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耶利米書

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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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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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約雅敬王焚燒耶利米先知書卷的悖逆行為及其後果。其中包含寫這書卷的命令、時間、內容和用途(耶36:1-3);巴錄奉命書寫,先知命令他在某日向百姓宣讀,以及他這樣做的目的(耶36:4-7);巴錄首先向百姓宣讀(耶36:8-10);然後,在有人向眾首領報告後,他們派人召巴錄前來,向他們宣讀(耶36:11-15);王得知此事後,派猶底去取書卷,猶底向王宣讀(耶36:16-21);王聽了一部分後,不顧一些首領的懇求,將其焚燒(耶36:22-25);王還下令逮捕耶利米和巴錄,但他們未能被找到(耶36:26);於是,神命令寫一本新書卷(耶36:27-28);這書卷寫成後,還增添了一些內容,涉及迦勒底人對這地和其中百姓的毀滅,特別是王的死亡和不得安葬(耶36:29-32)。

【第1節】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耶路撒冷毀滅前十八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這是指接下來的命令,要將他迄今所傳講的一切預言寫在一卷書上。

【第2節】

你取一書卷,將我對以色列和猶大,並對各國說過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之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
這是一卷羊皮紙書卷,寫好後捲起來,就稱為書。但在那些時代,書不是由裁切、縫合、裝訂成冊的書頁組成,而是將寫好的羊皮紙頁黏合在一起,然後捲起來;因此,這類著作被稱為「卷」(volumes),這個名稱我們至今仍保留並用於書籍,儘管現在已不再使用這種做法。
「將我對以色列和猶大,並對各國說過的一切話」:雖然以色列在耶利米時代之前已被擄,他的預言主要針對猶大;但由於有部分十個支派的人與他們混居,這些預言也包括了他們,因此被提及。「對各國」:例如埃及、以東、亞捫和摩押(耶9:26)。
「從我對你說話之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也就是從耶和華呼召他奉祂的名說預言的時候起,那是在約西亞第十三年。約西亞作王三十一年;而這時是約雅敬第四年,所以這應是耶利米說預言的第二十三年,整整二十二年(參耶1:2;25:3)。現在,他在這段時間內對各方所傳講的一切講道、論述和預言,都必須寫在一卷書上,以便宣讀。金奇(Kimchi)說,他們的拉比F14認為這卷書就是《耶利米哀歌》,他們稱之為「**מְגִלָּה**」(Megallah,書卷)。

【第3節】

或許猶大家會聽見我所定意要降與他們的一切災禍,各人回轉,離開惡道,使我赦免他們的罪孽和罪惡。
這並非指神對未來事件的知識有任何不確定性,也非指祂的旨意會改變:祂已定意要降災於他們,這旨意不會被廢除;祂也知道猶大人不會聽從預言,或為此擔憂,或悔改他們的罪並改過自新。但祂樂意採取這種方法,從人的角度來看,這是一種可能喚醒他們注意的方法,也會讓他們無可推諉。
「各人回轉,離開惡道」:悔改並改過自新。
「使我赦免他們的罪孽和罪惡」:藉著不將所威脅的懲罰和毀滅降在他們身上。哪裡有悔改,哪裡就有罪的赦免,兩者都是神恩典的禮物,當其是屬靈和福音性的時候。

【第4節】

於是耶利米召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巴錄就從耶利米口中,將耶和華對他說的一切話,都寫在書卷上。
巴錄是耶利米的門徒之一,耶利米之前曾差派他去購買他叔叔兒子的田地,並將買賣的憑據交給他(耶32:12)。他可能比先知更擅長書寫,或者寫得更快;無論如何,為了加快進度,耶利米認為使用他作為抄寫員是合適的。
「巴錄就從耶利米口中,將耶和華對他說的一切話,都寫在書卷上」:看來耶利米之前並未將他的任何預言寫下來;然而,不能認為他僅憑記憶就能重複他在二十二年內所傳講的每一篇講道和預言;因此,必須得出結論,那最初啟示他預言的同一位聖靈,使這些預言重新清晰地浮現在他記憶中;這樣他就能流暢地向巴錄重複,而巴錄則將它們寫在羊皮紙卷上。

