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第十九章
本章記載約伯對比勒達第二次講話的回應。約伯抱怨朋友對他惡劣的待遇,他們不斷地煩擾他,用尖刻的言語擊打、傷害、粉碎他,並羞辱他,對他表現出疏遠,【第1-3節】他認為這非常殘酷,因為如果他有錯,錯誤只在他自己,【第4節】如果他們執意如此,他希望他們明白,他的苦難來自神,因此他們應當小心,不要隨意歸咎這些苦難,因為他無法得知苦難的原因,也無法讓他的案件得到審理,儘管他熱切而懇切地尋求,【第5-7節】接著他列舉了自己苦難的幾個具體方面,所有這些他都歸因於神,【第8-12節】他詳細闡述了他不幸境況中關於他最親近的親屬、最親密的朋友和熟人對他的疏遠和輕蔑,以及他從僕人甚至幼童那裡所受到的同樣待遇,【第13-19節】所有這些,連同其他煩惱,對他產生了如此大的影響,使他瘦骨嶙峋,他提及此事是為了激發這些正在與他交談的朋友的憐憫,【第20-22節】然而,儘管如此,在苦難之中,這也是他在試煉中最大的支持,他表達了他對活著的救贖主堅定的信心,這位救贖主將在末後的日子顯現於世,成為他的救主,並相信藉著他,死人將復活,他將分享這復活,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幸福;他希望這份信仰告白能被書寫、雕刻,並永遠保存在磐石上,以造福後代,【第23-27節】最後,他以勸誡朋友結束本章,勸他們不要再迫害他,因為他自己沒有理由受此對待,而且這可能給他們帶來惡劣的後果,【第28-29節】。
【第1節】約伯回答說:
他聽完比勒達的講話,沒有打斷,當比勒達結束演說後,約伯便起身為自己辯護,並作出如下回應。
你們攪擾我的心靈要到幾時呢?
這是所有煩擾中最糟糕的;不僅他的骨頭受攪擾,他的心靈也受攪擾,正如大衛一樣(詩篇 6:2, 6:3)。他的身體從頭到腳都長滿了瘡,但現在他的心靈卻被朋友攪擾,這表示極度的煩擾,一個人被煩擾到心坎裡。許多事情會使人煩擾,尤其是義人;他們不僅像其他人一樣受身體疼痛的煩擾,也受世俗財物損失的煩擾;甚至世間萬物,以及對它們的最高享受,如財富、智慧、尊榮和享樂,對所羅門而言,都只是虛空和心靈的煩擾;但更特別的是,真正敬虔的人會被他們內心的敗壞所煩擾,這些敗壞如同他們眼中的刺和肋旁的荊棘,也會被撒但的試探所煩擾,這些試探也是肉體上的刺和火箭,也會被惡人的言行所煩擾,正如義人羅得的心靈一樣,也會被宗教信徒的錯誤原則和行為所煩擾;有時,就像約伯一樣,他們會被自己的朋友所煩擾,這些朋友本應是他們的安慰者,卻成了可憐的安慰者,甚至成了煩擾,並持續不斷,幾乎將他耗盡;因此有些人將這些話翻譯為:「你們攪擾我的心靈要到幾時呢?」F3 他們重複暗示他是一個邪惡和虛偽的人,因此受到神的苦難,而約伯知道自己的清白,這極大地煩擾了他。
又用言語壓碎我呢?不是他的身體,而是他的靈;他的靈被壓碎,不是被神的道,神的道像錘子一樣能將堅硬的心壓碎;因為這樣的壓碎是出於憐憫,而不是值得抱怨的苦難;而且這樣被壓碎的人會被同一隻手再次醫治和包紮;神非常看重破碎的靈和痛悔的心;他垂顧他們,與他們同住,為要使他們復興和安慰:而是被人的言語;約伯被人的舌頭擊打,就像耶利米一樣,被它們擊打和壓碎,就像杵在臼中擊打和壓碎任何東西一樣,這個詞F4有時被翻譯為(以賽亞書 53:5, 53:10);這些言語必然不是溫和的,而是尖刻的,不是溫柔的責備,因為溫柔的責備若以愛心給予和接受,不會傷頭,而是虛假的誹謗和羞辱,以極大的嚴厲和頻繁地施加,這會傷心。參(詩篇 69:20)。
【第3節】這十次你們羞辱我
這不是指他們羞辱他的十個段落或章節,如拉比雅爾基所說;也不是指他朋友的五次講話中,他們的羞辱加倍;也不是指約伯的話和他們的回應,如撒迦利亞所說;因為這不是指他們羞辱的確切次數,約伯並沒有那麼仔細地計算;而是指他多次被他們羞辱;亞本以斯拉亦同此意,這個詞組也常用於此義,參(創世記 31:7)(民數記 14:22);在所有時代,義人因宗教和公義的緣故,被屬肉體和世俗的罪人羞辱,這是他們的命運,正如基督徒因基督和他的福音而被羞辱一樣;摩西認為這比埃及的一切財寶更為寶貴;但被朋友羞辱,並被指為偽君子和惡人,就像約伯一樣,必然非常傷人;而這種羞辱屢次重複,既加重了他朋友的罪,也加重了他的苦難和忍耐:
你們毫無羞恥,以致對我形同陌路;他們對他表現出羞怯;不願與他親近友好,反而對他形同陌路,似乎對他的感情已經疏遠。義人之間不應有疏遠,因為他們不是以色列國民的局外人,也不是應許之約、神恩典和與神相交的陌生人;因為他們是同胞,是神家裡的人;屬於同一個城,分享同樣的特權,屬於同一個家庭,是同一位父的兒女,彼此是弟兄,是同一身體的肢體,是同一恩典和榮耀的繼承者,並將永遠在天堂同住;因此,他們不應彼此疏遠,而應經常、親切、深情地彼此交談,並自由地談論屬靈的事;應當彼此代禱,在他們至聖的真道上彼此建立,以愛心彼此服事,並盡力互相幫助,彼此擔當重擔,如此便成全了基督的律法:但約伯的朋友們卻非如此,他們幾乎不看他一眼,更不用說對他說一句好話了;是的,他們「硬著心」對待他,F5有些人如此翻譯這個詞;在約伯困苦的境況中,他們對他毫無憐憫或同情,而他們與約伯的關係本應使他們如此,這也是友誼應有的表現;不,他們「嘲笑」他,這是根據本革森F6對這個詞的理解;他之前也曾抱怨過此事(約伯記 12:4)(約伯記 17:2);對某些人F7來說,這個詞在阿拉伯語中具有厚顏無恥和魯莽的含義,參(以賽亞書 3:9);彷彿他們對他表現得非常無禮:或者,儘管他們「認識」他,正如他爾根所解釋的,但他們「不羞恥」地羞辱他;儘管他們知道他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他們知道他在所有苦難降臨之前的品格和行為,卻仍然誹謗他為偽君子和惡人。凡是罪惡的事,人都應當感到羞恥,遲早都會如此;不為罪惡感到羞恥是極度剛硬和不悔改的表現;在其他事情中,聖徒應當為彼此疏遠而感到羞恥。有些人將其翻譯為疑問句F8:「你們不羞恥嗎?」等等。你們理應感到羞恥,如果沒有,這就是為了讓他們感到羞恥。
