另一個含義;禱告應當常常進行,永不停止。這不僅是一項義務,更是一種特權;在此處,它被視為一種可以享受的益處和祝福;當一個人能藉著中保基督,以大膽和確信的信心來到神面前,稱祂為父,並來到施恩寶座前,在那裡他可以找到恩典和憐憫,在急難時幫助他,這就是一種特權。尤其當禱告伴隨著以下成功時,更是如此:
祂必聽你——正如祂聽那些奉基督之名、憑著信心、以誠實正直的心向祂禱告的人;祂應允他們的請求,滿足他們的願望,並賜給他們所求的。因為祂是垂聽禱告的神,遲早會按祂自己的時間和方式,應允祂百姓的祈求。
你也要還你的願——指他應許獻給神的讚美和感恩祭,如果神應允他心中的願望。這些願望一旦實現,他就有義務履行他的承諾;因此,這也被視為一種益處和祝福;因為它並非主要指還願本身,而是旨在讓他明白,他將會得到足以成為還願或履行他在困境中所許諾之事物的充分理由和基礎;因為他那時所求的,以及他許願的條件,現在都將被應允;參閱 (詩篇 56:12, 56:13) (詩篇 66:13, 66:14)。
【第28節】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嚴格來說,這只適用於神,祂的永恆預旨是不可阻撓的,祂的籌算必立定,祂心中的意念必堅立直到萬代;而且常常如此,正如一句俗語所說:「人籌劃,神打亂。」這可以理解為約伯,或者作為一位民事官員,他在法庭上以極大的智慧和公正定意一件事,這件事必堅定不移,雖然在地上做出,卻在天上得到批准,正如基督使徒的永恆預旨和教義所說的 (馬太福音 16:19);參閱 (箴言 8:15);或者,作為一個普通人在民事事務中,這意味著他將蒙主引導,在一切道路和工作中蒙福成功,以至於他所決意要做的事,以及為執行而制定的計劃,都將得以實現和確立;他將自己的道路交託給主,他的意念必堅立,或者說他的目的和計劃必得以實現,參閱 (詩篇 1:3) (箴言 16:3);或者更確切地說,作為一個禱告的人;這樣就與前面所說的相符,他將向神揚聲禱告,並蒙應允,有充分的理由讚美祂,或向祂還願,因為他將得到他心中的願望;凡在他心裡所想的,他憑信心禱告的,他都將得到;正如以利亞禱告,既求不下雨,又求下雨,兩者都按他的話語,或他禱告時口中的永恆預旨成就:參閱 (列王紀上 17:1) (雅各書 5:17, 5:18);
光明也必照耀你的路——這是一切事物興旺成功,並按他的願望和意旨得以確立的原因;恩典之光在他裡面照耀,促使他並教導他否認和避免罪惡,並行公義良善之事;外在的聖經之光,作為他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引導和指引他,尤其是神恩惠和祝福的光照在他身上,使他一切的道路和工作都亨通。
【第29節】人使你降卑——惡人從興盛的境況降到逆境,處於低微、極度困窘和艱難之中:
你必說,有高舉——也就是說,對他自己和他的家人而言;當別人處於逆境時,他將處於順境;當別人被降到極低的境地和困苦的狀況時,他將被高舉到極高的境地,並處於富裕的環境中,參閱 (詩篇 147:6);或者,其含義是,當你和你的家人,以及屬於你的一切被謙卑和降卑時,你就可以期望恢復和好轉;並大膽地說,他們將被高舉和再次興起,因為神通常的做法是高舉謙卑的人,貶低驕傲的人 (路加福音 14:11);或者更確切地說,這可能關乎謙卑的人將從約伯和他的禱告中獲得的益處和好處,可以這樣翻譯和解釋:「當他們謙卑」F17 自己,在你腳前,尤其是在神面前謙卑自己時,「你必說」,為他們向神禱告,願「有高舉」,將他們從低微的境況中提升起來,你必蒙垂聽:
祂必拯救謙卑的人——也就是「眼目低垂」F18 的人;他被困苦和艱難壓迫,以至於垂頭喪氣,目光向下,不願抬眼,面容沮喪;或者說,他在自己眼中是低微的,對自己有謙卑的看法,認為別人比自己好,在神面前因著對自己罪惡和不配的認識而謙卑俯伏,完全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恩典和憐憫;這樣的人,神必拯救,從屬靈意義上說,將他從困苦和患難中拯救出來;祂不忘記這些謙卑人的呼求,而是記念他們,應允他們的願望:祂也以屬靈和永恆的救恩拯救卑微和謙卑的人;賜給他們更多的恩典,裝備他們進入榮耀,最終賜予榮耀本身;將他們高舉,使他們與王子同坐,繼承榮耀的寶座;溫柔的人必承受地土,就是新天新地,其中有義居住 (雅各書 4:6) (馬太福音 5:5)。
【第30節】祂必拯救無辜的島嶼——但哪裡有這樣的島嶼,一個無辜者的島嶼呢?其他人似乎翻譯得更好:「無辜者必拯救島嶼」F19:好人有時藉著他們的勸告和建議,尤其是藉著他們的禱告,成為拯救一個島嶼或國家免於毀滅的工具:但譯為「島嶼」的詞是一個否定詞,如在 (撒母耳記上 4:21) (箴言 31:4);它表示「不」;他爾根也是如此;
它或「他」是藉著你雙手的潔淨而得救的——或者藉著他的善行,樹立好榜樣,如果被效法,將是防止當前毀滅的手段;或者藉著他向神舉起潔淨聖潔的手,為一個有罪的百姓禱告;神常常垂聽並應允,從而將他們從毀滅中拯救出來;正如以色列人因摩西的禱告而得救,當時他們鑄造了金牛犢並敬拜它;參閱 (詩篇 106:19);儘管有時神不允許為這樣的人有代求者 (以西結書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