【第5節】

耶利米吩咐巴錄說:我被拘禁,不能進耶和華的殿。
根據拉比雅基(Jarchi)的說法,他被關在監獄裡;但這不太可能,因為那樣就不需要下令逮捕他了(耶36:26)。格羅修斯(Grotius)認為他是奉王的命令被迫留在家中;或許他受到神的靈的限制,或者他自己心裡沒有自由外出;可能有一種限制,一種來自神的靈對他心靈的衝動。有些人認為他處於某種律法上的不潔淨狀態,使他不適合進入聖殿;因為接下來說:
「我不能進耶和華的殿」:可能是身體有病,或禮儀上的不潔,或被王禁止。真正的原因不確定;但事實就是如此,他要麼被免職,要麼身體不適,要麼不符合資格,不能進入神的殿。

【第6節】

所以你要去,在我口中所寫的書卷上,在耶和華殿中,在禁食的日子,念給百姓聽;也要念給從猶大各城來到耶路撒冷的人聽。
書卷寫好後,巴錄奉命宣讀,這就是寫書卷的目的。既然先知自己不能去,他就派另一個人代替他,在禁食的日子,在耶和華的殿中,將耶和華的話念給百姓聽。這指的是贖罪日,即大禁食日,在約雅敬第四年七月十日;因此,與耶利米書36:9所記載的宣讀時間不同。這是一個非常合適的宣讀時間,當時百姓正在耶和華面前禁食自卑;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是約雅敬為避免迦勒底軍隊所威脅的報應而宣告的禁食。
「也要念給從猶大各城來到耶路撒冷的人聽」:他們在禁食日或贖罪日五天後守住棚節;這似乎是命令第二次宣讀書卷。

【第7節】

或許他們會在耶和華面前呈上他們的懇求,各人回轉,離開惡道;因為耶和華向這百姓所說的怒氣和忿怒是大的。
或者說,「或許他們的懇求會降下」F15;他們會以謙卑的方式呈現在祂面前;這暗示他們在禱告時身體的俯伏和面容的沮喪。
「各人回轉,離開惡道」:不僅祈求憐憫,還要悔改罪惡並改過自新;沒有這些,就不能指望得到憐憫。
「因為耶和華向這百姓所說的怒氣和忿怒是大的」: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審判,不亞於他們的城市、聖殿和國家將被徹底毀滅。

【第8節】

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照耶利米先知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這裡記載了巴錄對先知命令的順從;他無疑將其視為耶和華的旨意,是耶和華指示先知發出這些命令的;他在各方面,包括事情、時間和地點,都嚴格遵守。
「在耶和華殿中,在書上念耶和華的話」:耶利米的預言來自耶和華,他從先知口中將這些預言抄錄成書;他在聖殿中向百姓宣讀這些預言,這是在接下來經文所記載的宣讀之前,至少是第一次,如果不是第二次的話。

【第9節】

約西亞的兒子猶大王約雅敬第五年九月,眾人在耶和華面前宣告禁食。
這與先知所吩咐、巴錄所執行的前一次宣讀書卷的時間不同(耶36:6, 8);那次是在約雅敬第四年七月十日;這次是在他作王第五年,九月,看來比前一次晚了一年零兩個月;但約雅敬第五年是從七月贖罪日之後開始的,所以這個九月不是從他第五年開始算起,而是從春季的教會年開始算起;這樣,這次宣讀只比前一次晚了兩個月。
「眾人在耶和華面前宣告禁食」:這不是一般的禁食,也不是神所定規的年度禁食,而是因某個特殊事件而舉行的特別禁食。有些人認為是因地上的饑荒、乾旱和飢饉(耶14:1);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似乎更為可能,是因迦勒底軍隊威脅國家所帶來的災難。這次禁食不是按常規舉行,而是由國王和他的議會下令宣告的;也可能是應百姓的要求,至少他們同意並贊成,而且經文中的「他們」實際上是指宣告者;因為「他們」這個詞在接下來的子句中得到了解釋,應該翻譯為「不是對所有百姓」,而是「甚至耶路撒冷的所有百姓」F16,以及「從猶大各城來到耶路撒冷的所有百姓」:這些人宣告禁食;他們向政府申請禁食,或者至少服從國王的命令,並發布和宣告禁食;不僅是耶路撒冷的居民,還有那些從其他城市來辦事、尋求安全或敬拜的人。