【第4節】即使我真的犯了錯
這是一種為了論證而作出的讓步,但並非承認他犯了錯;儘管他可能犯了錯,而且在某些事情上確實犯了錯,但並非在他們指控他的方面;「**humanum est errare**」(人類皆會犯錯),所有人都會犯錯,義人也可能犯錯;他們可能在判斷上犯錯,或在某些方面偏離真理,暫時被惡人的錯誤所迷惑,儘管他們最終會回轉;他們可能在行為上犯錯,偏離神的誡命;事實上,他們這類的偏離和錯誤如此之多,以至於大衛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詩篇 19:12);他們可能在言語上犯錯,或說錯話;但沒有人應當因一句話而被定罪,因為只有完全人才能免於這類錯誤:現在約伯辯稱,假設他在上述任何情況下都是如此;然而,他說:
我的錯誤仍在我自己身上;只有我應為此負責,並承擔後果;這與你們無關,你們為何要為此煩惱呢?這不會歸算給你們,你們也不會因此受苦;或者,即使我抱持一個錯誤,我也不會將其公諸於世;我將其保留給自己;它存在於我自己的內心,沒有人因此受害:或者「讓它留在我這裡」F11;我的錯誤為何要公諸於世,讓全世界都知道呢?或者這表達了他堅持朋友所稱之為錯誤的決心;那麼,如果我所主張的,即神既苦待義人也苦待惡人,苦難並非一個人是偽君子和惡人的證據,這是一個錯誤,我決心堅持下去;我不會放棄,我會堅守它;它將作為一個永不偏離的原則留在我這裡;或者,他的意思更可能是,他所抱持的這個觀念將會留在他這裡,而且很可能會如此,因為他們所說或能說的都無法反駁。
【第5節】你們若果真要在我以上自大
他們態度傲慢,言談誇大,自以為是,決心要壓倒他;他們張口結舌地攻擊他,用誇大的言辭氣勢洶洶地說話;或者誇大他們所稱的他的錯誤,並以最惡劣的方式呈現:
以我的羞辱為證攻擊我;他的苦難是他被羞辱的原因,並被用作他是一個惡人的證據來攻擊他;因此,如果他們決心以這種方式繼續下去,並堅持這種證據,那麼他希望他們注意接下來的話。
【第6節】你們現在要知道,是神傾覆了我
他希望他們注意,他所有的苦難都來自神的手;因此他們應當小心,不要隨意歸咎神的任何作為,神的道路是不可測的,其原因也無法探究;因此,如果對神的作為作出錯誤的解釋,這對視力短淺的人來說很容易發生,那必然會令神不悅。約伯從一開始就將他的苦難歸因於神,他仍然如此;他在所有苦難中都看到了神的手;無論工具是誰,都是神傾覆了他,或將他從高位降到極低的境地;是神奪走了他的財物、他的兒女和他的財富:或者「使我偏離」F12;並非神使他變得乖僻,也不是神造成或導致他言語或行為上的任何乖僻,也不是神顛倒了他的案件和判斷;約伯可以輕易回答比勒達的這些問題:「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並說,不,他不會;但他應當被理解為與教會說「他使我的道路彎曲」時的意思相同(參耶利米哀歌 3:9);這裡使用了相同的詞;她和約伯都指神使他們陷入了交叉、彎曲和苦難的境況:
又用他的網羅圍困我;這也指苦難,苦難是神的網羅,是他所造、所命定、所使用的;他為他的子民設下網羅,將他們捕獲,並將他們吸引到自己身邊,阻止他們犯罪,並使苦難最終帶來他們的好處;參(耶利米哀歌 1:13)(以西結書 12:13)。
【第7節】看哪,我因冤屈呼叫
或因「暴力」F13,或因撒巴人和迦勒底人對他財物的傷害,以及撒但對他健康的傷害;他為此在禱告中向神呼求和抱怨,彷彿在公開法庭上,視其為對公義的侵犯,並認為自己受到了極大的不公:
卻不蒙應允;他的禱告不蒙應允;他無法得到任何解脫,也無法糾正他的冤屈,也無法得知他為何受到如此對待的原因;參(哈巴谷書 1:2);
我大聲呼求,卻沒有公斷;儘管他熱切而懇切地請求;而且一次又一次地重複,希望他的案件能得到審理;希望它能被調查和審判,他的清白能被澄清,公義能得到伸張,那些冤枉他的人能受到懲罰;但他無法得到這些;沒有為審判指定時間,沒有設立法庭,也沒有人來審判。現在既然情況如此,神的作為在他所有的苦難中;他已向神抱怨所受的傷害;他已最熱切地希望他的案件能得到審理,並給出他為何受到如此對待的原因,但對這一切都無法得到答覆;因此,他們應當謹慎小心,不要隨意評論神對他的作為,也不要隨意歸咎這些作為;他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詳細列舉了這些。
【第8節】他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能經過
這是一個比喻,取自旅行者,他們不僅在路上遇到障礙和阻礙,使行程困難;有時還會遇到圍欄和籬笆,使他們完全停滯不前,無法前行,也不知道該走哪條路:神的子民不是這個世界的居民,而是其中的客旅、陌生人和寄居者,他們正前往另一個國家;儘管他們的路程大部分是艱難的,但通常是可通行的,或被開闢出來;然而有時他們的道路不僅被苦難所圍堵,他們也被苦難所包圍,以致他們無法輕易脫身,無法順利前行;他們費盡周折,被刮傷撕裂,才得以穿過;但他們有時也會發現神為他們築起了一道牆,用鑿成的石頭將他們圍住,如此攔住了他們的道路,使他們無法前行;出現的困難似乎無法克服,他們停滯不前,不知道該走哪條路;這正是約伯現在的情況,參(耶利米哀歌 3:5, 3:7, 3:9);這不僅可能指他在世上的行路,也可能指他通往神的道路,無論是通往他恩典的寶座,還是他公義的審判台:通往神恩典寶座的道路,唯獨藉著基督,這條活路;儘管在福音時代更清楚地啟示出來,因此被稱為新路,但在舊約時代也為人所知並被使用;聖徒可以藉此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但有時這條路似乎因不信而被攔住,儘管它始終是敞開的;特別是當神隱藏他的面,不讓人看見,也不知道在哪裡能找到他,如何來到他的寶座前時;這也是約伯的情況(約伯記 23:3);而且他非常渴望他的案件能在神的審判台前得到審理,但他的道路被如此堵塞,以致他無法得到他如此渴望的,因此不知道該如何進行,該走哪條路:
又使我的路徑黑暗;他就像一個在漆黑夜晚的旅行者,看不清道路,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同樣,義人雖然不像未重生的人那樣在道德意義上的黑暗道路中行走;但即使當他們行走在真理和聖潔的良好道路上時,當他們穿越這個世界時,神有時會收回他面上的光,以致他們在黑暗中行走,沒有光,這是一種非常不舒服的行走;當神被說成將黑暗放入他們的道路時,他沒有賜予他們有時所享受的恩典和安慰之光;當他們處於這種黑暗的護理安排之下時,他們的情況也是如此,以致他們無法看見神引導他們走這些道路的目的;那麼他們的情況就像約伯現在的情況一樣;他們看不到任何擺脫困境的方法;就像以色列人在紅海邊,以及保羅和水手們在暴風雨中,所有得救的希望都破滅了。
【第9節】他剝去我的榮耀
旅行者的比喻可能仍在繼續,他落入強盜手中,被剝去衣服,這可能就是此處的典故:約伯在屬靈意義上並未被剝去他的榮耀,不是基督公義的榮耀袍,也不是聖靈的恩典,這些使聖徒內心全然榮耀;而是在世俗意義上,這不僅指他華麗的衣裳,或他作為地方官員可能穿戴的袍子,作為榮譽的標誌,使他顯得榮耀;而是指他的財富、資產和產業,這些是一個人的榮耀,人也常常過度地以此為榮,儘管約伯可能沒有;參(詩篇 49:16)(創世記 31:1);或者指他的兒女(何西阿書 9:11)(以斯帖記 5:11);事實上,所有使他在人前顯赫的事物;例如豐厚的世俗財富、眾多的家庭、華美的衣裳、奢華的生活和宏偉的宮殿;所有這些約伯可能都曾擁有,但現在卻因某種方式被剝奪了所有;無論工具是誰,他都將這一切歸因於神,認為是按照神至高無上的旨意和喜悅;這些事物被非常恰當地比喻為一個人被剝去的衣服,因為它們是外在的事物,就像衣服一樣,裝飾並使人外表榮耀,而一個人可以像被一個或多個比他更有權勢的人剝去衣服一樣,迅速而輕易地被剝奪這些。
又從我頭上奪去冠冕:意思與前述大致相同,要麼是他的財富和資產,這是智者的冠冕(箴言 14:24);要麼是他的兒女,這是老年人的冠冕(箴言 17:6);要麼是所有賦予他榮譽、聲譽和人際尊重的東西;所有這些都從他身上奪去,他的榮譽被踐踏在塵土中。有些人因此錯誤地推斷約伯曾是國王,戴著王冠,現在被剝奪了,將他誤認為是以東的約巴王(創世記 36:33);但他擁有並佩戴著一個更好的冠冕,而且他沒有失去,反而堅守著,那就是他的公義、公正和正直(約伯記 29:14);更不用說生命、公義和榮耀的冠冕,他有權得到這些,是無法從他身上奪走的。
【第10節】他四面拆毀我
「四面受敵」已是艱難,正如使徒們所經歷的(哥林多後書 4:8);但「四面被毀」,甚至周圍都被毀滅,則更甚,表示徹底的毀滅;這可能指他的財物和家庭的毀滅,這些都在一瞬間被摧毀;他的牛和驢在一邊,他的駱駝在另一邊,他的羊群在另一邊,他的兒女在另一邊,所有這些都在一天之內被毀滅,或許在幾個小時之內;也指他的身體,神所造,並四面塑造的身體;但現在他卻任憑它從頭頂到腳底被潰瘍擊打;他這地上的帳棚正四面被拆毀,即將倒塌;因為這典故要麼是指建築物的拆毀,要麼是指樹木的連根拔起,並在下一句中繼續使用;他將自己比作一棵樹,四面被挖掘,根部裸露,這些根和所有纖維都被切斷,以致它完全被毀滅,無法再長,而是枯死;約伯認為這就是他的情況:
我便消逝了;或說我是一個死人,即將離開這個世界,走上所有肉體必經之路;由於其確定性,以及它將很快發生,彷彿在幾分鐘之內,他將其說成彷彿已經發生了:因此接下來說,
他將我的指望拔出,如同拔樹一樣;不像一棵樹被砍到根部,根部仍留在土中,可能再次發芽(約伯記 14:7);也不像一棵樹連根拔起,移到另一個地方,種植在另一片土壤中,在那裡可能長得一樣好或更好;而是像一棵樹從根部被切斷,或連根拔起,放在地上,那時就沒有希望它能再次生長了;約伯的指望就像那樣;不是他對救恩、死人復活和永生的指望,那指望是堅固而穩定的(約伯記 13:15, 13:16)(約伯記 19:25-27);而且一個美好而有根基的指望是無法被挪去的;不是指望的恩典,那是一種持久的恩典;也不是指望的根基,那是基督和他的義,指望像錨一樣拋在上面,是穩固而堅定的;也不是指望的對象,即儲存在天堂的永恆榮耀和幸福:但這應當解釋為約伯對恢復外在幸福的指望,他的朋友希望他悔改和改過自新後能抱持這種指望;但約伯,正如他沒有意識到他需要那樣,正如他的朋友所理解的,他對另一種指望毫無希望,參(約伯記 6:11)(約伯記 17:15)。
【第11節】他向我發怒
在這一節和接下來的幾節中,比喻取自戰爭狀態,敵人以敵對方式交戰(約伯記 19:12);約伯認為神以這種方式與他為敵;他想像神的憤怒,其力量和狂暴可比作火,已向他發作;他認為憤怒開始顯現,並以火焰的形式向他及周圍爆發,要吞噬他;他認為他的苦難是出於憤怒,這常常是義人的錯誤觀念,參(詩篇 38:1)(詩篇 88:7, 88:16);而且憤怒的恐怖已向他列陣(約伯記 6:4);
並將我視為他的仇敵;所有人生來都是神的仇敵,甚至是仇恨本身,神的子民在未重生之前也是如此,直到他們心中的仇恨被殺死,他們藉著神的靈和恩典與神和好;但由於約伯確實是一個蒙恩的人,並擁有聖靈的果子,他必然在其他恩典中擁有對神的愛;他意識到並自知他不是神的仇敵,他可以向神,這位鑒察人心的,呼籲,說他知道他愛神;不,他無法相信神將他視為仇敵,因為神曾為他作證,證明他敬畏神,無人能及;而且約伯如此堅定地信靠神得救,並相信他將永遠享受神:但他的意思是,神以他所受苦難的方式對待他,彷彿他是神的仇敵;如果他真的是仇敵,他認為神也不會如此粗暴和嚴厲地對待他;因此,根據事物的表面現象判斷,可以得出結論,正如他的朋友似乎所做的,他是一個惡人、偽君子、神的仇敵和敬虔的仇敵;但約伯認為神將他視為仇敵,這是錯誤的;因為當神苦待他的子民時,他是將他們視為兒子來對待的(希伯來書 12:7)。
【第12節】他的軍隊一同前來