【第10節】

巴錄就在耶和華殿中,在書上念耶利米的話,是在書記沙番的兒子基瑪利亞的屋裡,在上院門口的新門那裡,念給眾百姓聽。
巴錄在聖殿中,在一個接下來會描述的地方,宣讀了耶利米從他那裡寫在羊皮紙卷上的預言。
「在書記沙番的兒子基瑪利亞的屋裡」:這裡的「書記」不是指律法書記,也不是聖殿的官員,而是王的宰相或國務秘書;因為這個頭銜不是基瑪利亞的,他只是在聖殿裡有一個屋子,巴錄在那裡宣讀他的書卷,並且他是那裡的官員,而是沙番的,如重音符號所示,以及他在其他地方的頭銜(王下22:9, 10);
「這屋子是在上院」:它面向著上院,有些人說那是祭司的院子;但巴錄不是祭司,不能進入那裡。更確切地說,根據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的說法,那是以色列的院子,與祭司的院子在同一層,儘管被隔開,並與婦女的院子被一道牆隔開,他們要走十五級台階才能到達;所以它很恰當地被稱為上院。
「在耶和華殿中新門的入口處」:東門,正如他爾根、拉比雅基和金奇所解釋的:巴錄在這裡宣讀他的書卷,在眾百姓耳中;所以他在屋子裡,必須從屋子的窗戶或前面的陽台上宣讀。

【第11節】

沙番的兒子基瑪利亞的兒子米該亞,聽見耶和華的一切話,
米該亞當時在場,巴錄在他的父親屋子裡向百姓宣讀書卷;但他的父親不在,當時正與眾首領在書記辦公室裡(耶36:12)顯示。這個兒子似乎比父親更虔誠,除非他被派去作間諜,聽取和觀察他所能聽到和看到的一切。然而,當他「聽見書上耶和華的一切話」:這些話是耶和華對耶利米說的,巴錄從他所寫的書中宣讀給他聽;因為亞巴比內爾(Abarbinel)的觀點是徒勞的,他認為米該亞不是從巴錄口中聽見這些話,而是從他所看的書中聽見的;因為如果是這樣,經文就會說他「看見」或「讀過」書中的話,而不是「聽見」。

【第12節】

他就下到王宮,進了書記的屋子。看哪,眾首領都坐在那裡,就是書記以利沙瑪、示瑪雅的兒子第萊雅、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沙番的兒子基瑪利亞、哈拿尼雅的兒子西底家,和眾首領。
王宮不在聖殿所在的山上,而是在較低的地方,因此米該亞被說成是「下到」王宮;他去那裡的意圖不確定,是出於對耶利米和巴錄的惡意,還是出於善意,因為他被所聽到的話所感動,並希望政府能採取一些措施來阻止這些預言所帶來的災難;後者似乎更為可能,因為他沒有提出任何指控;而且他的父親和其他人,他後來向他們報告了此事,他們都懇求國王不要焚燒書卷(耶36:25);然而,在他聽完書卷宣讀後,他立即去了王宮。
「進了書記的屋子」:即秘書辦公室;以前是他祖父沙番的,現在是以利沙瑪的。
「看哪,眾首領都坐在那裡」:其中一些人被點名:
「就是書記以利沙瑪」:或秘書;首席大臣,主要的國務秘書,因此首先被提及,他們就在他的屋子或辦公室裡。
「示瑪雅的兒子第萊雅」:這個人是誰,或他的職位是什麼,不得而知;他在其他地方沒有被提及;他的父親是誰也不確定。
「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就是約雅敬派去埃及抓捕烏利亞的那個人(耶26:22)。
「沙番的兒子基瑪利亞」:他是米該亞的父親,巴錄在他的屋子裡宣讀書卷。
「哈拿尼雅的兒子西底家」:這位首領在其他地方也沒有記載。
「和眾首領」:其餘的首領,他們要麼是大公會的成員,要麼是朝臣;由此可見,這個朝廷非常褻瀆和不敬虔;因為儘管他們宣告禁食,以示虔誠,或者應百姓的懇求;但他們自己卻沒有參加聖殿的敬拜和事奉,而是都聚集在秘書辦公室裡,很可能是在處理政治事務。

【第13節】

米該亞就將他所聽見的一切話都告訴他們。
他將這些話的總結和實質都告訴了他們;因為不能認為他能記住他所聽到的每一個字;儘管他很可能對所聽到的話感到非常震驚和感動,他可能記住並講述了大部分內容。
「當巴錄將書念給百姓聽的時候」:他也無疑聲明,他所聽到的並隨後講述的,都是巴錄從書中宣讀的;這從眾首領派人去請巴錄,並命令他帶著書卷一起來,就可以清楚看出(耶36:14)。

【第14節】

於是眾首領打發猶底,(猶底是尼探雅的兒子,尼探雅是示利米雅的兒子,示利米雅是古示的兒子)去見巴錄,對他說:你將念給百姓聽的書卷拿在手中,過來吧。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手拿書卷,來到他們那裡。
根據朱尼烏斯(Junius)的說法,猶底是王的差役:他的家世被描述為尼探雅的兒子,尼探雅是示利米雅的兒子,示利米雅是古示的兒子;眾首領派他去,因為他不是他們中的一員,而是宮廷裡的僕人。
「去見巴錄」:巴錄很可能還在聖殿裡,米該亞離開他時他就在那裡。
「對他說:你將念給百姓聽的書卷拿在手中,過來吧」:也就是說,到王宮,到他們所在的書記辦公室,並帶上他曾向百姓宣讀的書卷,米該亞已經向他們簡要介紹了書卷的內容;這對他們產生了影響,使他們渴望親自聽一聽;
「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手拿書卷,來到他們那裡」:這顯示了他極大的膽量和無畏,他毫不猶豫地立即前往宮廷,帶著他的書卷出現在眾首領面前,書卷中包含的內容對國王和他的大臣們來說是如此不悅;但他既然不懼怕在聖殿中公開向百姓宣讀,也就不懼怕在宮廷中向眾首領宣讀。

【第15節】

他們對他說:請你坐下,念給我們聽。巴錄就念給他們聽。
或者說,「請你坐下」F17;他們非常客氣地接待他,以極大的仁慈對待他,並對他表示極大的尊重,懇求他坐下。
「念給我們聽」:就像他向百姓宣讀一樣,用清晰響亮的聲音,使他們能夠聽懂。
「巴錄就念給他們聽」:他毫無懼怕,儘管身在王宮,在眾首領面前;他也沒有以疲憊為由推辭,因為他剛向百姓宣讀過;也沒有責備眾首領沒有在聖殿裡,否則他們就可以聽到了。

【第16節】

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彼此懼怕,對巴錄說:我們必要將這一切話告訴王。
當他們聽見巴錄所宣讀的書卷或書中的一切話時;他們耐心地聽著,這是國王後來不願做的事。
「他們就彼此懼怕」:無論好人壞人,因為他們當中兩者都有。或者說,「人對他的朋友」F18;他們彼此相望,不知該對彼此說什麼,如同驚訝和震驚的人;他們因所聽到的話而顫抖,因為威脅是如此可怕,所威脅的災難是如此巨大;他們商議該如何處理這書卷,或者該採取什麼措施來避免所威脅的報應,特別是他們是否應該將此事告知國王;他們認為這是最安全和最謹慎的做法。
「對巴錄說:我們必要將這一切話告訴王」:他們說這話,不是為了恐嚇巴錄,也不是出於對他的惡意;部分是為了自己的安全,以免國王以其他方式得知此事而招致他的不悅;主要還是希望這能對國王產生一些影響,促使他改過自新;儘管他們對此有所疑慮,反而擔心會激怒他;因此他們希望巴錄和耶利米躲藏起來(耶36:19);這是他們中一些人的想法,那些好人希望事情能有所不同。

【第17節】

他們問巴錄說:請你告訴我們,你怎樣從他口中寫這一切話呢?
他們問了巴錄以下這個問題,這問題乍看之下可能顯得奇怪、多餘且微不足道,有些人也確實如此稱呼它。
「說:請你告訴我們,你怎樣從他口中寫這一切話呢?」:這個問題並非關乎書寫的方式,例如是否用墨水,因為他們肉眼可見,然而巴錄的回答似乎與此有關,彷彿他就是這樣理解他們的;也不是單純關乎內容,例如耶利米所口述的只是書卷的實質內容,讓巴錄自行選擇用詞,還是他口述了確切的詞句;更確切地說,這似乎關乎完成這件事的可能性:從問題中可以看出,巴錄已經告訴眾首領,先知向他口述了所有這些事情,他從先知口中將它們寫了下來;現在他們想對這件事的真實性獲得更多確證。他們難以理解耶利米如何能回憶起如此多不同時間、有些甚至是多年前所傳講的不同講道和預言,並如此流暢地口述給巴錄,讓他能快速寫下;因此,他們希望他能清楚誠實地告訴他們事情的真相,以便他們能夠,如果可能的話,向國王確切地證實此事;因為,如果他所說的確實是事實,那麼這些預言的原始來源以及重新口述它們,必然是來自神的靈,並且肯定會實現。

【第18節】

巴錄回答他們說:他用口向我說這一切話,我就用墨寫在書上。
巴錄立刻回答他們,毫不猶豫,清楚而完整:
「他用口向我說這一切話」:也就是說,先知耶利米口述了這書卷的內容,不僅是實質,而且是每一個確切的字詞,而且清晰流暢,沒有任何猶豫或預先思考;由此可見,他是藉著耶和華的靈這樣做的;無論是內容還是詞語都不是巴錄的,而是完全按照它們被傳達的方式。
「我就用墨寫在書上」:正如他們親眼所見,這也是當時猶太人書寫的方式;巴錄在這件事上除了準備筆、墨和羊皮紙,並按照先知的口述和指示使用它們之外,沒有其他任何參與。