苦難是多重的,正如神誕生時所說的,他的名字來自這裡使用的詞:「軍隊來了」(創世記 30:11);這些苦難有時會一同前來,或一個接一個地迅速降臨,以致幾乎沒有間隔,就像約伯的苦難一樣;它們是神的軍隊,他的部隊,他的士兵,聽從他的命令;他對它們說,就像百夫長對他的士兵說的,對一個說,去,它就去,對另一個說,來,它就來:
築起攻城之路攻擊我;就像一支軍隊攻打一個地方時,會築起土堆,以便將火砲架在上面,發揮更大的優勢;或者修築一條寬闊的道路,讓士兵並排前進攻打;或者修築一條高高的路,這個詞F25的意思是,越過壕溝或低窪的泥濘之地,以便更好地通過:有些人讀作「他們在我身上築起攻城之路」F26;他反抗並擋在路上,被他們壓倒,被踐踏,他們像在高速公路和常走的小路上行走一樣從他身上經過;參(以賽亞書 51:23);但大多數人翻譯為「攻擊我」;因為約伯將他所有的苦難,就像雅各一樣(創世記 42:36),視為攻擊他,與他作對,並威脅要毀滅他,儘管這些苦難都在為他效力,甚至為他的益處效力:
又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就像軍隊圍攻城市一樣。約伯可能指他的身體帳棚,因為身體有時也被稱為帳棚(哥林多後書 5:1)(彼得後書 1:13, 1:14);以及身體的疾病;這些疾病錯綜複雜,可以說是在他周圍安營,或四面環繞他。
【第13節】他使我的弟兄遠離我
正如戰爭中的一項任務是切斷敵人與其盟友和援軍之間的一切聯繫,並盡可能阻止他們獲得一切幫助和支援;約伯在此將神描繪成對待他如同對待敵人,因此使所有他可能期望得到安慰和幫助的人,特別是他的弟兄,都遠離他;這裡的「弟兄」可能指在血緣關係上嚴格意義上的弟兄;因為約伯確實有弟兄,這從(約伯記 42:11)中可以看出;他們後來拜訪了他,並向他表達了弟兄之愛;但目前神加在他身上的苦難對他們產生了影響,使他們遠離他,不靠近他,也不對他表示任何關心;由於這是神苦難之手的結果,約伯將其歸因於神,這也加重了他的苦難;參(詩篇 69:8);
我的熟人也與我全然疏遠;那些在他昌盛時期認識他,並經常拜訪他,與他交談的人;但現在,他的外在環境發生了變化,他們對他表現出疏遠,彷彿從未認識他一樣:「**si fueris felix**」(如果你是幸福的)
【第14節】我的親屬都離棄我
或「停止」F1,不是指他們不存在,或他們死了,這個詞有時有此含義;而是指他們停止拜訪他,或為他做任何好事;那些「靠近」F2他的人,這個詞所指的;那些與他有親近關係的人,以及那些經常在他身邊,在他家中,與他交往和談話的人,現在停止了在情感上靠近他;或停止靠近他,與他交談並安慰他,同情他,這些本應是親近的人所期望的:
我的密友都忘記我了;這些人曾與他相熟,他也與他們相熟,不久前還對他非常友愛和親密,與他自由自在地交談;但現在他們卻忘記了他;他們之間存在的友誼,他們曾以友善的態度拜訪他,以及他們從他那裡得到的恩惠;他們如此輕視和忽視他,以至於他似乎被遺忘了,如同死人一般,從記憶中抹去;或者好像他們不記得世上曾有,或至少現在有,約伯這樣一個人:這些人不可能是真朋友;因為「朋友常顯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箴言17:17);真正的朋友在任何時候都愛,在逆境中也像在順境中一樣持續愛;這樣的朋友,有時比弟兄更親近,生來就是為了在患難時幫助他;但這一切都是由神的護理所命定,並按照神的旨意,約伯會從他的弟兄、親戚、熟人、和密友那裡得到這樣的待遇,以考驗他的信心和忍耐。
【第15節】住在我家裡的人,不是他的鄰居,如《七十士譯本》所說;因為他們雖然住在他家附近,卻不住在他家裡;也不是房客和寄居者,租住他家公寓的人;這不可能發生在他身上,他是全東方最偉大的人;甚至也不是租用他房屋和土地的佃戶;因為這個詞不適用於他們;它指的是住在他家裡的人。約伯在所有災難中仍有房屋可住;耶柔米F3提到一個傳統,約伯的房子在卡尼亞,在他那個時代是一個大村莊,位於約旦河泛濫區之外的巴塔尼亞一角;他家裡住著人,這些人與他之後提到的妻子、兒女和僕人不同;他們要麼是「陌生人」F4,這個詞有時指他出於好客而收留在家裡的人,給他們提供住宿、食物和衣物,這是自然之光和神律法所要求的(申命記10:18, 10:19;約伯記31:32);要麼是歸信者,這個詞F5有時用於指他曾是工具,使他們從偶像崇拜、迷信和褻瀆中歸正,並使他們歸向真宗教;他把他們收留在家裡,以便在神的道上更多地教導他們,就像亞伯拉罕家中的受訓僕人一樣:他說,這些人,
和我的使女,都把我當作外人;兩者都一樣,他從街上收留的陌生人,以及他敞開大門熱情款待的旅客;他所使之歸信,並為之付出許多心血,向他們顯示許多仁慈和良善,並成為拯救他們靈魂脫離死亡的工具;以及他僱到家裡做事的使女,她們本應順從和尊敬他,他的訴訟也沒有輕視,而是以極大的仁慈和關懷對待她們;《他爾根》錯誤地將這個詞譯為「我的妾」;然而這些人一個個都以極度冷漠的態度看待他,不把他當作一家之主,而是一個家裡的陌生人,一個不屬於這個家的人,他們以前幾乎從未見過;這是一種極度的忘恩負義和不敬;如果他們把他當作神的陌生人,當作神的恩典、真宗教和敬虔的陌生人,那就更糟了;尤其是在他家裡的歸信者,他們在神聖事物上的歸信、光照和知識,都是以他為工具而來的:
我在他們眼中是個外人;如同一個外國人,來自另一個王國和民族,有著不同的服裝、語言、宗教和習俗;他們盯著他看,好像從未見過他一樣,把他當作某種奇怪的物體,一個不尋常的景象,他身上或周圍有著不尋常和可怕的東西;至少是輕蔑和不屑的,不應與之交談和親密往來,而應避開和鄙視。
【第16節】我呼喚我的僕人,他的男僕,他僱到家裡,服侍他個人,曾是他忠實可靠的僕人,對他來說很親愛,他在順境時對他表現出許多尊重和仁慈;他呼喚他,要他像往常一樣為他做這做那;他可能更需要他的幫助和服侍,因為他的身體和其他方面都遭受了極大的痛苦;他本應在所有事情上都順從他的呼喚,並以一切準備和樂意,以一切真心、誠實、正直和忠誠來服侍他;並給予他與以前相同的榮譽和尊敬;但與此相反,卻觀察到:
他沒有回答我;無論他是否會做他吩咐他做的事;他沒有理會他,對他充耳不聞,轉身背對他;他沒有靠近他,而是留在原地,或者走開,沒有理會他所說的話;他既沒有用言語回答他,也沒有用行動回答他;既沒有表示願意做他吩咐的事,也沒有去做。在某些情況下,僕人回答是犯罪的,當他們與主人作對和矛盾,或者以傲慢、粗魯和無禮的方式回答時;但當他們被問及主人的事務時,他們應以得體、謙卑和尊敬的方式回答,表明他們願意遵行主人的旨意和吩咐:
我用口懇求他;這加劇了他的傲慢和不順從;約伯的處境如此低微,他在當前情況下心靈如此謙卑,以至於他放棄了主人的權威,只是懇求他的僕人,並像請求恩惠一樣,為他做這做那;他也不是用眼神、點頭或手勢來表示,而是用口對他說話,讓他知道他想要做什麼;而且這不是以權威、傲慢和專橫的方式;而是用好話,用順從的語言,好像這是他欠僕人的,而不是僕人應當履行的順從。
【第17節】我的氣味對我的妻子來說是陌生的,因為內部疾病導致氣味腐敗難聞;參(約伯記17:1);以至於她無法忍受靠近他,為他做任何善事;但如果這是他的情況,他的自然氣味如此難聞,他的朋友們就不可能與他在同一個房間裡待這麼久,並與他進行這麼長時間的交談;因此,更可能的是,它指的是他口中的話語,他的言語伴隨著他的氣息,這對他的妻子來說非常不悅;當她勸他咒罵神並死去時,他告訴她,她說話像個愚蠢的婦人;當他教導她要從神手中接受惡事,也要接受善事,並耐心忍受苦難時,或者,這個意思可能是,「我的靈」F6,他的生命之靈,他的生命,對他的妻子來說是厭倦和可憎的;她對他感到厭倦,厭倦聽到他不斷的呻吟和抱怨,並希望擺脫他,希望神奪走他的生命:或者,正如一些人所翻譯的,「我的靈對我來說是陌生的,因為我的妻子」F7;那麼意思就是,約伯厭倦了自己的生命,他厭惡它,並樂意讓它被奪走,因為他妻子的嘲笑和譏諷,她與他的爭吵和爭執,以及她勸他咒罵神並放棄宗教:
儘管我為我親生的孩子們懇求她;這一句給解經家帶來了困難,因為人們普遍認為約伯所有的孩子都死了。有些人認為只有他的長子被一次性毀滅了,而他家裡還有年幼的孩子,他這裡指的是他們;但這並沒有出現:另一些人認為這些是他妾的孩子;但這缺乏證據證明他有任何妾;此外,為這些孩子懇求對他的正妻沒有任何影響:另一些人將他們視為孫子,而孫子有時確實被稱為孩子;但這樣就不能嚴格地稱他們為他親生的孩子;出於同樣的原因,這也不能指那些在他家裡長大的孩子,好像他們是他的孩子;也不是指他的門徒,或那些向他求教的人:但這可能不是指當時活著的任何孩子,而是指他曾經擁有的孩子;其意思可能是,約伯懇求他的妻子,不是為了夫妻之床的使用,如有些人所暗示的F8;因為很難想像,在他那樣的處境下,會有這種願望;而是為他做一些善事,例如包紮他的潰瘍或諸如此類只有妻子才能為他做得好的事情;他為他與她所生的孩子們,那些他們夫妻之愛的信物而懇求;或者,由於這個詞有哀悼、悲嘆和哀號的意思,這一句可以這樣翻譯,「我為我親生的孩子們哀悼」F9;他確實沒有這些孩子來折磨他;他的痛苦是他們以如此暴力的方式一次性從他身邊被奪走;因此他將此列入他的家庭試煉之中;或者這可能是他妻子缺乏溫柔和對他的尊重的一個加劇因素;他的氣息難聞,他的談話令人不悅,他的嘆息和呻吟令她厭倦,而他悲傷抱怨的主題是失去他的孩子們;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可能會認為她會與他一同悲傷,因為她同樣關心此事。
【第18節】連幼童也輕視我。他講述了他在家裡從家中的陌生人和歸信者、他的使女和男僕,甚至從他自己的妻子那裡所遭遇的一切,他接著講述了他在外面所遭遇的事情;幼童們從他們的父母那裡學到,觀察到他們輕蔑地對待他,就嘲笑和譏諷他,說:「看,老約伯坐在那裡,那個骯髒的傢伙,滿身膿瘡和潰瘍!」或者使用一些輕蔑的詞語,如「惡人」;所以有些人將這個詞F11翻譯為「惡人」;他被那些褻瀆神的人嘲笑和譴責,他們可能會用他的宗教來戲弄他,問他的神在哪裡?並讓他觀察他的虔誠和嚴謹生活方式的結果和結局,看看這一切都變成了什麼,或者說這一切的果實是什麼: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將其翻譯為「愚人」,也就是說,不是白痴,而是在道德意義上的愚人,因此意義如前所述;既然這些人嘲笑罪惡,拿宗教開玩笑,他們輕視好人也就不足為奇了:一位學者F12將這個詞翻譯為「最貧困的客戶」,他們依賴他,並由他供養;但這與(約伯記19:15)重疊;
我起來,他們就說我的壞話:他從座位上起來,要麼是去辦自己的事,做他必須做的事;他們就在他走的時候說他的壞話,並用他們的責罵跟隨他,就像孩子們會成群結隊地跟在他們取笑的人後面一樣;或者他以一種謙卑的方式對待他們,而他們本應起身尊敬他;他這樣做是為了贏得他們的好感和尊重;或者為了告誡他們,懲戒和糾正他們對他的傲慢和不敬;但這毫無意義,他們繼續叫他名字,說他的壞話,並用嘲笑和責罵來攻擊他。
【第19節】我所有的密友都憎惡我,或者說「我秘密的人」F13;他們與他如此親密,以至於他將心中的秘密和生活中最私密的事情都告訴了他們,對他們寄予如此大的信任,並將他們視為知己;因為這始終被視為友誼的一個重要表現(約伯記15:15);然而他們的心卻與他作對;他們的情感與他疏遠;他們憎惡見到他,並拒絕與他進行任何交談,甚至所有人都如此;沒有一個人對他表示尊重:
我所愛的人;或者「我所愛的這個人」F14;這個和那個以及其他他比別人更愛的朋友:雖然所有人都應被愛,作為神的受造物,作為同胞,尤其是好人,甚至所有的聖徒;但有些人比其他人佔據了更多的愛,在自然和屬靈的關係中;就像約瑟比他父親的其他孩子更受愛戴;甚至我們的救主,約翰比其他門徒更受愛戴:約伯也是如此,他有一些他比其他人更愛的朋友;然而這些人不僅在他逆境時離棄他,背棄他,不願對他說任何安慰的話,也不願在他困境中提供任何形式的幫助,反而
轉而與我為敵;他們轉而與他為敵,成了他的仇敵;正如大衛所說,他所愛的一些人,「因我的愛,他們與我為敵」(詩篇109:4)。