【第19節】

眾首領就對巴錄說:你和耶利米要去藏起來,不可叫人知道你們在哪裡。
他們對巴錄的回答感到滿意:
「你和耶利米要去藏起來,不可叫人知道你們在哪裡」:這些首領中至少有一些是好人,他們相信所讀給他們聽的內容,並看重先知和他的書記,關心他們的安危;他們知道國王暴躁的脾氣,以及他對先知們的輕視;他們擔心國王會對如此公開向百姓宣讀的內容感到不滿,因此預防最壞的情況;出於謹慎,他們建議巴錄和他的主人躲藏起來,不要讓任何人知道他們在哪裡,甚至不要讓他們最親近的朋友知道,以免他們被出賣;他們這些首領自己也不想知道。耶利米可能在第一次宣讀書卷時(約雅敬第四年)被關在監獄裡,而現在(第五年)則已獲釋(參耶36:1, 9)。

【第20節】

他們就進去見王,到院子裡,卻把書卷存在書記以利沙瑪的屋裡,將這一切話說給王聽。
內院,即王宮,是國王通常居住的地方;儘管他們很可能沒有立刻闖入;而是先派人去詢問國王是否可以會見,或者是否會接見他們,因為他們有事要向他稟報;他們可能通過侍從這樣做,侍從將他們引見。
「卻把書卷存在書記以利沙瑪的屋裡」:他們沒有帶走書卷,而是把它留在書記辦公室裡;而且,毫無疑問,他們把它安全地放在某個箱子或寫字檯裡,視為珍貴之物,不應隨意暴露給任何人;也不應隨意丟棄、撕毀或踐踏,視為無用之書。很可能是在巴錄的同意下,書卷才留在他們那裡:這也是他們在去見國王時不帶書卷的謹慎之舉。
「將這一切話說給王聽」:也就是說,將這些話的總結和實質告訴國王;因為不能認為他們能記住書卷中的每一個字;但他們記住了主要內容,並以非常響亮的聲音複述給國王聽。

【第21節】

王就打發猶底去取書卷來。他從書記以利沙瑪的屋裡取來,念給王和王身邊侍立的眾首領聽。
王打發猶底去取書卷來,就是眾首領派去請巴錄來,並帶上書卷的那個人(耶36:14)。王這樣做是出於好奇,並為了證實眾首領所說的話是否屬實;由此可見,他們已經告訴他書卷的事,書卷中包含了他們向他簡述的內容,以及書卷的存放地點。
「他從書記以利沙瑪的屋裡取來」:或者說,「從書記以利沙瑪的屋子裡」;他知道書卷在哪裡,因為他當時在書記辦公室裡聽過宣讀,也看見書卷放在哪裡;或者,無論如何,他得到了書記的指示,知道書卷在哪裡,並且可能得到了存放書卷的箱子或寫字檯的鑰匙。
「猶底念給王和王身邊侍立的眾首領聽」:他無疑是奉命這樣做的;他念得如此響亮、清晰、分明,以至於國王和所有首領都能聽見;這些首領就是之前聽過宣讀,並來向國王稟報其內容的那些人;他們站在國王身邊,或圍繞著他,以示尊敬;儘管除了他們之外,可能還有其他之前與國王在一起並侍奉他的人;亞巴比內爾(Abarbinel)認為這裡指的是與去見國王的那些首領不同的其他首領。當經文說猶底在國王和眾首領耳中宣讀書卷時,必須理解為只宣讀了其中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如耶利米書36:23所示。

【第22節】

那時正是九月,王坐在冬宮裡,面前火盆中有燒著的火。
這是基斯流月,相當於十一月的一部分和十二月的一部分;因此正值隆冬,是國王待在冬宮的合適時間;儘管這是一個禁食日,他更應該在聖殿裡敬拜神(耶36:9)。這冬宮可能是一個冬天的客廳,與夏天的客廳相對(士3:20);兩者可能在同一屋簷下,或同一房屋的不同部分;只不過一個可能更通風涼爽,另一個則更密閉溫暖。國王們有他們的夏宮和冬宮(參摩3:15);這裡提到這個情況是為了接下來的事件,即焚燒書卷;並解釋了手邊有火可以這樣做。
「面前火盆中有燒著的火」:有一個火爐,或類似的器皿或工具,裡面燃燒著大量的木柴,國王坐在火爐旁取暖,而書卷正在宣讀,眾首領則圍繞著火爐。

【第23節】

猶底念了三四頁,王就用小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的火中,直到全卷在火盆的火中燒盡了。
三四頁,要麼是三四張黏合在一起並捲起來的羊皮紙寬度,要麼是這些寬度中的三四欄。意思是,他只讀了幾頁。拉比們F19認為,這裡指的是《耶利米哀歌》中的三四節經文。
「他用小刀將書卷割破」:也就是說,他用手裡的小刀,或放在他身邊的小刀,將書卷割成碎片。很難說這是誰做的;是宣讀書卷的猶底,還是聽書卷的約雅敬王;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是後者;但詞語的連接指向前者;因為「他」這個關係代詞最接近的先行詞是猶底;儘管他很可能是在王的命令下這樣做的;或者,無論如何,他從王的臉色和行為中看出這樣的舉動會讓王高興;而且王對所讀的內容非常不滿,無法再耐心聽下去。
「扔在火盆的火中,直到全卷在火盆的火中燒盡了」:也就是說,他把它扔進火中,讓它留在那裡,直到完全燒盡;這是一個非常褻瀆的行為,焚燒神的話語;充分證明了不敬虔的心;清楚證明了心對神的敵意,以及對祂的話語和僕人的憤怒;然而,這是一種徒勞的嘗試,想要挫敗其中的神聖預言,或避免所威脅的審判;但這卻是招致審判的捷徑。

【第24節】

王和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都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
他們對焚燒書卷這種褻瀆的行為沒有感到恐懼;也不懼怕書卷中所威脅的神的審判和忿怒;他們也沒有撕裂衣服,以示悲傷和哀悼,就像聽到任何褻瀆言論或行為,或任何壞消息時那樣。猶太人由此得出結論,每當一個人看到律法書被撕裂或割碎時,他就應該撕裂衣服F20。這裡所指的人不是那些最初在書記辦公室裡聽書卷宣讀的首領,因為他們當時是懼怕的(耶36:16);除非他們現在在王面前假裝,或者已經擺脫了恐懼;然而,如果他們被包括在內,那麼必須排除三個人,他們的名字在耶利米書36:25中被提及;而那些更特別被指的人則在下一句中表達出來:
「無論是王,還是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不是書卷中的所有話,因為他們只聽了一部分;但那一部分中的所有話,足以讓他們懼怕和顫抖;但他們在罪中剛硬;並藉著他們剛硬和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了忿怒,直到忿怒的日子。這些王的臣僕似乎是那些侍從,而不是來見王的眾首領;然而,他們並非都是這種性情和品格,因為接下來說:

【第25節】

然而以利拿單、第萊雅、基瑪利亞三人曾懇求王不要燒這書卷,王卻不聽他們。
這三位是耶利米書36:12中提到的五位首領中的三位;他們曾懇求王不要燒這書卷;或者不允許它被燒;他們這樣做要麼是最初,書卷一送來就這樣做,即使王不喜歡,他們也懇求他不要毀壞它;或者更可能是在他們看到猶底要對書卷做什麼時,無論是奉王的明確命令,還是得到王的默許;那時他們謙卑地懇求不要做這樣的行為,這讓他們感到一種隱秘的恐懼,儘管他們可能盡力掩飾。
「王卻不聽他們」:或者說,王不接受他們的懇求和代求,正如他爾根所說;而是要麼自己將書卷扔進火中,要麼允許猶底這樣做;他也不允許將書卷取出,直到它完全燒盡。

【腳註】
F14 T. Bab. Moed Katon fol. 26. 1. 《巴比倫他勒目》節期小篇,第26頁第1欄。
F15 ( Mtnxt lpt ylwa ) "forte, [vel] fortasse cadet deprecatio eorum", Piscator, Schmidt. So Pagninus, Montanus 「或許他們的懇求會降下」,皮斯卡托、施密特。帕尼努斯、蒙塔努斯亦同。
F16 ( Mlvwryb Meh lk ) "omnis populus Hierosolyma", Cocceius; "omnis populus in Hierosolyma", Schmidt. 「耶路撒冷所有百姓」,科克修斯;「在耶路撒冷的所有百姓」,施密特。
F17 ( an bv ) "sede quaeso", Vatablus, Schmidt. 「請坐下」,瓦塔布魯斯、施密特。
F18 ( wher la vya ) "vir ad socium suum", Montanus; "ad proximum suum", Vatablus; "ad amicum suum", Pagninus; "erga socium suum", Schmidt. 「人對他的同伴」,蒙塔努斯;「對他的鄰舍」,瓦塔布魯斯;「對他的朋友」,帕尼努斯;「對他的同伴」,施密特。
F19 T. Hieros. Moed Katon, fol. 83. 2. 《耶路撒冷他勒目》節期小篇,第83頁第2欄。
F20 T. Bab. Moed Katon, fol. 26. 1. 《巴比倫他勒目》節期小篇,第26頁第1欄。
【第26節】