【第20節】我的骨頭貼著我的皮和我的肉,或者說「至於我的肉」F15,正如布勞頓先生和其他人所翻譯的;他的骨頭以前是貼著他的肉,並被肉覆蓋著,現在他的肉因疾病而消耗殆盡,它們就貼著他的皮,透過皮顯現出來;他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完全是個骷髏,這既是身體疾病的影響,也是因神和人的對待而心靈悲傷的結果,參(耶利米哀歌4:8);
我只剩下牙齒的皮逃脫了;這不是指一些人所理解的嘴唇,嘴唇覆蓋著牙齒;因為嘴唇不能恰當地稱為牙齒的皮;更可能是指牙齦的皮,牙齒鑲嵌在其中;其意思似乎是,約伯雖然保住了性命,但皮膚卻沒有完好無損,他的皮膚因身上的瘡和潰瘍而全身破損,參(約伯記7:5);只有牙齒的皮得以保存,所以布勞頓先生將其翻譯為「我只有牙齒的皮是完好的」;其他地方他的皮膚都破損了;《他爾根》亦同。
【第21節】可憐我,可憐我!他的情況需要憐憫,而不是誹謗和指責;這句話重複了,表示他痛苦的劇烈,他靈魂的熱切,他精神的極度困苦,以及他渴望得到憐憫的懇切;在這句話中,他可能不僅向他的朋友請求憐憫,也責備他們缺乏憐憫:
哦,我的朋友們!正如他們曾經表現出來的,現在也自稱是;既然他們是,那麼憐憫是他們理所當然的期望;因為即使是普通的人性,更不用說友誼,也要求他們憐憫和友善,並懷著憐憫和仁慈的心腸,同情他悲慘的境況,並盡其所能地給予他幫助、解脫和安慰,參(約伯記6:14);
因為神的手觸摸了我;他受苦的手,這是一隻大能的手;它沉重地壓在他身上,使他痛苦不堪;因為雖然只是他手的一觸,卻是他難以承受的;因為這是全能者的觸摸,「他摸山,山就冒煙」(詩篇104:32);如果他輕輕地將手放在泥土的房屋上,這些房屋的根基在塵土中,它們也無法承受其重量,因為它們在蛾子面前被壓碎,或者像蛾子一樣容易被壓碎。
【第22節】你們為何像神一樣逼迫我?好像他們取代了神,或者對他擁有與神相同的權柄和能力,神是至高無上的存在,隨心所欲地對待他的受造物,並且不向任何人交代他所做的一切;但這不是人的情況,人也不應在所有事情上模仿神;他所做的一切並非在所有事情上都是行事的許可,或者被他們援引和效仿作為先例;他們應當像他一樣慈悲,但他們不應當因為神這樣做就苦待和困擾他的子民,而神這樣做是出於智慧的目的和理由;因為這樣的行為會被他所憎惡,參(撒迦利亞書1:15)。神逼迫或追趕約伯,一個接一個地降下苦難,像兇猛的獅子追捕獵物一樣追捕他(約伯記10:16);但這並不是他們也應當這樣做的理由。有些人將這些詞讀作:「你們為何像那些人一樣逼迫我?」F16你們這些自稱是我朋友的人,為何像前面提到的那些人,像那些惡人一樣逼迫我?或者「用那些」,用那些責罵和誹謗;但原文不允許這樣解釋:
還不滿足於我的肉?他身體受苦,從頭到腳都潰爛,身上長滿了蟲子和泥土,這還不夠嗎?他們不滿足於他的孩子,那些他自己的骨肉,被從他身邊奪走並毀滅;也不滿足於他的財物,有時被稱為人的肉,參(彌迦書3:3;啟示錄17:16);被吞噬,他被剝奪和掠奪;但他們卻試圖折磨他的心靈,傷害他的精神,用他們沉重的指控和控訴,用他們的誹謗和責罵,以及對他的嚴厲批評;他暗示,他們對待他比野獸更殘忍,野獸得到獵物後,就滿足於它們的肉;但他們這些自以為是他的朋友的人,卻不滿足於他的肉。
【第23節】但願我的話語現在就被寫下來!等等。不是他的「事情」F17,如有些人所翻譯的,他的事務,他一生的經歷;這樣就可以顯明他生活的多麼正直和誠實,他並不是人們所認為的壞人;也不是他已經說過的話,他為自己所做的辯護和解釋,他為自己辯護所用的論據,以及他所提出和主張的關於神和他的護理的教義;他非但不為這些話感到羞恥或收回,反而希望它們被記錄下來,以便後代可以閱讀並判斷他與朋友之間的爭論;但更可能是他即將在(約伯記19:25-29)中要說的話,表達他對基督的信心,對死人復活的信心,以及對未來幸福和榮耀狀態的信心;他希望這些話被「寫下來」,以便它們可以作為他信心和希望的永久見證;因為寫下來的東西會存留,而僅僅說出來的東西很快就會被遺忘,不容易回憶起來:
但願它們被印在書上!不是寫在可能丟失的散頁上,而是裝訂成書,或捲成卷軸,這是古代的習俗;儘管這不能理解為嚴格意義上的印刷,因為印刷術的應用至今不過五百多年,而是指抄寫,就像公共記錄中的法規和法令一樣;而「法規」這個詞就來自這裡所用的詞。
【第24節】但願它們用鐵筆和鉛永遠刻在磐石上!或者說「但願它們用鐵筆和鉛寫下,但願它們永遠刻在磐石上」;不是同時用鐵筆和鉛筆,因為後者的痕跡不持久,更不用說根據我們的譯本,它不能用於磐石上;但其意思似乎是,它們可以用鐵筆寫下,鐵筆用於書寫(耶利米書17:1);寫在鉛板上,如《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說;因為在古代,正如普林尼F17和其他人所記載的,書本通常是用鉛板製成的,公共記錄也像刻在銅板上一樣,有時也刻在鉛板上,以求其永久性;或者它指的是在石頭上刻字,就像律法刻在兩塊石版上,並將刻痕用鉛填充,正如拉比雅基所建議的:普林尼F18也提到阿拉伯及其附近地區的石柱上刻有不知名的文字;這也可能與以色列人在約伯時代或之後不久在山上和磐石上書寫的方式有關。現在,以色列人經過的曠野中有一些山丘被稱為「吉貝爾-埃爾-莫卡塔布」(Gebel-el-mokatab),即「書寫之山」,上面刻有不知名的古老文字,刻在堅硬的大理石磐石上;據推測是以色列人為了消遣和學習而寫的古希伯來文,這些文字被一些現代旅行者F19觀察到。上個世紀,彼得魯斯·阿·瓦萊(Petrus a Valle)和托馬斯·阿·諾瓦里亞(Thomas a Novaria)看到了它們;後者抄錄了一些,其中一些似乎與現在使用的希伯來字母相似,另一些與撒馬利亞字母相似;還有一些與兩者都不符F20;埃及的科斯莫斯(Cosmoss the Egyptian)F21,他在公元535年寫道,他親自證明,希伯來人在曠野中的所有居所都可以在刻有希伯來字母的石頭上看到,這些似乎是他們在曠野中旅程的記錄。霍雷布的一塊石頭上的銘文,由上述托馬斯·阿·諾瓦里亞從那裡帶回,基爾歇爾F23將其解釋為:
「神將使一位童女懷孕,她將生一個兒子。」
【第25節】因為我知道,這個助詞(**w**),有時被譯為連詞「和」,有時被譯為轉折詞「但是」,有時被譯為因果詞「因為」,在這裡都不應這樣翻譯;而應譯為解釋詞「即」或「也就是說」,正如諾爾迪烏斯F25所譯;與前面的話語相連;約伯希望他的一些話語被寫在書上,或刻在鉛板上,或刻在磐石上,特別是刻在他的墓碑上;「即」以下這些話:「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布勞頓的譯文也與此相符:「我的救贖主活著」;讓這些話被寫下、刻下、雕刻在那裡:我的救贖主,他指的不是任何會興起並為他辯護的凡人;因為他當時活著的描述,以及他在末日站在地上,與這樣的人不符;也不是指父神,救贖主的稱號很少或從未歸於他,他也從未顯現或站在地上,他的形狀也從未被看見(約翰福音5:37);而是指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他是我們的「**Goel**」(戈埃爾,救贖主),這裡所用的詞,我們的近親,因此是我們的救贖主,救贖的權利屬於他;他被所有聖先知從創世之初就預言為他子民的救贖主,他將救贖他們脫離所有的罪;脫離律法、其咒詛和定罪;脫離撒旦及其權勢;脫離死亡、地獄和永恆的毀滅;並且藉著為他們捨身作贖價;所有這些在約伯時代都是已知的(約伯記33:24);並且他知道,他稱他為活著的;他當時不僅作為一個神聖位格存在,正如他從永恆就存在一樣,而且以他作為中保的職分存在,並以救贖主的身份存在;因為他未來救贖的功效延伸到從創世以來的所有時代;此外,「活著的」這個形容詞將他指向「永生神」,正如他所是(希伯來書3:12);因此他有能力完成救贖工作,有能力救贖,並大有能力拯救;關於他,不是說他曾經活過,或將來會活,而是「活著」;永遠活著;因此表達了基督的永恆性,他是從亙古到永遠,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他雖然在人性中死了,卻活著,並且活到永永遠遠;他作為萬福之神,在他自己裡面有生命,並且有生命;他作為中保,在他裡面為他所有的子民有生命;並且是他們裡面屬靈生命的作者,也是他們永恆生命的賜予者;因為他活著,他們也將活著。現在約伯對他作為活著的救贖主有份,並且知道他有份,這是所能享有的最大福氣;在基督裡有份的價值無限大於整個世界,對此的認識超越所有其他知識;這種認識不僅僅是推測性的,也不僅僅是認可和信賴的,儘管約伯有這樣的認識(約伯記13:15, 13:16);而是確信有份的認識;知道基督是人的救贖主,而不是我們的救贖主,是沒有益處的;魔鬼知道他是救贖主,但不是他們的救贖主:人可能在基督裡有份,但尚未知道;有份先於認識;既不是認識也不是信心給予有份,而是神憑著他的恩典賜予有份和認識:而像這裡所表達的這種認識是一種特殊的恩惠;這歸因於被賜予理解去認識那真實的,以及我們在那真實的裡面;歸因於智慧和啟示的靈,在認識基督上,以及他所作的見證;而這種認識將在最大的苦難和最嚴峻的考驗下支持人;在朋友的惡待下,在失去最親近和最親愛的人的痛苦下,以及在面對死亡和永恆時;所有這些都是約伯的情況:
並且他必在末後**(אַחֲרוֹן,acharon,末後的/最後的)**站立在地上。這意指基督將以人性顯現於世,成為女人的後裔,由女人所生,道成肉身,居住在人間,並與人來往,正如耶穌所行的。他曾站立在猶大之地,走遍加利利,周遊各處行善,醫治人的身體和靈魂。這一切都發生在末後的日子,世界的末了(希伯來書 1:1;9:26)。作為此事的預表,神的兒子曾多次以人形向列祖顯現。約伯雖非以色列人,卻對基督的道成肉身有所認識,這並不奇怪。據說 F26,印度婆羅門教徒認為神常以偉人的形狀和服飾顯現,與人交談;他們說,毗濕奴(Wistnavius),即他們所稱三一神中的第二位格,已經九次取了身體,有時也是人形的身體;並且他將再次這樣做。中國哲學家孔子 F1 也曾記載,道將會成為肉身,並預見了此事發生的年份。
或者,這句話可譯為「他將在末後從塵土中興起」 F2。如此,這可能指他的復活。他曾被帶到死亡的塵土中,被安放在墳墓裡,埋葬於地中,然後從其中被興起。他的復活具有極大的重要性,因為他子民的稱義、重生和復活都依賴於此。然而,這並非指他是最後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因為他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是從死裡首先復活的,是第一個復活得享不朽生命的人。這裡的意思是,他,就其神性而言,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或者,就其受苦的狀態而言,他是末後的,是人類中最卑微、最受輕視的 F3;更確切地說,他作為他子民的公眾和聯邦元首,是「末後的亞當」(哥林多前書 15:45),他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這使得他的復活成為無可言喻的益處。
或者,「他將在末後的日子站立在地上」 F4。這指在所有末後的時期,在時間的終結,在世界的末了,在他顯現和建立國度之時,他將來審判活人與死人。那些活著的人和那些從死裡復活的人,將在空中,在地上方與他相遇,並永遠與他同在。甚至那時,「他將站立在地上」;因為經文明確指出,當他降臨,眾聖徒與他同來時,「他的腳必站在橄欖山上」(撒迦利亞書 14:4-5)。
或者,「他將在末後的日子抵擋大地」 F5。這指在復活的早晨,他將對大地行使他的權柄,命令大地和海洋交出其中的死人。當他發出全能的命令之聲時,死人將從墳墓中出來,正如拉撒路從墳墓中出來一樣。那時他將站立在塵土之上,以得勝者的姿態踐踏它,因為他已經制服了所有的仇敵,現在最後的仇敵——死亡——也因死人的復活而被毀滅了。約伯對這位蒙福的救贖主,有何等榮耀和廣闊的視野啊!