但王吩咐哈米勒的兒子耶拉篾,和亞斯列的兒子西萊雅,並押比疊的兒子示利米雅,去捉拿書記巴錄和先知耶利米。
「哈米勒的兒子」或作「王的兒子」,如他爾根所譯;然而,這更像是某個人的專有名字,是王的僕人之一;因為王不太可能派自己的兒子去執行這樣的任務;即使他這樣做了,他也會被稱為「他自己的兒子」,而不是「王的兒子」;此外,繼承他的約雅斤似乎是他的長子,但那時他不可能超過十二歲;而這位耶拉篾必須是個成年人;如果他是長子,他本應繼承王位,除非可以認為他在父親之前去世了。
「去捉拿書記巴錄和先知耶利米」:目的是將他們帶到王面前,或將他們囚禁,或處死他們,為此他們可能持有王的諭令;一個是因為說預言,另一個是因為寫下並宣讀他的預言;儘管巴錄被稱為書記,並非因為他是耶利米的抄寫員;而是因為他是律法書記或百姓的教師之一。
「但耶和華將他們藏起來了」:眾王子建議他們藏起來,他們也確實這樣做了,很可能是在他們某位朋友的家中;但如果沒有耶和華的護理,這是不夠的;毫無疑問,有特別的護理為他們預備;但這種保守是透過何種方式實現的,我們不得而知。金奇(Kimchi)暗示,這些使者在他們藏身之處尋找他們,卻找不到;他推測耶和華在他們周圍設置了黑暗,或削弱了那些尋找他們之人的視力,使他們無法看見他們。

【第27節】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在他藏身之處;耶和華知道他在哪裡,因為是他藏匿了他,所以能將他的話傳給他。
「在王燒了書卷以後」:無論是王親手燒的,還是他下令燒的,或是他默許燒的。
「就是巴錄從耶利米口中所寫的話」:因此,猶太人F21推斷,當一個人看見律法書被燒毀時,他有義務撕裂衣服兩次;一次是為紙張或羊皮紙的燒毀,另一次是為文字的燒毀;但這裡所指的只是書卷,其中寫有巴錄從耶利米口中記錄的預言。
「說」:如下所述。

【第28節】

你再取一卷書:
或一塊羊皮紙;或更確切地說,是幾塊羊皮紙黏合或捲在一起。
「將從前在第一卷書上,就是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的一切話,都寫在其上」:就像兩塊法版被打破後,又製作了另外兩塊,並將相同的律法寫在上面一樣;這裡也是如此,那使先知想起他所有先前講論和預言的同一位聖靈,使他能輕易地將它們口述給巴錄,也能並且確實再次更新了它們;因此,約雅敬燒毀書卷毫無意義:所有企圖毀滅神話語的努力都是徒勞的;它們過去是,將來也永遠是;因為耶和華的話語存到永遠。

【第29節】

你當對猶大王約雅敬說:
或作「關於」F23他;因為先知被藏起來了,而王正在追捕他;他親自出現在王面前並不安全;儘管這可以理解為應當寫入第二卷書中的內容,並在其中向他發出信息。
「耶和華如此說:你燒了這書卷」:或「那書卷」;或允許或命令它被燒毀,並以此作為理由。
「說:你為何在其中寫著」:王認為這是個大謊言,他認為這絕不是來自耶和華的;而是耶利米的詭計,他將這些話的寫作歸咎於耶利米,儘管是巴錄寫的,因為是耶利米口述的。
「說:巴比倫王必來毀滅這地,使這地的人民牲畜都滅絕呢?」:透過殺戮一些,擄走另一些,使毀滅徹底完成。他沒有提及自己和他的家人,彷彿他只關心國家;他對任何表達國家毀滅並可能使居民灰心喪志的話語都感到不滿。