【第26節】我的皮肉雖然朽壞,我這身體**(זֹאת,zot,這)**也必如此。這並非指他現今的皮膚已完全腐爛,所剩無幾,只剩下牙床的皮(約伯記 19:20);而是指他潰爛的傷口中的蟲子會吞噬他身體所剩的部分,這部分幾乎不配稱為身體,因此他指著它說「這」,而沒有說明是什麼。這乃是說,當他在墳墓中完全失去皮膚後,腐爛和蟲子也會剝去他其餘的肉和骨頭;藉此他表達了身體因死亡而在墳墓中徹底腐爛。然而,儘管如此,他仍確信自己將從死裡復活。
我卻要在我的肉體中看見神。他相信,雖然他會死亡並在墳墓中化為塵土,但他將再次復活,並且是在真實的肉體中,不是在空中或屬天的身體中,而是在一個由肉、血和骨頭組成的真實身體中,這是靈所沒有的。他將以他當時所擁有的同一個肉體或身體復活,是他自己的肉體和身體,而不是別人的;因此,他將用他肉體的眼睛看見神,甚至看見他活著的救贖主,在人性中顯現。這位救贖主,正如他將在時機成熟時以那人性站立在地上,為他成就救贖,同樣,在末後的日子,他將再次顯現,使他從死裡復活,並將他接到自己那裡,使他永遠瞻仰他的榮耀。或者,「從我的肉體中」 F6,從我肉體的眼睛中;從那裡,用那些眼睛,我將看見顯現於肉身的神,我的道成肉身的神。如果約伯是那些在基督復活時一同復活的聖徒之一,正如一些人所說 F7,那麼他確實以肉身,並用他肉體的眼睛看見了基督。
【第27節】我必為自己看見他。這是為了他自己的喜悅和益處,為了他極大的好處和幸福,以及他無法言喻的喜樂和滿足(參詩篇 17:15;16:11)。
我的眼必看見他,並非別人**(זָר,zar,陌生人/別人)**。或者說「不是陌生人」 F8;我現在用來觀看的這雙眼睛,將會看見這位榮耀的位格,即在我人性中的神,而不是別人的眼睛,不是一個陌生身體的眼睛,一個不屬於我自己的身體。或者說,正如我曾用我屬靈的眼睛,用信心和知識的眼睛,看見他是我活著的救贖主,同樣,在復活之後,我將用我肉體的眼睛看見他,並享受與他永不間斷的交通,這是陌生人所不能享受的。那些從未認識他,或從未干預聖徒在此地的喜樂的人,將來不會看見他,至少不會帶著喜悅看見他;他們可能像巴蘭一樣看見他,但不是靠近,可能看見他,但卻是遙遠的。
雖然我的肺腑在我裡面消滅了。或者「在我懷中」;這個詞可以省略,讀作:
我的肺腑在我裡面消滅了。或者「在我懷中」 F9;肺腑和懷抱都是情感和慾望的所在,這可能表示他對死人復活的狀態,以及對他所相信將要看見的、在肉身中顯現的神,即道成肉身的救贖主,有著最熱切和渴望的願望,以至於這願望耗盡了他的精力,正如詩人所說,他為神的殿所發的熱心耗盡了他(詩篇 69:9)。這裡所表達的,並非是對恢復健康、恢復昔日外在幸福以及擺脫困境的信念和渴望;因為他對此沒有信心、希望或期待,這從他各種表達中可見一斑。相反,他現在所經歷的,是更偉大、更崇高、更精煉的享受,並且他期待將來有更大的享受;他關於這些事的言語,是他希望被寫下、印刷和雕刻的。如果這些言語僅僅涉及外在的幸福,他絕不會有此願望。雖然他沒有以自己的方式實現願望,但他的話語被寫下並印刷在比他所預想的更好的書中,並且將比用鐵筆刻在鉛板或大理石上的銘文更為持久。武加大拉丁譯本似乎傾向於此意。
【第28節】你們卻說。約伯在此指示他的朋友們,他們應如何運用他這份信仰的告白;他們應當因此在自己心中,並彼此說:
我們為何逼迫他呢?因為事情的根源**(שֹׁרֶשׁ דָּבָר,shoresh davar,話語的根源/事情的根源)**在我裡面找到了。我們為何要用嚴厲的言語追逼他,用指責和羞辱來攻擊他,彷彿他是個偽君子呢?然而,從他所說的話看來,他內心有真理,神真正的恩典在他裡面;他扎根於神的愛和救贖主的人格中;他裡面有神的靈,有那在他裡面扎根並結出果子的神聖種子。或者說,「話語的根源」 F11 在他裡面;神的話語在他裡面有地位,並已成為那栽種在他裡面的話語;信仰的根本教義,即宗教的主要和基本真理,他都相信並宣稱,例如關於彌賽亞的道成肉身、他從死裡復活、他來審判、所有死人以同一身體復活、以及聖徒將來享受榮耀異象的幸福狀態。既然他堅定地相信這些事,儘管他可能在某些關於神護理方式的觀點上與我們不同,但讓我們停止進一步逼迫他吧(參羅馬書 10:8-10)。
【第29節】你們當懼怕刀劍。這不是指懼怕民事官員,也不是指懼怕外敵,而是懼怕神聖公義的報應之劍;唯恐神磨利他公義的閃亮之劍,他的手掌握審判,以報復無辜者所受的冤屈;除非將其他也視為他的工具。
因為忿怒帶來刀劍的刑罰**(עֲוֹנוֹת חֶרֶב,avonot cherev,刀劍的罪孽/刀劍的刑罰)**,或者「刀劍的罪孽」 F12。其意義是,要麼是人的忿怒,在逼迫神的子民時,使他們犯下應受刀劍懲罰的罪孽,這刀劍可能是民事官員的,也可能是外敵的,或是神聖公義的;要麼是神的忿怒,藉著刀劍為他們的罪帶來更多的懲罰;他爾根的解釋也傾向於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