【第30節】

所以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約雅敬如此說:
或作「關於」F24他;因為這裡並非說耶和華是「約雅敬的主」,儘管他是,因為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而是說關於他,並威脅他,如下所述。
「他必沒有子孫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也就是說,他的後裔中沒有人會在他之後作王,或繼承大衛的寶座和猶大王國;因為他的兒子約雅斤只作王三個月,這被視為虛無,不能稱為坐在寶座上;而且,他從未得到巴比倫王的確認,他是在巴比倫王的權力之下,並被巴比倫王擄走的;而繼任的西底家並非他的合法繼承人,他是約雅敬的兄弟,約雅斤的叔叔,是由巴比倫王設立的,以蔑視約雅斤;至於所羅巴伯,他不是王,直到彌賽亞來臨,這個家族中再沒有王。
「他的屍首必被拋棄,白日受炎熱,黑夜受寒霜」:意思是,他將得不到任何埋葬,只有驢子的埋葬(耶利米書22:18-19);他將被拋入溝渠,白日暴露在烈日下,黑夜遭受嚴寒的霜凍,因此腐爛發臭;儘管屍體不會有知覺,但這對一位君王的品格來說是極大的羞辱,對任何看見的人來說都是令人震驚的;對他自己來說,聽到和想到這一切都是極其不悅和可怕的。

【第31節】

我必因他和他後裔並他臣僕的罪孽刑罰他們:
亞巴比內爾(Abarbinel)解釋說,這是指他們將書卷撕成碎片並燒毀的罪孽;這要麼是他自己做的,要麼是奉他的命令,或在他的默許下做的;他的兒子們可能在場,並對此表示高興;他的臣僕們站在一旁也表示贊同,除了三個人;他們既不懼怕神的審判,也絲毫不為此感到震驚(耶利米書36:24-25);儘管這可以理解為他們所犯的一切罪孽,單數詞在此處代表複數。
「我必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猶大人」:刀劍、饑荒和瘟疫;他們的土地、城市和聖殿的毀滅;以及他們在巴比倫的被擄。
「只是他們不聽從」:無論是第一卷書還是第二卷書中所說的話,他們都不聽從。

【第32節】

於是耶利米又取一卷書:
羊皮紙的;幾張紙連接在一起,形成一卷或一冊。
「交給書記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他不僅是先知的抄寫員,也是一位公證人或律法書記。
「他從耶利米口中寫上猶大王約雅敬在火中所燒的那書上的一切話」:沒有一個字丟失;透過聖靈的重新默示,耶利米再次將同樣的事情以同樣的詞語口述給巴錄,所有內容都恢復了;因此,王燒毀它一無所獲,反而增加了罪孽,並招致了更嚴厲的憤怒和報應,如下所述。
「另外又添了許多相類的話」:性質和論點相同,特別是威脅性的話語。拉比們F25,他們認為這書卷是《耶利米哀歌》,非常輕率地指出,第一卷書只有第一、二、四章的三個字母表;而增添的部分是第三章的三重字母表,以及第五章的全部內容。
在此,不妨插入異教歷史學家歐波勒摩斯(Eupolemus)F26關於約雅敬時代耶利米及其預言的證詞。

「約雅敬(他如此稱呼他)在位期間,先知耶利米受神差遣,去阻止猶太人向他們稱為巴力的金偶像獻祭,並向他們宣告即將臨到的災難;但約雅敬想要抓住他,並將他活活燒死;於是先知說,他們將用這些木柴為巴比倫人準備食物,並且當他們被擄時,他們將從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挖掘運河;因此,當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聽到耶利米所預言的,他懇求米底亞王亞斯提巴雷斯(Astibares)與他聯手;聚集並聯合了巴比倫人和米底亞人,步兵十八萬,騎兵十二萬,戰車一萬輛,首先摧毀了撒馬利亞、加利利、西古波利斯,以及居住在基列的猶太人;然後進軍耶路撒冷,活捉了猶大王約雅敬;並將聖殿中的金、銀、銅取出,送往巴比倫,除了約櫃和其中的法版,因為這些仍留在耶利米那裡。」

【腳註】
F21 T. Bab. Moed Katon, fol. 26. 1. 《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26頁第1欄。
F23 ( le ) "de",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Cocceius, Schmidt. 希伯來文 **עַל**(al),「關於」之意,如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科克修斯、施密特所譯。
F24 ( le ) "de", Schmidt 希伯來文 **עַל**(al),「關於」之意,如施密特所譯。
F25 Vid. Yalkut & Kimchi in loc. 見《雅爾庫特》與金奇對此處的注釋。
F26 Apud Euseb. Prepar. Evangel. l. 9. c. 39. p. 454. 引自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三十九章第4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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